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学院2011届毕业生档案、户口、党员关系转移办法
1.襄樊学院2011届毕业生档案、户口、党员关系转移办法 篇一
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说明
为做好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转移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工作时间:
1、5月下旬至6月中旬,为采集基本信息时间和入党材料归档时间。2、6月中旬至毕业生返校,为开具介绍信时间及发放介绍信时间。
二、转移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工作步骤:
1、准备工作:采集基本信息,填写毕业生党员名册。需采集的信息有: 姓名、性别、专业班级、年龄、民族、党员类别(正式/预备)、身份证号、组织关系接收党组织名称、组织关系接收党组织所处位置(省内/省外)、党费缴至时间、联系方式等,填写《2011届毕业生党员名册》。
组织关系接收党组织名称:一般是就业单位、考取研究生学校或科研 院所、人事档案托管机构或生源地人事档案接收单位党组织名称。此信息需结合毕业生报到证上的报到单位或党员本人联系的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党组织确定,大致有以下几种类型:
A、省内:
a、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一般为人事档案关系回生源地,或 到所在地就业等,如:湖北省荆州市川店镇党委、武汉市洪山区珞南街党工委、武汉市江岸区花桥街工委等。
b、党政机关:一般为到所在地国有、民营、私营企业就业(国有、民营、私营企业的组织关系隶属于政府机关党组织),或资教生、选调生、到村任职生,或到党政机关部门工作等,如:中共罗田县委组织部、宜昌市西陵区党委、湖北省汉川市司法局党委组织部、武汉市洪山区科技局党委等。
c、国有大中型企业:到该类单位就业的,组织关系直接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如:东风汽车公司党委、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党委、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等。
d、大专院校:一般为考取本科生,或到大专院校工作等,如:武汉大学党委组织部、武汉科技学院党委组织部、孝感学院党委组织部等。
e、科研院所:一般为到科研院所工作等,如:中船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党委、湖北化学研究院党委、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党委等。
f、人事档案托管机构:如:中共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委员会、中共湖北省人才中心委员会、湖北省人才开发交流中心党委、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党委、武汉市洪山区珞南街党工委(湖北省人力资源市场)等。
g、部队:一般为到部队工作,如:中国人民解放军湖北省咸宁军分区政治 部等。h、其它。
B、省外:
a、各市委(县委、县市级的区委)组织部:一般为人事档案关系回生源地 或到所在地人事档案托管机构办理托管手续,或到所在地国有、民营、私营企业就业(国有、民营、私营企业的组织关系隶属于政府机关党组织)等,如:中共新昌县委组织部、中共合肥市委组织部、北京市海淀区委组织部等。
b、国有大中型企业:《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手册》(中组部组织局编著,2005 年1月版)公布的具有在全国范围内接转组织关系权限的国有大中型企业,组织关系直接转移到所在企业党组织,如: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直属党委、中国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党委等。
c、省、自治区、直辖市委教育系统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一般为考取外
省本科生,或到外省高校工作的,如: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西安交通大学)、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华南理工大学)、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北京化工大学)、中共江苏省委高校工委(南京理工大学)、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组干处(西南师范大学)、上海市科教党委组织干部处(华东理工大学)、中共安徽省委高校工委(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共湖南省委高校工委(中南大学)、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理工大学)、中共广西自治区委高校工委(广西大学)、中共江西省委高校工委(南昌大学)、中共浙江省委高校工委(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中共贵州省委教育工委(贵州大学)、中共天津市委教卫工委(天津大学)、中共大连市委组织部(大连理工大学)、中共辽宁省委高校工委(东北大学)。
d、组织关系隶属地、市、州:中共沈阳市委组织部(沈阳化工学院)、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江苏工业学院)等。
e、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工)委组织部,党委各工作委员会组 织部(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处)等:一般为到外省企事业(该企事业组织关系隶属于以上党组织组织部(处))工作,或到相应政府机关部门工作的,如:中共广东省直工委组织部(中国外运广东有限公司)、中共陕西省委科工委(西北化工研究院)、中共天津市委规划建设工委(中铁十八局集团公司)、北京市经济开发区工委组织部(富士康精密组件有限公司)等。
f、部队:组织关系需转移至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一级或相当师(旅)级及以上政治部的组织部(处、科),如:中国人民解放军92003部队政治部、广州军区综合训练基地政治部组织科等。
g、其它:如,中共广东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组织处(广东省人才服务中心)。
(2)“党费缴至时间”为“二〇一一年六月”,其它信息的填写要求完整、准确。毕业生党员名册表请按省内预备党员、省内正式党员、省外预备党员、省 外正式党员分开录入信息,并报电子档和加盖系总支印章纸质档各一份到组织人事部备案。
2、开具介绍信:毕业生党员名册各栏目信息核实准确无误后开始此项工作。
(1)请各系总支于6月中旬预约开具介绍信时间。
(2)开具介绍信时,请严格按照核实无误的毕业生党员名册内的相关信息填写。并要求使用黑色钢笔或中性笔工整、准确、规范填写。
(3)介绍信有效期为 玖拾 天。
(4)介绍信开具好后,请将介绍信编号填写在毕业生党员名册“介绍信编 号”栏内;“集体”开往组织部的介绍信分省内预备党员、省内正式党员、省外预备党员、省外正式党员四种类型开具。
3、介绍信发放工作:经核实,所开具介绍信准确无误后,发放至每位党员手中,发放时,务必请本人亲自领取,并一定要履行签收手续,系总支要妥善保存签字薄,以便备查。
组织人事部
201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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