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分户验收施工方案(精选5篇)
1.住宅分户验收施工方案 篇一
附录B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资料
B.1 概述
B.1.1 分户验收的意义
随着住房商品化的发展,百姓逐渐由过去居住公房变为自己花钱购房,因此工程质量直接关系到百姓利益。现在百姓维权意识提高,质量投诉较多,甚至群诉群访事件时有发生。平时不常被人们注意到的质量问题,在社会监督下显现出来了,并且百姓反映强烈。为了有效抑制质量问题的出现,北京市朝阳区建委率先推行住宅工程一户一验制度,取得了明显效果,并逐步向全国推广。河南省建设厅于2006年5月24日下发了《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实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决定在河南省范围内实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要求建设单位总负责,参加并组织施工、监理、物业单位开展分户验收工作,并规定完成分户验收是竣工验收的前提条件。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的提出是把社会的监督评价作为源头,通过抓质量验收环节的分户验收工作,一是督促建设单位,明确在竣工前组织并参与分户验收的责任;二是督促施工企业抓技术、质量管理,抓操作人员的素质,严格按施工工艺标准施工,严格三检制,研究制定提高质量措施并有效实施;三是督促监理企业按施工验收规范、规程,严格验收,不走过场。最终达到抓验收,促施工,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水平,减少质量问题的目的。B.1.2 分户验收定义及与竣工验收和批验收的异同点
一、分户验收定义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以下简称分户验收),依据国家和省工程质量标准、规范,对每一户及单位工程每套住宅和规定的公共部位进行验收,并在分户验收合格后出具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二、分户验收与竣工验收的不同点
分户验收是以每户住宅作为一个子单位工程,组织专门验收。当该套住宅或规定的公共部分所包含的分户检验批项目及内容符合分户验收合格标准时,该套住宅或规定的公共部分验收合格。而竣工验收是对单位工程,按照规定的验收条件、程序进行的验收。
三、分户检验批验收与分项工程检验批验收(简称批验收)不同点
(一)检验批划分的不同。分项工程检验批一般按楼层、施工段、或50个房间等规定条件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所划分范围相对较大,抽查数量相对整个工程较少。而分户验收检验批是以每户住宅或公共部分规定的检查范围划分一个检验批,所划分范围相对较小,抽查数量相对整个工程较多。
(二)检查内容的不同。批验收主要对检验批的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全面检查,验收内容相对较多。而分户验收是在批验收的基础上,仅对涉及观感、使用功能和实测实量等内容进行检查,验收内容相对较少。分户验收是检验批验收的补充,不能代替检验批验收。
(三)实测数量不同。分户检验批实测内容根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方案》(简称验收方案)确定检查部位、检查数量。检验批验收未对实测内容的具体检查部位、检查数量作详细规定。
(四)参加验收的人员不同。分户验收参加人员,比批验收参加人员增加了建设单位人员或物业单位人员。分户验收是由建设单位组织,而检验批验收是由 监理工程师组织。
(五)使用检查记录表格不同。分户验收记录表增加了建设单位和质量缺陷及整改结果一栏。并且对表头和表尾,作了相应改动。
四、分户验收与检验批验收相同点
分户验收与检验批验收共同依据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共同依据相同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依照相同的检验批合格判定标准。B.1.3 分户验收组织
一、建设单位责任
建设单位是分户验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户验收工作是否认真开展,不走过场,主要取决于建设单位的组织和要求。具体工作包括:
(一)组织施工单位编制分户验收方案。宜在结构工程施工之前,组织施工单位编制分户验收方案,并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验收。
(二)组织施工、监理单位研究确定分户验收检验批项目及内容,组织、协调分户验收工作。
(三)组织施工、监理、物业单位有关人员共同参加分户检查验收,并及时确认,签字盖章。
(四)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应当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一并交给业主。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在住宅单元入口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6个月。公示内容:
1.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
2.施工单位工程质量保修负责人姓名、电话以及办公地点。3.物业公司名称、电话。
4.工程质量保修程序和处理时限。5.建设单位工程质量保修监督电话。
二、施工单位责任
(一)编制分户验收方案,主要内容有:
1.各方职责:参照相关规定,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单位研究确定,明确各方在分户验收工作中的职责。
2.成立工程项目分户验收领导小组,组织各专业分户验收小组确定验收人员,制定验收小组责任制度以及领导小组检查督促制度。
3.根据分户验收确定检验批项目和内容的原则,确定该工程项目每户住宅和公共部位的分户验收检验批项目,以及检查内容和数量。
4.根据分户验收检验批项目分别绘制抽查点分布图,该图主要标注抽查的房间以及抽查的部位和抽查的项目,如果不同分户验收检验批项目能够在一张分布图上表示时宜尽量合并。
5.根据工程设计图纸和户型特点,编制含有各种户型、不同设计做法、主要尺寸等反应分户验收时需要的相关信息的户型设计做法表。
(二)配备足够的质量检查人员和检查测量工具。质检人员要具备相应资格,熟悉和掌握分户验收内容及方法。根据分户验收在工程装修、竣工阶段工作量大的特点,安排和调整质检人员及测量工具。
(三)按分户验收方案中确定的分户和公共部位检验批项目和内容,参照户型做法表和抽查点分布图,会同建设、监理单位有关人员对分户验收项目检查,并及时记录,签字盖章。
(四)分包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也应会同总包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分包项目的质量检查评定,并完善签字手续。
(五)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要制作工程标牌,并镶嵌在建筑外墙显著部位。工程标牌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名称、竣工日期。
2.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全称。
3.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负责人姓名。
三、监理单位责任
(一)验收施工单位编制的分户验收方案。
(二)参与确定分户验收方案中的每户住宅和公共部分的分户检验批项目、以及检查内容和数量。
(三)配备一定数量的具有相应资格的监理人员和检查验收工具。
(四)按分户验收方案中确定的每户住宅和公共部位检验批项目和内容,参照户型做法表和抽查点分布图,验收施工单位分户验收检查评定结果,并记录问题,对不合格项下发不合格项处置记录,签署验收意见并签名。B.1.4 分户验收的条件
一、工程已完成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二、所含(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合格。
三、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四、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
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的分户验收项目不受以上条件约束。B.1.5 分户验收评价
一、分户验收合格的评价
分户验收项目应符合本《指南》的规定,每一检查单元计量检验的项目中有80%及以上检查点在允许偏差范围内,且最大偏差不得超过允许偏差的1.5倍即为合格。
二、分户验收不合格的处理
(一)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和监理单位进行返工或制定处理方案进行处理,然后对返工或处理部位重新组织分户验收,直至分户验收全部合格。
(二)当返工或处理确有困难,在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情况下,为了避免社会财富的更大损失,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通过分户验收,建设单位应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中明确告之用户,并积极与用户协商处理。B.1.6 房号的一般规定
一、单元编号
面向该工程楼梯洞口方向,从左至右,依次为1、2、3……
二、楼层号
以单位工程±0.000m为一层,向上依次计算,例如一层为01,依次类推。
三、户号
以从楼梯步行至该楼层转向平台(或门厅)站立的方向为准,从左至右,按顺时针方向计算,依次为1、2、3……
四、房间编号
以从入户门进入第一个房间为准,从其左手第一个房间计起,按顺时针方向旋转,依次为01、02、03……
五、实例
例如:该工程东西走向,共四个单元,一梯两户,楼梯间从该工程的北侧进入。其从东数第二个单元三层东户的房号为2031。
六、如施工过程中编制的房号与竣工后物业部门编制的房号不一致时,应向用户提供房号对应表,以便查询。B.1.7 分户验收测点的保留
凡可标识的分户验收测点位置应用不易褪识的标记加以标识并保留。B.1.8 分户验收表格
分户验收资料用表宜采用附表D的规定;附表D未规定的,可自行确定。
B.2 分户验收项目
B.2.1 楼地面、墙面和顶棚
一、现浇楼板裂缝
(一)质量要求:现浇楼板不应有可见的裂缝。
(二)检验方法:现浇楼板裂缝检查应在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进行目测检查。板面裂缝检查目测高度宜距地1.5m左右,俯视检查;板底裂缝检查应站立室内地面仰视目测检查。
(三)检查数量:自然间全数检查。
二、楼地面面层
(一)质量要求 1.整体面层
地面面层及各构造层之间应结合牢固,无空鼓(空鼓面积不大于400cm2,且每自然间不多于2处者可不计);面层表面不应有裂缝、脱皮、麻面、起砂等缺陷;有排水坡度要求的,表面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倒泛水和积水。
2.板块面层
面层在结合层上铺设时,应结合(粘接)牢固,无空鼓或松动;板块无裂纹、掉角、缺楞等缺陷,镶嵌正确,接缝均匀、顺直,色泽均匀一致,图案清晰,面层表面的平整度和坡度符合要求。
3.竹、木面层
面层铺设应牢固;板的拼缝平直度、宽度及与踢脚线的接缝、相邻板高差符合要求,接头构造正确,板面无翘曲,颜色均匀,图案清晰,面层平整度符合要求。
(二)检验方法:空鼓用小锤锤击检查;坡度泼水检查,表面平整度、缝格平直度、接缝高低差和宽度目测观察检查,必要时辅以相应的检查工具进行检查;其他面层外观质量目测观察并结合手摸、脚踩等方式检查。
(三)检查数量:自然间和阳台全数检查,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按层检查;其中地面空鼓检查数量每间房间及阳台、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应各不少于5处,其中一处应布置在房间或阳台、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中部,即4角部加
12中心处,每处面积约1m范围。初装饰工程卫生间不检查空鼓。
三、墙面
(一)质量要求 1.抹灰
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接牢固,抹灰层应无空鼓(空鼓面积不大于200cm2者可不计);抹灰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孔洞、槽、盒周围的抹灰表面应整齐、光滑;管道后面的抹灰表面应平整。
2.饰面板(砖)
饰面板安装和饰面砖粘贴必须牢固;满粘法施工的饰面砖墙面应无空鼓、裂缝;接缝、嵌缝应平直光滑、密实,宽度、深度符合要求,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无裂痕和缺损;石材表面应无泛碱等污染。
3.涂饰
颜色、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涂饰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掉粉和反锈;涂层与其他装修材料和设备衔接处应吻合,无交叉污染,界面应清晰。
(二)检验方法:空鼓用小锤锤击检查;其他面层外观质量目测并结合手摸、尺量检查。
(三)检查数量:自然间和阳台全数检查,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按层检查;其中抹灰空鼓沿墙面长、宽两个方向每个墙面各测不少于3处,即墙面两端加中
2间部位,每处面积约1m范围;当单片墙长度超过3m时,每增加1m应增加1处,均匀布点。初装饰工程有防水层的部位不检查空鼓。
四、顶棚
(一)质量要求: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无脱层、空鼓;抹灰层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采用免抹灰工艺的顶棚不应有可见的裂缝;装修装饰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缝格顺直,色泽均匀、无污染或明显色差。
(二)检验方法:抹灰空鼓用小锤锤击检查;其他面层外观质量站立室内地面仰视目测检查,必要时结合尺量拉线检查。
(三)检查数量:自然间和阳台全数检查,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按层检查;其中抹灰空鼓检查数量每间房间及阳台、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应各不少于5处,其中一处应布置在房间或阳台、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中部,即4角部加1中心处,每处面积约1m2范围。B.2.2 门窗质量
一、外窗台高度
(一)质量要求:外窗窗台完成面高度低于0.9m时,应有防护措施。低窗台、凸窗等下部有能上人站立的宽窗台面时,贴窗护栏或固定窗的防护高度应从窗台面起计算。
(二)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三)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二、门窗开启性能
(一)质量要求:门窗开启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门窗应开启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推拉门窗扇必须有防脱落措施,扇与框的搭接量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
(二)检验方法:手扳、尺量和观察检查。
(三)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三、门窗密封性能
(一)质量要求:门窗扇的橡胶密封条或毛粘密封条应安装完好,不得脱槽。
(二)检验方法:手扳和观察检查。
(三)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四、外门窗的防、排水性能
(一)质量要求:外门窗及周边无渗漏;室外门窗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表面应采用密封胶封闭,密封胶应光滑、顺直、无裂纹;应设置排水孔的门窗,排水 孔应通畅,位置及数量符合设计要求;窗台、窗楣等处粉刷的排水坡度不应小于2%,滴水线应内高外底,滴水槽的宽度和深度均不应小于10mm,窗台内外高差不应小于20mm。
(二)检验方法:淋水检查、观察检查。
(三)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四)淋水试验方法
1.宜选择镀锌钢管或PPR管等具有较好刚度的材料制作引水和淋水管件,引水管从被淋水层次上一层户内外窗引出,并做有效固定和保证淋水管不变形(每2米设置不少于1个引水管或固定管)。
2.淋水管管径宜为15~20mm,距窗(墙)表面距离宜为100~150mm,喷水孔可用手枪钻等工具加工,喷水孔成直线均匀分布,喷水方向与水平方向角度宜为30°左右,孔径4~5mm,孔间距100~150mm,水量为自来水正常水压下最大量或采用增压泵增压取水,确保在外窗(墙)表面形成水幕。
3.淋水1小时后拆除至下一个淋水层,并观察记录该淋水带范围内外窗(墙)及周边的渗漏情况。
五、门窗的玻璃安装
(一)质量要求:门窗玻璃的涂膜朝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安全玻璃的使用应符合相关规定;玻璃不应与门窗框型材直接接触;密封条与玻璃、玻璃槽口的接触应紧密、平整。
(二)检验方法:手扳和观察检查。
(三)检查数量:全数检查。B.2.3 栏杆、护栏质量
一、栏杆安装
(一)质量要求:栏杆安装必须牢固。
(二)检验方法:手扳检查。
(三)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二、栏杆高度、栏杆间距
(一)质量要求:栏杆高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临空处栏杆净高,24m及其以下不应低于1.05m,24m以上不应低于1.10m。防护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
(二)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三)检查数量:每片栏杆不少于一处。
三、防攀爬措施
(一)质量要求:栏杆应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
(二)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三)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四、栏杆用玻璃
(一)质量要求:栏杆用玻璃的使用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承受水平荷载的栏杆玻璃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12mm的钢化玻璃或钢化夹层玻璃。当栏杆一侧距楼地面高度为5m及以上时,应使用钢化夹层玻璃。不承受水平荷载的栏杆玻璃应符合现行《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 113的规定,且公称厚度不小于5mm的钢化玻璃,或公称厚度不小于6.38mm的夹层玻璃。
(二)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玻璃上的安全认证标识;尺量检查。
(三)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B.2.4 防水工程
一、屋面
(一)质量要求:屋面工程不应有渗漏和积水现象。
(二)检验方法:平屋面渗漏和积水采用蓄水或雨后观察检查,蓄水检查最浅蓄水深度不得小于20mm,蓄水时间不得小于24小时;坡屋面采用淋水试验或雨后观察检查。
(三)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二、厨房、卫生间和阳台
(一)质量要求:排水坡向正确,排水通畅,不应有渗漏和积水现象。
(二)检验方法:卫生间采用蓄水检查,最浅处蓄水深度不得小于20mm,蓄水时间不得小于24小时;阳台采用泼水检查;当厨房有防水要求时采用蓄水检查。
(三)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三、外墙
(一)质量要求;外墙面不应有渗漏现象。
(二)检验方法:雨后或淋水后目测观察检查。
(三)检查数量:全数检查。B.2.5 室内主要空间尺寸
一、套内空间
(一)质量要求:房间内平行墙面之间净距偏差值控制在±20mm以内,极差值控制在±30mm以内;室内净高应符合设计要求,室内净高偏差值控制在±20mm以内,极差值控制在±30mm以内。非矩形房间的内墙面净距尺寸偏差控制在±20mm以内。
(二)检验方法:尺量或仪器等检查,墙面之间净距测点宜在离地1m高左右,距墙角约500mm处。
(三)检查数量:自然间全数检查;房间内墙面之间净距按每两平行墙面之间各测不少于2点;非矩形房间的内墙面净距尺寸偏差测点由分户验收小组自行确定;室内净高起居室和卧室测点应不少于5点,其中一个测点应布置在房间中部,即4角点加1中心点;其余房间各测不少于4点,即4角点。角部测点宜在墙角(或板角)距墙面(或板角)长、宽两个方向均约500mm处。有坡度的房间不测室内净高。
二、公共部分
(一)质量要求:走道和楼梯间墙面净距应满足相关规范的最小值要求。
(二)检验方法:尺量或仪器等检查,墙面之间净距测点宜在离地1m高左右,距墙角500mm处;墙面有凸出物处,墙面之间净距应增加测点。
(三)检查数量:走道和楼梯间墙面之间净距按每层分别各测不少于2点。B.2.6 建筑给排水工程
一、管道、配件安装
(一)质量要求:管道、配件安装固定牢固,支、吊架间距符合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管道安装坡度、坡向符合设计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排水管道清扫口和塑料排水管道伸缩节、阻火圈的设置符合设计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管道穿楼板、穿墙的套管安装符合设计或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给水暗埋管道标识清楚;给水口位置符合设计要求。
(二)检验方法:安装牢固目测观察或手扳检查;支、吊架间距尺量检查; 管道坡度、坡向用坡度尺或水平尺、拉线和尺量检查;清扫口、伸缩节、阻火圈目测观察检查;套管目测观察检查;暗埋管道标识目测观察检查;给水口位置目测观察检查。
(三)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二、地漏、存水弯
(一)质量要求:地漏型式符合设计要求,有效水封深度不小于50mm;存水弯设置符合设计要求,有效水封深度不小于50mm。
(二)检验方法:地漏和存水弯型式及设置目测观察检查,有效水封深度尺量检查。
(三)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三、管道系统功能
(一)质量要求:管道、配件等接口严密,无渗漏;管道畅通,不堵塞。
(二)检验方法:系统通水后目测观察检查。
(三)检查数量:全数检查。B.2.7 建筑电气工程
一、线路敷设
(一)质量要求:(强弱电)导线的材质、规格符合设计要求。
(二)检验方法:打开配电箱目测观察并与设计图纸进行核对检查。
(三)检查数量:配电箱内进出导线全数检查。
二、配电箱(强弱电)安装
(一)质量要求:箱内电气元件规格、型号、数量符合设计要求;电气元件标识清楚、动作灵活;箱体接地连接正确。
(二)检验方法:电气元件规格、型号、数量和标识目测观察并与设计图纸进行核对检查;电气元件进行现场动作试验检查;接地目测观察检查。
(三)检查数量:配电箱内电气元件全数核对检查;每个空气开关现场开、关动作不少于2次。
三、灯具安装
(一)质量要求:距地高度小于2.4m灯具金属外壳应接地;照明系统灯具选择正确,光源无损坏,灯具与控制开关对应正确。
(二)检验方法:接地情况拆开灯具目测观察检查;其余通电检查。
(三)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四、开关、插座、弱电终端设备安装
(一)质量要求:开关、插座型式符合设计要求,接线符合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开关操作灵活、控制有序;插座接地线无串接现象;除空调插座外的其他插座回路按规范要求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弱电出线口、终端插座、终端设备位置符合设计要求。
(二)检验方法:开关、插座型式目测观察并与设计图纸进行核对检查;接线拆开开关、插座进行检查;带漏电保护的插座用适配仪表进行漏电开关的模拟动作试验;开关操作现场动作试验检查;弱电出线口、终端插座、终端设备位置目测观察检查。
(三)检查数量:开关、插座型式全数检查;插座接线拆开数量每个回路不少于1个,且每户总数不少于4个;开关接线拆开数量每个回路不少于1个,且每户总数不少于4个;漏电模拟动作试验全数检查;每个开关现场动作试验不少于2遍;弱电出线口、终端插座、终端设备位置全数检查。
五、等电位联结
(一)质量要求:等电位联结所用材料和连接方式符合设计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二)检验方法:目测观察检查。
(三)检查数量:全数检查。B.2.8 其他
一、厨房、卫生间通风
(一)质量要求:厨房、无外窗卫生间应有通风措施和预留安装排风装置的位置和条件,且应符合设计要求;当采用竖向通风道时,应有防止支管回流和竖井泄漏的措施,且应符合设计要求。
(二)检验方法:目测观察并与设计图纸进行核对检查。
(三)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二、空调工程
(一)质量要求:空调室外机应留设搁置位置,且便于装拆、检修,并应符合设计要求;穿墙空调孔洞应预留,并应符合设计要求,且无渗漏和反坡;冷凝水应有组织排放,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二)检验方法:目测观察并与设计图纸进行核对检查。
(三)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2.住宅分户验收施工方案 篇二
近日, 河北省建设厅印发了《河北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暂行办法》, 决定从1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施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 是指住宅单位工程在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内容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时, 对每套住宅的观感质量、使用功能进行的专门验收。
分户验收将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相关的质量、技术人员逐户进行。对分户验收不合格的住宅, 将责成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直至达到合格标准, 并在住宅交付使用时向住户出具《河北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
3.住宅分户验收中易出现的质量通病 篇三
一、板面、开裂 原因分析:
1、未进行养护或养护时间不足
2、施工过程中抹压不够 预防措施:
1、施工中混凝土浇筑完成后12小时后及时养护,养护时间不少于7D
2、混凝土浇筑时及时跟进进行抹压收平,保证抹压遍数。
二、房间开间、进深尺寸偏差较大,出现一头大一头小现象 原因分析
1、墙体施工时存在移位或放线错误
2、墙体垂直度、平整度偏差较大,造成抹灰层厚度大,净空尺寸偏小
预防措施:
1、墙柱支模时首先保证模板支设位置,应小于边线5mm
2、支模时应进行双面吊线,阴阳角处必须保证直角,支模完成加固前进行墙面水平平整度检查,保证平整度2mm
三、层高偏差大(过低或过高)原因分析
1、结构施工时模板标高偏差较大
2、顶板混凝土浇筑不平,造成地面找平层较厚,净高偏小
3、梁板起拱不够造成顶板不平,装修找平层较厚,净高偏小 预防措施:
1、顶板支模时,首先进行标高校正,有墙上标高线上反定出顶板模板位置线,支模时模板应高出位置线5mm
2、模板支好后进行校验,必须挂通线检查,按照设计要求调整起拱高度
3、浇筑混凝土时应使用刮杠找平,在柱钢筋上超测出500mm线,挂线找平,保证顶板混凝土平整度达到2mm
四、阴阳角不方正 原因分析
1、结构施工时柱角模支设不方正。
2、柱浇筑混凝土时存在涨模造成阴阳角不方
预防措施:
1、在结构支模时必须保证阴阳角方正,在拼缝处加设海绵条,保证严密,阴阳角处另加设上中下三道支撑,加设牢固
2、浇筑混凝土时按照要求先铺设50厚砂浆,再浇筑混凝土,浇筑高度不得超过振捣棒的振捣高度,分层浇筑,不得一次浇筑到顶。
五、窗洞口歪斜、不方正
原因分析:
1、洞口模板安装时很随意,没有找方,吊垂线
2、固定不好
3、浇混凝土时没有洞口两边对称放灰,在洞口一边放灰,将洞口挤歪。
预防措施:
1、洞口模板被楞应使用100X100的木方,每间距600mm设横杆,横杆用50X50木方,不得使用带接口木方,洞口模板四角设斜向木支撑,模板加工时应保证方正,安装时应进行两侧吊线校验。校验好后用钢筋做顶模棍固定于四周的钢筋骨架上。
2、浇筑混凝土时应按照要求分层浇筑,两边均匀浇筑,浇筑高度不得超高,两边均匀振捣。
六、窗台两头不平
原因分析:
1、支模时未进行拉线找平
2、浇筑混凝土时未进行挂线收平预防措施:
1、支模板时应对两侧先超测出标高控制点,挂好平线,按照平线进行修正模板上口平直度
2、浇筑混凝土时也应在两侧的标高控制点上挂好标高控制线,按照平线进行收平
七、过梁不平直
原因分析
1、支模时未进行拉线找平梁底模板,模板支撑加固不牢固
2、浇筑混凝土时未设置看模人员 预防措施:
4.住宅分户验收施工方案 篇四
一、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中“五方主体”的烦恼
2008年12月11日郑州市新建住宅质量验收开始实施,消费者买的新建住宅除了要过小区集体竣工验收和质量验收关外,还要强制进行“一户一验”制的分户验收关,尽管是政府的强制要求来保证业主所购买合格的住宅产品,哪么作为住宅所有参建方的“五方主体”会在“一户一验”制具体实施中会有什么烦恼呢?
开发商:作为“一户一验”制实施的第一责任主体,首先要确保交到业主手中的住宅质量必须合格,还要监督、组织参建四方验收人员共同实施,一旦分户验收出现监督站抽查不合格还要重新在组织二次验收,其所耗费的人力、物力较大,且组织的人员要求专业丰富、仪器配备到位,无疑是增加了建筑成本和销售成本。我们也很希望由业主信任的第三方介入,尤其是在交房前的介入,有效地督促施工方、监理方进行整改,把问题解决在交房时与业主产生的矛盾前。
施工方:“一户一验”制的实施的确是能提高房屋的整体质量水平、施工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所查验的问题我们也不怕摆到桌面上,我们也承认会在施工中部分会“偷工减料”比如说:用机制砂、面砂代替河砂来进行墙面的粉刷,这样就必然会造成墙壁面层空鼓、空裂及强度不够,造成后期业主在装修时墙面开裂、脱落等情况的发生。但我们也有苦衷:开发商压级压价后还要在签订“优惠协议”造成我们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增加,利润降低,在主要五大主材上我们不敢作假,只有在面层处理和其它工序上做做文章,节省一部分成本。“一户一验”制的实施,无疑又会在增加人力成本,所以我们也希望第三方适时介入,把问题解决在施工中。
监理方:近年来,随着监理公司的迅速增加,造成小的监理公司低价竞争,监理费用一降再降,随之监理人员待遇也一路下滑,又加上转入监理公司的人员大多数是原来从事施工的人员及许多刚毕业的学生,缺乏专业的工程监理经验,而造成监理不力,交工后产生质量问题较多。“一户一验”制的实施,我们是赞成的,但监理公司也要计算成本,这笔费用由谁来出?开发商还压着监理公司、施工方的一部分费用,如果是开发商以压着的监理费用来“强迫”我们和施工方进行“一户一验”的实施,我们也很无奈,哪么,“一户一验”久而久之就会流于形势。
勘察设计方:开发商前期在进行小区户型设计时也会本着达到住宅的使用功能方面及适当减少建筑成本来进行考虑,例如房屋抗震设计会严格按照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来做,在住宅建造过程中会产生变更设计,哪么,这一部分最终会造成业主验房时才发现户型有了变化,公共设施方面加大,哪么,这一部分的公摊面积也要加大,室内使用面积从而减少,造成业主老是感觉面积缩小了,而面积鉴定的费用又太高,业主承受不了。从而加剧了业主与开发商的矛盾。
如何避免上述的矛盾呢!
假如验房师在施工方与开放商交接时介入进行验房就会有效的避免以上各方的矛盾,开发商可以委托验房师在交接初期进行细致查验,查验的质量问题以验房报告形式让施工方进行整改,这时施工方人员未退场,整改、维修及时专业,房屋的质量问题解决在分户验收前,自然,分户验收许可证送达业主手中时业主才会检验不出问题,放心装修、入住。
二、业主需要明白的详细房屋交接程序:
业主接到交房通知---业主现场核对交房文件(两书一表一证: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质量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业主验房---出具验房报告---整改、维修质量问题----办理交房手续、缴纳各项费用—装修—入住
业主须知:
1、“两书一表一证”必须查验原件核对政府部门公章
2、核对“两书一表一证”具体房屋保修期限、已存在的质量瑕疵及维修、整改结果。
3、业主自检时如在发现的质量问题可投诉政府监督机构。
4、专业技术问题业主可委托第三方专业人士或验房师进行再次详细查验。
三、开发商在交房中的苦恼
最害怕业主集体进行房屋质量投诉
开发商在交房期间面对即将前来收房的业主一般会采取以下几种措施:
1、集中交房变分散时间交房,逐个分解业主见面的机会
2、延长交房时间并免除一部分物业费,暂时让业主放松“警惕”,打一个业主工作较忙的时间差。
3、各单元、楼层交房拆分交房,避免因房屋质量问题同时出现时造成业主连锁反应,集体投诉。
4、先解决具备交房条件的楼栋,先安置一部分业主,为后期其它楼栋交房创造业主“已满意、已入住”的假象。
5、对已验过房并提交验房报告的业主谨慎对待,安排维修、整改人员给予维修,防止业主进行质量投诉,无法整改、维修的质量问题与业主签订“保密协议”私下协商并给予经济补偿。
四、施工方在交房中的苦恼,最害怕开发商安排维修房屋
施工方在履行竣工资料备案、交房前的最后整改、维修后正式将钥匙交给开放商,开发商将工程尾款及5℅的质量保证金决算后支付施工方,施工方已履行完与开发商的交房手续,开发商将房屋的交接手续正式转交至物业公司。但往往在交房期间,业主在验房时发现的问题提交至物业后,物业提交开发公司工程部,这时工程部会通知施工单位进行维修,而此时由于施工单位施工人员已撤场,施工单位迫于开发商压着工程尾款,没有办法再借调其它单位的维修人员,不但增加了自己的维修成本又降低了维修质量。但施工方只能“打掉牙自己咽”,这也是在维修时大部分整改项目得不到专业维修的原因。
五、物业在交房中的烦恼,业主不办交房手续、不缴费要先验房且房屋质量问题维修不彻底,造成物业与业主的矛盾加剧
业主在与开发商正式办理完小区的交接管理手续后,物业就变成了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中间人”具体问题统统由物业公司出面协调、解决,为使新建小区顺利交付业主手中,让业主尽快签字、办理入住手续缴纳物业费用,物业就会使出各种“手段”让业主乖乖“受缚”!其用欢迎计、鲜花计、礼品计、服务计、软磨硬泡计、威胁计、恐吓计、微笑服务计、撒谎计等让业主迷迷糊糊签字收房,暂且完成首期工作。然“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现在的业主也很聪明,拿不到“两书一表一证”、不验房就不办交房手续,物业也只好将质量问题提交开发商进行处理,往往业主把好了这道关,就能在正式交房前即保证了房屋质量存在的问题得到整改又解决了装修时与装饰公司所产生的质量纠纷。
六、“一户一验”刚实施,已有开发商暗地委托验房师来“把关”
据中国验房师管理协会河南分会王胜育介绍:2008年12月13日下午,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一家即将月底交房的小区业主打来电话要求验房师帮助他们进行验房,在万家验房技术服务中心办理完相关验房委托后,协会排出张新全、蒋海、藏传君三名高级验房师及记录人员前往现场进行验房,验房师现场一看,小区道路、绿化正在建设之中,看到所谓的“业主”也是一大帮子人员,凭着验房长期与业主打交道的经验,张老师感到今天的业主“身份”有情况,但见“业主们”一脸的笑容,张老师也就打消了“顾虑”。验房工作刚一开始,在单元进户门侧,首先查到配电盘只有控制相线的开关没有控制中性线的开关时,张老师就发现其中一业主马上对另外一名“业主”说:“快,将问题记下来,下午要将这个问题重点在会上提出来!”另外两名“业主”马上在小册子上认证记录。张老师清楚,今天业主提供的购房合同就有一些问题和刚才在验房前例行讲解时,已明确告诉业主不用记录,每名验房师都配有现场记录人员,24小时会出具验房报告给业主的,看来他们不是真正的业主,更像是。。,对开发商!张老师马上明白了:“12月11日报纸上刚刊登了“一户一验”报道,难道!看来此小区是要施行分户验收了,开发商是先请验房师先来一次暗访,找出存在的问题,然后交房前整改完毕交给业主合格的房屋。”果然,在以下的验房中“业主”
都在一一进行了认真的记录,并对有关问题和张老师进行了详细探讨,现场查完,共计48项问题,涉及到土建、安装、防水、安全等方面,因为大家通过2个多小时的接触,气氛较为融洽,验房结束时,“业主”均表明了身份,是工程部的一位领导和两位工作人员。最后,蒋老师、臧老师也是遇到的同样的问题和他们一组的“业主”分别是施工方和监理公司的现场负责人。
5.住宅分户验收施工方案 篇五
第一条 为了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水平,减少住宅工程质量投诉,保障竣工住宅使用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住房 与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关于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通知》(建质[2009]291号及国家有 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新建工程,必须进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以下简称 “ 分户验收 ”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应当遵守 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是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由建设单位组织工程参建各方,将单位工程中的每户住宅、公共部分的走廊(含电梯间、楼梯 间及地下车库划分为若干个质量验收单元,对每个验收单元分别进行专门质量验收的活动。
第三条 分户验收应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每一个具备质量验收条件的验收单元均可单独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相应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所 有验收单元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方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规定,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第四条 分户验收应当在确保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可靠的基础上,以检查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为主,分户验收应以验收时可观察到的工程观 感质量和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为主要验收项目。
第五条 初装修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内容主要包括下列十类,具体检查项目见《住宅工程分户验收记录表》(附表:
一、楼地面、墙面和顶棚质量
二、门窗安装质量
三、栏杆、护栏安装质量
四、防水工程质量
五、室内主要空间尺寸偏差
六、采暖系统安装质量
七、给水、排水系统安装质量
八、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
九、建筑节能工程质量
十、有关合同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六条 精装修住宅工程分户验收以本办法第七条确定的分户验收程序内容为基础,经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协商,自行确定验收项目和制定验收表格。第七条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监理、施工单位等有关人员实施。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编制分户验收方案,确定验收 组成员,明确各方职责。
(二施工单位确定每套住宅和公共部分验收项目、内容、数量,绘制抽查点分布图,落实质量检查人员和工具。
(三监理单位应审核施工单位提供的方案和内容,配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检查,及时做出验收结论。
(四分包单位和已选定的物业公司应参加分户验收。
(五分户验收组成员,在每户验收过程中应认真填写分户验收记录表,验收结束后验收组成员应签字确认。
(六分户验收项目应全数检查验收。观感检查的项目应通过目测观察进行检查。实测实量的检查内容应通过专业检查工具,发现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不 符合规范或设计文件要求的,书面责成施工单位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复查符合要求后及时填写分户质量验收记录表。实测实量质量不合格的,视具体情 况进行处理,严重的应协商验收。
第八条 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应严格履行分户验收职责,对分户验收的结论进行签认,不得简化分户验收程序。
第九条 分户验收检查、填写记录表应确保内容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发现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不符合规范或设计文件要求的,监理单位应书面责成施工单位 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分户验收合格后,必须按户出具由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记录》。
第十条 合格判定标准:依据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检验合格判定标准执行。当合格点率达 80%及其以上,不合格点不超出允许偏差的 1.5倍(净高、净距 除外,且观感项目全部合格时判定为合格;否则判定为不合格,应整改复验并重新填写验收检查表。
第十一条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前,施工单位应对分户验收合格的验收单元做好成 品保护工作。
第十二条 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户内部分应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一并交于业主。
第十三条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分户验收应进行如下监督检查:(一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监督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抽查《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和有关单位是否按照要求对质量分户验收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整 改。
(二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随机抽查实体,如发现抽查结果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不符,应立即停止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责令建设单位重新 组织分户验收。
(三对分户验收中弄虚作假、降低标准,将不合格工程按合格工程验收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处理,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责 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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