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农村商业银行系统档案管理办法

2024-06-11

安徽农村商业银行系统档案管理办法(共12篇)

1.安徽农村商业银行系统档案管理办法 篇一

安徽省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信贷业务档案管理,保证信贷业务的安全性和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及省联社贷款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信贷业务档案指各级信用社(含农村合作银行,下同)在信贷业务的受理、调查评价、审议、审批、发放和贷后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律意义、史料价值及查考利用价值的资料,包括合同、文件、账表、函电、记录、图表、声像、磁盘等。各类信贷业务的档案资料范围(见附件1)。

信贷档案管理是指信贷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和保管的过程。本暂行办法所称信贷业务包括表内信贷业务(本、外币贷款、进出口贸易融资下贷款、贴现、银行卡透支、信用垫款等)和表外信贷业务(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担保、贷款承诺等)。

本暂行办法所称借款人,是指在联社或信用社办理信贷业务的企事业法人客户及自然人客户。

第三条 管理原则及管理方式。信贷部门对信贷档案管理要确保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的原则;实行逐级建档、统一管理的方式。

一、真实性:信贷档案要求为正本、原稿,对于无法收集原件而只能收集复印件的重要信贷档案资料,信贷人员应将复印件与原件核对后,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并签字确认。

二、完整性:信贷档案资料要求内容完整、要素齐全。

三、及时性:信贷档案资料要及时更新、补充,每月定期收集企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的财务等信息,并及时归入信贷档案。

各级信用社负责收集和管理本级社的信贷档案,每笔信贷业务的全部档案资料原则上集中在经办社。县联社信贷业务部负责保管下列档案资料:信用社报送的贷款审查、决策的有关资料;联社的贷款审查意见、贷审会审议表决表、会议记录、贷款审批表、贷款支付明细清单等出帐审查资料、大额贷款贷后回访、专项检查报告等有关资料、与计划信贷部门和联社贷审委审查审批工作有关的其他资料。省联社、县联社信贷业务部、稽核部门和贷款信用社要监督、检查信贷业务档案管理情况。省联社每年要对信贷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一次现场抽查,原则上抽查对象不重复,但对管理情况不好的信用社,应重复检查。县联社每半年要对信贷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一次现场检查,检查面不少于50%。形成检查报告,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整改。

第四条 管理部门。在贷款本息结清或信贷业务执行完毕以前,由信贷业务部门负责信贷档案管理(重要权证需入库保管只留存复印件),在贷款本息结清或信贷业务执行完毕以后,统一移交档案部门管理。

第五条 信贷业务档案按客户建立,一户一档。

信贷员是信贷档案收集的第一责任人,对信贷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完成信贷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涉及到向相关部门报送信贷资料的补充、更新时,信贷员要负责及时通知、报送相关部门和人员。

联社信贷业务部及基层信用社要选择熟悉信贷业务、责任心强、严守秘密的专(兼)职人员任信贷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社)信贷档案的立卷、保管和移交归档工作,做到科学管理、有效利用,严防毁损散失,确保信贷业务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六条 联社信贷业务部要设立信贷业务档案柜、信用社要设立信贷业务档案库。信用社档案库要配备必要的设施,具备防盗、防火、防渍、防腐蚀、防有害生物的功能,出纳业务库可设库中库(或保险箱),用于存放抵押和质押权证、有价证券、存单等。

第七条 信贷业务档案涉及联社、信用社和借款人的商业秘密,信贷档案管理员、调阅人员需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联社、信用社要建立调阅登记簿,经信用社分管主任或主任批准,方能调阅。

第二章 信贷业务档案的分类与分区

第八条 信贷业务档案分为四类,其中借款人的信贷业务档案分四类:权证类、客户基本情况类、信贷业务类、综合类。

档案库分四区:权证区、立卷区、归档区、综合区。

权证区(要单独设立在出纳业务库内)存放权证类档案(详见第九条)。立卷区存放业务执行中的客户基本情况类、信贷业务类档案(详见附件1)。归档区存放业务已经执行终了的客户基本情况类、信贷业务类档案。综合区存放信贷业务综合类档案(详见第十一条)。

信贷业务档案以借款人为单位,分区、分类地在信贷业务档案库中存放,存放的顺序按信贷管理系统中的企业代码顺序排序。自然人和农户可根据需要在每个区内按贷款种类再划分小区。

第九条 权证类档案是指抵押和质押权证、有价证券、存单等,主要包括:

(一)抵押贷款资料

抵押物所有权或使用权证书或证明文件;

抵押物他项权证书;

抵押物清单;

抵押物保险单;

抵押登记文件;

抵押公证书。

(二)质押贷款资料

动产质押中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

质物的评估报告或作价依据;

质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质物保险单;

权利质押中的各种有价单据;

质押登记文件;

质押公证书。

第十条 客户基本情况类、信贷业务类档案(见附件1:信贷档案资料清单)自然人基本资料:

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的验审复印件;

借款人具有稳定职业和收入的证明材料原件;

贷款卡复印件;

消费类贷款的购买协议验审复印件;

首付款凭证验审复印件。

第十一条 综合类档案是指信用社内部有关信贷业务的各类报表,行业分析、信贷分析、调查检查、审计稽核等综合报告及资产风险管理业务的资料。主要包括:

各类信贷统计旬报、月报、季报、半年报和年报,及各种临时报表;信贷分析、行业分析、调查检查、审计稽核报告等资料;

信贷资产五级分类各种材料。

第十二条 权证类档案必须存放原件。其他档案原则上应存放原件,如只能存放验审复印件。复印件的,需经信用社负责人批准,并由档案管理人员核对原件、签名确认。

第三章 信贷业务档案的管理

第十三条 移交。业务发生后,经办贷款的信贷员要在3个工作日内整理好贷款原始资料,登记信贷管理台帐,编制信贷员档案移交清单,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将全部资料移交给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员,经办贷款的信贷员可对业务资料复印保存。

其中权证类资料经办信贷员应建立登记簿,在业务发生时移交给档案管理员并签收,同时应填写收据,一式两份,一份给抵押或质押人,一份存档留底,待贷款归还结清后,凭此收据将有关文件资料退还客户。

第十四条 立卷。档案管理员对信贷员移交的信贷业务档案的整理、立卷工作,要在2个工作日之内完成。

权证类资料中的所有权、使用权证书、有价单证、存单应在业务发生时移交信用社出纳库保管。

客户基本情况类档案按户立卷、信贷业务类档案按笔立卷,分别填写档案皮、卷内文件目录,以借款人为单位装入档案盒中,填制档案盒封面。

第十五条 归档。档案管理员凭会计部门的收回贷款本息通知单,将已结清债权债务的合同文本及该笔业务的其他档案从立卷区的档案盒中抽出,相应修改卷内文件目录和档案盒封面,加盖收回印戳,将其转入该借款人的归档区保管。填写档案皮的归档号,将档案装入归档区对应的档案盒中,填制档案盒封面,建立已归档档案保管清册。

综合类档案在次年的第一季度前归档。

报表类档案要按年装订,文书档案一事一卷填写档案皮封面,分类装入档案盒中,填制档案盒封面。

第十六条 调阅。各级社要建立档案调阅管理制度。办理档案调阅时,应按照档案保密和调阅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调阅范围和履行调阅手续,保证档案的完整和安全。信用社保存的信贷业务档案主要供本社内部使用,只能现场调阅,一律不得外借。信贷人员调阅信贷业务档案应填写调阅单,登记调阅人姓名、调阅日期、调阅内容等;非信贷专业人员需要调阅信贷业务档案的,需经信贷部门和信用社

负责人签字同意。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及其他执法管理部门需要调阅信贷业务档案时,必须持有调阅公函,由信用社指定专人负责陪同调阅。调阅人对所需的档案经同意后可以复制,但不得将原件抽走。

第十七条 提取。因业务需要需提取出纳业务库中的权证类档案时,信贷员要填制重要抵押、质押档案出库单,经信用社负责人签批,交给档案管理员,档案管理员要到会计部门办理必要的出入库手续。

第十八条 保管。档案管理员要对信贷业务档案妥善保管,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违章借出信贷业务档案或透露档案内容。要定期检查各类档案的保管情况,检查间隔为每季一次,并书面记录检查结果。

信贷业务档案的保管期限为:有信贷关系的客户的档案永久保管;结清全部信贷业务的客户,从该客户与信用社的最后一笔信贷业务结清后次年的1月1日算起,保管五年。

综合类信贷业务档案(除各种报表的汇总表为永久保管外),保管期限为十五年。

信贷业务档案的保管及销毁清册为永久保管。

根据需要,可将非常重要的长期保管档案转入信用社综合档案室永久保存。第十九条 销毁。保管期满的信贷业务档案,要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一)信用社提出销毁意见,编造信贷业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二)信用社负责人在信贷业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后上报联社信贷业务部。

(三)联社信贷业务部和稽核部共同组成鉴定小组进行鉴定,提出存毁意见。对需销毁的档案共同派员监销。监销人在销毁信贷业务档案前,应按照销毁清册上所列内容清点核对,销毁后,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报告联社分管领导。

(四)对保管期满但仍具有一定查考利用价值的信贷档案,应视情况继续保管三年以上,确无保存价值时方可进行销毁。

第四章 责任

第二十条 对损毁、遗失、擅自销毁信贷业务档案,擅自对外提供、透露信贷业务档案,涂改、伪造信贷业务档案,出卖信贷业务档案及相关资料,以及档案管理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行为,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给予处罚;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信用社要根据本办法对信贷业务档案进行清查立卷或归档,对业务尚未结清的档案要在本暂行办法施行后三个月之内补齐。

第二十二条 信贷业务档案所用附件及档案盒由联社统一印制,信用社按需要领用。

第二十三条 信贷管理台账和其他信贷业务系统软件及数据文件的备份资料,存放于信贷业务档案库中的综合区。

第二十四条 信贷业务档案库的企业排序,以信贷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的企业代码为标准。信贷业务档案库的目录索引和有关的管理信息,要及时登录到信贷业务综合管理系统中。

第二十五条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新开办的信贷业务品种所需的档案资料在清单中另行增加。

第二十六条 本暂行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安徽农村商业银行系统档案管理办法 篇二

1 信息系统的数据库建模及研究

1.1 信息系统中数据库的优化设计

信息系统中数据库的优化设计结果是指在使用信息系统的数据库中准确描述信息数据与其他的所有元素之间存在的关系。根据现代关系理论的相关概念得出, 土地确权档案管理的信息系统数据库应该需要遵循的是第三范式。但是在设计数据库的过程中, 并没有按照第三范式的方法进行构造。在任务分析的过程中发现, 假设每次操作需要对多个表进行访问方可得到所需的数据信息, 就可能会造成系统在运行删除、插入/改写等命令时批处理程序与联机的速度会下降。这通常是因为连接的表过多造成的。所以在设计表的过程中, 并不需要完全遵循第三范式, 数据资料的冗余装入可以不依赖在主关键字表中。

1.2 信息档案管理数据库的基本设计要求

在调查和分析农村土地确权的基础上, 该信系统数据库的设计应该满足以下四点要求。第一, 土地确权的档案信息系统所管理和处理的数据信息种类较多, 数据资料应用范围广、数据量较大, 因此土地确权档案的信息系统数据库设计需要具备系统数据分布、扩充以及不断积累的能力。第二, 信息系统在积累中形成的数据资料是土地确定档案储备是今后调研的重要资源, 和其他的信息系统并不相同。对于这些数据资料需要及时进行转存和备份。第三, 因为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资料引入的是面向对象的操作技术, 所以很多信息系统数据能够满足这类操作需求。第四, 土地确权中的档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应该支持联机事务处理系统、数据挖掘技术以及数据仓库等。

2 信息系统存储模型的规划

在土地确权档案管理中, 其信息系统作为联机处理系统, 该系统中的数据信息种类较多, 存储量较大, 且历史数据资料也在不断积累中, 这样就会造成该信息系统空间占用的不断扩大, 该系统的工作效率则会不断的下降。

所以在总体的设计过程中, 应该从长远观点出发对信息系统的数据存储模型进行系统的规划。其中规划原则是在保障数据资料安全传输的基础上, 对日常操作数据表进行有效地控制。其一, 建立逻辑型数据库, 将数据资料进行分类存储和保管, 并按照实际需求满足物理方面的分布型数据库。其二, 对过期的数据资料进行分类、筛选与处理, 并定期做好归档存储工作, 将其和日常的数据操作进行分离, 这样能够提高信息系统的效率, 也有助于对旧数据资料的查阅。

3 档案数据库的性能优化

3.1 常用表的优化设计

对于土地确权中的信息数据库而言, 通常情况下会将一些土地确权的基本资料存放在一张表或是多张表中, 通过访问信息数据库的基本资料表就能够找到所需要的数据资料。但是因为土地确权所要等级的信息数量较多, 对所有土地的基本资料表进行直接访问并不是一个有效的方法。所以为了更好地解决档案管理的工作效率问题, 应该将土地确权的基本资料存放在登记信息实时表中。此外, 档案室还应该建立同构的土地基本资料登记信息海量表, 利用存储过程与批处理的方式等后台操作, 将每年的土地确权信息从实时表转存到海量表中, 这样才能减少常见表的数据信息量。档案室还可以利用过期库、备份库以及归档库等减少主数据库的信息负担, 有效地控制主数据库的空间大小, 从而进一步提升数据信息的安全性。

3.2 档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所使用的基本原则

基本原则:在查询条件和表连接条件中频繁出现的属性列应该建立索引, 常作为连接条件或查询属性列多属于主键、外键, 例如:所使用的复合索引等, 索引中的所有属性列的顺序需要和应用程序语句中的连接条件与查询属性的顺序相同。此外, 在档案管理中应该加强信息系统数据库中视图这类逻辑表的应用, 消除复杂的结构化查询语言, 并起到很好的安全保密作用, 以此实现数据库的优化设计及优化管理。

4 结语

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与确定, 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 (或称一宗地) 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需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 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 所以对土地确权的档案管理进行信息化建设十分必要。

摘要:随着科技与社会信息化的发展, 信息资源逐渐成为了档案管理的主要资源之一, 在农村土地确权档案管理中, 必须依靠信息系统才能够科学地管理土地确权的数据资料及数据的储存, 因此数据库技术已成为档案管理在信息系统中的基础。然而农村信息化建设与大城市之间差距较大, 多数档案管理的信息系统在实际使用过程中难以满足用户的需求, 信息系统的响应速度较慢, 信息系统的可用性与可靠性方面都存在问题, 经常出现宕机与死锁现象, 同时系统所占用的数据库空间的过快膨胀, 也会造成信息系统性能的下降。在此对农村土地确权档案管理的信息系统进行研究, 确保农村土地档案管理的正常运行。

关键词:土地确权,信息系统,数据库技术

参考文献

[1]郭志敏.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应注意的几个问题[J].山东档案, 2003.

[2]高朝勤.信息系统等级保护中的多级安全技术研究[D].北京工业大学, 2012.

[3]夏志华.上海市城市地理信息系统综合应用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 2004.

[4]郑永恒.施工项目信息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D].电子科技大学, 2009.

[5]曹阳.基于三视图框架的分布式信息系统安全体系结构研究[D].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2002.

3.安徽农村商业银行系统档案管理办法 篇三

营销管理系统使员工业绩更加透明。营销管理系统上线以后,各位员工都可以通过自己的员工号登陆无棣合行营销管理系统查看自己的相关任务分配情况、业绩以及报酬。例如,各网点的前台营业柜员不但可以通过该系统查看自己的揽储任务、行员客户关系以及包括与上年、上月比较增减情况在内的详细的完成情况,而且,还可以通过该系统查询具体到每天的业务量以及根据业务量而自动生成的业务量报酬。该系统对员工工作业绩的透明化将使员工对自己每天的工作业绩有了详细的了解,将有效激发员工工作热情,在全行员工产生“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

营销管理系统使报酬测算更加合理。为了更合理、更公平的测算各项指标报酬,对无棣合行各网点分别从纵向和横向进行了权重系数的重新设定。例如,从纵向来看,一个柜员办理的各类业务,根据业务的复杂程度对业务设置不同的权重系数,业务复杂、耗时长的系数要大一些,相反,业务简单、耗时短的系数要小一些;从横向来看,由于各网点的地域位置不同、经济发展情况不同以及网点所在乡镇的规模不同,分别把各网点分划为县城区域、农村区域,并设置了不同的权重系数。通过不同的权重系数的设定,使业绩考核更加的公平、更加合理,极大提高了各网点及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营销管理系统促合行快速发展。营销管理系统现已成功试运行,在不久的将来,营销管理系统将正式上线,届时,它将作为一种透明的、便捷的、高效的平台向合行领导和广大员工提供自己所关心的各类业绩数据问题。更重要的是,通过营销管理系统的推广,将极大的调动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合行业务水平快速发展。

4.安徽郎溪农村商业银行 篇四

安徽郎溪农村商业银行前身为始建于1952年的农村信用社,是郎溪金融系统历史最悠久、存贷规模最大、机构分布最广的金融企业。目前经营网络健全、服务范围宽广、业务发展多元。正着力打造成“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优质、效益良好、具有创新力和竞争力”的现代金融企业。★服务理念

农商银行坚持“恪守信用、真诚合作”的理念,拥有“勤奋敬业、忠诚协作、严谨务实、开拓超越”的企业精神,始终为客户提供“手握手的承诺、心贴心的服务”。★经营特色

农商银行坚持“服务县域经济、服务小企业、服务城乡居民”的市场定位,始终以发展地方经济为已任,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赢得了客户的普遍支持和信赖。目前,基本形成了以下特色:

● 树立合规办行、稳健经营的高质量发展理念,各项业务得以快速协调发展,业务品种能充分覆盖各类客户需求。

● 初步建立以防范信用风险为核心的现代农村金融风险管理制度体系,资产质量不断得以优化,财务成果持续增长。

●建立起以客户为中心的运作机制,优化业务和管理流程,机构健全和人员勤勉,贴近客户、服务高效。

● 坚持金融科技开发与业务拓展并重的发展模式,开通省内的业务与管理网络,参加全国人行现代化支付系统,随着科技化水平不断提高,客户接受合作银行服务的满意度逐年提高。● 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积极扶持区域农业实现产业化经营,同时采取多种方式便利农民贷款,通过对“三农”的支持,培养并稳定了一批具有较高忠诚度的客户群体。● 确立立足郎溪、服务区域的发展战略,扶持“三农”发展的资金逐年增加、方式灵活多样,发挥着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安徽人事考试网

5.安徽农村商业银行系统档案管理办法 篇五

2015安徽肥西农村商业银行招聘10人公告

作为安徽农村商业银行第一门户网站,安徽中公金融人为考生提供安徽农村商业银行考试全方位考试资讯、备考资料、辅导教材等信息。预祝广大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根据安徽省联社《关于安徽省农村商业银行2015员工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农信联秘〔2015〕34号)和《关于印发〈2015年安徽省农村商业银行面向大学生村官定向招聘员工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农信联发〔2015〕28号)文件规定,结合肥西农村商业银行的实际,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员工10名,其中计算机专业员工4名、法律专业员工2名,面向大学生村官定向招聘员工4名。

二、招聘条件(一)专业员工

1.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行为记录;2.认同安徽农金企业文化,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意识,热爱农村合作金融事业;3.有事业心、进取心,开拓创新意识强,学习能力强,具有较好的分析判断、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4.五官端正,身体、心理健康;5.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0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有2年以上银行工作经历者年龄可放宽到28周岁以下(1987年3月1日以后出生);6.符合以下学历及专业要求:

计算机专业员工:初始学历必须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统招的计算机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法律专业员工:初始学历必须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统招的法律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7.相关说明和要求:

(1)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2015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就业报到证,能够开始正常全职工作;(2)境外院校应届毕业生,应在2015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历(学位)证书,能够开始正常全职工作,并保证最晚不超过2015年12月31日前获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二)大学生村官定向招聘

安徽银行招聘网:http://ah.jinrongren.net/

1.招聘对象为全省统一选聘到村任职满3年(含2012年选聘的大学生村官)、(聘期)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大学生村官,报名时不受地域限制;2.普通高等院校统招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3月1日以后出生),专业不限;3.热爱农村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组织协调能力;4.品行良好,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5.对聘期期满、考核为优秀等次或获得县、市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大学生村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一)公开招聘信息

通过肥西电视台、肥西广播电台、肥西报、肥西农村商业银行门户网站公开招聘公告,在肥西农村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张贴招聘简章。

(二)报名

报名时间自2015年3月12日-3月18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肥西农村商业银行二楼报名处(上派镇巢湖路与三河路交叉口)。(三)审查

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通过现场审查方式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毕业证书(就业推荐表)、学位证、身份证原件等进行审查确认,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专业员工招聘符合报名条件并参加考试的人数不得少于招录人数的3倍,不足3倍的我行将相应减少招录人数。对大学生村官报名人员的学历条件、任职资格、考核结果和报名信息等将由市、县选聘办协助我行进行全面审查。考核重点是大学生村官在村任职工作表现、工作责任心和组织协调能力等方面。

(四)初选

本行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不含村官)进行初选,综合分析、筛选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并进行现场采像,采集的照片用作报名表、准考证、录用审批表等。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填写《安徽省农村商业银行招聘员工报名表》;2.提交毕业证(就业推荐表)、学位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历届毕业生同时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通过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验证证明;报考大学生村官定向招聘的同时需提交村官证、(聘期)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安徽银行招聘网:http://ah.jinrongren.net/

3.有2年以上银行工作经历的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4.不得跨行多头报名,若提供虚假材料或多头报名将被取消报名资格。(六)考试和确定拟录用人员 1.笔试由安徽省联社统一组织安排。

2.计算机专业和法律专业员工面试工作由省联社统一组织。

3.大学生村官定向招聘人员面试按照1:1.5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由本行自行组织面试。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并以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如果综合成绩较差且报考人数较少,招聘单位可以不予录用)。大学生村官定向招聘人员的笔试内容主要以经济基础知识、公共知识和农村工作实务为主。

(七)申报审批

经体检、政审、公示、岗前培训合格后,专业员工和大学生村官定向招聘拟录用员工经省联社批准后办理正式录用手续。同时,省联社及时将大学生村官定向招聘结果报省选聘办。

(八)录用人员去向

计算机专业、法律专业人员录用、分配时,省联社根据报考人员志愿及我行实际需求情况,实行省内调剂。大学生村官录用后分配至肥西农村商业银行基层各营业网点。

(九)录用人员待遇

6.安徽农村商业银行系统档案管理办法 篇六

农村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是管理层为防范信贷风险,完成经营管理目标而采取的信贷风险控制、规范管理等一系列活动。目前,农村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内部控制处于起步阶段,存在很多不足之处。在信贷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督与实施方面缺乏有效性。完善农村商业银行信贷业务内部控制制度不是一蹦而就的,是长期的理论积累和经验积累,要想建立完善的信贷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只有向国内外先进的金融机构借鉴、学习相对成熟的内部控制制度,增强信贷风险管理的能力,加大防范信贷风险的力度,才能逐步完善农村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总的来说,农村商业银行信贷业务内部控制的特征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农村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内部控制体系是一个完整而有序的管理体系,必须具备全面性、完整性、科学性等特点。

2)农村商业银行信贷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分为三个程序:事前调查,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督,信贷业务内部控制的重点在于防范,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的全面性、有效性。

3)农村商业银行信贷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核心是以人为本,突出工作人员的关键性。银行的内部员工不仅是信贷业务的经办人,还是防范信贷风险的主体与客体。信贷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互相监督,共同致力于构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2.安徽省XY农村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内部控制现状分析

2.1信贷风险管理现状及分析 2.1.1信贷风险的组织架构不科学

安徽省XY农村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组织架构采用传统的“直线式”,其工作流程如图1。XY农村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流程存在很多弊端。首先,市场营销部的信贷尽职调查将极有可能导致后面的审查、审议、审批出现纸漏,从而引起较大的信贷风险。其次,这种直线式管理流程极易造成“多米诺骨牌”效应,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导致信贷风险。再次,这种直线式的组织架构和流程缺乏完整性、全面性,忽视了贷后管理、贷后追踪检查的重要性,严重存在“重放轻管”的现象。最后,在各个环节之间,缺乏有效的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受理客户贷款申请市场营销部信贷尽职调查贷款管理部信贷审查贷款审查委员会信贷审议行长信贷审批营业部各支行收回贷款图1 工作流程

营业部各支行发放贷款 2.1.2缺乏风险意识,风险识别能力低下

XY农村商业银行的信贷人员普遍缺乏风险意识,中高层管理者普遍缺乏信贷风险管理意识,从而导致信贷风险的识别能力、量化能力低下。由于缺乏风险的识别能力,导致在风险面前不知所措,无法积极应对风险,从而加大了风险造成的损失。在信贷业务的办理过程中,XY农村商业银行依然采用信贷尽职调查模式,这正是缺乏风险意识的表现。信贷尽职调查报告的质量偏低,报告内容尚不统一,报告内容不真实、不完整,主观定性分析较多。而信贷调查报告的质量直接影响后续的贷款流程,信贷调查报告不真实、不完整,加大了XY农村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

2.2操作风险管理现状及分析 2.2.1信贷风险管理机制不健全

XY农村商业银行是由农村信用社改制而来,其信贷管理机制尚处于初级阶段,其信贷管理理念、信贷管理模式都还没有完全脱离农村信用社的固有模式,内部控制机制和信贷资产管理机制不健全。目前,XY农村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审查审批还会掺杂信贷人员的主观意愿,贷款的审查审批不仅缺少一个科学完整的客观评估体系,还缺少一套与现代市场化经济相契合的贷款决策和约束机制。

2.2.2贷款“三查”制度落实不到位

贷款“三查”制度是农村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活动的主要体现,即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管理。银行贷款质量的高低和信贷风险的大小都是通过“三查”制度把关的。目前XY农村商业银行在贷款“三查”制度的落实不到位,主要体现在:贷前调查不充分,借款人资料不全面、不真实;贷中审查不严格,导致向资信状况较差、还款能力不强的借款人发放贷款;贷后管理流于形式,贷款客户档案管理不规范,导致贷款人资料丢失;抵押物审查不规范,引起抵押物贬值等。正是由于XY农村商业银行的贷款“三查”制度执行力度不到位,加大了XY农村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2.3内部审计现状分析

1)内部审计部门缺乏独立性

XY农村商业银行的董事会下设有审计委员会,各分行业务部门设有各自的内部审计部门,但审计部门不属于审计委员会直接领导,而是由经营主管部门统一领导,内部审计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平级,缺乏独立性和有效性。

2)内部审计范围狭窄

XY农村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对象较为单一,审计范围狭窄,仅局限于信贷审计和财务审计,没有将新业务的开展情况、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领导层的经济责任纳入内部审计工作中来,XY农村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部门缺乏先进的信息技术审查方法,审计范围狭窄。

3)内部审计人员缺乏专业技能,综合素质偏低

内部审计人员是审计工作的主体,其综合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内部审计质量的高低。XY农村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人员普遍缺乏专业的审计技能,综合素质偏低。由于XY农村商业银行的审计人员缺乏系统的专业知识作为指导,审计结果全凭审计人员的主观判断,缺乏权威性,其真实性也有待考证。

3.结果

近年来,该行存在不少贷款损失事件。

1)彭润公司贷款案例(1)案例概述

2012年2月12口和14口,安徽省XY农村商业银行向安徽彭润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彭润公司)发放抵押贷款各300万元,共600万元,彭润公司的贷款抵押物是他人名下房产。2笔贷款合同约定支付方式为自主支付。其中,2月12口300万元直接用于归还该公司2011年2月贷款300万元,2月14口300万元转账进入该公司法人代表彭某个人账户,随后该300万元资金通过网银转出2笔各50万元,转账2笔各100万元至王某某、胡某账户,胡某为XY农村商业银行综合柜员。该户贷款部分资金进入XY农村商业银行内部员工账户,部分资金被非法挪用。2012年2月末的贷后检查报告(贷后首次检查)中未包括贷款资金使用情况的内容,信贷档案中未见核查该户贷款使用是否符合约定用途的资料。此外,该户贷款因不能按期还本付息,致使该笔贷款为损失贷款。(2)贷款损失原因分析

在“彭润公司”贷款案例中,胡某作为XY农村商业银行的柜员,职业道德出现问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挪用贷款资金,牟取私利,致使该笔贷款为损失贷款;贷款办理不规范,贷款资料不全;贷后管理不严格,执行力度不足;贷款发放后,贷后管理部门没有按规定定期对该笔贷款例行贷后追踪检查,没有及时掌握该笔贷款资金的动向,没有及时检查贷款的使用用途,致使该笔贷款为损失贷款。

2)家友公司贷款案例(1)案例概述

2013年3月25口,安徽省XY农村商业银行向家友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家友公司)发放贷款320万元、380万元。抵押物包括房产和肥料,档案中的抵押合同为复印件,未见原件,抵押的肥料共2961.39吨,评估价值597.8万元,保存在家友公司仓库中,抵押的肥料是借款人的生产原料,借款人正常生产过程中需要消耗,XY农村商业银行未采取有效措施对抵押肥料保管进行有效管理以确保抵押权不落空。2013年4月末的贷后检查报告(贷后首次检查)中未包括贷款资金使用情况的内容,信贷档案中未见与交易相关的提单、货运单、仓储单以及各种税票、发票等资料。2013年10月初,由于借款人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无力归还民间借贷和欠农户收购款,实际控制人李某某被司法机关控制,公司因部分资产被债权人扣押转移而停产。家友公司停止经营的直接原因是涉及民间债务纠纷,被债权人扣押部分资产。

(2)贷款损失原因分析

在“家友公司”贷款案例中,贷款办理不规范,缺少抵押物合同原件,贷款资料不全;抵押物的价值估算不严格,抵押的肥料是借款人的生产原料,在生产过程中需要消耗;贷款额度管理不规范,XY农村商业银行对家友公司实际控制人大量使用民间借贷失察,测算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与实际情况不符,致使对家友公司贷款资金的真实需求判断错误,从而过度授信。贷后管理不规范,缺乏贷后监控,贷款发放后,贷后管理部门没有对该笔贷款资金的用途及使用情况进行有效跟踪监督,家友公司在贷款发放后将贷款资金用于归还其它债务,违反了银行贷款管理办法,致使该笔贷款为损失贷款。

4.原因分析

4.1内部会计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控制体系是防范信贷风险的主要途径。科学合理的内部会计控制体系能够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目前,XY农村商业银行内部会计控制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会计操作不规范

会计业务是XY农村商业银行的基础业务,会计信息贯彻于XY农村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之中,因此,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直接影响着XY农村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水平。而XY农村商业银行的会计操作中没有严格遵循会计法律和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以致会计信息普遍失真,会计信息质量不高。

2)会计核算系统不健全

会计科目是会计核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设置会计科目时,必须遵循全面、客观、完整、系统地反映会计对象的内容,能够明确反映农村商业银行的业务状况。但从目前XY农村商业银行会计科目设置来看,其会计核算系统不健全,既不能全面、真实、完整地反映会计核算对象,也不能满足农村商业银行信贷业务发展变化的需求。

3)内部会计控制手段落后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XY农村商业银行更新了其会计操作系统,会计操作更为高效。在运用口益高效化、科学化会计核算手段的同时,很多有关内部会计控制方面的新问题也随之而来。XY农村商业银行的内部会计控制手段落后,无法与高效化、科学化的会计操作系统相匹配,还是难免出现很多弊端。

4.2风险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信贷风险管理是农村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中的重要的组成部分,信贷风险管理水平不仅直接影响着信贷资金的质量,还直接影响着XY农村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水平。目前,XY农村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信贷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淡薄

在XY农村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中,存在信贷风险意识不强的问题。信贷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淡薄,内部风险管理文化缺失,特别是基层支行的信贷员,往往只重视信贷业务的开展,而忽视对信贷风险的管理;过于追求短期效益,而忽视长期效益和风险。随着现代化金融的不断发展,若不具备良好的风险管理意识,农村商业银行将无法生存。全员信贷风险意识的淡薄使得XY农村商业银行在贷款管理上出现诸多漏洞,主观上加大了其信贷风险。

2)信贷风险管理手段落后

在贷款的审查阶段,XY农村商业银行缺少一套完整的从资信调查到贷款回收的流程规范体系,各个环节缺少连贯性,自然不利于信贷风险的管理。现代化市场经济的今天,原有的信贷管理模式已经无法满足需要,无法继续识别新出现的信贷风险,因此,XY农村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管理水平已经到了不得不提高的地步。

3)信贷风险量化水平低下

在西方国家较为先进的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中,对于信贷风险分析一般采用信用风险模型进行风险量化分析,能够较为准确、有效的识别和量化信贷风险,有利于加强对信贷风险的管理。对于信贷风险的量化分析,XY农村商业银行还处于起步阶段,一般只能针对单个借款人进行风险测量,缺少对于信贷组合风险的测量工具。对比国外的模型计量分析,我国的信贷风险量化水平严重低下。

4.3内部审计方面存在的问题

作为农村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体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内部审计为农村商业银行的稳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但目前XY农村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方面存在很多弊端,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内部审计部门缺乏独立性与权威性 一直以来,XY农村商业银行内部的内部审计部门在监督考核内部经营管理活动的同时,还要受经营管理层的制约,这样就会导致其审计权限受到限制,内部审计的职能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除此之外,经营管理层和人力资源部门决定了内部审计人员的配置、薪资和职务升迁等,这就使得内部审计人员在处理某些问题时不能有效行使其监督职能,影响审计工作的有效展开。

2)审计对象较为单一,对管理层缺乏足够的监督制约

从XY农村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工作的现状来看,其审计对象较为单一。尚未将新业务的开展情况、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领导层的经济责任等纳入审计工作范围之内,没有做到全面、有效地监督制约,致使内部人员有漏洞可钻。

3)审计人员素质不高,内部审计手段相对落后

目前XY农村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工作目标仅仅定位于查错防弊,尚无法达到风险审计。一方面,XY农村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人员大都没有接受过系统的专业知识培训,综合业务能力低下,从而导致无法充分监管新增业务的需要,无法将先进的审计方法运用到内部审计工作中。另一方面,内部审计手段相对落后,无法与XY农村商业银行的不断更新完善的操作系统和管理办法相匹配,严重制约着XY农村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发展。

5.改进措施

5.1提升内部会计控制方面的相关对策 5.1.1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为了使内部会计工作能够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有案可查,为了使内部会计控制起到防范风险的作用,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刻不容缓。

1>随着XY农村商业银行业务的不断创新和发展,XY农村商业银行应当依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扩宽内部会计控制的范围,加大内部会计控制的力度,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2)对XY农村商业银行现有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加以修订、补充和完善,确保其适应XY农村商业银行的发展变化,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

5.1.2规范会计操作,加强监督制约

在XY农村商业银行的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会计业务的开展必须严格遵循守会计法律法规,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这是会计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内部会计控制的基本要求。

1)为确保会计核算工作符合审慎的会计原则,为确保会计工作能够及时、真实地反映XY农村商业银行的经营状况,需要完善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制度。

2)会计部门应重视会计信息的质量,加强监督制约。

3)规范会计操作,严格依据会计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置会计科目,进行会计账务处理,实行明确的岗位分工,严禁一人多岗或越权操作行为。

4)加强对会计处理工作的监督制约,资金和实物的核算管理应由相互独立的不同 部门负责。

5.1.3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

XY农村商业银行的会计操作人员综合素质不高,缺乏专业性的会计人才,严重制约了内部会计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因此。XY农村商业银行应督促会计人员加强学习专业技能,不断提高其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提高其风险防范意识;采用科学合理的会计人员的“招聘一录用一考核一晋升”流程,并予以加强控制;进一步完善XY农村商业银行的内部分配制度,确保会计人员在一定程度上的稳定性,调动会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明确会计工作中各级员工的责任,不得越级授权。5.2提升风险管理方面的相关对策 5.2.1完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XY农村商业银行原有的“直线式”的组织架构和流程存在很多弊端。为了弥补现有风险管理组织体系中所存在的弊端,必须重新构建XY农村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借鉴国内外银行科学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并结合XY农村商业银行的实际情况,完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应做到以下几点:

1)在XY农村商业银行董事会下应设有专门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同时成立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部主要负责XY农村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战略的制定与实施、风险管理政策的指引、风险管理的执行监督检查等工作。

2)XY农村商业银行的职能部门较为单一,难以形成有效的内部监督。因此,XY农村商业银行的高层管理者应增设职能部门,成立授信受理中心和贷后管理中心。

3)加强内部审计部门的独立性与权威性,保证审计报告的真实性、有效性。完善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和流程,是规范风险管理的有效途径,也是完善XY农村商业银行 信贷风险内部控制控制的重要环节。

5.2.2规范信贷尽职调查工作,明确“问责制”

XY农村商业银行的信贷调查报告大都是凭借信贷人员的主观判断和工作经验得来的,因此,信贷调查报告的真实性有待考证。作为信贷业务的第一手资料,信贷调查报告的质量高低直接影响信贷风险的高低。因此,提升信贷风险管理,必须要规范信贷尽职调查工作,从源头上防范、规避信贷风险。切实提高XY农村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防控能力,必须尽快明确信贷管理的“问责制”,使信贷管理风险有明确的责任,这才能从根本上降低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建立和完善信贷人员的人事管理系统,通过严格的评估和科学的绩效考核方法划分信贷人员的层次,并授予相应级别的信贷管理权限,匹配不同的信贷责任,享受不同的薪资待遇,以提高信贷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责任感,提高信贷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从而提高XY农村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防范能力。

6.评述

商业银行主要通过经营风险获取利润,因此对商业银行来说,内部控制是重中之重。对于内部控制薄弱、风险管理落后的农村商业银行来说更是如此。信贷业务是农村商业银行的主营业务,其风险也是银行所面临的主要风险,信贷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等等。XY农村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内部控制主要存在的问题有: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不健全,会计操作不规范,缺乏必要的监督机制,会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缺乏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风险管理组织架构不科学,风险管理意识淡薄;内部审计部门缺乏独立性与权威性,内部审计理念陈旧等问题。

7.安徽农村商业银行系统档案管理办法 篇七

说明:2016年版“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已正式启用。自2016年起,享受中央补助资金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档案信息录入工作应在新版系统中进行。该系统目前已整合至“村镇建设管理平台”,用户凭“村镇建设管理平台”用户代码和密码进入平台后进行录入。新版信息系统已实现与“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信息联动,危房改造对象档案信息必须由“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中已录入的农村住房信息提取并补充相应建设信息。2016年度以前的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档案信息查阅与维护暂时仍在旧版系统中进行。

一、必备条件

新版“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必须使用IE浏览器(版本9.0以上)或使用IE内核的第三方浏览器并开启兼容模式进行操作,否则可能会产生兼容性错误导致操作失败。

二、登陆系统

第一步:输入用户代码、密码、验证码后进入“村镇建设管理平台”

第二步:进入“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

三、农户档案信息录入

第一步:进入“数据录入”功能

说明:新版系统中部分指标无法输入或编辑,无法输入或编辑指标均由“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中自动提取,无需录入。

第二步:输入农户身份证号码,提取农户基础信息

说明:输入农户身份证号码后,系统会自动进行身份证号码校核。具体校核工作包括:身份证号码(15位或18位)合法性校验、旧版“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身份证号码重复性检查、“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身份证号码存在性检查。任何步骤校核错误,均会出现相应提示。身份证校验合格后,系统将弹出已录入“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该农户基本信息。一户多宅情况列多条。点击弹出框中农户姓名链接后,系统将该条信息自动提取至危房改造农户档案录入界面。对于一户多宅情况,具体安排该农户名下哪套住房进行危房改造档案录入,请点击相应行农户姓名链接。

说明:提取信息中如发现某项信息有误需要进行修改,则应立即停止农户档案信息录入工作,进入“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查找到该农户信息,进行相应修改后,再次进入“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该农户档案信息录入。否则该农户危房改造档案信息录入完成后,对应“农村住房信息系统”基础信息将自动锁定,无法进行修改。确需修改的,则需先将该农户危房改造档案删除并自动解锁后,方可进行修改与录入工作。录入过程中,如某项必填指标遗漏或填报有误,则在点击“保存”按钮后,系统自动弹出提示并在录入界面下方显示具体错误信息。

农户危房改造档案信息可采用批准、开工、竣工的阶段性录入方式。“已批准未开工”仅需填写开工日期与批准阶段信息即可;“已开工未竣工”需填写批准日期、开工日期和开工阶段信息;“已竣工”则需将所有必填项填写完成。

第三步:保存农户档案信息

点击页面顶部或底部的“保存”按钮进行保存,提示“新增成功”,表示录入完成。此时,对应“农村住房信息系统”信息已锁定。

四、农户档案查询

第一步:进入“农户查询”功能

说明:系统提供农户危房改造档案信息全指标查询,用户可根据自身需要检索特定农户或具有相同特性如改造方式为修缮加固的一批农户。设定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按钮,则可查询出符合相应查询条件的农户清单。

说明:查询结果可通过点击“查询结果”页面底部“数据导出”按钮导出Excel花名册,也可将农户档案信息进行锁定或解锁。具体锁定方式为:点选要锁定农户档案首部方框进行勾选,可勾选多条信息,点击页面底部“农户锁定”按钮将勾选农户档案信息进行锁定。锁定后农户档案信息无法进行修改或删除操作,如需进行修改或删除,则需对锁定农户档案进行解锁,具体解锁方式为:点选要解锁农户档案首部方框进行勾选,可勾选多条信息,点击页面底部“农户解锁”按钮将勾选农户档案信息进行解锁。

五、农户档案修改或删除

第一步:通过“农户查询”查询需要修改或删除的农户档案。具体操作可参照“

四、农户档案查询”。

第二步:点击“查询结果”中“户主姓名”一栏中农户姓名链接,进入农户危房改造档案信息编辑页面进行修改或删除操作。

修改或补充信息后,点击“保存”按钮进行保存修改。

删除农户档案信息请点击页面底部“删除”按钮进行删除。

六、农户档案打印

第一步:通过“农户查询”查询需要打印的农户档案。具体操作可参照“

四、农户档案查询”。

第二步:点击“查询结果”中“户主姓名”一栏中农户姓名链接,进入农户危房改造档案信息编辑页面进行打印。

8.安徽省农村安全饮水管理办法 篇八

一、明确目标,落实任务

经国家有关部门核定,我省农村饮水不安全总人数为1626.6万。2005年国家已安排解决了46.9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从2007年至2011年,用5年时间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解决全省剩余的1579.7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

按照优先安排解决氟超标、砷超标、血吸虫疫区和市、县人民政府与群众积极性高、配套资金到位地区饮水安全问题的原则,统筹兼顾各市、县间任务和投资平衡,确定分年安排计划是:2007年解决282.47万人,2008年解决300万人,2009年解决316.41万人,2010年解决343.85万人,2011年解决336.97万人(见附表)。按此计划,层层分解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

二、因地制宜,科学规划

1、认真抓好可研报告和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各市组织所辖县(市、区)在原有的“十一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规划的基础上,尽快编制本市《2007—2011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结合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因地制宜地确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模式和布局,明确工程建设处数,将待解决的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落实到村组和农户,建档立卡。市发展改革和水行政主管部门联合于3月底前将可研报告报省发改委和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和省水利厅于4月上旬完成审批工作。各市根据批复的可研报告和建设计划,指导各县(市、区)编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报市发展改革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各县(市、区)根据市批复的实施方案,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施工设计。单项工程总投资超过100万元的,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它的均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因地制宜地选择合适的供水模式。各地要充分考虑地域特点、人口聚居、水源、水质等情况,选择适宜的工程建设形式,走城乡统筹发展、以城带乡、以镇带村的路子。在城镇周边依托城镇现有自来水厂延伸管网;在人口居住较为集中的平原地区,主要以地下水为水源,兴建规模较大、集中连片供水的中心水厂,供水到户,发展农村自来水;在丘陵地区,可利用水库等现有水源工程,建设适度规模的联村或乡镇自来水厂;在人口居住较分散的山区等地,采取引小型水库水、山泉水等形式,兴建简易小型自来水工程。要切实做好水源的勘测论证工作,选择稳定可靠的水源。

3、加强技术指导。各地要加强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充分调动设计院所以及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的技术力量,严把前期工作质量关,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三、多方筹措资金,保障建设需要

根据国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标准和资金补助标准,我省解决1个人的饮水安全问题需要投资390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占45%,省、市、县等地方配套资金占55%。省级配套资金按不低于地方配套资金的30%安排。解决全省农村饮水安全问题,需要总投资61.4亿元,其中国家投资27.7亿元、省级配套10.1亿元,市县和受益农户配套23.6亿元。各级都要积极拓宽投资渠道,确保工程建设资金需要。

1、积极争取国家支持。争取国家将原计划10年安排我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经费,调整到前6年安排完毕。如2012年至2015年中央补助投资不能提前下达,缺口资金由省财政予以垫付,并从2012年至2015年中央下达的补助投资中扣还。

2、足额落实配套资金。省级5年应承担的资金按平均每年2亿元进行筹集,具体办法是:省扶贫资金每年安排4800万元,省发改委以工代赈资金每年安排3600万元,省水利厅小农水资金每年安排1000万元,省财政每年安排10600万元。省财政设立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专户,将所需省级资金从财政预算中切块,专户存储。市、县5年应承担的资金,由市、县政府按省下达的投资计划和配套比例予以落实。市、县财政也要设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专户,将省级以上经费和本级财政配套资金直接拨付到专户。

3、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各地要继续探索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大力推进市场化运作。按照“谁投资、谁建设、谁管理、谁经营”的原则,放开建设权,搞活经营权,鼓励各方参考,吸引民营资本进入农村供水市场。同时,要引导和组织好受益群众,筹资投劳兴建农村饮水工程。入户工程的材料费和安装费,原则上应由用水户自己解决。对建设入户工程向群众收取的费用,要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加强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强化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所有工程都要组建项目法人并落实建后管理主体,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和技术责任制,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1、严格把好前期工作关。工程设计方案必须由有相应专业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要在科学确定饮用水水源的前提下,按照技术可靠、造价合理、操作简便的要求,采用适宜的技术方案。同时,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标准。每个工程都要建档、立卡、编号,明细到村和解决人数,实行名册管理。县级以上水利部门要建立电子档案,实现项目的信息化管理;施工单位要具备相应的资质。

2、严格把好建设关。工程施工必须依据审批的设计方案,严格项目管理,杜绝层层转包或违法分包。在实施过程中,规模较大的集中供水工程要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集中采购制、资金报账制、竣工验收制等“六制”和用水户全过程参与模式。要将工程经费来源、投资情况、责任单位和人员、建设单位、受益范围等情况在受益村进行公示;所需管材、供水、机电和消毒设备等要进行集中招 2 标采购,确保质量;建设资金实行报账制,专款专用。工程建设前和建成后都要进行水质化验,保证水质达到农村饮水安全标准。

3、严格把好验收关。项目竣工后,各县(市、区)要按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验收内容和评分标准》及时整理材料,进行自验。自验要有受益群众和监督单位代表、建设单位和水利部门负责人参加并签字。在自验合格的基础上,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并报省水利厅备案。省水利厅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卫生等有关部门进行抽查或复验,并将抽查或复验结果及时通报全省。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要限期整改。各地要建立健全工程档案,建成的工程要设立标志,标明工程名称、建设时间、投入资金、受益范围、施工单位、监督单位、主管部门及负责人等。

4、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省、市、县要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当地农村饮水安全现状、项目计划、责任人名单、实施进展等情况;批准后的实施计划、工程内容、投资预算、竣工决算、项目负责人等,要作为村务公开的内容在受益村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要追究有关部门或政府负责人的责任。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

五、明晰产权,建立良性运行机制

1、落实管护主体。县、乡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责任主体,负责制定和落实好本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在工程建设之前,必须先明确管理体制和管理人员,在充分尊重受益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工程管理办法,确保工程良性运行。按照有利于群众使用、有利于工程可持续利用的原则,明晰工程所有权,放开搞活经营管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可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在经营管理上,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可以由用水合作组织自己管理,也可以实行承包、租赁、拍卖使用权等办法进行管理。根据不同的工程类型和规模,经营方式逐步向集中管理、公司化运营方向发展。

以国家投资为主、结合群众筹资投劳兴建的跨乡镇的规模较大的集中供水工程,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乡镇水利站(流域站、中心站)负责管理,也可委托有资质的专业管理单位负责管理,还可通过租赁、承包和产权转让等多种形式进行管理、运行和维护,实行企业管理、独立经营、单独核算、自负盈亏,形成以水养水良性循环的运行机制。

以国家投资为主兴建的规模较小的跨村或单村供水工程,可组建用水户协会行使“业主”职能。单村供水工程也可经2/3以上用水户同意由村委会行使“业主”职能。工程的运行维护和经营管理可由用水户协会或村委会直接负责;也可经2/3以上用水户同意,通过公开竞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承包给有资质的专业管理单位或具备相应管理能力、掌握供水技术、讲诚信的个体户经营,并签订合同,明确用水户协会(村委会)和经营者的权责与收益分配等;联户建设的小型供水工程,实行自建、自有、自管、自用的管理体制。

以民营资金投资为主、国家补助为辅,采取BOT方式融资兴建的供水工程,按照事前签订的合同,在规定期限内,由民营投资者经营管理。

由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以私人投资为主或股份制形式修建的供水工程由业主负责管理。

2、强化行业监管。农村饮水工程具有社会公益性质,应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不得改变工程用途,在拍卖、转让时要经过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由个人为主投资兴建的水厂,要通过与政府签订合同明确权利与责任,对社会公益事业承担义务。对国家投资或国家参与投资建设的饮水工程,拍卖、转让、租赁或承包必须公开、透明,国家投资部分的收益应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农村饮水工程的建设和管理,或补偿供水工程的政策性亏损。实行承包、租赁等方式经营管理的,要规范程序,依法签订合同,按合同办事。工程管理委员会、用水合作组织、业主、供水单位接受水利、卫生、物价、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建立定期和不定期报告制度,接受用水户和社会的监督、质询和评议。

供水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确保安全生产和正常供水,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办法,把职工收入与岗位责任和工作绩效紧密联系起来。

3、合理制定水价。建立有偿供水制度,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形成以水养水的新机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供水价格,纳入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范畴,按照国家水价政策合理定价。水利部门要与物价部门、受益群众一起,根据工程运行、维修、养护、折旧、人员工资和群众承受能力,制定合理的供水水价。

对于经济困难地区的农村居民用水,可暂按运行成本水价收费,有条件的地方应按全成本水价收费。因工程规模过小、群众承受能力有限等原因,成本水价一时不能到位的,应确保运行费和维修费。有一定收益的乡镇供水工程,其水价核定依据国家水价政策,做到回收成本和实现盈利,同时兼顾农民群众的实际承受能力,对农民生活用水给予优惠。对于二、三产业和乡镇机关等单位,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合理确定供水价格。

4、规范水费收缴。水费由供水管理机构或由其委托的单位、个人计收,使用水费专用票据。用水单位和个人应按照规定的计量标准和供水价格按时交纳水费。逾期不交的,供水管理机构有权按合同约定加收滞纳金等方式进行处理。供水单位要定期向群众公布水价、水量、水质、水费收支情况,确保群众吃上“放心水、明白水、安全水”。

5、实施优惠政策。规模较大的水厂建设用地作为公益性项目建设用地,统一纳入当地建设用地计划;小型水厂用地仍属农业用地性质,由乡镇和村自行调剂解决。供水用电按照农业用电价格收取。免交农村生活用水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有关税费一律实行优惠政策。

六、加强领导,密切协作

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是当前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1、切实加强领导。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政府要层层分解落实建设任务,签订目标责任书,责任到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主要责任在县级人民政府,省政府已将农村饮水安全覆盖率列入市、县政府目标考核范围,各级要认真组织检查考核。对完成任务好的市县,省将给予一定奖励。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市县,将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工程建设过程中,应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监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情况。

9.安徽农村商业银行系统档案管理办法 篇九

管理办法(暂行)

一、为了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树立银行的良好信用形象,有效解决银行对外误付假币问题,实现对假币“零容忍”的态度,根据人行相关文件要求及我行目前实际情况,现制定安徽郎溪农商银行冠字号码查询工作管理办法。

二、本行支付的人民币冠字号码查询工作,应遵循人民银行对冠字号码查询工作的进度要求,按时完成本行冠字号码查询工作计划。

三、结合目前实际情况,本行冠字号码的记录工作通过两种方式进行。方式一是通过自助设备机具本身所具备的记录和存储功能来实现,方式二是对于旧款自助设备及柜面现金支付,通过具备记录存储功能的点钞机来实现。本行应根据实现方式的不同,按设备及柜面适宜位置张贴查询冠字号码黄标或蓝标,各网点应利用巡查时机对贴标进行维护,确保标识的完整、符合实际。

四、通过方式二进行冠字号码的记录和存储时,应定期检查存储介质中的记录情况,并将记录的数据进行备份,确保记录数据的有效和安全。冠字号码数据文件至少应保存3个月。

五、未来应根据人民银行冠字号码查询系统的建立和完善,逐步实现数据的网络存储和查询。

六、客户如对我行支付的现金要求进行冠字号码查询的,应自取款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本行提出申请,同时提供相关证件及取款资料等,填写《人民币冠字号码查询申请表》。

七、本行付款网点在收到客户查询申请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办结查询,并根据结果填制《人民币冠字号码查询结果通知书》进行反馈,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查询时间,应提前告知查询人并说明原因。

八、在首次查询有异议时,付款网点应告知查询人有再次查询的权利,查询人申请再次查询的,应填写《人民币冠字号码再查询申请表》,付款网点根据首次查询的资料及客户申请表,进行再次查询并出具《人民币冠字号码查询结果通知书》,时限要求同首次查询。

九、查询人持假币实物申请查询时,应先将假币实物予以封存,待查询完结后再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十、在查询或再查询结果判定为本行网点付出假币时,应没收假币实物或收回收缴凭证,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全额赔付,同时调查事故原因,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将相关情况在赔付后三个工作日内向当地人行报告,并积极配合人行的调查工作。

十一、查询申请表、再查询申请表、查询结果通知书应相互配对,年末按业务发生时间先后顺序装订入档保管。

十二、本办法自2014年7月1日实施。

10.安徽农村商业银行系统档案管理办法 篇十

绩效评价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农村危房改造民生工程绩效管理,严格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等国家有关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精神,提高项目效益,根据中央改善民生决策部署和省民生工程有关要求及我省农村危房改造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总体要求

聚焦绩效目标,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实施绩效评价,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政策落实,准确把握改造对象,严格执行建设标准,规范资金使用监管,逐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居住安全问题,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提高农村危房改造民生工程社会效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第三条

基本原则

(一)分工协同,共同推进。市政府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负总责,县级政府是责任主体。住建、财政等部门职能作用,分工协作,共同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二)定性分析,定量评分。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定量为主的方法开展绩效评价,省级形成项目评分和各市评分。

(三)目标导向,加强监控。注重目标导向,绩效目标应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依据充分。注重日常监控,目标监控应体系健全、责任明确、动态监控、程序调整、结果反馈。第二章 评价对象、内容和依据

第四条

绩效自评对象为16个地级市及两个省直管县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情况。第三方绩效评价对象为16个地级市,根据需要适时对省直管县开展评价。

第五条 绩效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项目投入情况。从项目立项、资金落实等方面进行评价,全面掌握项目立项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了解资金的到位率、及时性等方面的情况。

(二)项目过程情况。主要考核项目工程管理和财务管理的情况,具体内容包括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项目建设规范性,项目质量可控性,资料报送情况,以及会计核算规范性、资金使用合规性、财务监控有效性等。

(三)项目产出情况。主要考核目标任务完成率、投资完成率、完成时效性、档案信息管理规范性、质量达标等方面的情况。

(四)项目效果情况。主要考核政策宣传、可持续影响、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农户满意度等方面的情况。

第六条

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包括: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民生工程的通知; 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的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

(三)安徽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出台的相关管理制度;

(四)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财政等部门下达的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任务;

(五)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财政等部门反映的资金筹措和使用管理等有关统计数据、通报;

(六)各级相关部门对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开展审计、稽查、检查、评审等工作的结论及有关文件和材料;

(七)其它有关资料。

第三章 评价指标

第七条 评价指标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的通知〙要求,遵循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经济性和系统性原则,结合本项目的特点编制形成。

第八条 本项目评价指标由4个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24个三级指标构成(详见评价指标表)。

第九条 绩效评价综合采用比较法、专家评议法、公众评判法、成本效益法等方法进行。

第四章 评价的组织实施

第十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扎实推进民生工作的意见〙(皖政〔2017〕58号)的要求,加强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工作,于每年的6月底前修改完善绩效评价办法和评价指标,于次年1月10日前完成部门绩效自评,形成评价报告。

第十一条 对于列入下一年度第三方绩效评价的范围的项目,由省财政厅评审中心于次年1-2月组织开展评价,形成分报告、总报告和问题整改清单。

第十二条

开展自评和第三方绩效评价,均应按本评价办法及所附的评价指标进行,不得擅自修改。

第五章 评价结果运用

第十三条 绩效评价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按得分的高低依次分为优秀(S≥85)、良好(85>S≥75)、中等(75>S≥60)、差(S<60)四个等级。

第十四条

省级民生工程绩效评价结果、各市绩效评价开展情况纳入省委省政府考核指标体系,以及民生工程绩效奖补指标范围,进一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在全省形成争先进位的良好实施氛围。

第十五条 针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各地要认真梳理、分析和总结,并限期整改。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负责解释。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1.安徽农村商业银行系统档案管理办法 篇十一

【发布文号】皖政办〔2006〕29号 【发布日期】2006-04-11 【生效日期】2006-04-1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安徽省

安徽省利用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贷款管理试行办法

(皖政办〔2006〕2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徽省利用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贷款管理试行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四月十一日

安徽省利用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贷款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贷款项目及资金管理,确保政策性贷款(以下简称“贷款”)资金合理、有效使用和按期偿还,根据2005年12月29日国家开发银行与安徽省人民政府签订的《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条 政策性贷款资金主要用于经省政府审定的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和明显带动作用,符合公共财政政策的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项目。

第三条第三条 省政府授权省投资集团公司、省信用担保集团公司、省交通投资集团公司、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公司作为《合作协议》项下的融资平台,按确定的总借款额度分别同开发银行签订《总借款合同》和《质押合同》,负责办理管辖范围内贷款的借入、使用和偿还。根据需要,经省政府批准并征得开发银行同意,可以对融资平台进行调整和补充。

第四条第四条 贷款管理以“借、用、还”与“责、权、利”相统一为原则,在保证贷款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简化贷款使用程序,确保贷款资金的规范借入、合理使用和按期偿还,有效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

第五条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合作协议》项下的安徽省利用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贷款管理工作。

第二章 管理实施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第六条 省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共同成立安徽省开发性金融合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利用贷款工作,统筹协调相关主体的关系,审定和调整贷款项目,研究解决贷款借入、使用和偿还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第七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落实合作机制、制定贷款管理办法;协调解决合作及协议(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二)审核申贷项目并办理贷款项目的准备手续;

(三)审核借款主体上报的贷款项目的配套能力、偿债能力、地方政府或省级项目主管部门的承诺保证能力,审核《项目借款合同》等内容;

(四)协助开发银行加强贷款项目的信贷管理,督促和协调有关部门及借款主体解决项目建设与运营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五)协调、督促借款主体按期偿还贷款,协助开发银行化解贷款风险;

(六)对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第八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省政府金融办主要职责:协调全省利用开发银行贷款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执行与开发银行贷款相关的协议、合同、承诺及本管理办法;协调解决开发银行贷款项目在准备、实施和还贷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省发展改革委主要职责:研究提出全省利用开发银行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和重大项目;按照省政府确定的政策性贷款使用方向及项目建设程序,审查借款主体上报的申贷项目和资金筹措方案;指导政策性贷款的使用,做好利用政策性贷款建设项目的后评价工作。

省财政厅主要职责:审核贷款项目的配套能力、偿债能力,提出项目利用开行贷款额度的建议;审核借款主体提款申请;办理借款主体“政府补贴受益权”等权益质押登记手续;办理涉及省财政筹措配套资金或承诺还款的手续;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事务。

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主要职责:提供并执行开发银行有关信贷政策;审核项目投向;协助落实贷款条件,将符合条件的项目资料上报国家开发银行核准;对核准的项目及时协调落实借款合同的签订和贷款发放;及时通报有关项目执行、贷款偿还情况。

第九条第九条 融资平台即为借款主体,为依法登记的独立法人,在《总借款合同》项下,与开发银行省分行签订《项目借款合同》,负责贷款的统借统还;签订《项目委托贷款合同》或《贷款资金使用协议》,将贷款转贷至用款主体(最终使用贷款、承担项目建设任务的单位),承担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也可采取开发银行省分行、借款主体及用款主体三方签订《借款合同》等方式。借款主体负责对归口的贷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实现项目建设目标。其主要职责是:

(一)在首批项目贷款申报前,依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贷款管理办法,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二)对用款主体申报的项目进行评估、论证和筛选,将符合贷款条件的项目及相关资料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三)负责项目贷款的借入、使用和偿还;

(四)对用款主体承担的贷款项目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管理,并按本办法的要求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偿还情况;

(五)负责建立偿债资金专户。

第三章 贷款的申请、核准与使用

第十条第十条 贷款申请程序如下:

(一)用款主体按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及审核程序,取得有效批文后,向省政府确定的借款主体提交利用开发银行贷款申请,涉及财政配套及承担还款责任或承诺补贴的项目,须经同级财政部门和省财政厅审核同意并出具书面意见;

(二)借款主体审核同意后,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项目贷款申请及相关资料,包括借(用)款主体所属子项目建设内容、贷款额度、资本金、配套资金和还款安排等相关文件,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初审汇总后,上报领导小组审定;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领导小组核准的项目贷款申请,向借款主体下达开发银行贷款项目准备的通知,借款主体进入项目准备程序。

已列入省“861”行动计划的项目,可视同已经省备案。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进入项目准备程序后,政府承担补贴或承诺还款责任的项目,借款主体与开发银行签署《项目借款合同》的程序如下:

(一)借款主体在用款主体按程序和有关规定完成项目审批或核准(备案)、环评、用地等批复手续(如不涉及,应提供其他相关资料)和落实项目资本金、配套资金、还款资金来源的基础上,完成项目评估以及与用款主体的谈判,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关于申请开发银行贷款的报告》,并附上《项目借款合同》主要框架内容、有效批复文件、落实还款来源的证明文件等,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报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开发银行省分行转报国家开发银行核准;

(二)开发银行省分行及时将评审核准的结果通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核准结果,向借款主体下达《项目借款合同签约通知书》;

(三)借款主体依据《项目借款合同签约通知书》,与开发银行省分行签署《项目借款合同》和有关担保合同,同时将合同副本提交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借款主体与用款主体不一致时,借款主体依据《项目借款合同》,与用款主体签订《项目委托贷款合同》或《贷款资金使用协议》等合同,同时将合同副本提交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进入项目准备程序后,政府不承担补贴或承诺还款责任的项目,借款主体与开发银行按以下程序签署《项目借款合同》:借(用)款主体在按程序和有关规定完成项目审批或核准(备案)、环评、用地等批复手续(如不涉及,应提供其他相关资料)和落实项目资本金、配套资金、还款资金来源及担保的基础上完成项目准备,由开发银行省分行转报国家开发银行核准项目;经国家开发银行核准后,借(用)款主体与开发银行办理《项目借款合同》谈判和签约手续,同时将合同副本提交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借(用)款主体在开发银行开设贷款账户和存款账户,用于贷款的发放与支付,并由开发银行监督使用。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贷款资金发放和支付程序如下:

政府不承担补贴或未承诺保证还款的项目,其贷款发放和支付按照与开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中有关约定执行。

政府承担补贴或承诺还款的项目,其贷款发放和支付按如下方式进行:

(一)用款主体按照合同约定提出贷款的发放申请,经借款主体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转报开发银行,开发银行审核后具体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二)用款主体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向开发银行申请支付贷款,开发银行根据项目进度等条件及时将贷款划转至用款主体账户;

(三)开发银行按季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季度贷款发放与支付信息表。

(贷款申请、核准程序示意图附后)

第四章 贷款的偿还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贷款坚持“谁借款、谁偿还”的原则。借(用)款主体应严格执行《总借款合同》、《项目借款合同》和《项目委托贷款合同》或《贷款资金使用协议》,负责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省政府负责督促借款主体按期还款,对没有偿债能力或偿债能力不足的贷款项目,给予补贴或调剂资金支持借款主体按期还本付息。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涉及政府为借(用)款主体承担还款责任的项目,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还款来源和责任,审核各地区、各部门举债的规模是否与本地区、本部门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可支配财力相适应;评估政府筹措配套资金的能力和债务承受能力,包括债务总规模、年均偿债支出、可支配财力以及债务逾期率等;通过书面保证、抵押、质押、履约保证金、财政扣款承诺等多种方式落实项目的债务责任,并监督承担还款责任的机构认真履行约定。

市、县政府承诺补贴还款的项目,借款主体、省级主管部门承诺用有效资产、专项资金、收费收入、补贴还款的项目或在省财政厅已办理“政府补贴受益权”质押登记的项目,若不能到期还款,省财政厅根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申请,通过结算扣款等方式安排或处置。

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省政府将安排用于借款主体偿还政府信用贷款本息的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并将相关情况以适当的方式通知开行。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省政府建立政府信用贷款偿债风险准备金,在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作为风险准备金来源,根据财政收入情况逐步增加,按国家规定开设专用账户,并将相关情况以适当方式通知开行。

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借款主体根据开发银行还款通知单向用款主体发出还款通知书,用款主体依据通知书和有关合同、协议向借款主体指定账户按时拨付还贷资金。借款主体负责将回收的还贷资金按期足额向开发银行偿还。

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借(用)款主体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开发银行同意后,可以提前还款。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为防范债务风险,借(用)款主体应根据贷款额度和使用期限,计算出分应还贷款本息额,据此确定偿债资金规模,在开发银行省分行开立偿债资金专户,归集偿债资金。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贷款项目所形成的资产在还清贷款本息之前,未经同级政府和领导小组批准,不得自行处置。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借(用)款主体偿债资金专户建立及贷款偿还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协助开发银行积极催收欠款,及时研究解决贷款偿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维护安徽省信誉。

第五章 贷款资金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借(用)款主体要加强对贷款资金的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成本,提高贷款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借(用)款主体要对贷款项目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建立项目建设和贷款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制度。用款主体向借款主体分季度、报送关于项目建设、资金使用及还款情况的报告,借款主体汇总后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建立贷款余额对账制度。每半年和终了后,借款主体分别与用款主体、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开发银行核对资金借入、使用和偿还等有关数据。

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借(用)款主体按国家基建要求办理项目竣工验收手续,并负责将竣工验收报告和项目决算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可会同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对借(用)款主体的项目实施、贷款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截留、挪用和挤占项目资金,改变项目建设内容、国有资产流失等现象的,将责令限时纠正,直至停止对相关项目的贷款发放和拨付,并提请有关部门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三十条第三十条 借(用)款主体在贷款未清偿完毕之前,发生关闭、撤销、破产、合并、兼并、分立、改制、改变隶属关系等情况,应事先征求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发银行省分行的意见,重新落实偿债责任后,方可办理有关事项。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12.安徽省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管理办法 篇十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的管理,准确执行刑罚,做好监督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社区矫正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区矫正人员档案是社区矫正机构对社区矫正人员实施社区矫正过程中形成的接收登记、考核奖惩、监管审批、解除矫正等具有保存价值的执法文书。

第三条省及设区的市司法行政机关和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确定专人负责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管理工作。

第四条社区矫正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档案内容,确保档案实体和内容绝对安全。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第二章档案归档

第五条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为社区矫正人员建立社区矫正执行档案,司法所应当建立社区矫正工作档案,同时留存社区矫正执行档案副本。做到一人一档。

第六条社区矫正人员执行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结案登记表;

假释人员的原判法律文书、假释裁定书、假释证明书、罪犯出监鉴定表、执行通知书;

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的起诉书副本、判决(裁定)书、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暂予监外执行审批表、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具保书;

(二)社区矫正人员基本信息表;

(三)社区矫正告知书、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

(四)适用社区矫正社区影响调查评估意见书;

(五)社区矫正人员进入特定区域(场所)审批表;

(六)社区矫正人员外出(居住地变更)审批表;

(七)对社区矫正人员给予警告等决定书;

(八)对社区矫正人员提出治安管理处罚、提出撤销缓刑、假释、收监执行、减刑等建议书和审核表;

(九)解除社区矫正通知书;

(十)社区矫正人员死亡的,死亡证明、法医鉴定、社区矫正人员死亡通知书等有关材料;

(十一)其他应当归档的重要材料。

第七条社区矫正人员工作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社区矫正执行档案副本;

(二)社区矫正人员基本信息表;

(三)社区矫正宣告书;

(四)社区矫正责任书;

(五)矫正方案;

(六)社区矫正人员日常报告记录;

(七)社区矫正学习教育、社区服务记录;

(八)社区矫正帮困扶助记录;

(九)社区矫正人员进入特定区域(场所)审批申报材料;

(十)社区矫正人员外出(居住地变更)审批申报材料;

(十一)给予警告决定审核材料、审批表;

(十二)提出治安管理处罚、提出撤销缓刑、假释、收监执行、减刑等审核、审批表;

(十三)社区矫正人员月、季度、考察表;

(十四)社区矫正期满鉴定及上报材料;

(十五)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书;

(十六)与安置帮教衔接记录;

(十七)其他应当归档的重要材料。

第八条社区矫正人员组卷档案的文书印刷格式和纸张使用,应按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2012)的要求执行,用纸采用国际标准A4型;对于一式多份且需要加盖骑缝章的文件,采用A3型或A3拼接型,左侧装订。文件标题字体一般用2号小标宋体字,正文字体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栏目较多的表格式文书,填写时可用小四号仿宋体字。

第三章档案查阅

第九条查阅社区矫正人员档案,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外来人员查阅,须持县级以上政府或政法机关外调介绍信和本人有效证件,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在指定地点阅卷。社区矫正机构内部人员查阅,须经部门领导同意,涉密的须经单位领导批准。

第十条查阅社区矫正人员档案时,不得遗失、涂改、拆散、裁剪、钩划、批注。

第十一条归还档案时要当面查清,如发现损坏的情况,应及时追查责任,认真处理。阅卷人摘抄或复印的材料,经档案人员核对无误后,可签署意见,并经领导批准,加盖公章。

第十二条社区矫正人员档案原则上不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需外借的,需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主管领导批准。借出时要点交清楚,办理外借手续,并限期归还。

第十三条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相关犯罪纪录应当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应严格办理相关手续。

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纪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第四章档案移交和销毁

第十四条社区矫正人员解除矫正、死亡、被收监执行或被判处监禁刑后,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及司法所应对其档案进行整理立卷,执行档案与工作档案合并,在1个月内将该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移交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档案部门集中统一保管。

第十五条社区矫正人员居住地变更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法律文书和矫正档案移交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撤销缓刑、假释或者收监执行的,矫正档案应移交给侦查机关、监狱或者看守所。档案移交双方应做好交接登记手续。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留存档案副本。

第十六条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组织由档案部门、社区矫正工作机构等部门组成鉴定小组,定期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进行鉴定和销毁。

第十七条销毁的档案应将第六条第(一)项、第(九)项和第七条第(十四)项内容留下,并按年立卷永久保存。其余材料逐卷登记造册,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主管领导书面审批后,在符合保密的条件下,由二人监销,并报上级主管单位档案部门备案。

第五章档案保管

第十八条社区矫正机构档案室,应具备保密、防盗、防火、防渍、防有害生物等基本保管条件,室内应当保持清洁、整齐、通风。应设立独立的档案库房,设置调阅室、档案管理人员办公室。严禁在档案库房内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杂物。

第十九条档案管理人员每年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和清点,发现破损、变质、字迹褪色和被虫蛀、鼠咬的档案应当及时采取防治措施,并进行修补和复制。发现丢失的,应当立即报告,并负责查找。

第二十条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管理应使用的独立的计算机,且不得与互联网等网络连接。

第二十一条社区矫正人员档案保管期限,从解除社区矫正的当年算起不少于二十年。

第二十二条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应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配置必要设施设备,确保档案安全,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在社区矫正人员档案形成和管理过程中,造成社区矫正人员档案损毁、丢失等情形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安徽省司法厅、安徽省档案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省司法厅2006年公布的《安徽省社区矫正对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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