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学校章程起草说明(7篇)
1.初中学校章程起草说明 篇一
一、起草过程
根据市局文件精神,我园非常重视学校章程的研究起草工作,按照民主、公开的原则,成立了由园长为组长,园领导班子成员、教师代表为成员组成的学校章程起草小组,负责章程起草工作。
起草小组在起草过程中,遵循了合法性原则:权限法定,程序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体现并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及教育规划纲要;基础性原则:对幼儿园重大、基本问题做出全面、原则的规定,统领园内部管理体系,对园内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有普遍约束力;特色化原则:从幼儿园实际出发,体现学校文化,凸显办学特色。
xxx年,学校收到关于章程建设工作的通知后,根据通知要求立即成立了章程建设工作小组,由金园长担任组长,小组成员组成包括校各部门负责人、教职工代表、家长代表、学校法律顾问、责任督学等。章程建设分为五个步骤:草拟阶段-征求意见阶段-教代会审议阶段-行政会审议阶段-上报,工作小组将章程建设内容进行分工,章程内容的每一部分都有指定行政负责,并制定了工作进度表,相关人员人手一份。三月下旬,相关人员
完成了章程原始稿的起草,小组内部先进行了的修改,形成了《xx市xxx中心幼儿园章程(草案)》,同时将草案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教职工及家长代表的意见,在遵循了合法性原则,吸纳教师和家长合理意见,对意见的采纳情况在园内公示栏公示,期间多次跟上级领导以及学校法律顾问进行沟通、协商,在听取采纳多方意见的基础上,四月中旬完成了征求意见稿。四月下旬,召开了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对章程进一步讨论修订,并将修订稿交学校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同时提呈园领导班子全体成员会议审议通过,制定了《xx市xxx中心幼儿园章程》(核准稿)。
二、章程主要内容说明
章程共分八章,第一章总则,主要介绍了章程制定的原因,学校的性质,办学理念、指导思想、办学目标、培养目标、学校的校训、校徽、校歌、校风、教风、学风。第二章行政管理,主要内容为学校的制度、园长的职责、支委会职责以及教代会职责。
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主要内容为教学工作组织机构以及工作职责。第四章总务后勤管理,主要内容为工作职责以及财物管理程序。第五章校环境管理;第六、七章教师与幼儿管理,主要内容为教师与学生所享有的有关法律规定的权利,和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第八章附则,主要介绍章程产生的依据及执行时间。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情况
xxx年4月20日,学校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大会就章程修订情况进行审议,起草小组负责人就章程的修改情况与主要问题向教职工代表作了说明。经教职工代表举手审议、表决,一致同意章程修订草案。呈报乡政府、市教育局批准后正式实施。
四、起草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xxx
成员:xxx
教师代表:xxx
xx市xxx中心幼儿园
xxx年4月27日
2.起草公司章程的注意事项 篇二
一、约定股东分红权、表决权、优先认购权的行使方式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四条、四十二条的规定,股东分取红利、优先认缴出资或行使表决权时由股东按照出资(或实缴)比例行使权利,但是全体股东另有约定或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提示:根据公司实际运营需要,可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股东A分取红利的比例为 10 %,股东B分取红利的比例为 5 %等。
二、明确股东会的召集程序与议事规则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六条等规定,股东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提前15日通知全体股东,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等决议,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提示:股东会议的召开次数可根据公司规模或经营需要确定。为保证公司运营效率,定期会议通知亦可相对缩短为7日或10日,临时会议较为紧急可约定为3日或5日。此外,关于股东会的议事内容详细列明,对于一般决议事项(除法律规定决议事项外)约定股东表决权的通过比例比如“经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即可。
三、注重董事会的产生、组成及任期的设计
董事会作为股东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日常经营决策。根据《公司法》第四十四条等规定,董事会成员一般为三人至十三人,规模较小可设一名执行董事,董事任期每届不超过三年,董事会职权结合法律和章程规定共同确认,董事会决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提示:公司章程根据公司规模适当设定董事会成员人数,一般而言,中小企业可设置3或5人,大型企业一般9人以上单数。对于规模较小的企业直接设置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四、把控监事会成员的组成
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至2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提示:章程设置监事会应注意职工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另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五、其他事项
3.全会讲话起草说明 篇三
关于召开……人民政府第九次全体会议
相关准备工作汇报材料
区政府办公室
(2012年月日)
区长、各位副区长,区长助理,各位领导:
按照政府工作的要求,每年年初要召开一次政府全会。为了召开政府三届九次全会,按照……区长的要求,政府办认真做了全会的相关准备,目前会议各项筹备工作已经基本准备就绪,下面我向各位领导做个简要汇报。汇报的内容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会议召开的方案;二是《全会讲话》准备基本情况。
一、区政府召开三届九次全体会议方案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二)会议议程
(三)参会人员(110人)
1.出席
2.列席
3.邀请
(四)有关事项
1.请参会领导安排好工作,按时参加会议,各单位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须向区政府办公室请假,不得无故缺会。
2.请电视台做好会议报道。
二、《区政府三届九次全会讲话》准备情况
从年初开始,区政府办就着手做《全会讲话》的起草准备工作,政府办召开专题会议,对《区政府三届九次全会》的起草作了具体安排,抽调人员组成了起草小组,负责起草工作。初稿出来后,……区长亲自对《全会讲话》进行了修改,对讲话的框架、重点内容、思路提出了具体要求。初稿形成后,分别征求了副区长、发改、统计、农业、工信、商务、建设等部门及办公室联系领导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并进行了修改完善。
全会讲话由三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
第二部分……
第三部分……
在《全会讲话》起草和修改过程中,……区长多次过问,对全会讲话的起草进行指导,提出了具体要求,并亲自对讲话进行细致修改完善;各位副区长也对讲话进行了修改完善;发改、统计、农业、工信、商务等部门主要领导也反复对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对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落实情况进行核实。另一方面,由于时间紧,涉及内容多,难免存在疏漏和一些不
4.蔡村初中学校章程 篇四
校
章
稷山县蔡村初中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程学
第二章 行政管理 第三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四章 后勤财务管理 第五章 民主管理与监督 第六章 教职工管理 第七章 学生管理 第八章 附则
学
校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积极实施依法治校,促进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建设现代化新型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有关法律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各项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性质:学校是稷山县蔡村乡人民政府领导管理的全民所有制农村初级中学,学制三年。
第三条 校风:求真求实,成长成功
教风:敬业乐教,爱生创新
学风:自主善学,尊师守纪
校训:至善至美,成人成才
校魂:真、善、美、健 第四条 学校办学宗旨: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使受教育者坚持学习科学文化与加强思想修养和培养团结,拼搏精神的统一,坚持学习书本知识与投身社会实践的统一,坚持实现自身价值与服务祖国人民的统一,坚持树立远大理想与进行艰苦奋斗的统一,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使之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 学校近期目标是:坚持依法治教,科研兴教的方针,强化学校管理,大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积极实施新课程方案,积极探索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新路子,优化课堂教学结构,改善办学条件,促进学生全面素质和个性特长的充分、和谐发展,把学校建成有特色、高质量的农村初级中学。
第二章 行政管理
第六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
第七条 校长的职责:
l、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依法治校,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2、制订学校工作计划,全面规划,统一安排学校工作。定期检查、总结工作。接受上级党政及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和汇报工作。
3、严格执行教育教学法规文件,保证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执行。
4、规范学校管理,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行政一班人的智慧和力量,定期向全体教职工汇报学校工作,自觉接受教职工的监督。
5、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切实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6、积极创造条件,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推进学校建设,促进学校发展。
7、关心教职工工作、学习、生活,提高教职工福利待遇。
8、勤政廉洁,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求实、创新。
第八条 校长的权力:
1、决策权: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校长对学校的重大行政事务最后决定权。
2、人事权:从学校工作的需要和实际出发,聘用干部、教职工,安排、调整干部和教职工工作。
3、奖惩权:对在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中成绩优秀的干部、教职工进行奖励;对在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事故的干部、教职工按分管权限进行处罚或提出处罚意见。
4、财政权:在服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规划和管理的前提下,决定 学校内部布局、基建。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筹集、管理和使用学校行政经费。学校财务在校长领导下实行一支笔审批制。
第九条 学校设副校长。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具体方面的工作。
第十条 学校设教导处、总务处、办公室、政教处等职能部门。
教导处具体负责学校教学工作和教育、教学方面的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工作;总务处具体负责学校后勤财务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教职工管理、文件传达处理等工作。政教处具体负责学生管理等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每周周二召开一次校委会会议,商讨部署学校工作意见。每月的第一周周一定期召开全体教师会议,部署贯彻执行学校工作。
第三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二条 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认真学习中学德育大纲,不断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通过学科教学、班团活动、主题教育和社会实践等形式向学生进行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及民主法制教育;进行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教育,提高学生政治思想觉悟。
第十三条 学校建立以办公室、教导处、政教处负责人及班主任代表组成的德育工作领导小组。政教处是学校德育工作职能部门。
第十四条 密切联系社会与家庭,努力办好家长学校。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为一体的德育工作网络,发挥社区教育作用,增强教育合力。
第十五条 切实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班主任业务水平和工作责任感。
第十六条 以培养“四有”新人为宗旨,认真贯彻《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不断加强常规习惯的养成教育,努力将规范内化为学生的自觉行为。
第十七条 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开足、上齐、上好各门课程。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教育理论及先进的教改经验,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增强课堂效益,提高教学质量。
第十八条 学校教学必须面向全体,因材施教。使所有学生的思想觉悟、道德情操、知识视野、兴趣特长、生理心理等方面均有所提高,达到较高水准。
第十九条 学校加强对教学工作的管理和领导。建立由教导处、教研组、班主任组成的垂直管理体制。
按学科建立教研组。设教研组长1名,领导、组织教师进行集体教 学研究。教研组应定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贯彻落实教学和教研计划,完成学校各项教学和教研任务。
班主任是班级教育教学工作的组织者、教育者和指挥者,担负着协调本班各学科教育教学工作和沟通学校与家庭、社会教育之间联系的责任。
第二十条 学校要加强教学科研工作,增强“科研兴教”意识。教科研工作由学校指定专人负责。学校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学研究,并对有杰出贡献的老师予以奖励。
第二十一条 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维护校历表、作息时间表、课程表、周工作安排表的严肃性,任何班级和个人不得擅自停课和调课。确需调课,需报教导处统一办理。
第二十二条 学校要严格执行《教师教学常规》。建立期中、期末定期检查和平时抽查制度,建立学校行政人员随堂听课制度,加强对教学常规检查力度,并将检查情况作为教师考核和评优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三条 按上级行政部门的规定,认真组织期中和期末教学质量检测和考试以及相应学科的毕业、结业考试和考查,并按要求做好成绩统计和质量分析工作。
第二十四条 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课程标准,并根据形势要求和素质教育发展需要进行课程改革,教材、教辅以及学习资料的征订由县教育局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自行其是,不得擅自向学生推销任何学习资料。
第二十五条 严格控制学校在校活动时间,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结合学校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外兴趣小组活动,激发学生兴趣,提高学生素质。
第二十六条 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对转学、休学、复学、借读等严格手续程序,严肃各项纪律制度。
第二十七条 教导处要对各室(微机室、实验室、图书阅览室)加强管理,充分发挥教学设施、仪器设备、文体器材、图书音像资料尤其是现代化教学设施的使用效益,防止设备设施的闲置和浪费。
第二十八条 加强档案资料建设和管理,学校指派专人负责。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各类教育教学资料的收集与归档。
第四章
后勤财务管理
第二十九条 总务后勤工作必须坚持为教育教学服务,为教育科研服务,为师生服务的原则,坚持教育性原则和讲求实效的原则,积极推 行学校后勤社会化管理,强化服务意识,主动、热情、优质、高效、超前做好服务工作。
第三十条 坚守岗位,履行职责,规范工作流程,严肃工作纪律,公开服务内容,接受师生评议。
第三十一条 遵守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各项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严守财经纪律,坚持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
第三十二条 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按照有关部门行文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规范票据。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好管好用好各项教育经费。
第三十三条 加强校舍、校产、物业管理,严防公物流失。
第三十四条 搞好勤工俭学,增强学校自身“造血”功能,以改善办学条件和教职工福利待遇。
第三十五条 积极创造条件,更新教学设备,搞好学校整体规划,加强学校发展步伐,有计划、有步骤地、合理地进行基本建设及其维护管理,为创先进学校奠定物质基础。
第五章 民主管理与监督
第三十六条 学校领导小组对学校工作实施政治领导,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监督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对学校发展规划、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重要人事安排和工作安排等涉及方向、政策及全局性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参与决策。
第三十七条 教职工大会是学校依靠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基本制度和基本形式。
第三十八条 教职工大会每届任期三年,每年召开一次全体教职工大会。
第三十九条 学校定期召开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方面的研讨会和座谈会,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
学校根据需要召开教工团员和女职工等各类代表座谈会,听取对学校教育、教学、行政事务工作的意见。
第四十条 学校教职工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抵制、阻挠、打击报复。
第四十一条 学校接受上级党政部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督促、评估、检查、审计和监督。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学校积极推行校务公开,接受社会、家长和全体教职工的舆论监督,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自觉规范管理行为。
第六章
教职工管理
第四十二条 学校教职工必须遵守宪法、法律、职业道德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荣誉和利益。学校必须依法维护、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三条 教师是办好学校的主体力量,学校必须尊重教师,尊重知识,尊重人才。
教职工必须确立主人翁意识,在工作中必须牢固树立创精品意识,内强素质,外塑形象,自觉维护学校形象。
第四十四条 教师在享有《教师法》规定的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教师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五条 教师应爱岗敬业,勇于改革,刻苦钻研,精通业务,崇尚科学,师德高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教师应积极参加各类继续教育,并达到规定学时。
第四十六条 学校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教职工必须履行聘约,服从学校分工,执行学校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计划,完成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任务。
教职工不履行聘约的,须提前三个月向校长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解除聘约。对不服从学校分工或不能完成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学校将予以辞聘。
第四十七条 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第四十八条 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鼓励和支持教师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和参加进修或其它方式的培训。
保证教职工享有国家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待遇,逐步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
第四十九条 学校采取各种形式,建立教师业务档案。对教职工的政治、思想、道德、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进行客观、公正、准确的考核。
第五十条 教职工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和学校建设等方面成绩优秀的学校予以表彰、奖励。对有突出贡献的教职工,按程序报请上级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违反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在工作中造成失误和严重影响的教职工予以教育、批评和处罚。第七章 学生管理
第五十一条 凡按有关规定正常手续被本校录取或转入我校学习的学生可取得本校学籍。
第五十二条 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一)接受平等教育的权利。学生享有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教育。
(二)参与学校、班级管理,评议学校工作和教师教育教学工作。
(三)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使用和维护教学仪器和设备。
(四)在学习成绩和操行评语等第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五)对教师奖惩不公平,有权提出意见;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可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出起诉讼。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十三条 学生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令、法规、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公共秩序。
(二)自觉维护国家荣誉、学校荣誉、关心班级,并见之于行动。
(三)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道德情操,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正直,惜时守信,自信自强,立志成人。
(四)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培养能力,勇于创新,立志成才。
(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行为文明。
(六)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积极参加校内外社会实践活动。
(七)自觉抵制不良思想与行为,正确辩别是非、美丑、善恶,敢于主持正义。
(八)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理、自救、自护、生存能力。
第五十四条 学校共青团组织受学校党组织领导,是学校教育中对学生教育,引导和服务的重要力量,要配合党政组织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认真搞好自身建设,在推进素质教育的进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五十五条 学校对品行优秀、成绩优秀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为学校赢得荣誉,有杰出成绩的学生予以重奖。
学校对违反《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学生予以教育批评和处罚。
第五十六条 学校对在校学生的安全负责。对于超出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允许范围造成责任事故由学生自己承担。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报稷山县教育局批准。
第五十八条 学校依据本章程制订各项规章制度。原订规章制度与本章程有抵触的,应予修订。
第五十九条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一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六十条 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5.1、规章制度之起草说明 篇五
下面是我在最近几天里,为了配合梳理修订公司制度的需要,单独拟制的一个《规章制度制定规程》(草案),请朋友们多指正。
规章制度制定规程(草案)
1.
目的 为了规范规章制度制定、修改和废止行为,提高质量和工作效率,根据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2.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为规范服务与管理行为的需要,依法制定并由总经理签署发布的规定、办法、程序等的制定发布、修改和废止。
3.
职责
3.1
质量管理部负责组织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1)
研究、拟订年度规章制度制定工作计划,组织、督促计划的执行; 2)
起草或者组织起草规章制度草案; 3)
审查规章制度送审稿,出具审查意见; 4)
提请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规章制度草案并作规章制度草案的审查报告; 5)
组织、草拟规章制度解释、修改、废止的意见。
3.2
各部门(分公司)根据年度规章制度制定工作计划,起草属于本部门(分公司)职责范围的规章制度草案。
3.3
办公室办理规章制度公布和归档事宜。
4.
程序规定 4.1
工作计划 4.1.1
公司于每年年初制定年度规章制度制定工作计划。
4.1.2
各部门(分公司)认为需要制定规章制度的,应于每年 12 月 15 日前,向质量管理部报送下一年度制定规章制度的申请。
申请应当对制定规章制度的必要性、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拟确立的主要制度等作出说明。
4.1.3
质量管理部对申请进行汇总研究,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切实可行、保证质量的原则,拟订公司年度规章制度制定工作计划,报总经理批准。
年度规章制度制定工作计划应当明确规章的名称、起草部门、项目责任人、进度安排、完成时间等内容。
4.1.4
在年度规章制度制定工作计划执行过程中,各部门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调整建议。对拟增减的项目进行补充论证,报总经理批准后由质量管理部纳入年度规章制度制定工作计划。
4.2
起草审查 4.2.1
各部门负责其职责范围内的规章制度起草工作;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部门职责的,由主要责任部门起草,次要部门参与;重要的或者综合性的规章制度,由质量管理部起草或者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负责起草。
4.2.2
起草部门应当按照工作计划完成起草任务。质量管理部应当督促起草部门执行年度规章制度制定工作计划。
4.2.3
在起草过程中,起草部门应当收集相关资料,开展调研,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充分协商。
4.2.4
涉及劳动用工与管理、定额及福利等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工会应当参与制定,并听取员工的意见。
4.2.5
起草规章制度不得违反上位法的规定,注意与
取代规章制度的衔接。新起草的规章制度拟取代现行规章制度的,应当在草案中写明拟废止的规章制度的名称、文号;新起草的规章制度对现行制度规章的部分内容予以修改的,应当在草案中写明所修改的规章制度的名称、文号、条款或者内容。
4.2.6
起草完毕后,起草部门应当制作规章制度送审稿及其说明,整理关于规章制度送审稿主要问题的意见。
规章制度送审稿的说明应当对制定规章制度的必要性、主要内容、有关方面的意见等情况作出说明。
4.2.7
报送审查的规章制度送审稿,由起草部门负责人签署;几个起草部门共同起草的规章送审稿,由几个起草部门负责人共同签署。随后,将规章制度送审稿及其说明材料,一并报送质量管理部。
4.2.8
质量管理部统一负责规章制度送审稿的审查。
4.2.9
质量管理部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规章制度送审稿进行审查:
1)
制定规章制度的基本条件是否成熟; 2)
与现行法律、行政法规是否抵触; 3)
规章制度结构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4)
规章制度用语是否准确、简洁,内容是否明确、具体,且并非对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内容的简单重复;
5)
需要审查的其他内容。
4.2.10
起草部门在研究各方面的意见后,会同质量管理部对规章制度送审稿进行修改,形成规章制度草案和对草案的说明。
规章制度草案及其说明由质量管理部提请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
4.3
审议决定 4.3.1
规章制度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决定。
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规章制度草案时,由起草部门作起草说明。
4.3.2
质量管理部根据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审议意见对规章制度草案进行修改,形成规章制度草案修改稿。规章制度草案修改稿会签起草部门后,报请总经理签署公布。
4.3.3
规章制度应当明确规定实施日期。
4.4
解释、修改与废止 4.4.1
各部门对其职责范围内的规章制度可以提出解释的建议并起草解释草案,报总经理批准后,以适用意见形式公布。
4.4.2
现行规章制度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修改:
1)
因上位法的修改需要作相应修改;
2)
因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有必要进行相应修改;
3)
公司运作的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已不能完全适应现实需要;
4)
两件以上的规章制度对同一事项的规定相互抵触;
5)
其他情形。
4.4.3
各部门对其职责范围内的规章制度可以向质量管理部提出修改的建议。质量管理部根据有关部门的建议,起草修正案草案,提请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由总经理签署公布。
4.4.4
现行规章制度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止:
1)
因上位法的废止或者修改而失去立法依据; 2)
所规范的事项已由新的规章制度予以规范; 3)
所规范的事项已不存在或者已执行完毕,规章制度无继续存在的必要; 4)
其他情形。
4.4.5
各部门对其职责范围内的规章制度可以向质量管理部提出废止建议。质量管理部根据有关部门的建议,提出废止的请示,提请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由总经理签署公布。
5.
制作发布
5.1
格式 5.1.1
封面
1)
页眉:标注要求参照 5.1.7.1。
2)
标题:竖距靠上三分之一,居中横排:“上海****公司”,黑体一号字;换行居中横排:上海**/XX 分公司,黑体二号字;换行居中横排:XXXXXXXX(规章制度总称),黑体二号字。
3)
底部:居中横排:XXXX 年 XX 月 XX 日发布;换行居中横排:XXXX 年 XX 月 XX 日生效。
5.1.2
目录
1)
“目录”使用黑体三号字;“目录”和目录之间空一行; 2)
目录左起缩进二格,页码右顶格,中间虚线连接; 3)
目录字数太多时,分二行,第二行连接虚线和页码。
5.1.3
标题 正文标题使用黑体二号字;附件(含图表)标题使用黑体三号字;标题和正文之间空一行。
5.1.4
正文 1)
各级标题的序数用阿拉伯数字[1.、1.1、1.1.1、1.1.1.1 或 1)]区别,用半角格式; 2)
一级序数连标题用黑体四号字,加粗;
3)
二级序数连标题用黑体小四号字,不加粗; 4)
其他均用宋体小四号字。
5.1.5
行距 全文行距设置为 1.5 倍行距,各条款中的小标题无须空行。
5.1.6
缩进 条款项均不缩进,左顶格排列。
在半角格式下,一级序数与汉字之间空 7 格;二级序数与汉字之间空 5 格;三级序数与汉字之间空 3 格;四级序数与汉字之间空 1 格;换行缩进 8 格,保持上下行汉字对齐。若用 1)时,左缩进 4 格,与汉字之间空 2 格。
5.1.7
页面设置 页边距上为 2.54 厘米,下为 2.3 厘米,左为 2.54 厘米,右为 3.04 厘米(含装订线)。
5.1.8
页眉页脚 5.1.8.1 页眉 顶左“上海****公司”。
仅适用于上海****的,标“上海****公司-上海****”。
仅适用于**分公司的,标“上海****公司-**分公司”。
顶右为文件编号 XX-X-XXX(编号格式见本规程附件)。
5.1.8.2 页脚 文件页数,宋体小五号字,居中,格式为“第 X 页,共
X 页”。
5.1.9
图表 大小可根据需要设定,用宋体五号字,说明注解文字用宋体小五号字。
5.2
制作 1)
规章制度用 A4 纸打印,按封面、目录、正文、附件的顺序排列; 2)
右侧底端码齐,左侧居中双眼打洞; 3)
装订夹或装订线接口向背装订。
5.3
汇编 质量管理部负责公司规章制度的汇编工作,定期或者不定期地编辑公司规章制度汇编。
5.4
发布 规章制度签署公布后,在 OA 系统上公开。
6.
相关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7.相关程序文件
QP4.2-1《文件与资料控制程序》 8.相关作业指导书
《档案管理规程》 9.相关记录表格
10.
6.初中学校章程起草说明 篇六
颁布单位:中国人民银行
《支付机构监督检查办法》起草说明
为贯彻落实《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2号,以下简称“2号令”),加强对支付机构及相关各方的监督管理,中国人民银行起草了《支付机构监督检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办法》的指导思想和体例结构
《办法》作为2号令配套制度之一,其指导思想是维护支付服务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确保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行业健康发展。《办法》以强化支付机构外部监管,构建覆盖面广、重点突出、行之有效的监督检查体系为直接目标,遵循合法、公正、合理以及效率原则,对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等检查机构组织开展面向支付机构以及存管银行、合作银行等相关各方的监督检查行为进行了规范。
《办法》分为6章,共38条。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办法》制定的目的和依据、监督检查的方式,以及监督检查的原则。第二章“监督检查的主体和对象”规定了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的主体、对象及其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非现场监督检查的内容与程序”规定了支付机构及相关各方配合非现场监督检查应报送的信息,非现场监督检查过程中对检查主体及对象的具体要求。第四章“现场监督检查的内容与程序”规定了现场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现场监督检查过程中对检查主体及对象的具体要求,现场监督检查程序中未尽事宜的处理方法。第五章“纪律与责任”规定了检查主体与对象应遵守的纪律,并对违反检查纪律的行为规定了处罚措施。第六章“附则”规定了非现场监督检查报表的下发、《办法》解释权的归属和实施日期。
二、关于构建有效的支付机构监督检查体系的基本思路
(一)关于监督检查主体
根据2号令的规定,承担支付机构监督检查责任的主体为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副省级以上分支机构。为提高监管工作效率,《办法》在遵循2号令规定的基础上对检查主体作了补充,明确中国人民银行地市级中心支行也可对其所辖支付机构实施监督检查。另外,考虑到将来有可能成立“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等行业自律组织,为充分发挥该类行业自律组织的管理作用,《办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可以授权行业自律组织对支付机构实施现场监督检查。
(二)关于支付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管理体制
结合现行的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管理体制,为确保监督检查工作的有效开展,《办法》明确了支付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管理体制:
一是中国人民银行为全国支付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监督检查制度,指导、协调其分支机构、被授权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并可根据实际情况直接开展监督检查和组织开展交叉检查工作。其中引入交叉检查制度,主要是为提高监管质量,避免地方保护主义,并且为各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交流监督检查工作经验、提高监督检查工作水平提供机制保证。
二是中国人民银行副省级以上分支机构作为支付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主要执行者,负责制定辖内的监督检查实施细则,按照现行的支付结算属地管理原则,组织辖内地市级城市中心支行对其所在地支付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三是为加强对支付机构及其分公司监督检查工作的协同性,《办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副省级以上分支机构应将所在地支付机构分公司的监督检查情况向支付机构法人所在地的人民银行副省级以上分支机构通报。
(三)关于监督检查对象和内容
支付机构监督检查对象主要包括支付机构及其分公司、支付机构备付金存管银行和合作银行(以下简称“支付机构及相关各方”)。其中,支付机构及其分公司为监督检查的主要对象,承担主要的非现场监督检查信息报送义务和被现场监督检查的义务。备付金存管银行和合作银行则为监督检查的主要配合方,承担按规定报送支付机构备付金账户、专用存款账户的信息资料的义务,并承担与账户开立使用相关的被现场监督检查义务。
(四)关于监督检查方式
《办法》按照非现场监督检查和现场监督检查并重的思路,对组织开展支付机构及相关各方非现场监督检查和现场监督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具体规定。这主要是考虑到在支付机构数量众多、业务类型交叉、业务规模巨大、客户群体庞大以及人民银行现场监督检查力量有限的实际情况下,仅依靠现场监督检查难以实现对支付机构业务运营合规性的有效监管。尤其是备付金存管监督工作不仅涉及支付机构,而且涉及存管银行、合作银行等相关各方,必须通过完善的非现场监督检查措施才能实现有效监管。
基于非现场监督检查的数据报送量和后期数据分析工作量较大,《办法》中对人民银行组织建设“支付机构信息管理系统”、以提高日常数据信息申报、备案、统计、分析工作效率进行了原则性规定。
三、非现场监督检查的主要规定
非现场监督检查是对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开展支付机构监督检查的重要手段,要求支付机构及相关各方定期按照规定格式以纸质和电子方式报送信息,通过数据统计和比对等方式开展分析、发现问题,并以此作为选定现场监督检查对象的依据之一。《办法》详细设计了支付业务非现场监督检查的主要措施,对信息补报、电话询问、书面质询、约见谈话、风险提示等具体工作程序进行了规定。
《办法》中规定的非现场监督检查报送信息可以分为文字类信息和业务数据类信息两大类。文字类信息包括支付机构基本信息、主要出资人情况、公司高管简历、支付业务办法及客户权益保障措施、支付业务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支付服务协议格式条款、备付金存管协议、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分公司备案材料、其他相关信息等内容。业务数据类信息包括备付金存款账户、合作银行专用存款账户信息资料、支付业务数据和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会计业务处理办法说明)等内容。各类信息的报送频率及报送要求在2号令及相关其他配套制度中予以规定。
考虑到支付机构需要报送的报表内容较多,将各类报表作为《办法》的附件下发不符合一般的监督检查办法的体例。另外,在中国人民银行监管要求不断提高、监管方式不断完善的过程中,报表种类、报送方式、报送要求等也将不断调整,因此,《办法》未一揽子规定各类报表的格式及报送频率,而是原则性规定“支付机构及相关各方非现场监督检查报表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下发”。
四、现场监督检查的主要规定
现场监督检查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以及被授权机构对支付机构及相关各方的业务活动进行现场实地检查,以发现支付业务风险、督促支付机构合法合规经营的重要检查手段。鉴于2号令及其配套制度中已对网络支付、银行卡收单、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以及备付金存管等具体业务的规则进行了细化,《中国人民银行执法检查程序规定》已对现场检查的具体程序进行了规定,因此,《办法》采取精简的原则,对其他制度已经规定的内容不再重复。《办法》对现场监督检查的内容仅进行了概括性描述,基本涵盖了支付机构经营基本情况、业务活动、风险状况、反洗钱工作及相关各方协作监管备付金等各方面。另外,考虑到目前支付机构数量较多,能够参加现场检查的人员有限,《办法》仅在第八条中对现场监督检查频率做出了原则规定,并未设置检查的具体时限,检查频率由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此外,根据现场监督检查工作的需要,为充分发挥支付机构合规经营的主观能动性,《办法》对支付机构开展年度业务自查的事项进行了原则性规定,要求支付机构及相关各方应当于每年3月底前完成上一年度业务自查工作,并及时向所属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告自查及整改情况。
五、关于纪律与责任
7.工作报告的起草说明 篇七
尊敬的穆主席、各位副主席、各位常委:
“十二五”时期,是周口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的攻坚时期,是实现追赶跨越发展的加速时期,是缩小发展差距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编制和实施好“十二五”规划,对于全面推进周口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为认真总结好我市“十一五”时期和第二届人民政府任期第四年的工作,向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提交一份内容全面、重点突出、目标明确、承上启下、操作性强的《报告》,市政府对《报告》的拟写高度重视,经过政府办及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密切配合,20XX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已顺利完成起草工作。下面,我就起草情况及有关问题作如下说明:
一、《报告》的起草过程
《政府工作报告》要充分体现对“十一五”及政府工作的全面总结,对“十二五”及的政府工作进行科学安排部署。《报告》起草过程,是按照民主科学决策的要求,广泛征求意见,集思广益,反复讨论,不断深化对中央、省委、市委有关精神的领会、对市情的认识,不断解放思想、创新思路、完善工作举措的过程。
(一)领导重视,及早安排。20是经济环境复杂多变的一年,面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诸多困难,全市上下克难攻坚,团结拼搏,开拓创新,求实求效,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继续保持了平稳较快发展态势。如何充分展现政府“十一五”及一年来卓有成效的工作,精心组织安排好“十二五”及今年的工作,《政府工作报告》的起草至关重要。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报告》的起草工作。去年12月初,市长徐光就要求政府办着手思考、策划《报告》的起草工作。根据徐市长的要求和布臵,政府办及时安排起草人员进行专题研究,着手《报告》的起草。市长徐光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并对起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位副市长对分管业务部分的起草也及时提出了建议。
(二)深入学习,认真讨论。为起草好《政府工作报告》,一是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省委八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起草好《报告》。二是深入学习中央经济工作、农村工作、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从宏观上把握中央对经济工作、农村工作和教育工作的重大部署,为起草好《报告》打好理论基础。三是深入学习市委二届十次全委会毛书记的讲话精神,围绕市委对“十二五”及20全市工作的部署,使政府年工作的指导思想、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和各项重点工作都与市委的部署保持一致,一脉相承。在此基础上,逐一参阅了各县(市、区)及市直各部门、驻周部分单位的工作总结,认真总结“十一五”及过去一年市政府所做的主要工作和成效、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今年在异常严峻的国际国内形势下,市政府应确立的工作思路、所抓的重点项目和主要工作。为使《报告》既能充分贯彻中央、省、市委精神,又符合周口实际,起草人员经过多次讨论,数易其稿,于今年1月上旬拿出了《报告》初稿。
(三)集思广益,充实完善。《报告》初稿形成后,政
府办要求起草人员立即呈送各位市长,同时印发各位秘书长、机关有关科室、市政府各部门、10个县(市、区)政府和驻周单位征求意见。发改委、统计局、财政局、工信局、人社局等47个单位、部分县(市、区),对《报告》的一些提法、观点、工作重点的把握等提出了很中肯的意见和建议,政府分管秘书长和办公室有关科室文秘人员,对所了解的部门工作情况、所用数据进行了认真审核校对。根据征求到的意见,起草人员对《报告》做了3次讨论修改,于1月19日通过市委统战部转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人士征求意见,在接到市委统战部汇总后的反馈意见后,起草人员对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吸纳,形成了这次会上发放的《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
二、关于《报告》写作的原则
《报告》的写作,主要坚持了以下三个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实事求是,力求文风朴实。《报告》在全面回顾总结20XX年及“十一五”工作成绩、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科学分析和把握“十二五”及20XX年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科学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面临的机遇和有利条件基础上,围绕政府工作职能提出了“十二五”及20XX年政府工作的总体思路、主要预期目标及工作重点。《报告》整个篇幅力求简明,力求客观。总结工作,实事求是,不夸大,不说过头话。安排工作,结合实际,不喊空口号。行文朴实无华,力求表述准确,简明扼要,平实中凸现出本届政府的务实之风。
二是坚持突出重点,力求可操作性。《报告》把形势分析、总体要求、预期目标和5项基本原则放在一起,作为“十二五”及20XX年工作的纲,力求使人一目了然。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政府建设等具体工作,都力求有明确目标、具体任务和保障措施。《报告》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深入体现富民强市目标,注重突出工业强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革开放、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及和谐社会建设等重点工作。既尽量兼顾到各方面的工作,又突出了重点工作,整个《报告》力求不贪大求多,不空喊口号唱高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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