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共17篇)
1.护理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篇一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患者安全是医疗护理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医疗护理质量控制管理的核心目标。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和医疗体制改革的推进,患者安全问题已经成为我们关注的焦点之一,为加强护理不良事件的管理,提高护理安全,保障护理质量,特制定我院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1、护理不良事件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发生的跌倒、用药错误、走失、误吸或窒息、烫伤以及其他与患者安全相关的非正常的护理以外事件。
2、病区出现不良事件,当班护士应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及科主任、护士长,接到报告后必须半小时内口头或电话通知护理部,并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向护理部书面报告不良时间的时间、地点、对象(科室、床号、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诊断)、简要过程、原因分析及患者的目前状态。
3、护理部将在一周内召集发生不良事件所在科室护理人员进行分析讨论,制定整改措施并做出定性处理意见。
4、护理不良事件应以预防为主,防御与应急补救措施相结合,平时做好不良事件前的防备准备,尽量减少不良事件的发生。一旦发生不可避免的不良事件后,启动应急预案,高效、有序地运转,最大限度地保护患者的安全,将不良事件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2.护理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篇二
1对象和方法
1.1调查对象2015年1~6月采用便利抽样法对杭州市3所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182名骨科护士进行调查。所有护士均为注册护士, 调查期间从事临床骨科护理工作且满6个月以上, 知情同意并自愿参加本项调查。
1.2调查工具
1.2.1护士基本资料调查表自行设计护士基本资料调查表, 包括性别、年龄、学历、工作年限、用工性质、职称等。
1.2.2护理不良事件报告意向量表采用田欢欢等[5]修订编制的问卷, 该量表最低分0分, 最高15分, 得分越高代表报告意向越好。该问卷共15个条目, 采用二分类评分法, 1代表“是”, 0代表“否”或“不清楚”。问卷具有较好的信效度。
1.2.3护理不良事件报告障碍问卷采用田欢欢等[5]修订编制的问卷, 共22个条目。问卷的三个维度分别为惩罚性文化、报告流程及报告意义。该问卷每个条目采用Likerts 5级评分法, 总分最低22分, 最高110分, 得分越高代表对各条目认同度越低。该量表信效度良好, 应用广泛。
1.2.4护理不良事件报告认知量表采用田欢欢等[5]编制的问卷, 共8个条目, 采用二分类评分法, 1代表“是”, 0代表“否”或”不清楚“。总分最低0分, 最高为8分, 得分越高提示报告认知越好。该问卷信效度被测量较好。
1.3调查方法征得医院护理部同意后, 由研究者本人对该院护士进行调查, 采用无记名形式填写问卷, 现场回收。共发放问卷182份, 回收181份, 其中有效问卷180份, 有效回收率为98.90%。
1.4统计学方法采用SPSS 13.0统计软件包对数据进行分析。使用百分率、均数、标准差等描述数据, 影响因素分析采用单因素方差分析、LSD法及两样本t检验, 相关关系采用相关性分析, 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护士护理不良事件报告意向得分现状180名护士护理不良事件报告意向问卷的得分范围为7~15分, 中位数为12分, 平均数为 (12.20±3.50) 分。
2.2影响护士护理不良事件报告意向的因素护理不良事件报告意向受护士的年龄、工作年限、职称的影响 (P<0.05) , 见表1。
2.3护士护理不良事件报告意向与报告障碍、报告认知的相关关系护士护理不良事件报告障碍问卷得分范围38~106分, 中位数74分, 平均数 (71.50±12.33) 分;报告认知问卷得分2~7分, 中位数5分, 平均分 (5.67±1.05) 分。将护士护理不良事件报告意向与报告障碍、报告认知进行相关关系分析, 结果表明护理不良事件报告意向与报告障碍呈显著负相关 (r=-0.387, P<0.01) , 与报告认知呈显著正相关 (r=0.412, P<0.01) 。
3讨论
3.1本次调查的骨科护士护理不良事件报告意向处于中等水平。这与陈静[6]、宋朝晖等[7]的研究结果类似。陈静[6]采用同样的问卷调查表分析了396名在岗的肿瘤科护士的护理不良事件报告意向, 结果表明其得分范围为3~15分, 中位数为14分。宋朝晖等[7]对96名急诊科护士的护理不良事件报告意向进行测评, 结果表明其报告意向较为正向, 处于中等水平。护士全面、真实地报告不良事件是不良事件报告系统发挥积极作用的基础, 不良事件报告率低严重制约着医院不良事件的上报、预防和控制, 因此, 必须根据影响护士不良事件报告意向的因素, 制定科学的干预对策, 进而提高护士的不良事件报告意向。
3.2本研究结果显示,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意向受护士的年龄、工作年限、职称的影响 (P<0.05) 。年龄越大、工作年限越长、职称越高的护士报告意向越强烈。分析其原因, 可能与工龄长、高年资护士、高职称护士对护理不良事件报告意义的理解更为深刻有关[8], 其接受到的有关护理不良事件方面的培训较多, 相关的安全知识较为全面。可见, 医院不仅要构建好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还需要对年龄较小、工作年限低、职称低的护士开展护理不良事件安全知识和报告方面的培训, 以提高护士整体的报告意向。
3.3本研究对护士护理不良事件报告意向与报告障碍、报告认知的相关关系进行分析, 结果表明, 护士护理不良事件报告障碍受护士自我感知到的惩罚文化影响, 惩罚文化越重, 报告障碍越严重, 其护理不良事件的报告意向也就越低[1]。目前, 国内大多数医院虽然实施了非惩罚上报机制, 但受长久以来的惩罚性机制的影响, 因此, 医院应加大力度推广非惩罚性文化, 从而使护士正确看待不良事件的发生和报告。有研究[4]认为, 骨科护士不良事件报告认知得分不高的原因与报告制度程序复杂或医院的宣传和培训不到位有关。可见, 护士的不良事件报告认知仍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管理者应从优化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和流程着手, 同时对不同层次的护理人员开展报告认知推广和宣传, 提高护士的认知水平。
总之, 骨科护士护理不良事件报告意向处于中等水平, 影响护理不良事件报告意向的因素主要有护士的年龄、工作年限、职称、报告障碍及报告认知。可根据影响护士护理不良事件报告意向的因素进行针对性干预, 比如医院可加强对年轻骨科护士、有报告障碍或报告认知差的护士的培训, 以提高护理不良事件的报告率, 预防不良事件的反复发生, 保护患者生命安全。
摘要:目的 探讨骨科护士护理不良事件报告意向的现状, 并分析其影响因素, 为护理不良事件报告的科学管理提供参考依据。方法 采用便利抽样调查的方法, 对杭州市3所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182名骨科护士进行护理不良事件报告意向问卷调查, 并分析其影响因素。结果骨科护士护理不良事件报告意向得分范围为7~15分, 中位数为12分。护理不良事件报告意向受护士的年龄、工作年限、职称及报告障碍、报告认知的影响 (均P<0.05) 。结论 骨科护士护理不良事件报告意向处于中等水平, 可根据影响护士护理不良事件报告意向的因素进行干预, 以提高护理不良事件的报告率。
关键词:骨科,护理不良事件,报告意向
参考文献
[1]冯素英, 谢楠, 杨玉霞, 等.某市护理人员对不良事件报告认知与态度的现状调查[J].重庆医学, 2015, 44 (5) :687-689.
[2]唐三英.骨科护理不良事件原因分析及对策[J].中国医药指南, 2013, 11:316-317.
[3]Stievano A, Jurado MG, Rocco G, et al.A new information exchange system for nursing professionals To enhance patient safety across Europe[J].J Nurs Scholarsh, 2009, 41 (4) :391-398.
[4]宋朝晖.柳州市三级医院护士护理不良事件报告意向现状及影响因素与干预研究[D].南宁:广西医科大学, 2014.
[5]田欢欢.北京市护士护理不良事件报告意向现状及其影响因素的研究[D].北京:北京协和医学院, 2011.
[6]陈静.肿瘤科护士护理不良事件报告意向及影响因素的调查[J].天津护理, 2014, 22 (5) :389-390.
[7]宋朝晖, 杨连招, 梁文英, 等.急诊科护士护理不良事件报告意向现状调查及影响因素分析[J].中外医学研究, 2014, 12 (1) :50-51.
3.护理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篇三
况。结果:198例患者,共行双重滤过血浆置换治疗406例次,发生各种轻度不良反应共36例次,不良反应发生率为8.86%。结论:经有效的护理均顺利完成了双重滤过血浆置换的治疗,未发生严重不良后果。
【关键词】双重滤过血浆置换;不良反应;护理;安全性;风湿病
doi:10.3969/j.issn.2095-4174.2014.06.009
双重滤过血浆置换(double filtration plasmapheresis,
DFPP)是通过对一级分离后的致病血浆进行二级分离,然后将弃除致病因子后的血浆与血液有形成分一同输回体内,从而达到治疗疾病目的的一种选择性血浆分离疗法。DFPP技术日臻完善,目前已在我国许多大医院得到广泛应用,用于200多种临床疾病的治疗[1]。本院自2004年2月购进Plasauto IQ全自动血液净化系统,10余年间共治疗各种风湿性疾病患者1 000余例次。发现DFPP过程中存在不良反应。笔者对本院DFPP治疗进行密切观察,现将结果和分析报告总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临床资料选取本院2009年5月至2013年12月在本院行DFPP治疗的患者共198例,其中男62例,女138例;年龄24~72岁,平均(36.8±13.6)岁;类风湿关节炎128例,系统性红斑狼疮41例,强直性脊柱炎15例,银屑病关节炎8例,多发性骨髓瘤1例,高脂血症5例。
1.2治疗方法运用Plasauto IQ全自动血液净化系统,OP 08W膜式血浆分离器以及EC 30W(40W或50W)膜式血浆成分分离器进行DFPP治疗,血流速度设定为100 mL·min-1左右,以706代血浆作为补充液,普通肝素钠或低分子肝素钙作为抗凝剂,目标置换量按公式如下:血浆处理量的标准=体质量(kg)×1/13×(1-Ht/100)Ht=红细胞压积,置换的血浆量为患者血浆量的1~1.5倍。根据患者病情不同或经济条件的不同,每位患者分别进行DFPP治疗1~4次不等,每次中间间隔1周。
2结果
在DFPP治疗不良事件发生中主要分为体外循环畅通问题和患者症状方面的问题。体外循环不畅的原因可分为:血流量不足、动脉压过高、静脉压过高、凝血、溶血、破膜等,见表1。患者机体反应的问题包括:低血压、头晕、心悸、乏力、穿刺局部出血、穿刺部位感染、过敏反应等,见表2。经有效及时的处理后,均可迅速转危为安,未出现严重不良后果。
表1体外循环不畅情况分析体外循环不畅情况发生例次(例)发生率(%)
血流不足81.97
静脉压过高1 0.24
动脉压过高2 0.48
跨膜压高20.48
血浆入口压过高61.44
凝血20.48
溶血20.48
破膜10.48
表2患者机体方面的不良反应分析机体发生例次(例)发生率(%)
低血压20.48
头晕、乏力、心悸81.97
穿刺部位感染10.48
穿刺局部血肿20.48
过敏反应00
3结果分析及护理
3.1血流不足
3.1.1发生原因分析当报警指示血流不足,排除动脉管受压、扭曲状态外,应该考虑动脉穿刺处存在问题,一般分以下几种情况:①动脉血管过细,不能达到100 mL·min-1的流速;②护士技术不过硬,直接穿刺不到位出现进针过浅或进针过深,穿刺针斜面未完全在血管内;或穿刺针角度不对造成斜面贴壁现象所致。③置入双腔管或使用静脉留置软针时,可因穿刺针打折而导致血流不畅。④长期静脉留置双腔管时可因局部血栓造成血流不足。
⑤血管通路建立方法不当。有3例动脉条件较差的患者因个人对体内置入双腔管并保留可造成生活上的不方便或经济问题而不接受双腔管置入,故选择两条粗大静脉建立体外循环通路,最终因不能保证稳定90~100 mL·min-1的血流速度顺利进行DFPP治疗而被迫临时改为双腔管深静脉穿刺,以建立动静脉通路治疗。
3.1.2护理直接动静脉穿刺是建立血管通路的最简便、最经济、最安全、最容易护理的方法,血管条件允许、单次治疗、经济条件困难的患者经常选用此种方法。但直接动静脉穿刺也是最容易导致血流量不足或静脉压过高的原因。因此,要求护士在建立血管通路前一定充分评估血管条件,分别选择浅表动脉和浅表静脉各1条。浅表动脉首选桡动脉、足背动脉;浅表静脉首选前臂上段的贵要静脉、头静脉、肘正中静脉或足踝部的大隐静脉。穿刺时一定注意感觉穿刺血管位置和走行,避免出现穿刺针与血管形成贴壁、夹角情况而引起血管通路不畅致血流量不足或静脉压过高。当桡动脉、足背动脉血管条件不好无法建立动脉通路时,也可选择肱动脉或股静脉直接穿刺建立动脉通路,此时需用16号静脉留置针穿刺。由于穿刺部位较深,穿刺针相对较短,静脉留置针直接股静脉穿刺时,一定要求患者的操作侧肢体制动,避免脱针。如使用双腔管留置多次行双重血浆置换时,一定注意浓肝素封管,用普通肝素钠注射液12 500 U加生理盐水1 mL,双腔管管腔(本院使用双腔管管腔分别为1.1 mL和
1.3 mL)每侧1.5 mL。如治疗间隔1周以上,需每3~4天重新封管1次,避免凝血堵塞,造成血管通路不畅。
3.2静脉压偏高
3.2.1发生原因分析当报警装置提示静脉压偏高时,存在以下几种情况。首先,检查管路和穿刺部位,排除静脉管受压、扭曲,穿刺针贴壁,针尖斜面未完全在静脉血管内;其次,考虑是否选择的静脉偏细或患者过分紧张,造成穿刺部位血管痉挛。当非首次使用双腔管静脉回血出现静脉压力过高时,应考虑是否存在双腔管内部分血栓阻塞的可能。最重要的是,不要忘记检查静脉壶内是否发生凝血情况。
3.2.2护理当静脉压偏高时一定要先调整穿刺针位置,观察血流是否转畅。做好患者心理护理,缓解紧张情绪,嘱患者放松肢体,轻抚穿刺部位或局部热敷,缓解血管痉挛。当确定双腔管内凝血时,应避免继续使用,可改直接静脉穿刺或局部溶栓治疗。静脉壶内凝血时及时更换静脉壶段。
3.3动脉压、跨膜压、血浆入口压过高
3.3.1发生原因分析当动脉压、静脉压、跨膜压、血浆入口压缓慢逐渐升高或出现压力高报警时,分别提示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动脉壶、静脉壶、血浆分离器或血浆成分分离器内不同程度的凝血现象。
3.3.2凝血的护理正常的普通肝素抗凝用法是治疗前5 min给肝素0.5~0.8 mg·kg-1,静注治疗开始后每小时追加肝素10 mg,治疗结束前0.5 h
停用肝素。当出现凝血趋势时,首先应增加一点肝素的用量。如不缓解可以关闭动脉引血端,打开回液用生理盐水将引出体外的血液暂时回到体内,再将全自动净化仪停转,调为手动位。当动脉压、跨膜压或静脉压升高时,打开静脉端与穿刺针连接口,调节血液泵速度增快,并用手拍打疑似凝血的动脉壶/血浆分离器或和静脉壶,用生理盐水冲净凝血,将废弃生理盐水排入污物桶,待畅通后再连接静脉端,调为自动位继续治疗。当血浆入口压升高时,用血浆入口压一端连生理盐水,另一端连于分浆壶上的短管,手动开弃浆泵。根据实际情况将弃浆泵速度调大,盐水可将二级膜内冲净,关闭分浆壶上小短管的夹子,将弃浆泵速度调至原来数值,手动切换至开始位继续治疗。此时可有效降低血浆入口压[2]。当确定动脉壶、静脉壶、血浆分离器或血浆成分分离器已经发生凝血时,应及时分别更换凝血部分。
3.4溶血或破膜
3.4.1发生原因分析密切观察滤器情况,发现分离出的血浆颜色为红色时,首先肉眼分辨是破膜还是溶血,然后取血浆离心镜检,确定存在红细胞且血浆分层考虑破膜;如未见红细胞,且血浆红色均匀为溶血。
3.4.2护理置换过程中应保持血流量平稳。血流量过低易致凝血;引血速度过快则血液进入分离器不均匀,跨膜压增加从而导致破膜、溶血。因此,DFPP治疗最重要的是建立并保持有效的血流通路。预防溶血的另一重要措施是合理的分浆、返浆、弃浆比设置[3]。一般分浆/血泵(FP/BP)比值< 25%,返浆/分浆(RP/FP)100%,弃浆/分浆(DP/FP)< 8%为最佳。
3.5低血压
3.5.1发生原因分析在DFPP治疗过程中由于被动卧位,有2例次患者出现症状性低血压,表现为头晕、心悸、恶心等,均为第3次DFPP治疗时,且与恐惧、术中如厕、术前禁食水有关;术后6 h内下床活动剧烈出现低血压6例,头晕和/或心悸、乏力12例,晕倒3例,考虑与清除病理血浆后血容量减少,患者立位活动剧烈发生短崭脑供血不足所致。术后次日至3 d内,轻度疲劳、乏力者约占1/3,考虑为清除病理血浆后血容量改变的正
常表现。
3.5.2护理术前常规测量血压,高血压时遵医嘱服药,待血压降至正常后方能进行治疗。如血压处于正常低限时,一定仔细询问进食情况、日常血压水平、患者年龄、合并其他疾病情况;尤其是DFPP第3或4次时,术中可调节补液量稍大于弃浆量。术前嘱患者常规进食,术后尽量平卧6 h后再下床活动。对不能坚持平卧者,应在护士护理下缓慢坐起,适应一段时间后如厕或进行其他必须的活动。术后首次进餐时应掌握少量、富含营养、易消化饮食。
3.6穿刺部位感染
3.6.1发生原因分析有1例老年患者在留置双腔管第3周时,出现穿刺点局部红肿、低热,拔除双腔管后次日体温恢复正常。考虑与双腔管留置时间长、夏季出汗较多、局部护理不到位有关。
3.6.2护理治疗中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技术规范,双腔管留置处隔日换药1次,保证穿刺局部清洁
干燥。
3.7穿刺局部血肿
3.7.1发生原因分析穿刺针拔出后局部出现青肿6例,考虑与患者抗凝治疗后出血时间延长,压迫时间不够有关。
3.7.2护理直接动静脉穿刺针拔出后,局部应加压止血,密切观察患者有无局部出血、术肢远端指/趾尖颜色、皮温、有无麻木肿胀感等,以观察加压力度是否合适。2 h松解静脉加压球,4 h松解动脉加压球,观察出血情况。如无出血,改为无菌敷贴覆盖即可。
4小结
DFPP对多种危重疾病的治疗起到迅速缓解症状的作用,为病因治疗创造了时机,值得临床推
广[4]。近年来笔者的观察发现,DFPP虽有多种不良反应存在,但经过严格遵守操作流程和精心的护理,均可及时纠正各种不良反应,顺利完成DFPP治疗,未发生严重不良后果,具有临床安
全性。
5参考文献
[1]杨晓,孙希锋.双重滤过血浆置换疗法[J].内科急危重症杂志,2006,12(1):39.
[2]闰海霞,杨曼,张芳芳.双重血浆置换操作中降低血浆入口压的方法[J].中国实用护理杂志,2010,26(32):75.
[3]龚红英,赵长征.双重血浆置换不良事件发生情况分析[J].中国美容医学,2011,20(z1):235.
[4]戴梦玲,陈玉冲.双重血浆置换在临床中的应用[J].现代实用医学,2011,23(12):1388-1389.
4.护理不良事件处理与报告制度 篇四
一、护理不良事件定义
指在对病人的护理活动中,由于护理人员自身的原因或技术原因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的机体与功能的损害。按定性分为警告事件、不良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隐患事件。
二、护理不良事件报告程序和时限: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坚持自愿、保密、鼓励、真实、公开的原则。
(一)报告程序:发生护理不良事件时或发现安全隐患后,当事人或知情人应立即向科主任或护士长报告,报告途径:口头、书面、电话、内网、电子邮件。并在医院内网上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表》;护士长向科护士长或护理部报告;护理事故、警告事件、重大医疗纠纷,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护理部立即向医院领导报告;最后由医院将调查结果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二)报告时限:警告事件、情况紧急者在处理的同时立即上报;不良事件不得超过24小时;未造成后果事件及隐患事件当事人立即报告护士长,护士长每周报科护士长,科护士长每周汇总后报护理部。
三、护理不良事件处理程序:
遵循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实事求是、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一)各护理单元建立护理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登记制度。
(二)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及隐患后,及时向上一级汇报事件发生的经过、原因、后果。
(三)科室及时组织讨论、分析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及时上报事件。
(四)发生护理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后,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少事件造成的不良后果。
(五)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的不良后果,医患双方应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凡疑似输血引起的不良后果,需要对血液制品进行封存保留。
(六)与不良事件相关的各种记录、检验报告、造成患者损害的药品、器具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藏匿、转移、调换,相关标本须保留,以备鉴定。违反规定者要追究相关责任。
(七)发生护理安全不良事件的科室或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故意隐瞒,事后发现时,按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5.医院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及管理制度 篇五
职业防护管理制度
1.加强教育,加深护士对医疗锐器和职业暴露的认可,掌握标准预防的概念和措施,并予以重视。
1)标准预防的概念:认定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黏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2)标准预防的措施:①洗手: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极其污染物品,不论其是否戴手套,都必须洗手。遇有下述情况必须立即洗手:摘除手套后、接触病人前后、可能污染环境或传染其他人时。②戴手套:接触病人的上述物质及其污染物品时;接触病人黏膜和非完整皮肤均应戴手套;对病人既接触清洁部位,又接触污染部位时应更换手套;在任何情况下处理深层体液时必须戴手套,完成工作后应尽快脱去被血液、体液污染的手套。③上述物质时可能发生喷溅时,应戴眼罩、口罩,并穿防护衣,以防医护人员皮肤、黏膜和衣服受到污染。④被上述物质污染的医疗用品和仪器设备应及时处理,重复使用的医疗仪器设备应进行清洁和适当。⑤及时处理污染的床单,防止接触病人的皮肤和黏膜,以防污染衣物及微生物传播。⑥锐利器具和针头应小心安放,及时置于固定的容器内,以防刺伤。⑦医护人员进行各项医疗操作前后,在清洁及环境表面消毒时,应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⑧可能污染环境或不能保持环境卫生的病人应予隔离。
2.教育并纠正护士的不规范操作。不规范操作主要有:将用过的锐器或注射器进行分离、浸泡、清洗;将用过的针帽套回针头;将血液或体液从一个容器转到另一个容器;将针头遗弃在不耐刺的容器中;不及时处理用过的利器等。
3.在进行侵袭性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有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利器刺伤或者划伤。
4.掌握医疗锐器的处理原则及方法,减少污染物和工作人员的二次污染。处理原则是:锐器使用后立即放入固定的坚硬的利器盒里;对重复使用的注射器和其他医疗器具进行严格的灭菌处理;禁止徒手接触污染的利器,手术中利器应用传递容器传递。
5.意外暴露后的处理:
1)皮肤意外接触到血液或体液,立即用肥皂和流动水冲洗;
2)血液或体液意外进入眼睛、口腔等,立即用大量生理盐水冲洗;
3)被污染的针头刺伤后,应立即挤出伤口血液,然后用肥皂和清水冲洗,再用碘伏和乙醇消毒。必要时进行伤口处理。
4)意外暴露后必须在24小时内报告护士长,并同时填写利器伤登记表,由所在科室主任或护士长确认后上报院感办。
5)院感办进行登记备案,并会同感染科专家进行危险评估。尽可能追寻利器源,根据利器源情况确定跟踪检查项目及观察时间。由感染科专家根据伤情制定预防用药方案。
①利器源为乙肝病人时,应查肝功能及二对半(伤后及时查、6个月时复查),注射高价免疫球蛋白,若HbsAg阴性者则接种乙肝疫苗。
②利器源为丙肝病人时,应查肝功能及抗-HCV(伤后及时查、6个月时复查、12个月时复查)。
③利器源为HIV病人,则按照HIV职业暴露处理。6)跟踪期间,特别是最初的0~12周内,不应献血和母乳喂养,性生活时戴避孕套。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及管理制度
1.各科室均应建立差错事故(不良事件)登记报告本,及时查清事件发生的原因、经过及后果,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护理部。
2.发生不良事件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或消除由于事件造成的不良后果。指定熟悉全面情况的专人负责与家属做好思想工作。
3.发生不良事件时,责任者应立即向护士长报告,并且如实写出书面检查材料,待后处理。护士长应在24小时内口头或电话报护理部,重大事故要立即报告科主任、护理部、医教科。
4.发生不良事件时,护士长应负责将各种有关记录、检验报告及造成事故的药品、器械等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并保留患者的标本,以备鉴定研究之用。
5.发生不良事件时,护士长应按性质、情节轻重,及时组织全科有关人员进行讨论、总结,提出防范措施,以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并将讨论结果和初步处理意见报护理部、医务科。
6.发生不良事件的科室或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实,一经发现,按请节轻重予以处分。
7.为了弄清事实真相,应注意倾听当事人的意见,讨论时吸收当事人参加,允许个人发表意见,决定处分时,领导应进行思想教育工作,以达到教育目的。
6.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篇六
护理不良事件是指治疗和护理过程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治疗护理效果,增加患者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护理纠纷或护理事故,以及影响护理工作正常运行和护理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称为护理不良事件。
一、不良事件的等级划分
1、Ⅰ级事件(警讯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2、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永久患者机体与功能丧失。
3、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患者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4、Ⅳ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发现及时,错误在对患者实施之前被发现并得到纠正,患者最终没有得到错误的医疗护理服务。
二、不良事件的报告范围
1、患者在住院期间发生跌倒、坠床、用药错误、走失、误吸或窒息、导管滑脱、烫伤以及其他与患者安全相关的护理意外。
2、护理差错或护理事故导致患者出现严重并发症、非正常死亡、严重功能障碍、住院时间延长或住院费用增加等事件。
3、严重药物不良反应或输血不良反应。
4、因医疗器械或医疗设备原因给患者或医务人员带来的损害。
5、因陪护人员的原因给患者带来的损害。
6、严重院内感染。
7、门急诊、保卫、信息等其他相关不良事件。
三、不良事件的上报时限
1、Ⅰ级事件(警讯事件):护理部应主动及时向医院相关职能报告。
2、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采取积极救治措施的同时,当事人须立即通知护士长、上级医生和科主任,同时报护理部、医务科(夜间为总值班),事后48小时内上报《护理不良事件报告表》。
3、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当事人应立即报告护士长,护士长在了解情况后及时报科护士长,并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表》上报护理部。
4、Ⅳ级事件(隐患事件),鼓励护理人员主动上报,护士长每月进行记录,科护士长审核,对共性问题及 时向护理部报告。
四、具体要求
1、科室应按规定时限主动上报护理不良事件,逾期未报或有意隐瞒不报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并与科室质量考评挂钩。科室每月召开护理不良事件分析会,制定整改措施,必要时请护理部参加。
2、护理部接到科室上报的不良事件后,调查核实,协助解决,并跟踪验证。
3、护理不良事件需要其他协助解决的,护理部及时沟通解决。
4、对于警讯事件,护理部应及时向全院各科室发出预警信息。
5、护理部实行全院护理不良事件监控,定期召开护理不良事件分析讨论会,并在护士长例会上进行反馈。
6、护理部对于主动上报护理不良事件者,给与鼓励和表扬。对于未增加患者痛苦、未影响患者治疗及预后的护理不良事件,将不影响个人、集体评优晋级。
护理部
7.护理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篇七
1 资料与方法
1.1 医院护理不良事件免责上报系统的建立:
2012年1月建立自愿、匿名的护理不良事件免责上报系统, 倡导一种无惩罚性、保密性的报告制度。事件的处理从运作系统方面查找原因、改进工作流程, 不以处罚个人为解决问题的手段, 形成注重质量改进与患者安全的医院文化。建立主动报告的奖励机制, 每例奖励50元。
1.2 成立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
由主管院领导、护理部主任、副主任、质控员、科护士长组成, 每2周一次例会, 会上对全院护理不良事件进行分析并及时反馈。将程序化、标准化、科学化的PDCA循环管理模式贯穿于护理不良事件管理的全过程。另外实行不定时抽查, 督促主动上报, 规范管理。
1.3 医院安全文化相关知识培训:
定期组织医院安全文化相关知识培训: (1) 卫医管发[2011]4号文件—《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 (2) 国内外医院安全文化发展和研究现状; (3) 进行护理不良事件相关知识培训; (4) 系统上报途径和流程; (5) 反复培训上报制度。
2 结果
系统建立后不良事件主动上报率有所提高, 且呈逐年上升趋势。2011年、2012年和2013年住院患者平均满意度分别为90.27%、92.17%和97.86%, 满意度有所提高, 且呈逐年上升趋势 (χ2=43.943, P=0.000) 。见表1。
3 讨论
3.1 护理不良事件发生漏报、瞒报的原因:
长期以来, 由于害怕受批评、受处罚、被曝光等造成的不良影响, 护理人员往往不愿主动上报不良事件;其次, 不良事件相关知识的缺乏以及对其重要性认识不够, 导致评估不准确造成漏报;除此之外, 临床工作忙、未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责任落实不到位等亦影响不良事件的准确及时上报。3.2对护理安全质量管理的预警作用:瞒报一些并未或引起患者轻微损伤的护理差错, 不仅无法从根源上避免差错的再发生, 而且可能会埋下更严重的安全隐患。该系统从根本上避免了这样的不足, 鼓励积极上报, 并通过系统分类进行原因调查分析, 以学习-分析-总结-再学习的循环模式, 达到护理质量持续改进的目的。发生率从2012年的2.92%降到2013年的2.65%;住院患者满意度从90.27%提升到97.86%, 并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这表明, 系统的建立有助于改善护理安全和质量, 与以往研究结果相似[4,5]。
3.3 对护理安全文化建设的促进作用:
“冰山理论”认为, 若干个安全隐患促成了一个严重事故的暴露, 减少安全隐患, 严重事故的发生必然随之减少。该系统通过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 促进护理安全文化的建设, 加强不良事件管理制度, 从而达到预防不良事件再次发生的目的。系统建立后, 主动上报率呈现逐年上升趋势, 特别是2012年, 系统启用仅仅1年, 不良事件上报率从27.90%上升到90.98% (χ2=485.63, P=0.000) , 与以往研究结果类似[6]。
3.4 融洽了管理与被管理者的关系:
摆脱了以往的“责备文化”, 其非惩罚性、保密性原则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人性化管理理念, 使被管理者感受到尊重、理解和关心, 从而提高工作积极性。从强制自我反省的传统模式转变为自我学习与进步, 自愿主动的参与到护理质量管理工作中来, 提升团队凝聚力。
4 小结
实施非惩罚性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能有效地防止护理不良事件的发生, 提高不良事件主动上报率, 对提高护理质量, 保障护理安全十分重要。国内不良事件上报系统尚处于起步阶段, 有待完善, 希望加强培训, 规范相关制度的执行, 达到护理安全和质量持续改进的目的。
摘要:目的 了解不良事件免责上报系统对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的影响。方法 建立护理不良事件免责上报系统, 正式运行2年, 采用问卷调查法, 比较系统建立前后住院患者满意度、不良事件发生率和主动上报率的差异。结果 系统建立后住院患者满意度、不良事件发生率和主动上报率得到明显改善, 其中住院患者满意度和不良事件主动上报率呈逐年递增趋势, 不良事件的发生率大幅度降低。结论 不良事件免责上报系统的建立对保障患者安全和提高患者满意度有积极作用, 值得推广。
关键词:护理不良事件,免责上报系统,护理质量管理,患者满意度
参考文献
[1]Kohn LT, Corrigan JM, Donaldson MS, et al.To err is human:Building a safer health system[M].Washington DC:National A-cademy Press, 1999:22.
[2]Singer SJ, Gaba DM, Geppert JJ, et al.The culture of safety:Results of an organization-wide survey in 15 california hospitals[J].Quality Safety Health Care, 2003, 12 (2) :112-118.
[3]欧阳霞, 陈少贤, 冯晓玲, 等.医院工作人员对患者安全文化的认知研究[J].中国医院, 2012, 16 (9) :40-42.
[4]Kunaviktikul W, Anders RL, Chontawan R, et al.Development of indicators to assess the quality of nursing care in thailand[J].Nurs Health Sci, 2005, 7 (4) :273-280.
[5]徐林珍, 黄丽华, 胡斌春, 等.浙江省护理不良事件网络上报系统的构建和应用[J].中华护理杂志, 2009, 44 (12) :1101-1102.
8.护理不良事件原因分析与体会 篇八
【关键词】 护理不良事件;预防措施;分析体会
doi:10.3969/j.issn.1004-7484(s).2013.11.625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11-6643-01
1 护理不良事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查对制度不严 因不认真执行各种查对制度,而在实际护理工作中出现的不良事件仍占较高比例。具体表现在用药查对不严,只喊床号,不喊姓名,致使给患者输错液体或发错口服药。只看药品包装,不看药名,查药名看字头不看字尾,对药品剂量查对不严,对用法查对不严,对浓度查对不严,在临床上极易引起不良后果。不严格执行医嘱表现在盲目的执行错误的医嘱,违反口头医嘱的规定,错抄漏抄医嘱,有时凭借主观印象,未能及时发现病人用药剂量的更改而对病人造成影响。对医嘱执行的时间不严格,包括未服药到口或给药时间拖后或提前2小时,错服、漏服、多服药,甚至擅自用药。有的漏做药物过敏试验或做过敏试验后未及时观察结果,又重做者,抢救时执行医嘱不及时等。
1.2 药品管理混乱 表现在几种药品混放,毒麻药与一般药品混放,注射药与口服药混放,内用药与外用药混放,药品瓶签与内装药品不符,药品过期,需冷藏药品未放冰箱保存等管理失误引起护理不良事件发生。
1.3 不严格执行护理规章制度和护理技术操作规程 不严格执行护理分级制度,表现在不按时巡视病房,观察病情不仔细,护理措施不到位,卧床病人翻身不及时造成褥疮;违反手术安全查对制度,造成器械、纱布遗忘在手术切口中;违反护理操作规程,如护士让家属给病人鼻饲造成窒息;输液时忘松止血带造成挤压综合症;静脉注射药液外渗引起局部组织坏死;各种检查、手术因漏做皮肤准备或备皮划伤多处而影响手术及检查者;洗胃操作不当造成胃穿孔;给病人热敷造成烫伤或冷敷造成冻伤等。
1.4 护士不严于职守 责任心不强,年轻护士缺乏护理经验表现在值夜班睡觉,离岗,不及时巡视病房,对病人不负责,工作时思想不集中,而造成严重后果;另外,护士由于年轻经验不足,对有些药物在不同途径的治疗目的和效果不了解,对发生的病情变化不能及时判断和反应,出现一些不应发生的错误。护士消极倦怠心理极易引起护理不良事件发生,由于护理工作平凡琐碎,技术与服务要求高,精神高度紧张,思想压力大,易引起护士的消极倦怠心理,表现出思想不集中,工作缺乏热情,对待病人冷漠,与医生和病人缺乏交流而造成不良事件发生。
2 预防护理差错事故措施
2.1 严格执行护理三查七对制度 严格执行护理分级制度,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对老、幼、昏迷病人按需要加防护栏,躁动病人应用安全约束带防止坠床,精神异常和有自杀倾向病人应密切观察动态,防止因护理人员疏忽大意而发生以外。
2.2 加强各种药品管理 注射药与口服药,内用药与外用药分开放置,药品瓶签与内装药品相符,药品定时检查,使用时做好时间标记,远期先用,及时调整确保无过期,毒剧麻药专柜上锁,专用账册,严格交接班,做到帐物相符。定时检查各种急救药品、物品,急救设备,严格交接,保证功能良好齐全,使抢救顺利进行。
2.3 各项护理措施实施到位 健康教育达到预期效果,防止烫伤、冻伤和褥疮的发生,降低护理风险。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因护理操作造成医源性感染。定期检查科室的用电、用氧情况,做好防火、防盗宣传,氧气应有“烟火勿近”字样,保证病人安全。严格执行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护士在工作中出现不良事件,应立即通知医生和护士长,并逐级上报,讨论后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提高护士综合素质,包括医德、专业、技术、身体和心理等各方面素质,是做好护理工作的保证。学习相关护理法规,了解护理工作中潜在的法律问题如自我护理的指导失误、疏忽大意、侵权行为、渎职护理文件等。了解病人和自己的权利,有据可依,有法可循。护理人员积极调整心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减轻紧张和焦虑,提高承受各种压力的能力,以积极乐观的心态做好护理工作。
3 讨 论
医院护理人员业务水平和素质直接影响着医疗护理质量。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作为护理人员应提高自身素质,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务必树立强烈的安全意识和崇高的责任感,增强防范意识,杜绝护理差错事故的发生。本院针对护理人员对差错的认识以及发生差错后的处理、护理人员的心理现象进行了统计。调查内容包括十个方面的问题。护士在医学发展和促进疾病康复中起着重要作用,护士面对的是生命的延续和生存的质量,因此,保证护理安全、预防护理不良事件的發生应成为每一个护士自觉行为,护士应不断加强护理理论学习,善于观察分析和总结护理经验,消除护理不良事件的隐患,全面提高护士整体素质,促进人类健康事业的发展。通过建立主动报告护理不良事件制度,在护理队伍中广泛宣传,各科室护理人员对于自己和他人出现的差错能积极上报,科室积极进行讨论,对于及时发现重大护理隐患从而避免引起重大护理差错的人员进行物资和精神奖励,全体护理人员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的思想及责任感,树立质量第一、信誉第一的观念,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杜绝了护理差错的发生。
参考文献
[1] 毛永霞.50例儿科护理不良事件原因分析与防范对策.海南医学,2010年22期.
[2] 薛焕芬.护理安全隐患的原因分析及防范对策.黑龙江医药科学,2009年05期.
[3] 黄丽英.年轻护士护理风险防范不足的原因及对策[J].解放军护理杂志,2010年01期.
[4] 褚爱莲.9例意外压疮的原因分析与护理措施.河南外科学杂志,2011年02期.
9.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2 篇九
根据卫生部医政司指导,中国医院协会提出的《患者安全目标手册》要求,制定我院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1 意义
医院通过简化上报流程、减轻处罚及奖励等多种形式鼓励员工主动上报医疗过程中的不良事件和医疗隐患。重点在于通过一定样本量的无伤害不良事件案例分析发现医院在流程、设施等方面的不合理设置,从而持续改进减少或杜绝对患者造成伤害的不良事件的发生。医疗不良事件(Medical adverse event)定义及分级
医疗不良事件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分级:
0级:事件又发生趋势,但在执行前被制止。1级:事件已发生并执行,但未造成伤害。
2级:轻微伤害,生命体征无变化,需进一步临床观察及简单处理。
3级:中级伤害,部分生命体征有变化,需进一步临床观察及简单处理。4级:重度伤害,生命体征明显改变,需提升护理级别及紧急处理。5级:永久性功能丧失。6级:死亡。3 医疗不良事件范围
3.1 医疗隐患:软硬件不合理设置,不合理流程、工作制度,或制度落实不到位现象等。
3.2 各类差错:用药、用血错误、手术部位错误。3.3 输血反应、用药输液反应 3.4 压疮、跌到、坠床
3.5 医源性损伤:医源性气胸,医源性意外穿刺伤
3.6 手术相关并发症:肺炎、深静脉栓塞、肺栓塞、败血症、休克、心脏骤停、消化道出血、应激性溃疡,术后切口裂开、术后出血与血肿,术后髋关节骨折,手术操作异物残留、严重院内感染、严重生理代谢紊乱等。3.7 非计划二次手术(具体要求另见《非计划二次手术管理制度》)4 医疗不良事件的报告程序
4.1 发生不良事件后,应首先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避免情况进一步发展,同时及时主动上报不良事件,并做好相应病程记录。4.2 当发现不良事件后,可有以下上报途径: 4.2.1 上报本科室上级医生或护士。4.2.2 电话报告医教科。
4.2.3 书写不良事件相关病程记录。
4.2.4 填写《不良事件报告表》上报医教科。
4.3 0-3级不良事件可口头上报,2、3即不良事件鼓励作登记。4.4 单个病人发生的4级不良事件必须需在48小时内填写《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表》,上报医教科。5级及以上不良事件、涉及多个病人的4及不良事件、及其他重大、情况紧急者必须在处理的同时口头上报医教科(30分钟内),2小时内填写《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表》上报医教科。医疗不良事件后续措施
5.1 医教科应汇总、保存不良事件报告记录及相关资料。
5.2 对于0-3级不良事件主要由职能部门汇总分析问题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执行落实。
5.3 对于所发生的4、5、6级医疗不良事件,所在科室要进行经验教训的讨论总结,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实,于患者出院后一周内完成《医疗不良事件讨论记录》(死亡病人可用死亡讨论记录替代),上交医教科备案,同时应将事件纳入科室医疗质量讲评分析会传达并做好记录。
5.4 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定期对医疗不良事件进行讨论、分析,对于存在的医疗缺陷和事件作出相应处理,提出改进方案。
5.5 不良事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职能部门可上报院奖惩委员会审议,给予一定奖励,依据口头上报、书面上报、提出建议、建议被采纳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
5.5.1 不良事件级别属于0、1级的,并采用规定的形式主动上报者。5.5.2 不良事件不因上报者的主观因素引起,且上报者及时采取了补救措施。
5.6 科室按本制度主动报告3级及以下的不良事件,医院将降低科室承担赔偿费用的比例。
5.7 发现4、5、6级不良事件瞒报的,每一例扣除科室当月医疗考核分2分,同时扣除科主任本季度全部医疗制度落实考核分。
10.不良医疗事件防范与报告制度 篇十
1、健全管理体制,加强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管理
建立健全分工明确、协作密切的组织体制,自上而下,统一认识,加强管理,是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的关键。本院的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工作,由院领导、院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由院领导、职能部门科长和部分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相关医学专家组成。科室成立科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小组,由科主任,护士长,住院总医师及医疗组长组成。合理实行分级管理负责制。即:院领导、职能部门科长负责全院、各科室主任负责本科室、各医疗组长负责本医疗组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工作,医疗质量监控办公室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全体医护人员的医疗服务工作,收集相关资料并分析。院投诉联席会议、学术委员会等定期对发生的医疗纠纷进行讨论、评析,寻找不足,总结经验教训,并通报。
2、学习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医疗行为
国家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是维护医院正常工作秩序、确保医疗安全的有力保障。全体医护人员都必须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认真学习、执行医院及科室的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制度,规范自身的医疗服务行为,坚决做到“时时照章办事、事事有章可循”。相关科室应将医院有关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的相关文件、规章制度等实行专册管理,定期组织学习并登记在安全医疗学习登记本上,参加学习人员需亲自签名。医院将把各项规范、常规、制度的执行情况纳入本科室及医护人员综合考核中来,进行定期的检查和测评,并将结果在全院内部进行通报。
3、加强全体医护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大力推行医学再教育
全体医护人员要继续重视和加强医德医风教育,深刻理解并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明确自己的使命,树立高尚医德,与病人间建立一种健康、互信、和谐的医患关系。同时,随着医学科学的发展,新技术、新知识、新理论将层出不穷,要大力推行医学再教育,通过岗位培训、“三基培训”、举办先进知识与理论学习班、业务技能竞赛等方式,有计划、有步骤地提高全体医护人员的医技水平。坚持医德与医技并举,真正做到“医德高尚、医技高超”,才能在为病人提供更全面、更有效的医疗服务的同时,确保医疗安全。
4、加强全体医护人员的法制教育,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医院要按照国家普法教育的重点内容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普法宣传计划,组织对全院医护人员进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学习,特别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的宣传、学习和教育,提高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法律意识,在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同时,维护好自身和医院的合法权益。
5、运用激励机制,开展医疗质量与安全竞赛
运用激励机制,开展医疗质量与安全竞赛,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鼓励职工对工作中的安全隐患及医疗不良事件进行举报,医院对医疗质量高、医疗安全学习认真且真正予以落实的科室及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医疗安全工作不重视、有较多医疗缺陷纠纷发生的科室及个人予以通报批评,使全院上下形成“比医疗质量、重医疗安全”的良好风气,从而树立我院的良好形象,有效防范医疗纠纷甚至医疗事故的发生。
6、建立各临床、医技科室间例会和通报制度,加强协作与交流
医疗服务是一项既分工精细又协作密切的工作,各临床、医技科室在认真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要注重加强与其他科室间协作与交流。各科室主任及业务骨干要通过定期的例会,相互通报本科室近期医疗质量与安全工作情况,交流经验,共同分析与探讨医疗服务新动态及临床工作中面临的挑战和尚存的不足,商讨具体的应对方案,群策群力,不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确保医疗安全。
7、加强医务人员与病人及其家属的谈话及知情告知制度
尊重病人的权利,强化医患间的理解与交流是和谐医患关系、确保医疗安全的重要手段。每位医务人员要认真做好知情告知,并注意沟通的艺术性。早日康复是患者来医院的期望,而当手术或治疗效果不满意,尤其是术中、术后死亡时,患者及其家属对病情变化往往没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因此,对于病人所患疾病的性质、严重程度、治疗情况及预后,医护人员应以高度的同情心和责任心说得透彻,实事求是,也要注意留有余地,要诚恳解答患方提出的问题,帮助病人树立正确的就医观念,从而实现医患配合,面对任何不测。
8、保持并加强与外界的沟通 外界舆论等的介入有利于监督医院的行风建设,但有些人员对医学科学规则和特点缺乏理解,加上对医疗纠纷的细节不太了解,有的甚至偏听偏信患者的一面之词,发表一些夸大的负面舆论,给医疗纠纷的处理带来错误的导向。针对此类情况我们不应消极回避,而应保持并加强沟通,耐心说明事实,取得理解,避免产生隔阂,进而为医疗纠纷的解决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舆论环境。
9、分析医疗纠纷的发生规律,抓住重点进行防范
医疗纠纷甚至医疗事故的发生有其特定的规律可循,要有目的、有计划地抓住重点进行预防,科室主任要充分重视并抓好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易发环节(诊断、治疗、手术、抢救)、易发人员(新分配人员、新调入人员、实习进修人员)、易发因素(工作不专心、服务态度差、思想压力大、疲劳上岗)等方面的监督和检查,加强平时的管理和防范工作,一旦发现隐患,及时予以妥善解决。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10、对已发纠纷进行讨论并总结,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医学是一门高难度、高风险的科学,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一旦发生纠纷甚至事故,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浙江省人民医院医疗投诉、医疗争议处理预案》的相关精神和规定及时进行妥善处理,维护好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主管领导、当事科室及当事人要认真进行反思与总结,找出工作和管理中的缺陷与不足,及时予以改进,坚决做到“三不放过”,即:事实没有查清不放过,当事人没有接受教训不放过,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院投诉联席会议、学术委员会等组织定期对发生的医疗纠纷进行讨论,寻找不足,总结经验教训。
11、切实防止医疗过失行为转变为医疗事故
11.护理不良事件的原因及防范对策 篇十一
1 护理不良事件发生的原因
1.1 病情观察不到位
因有的患者往往不能准确表述自己的感觉, 而且还存在误导护理工作人员正确判断的情况, 不能把自己身体不适及病情变化信息正确反馈给医护人员, 而且大部分患者的病情信息都是由家属代为反馈, 这样就导致护理人员只能按照家属反馈信息来对患者进行护理, 没有做到亲自观察检查, 这样就导致患者的病情不能被护士完全的观察到, 可能因为问题不能及时的被发现和解决, 最后使患者的救治机会被延误, 最终发生护理不良事件。
1.2 护士对医疗器械的操作水平不高
由于有一部分护理人员不能熟练操作新的医疗器械, 致使抢救的最佳时机被操作不当而耽误;还有一部分护理人员因没有高水平的静脉穿刺技术, 不能快速完成穿刺而延误救治, 这些原因都是造成护理不良事件发生的关键因素。
1.3 护士的上进心缺乏
护士的工作由于是长期面对患者, 对于患者家属的责骂和眼泪、患者的死亡都已经有些麻木, 时间久了也会导致护理人员产生冷漠、压抑、思维狭窄等心理。这些负面心理表现在工作中为上心进缺乏, 对工作缺少热情和积极性, 工作态度很不严谨, 这些行为都会让患者家属排斥护理人员, 进而缺乏沟通造成护理不良事件的发生隐患。
1.4 个别护士工作责任心不强
在病患的护理过程当中, 仍然有部分护士人员因缺乏工作责任心, 不能对“三查七对”制度严格执行, 包括: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对姓名、床号、药品剂量、浓度、用药时间及方法。这些看起来很简单的规定却很容易被护理人员忽视。尤其是在工作繁忙时, 更是经常出现错用药物的情况。还有一些护理人员不能严格按照医嘱操作, 仅凭自己的经验来估计输液滴数, 从而操作, 导致输液过快或是过慢的情形时有发, 这些都是因工作责任心不强而导致护理不良事件发生的重要原因。
1.5 医护患沟通不足
在护理人员工作期间, 由于缺少与患者及家属的交流, 对于患者使用的一些特殊药物的重要性没能让家属和患者明白, 导致出现部分家属为了减少患者痛苦而私下开活塞等事故隐患, 这些都会造成护理不良事件的发生。
2 护理中护理不良事件的防范措施
2.1 严格查对制度
为了能更好的降低护理不良事件的发生频率, 应该对护理人员实行医嘱严格查对制度, 并在护理安排中尽量安排职称高、责任心强的护理人员来担任医嘱工作, 并在繁忙时期多配备几名护士来分解责任护士的工作, 以此降低护理不良事件的发生。
2.2 加强护士管理工作力度
为了能更好的加强护士管理工作, 在日常工作中应禁止实习护士单独进行护理, 尽量安排临床经验丰富和责任心强的护理人员进行患者护理, 同时, 护士长应加强对护士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力度, 对护士实施奖惩制度。要规范护士的文书报告, 并加强医疗设施的日常管理, 以此来提高护士工作质量。
2.3 加强医护患沟通
护士人员为缩短护患双方距离, 提高护患双方情感交流, 应该增加在日常护理工作中与患者交流的时间与次数。应该对病房加强巡视, 严格执行医嘱, 能够及时准确地反馈病患的信息, 并对治疗过程中出现的一些不良反应和应对措施进行告。在护理和治疗患者前, 应让家属做好心理准备, 以便能使患者和家属更好地配合治疗, 希望通过这些工作和流程的不断改进, 能进一步提高护理人员的服务质量。
2.4 有效提高护士的积极性
为了能有效提高护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激励护理人员医院应该采用一定的倾斜政策, 如对护理人员的工作强度进行适当改善;对护理人员的工作待遇进行合理改革;使护理人员参观学习和交流的机会增加;加强对护理人员的宣传和培养工作, 进而提出护理人员的社会地位和劳动价值;从这一系列的激励政策中, 来激发护理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也能起到有效遏制护理不良事件的发生。
2.5 提高护士的整体素质
为了更好的提高护士的整体素质, 必须要求护士人员着装规范, 行为举止合理, 树立护理人员在患者及家属心中的光辉形象和信用度。护理人员应在日常工作中不断提高自身的知识素质, 提高护理专业水平和基础理论知识, 加强对观察能力的训练, 最大限度的培养护理人员的各种良好习惯, 以此来提高护理人员的整体素质。科里还应定期组织护理人员到更高级的医院去进行学习和培训, 使他们能够有得到更多新知识新技术的机会, 也使护理科的专业职能得到更好的推广。该科目前已经有90%的专业护理人员为专科学历, 有部分护士被患者评为“某一针”的荣誉头衔。为进一步强化掌握操作技术, 还应不定期考核。为让药械处于随时能用的完备状态, 要对急救药械责任人明确, 随时补差。对急救技术必须先培训后考核, 人人过关, 一步到位, 对护士的言行举止、仪表仪容等进行规范培训, 以督促护士逐步完善自我, 提高其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3 讨论
病患护理工作因其护理对象的特殊性, 发生医疗护理事故的问题较多, 现从护士护理过程中易发生的事故等几个方面分析病患护理中易发生的护理不良事件并给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以维护护患双方的合法权益。通过以上论述可知, 多方面因素与病患护理护理不良事件的发生相关, 通过不断的采取相应防范措施来应对出现的问题, 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据统计, 该院2008年护理护理不良事件发生率较2007年同期下降50%, 使护理质量提高了, 营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 构建了和谐的医护患关系, 并使护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加了。
参考文献
[1]郭敏.浅谈病患护理工作风险意识及护理纠纷的防范[J].中华现代儿科学杂志, 2007, 4 (2) :189-190.
[2]程爱萍.病患护理投诉原因分析与防范对策[J].中国基层医药, 2006, 13 (11) :1910-1911.
[3]高翠林, 何敏.护理不良事件隐患及防范对策[J].山西医药杂志, 2007, 36 (3) :232-233.
[4]张春梅, 吴育萍, 郭建青.病房护理纠纷的原因分析及防范措施[J].护理研究, 2012, 20 (10B) :2637.
12.护理安全不良事件培训记录 篇十二
一、定义
凡病人在住院期间发生跌倒,用药错误,走失,误吸或窒息,手术部位或识别错误,烫伤以及其他与病人相关的,非正常的护理意外事件,均属于护理不良事件。
二、分类
(一)惩罚性不良事件:
1、静脉与非静脉给药错误、抽血错误、各类治疗及检查错误等。
2、因护理行为不执行工作制度与流程,导致病人发生脱管、外渗、跌倒、烫伤、压疮、坠床、自杀、走失、投诉等,造成病人损害或对医院造成不良影响。
3、病人发生脱管、外渗、跌倒、烫伤、压疮、坠床、自杀、走失、投诉等护理不良事件,虽然未造成病人损害或对医院产生不良影响。但科室护士、护长不按时报告。
(二)非惩罚性不良事件:病人发生脱管、跌倒、烫伤、压疮、坠床、自杀、走失、投诉等,但未造成病人损害或对医院产生不良影响。
三、根据事件结果,护理安全(不良)事件、事故管理小组参考以下分级标准讨论进行评定。
1、分级标准
0级:事件已发生,但在执行前被制止。1级:事件已发生并执行,但未造成伤害。
2级:轻微伤害,生命体征无变化,需进一步临床观察及简单处理。3级:中级伤害,部分生命体征有变化,需进一步临床观察及简单处理。
4级:重度伤害,生命体征明显改变,需提升护理级别及紧急处理。5级:永久性功能丧失。6级:死亡。
2、评定
(1)0级:非惩罚性不良事件(2)1级:按护理不良事件C级处理(3)2级:按护理不良事件B级处理(4)3级:按护理不良事件A级处理
(5)4-6级:参考同类事件,按医院相关制度处理。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1)在护理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遵守护理服务职业道德。
2)各护理单元有防范处理护理不良事件的预案,预防其发生。3)各护理单元应建立护理不良事件登记本,及时据实登记。
4)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要及时评估事件发生后的影响,如实上报,并积极采取挽救或抢救措施,尽量减少或消除不良后果。
5)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有关的记录、标本、化验结果及相关药品、器械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
6)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的报告时间:当事人应立即报告值班医师、科护士长、区护士长和科领导。由病区护士长当日报科护士长,科护士长报护理部,并交书面报表。
7)各科室应认真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单”,由本人登记发生不良事件的经过、分析原因、后果,及本人对不良事件的认识和建议。护士长应负责组织对缺陷、事件发生的过程及时调查研究,组织科内讨论,对发生缺陷进行调查,分析整个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及层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确定事件的真实原因并提出改进意见或方案。护土长将讨论结果和改进意见或方案呈交科护士长,科护士长要将处理意见或方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在1周内连报表报送护理部。不论是院外带入压疮或院内发生压疮,一旦发现,均需填写《压疮报告单》。8)对发生的护理不良事件,组织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对事件进行讨论,提交处理意见;缺陷造成不良影响时,应做好有关善后工作。9)发生不良事件后,护士长对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环节应作认真的分析,确定根本原因,及时制订改进措施,并且跟踪改进措施落实情况,定期对病区的护理安全情况分析研讨,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相关的防范措施。
10)发生护理不良事件的科室或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经领导或他人发现,须按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理。11)护理事故的管理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执行。护理不良事件主动报告激励机制
一、自愿报告制度依据保密性、自愿性和非处罚性为处理原则,鼓励从业人员主动报告。
二、报告者可以报告自己发生的问题,也可以报告所见他人发生的问题。如原报告系统采取了匿名的形式,对报告人应严格保密。
三、自愿报告者应遵循真实、本人亲身经历的原则陈述事件,不得故意编造虚假情况,不得诽谤他人,否则将根据其造成的后果和影响,承担相关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四、报告中违反相关规定和制度的行为,属于非主观故意,未造成后果的免于处罚。
五、自愿报告人员为消除护理安全隐患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对保障护理安全有贡献的,经护理部讨论决定将给予适当奖励。
六、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经领导或他人发现者,须按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七、发生严重的不良事件的各种有关记录、检验报告及造成事故的药具器具均要妥善保管,医患双方封存签字保存。不得擅自涂改、销毁、藏匿、转移、转换等方式来改变其原貌。有意违反规定则要追究行政责任。
八、各科室建立护理不良事件登记本,发生不良事件的科室及时组织分析讨论会,各科室对当月发生的护理不良事件进行统计,组织全科护理人员讨论、分析、制定整改措施。
九、护理部对全院护理不良事件进行鉴定,并每季度组织护士长分析讨论,提出防范措施。
十、护理人员可以通过口头、电话、书面报告、邮件等形式报告不良事件。
护理不良事件包括: 1.手术病人/部位错误 2.病人识别错误 3.用药错误 4.输血意外
5.静脉输液意外
6.使用呼吸机发生意外 7.病人约束意外 8.分娩意外
9.各种管道脱落
10.病人院内自杀/走失 11.病人院内跌倒 12.意外针刺伤 13.药物不良反应
13.护理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篇十三
(一)2014本科室主动上报护理不良事件共7例,其中输血、输液相关方面事件4例(输血体温的测量1例,血袋刺破1例,输液未结束拔除1例,自行调滴速1例),药物相关事件共3例(用药差错2例,药物外渗1例),管路切口相关事件2件(膀胱造瘘口渗出1例,引流管事件1例),术前准备事件1例,费用问题事件1例,医嘱执行事件1例,意外伤害事件1例。
(二)原因分析
1.护士因素:(1)病情掌握不够
(2)护理风险评估不到位
(3)管路固定不到位
(4)重视程度不够
(5)健康宣教不到位
(6)人力不足
2.病人因素:(1)与疾病有关的感觉障碍
(2)患者依从性不够
(3)生活照顾不到位 3.护士长因素:(1)不良事件整改未落实
(2)不良事件根本原因分析不到位
(3)薄弱环节督导不到位
(4)警示教育不到位
(三)整改措施
1、认真学习护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医嘱执行力度
2、严格遵守“三查七对”制度,确保各项治疗护理的有序正确执行
3、严格执行分级护理制度,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4、科室组织学习,加强相关技能的培训
5、增强个人责任心
6、护士长加强督查,每月按时召开护理质量安全分析会
14.护理不良事件原因分析及防范措施 篇十四
1 临床资料
2010年1月-2013年1月共发生护理不良事件38例, 其中坠床9例, 跌倒8例, 执行医嘱错误8例, 输血反应4例, 输液反应3例, 药物不良反应3例, 职业暴露3例, 自杀2例。
2 原因分析
2.1 法律知识缺乏、法律意识较淡薄
护士在学校所受的教育和在职继续教育中缺乏法律知识教育, 护士只重视解决患者的健康问题, 而忽视潜在性的法律问题, 对患者实施治疗和护理时, 没有及时履行告知义务, 忽视了本属于患者的权利, 给患者造成有意或无意的伤害, 自我保护意识淡薄, 紧急抢救时手忙脚乱, 在家属面前大喊大叫, 或在抢救中讲一些与抢救无关的话和事。
2.2 缺乏“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护士服务意识滞后, 工作责任心不强;
在操作中告知不到位、解释不耐心;缺乏有效的沟通交流等造成护理不良事件的发生。
2.3 主观因素
护士责任心不强, 未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是造成护理不良事件的主要因素, 护士处理医嘱时错抄、漏抄医嘱, 医嘱执行时间不准确, 不能严格按照医嘱控制输液的滴数, 输液过程中巡视不到位, 忽视操作中的病情观察造成输液三通管接头脱落, 姓名药名剂量查对不严导致差错发生。
2.4 缺乏扎实的专业知识
抢救危重患者时应急能力差;对呼吸机、除颤仪、监护仪、简易呼吸器使用不熟练 (脐带结扎, 会阴侧切、颈椎、脊柱患者的翻身) , 低年资护士, 专业知识不够, 经验不足, 技术不熟练, 责任意识淡薄, 导致工作中观察病情不仔细, 对病情变化发展缺乏预见性、主动性。在执行护理操作过程中, 图省事方便, 不按规则操作, 是造成隐患的根源。
2.5 环境因素
医院的基础设施及布局不当, 如地面过滑导致跌伤, 床旁无护拦造成坠床, 热水袋使用不当导致烫伤等。
2.6 管理因素
护理人力资源配置不合理, 护理人员缺编, 护士工作量大, 护士长对每天的工作不能做到动态管理, 使护理不安全因素增加。
2.7 护理文件书写和管理不规范
护理记录反映的主观资料多, 客观资料少, 记录中常出现主观判断混淆, 不能正确评估病情, 护理记录与医师记录有出入, 护理记录真实性、及时性、准确性不够, 记录不实, 一旦发生纠纷, 拿不出真实可靠的证据, 导致不同程度的护理安全隐患。
3 防范措施
3.1 提高护理人员的法律意识
加强护理法律法规学习, 组织护理风险防范讲座, 对护理工作中常见的问题进行分析、讨论, 提高护理人员法律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
3.2 合理配置护理人力资源
应根据各个科室的实际情况, 合理安排护理人力资源, 对护士的排班模式可采取弹性排班制, 根据不同时段护理工作量的变化, 动态安排人力资源, 注重开发护士的潜能, 以最少的人力投入提供最大的护理服务。
3.3 提高护士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
为提高我院低年资护士的技术水平和实践能力, 护理部组织技术能手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并择期考核, 对不过关的人员要给予经济责任制考核。各科室根据护理部的工作计划, 结合本科室具体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培训方案及培训内容, 对各级护理人员进行三基训练和专科技能培训并进行了考核, 使护士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得以加强。
3.4 规范护理记录的书写和管理
护理记录单是病历的重要部分, 在法律上有不容忽视的严肃性。记录要真实、客观、准确、及时。当发现护理记录与医师的病情记录不一致时, 应主动找医师核实。护士长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 以提高护理文件书写质量。
3.5 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 抓好安全管理关键环节
(1) 加强重点人或事管理:如病重、手术、高危人群患者交接:压疮预防、输血、特殊用药、患者管道管理以及患者现存和潜在风险的评估, 引起高度重视。 (2) 加强重点环节的风险管理:如夜、中班、节假日等。实行APN排班及弹性排班制, 减少交接班的频次, 减少工作中的漏洞, 合理搭配年轻护士和老护士值班, 同时注意培养护士独立值班时的慎独精神。 (3) 对重点员工的管理:如实习护士、规培护士及新入科护士等对他们进行法律意识教育, 提高他们的抗风险意识及能力, 使学生明确只有在带教老师的指导或监督下才能对患者实施护理。同时指定有临床经验、责任心强具有护士资格的护士做带教老师, 培养学生的沟通技巧、临床操作技能等。
3.6 完善监督管理机制
定期组织召开质量管理委员会及护士长会议, 在质量管理委员会及护士长会议上对每月护理质量检查情况及夜查房情况、护理不良事件等进行通报, 对护理存在的问题及隐患进行分析, 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限期进行整改, 护理部定期到各病房进行督查、考核, 不仅避免和减少了护理安全事故及护理纠纷的发生, 而且提高了护理质量。
总之医疗护理安全管理直接关系医务人员自身安全, 直接威胁患者安全, 直接影响医院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直接妨碍医院内部的保障系统正常运行, 所以护理管理者应通过检查和督促, 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 使护士认识到遵守规章也是一种自我保护。通过检查, 及时发现问题, 消除隐患, 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参考文献
15.护理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篇十五
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增强医务人员的医疗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发现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医疗缺陷,保障患者利益,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三级医院等级评审标准和细则》以及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设备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医院感染爆发报告及处臵制度》、《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制度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医疗、护理、医技、药事、后勤保障人员。凡发生或发现有关患者的不良事件,以及任何对患者安全有危害的潜在事件,均有责任上报。
第二章
定义及分类
第三条
不良事件是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造成医疗差错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第四条
根据医疗不良事件所属类别不同,划分为20类:
(一)医疗信息传递错误事件:医师、护理、医技判定意见错误、医嘱错误(口头及书面)、其它传递方式错误。
(二)治疗错误事件:患者、部位、器材、剂量等选择错误及不认真查对事件。
(三)方法/技术错误事件:遗忘、未治疗、延期、时间或程序错误、不必要的治疗、灭菌/消毒错误、体位错误等。
(四)药物调剂分发错误事件:医嘱、处方、给药、调剂等不良事件。
(五)输血事件:医嘱、备血、发送及输血不当引起的不良事件。
(六)设备器械使用事件:设备故障或使用不当导致的不良事件。
(七)导管操作事件:静脉输液滴漏/渗、导管脱落/断裂/堵塞、连接错误等。
(八)医疗技术检查事件:检查人员无资质、标本丢失或弄错标本、试剂错误、医疗信息沟通错误;迟报、漏报、错报结果等
(九)基础护理事件:如摔倒、坠床、误吸、误咽、未按医嘱执行禁食/禁水、无约束固定、烧烫伤事件等。
(十)营养与饮食事件:如饮食类别错误、未按医嘱用餐或禁食等。
(十一)物品运送事件:如延迟、遗忘、丢失、破损、未按急需急送、品种规格错误等。
(十二)放射安全事件:如放射线泄露、放射性物品丢失、未行防护、误照射等。
(十三)诊疗记录事件:包括诊疗记录丢失、未按要求记录、记录内容失实或涂改、无资质人员书写记录等。
(十四)知情同意事件:如知情告知不准确、未行知情告知、未告知先签字同意、告知与书面记录不一致、未行签字同意等。
(十五)非预期事件:非计划再次手术、非预期重返ICU或延长住院时间。
(十六)医护安全事件:包括针剌,锐器刺伤,接触化疗药、传染病等导致损害的不良事件。
(十七)不作为事件:医疗护理工作中已发现问题,但未及时处理及汇报,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等事件。
(十八)院感事件:医院感染聚集性发生、多重耐药菌集聚、职业暴露等。
(十九)请示报告事件:死亡病例、传染病报告、重要病人诊疗、非计划二次手术等按规定需报告而漏报的。
(二十)其他非上列导致医疗不良后果的事件。第五条
医疗不良事件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4个等级:
(一)Ⅰ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二)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或器械、物品留臵体内需手术移除的。
(三)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四)Ⅳ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但未形成事实。
第三章
机构职责
第六条
医务人员和科室:
(一)识别与报告各类医疗不良事件,并提出初步的质量改进建议。
(二)定期召开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会议,分析医疗不良事件,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实。
第七条
医务部
(一)负责收集有关诊疗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并对事件进行汇总、统计和分 析,并定期进行通报和讲评。
(二)对有关诊疗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进行了解和沟通,作出初步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
(三)负责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医疗不良事件报告知识培训。
(四)负责跟踪调查整改措施执行情况。第八条
护理部
(一)负责收集有关护理的《护理不良事件/安全报告表》,并对事件进行分类统计和分析,并定期在全院护士长会上进行通报和讲评。
(二)对全院上报的护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进行了解和沟通,作出初步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
(三)负责对全院护理人员进行护理不良事件报告知识培训。
(四)负责跟踪调查整改措施执行情况。第九条
药剂科
(一)负责收集有关药品不良事件报告资料,并按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对事件进行汇总、统计、分析和上报,并定期进行通报和讲评。
(二)负责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药品不良事件报告知识培训。
(三)负责跟踪调查整改措施执行情况。第十条
医院感染管理科
(一)负责收集有关感染相关不良事件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并按照《医院感染爆发报告及处臵制度》对事件进行汇总、统计、分析和上报,并定期进行通报和讲评。
(二)对感染相关不良事件,进行了解和沟通,作出初步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
(三)负责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感染相关不良事件报告知识培训。
(四)负责跟踪调查整改措施执行情况。第十一条
设备科
(一)负责收集有关医学装备不良事件,并按照《设备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对事件进行汇总、统计、分析和上报,并定期进行通报和讲评。
(二)对医学装备不良事件,进行了解和沟通,作出初步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
(三)负责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医学装备不良事件报告知识培训。
(四)负责跟踪调查整改措施执行情况 第十二条
总务科
(一)负责收集后勤相关不良事件,对事件进行汇总、统计和分析,并定期进行通报和 讲评。
(二)对后勤相关不良事件,进行了解和沟通,作出初步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
(三)负责跟踪调查整改措施执行情况。第十三条
输血科
(一)负责收集输血相关不良事件《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并对事件进行汇总、统计、分析和上报,并定期进行通报和讲评。
(二)对输血相关不良事件,进行了解和沟通,作出初步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
(三)负责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输血相关不良事件报告知识培训。
(四)负责跟踪调查整改措施执行情况。第十四条
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
(一)负责汇总各条线《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表》和建设性意见。
(二)负责对各类不良事件的最终确认。
(三)负责对每个季度发生频率较高(每月或数月发生一次)的安全不良事件汇总,组织相关部门或科室讨论并提出改进建议。
(四)负责审议不良事件相关人员或科室处理及奖惩意见。
(五)负责讨论、审议质量持续改进措施或建议。
(六)负责督查科室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第四章
报告流程
第十五条
报告原则
(一)Ⅰ级和Ⅱ级事件属于强制性报告范畴。不良事件发生或发现科室必须按程序报告,不得瞒报、漏报。
(二)Ⅲ、Ⅳ级事件报告具有保密性、非处罚性和公开性的特点。
1、保密性:对报告人以及报告中涉及的其他人和部门的信息完全保密。报告人可通过网络、信件、电话等多种形式具名或匿名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应严格保密。
2、非处罚性: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或他人违章处罚的依据,也不作为对所涉及人员和部门处罚的依据。
3、公开性:医疗安全信息在院内通过相关职能部门公开和公示,分享医疗安全信息及其分析结果,用于医院和科室的质量持续改进。公开的内容仅限于事例的本身信息,不涉及报告人和被报告人的个人信息。
第十六条
接受报告部门或科室
(一)八小时工作时间内:
1、医疗不良事件上报医务部;
2、护理不良事件上报护理部;
3、药品不良事件上报药剂科;
4、院内感染相关不良事件上报院感科;
5、医学装备不良事件上报设备科;
6、后勤相关不良事件上报总务科;
7、输血不良事件上报输血科;
(二)八小时工作时间外:上报医院行政总值班。
第十七条
报告及处理程序
(一)Ⅰ、Ⅱ级事件
1、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害扩大、蔓延,避免造成人员伤亡。
2、当事人或发现人收集与事件相关的材料,并立即向科室领导报告。科室领导、患者主管医生接报后应到场参与事件处理。
3、如为Ⅰ级事件应立即报告按第十五条规定的部门或科室,并逐级上报至分管院领导,立即作出相应处理。如为Ⅱ级事件应在8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
4、当事人或发现人应在2个工作日内填写《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表》,并上交相关部门或科室。
5、对口部门、科室接报后应进行调查、分析,召集科室会议讨论善后处理措施,提供建设性建议。
6、各职能部门对不良事件初步认定并分级,拟定处理结果,保存相关资料。每季度集中上报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由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对不良事件最终认定后,按不良事件等级公布处理结果。
7、必要时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二)Ⅲ、Ⅳ级事件
1、当事人或发现人收集事件相关资料,做好相关记录,并报告科室领导。
2、当事人或发现人在2个工作日内填报《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通过网络直报及书面上报的形式上报相关职能部门。
3、接报部门应联系当事人或发现人,进行资料收集、调查、研究,制订整改措施。如需和患者及其家属谈话,应由患者主管医生或指定人员完成,同时做好保密工作。
4、接报部门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和整改方案上报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 批准后,将处理结果反馈到当事人或发现人科室。
5、科室执行处理结果,并进行整改,必要时修改规章制度。
6、对口部门追踪调查整改措施执行情况及效果,并持续改进。
(三)药品、设备不良事件
按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和《设备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执行。
第十八条
科室应将医疗不良事件纳入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活动,每季度要对科室发生的不良事件进行总结、分析,同时要针对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实。
第五章
奖惩
第十九条
发现自身原因导致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且积极整改的个人或科室,视不良事件轻重,予以免责或从轻处罚。
第二十条
发现并告知他人或他科由于其他因素导致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视事件情况,予以现金奖励100-500元/件。
第二十一条
对发现并阻止重大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发生的报告者或科室予以1000元/件现金奖励。
第二十二条
年终对提供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较多、质量改进效果显著的科室给予5000元现金奖励。
第二十三条
对医疗不良事件隐瞒不报的科室和个人者,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和100-1000元/件处罚。
第二十四条
对医疗不良事件未纳入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活动,未进行定期总结、分析、讨论、提出整改措施的科室,给予院周会通报批评和500元处罚。
第二十五条
未落实整改措施,质量改进不力的科室,给予院周会通报批评和500元/次处罚。
第二十六条
16.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篇十六
医疗不良事件是指发生在医疗机构的医疗事故、医疗差错以及各种原因导致的医源性损害,包括医疗意外、并发症等。医疗不良事件的发生,虽有一部分原因来自医务人员个人的疏忽或技术缺陷,但更多的原因的来自长期潜在于整个业务管理中的疏漏。增进患者安全,关键是能够捕获关于医疗不良事件和高危隐患的综合信息,通过深入剖析,将其中的教训深刻汲取,为预防医疗不良事件的发生奠定基础。医疗不良事件的报告,有利于医疗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缺陷的发生及处理情况形成深入的认识,便于分析发生原因及处理的合理性,从而制定科学合理的控制措施。为牢固树立患者安全意识,强化安全保证措施,有效防范医疗缺陷,切实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为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持续改进工作提供实质性支持。根据“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实施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一、成立组织:
成立医疗不良事件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报告项目:
手术病人及部位错误、病人识别错误、用药错误、输血意外、重大并发症、医院感染。
三、报告方式:
医疗不良事件报告的内容应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就诊或入院时间、简要诊疗经过、目前状况;医疗过失行为发生的时间经过,已采取的医疗措施及效果;当事医务人员的姓名、专业、科室、职务或职称。医疗不良事件报告的形式:科室或个人以书面方式为主,应以实名,报告的内容必须真实。
四、报告处理:
医务科接到报告后将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分析原因,及时制定改进措施。
五、督查考核:
医务科将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对主动报告不予处罚,对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医院
17.护理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篇十七
关键词:创新药物,临床试验不良事件,赔付制度
创新药物的研究开发具有耗资大、周期长、风险高的特征。成功研制一种创新药物需要进行较长的临床试验, 而临床试验发生不良事件存在不可预见性, 临床试验伤害在所难免。目前我国对于临床试验中出现的不良事件还没有统一、标准的赔付保障体系, 赔付资金的来源、渠道以及筹集方式尚不明确, 赔付机制建立尚处在初步阶段, 这对于临床试验的顺利进行, 保护受试者的合法权益极为不利。本文通过梳理现有国际新药临床试验不良事件赔付制度, 以期为未来我国新药临床试验不良事件赔付制度建设以及标准制定提供借鉴思路和方法。
1 国际临床试验的相关法律制度
为了保护受试者的合法权益, 针对药物临床试验, 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纽伦堡法典》是以道德、伦理、法律的标准评价临床试验的第一部法律。其中规定了参与临床试验的必要前提是受试者必须是自愿同意的。1964年《赫尔辛基宣言》则被认为是制定临床试验的根本准则。诸如:受试者的利益是第一位的, 应保护受试者的隐私, 试验中对受试者的身体、精神和人格影响降低到最小, 必须告知受试者试验的目的、方法、利益和潜在危害可能承担的痛苦等。《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的国际伦理准则》中指出:应确保受试者因试验受到伤害时, 有权得到相应的免费治疗或经济等其他方面的援助, 以补偿对他们造成的损伤。如果由于参与研究而死亡, 其扶养人有权获得赔偿。受试者不得被要求放弃赔偿的权利。临床试验必须考虑受试者的合法权益, 对出现的不良事件必须进行相应的赔付。
2 国外实施现状
2.1 美国
美国采取多种方式建立和制定了药物不良反应受害者赔偿机制和法律。《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及《侵权法》是解决这一问题的两项重要法律根据。在赔偿机制方面, 美国采取了保险模式和市场份额责任模式, 受害者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向药品生产厂家索取相应的赔偿。即使药品符合监管标准要求, 生产企业仍需为不良事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以最大程度地降低患者的损失, 达到保护药品消费者权益的目的。
在法律框架下, 美国建立了不良事件报告系统, 该系统包含了所有新药上市后所有的不良反应事件和用药错误的信息。美国有90%的以上的药物不良事件报告都来自于药品生产企业。通过这个系统, 医务人员发现用药不良事件时既可以把信息反馈给卫生管理部门, 也可以反馈给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企业收到报告就必须把信息按要求提交给卫生管理部门。这一系统不仅可以监测新药上市后的新出现的安全问题, 而且也评价一个药品生产企业是否按照规定报告管理信息的情况。当一个新药获批, 药品审评研究中心和生物制品审评研究中心的临床评审专家就会依据系统里的信息来评估药品的安全性。进而就发现的问题, 采取措施, 提高药品的安全性保护公众健康。
2.2 瑞典
瑞典采用集团保险的方式对受害者进行赔偿。其保险制度包括两种非强制性的制度, 一是病人伤害保险制度, 二是药品保险制度, 其适用范围较宽, 适用于所有与药品、医疗相关的受害者。其中, 后者的范围更宽, 在合法的范围内, 不管是药物成分还是不可控因素等, 均可申请赔偿。
在补偿额度方面, 补偿内容如有其他救济制度给付, 不得重复补偿, 且补偿有上限。每年近万件的申请中, 约45%获得赔付。其中来源主要由制药企业依据市场占有率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来筹集。由受害者、医生或者医院提出申请, 由药物伤害委员会审议后, 保险公司进行支付。
2.3 德国
德国依据《药事法》, 于1973年由联邦卫生部起草制定了以保险和基金相结合模式为主要思路的《药事法危险与基金配合制度》。此法规定, 此种补偿救济仅适用于对死亡或身体健康损害时的赔偿, 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用、劳动能力降低或丧失所增加的费用等, 范围仅局限于财产上的赔偿, 不包括精神赔偿。对于死亡赔偿方面还包括死亡受害者所扶养第三人的扶养费用。赔偿支付方式包括一次性支付、按年支付等。筹资来源是由制药企业向保险公司购买相应的保险, 进而支付赔偿;或者与金融机构约定, 由金融机构来承担或保证, 政府不承担赔偿的义务。赔偿设有上限, 对于单一受害人一次给付时上限为60万欧元, 每年给付额不超过3.6万欧元;而对于同一药品致使多数人受害时, 一次给付额上限为不超过12000万欧元, 每年额不超过720万欧元。受害人请求权时效在损害发生且认知其请求权及确定责任主体时起3年内有效。
2.4 日本
伴随着许多医疗事件、药品不良事件的发生, 上个世纪80年代, 日本加快了药品的相关立法。于1979年颁布并实施了《药品不良反应受害救济基金法》, 旨在对受药品不良反应受害者进行救济。1994年此法更名为《药品不良反应受害救济、研究开发和产品评审组织法》, 并确立了药品研究开发和药品不良事件补偿基金制度。基金的来源由几个方面:一是制药企业的捐款;二是政府补助。补助内容有医疗费、残疾补助费、一次性补助费、交通费等。
3 对我国的启示
3.1 加强立法, 切实保护受试者权益
目前, 我国对药物临床受试者的权益保护在行业规范中等有所涉及。如《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中指出:“受试者因参加临床试验而受到损害甚至发生死亡时, 给予的治疗和/或保险措施”;“如发生与试验相关的损害时, 受试者可以获得治疗和相应的补偿”;“申办者应对参加临床试验的受试者提供保险, 对于发生与试验相关的损害或死亡的受试者承担治疗的费用及相应的经济补偿。申办者应向研究者提供法律上与经济上的担保, 但由医疗事故所致者除外”。《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中指出:当临床试验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 应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等。
这些法规规范的颁布实施相比以往有很大的进步。但是这些举措尚不全面、具体, 在实际执行层面操作性不够。与美国等国家相比, 我国现有的临床试验意外赔付相关的法律仍然不健全, 加之操作时部分人员的法律意识淡薄, 当意外发生时并未有法律实施有效的保护, 使得受试者权益受到损害。
3.2 明确赔付资金来源, 采取多渠道方式筹集
由于管理体制和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差异, 各国所采取的赔付方式不同, 有的国家采取政府基金救济制度, 有的国家采取保险模式, 或者两者结合进行赔付。如德国政府不承担任何责任;日本政府负担一半责任;美国政府推行市场责任理论与严格责任, 即采取保险模式。针对我国这一问题的赔付资金来源, 不同的学者提出了不同的建议, 主要包括:一是从药品生产企业中按照年利润提取风险基金;二是从药品研发预算中安排风险赔付资金;三是建立社会保险制度, 实现风险转移;四是国家财政补助药品研发行业;五是社会各界捐赠。
3.3 科学测算, 明确赔付标准和范围
目前学界主要认为对临床试验导致健康受害补偿费的支付额度, 一般应按伤残等级最高基础数额补偿。主要赔付项目有:一是医疗费, 一般应由临床试验申办者负担。可采用现金支付和减免医疗费用两种方式, 由受试者自主决定。二是试验津贴, 结合《工伤保险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分级》等制定药物临床试验不良事件赔付标准。由于参加受试者包括病患和健康人群两种, 因此经济补偿标准应试情况不同。一般以健康人为对象的临床试验补偿费高于以患者为对象的试验。三是依据患者疾病的严重程度, 不良反应发生的必然性, 试验风险的告知情况等根据具体情况决定经济补偿金额可能更为合理并考虑减免部分补偿费。
适合我国国情的创新药物临床试验不良事件赔付机制亟待建立, 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时代意义。随着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 创新药物研究生产的周期缩短、速度加快, 人们健康意识、维权意识的增强, 建立健全这一赔付机制已迫在眉睫。在借鉴他国经验的基础上, 设计适合我国国情的赔付机制, 是需要政府、药品研发生产者和社会各部门重点研究的课题, 以充分发挥创新药物临床试验平台的作用, 控制减少临床试验不良事件伤害, 需要深入系统地研究探讨实现目标的方法和路径, 以助于创新药物临床试验不良事件赔付机制的建立。
参考文献
[1]刘花, 杨世民, 冯变玲.美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简介及对我国的启示[J].中国执业药师, 2013, 10 (4) :10-12.
[2]盛红彬, 黄登笑, 陆逸雁, 等.建立我国ADR补偿救济制度的探讨与思考[J].医学与哲学 (人文社会医学版) , 2009, 30 (8) :50-51.
[3]梁伟雄.药物临床试验中受试者损害补偿问题探讨[J].中国临床药理学与治疗学, 2006, 11 (11) :1317-1320.
[4]李龙.国外药品不良反应救济制度简述[J].国际医药卫生导报, 2005 (11) :92-94.
[5]Richard Best.A Comparison of Civil Liability for Defective Products in the United Kingdom and Germany[J].German Law Journal, 2002, 3 (4) :1.
[6]Kyoichi Sonoda.Smon and other socially induced disease in Japan[J].Socsci Med, 1978, 12 (6A) :497-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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