十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4-12-17

十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11篇)

1.十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篇一

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民族宗教工作总结

一、宗教工作开展情况

xxxx年x市宗教工作仍然以强化政治、法治、品质、安全和文化“五种意识”为主线,促进宗教团体管理能力、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品质、宗教教职人员综合素质的“三大提升”为重点,确保全市宗教和谐、健康发展。

(一)强化政治意识。今年以来,组织宗教界继续开展学习党的十九精神,先后在两期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班上,对十九大精神进行宣讲。国庆期间,组织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以升挂国旗、挂灯笼、悬挂“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横幅标语等渲染节日氛围。青城山道协及各宫观举行以“坚定文化自信,坚持中国化方向”为主题图文展以及新版《青城山道教志》发行仪式,充分展示了新中国成立xx年来,道教界在发扬爱国爱教的优良传统,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极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等方面取得的成绩。

(二)强化法治意识。深入推进“法律进场所”工作,以培训班、编印发放学习资料的形式组织开展学习贯彻活动。将《宗教事务条例》纳入教职人员培训班主要内容。引导宗教界提高法治意识,今年,太清宫、佛圣寺遇到民事纠纷后,均主动找律师通过法律途径依法处理纠纷。

(三)强化品质意识。一是持续提升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水平。规范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组织开展对全市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情况的检查。二是实施宗教场所管理品质提升工程。着力提升全市宫观庙宇品质,争取x市补助资金对天师洞餐厅、般若寺厨卫、太清宫厨房进行提档升级改造。三是着力提升宗教教职人员综合素质。采取集中脱产培训方式,邀请省、x市民宗部门领导以及法律专家、宗教研究专家、学者给予集中授课,今年以来举办了x期共xx名教职人员综合素养提升培训班。

(四)强化安全意识。x月x日,召开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会。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负责参加会议。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文体旅局、青都局、消防大队等部门到会并发言。对宗教场所文物安全、消防安全、活动安全、人员管理等做了具体安排。市民宗局与宗教场所签定了《安全工作责任书》。在传统庙会、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召开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保障工作协调会,严格审批相关宗教活动,对批准开展的宗教活动及时明确部门、乡镇、宗教场所的责任,确保各类宗教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五)强化文化意识。结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xx周年,引导宗教界开展各类文化活动,x月x日,x市佛教协会在天国寺举办的“青山梵音——首届大青城森林梵乐会”,邀请了齐豫等十余位艺人和青城山天国寺僧众梵乐团同台,为公益性演出。基督教三自爱国会举办了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天耀神州”书画展,书画展分为“日出东方”“和平崛起”“使命担当”“颂赞祈福”四大板块xxx幅书画作品。

二、民族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期民族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加强和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一是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八进”活动。在x社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创建巩固工作,在清真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寺庙创建工作,在奎光小学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开展已命名示范点提档升级工程和新点位培育工作。

二是全面推进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在少数民族相对集中银杏街道x社区,举办“x群众感恩党·民族交融齐欢畅”暨建党xx周年系列活动,在回族群众较为集中的南桥社区举办“文润南桥·古道生辉”社区历史文化展,传递社区温暖,引导社区各民族参与到社区公共事务中来,推动城市民族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是繁荣少数民族文化。依托x州在x的驻市单位,举办羌历年大型庆典活动“不忘初心·讴歌盛世”,传承弘扬发展羌民族文化。

四是持续做好少数民族的风俗文化及禁忌宣传工作。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

2.十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篇二

一、重视教育,进一步增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责任感。宗教事务工作是一项量大、面广的社会性工作,只有深刻认识宗教问题的长期性、特殊性、复杂性和重要性,才能认真把握宗教工作的政治性、政策性和群众性,才能有利于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要进一步开展条例宣传教育活动,对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基层干部要加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学习,教育大家正确看待宗教问题,切实增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观念,努力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水平。对社会各界和信教群众要注重宣传教育的普及性、经常性,不断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途径,丰富宣传内容,讲求宣传实效,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引导广大信教群众紧密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共同为构建和谐浙江、平安浙江而努力。

二、健全体系,进一步加强市、县(市、区)执法主体、基层网络和宗教团体的建设。要针对我省日益繁重的宗教执法工作任务和市、县两级民宗部门合署办公、经费合用、编制偏少、工作条件落后等问题,加强市、县(市、区)民宗机构的执法主体建设,努力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加强基层网络和信息员队伍建设。要依法维护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指导宗教团体搞好自身建设。要围绕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活动、宗教教职人员三个载体,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宗教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健全长效协调机制,切实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确保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

三、完善机制,进一步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行政水平。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按照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新形势的要求,健全宗教事务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完善与实施条例相配套的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制度。同时,要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增强宗教工作干部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提高宗教事务行政执法的效率和水平。相关职能部门要对宗教事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逐条梳理,分析原因,加大自查自纠力度。在沟通协调的基础上,妥善处理好寺观教堂等宗教活动场所与园林、旅游等部门的关系。依法妥善处理乱建、滥建寺观教堂和露天造像等问题。

四、密切配合,进一步形成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良好氛围。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针对新时期宗教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积极探索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新办法,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健全和完善宗教工作领导机制和协调机制,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共同做好宗教工作,使我省宗教事务管理迈上一个新台阶。

以上意见,请省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3.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务公开总结 篇三

一、领导重视,成立专班。我们成立了以为组长、一名副局长为副组长、股室及两山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每年人员变动后,我们及时对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始终保持了工作小组的健全。在此基础工业上,组建了政务公开工作专班,由分管机关的副局长牵头,办公室组织、协调,具体负责抓好落实。

二、工作制度落实。我们年初结合制定工作计划,把政务公开工作一并纳入工作安排,做到了年初有安排,半年和年终有检查,并作为全年的主要工作进行考核。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效落实,并建立健全了《工作制度》、《廉政勤政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干部职工守则》、《民族成份管理制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度》、《信访调解制度》、《接待制度》等18项制度。2005年,我们根据具体情况,又对其中的5个制度进行了修改补充,做到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人手一册。

三、政务公开形式多样。建立了政务公开栏,设立了举报电话,机关办事程序、行为规范、岗位职责、内设机构、各种制度上墙,二级单位工作人员做到挂牌上岗。同时,我们还完善了政务公开监督保障措施,实行政务公开承诺制度,设立了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政务公开内容具体。结合工作实际,做到公开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如对民族成份的管理工作,增加了工作的透明度,也方便了广大人民群众。同时还公开了办事职责,以及办事结果、来访群众普遍关心的其它问题。

4.十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篇四

2010年我区民族宗教工作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思想,按照“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的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做到“突出主线抓大事,围绕要务谋

发展,服务大局保稳定,开拓创新求突破”,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开创我区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

(一)民族宗教工作

2010年民族宗教工作的总体思路为:“突出一个主题,维护一个大局,瞄准两个目标,加强三项建设,力求四方面突破”。即突出加快民族经济发展这一主题,维护全区民族宗教稳定这个大局,瞄准民族工作社会化、宗教管理规范化两大目标,狠抓工作机制、干部队伍和机关作风三项建设,力求在民族经济发展、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宗教旅游市场整顿、民宗部门自身建设四个方面取得突破。

(二)其他相关工作

一是一如既往地服从服务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完成区委、区政府布置安排的各项任务及零时分派、通知的工作任务。二是按照区委、区政府和扶贫办的要求,积极配合乡党委、政府做好扶贫帮困工作,为贫困户寻求致富门路,宣传科普知识,因地制宜,能发展养殖业就发展养殖业,能发展种植业就发展种植业,为贫困户做一些实实在在的实事,解决好一些实际困难。

(三)部门自身建设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素质。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党的十七全会精神,学习贯彻省、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对民族宗教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和国家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上来,继续开展中小学校民族、宗教政策理论课、广泛宣传马克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要以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深入研究新世纪民族宗教工作面临的新问题及应对措施,掌握工作的主动权。

二是继续加强作风建设,搞好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宗教活动场所,深入实际、深入到具体问题中去,深调细研,使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真正落到实处。

5.十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篇五

二是着力抓好城市少数民族就业。加强部门合作,采取多渠道增加城市就业岗位。围绕民族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重点对从生态自然恢复区进城居住的牧民和自愿放弃土地、草牧场承包经营权的牧民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积极创造就业和创业机会,进一步解决城市少数民族贫困人口生活问题。三是挖掘民族特色资源,重点资助牧区文体活动和文化能手,以民族特色文化铺就牧民致富道路。

四是探索和制定《蒙古语授课大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将蒙古语授课毕业生优先分配到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充实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和翻译队伍。建立《蒙古语授课毕业生人才库》,将未走上工作岗位的蒙古族大学生纳入社会救助体系。

五是积极与土地管理职能部门沟通协作,着力解决宗教活动场所(8个寺庙)土地经营权不明的问题,为寺庙办理土地经营权证书。

六是强抓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推行国家宗教局颁布的《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做好宗教队伍教育培训,提高宗教教职人员综合素质,积极为经济社会建设服务。

少数民族“六项”扶民工程

⒈ 实施“安居”工程。一是选中牧区100个危房户,进行危房改造资助,新建房屋每户1万元,维修房屋每户5000元,共投入60万元;二是投入20万元,对20户城镇困难户进行住房补贴。

⒉实施“光明”工程。投入60万元,资助120个偏远农牧户购置“风光互补”发电设备,解决基本生活用电,每户补助5000元。

⒊实施“残疾人和重病救济”工程。投入20万元,帮扶40户贫困残疾人和重病家庭,每户补助5000元。

⒋实施“新生代农牧民创业扶持”工程。投入40万元,扶持40户新生代农牧民自主创业,加快致富,每户补助1万元。

⒌实施“民族文化发展”工程。投入40万元,资助部分民族特色文化户和文体活动,推进民族文化大发展。

6.十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篇六

一、主要工作成绩

(一)深入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加强理论武装,打牢思想基础,明晰工作思路

我部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把统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十六大精神上来,围绕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明确工作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在我县改革和建设中的法宝作用。一是把握十六大的主题、灵魂、精髓,深刻认识统一战线在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地位作用。二是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上下工夫,结合我县的工作实际,明晰工作思路,确定了六个方面的工作重点,找准工作的切入点,扎扎实实开展工作。

(二)建立健全统战工作新机制,开创统战工作新局面

为了建立起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统战部门协调抓总、各部门密切配合、全社会关心参与的统战工作新机制,进一步开创统战工作新局面,我们统战部主要抓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1、建立统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年初,我部报请县委同意,批准成立了xx县统一战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统战部牵头,有关单位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今年主要与组织部、政法委、公安局、人事局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协调处理了有关人事、民族、宗教等相关问题,加强了与有关单位的沟通、协调、配合,进一步提高了统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2、设置了统战委员,建立组织保障。按照《中国共产党xx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有关会议精神,我部在总结过去工作的基础上,报经县委同意,在全县六个镇、一个管委会和县直有关单位共24家确定了一名分管统战工作的领导和一名兼职统战委员,具体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统一战线工作,加强与县委统战部的联系配合,使统战工作有了人员组织保障。

3、建立了县、镇、村民族宗教管理网络。一是成立了xx县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二是各镇、禄充管委会成立了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民宗专干;三是在各村明确了一名负责人具体负责民族和宗教工作。形成了层层落实,分级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积极协助组织部门做好党外干部、党外人士的培养、选拔、安排和使用工作

在党外干部工作上,我们充分发挥统战部广泛联系党外人士的优势,积极协助组织部门共同做好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安排、使用、考察工作,推进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和使用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一是建立健全全县副科级以上党外领导干部档案,随时了解掌握党外干部情况,至2006年11月止,全县共有副科级以上党外领导干部45人,其中:副处级3人,正科级4人,副科级38人。二是落实了工商联会长由党外人士担任工作。三是配合组织部门在全县公开招考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及后备干部,促进了非党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任用工作。四是与县委组织部联合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党外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县委已批转各有关部门执行。

(四)搞好民族宗教工作,促进我县民族团结、宗教稳定

1、实行目标责任管理,使民族宗教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年初,按照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要求,我们及时召开全县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全面传达了会议精神,结合xx实际与六镇一管委会签订了2006年民族团结和宗教稳定目标管理责任书。11月,按照责任书的考核内容,对六镇一管委会的民族团结和宗教稳定工作进行了考评,通过实行目标责任管理,有效地推进了我县民族宗教工作的开展。

2、积极开展“示范村”活动,促进带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加快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在全省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我县确定了海口镇松元村委会的石龙村为市、县两级的民族团结示范点。以“民族团结好、经济发展好、社会治安好、村容村貌好、教育科普好”等五项内容为主,积极开展民族团结示范活动,一是争取市民宗局的支持,投入资金2万元,建立了农业技校;二是协调市、县交通部门,投入资金16万元,解决了石龙村的交通难问题。通过一年来的工作,石龙村共新发展种植柑桔25000棵,桃李35000棵,新修了一条长840米,宽5米的村内混凝土道路,解决了过去“晴天一身恢,雨天一身泥”的状况。全村各民族之间的关系有了明显的好转,村容村貌也有所改变,全村形成了一个良好的团结氛围。

3、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促进民族之间大团结。一是在全县各中小学中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我部积极协助县教育局,在全县各中小学中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增长见识。活动中,共征订《中华大家庭》2223本、《民族常识》2045本、《民族政策常识》2700本。通过开展活动,使中小学生增长了民族知识,增强了民族团结。二是开展民族理论讲座。县委党校开设了一课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讲座,参加学习人员共52人,通过学习,使大家系统地了解了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有关的民族政策。三是及时调处民族矛盾。对一些影响民族团结以及民族地区发生的突发事件,做到及时了解情况,及时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请示汇报。四是积极参与民族节日活动。主要是配合松元彝族村举办好一年一度的火把节和组织县五套班子参加回族圣诞节活动等,通过这些活动,宏扬了民族文化,增加了民族节日气氛,使各民族之间相互了解,促进了民族的大团结。

4、做好宗教工作,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按照“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的宗教工作方针,积极开展我县的宗教工作,今年主要抓好了几项工作:一是建立了宗教工作协调机制,形成了县、镇、村宗教管理网络。二是认真开展了基督教情况调查。针对我县基督教发展较快、管理不规范等情况,我们开展了对全县基督教基本情况的调查,并写出调查报告,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对基督教管理的措施和方法。三是及时召开宗教工作会议,宣传学习有关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分析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找准工作的切入点,更好地开展工作。四是经常深入到全县各宗教活动场所,了解掌握情况,及时解决存在问题,保证宗教的稳定。五是认真做好制止零散朝觐工作,帮助穆斯林群众按规定参加朝觐。六是积极配合政法委、公安局对非法宗教活动进行打击,严防境外宗教势力的渗透。

5、组织召开民族和宗教界人士座谈会。年初,我部组织召开了全县民族宗教界人士座谈会,县政府高副县长全面总结了我县民族和宗教工作,充分恳定了全县各族人民和广大信教群众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互相尊重、紧密团结,在工作中识大体、顾大局,为全县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参加座谈会的各族和各界人士在座谈中纷纷表示,作为一个中国公民,不论是何民族,任何宗教组织,一定服从党的领导,按照宪法的规定,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积极做好团结工作,维护本地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6、做好“非典”预防和防治工作。“非典”期间,我们按照要求,一是认真搞好本部门的预防和防治工作;二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少数民族地区开展“非典”预防和防治工作;三是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预防“非典”的宣传,并督促检查,有效地开展了“非典”的预防和防治工作。

(五)加强对工商联工作的指导,促进我县非公经济的发展

今年,我部按照全市统战部长会议精神,加强了工商联工作。一是根据工商联人员的变动情况,指导工商联对执委、副会长班子进行了调整和增补,落实了工商联会长由党外人士担任工作。二是积极做好工商联党组的组建工作,现各项工作已准备就绪,等待县委批准后即可实施。三是认真贯彻“团结、帮助、引导、教育”的方针,积极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思想教育工作,推荐了2名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为云南省光彩事业促进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四是积极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的调查研究,对我县七户重点非公经济骨干企业发展情况进行了调查,并提交了调查报告,为进一步搞好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工作,促进我县非公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六)做好台胞台属、侨胞侨眷工作。

我部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充分发挥台办、侨办的职能作用,积极做好台侨工作,一是根据我县台胞台属、侨胞侨眷的情况,我部加强与他们的联系,关心他们的疾苦,注重掌握他们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难题,为他们排忧解难。二是在新年来临之际,对全县台胞台属、侨胞侨眷进行走访慰问,热情为他们办理相关的事务。三是开展了对全县归侨侨眷“危房旧房”情况的调查,向上级报送了调查报告及4户贫困归侨侨眷危房情况。

(七)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统一战线政策,争取人心,凝聚力量

一是召开黄埔同学座谈会。6月15日,为庆祝黄埔军校建校79周年,我部召开了xx县黄埔军校同学座谈会,全县共10位同学全部到会,通过座谈,同学们了解了我县改革、开放、发展、稳定等各方面的情况,并表示要加强与其他各地黄埔同学的联系,尽力为全县的发展发挥作用。二是认真落实原工商业者生活费问题。我部根据来访原工商业者反映的情况,对全县原工商业者情况进行了调查,按照规定提出了《关于解决部分原工商业者生活费的意见》,交有关部门办理。三是认真落实增加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生活费政策。我们按照云统发(2002)61号文件规定,与人事、财政、民政部门协调,联合形成文件,增加了起义投诚人员的生活费,有效地落实了党的政策。

(八)不断加强部门自身建设。

1、加强理论学习,促进工作开展。一是改进学习方式,确定学习的重点,理论联系实际地学习了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二是加强统战业务知识学习,增强业务素质,提高工作质量。三是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按要求扎扎实实地开展好工作。

2、加强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一是继续抓

好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教育活动为重点的作风建设。二是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三是开展机关干部作风整顿。我们按照县委的要求,开展了以学习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契机,牢记“两个务必”,切实加强机关干部作风建设的活动。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了岗位制度、纪律制度、政务公开制度。通过作风制度建设,营造了统战部门团结奋进、求实奉献、开拓创新、廉洁高效的工作氛围。

3、不断提高统战干部队伍素质。一是积极创造机会,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种学习培训,不断更新知识、开阔眼界、拓宽思路,以适应新形势下统战工作的需要。二是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牢记使命,勤奋工作;坚持宗旨,执政为民;改进作风,求真务实;加强学习,与时俱进”的要求,努力培养一支信念坚定、作风民主、知识广博、富有创新精神、人格好、人缘好、形象好、有能力、会做事、能吃苦,深受统一战线广大成员欢迎的合格的统战干部队伍。

二、存在问题:

1、结合统战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不够。

2、由于人少事多、工作经费有限,有些工作开展得还不到位。

3、统战干部的素质还有待提高。

2007年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县委的领导和上级统战部门的指导下,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各项统一战线方针政策,把基层各方面统一战线成员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发挥他们的创造性,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为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服务。

二、工作重点

1、围绕经济建设中心积极发挥作用。

2、大力促进民族团结和进步。

3、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4、教育和引导非公经济人士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

5、积极协助县委有关部门做好党外人士的培养、安排、选拔、使用工作。

6、充分发挥党外知识分子在科技强县中的作用。

7、有重点地做好台侨和海外统战工作。

8、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和宣传信息工作。

7.十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篇七

xxxx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全面深化改革为主线,探索创新民族宗教管理方式,努力提升民族宗教事务依法管理能力和水平,全力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扎实工作,促进民族团结进步

一是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加大民族团结宣传力度,积极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方针政策,继续推进弥牟镇国光社区创建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示范社区工作,着力构建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区环境。组织弥牟镇分管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参加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暨嵌入式社区建设经验交流会。二是推动少数民族经济健康发展,积极支持唐家寺肉牛交易配送中心建设工作,会同清真寺管委会指导对市场内以尊重穆斯林习俗进行风貌打造,并协调对入驻的清真屠宰户进行政策优惠,目前中心从x月开始试运营,成为x首家集交易、屠宰加工为一体的肉牛屠宰交易专业市场,同时也是x地区清真牛肉供应基地。三是切实做好流动穆斯林服务管理工作,摸清流动穆斯林、外籍穆斯林在我区居住、就业、求学等基本情况,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和清真寺等主动加强与流动穆斯林的沟通联系,掌握动态信息,并提供热情服务和帮助。

(二)依法管理,维护宗教领域稳定

一是做好宗教场所的筹备开放工作。完成了善安寺申报开放工作,善安寺于今年x月正式被市民宗局批准为设立为佛教固定处所,并于x月登记开放。启动净土寺筹备开放工作。二是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化管理。开展宗教基础信息数据库全国联网及网上赋码工作,对全区x个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数据录入上报。开展道教教职人员颁证前期信息核对工作,对出走没有联系的道教教职人员清理出库。强化宗教活动审批报告制度,做好场所宗教活动前的安全协调工作,确保基督教“复活节”、寿佛寺“浴佛节”、善安寺“华严法会”圆满举办。三是全面深化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开展以“规范”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将政策法规教育、场所管理、社会综合治理、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文明敬香、厨卫改造等内容纳入创建活动中,推进创建活动有序开展。投入xx万元补助资金对区内各宗教活动场所消防设施进行了维护更新。分批指导各场所开展厨房、卫生间提档升级行动,并对困难的场所进行资金补助,共计x万元。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为清真寺向市民宗局争取了xxx万元的维修补助资金。目前清真寺、寿佛寺、三清观、清心堂均完成了卫生间改造。引导宗教活动场所加强安全技术防范,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目前全区所有宗教活动场所添置了监控设备,实现了场所全监控。四是开展文明敬香建设生态寺观工作。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管理”原则,坚持“宣、卡、劝、收、防”五步并重,联合相关部门,推进文明敬香生态寺观建设工作。目前我区佛道教场所开展文明敬香、建设生态寺观活动达到xx%以上。五是深入开展“法律进寺庙”活动。利用“宗教法规宣传月”、宗教教职人员政策法规培训、法制宣传进寺庙等形式在我区宗教活动场所营造学法用法的法制环境和良好氛围,共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xxxx余份,悬挂横幅xx余条。弥牟清真寺被评为xxxx年x市青白江区“法律七进”示范点。六是围绕和谐稳定目标,全力确保民宗领域安全稳定。做好重点时期维稳工作,在“春节”、“两会”、“国庆”、党的十九大期间等重要时期,做好民族宗教领域隐患排查和维稳工作,确保了我区未发生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不稳定事件。开展宗教活动场所老旧房屋排查、安全隐患定期排查,抓好民宗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将x个宗教活动场所全部纳入x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并指导各场所运用该系统每月进行信息报送,实现安全隐患问题治理的常态化和规范化。七是加大治理佛道教“两乱”和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工作力度。对全区佛道教“两乱”及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逐点核实,目前没有发现此类情况。

(三)强化服务,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狠抓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电子政务等工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成了民宗局行政责任清单清理工作,做到“权责一致”,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扎实开展“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围绕“服务对象关切点、干部群众关注点、工作持续改进点、违纪问题易发点”等方面征求服务对象意见,并开展查摆问题点评会,通过“群众提、领导点、互相帮、集体议”的方式,发现自身的不足,从而整改提高干部的工作水平。

二、xxxx年工作计划

xxxx年,我局将围绕“民族团结进步”和“宗教和谐稳定”两个主题,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民族工作

1、推进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示范社区建设,努力建设各民族共居社区、共学社区、共事社区、共乐社区,倾力打造民族大团结大融合的样板,重点打造弥牟国光社区民族相互嵌入式社区示范点,争取xxxx年通过市级示范点的验收。

2、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对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不断增强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3、举办一期少数民族干部培训工作。

4、加强清真食品管理,依托肉牛交易中心建设,依靠清真寺管委会及宰牛行业协会,着力打造青白江民族特色品牌,促进民族经济健康发展。

5、协助相关部门和乡镇做好涉及少数民族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二)宗教工作

1、依法加强宗教活动管理服务。把好宗教节日和大型活动关,做好大型宗教活动的备案审批,确保安全有序;加强宗教教职人员的管理备案工作,杜绝出现假冒教职人员招摇撞骗现象。

2、指导各宗教场所依法开展宗教活动,每年开展x次“法律进宗教场所”活动。

3、深入开展“宗教政策法规月”学习活动。以学习领会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和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为主要学习内容,以宗教干部和宗教界为学习主题,并加强面对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正面宣传,促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4、坚持宗教教职人员特别是代表人士的教育培养方向。大力加强宗教界代表人士自身建设,统筹选送宗教教职人员参加各级宗教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提升我区宗教教职人员的综合素质。

5、加强宗教领域的维稳工作,防范境外势力渗透,打击非法宗教活动。要与政法、公安等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做好排查,了解掌握不稳定因素,积极应对,确保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做好互联网舆情工作。

6、指导宗教教职人员坚持宗教中国化教义阐学研讨,努力做好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引导工作,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8.十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篇八

经市委推荐,**市长提名,作为本届市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主任(局长)人选,我感到很荣幸。如果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我将不辜负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对我的重托,不辜负全市人民的期望,勤奋工作,开拓创新,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全市民族和谐、宗教稳定,为构建“和谐**”创造稳定社

会环境,如果没有通过,我还将一如既往地服从组织安排,更加努力地做好工作。

1、开拓创新,全面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民族宗教工作具有其特殊性、艰巨性和重要性,是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在新时期我党要着力处理好“五大关系”的其中两大关系。事关民族团结,事关社会经济进步,事关大局和谐和稳定。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实际,解决思想,开拓进取,从思想观众、领导方法等方面大胆创新,积极探索进一步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团结班子成员和机关全体干部一道,立足当前,谋划长远,胸怀全局,切实发挥本部门的职能作用,努力开创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民族工作要突出“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来源:公务员在线 http://)这一主题,着力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积极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乡镇经济社会发展;二是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加强民族法制宣传教育;三是重视解决敏感问题,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宗教工作要坚持党对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着力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全面贯彻执行《宗教事务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加大对宗教事务管理的力度;二是加强宗教团体建设,积极化解宗教领域矛盾;三是依法加大管理力度,制止“两乱”和抵御境外利用宗教对我进行渗透。

2、依法行政,自觉接受监督。市民族宗教局作为市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与人民群众,特别是与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群众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在这个岗位上工作好坏直接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对此,我们必须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认真履行各项民族宗教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管理好民族宗教事务。特别是在当前形势下,更要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努力促进工作的法制化和规范化。同时,要从自身抓起,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及常委会的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

3、刻苦学习,努力提高政治业务素质。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切实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认真学习和钻研新形势下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民族宗教工作业务理论知识,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法制观念,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不断汲取新知识,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逐步积累工作经验,努力提高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

4、严于律己,努力塑造公仆的良好形象。要时刻牢记,自己是人民的公仆,权力属于人民,智慧和力量来自于人民。为此,要坦诚大气,求真务实,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尊重同志,维护团结,形成合力,充分发挥班子的整体功能,创造性开展工作。要按照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提出的党员领导干部的八方面作风要求,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勤政、廉政,一心为民,以不辜负组织和人民的重托与期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再次衷心感谢人大常委会对我任职的审议。如果我的这次任职不能通过,我将无条件服从组织安排,一如既往地工作,继续为党的事业做出不懈的努力。

9.十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篇九

直属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考试招聘人员面试方案

根据《遵义市2011年统一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市直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简章》)文件要求,为确保面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与规范有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认真做好我(委)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郑明蛟市民委(宗教局)党组书记、主任(局长)副组长:史廷昌市民委(宗教局)副主任(副局长)刘华市民委(宗教局)党组成员、调研员 成员:宋丽市民委(宗教局)办公室副主任

付敏市民委(宗教局)宗教科科长

冯辉市民委(宗教局)民族文化研究所所长

何宣贵市民委(宗教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哈旭市民委(宗教局)民族科科长

二、招聘的职位和人数

市宗教事务执法支队管理人员2名(A类)、市民族文化研究所专业技术员1名(B类)。

三、面试人员确定

笔试工作结束后,按照每个职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报考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由招考单位负责通知)

四、考官组成面试考官共设7人(其中纪检监察1人),面试考官组组长由主管部门领导担任,成员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及相关专家组成。

五、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11年8月5日上午9:30

面试地点:遵义宾馆

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2011年8月4日下午3:30—5:001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提前30分钟到面试地点报到)

六、面试内容和范围

1、应变题: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判断分析等能力。

2、专业测试:

A类主要包括党的宗教理论政策、宗教基础知识、《宪法》、《宗教事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相关专业知识;

B类主要包括党的民族政策理论,民族基本知识,民族问题研究,民族文化、体育、教育、古籍等相关专业知识。

(面试总分按百分制计算,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总成绩计算和成绩公布

A类: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B类: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30% 面试成绩70%。

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在市民委(宗教局)办公楼张贴公示,同时在遵义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

八、体检

在总成绩公示期满后7个工作日后按照招聘岗位名额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遇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下一名参加体检。

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黔人发[2005]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九、考核(政审)

经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政审)对象,由市民委(宗教局)对考核(政审)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奉公等情况进行考核,写出考核(政审)报告,并将考核(政审)结果告知被考核(政审)对象。如考核(政审)

2中发现有不合格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下一名进入体检和考核(政审)。

十、公示

考核(政审)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拟聘人员分别在市民委(宗教局)办公楼张贴公示,并在遵义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上公示。如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或市民委(宗教局)进行调查处理。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照规定报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十二、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进行,自觉接受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和新闻媒体及社会的监督,严格执行考试工作的各项规定,认真落实各项保密措施和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招考咨询电话:市民委(宗教局)3119425(办公室)招考举报电话:市民委(宗教局)3119425(办公室)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8662655(事业单位管理科)

遵义市民族事务委员会遵义市宗教事务局

10.十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篇十

工 作 总 结

一年来,我乡民族宗教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民族宗教工作全局,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两个率先”的奋斗目标,结合我乡民族宗教工作 的实际情况,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着力做好各项工作,促进民族关系和谐,全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进一步发展。现将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民族工作方面:

今年以来,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民族工作,以中央、省、州、县四级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探索工作新方法、新机制。着力做好少数民族扶贫帮困、脱贫致富和各项服务工作,为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全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迈上新台阶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二、宗教工作方面:

一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和宗

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工作原则,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建立健全宗教事务管理制度与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宗教界的积极因素,积极引导宗教自觉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努力促进各宗教之间和睦相处,保证宗教活动正常有序,保持我区宗教领域和睦稳定的良好局面。

三、2012工作思路及打算

2012年,我乡的民族宗教工作将在乡党委委、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和民族宗教政策及法律法规,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民族宗教工作全局,加强对新时期民族宗教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与时俱进,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巩固我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成果和宗教领域和睦稳定的良好局面,促进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谐,为我乡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

竹巴龙乡民族宗教事务工作领导小组

11.十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篇十一

为进一步推动我局读书讲学活动的深入开展,建立健全评价激励机制,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读书讲学”活动,建立局全体工作人员读书学习分享的长效机制,加强各级局机关的自身建设,通过公开、公正、公平的考核评价,激发局机关的学习力、创新力和服务能力。

二、考评原则

1、服务大局原则。考评工作始终围绕局党组织做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围绕民族宗教事业实现更大突破。

2、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考评内容、考评步骤和考评时限等及时向全局公布,在全方位接受监督的前提下,实事求是地对局机关创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机关的工作情况和工作效果进行评估。

3、分层分类考评原则。加强分层分类指导、管理,实施分层分类检查和考评,确保考评工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考评既有定性要求,又有量化指标。考评工作注重把两者有机结合起来,一切从实际出发,力求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读书讲学”活动的开展情况。

三、考评范围

本考评办法根据《关于在市级机关开展“读书讲学”活动意见》的要求,各工作人员均在考核范围之内。

四、考评内容、考评时间和步骤

(一)考评内容:

读书活动的考评实施百分制,考评的内容主要依据市级机关工委《关于在市级机关开展“读书讲学”活动意见》的要求制定具体工作目标设定。考评内容主要有如下:

(1)党员个人有读书计划和愿景目标,并与党组织的计划和愿景目标相一致。工作人员个人都要详细列出必读和选读书目清单,列出对应的阅读时间表,并与奖励、晋升挂钩。

(2)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每星期给基层党员作读书讲学不少于一次

(3)各工作人员完成读书计划,至少形成1篇有一定价值的读书文章。

(4)党员形象明显上升,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联系群众效果好;至少参与一次有影响的集体活动,如党员志愿者活动、结对帮扶等;工作人员个人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每名工作人员每年至少办一次实事。

(二)考评时间:每年6月底,12月底。

(三)考评步骤:具体分为自评申报、考评检查和结果评定等三个环节

1、自评申报。局机关个工作人员对照考核内容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并上报活动领导小组。

2、考评检查。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读书讲学考评全程工作。围绕领导小组成立读书讲学活动考评组审查提交书面材料,结合活动中表现给予评定。

考评检查环节主要有三步:

(1)局各工作人员先对自身读书活动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向领导小组提交自查报告(2)领导小组在自评的基础上,进行检查验收。(3)领导小组整理、汇总考评情况。

3、结果评定。

(1)考核按总分划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2)考核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其支部领导班子认真查找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方案;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对其通报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对考核等次为优秀的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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