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宿生补助监督制度

2024-07-04

寄宿生补助监督制度(共7篇)(共7篇)

1.寄宿生补助监督制度 篇一

北杨寨乡中心学校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资助管理办法

为规范我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根据区教体局有关要求,以及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贫困寄宿生认定制度

1、贫困家庭学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⑴、具有本区户籍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含残疾学生和其他特殊教育学生);

⑵、持有农村特困户救助证的贫困家庭学生;

⑶、父母双亡的家庭困难学生;

⑷、丧父、丧母或父母离异、残疾的贫困家庭学生;

⑸、父母严重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造成经济困难的贫困家庭学生;

⑹、革命烈士子女;

⑺、因天灾人祸等其他原因造成家庭重大经济损失的贫困家庭学生;

⑻、家庭贫困的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

⑼、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

2、确定为贫困家庭学生,并在学校寄宿的属于补助对象。

二、贫困寄宿生审核制度

1、班审。由班主任在班组织学生会干部审核提交的学

生申请报告、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逐一审核,认真评议,拟定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对象。

2、村审。由学校组织教师进村,将班审排序的学生花名册提供给村主任或支部书记,进行排序审核,然后签字盖章。

3、校审。学校组织正副校长及班主任评审小组成员进行终审,由校长签字盖章。

三、贫困寄宿生公示制度

1、认定前的政策公示。将贫困寄宿生补助名额、补助标准、补助条件和申请补助程序在校内进行公示。

2、认定后的名单公示。学校将拟定补助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栏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补助学生总数及名单、家庭困难原因、举报投诉电话等。

3、公示内容要书面存档

四、贫困寄宿生生活费发放制度

1、生活费由区财政局直接打入学生家庭农补卡。

2、班主任进班组织,并监督发放人员表册人是否一致,补助标准是否数额相符。

3、生活费由学生家长领取后并提供农补卡“学补”存入和领取的复印件。

北杨寨乡中心学校

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资助管理办法

北杨寨乡中心学校

2014.9

2.小学寄宿生生活补助自查报告 篇二

生活补助费发放自查报告

根据《云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寄宿生生活补助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我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认真的完成了寄宿生生活补助的发放工作。并在每发放后及时的对我乡寄宿生补助发放工作进行自查,现将我校近年来发放工作自查汇报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 李发文 乡教办主任 副组长: 李仕文 栗树片区校长

陶明发 沙坝片区校长

严世贤 满富片区校长 王家有 曼郎片区校长

成员: 左光辉 乡教办会计

胡发勇 乡教办支部书记

阮仕锦 乡教办工会主席

罗青成 乡教办师训员

李文海 乡教办土建员

施富群 乡教办业务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教办,由左光辉兼任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开展寄宿生生活补助专项检查的相关业务。

二、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一)财政资金——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及营养餐费的管理和使用

1、领导重视,严格进行资格认定与审查。

根据文件要求,我乡每都成立了以教办主任为组长、片区校长为副组长的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学校实际,采取了教办与片区联手的形式成立了寄宿生评审委员会。学校严格对寄宿生进行资格检查监督与核实,按照先自己申报、然后审查、再公示7天,最后上报。

2、认真落实,坚决将补助及时发放到位。

我乡在发放的过程中都是由学生家长领取资金,并有学生亲笔签名,任何人不得代办,严格按审定后的人数与金额进行发放,一律不准截留或占用资金。

(二)、学生伙食费收缴

实行各寄宿制学校自收自支,各片区学校实行专帐核算,专人管理,坚决做到专款专用。学期末进行一次内部审计。

三、资金来源状况

(一)、财政补助

1、各学期困难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情况如下(小学):(1)、2011年秋季我乡寄宿生 1106人,上级下达指标922人,每人补助 375元,合计345750元,我乡于2011年10月全部及时发放到位。2011我想特困少数民族寄宿生71人,上级下达指标71人,每人补助250元,合计17750元,我乡于2011年10月全部及时发放到位。(2)、2012春季学期我乡寄宿生1059人,上级下达指标1030人,每人补助375元,合计386250元,我乡于2012年5月全部及时发放到位。

2、营养餐费补助——含中学

2011年秋季学期收入172443.36元,支出172443.36远;2012年春季收入671877.95元,支出671877.95元。

3、学生伙食费收缴情况

我乡实行各寄宿制学校自收自支,全乡没有实行统一标准,最高每学期每人500元。

四、管理费——食堂从业人员经费

(一)财政补助

2012年我乡食堂从业员30人,每人按720元计发,共计金额64800元。

(二)自收自支

我乡寄宿制学校实行在财政补助的基础上提高标准,但不超过一定的比例,比例为1:100计算。

五、学生食堂基本设施状况

我乡共有11所寄宿制学校,其中3所为永久性食堂,分别为:栗树完小、曼郎完小、白水完小,3所有固定的食堂和就餐地点;8所为非永久性食堂。有食堂但没有固定的就餐地点。并且就餐面积不符合标准。

六、食堂安全卫生及管理水平状况

(一)、高度重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自实施营养餐改善计划以来,是个很有压力重中之重的问题,这块工作在社会中得到了极其的关注,我乡学校结合实际高度的重视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避免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及导致的不良后果。我乡学校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采取更加坚决有效的措施,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监管,严肃纪律,有效防范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和群体性食源性疾病发生,坚决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把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学生营养改善工程重中之重的内容认真抓好。

(二)、构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学校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学校建立健全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体系。以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各类人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形成责任到 人、层层抓落实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格局。抓好食品原料采购环节,建立采购索证索票制度,粮、油和盐等食品采购签订协议;严格按要求抓好食品储藏环节;抓好食品加工供应环节,按相关法规要求,生熟分开,严禁供应凉拌、隔夜和变质食品;强化食物监测制度,学校在发现问题时做到及时汇报,把食物中毒的风险降到最低。

(三)、学校食堂基础设施建设。

我乡进一步加大完善学校食堂基础建设力度,在学校规划、建设(包括改建、扩建)过程中统筹考虑食堂设施和条件的改善,把学校食堂建设纳入学校校舍安全工程等相关教育工程,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管理有关要求,设置好食品原料处理、食品加工、贮存等场所,配备相应的冷藏、清洗消毒、防蝇防鼠、洗手等设备设施,改善了食堂卫生条件,最大限度地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四)、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学校结合各校实际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每月定期对学校各项食品安全防范工作进行落实,做好食物中毒事故的防范工作。各校对学校二次供水蓄水池、设施实行加锁并定期清洗,确保饮用水符合卫生标准;对食品、原料、餐具及厨房、仓库实行加锁保管,落实专人看管,学校一律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食品贮存和加工场所,严防不法分子投毒。同时积极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学校师生用水和保证消防安全。

(五)、各校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

积极推进食品安全进校园宣传活动,普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假冒伪劣食品识辨知识,增强师生员工的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学校建立和完善报告制度,有专人及时将学校食堂日常监督检查、食品安全隐患情况等向教育办公室报告,重要情况会同当地人民政府向上级监管部门报告。栗树乡教育办公室将于每月28日前有专人报送营养改善计划信息不少于2条。

四、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困难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费未能及时到位。建议上级部门能否在开学初(春季:3月;秋季:9月)即把补助指标下达到学校,学校及时开展工作,在学期初将补助费发放到贫困寄宿生手中。

2、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面小。我乡寄宿学生主要来自农村,位置偏远,道路崎岖,经济极为落后,家庭经济来源主要靠父母外出打工。由于补助指标有限,同村学生有的得到补助,有的没有得补助,造成学生闹意见,不利于学校管理。建议上级部门能否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加大补助面。

3、建议上级部门在补助费的发放上根据本县情况出台文件:(1)孤儿、父母有残疾的学生按国家规定的标准足额发放;(2)其他贫困寄宿学生按上级下拨的补助费减去孤儿、父母有残疾的学生补助款后余下的补助费平均发放给贫困寄宿生。(此建议妥否?)

总之,三年来我校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严格按政策、按文件做到了专款专用,及时发放,认真自查并总结备档,不存在任何问题。

云乡栗树乡教育办公室

3.寄宿生生活补助金发放承诺书 篇三

第一条承诺要把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成立寄宿生生活补助金工作领导小组和评审小组,实行校长负责制,建立专门机构,确定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第二条承诺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定制具体的寄宿生生活补助金实施发放办法,建立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长效机制。

第三条承诺发放的寄宿生生活补助学生必须是在校住宿的学生,并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农村、城镇低保户家庭学生;2.孤儿、烈士及残疾人家庭学生;

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费的学生;4.家庭直系成员患有重大疾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6.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学生;7.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8.其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第四条承诺要建立学生资助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书、证明材料、受理结果、资金收支凭证和工作情况资料分建档备查。

第五条承诺在发放寄宿生生活补助金时,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一律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保证学生全额享受寄宿生生活补助金。

第六条承诺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切实加强对补助金的管理。寄宿生生活补助金要接受教育主管部门、审计、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监督。对资助工作过程中渎职、不作为、乱作为和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或挤占、挪用寄宿生生活补助金等违纪违规行为,实行严格的问责制,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学校(盖章):承诺人签字:

4.寄宿生补助监督制度 篇四

补助

实 施 方 案

XXXXX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

2018年10月18日

XXXXX教育系统家庭经济困难寄宿

生活补助实施方案

为规范我片区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根据国家资助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的相关政策,及兴仁市委、市政府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市教育局的安排,特拟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和补助标准:

本《方案》适用于在校贫困寄宿学生。

生活补助标准:小学每学期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500元;初中每期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625元。

二、享受生活补助费对象:

1、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条件:

(1)建档立卡的贫困寄宿生;异地扶贫搬迁户(建档立卡户或非建档立卡户)。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寄宿生;

(3)孤儿、残疾、单亲家庭或父母离异(未再婚)家庭困难的;

(4)家庭有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

(5)父母残疾或体弱多病致使劳动能力较弱或丧失劳动能力的;

(6)因天灾人祸(失火、交通事故等)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7)多子女上学等其它原因的家庭生活困难的。

(8)对革命烈士子女、独生子女、少数民族家庭子女以及艾滋病家庭子女给予优先照顾。

2、以下不能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

(1)父母双方或一方是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2)因购房、投资等导致经济暂时困难的;(3)因父母赌博等违法违纪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三、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1、各校成立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评审领导小组,学校工会为具体办事机构,负责信息报送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长:王波(校 长)

副组长:叶洋(支部副书记)

刘兴顺(工会主席)

成员:XXXXX中心校所有人员

四、学校及时公布本学期学校资助指标和各班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指标。(有寄宿生的学校)

五、评审贫困寄宿生工作程序:

1、申请。

(1)格式:第一段写清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住址、班级、监护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第二段写清家庭基本情况(家庭成员姓名、身体状况、工作情况)和困难原因(姓名、身份证号与户口本一致);统一用信纸,便于存档。

(2)做好宣传,保护学生自尊心,防止学生碍于面子不写申请,保证困难学生不遗漏。

2、评审。

(1)班级初评

班主任、科任教师、班干部、学生代表组成班级评审小

组,根据学生的申请和规定的补助条件,认真摸排(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寄宿学生必须享受),确定受助学生对象。注意保护学生隐私和自尊心,不得公开学生申请内容。班级初评记录(包括班主任手册和班会记录)和影像资料或图片交学校评审领导小组。

(2)学校评审

学校评审小组在收到班级提交受助学生名单和申请书后,根据补助条件,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逐一审核,认真评议,拟定享受补助对象。评审小组会议要有规范、完整的会议记录(包括音像或图片)。

为保证评审公平,避免出现同一村组学生因在不同班级贫困者未评上而条件较好者评上,学校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初步拟定各班补助名额和对象后,组织填写《兴仁市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申请表》,《申请表》要经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和班主任审核,加注意见并盖章(签字)。《申请表》由班主任收齐后统一交中心校邹燕老师处,在转交到兴仁市资助办公室存档。

3、公示。

学校将拟定补助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补助学生总数及名单、家庭困难原因、补助金额、举报投诉电话:135 9599 1691(中心校座机)

180 8327 925(中心校资助管理员邹燕)。

公示内容、图片要存档备查。

4、申诉。

在公示期间内,教师或学生家长(监护人)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校提请复议,评审小组必须在接到提请复议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5、上报及发放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填写《义务教育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花名册》,将享受生活补助学生花名册和汇总表(一式两份)上报XXXXX中心校。补助资金划拨后及时发放(公办学校用发放饭卡或学生签字吃饭后月底有与供餐公司决算,民办学校将专项资金打卡到监护人银行卡上或者现金发放,在发放现金时必须要有中心校资金管理员到场参与发放)。

6、档案管理。

学校要将相关文件、学校工作组织、工作制度、《申请表》、《花名册》、会议记录、生活补助签字名册等资料集中整理归档,专人管理,保存五年。

六、工作纪律及要求: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事关落实党和国家扶贫助学政策,涉及学生切身利益。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坚持原则,规范操作,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将补助资金真正用到最需要补助的贫困学生身上。

2、严格程序。

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公正公开做好每一项工作,不走过程。收集好学生申请、班级评审小组名单、评审意见、评审结果,交贫困资助办公室。

3、公平公正。

公开条件,公开指标,公开评审,以身作则,顶住说情风,更不允许安排自己不符合条件的亲属、朋友子女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对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及时

化解矛盾。不得通过降低补助标准扩大补助面。

4、建立责任追究制。

对不按规定开展工作,引起社会不良影响的,坚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除行政处分外,公办学校教师从个人工资中扣除、民办学校从财政局拨入公用经费中扣除,用于发放符合条件的贫困寄宿生。

需注意以下几点:

1、建档立卡贫困寄宿生、异地扶贫搬迁(建档与非建档学生)必须享受。(不论学习优劣)。

2、由于学校条件限制,不鼓励离学校1公里内的学生在校住宿,不考虑学生享受生活补助。

学校要加强宣传工作,定期对贫困寄宿生进行资格复查,如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应及时做出调整上报。

XXXXX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

5.寄宿生补助监督制度 篇五

汇 报 材 料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1】1号)和《泗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管理暂行办法》(泗财教字【2011】22号文件)文件精神,我校2011年春季(学期)寄宿贫困生生活补助费发放工作,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规范操作,现已顺利完成各项工作,具体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校为加强对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领导,成立了由党总支书记、校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醒(党总支书记、校长)

副组长:张辉、陈邦陵、刘言臣(副校长)

成员: 张成良(办公室主任)

徐存良(教导处主任)

魏明礼(总务处主任)

岳辉(总务处副主任)

仇继坤(工会主席)

王庆海(团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全校工作,日常工作由张成良、魏明礼两位主任负责。

二、广泛开展宣传

为了加大对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的宣传力度,我们利用黑板报、广播、宣传栏、《中学简报》、班会等不同方式开展政策宣传,并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印制《泗县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实施暂行办法》等宣传资料发放到各班,班主任一份,班级一份,在三、严格操作程序

操作流程的规范,是政策落实到位的保证。为切实做好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严格规范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流程,我校 班内宣读学习,再在教室张贴,并通过电话、家访等方式向家长宣传。

制定了《泗县草庙中学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实施方案》,下发《中学简报》专刊,将此项工作流程,宣传材料、上级文件、补助名额下发到各班,并要求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严格按照上级文件和学校操作流程规范操作。

四、严肃操作纪律

为确保贫困住宿学生的生活补助费资金及时、足额发放至每个贫困学生手中,学校严格督查,发现有减免政策不落实,真正贫困学生得不到减免,而减免的学生不是真正贫困家庭,个别班级擅自将“学习成绩好”作为贫困寄宿生的生活补助费条件之一的,不按学校操作规程擅自变更的,学校将严肃追究班主任责任。

五、及时公示

在个人申请、班级评议、上报领导小组审核的基础上,学校领导小组将全校享受寄宿贫困生生活补助的学生名单和基本情况,分两次在学校公示栏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上报教育局财政局审批。

六、材料汇总

严格按教育局文件精神整理材料归档。特别是《申请表》要与个人户籍信息、家庭粮补卡复印件装订在一起。《信息反馈表》一定要如实填写,不得敷衍塞责,严防因粮补卡信息错误导致寄宿贫困生生活补助费无法发放的情况出现。

总之,在寄宿贫困生生活补助费发放工作上,我校规范管理,阳光操作,将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现在,我校秋季享受寄宿贫困生生活补助费的141名同学已陆续领到生活补助费。

泗县草庙中学

6.寄宿生补助监督制度 篇六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摸清贫困寄宿生个人及家庭生活情况,落实国家“两免一补”政策,认真做好我校2015年春季贫困寄宿生资助工作,保障资助工作顺利实施,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和补助标准

1、本《方案》只适用于学校在校住宿的学生。

2、享受生活补助费对象:主要为因家庭经济困难而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住校学生。在评审时,优先考虑低于民政部门颁布的家庭人均最低收入标准线家庭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因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或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3、生活费补助标准:每生每学期补助625元。

二、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学校组织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的实施,学校工会为具体办事机构,负责信息报送、资金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校长李望龙同志为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谢拥军、陈权祥、金瑜、陈石豹、王助贤、徐松涛、黄会敏,成员:李科、何伏润、王君君、王四明、曹会云、刘辉、刘庆春、舒畅华。

三、评审贫困寄宿生工作程序

1、公开补助信息。学校通过各年级组宣传生活费补助政策。

2、学生个人申请。学校根据教育局下达的补助名额,以班为单位按规定的补助条件组织学生进行申请,村委会出具证明,班主任组织学生互评打分,班主任核实情况,认真摸排,确定拟补助对象,提请班级审评小组审评,再报学校审评小组审核,初步拟定各班级补助名额和对象。拟定名额按每班在籍人数的22%申请上报。

3、班级、学校评审。班主任、任课教师及学生代表组成的班级评审小组,对申请人在校期间的实际生活状况进行评议,符合条件者上报学校。学校领导小组组织统一评审,然后上报教育局审核。

4、学校公示。学校将评审结果在校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内对有重大异议的受助对象,应及时查实处理。不符合受助条件者,应予取消。

5、上报、核定。公示无异议后,建立受助寄宿生档案,个人申请书、村级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书要经所在行政村(社区)盖章。最后将所有资料上报区资助管理中心。

四、注意事项

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事关落实党和国家扶贫助学政策,涉及学生切身利益。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坚持原则,规范操作,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将补助资金真正用到最需要补助的贫困学生身上。

君山区岳西中学

7.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发放总结 篇七

实施贫困生救助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把好办实,实事办好,我们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一、宣传发动:我们首先认真学习了有关上级文件精神,广泛宣传农村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政策和意义,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我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的实施

1、制定“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实施方案。

2、组建“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领导小组。

3、确定“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和对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

A、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的(孤儿);

B、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

C、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D、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E、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我校结合实际情况,区别不同贫困程度,采用农民人均纯收入或扶贫部门确定的贫困标准对“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和对象进行界定。即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民人均收入或贫困线标准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贫困学生,均属于“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对象。每学期界定一次,不搞平均分配,不能优亲厚友,不搞轮流享受。

4、我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运行程序

A、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出具村委会核实的材料;

B、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贫困学生数和“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对象资助条件确定学生名单,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C、公示无异后,学校组织受资助学生填写《义务教育贫困学生申请表》,建立资助学生档案,将受助学生名单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教育局计财科。

三、发放程序。

受助学生确定后,制定花名册报送教育局计财科,计财科在报送财政局,财政局将补助金一次发放到学生家庭的两补卡上,受助学生的家长在收到补助金后,填写反馈卡交到学校存档。2011年,我校共有230人次享受了补助生活费,共计发放1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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