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案防工作讲话

2024-12-25

银行案防工作讲话(精选7篇)

1.银行案防工作讲话 篇一

在XXX银行案防警示教育

报告会上的讲话

六月上旬,XXX银行各部门负责人、各支行行领导,部门负责人、网点负责人和客户经理代表分三批共计540余人,到监狱参加警示教育,在此基础上,我们今天请检察院XXX处长给我们做案防警示教育报告,这都是我们开展“讲合规、学制度、守廉洁、促发展”系列教育暨“案防警示月 ”活动的具体措施,目的在于增强全行员工依法合规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和廉洁从业意识,下面就如何做好反腐倡廉和案件防控工作,讲四点意见。

一、坚定理想信念,筑牢道德防线

纵观各类腐败分子走上犯罪道路的轨迹,教训是极其深刻的,给我们每一个领导干部敲响了警钟,提出了警示。从这些反面典型案例的演变过程中,无一例外地可以看到,理想信念的滑坡是导致堕落、蜕变的最主要的根源。把理论学习、思想教育和思想改造看成是空头理论,是形式主义,是软任务;对学习没有兴趣,即使学习,也是做表面文章。当了领导以后,更是以教育者身份教育下属,很少以受教育者的身份接受教育。正是由于没有从思想上解决“入党是为什么、现在当干部应该做什么、将来身后留点什么”这个根本问题,由于没有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逐渐背离了党的宗旨,丧失了理想信念,革命意志衰退,以致于在种种诱惑面前迷失了方向,在大是大非面前丧失了原则,才一 1

步步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今天的警示教育,给我们实实在在地敲响了警钟,我们在座的各位一定要从反面典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从点点滴滴的小处着手,严格要求自己,塑好自身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坚定理想信念,守住道德底线,筑牢思想防线。

二、慎用手中权力,严守法纪红线

权利是一种责任,也是一把“双刃剑”,用权为公可以造福社会,自己在事业上也会有所建树;相反,如果利用手中的权力去搞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做出违纪违法的事情,不但危害国家,危害社会,又危害家庭,也害了自己。讲到这里我想起一篇文章《守住自己的井》: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曾给大臣们算过一笔帐,他说:“老老实实的当官,守着自己的俸禄过日子,就好像守住自己的一口井,井水虽然不满,但可以天天汲取,用之不尽。”这段话被后人称为“守井哲学”。现实生活中因贪污受贿而导致锒铛入狱,甚至丢了性命的腐败分子,他们最大的教训就是守不住自己的“井”,他们总嫌“水井”不满,于是就利用职权,不择手段的谋取不义之财,然而,当不义之财如江水般滚滚而来时,也常常就是连自己一同毁灭之日。这时候,不仅大量金钱自己享受不了,就连自己那口不满的井水也失去了。

三、落实一岗双责,强化案防考评

各级管理岗位人员,特别是“一把手”,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抓业务发展,又抓反腐倡廉建设,把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任务融入到业务之中,既要抓好业务,更要管好自己、带好

队伍;要在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上为全行作表率、树榜样,经得起诱惑,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在工作和生活中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为督促管理人员履行一岗双责,按照“一级抓一级,部门抓系统,部门对业务条线负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案件防控工作要求,我们制定了《案件防控工作考评办法》,将各项任务分解到各个部门,将考评结果与各支行、各部门年度KPI考核挂钩,与主要负责人年度绩效挂钩,与领导人员职务聘任晋升挂钩,与评先评优挂钩,与“平安银行”创建挂钩,与“案件防控重点联系行”制度挂钩,构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的案件防控组织体系。

四、坚持防微杜渐,自觉接受监督

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监督是对干部的约束,更是对干部的关爱。要自觉把自己始终臵于广大员工的监督之下,真诚地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反映,虚心听取来自不同层面的提醒,做到闻过则喜、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真正体现出领导干部的高风亮节,成为员工心中永不磨灭的表率。对于掌握一定权力的领导干部来说,经常有来自各方面的监督,给你拉拉袖子提个醒,只有好处,没有坏处。有制度不执行、用权力无监督,等于给违纪违法行为开了方便之门。我们每一位干部员工要从反面典型中吸取教训,摆正个人和组织、个人和群众的关系,真心实意听取各个方面的意见,积极接受各个方面的监督,切实做到前移关口,未雨绸缪,防微杜渐态。

同志们,“前车之覆,后车之鉴”,“手莫伸,伸手必被捉”,“一失足成终身恨”。作为管理人员和重要岗位的员工,我们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真正从内心深处警示自己,把握好人生航向,清清白白做事,堂堂正正做人,守住“底线”,不踩“红线”,不越“雷区”,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为各项业务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2.银行案防工作讲话 篇二

一、案防管理现状

毋庸置疑, 受点多面广、经营环境复杂、案件诱因多等因素影响, 农信社案防管理的难度尤甚于其他银行金融机构, 但是, 农信社案件在业内居高不下根本原因, 还在于案防管理活动中的诸多缺位:

(一) 案防管理组织体系缺位

从形式上看, 农信社案防管理组织体系与内控管理组织体系基本匹配, 但由于内部机构设置不合理, 案防管理职责难以得到有效落实, 从而导致了案防管理组织体系实质性缺位:一是案防执行责任主体发生转移。依照银监会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 风险合规部作为农信社案防职能管理部门, 应在高管层的直接管理下, 独立行使管理职权。然而, 迄今为止, 仍有部分社没有对风险合规部实行单设管理, 而是将其挂靠在稽核监察部, 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合并之后的风险合规部不但缺乏独立的案防管理职权, 同时也脱离了高管层的直接管理, 成为了监事长分管的部门。这就意味着监事会不但要履行案防监督主体责任, 同时还必须承担案防执行主体责任;而高管层却因为主任 (行长) 未分管风险合规部而游离于案防管理组织架构之外;二是制度安排的非合理趋利性。风险合规部挂靠于稽核监察部后, 高管层只管经营, 不管风险, 案防管理架构中的这个明显、低级的漏洞居然多年以来被各级管理部门默许存在, 无非是这样的制度安排可以减轻高管层管理上的压力, 让高管层能够集中精力为企业创造更多的或有效益;另一方面, 监事会履行案防监督主体责任可谓职责所在, 责无旁贷, 但是由监事会一肩挑起案防监督和执行两个主体责任, 相当于监事会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 自己监督自己。且不说这样的监督是否有效, 就其履职条件而言, 由于而业务条线部门都是高管层管理的部门, 监事会如果要严格履行案防执行主体责任, 唯一能够依托的, 只有通过风险合规部向辖内网点进行管理上的渗透, 由于缺乏条线部门的技术支撑, 风险合规部的渗透既没有力度, 也没有深度;三是权责不对称。一方面, 董事会和高管层责任义务不明确, 职权界线不清晰, 董事会代行高管层职权的行为屡见不鲜;另一方面, 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工作机构形同虚设, 基本未正常开展工作;有些社则以董事长办公会或党委会等代行相关专业委员会的职权, 以行政决定取代专业意见。

案防组织体系的缺位的弊端显而易见:一是弱化了案防管理的组织保障。在农信社案防管理架构中, 唯有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层三足鼎立, 才能构成一个职权清晰、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密切协作的领导整体, 如果高管层不承担案防执行主体责任, 则管理架构中的三足变成了两足, 从几何学原理可知, 两点只能连成一线, 而无法对立体型、全方位、多层面的管理组织体系进行有效支撑;二是管理时效上的矛盾难以解决。风险合规要求在制度和规范的框架内开展业务经营, 时效上具有前置的特征, 而稽核监察主要是在事后对各种业务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时效上具有后置的特征。两个部门合并之后, 稽核监察部在协同风险合规部履行案防管理职责时难免顾此失彼, 无法实现管理时效的有机统一;三是容易造成混乱的管理局面。风险合规部与稽核监察部合并之后, 无论是监事会还是高管层, 参与案防直接管理都存在师出无名的顾虑和越权的嫌疑, 管理上要么政出多门, 多重管理;要么退避三舍, 推诿扯皮, 从而使案件防控处于混乱无序的边缘化管理状态。

(二) 案防管理意识缺位

部分农信社管理者对案件危害性、案防重要性认识不足, 重视不够:一是重业务经营, 轻内控管理。农信社与农业银行脱钩时, 普遍面临着历史问题多、亏损包袱重、业务经营难以为继的艰难困局甚至被清算的风险, 因而客观上存在快速发展的内在要求;而当农信社取得体制改革和业务经营取得重大成果时, 正值国际社会经济下行时期, 探寻农信社生存壮大之道, 依然是各级农信社管理者重点关注的问题。基于上述考虑, 在很长一段时期内, 发展是第一要务成为了农信社各级管理者秉持的共识, 而内控管理则放在了相对次要的位置;二是重发展速度, 轻发展质量。部分农信社管理部门一味追求业务规模的扩张, 相关业务经营指标的制订严重脱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实际, 有些地方甚至提出了三年再造一个社的发展口号, 要求基层社存贷款等主营业务指标每年的增幅达到30%以上, 与之相适应的, 在各级管理部门对辖内干部的考核与评价中, 除非因为发生案件被一票否决, 对合规风险管理大多没有纳入干部考核和评价体系, 从而使基层社管理者主观上形成了经营业绩是硬道理、案件防控是软指标的意识。有些社为了拉存款, 争份额, 无节制地扩大经营成本;有些社为了完成目标任务和应对绩效考核, 每到月末、季末和年末便大搞短期行为, 甚至违规虚增存款;个别社置国家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于不顾, 以发展为借口, 违法违规开展账外经营、公款私存等经营活动;三是重案防形式, 轻案防实效。有的社虽然建立了案防管理的基本架构, 但内设机构、人力资源等配置不合理, 相关部门的管理力量、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与案防管理的要求不匹配, 日常的案防管理工作基本满足于转发上级文件和向上级报送有关材料, 缺乏严格履职的基本条件;有的社案防规划、目标、制度、责任状等等应有尽有, 但是在落实案防工作措施和上级部门案防工作部署时大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雷声大, 雨点小, 认认真真搞形式, 扎扎实实走过场。个别社的案防工作重点不是如何夯实案防基础、提高案防水平上, 而是放在如何应对银监部门和上级部门的检查上, 有的社甚至编造案防管理成果, 欺上瞒下, 粉饰太平。

管理者案防意识缺位的直接危害就是员工对案防形势的严峻性认识普遍不足, 案防主动性和自觉性差。一方面, 由于很少系统性地开展案防管理专业培训, 员工缺乏必要的风险识别和防范技能;另一方面, 员工对操作上的违规现象见怪不怪, 麻木不仁, 部分员工只要求自己不违规违纪, 对发生在身边的各种违规行为则不管不顾, 不闻不问, 一心只扫门前雪, 不管他人瓦上霜;有些员工要么碍于同事间的情面, 要么盲从单位负责人的指挥, 无视制度规定, 放弃纪律原则, 对违规操作行为不制止, 不抵制, 不报告, 或任由其恶性蔓延和发展;个别员工放松了对主观世界的改造, 生活上追求奢靡和享乐, 在欲望的诱惑下不惜以身试法, 最终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三) 案防制度体系缺位

一是内控制度的系统性差。有的社头痛医头, 脚痛医脚, 对业务经营过程或资金运营环节可能发生的风险认识不足, 很多时候都是在问题出现了, 才仓促出台一个相应的制度去应对, 这种应急型的内控制度以文字表述的居多, 鲜有清晰的流程图、表单以及程序文件、技术性文件和配套政策与措施作为其发挥效力的支撑, 制度体系的纵向深度和横向广度与制度的系统性、完整性要求相距甚远;二是现行内控制度无法满足业务发展需要。一方面, 随着业务发展速度的加快, 农信社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 客观上存在进行制度规范的内在要求, 但是, 由于管理者对现行内控制度的修订、完善滞后, 致使大量制度过时、失效, 无法形成对业务风险的全覆盖;另一方面, 近年来农信社新业务、新知识、新技能的推广运用层出不穷, 但是新制度的拟订跟不上业务发展的步伐, 相应的配套措施、政策、岗位职责和业务流程等迟迟未能落实, 致使内控管理出现了制度的盲点、死角甚至真空, 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操作风险和案件风险;三是制度设计不严谨。有的制度设计人员盲目自大, 闭门造车, 制度设计时既不开展深入调研, 也不征求各方意见, 制度出台前又不进行评估论证, 更不履行规定程序, 相关内控制度要么脱离实际, 要么逻辑混乱, 要么互相矛盾, 要么多重标准, 各种技术漏洞和设计缺陷凸显;有些社无视小法服从大法原则, 个别制度条款与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相抵触, 如贷款责任终身制等, 类似的管理制度不过是管理者的一厢情愿而已, 制度执行的最后结果必然是不了了之。

案防制度体系的缺位使得农信社案防管理失去了制度约束和保障, 操作上各种违规现象时有发生:一是有规不依。虽然农信社各种内控制度林林总总, 不一而足, 但由于对制度本身缺乏科学管理, 不少员工对纷繁杂乱的制度一知半解, 个别工作人员图简便和省事, 往往撇开制度与流程规范, 违规进行业务操作;二是有规难依。由于制度的更新、修订、完善滞后及制度设计缺陷大量存在, 部分制度与流程失去了规范的效用, 因此, 尽管操作层面上并不缺少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 但是否严格落实相关的制度与流程, 却成了执行者的两难选择。事实上, 对于已经失去了规范作用的制度和流程而言, 执行和落实与否, 都必然形成操作上的风险隐患;三是无规可依。一方面, 制度的拟订与业务发展不同步形成了制度的真空、盲区和死角;另一方面, 农信社内控制度体系不尽完善, 有的社没有制订、细化和落实重要岗位、重要环节的工作职责;有的社一人多岗, 或一人多职, 岗位设置混乱, 岗位约束乏力。员工在缺乏制度规范的情况下, 凭经验、靠感觉, 或者依照个人的操作喜好完成业务操作。

(四) 案防管理机制缺位

1. 内控制度检查与监督机制落实不到位。

有的社内审机构人力资源配置与工作职能不匹配, 或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偏低, 稽核审计整体力量较弱, 对基层网点内控制度的执行及一线业务事前、事中、事后的检查难以满足业务发展的基本需要;有的社把稽核审计、纪检监察、风险合规三项工作职能合而为一, 致使风险合规和纪检监察缺乏管理上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有的社业务条线管理部门未严格履职, 不能及时、有效地揭示风险;有的社对检查发现的各种风险因素不能形成系统的分析, 不能及时识别和准确把握业务风险点;有的社抓问题整改时流于形式, 或者简单地以罚款代替问题整改, 相关的风险隐患未能有效消除。

2. 案防长效激励和约束机制落实不到位。

有的社在制定业务发展规划时没有考虑业务状况和自身实际, 盲目追求业务发展加速度, 相关的业务经营指标与现实出现严重背离。一线部门面对不可能完成的目标任务, 不得不大搞短期行为, 甚至违法违规经营, 客观上加剧了操作风险和案件风险程度;有的社没有建立长效案防激励机制, 员工绩效考核重量而轻质, 相关风险指标没有纳入绩效考核, 不能有效地激发、传导员工参与案防管理的正能量。

3. 监事会监督管理机制落实不到位。

表面上, 农信社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层样样齐全, 分工明确, 但由于所有者缺位, 内部控制乏力, 导致三会制度基本流于形式, 董事会与经营班子职责不清, 甚至代行经营班子的职权, 而监事会组织结构不健全, 履行对董事会决策和高管层执行情况监督的职权未落实, 不具备基本的履职条件, 更多农信社实际上都是把监事会定位为内审机构, 其监督职能往往写在纸上, 停留在制度上, 而无法融入到管理上, 落实到行动上。

4. 案防责任追究机制落实不到位。

有的社处理违规违纪人员时讲关系, 顾人情, 搞中庸, 和稀泥, 要么以批评教育代替处罚, 要么以罚款代替行政处分, 要么以较轻的处罚代替较重的处罚, 高抬轻放, 点到即止, 大事化小, 小事化了;有的社发生重大违规、违纪或违法案件后, 管理者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 查处相关问题时遮遮掩掩, 避实就虚, 甚至为了免除自身的管理责任而弄虚作假, 瞒案不报, 名曰保护干部, 维护形象, 实则徇私枉法, 害人害己, 保护了一小撮, 伤害了一大片;有的社责任追究机制不完善, 责任认定和处罚标准执行不一, 有失公允, 客观上纵容了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

二、案防管理对策

(一) 进一步完善案防管理架构, 强化组织保障作用。

一是建立健全案防管理组织结构。一方面, 要严格遵照银监会和上级部门的规定, 按照精干、科学、高效的原则, 构筑层级分明、责权对称、管理有序的案防管理组织结构, 设置合理的部门和岗位职能, 建立健全责权清晰、责任落实、各负其责、密切协作的案防管理体系;另一方面, 要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规范三会一层的议事规则, 构建互相监督、互为补充、密切合作的案防管理架构, 同时, 要优化和完善产权结构, 在加快改制商业银行的基础上, 积极探索在现行结构体制下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办法, 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功能和权力制衡机制;二是构建严密的案防管理防线。在科学合理的多维管理架构中, 以委派会计、合规经理、条线部门、稽核部门和合规部门为基础, 构筑多层面、多环节、立体型、全覆盖的案防管理防线, 明确并落实工作职责, 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履职监督、检查和处罚, 做到一级服从一级, 一环紧扣一环, 形成领导核心坚强、群众基础牢固、专业条线配合、督查机制健全、中坚力量稳固的案防工作格局;三是强化职能管理作用。风险合规部的设置与管理必须无条件回归到银监会和上级部门的相关规定上来, 使其享有独立的管理职权。已经对风险合规部实行单列管理的农信社, 必须克服形式化倾向, 严格有关规定充实其管理力量, 落实其管理责任, 树立其管理权威, 确保其职能管理作用得以充分发挥。

(二) 健全完善案防教育体系, 强化思想保障作用

一是全面提高管理者的案防管理意识。各级农信社管理者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认识案防管理的重要性、紧迫性和严峻性, 坚持做到标本兼治、查防结合, 改革流程、部门设置和强化管理并举。精心组织, 统筹谋划, 扎实推进案防管理工作, 提升案防执行力;二是密切关注员工的思想动态。要结合实际, 把准病脉, 提高员工对违规行为危害性的认识, 要把对员工的管理从八小时之内延伸到八小时之外, 不但要关注员工的学习和工作情况, 还要关注员工的家庭生活、经济状况。对于家庭关系破裂、消费异常、负债沉重、责任贷款多、人际关系复杂、经商办企业、资金交易异常的员工, 尤其应当密切关注, 防止因上述种种原因而引发个人道德风险;三是创新案防培训和教育方式。要根据业务发展状况和风险状况, 开展有针对性的案防培训和教育;要建立健全常态化的案防培训教育机制, 通过以会代训、集中培训等方式, 营造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良好学习氛围, 使员工在互动中掌握有关案防知识和技能, 提高识别、防范和化解案件风险的水平与能力;四是加强对员工的主人翁思想教育。一方面, 努力培养员工的归属感、责任感, 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要时常告诫员工十分珍惜自己拥有的这份职业, 忠诚这份为之奋斗的事业。要让全体员工都深刻认识到, 正因为有了它, 我们的人生才有追求, 奋斗才有目标, 精神才有寄托, 我们才能在竞争激烈的经济社会找到自己人生的位置, 展现自己人格的魅力, 实现自己生命的价值, 我们才能真实地拥有这份尊严和荣耀, 真实地享受幸福、健康和快乐的生活;另一方面, 要持续保持案件防控的高压态势, 进一步提高员工的案防主动性和自觉性。要敦促员工在思想上绷紧案防管理这根弦, 使全体员工都清醒认识到, 一旦陷入违法乱纪的泥淖, 我们今天所拥有的一切都将在瞬间消失, 我们的人生理想、抱负将发生重大逆转, 自由的阳光和空气将会成为我们最奢侈的渴求。不提高警惕, 就改变命运!这是我们全体员工应当永远铭记的信条。

(三) 健全和完善制度体系, 强化制度保障作用

一是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一方面, 要依照制度设计原则, 对现有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和后评价。对于有设计缺陷、或严重脱离实际、或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内控制度, 要在全面梳理的基础上尽快进行修订或完善, 使制度和流程能有效地涵盖业务风险点;对于银监会颁发的法规性文件和上级部门的管理规章, 不能简单地转发、执行, 而要结合业务发展状况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或细则;另一方面, 坚持“内控优先、制度先行”的总体原则, 按照“开办一项业务、出台一项制度、建立一项流程”的要求, 大力开展创新业务风险控制和防范的制度建设。要建立健全涵盖所有业务和机构的内控制度和流程, 规定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和要求;要制订、细化和落实岗位操作规范和操作手册, 让每个员工都充分了解自己应当遵守的制度、流程和应当履行的职责、承担的义务, 使各项制度全面制约各类决策程序、各项业务过程、各级管理人员和每个员工, 使所有的业务操作、权力行使、流程运用等等都置于有效的监督制约之下;二是健全和完善岗位制衡机制。要结合农村信用社案件特点和案防要求, 科学、合理调配和设置内部岗位, 使岗位与岗位之间相互制衡、员工与员工之间相互制约, 避免因业务操作一手清而出现的操作风险和权力寻租风险;三是提高制度执行力。要严格依照银监会和上级部门规定, 坚持推行干部交流制度、亲属回避制度、岗位轮换制度和强制休假制度, 及时发现和堵住案防漏洞, 进一步提高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

(四) 健全完善案防工作机制, 强化机制保障作用

1. 建立健全制度化的风险排查机制。

一方面, 要结合农村信用社近期案件的特点, 根据改革发展状况、业务经营状况、员工状况等, 对案件多发的传统业务区域实行重点监控, 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或常规的风险排查;另一方面, 要重点排查员工参与民间融资、非法集资以及因外部风险感染所导致的案件风险隐患, 注意员工的思想动态和行为倾向, 将各种不安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之中。

2. 建立健全长效激励和约束机制。

一方面, 按照现代企业要求, 建立健全充满生机与活力、同时包含案防管理和经营业绩等内容的绩效考核体系, 使员工的收入真正与单位效益、案防管理等挂钩, 形成案防管理长效激励机制;另一方面, 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建立对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的长效约束机制, 明确相关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管理规章等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 促使相关人员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

3. 建立健全功能完善的监督机制。

一是完善监事会组织结构。要尽快成立监事会办事机构, 配置相应的工作人员, 完善相应的组织结构, 为监事会履职创造条件;二是强化监事会的监督职能。要细分监事会的监督权限, 明确其监督的对象、内容、范围和要求, 使其监督行为渗透到业务经营和管理的每一次决策、每一个环节、每一件事项之中, 防止因集权和滥权而埋下重大风险隐患;三是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在现行管理体制下, 要强化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必须赋予监事会独立履职的权力, 减少董事会机构对监事会机构履职的限制, 使监事会严格履职变成可能。

4. 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责任追究机制。

3.银行案防工作总结报告范文 篇三

银行案防工作总结报告1

一、加强业务风险核查

加强对高风险柜员和高风险业务环节的管理工作,认真落实核查制度,不断加强监督核查力度,严格坚持“谁核查、谁负责、谁回复”的原则,认真分析判断每一笔风险事件,保证各类可能风险事件得到及时核查、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对各级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明确专人及时进行落实整改,对查询及时核实回复。同时,利用晨会的形式点评上日工作情况,采取表扬与批评相结合、奖励与处罚相结合的方法,减少差错、提高业务操作水平。

二、提高部门负责人的管理履职

支行要求部门经理及运营授权人员牢固树立“守土有责”的意识,切实承担起事中控制与现场管理的职责,扎实做好业务操作的基础管理工作,切实消除风险隐患,确保各部门的业务客观、准确、真实发生。同时,支行充分利用业务监控系统,加强对大额存取款、异常资金划付、违规开户等风险事件进行日常监控。将重要业务、重要环节、重要部位、重要时段纳入日常检查范围,通过采取突然性检查、滚动检查等形式,防止案件的发生。

三、加强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教育

支行要求分管行长及部门负责人在日常工作中,经常性教育和引导员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在业务过程中不能有丝毫的松懈情绪,把风险防范意识贯穿于业务操作的各个环节,防止触碰“五禁”类违规操作红线,结合业务风险案例教育员工树立案件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工作责任心和执行规章制度的自觉性,防止随意操作引起风险事件。支行始终坚持每日二次晨会制度、坚持每周部门例会制度,通报案例宣传、加强制度学习,针对错综复杂的社会经济形势,强化开展对员工的合规廉政教育,认真为员工算好经济账、亲情帐、名誉帐、前途帐,教育大家认清形势、把握好自己。通过这种广泛、深入、持续地教育学习,引起员工思想共鸣,自觉远离违规经营及经济犯罪。

四、规范员工日常管理与行为动态

本季,支行持续开展了员工可疑行为排查,由支行领导班子成员直接对员工开展“背靠背、一对一”约谈,重点对“高利贷”、“社会非法集资”等不良行为交流意见和看法,分析了这两种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达成遵纪守法的共识。通过约谈,支行领导加深了对员工的了解,把控了员工的思想作风,掌握了其工作状态和日常行为;同时,也为员工创造了坦言心声的机会,加强了行内沟通。城西支行在排查过程中坚持联动结合,即与员工家访相结合、与客户走访相结合、与员工个人贷款相结合、与外部走访相结合、受理的投诉、举报相结合,进一步扩大信息来源渠道,多途径了解员工是否存在经商办企业,是否参与民间借贷等情况。通过联动走访,支行能及时掌握员工疾病、家庭变故、工作受挫以及受到客户不公平指责等情况,以便采取必要的谈心帮助,对症下药,及时缓解员工的精神和工作压力,提高心理疏导的效果。

银行案防工作总结2

xx年年以来,支行党委高度视案件防控工作,充分依靠员工的智慧和力量,集思广益,结合实际工作查找问题,重点对各项规章制度进行梳理,查缺补漏、剔旧补新,使制度与实际工作相符;对内管内控、工作落实和业务流程等层面存在屡查屡犯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梳理,分类汇总,通过查找基础管理工作中深层次的问题和漏洞,剖析根源,制定方案及时整改。

1.年初全行员工签订案件防控责任书1194份,(支行行长与分管行长签订案件防控责任书、分管副行长与部门、机构网点负责人签订、部门负责人与员工签订案件防控责书)实行分管责任,使案件防控责任到人,不留死角。

2.认真落实《关于在全省建行开展员工不良行为排查工作》建鄂函[xx年]231号的通知精神,在支行开展了全方位对员工不良行排查工作,以提高员工防范道德风险和业务操作风险的能力,对员工不良行为排查率为100%。

3.认真传达案件防控工作动态及上级文件,根据支行机构网点分散特点,xx年年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转发案件防控工作动态及上级等文件,以部门、机构网点为单位组织员工学习传达,提高了全体员工案件防控意识。 二、案件防控具体做法认真贯彻落实省分行《关于在全省建行开展员工不良行为排查工作的通知》(建鄂函[xx年]231号)文件精神,我行结合实际,全行范围内开展了全方位、多层次对员工不良行为的排查工作。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扎实落实

班子高度重视,先后召开专题会、推进会、督导会,对总行和省分行案件防控视频会精神的落实工作进行明确部署和严格要求,不等不靠,提早下手。成立了由蒋勇行长任组长、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监察合规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排查领导小组,并对排查工作做出安排部署。要求各部门、网点负责人必须本着对建行事业、对员工和对自己高度负责的态度,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认真扎实地抓好排查工作,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教育工作,严以律己,自觉抵制、检举和纠正违反总行九项禁止性规定的行为,做到突出重点、整体推进。

(二)明确责任,各尽其职,各负其责

“一把手”负总责,亲自过问、主动协调、直接参与;在此基础上,逐一分解细化整改措施,逐项明确牵头、协办和督办部门,各部室加强沟通,充分信息共享,形成了各部室齐抓共管、全部整体联动的格局。截至目前,各项措施已经全部启动,有效地遏制各类案件和重大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

(三)筑防火墙,注重预防,适时预警

认真开展专项排查,加强员工行为管控,先后开展重要岗位员工不良行为排查,员工挪用信贷资金进入股市专项行为排查,排除隐患;组织开展典型案件警示教育活动,警示全员珍惜拥有、珍爱职业生命,深入开展“员工行为九项禁止性规定”,要求各部室负责人带头学,结合本职工作深入学,做到人人知晓,入脑入心,进一步增强员工合规经营、按章办事的自觉性。

一是紧密结合支行实际,注重工作措施的针对性,重视工作方法的有效性,抓住自查、互查、民主测评和综合考评三个阶段,合理安排各阶段工作进度。并在排查过程中注重“三个延伸”,即:在时间上向八小时外延伸,在思想上向可能产生道德风险的行为表现方面延伸,在业务上向操作细节上延伸,做到排查工作深入、彻底。

二是首先采取全行员工自查、互查的方式,然后排查工作组分成两个小组深入到部门、网点听取负责人对每位员工的思想、工作、生活、家庭等方面的综合评价,并组织员工对本部门、网点负责人进行民主测评。部门、网点平常也较注重员工的思想状况,与他们交心谈心,沟通思想,同时,在工作上帮助他们,生活上关心他们,为员工排忧解难,使员工感到支行集体这个大家庭的温暖。

这次员工不良行为排查工作,大多数网点、部门负责人能认真组织员工学习上级行的文件精神,严格按通知要求分阶段进行不良行为的排查工作,对照排查内容及禁止性规定逐条自查、互查。排查期间,支行按要求设立排查(举报)信箱,明确双人负责,并公布排查(举报)电话及联系人。排查工作的进行,加强和规范了员工行为,提高了员工防范道德风险和业务操作风险的能力。当然,也存在极个别网点负责人由于业务工作繁忙,对排查工作没有足够重视,没有正确处理好业务发展与不良行为排查工作的关系,思想认识不足,在组织员工学习、传达上级行文件精神上,没有做好记录,排查表、互查表上交不及时等问题,影响了支行汇总统计工作。今后,我们将此项工作常抓不懈,逐步建立防范道德风险和业务操作风险的长效机制,为支行各项业务快速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及时用电子邮件方式转发案件防控工作动态及上级文件精神

要求部门、机构网点负责人认真组织员工学习传达,并做好学习记录,根据下发文件条线部门深入机构网点进行抽查传达文件学习情况,了解员工学习文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指导,提高员工案件防控意识。

三、关键风险点监控检查情况 支行从3月中旬开始,按照总行要求的检查频率、13个风险点的监控检查内容,历时7个月对全行44个网点、294名柜员进行了基层机构关键风险点监控检查,被检查柜员总人次为7730人次,被检查营业网点总次数为2133次。支行风险管理部在营业网点兼职风险经理监控检查的基础上,还重点监控检查了44个营业网点。全行共检查发现问题27个(其中超库限16个,监控有死角9个,重空保管不合规1个,印章保管不合规1个),截至9月底对检查发现问题已整改27个,整改率达100%,同时对监控检查发现问题的有关责任人进行了违规行为积分处罚。至此监控检查发现问题逐月减少,基层机构关键操作风险点防范意识和操作风险管理工作得到有效提高。

监控检查采取的主要措施:

1.我行每月初组织44个网点的基层风险经理对基层机构关键风险点进行一次交叉检查,月底组组织各基层风险经理再进行一次自查。

2.风险管理部专职风险经理对各基层网点进行不定期突击检查。对发现问题的网点现场签发《基层机构关键风险点监控检查发现问题通知书》,要求3个工作日内由问题网点将整改结果回复风险管理部,同时抄送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协同监察合规部实行条线配合、跟踪整改;对无法整改或不是人为原因造成的违规,由问题网点书写情况说明,同时递交业务归口管理部门确认情况属实后,由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和经营部门共同整改。

四、个金部案件防控工作做法及具体措施

为贯彻落实总行、省分行案件防控及整改的相关要求,支行个金部及相关部门制定了《关于印发<×××××支行统一配送重要空白凭证和现金流程的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江岸关于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存款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印发<建行江岸支行现金集中整点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江岸支行离行式自助设备集中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建行江岸支行代发工资业务集中处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同时根据检查情况制定了《×××××支行营业网点柜员交易主管工作质量考核办法》和《建行湖北省分行×××××支行柜面人员服务考核及星级评定办法》。

支行在制定相关规定的同时,也进一步加强检查力度,每月由支行督导人员检查一次,检查覆盖面达到100%;并组织各网点柜员(会计)主管每月进行交叉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对业务操作熟练、制度执行规范的柜员和网点进行表扬奖励;对督导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批评,并实行积分处罚。通过对支行网点每月二次的现场检查,有效的减少了网点差错,规范了网点的操作,降低了风险。

五、财会部案件防范工作采取的具体措施

1.加强集中采购管理,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降低采购成本 2.夯实会计管理基础,切实防范风险

一是夯实基础,梳理风险控制措施。以“提高效率、杜绝真空、信息共享、避免重复”为目标,对事前、事中和事后各环节的控制职责、措施、方法进行梳理。针对两行制度理解和执行中的差异,制订了大额现金支付报备流程、单位账户管理流程、同城票据小清算业务流程、资金调度业务流程、教育储蓄税务上报业务流程、现金单证配送业务流程、应急、查询、错账报调业务流程、单位对帐业务流程、****上交流程等11个业务统一文件,及时解决了网点制度执行中的难题。共4页,当前第2页1234

二是加强配合,做好会计检查组织工作。按照会计管理和营运管理体制改革及公私分离相关文件的要求,营业网点的管理职责分属于会计部、个人金融部等不同部门,会计部门作为会计检查工作的牵头管理部门,针对营业网点管理操作风险的关键环节,我部组织相关部门对现金尾箱、重要单证、印章、印鉴卡、柜员管理、业务授权、大额支付等重要部位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理清了薄弱环节,对差错和违规行为下达了整改通知,加强了风险管理控制,及时稳定了前台业务运行安全。

三是加强现金管理,杜绝风险隐患。严格控制库存限额。结合网点现金收付额、周边网点现金备付以及atm(cdm)的设备的具体情况核定现金库存。将原网点现金库存支行按年度核定一次改为每季度核定,大大提高了对网点现金库存调整需求的反应速度,适应业务发展。同时,对以往未涉及的外币库存进行核定,实现了全现金核定管理。以上工作的改进,特别是部分网点执行零外币库存,要求各网点改进现有现金管理思路,做好现金备付计划预测,严格执行现金预约制度,提高现金使用效率。开展上门收款业务清查,研究上门收款业务集中管理工作,解决该业务风险大、监控难的问题。按照支行现金管理集中的要求,将分散在各行的上门收现业务整合集中到支行营业部,成立专班负责管理,最大限度降低操作风险。

六、安全保卫部案件防控工作做法及具体措施

1.认真做好营业网点安全检查工作

为规范两行合并后的安全保卫工作,安全保卫部迅速制定《营业网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营业网点安全检查制度及检查内容,切实贯彻“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督促营业网点负责人和安全员按照营业场所安全管理检查内容40条进行逐条对照检查,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同时,安全保卫部指派专门的保卫人员,加大对营业网点的夜间巡查力度,明确每周不低于两次的夜间巡查,每月网点夜间巡查覆盖面达100%。

2.狠抓对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和积分管理工作

安全检查是做好安全防范、案件防控的重要手段。通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其落脚点就是放在对存在问题的督促整改上,及时堵塞管理和操作中的漏洞,增强安全系数,杜绝案件的发生。截止三季度,安全保卫部共发现和制止违规行为88起,发现整改安全隐患39起,下达违规行为整改通知单28份,同时对照《营业网点安全保卫违规积分标准》对9个营业网点及个人作出积分处理,从而从根本上扭转了重查处、轻整改的工作倾向,也进一步提高了营业网点对安全防范及案件防控工作的重视程度,规范了员工的安全防范操作行为,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3.切实加强我行营业观点技防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

安全保卫部通过对营业网点监控录像的随机回放检查,一方面促进网点对技防设备的清洁、维护保养,一方面通过对监控资料回放调阅,复制拷贝发现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和不规范行为,有针对性的加以指导、整改,防患于未然,杜绝操作风险的形成和案件的发生。

4.整理制定×××××建行安全保卫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为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加强案件防控力度,维护我行的正常经营秩序,建立支行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责任明确的应急管理组织和工作机制,使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和责任化,最大程度的减轻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害,安全保卫部重新调整和制定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从工作职责、组织架构、人员分工、保障支持、处置流程等方面规范和细化预案内容。从上半年营业网点预案演练的情况来看,我行各项应急处置预案均能切实指导网点针对突发事处乱不惊,有条不紊的做好处置工作。

5.认真规范运钞车辆及守押人员的管理工作

随着我行押运工作社会化改革,运钞车辆及接、送现(重空)工作是银行押运安全工作中风险较为突出,而且最容易疏忽的一项工作。针对两行合并后,押运工作量成倍上升的工作状况,我行安全保卫部抓紧与押运公司的衔接配合,进一步规范网点接、送现(重空)、上门收款及运钞车辆调度管理工作,细化工作流程,加大对押运队伍的学习教育,改善工作生活条件,促进守押人员的工作责任心,从物质保障和思想防线两方面切实抓好案件防控工作。

案件防控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我行安全保卫部将进一步查找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细化防范管理手段,加大工作力度和深度,切实做好防范案件和风险,为我行各项业务工作的持续开展保驾护航。

七、下一步工作开展计划

1.进一步提高认识,确保案件防控工作取得实效。支行要求各基层网点充分认识开展关键风险点监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落实监控检查职责,防止“检查走过场”和“检查疲劳”,确保监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2.加大监控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力度,确保检查发现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对于监控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整改,并做到举一反三,杜绝屡查屡犯。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各网点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网点负责人要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针对《基层机构关键风险点监控检查发现问题通知书》提出的问题做好整改工作。各条线管理部门加强与网点、业务主管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向有关部门进行反馈,起到督促整改,促进业务管理再上台阶。对发现问题多、频率高、问题突出的关键风险点要在督促相关网点进行整改的同时,采取措施,研究解决当前在业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订相关办法,避免因管理不到位导致违规行为的发生。共4页,当前第3页1234

3.加强业务学习,进一步提高案件防控水平。总行已于6月29日下发了关于对《中国建设银行案件防控及整改方案》落实情况开展效能监察的指导意见(建总函[xx年]145号)文件,支行将组织监控检查人员认真学习文件,全面掌握文件内容,并按总行、省分行案件防控指导意见结合支行实际抓好工作落实。

4.进一步提高工作实效和质量。坚决克服“管理疲劳”、“见怪不怪”的现象,对发现的问题引起高度重视,坚决杜绝发现问题不报告的情况发生。建立快速反映机制,对重大问题应第一时间上报支行。进一步加强案件防控信息数据上报的质量和及时性,杜绝统计信息不完整、不准确的情况,提高工作质量,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5.加强案件防控及整改,保证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支行各条线管理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所辖部门、机构网点案件防控及整改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整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追究责任人,并对营业网点整改情况进行重点抽查。机构网点因整改落实不到位,造成风险隐患的,要从重处理责任人。

银行案防工作总结3

商业贿赂不仅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而且毒化了社会风气,滋生了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商业银行作为资金密集度高、风险大的特殊领域,成为商业贿赂现象的多发地带。近期,我行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关于开展案件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强案件防控工作实施意见》、《湖南省分行防治商业贿赂案件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及《中国建设银行员工从业禁止若干规定的通知》文件,结合对典型案例的深入学习,积极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一、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

始终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丧失了理想和信念,就会等于失去精神支柱,失去灵魂。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在金钱、官位、名利的诱惑下,极个别员工放弃了对世界观的改造,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只讲索取,不讲奉献,只讲钱财,不讲原则的做法使一部分人经不起社会不良风气的侵蚀,从而一失足成千古恨,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在当前市场经济的形势下,只有自觉地进行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坚定自己的信念,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坚决抵制市场经济条件下物质的诱惑,规范经营,过好权利关、金钱关、美人关,才能经受住各种考验,抵御住各种诱惑。

二、从案例中吸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

反面的案例警示,作为建行员工都要受到极大触动。这些典型案件说明:人贪欲膨胀就会丧失理想信念,追逐名利就会导致急功近利,贻误事业的发展,心存侥幸会触犯法律受到制裁,愧对祖国和人民的培养和信任,愧对建设银行的事业,最终变成人民的罪人。所以,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作为一名银行员工,随时提醒自己:强化廉洁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奉献意识和服务意识。

三、加强法规和业务业务学习,提升自己的防腐能力

我们要加强金融法规和建设银行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熟悉和掌握规章制度的要求,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明辨是非的能力。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将各项制度落实到业务活动中去。强化责任意识,要求自己爱岗敬业,认真严肃对待自己的职业,忠于自己的事业,勤奋工作,规范经营,彻底杜绝腐败。

银行案防工作总结4

20XX年8月20日,根据宁德银监分局和省联社宁德办事处的布署和安排,本人有幸到建行宁德分行参加跨行案防跟班学习,日程虽短,他行先进的案件防控的经验、理念给我的思想、视觉予巨大的冲击,使我们感受到自身与商业银行之间的差距,感触颇多:

一、案件防控跟班学习基本情况

8月20-21日根据宁德银监分局及宁德办事处的安排,本人及其他兄弟联社等5人到建行宁德市分行跟班学习。由于本次跟班学习系银监分局牵头组织,各对接商业银行也高度重视并基本能倾囊相授,在对接银行的安排下,跟班学习人员参观了相关部门(中心)工作场所、业务处理流程。虽然日程只有短短的2天,建行召集了其7个部门以制度流程授课讲解、前台现场观摩、座谈解答的方式对我们进行传授交流,真正起到学习、了解、观摩、解答,使我们系统的了解了商业银行案防制度及组织流程,做到学习致用。

二、商业银行与农信社、农商银行优劣势分析

1、商业银行案件防控及内控工作中心突出,各部门条线所有业务开展基本能涵盖案件防控及内控要求,组织架构、业务流程、报告线路、检查处理处罚等职责分工清晰明了;

2商业银行案件防控条线职责清楚,检查整改跟踪都由各条线完成,业务、合规风险、内审等三道防线监督检查、处罚、整改跟踪落实等工作都由各自条线自行完成,内审部门还有再监督职能,部门查完内审发现问题还要追究检查人员责任,真正达到监督和再监督效果;

3、工作细致,专家类型管理人员较多,有较多的管理文化积淀,部门老总副总都是本条线专家,职能明确,对业务熟悉,专业水平高,管理能力强,管理及岗位文化积淀较好,有利于下一手交接;

4、科技手段防控能力高,系统比较完善,大小系统有100多个,各条线基本依靠科技手段能完成查询、取数、检查、反馈等职能,前中后台在科技系统已明确划分并由系统控制;

5、考核机制完善,实行KPI考核,所有指标要求都列入考核,轻微违规有积分、一般违规有经济处罚、稍重违规有行政处分,而且这些都要进入网点KPI考核中,与网点负责人、员工的收入、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等挂钩,考核机制真正能全方位发挥作用;

6、我们农信系统跟商业银行对比有的优势:商业银行决策链不如农信社灵活,短、快;商业银行员工的创新能力无法发挥,创新性不足。

二、商业银行可参考借鉴的先进经验及做法:

1、员工行为排查工作由谁主管谁排查,谁排查谁负责;员工家访制度由主管负责人每年完成30%的员工的家访工作,并做好登记及报告;拟在9月底前下文进行明确并开展实施;

2、员工教育制度:一班二讲三堂课三教育,

一班指高积分学习班

二讲业务条线、内控案防条线每周一讲

三堂课领导每季法纪课、警示教育课、部门下去宣讲课

三教育换岗位教育、爱岗敬业教育、犯罪成本教育

通过修订员工积分管理办法完善员工违规积分管理,并对积分高的员工采取不同的处罚办法,借鉴建行做法将这些工作融入日常工作中去;

3、案件防控会议制度:四会制度

晨会合规一句话

周会警示教育一段话

月会问题一分析

季会案防工作一总结

向班子报告并列入以后晨会、周例会、月度分析会等议程,时时提醒警示员工;

4、检查工作:三道防线检查,业务,风险合规,稽核;分现场、非现场检查;频率为每月各一次;将案件防控工作量化到部门,督促各部门开展条线的检查辅导频率和深度;

5、整改工作:所有整改都要定措施、定期限、定责任人、定监督人,并与绩效考核挂钩;收到风险提示书部门或支行要在15个工作日完成组织学习、部署、检查、整改等措施;

三、今后我行案防工作思路

一是推行网点内控评级分等级管理:拟在本年内推进此项工作,对所有网点进行内控评价,并对好中差网点采取不同的政策,评级结果与绩效考核、检查频率、评先评优、晋升等挂钩,采取一年一评;

二是借款客户准入时要签廉洁共建协议书,拟结合借款客户、供应商、承包商一并列入廉洁共建范围,9月将制定相关制度并下发文件予以明确具体内容和要求等。

三是开展员工行为排查,落实员工家访制度,各支行(部门)负责人对本行(部)员工的家访,总行领导负责中层干部的家访,通过家访,全面了解员工思想动态,力争及早发现和解决问题。

银行案防工作总结5

今年6月份以来,我行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的统一部署,严格按照总行、省、市分行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抓案防促发展为目标,以现行内控和案防制度为标准,在全行扎实开展了“银行业内控和案防制度执行年”(以下简称“制度执行年”)活动。通过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把思想发动、制度学习、边查边改贯穿于“制度执行年”活动始终,圆满地完成了准备阶段和学习阶段的活动内容,正在紧锣密鼓地开展自查自纠阶段的活动,收到了预期的效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思想发动,营造开展“制度执行年”活动良好氛围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了确保“制度执行年”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行成立了由行长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部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抽调部室骨干力量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明确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建立健全了人人抓案防的防控联动机制,为“制度执行年”活动实施提供了组织保障。领导小组成立后,5次召开专门会议,传达上级行有关开展好“制度执行年”活动的精神、研究制定我行实施方案、专题研究活动有关问题,并针对具体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了活动按上级行的要求进行。

2、深入进行思想发动。为了认真搞好思想发动,清除思想障碍,达到统一认识,增强信心的目的,我行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深入调查摸底,了解员工的思想状况。活动初期,我们调查了解到部分员工对活动开展存在一些疑虑,有的认为当前业务工作繁忙,担心开展“制度执行年”活动会走过场,对搞好活动缺乏信心;有的认为“制度执行年”活动与去年省分行组织开展的“信贷管理年”、“增收节支年”活动和以“两防一反思”为主要内容的遵章守纪、合规经营教育活动的内容相似,简单应付一下上级检查就行了,没有必要多投入精力;有的认为同时开展“制度执行年”活动和争创“四强”党组织、“四优”共产党员活动,担心活动多了会影响其他工作等。了解了这些模糊认识,对我们做好思想发动工作更具有针对性。二是及时传达上级精神,层层进行思想发动。6月8日上午,组织全体员工参加了总行组织的“制度执行年”活动视频动员大会。6月9日上午,召开支委扩大会,认真学习了上级行有关开展“制度执行年”活动的要求和市分行印发的实施方案。6月11日上午,召开全行“制度执行年”活动动员大会,有针对性地进行了思想动员。针对员工中存在的模糊认识,逐一进行分析讲解,帮助员工理解和把握开展“制度执行年”活动的重要意义,消除了员工的模糊认识。三是举办了“制度执行年”活动宣传栏,使活动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时间安排和每阶段的活动内容及要求人人熟悉,个个明白。同时,我们还将开展“制度执行年”活动的内容和要求向信贷客户进行了宣传,寻求信贷客户对我行开展活动的理解与支持。通过宣传和发动,全行员工提高了对开展“制度执行年”活动的认识,增强了搞好“制度执行年”活动的信心,营造了人人积极参与“制度执行年”活动的良好氛围。

二、梳理汇整制度,严格组织学习,奠定开展“制度执行年”活动坚实基础

1、梳理汇整制度。为了方便员工学习,“制度执行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制度执行年”活动方案要求,将所有要求学习的制度文件进行了复印,并装订成册,发到每位员工手中。同时将我行近年来印发的有关内控和案防制度文件进行了梳理汇整,一并发给员工进行学习和讨论,为后段做好制度的废、改、立工作作准备。

2、严格组织学习。制度能否被员工理解和掌握,关系到“制度执行年”活动的成败。为了确保学习效果,一是制定了学习计划。我行将全部学习的内容纳入学习计划中,并明确了学习要求,如学习实行考勤、缺课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补课、检查学习笔记、进行心得交流等。这些都得到了很好的落实。二是处理好工与学的矛盾。为了确保学习与工作两不误,两促进,我行采取了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共组织集中学习3次,每次集中学习前,班子成员先自学好、理解好制度内容,在组织集中学习时能结合实际进行讲解。同时要求员工结合自身业务和职责利用休息时间学完了其他规定的制度文件。这样既确保了学习内容和效果的落实,又能把学好的制度用于指导实践,促进了我行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解决了工与学的矛盾。三是通过心得交流提升学习效果。为了巩固学习效果,我行组织员工进行心得交流,并将心得体会文章张贴在心得栏中。交流中大家能畅谈通过动员和学习的收获,表明积极参与活动的态度和信心,从而进一步深化了对开展“制度执行年”活动的认识,加深了对制度的理解的把握,为“制度执行年”活动的深入开展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三、确定自查重点,坚持边查边改,确保开展“制度执行年”活动取得实效

1、确定自查重点。自查自纠活动一开始,我行就结合实际,确定内控相对薄弱、案件风险比较突出的岗位和业务环节作为自查的重点,如我行把信贷、财务、后勤、安全保卫等岗位作为重点岗位,把贷前调查、申报、贷后管理、费用管理、费用审批、物质采购等环节作为重点环节,并把自查的主要精力投在这些重点岗位和环节上。

4.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管理办法 篇四

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办法的通知

银监办发[2013]257号

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邮政储蓄银行,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

为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长效机制建设,现将《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2013年11月1日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案防工作,维护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适用本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外国银行分行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参照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的目标是,通过建立健全案防管理体系,完善案防管理制度和流程,强化法人负责和责任追究,推进案防长效机制建设,实现案防关口前移,及早防范和化解案件风险。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案件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独立实施或参与实施的,或外部人员实施的,侵犯银行业金融机构或客户资金或其他财产权益的,涉嫌触犯刑法,已由公安、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按规定应当移送公安、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刑事案件。

第五条

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组织架构

第六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案防工作第一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本办法要求,建立与本机构风险管理、资产规模和业务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案防管理体系,有效监测、预警和处置案件风险。案防管理体系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基本要素:

(一)董事会(或理事会等,下同)职责;

(二)监事会职责;

(三)高级管理层职责;

(四)适当的组织架构;

(五)管理政策、制度和流程;

(六)内部监督与检查。

第七条

董事会应当将案件风险作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一项重要风险,将董事长列为案件风险防范第一责任人。董事会应当下设合规委员会或承担合规管理职责的专门委员会(以下简称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会授权组织指导案防工作。专门委员会中应当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成员。专门委员会在案防方面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审议批准案防工作总体政策,推动案防管理体系建设;

(二)明确高级管理层有关案防职责及权限,确保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措施有效监测、预警和处置案件风险;

(三)提出案防工作整体要求,审议案防工作报告;

(四)考核评估本机构案防工作有效性;

(五)确保内审稽核对案防工作进行有效审查和监督。

未设董事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由经营决策机构履行董事会的有关案防工作职责。第八条监事会或监事应当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案防工作职责履行情况,监事长是案防工作监督的第一责任人。

第九条

高级管理层应当有效管理本机构案件风险,行长(或总经理等,下同)是案防制度制定和执行的第一责任人。高级管理层应当明确各部门及分支机构案防工作的职责分工,确保专人负责,并研究制定案防工作计划。

第十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设立一名合规总监或指定一名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统称合规总监)负责本机构合规及案防工作。合规总监纳入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范围,岗位变动要按照监管管辖事前向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报告。合规总监向行长报告工作,同时向专门委员会报告工作。

合规总监在案防方面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定期审查、检查和监督执行案防政策、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全面掌握本机构案防工作总体状况,并定期报告;

(三)建立与各业务条线和分支机构的协调配合机制,形成权责明确、报告路线清晰、运行有序的案防工作机制。

第十一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明确负责合规管理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合规部门)为案防工作牵头部门,将本机构案防工作组织实施作为其重要职责。

合规部门对合规总监负责,其案防方面的具体职责包括:

(一)拟定本机构案防管理政策、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组织实施、协调落实案防工作决策和案防工作计划;

(三)收集汇总案防工作情况,定期分析本机构案防形势,确定案防工作重点;

(四)督促各部门及分支机构切实履行案防职责,确保案防管理体系正常运行;

(五)跟踪落实监管部门提出的案防监管要求;

(六)定期组织案防工作培训。

第三章

制度及质量控制

第十二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具体业务部门发起制定业务制度和办法。业务制度和办法应当覆盖全部业务流程,明确责任部门,确保员工理解掌握制度并明晰违规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十三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制度后评价体系,对各项制度合规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结果和业务发展需要及时修订完善,确保制度涵盖所有业务领域和环节。

第十四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并完善统一授信、分级授权制度以及前、中、后台职责明确、岗位分离、制约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对各部门及分支机构的有效管理和控制。

第十五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和完善信息科技系统,提高通过技术手段防范案件的能力,支持各类管理信息适时、准确生成,对关键业务环节实时监控,确保业务的连续性、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第十六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制定符合本机构特点的案件风险排查、报告、处置、问责以及整改、后评价等专门制度。

第十七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科学的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确保业务发展与内部控制、风险管理能力相匹配,规范各级机构及其员工行为,防止因考核激励机制不科学诱发员工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八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检举、抵制违法违规行为和堵截案件的奖励制度,强化员工参与案防工作的激励引导,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人员培训与行为管理

第十九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将员工培训教育作为案防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的员工合规及案防培训体系,制定合规及案防培训计划和重点业务培训方案,建立配套的培训考核机制,并与员工岗位、待遇、职务晋升等挂钩。

第二十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履行职责相匹配的能力、经验和专业素质。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定期为案防管理人员提供系统的专业技能培训。

第二十一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强化员工职业规范约束,将员工行为管理与操作风险管理有机结合。主要工作至少应当包括:

(一)建立并完善员工管理制度,将员工入职前背景考察、职业操守、八小时内外行为规范等要素纳入案防管理范畴;

(二)加大对员工参与民间借贷、非法集资、充当资金掮客、洗钱、涉黄、涉赌、涉毒、经商办企业、过度消费及负债、频繁请假等异常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对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并加大对案件易发部位和薄弱环节的检查力度。

第二十三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对整体案防工作情况、案防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内外部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并根据检查评价结果促进内控管理自我完善。

第二十四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釆取整体移位、突击检查等方式开展检查,合理设定突击检查频率、覆盖范围、延伸要求、工作方式及工作质量评价标准,加强对基层网点和一线柜台的突击检查。

第二十五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通过多种方式与客户建立独立的信息反馈渠道,实现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有机结合。

第六章

考核与问责

第二十六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案防评价制度,对各级机构案防工作进行考核,并作为经营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要素至少应当包括案防工作组织及质量、内控制度建设、制度执行、内审监督、案发情况、责任追究和整改情况等。

第二十七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建立有效的违规及案件问责制度,严格责任认定与追究,严肃处理违规失职人员,发挥违规惩戒的警示作用。

第二十八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加强监督检查工作质量控制,业务条线管理、合规管理、内审稽核等负有检查职责的部门对具体发案业务已做过专项检查或审计,应发现未能发现问题或发现问题后未及时报告的,应当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七章

案防工作监管

第二十九条

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实施监管,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管理政策和程序应当按监管管辖报送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备案。

第三十条

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第三十一条

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当将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评估结果作为监管评级和现场检查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二条

对于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在监管和评估中发现的有关案防工作问题,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提交整改方案并釆取有效整改措施。

第八章

则 第三十三条

个别银行业金融机构组织架构设置不完全适用本办法有关要求的,相关机构法人应当按监管管辖向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提出申请,由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决定。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银监会负责解释。第三十五条

5.银行案防工作讲话 篇五

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报告

根据宣皖农商行[2011]124号有关要求,我行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在此基础上出台了寒亭支行《深化银行业内控与案防制度执行年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全体员工按方案要求开展此项工作,到报告日,自查自纠阶段工作已基本结束,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1、能够按照总行的要求,建立建全了各种内控制度,并在工作中自觉地加以遵守。建立业务线与监督线“双线责任追究”,将责任追究覆盖到所有岗位和人员。做到了工作有制度、制度有落实、执行有监督。

2、会计业务和储蓄业务的操作基本符合制度要求。一是能及时进行按着要求进行账务、库存现金、内外账目的核对,没有白条顶库和挪用库款现象;二是各种重要凭证和有价单证的保管使用手续严密、责任分明;三是各种费用开支和大额支付能严格覆行审批手续。四是公、私印章保管规范,随用随取,离柜收起。

3、信贷业务方面:我行已建立了贷款授权,贷款责任追究和贷款的审批制度。在总行对支行授权的基础上,对大额贷款由审批小组进行集体研究审批,落实第一责任人。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发放管理与农户档案的限额一致。

在此次自查中,我支行结合“三项整治”工作以6月底不良贷款报表余额为准,对支行20万元及以上的大额不良贷款进行排查。经查我支行有一笔30万元五级分类为损失的的不良贷款。该借款人胡

思伟,宣城市区居民,原为政府机关干部。于1996年10月1日以经营干果缺少资金为由在我行借款30万元。后经查实该笔资金借款人转借给了吴霞使用,经催收该笔贷款本息于1996年12月30日由吴霞还清。后因吴霞与他人合伙贪污挪用公款案发被判服刑,其归还我行的贷款被司法部门以追赃为由从我行账户扣划。该笔贷款的两个保证人分别是借款人妻子张学蓓和吴霞。张学蓓为农行员工,因该笔贷款曾全部偿还,且借款人把贷款借给了吴霞。故其夫妇二人不愿承担该笔债务,吴霞已判刑,家庭财产也已依法追缴,无力偿还贷款。现该笔贷款已丧失诉讼时效,后经总行认定为损失类贷款。

通过对大额不良贷款的排查,让我支行充分认识到在以后的信贷工作中一要严格贷款操作程序,严把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三关”,尤其要抓好信贷资产跟踪监控工作,随时掌握信贷风险的变化,及时调整贷款管理策略,将风险消灭于萌芽状态。二要完善信贷风险转移机制,全面推行抵(质)押贷款,严格依照“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和《担保法》《物权法》办理抵押担保手续,对抵质押物的权属和价值及其可行性严格审查,防止“一物多保”、“担而不保”的现象发生,对以前担保失效贷款尽可能补办抵押担保手续,转移信贷风险。

4、“三防一保”方面支行已与员工签定了安全责任书,落实了安全责任。安全防卫设施,消防设施处于正常运转的状态。支行制订了防暴预案,要求职工熟悉安全保卫工作的要求,在遭遇突发事件时保持头脑冷静,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

通过自查自纠,我行进一步提高了案件防范意识,对一些过时的规章制度进行废止和重订。力图通过对重点部位和岗位的有效监督,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我行健康稳定发展。

寒亭支行

6.加强银行案件防控工作的思考 篇六

近年来, 经济持续下行, 社会资金面日益趋紧, 银行业案件频发。如“杭州联合银行存款失踪案”、“华夏银行上海分行飞单理财事件”、“农行北京分行票据案”等, 案件金额和性质令人乍舌。分析这些案件发现, 单纯外部人员作案的情况少之又少, 银行业的每一起案件几乎都有银行内部员工实施或参与实施, 员工道德风险突显。一般来说, 银行作为特殊的企业, 非常重视自身内控管理, 这些案件若不是内部人员参与或主导, 犯罪分子是不可能得逞的。因此, 员工管理是银行案防工作的重中之重, 是银行案防工作的“牛鼻子”。员工行为管理到位了, 银行案防工作基本到位;反之, 如果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 则银行案件防控工作距离完成还很远, 发生案件的风险隐患较大。笔者经过近年来的员工行为管理经验, 分析出加强员工行为管理的几点体会, 供同业学习借鉴。

二、加强员工思想教育

员工行为管理中教育是首要关键。要持续加强员工职业操守教育, 通过正面教育引导与反面警示相结合, 让员工算“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家庭账、友情账、自由账、健康账”等“七本账”, 使员工明白违规是要付出代价的, 促使员工自觉规范自身行为。

三、加强员工行为排查

要建立常态化的排查机制, 通过日常观察和专项排查等, 及时发现员工违规行为, 争取将员工违规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 “早发现、早干预、早处置”。

(一) 把握重点排查对象

从银监会通报的案件情况看, 银行案件均发生在基层机构, 客户经理、理财经理和柜员属于案件易发人群。因此, 银行机构在员工行为排查过程中, 要将排查资源主要集中在与客户接触密切的客户经理、理财经理等重要岗位人员身上, 并根据该类岗位人员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特点确定相应的排查重点内容和排查方式, 着力防范关键岗位人员的道德风险隐患。

(二) 不断丰富排查手段

随着各家银行常态化开展员工行为排查, 一些意欲违规的员工有了一定的反侦察意识。因此, 员工违规行为越来越隐蔽, 员工行为排查难度越来越大, 靠常规方式的员工行为排查很难排出违规行为。银行机构应认真总结排查工作经验, 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排查方法, 有重点地开展针对性的排查。可以考虑从以下四方面开展排查:

一是开展员工工作区保管物品突击检查。要对客户经理、理财经理和柜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开展工作区突击检查, 查看其办公抽屉、柜子等储物工具内是否违规代对公客户保管印章、印鉴卡、转账支票、电汇凭证等物品, 或代个人客户保管身份证件、银行卡、网银U盾等重要物品, 是否存在向客户推荐销售行外理财产品并留存外部理财产品宣传资料等违规行为。

二是有针对性地实施员工个人账户异常交易排查。要常态化利用非现场审计系统、后台信息系统提取疑点数据, 对“员工交易附言备注含本金利息字样、员工与授信企业发生往来、员工与影子银行往来、疑似非法集资”等模型疑点数据开展验证排查, 防范少数员工个人账户交易不规范的问题。对存在可疑情况的交易疑点数据, 要进一步深入跟踪分析, 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数据。

三是开展员工个人办公电脑IP地址网银交易记录排查。当前“飞单”、“私售”风险隐患突出, 若员工让他人利用办公电脑对外转账尤其是购买外部理财产品, 一旦发生亏损极易诱发客户投诉。因此, 要定期排查员工电脑上的网银交易记录, 确认是否存在非客户本人使用员工电脑进行网银交易的情况, 防范员工违规持有客户U盾并代为进行网银操作或私售理财产品行为发生。

四是要加强外部走访调查。要积极到公安、法院、检察院、社区等外部机构走访调查, 了解本单位员工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并结合日常观察情况进行了解核实。

四、强化排查发现问题的整改问责

每次排查结束后, 银行机构要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 及时向被查机构下发整改通知书, 并由党群监察部、人力资源部等部门共同研究问责处理措施。针对发现的问题, 除追究涉事员工的直接责任外, 应区分问题性质和严重程度分别追究所在部门负责人及分管行领导的管理责任和领导责任。此外, 要将排查发现的问题和问责处理情况发文在全辖进行通报, 并在内部重大会议上进行通报提示, 切实发挥问责和通报的惩戒警示作用, 巩固排查成效。

五、后记

7.银行案防自我评估报告 篇七

报送机构:**银监分局

自评年份:2013年

接到《**银监办公室转发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评估办法有关文件的通知》文件后,立即组织人员对本行2013年案防工作进行自我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我评估开展情况

为保证我行案防评估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了本案防工作评估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案防评估工作的有效开展,具体包括评估办法制定、组织各支行案防评估工作、对银监局的评估结果进行反馈。

二、自我评估得分情况

(一)案防工作组织情况:总行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监事会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履职尽职情况,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建议,由监事长对本行案防监督工作负总责。总行内部设立合规审计部,合规审计部负责落实审计委员会决议,组织逐级签订案防责任目标书。

(二)制度及质量监控情况:行长是案防制度制定和执 行的第一责任人。明确各部门及分支机构案防工作的职责分工,内设机构合规审计部是案防牵头部门,并由专人负责研究制定案防工作计划。制订《案防职责》、《转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处置三项制度的通知》、《印发案件风险防控处置预案的通知》。组织学习《***办法》,对制度落实实行常规性稽核检查,并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查出问题及时通报处理,确保员工理解掌握制度并明晰违规应当承担的责任。

(三)案防工作执行情况:总行内部机构合规审计部协助高级管理层制定、有效推动和执行银行的合规政策,有效管理银行的合规风险。主动识别、量化、评估、监测、测试和报告合规风险。建立制度后评价体系,对各项制度合规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结果和业务发展需要及时修订完善,确保制度涵盖所有业务领域和环节。

加强职业操守教育。定期组织学习业务知识、职业操守相关内容共4386人次,同时利用各种形式、各种载体深入开展员工理想信念教育、职业操守教育,继续抓好《***办法》的学习培训,强化教育的广泛性和深入性,引导干部员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遵纪守法和诚信合规意识。结合《***》警示教育片和近年发生在农信社的典型案例,在辖内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案件警示教育,以案说法,警钟长鸣。一线员工参加案防合规培训率100%。

(四)监督与检查情况:内开展了一次“五大风险”排查。重点排查了基层营业网点负责人、员工是否利用银行平台及员工身份,以高息为诱饵参与社会非法集资、民间融 资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风险排查;二是对员工内外勾结、盗用或挪用客户资金行为进行风险排查;三是对员工异常行为进行风险排查,包括对员工和直系亲属银行账户大额资金异常变动情况的排查,以及对员工炒股、做期货、包养情人、吸毒、投资经商等情况的排查。通过2个月排查,未发现我行有以上风险隐患。

开展了二次案件风险隐患排查。对全辖所有机构、所有岗位、所有人员以及2013所有业务进行全面风险排查。自查阶段边排查边整改,有力提升了我行案件防控水平。

(五)考核与问责情况: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畅通信访举报受理渠道,提高信访案件直查快办能力。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腐化堕落案件和发生在一线岗位中以贷谋私、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和银行权益的案件。坚持惩治和保护并重,做到严惩腐败者、保护干事者、宽容失误者、打击诬告者。通过查办案件加强警示教育,强化制度建设,发挥治本功能。

三、案防工作自我评估发现的问题

一是我行在案防培训考核机制方面还有待完善,目前案 防培训还未建立与员工岗位、待遇、职业晋升等挂钩的考核机制。二是目前审计检查做到依据审计方案组织开展稽核检查,因方案设定时间的约束,未能做到延伸检查。

四、整改措施

一是制定案防培训考核制度,坚持贯彻执行。二是针对 审计部门、监管部门对本行案防考评中发现问题以及问题暴露情况制定稽核检查的频度及深度。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或安排

2014年我行将继续做好案件防控工作,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示范教育、关爱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不断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层层签定预防案件责任书做好案件情况统计及上报工作,争取我行案件防控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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