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所有权证明

2024-12-18

车辆所有权证明(共6篇)(共6篇)

1.车辆所有权证明 篇一

车辆所有权证明协议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辆型号:________________车辆牌照: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本着诚实守信和合法自愿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型号为_____________牌照为___________的车辆的相关权利与义务等问题约定如下:

一、车辆的购买登记与归属

1、甲方为该车辆的实际出资人,同时甲方为该车辆的实际所有人,该车辆为甲方的公共财产;

2、为方便办理车辆的相关手续,甲方同意乙方为该车辆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甲方同意该车机动车登记证上填写乙方的名字,但是乙方对该车不享有所有权。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享有该车的所有权;

2、甲方对该车辆享有抵押权;

3、甲方对该车辆享有质押权;

4、甲方对该车辆享有出租、出借、转让、买卖的权利;

5、甲方需履行对该车的出资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为该车辆办理登记过户的权利;

2、乙方对该车不享有所有权;

3、乙方对该车不享有抵押权;

4、乙方对该车不享有质押权;

5、乙方对该车享有使用权,但不得将该车私自出租、出借他人;不得将该车私自转让或赠与给他人。

6、乙方对该车有保管、爱惜的义务。

四、该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或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乙方:(签字)年_____月_____日

2.车辆所有权证明 篇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不得向被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从中可以看出,对于保险利益是否存在的判断,是以被保险人为判断主体。本案中原告鲁某虽然不是机动车辆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但其是保险车辆的实际所有人及使用人,车辆挂靠公司仅是名义上的投保人,挂靠公司并不对挂靠车辆的运行具有支配和控制的权利,除收取原告的挂靠管理费用外,不从车辆运行中获得利益,且该挂靠公司对原告车辆挂靠事宜及保险情况均予以认可。在鲁某要求挂靠公司代为其向保险公司索赔,车辆挂靠公司怠于行使赔偿权的情况下,应赋予车辆所有人有权向保险公司索赔,此种请求权符合保险法的立法本意。故鲁某具有保险利益,应视为被保险人。因此,应认定原告与保险公司之间存在保险合同关系,且该合同并未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为有效。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交通事故死亡人员身份无法确认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其所得赔偿费交付有关部门保存。其损害赔偿权利人确认后,由有关部门将赔偿费交付给损害赔偿权利人”,该条十分明确赋予了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在交通事故死亡人员身份无法确认的情况下,交管部门依法收取肇事者的赔偿款的权利,如果交管部门不收取肇事者的赔偿费用,交管部门又如何交付有关部门保存,交付的前提首先是其已收取了该赔偿费,即收取肇事者的赔款在前、交付有关部门在后。

同时,根据《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七十四条:“对未知名死者的人身损害赔偿,其身份暂按城镇居民计算,年龄暂按法医鉴定报告的大约年龄段取中间年龄计算。核查出未知名尸体身份后,按照实际身份、年龄重新计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其所得赔偿费交付有关部门保存,其损害赔偿权利人确认后,通知有关部门交付损害赔偿权利人。”该条详细说明了对于未知名死者的赔偿数额计算方法,同时也说明了交警部门收取赔偿款的权利。

并且,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对死者身份不明的交通事故如何结案的请示的批复》第一款:“对于死者身份无法查明的交通事故,应依据调查的事实分清责任;依法处罚身份明确的其他责任人;依法确定赔偿数额,由赔偿一方付款签字后即结案。”以及第二款:“对身份不明死者的赔偿费和遗物,由办案机关妥善保管。”交管部门完全有依据收取该赔偿款。更为重要的是,我国法律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虽然死者系无名氏,但也享有相等权利,保险公司应该依照有关规定履行赔偿的义务。

3.车辆所有权代持协议 篇三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为了甲、乙双方共同的利益,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合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为乙方代持车辆所有权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持车辆基本情况

1、车辆型号:(以下简称该车辆)车牌号码: 发动机号码: 底盘号码:

2、购车款: 元。购车首付款、按揭借款及相关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因 原因需以甲方名义购买该车辆,甲方同意代持该车辆所有权,以甲方名义办理车辆所有权证等手续。

二、代持期间的车辆使用及责任承担

1、甲方为乙方代持该车辆所有权期间,因乙方使用、出租、出借等任何形式使用该车辆所发生的交通违章、刑事案件等各种违法违纪罚款和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2、出现前款所述情形时,乙方应及时处理相关事故,承担赔偿责任等,不能因此給甲方造成不良影响。若甲方因代持该车辆所有权被要求承担责任的或遭受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3、乙方使用该车辆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维修、维保、车船使用税、保险费用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三、代持的终止

1、甲方有权随时要求终止为乙方代持该车辆所有权。甲方要求终止代持的,可提前一周通知乙方。

2、甲方要求终止代持车辆所有权的,乙方应及时配合甲方办理车辆所有权过户手续,不能因此給甲方造成不良影响。

四、其他

1、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按印之时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4.房产所有权证明 篇四

通常《购房合同》中有关于委托开发商代办房产证的条款,这个条款本身就可以看作是一份单独的委托协议。此外,很多开发商还会要求购房人在《购房合同》以外另签一份委托其代办房产证,并同意入住前将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交给他们的委托书。

有些时候,开发商会把办理相关手续的事务委托给专门的代理公司或律师办理。

此时,您也可以选择,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仅办理相关手续,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等税费由您自己来缴纳。

注意事项:

委托代办的协议中应明确约定:

1.开发商应该于什么期限内办理房产证(如果是“两证分离”的地区,一定要注明《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当然如果因为行政原因,本地暂时无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只能让步了);

2.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应当于什么期限内提供缴纳相关税费的正式收缴凭证;

3.约定一旦因开发商原因导致不能如期办理或办证发生错误的情况时如何处理,最好明确约定“可以退房”或“不退房,但开发商应赔偿全部房款x%的赔偿金”等明确的违约处理方法;

4.约定如果贷款银行扣押房产证和《购房合同》的,购房人如何核验房产证,因为这种情况下购房人往往只能“看一眼”房产证;

5.约定办理抵押登记的事宜,有些银行不扣押房产证,仅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的手续是否由开发商办理以及如何办理等事宜也应当约定清楚;

6.约定代办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法,并要求提供正式的开发商盖章的收据。

如果《购房合同》对此没有详细约定,请一定要在这份委托协议中争取加入这些条款。

第二步:缴纳房产证代办费、公共维修基金、契税、印花税

办理收房入住手续的时候,开发商往往会要求您缴纳这些费用。注意事项:

1.在交钱之前,请您了解一下这些税费的收缴标准,以便核实开发商计算是否正确,可参见本书附录十一。

2.交钱之后,请您一定保留好收款凭证,并一定要求收款单位盖公章,不要收“白条”。

第三步:按照约定时间领取房产证

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代交上述税费之后,申请办理房产证,并办理抵押登记后,您就可以领取房产证了。

如果贷款银行扣押房产证和《购房合同》,您一定要找机会仔细核验房产证上的记载,一旦存在记载错误,应及时要求更改。

注意事项:

1.仔细核对证书的数量,如果约定取得两证,一定要核验是否齐全;

2.仔细核对房产证的记载,尤其是面积、位置、权利人姓名、权属状态等重要信息,如与合同约定不符,要求开发商说明原因;

3.核对“他项权利”一栏记载的抵押事项;

4.索要缴纳税费的正式发票。

适用范围:自己缴纳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印花税等税费的情况适用

第一步:签订委托协议

通常《购房合同》中有关于委托开发商代办房产证的条款,这个条款本身就可以看作是一份单独的委托协议。此外,很多开发商还会要求购房人在《购房合同》以外另签一份委托其代办房产证的委托书。

有些时候,开发商会把办理相关手续的事务委托给专门的代理公司或律师办理。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同“办理流程一”中的“第一步”。

第二步:缴纳房产证代办费

售房人住的时候,开发商会要求您缴纳。注意事项:

交钱之后,请您一定保留好收款凭证,并一定要求收款单位盖公章,不要收“白条”。

第三步:自己到相关部门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

缴纳的方法,可以询问开发商或代理公司的办事人员。公共维修基金一般由房产所在地区的小区办收取,部分城市已经开始由银行代收公共维修基金。注意事项:

请保证及时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和契税,根据法律规定,这两笔款项的缴纳凭证是办理房产证的必需文件,因此如果您不能及时缴纳会影响到您获得房产证。

请一定保留好缴纳税费的正式收缴凭证,并及时交给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以便他们下一步的申请工作。

第四步:按照约定时间领取房产证

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代交上述税费之后,申请办理房产证,并办理抵押登记后,您就可以领取房产证了。

如果贷款银行扣押房产证和《购房合同》,您一定要找机会仔细核验房产证上的记载,一旦存在记载错误,应及时要求更改。

注意事项:

1.仔细核对证书的数量,如果约定取得两证,一定要核验是否齐全;

2.仔细核对房产证的记载,尤其是面积、位置、权利人姓名、权属状态等重要信息,如与合同约定不符,要求开发商说明原因;

3.核对“他项权利”一栏记载的抵押事项。

提示:及时查询房屋产权状态

即使委托代办房产证,您也有必要及时向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和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查询所购房屋的产权状态,如果发现“危险情况”,如开发商非法设定抵押等,可以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

具体实施

需要的资料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

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5.⑴购房人已婚①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

②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③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⑵购房人单身(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

①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②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③单身声明具结书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

购房者在异地则到公证处办理

购房者在国外则到大使馆办理

5.环评所有证明 篇五

咸安区环保局:

根据咸安区经济开发区发展的总体规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已同我开发区签订了投资协议,并交纳了保证金。相关手续已齐全。为了加快进展,请按该公司提供的土地宗地图进行环评。同时在不影响环境评估质量的情况下,请尽量提供便利。

咸安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4年___月___日

证 明

咸安区环保局:

现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污水需要进入咸安经济开发区市政管网,并排入咸安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特此证明

2014

湖北咸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年___月___日

咸安区环保局:

现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环评相关资料已做好,特申请环评审批。

特此申请

2014

6.车辆挂靠协议证明 篇六

(车型):(车架号):车牌号):车辆以抵账形式转入(产权单

位)名下,现将该车车辆手续落户于该产权单位员工(挂靠单位)名下,其车辆产权及使用权均属于XXX公司,与所挂靠单位无关,其之后所发生的费用和责任均属XXX公司。

特此证明。

产权单位(盖章)挂靠单位签名:

日期:

由将

车 辆 挂 靠 协 议

车辆产权方:(以下简称甲方)

挂靠单位方: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车辆挂靠于乙方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共识,签订本协议。

1、甲方将其由(车型):(车架号):车牌号):车辆以抵账形式转入XXX公司的车辆手续挂靠在乙方名下。

2、甲、乙双方在车辆挂靠中所产生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3、甲方车辆挂靠期限为自年至年月日。本合同到期,如甲方要求续挂,双方可订立续挂合同,如甲方无要求续挂,其车辆可由甲方通过合法途径自行处置,乙方予以配合,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挂靠车辆产权属于甲方,即为车辆实际车主,甲方对车辆有运行支配

和运行利益权,甲方承担挂靠期间所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5、乙方为车辆名义车主,不享有对车辆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不对车辆进行实际管理,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只负责甲方挂靠车辆统一建档管理,协助甲方办理各种证件、规费、车检等。

6、乙方挂靠费用为零元整。

7、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究民事责任的权利。

8、甲方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及时办理和缴纳相关证件和规费并承担费

用。

1)、甲方必须保证挂靠车辆的行驶证等所需其它证件齐全。

2)、税金、车船税、保费、路桥费、二保费、车检费、运检费等各项规费缴讫齐全。

9、乙方不得擅自转让、转租、转借挂靠车辆,否则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0、交通事故处理。

1、甲方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的,乙方应立即向甲方及相关部门报告,甲方协助乙方对事故进行处理,但实际使用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挂靠甲方经营期间,若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的,保险公司理赔的保险费用应当直接转入甲方帐户,该款项应当首先保障对受害人的合法赔偿。若保险公司理赔额度不足以赔偿受害人,剩余的赔偿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其它民事、刑事纠纷,不及时处理,逃避责任,造成甲方被牵涉诉讼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如合同挂靠期满,经甲方书面通知,在甲方书面通知要求的时间内,乙方既不来办理续挂手续也不来办理过户手续,挂靠合同自动延期。经甲方两次书面通知乙方仍不来办理续挂或脱钩手续的,甲方有权办理本合同项下挂靠车辆的停运手续,由此所造成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二、乙方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住所等住处发生变化时,乙方应及时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甲方。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三、乙方必须提供以下真实、合法证件给甲方存档: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指定驾驶人驾驶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上岗证复印。如在乙方聘用的司机证件不齐或为虚假证件,造成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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