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施工合同范本

2024-10-03

农村公路施工合同范本(共15篇)

1.农村公路施工合同范本 篇一

发包人(甲方):孙埠镇人民政府

承包人(乙方):宣城市宁安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经过议标,发包人(甲方)确定 宣城市宁安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为孙埠镇大邱村农村公路改造工程施工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

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项目

1.1 工程名称:孙埠镇大邱村农村公路改造工程

1.2 工程地点: 宣城市孙埠镇大邱村

1.3 承包范围及工程量: 路面工程,约长400米,混凝土路面。

1.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验收通过。

1.5 合同价款:合同总价(暂定)169304.00元 , 大写:壹拾陆万玖仟叁佰零肆元

1.8 质量标准:合格。

1.9 工 期:60日历天

工程总日历工期 60 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二、技术标准及图纸

2.1 图纸

2.1发包人提供:

2.2 技术标准:

2.2.1 执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2.2.2 质量评定执行相关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所有材料必须有出厂证明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3.1发包人主要工作:

3.1.1 负责场地三通一平;

3.1.2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进行现场交验;

3.1.3 提供地下管线布置图、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3.1.4负责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纸会审工作,并作好各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

3.1.5进行工程协调、管理、验收与及时安排下道工序;

3.1.6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3.1.7 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3.2 项目经理

姓名: 路亚运 职务: 副经理

项目经理代表承包人就此工程项目全权对发包人负责。

3.2.1承包人主要工作:

3.2.1.1本合同签订后收到发包方通知 5 天内,承包人进场完成施工准备。

3.2.1.2严格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要求及工程内容。

3.2.1.3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计划、工程进度计划、用电计划,并报送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审核批准;

3.2.1.4 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3.2.1.5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照管工作。做好现场施工记录,配合发包人和监理单位进行质量检查;

3.2.1.6工程竣工验收后2周内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肆套竣工图及竣工资料;

3.2.1.7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认可且与本合同不矛盾的其他工作。

3.2.1.8负责所施工工程的验收通过,并保证相关部门的开通。

四、工程价款

A、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方式,此价格涵盖了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的包括所有土建安装费用、质检费用、水电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劳务、监督、赶工措施费、开办费、机械进出场费、安全文明施工以及为完成合同约定工作的其他一切费用。该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保持

不变,不受市场价格及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

B.设计变更所增加的费用,有合同单价的按合同单价,没有合同单价的根据土建定额再结合宣城市有关文件进行编制.设计变更中所增加的材料:报价书中有的按报价书,报价书中没有的承包人应报所需材料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产地、价格,经发包人审定后方可使用,并作为结算依据。

C.工程报价单详附件,工程量按实结算

五、工程价款的支付

5.1工程完工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75%;

5.2工程结算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其余5 %的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期满二年后支付,如保修期内由于承包单位原因产生的质量问题,由承包单位免费维修,如承包单位2天内不到,由发包人处理,所发生费用加10%的管理费由承包人承担;

六.安全文明施工

6.1承包人应按建设总承包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发包人统一管理制度的规定,精心组织、文明安全施工;发包人、总承包单位对承包人任何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均有权予以制止,直至罚款和解除合同。

6.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相应的一切经济赔偿。

七.竣工验收

7.1承包人在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前24小时通知发包人组织竣工验收。发包人在收到通知后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2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整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

7.2承包人在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供符合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要求的竣工资料肆套。竣工资料包括文字资料、竣工图、工程照片,并提供相应的电子文档资料。

八.违约责任

8.1发包人违约:

8.1.1因发包人原因和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费用不计。

8.2承包人违约:

8.2.1 因承包人原因,未按本合同第1.9条所示工期按时竣工,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按3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逾期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全部损失。

8.2.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由承包人无条件进行返工、整改、修复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达到合同质量标准,所产生的费用包括重新检测所需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且向发包人赔偿本工程项目总造价的5%的违约金。如因承包人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发包人、总承包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后7天内承包人仍未予以完善的,发包人、总承包单位有权另行安排单位完成相应整改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及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8.2.3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弄虚作假,采用不合格工程材料的,除责令返工并赔偿损失外,每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

8.2.4 如施工完毕后,未能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及开通,招标方将不予以支付剩余的工程款,直到验收合格并开通后,发包人无息支付。

九、争议

9.1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首先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宣城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合同生效与终止

10.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且加盖法人公章后生效;

10.2 合同订立时间:20xx年4月16日;

合同订立地点:孙埠镇。

10.3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一、合同附件

11.1 投标文件

11.2 招标文件

11.3 施工平面图

11.4 报价书

十三、合同份数

13.1本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副本陆份,双方各执叁份。

本合同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明确。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孙埠镇人民政府 宣城市宁安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电 话:传 真:签订地点:宣城市签订时间:20xx年4月16日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2.农村公路施工合同范本 篇二

关键词: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

我国随着当前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进步, 城市化的不断进步使得农民都会选择迁往城市中, 而在这一搬迁的过程中会导致农村中的房屋出现空闲现象, 当进行这些空置房屋的转让过程时, 相应的就会出现一系列的问题。下面我们首先来看一下在农村买卖房屋时所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房屋买卖所存在的一系列问题

在目前农村进行房屋买卖的过程就是一方将房屋的所有权转交给另一方, 而另一方根据合同上的内容支付相应的价款, 这也是房屋买卖合同的定义。其中一方将房屋的所有权出售的叫做出卖人, 而支付相应房款的则叫做买受人。我们在当前的农村房屋的买卖过程中, 根据主体不同主要分为三种不同的种类。

(一) 法律主体不同的售卖过程

这种通过本村内部的买卖主体双方来完成相应房屋的售卖是目前国家和法律所认可的, 通过本村村民进行房屋售卖的过程本身就具备一定的申请宅基地的集体组织成员的身份, 因此在一定程度上来说并没有打破国家和相关法律规范所规定的使用权的分配原则等。因此基于此, 我国的政策对于这方面的房屋买卖是持赞成态度的, 而且在实际的双方买卖过程中, 只需要签订具有相关法律效益的合同, 并且具有有效条件即可。

这种本村与外村进行房屋的售卖过程, 在法律规范上来说, 是不被允许的, 因为我国的法律明确规定了在目前来说, 农村内部的宅基地使用权是禁止向本集体以外的组织成员进行售卖和转让的, 基于此, 如果本村与外村进行相关房屋的买卖过程所签订的一系列合同, 法律上也是不予以认可的, 并没有较全面的法律效益。

最后一种是目前来说法律上明确禁止的, 就是农村的房屋向城市中居民进行一定的售卖。我国在法律法规中以建议的形式对于城镇居民在农村中购买闲置房屋予以一定的严禁, 从长远上来看, 我国从政策上就禁止这种农村房屋向城镇居民进行售卖的问题。

上面这三种主要是以售卖主体不同来进行划分的房屋售卖, 对于不同主体的房屋买卖过程, 所签订的合同也不是不同的, 而且在进行相应的纠纷调解以及判断合同的法律效益的过程中也是不同的。但是我们在进行房屋买卖的效力认定上应当一视同仁的来看待。

(二) 房屋买卖政策制度上的矛盾

我国在目前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中的效力规定依然存在较大的问题。而国家和法律在这方面存在较大的问题很容易使的在实际的房屋买卖过程中产生一定的纠纷问题。而且法律规范的合同的效力往往具有一定的模糊和矛盾, 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房屋买卖的现状。我们可以看出在目前有关房屋买卖的法律中, 有很多内容都是互相矛盾的。在进行农村房屋的售卖过程中, 《土地管理法》中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的禁止农村房屋进行随意买卖的, 而且如果要进行售卖一定要符合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的特点, 而且要获得法律上的许可。但是在《土地管理法》中的其他法律规范中, 又明确地表示农民可以进行农村房屋的买卖过程, 这种模糊矛盾的法律规范在很大程度上损害了合同的效力。我们可以看出, 在目前我国法律规范的农村房屋买卖的规范中, 还是存在较多矛盾问题的, 而且在合同上的法律效力的判断上, 不同的土地法又有不同的解释, 很容易在当前我国农村房屋售卖的民事纠纷中产生很多不必要的矛盾。

(三) 农村房屋买卖存在一定的市场现象

在当前的农村房屋售卖过程中, 我们可以看出不仅存在法律上的问题, 而且在当前的实际农村买卖过程中还存在有市场的客观现象。在当前的卖方市场中存在很大的必要性, 往往对于农村想要进行房屋的售卖大多都是向往城市的生活, 要到城市中进行发展, 而且还有许多是为了通过卖方子来进行筹款, 由于城镇房价的不断上升导致的农村人民无法在短时间内承担如此高的放假等现象。而且有很多企业家往往关注农村房屋的拆迁协议, 大多选择农村中即将要拆迁的房屋进行批量的购买, 等到拆迁后就能获得巨大的汇报, 通过这种拆迁来获得利益的方式在很大程度上使的农村房屋的售卖产生一系列的纠纷。

二、农村房屋买卖的合同效力分析

前面我们对当前农村买卖过程中所存在的一系列纠纷进行了简单的分析和讨论。下面我们就主要来看一下在实际的农村房屋的售卖过程中的合同效力的不同看法。

(一)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看法

在实际的房屋买卖过程中, 无非就存在两种不同的合同效力的看法, 一种就是合同无效性, 另一种就是合同的有效性, 前面我们已经提到了在当前的农村之中国家政策是禁止进行农村中房屋的买卖的, 基于此, 我们再看相关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就非常简单了。既然国家已经明确规定的禁止农村房屋进行售卖那么合同的效力一定是无效的。在当前我国的政策来看, 国家认为农村宅基地的取得方式是国家所分配的, 具有一定的无偿性, 是国家分配给个人进行一定日常生活的根本, 而对农村房屋中进行一定的禁止政策在很大程度上能够确保农村人民的基本生活保证, 不至于由于没有生存的土地而流离失所。也就是说在无效性的这一种看法来看, 农村的土地和房屋在很大程度上是农民生活的根本, 是农民安身立命的根本所在, 有了土地有了房屋才能生活下去, 因此将国家分配给每一个农民的土地实际的予以了一个身份, 这样的看法在很大程度上能够保证农村中农民的基本生活的保障。假如说国家和政策允许农村房屋进行一定的售卖过程, 那么实际的房屋买卖就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往往在实际的生活过程中就会有许多流离失所的农民。通过这一看法来看, 农村房屋的买卖合同效力应当是无效的。

(二) 买卖合同的有效性看法

前面我们已经说了很多人都认为在实际的农村房屋买卖过程中合同是不具备一定的法律效力的。但是依然有一部分认为在实际的农村房屋买卖过程中, 所签订的合同具备一定的法律效力, 因为这一部分人看来, 国家和政策并没有明确的提出过农村房屋不允许进行买卖的效力, 即使法律中有所规范也仅仅只是通过意见和通知等不具备强制性的特点来要求农民的房屋买卖的。这一部分人认为这样的法律效益是不具备强制性的, 也就是说在实际的房屋买卖过程中, 所签订的合同具备较全面的法律效益。如果农村房屋的买卖关系和城镇房屋买卖关系进行一定的对比, 我们也可以看出农村在房屋售卖过程中如果不符合一定的法律效力是不公平的。在实际的买卖过程中, 农村和城镇的房屋售卖都具备相同的性质, 根据人人平等原则来看, 农村人民和城镇人民处分自己财产的过程中是相同的。但是在农村之中房屋的时买卖要通过一定的法律效益来规定的, 显然是不符合当前民主民法的公平理念的。而且在目前来看, 农村房屋买卖过程并不会产生严重的后果, 相反还能带动一定的城镇化发展, 让农村土地逐渐的转变为城镇土地, 基于此, 农村买卖合同的效力具备一定的有效性。

三、总结

综合上文所述, 农村中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判断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的。不仅仅从法律和国家层面上来看, 从各地政府上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因此如何建立起完善的房屋售卖制度是当前国家和政府所重视的。

参考文献

[1]李婷.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问题研究[J].法制与社会, 2013 (4) :217-218.

[2]王艳.关于新形势下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问题分析研究[J].农家致富顾问, 2015 (24) :116-117.

3.农村社区经济合同如何管理 篇三

农村社区经济合同作为反映集体资产、资源经营状况的协议文本,是社区的重要档案资料之一,在明确村集体与承包者权利义务、保障集体和群众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社区集体经济规模不断壮大,越来越多的经济活动通过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同档案管理制度,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同行为,是规范农村集体经济活动的基础性工作,是充分保证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的有效途径,也是协调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

主要问题

青岛市城阳区下辖6个街道办事处、190多个农村社区。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逐步加快,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的崛起,区内大部分农用土地已被征用。顺应经济格局的转变,农村经济合同也由过去以土地承包、流转合同为主,其他经济合同为辅转变为现在的以土地厂房租赁、对外投资、基本建设等经济合同为主,土地承包、流转合同基本不再存在的格局。当前,该区社区经济合同管理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合同的制定和管理不规范。少数社区干部的民主管理意识淡薄,对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不够,特别是对《合同法》知之甚少,往往以自己的主观意志制订合同条款,致使合同条款的签订不规范。合同的内容得不到有效的公开和监督,致使人情合同、暗箱操作等情况时有发生,签订经济合同未真正履行民主决策程序,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流于形式。部分社区合同管理权力分散,未执行统一管理,合同制定后,相关人员没有及时将合同移交档案管理人员,有的散存在个人手中,造成合同保管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合同的内容存在不合理、不合法现象。主要表现在存在低价租赁、超期限租赁等问题。部分社区经济合同的签订不规范,合同款项不全、内容不具体的问题比较突出,个别社区甚至存在口头协议的现象,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合同的法律效力。截至目前,全区190多个社区,共签订各种经济合同7164份,标的额38,73亿元,其中,较为规范的经济合同占70%,不够规范的经济合同占30%。还存在一些社区签订租赁合同时,合同期限约定为30年,明显违反了《合同法》关于“租赁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的法律规定。

社区经济合同多口管理,监管工作存在盲点。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社区经济合同归口多个部门管理。例如,社区经济合同的法律公证归口司法部门管理,租赁合同归口工商部门管理,基建合同归口建设部门管理,土地承包合同归口农业部门管理等等。因此,单纯依靠农业部门来抓好社区经济合同管理工作是远远不够的。

“签约容易,履约难”。少数社区干部“新官不理旧账”,对以往形成的合同应收款存在畏难发愁和怕得罪人的思想,清收措施不力,效果不大。同时,部分合同对方恶意逃废债务,全区社区土地租赁费和厂房租赁费拖欠金额占应履约金额的10%左右,导致部分合同资金沉淀流失,削弱了社区经济的规模实力。

管理现状

根据新形势下的经济发展需要,城阳区立足实际,及时调整工作重点,在继续加强社区财务开支监管的同时,着力抓好社区经济合同的管理,不断加强和完善对社区合同档案的监督管理。

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出台了《关于加强村级财务和资产规范化管理的暂行办法》,对社区集体组织出租、出让、发包和拍卖集体资产,以及对外投资、基本建设等方面的经济合同管理工作进行了具体规定,为全区社区经济合同的规范化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流亭等街道办事处也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了《关于村级财务和资产管理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确保合同内容符合集体资产的增值保值,群众利益不受损害。

依托代管,强化监督。结合农村财务“双代管”的实施,区相关主管部门指导各个社区普遍建立了《社区经济合同管理台账》,对社区各类经济合同的签订、履约和解除等情况,实行了专人、专账、专柜以及全过程、动态化管理。及时掌握了社区大额资金的收入来源,从源头上建立了防范机制。同时,各街道都成立了村级财务代管服务中心,在加强对各社区财务双代管的同时,积极加大对社区集体经济合同的管理和规范,要求各社区经济合同签订后,必须将合同原件或复印件报到街道财务代管服务中心登记备案。各街道对社区经济合同进行了不定期清查,督导有关社区对不规范经济合同进行了依法补签和完善:着重抓好对土地、厂房等租赁合同的管理,督导社区依法做好租赁费的及时清交,有效遏制了社区集体资产的流失。

依法指导,民主监督。为避免社区居委会干部在签订经济合同时由于决策的失误,给集体财产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根据《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城阳区明确要求在签订经济合同时必须启动民主决策程序,必须落实重大事务决策制度和村务公开制度,在社区“两委会”提出意见后,要及时召开民主议事会进行研讨,然后由党员大会讨论,对涉及金额较大的合同,要求反复征求意见,特别是要征求本社区的能人、企业家的意见。通过规范合同签订程序,有效减少了盲目签订合同带来的损失。同时,对运作过程中行成的档案资料,及时进行归档整理,纳入保管范围。

建议与对策

进一步完善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同管理的指导性意见。应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指导意见,对城阳区《关于加强村级财务和资产规范化管理的暂行办法》、《关于村级财务和资产管理实施细则》、《城阳区社区档案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等规范性文件进行进一步修订,指导性意见应从原则上,就经济合同的签订、所遵循的原则、订立的具体要求以及合同的纠纷处理、合同的管理、责任的追究以及档案保管规范细则等进行明确的说明,使农村经济合同的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据可循。

加强组织协调,切实发挥各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由区里相关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司法、工商、审计、农业、档案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各负其责,依法做好对社区经济合同的监管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应在各专业部门的指导下,在继续做好农村财务“双代管”的基础上,依法做好社区经济合同的监督管理,不断完善民主决策、台账登记、集中备案、定期清查、档案监督管理指导等各项管理制度。

进一步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经济合同的内容越来越复杂,合同档案保管和利用的频率也越来越高,涉及的知识越来越全面,对合同管理人员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要通过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加强对街道、社区干部的政策法规以及档案业务培训,不断增强其依法管理集体资产的能力,提高社区经济合同的规范化管理水平,更好地促进社区集体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加强基层民主建设。根据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社区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财务事项,包括社区经济合同的签订,必须经过“两委会”集体研究讨论,然后提交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充分接受群众的监督。未经民主决策程序,一律不得擅自对外签订经济合同,更不得暗箱操作,压价发包、出让和出租社区集体资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通过多种形式,以贴近群众、灵活多样、切实有效的方式,及时向全体居民公开合同的签订和履约情况,充分保障广大居民对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根据社区档案文件材料归档范围的规定,将合同签订过程中所有形成的文件材料、会议记录、合同正本都纳入档案保管范围,为民主决策、科学管理提供依据保障。国

4.农村公路硬化工程施工合同 篇四

七、八组公路改建

工程承包合同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公路改建工程建设,坚持村民自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原则实施。根据农村村道公路建设的有关规定和技术质量标准,经公开招投标,甲方将本村农村村道公路改建工程承包给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原则,经反复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如下合同:

一、工程名称:****村道公路改建工程。

二、工程施工地点:****。

三、工程施工范围及质量要求:

1、严格按照大竹县交通局规划设计的《村道公路改建工程施工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建设。

2、本工程道路长约****米、****米,共计****米。技术标准为C20水泥砼路面,砼路面厚度不小于20公分,水沟畅通,路基宽不得小于4米,路面硬化宽不得小于3米至3.5米。

3、水泥路面铺筑期间至保养期后,乙方必须安排专人守护,守护费用由乙方承担,养护期****天以上,保养期****天以上。

4、路基施工包括扩宽、挖填土石方、路基清理、保坎涵洞、路边水沟、错车道,水泥路边泥土保护层。

5、施工中应使用搅拌机、振动棒、平板振动机、切割机等有关机具,由乙方自行配备。

6、路面硬化完成后,修复好水沟,确保无坑涵积水。1

四、工程质量管理。乙方要严格按施工规范和技术质量

标准进行施工,指派有技术等级三级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到

现场施工;甲方指派专人监管工程质量,如发现偷工减料扣

减双倍工程材料款,须经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

验收,乙方不主动申请验收的,视为不合格。

五、工程价款。本工程按道路里程、实际施工的水泥混

凝土浇灌面积计算,实行大包干每公里折算人民币****元,大写:贰拾柒万元整,乙方按施工方案规定施工,不再

增加任何费用,增减工程按实际造价计算。各种材料和工人

工资涨落不再增减任何费用。

六、付款方式:乙方完成总工程后,工程结束,双方结

清帐目,扣除10%保修金,甲方付给乙方群众集资总额的50%,下余50%待交通局验收合格后一年内付清,交通局补助的每公里****万元,待交通局拨款给村上时,作为工程款一并支

付给乙方。若遇交通部门按规定的补助款没能及时拨付到位

等特殊情况,由乙方自行向交通部门催收余款。甲方不付一

切费用。

七、工程期限:本合同签订之日为开工时间。本合同工

期为30天(****年6月1日至****年6月30日)。

八、路面工程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内,均由乙方自行

组织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其它特别约定事项:

1、乙方必须按甲方所规定的人员、机具的数量、型号

等情况如实到位,如有不同,甲方将视为乙方违约,并有权

将乙方驱逐出场。

2、水、电甲方提供源头,乙方负责安装等各种费用。

场地、库房等甲乙双方共同确定,乙方负责各种费用。

3、乙方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办法和严格遵守安全生

产的相关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严禁违章作业,同时应采取

各种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以保证现场施工人员、附近居民及建筑物、各项工程的安全,凡施工人员发生一切病、伤、残、亡等安全事故及损失概由乙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法律、民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甲方应积极作好征地拆迁工作,以保证乙方正常的施工及工程质量和进度。凡因此而带来的事故及损失,由甲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法律、民事责任,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方应积极与乙方共同作好居民、车辆通行所带来的施工不便等影响,防止非施工人员、车辆通行等进入施工现场,以保证乙方正常的施工及工程质量和进度。

6、乙方签订合同后,三天内务必进场施工,如超过三天不进场施工为违约,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甲方不退还工程押金,同时可另行找人承包施工。

7、乙方在施工中不得停工,未经甲方同意自动停工三天及以上为违约,乙方已施工的工程不计算任何工程款,甲方可另行找人承包施工。

8、工程承包押金,待本工程全部完工后退还。

十、违约责任:如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支付工程总价的10%给另一方。

十一、验收办法:工程竣工后,乙方写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申请县交通局进行验收,凡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二、本合同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通局验收合格以及工程款支付完结后终止。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 一份,有关部门两份。

甲方:乙方 :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其授权的代理人:其授权的代理人:

在场人:

5.农村桥梁施工合同 篇五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促进乡域经济发展,改善村民出行条件,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XXXXXX公路桥建设工程。

2、建设地点:XXXXX村XXXX。

二、承包方式及结算方式

1、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的不变单价承包方式。费用为XXXX万元。材料由乙方自行购买,甲方负责监督材料质量。

2、工程完工验收后甲方结清工程款XXX万元整(预付工程启动资金XXXX万元)。

三、双方责任

(一)甲方

1、甲方负责工程设计、投资估算、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及工程验收。

2、按协定及时支付工程款项。

(二)乙方

1、必须按甲方提供的实施方案或施工设计图及施工设计规范和水利工程验收规范组织施工。

2、乙方负责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土地纠纷和民事调解,施工安全自行负责。

3、工程所需材料由乙方按有关安全与质量管理规定自行采购、加工和管理。

四、施工内容及要求

1、修建长XXXX米,宽XXXX米的钢筋混凝土桥梁主体。

2、桥梁基础采用地下连续墙基础,下挖深度不得少于XXXX,基础见岩石。基础采用片石混凝土结构,片石石料不得含有妨碍砂浆的正常粘结或有损于外露面外观的污泥、油质等有害物质。

3、乙方必须按甲方设计要求,对各种标号满浆满座,浆砌条石砌筑,水泥板做盖。底面及四周墙体钢筋铺设比例合理,墙面光滑平整。

五、工程期限

1、本工程从**年**月**日开工,**年**月**日前完工。

2、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因设计要更改的和末按合同及时支付工程款的影响工程进度的工期可作相应顺延。

六、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签字生效。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6.农村建房施工合同(定稿) 篇六

建房承包合同

发建房主方(甲):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建筑方(乙):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_______ 建房屋一栋,建筑层数两层,每层三间共六间,每间_____平方米, 一层约_____平方米,二层约_____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施工。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原则,确保工程安全、优质、高效、低耗,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俩,以期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

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红色空心砖、黄砂、石屑、碎石、水泥、雨水管、铁钉、扎丝等等一切建筑材料。

乙方提供劳务、施工技术、施工工具、及生产生活的一切用具等。

二、承建项目

乙方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墙体、梁、柱、楼梯、楼面、装模、拆模、现浇混凝土及地面、门前台阶砼垫层;装饰室内粗粉刷、前沿、后沿外墙面粉水泥砂浆、落水管,同时作好防渗透水处理。

三、承包价格

建筑实际面积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壹百陆拾伍()元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完毕,工具进场,人员到位,工程全部完工,交验完毕付到90%,预留10%为质量保证金,完工半年内无质量问题,清尾款。

五、双方责任

甲方负责水电到位供给及原材料及时进场,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按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节约材料,并保管好材料,不得丢失。

六、质量要求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或由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七、注意安全

劳保措施,施工防护措施到位,安全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因自身原因或乙方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出现工伤,或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文明施工,讲究职业道德,讲究清洁卫生。

八、工期要求

主体工程工期为____天,从签订合同之次日起计算,乙方必须在年月日前完成主体工程,遇天气原因顺延,乙方不能因各种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时间。遇乙方所需材料,应提前向甲方提出计划,以便及时筹备。

九、后期维修

因乙方质量问题所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赔偿以及责任

十、其它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按国家以及本地标准从严执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见证方签字(盖章):

7.农村公路施工合同范本 篇七

一、农村承包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在农村经济实践中,农村承包合同的管理受到许多因素的制约,如管理人员思想的不重视和知识的缺乏、相关制度的不健全等,使得合同管理的效率低下,对农村承包合同的订立和执行产生不利影响。

(一)不重视对合同的管理工作

目前,我国大多数从事农村承包合同管理工作的干部都没有意识到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五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这说明,乡镇政府在不干涉村民依法自治的前提下,应该指导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因此,在对农村承包合同的管理实践中,乡镇干部应该依法履行职能,发挥出必要的指导作用。然而,长期以来我国乡镇干部普遍缺乏对合同管理的认识,因而在实际工作中不重视对合同的科学管理,使得农村承包合同无论是订立还是执行都得不到政府的有效指导和监督。

(二)合同管理的权责划分不明确

在对农村承包合同的管理过程中,管理部门并没有构建非常明确的权责制度,相关权限以及责任的划分存在着模糊地带,一旦出现纠纷,就会出现相互争抢权力、推诿责任的现象,使工作效率以及工作效果大打折扣。例如,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等村干部有人情发包、暗箱操作的情况;在工作中没有征集村民或者是村民代表大会的意见,就利用自身职权私自订立承包合同。这种合同存在着非科学以及非专业的特点,会对村民集体利益造成严重损害。再如,乡镇的司法机关公证了某个经济承包合同,并已经根据公证情况收取了相关的手续费用。但是,当这个合同出现纠纷时,司法部门还是将有关责任推给下级相关部门,不仅给基层工作人员和发生纠纷的农民造成负面情绪,还会严重影响到他们的工作配合以及对工作的积极性。

(三)合同管理的相关制度不健全

农村承包合同的档案管理工作和定期报表工作,都存在着制度不健全的现象。首先,没有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档案管理工作体系,很多已经形成和正在形成的合同都没有建档,合同的归档工作有非常大的漏洞。即使是已经建立的合同档案,日常工作中也存在着无人问津的闲置现象,完全没有发挥出档案管理的作用。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出现合同纠纷则很难提供必要的参考依据,致使纠纷无法有效解决。此外,合同的定期报表制度也存在着不健全的现象。乡镇政府和有关业务主管单位都没有对基层单位的经济承包合同提出定期报表的要求,因此基层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也就不重视对相关数据和资料的调查和整理,甚至有一些工作人员为了应付上级而随意填报数字,造成合同信息的失真。

(四)合同管理人员综合素质不高

在对农村承包合同管理的工作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表现出的综合素质相对较低。虽然在农村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是经过选举产生,但大部分文化水平比较有限、法律意识淡薄,也没有接受过有针对性的专业训练,因此普遍缺乏对经济承包合同进行管理的意识和能力。此外,乡镇政府中从事农村承包合同管理工作的人员也没有意识到自身在合同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指导作用,且缺乏工作责任心,秉持“得过且过”的态度参与合同管理,极大影响了合同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二、加强农村承包合同管理的路径分析

(一)加强干部和农民合同管理的意识

在实践中,参与合同管理的基层干部和村干部,以及签订合同的农民都普遍缺乏法律意识和政策意识,不重视对农村承包合同的管理,造成合同纠纷的频发。对此,政府及相关单位应综合利用宣传栏、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多种传播渠道,大力宣传中央、本省对于农村经济、土地流转以及农村承包合同管理的各项法规和政策,使农民群众和干部都能够熟知相关法律以及政策,并及时了解政策的制定和调整信息,为农村承包合同的执行和管理工作提供保障。

(二)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由于合同管理工作人员的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将直接影响其工作质量,所以政府相关工作部门需要重视农村承包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注重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通过定期培训来提升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熟悉度。同时,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支持合同管理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深造以及继续学习,以提升他们的专业素质以及文化素质,培养出符合岗位需求的高素质人才。乡镇政府以及有关业务单位要重视农村干部从事经济合同管理工作的责任心,并实施必要的奖惩。应该选聘那些不但综合素质高而且具有较强责任心的人员从事合同管理工作,以保证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此外,在实际工作中还需要注重农村经济承包合同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及合理性,把握农村经济承包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及必要性,引导工作人员树立合同管理工作的正确意识,重视合同管理工作。

(三)构建完善的合同管理工作体系

在农村承包合同的实际管理工作中,需要构建县级、乡级、村级等层级分明的合同管理工作互联网络,明确各层级合同管理工作机构的具体工作职责和权限,提升工作机构的管理工作效率。首先,建议成立县乡同一级的合同管理机构,并到工商物价部门办理合同鉴定以及纠纷仲裁等相关事业性收费许可证明。同时,还需要建立合同仲裁的工作部门,在县以及乡镇等政府部门设立专门的合同调节工作小组,并按需要设置专门的工作人员承担经济承包合同的管理工作。其次,要重视对合同实物的管理工作。无论是乡镇管理部门,还是村级管理部门都需要重视合同的分类整理以及分类归档工作。农村承包合同需要保证一式四份,其中一份由乡镇合同管理部门存档,一份由村委会合同管理人员保管,另两份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各保管一份。再次,业务主管单位需要承担经济承包合同相关报表的指标制定工作,乡镇政府则需要做好报表的定期填报工作,为上级部门的宏观决策提供有效参考。

(四)规范合同的形式和内容

当前的农村承包合同存在着许多不规范的地方,很多合同的订立因为没有法律条款的引用而缺乏科学性,如合同的订立或变更往往选择口头约定的方式而不是借助书面形式,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力和责任等,以致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容易出现改变约定的现象,从而产生纠纷,或出现违约时无法追责等问题,为双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以及损失。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必须规范合同的形式和内容,明确合同双方所需要承担的权利以及责任,才能有效解决合同中可能出现的违约或者追责的问题。此外,应该针对相同省份、相同工作地区、相同工作范围之间的合同统一格式,对原有合同进行清查以及整理工作,并对缺少的手续进行补充,从而提高农村承包合同的作业规范以及作业标准,提升管理工作效率。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经济的高速发展,农业承包越来越普遍。但是,由于受到经济条件以及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我国农村承包合同的管理出现了很多问题和纠纷。为了防止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保证农村社会的稳定发展,可以通过加强合同管理的意识、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构建完善的合同管理工作体系、规范合同的形式和内容等路径,加强对农村承包合同的管理。

关键词:农村经济,农村承包合同,合同管理

参考文献

[1]魏妙锋.农业承包合同管理规范化[J].农业与技术,2015,(22):197.

[2]方丽华,卢福营.论集体经济式微对村民自治的钳制[J].浙江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80-84.

[3]王爱文.探析农村经济承包合同中的问题与建议[J].现代经济信息,2014,(12):21.

[4]张彩娟.探析农村经济承包合同中的问题与建议[J].财经界:学术版,2013,(18):21.

8.农村公路施工合同范本 篇八

目前,农村经济合同文本档案是重要的文书,是经济往来中的证据,主要包括荒山、荒地租赁承包、合作经营、村主要生产资料(包括土地、房屋、厂房、山场、果园、菜园、水塘、大型农机具等)的经济合同及集体所有权房屋出租、土地流转合同等。例如,在北京市延庆县境内,根据调查,全县15个乡镇、376个行政村中,有近200个村有经济合同档案。其中承包荒山、果园、菜园的占69.9%,土地经营开发占20.47%,租赁房屋、门店、厂房占9.63%;集体或公司承包租赁经营占11.5%,个人承包租赁占88.5%;从合同执行期的情况看,26—30年的占45.67%,40—50年的占34.43%。这些农村经济合同档案在乡村中的利用价值很高,一旦散失或被涂改、丢失或损毁,不但会妨碍村级工作的正常开展,而且直接损害到村民的切身利益,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与合同内容的监管,造成经济损失和社会不稳定。所以,只有档案齐全完整规范、真实可靠,才是保障新农村政治稳定、村务公开的基础。在加强民主进程、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农村稳定上发挥评判作用。村干部的作为是否合法,“以档案为依据,档案说了算”。所以,档案不齐全或不真实,使农村基层组织和村广大农民利益遭受不可弥补的损失,严重的还会搞垮一个村的领导班子,搞乱村子。因此,很有必要加强和完善农村经济合同档案管理工作,使广大农民的利益得到越来越有效的保障。因此,笔者认为农村经济合同档案管理工作,应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认真调查分析,规范此项工作,达到“有档可查、有档可依、档在事明”的档案管理效果。

一、农村经济合同档案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从以上延庆县境内调查的数据中可以看出,农村经济合同档案有三个特点:一是数量大,二是合同执行期限长,三是个人承包经营的多。这说明,几年来农村经济的发展政策是稳定的,经济秩序、投资环境、管理方法具有一定的吸引力,并盘活了农村的资产,取得了一定的资金收益,这些资金对于农村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兴办公益事业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同时,也表明村级档案室确实把绝大多数农村经济合同保管起来了。但是,就在大量合同签订保管过程中,也存在着重大安全隐患。如:

1、有些村经济合同长期不归档,散存在个人手中,严重违反了我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它直接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与合同约定内容的监管,如丢失或损毁,可能造成经济损失和社会不稳定。

2、有的村经济落后,村档案室保管条件差,不具备永久保存的条件。档案保管情况达不到国家要求,绝大多数是一个卷柜或木箱,放在村办公室,有的村没有值班人员,档案只好放在档案员或村干部家里。

3、有的乡镇、村干部对档案工作认识及重视程度不高,对档案工作经费投入不足,缺少档案保管保护设施。

4、有的农村经济合同的归档不全,存在散失、损毁、丢失等现象,将影响村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转,可能引发社会的不稳定,进而导致严重的后果。

二、农村经济合同档案管理工作应采取的措施

针对以上农村经济合同档案的现状和存在问题,笔者认为:各级档案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六条规定,“集体所有的和个人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档案的所有者应当妥善保管。对于保管条件恶劣或者其他原因被认为可能导致档案严重损毁和不安全的,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权采取代为保管等确保档案完整和安全的措施。”

国家档案局《乡镇档案工作试行办法》第六条第七款规定乡镇档案部门“根据自愿和可能代管直属企业、事业单位及村委会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等有关要求,达到村经济合同档案妥善保管的目的。笔者建议各级乡镇档案部门应采取以下措施:

1、要求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提高对档案工作的认识,认真理清村级经济合同的管理情况。严格按照档案法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实行村级农村经济合同档案乡镇管理的方法,加大收集散存在个人手中的合同档案及其他未归档的重要材料,确保合同档案的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

2、把村档案室的经济合同档案及合同附件(会议记录、村民代表会议记录、代表签字簿、公证书、有关批示、测量图等)全部移交到乡镇档案室代为保管,乡镇为村提供合同复印件,以便日常利用。

3、县乡镇有关部门在指导村签订经济合同时,至少签订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第三份交乡镇档案室保管,形成长效机制。

4、加大对档案工作的投入,村档案室均应尽快配备铁制档案柜,提高村级档案的管理水平。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合同关系是最基本的法律关系,现代社会也因此被称为合同社会。合同是一种契约,是当事人之间依法确定、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是经济交往活动中的重要工具。合同是重要的证据,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丢失证据不能举证,因此而造成经济损失是很难挽回的。

村级经济合同作为档案的一种,一经形成将是集体的宝贵财富,属于无形资产,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保管好合同是各级档案部门的神圣职责,是档案部门践行服务基层,服务民生,为“三农”服务的具体体现。但是,做好档案工作绝不是档案部门一家的事,各级党政部门都应重视档案工作,要充分认识保管利用好合同档案对一个村一个地区长治久安的重要意义,更要吸取丢失损毁合同档案给社会造成巨大危害的教训。所以把村合同档案由村档案室改为乡镇档案室保管非常必要,势在必行。

农村经济合同“村档乡镇管”工作涉及工作面宽、量大、基础差、难度和任务十分艰巨。为此,笔者认为应采取两步走的方法:第一步,确定试点,抓示范。第二步,以点带面,观摩推进等应对措施。比如,目前延庆全县15个乡镇档案科已收集183个行政村经济合同档案1886份,其中大榆树镇利用几个月时间,完成了代管试点工作,把镇内24个行政村的218份经济合同档案全部由乡镇保管。县档案局还组织在该镇召开了农村经济合同档案收集工作现场会,会上县农委、县农村经济管理站及乡镇主管领导和档案科长参加了会议,会上进行了经验介绍,并组织了实地参观学习。在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县推广。县政府主管领导赵志萍副县长也曾做出批示:“目前,因为这种经济合同引起的村民矛盾纠纷时有发生,请档案局李局长商农口有关部门,结合乡镇已经取得的管理经验,制定统一的村级重要档案管理办法,切切”。主管农业的副县长徐凤祥也做出了“请档案局商农经站,把此项工作落实”的批示。通过一系列工作的开展,为规范农村经济管理,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探索出了一条新路。

总之,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农村经济合同档案管理的民生问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笔者认为农村经济合同档案形成“村档乡镇管”,会有效地保障其合同的齐全完整、安全管理和有效利用,更能充分发挥好这部分档案的作用。科学整合民生档案资源,为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效服务,对于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做好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农村经济合同档案管理至关重要,各部门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收集好、整理好、保管好农村经济合同档案,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

9.农村水电施工合同 篇九

承包人(以下简称: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_________市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街_________楼_________#楼(以下简称:_________________本工程);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

施工现场条件:_________________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二、工程承包方式、承包范围及承包内容:_________________

1、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乙方包人工、包主材、包施工机具、包工期、包辅材、包质量、包进度、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

2、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本项目设计图纸中所包含的全部水电安装及其附属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_________________

①弱电﹙包括楼宇智能化、有线电视、宽带网络、可视对讲系统等﹚预留预埋(并穿好钢丝)及安装;

②室内外所有一切给排水、室外落水、阳台排水及空调排水的预留预埋(并穿好钢丝)及安装;

③强电的预埋与安装、调试检测工作;

④楼宇防雷接地的安装、调试检测及验收合格工作。

3、甲方直接分包的专业工程,乙方需全力配合,并组织完成。

三、合同工期: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要求的工期组织施工,确保工期目标顺利实现。本合同约定本工程总工期为_________天;开工日期为: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为: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承建人(以下简称:_______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以下简称: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10.农村建房施工合同书 篇十

甲方:

乙方:

甲方需建一座居民房,经双方协商承包给乙方建设施工(乙方包工不包料)。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原则,确保工程安全、优质、高效、低耗,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

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红砖、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钢材、等等一切建筑材料。

乙方提供劳务,施工技术,施工所需的一切用具,若产生的工具费用由乙方负责。

二、承包项目:

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承建。主要承包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墙体、楼梯、楼面、扎钢筋、层面浇混凝土的技术施工(即泥水工)。内墙装修打底、左右后三面外墙拉毛粉刷。正面打底粉刷。

二、承包价格:

1、建筑面积乙方按正负零零开始计算,其余附加工程(不在承包项目内)均按点工计算(见第五条)。即每层建筑面积按每层层面外围计算大小,甲方以每平方米120元付给乙方工资。

2、整座楼的楼梯面积在原有的总面积的基础上由甲方补给乙方20平方米。每根构造柱甲方补给乙方50元。

3、甲方一次性补给乙方伙食费900元,甲方不再另外提供乙方人员的伙食。

三、甲方责任:

1、甲方建房材料(砂石砖等)在建房工地10米范围内。电源在建房100米范围内,水到位。水电费用由甲方负责。

2、甲方负责提供相应建设有效图纸。

四、安全施工要求

乙方单方负责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和相关的保险措施。在施工中,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要把安全施工放第一位,抓好施工用电,用水安全,高空作业安全。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杜绝一切不安全事故。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因自身原因或乙方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出现工伤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四、付款方式

每层主体完工时甲方先付6000元整。主体工程全部完工后,除留下2000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外,结算付清。保证金在完工后三月内明显质量问题后甲方再交付乙方,同时合同结束。

五、其它的工程项目:

其它未在承包项目内的建设施工,可由甲方按点工请乙方做。师傅工每天为260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11.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合同的风险管理 篇十一

关键词:建筑施工合同;风险;分析;防控

前言:建筑施工合同风险从建筑施工的招投标开始就已经存在,再经历合同谈判和合同签订时的风险后,在建筑施工合同履行时也存在着合同风险。所以建筑施工合同在整个施工项目的开始到施工项目的结束都至始至终存在。

1.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合同风险分析

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合同风险从招投标开始到合同执行整个过程都会存在,对施工合同进行风险分析可将风险按照流程划分可分为三个阶段。

首先,是招投标阶段。在工程项目招投标阶段,这一阶段施工企业在投标时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深入的分析,依据法规进行文件梳理,以此才能够规避风险。然而,在招投标阶段,施工企业一味的最求中标,不惜让出部分利益,促使自己能够在投标竞争中获得中标资格。对于招投标合同施工企业往往并不会过多的进行深入的分析,而招标合同的拟定方,在制定合同时都会将可能出现的风险规避给施工单位,这在一定程度上使投标企业处于被动,在招投标合同上承担了过多的风险。

其次,在合同谈判和签订的阶段存在的风险。投标施工企业在与招标项目承包人进行谈判和签订合同时虽然在形势上处于被动,但是为自身企业利益,在合同条款的分析时一定要细致斟酌。即使是招标方与投标方彼此相互熟知,也要在合同签署时认真对待。就目前我们国家一些建筑施工企业对合同谈判和签订阶段,为了能够快速促成合同的签订,往往会跟招标人进行关系公关,而对合同内容双方应分别承担的责任并不非常细致,所以会导致“好朋友”对薄公堂。

第三,在合同签订后的执行阶段出现的合同风险。在合同签订后,依照合同项目招标人和项目承包人都需要严格按照合同履行自身的责任。然而,我国法律建设仍存在一些漏洞,这使得项目承包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在遇到问题时,有一方单方毁约,拒不履行自身职责。这使得另一方难以承担负重也选择逃避,由此给消费者和社会都会带来严重的伤害。

2.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合同风险的防范

建筑施工企业在面对施工合同风险时,可以采取强化自身对风险防范的意识、建立合同管理体系和严格按照合同内容履行自身职责三种方式来加强对施工合同风险的防范。

为解决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合同上的被动局面,在项目招投标时,施工企业就需要对施工项目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整理和分析,对招标文件进行认真的分析,熟悉每一项条款,为合同谈判和签订时能够以公平的身份面对项目招标方,需要对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细化,作出风险评估。

在施工合同谈判和签订过程中,施工企业需要坚持自身利益的原则,以合同条款细化,双方责任均衡化进行谈判,避免在日后出现不必要的纠纷。但是,项目承包人在拟定施工合同时,会将过多的风险强加给施工企业,如果为了能够获得施工项目的情况下,一定要对施工合同中涉及自身利益的风险分析透彻,在不影响整体大局的情况下签订合同,同时要对涉及到的风险再今后的施工中认真对待,以防万一。

施工合同一旦签订,其就具备了法律效应,合同双方都要按照合同履行自身的职责。为了能够确保双方都能够在项目中获得应得的利益,而不出现意外,在合同工管理体制上要加强完善。首先要明确双方的职责,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并设立合同管理体系,从合同的投标到合同的完善再到合同的签订都需要有独立部门进行监管,最大程度的满足合同双方的利益需求和均衡分单合同风险。

3.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合同风险的应对

在出现合同风险时,建筑施工企业应对自身所承担的风险责任进行认真的履行,同时也要将风险损失降到最低。施工企业可以通过风险转移策略和风险担保策略对出现的风险进行化解。

风险转移策略:在建筑施工合同中,不可能达到风险平担均衡。因此,面对难以预料的风险时,一方面需要按照合同双方的权责进行承担,另一方面需要建立一种索赔制度对风险进行转移。索赔制度是合同签订双方的其中一方没有按照合同职责划分而履行自身职责的情况下,另外一方可以通过法律强制其履行职责,并要求其单方面毁约付出额外的赔偿。

风险担保策略:风险担保是利用风险标的物对工程项目进行风险投保,对工程项目所涉及到的重要风险进行投入保险,可以在风险出现时,降低自身的损失。风险担保策略也是一种风险转移方式,工程项目风险保险保金通常是由项目承包方进行支付,作为建筑施工企业需要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发包人支付保函。

结束语:本文对建筑施工合同可能存在的风险按照合同签订过程进行划分,主要划分成为招投标阶段、谈判及签订阶段和合同履行阶段,分别对目前三个阶段出现合同风险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和风险防范论述,提出在风险出现后建筑施工企业可以采取风险转移和风险担保的策略将自身损失降到最低。

参考文献:

[1]庄林源.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及防范[J].市场周刊.财经论坛,2013(10):80-81.

[2]杨久林.承包商工程施工的合同风险与评审[J].重庆建筑,2014(2):45-47.

12.浅析建设施工合同 篇十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 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 同时也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施工合同的当事人是发包方和承包方, 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

1.《建设施工合同》的签订主体

一份合法有效的《建设施工合同》, 由双方当事人进行签订。一方当事人是“发包人”, 另一方当事人是“承包人”。这份合同的签订, 也是严格根据《招投标法》的规定进行的。

如果双方当事人存在不适合的情况, 往往会导致合同的部分无效或者更大程度上的全部无效。所以说, 作为建设工程的双方当事人应该严格依据法律法规, 只有这样, 签订的《合同》才能合法有效。其中最为重要的是:严格审查发包人资质等级及履约信用。

施工单位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 对发包人主体资格的审查是签约的一项重要的准备工作, 它将不合格的主体排斥在合同的大门之外, 将导致合同伪装的坑穴和风险隐患排除在外, 为将来合同能够得到及时、正确地改造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 从事房产开发的企业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等级, 承包人承包的项目应当经依法批准的合法项目。违反这些规定, 将因项目不合法而导致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因此, 在订立合同时, 应先审查建设单位是否依法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取得相应的经营资格和等级证书, 审查建设单位签约代表人的资格, 审查工程项目的合法性。其次还应对发包方的履约信用进行审查。

2.工程价款是应按中标价结算还是以实际施工量为准进行结算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 是指依据合同中有关建设工程价款的约定对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进行结算的活动。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结算如果是预算加签证方式, 但是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对工程设计及施工图进行了变更, 故应当按照实际施工量 (即造价机构确定的工程量) 进行确定。

因双方对实际施工量的结算存在争议, 任何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委托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对实际施工量进行了审定, 后法院亦最终按照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进行判决。

3.工程价款的利息计算

关于工程价款利息的计算, 根据《解释》第18条的规定:“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 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一) 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 为交付之日; (二) 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 为交付之日; (三) 建设工程未交付, 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 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对于工程进度款利息的计算, 采取的是分段式计息。从每个月发包人应付工程进度款之日起算。

对于工程竣工价款, 如果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 并承担违约责任。 (《建设施工合同》201版33.3款) 如果发包人以不同意结算价款为由一直拒付工程款, 则依据上述《解释》进行利息的计算。

4.建设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

关于建设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 主要规定于《合同法》第286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 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 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 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 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关于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规定:“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 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这里的六个月为出斥期间, 无中断、中止。

如果对竣工之日有争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4条有明确的规定。

我们应该仔细想一下, 关于优先权的行使期限的起算点能否真正的保证承包人的合法权益?如果一项工程竣工后, 发包人以“各种正式理由”对工程款不进行结算, 那么承包人怎么可能在六个月内充分行使该项权利呢?所以我个人认为, 对于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限应该自工程价款结算确定后起算, 这样可以最大限度的保护承包人的权利和利益。

通过上述有关介绍和分析, 我们发现, 如果想让付款方依约支付建设工程价款, 作为承包人应该保证工程按时完成、质量过关, 保存好各种签证以备结算, 这才能减少纠纷, 最大限度的保护自身利益。

参考文献

[1][德]迪卡尔·梅迪库斯.德国民法总论[M].邵建东译.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0。

[2]耿林.强制规范与合同效力—以合同法第52条第5项为中心[M].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2009。

[3]王利明.关于无效合同确认的若干问题[J].法制与社会发展, 2002 (5) 。

13.农村污水处理施工合同 篇十三

乙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共识:

一、合作内容和方式

1、双方合作内容主要为XXX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

2、该协议包括的主要工作内容有: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所有工作内容(资料收集、建厂条件落实、现场考察、技术方案、投资估算等)。

3、双方同意在本项目的前期考察、商谈、可研编制的全过程中,以AAA名义对外。

4、本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具体实施要求见附件

二、双方责任

1.AAA责任

⑴ 负责项目的全部对外工作并将项目进展情况及时通知BBB。负责项目的建设条件的落实、按BBB要求收集有关技术资料并对其准确性负责。

⑵ 协调当地各方关系,协助BBB现场考察等各项工作的实施。

2.BBB责任

⑴ 作为技术支持,全力配合AAA项目工作的实施,承担本协议合作内容的有关工作,

⑵ 向AAA提交可行性报告所需的资料清单,派遣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考察。

⑶ 提供项目的技术咨询服务。

三、费用分担

1、前期准备和可研阶段的费用双方各自承担本方人员的全部费用,和各自为编制方案付出的成本。

2、项目生效启动后,有关费用支付由双方另行商议。

四、特别约定

BBB承诺,在设计和设备选型阶段,本着可靠、经济、满足需求的原则进行系统设计和设备选型,除项目特定技术指标要求要求外,不直接或间接指定特定规格、品牌的设备。

如项目对外合同签订并生效,但双方未能继续合作,AAA将向BBB支付项目开发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投入的补偿金。

五、转让和保密

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对外泄露本项目相关信息及资料。

六、有效期

本协议于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若一年项目未签定对外合同,双方可协商协议终止、顺延或修改,视具体情况而定。

甲方:

乙方:

14.农村私人建房施工合同书 篇十四

甲方: 姓名(或名称):身份证号:

电话:

乙方: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

电话: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自住用房的建设施工工程,承包给乙方。

被建房屋的建筑面积为主体平方米,厨房及后院房屋、车库平方米;甲方将包括地基在内的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全部承包给乙方(其中包括房屋毛坯建筑施工、楼体排水,化粪池施工等);

施工尺寸详见图纸。

经双方协商同意,就该建房工程的施工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费用的计算

1、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不包料,按图纸施工要求整体包干的承包方式,承包价格为元;大写: 人民币.2、施工过程中的水费、电费、建筑材料费由甲方承担。

3、乙方施工人员的食宿费用自理,施工中所用的机器设备、模板、脚手架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付款方式

1、工程款结算方式:

2、付款时间:

第一次付款给付___ ; 第二次付款在房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__天内,给付___。

三、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石灰、砖、水泥、沙子、水源、钢材、防水涂料、磁砖、油漆等建筑材料。根据施工进度,乙方应提前__天通知甲方购买所需材料。

2、当事人明确,甲乙双方不存在雇佣关系。

3、搅拌机、震动器等施工机械以及模板、脚手架等所有劳动工具由乙方自带,费用由乙方自理。

4、工期从____年__月__日开始建设,毛坯竣工工期为___天,外墙装饰竣工工期为__天,如发生下雨、停电、地震等影响施工的不可抗力的情况,可顺延工期。

5、乙方加强对其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安全施工。由于乙方人员的故意或过失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6、乙方所属人员的工资报酬由乙方负责支付,与甲方无关。

7、工程结束后,乙方负责清运工地周围及室内所有的建筑垃圾,打扫干净。

四、实际施工要求

1、本房屋地基采用钻桩框架方式施工(施工从破桩头工程开始),一切按照钻桩的土建基础施工。

2、开挖化粪池两个(如旧的化粪池地理位置不影响主体,可以延用)。

3、梁柱规格:詳见图紙(其中钢筋用料、规格乙方需与甲方商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4、每层楼层需与主墙体垂直,主体一楼地面铺地空板(不含车库),车库顶和及楼房主体楼面均为现浇12~15公分混凝土(钢筋网格18CM为双层均匀错开,俯视为9CM网格);楼梯间天井具体高度及尺寸双方协商。

5、洗手间现浇留沉池(约50公分),洗手间內墻刷防水,主进水管、排水管需预装

6、梁、柱、楼面的浇筑必须一次性完成。

7、窗顶出窗蓬。

8、工程需预布排水管留口,顶层外墙布排水管(前面两根,后面两根);

9、主体顶层外围拦河筑20~30厘米高;顶层天台及外围拦河内侧刷一层防水。

10、生活用水管、下水管由乙方负责安裝。

11、厨房及车库地面、后院建筑地面沙浆扫平,墙面碳酸钙,部分厨房内饰及灶台、洗菜台及案板按甲方要求贴瓷砖。

12、外墙正面全部贴瓷砖,三面做防水处理(视需要协商再定),突出建筑体外墙部分的天面排水刷涂料(包括窗蓬底及一楼线脚)。

13、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再定。

五、工程质量要求

1、乙方完成基础以及每层的梁、柱、板面布筋后,由甲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质量监督和验收,达到标准后才能进行下一步的施工。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返工材料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2、工程竣工后,由甲方组织相关人员按施工技术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如出现建筑质量问题,由乙方重新修缮直到符合甲方质量要求为止,并赔偿因建筑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重新修缮的费用(包括修缮工时费用和材料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3、施工工程中因乙方或其他原因造成工程范围外的损坏,由乙方负责并修复。

六、争议解决办法

⒈发生合同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

⒉如协商不成,双方可将争议提交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七、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共4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以上合同。如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打指模):乙方签字(打指模):

15.谈建设施工合同管理 篇十五

1 加强合同管理的意义

1.1 加强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的要求

随着市场经济机制的不断完善, 要求政府相关管理部门转变职能, 更多地应用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市场;承包商作为建筑市场的主体, 必须按照市场规律要求, 健全和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 其中合同管理制度是其管理制度的关键内容之一。随着建筑市场机制逐渐完善, 施工合同必将成为调节业主和承包商经济活动关系的法律依据。

1.2 规范建设各方行为的需要

目前, 从建筑市场经济活动及交易行为看, 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 承发包双方合同自律行为较差, 加之市场机制难以发挥应有的功能。因此, 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 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1.3 建筑业迎接国际性竞争的需要

我国加入WTO后, 建筑市场将全面开放。国外承包商进入我国建筑市场, 如果业主不以平等市场主体进行交易, 仍然盲目压价、压工期和要求垫资, 就会引起贸易纠纷。另外, 由于不能及时适应国际市场规则, 将造成建筑企业丧失大量参与国际竞争的机会。因此, 承发包双方应尽快树立国际化意识, 遵循市场规则和国际惯例, 建立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

2 合同在建设项目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2.1 合同是项目管理的核心

任何建设项目的实施, 都是通过签订一系列的承发包合同来实现的。通过对承包内容、范围、价款、工期和质量标准等条款的制订和履行, 合同方在合同约束下调控建设项目的运行状态。规范项目管理机构的内部职能, 围绕合同条款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因此, 无论是对承包商的管理, 还是对业主的管理, 合同始终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

2.2 施工合同是承发包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

为保证建设项目的实施, 通过明确承发包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合理分摊承发包方的责任风险, 合同通常界定了承发包双方基本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是承发包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 是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

2.3 合同是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法律依据

建设项目由于建设周期长、合同金额大、参建单位众多等特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 业主与各参建方之间不可避免地产生争执和纠纷。而协调处理这些争执和纠纷的主要依据, 应是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事先做出的约定和承诺。作为合同的一种特定类型, 建设工程合同同样具有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的属性。所以, 合同是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法律依据。

3 建设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法律意识淡薄, 其主要表现:

(1) 少数合同有失公正。存在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 不利于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 成为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一个原因。 (2) 合同文本不规范。国家工商局和建设部为规范建筑市场的合同管理, 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少数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 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避重就轻, 转嫁工程风险。 (3) “阴阳合同”充斥市场。有些业主以各种理由, 除按招标文件签订“阳合同”, 供建设行政主管部分审查备案外, 私下与承包商再签订一份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的 “阴合同”, 为合同履行埋下了隐患。 (4) 合同履约程度低, 违约现象严重。有些合同的签约双方都不认真履行。违约现象时有发生, 严重影响建设市场。 (5) 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失者的权利。不平等合同条件等问题, 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 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 (6) 违法承包人利用其它承包商名义签订合同或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签订合同的情况普遍存在, 严重破坏了建筑市场的秩序。 (7) 违法签订转包、分包合同情况普遍存在。对工程进度、质量造成严重影响。

2) 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一些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立。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 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 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控。

3) 专业人才缺乏是影响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因素。

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 专业面广, 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法律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项目管理机构中, 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

4) 合同管理手段落后。

一些项目合同管理仍处于分散管理状态, 合同管理粗放。合同管理应用软件的开发和使用相对滞后, 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偏低。

4 加强和完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4.1 加强对承包商的资质管理

通过严把建筑承包商资质管理关, 从总量上控制建筑施工队伍的规模, 解决目前建筑市场上供求失衡问题, 从根本上杜绝压级压价。同时,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承包商参与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 确保建筑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4.2 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

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合同管理制度。国家已经出台了招投标法, 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体制。建议在招标形式上应该重视原则, 突出效果。同时, 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推广实施后, 没有新的计价办法配合相应的合同管理模式, 使得招投标所确定的工程合同价在实施过程没有相应的合同管理措施。建议尽快研究相应配套措施和管理办法。

4.3 借鉴国际经验

推行适用于市场经济的合同示范文本。随着我国加入WTO, 在工程管理的许多方面要与国际惯例接轨。因此, 在合同管理方面, 要不断借鉴国际先进经验, 以加速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需求的合同管理模式。

4.4 推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加强合同管理队伍建设, 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 实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亦是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举措。

4.5 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保证合同全面履约

为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行, 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把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列为整顿规范市场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在严把审查关的基础上, 加大合同履约管理力度。进一步维护承包商的合法利益。

4.6 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减少合同纠纷产生

承包商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识, 在签订合同时, 对其中合同条款未做认真约定, 即草率签订, 直接导致了合同纠纷的产生。因此, 在签订合同过程中, 承包商要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 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因素, 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 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4.7 加强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项目建设各方要重视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合同归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签订、合同审查、合同授权、合同公证、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4.8 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是培育和发展建设市场的重要内容

我国工程承包方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 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因此, 提高索赔意识是承包商亟待解决的问题。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 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合同管理索赔要求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 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 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 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 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 以合理履行合同, 这不仅有利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有利于企业尽快适应国际工程建设规范, 提高企业未来生存能力。

4.9 加强合同及资料文件归档管理为合同顺利履行创造条件

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同属重要法律文件, 发生之后应及时建帐并妥善保存。由于建设项目周期长, 涉及专业多, 面临情况复杂。在经过一个长时间的建设过程之后, 很多具体问题要依靠相应资料予以解决。为此, 做好资料归档工作决不是简单的文档管理问题, 应专人负责, 负责到底。另外, 要加快合同管理信息化步伐, 及时应用先进管理手段, 改善合同管理条件, 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摘要:合同管理是促进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全面履行合同的约定义务, 确保建设项目实施的重要手段。就建设施工合同管理的意义、作用、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完善合同管理作出简明扼要的分析。

关键词:发包方,承包方,施工合同

参考文献

[1]黄景瑗.工程施工招投标[M].人民交通出版社.

上一篇:泰国对外汉语教案下一篇:led产品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