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劳务合同(精选15篇)
1.建筑工地劳务合同 篇一
六、劳动合同变更、终止、解除的条件。
(一)劳动合同确需变更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
(二)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经双方同意,可续签劳动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使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使用条件的;
2、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经批评教育无效的;
3、严重失职、渎职或违法乱纪,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5、乙方在聘期内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提出解劳动用合同:
1、在使用期内,甲方未支付工资的;
2、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3、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七、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八、本合同依法订立后,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九、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经甲乙双方自行协商或上级主管部门调解未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工地劳务用工合同范文篇三
甲方:
乙方: 性别 电话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乡镇 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于 年 月 日终止(如有试用期,则试用期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以乙方完成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二、工作内容和要求
第二条 甲方招用乙方在 (项目名称)
工程中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时间安排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且应合理安排职工补休或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支付加班、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
第五条 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对乙方进行入场施工安全教育。甲方应当对已取得电工、焊工、登高作业等特殊工种操作证书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或书面交底)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七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保险待遇
第八条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日(或每月) 元,试用期满后工资为每日(或每月) 元;按工作量计算工资的,每 (工作量单位)支付工资 元。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施工地行政区域内最低工资标准。
甲方应在每月 日前计发乙方的工资(不得交由包工头代发),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甲方应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合同甲方如为分包方,工资支付发生违约情况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支付。
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
第九条 甲方应按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并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双方劳动合同解除后,应按有关规定转移社会保险手续。乙方因工负伤,其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打架斗殴、偷窃、赌博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严重违反甲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和甲方劳动纪律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不能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或者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十三条 变更、解除、终止、续订本合同,应在规定的时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终止本合同。
六、违约责任、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四条 甲方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应给乙方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符合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规定的,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甲、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劳部发[1995]223号文件给对方以赔偿。
第十五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工程所在地( 区、县)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直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其他专项协议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山东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工程所在地劳动部门备案,一份留在乙方务工的建筑施工工地备查。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2.建筑工地劳务合同 篇二
关键词:基建工地,消防工作,防火对策
目前,我国经济发展速度加快,基础建设投资力度加大。城镇中,基建工地数量众多,施工现场点多、面广、人员分散、流动性大、临时性强、情况复杂。基建工地上设有办公室、工棚、木工房、易燃品仓库(如油漆、油料等)、小型施工机器仓库、可燃及非燃材料堆场、配电室、锅炉房、食堂、金工车间及作业中使用明火或散发火花的场所,这些建筑物拥挤在狭小的空间内,对消防安全非常不利。近年来,基建工地火灾呈上升趋势,已经给我们敲响警钟,彻底整治建筑施工中的消防安全问题已成为当务之急。
通过对近年来通报的基建工地火灾案例的分析,可得出基建工地火灾的主要特点如下。
(1)基建工地火灾多发生在设备安装过程。
在施工中,施工单位为追求经济效益,缩短工期,主体工程与设备安装往往是同时进行的,在同一建筑的不同层面上同时开展作业。大量原材料及设备为施工方便,直接堆放在作业面上。设备的外包装如木料、纸张、稻草绳、塑料均为易燃材料,加工的下角料,如刨花、锯末、油毡、木板等也极易燃烧,在施工中用火稍有不慎,就容易发生火灾。这种空间上的交叉作业及材料随意堆放,是引发火灾的重要原因。
(2)现场中的主要火源是电焊等产生大量火花的设备。
施工现场中,随着设备安装量增大,电焊、电切割的用途也越来越广,框架、管道、管线、各种钢构件的安装都要用到电焊、大量电焊火花散落各处,不易被发现,且有可能引起引燃。
在施工中用电不慎也是施工现场火灾的一个重要原因,施工中使用的电气线路多为临时性线路,电线乱拉乱接现象时有发生。在施工现场中使用的电气照明设备不符合安全标准,一旦发生损坏,也容易引起火灾。另外,在施工中使用的配电盘设计不合理,很多设备电源直接将裸露的导线搭接在闸刀上,很不安全。在冬季施工中使用的某些发热取暖用途的电器,经常随意放置在易燃物附近也可能会引发火灾。
(3)施工周期长,潜在危险大。
建筑施工经常是跨年度的,以上火灾危险因素长期存在,如果在施工中管理不严,就可能导致火灾频繁发生。
(4)火灾扑救困难大。
消防器材数量不足的情况在工地中非常普遍,有的工地甚至没有一具灭火器,加之施工中,供水不正常,室内外消火栓无法使用或压力不足,在火灾发生的初期,无法进行有效的扑救,以致火势蔓延,酿成大灾。
另外,消防通道狭窄、阻塞,也是造成火灾扑救困难的原因之一。
通过以上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主要有:(1)施工队伍不具备起码的资质,很多施工队是由进城务工农民组成,工人不具备防火常识,违章作业现象很普遍,发生火灾后又不懂得扑救,导致事故不断。(2)没有可靠的技术力量,某些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专业知识缺乏,也导致火灾频发。(3)没有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随意动火、乱扔烟头和乱拉电线,用电超负荷;违章使用大功率电暖、电热器具,用铜、铁丝代替保险丝的现象很多。现场中也未设明显消防安全警示标志牌。(4)部分企业防火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没有专职消防安全管理员,施工组织指挥人员对安全工作不够重视。(5)施工组织设计中,忽视防火安全,或虽有防火内容,但不够具体,无法有效执行。(6)单位领导消防安全观念淡薄,将工作重点放在经济效益上,盲目加快施工进度,导致各工种之间协调不力,安全管理措施得不到落实,加剧了潜在火灾危险性。
怎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防火对策,有效遏止此类火灾事故再度发生呢,我以为应从以下方面着手。
(1)整顿建筑市场,规范消防安全管理。
消防工作是一项社会化的系统工程,单靠消防部门一家的工作是不够的,它需要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实施对建筑市场的整顿,使没有技术资质的队伍不能进入建筑市场。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对照消防安全管理要求,进行自查自纠自改,经有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施工现场。
在施工企业中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制定和落实防火责任制,使责任到人,同时必须明确各层次的正职领导是第一责任人。
(2)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请安全、保卫部门参加会审,以完善各项消防安全措施。
在消防工作方案中,明确用火管理制度。建立义务消防队、配备专职消防安全管理员,配足各类消防器材。保证消防通道和消防水源,针对施工各阶段制定出防火措施。防火工作方案要在规定时间内报消防监督机构审批、备案。
在施工现场明确划分区域,留有足够防火间距,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将危险品库房安排在下风头,并明确管理人员职责。同时,针对不同季节施工特点,制定出专门施工方案,并经主管消防人员批准。
(3)加强职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自救能力。
施工企业要定期举办相关消防安全培训班和消防演习,通过宣传培训,提高电工、焊工、木工、油漆工等工种人员和入住在简易工棚人员的安全意识,使职工明确本岗位的防火职责。演练和培训中要理论联系实际,开展一些模拟救火演练或是在消防队员的帮助下亲身体验灭火的感觉,才能真正掌握必要的消防技能,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能在火灾发生初期运用基本的消防技能进行逃生自救。
每个施工企业都应建立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活动,使每个队员都懂得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
(4)围绕急待解决问题大力消除突出火灾隐患。
3.建筑工地农民工维权 篇三
【案情】
原告王某经人介绍跟随张某,到被告建筑公司承建的建筑工地从事瓦工工作,2012年3月3日,张某安排王某等四人维修工程项目部工地的工人厨房,王某在维修过程意外中从屋顶摔落受伤。随后,王某便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其与被告建筑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仲裁经审查裁决,王某与被告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成立。被告公司对该裁决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双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裁判】
法院经审理认为,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相对稳定的具有劳动内容的权利义务关系。在认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形成劳动关系时,应看双方之间是否形成劳动关系所具备的实质要件,即双方之间是否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监督与被监督、指挥与被指挥的隶属关系。本案中,王某称其经张某介绍到被告公司承建的工程工地从事瓦工工作,次日在被告公司负责人张某的安排下维修工地厨房时摔下受伤。而张某是否是被告公司的工作人员,王某没有提供充分的证据证实,且被告公司对此予以否认。因此,王某与被告公司之间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双方之间未形成相对稳定的事实劳动关系。
判决后,双方均服从判决。王某随后以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为由向包工头张某成功主张了权利。
【分歧】
本案中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王某在被告公司的建筑工地劳动受伤,双方之间显然存在劳动关系,仲裁裁决正确;第二种观点认为,王某虽是在被告公司建筑工地上提供劳务的劳动者,但基于建筑行业层层分包的现实情况,王某实际上是小包工头张某雇佣来的雇员,与张某之间是雇佣关系,与被告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法所调整的劳动关系。
【评析】
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具体理由如下:
(1)从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的主体不同看。劳动关系的主体具有特定性,用工主体不能是自然人,劳动者年龄必须达到16岁,且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而雇佣关系的主体范围就更为广泛,凡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均可形成雇佣关系。例如:某建筑公司将承建的一栋厂房中的部分土建工程发包给李某,并指派其单位职工钱某进行现场管理。李某雇佣赵某等人进行具体施工,施工过程中,钱某和赵某不幸被一掉落的木板砸伤。从法律关系和责任主体看,钱某与该建筑公司之间是劳动关系,其损失应依照工伤保险进行处理;而赵某与李某之间是雇佣关系,其损失应根据雇主、雇员的各自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与该建筑公司之间无直接法律关系。
(2)从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主体间的地位不同看。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不单具有平等性,而且具有管理与被管理、监督与被监督、指挥与被指挥等隶属关系。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而劳动者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用人单位的领导与安排。雇佣关系中雇主与雇员之间虽然也存在一定的管理和指示关系,但人身依附性不强,劳动者是相对独立的,双方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雇员没有成为雇主内部一员的意图,雇主也没有接纳雇员成为其内部职工的意思,双方也不存在劳动法所涵盖的一些典型内容,比如不需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需办理社会保险等。
(3)从关系主体间的稳定性看。劳动关系中劳动者有长期、持续、稳定地在用工单位工作的主观意图,同时用人单位在招聘时也是以劳动者长期为单位提供劳动为目的。劳动者要遵守用人单位的考勤制度,有严格的上下班时间和工作休息、节假日时间,劳动者无故不得随便旷工,用人单位要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需要依法履行相应程序,否则将受到法律的追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相关法律,保证了他们之间劳动关系的稳定性。但在雇佣关系中,雇员与雇主之间多是以完成特定劳动事项为目的临时性劳务,临时性是他区别于劳动关系的一个显著特点。除非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反则双方内部之间完全是意思自治,体现的是契约自由精神,劳动时间、方式、报酬等均由双方约定,解除雇佣关系也不受外界限制,雇佣关系几乎没有外力保证其稳定性。在建筑承包领域,建设单位多是外地公司,留驻建设地的时间由其工期决定,工程完工就去下一个工程地,流动性很大。他们不可能走哪都带着庞大的施工队伍,具体施工人员多是当地或外地的农民工,连接双方关系的便是那些大大小小的个体包工头。而农民工农忙时多要回家务农,只有闲时才出来务工,劳动的技术性也不高,可替代性强,诸多因素使得农民工与建筑单位之间难以形成长期稳定的关系,客观上增加了对其权益保护的难度。
(4)从调整关系的法律不同看。劳动关系主要由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调整。而雇佣关系主要由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等调整。发生人身损害时,劳动关系适用工伤保险。雇员关系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侵权责任法有关规定。
(5)从支付劳动报酬的主体来区分。实践中,查找劳动报酬的支付主体,是确定责任主体和双方之间形成何种法律关系的重要途径。
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而在雇佣关系中,是由雇主按照双方约定向雇员支付报酬的。目前建筑行业层层分包现象普遍,小包工与承包方签订承包合同,完成承包工程并获取相应工程款,具体施工中,小包工负责带领其手下人员施工,并给其手下人员发放工资。农民工往往就处于这个链接中的最末端,他们受雇于小包工头,按照雇主的指示完成相应的雇佣活动,从包工头处领取酬劳,而他们所实际施工的建筑单位并不向他们支付报酬。本篇案例中,王某的工资并非由建筑公司支付,而是雇主张某支付的,故与建筑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4.建筑工地劳务合同 篇四
按照《_________》、《_________》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名称
_________场西部牧业员工宿舍场地地坪
第二条工程地点
_______场_______路路口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承包方式
单项清包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开工日期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五条工作内容
甲方合同内所有砌体(混凝土、平场地、垫石子、洒水、打夯)清工单价为_________元/㎡。施工中一切用具均有乙方自理,甲方负责混凝土拉到现场,其他一切工序由乙方负责,并做好落手清。注:以上内容都按图纸工作量计算。施工中严格按照施工安全、质量规范,若乙方没有按照甲方要求和施工规范而造成的材料浪费,甲方有权开罚款单(在工程款中扣除)。
第六条工程款结算:
乙方进场后,每月甲方付给乙方完成合格工作量_____%。余款在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一、质量管理
甲方提供乙方质量要求和技术交底,乙方必须按照施工规范和要求,精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绝对服从项目部质量管理人员的正确领导。在日常质检和分项工程验收时,必须达到所定标准(具体见技术交底)。
二、甲方职责和权利
2.1认真遵守双方签订的《__________》,对乙方工作进行指导、管理、检查和监督、审核乙方施工方案,全面配合乙方做好各项工作。
2.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技术交底,周、月进度计划,乙方必须认真执行监理和甲方的指令,但对不合理因素,可提出建议;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乙方不得私自蛮干、
2.3甲方及时组织、参加对乙方已完成的工程质量进行跟踪检查、验收。
2.4甲方对有特殊贡献的给与一定奖励,对工作中个人给甲方造成一定损失的给与一定的经济处罚。
三、乙方职责和权利
3.1认真遵守双方签订的《__________》及承诺。
3.2严格执行公司和工地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服从甲方的管理,自觉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
3.3严禁未经甲方及设计和监理书面同意擅自变更施工图纸内容,如有发生造成的所有损失均有乙方负责。
3.4如乙方严重违反《__________》,工程工期、工程质量不能保证,现场管理混乱,甲方和公司利益受到损失,信誉受到损害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除赔偿部分损失外,还要追究乙方责任,清除出场。清除出场按总工资的_____%结算工资款。
3.5必须认真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派专人现场全权负责协调管理。
四、安全文明施工
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所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文明施工等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
乙方必须遵守施工单位的规章制度,听从甲方的管理和指挥;严禁在工地打架、斗殴、偷盗,若发生交司法机关处理。如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按公司规定予以重罚。
乙方的所有作业人员,正确的使用“三宝”,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若作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和公司的管理规定,如发生的安全事故的,甲方概不负责一切责任。正常工伤按国家《工伤管理条例》处理。
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5.建筑工地劳务合同 篇五
建筑工地劳务实名制管理系统解决方案
一、产品简介
劳务实名制管理系统是基于对建筑施工市场的深入分析,旨在解决建筑工地存在的实质性问题而研发。工程分包是如今建筑施工中的常见模式,但施工单位的规模、资质、技术水平也是参差不齐,为整个项目的管理带来极大的影响。劳务实名制管理系统的核心优势就在于能够将繁杂的事务性管理数字化和智能化,为建筑施工企业更快捷、精准、专业的管理劳务人员与掌控工程进度提供了便利。率先在行业内推出劳务实名制管理系统,将工程的管理要求、管理责任与履约保障三者合一,提升了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
摊子大、问题多、管理乏力、成本居高不下......肥胖臃肿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体系已经与时代严重脱节,如何降低管理成本、提升管理效率是建筑施工企业急需解决的问题,这是企业发展的需要,是农民工权益保护的需要,也是和谐社会下公平公正精神的需要。
为建筑施工企业管理系统瘦身,所要做的就是将管理流程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劳务实名制管理系统的出现恰恰解决了这一难题。劳务实名制管理系统能够实现信息采集、http:///
数据统计、智能管理、统一操控,收集与劳务人员相关的各种信息资料,使建筑施工总包方能够清晰掌握劳务分包人数、情况明细,做到人员对号、调配有序。
二、功能实现
劳务实名制管理系统能够帮助企业实现劳务关系信息化,解决最基本的劳务人员管理问题。劳务实名制管理系统能够满足施工企业的劳务人员信息收集、共享和使用,监督过程管理,降低劳务纠纷的风险。劳务实名制管理系统集多功能于一体,能够满足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管理、安全管理以及跟踪分析等领域的要求,打造出符合时代要求的智慧工地。
1、项目基本信息管理
建立系统基本档案资料,系统可以设置各分包单位人员编号规则,自动生成人员编号,也可设置手动录入。
2、劳务人员实名登记管理
对进场务工的劳务人员进行进场登记,包括个人身份证信息、工号、所属分包单位、班组、工种、进场日期、安全帽号、是否证件办理、是否签订合同等。
3、报表管理
劳务实名制管理系统可建立人员花名册、进场情况表、离场情况表、出勤表、工资发放http:///
情况表、实时刷卡记录表、刷卡率分析表、刷卡照片比对表等,方便用户进行查询。
4、安全教育管理
劳务实名制管理系统可自定义安全教育类型,系统中可以随时查询劳务人员接受各类安全教育情况,发现未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对未参加教育人员限制进门权限。
5、设备信息
使用摄像考勤一体机作为识别终端,使用高清摄像机和劳务主控设备作为识别终端,使用面部识别设备作为识别终端。
6、违规违纪管理
手持巡检仪登记违规信息,拍摄违规照片取证,打印违规单。严重违规者设置黑名单,黑名单全系统通报。
7、劳务合同管理
系统会自动套打各类合同及文件信息,提供劳动合同示范文本,方便企业进行内容的录入。
8、黑名单管理
将违反公司或项目规定的劳务个人和施工队伍定义为用工黑名单,所有的黑名单信息在各项目和总部平台之间数据共享,即只要被设置为黑名单的个人或队伍到任何的项目上都会检测出其曾被设置为黑名单,项目部根据企业的规定采取对应的处理方式。
9、宿舍管理
劳务实名制系统能够录入宿舍信息,查询入住登记和入住明细。
10、工资管理
通过工资管理模块,刷卡调取工资信息,再次刷卡确认工资,同时系统拍照存储领取场景图片。http:///
11、现场信息实时显示
通过 LED 屏显示当前在岗的人员总数及所属的各分包单位的汇总人数信息。电脑客户端可实时查询当前在岗人员的身份信息及照片。
12、总部平台
总部平台可实现实时信息查询、云数据存储、项目详细资料查询、提供各类决策分析。
13、通道系统
通道安装于施工工地入口处,系统会自动记录改人员进出通道的详细时间。
14、掌上劳务
掌上劳务实名制系统是专针对公司总部管理者和领导开发的一款手机端应用程序,通过手机客户端程序,企业领导可以实施的在手机上查询各项目进度,出工情况,工资发放情况等,同时还可以实现各类预警提示的发送。掌上劳务实名制系统让企业的管理者能随时的发现项目上发生问题,及时的做出应对方案,提高项目的管理水平。
三、核心优势
劳务实名制系统是主推的自主研发产品,它充分考虑到建筑施工企业可能遇到的所有管理问题。系统由总部云管理平台、掌上应用端和项目端应用系统组成,能够对各类问题做出有效的应对措施,为公司的项目管理决策提供依据。http:///
1、专业优势
劳务实名制系统从管理平台到项目管理端,通道控制器,通道机,全部自主研发设计,确保了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不受第三方系统的限制,可以针对客户的个性化要求进行二次开发,系统可以满足客户的各类管理上的要求。
2、防范优势
劳务实名制系统具有多重的防代打卡功能,可以做到真正的杜绝代打卡。通道具有红外检测装置,对于不刷卡进入通道的情况,通道机会发出报警提示,同时抓拍通道的影像作为证据留存,防止非法进入。
3、终端优势
劳务实名制系统具有掌上应用客户端,管理者可以通过掌上客户端查询项目上的各类信息,同时可以接受到系统发出的各类预警提示,做到项目信息的全面掌控。另外,系统支持http:///
微信自助查询功能,广大劳务人员可以通过微信方式查询自己的出工情况,企业的通知等等。
6.工地劳务分包合同 篇六
乙方:
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双方自愿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施工的滨江国际花园6#楼地暖发泡,细石砼面层分项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
第二条、 承包方式:按建筑面积计算面积,每平方米8元。
第三条、 质量标准:水泥配比满足设计要求达到验收标准。发泡层2㎝,细石砼3㎝厚,表面必须平整,平整度2米靠尺控制在5㎜内。乙方要自检,施工结束乙方通知甲方组织人员验收并签字。
第四条、 乙方负责水泥包干制,工程量6132㎡地面。甲方负责提供水泥100吨。施工中实际水泥用量超出100吨,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双方负责:甲方负责供应水泥、砂子及作业层的卫生清扫,放线工作。乙方携带设备人员发泡剂及所用工具进场施工,进场的职工必须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第六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该项施工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按第三条)后,甲方一次性将工程款支付给乙方。
第七条、 施工安全: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乙方人员在施工现场发生不安全事故由乙方自己负责。施工期间不得污染墙面。
第八条、 施工工期:乙方密切配合甲方施工。
第九条、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联系电话:
乙方: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7.建筑工地劳务合同 篇七
在对某建筑工地基坑开挖的施工过程中,由于基坑的降水和开挖,可能改变原有地基的应力状态引起土体变化,使得基坑周围的土体将由原来的静止土压力状态向主动土压力状态转变,造成基坑支护桩体的变形,即便采取支护措施土质变形总是难以修护。为保证施工期间基坑开挖时周围建筑物、地下管线的安全,根据某工程单位的要求,并受其委托,对其建筑工地开挖基坑周边的建筑物(约14座居民楼)进行沉降变形和倾斜变形观测。目的是对基坑周边的建筑物(居民楼)进行施工前的初始测量和后期对其影响的形变监测,掌握建筑物动态变形,确保建筑物安全使用,为施工部门提供实时的沉降数据,以便施工方案的制定。
2 工程实施依据
工程实施依据主要按照JGJ/T 8—97建筑变形测量规程;CJJ 8—99城市测量规范;GB 12898—91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测绘工程产品价格进行。
3 精度要求
根据JGJ/T 8—97建筑变形测量规程中规定的建筑变形测量的等级划分,此次变形观测的等级属于三级,其精度要求见表1和第90页表2。
(mm)
4 技术施测方案
4.1 沉降观测
4.1.1 沉降观测中高程控制网的布设
本次变形观测范围,建筑物较多且分散,宜按两个层次布网,即由控制点组成控制网、观测点与所联测的控制点组成扩展网。控制网应布设为闭合环、结点网或附和高程路线。扩展网亦应布设为闭合或附和高程路线。
(mm)
4.1.2 沉降观测点的布置
沉降观测点宜选设在建筑物的四角、大转角处及沿外墙10~15 m,一般距地面高约0.5 m处便于观测的位置。约需布设50个观测点和2个工作基点。
4.1.3 沉降观测点的标志
沉降观测点的标志可采用墙(柱)标志,标志的立尺部位应加工成半球形或有明显的突出点。沉降观测点的施测精度应按JGJ/T 8—97建筑变形测量规程中第4.2.2条的有关规定确定,未包括在水准路线上的观测点,应以所选定的测站高差中误差作为精度要求施测。
4.1.4 具体施测技术路线
采用徕卡DNA10型电子数字水准仪和铟瓦线条条码标尺或DS3型水准仪配合区格式木质标尺施测。先由位于市区北部的两个国家三等水准点用四等水准精度,联测到所设置的2个工作基点上组成控制网,再由2个工作基点联测到所布设的约32个观测点组成扩展网,并进行平差计算,得出各个点位的高程值,作为沉降变形观测的初始高程值。
4.2 建筑物主体倾斜变形观测
建筑物的主体倾斜观测,应测定建筑物主体顶部相对于底部的水平位移与高差,亦可通过测量建筑物主体顶面或基础的相对沉降间接确定。
4.2.1 建筑物主体倾斜观测点位的布设
观测点应沿对应测站点的某主体竖直线,对建筑物的主体按顶部、底部上下对应布设。
1)主体倾斜观测标志可采用墙(柱)标志。不便设置标志的建筑物,可以照准视线所切同高边缘认定的位置或用高度角控制的位置作为观测点位。
2)对于一次性倾斜项目,观测点标志可采用标记形式或直接利用符合位置与照准要求的建筑物特征部位;测站点可采用小标石或临时性标志。
4.2.2 具体施测技术路线
采用GPS卫星定位技术,在本施测范围周围及周边建立6个位移工作基点,在工作基点的基础上对观测点进行位移观测。本次建筑物的主体倾斜观测可使用J2级全站仪,采用外部观测法,其包括投点法、测定基础沉降差法、前方交会法。
1)投点法。观测时,应在底部观测点位置安置量测设施(如水平读数尺等)。在每测站安置经纬仪投影时,应按正倒镜法以所测每对上下观测点标志间的水平位移分量,按矢量相加法求得水平位移值(倾斜量)和位移方向(倾斜方向)。
2)测定基础沉降差法。可按JGJ/T 8—97建筑变形测量规程中第5.1节有关规定,在基础上选设观测点,采用水准测量方法,以所测各周期的基础沉降差换算求得建筑物整体倾斜度及倾斜方向。
3)前方交会法。可采用直接由两周期观测方向值之差解算坐标变化量的方向差交会法,亦可采用按每周期计算观测点坐标值,再以坐标差计算水平位移的方法。
4.3 形变监测的周期和时间
建筑物的形变监测周期,一般在开工前进行一次整体初始监测,以获得施工前的稳定初始值,开始施工后的过程中,至少还要有4次动态监测。在基桩设置完工后进行一次形变监测,在基坑开挖深度平均达4 m时,进行一次形变监测,在基坑开挖深度达到8 m时,再进行一次形变监测,当建筑基础建成,基坑回填完整并夯实后,再进行一次形变监测。每相邻两次、及每次监测的结果与初始监测数据都要进行分析比较,向业主方及时提供周围建筑物的形变监测结果,防患于未然。
在监测的过程中,如有基坑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增减、基坑内或其周围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雨等原因,导致周围建筑物发生大量沉降、不均匀沉降、严重裂缝或倾斜位移速度加快等情况时,均应增加观测次数。必要时应进行逐日或几天一次的连续监测。
5 结束语
8.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现状及预防措施 篇八
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工作现状
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淡薄。许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没有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没有订立消防安全责任合同,员工消防意识较差,缺乏基本的消防常识。没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组织机构。大部分单位没有制订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没有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和消防安全教育及宣传,制度落实不力。
临时建筑物多,并且耐火等级低,施工现场存放和使用各种材料为可燃易燃物品,临时堆垛较多。火源管理不善,无防火安全措施,电源管理不善,电线乱拉,用电器乱接,电气线路超负荷,易引发电器火灾。
施工现场消防器材设备设施配置不符合要求,甚至许多工地未配备消防器材设备设施。消防通道堵塞现象严重存在。有些施工现场虽然设置了临时消防通道,但通道内堆满了水泥、钢筋等建筑材料,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无法通行。
施工人员流动性大,交叉作业,管理混乱,消防意识差。建筑工程一般都要经历基础、结构、设备安装调试和装修四个阶段。因此,各工种人员常处于分散流动状态,特别是到施工中后期,结构和设备安装施工人员交叉作业,设备调试和室内装修工种交叉作业。如遇到国家级省级重点工程,由于工程量大,往往由几家公司同时承建,若建筑工地不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统一指挥、调度生产极易发生火灾事故。
做好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工作的措施
针对建筑工地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特点,为确保建筑工地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七个方面来做好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
合理规划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布局,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要针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的实际,合理划分各作业区,特别是明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场、危险物品库房等区域,设立明显的标志,将火灾危险性大的区域布置在施工现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或侧风向;尽量采用难燃性建筑材料,减低施工现场的火灾荷载;大型建筑工地应设置消防水池以及必要的消防通讯、报警装置。
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双方要签订安全责任合同,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有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施工单位要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及岗前培训,定期开展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演练。施工单位大多数员工是农民工凑合起来的,有时是临时召集来的,进出流动性大,他们没有经过专门的培训,缺乏防火灭火自救知识,当地公安消防及安监、劳动部门要协助施工单位做好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工作。
建立严格的用火用电管理制度。用制度来管理人、规范人、教育人,是做好防火安全工作的有效方法。把好用火用电关,是免除基建工地发生火灾事故的一个很重要的措施。要对电焊作业、油漆熬制等危险作业实行严格的动火审批制度,凡未经动火审批和非专业人员一律不得从事易燃易爆物品作业。施工单位还应加强对生产生活用火的消防安全管理。如冬季工程养护及人员取暖使用火炉时,应保证火炉及铁制烟囱与可燃物有效保持足够间距等问题。
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加强周边环境消防安全管理。施工现场应禁止吸烟,一旦发现有吸烟者,必须从严处理。并且在建的建筑物房间不准设置员工宿舍,施工单位除对施工现场配备安全员每天进行检查外,施工负责人应不定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进行检查督促,对在建的工程要对其周围的环境有充分的认识,防止外在原因引发火灾。
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可燃物及建筑材料的管理。可燃物与明火点要保持一定的分隔距离,尤其是对生石灰用量大,而其火灾危险性又很容易被忽视,应设立单独库房分类存放。对水泥、钢筋等建筑材料,不准堆放在消防通道上。为防止火灾发生,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设施,并定期对消防器材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及安监等部门,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开展对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违章行为,应当场或责令限期改正,经复查后仍未改正的火灾隐患,对施工单位及其负责人,按消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关条款处理。
9.工地铲车租赁合同 篇九
立协议人:
________(以下称甲方) 电话:________
________(以下称乙方) 电话:________
甲方现有____型铲车一台对外出租,乙方因工程建设需要急租铲车,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铲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甲方提供租赁标的物(铲车)为____型铲车一台,乙方自愿租赁。
二、租价为____元/月,此租金为纯利润,不包括租期内铲车所需燃油,所需燃油由乙方负责,维修由甲方负责。每月26日支付当月租金。
三、租期为不定期,按乙方工程的实际情况具体定租期:如不做够一个月按一个月计。乙方租用期间一切事宜全由乙方负责。
四、相关事宜
1、甲方负责铲车的`保养所需的附属机油。
2、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租金为纯包月租金,不受其它任何原因影响。
3、在租赁期内,除正常工作时间甲方应保障外,乙方不得随意超负荷延长工作时间,如需延长工作时间,应取得甲方的同意。
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时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工地铲车租赁合同 2
甲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方修建高性能稀土发光材料厂房车间一、二,需要租赁乙方挖机铲车开挖土方工程,乙方现有挖机铲车可供甲方土方开挖使用,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同意租赁乙方挖机铲车开挖甲方所需车间一、二土方工程,现达成协议如下。
二、具体协商细节项目条款如下:
1.甲方车间一、二所需用土方开挖(额外由甲方单独承担的部分),由乙方进场进行施工,按挖机中机210元/小时,大机270元/小时,铲车220元/小时进行包干结算。
三、付款办法:乙方为甲方所开挖的台班,需与甲方在现场的代表共同确认,全部开挖完毕后,乙方开具合法发票给甲方后,甲方在5日内给予付款。
四、甲方租赁乙方担任车间一、二的土方开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否则,造成工地其他施工项目停工,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以上事项是通过甲乙双方认真考虑,达成共识,所签订的本合同,双方均应依约履行。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20___年__月__日
工地铲车租赁合同 3
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设备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甲方根据工程需要,租赁乙方施工机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租赁机械设备事宜签订协议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车型:________
二、租赁使用地点:________
三、租用期限: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四、机械设备租赁形式及结算方式:
1、乙方以月租形式将机械设备租给甲方,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元/月,租赁期间设备操作司机工资由甲方支付,工资标准以甲方工资标准为准。
2、机械设备在租赁期间产生的运费、油费由甲方自行负责;
3、租金的结算方式:甲方原则上每月25日对乙方进行租赁费结算支付上月租赁费用。
4、乙方须配备合格的司机并持有效的本机操作证,以保证甲方施工需要。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机械设备在租赁期间,乙方机械司机要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因乙方司机不服从甲方的安排,甲方有权要求更换司机和终止合同。司机在作业期间对机械设备和自身安全负全责。严格按照机械设备操作规程操作,不得违规,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费用自理;
2、乙方负责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及其相应费用,完好率每月不低于28天,每低于一天从月租金扣除一天,确保甲方工程施工正常进行;
3、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必须手续齐全(合格证、技术检验证等)。如因机械设备手续不全而被地方扣留等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5、乙方的机械设备应保证外观整洁、技术性能良好、运转正常,满足施工需要,在机械设备出现故障且乙方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修理好时,应提前采取措施,保证甲方工程的正常施工;
6、乙方的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和司机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7、甲方无权将乙方的设备转租、拍卖、抵押。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将负责赔偿对方因此而带来的一切损失;
2、有关本合同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该根据《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每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机械设备退场结算后合同自行作废。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
10.工地厨师雇佣合同 篇十
甲 方:
乙 方: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至工程结束。
第二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所在 项目部从事烧饭(2餐/天)及厨房卫生工作。
第三条 工资:按月计算每月1500元。支付方式:每月分两次支付,甲方每月15日以现金形式支付乙方750元,每月底以现金形式支付乙方本月剩余750元。
第四条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设备或工具的安全操作规范,按要求使用,严禁违规操作。
第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不服从项目部领导或不能按公司的规章制度进行日常工作的。
第六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直接解除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2、乙方劳动未达到劳动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数量的;
第七条 乙方必须遵守的工作规章制度如下:
1、乙方年龄必须在17周岁以上,身体健康、勤劳守纪、没有任何病史,如有在来厂之前个人就有严重的疾病。要详细的对甲方提出个人病例证明,并在聘用合同书上注明。在工作期间如有病发,造成的所有医疗费用甲方概不负责。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设备或工具的使用安全操作规范,严格执行操作流程。
3、乙方严禁在项目部内打架斗殴或聚众闹事。
4、乙方严禁在项目部内盗窃公物或其他私人物品。
5、乙方严禁在上班时间任何区域饮酒及酗酒后回项目工作。
6、乙方或因饮酒造成的个人身体伤害、引发疾病或生命损伤甲方概不负责。
7、乙方因饮酒或个人工作失误造成的甲方财产损失必须照价赔偿。
8、乙方在工作期内或离开之后所有因个人疾病所造成的医疗费用或生命损伤甲方概不负责。
第八条 以上规定需双方共同监督与遵守,凡乙方触及以上任何规定会视情节轻重给予以50元----200元的经济处罚或开除处理。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九条 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注明以下(注:有病史的请填写此处):
乙方家属子女签字: 见证人签字:
第十条 本合同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甲方公司存档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 本人(签名)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11.建筑工地劳务合同 篇十一
【关键词】建筑工程工地;消防安全问题;监督检查
1.建筑工程工地容易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
由于建筑施工工地的存在周期大多为1~2年,一旦工程完工,人员、设备全部拆除,施工单位出于对工地用地限制、临时建筑使用时间较短、工人流动性强、管理难度较大、投资成本较高等因素的考虑,建设单位追求利益最大化,尽可能的利用一切可利用的空间、场地、器材设施,尽可能的减少工地安全保障性投资,不可避免的出现大量火灾隐患。
1.1工地规划不合理,防火间距不足,疏散通道不畅。工地由于受到场地的制约,办公室、宿舍、厨房、仓库等建(构)筑物之间和可燃材料垛之间缺乏必要的防火间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道,仅有的通道也常常被水泥、钢筋、木材、易燃保温材料等建筑材料占用,极易造成火势蔓延,阻碍消防扑救,扩大火灾损失。
1.2住宿、办公、厨房、仓库等临时建(构)筑物多采用木板或泡沫夹芯彩钢板等板式材料搭建,此类板材本身耐火极限低,大多数耐火极限仅为0.6h,极易被烟囱飞火和烘烤等高温源引燃,一旦发生火灾,由于该类型板材火灾蔓延速度快,建筑物将在极短时间内失去整体强度而坍塌,且在燃烧时产生大量有毒气体,对被困和营救人员造成极大威胁。
1.3工地可燃材料和化学危险品种类多、储量大。各项工程建设普遍需要大量的油毡、木材、油漆、墙面保温和塑料制品等易燃建筑材料,以及氧气、乙炔、汽油、柴油等危险化学品。上述物品在工地的使用、储存过程中,普遍存在管理不规范,未分类存放、超量存放等现象,在没有任何安全保护措施的条件下私建、乱建沥青储罐,架锅熬沥青等火灾隐患更是比比皆是,再加上吸烟、违规明火作业,引起火灾事故在所难免。
1.4电气线路纵横交错,乱拉乱接现象严重。各种电气设备的广泛使用,客观要求工地架设大量电线,但随着施工部位和用电设施的不断变更和增加,工人随意乱拉临时用电线路,电器开关和配电箱电阻不断变大,用电负荷达到超过额定负荷时,便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加上线路敷设不规范,电气线路安全受到严重的人为威胁。众多火灾事故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电气线路跑电、漏电、过负荷、短路导致电火花引燃物品,是引起火灾事故最主要的原因之一。
1.5临时用火多和违规动火现象严重。目前工程结构日益复杂,离不开电、气焊割以及沥青灶、烘炉,电炉及喷灯等临时用火,特别到了北方的冬季,施工现场还要增设锅炉、火炉等生产生活用火设施,但是相当一部分施工单位和个人,不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忽视配备防火性消防器材的重要性,由此引燃各种可燃材料造成的火灾更是不胜枚举。
1.6施工现场消防器材短缺。施工单位最求经济利益最大化,降低甚至拒绝在施工现场消防方面投资,灭火器等基础消防器材严重不足,即便是配备了器材,施工单位为防止灭火器丢失、损坏,不是锁起来就是加以固定,致使发生火灾时,不能及时使用灭火器材。为节省开支,工地普遍没有设置消火栓,设置的临时水源和水池,其水量、水压也得不到有效保障,使消防部队扑救火灾时面临无水可用的尴尬局面。
1.7特殊岗位工作人员违规操作。为追求工程进度,在结构和设备安装两个阶段普遍存在大量油漆、电焊交叉作业,极易引发火灾,同时熬制沥青、电焊、切割等重点工种工人违章操作,违规施工点燃可燃材料,也是引发火灾的重要因素。
1.8施工现场人员消防知识缺乏,自防自救能力差。施工单位强调的只是施工速度、质量,对消防安全强调少、培训少、管理少,且大多施工人员素质较低,自我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知识了解甚少,一旦发生火灾,自防自救能力差。
1.9建筑施工工地人员流动性大,交叉作业,管理混乱,消防意识差。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各工种人员常处于分散流动状态,特别是到施工中后期,结构和设备安装施工人员交叉作业,设备调试和室内装修工种交叉作业,特别是在大型建筑工程中,由于工程量巨大,往往由几家公司同时承建,若建筑工地不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统一指挥,由于施工工地管理混乱而造成的火灾事故将比比皆是。
2.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工作对策
2.1加强对施工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
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除在签订承包、转包合同时另有规定外,均由施工单位负责(公安部61号令)。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并要对分包单位形成制约机制,严禁只抓工程质量、进度,不抓消防安全,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对分包单位消防工作开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形成由建设、施工、项目部分级管理,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管理模式,督促其成立各级消防安全组织,积极开展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和处理突发事件,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巡视检查,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形成从经理、部门、班组、人员至上而下的管理网络,确保每个环节不失控漏管,从而把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真正落到实处。公安消防部门、住建及安监等部门,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开展对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违章行为,按消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关条款处理。
2.2加强对施工现场规划与布置的监督管理
建设单位在报审建筑工程的设计图纸的同时,督促其将施工人员宿舍设置方案报消防部门备案。对于未经消防部门同意,私搭乱建施工人员宿舍,造成火灾致使人员伤亡的,应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督促施工单位针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的实际,充分考虑防火间距、耐火等级、疏散通道、灭火器材、电路敷设以及临时住房板材等消防安全因素,结合施工现场水源、占地面积和地理特点,绘制施工现场平面图,并将施工方法和技术中有关消防安全的要求一并考虑进去,必要时可帮助施工单位把好临时建筑物所用材料和耐火等级关,合理划分明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场、危险物品库房、办公区、生活区之间的防火间距,将火灾危险性大的区域布置在施工现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或侧风向,同时预留宽、高不小于4m的消防车道,由专业电工负责科学规划、架设配电装置和电线,确保防水、防漏电。
2.3加强对建章立制和规范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要求工地负责人要切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用火、用电、施工和可燃易燃材料管理制度,完善日常巡查、检查程序和灭火、疏散要求,把消防安全责任与经济利益挂钩,奖惩并进,进一步强化专兼职防火检查、巡查、义务消防队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用制度管理人、教育人、规范人。
2.4加强施工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强化岗前培训
施工单位要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及岗前培训,定期开展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演练。施工单位大多数施工人员是临时召集来农民工,进出流动性大,没有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教育,防火灭火知识匮乏,自防自救能力偏低,当地公安消防及安监、劳动部门要协助施工单位做好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工作,督促施工单位制作应急疏散预案,定期演练。
2.5加强对重点工种和危险部位的监督检查
要将加强对可燃易燃材料、化学危险品等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和控制作为工地防火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深刻认识到此类场所动态管理和火灾不可预知的特点,督促各责任人熟练掌握领料、搬运、施工到收尾、清理、入库程序中危险环节安全的各项措施。
2.6加强对工地各类消防器材、设施配备情况的监督检查
要在施工现场重点防火部位的明显位置配备符合要求的灭火器材并设明显标志,施工现场的消防器材和设施不得埋压、圈占或挪作他用,定期维保,确保完整好用;采取设消防水池等措施保障施工现场的消防水源,消防水源与生产、生活共用的,应设置保障消防用水量的措施;施工现场应设置有加压设备的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加压设备应保证充实水柱与建筑高度一致,盖过起火点的高度。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安装,应和主体施工同步进行,每一层系统安装完毕都应进行水枪试射,检验水枪有效射程,大型建筑工地还应设置必要的消防通讯、报警装置。
2.7加强对建设、施工等单位之间消防安全移交工作的监督
随着建设工程的竣工和投入使用,建设工地消防安全责任人也随之发生变更。消防监督执法人员要认真做好各相关单位之间消防安全工作的衔接,督促施工单位及时与建设单位办理消防保卫移交手续,明确消防保卫范围和时间,以保证消防保卫工作的连续性。
【参考文献】
[1]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实施手册,2009,5.
12.建筑施工工地的用电安全措施 篇十二
任何一个建筑施工工地, 既是电气安全技术的特殊场所, 又是具有特殊电气危险的场所, 这是众所周知的。然而, 在这种特殊场所内的某些电气安全措施往往没有引起有关人员的足够重视, 从而引发了事故。本文就建筑施工工地的电气危险隐患、用电安全措施作如下浅析。
2 建筑施工工地的电气危险隐患
建筑施工工地的外部环境条件是较恶劣的, 例如风吹、雨淋、日晒、水溅、沙尘等均是不利条件, 加之工地上机动车辆的运行和机械设备的应用, 极易发生对电气设备的撞击和振动, 凡此种种均易导致电气故障的发生。建筑施工工地的施工人员在工作时往往受雨淋、水溅, 使皮肤潮湿, 导致人体阻抗下降, 并且这些人员中大多数为非电气人员, 缺乏用电安全知识, 同时, 工地的供电线路又属临时性线路, 大部分为架空或明敷线路, 这些因素凑在一块则易造成电击事故。
对一般的建筑物来说, 通常是在建筑物内实施了总等电位联结保护, 以消除产生电击事故的危险隐患, 而建筑施工工地则不同, 它常常处于总等电位联结保护区以外, 尤其是当工地实行由低压公用电网供电且又采用TN-C系统时, 则产生电击危险隐患就更大了。当由于某种原因而发生相线与大地短路时, 其故障电流Id在中性点接地电阻Rb上产生的故障电压Uf=Id Rb即沿PEN线和PE线传导。Uf值的大小取决于Rb的允许值。另外, 在建筑物内因实施了总等电位联结, 使设备的金属外壳、金属构件 (或管道) 等都处在同一故障电压Uf水平上, 因而没有电位差, 则无从产生电击危险因素, 而施工工地上, 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则带上了故障电压Uf, 此时, 当施工人员触及这些设备外壳时极易发生电击事故。可见建筑施工工地这一特殊场所所存在的电气危险因素应引起大家足够的重视, 同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以下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几项用电安全措施。
3 建筑施工工地的用电安全措施
成套配电设备应满足工地的严酷使用条件的要求。因为工地环境恶劣, 对成套配电设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此IEC标准和一些发达国家都对工地用的成套设备专门制订了产品标准, 其特殊要求为:
(1) 能适应工地的诸多不利条件, 例如撞击、振动、水溅、日晒、沙尘等。就撞击而言, IEC 439-4标准对工地成套配电设备承受撞击的强度和其试验方法都有具体规定, 选用时可查IEC标准。
(2) 工地用的成套配电设备需反复使用于各种不同条件的工地, 其应具备这种适应能力。
(3) 工地用的成套配电设备应能适应不同人员的需要, 非电气人员经常用电源插头接用电源, 插座应装设在没有裸露带电导体的插座箱内或用防风雨的插座装在配电箱外壁上。对有裸露带电导体的开关电器和保护电器的配电箱则只能由电气人员来操作。
(4) 工地使用的施工安装电气设备多种多样, 且因地因时而异, 因此开关和保护电器的容量宜放宽, 类型和级次宜尽量减少, 以适应各种用电需要, 便于更换, 减少备用数量。
线路敷设。由于施工工地的线路均为临时性户外线路, 易受各种应力和机械损伤而引起事故, 为此应做到:
(1) 采用具有保护性能的带护套电缆。
(2) 避免线路端子接头受力。
(3) 线路敷设避免受撞击或碾压, 当架空线与道路交叉时, 架空线的架设高度应符合国标规定, 对地下电缆应套钢管保护, 一般线路也尽量不被人所触及。
日常巡查。工地电气装置安装和使用情况变化频繁, 除使用前的检验外, 使用过程中也应每天进行巡查, 将隐患及时消灭在事故发生之前。巡查的项目为:
(1) 漏电保护器是否有效动作。
(2) 熔体额定值和断路器整定值是否正确。
(3) 接地引线、用电设备的PE线是否连接良好可靠。
(4) 设备和线路状态是否良好, 裸露带电导体是否在人的伸臂范围之外。
正确选用接地系统。当工地由专用变压器供电时, 应采用TT或TN-S系统供电。因为这两种系统正常工作时, PE线不通过电流, 其上没有电压降, 故不会在设备外壳上产生对地电压而引起危险。当采用TT系统时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而采用TN-S系统时常能用熔断器、断路器切断接地故障, 较简单。另外, 由于施工工地位于等电位联结保护范围以外且环境条件较恶劣, 对手提式和移动式设备的最大切断电路时间在TN系统内不是0.4s而是0.2s, 为安全起见, TN系统内给这些设备供电的插座上仍需装设动作电流不大于30m A的漏电保护器。
妥善设置接地极。在工地施工作业开始之初即应在电源进线的总配电箱处设置工地用的接地极, 其阻值视接地系统保护要求而定。而新建的建筑物基础钢筋常被用作建筑物电气装置的接地极, 也有在基础槽内预埋扁钢作接地极的, 对这些永久性的接地极在施工阶段也可与上述工地接地极焊通, 以提高接地效果。
在配电箱内应安装的开关和保护器。因为施工工地电气条件的严酷性, 所以在配电箱内所安装的开关和保护器 (除一般的以外) 还需注意其是否能满足下述要求:
(1) 紧急开关。因工地上常有起重机、卷扬机、传送带等设备, 这些设备常发生某种危险情况而紧急停车, 为此必须设置紧急开关电器以便及时迅速切断电路。
(2) 电气隔离。由于某种原因引起低压线路中的中性线常带一定电位, 而在工地上又常常要挪动设备和修理电气线路, 对普通三极电器不能断开中性线。此时当人触及中性线时更易发生电击事故, 因此, 必须同时断开所有相线和中性线。这样, 在三相四线制回路中需用四极电器, 单相回路则应采用两极电器。
(3) 漏电保护。由于工地上的电气线路和设备的绝缘极易破损, 这既可能引起人体直接触及带电导体的电击事故, 也可能因为设备外壳带电压, 故障电压蔓延而引起的间接接触的电击事故。所以要妥善安装漏电保护器以防止电击伤亡事故的发生。
另外, 不论是TT系统或是TN系统, 工地的电气线路和设备都应处在漏电保护器的保护之下, 可设为二级或三级。供手提式和移动式设备用电的插座回路应安装IΔ≤30MA的漏电保护器, 其他线路和固定设备应由300~500MA的漏电保护器来保护。若为大型施工工地, 则可设为三级保护。
4 结束语
以上为笔者在建筑施工工地上作业后而引发的粗浅看法, 可供电气设计、施工安装电气人员和相关施工人员参考, 目的是将电气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
摘要:从建筑施工工地的外部环境、人员状况、等电位联结状况等, 浅述了建筑施工工地存在着电气危险隐患, 以及必须采取的用电安全措施。
关键词:建筑施工,用电安全
参考文献
[1]王霓.低压电网单相接地故障保护问题.建筑电之高阁气, 1994 (13) :6~11.
13.承包工地食堂合同 篇十三
甲方将 工程(工程地点: )的工地食堂承包给乙方经营,为明确双方的责、权、利,本着“协作、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并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承包期限
自本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后甲方的所有员工撤离为止。
二、承包经营范围
本工程甲方员工的就餐饭菜、饮用开水、洗浴热水供应服务。
三、甲方的职责和权利:
1、甲方指定专门的后勤管理人员对食堂进行全面监督管理。
安排员工就餐的人数和时间,乙方必须全力配合并做好服务工作。对乙方食堂的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食品卫生、安全、服务质量等进行检查。对乙方采购原材料和售卖饭菜的价格、数量、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并进行成本核算,发现问题可立即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验收。
2、甲方对乙方食堂工作人员在其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行使管理权。甲方维持就餐秩序,教育员工遵守食堂规章制度,甲方员工尊重乙方食堂工作人员,不可对乙方厨房工作人员提出无礼要求,非甲方指定的后勤管理人员不得进入厨房。甲方对乙方个别不良人员有权提出更换。
3、甲方向乙方提供食堂经营场所(包括厨房、仓库、就餐场所、员工住宿等),共计面积11万平方米。
4、食堂所需的大型炊具、大型用具(包括:大型炊具,食品加工工作台、油烟净化器、消毒柜、冰柜、冰箱、就餐桌椅等)由乙方购买。厨房其它所需小型用具、用品概由乙方自备,费用由乙方承担。
5、甲方提供开水箱、开水桶,由乙方负责统一管理使用。
6、甲方提供员工洗浴设施设备和场地,乙方负责统一管理使用。
7、乙方在食堂工作中出现误餐事件或不配合甲方的工作,经书面通知整改,乙方仍一意孤行,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与乙方的本合同的执行。
四、乙方的职责和权利
1、经营期间,应遵循国家扩巴中市的有关法律法规,确保所供食品的质量与卫生安全。乙方所采购原材料不能有潲水油、棕榈油、腐败变质的蔬菜、私宰猪肉及过期物品。如发生食物中毒,经卫生监督机关检验确属乙方原因,其责任全部由乙方负担。
2、必须无条件地遵守执行甲方制定的《工地食堂管理制度》。此《工地食堂管理制度》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同时执
3、乙方负责办理工地食堂的“卫生许可证”(甲方负责提供相关手续)和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证件。乙方工作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健康证、卫生上岗证,并将复印釿上报甲方保存。其健康证和卫生上岗证需上墙明示;每月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及卫生知识培训。认真贯彻执行《工地食堂管理制度》。
4、根据甲方施工现场的需要提供认真优质的服务。负责工地食堂的经营管理,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员工提供就餐、饮用开水、洗浴热水供应。必须保证甲方员工就餐。就餐人数、就餐人数、就餐次数、就餐时间由甲方根据需要合理安排,乙方必须全力配合做好服务工作。
5、必须保证每天24小时供应饮用开水。甲方提供开水箱、开水桶,由乙方负责统一管理。严格监督并做到文明用水、节约用水。乙方派人向施工现场运送饮用开水,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6、必须保证每天24小时供应洗浴热水 。乙方安排专门的锅炉管理使用人员,随时保证锅炉等设施设备安全规范使用、维护和洗浴场地清洁卫生,设备用品摆放整齐统一,爱护洗浴设施设备。乙方派人对洗浴场地严格监督管理,做到文明用水、节约用水,人离水关。严格核算燃料的使用成本,最大限度地降低能耗、水耗。
7、认真负责食品和食堂周边环境的卫生。食堂及周边区域为乙方卫生包干区域,乙方必须保持该区域的整洁卫生,甲方不定期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罚款200元/次;若在上级部门检查中不符合要求的。除按卫生检查部门处理意见承担全部聘任外,另外罚款200元/次至500元/次。
8、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工作; 诚信经营,全心全意服从施工人员;保证饭菜数量、质量和价格水平。
9、乙方工作人员的态度要热情周到,工作中不得有争吵、谩骂、打架等行为发生。乙方工作人员出现打架、斗殴等事件,甲方将对乙方处以人民币元/次至5000元/次罚款,乙方受到不法伤害,甲方应予保护。
10、必须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和外出办事所发生的工伤及其它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必须保证用火、用电安全。严禁随意乱接电线,更不得生活板房中使用明火。
11、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有关施工区域及生活区域的制度,妥善维护甲方的设施,如发生故意损坏设施设备用具的则加倍赔偿。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进入甲方施工区域。乙方工作人员为甲方服务过程中,接触到有关甲方的商业机密信息应当履行保密义务。
12、交纳卫生安全保证金:食堂开业15天后,乙方向甲方交纳卫生安全保证金叁万元。如卫生无违约情节,此保证金在乙方终止营业退场之日不计息退还。
13、乙方必须在食堂开设小卖部。开设小卖部所需手续由乙方办理,如与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卫生纠纷或遇处罚其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小卖部必须保证货品齐全、货源正规,如发现假货劣货、过期物品食品等,视其情节和造成的后果,并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五、水电费及垃圾费用的承担:
1、甲方提供食堂所需的电源和水源。由甲方负责安装水表、电表计量,乙方按实际使用数量在次月5日前向甲方缴纳费用。甲方负责饮用开水、洗浴热水、室外工人洗漱所用自来水等的水电费。水电费按相关部门规定的价格收取,用量均以表计为准。乙方自费购买食堂使用的燃油。
六、纠纷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食堂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信守合同条款,若任何一方违约,视其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违约金。
八、其它事宜
1、乙方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及其它纠纷的赔偿、应支付给自己工作人员工资、所有食品物品供应商的货款欠款,均由乙方负责清偿。由此引起的仲裁或者诉讼案件以及其经济、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不得影响甲方的施工及其它方面的生产经营经营活动。
2、未尽事宜,双方根据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协商并签订食堂垃圾清运和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包括生活区域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履行完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本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
14.工地施工安全合同 篇十四
乙方:
为了更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做到: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进一步加强对施工、生产过程中安全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确保广大职工的生产和施工安全,确保施工环境安全,为明确双方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事项协商一致,并订立本协议,以并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建筑面积:
3、结构层数:
二、责任范围:
三、双方各自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认真贯彻国家及省、市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法规及条例,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认真贯彻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标准化、系统化管理,坚持安全生产责任制。
3、对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提供合格的安全防护材料,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4、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5、配合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二)、乙方责任:
1、认真按照国家及省、市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法规及条例内容执行并落实。
2、落实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并与职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合同以提高职工安全意识,明确安全事故责任。
4、做好各项安全生产施工方案及技术交底工作,施工安全用电、机械设备、脚手架等施工安全及安全操作规程、注意事项等。收集整理好安全资料、安全日志。
5、对特殊工种、特种作业人员做到定人、定岗,并持合格的操作证上岗。
6、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事故处理:
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公司主管部门,同时按照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办理、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甲、乙双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五、其它: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壹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15.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现状及预防措施 篇十五
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在建建筑、装修施工工地日益增多,建筑、装修施工工地防火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着巨大的挑战。2009年2月9日,中央电视台新址园区在建附属文化中心工地火灾。2 0 1 0年5月3日,位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榆林镇二道河村的中铁十九局在建铁路隧道工地民工工棚发生火灾,造成1 0人死亡、6人重伤、8人轻伤。2010年5月31日,南通市中南汇泉国际广场在建工程发生火灾,火灾过火面积370平方米,损失约1 0万元,无人员伤亡。建筑工地火灾频发,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和物质财产损失。因此,合理规划施工现场,加强对火源、热源的管理十分必要。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建筑工地防火工作万无一失。
1、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现状
1)建筑工地现场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实,责任不明确。根据消防法有关规定,施工单位应负责建筑工地的防火安全工作。但是在实际中,许多施工单位重视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未制订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的施工单位多层转包或转包给多个施工队伍,造成工地消防安全管理脱节,致使制定了消防安全措施也无法贯彻落实。
2)明火作业多,用电量大。随着国家建设的发展,大大提高了建筑行业的机械化,普遍使用了便携式电动工具及其他施工机械,加之临时照明,用电量大,线路多,设备多、施工技术复杂,现场通常布满大量的金属骨架、框架、支架、吊架以及各种管道、线管,而它们之间的连接一般都靠电焊施工。在设备安装及工程装修中的电焊火花飞溅、散落,加上有的电焊施工无证上岗或不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电焊火花很容易引燃施工现场的各种可燃材料造成火灾。2010年5月31日的南通中南汇泉国际广场火灾,火灾原因就是施工人员在36层切割钢筋时产生的高温残渣引燃建筑外立柱包覆的聚苯乙烯挤塑板(B2级)保温材料所致,造成外立面部分幕墙和保温材料烧毁。
3)施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薄弱。由于建设工程涉及工程量较大,涉及面广,这就需要大量的施工人员。这些施工人员大部分为临时拼凑而成,普遍没经过系统的安全培训,消防安全意识普遍偏低,私自动火,乱丢烟蒂等违章行为屡见不鲜,极易发生火灾事故。
4)临时搭建的职工宿舍条件简陋,消防设施不齐全。宿舍大多是简易可燃临时用房,屋内人员密集,衣物、被子等可燃较多,乱拉电线现象较多,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制度流于形式,缺乏专人管理和严格的督查程序,加上建筑耐火极限低,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少,一旦发生火灾建筑极易烧塌,造成群死群伤事故。
5)建筑施工工地消防设施不到位。为了赶工期,部分建筑工地在消防设施不到位的情况下便匆匆上马。主要有临时室外消火栓系统和临时室内消火栓系统及移动灭火器材等配备不到位。没有设置专门的消防车通道,一旦发生火灾,消防队到场很难及时去处置。
2、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的几点措施
1)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要明确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的责任,真正落实“谁主管、谁负责”,防止出现漏管失控的局面。切实把防火责任落实到施工单位的具体责任人,把防火责任与经济利益挂钩,与年终考核结合,实行奖惩制度,全面提高对消防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平时加强监督、检查,尽可能做到隐患早发现,措施早制定,设施早到位,保证已有的各种防火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同时,施工单位加强消防培训,制定灭火预案,组织义务消防队员进行消防演练。禁火区要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和防火制度牌,造成一种浓厚的防火氛围。
2)落实电气焊人员持证上岗,加强对施工现场电气设备的使用管理。线路应尽量采用地埋线,临时线路不能固定时,应选用绝缘性能好的多股电缆线,过路时应穿铁管保护,防止因过往车辆碾轧,发生短路。施工单位应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岗前培训,严格落实电(气)焊等动火岗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电气焊作业要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动火前要清理好场地,配足符合型号的灭火器材,安排好灭火人员,并经单位消防保卫部门检查同意,发给动火证,方可进行操作。
3)加强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针对施工人员大部分来自于农村或偏远地区,文化水平和认知能力较低,消防安全意识也比较淡薄等因素,单位负责人对施工人员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宜采用“简洁、通俗、大众化”的教育方式,注重运用火灾案例、消防宣传图片等生动的教育资源,在形象、互动中提高施工人员“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4)建筑工地配备齐全的灭火设施。建筑施工现场重点防火部位要配备齐全且符合要求的灭火器材,可配置适当数量的临时手提式灭火器,消防水桶、消防沙袋等。各种消防器材一定要放在明显和方便提取的位置并作“消防用品,不得挪用”的明显标志,临时用水不能满足消防要求的,在附近应设置消防水池,以便发生火灾时能及时就近取水灭火。”施工现场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加强现场道路的管理,保证发生火灾时消防车辆通行。
5)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监督管理。公安消防监督人员定期对各施工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抽查,并加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工地和施工人员、管理人员的处罚力度,确保安全制度、责任落实到位。大队要针对辖区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基本情况,加强六熟悉,制订和完善灭火应急处置预案。特别对辖区内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以及其他重点工程、大型工程施工现场要组织开展灭火救援、应急疏散的实地、实兵、实装演练和供水测试,提高火灾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事故危害和损失。
摘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筑工地火灾事故呈多发趋势,通过深入分析建筑工地火灾多发的原因,提出了建筑工地消防安全措施。
关键词:建筑工地,消防安全,预防措施
参考文献
[1]惠中玉.现代消防管理手册[M].1996年
[2]龙小梅,陈龙珠,李静.对我国近期3起特大火灾事故的综述与评论[J].防灾减灾工程学报.2004年04期
[3]周军.试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J].合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04期
[4]郑雯.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现状及思考[J].硅谷.2009年0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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