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关于开展人情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24-10-03

小学关于开展人情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选5篇)

1.小学关于开展人情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一

十八集小学开展治理“不作为、慢作为”,鼓励“善作为”

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天长市教育体育局《天长市教育体育系统治理“不作为、慢作为”,鼓励“善作为”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优化教育环境,切实加强我校教师作风建设,彻底纠正“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治理“不作为、慢作为”,鼓励“善作为”,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立查立改、多措并举、务求实效,不断巩固整治成果,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爱岗敬业”的良好氛围,办人民满意教育。

二、组织机构 组 长:黄在荣

副组长:吴庭辉 周永安 王学朝

成 员: 俞 政 陆云龙 张贵朝 徐 江 陈 南 徐承云 杨丽丽

戴文俊

三、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步骤及重点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5月)

1.抓好动员,积极发动。

5月中旬,按照市教育体育局统一部署,召开全体教师动员大会,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广泛宣传发动,制订《十八集小学治理“不作为、慢作为”,鼓励“善作为”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工作部署。

2.组织开展大讨论,深化思想认识。

我校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围绕整治“不作为、慢作为”等突出问题来开展。要对照转变作风的要求,讨论我校领导干部、教职工队伍在思想作风、教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重点讨论本单位工作的出发点是方便自己还是方便群众;对照建设高效政府的要求,讨论我校的管理和教育教学是否规范有序、高效 1 便捷、科学合理;讨论我校是否存在政令不畅、办事拖拉、推诿扯皮、以权谋私、秩序混乱等问题。通过大讨论活动,帮助广大教职工深刻认识转变作风,加强效能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使广大教职工进一步统一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

3.加强学习,强化教育。

充分发挥学校党支部的作用,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制定学习计划,认真组织学xxx安徽省、滁州市和天长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各项规定,结合教育系统实际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天长市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处理办法》等,充分认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建设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上来。

(二)立查立改阶段(2016年6月至10 月)

及时开展对照检查、边查边改、集中整改工作,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建立整改台帐,针对每个问题细化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在10 月初取得初步成效。

1.学校是否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合法,可操作性不强,不能有效落实或落实的效果不好;二是对财经管理不透明,不规范;三是领导班子凝心聚力不强,学校管理水平不高,师生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四是办学行为不规范,无视教育教学规律,节假日违规补课,学生课业负担过重;五是不能认真落实中央、安徽省、滁州市和天长市关于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效能建设各项规定;六是在校务公开方面没有做到公开及时、内容全面、形式多样,不便于群众和全体师生知晓和监督。

2.教师个人是否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治立场不坚定,在事关国家最高利益和各族人民根本利益的大是大非问题上,不敢亮明观点、表明立场,做“两面人”、“老好人”;二是学习不努力、业务不精通,教育观念陈旧,教学方法落后,对教育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浅尝辄止、不求甚解;三是不能坚守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追名逐利,不讲奉献,不能做到安贫乐道,从事有偿家教,私自向学生推销教辅用书,教育教学过程中“吃、拿、卡、要”及违规变相收费;三是敬业精神不强,对教材的把握不深入、不透彻,不认真备课、批改作业,对教育教学工作得过且过,敷衍了事;四是从教行为失范,工作方式简单粗暴,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五是不注意教师 自身形象,衣着不整,仪表不端、浓装艳抹、着奇装异服,言语粗俗、行为粗野,参与赌博,涉足不健康娱乐场所,严重地损害教师群体的形象。

(三)集中整改阶段(2016年11月至12月)

及时梳理整改任务,完善整改措施,使抓作风建设的主动性明显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得到明显提升,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

1.将学校查找出的问题整改。分类梳理查找出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集中时间和精力开展整改,防止出现问题“盲区”或整改不到位的现象。

2.教师个人查找出的问题整改。制定详细的个人整改计划、措施和标准,明确每个问题整改的时限和要求,每个问题整改完毕,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教职工,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关处理。

3.整改措施。(1)开门整改。学校要以适当方式公开整改落实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监督,同时通过发放问卷、走访、座谈等形式,征求群众、特邀监察员对整改落实情况的评议。(2)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存在的问题,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优化工作程序,规范行政行为,完善作风建设教育引导机制、强化作风建设责任落实机制、创新作风建设社会评价机制、健全作风建设监督问责机制。

(四)巩固提高阶段(2017年1 月1 日至12 月30 日)坚持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认真总结整改成效,通过“回头看”、“回访”调查等多种方式,将在实际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提炼,逐步建立完善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形成长效机制,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学校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在抓好突出问题整改的同时,对已有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完善内部管理和日常监督检查制度,注重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按照体现群众意愿、体现改进作风、体现提高效率、体现工作规律的要求,建立健全整治活动长效机制。制度建设要务实管用、配套衔接,防止内容繁杂、空洞无物,确保建立的制度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

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强化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意识,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形成学校主要领导整体负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建立台帐,进一步明确整改具体措施、责任领导和整改时限,抓好每个步骤、每个环节的整改,实行销号制,一件一件地落实,坚决做到不护短、不回避、不走过场,真正使每一位党员干部思想上有触动、工作作风明显转变、责任意识和工作效能效率不断提升。

(二)明确奖惩,强化问责。

完善问责机制,把群众满意度作为测评整改效果的重要标准,并把整改成效纳入绩效考核和评先选优内容。对“不落实”的人和事,对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甚至无动于衷的单位和个人严格问责、严肃追责;对搞“象征性执行”、“选择性落实”而造成后果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纪依规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明察暗访,强化督查。

加强日常监督,深入基层,通过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面对面地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建立先进典型事例、违法违纪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广泛宣传,正面引导,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对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发现总结挖掘宣传一批叫得响、立得住、群众公认的正面典型,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学先进、当先进,形成人人争做“风清气正、爱岗敬业”好老师的良好氛围。

天长市十八集小学

二0一六年五月十八日

2.府谷县深入开展环保专项整治工作 篇二

一是开展污染减排专项执法行动。根据国家关于进一步落实产能过剩企业结构调整的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淘汰落后产能,对27户硅钙和37户粘土砖瓦企业实施了断电关闭,取缔了两个小镁渣加工点和1个塑料制品加工点。加大对全县9家资源综合利用电厂的运行管理,环保局成立专门减排工作机构,重点减排项目分别落实一名副科级领导负责,确保省属企业清水川、庙沟门电厂发电机组综合脱硫效率达到85%以上,脱硫投运率达95%以上,郭家湾电厂烟尘脱硫装置和在线监测系统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加强循环流化床电厂管理,保证脱硫设施和烟气在线监测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对脱硫系统不完善、烟尘严重超标排放的府谷热电公司、方正自备发电公司、黄河龙华发电公司3户电厂责令停产整改,要求改造脱硫、除尘设施;对鸿邦污水处理公司下达督办通知,要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运行。

二是开展煤炭、电石铁合金、金属镁、火电、水泥企业“回头看”执法行动。为了巩固高耗能企业污染整治成果,全面提升企业污染治理水平,按照各自的行业治理整改标准,对全县范围内的煤炭、电石铁合金、金属镁、火电、水泥企业进行“回头看”。对没有防尘设施的红草沟煤矿等3户煤炭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建设了防风抑尘墙;对矿井废水超标排放的冯家塔煤矿、三道沟煤矿和矸石乱倾乱倒的瓦窑坡煤矿、德丰煤矿立案处理;对污染防治设施老化的富达电石厂等10户高耗能企业要求改造了除尘设施:对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或渣场不规范的9户金属镁企业立案查处。

三是开展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专项执法行动。为了遏制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环境问题,确保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得到全面落实,对所有在建项目进行了逐一排查。责令未批先建的金牛活性炭等4户企业停止建设,补办了环保审批手续,并各处10万元罚款;责令未经批准擅自投入试生产的郭家湾电厂等4户企业停止试生产,各处10万元罚款;责令未按规定申请环保“三同时”验收的汇海洗煤厂等两户企业完善“三同时”手续,并各处罚款5万元。

四是开展活性炭行业专项执法行动。为了切实解决活性炭行业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对全县范围内投产和在建的14户活性炭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未按环评要求建设或煤气不能综合利用的企业全部予以立案处理。

五是开展环保后督察专项执法行动。对国控、省控、市控企业,限期治理、停产整改、挂牌督办企业加大环保后督察力度,对环境问题严重企业进行了重点督办,切实解决了该县当前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

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环保局共出动环境监察2960人次,检查企业275户,取缔关闭67户,停产整改3户,停止建设4户,限期整改65户,立案查处32件,罚款315万元,严厉打击了一批环境违法行为,污染整治成果得到了进一步巩固。

3.小学关于开展人情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三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周边环境秩序,改善学校及周边环境面貌,根据区委、区政府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治安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和《坊子区创建中国人居环境奖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按照《全区净化社会文化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部署,针对我区学校周边环境秩序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决定开展学校周边环境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重点

通过整治实现学校周边无占道经营、无违章搭建、无乱堆乱放、无乱倒垃圾等问题,特别是学校大门口两侧沿线道路和人行道50米内,严禁摆设各类营业摊点。整治重点是:

(一)坚决取缔和清理整顿学校周边流动摊和店外摊,规范临时占道摊点经营秩序。

(二)整治学校周边乱堆乱放、乱倒垃圾等影响环境问题。

二、工作职责分工

(一)成立校园周边整治领导小组,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联合整治活动;督促执法中队开展学校周边环境秩序专项整治;及时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做好

反馈工作。

(二)执法中队职责:对学校周边环境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流动摊、店外摊及其他非法占道经营行为进行清理整治,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巩固提高整治活动实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更好地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各项工作,成立领导小组,牟正义同志认组长。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具体的整治工作方案,并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确保整治实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日常事务工作由局办公室、督查科负责。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深入宣传学校周边环境秩序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动员各有关单位和经营业主积极支持参与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积极争取有关单位、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

(三)精心组织,形成合力。在专项整治过程中,要上下一致、精心组织,既要各负其责,又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切实把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同时,要注意受理群众的投诉,及时解决出现的各类问题。

(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在整治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对管理对象要以说服教育为主,引导其增强遵守国

家法律法规,自觉服从行政管理的自觉性,为营造和谐城管和维护学校周边良好秩序做出贡献。

4.小学关于开展人情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政治生态的若干措施》相关要求,根据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影响发展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决定从即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市委办、政府办《抚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改进作风的若干规定》等文件要求,推动各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以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纠治“四风”问题,切实遏制公款餐饮浪费行为和各种违规违纪违法现象,促进公务接待行为廉洁高效,形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工作作风,从源头上堵塞漏洞、预防腐败,促进广大党员干部作风有新转变、形象有新提升,以作风转变带动社会风气向善向上。

二、工作内容

(一)整治对象

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及其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人员。

(二)整治内容

1.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吃喝;

2.违反规定安排非公务接待或假借商务接待公款吃喝;

3.同城单位及部门之间假借公务活动名义公款吃喝;

4.假借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公款吃喝,超会议费、培训费标准公款吃喝;

5.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出入“一桌餐”等隐蔽场所吃喝;

6.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

7.组成小圈子,经常违规搞吃吃喝喝,私客公请,将费用转嫁给下属单位、企业,“不吃公款吃老板”;

8.公务活动期间饮酒和公共场所酗酒;

9.其他违反规定的吃喝问题。

三、责任分工

违规吃喝专项整治工作由市委组织开展,由市纪委市监委牵头负责,各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违规吃喝专项整治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纪委市监委,负责日常综合协调,调度推进等工作。同时,办公室下设5个整治工作组,按职责承担相应工作。

(一)综合协调组。由市纪委市监委负责,负责组织协调、联络、情况综合、数据汇总、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一桌餐”整治组。由市住建局牵头,市园林绿化局、市民宗局、市文广新旅局、市房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和市消防支队配合。负责开展“一桌餐”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专项整治,由住建、园林、文广新旅、宗教等主管部门全面完成私人会所清理整治工作,组织对公园、风景区、历史建筑、宗教场所中设立的“一桌餐”隐蔽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逐一甄别,对属于私人会所或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吃喝场所,按照政策规定予以清理。由房管、市场监管、税务、公安、消防等主管部门对设在居民小区中的“一桌餐”隐蔽吃喝场所进行专项检查,对违规设立、手续不齐的,责令停业整顿或依法取缔。

(三)内部接待场所整治组。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国资委配合。负责开展机关食堂等内部接待场所专项整治,重点规范党政机关特别是乡镇(街道)、开发区、基层站所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内部接待工作。

(四)公务、商务接待整治组。由市财政局牵头,市审计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配合。负责开展公务和商务接待情况专项督查,重点检查、抽查是否存在超标准或超范围接待、“五单”不全、以商务接待为由违规吃喝,以及延期结账、累计报销、变换核算科目、大额发票入账,大额开支拆分报销、虚列开支套取资金等违规行为。

(五)监督执纪组。由市纪委市监委牵头,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委宣传部、市电视台配合。针对特定领域、地区、部门、时段,安排人员采取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的方式,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协调媒体部门,安排新闻记者随行,对全市违规吃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蹲守、暗访,将问题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送各级专项整治办公室。

四、工作步骤和方法措施

专项整治工作主要分四个步骤,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各县(区)参照市本级做法执行。

(一)学习部署(2021年1月20日前)

1.动员部署。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召开班子会、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由“一把手”亲自主持召开动员部署会,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专题动员部署。

2.宣传教育。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系列要求,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市委办、政府办《抚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改进作风的若干规定》等文件精神,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同时,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led显示屏、张贴标语、公告公示等多种形式,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迅速营造浓厚氛围。

3.受理举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新闻网站、自媒体等媒介上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邮箱、网址,讲明政策,提出要求,探索实行有奖举报,发动群众力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畅通来信来访检举举报渠道,及时处置问题线索。

(二)自查自纠(2021年2月28日前)

1.开展集体谈话。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开展集体谈话,讲清楚党员干部违规吃喝的危害性;

讲清楚市委开展影响发展环境若干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坚决态度;

讲清楚开展专项整治的措施要求、方法步骤、政策原则,使专项整治深入人心,让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知行合一、积极参与,为认真查摆、整改提高打好基础。

2.组织自查自纠。各地各部各单位组织所属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对照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并作出廉洁自律承诺承诺。对专项整治内容中所列问题逐项进行自查,同时填写《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吃喝问题自查自纠表》(见附件2),签订《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见附件4)。

市管党委(党组)根据本单位干部职工自查自纠表进行梳理,填写《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吃喝问题梳理汇总表》(见附件3),同时将收集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经党委(党组)书记签字审核,并加盖本单位党委(党组)公章后报送至专项整治办公室。

存在上述问题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市管县处级干部主动到市纪委市监委信访室说情况;

市直单位科级及以下干部职工主动到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出)机构说明情况;

市管高校、市属企业干部及公职人员向本单位纪委说明情况。

3.明确处理原则。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主动交代的,问题较轻、未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依规依纪给予减轻或免予处分。

4.开展谈心谈话。在自查自纠的同时,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领导班子成员同分管部门负责同志之间、部门负责同志与本部门同志、本部门同志相互之间要广泛开展谈心谈话,相互听取意见建议。要将专项整治工作列入民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重要内容,每一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都要严格对照专项整治的内容,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认真查摆问题,深入检视反思,制定整改措施。

(三)监督检查(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1.起底问题线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监督执纪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对反映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及其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人员违规吃喝的检举举报和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梳理、逐一起底、逐件核查。财政部门要将“三公”平台核查及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规吃喝问题、疑似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送各级专项整治办公室。

2.开展专项检查。各工作组牵头单位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统筹专项整治各成员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所负责范围内的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精准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清单,在督促相关责任部门查纠整改的同时,在5个工作日内将问题清单移送至各级专项整治办公室。

3.实行重点抽查。各级专项整治办公室要适时抽调相关单位人员,组成若干工作组,紧盯违规吃喝问题,聚焦重点单位、重点人员,采取定向反查、驻点检查、不定期核查等方式,开展重点抽查。

4.严肃查处曝光。各级党组织要以“零容忍”态度,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吃喝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四)巩固提高(2021年9月30日前)

1.建立移送机制。各级纪委监委要与公安、财政、发改、组织、人事等部门建立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吃喝等影响发展环境问题双向移送机制,形成问题线索相互移交常态化,强化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影响发展环境问题日常监督。各专项工作组、各专项整治成员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联系,及时沟通情况,形成有效的工作协调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2.开展以案促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会议等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坚持以案促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用反面典型教育警醒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增强党性意识和纪法意识。

3.深化整治成果。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注重整治成果转化运用。针对查处的典型案例,深刻剖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既要认真纠正、严厉查处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细化措施、对症施治;

又要透过现象看本质,深入查找在日常监督、制度建设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健全制度、强化监管,推进作风建设常态长效。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的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把聚焦解决违规吃喝问题放在重要位置,根据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抓好本地区本单位的整治工作,把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硬任务,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将专项整治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责任单位要对照方案要求,切实履责担当,树立“一盘棋”思想,既分工负责,又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抓好工作落实。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聚焦解决突出问题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工作推进有序有力。各县(区)委、各责任单位要积极对标对表,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深入整治违规吃喝问题,掌握进展情况,安排一名联络人,加强工作对接,在各阶段工作结束前5个工作日内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专项整治办公室。邮箱zgfzsjwlzs@163.com,联系电话0794-8283281。

(三)严明工作纪律。对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对违规吃喝问题多发频发,对专项整治中责任落实不到位、敷衍应付,不推不动、搞形式走过场的地方和单位,将严肃追究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对发现的典型问题从严从快从重问责处理,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实行“三个一律”处理,即一律先免职、再处理;

一律追责问责,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还要上追一级,追究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监督责任;

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附件:

1.全市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2.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吃喝问题自查自纠表

3.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

5.小学关于开展人情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五

根据《湖南省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湘农维监〔2014〕1号)统一部署和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安排,经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湖南省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湘农维监〔2014〕1号)要求,坚持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规范涉农收费和落实惠农富农政策为重点,坚决整治涉农领域侵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惠农补贴和涉农收费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到位,农民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促进我县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总体目标

进一步规范涉农收费行为,确保不巧立名目收费、不搭车收费、不超标准收费,不加重农民、村级组织和农民合作社负担。落实各项惠农富民政策,确保惠农补贴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到位,确保不滞留、抵扣、截留、挪用。维护农民土地权益,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操作程序,堵塞各种损害农民利益的漏洞,从源头上防止损害涉农利益的问题发生。强化维权和监管手段,创新方式,提高水平,确保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三、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规范涉农收费行为

深入开展向农民、村级组织和农民合作社的各种乱收费行为治理。通过专项治理,取消违规收费项目,纠正超标准收费,撤销违规收费文件,清退违规收费。

1.治理农村义务教育乱收费。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向学生收取补课费、校服费、试卷费、教育基金,向学生超标准收取伙食费、强制学生搭餐,强制学生购买教辅资料、学生期刊、学生保险等违规问题的治理工作(责任单位及责任领导:县教育局潘能仲)。

2.治理农民建房乱收费。开展向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新建住房农民收取耕地开垦费、测绘费和超标准收取办证费、代办服务费、罚款等违规问题的治理工作(责任单位及责任领导:县国土资源局李振业)。

3.治理计划生育乱收费。开展以各种名义收取计生调查费、赞助费、孕检罚款,以及借办理证件搭车收费、强制推销计生保险和药品等违规问题的治理工作(责任单位及责任领导:县计生局吴国华)。

4.治理农网改造乱收费。开展在农网改造中向农民收取户表费,将抬杆、挖洞等费用的资金缺口转嫁给村级组织和农民等违规问题的治理工作(责任单位及责任领导:县电业局郭峰)。

5.治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向群众集资摊派。开展村内公益事业建设向农民集资摊派、一事一议项目超范围、超标准向农民筹资筹劳、新增村级负债等违规问题的治理工作(责任单位及责任领导:县委农村工作部任建华县农民负担监管办谈谷山)。开展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向农民集资摊派等违规问题的治理工作(责任单位及责任领导:县水利局汤一平)。

6.治理其他涉农乱收费。开展结婚登记搭车收费,强制收取照相费等违规收费问题的治理(责任单位及责任领导:县民政局 廖大富);开展办理户口和身份证超标准收费的治理(责任单位及责任领导:县公安局);开展农机购置补贴中收取管理费的治理(责任单位及责任领导:县农机局汪林安);开展牲猪定点屠宰超标准收费的治理(责任单位及责任领导:县畜水局 田安平)。

(二)落实惠农补贴政策

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惠农补贴政策和措施,重点抓好种粮补贴、退耕还林和生态公益林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移民后扶补助、民政类补贴、危房改造补贴的发放,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1.加大惠农政策的宣传力度。创新惠农政策的宣传形式,确保惠农政策家喻户晓。继续向农民免费发放《农民负担监督与惠农补贴卡》等政策宣传资料;利用《安乡县政府网》平台,及时发布政策信息,推进农村事务网上公开(责任单位及责任领导:县委农村工作部任建华县农民负担监管办谈谷山)。

2.加大对惠农补贴发放的规范管理。做好惠农补贴基础数据的采集和核实,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好惠农补贴资金的账户和拨付管理,确保补贴资金发放的及时、安全、高效。各项惠农补贴资金及时、规范打卡到户,不得向农户搭售商品和强制农民办理信用卡并收取年费(责任单位及责任领导:相关单位行政一把手)。

3.加大对各种惠农补贴落实情况的监督力度。严肃查处滞留、截留、抵扣、挪用、套取惠农补贴等违纪违规行为。加强对惠农补贴发放的日常监督检查。对各项惠农补贴资金进行审计。对各种违纪违规案件进行查处(责任单位及责任领导:县监察局李军;县农民负担监管办谈谷山)。

(三)保障农民土地权益

切实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使用权、收益权和分配权等。

1.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坚持长久不变,土地流转坚持依法、自愿、有偿,不得搞强迫命令。继续关注诸如“出嫁女”、“入赘郎”、外迁户、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土地承包权益维护(责任单位及责任领导:县经管局谈谷山)。

2.维护好土地征收中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分配好土地城镇化产生的增值收益。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解决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问题(责任单位及责任领导:县国土资源局李振业)。

3.维护好集体收益分配权。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村集体资产产权确认,完善村级民主制度和财务公开制度,确保农村集体收益权益的合理分配(责任单位及责任领导:县经管局谈谷山)。

(四)督促各项监管制度落实

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明确要求的各项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制度。

1.落实惠农补贴和涉农收费公开公示制。及时更新公示内容、创新公示形式,提高收费透明度,接受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责任单位及责任领导:县财政局汪继承)。

2.落实农民负担收费文件审核制。各级有关部门出台涉及农民负担的政策文件必须会签同级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管部门(责任单位及责任领导:县政府法制办宋政权县农民负担监管办谈谷山)。

3.落实惠农补贴发放备案制。各惠农补贴主管部门要在规定时限内将惠农补贴发放情况报同级减负、纠风部门备案(责任单位及责任领导:县农民负担监管办谈谷山县监察局李军)。

4.落实惠农补贴发放“一卡通”制。进一步扩大惠农补贴“一卡通”制,除了灾情补助、紧急事件救助和节假日慰问等临时性补贴外,其它经常性、固定性的惠农补贴项目尽量纳入“一卡通”发放(责任单位及责任领导:县财政局汪继承)。

5.落实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加大对违反减负惠农政策问题的责任追究力度,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和责任领导的责任(责任单位及责任领导:县监察局李军潘登)。

6.落实农民负担工作“一票否决”制。对于减负惠农政策严重走偏,问题比较突出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责任单位及责任领导:县委农村工作部任建华县农民负担监管办谈谷山)。

7.落实农民负担重点监控制。对于农民负担问题较多,减负惠农政策落实不够好的有关涉农部门、乡镇,县农民负担监管办将实行重点治理,由县农民负担监管办负责指导和督促各重点监控单位抓好整改工作(责任单位及责任领导:县农民负担监管办谈谷山)。

8.落实农民负担与补贴监督卡制。统一印制《农民负担与补贴监督卡》,认真填写、及时发放到户(责任单位及责任领导:县农民负担监管办谈谷山)。

9.落实村级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村级报刊订阅不超过限额标准。积极推行党报党刊由地方财政统一征订,非党报党刊征订实行“谁订阅谁出钱、谁摊派谁赠阅”的做法(责任单位及责任领导:县委宣传部唐慧)。

(五)抓好涉农利益信访工作

对农民群众反映的侵害涉农利益问题,做到认真受理,及时交办,重点督办,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加大对信访问题的查处力度。对农民群众反映侵害涉农利益的信访问题,督促相关单位认真调查处理到位(相关单位行政一把手)。

四、总体安排和实施步骤

从2014年3月开始到2014年9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启动阶段(2014年4月30日前)

本阶段目标:牵头部门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报县农民负担监管办。各乡镇及相关责任单位制定本系统、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1.在县农民负担监管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刘祖欣副书记牵头、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祁圣波、副县长李长春同志负责,县委农村部牵头,县农民负担监管办具体实施。县委宣传部、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教育局、县计生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移民局、县农机局、县电力公司、县信用联社、县邮政储蓄银行等部门为责任单位。

2.县委农村部牵头、县农民负担监管办具体负责制定《安乡县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经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下发到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单位、各乡镇贯彻执行。县直各责任单位、各乡镇要制定本系统、本辖区专项整治的具体实施方案,于2014年4月30日前报县农民负担监管办。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4年4月30日--6月20日)

本阶段目标: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并抓好整改,着力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1.县直各责任单位要在本系统范围内开展自查自纠。各责任单位要开展全面排查,自查面要达到100%。并根据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督查,督查面不低于50%。县农民负担监管办会同相关部门对各责任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督查。

2.各级各部门要对排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凡违规收费文件一律撤销,违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违规收取的费用一律退还;没有发放的惠农补贴一律补发,虚报套取的惠农补贴一律上缴财政;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尤其是带有普遍性、反复性的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研究分析,建立科学、管用、有效的工作制度。

(三)检查评估和总结阶段(2014年9月30日前)

本阶段目标:各责任单位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将阶段性总结报告上报县农民负担监管办。

各责任单位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专项整治报告,认真填写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各责任单位的专项整治报告和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及制度建设的有关文件,于2014年9月30日前报送县农民负担监管办。

五、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1.侵害涉农利益专项整治工作,涉及多部门多领域,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周密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各种违纪违规案件的查处,农民负担监管部门负责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相关职能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治理工作。

2.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严明工作纪律,认真组织实施。对于专项整治中弄虚作假、瞒报漏报、推诿拖延,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整改不落实的,要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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