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意见落实(精选12篇)
1.实施意见落实 篇一
关于安全工作“四化”要求的实施意见
根据《消防法》和企事业单位《内保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落实集团领导提出的安全工作要制度化、常态化、群众化、具体化(以下简称“四化”)的要求,现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国家和重庆市安全法规为依据,以促进集团安全稳定为出发点,按照消防、治安、国安、保密、网络“五位一体”总思路,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大力抓好集团安全工作“四化”的贯彻落实。更好地为集团改革发展提供安全保证。
二、目标任务
抓好集团安全工作“四化”的贯彻落实,必须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坚持管理常态运行,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推进工作具体落实,以期使集团及各单位、各部门切实落实单位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规范工作职责;丰富安全宣传内容,促进员工广泛参与;有效整治安全漏洞,进一步提高防范管理能力。
(一)制度化。科学、规范的制度既是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履行职能任务的工作依据,又是部门与部门之间,员工与员工之间以及上下级之间沟通的保证。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重点从三个方面抓好落实:一是建立安全工作制度。按照《消2-
工作中一定要把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先安全后生产”的要求。二是处理好抓发展与抓安全的关系。紧紧围绕保证集团安全发展这个目标,牢固树立抓安全就是抓发展、抓发展必须抓安全的观念,坚持安全发展的原则不动摇,做到在安全中求发展、在发展中讲安全,坚决克服重发展轻安全的思想。三是处理好抓短期利益与抓长远安全稳定的关系。在抓安全工作建设上,务必考虑到单位的长远发展和安全稳定,不能只求眼前利益而忽视安全教育、忽视安全生产。各级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必须自始至终树立“安全为天、生命至上”的理念,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筑牢安全防范基础,推动长远安全和谐发展。
(三)群众化。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广大员工作为遵守安全工作法规和安全工作操作规程的主体的作用,广泛发动员工积极参与安全工作。要通过专题会议、培训讲座、安全演练及广播、板报、画报、EIP、工作通讯等多种宣传教育形式,培养广大员工人人都有安全生产、安全生活的意识,做到四个“参与”,即:安全管理有员工参与、安全宣传有员工参与、安全检查有员工参与、隐患整改有员工参与。形成人人都是管理者、人人都是宣传员、人人都是责任人、人人都是受益者的工作局面,达到凝聚群众力量、各方齐抓共管的目的。
(四)具体化。着力把安全工作的责任管理、日常检查、隐患整改、宣传教育等内容具体化。一是抓好安全责任管理 具体化。重要部门、重要区域、重点场所、重点设施设备等5-
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广泛开展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生产周活动,突出宣传重点,理清宣传主题,注重全面推进,力求贴近实际、贴近员工、贴近一线。
(四)加强督促检查。各单位、各部门要着眼于切实推进集团安全发展,提升安全管理质量,营造浓厚安全文化氛围,建立健全督促检查与评比激励机制。要把“四化”要求纳入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文明班组等评比活动中,及时表彰在落实“四化”要求中表现积极认真、工作落实到位的突出单位和个人。安全职能部门和专兼职管理人员要不定期地督促检查组织落实情况,发现典型及时推广表扬,发现问题及时跟踪整改。
2.实施意见落实 篇二
寺前农机站是今年3月正式挂牌成立的一个新农机站。据太湖县农机局局长甘兴国介绍, 早在1997年, 县里批准成立10个基层乡镇农机站, 但是多年来由于各种原因推进不力, 一直只有7个, 这给太湖县这个总面积达340多万亩的中部农村大县的农机化工作带来极大不便, 制约了农机化事业的发展。太湖县还是一个山区县, 素有“七山一水一分田、一分道路和村庄”之形容, 那些距离县城比较偏远的乡村, 干部下乡和农民到城里办事都极为不便。
去年7月5日, 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快发展的意见》 (下称《意见》) , 其中明确指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统一思想, 提高认识, 把发展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工作责任制, 结合本地情况, 制定发展规划, 明确发展目标, 加强组织协调和相关机构队伍建设, 充实力量, 改善工作条件, 保障工作经费, 切实解决农机科研、生产、流通、推广应用、社会化服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扎实推进本地区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这让刚从县农委副主任调任县农机局长的甘兴国非常兴奋, 心中充满了激情, 感觉进入了国家对农机化高度重视的新时代, 要抓住这一契机加强农机化机构队伍建设、推动当地的农机化事业发展。
于是, 甘兴国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开始酝酿将县农机站的数目恢复到1997年的编制数量。局里旋即开始了办公房屋和硬件投入、人员配备等方面的准备工作, 通过与当地各方努力协调, 于今年3月首先正式挂牌成立了寺前农机站。该站成立后, 县农机局从全县农机系统抽调了两名业务熟练的人员进驻办公, 受到当地群众的热烈欢迎。4月22日, 记者在农机站看到, 各种规章制度都张贴于墙上, 认真详细, 规范有序, 县农机局购机补贴办公室主任李英正指导小吴正确运用购机补贴信息系统。
甘兴国对记者总结了农机站成立后开展的工作和带来的好处。一是满足当前的核心工作即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需要。该县有十万多个农户, 工作量大, 农民若到县城买农机运费是笔不小的开支。县农机局将小型机具补贴工作前延, 从申报到核实都下放给乡镇农机站, 方便农民, 便于管理。二是技术推广。如机插秧推广, 今年全县每个乡镇抓一个示范片, 开一个小型现场演示会, 邀请农机大户、技术人员和乡镇主管领导参加。三是农机安全监理。由于一些乡镇距县城很远, 根本无法及时处理一些应急性的工作, 因此县农机监理所将部分职权委托给农机站代办或管理。前两年拖拉机年审工作比较差, 现让乡镇农机站加强宣传, 通知到各村, 今年年审工作明显好于往年。四是技术培训。一些乡镇农民到县农机局交通成本太高, 也导致没积极性参与。县农机局现让农机站就地组织好农民, 再派专家和技术人员下去办班进行培训指导, 效果明显。五是近年来农机站的工作还延伸到机械化作业的市场管理和服务方面, 譬如帮农机大户联系业务, 提高农机利用率。此外, 农村里少数不法分子强制性收取机手中介费, 今年, 县农机局将机收市场整顿作为重点工作来抓, 请政府部门发文, 在专门召开的农机化工作会议上邀请公安、工商等部门参加, 以加强对不法行为的治理与打击, 更好地维护机收市场的秩序和机手利益。
县农机局为了加强下面乡镇农机站的管理, 还细化了目标管理办法。目前正值农机补贴实施的“关键”时期, 甘兴国要求农机站职工牺牲周末休息时间, 为不分上下班时间的购机农民办理相关手续和服务。同时, 在信息化管理方面, 县农机局投入大量经费, 为所有乡镇农机站开通了网络, 每个农机站配备了一台电脑、打印机和照相机。这样, 能更好地按照上级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规定开展工作, 并便于与县农机局工作的及时衔接与畅通。
3.实施意见落实 篇三
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直接关系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近年来,随着宪法、监督法等相关法律的深入贯彻实施,各级党委大力支持人大依法履职,“一府两院”更加重视审议意见办理,在审议意见的办理过程中,着力解决了一大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难事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在有效落实人大监督措施的同时,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健康和谐有序发展,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好评。
但是,从近年审议意见办理的工作实踐来看,由于一些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涉及党委或党委部门的职权,比如有关机构、编制、人员等方面的审议意见,超出了“一府两院”的职权范围。由于党委及党委部门没有办理审议意见的职能,所以类似的审议意见,往往得不到很好的落实,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议意见的办理质量,也影响了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威。为此,笔者认为,人大工作作为党委全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各级党委应当进一步加大对人大审议意见办理的支持力度,确保涉及党委或党委部门的审议意见,办理条件成熟的都能得到较好的办理落实。具体实施过程中,可以从三个方面入手做好工作:第一,在制度建设层面,可以考虑由同级党委根据实际情况,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出台相应的规范性文件,对涉及党委及党委部门的审议意见的办理,从程序、责任、时限、要求等方面,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从工作制度上提供保障。第二,在协调机制层面,可以考虑在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之间,建立关于涉及党委及党委部门审议意见办理的协调落实机制和督查督办机制,由联系人大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或常委负责,协调督促党委相关部门落实办理,从办理机制上提供保障。第三,在具体操作层面,对涉及党委及党委部门的审议意见,可以考虑由人大常委会负责,在向“一府两院”交办审议意见的同时,对涉及党委及党委部门职权的审议意见,以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名义,向党委提出专门的书面报告,由党委研究后作出办理的具体指示或批转相关部门办理。这样,在确保人大审议意见全面有效办理落实的同时,一方面充分发挥了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另一方面也强化了人大由人民选举、向人民负责的监督权威。
4.实施意见落实 篇四
关于贯彻落实构建“和谐平安##”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和谐平安##”构建活动的总体要求,确保全县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秩序良好,促进我县文化广播电视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县委武字[2005]9号、10号文件、县综治委武综发[2005]3号文件及《200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要求各单位进一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积极开展“和谐平安##”构建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各单位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坚持把抓发展与保稳定有机统一起来,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六项机制,扎实开展“和谐平安##”创建活动。
二、各单位必须建立和健全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领导和工作机构。落实专人负责综治日常工作。综治委要坚持至少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委员会,分析形势,排查矛盾,部署工作。综治办要负责做好综治日常工作,认真填写工作台帐,县局综治委由彭金水局长任主任,副局长杜明虹任副主任,邱吉娥、李育青、李梦华、周饶张、张巧亮、汤洛阳为成员,杜明虹兼综治办主任,周饶张、汤洛阳任综治办副主任,并配备一名兼职综治干部。
三、建立排查调处机制。各单位要密切关注社会稳定形势,事先预测可能产生的各类矛盾纠纷,研究和落实应对措施,对可能出现引发群众性事件的矛盾纠纷,要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尽可能就地、及时化解。各单位要每月召开一次专门的排查分析会,每月向上级汇报一次维稳工作情况。对掌握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和排查出来的各类矛盾纠纷,要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措施,把化解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限期解决,一旦发生群众性事件,领导要面对面地开展工作,有效缓解和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四、建立严打整治机制。要按照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各级综治委(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要经常驻性地抓好文化市场的管理,突出重点抓好网吧、电子游戏厅、演出场所、音像、书报刊等场所的监管,从严打击非法接纳未成人和利用经营场所赌博、经营非法出版物、传播有害信息、色情演出等违法行为。做到露头就打,依法从重处罚。同时抓好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的秩序整顿。县局和各单位都要建立和健全定期排查、集中整治、联席会议、信息报告、挂牌督办、检查验收、领导包点、督查调度和整治台帐9项制度。
五、建立防范控制机制。一是加强影视大楼、艺术中心、图书馆等重点部位的监控,确保24小时不失控。特别要加强广播电视播出系统、图书库房、文物库房的安全保卫工作,要积极创造条件设置视屏监控系统。二是加强信访工作,健全信访制度,充实信访人员,落实信访责任,争取工作主动权,把矛盾纠纷化早化小。
六、建立管理监督机制。一是加强对网吧、电子游戏厅、歌舞厅等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减少各种安全隐患。二是做到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无漏管不失控。三是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和对闲青少年及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的帮教工作。重点做好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人员的帮教、管控工作。四是加强对法轮功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禁毒工作,加强“武疯子”的管理工作。五是加强对危险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做到专人管理,定期检查。
七、建立宣传教育机制。一是要全面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加强对干职工和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二是认真开展“四五”普法工作,重点抓好各级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抓好文化经营户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力争培训率达98以上。认真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集中宣传月”和“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三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和报纸的宣传阵地作用,积极宣传和报道全县“和谐平安武宁”构建活动的先进经验和典型,电视台每年6月份还要开设“家庭教育”专题节目。
八、建立构建推广机制。一是要严格执行构建工作和社会治安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责任查究制和一票否决制,把构建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的任期目标,对构建工作扎实的单位,年终将予以奖励,对构建工作不落实,导致本治安问题突出的要严肃查处,追究责任。二是要切实加强构建“和谐平安武宁”的组织领导,各级综治委作为本单位“构建”工作领导小组,为适应构建工作需要,各单位要加强综合治安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建设,配齐、配强专职干部,确保构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三是要广泛动员和组织党(团)员、干职工以及离退休人员积极参与社会治安,激发和调动他们参与构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四是要保障投入,满足构建工作的日常经费支出、人员补助和治安防范建设资金。确保本单位构建工作正常开展。
二00五年四月十五日《
5.实施意见落实 篇五
煤矿贯彻落实“煤矿瓦斯治理经验五十条”实施意见
为贯彻“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综合治理十二字方针,坚持“高投入、高素质、严管理、强技术、重责任” 的原则,建设安全、高效、稳定的矿区,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推广的“瓦斯治理经验五十条”,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第1 条瓦斯治理专项资金投入的重点是矿井通风系统、瓦斯抽采系统、矿井防灭火系统、综合防尘系统、安全监控系统及相配套的供电系统等。瓦斯治理专项资金按吨煤15 元提取,并严格考核,确保资金提取和合理使用。 第2 条各矿井必须设置专职通防副总工程师,高突矿井逐步配备地测副总工程师,通风工区及安全生产部室应配齐通防专业技术人员,学历最低要达到中专水平,其专业必须对口。加强职工培训,努力提高“一通三防”人员素质,凡新增加的“一通三防”人员文化程度最低要达到技校或高中毕业水平,数量满足瓦斯治理需要。 第3条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及有高瓦斯区域的低瓦斯矿井要采取积极的人才措施,确保通风专业人员稳定。“一通三防”专业人员调动时,组织部门应及时予以配齐。 第4条瓦检员、防突员、安监员享受采掘一线待遇,实行末位淘汰考核制度,并建立后备人才库(后备人数占在籍数的15%)。 第5条各矿应对生产及主要辅助单位现任班长、区(队)长进行“一通三防”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生产及主要辅助单位职工未经“一通三防”专业培训、考试不合格,不得担任班长、区(队)长;特殊工种须经“一通三防”专业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第6 条各矿井每年必须制定瓦斯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确保瓦斯治理的针对性,实现瓦斯治理“一矿一策”、“一面一策”。每季度最后一个月要结合下一季度生产安排情况对通防系统进行审查和分析,并将审查材料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7条集团公司、矿总工程师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一通三防”技术分析会,要对重大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形成会议纪要。矿须将会议纪要以书面材料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8条严格执行调度和监控中心值班制度,发现井下瓦斯超限必须在5分钟内向矿值班领导汇报,值班领导必须及时安排处理。 第9条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严格执行瓦斯超限谈话制和分级追查分析处理制。采掘工作面风流及回风流中瓦斯浓度≥1.0%或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瓦斯浓度≥0.8%且小于1.5%的由矿总工程师或安监处长负责追查处理,采掘工作面风流及回风流中瓦斯浓度≥1.5%的由矿长负责追查处理,并将追查处理结果于次日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10条突出矿井的.新水平、新采区、新煤层开采、采煤工作面设计中,对突出煤层必须编制防突专门设计;设计时必须考虑瓦斯与地质的关系,提前制定瓦斯综合治理方案,合理生产布局,避免孤岛煤柱开采和在应力集中区布置巷道;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地区瓦斯治理工程应与新水平、新采区、新煤层采煤工作面同时设计、超前施工、先行投入使用。 第11条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一十三条必须设置而未设置专用回风巷的老采区必须限期整改。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必须先完善其专用回风系统,确保其回风能够直接进入采区专用回风道,严禁其切断任一采掘工作面的唯一安全出口。 第12条严格控制高、突区域及与其系统相关联的区域内作业人员数量。各采区每班作业人员数量应符团公司有关规定,当生产布局发生变化时,矿必须对作业人员数量重新进行核定,并将核定结果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13条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地区必须编制瓦斯地质图,全面反映采、掘工程范围内的煤层赋存、地质构造、瓦斯参数、巷道布置、防突措施、安全防护设施、发生煤与瓦斯动力现象地点及强度等有关内容,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填图。 第14条所有石门揭煤及采、掘工作面投产前,必须由生产矿长或安监处长组织有关单位现场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严禁揭煤和投产。 第15条高突矿井遇地质构造、煤层赋存条件急剧变化、采掘应力迭加区域及瓦斯异常带前,必须制定“五位一体” 现场管理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即地质人员加强地质预测预报,及时提供预测资料;打钻人员在钻进过程中发现瓦斯异常涌出时立即停机,并及时汇报;掘进施工人员发现地质、矿压、瓦斯异常时,立即停止工作;监控人员保证瓦斯超限时,立即切断掘进巷道及其回风系统内电源;瓦检员发现瓦斯异常时,立即撤出人员)。 第16条在突出煤层顶、底板掘进的巷道,特别是距突出煤层法线距离小于20米的掘进巷道,要采取措施严格控制突出煤层层位和地质构造,巷道掘进每隔100米要施工地质探测钻孔控制层位(根据煤层和构造变化情况也可适当加密),防止瓦斯异常涌出或误穿突出煤层。 第17条提前预警非突出煤层转化为突出煤层。在非突出煤层揭煤和煤巷掘进期间,如出现吸钻、夹钻、喷孔、瓦斯涌出异常等情况时,该地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并由现场负责人向矿调度室汇报,矿必须及时向集团公司汇报。 第18条掘进工作面采用先抽后掘、边抽边掘技术。有突出危险的掘进工作面和瓦斯绝对涌出量大于3m3/in、炮后瓦斯经常超限、有瓦斯异常涌出现象、或预测突出指标超限的掘进工作面以及石门揭穿突出煤层的工作面,要实施巷帮钻场深孔连续抽采措施,并确保掘进迎头钻孔每平方米不得少于2个。 第19条施工煤层瓦斯抽放钻孔,应选用钻进能力大、钻孔直径不小于89毫米的钻机。第20 条加强瓦斯监测监控工作,在以下场所增设甲烷传感器: 1、突出煤层长距离煤巷(半煤巷)掘进工作面,每600 米内增设一个甲烷传感器。 2、采动卸压带、地质构造带、采掘工作面过老巷、老空区、钻场等处增设甲烷传感器由矿总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21条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由各矿分管机电负责人牵头,有计划地实现矿井供电设备无油化,并推行实时监测监控。 第22条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时,必须进行局部通风设计。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及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地区应根据瓦斯涌出情况采用大功率对旋局部通风机和与其相匹配的大直径双压边风筒。 第23条各矿井必须制订并实行井下局部通风机供电线路、设备强制性停电检修制度,局部通风机按地面主要通风机进行管理,每天要对所有备用局部通风机进行试运行,持续时间不得小于30分钟。 第24条建立健全通防管理激励政策。年度内矿杜绝瓦斯、煤尘、自然发火事故,对通防质量标准化达标且安全评估合格的矿井通防专管人员、通风工区技术员以上干部及矿安全生产部室通防专管人员实行奖励,费用从矿安全奖励资金中提取。
6.实施意见落实 篇六
国资公司党委:
十七届中纪委二次全会根据新形势下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了“七个不准”的要求。根据国资公司党委的要求,城建实业公司党委就贯彻落实“七个不准”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七个不准”的要求,通过今年的重点推动,促进企业围绕权力运行建立健全长效监督约束机制,规范企业领导人员用权行为,增强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的自觉性,推动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方法步骤
贯彻落实“七个不准”分学习宣传、自查自纠、监督检查三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宣传,提高认识
于5月4日上午公司党委召开所属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会议,布置传达贯彻落实,并制定了城建实业公司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纪委“七个不准”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下发到各单位。
2008年4月下旬至5月10日,要求各单位通过中心组、组织生活、上党课等方式,组织各级领导和党员认真学习十七届中纪委二次全会和中共上海市纪委九次全会决议的精神,深刻理解和掌握“七个不准”的要求,提高廉洁从业的自觉性。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要结合实际,按照“七个不准”的要求,制定“七个不准”实施意见,带头作出廉洁承诺,主动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进一步增强依法经营、廉洁从业的意识。公司党委和经营班子主要负责人要作出表率。要认真开展“七个不准”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运用宣传栏、简报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贯彻落实“七个不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认真对照,自查自纠
5月中旬至6月下旬,集中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动员部署,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责任主体,查纠重点和方法措施。各单位党政班子要在学习领会的基础上,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党政班子人员按照“七个不准”的要求,以书面报告的形式进行自我对照,逐条检查、逐一明示,重点对照第三条、第七条要求,联系实际,认真分析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的情况,查找薄弱环节,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各单位的领导人员的自查报告、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在适当范围内通报,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的自查自纠报告于6月24日前上交城建实业公司党委,其他班子成员报告由各自单位党组织留存。
(三)认真督查,推动落实
7月份,对所属各单位进行自查自纠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全面了解情况,督促工作落实,防止走过场。各单位也要按照一级抓一级的要求,组织力量对本企业贯彻落实“七个不准”要求的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对自查自纠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批评教育,责令其限期改正。各单位开展整个专项工作的情况请于8月1日前报城建实业公司党委。
三、工作原则
1、把握工作主题。本项工作以所属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人员自查自纠为主。这项工作带有较强的政策性,各单位党组织应认真学习和领会文件精神,把握好工作主题。
2、把握好自查重点。自查重点在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
3、把握好政府界限。对自查时虽有问题,但在自查自纠阶段主动向组织说明情况、纠正问题、情节较轻的,以批评教育为主;对问题较严重,但能主动向组织请清问题并纠正错误的,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分;对严重违反“七个不准”要求,又刻意瞒报、不进行自查自纠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四、工作要求
要求单位党组织加强领导,要按照本实施意见,认真部署,制定贯彻落实“七个不准”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落实,并于5月6日将实施方案报城建实业公司党委。各单位党组织书记要带头认真学习“七个不准”的要求,带头自我检查,带头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监督管理,不断创新机制,完善制度,力求把“七个不准”的要求转化为长效的制度保证。
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工作,加强对举报信访件的梳理和研判,从为发现线索,严肃依纪依法查处。城建实业公司纪委举报电话号码为:58526265(周一至周五8:30~16:30),各单位党组织也要相应设立和公布信访举报电话,确保“七个不准”专项工作落到实处。
中共上海浦东城市建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委员会
7.实施意见落实 篇七
《意见》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准确把握中央和自治区扩大内需政策措施, 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经济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 统一到中央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 统一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 全面把握当前经济形势和发展机遇, 把紧急落实新增中央投资等扩大内需措施作为当前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 做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各项工作, 进一步推动全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要科学规划, 尽快落实投资项目。按照“出手要快、出拳要重、措施要准、工作要实”的总体要求, 全力做好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建设的各项工作。要合理安排, 规范管理和使用投资项目资金。严格执行国务院和有关部门关于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相关规定, 尽快使中央和自治区安排的项目资金发挥作用。要明确责任, 建立完善投资项目实施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完善扩大内需项目建设领导协调机构, 建立健全投资项目实施工作责任制, 分级管理、分工负责。要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 投资项目的申报、审批、启动、落实、实施等各个环节都要全过程公开, 加强投资项目和资金的监督管理, 提高工作透明度。要强化监督, 保证扩大内需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重大项目稽查、财政监管、审计监督的专业优势, 形成监督合力。在着力加强对重大项目监督检查的同时, 高度重视对民心工程的监督检查, 对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等进行专项检查、专项治理, 坚决纠正和刹住在政策措施落实过程中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行为。
《意见》要求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执行纪律, 推动全区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扩大内需政策措施, 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 确保政令畅通。要快查严办重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 重点查处在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生态环境和灾后重建等方面建设中贪污、挪用、挤占、私分资金的行为, 以及在项目投资和工程建设中索贿受贿、弄虚作假、铺张浪费等行为, 构成犯罪的, 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凡是在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扩大内需政策措施、实施项目建设过程中有违纪违法行为的, 要严格责任追究。对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扩大内需政策措施不力的地方、部门和单位, 特别是因失职渎职致使中央和自治区扩大内需政策措施得不到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 要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有关规定, 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或领导干部的责任。
8.实施意见落实 篇八
2007年7月24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应勇院长所作的《关于落实“三项承诺”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充分肯定全省法院落实“三项承诺”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就继续加大“三项承诺”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完善立案程序、确保诉讼便利,加强监督制约、促进审判公正,规范执行工作、切实提高有效执结率,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我们认为:人大常委会监督是人民法院正确行使审判权的重要保障,也是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大力支持。常委会组成人员所作的肯定是对我们工作的鼓励和鞭策,我们将继续坚持和发扬;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实事求是,富有针对性,是我们改进工作的努力方向。为此,我院党组经认真研究,向全省法院下发了《关于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通知》,并于8月18日召开全省法院院长座谈会,对认真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深化落实“三项承诺”工作作出部署。全省法院按照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要求,认真落实审议意见,推动“三项承诺”工作向纵深发展。现将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认识,找准落实《审议意见》有效载体
我院收到《关于省高级人民法院落实“三项承诺”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以下简称《审议意见》)后,党组高度重视,专题学习研究,要求全省法院结合“作风建设年”活动和“法治浙江”建设认真开展自查,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以找准三个有效载体为突破口,有针对性地抓整改、促提高、求实效。各级法院及时召开党组会、中层干部会、全体干警大会、庭务会等形式,认真组织学习《审议意见》,着力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明确落实“三项承诺”的重要意义以及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着力把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工作部署转化为自觉行动。
一是把认真落实《审议意见》与学习贯彻赵洪祝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结合起来。8月25日,省委赵洪祝书记对全省法院落实“三项承诺”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三项承诺”进一步保障了人民群众的法律权益,充分体现了司法公正、司法为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法律适用中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则落到了实处。这是“法治浙江”建设的重要成果,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进一步狠抓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学习借鉴“三项承诺”的做法。结合深化和拓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不断改进工作。切实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落到实处。省委赵书记重要批示,既是对全省法院努力实践“三项承诺”工作所取得成绩的充分肯定,又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法院工作指明了方向。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全省法院要学习好、领会好赵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贯彻,与落实《审议意见》紧密结合,把落实“三项承诺”工作推向深入。
二是把认真落实《审议意见》与学习贯彻省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省十二次党代会,确定了今后五年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全省法院在落实《审议意见》中,要按照省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找准工作路径,结合法院自身实际,把落实“三项承诺”作为保障服务“法治浙江”建设的重要抓手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具体实践。
三是把认真落实《审议意见》与“作风建设年”活动结合起来。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在落实《审议意见》中,要与“作风建设年”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把解决问题、促进工作、增强服务意识、推进司法为民,作为衡量作风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着重从群众反响最强烈、最关心的问题抓起,切实解决工作中的各种热点、难点问题。
二、注重规范,确保落实《审议意见》取得实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审议意见》,全省法院紧紧围绕省高级人民法院落实“三项承诺"53条实施意见的具体要求,充分发挥审判和执行职能,确保落实《审议意见》取得实效。
(一)进一步创新为民服务机制,做到有诉必理,努力让经济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立案环节是展示法院形象的第一窗口,是服务群众、司法为民的第一阵地,是法院处理矛盾纠纷的第一道工序。《审议意见》对法院立案工作提出了要求。全省法院积极探索并采取相应措施,在巩固因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的问题在法院工作环节已得到基本解决的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便民、利民措施,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力度,扩大司法救助范围。
1、完善立案接待大厅规范化建设,做到“诉有门、访有人、问有果”。加强检查、指导,8月上旬专门召开会议,对继续抓好立案接待大厅的达标建设和“文明窗口”争创活动进行部署。对目前尚未达到规范化要求的,要进一步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力争在年底前全面建成符合规范化要求的立案接待大厅;对已投入使用的法院,要充分发挥立案接待大厅的效用,方便群众诉讼。年底省高级人民法院将组织对第二批“文明窗口”的考核工作。同时,继续加强诉讼指导。全省法院普遍建立导诉制度,由专人负责导诉和接受咨询。除了继续坚持向诉讼当事人发放诉讼须知、举证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等做法外,注重行使释明权,尤其是对诉讼能力弱且未委托代理人的当事人,通过事实、证据、请求及法律观点的提示、释明,使之增强诉讼能力,更好地参与诉讼。
2、健全便民机制。方便群众诉讼。各基层法院普遍实行立案“双轨制”,人民法庭可以直接受理案件,并对确有需求的群众实行口头起诉;开展巡回审判,把庭开到村民家门口,充分发挥巡回审判点的作用,方便特殊群体诉讼。进一步建立完善诉讼“绿色通道”,对涉及外来务工人员、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的案件,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主动加强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的协商,对当事人起诉时不能提供被告身份证明材料的,原告可持法院出具的委托调查函直接向工商、公安等部门申请查询,方便当事人诉讼。同时,在立案接待大厅设置大屏幕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电脑以及长途电话、电子扫描仪、传真机等设备,用于当事人查阅各种诉讼资料;提供公证、鉴定、法律援助等相关部门的地址、电话,为当事人提供便捷周到的服务。
3、严格执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减轻群众诉讼压力。针对执行新办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规范了诉讼费用的收取和退还程序。有的中级人民法院还制定下发了办理二审案件受理费的规定,统一和规范二审案件受理费的收取和结算。同时,在诉讼收费下降的情况下,坚持做到“五个不降低”:不降低撤诉率,不降低适用简易案件比例,不降低调解率,不降低司法救助力度,不降低服务质量,把困难留给自己,把实惠让给老百姓。
4、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简化司法救助程序。做好诉讼费的缓、减、免、退工作,保持和加大对困难群众、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今年1至9月,缓、减、免收诉讼费2081.24万元,退还诉讼费14828万元。同时,加强与法
律援助机关的沟通协调,做好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工作的衔接,保障救助渠道的畅通。10月10日,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司法厅联合下发《关于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相互衔接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当事人先行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获得准许的,法院应当告知其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当事人先行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获得准许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告知其可以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法院对已经被获准法律援助的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的,不再审查其是否符合标准,直接予以司法救助。
(二)进一步创新和谐审判机制,实现公正司法,努力让有理有据的群众打得赢官司。按照《审议意见》的要求,全省法院以改革保公正、促效率、求发展,充分发挥审委会、合议庭和人民陪审员的监督作用,切实加强对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制约。充分发挥控辩双方、原被告间的对抗作用,提高当庭宣判率,以公开促进公正。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进一步提高审判工作效率和民事案件调解率。
1、立足制度,以规范促公正。一是认真抓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民事审判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试行)》、《关于加强民事审判中合议庭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关于适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的落实,进一步规范审委会与合议庭,院、庭长与合议庭以及审判长、承办人与合议庭其他成员之间的关系,强化内部监督制约;规范审判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行使,凡是法律规范唯一、确定而没有规定一定幅度或多种处理方式的,不得行使自由裁量权。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在12月对全省法院执行上述规范性文件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二是拓展案件质量评查的内容和方式,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形式与实质并重,尤其是重点评查合议庭发挥作用和自由裁量权行使的情况,并将评查结果与岗位目标责任制挂钩。今年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群众信访举报反映强烈,可能存在违法审判行为等六类共270件案件开展督查、评查,加大对审判权的监督力度。倡导院、庭长带头办案,疑难复杂案件严格实行裁判文书院、庭长双重核稿制度,严把审判质量关。三是继续做好信访工作。努力完善以“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共同抓,立案庭牵头协调,各部门归口处理”的大信访工作机制。注重源头力抓预防,在全面推行判后答疑释理的基础上,建立信访案件责任倒查制度,将审判责任与信访责任相对接,实行谁承办的案件引发的问题谁负责,推进案件质量效率约束机制的进一步完善。今年1至9月,全省法院信访总量、申诉和申请再审、省高级人民法院信访量、进京上访同比分别下降81.94%、46.12%、56.97%和3.25%。
2、立足透明,以公开促公正。全面推行审务公开,落实公开审判制度,除法律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外,全部实行公开审理,以公开促公正、提效率、树公信。一是推行审务公开。建立案件进展情况查询说明制度,试行示明裁判适用法律条文制度,扩大裁判文书公开范围,实行给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制度,出台关于处置说情送礼的规定,主动接受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二是提高当庭宣判率。提倡法官在庭审时鼓励双方当事人充分对抗,明晰案件事实,并在此基础上尽量对案件当庭作出判决。三是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增加人民陪审员员额,确保人民陪审员的参审率,建立疑难复杂案件的人民陪审员论证制度,发挥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审判、监督、调处和宣传功能。今年1至9月,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23909件,参审人员39229人次。
3、立足实效,以高效促公正。优化资源配置,坚持公正和效率并重。切实转变观念,深入领会“迟来的正义不是正义”的涵义,切实落实审限管理制度,完善速裁机制,探索在立案庭设立民事案件速裁中心,全面推行案件繁简分流,提高办案效率。在努力加快办案周期的同时,强调效率与效果的统一,积极探索多元化调解机制。全省法院进一步强化司法调解工作,把调解贯于整个诉讼过程中,并以化解矛盾为目标,把综治工作与调解工作相结合,促进社会和谐。总结推广司法行政机关在人民法院立案庭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的做法,努力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今年1至9月,全省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58.66%。
(三)进一步创新公开执行机制,力克执行难,努力让胜诉的群众及时实现合法权益。《审议意见》要求法院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真正形成综合治理执行难有效机制,提高生效裁判的自动履行率和案件的有效执结率。为此,全省法院围绕破解执行难这个中心,坚持“内外兼修,以内为主”的原则,进一步完善解决执行不力不公的工作机制,着力激活和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努力提高案件的有效执结率和自动履行率。
1、扎实抓好夏季集中执行活动。今年5月底,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了为期三个月的全省法院夏季集中执行活动。5月28日,召开夏季集中执行新闻发布会,活动全面启动。在集中执行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省高级人民法院又于8月3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总结前一阶段情况,提出下一阶段的主要任务和要求。至8月底,夏季集中执行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列入清理重点的被执行人具有共产党员、公务员、知名人物等身份且有财产可供执行的,以及当事人上访、信访反映执行不力等案件862件,执结637件,执结率为74%。截止9月底,全省法院新收执行案件118154件,同比下降0.2%;执结96907件,同比上升3.61%;未结案34676件,同比下降5.38%。
2、激活和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和完善被执行人基本情况登记和通报制度,将被执行人基本情况及时向公安、工商、金融等部门通报,依法限制或禁止被执行人融资、投资置产、出境等。被执行人为党员、公务员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同时向纪检监察、人大政协等部门通报。省高级人民法院于9月组织了对制度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二是完善公安机关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机制。近期,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公安厅就公安机关协助法院查控被执行人、查扣被执行人财产、查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联合发文。11月中旬,还将与省公安厅召开座谈会,总结我省公安机关协助法院执行工作取得的经验,进一步加强协作,共同破解执行难。三是在法院与银行的协作上有新的突破。不少法院与人民银行就被执行人纳入银行征信系统问题达成统一意见,并将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名录录入银行征信系统,已取得明显成效。
3、完善执行工作考核机制。2006年省高级人民法院部署在全省基层法院开展“破解执行难优秀法院”评选活动,得到了全省法院的积极响应,有效地促进了全省法院执行工作。按照《审议意见》的要求,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破解执行难优秀法院”评选标准进行了修订,加大对审执兼顾和有效执结率的考核,着力从源头上解决执行难。明确有效执结率未达到60%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2分;一审判结的判
决、调解方式结案的民商事案件自动履行率低于50%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财产保全情况未纳入院岗位目标考核范围的,扣5分;因财产保全不及时或手续不到位致使可保全财产流失的,每1件扣2分;因本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主文表述不明确等原因导致案件无法执行的,每l件扣2分。同时,为深化落实“三项承诺”,充分发挥中级人民法院在统一管理体制中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推动执行难问题的解决,省高级人民法院还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评选2007年度“执行工作先进单位”活动的通知》,对综合治理、统一管理、审执兼顾、案件执行、队伍建设、调研宣传等方面的内容进行考核。
三、强化队伍,深化和拓晨“作风建设年”活动
为落实《审议意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全省法院坚持不懈把队伍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作风建设年”活动,提高队伍素质。
一是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在全省基层法院新任院长(副院长)培训班上,省高级人民法院应勇院长作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定不移地把“三项承诺”落到实处》的讲课,提出要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法律真实与客观真实、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个案公正与社会公正的有机统一。对2001年以来新进法院工作的大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集中培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落到实处。
二是深化和拓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全省法院按照省委的部署,认真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着力建立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有关制度,努力通过制度来管人管事管权,用制度规范行为,使作风建设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进一步清理、修订、制定作风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在建立落实机制,狠抓制度落实上下功夫,努力把作风建设的要求体现到经常性工作中去:
三是规范司法行为,切实解决司法不公、不力问题。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认真实施《2006-2008年全省法院司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要点》,以规范司法程序运行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的监督制约。对工作中存在的不依法审判、裁判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坚决予以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研究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司法行为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运行,促进审判公正。
四是强化法院队伍廉政建设。针对当前法院队伍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本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和全省中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和一把手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进行了修订,使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范围更加清晰,考核程序更加规范,责任追究更加有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省高级人民法院坚持每半年对机关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每年对各中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和“一把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实施量化检查考核。继续贯彻好《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大力完善法院系统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全省法院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实施细则》,对信访件登记、调查、处理及反馈等作出了明确规定。针对当前队伍廉政建设的实际,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严格监督,规范法官和律师的关系。
五是加强专业化建设。通过自学与组织培训相结合,以提高业务技能和司法规范化为核心,大力开展分类培训和岗位技能训练。强化法官在职培训,今年1至9月,国家法官学院浙江分院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8期,培训2133人(次)。各中级人民法院也建立培训点,有重点地开展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法官队伍业务能力,尤其是依法办事的能力、释法析理的能力、做群众工作、化解复杂矛盾、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健全法官遴选制度,面向全省法院选调优秀法官,不断优化队伍结构,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0月从各中级人民法院选调6名法官上挂锻炼。
四、加强宣传,争取社会各界重视支持
全省法院在贯彻《审议意见》的过程中,进一步加强对落实“三项承诺”工作的宣传,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的重视、支持和社会各界的理解。
一是主动向党委、人大汇报。主动向党委、人大汇报贯彻落实《审议意见》的工作思路和工作安排,向政府、政协和有关部门通报相关情况,为法院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确保司法公正、解决执行难问题提供保障。今年,宁波、绍兴、嘉兴、湖州、台州、衢州、舟山等中级人民法院以及一些基层法院都接受了当地人大常委会审议落实“三项承诺”工作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担任廉政监督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和执行,以随机抽查审结的案件、走访当事人的形式,检查办案质量,了解当事人对审判人员办案质量的反映,实现多渠道、多方位、多层面的了解和监督法院工作。
二是加强与新闻单位的沟通联系。围绕“三项承诺”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让社会各界充分了解全省法院落实“三项承诺”的进展和成效,进一步扩大影响。7月25曰浙江电视台教育科技频道播出浙江法院践行“三项承诺”的纪实片《庄严的承诺》;8月3日人民法院报以《人大监督支持法院真抓实干——浙江法院落实“三项承诺”卓有成效》为题,报道了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全省法院落实“三项承诺”的情况;新华网在8月12日以《浙江困难群众打不起官司问题在法院消失》为题,报道浙江法院落实“三项承诺”工作成效;8月16日浙江卫视台在新闻联播中以头条形式报道了《浙江:不让有经济困难的群众打不起官司》。我们还打算在适当的时候组织落实“三项承诺”工作的理论与实务研讨会。
三是自觉接受当事人和社会的监督。采取办专栏、向当事人公布“三项承诺”等形式,以全面正确了解“三项承诺”的内涵,树立人民法院以承诺促公正、以承诺强效率、以承诺树公信的良好形象。省高级人民法院专门印制了《落实“三项承诺”有关制度》宣传册,将省高级人民法院为贯彻落实“三项承诺”出台的一系列制度汇编成册,由各级法院在立案时向当事人赠阅,接受当事人监督。
落实“三项承诺”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将伴随法院工作的全过程。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不能估计过高,不能评价太满。我们清醒地看到,在解决困难群众打不起官司方面,还有许多措施有待于进一步深化和落实;在维护司法公正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强化管理,加强监督制约;在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实现方面,执行难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在下步工作中,全省法院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坚定不移地拧住“三项承诺”这条工作主线,不断丰富工作措施,着力完善长效机制,把落实“三项承诺”工作推向深入。
以上是我院落实《审议意见》的整改措施和今后的努力方向,我们将遵照省人大常委会指示,进一步细化“三项承诺”工作措施,落实好《审议意见》,把全省法院各项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9.实施意见落实 篇九
中共**县委组织部(2011年9月27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2009—201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下发后,**县按照贯彻有力、推进有序、落实有效的要求,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党章为重点,围绕党的中心任务,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强化“六项”措施,大规模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全方位提高党员队伍素质,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了坚强的思想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一、党员队伍的基本现状
截止2010年底,**县共有党员15295名。其中农村党员8030名,占总数的52.5%;女党员1645名,占党员总数的10.8%;35岁以下的年轻党员2751名,占总数的18.0%,60岁及以上的4161名,占总数的27.2%;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党员3539名,占总数的23.1%,初中及以下8022名,占总数的52.4%。总体上看,我县党员队伍呈现出农村党员比重较大,文化程度相对较低,党员年龄偏大等特点。近年来,通过贯彻发展党员工作“十六字”方针,并有针对性地加大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力度和在优秀青年、妇女、高学历人群中发展党员工作力度,党员队伍结构正在优化,素质正在提升,但党员教育培训工作面临任务多头、重点不一等复杂局面,压力还很大。
二、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是保障培训经费。建立“财政拨一点、党费支一点、部门出一点”的党员教育经费投入机制。行政事业单位党员教育经费主要由县财政列支,农村、社区和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的党员教育经费由党费重点支持,企业单位的党员教育经费主要由企业主支持。教育经费支出主要用于购臵或编写党员教育培训教材和音像资料等。购臵网络教育设备和教育活动场所建设等较大支出由财政拨付、党费支持和自筹等多种方式解决。同时,对培训经费进行专人管理,专款专用,确保经费投入和培训工作顺利进行。
二是强化师资建设。成立了以党校教师、专家学者、科技人员等为主体的党员教育师资队伍,作为培训的主要师资,制定了授课人员备课、授课、培训和考核等项管理制度。同时,把农村的专业大户、乡土科技人才、党员创业致富示范户、致富能人聘为示范辅导员,发挥他们在党员教育培训中的重要作用。目前全县已建立党建、农业技术、科技扶贫、法律知识、劳动技能和养殖、林业科普等等师资库。
三是强化阵地建设。利用现有各级党校、党员活动室、科技示范基地等党员教育阵地扎实开展教育活动,注重发挥 县委党校在教育培训中的主阵地作用,利用好乡镇党校的延伸作用,通过加大培训资金投入,改善办学硬件环境,积极选送骨干老师参加省、市组织的业务培训,定期开展教学讲评活动,完善教学管理制度,提高党员教育培训质量。同时,针对农村党员教育活动阵地基础相对薄弱的实际,加强村级活动场所建设,近年来,我县基本解决了村级党组织没有活动场所和活动场所面积不足问题。
四是整合培训资源。充分整合农家书屋、农村中小学校、职业中学、县委党校和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资源,丰富党员电教中心的资源;建立一批富有专业特色、学习和实践功能兼备的农村党员创业教育培训示范基地,优化教育培训资源,丰富培训内容。充分发挥各级党员电教机构、党校、就业培训中心、县职业中学就业培训等培训教育阵地的作用,建立以县、乡镇党校、远程教育、职业技术学校、实用技术培训基地为主,龙头企业、示范基地、技术协会、农家课堂、党员中心户、党员创业示范户等为辅,布局合理、分工明确、优势互补的农村党员教育培训体系。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党员教育培训基地的建设,建立完善的农村党员教育培训阵地的步伐。
五是健全教育机制。建立和完善党员学习教育培训考核制度、党员教育培训情况通报制度、党员教育培训定期汇报制度、电化教育工作制度、党委班子成员定期为基层党员讲课制度、村党员干部定期培训制度等多项制度。县委党建工 作领导小组每年组织一次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专项督办检查和指导,对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成绩突出的党组织予以表彰,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党组织予以批评并限期整改。建立党员年度教育培训档案,对党员参加学习的时间、次数、学习内容以及达到的效果逐一登记,全面掌握党员学习情况;设立党员教育培训学习跟踪登记簿,加强辅导教师与党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建立规范科学的党员教育培训评估体制,评估党员教育培训的综合效果。
六是构建培训网络。构建县、镇、村三级开放式、立体式和全方位的培训网络,采取分级负责、分类培训、送课下乡和开设“流动课堂”的办法,组织党校教师、先进代表、科技人员等,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流动办学、送教上门,力求做到那里有党员,那里就有教育课堂,不断完善党员教育培训的网络体系。
三、党员教育培训工作面临的问题
近几年,**县各级党组织在党员教育培训方面积累了一些经验,取得了一些成绩,党员队伍整体素质有了大幅度提升,先进性得到较好体现,但由于新时期党员教育培训的环境、对象、内容和要求都发生了复杂而深刻的变化,使得此项工作出现了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党员的思想观念呈现多元性。一方面经济成份和经济利益的多样化,使得社会阶层经济收入差距加大,从而使 不同利益群体中的党员,对改革和发展产生不同的愿望、要求、态度和心理承受能力;另一方面从“生活方式多样化”看,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在一定范围内滋长曼延,使得一部分党员对党的先进性失去信心,理想信念产生动摇;第三“社会组织形式的多样化”使得不同组织中的党员的思想普遍存在差异;第四“生存形态多样化”,给处于流动、分散状态,并且思想不一的党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2、基层党组织思想认识不是很到位。有些党组织对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甚至认为党员教育培训是可抓可不抓的软任务,经济发展才是必须抓的硬指标。有时虽然作了安排,但遇到中心工作时,教育培训就只好让路。这就使得文化素质偏低、致富能力偏弱的“两偏”党员始终占有相当比例。
3、党员教育培训的方式还需努力创新。随着分工越来越细,党员的从业类型也越来越多,致使统一集中培训的方式难以满足各行业、各领域、各类型党员的需要。党员分布较集中的农村、社区、企业没有专门的师资队伍,多数培训还是开开会议,读读文章,念念报纸,没有紧密联系党员的实际问题。这种浮在面上的培训方式很难取得实效。
4、党员教育培训的内容难以满足党员需求。多数基层党组织就培训抓培训,没有结合党员队伍现状、产业发展方向等客观需要设臵培训内容,搞“标准餐”,吃“大锅饭”,学用脱节,结合不紧,致使教育培训内容的“可食性”不强,营养价值不高,整个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不强。
5、党员教育培训仍然存在空白点。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农村进城或外出务工党员逐年增加,大量的城镇党员向新经济组织集中,企业改制也使大量党员从“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这些都给党员教育培训增加了难度,特别是相当一部分流动党员处于无组织状态,党的组织、工作和活动对他们不能实现有效覆盖,开展教育培训缺乏有效的手段。
四、对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几点建议
抓好党员教育培训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人力资源支撑的需要,也是抓好党员队伍这一基础工程、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需要。新形势下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必须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着力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创新发展能力。
1、实行分类指导。一是从文化层次上分类,尤其是对文化层次较低的党员,要采取一帮一等辅学措施,使学习内容能够真正入脑入心;二是从党员岗位性质上分类,对干部、工人、一线员工和二线员工等,都要采取不同的教育侧重点和方式方法;三是从思想状态上分类,对理想信念坚定、党性观念强、学习意识浓的党员要进一步巩固其思想,对出现党性观念淡薄苗头的党员,要及时采取帮教措施。
2、进一步整合资源。采取组织调整的办法,合理设臵 组织结构,选好配强基层党务干部。加强与教育培训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利用好现有的培训资源。加强基层党组织之间的横向联系,取长补短、互通有无。对部分学习培训内容可以采取支部联合上党课的办法,使教学场所、教学方式以及师资力量等在一定范围内实现共享。
3、注重联系实际。要结合时代发展,多选取新颖实在的教育内容,避免重复党员已经了解或懂得的东西,如增加对国际、国内以及企业的形势教育,讨论分析社会上或基层反映较强烈的热点、疑点、难点问题等。要把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加强培训者对理论的解读能力,做到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要坚持学以致用的原则,干什么学什么,增加业务技能方面的教育内容。要把开展党员教育培训与解决党员生产生活实际问题相结合,尽可能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使他们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
4、拓宽教育渠道。要寓教于乐,把党员教育内容融入到多种文化形态之中,使受教育者在富有乐趣的文化活动中受到潜移默化教育。如组织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观看教育影片、开展先进人物报告会、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活动。要利用好党员教育基地、电脑网络、远程教育系统等场所和设施,使党员与现代信息技术“零距离”接触,第一时间接受最新的教育内容。要真正做到“走出去,请进来”,邀请厂外专家、学者、领导进行专题辅导,组织党员和先进典型在单位之间进行交流学习等,实现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由传统 向现代,由封闭向开放的转变。
10.实施意见落实 篇十
关于落实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商河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深入落实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目标和任务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五项重点工作之一。其具体目标和任务就是要落实好九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六项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一)九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为我镇全部农村居民建立健康档案。
2、在全镇范围内广泛开展健康教育。
3、对全镇0~3岁儿童进行规范化管理。
4、对全镇孕产妇进行规范化管理。
5、为全镇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和健康服务。
6、为全镇适龄儿童预防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
7、积极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
8、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人群进行健康指导和登记管
理。
9、对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
(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免费补服叶酸项目。对我镇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进行免费补服叶酸,降低神经管缺陷的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达到95%,叶酸服用率达到90%,叶酸服用依从率达到70%。
2.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现农村所有孕产妇全部住院分娩,并根据资金到位情况给予相应补助。
3.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项目。继续为现有和新发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免费复明手术(今年全县共100例)。
4.农村改水改厕项目。我镇今年完成1115农户无害化厕所建设,改善农村环境卫生。
5.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按照上级要求另行安排。
6.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项目。全面完成15岁以下未免疫人群乙肝疫苗接种,进一步降低该人群乙肝病毒感染率和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经过卫生院医务人员的辛勤努力,这项工作已经完成。
二、责任和分工
为保证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顺利实施,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这一重点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密切配合,抓好落实。
(一)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要全面负责本行政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领导、统筹、协调工作,为乡村医生等有关人员提供全方位大力的支持。安排计划生育专职干部,协助乡村医生和
卫生院,做好孕产妇管理、0~3岁儿童管理、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免费补服叶酸项目、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的工作。
(二)镇计划生育办公室要协助卫生院做好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免费补服叶酸项目、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和0~3岁儿童管理工作。安排计划生育专职干部做好孕前和孕早期需要补服叶酸农村妇女的宣传组织工作,使目标人群叶酸服用率达到90%;做好本村0~3岁儿童和孕产妇的统计,主动联系卫生院妇幼人员做好新生儿访视、0~3岁儿童系统化管理和孕产妇规范化管理。
(三)公安派出所要协助卫生院调取和掌握辖区人口资料和重点人群信息(0-3岁儿童、65岁以上老年人、15岁以下儿童等)。
(四)怀仁中心卫生院负责全镇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培训和指导各卫生室落实好公共卫生项目。受县卫生局和镇党委委托承担全镇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管理职能,组织对全镇该项工作的督查指导和考核。
(五)村卫生室要接受村委会、卫生院的管理和指导,完成卫生院安排的各项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包村乡村医生是落实九项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和补服叶酸项目、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项目、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的主体,要在卫生院的指导下,依靠村委会积极开展工作。对责任区内的卫生村创建、改水、改厕及除“四害”等爱国卫生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坚持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也是政府加强公共卫生工作,减轻群众负担,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有效手段。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严格落实,确保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取得实效。
(二)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做到相互沟通,相互协作,形成统一安排、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
11.设备预防维护实施落实讨论 篇十一
关键词:保养维护教育训练安全
现代工业生产中,商业竞争日益激烈,由于产品的多样化,及迅速占领市场份额的执行力是企业生存与发展壮大的关键。自动化程度要求越来越高,各种设备保持正常状态成为了必要条件,不能消极等待设备故障发生后或性能下降后再去修理,因此预防保养也越来越重要,预先保养可防止故障发生,从而延长设备寿命。
生产中的保养是用最经济的方法进行保养,以提高企业的生产力。全员参加的生产保养是透过人的教育及设备的改善,将制造会产生之所有缺陷全数零化,即零灾害,零不良,零故障,改善企业体质,来解决生产实际问题。
保养中最重要的是预防维护,以检查为基础的维修,利用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技术对设备进行预测,有针对性地对故障隐患加以排除,从而减免和减少停机损失;对于设备的某些缺陷和先天不足,需不断地利用先进的工艺方法和技术进行改善维修,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及维修性,提升设备的利用率;在设计阶段就应认真考虑设备的可靠性和维修性问题,开发初期应考虑:方便调试维修,可操作性,可清扫性,安全性,减噪减震,动力储备,可测出性等。总之应从设计、生产多方面提高设备质量,从根本上预防故障和事故的发生,减少和避免维修。
在生产中应注重全面管理,应动员从总经理到员,包含公司所有部门全员参与,从原料到产品全过程中进行管控,从设备设计到报废的全寿命周期进行管控。日益成熟的设备预防维护实施涵盖了企业的各个方面,将所有的异常事件加以防止,如设备停止型故障,空转,速度降低等机能低下型损失,从而使生产系统发挥最高效率,即在提高设备运转时间及单位产出的前提下,设备稳定且不生产不良品,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生产时应遵守使用条件,加强教育训练,培养精通设备的操作人员,提升操作保养技能,建立自己的设备自己维护的观念致力于进行自己设备之日常点检、给油、锁紧、异常的发现与恢复、简单更换与修理等工作,简单地讲就是,操作员根据自己制定的基准进行设备的维护及管理的活动。
设备的故障只是冰山浮出水面的部分,潜在的微缺陷数量庞大,虽然暂时并没有造成故障,但是微缺陷逐渐成长,最终会造成设备的故障,应通过保养、改善来预防。首先应对实施设备之重要度评估并予以分级,使管理对象明确化,进而通过实际经验选择对象部位,进行自主定期保养,重点部位作好个别改善,依据日历之保养作业与基准书,确实有计划地加以实施。在排除故障时应首先分析故障原因,主要有系统因强度降低而损坏;外部应力超过系统强度;设计强度不足。应针对性地选择对策,使强制劣化变为自然劣化,劣化应恢复原状,忌放任不管,使劣化加重。建立由维修人员进行预防保养的体制,由设备管理部门进行针对设备展开的专门维护,有计划地定期进行点检、维修活动。与自主保养相比,计划保养具有计划性、专业性、保养力度大等特点。应制定保养活动计划,明确设备的校正周期,定期点检测定等,迅速有效地处理紧急故障,做好保养记录等,实现以最小的保养成本,使设备在运作时,能够维持在任何时间均充分发挥机能的状态,并进一步使设备机能扩展至最大的限度。具体的做法就是:决定在对象设备,对象部位,用什么样的保养方式,制成保养基准书,并有计划的加以实施。在工作中应注意规范作业、周到细致、注意清洁,忌粗枝大叶、乱敲乱打。
若设计上存在弱点,则在正常条件下使用也会造成损坏,应改善设计上的弱点,制造免保养的设备,创造安全与卫生的生产环境,另针对企业现场存在的不合理、问题点、浪费,借助科学的统计分析方法,采用合理有效的手段,根本解决的方法,谋求彻底改善,应成立项目小组,制定计划进行改善活动,并将改善成果维持并推广。由组长负责召集,检讨机台保养维护的推行进度、问题及疑难点探讨、改善方案的制定、对小组成员的传达教育等具体事项。
企业的发展离不开高素质、高技能的人才,教育训练就是企业内部建立起人才育成机制,形成企业自己本身的造血功能,为企业的稳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具体就涵盖提供学习技能的机会,进行改善手法、手段教育,个人主动学习费用应给予一定援助,对经考核获得认可的技能者,给予技能奖,提升学习积极性,形成人人愿意学习知识、技能的风气,培养出具有问题意识,打破现状,不断进取的人才。
追求产品质量100%合格为目标,除了从人员,设备以外,还应从材料、方法等方面入手,不使用制造不良的材料,不选择出现不良的工作管理方法,防止不良再发生,如应避免因产品存放保管的不良,计划错误导致产品长期在库而产生不良,致不良流出等造成市场投诉。
最后还应注重企业的安全生产,预防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事故、设备事故,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应采取具体措施,降低职场灾害,对资能源回收再利用,节能减废,提升工安环保意识,改善厂内工作环境,彻底持续推行工作场所的5S,这是预防保养的基础,一般是先清扫地面、天花板、设备表面和周围,再则要深入到设备的内部,如电器箱,传动结构内部等,这还具有一个重要功能就是点检作用。另外还需注意服装干净、整齐并便于工作,遵守社会公德,注意文明礼貌等,以提升企业社会形象。
结论:通过设备预防维护及全员参与的实施,实现工厂体质的强化,可降低工程不良率,降低制造成本,使制品、半成品库存减半,降低企业现金流的损失,增加生产力,建立并确保新的企业竞争应对能力,为企业的繁荣创造条件。
参考文献:
[1]曾晓文.加强机械设备的管理与维护保养的措施[J].中国机械,2014(7).
[2]迟会港.机电一体化设备故障诊断及维护保养分析[J].企业技术开发,2014(3).
[3]宋晶晶.化工机械设备管理及维护保养技术浅析[J].硅谷,2014(5).
[4]黄金忠.谈如何做好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4(5).
作者简介:
12.实施意见落实 篇十二
2012年5月2日,《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由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12]31号)发布实施。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指导全国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综合性规划,是我国动物疫病防治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进入了规划引领、科学防治的新阶段。为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切实落实《规划》,保障《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实现,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紧紧抓住动物疫病防治工作重大机遇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近年来,按照中央总体部署,各地、各有关部门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扎实推进动物疫病综合防治工作,有效控制了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有效防范了牛海绵状脑病、非洲猪瘟等外来动物疫病传入,有力保障了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等重大活动的动物产品安全,成功应对了汶川特大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防疫。目前,我国动物防疫法律体系基本形成,防疫制度不断完善,工作体系逐步健全,为分病种、分区域、分阶段消灭动物疫病创造了有利条件。但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国动物疫病病种多、病原复杂、流行范围广,防治形势严峻。口蹄疫、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总体下降,但仍存在免疫带毒和免疫临床发病现象;局部地区布鲁氏菌病等人畜共患病呈上升态势;外来动物疫病传入风险持续存在。动物疫病给畜牧业生产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也严重危害公共卫生安全,引发广泛社会影响。随着畜牧业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养殖密度不断增加,畜禽感染病原机会增多,病原变异机率加大,新发疫病发生风险增加。《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定位,指出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关系国家食物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是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责,是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规划》集中反映了近年来在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方面理论创新、实践创新、政策创新的最新成果,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我们做好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行动纲领。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科学把握动物疫病防治规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作出的重大决策,为新时期推动兽医事业发展创造了新的机遇。必须深入领会《规划》精神,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牢牢把握重大机遇,科学谋划,狠抓落实,努力推动兽医事业科学发展。
二、准确把握《规划》提出的总体目标
《规划》以维护养殖业生产安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实施分病种、分区域、分阶段的动物疫病防治策略,全面提升兽医公共服务和社会化服务水平,有计划地控制、净化和消灭严重危害畜牧业生产和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动物疫病。到2020年,要形成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的动物疫病综合防治能力。生猪、家禽、牛、羊发病率分别下降到5%、6%、4%、3%以下,动物发病率、死亡率和公共卫生风险显著降低。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16种优先防治的国内动物疫病达到《规划》设定的考核标准。牛海绵状脑病、非洲猪瘟等13种重点防范的外来动物疫病传入和扩散风险有效降低,外来动物疫病防范和处置能力明显提高。
三、进一步明确优先防治病种和重点防治区域
《规划》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动物卫生状况,综合评估经济影响、公共卫生影响、疫病传播能力,以及防疫技术、经济和社会可行性等各方面因素,明确了未来一段时期的优先防治病种和重点区域布局。各地要按照国家动物疫病防治总体部署,认真谋划本辖区的防治策略。要将以下动物疫病纳入本地优先防治病种,一是国家优先防治病种,特别是纳入国家控制和扑灭计划的疫病;二是对当地经济社会危害大和具有重要公共卫生意义的疫病;三是本区域已经具备消灭或净化条件的疫病;四是蚕病、蜂病、水生动物疫病等其他影响当地经济的动物疫病。要深入推进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制定并推动实施本地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计划。生猪优势区、肉牛肉羊优势区、家禽主产区等国家优势畜牧业产业带是口蹄疫、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动物防疫经费、基础设施建设等要重点倾斜。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包虫病、血吸虫病等重点人畜共患病流行区,要重点做好相关防治工作。对海南岛、辽东半岛、胶东半岛等自然屏障好、畜牧业比较发达、防疫基础条件好的区域或相邻区域,以及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周边地区要积极推进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和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适时开展相关认证。
四、全面落实《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
(一)实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鲁氏菌病防治计划。
对口蹄疫,按照“分型控制、因地制宜、分区防治”的原则,对于A型和亚洲I型口蹄疫,采取全国同步控制和消灭策略,最终达到全国免疫无疫和非免疫无疫的目标。对于O型口蹄疫,在防疫基础条件较好的地区率先建设免疫无疫或非免疫无疫区域,最终达到全国部分地区免疫无疫或非免疫无疫,大部分地区达到稳定控制目标。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基于流行率和病毒变异的动态变化,适时科学地优化强制免疫、免疫扑杀并举、监测清群等策略措施。定期评估家禽卫生状况,及时调整免疫、监测、扑杀、检疫监管等防治技术和策略。对布鲁氏菌病,坚持人畜同步防治、联防联控、分区防治、分类指导的原则,稳步推进定期检测、分区免疫、移动控制、强制扑杀等综合防治措施。按照畜间和人间疫病发生和流行程度,将全国划分为一类地区、二类地区和净化区三个区域,整片同步推进,严格控制活畜从高风险地区向低风险地区流通。逐步压缩一类、二类地区范围,不断扩大净化区范围,最终实现全国性非免疫无疫。
(二)消灭马鼻疽和马传染性贫血。
在现有基础上加快推进消灭行动。开展持续监测和重点监测,严格检疫监管,严格扑杀阳性动物。到2015年,全国消灭马鼻疽;到2020年,全国消灭马传染性贫血。
(三)实施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新城疫防治指导意见。
国家将制定单项病防治指导意见,各地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通过免疫、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扑杀和无害化处理、检疫监管等手段,逐步达到控制或净化标准。
(四)开展血吸虫病、包虫病、狂犬病和奶牛结核病防治工作。
对血吸虫病,继续实施防治计划,重点开展家畜查治和监测工作,全国达到传播阻断标准。对包虫病,继续实施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家犬驱虫和新生羊免疫等措施,全国达到控制标准。对狂犬病,完善犬只登记管理,逐步实施全面免疫,扑杀病犬,全国达到控制标准。对奶牛结核病,实施监测、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工作,全国7省达到维持或净化标准,其他区域达到控制标准。
(五)大力开展种畜禽场疫病净化工作。
健全种用动物健康标准,实施种畜禽场疫病净化计划,加快推进畜禽健康促进策略。国家制定实施种畜禽场疫病净化指导意见,加强种畜禽关键动物疫病的净化工作。加强种源正向系统净化工作,做好种鸡场的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沙门氏菌病和禽白血病,以及种猪场的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猪伪狂犬病和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等主要垂直传播性疫病的防控。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分别制定实施疫病净化方案。建立市场准入和信息发布制度,通过定期监测和评估,引导和支持企业开展疫病净化,逐步达到种猪、种鸡场净化标准。
(六)防范13种重点外来动物疫病传入。
坚持按照定期开展风险分析评估、科学监测预警,及时果断处置疫情的要求,做好牛海绵状脑病、非洲猪瘟、小反刍兽疫等外来动物疫病风险管理,在边境地区和高风险区建立动物防疫安全屏障。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国家制定重点外来动物疫病防治应急预案和技术规范,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明确防范重点,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未来一段时间内,本着集中精力办大事的原则,对上述动物疫病,国家层面重点考虑纳入全国扑灭计划的优先防治病种,重点组织制定和实施禽流感、口蹄疫和布鲁氏菌病等3个病种的防治计划,以3个单项病防治计划的实施,带动其他动物疫病的防控。国家层面还将组织实施马传染性贫血和马鼻疽消灭工作,继续实施血吸虫病、包虫病防治计划,推动出台狂犬病防治计划。对其他优先防治的动物疫病,国家层面制定防治指导意见,主要依靠各地的力量进行防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规划》要求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区动物疫病防治规划,确定时间表和具体安排,拿出配套政策措施,并报农业部备案。
五、全力提升动物疫病综合防治能力
(一)突出抓好疫情监测预警。
按照分工明确、布局合理、运转高效的原则,加快构建以国家级实验室、区域实验室、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主体、动物疫情测报站和边境动物疫病监测站为基础、科研院校力量为补充的动物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网络体系。加强兽医实验室动物疫病检测诊断能力建设和诊断试剂管理,特别是县级兽医实验室要具备动物疫病常规诊断能力,健全完善与监测工作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充实技术力量,强化各项保障。要重点围绕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布鲁氏菌病等优先防治病种,加大病原学监测力度,充分发挥县级兽医实验室设备和人员的作用,带动和指导乡镇站开展疫病诊疗服务,不断提升动物疫情监测预警能力。
(二)切实加强应急管理。
不断完善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各级突发动物疫情应急指挥机构和专业队伍建设,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的应急管理机制。健全动物疫情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储备应急处理工作所需的防疫物资,配备相应的应急交通通讯和疫情处置设施设备,增配人员物资快速运送和大型消毒设备。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疫病处置扑杀补贴机制,对在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扑灭过程中强制扑杀、销毁的动物产品和相关物品给予补贴。
(三)不断完善科学免疫策略。
依托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乡镇兽医站和村级兽医室,构建基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网络,强化疫苗物流冷链和使用管理。继续对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实施全面强制免疫。对布鲁氏菌病实施分区免疫政策,一类地区实施全面免疫。逐步推行狂犬病免疫。对于实施国家强制免疫的病种,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免疫计划制定本辖区的实施方案,并开展免疫效果评价。逐步推行在乡镇政府领导、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下,以养殖企业和个人为责任主体,以村级防疫员、执业兽医、企业从业兽医为技术依托的强制免疫模式。积极探索强制免疫疫苗招标采购方式和补贴方式,鼓励大型规模养殖场自行采购疫苗,对于达到免疫退出标准的大型规模养殖场和地区,经国家组织评估后可以退出免疫。加强疫苗生产监管,提高疫苗质量,保障免疫效果和质量。
(四)加强流通监管和监督执法。
按照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的要求,完善动物检疫规程标准,制定和完善动物流通检疫监管、动物及动物产品风险评估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加强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机构能力建设。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管理,推行动物和动物产品指定通道出入制度。落实检疫申报、动物隔离、无害化处理等措施。健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明确执法主体资格,科学配置执法人员,保证人员经费和日常工作经费。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管理,强化执法人员能力培训,全面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建立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强化检疫手段,提高监管能力,加快推进检疫信息化管理,实施全程动态监管。加强跨省调运活畜禽监管。加强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和日常监管,开展不同区域动物卫生风险评估。完善养殖环节病死动物及其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政策。推进动物标识和动物产品追溯体系建设。
(五)积极开展动物防疫信息化建设。
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国家动物疫病防治信息化建设,积极发挥信息化建设的支撑和推动作用,以信息化助力动物疫病科学防治。不断加大投入力度,整合资源,完善疫情监测预警、疫情应急指挥管理、兽医公共卫生管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兽用生物制品监管以及执业兽医考试和兽医队伍管理等数据库的开发建设,提高信息采集、传输、汇总、分析和评估能力。加强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制定动物防疫信息化建设规划,构建覆盖广泛、内容全面的动物疫病防治工作信息化平台,增强动物防疫信息化能力。
(六)切实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在现有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基础上,编制和实施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规划,进一步健全完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兽药监察和残留监控、动物疫病防治技术支撑等基础设施,完善与实施《规划》相适应的动物防疫体系。根据不同区域内养殖状况、养殖模式、优势畜禽品种、重点流行疫病,以及规划确定的重点疫病,合理规划重点实验室建设,加强和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形成完善的兽医实验室网络体系,不断提升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技术支撑能力。
(七)加快推进新型兽医制度建设。
建设以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为主体的新型兽医制度。继续推进官方兽医制度建设,加强官方兽医队伍建设工作,建立官方兽医培训网络体系,全面提高官方兽医队伍综合素质。深入推进执业兽医制度建设,规范执业兽医资格准入和从业行为,加强乡村兽医和村级防疫员管理。强化动物诊疗机构管理,按照“分步实施、稳步推进”原则,规范动物诊疗市场,促进私营动物诊疗机构规范发展。明确执业兽医在疫病防治中的责任和义务,加强政策研究,充分发挥兽医行业协会、诊疗机构、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在执业兽医制度建设和提高兽医社会化服务水平中的作用。
六、强化动物疫病防治各项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把贯彻落实《规划》作为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对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的要求,由地方政府建立畜牧兽医、发展改革、财政、卫生等部门联合组成的《规划》实施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明确目标,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完善措施,强化落实。
(二)加强政策落实。
在现有免疫、监测、扑杀、无害化处理等各项防治政策基础上,按照实施的《规划》要求,进一步调整和完善相关财政支持政策。要加强调研,全面分析科学性和可行性,尽快完善。加强利用金融保险政策支持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等难点问题研究,适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积极推动出台相关政策。
(三)加大投入力度。
不断加大对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投入力度。做好实施《规划》中的动物疫病免疫接种、监测预警、移动控制、扑灭清群等综合防控措施所需经费的财政预算。畜牧兽医部门要加大与发改、财政等有关部门在资金安排、规划编制、项目组织实施等环节的沟通和衔接。要制定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入动物防疫工作,积极运用财政、金融、保险、税收等政策手段,支持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体系有效运行。
(四)强化科技支撑。
大力支持开展动物疫病科学研究,推广先进实用的科学研究成果,提高动物疫病防治的科学化水平。依托科技项目,充分调动兽医行业内外相关科学研究机构的积极性,加强兽医研究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业资源集成融合,重点解决制约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关键技术问题,为《规划》的顺利实施提供基础保障。支持新疫苗和兽医药品研发平台建设,推进诊断检测技术和试剂的标准化,鼓励发明创新和技术进步,引导和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抓好技术集成示范工作。鼓励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培养兽医行业科技领军人才、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以及兽医实用技术推广骨干人才。
(五)扩大宣传教育。
认真总结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动物疫病防治政策和成效。凝聚各方面力量,营造全社会关心动物疫病防治、支持动物疫病防治的良好氛围,为推动动物疫病防治科学发展提供良好舆论导向。对兽医从业人员和动物饲养员要定期举办动物疫病防治技术培训班,不断提升相关人员的动物疫病防治技术水平。各地畜牧兽医部门要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要求,加强对本地区、本系统培训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切实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保证培训效果。
七、加强考核评估
按照《规划》要求,国家将组织制定评估指标和方案,明确评估考核的时间、机构、程序、内容和结果运用,分年度、分阶段组织检查和考核验收。
各地应将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指标,建立健全工作落实情况督导机制,细化考核指标和督导方案,定期开展检查,适时开展实施效果评估,并向农业部提交年度总结报告。
在实施《规划》中,对在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动物防疫科学研究中做出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落实《规划》不力,无法完成目标任务的,要予以通报;造成疫情扩散蔓延的,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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