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园林局2021年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2024-06-12

市园林局2021年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精选10篇)

1.市园林局2021年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篇一

2021年成品油市场治理专项行动检查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市场管理,规范我市成品油市场秩序,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保护守法成品油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全面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成品油流通市场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做好2021年成品油流通市场治理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根据市政府的部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依托自身职能和工作分工,于2021年1月起,在全市开展为期1年的成品油流通市场治理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为期一年的全市成品油流通市场治理专项行动,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非法加油站(点),规范企业采购和销售渠道,严厉打击销售非标汽柴油和车用尿素、销售无醇汽油、油品掺杂掺假、利用网络工具违规开展成品油零售业务及违规销售散装汽油、标识侵权、计量作弊等扰乱成品油市场秩序、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反映强烈的违法违规行为,净化成品油市场环境,构建合法经营,竞争有序的成品油经营市场秩序。

二、重点任务

(一)牵头开展成品油销售企业联合检查。在市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会同商务、公安、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税务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成品油存储、批发企业和加油站(点)开展联合检查。重点检查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查营业执照。重点检查是否亮照经营,依法查处出租营业执照等违法行为。其他检查内容由相关部门各司其职,依法开展联合检查。二查质量。负责组织对成品油质量进行抽检,通过积极争取市政府和上级部门支持,尽快提高快速检测能力,扩大检测范围,力争做到即时检测、现场查处。三查计量。重点检查在用加油机依法强制检定情况,依法查处使用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和破坏计量器具精准度、伪造数据等计量违法行为。

(二)配合开展道路运输管控联合检查。在市政府的统一组织下,配合公安、商务、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成品油违法运输稽查,积极参与重点路段、重点部位联合检查。重点检查油品质量情况,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程序,会同有关部门对不合格油品依法进行查封、扣押。

三、成立组织

成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品油流通市场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成品油流通市场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督管理科,负责全局成品油流通市场治理专项行动日常组织、协调等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摸清市场底数。配合商务等部门对全市成品油流通市场进行调查摸底,摸清全市成品油加油站数量以及在用加油机底数,列出详细台帐,填写排查统计表,按省厅要求的时限,及时上报省厅;分析违规成品油流通轨迹,为全面开展治理奠定基础。(牵头部门:市场监督管理科,责任部门:标准计量监督管理科、市质量计量检测所、各基层分局)

(二)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组织相关科室、执法机构和技术机构组成联合检查组,与市直各相关部门配合,以去年各级监督抽查不合格以及消费者反映有质量问题、计量问题的加油站为重点,结合市加油站的实际情况,从01月中旬开始,按计划开展经常性联合检查,坚持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线索追查常态化,保持严管态势。(牵头部门:市场监督管理科,责任部门:综合执法大队、标准计量监督管理科、市质量计量检测所、各基层分局)

(三)推动开展快速检测。在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在配置成品油质量快速检测车方面给予支持的同时,充分利用上级部门成品油质量快速检测资源、计量隐避罐车和我局现有计量检定资源,突出近年来问题多发的重点地域、重点单位,对去年各级监督抽查不合格以及消费者反映有质量问题的加油站,进行重点筛查,采取快速检测和实验室检验相结合的方式,逐步扩大筛查范围,为依法查处质量案件提供线索。对消费者投诉举报加油机计量问题较多的加油站,进行重点检查。(牵头部门:市场监督管理科,责任部门:综合执法大队、标准计量监督管理科、市质量计量检测所)

(四)依法严惩违法行为。对检查、筛查中发现的涉嫌销售不合格成品油的案件,要快速立案调查,会同检验机构对不合格油品立即抽样,送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确认后,依法予以查处。对确认的不合格油品要立即查清来源和流向,及时通报所在地协查。同时,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程序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防止再次流入市场。从案源登记到最后的处罚决定公示录入综合执法办案平台,实现案件全流程在线办理。(牵头部门:市场监督管理科,责任部门:综合执法大队、标准计量监督管理科、法规科、市质量计量检测所)

(五)纳入信用管理记录。各部门执法办案人员要及时将相关处罚信息按规定录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并落实企业“黑名单”制度,对严重失信者实施联合惩戒。(牵头部门:信用管理分局,责任部门:综合执法大队、市场监督管理科、标准计量监督管理科、市质量计量检测所)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1月18日—1月25日,组织局成品油流通市场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部门负责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对成品油流通市场治理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制定下发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做好动员和各项准备工作。

(二)专项治理阶段。2021年1月25日—12月10日,由市场监督管理科牵头,组织综合执法大队、标准计量监督管理科、市质量计量检测所组织成成品油执法检查工作组,全面开展治理整顿工作,同时,积极配合市成品油流通市场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加强信息共亨,协同配合,开展经常性联合检查。做到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线索追查常态化,保持严管态势。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1年12月10日—12月31日,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开展自查;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12月底前,对各部门工作成效进行检查验收,进一步总结成果、完善机制。

六、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局成品油流通市场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调度全局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各相关科、所、队、分局要切实承担起本部门治理工作主体责任,加强行业指导,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依据职责分工明确检查标准,照单检查。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全市专项治理情况,定期召开会议,解决共性问题,加强工作协同,做好行政司法衔接,规范案件交接程序,提高案件办理质量,部署下步工作。

2.积极争取经费。立即打报告,向市政府领导汇报开展成品油流通市场治理专项行动所需经费情况,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申请成品油质量快速检测和抽检经费,为实现“全覆盖”监管提供有力的保障。

3.加大宣传力度。各部门要利用多种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形成群防群治氛围。要及时公布查处的典型案件结果,形成有力震慑。要加强对合法经营企业的宣传,形成良好舆论导向。

4.严格督促检查。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每月都要做好“回头看”,及时解决专项行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查漏补缺,做好对口工作自查,督促各相关科、所、队、分局和执法检查工作组做好本部门工作落实,各相关科、所、队、分局和执法检查工作组每月25日前要按时向局成品油流通市场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整治情况,局成品油流通市场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相关情况汇总后,按时报送给市成品油流通市场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5.加强协同配合。要主动动与商务、公安、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税务等部门沟通,加强协调配合,争取各方面支持,妥善应对和解决专项行动中可能遇到的各类问题。

2.市园林局2021年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篇二

根据省政府主要领导指示和“1·11”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按照《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再排查再整改行动的通知》和县安委会要求,乡决定立即在全乡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再排查行动,现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主要任务

深刻吸取我省近期接连发生较大事故的血的教训,集中力量和时间,在全乡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隐患再排查再整改行动,深入排查整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安全生产工作中各种不负责任、不作为、不落实问题,着眼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严厉的手段,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意识,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措施到位,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坚决杜绝较大和重特大事故。

二、排查范围

各村生产经营单位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重点对交通运输、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特种设备、水上交通、农业机械、水利、电力等行业和领域进行深入检查。

三、时间安排

排查整改时间:1月21日至3月15日。各地督促区域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面自查,并对其进行检查督查;乡安监办组织对本辖区内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和督查。

四、排查内容

(一)各村、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工作要求,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情况;深入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经常性工作机制是否真正建立健全、重大安全隐患底数是否清楚、重大安全隐患部位软硬件是否到位、有关部门和重点环节落实上级安全生产部署要求是否尽职,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责任和措施是否到位等。

(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政策措施,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实施科技保安工程,强化重大危险源监控和现场安全管理,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

交通运输:针对冬季雨雪雾天气和节假日期间人流集中的特点,春运工作方案制定和执行情况;加强道路现场安全检查和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加强雨雪冰冻天气下路面巡查和管理情况;查处超载、超限、超速行驶和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违章载客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情况;落实水上运输船舶防风、防雾、防火、防碰撞等工作措施,加强重点水域和渡口安全巡查情况;加强各类运输工具的安全检测检验和司乘人员安全教育情况;打击农业船舶和渔业船舶非法载客行为情况等。

烟花爆竹:深入落实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措施落实和工作开展情况;加强批发经营企业现场监督检查,查处“三超一改”等违法违规行为情况等。

危险化学品:以防冻、防凝、防风、防滑、防火、防泄漏为重点,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各个环节安全监管和监控措施情况;生产经营企业现场安全管理和防“三违”措施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应急救援知识宣传普及情况;推进企业升级改造,严格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情况;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行为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

建筑施工:以防坠落、防垮冒倒塌、防冻、防火、防风为重点,加强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深基坑、高大模板、塔吊、施工升降机等重大危险源排查登记和动态监控情况;打击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擅自开工、无资质或超资质范围及等级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情况等。

人员密集场所和消防:开展重点消防单位和部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落实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人员密集场所和居民用气用电安全管理情况等。

中小学生安全:中小学校校舍安全保障情况;严格落实食品卫生、防止食物中毒等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加强校用车辆安全管理情况等。

五、工作要求

3.市园林局2021年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篇三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新政办字【2011】24号文件精神即全面普查、摸清底数、落实责任、消除隐患、稳定火灾形势的总体要求,以降低火灾总量、遏制重特大火灾为目标,使我校教育工作全面消除现有火灾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区经济发展、构建和谐新华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冬季消防安全行动的领导,成立学校校长齐建国任组长,学校副校长任副组长,各处主任、副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学校安稳办主任为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冬防”行动实施方案的起草、组织、协调、行动信息的搜集、汇总及宣传报道等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1月25日前)。学校成立冬季防火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制定冬季防火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人员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召开会议,对冬季防火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11月26日至2011年3月20日)学校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严厉打击各种消防违法违章行为,集中整治各类火灾隐患。

一是开展班级、科室自查。各班级、科室从即日起要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排查发现和督促整改,形成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法律责任自负的良性工作机制。

二是加强专项检查。各班级、科室要针对冬季火灾易发生的规律和特点,迅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排查整改火灾隐患。学校要集中整治学生宿舍、会议室、微机室、实验室、图书室、总务室、仓库、锅炉房、学生食堂、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仓库等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重点解决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畅通、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到位、消防安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三是深化“四个能力”建设。各班级、科室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四个能力”建设,落实主体责任、规范日常管理、整改火灾隐患,维护消防设施,强化师生防火教育,全面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师生整体素质,打牢消防工作社会化基础。

四是加强防火检查。各包年级(处室)干部要深入到所包地方进行检查冬季防火工作,督促设立防火巡逻组织,加强看护巡逻。

4.市园林局2021年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篇四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底线红线,深入推进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能力提升,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促进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治理重点

以建筑施工现场“危大工程”管控和防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主要包括以下7方面: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建设、总包、分包、监理、安装、检测等各方责任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安全措施费投入,安全生产标准化落实情况;

项目经理在岗履职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监理人员对重大危险源、“危大工程”旁站巡视情况;

三级教育、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消防措施等落实情况。

2.“危大工程”管理情况。“危大工程”清单编制及责任落实情况;

参建各方对“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安全技术交底、现场实施、监测验收情况以及方案变更后重新履行审批情况。

3.脚手架、模板支撑、吊篮、卸料平台等安全管理情况。专项方案编制、搭设前安全技术交底、材料验收以及搭设工程中分阶段的检查验收情况;

使用及拆除过程中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4.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人员、司机、信号司索工持证上岗情况。

5.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情况。深基坑(槽)开挖、支护、降水与专项方案编制情况;

基坑监测内容及监测数据达到安全预警值应急处理情况;

安全防护情况,包括周边防护栏杆、上下通道设置、防护用品配备等。

6.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事故安全防护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标准化建设情况,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质量是否合格;

作业区、材料堆放区在坠落半径内安全防范措施是否符合标准;

施工人员是否正确配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悬空作业人员是否正确佩戴安全带,穿防滑鞋等;

临边、洞口等安全防护是否达到防护要求,临时拆除后是否及时恢复等。

7.应急救援预案编制与备案情况。检查辖区内建筑施工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及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情况;

建筑施工现场结合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的现场处置方案情况等。

三、组织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四、方法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2020年8月20日前。相关科室要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成立组织机构,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8月25日至8月31日。相关科室督促本辖区内的建筑企业及工程项目要按照专项治理工作相关要求,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并就有关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存档备查。

(三)督导检查阶段:2020年9月至10月。相关科室在建筑企业和工程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本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进行抽查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督促企业整改,并跟踪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到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适时对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总结分析阶段:2020年11月。相关科室对本地区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评估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成果,研究提出有效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和建议,形成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告。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相关科室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精心谋划、严密组织、狠抓落实,以更有力的措施、更务实的作风,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以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做到“两个维护”。

(二)强化督查,严格执法。相关科室要将专项治理工作纳入监督检查计划,采用“监管干部+专家”工作模式和“四不两直”检查方式,加大检查督导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住建局在督导检查中如发现执行不坚决、落实不认真、措施不得力、排查整改不到位的主管部门和企业将予以通报曝光。

5.市园林局2021年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篇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认真落实精神,持续有效地推进中心创建工作,积极争创国家级文明单位,根据xxx要求,结合局工作实际,特制定《xx市xx局2021年文明创建六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以蝉联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为目标,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提升行动,切实扫除创建盲点、解决创建难点、补齐创建短板,不断提升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水平,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顺利复产复工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理想信念教育。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并将其转化为指导文明行业创建工作、提升服务质量的重要遵循,团结引领广大窗口职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新时代文明城市建设,进一步加强职工职业道德建设,不断创新活动载体和形式,持续深化文明行业创建活动。

(二)提升公益宣传水平。规范户外公益宣传设置。在政务大厅规范设置刊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与政务服务相相关的的主题公益广告。显著位置要设有公益宣传景观小品。加强公益广告管理。不断充实市级精神文明建设公益广告资源库,及时更新内容过时、脏污破损、陈旧褪色的公益广告。

(三)确保服务环境优美舒适。优化母婴室、阳光家园、幸福驿站等服务环境,确保服务大厅全天候保安保洁、做到安全整洁有序;

定期更换或增加绿植;

确保各类服务设备功能正常;

宣传标牌、文化墙简洁有序;

继续推行“亲切服务”、“服务承诺”、“绿色通道”、“优质高效”等亲民、便民、利民服务;

继续配置或更新休息座椅、饮水机、便民书报架、便民雨伞、老花镜、应急药箱等便民设施,为办事群众提供舒适、便利、优美的服务环境。

(四)强化行业规范。进一步规范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健全投诉处理机制,细化完善有关规章制度,亮出月度“红旗窗口”、“服务明星”、“党员示范岗”等标牌,向办事群众作出承诺。确保窗口办件阳光操作,公开透明。继续保持在显著位置设置的总服务台、投诉台、志愿者服务台。要广泛开展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做到行业规范人人熟知、职业规则自觉践行。

(五)提升服务质量。落实挂牌上岗制度,工作人员统一服装持证上岗,使用普通话和文明用语;

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提高办事效率,缩短群众等待时间;

严肃行风纪律,认真落实“五个不准”要求,不准在工作场所抽烟,不准在工作场所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准在服务中途离岗或中断服务,不准与服务对象争吵或侮辱、刁难服务对象,不准对投诉对象时采取推诿或粗暴态度。

(六)群众投诉及时办理回复。要大力健全“四个一”工作机制,完善投诉处理三个环节,做到服务对象投诉专人负责、即时处理、限时办结、主动回复。局在大厅导服台放置全市统一制式的投诉意见簿,设有投诉窗口,并有专人值班。投诉窗口有投诉箱、投诉卡,公布有投诉电话。办事人可当场投诉,也可事后投诉,可书面投诉,也可电话投诉。投诉处理要严格按照受理、办理、回复三个环节运行,投诉意见簿妥善保管,使用完毕要归档备查。每个月至少要组织一次对群众投诉意见办理情况的全面回访,跟踪问题解决情况,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

(七)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政务服务大厅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不断完善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交换共享的平台,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信用服务。

(八)持续推行志愿服务。把志愿服务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载体,围绕提高窗口服务质量、树立行业新风,引导窗口职工立足岗位开展亲切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等便民利民服务。持续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达到“六个有”的要求,即有志愿服务制度,有人数比例不低于30%的志愿服务队伍,有常态化的志愿服务活动,有固定位置的志愿者服务台,有志愿服务标识,有志愿服务活动日志),形成“人人都献上一点爱”的良好社会风尚。

(九)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结合局窗口工作实际,丰富创建活动内容,积极开展群众性的创建活动。运用局大厅不间断播出的大型电子显示屏、宣传标牌、宣传栏、文化墙等多种形式,广泛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局的创建工作,在大厅、窗口前后的醒目位置张贴统一制式的“讲文明树新风”、诚信宣传教育以及本市自行制作的公益广告,为创建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十)进一步提升职工素质。局各窗口单位大力加强职工理想信念教育,积极组织职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使之自觉融入工作生活。要注重典型引路,持续开展“流动红旗窗口”、“月度服务明星”、?“党员先锋岗”、“巾帼文明岗”、“青年文明岗”评选等活动,使职工学有榜样、干有方向,引导职工在比学赶帮中不断提高优质服务水平。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部署阶段(4月下旬至4月底)。按照工作要求,制定具体提升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步骤、具体措施,广泛开展宣传动员。

(二)集中推进阶段(5月至9月)。对标对表排查问题,建立责任清单,落实工作责任,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逐步提升,并按时将督查情况汇总至市文明办。

(三)巩固提升阶段(10月至12月)。健全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和长效机制,促进创建工作常态长效开展,并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创建工作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局文明程度、建设精致精品大厅的重要抓手,建立局文明创建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实施。要结合自身特点、突出局特色,认真制定活动方案,落实责任分工。

(二)加强督查指导。要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办法,组织人员对文明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列出具体表现,分析产生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治理措施,明确达到的目标。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等形式,请服务对象帮助查找问题,并参与督促整改。对因工作不力致使发生诚信缺失、公德失范重大事件的,取消有关单位和人员评先评优资格,并酌情情追究责任。

6.市园林局2021年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篇六

为切实做好全乡2021年春季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全乡林区安全稳定,乡党委政府决定开展全乡森林防灭火“平安春季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主题 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呵护绿色家园。

二、时间安排 2021年2月1日至4月30日 三、行动内容 1.积极开展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十查十看”活动。严格落实“五个禁止”规定和“五个不烧、五个不批”要求,不断强化源头管控,重点抓好春节、清明、全国“两会”、春耕备耕等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活动期间的野外火源管控。一是推广应用“防火码”微信小程序,实行扫码进行。林长制“一长两员”要到岗到位,认真履行职责,护林员实行网格化管理。二是炼山造林、焚烧疫木等特殊野外用火行为,必须严格审批和报备。三是对因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要从快从重依法查处。

2.营造森林防灭火宣传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3月份森林防火宣传月有利时机,大力开展一系列森林防火宣传活动。要结合实际,精心制定“五进”宣传活动方案,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宣传车、手机短信、微信等多种形式,对森林防火进行广泛宣传教育,林区学校要安排森林防火知识课,大力推进森林防火进校园,把小手拉大手落到实处。

3.开展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活动。按照省、市普查办;

省、市林业局部署和《全国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实施方案(试点版)》要求,推进普查各项工作。一是要成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编制普查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确定普查技术支撑单位,开展普查宣传和培训工作,为全面开展普查工作奠定基础。二是要主动对接本级普查办,协调应急、财政等部门,抓紧编制普查经费预算,落实普查经费。三是坚持“边普查、边宣传、边排查、防防治”,并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普查工作。

4.开展火险预警火情监测行动。加强与气象部门联系,建立健全森林火险联合会商机制,及时发布森林火险预警预报。一是要充分发挥各村应急力量的作用,护林员、村组干部等要加大巡护力度,力争做到火情早发现、早处置。二是所有火情热点,各村干部要赶到现场核查,1小时内向乡政府反馈核查结果。一旦发生火灾,要及时报告。同时做到以人为本,科学指挥扑救。

5.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立足防火规划和任务需求,加大对森林防灭火装备建设投入,完善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火灾综合防控能力。要加强生物防火林带建设,稳步推进我乡生物防火隔带项目建设。

6.适时组织森林防灭火督查、检查。一旦出现连晴,火险等级高,乡政府将组织各班子成员深入林区基层进行全面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组织乡村干部、专业队、半专业队、各类护林员对野外用火进行拉网式排查,要依法依规从严从重从快处理违规野外火用行为。

7.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科学高效处置森林火灾。一是完善火灾应急预案,重点时段要制定专项预案。二是扎实开展扑火安全培训,各专业队、半专业队要开展实战化演练,增强安全扑火技能。三是落实应急各项准备,做好扑火队员安全防护装备的配备。四是做到安全扑火,一旦发生火灾,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乡、村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靠前科学指挥,做到以人为本,高效科学处置。

7.市园林局2021年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篇七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部署,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项目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切实改善空气质量,提高人民群众对大气环境的满意度,依据《晋中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文件精神,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及省、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系列部署要求为指导,围绕推行绿色文明施工、重拳防治扬尘污染、全面改善空气质量的总目标,以秋冬季扬尘治理攻坚行动为抓手,从严加强建筑施工工地扬尘监管,从严落实各方主体责任,从严完善日常监管机制,积极推行标准化管理模式,确保工地扬尘治理工作责任化落实、目标化管理、常态化推进。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的组织、协调、指导,确保工作有序推进,成立晋中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扬尘污染专项整治领导组。

组长:张拥军(市住建局局长)

王树森(市住建局党组书记)

副组长:许恒平(市住建局副局长)

李峰(市住建局副局长)

程彦军(市住建局副局长)

游跃军(市住建局总工程师)

王维军(市住建局调研员)

孟俊(市住建局副调研员)

王有德(市住建局副调研员)

段小晋(市房管局局长)

成员:孙志宏(市住建局办公室主任)

张广闻(市住建局安全科科长)

李录廷(市住建局法规科科长)

王云飞(市住建局房产科科长)

薛虎军(市住建局建管科科长)

常伟(市住建局工程科科长)

郭家忠(市住建局重点办主任)

闫志强(市代建中心负责人)

牛勇钢(市征收办主任)

王建军(市质监站站长)

张学东(市安监站站长)

张健(市住建局物业科副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办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局安全科科长张广闻兼任。办公室负责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信息汇总、情况通报等工作。各相关科室、单位负责具体工作的推进和指标落实情况的定期汇总、上报。同时,组织、指导、协调各县(区、市)住建局做好相关工作。

三、时间安排

晋中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从2018年11月初开始至2019年3月底结束。

四、主要目标

(一)各类工地要制定出具体的扬尘治理专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专管员,工地门口明显处设立公示牌,施工现场内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

(二)规模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与住建部门联网。

(三)已停工的工地要做到全封闭管理,保持围挡完整,工地内的建筑材料、裸露地面和土堆进行全部覆盖。

(四)各类城市道路工程实行分段施工。渣土运输车要安装密闭装置,橙色级别以上预警期间,各类土石方作业和渣土运输车辆必须停止运行。

(五)市城区内停止各类建设工程土石方作业,对于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涉及土石方作业确实无法停工的,由项目建设单位申请、行业主管部门初审,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并将其作为检查重点,严格监管。

(六)出现违规的企业,将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进行上限处罚,并向社会公开。

五、整治的重点内容

(一)房屋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1.主要道路及场地硬化

(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作业区、生活区必须硬化处理,土层夯实后,面层材料可采用混凝土、沥青或细石,并定时定点进行洒水;

(2)材料存放区、大模板存放区等场地必须平整夯实,面层材料可采用混凝土或细石;

(3)施工现场要合理设置排水系统和沉淀池,保持排水通畅,污水未经处理不得排入城市管网;

(4)倡导绿色施工,施工现场其他裸露的地面必须采取洒水或其他防扬尘措施,有条件的进行绿化。

2.车辆冲洗设施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大门出入口道路必须采取混凝土硬化或铺设钢板硬化,并设置车辆自动冲洗设施,指派专人负责设备的使用、维护和保养,驶出施工现场的机动车辆底盘和车轮冲洗干净后方可上路行驶。

3.材料、土方覆盖

(1)非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地面、长期存放或超过一天以上、临时存放的土方必须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或采取绿化、固化措施;

(2)水泥、粉煤灰、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或覆盖,使用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

(3)停工工地必须对其裸露土地采取苫盖或者临时绿化等有效防尘措施;

(4)土方工程,开挖完毕的裸露地面必须及时固化或覆盖。

4.施工围挡整治

(1)施工现场要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挡,实行全封闭施工。主干道两侧项目的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m,一般路段两侧项目的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m;

(2)施工围挡使用材料、构造连接要达到安全技术要求,确保结构牢固可靠;

围挡必须定期进行清洁,保持坚固、整洁、美观。

5.垃圾存放和渣土车运输整治

(1)施工现场设置的垃圾站必须为密闭式,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必须分类存放,运输消纳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2)建筑物内的施工垃圾清运必须采用密闭式专用垃圾道或封闭式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撒,安全网内垃圾必须及时清理;

(3)所有建筑工地不得使用未按规定安装密闭装置的渣土车进行土方运输,发现后依法追究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管理责任。

6.土方开挖湿法作业

攻坚行动期间所有在建工程一律不得进行土石方作业。无法停工的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工程在取得市、县(区、市)政府同意并取得相关文件后方可进行土石方施工,在土方开挖和运输期间必须采用喷淋或雾炮车等相应措施进行降尘抑尘,同时明确相关责任人。

(二)房屋拆除工程

1.拆除工地现场须搭建围挡,做到边拆边围、拆完围完,围完封闭。须采用砌体或硬质板等材料,临街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其他区域不低于1.8米;

2.房屋拆除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当在主次街道和居住人员密集的一侧设置密目网,避免粉尘、废弃物和杂物外飘;

3.房屋拆除时,必须严格作业程序,采取湿法作业等抑尘措施;

实施爆破拆除旧房屋的,应当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施工,做好防尘降尘工作;

4.风速四级以上易产生扬尘时,房屋拆除施工单位应暂时停止房屋拆除作业,并对工地采取湿化等有效措施,防止扬尘飞散;

5.拆除施工工地内严禁焚烧垃圾和各种废弃物,拆卸完毕的各种材料应堆放整齐,及时清理;

6.拆除的建筑垃圾、渣土应当及时清运,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清运,确需在拆迁工地内暂时存放的,应当书面报主管部门批准,并对建筑垃圾进行覆盖处理,且堆放高度低于围墙高度;

7.房屋拆除现场的车辆出口处内侧,应当铺设钢板或进行硬化处理,并委派专人对出口遗漏的渣土进行清扫。清运车辆必须采用封闭式专用车辆,在出口处设置自建洗车设施,对车辆漕帮和车轮冲洗干净,不得带泥土上路。

六、责任分工

(一)市城区部分

1.市城区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责任单位:房产科、建管科、物业科、安全科、安监站、质监站);

2.市城区市政道路建设工程项目(责任单位:工程科、重点办);

3.市城区代建工程项目(责任单位:代建管理中心);

4.市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拆除工程(责任单位:征收办);

(二)各县(区、市)住建局

各县(区、市)住建局要及时出台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任务分工、层层压实责任,以最坚定的决心、最严格的制度、最有力的措施,把辖区内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抓好抓实,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做出突出贡献。

七、保障措施

(一)严格工作标准,全面排查检查。各责任单位要提高认识,对照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层层分解任务,明确工作标准、完成时限,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快推进远程视频监控平台的建设,争取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进入平台进行管理。

要进一步加强在建工地日常动态监管,完善“问题台账、责任台账、整改台帐”,加大排查、督查、抽查、突查的力度和频次,定期开展拉网式、全覆盖排查,特别是对一些容易造成扬尘污染的项目,要加大巡查、检查力度,不间断的进行回头看,确保可防可控。

(二)强化责任落实,监管不留死角。

各主管部门、责任科室(单位)要督促每个工程项目制定完善工作方案,要把扬尘防治纳入施工、监理单位资质、人员资格管理和项目考评体系。同时要加强对施工工地在施工过程中的各个阶段进行严密把控,确保施工工地达到“六个百分之百”,对扬尘污染防治不符合要求的工程项目一律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待整改完毕经复查后方可恢复施工。建筑施工企业、各施工项目部要尽早安排相关事宜,责任到人,不留死角,从根本上改变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现象,最终形成常效机制。

(三)强化履职问责,绝不姑息迁就。对于责任不落实、整改不不到位,问题反复反弹所涉及项目的责任单位及其负责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8.市园林局2021年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篇八

为切实推进辖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实效,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2021年版)要求,X街道创城工作指挥部决定从5月1日至7月31日开展为期3个月的“百日攻坚”行动,通过实施“七大攻坚战”,破解辖区创城工作短板弱项,全力以赴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工作。现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1、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统领,通过实施环境整治攻坚战、基础设施提升攻坚战、农贸市场综合整治攻坚战、不文明养犬行为整治攻坚战、空中缆线整治攻坚战、电动自行车集中整治等“六大攻坚战”,实现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显著提升,城市民生和居民生活环境有效改善,不断增强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任务

(一)环境整治攻坚战

1.小区环境整治方面

重点对小区,特别是农贸市场周边小区,存在的“十二乱”问题(即在公共区域违章搭建车库、车棚、晾衣棚、杂物间等乱搭乱建;在楼道、绿化带、地下车库等公共场所乱堆乱放;私拉电线、晾衣绳,在公共设施、绿化带上随意晾晒等乱拉乱挂;在楼内外随意张贴小广告等乱贴乱画;停车无序不规范、占用绿化带、侵占消防通道、堵塞小区道路和楼道等乱停乱放;在绿化带垦地私种、放养家禽宠物、放任家禽宠物随地大小便等乱种乱养)进行全面整治,以“治脏、治乱、治差”为重点,努力打造“小区容貌美观、环境整洁舒适、设施功能完善、管理规范有序”的居住环境。(牵头单位:X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责任单位:平安建设办、X派出所、各村、社区,物业公司)

2.市容环境整治方面

重点对主次干道、商业大街、背街小巷存在的环境卫生差,垃圾未及时清运、分类收集,积存垃圾纸屑、烟蒂、污物,占道经营,乱搭乱建,广告设施和招牌不符合标准,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等问题进行全面整治,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全面提升市容市貌水平。(牵头单位:X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责任单位:各村、社区,物业公司)

3.小广告整治方面

强化源头治理,重点打击办证等“印章”式小广告和各类开锁、维修下水道的贴纸式小广告。在清理小广告的方法和手段上,注重墙面和地面的美观、协调,颜色一致,有效解决小广告清理后新增“牛皮癣”问题。疏堵结合,统一设置广告信息栏规范集中张贴,其他区域无小广告。(牵头单位:X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责任单位:各村、社区,X派出所、市场监管所)

(二)基础设施提升攻坚战

1.小区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重点对小区存在的路面破损,排水设施不完善,无分类垃圾箱(桶)或垃圾分类投放点,垃圾房、箱(桶)无盖、破损、脏污,照明灯缺损,无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等问题进行全面整治,建设15分钟生活圈,完善小区配套基础设施。(牵头单位:各村、社区,责任单位:物业公司)

2.市政设施建设方面

重点对人行道设置不规范,出入口无缘石坡道,无障碍设施建设缺失或被侵占,路面破损,排水设施不完善,人行步道破损,盲道被侵占、出现急拐弯、尽头无路缘石,井盖翻盖或破损,公共卫生间设施损坏,装灯率和亮灯率低等问题进行全面整治,提升市政设施建设水平。(牵头单位:X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责任单位:各村、社区,物业公司)

(三)农贸市场及周边综合整治攻坚战

重点对环境卫生差,垃圾未及时清运、分类收集,积存垃圾纸屑、烟蒂、污物,垃圾收集站、垃圾转运站、公共卫生间周围有垃圾污水污迹、有明显异味,无序停车,占道经营,乱搭乱建,广告设施和招牌不符合标准,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无公平秤,无禁烟标识,非吸烟区有吸烟现象,无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未独立设置活禽售卖宰杀区域等问题进行全面整治,营造干净整洁、秩序良好的市场环境。(牵头单位:X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责任单位:X市场监督管理所、属地村)

(四)不文明养犬行为整治攻坚战

重点对遛狗不栓绳(绳长超1.5米)、宠物便溺污染环境、宠物扰民等问题进行全面整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按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携带犬只出户的,应按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牵头单位:X街道派出所,责任单位:X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各村、社区、物业公司)

(五)空中线缆整治攻坚战

全面整治空中缆线杂乱、乱拉乱设问题,按照缆线入地、集中捆套、废线剪除等方式,对缆线重新整理布排,达到设置规范、排列整齐、使用安全的效果。(牵头单位:平安建设办公室,责任单位:X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各缆线产权单位、各村、社区、物业公司)

(六)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攻坚战

全面整治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悬挂号牌、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问题。实行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主次干道、商业大街、背街小巷、社区(小区)电动自行车上有牌照,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70%。(牵头单位:X派出所,责任单位:各村、社区、物业公司)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责任单位要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百日攻坚”行动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迅速动员部署,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每周至少研究调度一次工作开展情况,确保“百日攻坚”各项工作组织领导到位、落实措施到位。

(二)务求工作实效。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攻坚行动计划,明确推进举措,细化责任分工,实施挂图作战,倒排工期任务,对属于单个部门职责的工作要自觉完成,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要主动认领、积极配合,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工作。

(三)强化督查考核。街道将“百日攻坚”行动作为督查重点,对各单位推进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通报。对在推进工作中不重视、不负责、不作为的单位,通报批评。对在关键环节、重点工作、重要阶段出现重大失误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9.市园林局2021年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篇九

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建设局、建管站(安全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2012年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相关工作部署,为做好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现将《2012年全市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切实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落实。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2012年全市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治理

工作方案

根据《2012年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相关工作部署,为做好全市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继续扎实开展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规范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行为,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开展自查整改工作,贯彻落实企业、项目两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技术标准规范,确保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技术装备、教育培训等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有效防范和遏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治理重点

(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相关法规、部门规章及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情况

重点是《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建设部建质[2003]82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2008)、《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25-2010)、《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10)、《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2010)、《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JGJ231-2010)、《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关于加强房屋建筑施工现场部分施工工艺和设备的使用管理的通知》(鄂建[2010]119号)、《建设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程》(DB42/535-2009)、《武汉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实施手册》等相关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情况

1、防高处坠落:严格落实《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建设部建质[2003]82号),加强施工现场预防高坠的组织管理。按照《建设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程》(DB42/535-2009)、《武汉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实施手册》的要求,检查施工现场是否在高坠事故易发部位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其中,重点加强对电梯井安全防护、施工作业层防护和悬挑式钢平台的检查力度,着力推行符合要求的电梯井操作架和水平防护的搭设方式,严格按照《市城建委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电梯井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武城建[2010]358号)的要求进行管理;规范悬挑式钢平台的制作、安装和使用。

2、建筑起重机械:认真执行起重机械设备的备案、告知、方案论证、使用登记领取、设备检查验收和日常维保等工作;严格按照起重机械设备操作规程的要求,做好设备使用过程中的管理与控制;严查无证上岗或持假证、无效证件上岗的行为。

3、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做好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单位资质资格及产品的审查,严格执行安装告知和使用登记程序,按照《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JGJ202-2010)、《市城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管理的通知》(武城建[2010]292号)的相关要求,进行专项方案的编审论证并对照执行;对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重要组成构件和安全装臵进行检查,严格执行安装使用前的检查验收,以及每次提升或下降作业前的检查与使用前的验收程序,规范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使用行为。

4、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和脚手架:严格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等标准规范的要求,做好方案编审、专家论证、施工把关和检查验收等工作;严格按照《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质[2009]254号)的要求,做好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施工的事前预判,查找工程项目可能存在超高、超重支模施工的重点部位,及时发现和制止专项方案与实施搭设不符、无检查验收把关环节、砼浇捣顺序不合要求等严重危及高大模板安全的行为。

5、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程》(GB52720-2011)要求,施工现场编制消防安全专项方案,建立并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在建高层建筑安装符合要求的消防自动供水系统,积极推行永久消防系统与房屋结构工程同步建设,严格临时设施消防安全管理,严防活动板房火灾事故的发生。

6、其他安全专项治理:结合实际,适时组织开展工业项目、保障性住房、装饰装修工程、房屋拆除工程等专项检查,并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加强对既有管线、人工挖孔桩施工等安全监管。

三、治理安排

(一)3月至11月:结合日常安全检查,做好工业项目、保障性住房、装饰装修工程、房屋拆除工程、既有管线、人工挖孔桩施工的专项检查。

(二)3月至4月:重点做好建筑起重机械、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专项治理。

(三)5月至6月:防高处坠落的专项治理。

(四)7月至9月: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和脚手架的专项治理。

(五)10月至11月: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专项治理。

(六)12月:对上述各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总结验收。

四、治理方式

继续按照“企业自查,市区普查,全市督查”的原则,开展全市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市城建委将结合每个季度开展的安全大检查工作对全市开展安全专项治理进展情况进行检查。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针对薄弱环节,突出重点,切实落实专项治理各项工作措施,做到“三个结合”,即:与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相结合;与各类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相结合;与深入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相结合。

(二)加强检查,落实整改。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技术规范标准,针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多发的主要问题,加强对施工现场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的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注重方式,力求实效。加强监督检查与执法,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结合;二是自查与抽查结合;三是经常性检查与集中专项检查结合。通过严格细致的监督检查,真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认真总结,报送信息。各区每季度要对辖区内开展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研究制定下一季度专项治理工作安排和措施,督促指导全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序开展。同时,每个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前将形成的书面材料报送至市城建安全站,11月25日前上报年度安全专项治理总结。

10.市2021年春运工作方案 篇十

x年春运从x月x日开始,至x月x日结束,共x天。根据国家、自治区和x市有关部署要求,为切实做好x年全市道路水路春运工作,满足群众出行需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x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力做好x年春运各项工作,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保障经济平稳运行,使全市人民在欢乐祥和的气氛中欢度新春佳节。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春运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x市交通运输局x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三、主要任务

(一)道路运输方面。

一是科学分析预测,统筹做好旅客运输组织。各道路客运企业要认真落实春运客流错峰出行有关工作要求,有针对性地引导和组织旅客错峰出行,减轻春运高峰压力,积极与大中专院校、务工人员集中地的企业加强联系,提前落实好包车和加班计划,实行门到门服务和直达运输,及时疏运学生、务工人员等团体旅客。

要加强对运输过程的监控调度,根据客流变化情况及时调整运输组织安排,正班车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实行车票预售,加班车通过卫星定位动态监控系统等方式确认售票情况,避免因车辆延误而造成提前购票的旅客大量滞留。

二是优化城市客运运输衔接工作。

各道路运输相关管理机构要协调城市客运企业对接辖区内的铁路客运站、汽车客运站、机场、港口和旅游景区、景点和大型商业场所,建立信息相互通报机制,及时了解客流情况,合理安排运力资源,畅通旅客出行“最先和最后一公里”;特别是要安排好春节期间铁路客运站、汽车客运站、机场的夜间城市公交和出租汽车运力,及时集散到发站旅客。

三是保障农村旅客运输。

各道路客运企业可适当加大农村客运运力投入力度,方便农村群众节日出行。农村客运班线车辆应主要服务于当地农村客运市场,原则上不再安排跨省春运加班或包车运输。在没有汽车客运站点的乡镇,运管机构根据实际需要,安排辖区汽车客运站或运输企业设立临时客运业务代办点、售票处组织客源,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另设代办点、售票处。

务工人员输出量较大地区的运管机构要积极协助道路客运企业提前落实支援运力的协调工作,组织开行务工人员春运“直通车”,减少中转环节和中心城市的运输压力,提高运输效率。

(二)水路方面。

航管部门要对水路运输经营活动及资质保持情况实施监管,检查水路运输企业是否落实并执行有关管理制度,是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专职管理人是否配足配强等。督查各县区加强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完善安全措施,特别要求乘客上船时人人都要穿好救生衣,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三)公路工程方面。

公路管理机构要强化公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整治工作,确保形成闭环,有效降低公路安全风险。进一步做好各项安全保障和应急工作,要对管辖范围的公路,特别是临水临崖、长陡下坡、易滑坡塌方等路段,加大巡查力度,加强公路安全基础设施维护。要完善储备应急物资、准备应急队伍,及时做好公路清障、抢通保通等工作。

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要牵头对管辖范围内的新建、改扩建等施工道路进行全面排查,建立辖区新建、改扩建施工道路的工作台账,督促建设单位对正在封闭施工道路,设置明显的交通禁行标志,防止社会车辆进入。对已经交工试运行的道路,要配套交通安全设施,完善交通标志。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客运车辆营运和驾驶员的资质管理。

各道路客运企业要全面排查在用营运客车应急锤、灭火器配备情况,确保客车配备的应急锤、灭火器符合规定要求;汽车客运站要将客车应急锤、灭火器作为客车安全例检的重要内容,应急锤、灭火器丢失、失效或位置摆放不正确的,应当立即改正。

各道路运输企业以车队为单位,将对照检查结果上报属地运管机构,运管机构对照x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及日常管理记录情况逐一核对,凡安全技术条件达不到要求、不按规定进行二级维护、不按期参加审验和技术等级评定、不按规定安装座椅安全带以及擅自改装或加装座位、铺位的客运车辆不得参加春运。

各道路客运企业要严格营运驾驶员资格管理,对参加春运的客运驾驶员要逐一严格审核把关,凡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等证件不符合要求、x年内有严重超速超员记录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和诚信考核的客运驾驶员,不得安排其参加春运。

各道路客运企业应加强驾驶人聘用管理,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驾驶证记满x分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x%以上、超速x%(高速公路超速x%)以上或x个月内有x次以上超速违法违规记录的客运驾驶员,要坚决解除聘用。

(二)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要以安全文明驾驶、客运安全告知、事故案例警示、恶劣天气和复杂道路驾驶常识、紧急避险、应急救援处置知识为内容,对所有参加春运的客运驾驶员和客运经营责任人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学习和培训,特别是对存在“三超一疲劳”违法违规行为的人员要进行强化培训教育,安全教育、培训要有记录,应参加教育培训的人员要达到x%。

春运期间,对被交警部门通报存在“三超一疲劳”违法违规行为的车辆和驾驶员,各企业要立即停班停驾并办班培训学习,违法违规情况严重的要取消其参加春运的资格。客运企业要联合有关部门,在媒体、公交站点、公交车、出租汽车上利用宣传栏、视频播放设备、电子显示器等途径,开展乘客乘车安全和应急逃生知识宣传,全面提高乘客乘车安全意识和应急逃生技能。

(三)加强安全生产及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

各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管理措施,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x时至x时停车休息制度,严格落实三级以下山区道路禁止夜间通行客运车辆制度,切实保障运输安全。获得交通运输部备案的接驳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接驳运输的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对初次参加春运的驾驶员,要提前组织熟悉运营线路及沿线路况,尤其是道路事故多发点段,防止因道路不熟引发道路运输行车事故。汽车客运站和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和安全告知制度,要严格执行“三品”查堵制度,加强危险品和身份证查验。严格执行逢包必查、人包分检工作要求,对拒不接受安检的旅客及行李物品,严禁提供服务,防止旅客夹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上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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