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管理规章制度

2024-06-11

公司的管理规章制度(共7篇)

1.公司的管理规章制度 篇一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条、确保从事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人员(包括采购人员、销售人员、包装人员、发货人员等)未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

第二条、从事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人员(包括采购人员、销售人员、包装人员、发货人员等)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第三条、公司为从事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人员(包括采购人员、销售人员、包装人员、发货人员等)建立健康档案,负责组织本单位员工的健康检查,员工患病及时建档,并经疾病控制中心检查无相关传染病者方可上岗。

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进入本经营单位的食品都应当实行进货检查验收,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格,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索取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检验报告、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执行标准、及相关票据等相关证件。应当检验检疫的,还应当向供货方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第三条、经营包装食品的,本经营单位的经营者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一)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三)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

(四)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五)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六)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第四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农产品及其他食品,经营者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第五条、本经营单位的经营者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六条、本经营单位的采购者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第七条、本经营单位管理人员要指导场内经营者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检查督促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工作,对重要食品的相关票证,应统一保管,集中备案,接受行政执法部门的检查。

第八条、本经营单位的经营者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食品质量自检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确保广大消费者购买到安全放心的食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经营单位内经营者应保持场内整洁卫生,经营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或行业制定的质量卫生标准。

第三条、本经营单位配备专职食品质量监督员负责食品质量的督促管理工作,并做好进货食品索证和查验登记工作,经常查验上柜食品的内外质量,严格执行食品准入各项标准,保证不销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第四条、经质量自检不合格的食品,应立即撤柜停止销售,进行销毁或作无害化处理,不得进入本经营单位销售。

第五条、本经营单位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对每天的食品质量自检结果(包括品种、产地、检测情况等)进行公示。

食品质量承诺制度

第一条、为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提高食品质量水平,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经营单位本着“公平、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文明经商、诚信经营,遵守有关市场管理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不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本经营单位积极参与食品准入工作,遵守各项食品准入制度,接受工商部门和消费者的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本经营单位按照市场准入标准,建立各项内部食品质量管理制度;并完善内部管理,建立食品质量档案和管理机构,明确责任,专人负责。

第五条、本经营单位加强食品质量的日常管理:做好进货食品索票索证和查验登记工作,保证食品来源合法真实;经常查验上柜食品的内外质量,严格执行食品准入各项标准,保证不销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第六条、本经营单位对消费者作出如下食品质量承诺:所经营的食品符合相应的标准,在保质期限内,无腐烂变质,包装标识符合要求,标识内容属实,票证合法齐全,并在出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购货凭证或商品质量信誉卡。

第七条、本经营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销售的食品采取质量先行负责、“三包”等方式,落实质量承诺责任。

第八条、本经营单位认真配合有关部门的日常巡查和市场检查,自觉学习食品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建议和顾客咨询投诉,完善售后服务措施,努力为所有消费者服务。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维护本经营单位声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对不合格食品实施退市制度,是指对销售质量不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或有关要求,或存在其他安全卫生隐患的食品,采取停止销售,退出本经营单位的管理制度。

第三条、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应停止销售,退出本经营单位:

(一)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

(二)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三)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

(四)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五)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

(六)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

(七)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质量标志等,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

(八)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九)行政监管机关公布属于不合格食品的;

(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存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

第四条、本经营单位工作人员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

(一)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登记造册;

(二)将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场,并通知生产企业或供货方,配合召回已售出食品,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三)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由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四)可能造成安全卫生危害的,立即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五条、对已经出售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本经营单位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将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

第六条、本经营单位工作人员应对本经营单位内的食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退出市场。

第七条、本经营单位应对消费者作出食品质量承诺,并在出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购货凭证或商品质量信誉卡。

食品购销台帐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上市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经营单位内的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并建立销货台帐。

第三条、进货台帐应如实记录购进食品名称、购货时间、规格(品种)、数量、供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检验检疫证明编号、食品质量保质期限等情况。

第四条、销货台帐应如实记录销售食品名称、销售时间、规格(品种)、数量、购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等情况。

第五条、进货台帐和销货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六条、本经营单位确保在购进食品时,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并做好登记工作,对索取的票证分类建档,以保证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第七条、消费者有要求的,本经营单位在出售食品时,应提供合法销售凭证,未能提供合法销售凭证的,应提供商品质量信誉卡。

第八条、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检查、检测的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信息内容,也应当做好台帐登记工作:

(一)食品质量检查和检验、检测结果;

(二)不合格的食品质量情况;

(三)经多次检查、检验合格的和不合格的食品名录;

(四)其他需要登记备注的信息。

食品协议准入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经营管理,明确食品来源和责任,提高本经营单位的食品质量,确保食品消费安全放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食品协议准入,是指本经营单位以协议方式与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食品质量合格的生产加工单位和管理规范的批发市场、大型批发商建立购销挂钩关系,明确供货主体和供货产品质量责任,建立优质食品进入本经营单位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的安全。

第三条、食品购销挂钩形式包括:场厂(场)挂钩、场地挂钩、户厂挂钩、户地挂钩等各种购销挂钩制度。

第四条、本经营单位应当与供货方建立购销挂钩关系,签订购销合同,并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在合同中订立产品质量保证及对不合格商品的召回、退货、赔偿和解除合同的条款。

第五条、本经营单位工作人员应做好供货方的主体资格和产品质量的考察工作,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格,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索取相关票证。应当检验检疫的,还应当向供货方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第六条、与本经营单位建立购销挂钩关系的食品,可简化准入手续,根据协议约定,凭证明供货方产品的票据进入本经营单位。

第七条、本经营单位工作人员应加强对挂钩食品的质量查验,发现不合格产品,应立即停止销售。

2.公司的管理规章制度 篇二

物业管理是指物业产权入、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运用现代化的经营手段和修缮技术, 对已投入使用的各类物业 (包括房屋及其设备以及相关的居住环境等) 统一进行维护、修缮、服务的管理活动。物业管理与传统的房屋管理最大区别是遵循市场经济规律运作。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管理的过程中, 对物业进行的各项管理, 是通过经济核算的制度, 按一定的方式供给一定的货币资金, 用以周转和使用, 完成对物业的正常管理和服务。财务管理以筹集资本为重点, 以资本成本最小化为目标。财务管理不仅要筹措资本, 而且要进行有效的内部控制, 管好用好资金。物业财务管理人员不仅要按照公司管理与服务的需要安排好筹资的规模与时间, 确保公司经济活动的正常进行, 还要根据不同筹资方案所需付出的筹资成本与承担的筹资风险, 选择最佳的筹资方案。这就是公司筹资管理的任务。

二、物业管理的目标

1、为业主服务, 使物业保值增值。

良好的物业管理与优质的物业相结合, 就能够使物业长住常新, 延长物业的使用年限, 发挥出最大的使用功能, 体现出物业的最大价值。

2、为业主服务, 创造安全清洁舒适方便的居住环境。

一项物业的价值除了价格, 地理位置等因素外, 物业管理的好坏就成为其他诸多因素中的主要因素。买房是一次性的, 但使用是长期的, 物业管理的就应该为业主提供优良的服务, 创造安全、清洁、舒适、方便的居住环境。

3、为社会服务, 使家庭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房地产业飞速发展, 对物业管理的需求也是巨大的。物业管理的内容不仅包括维修、保洁, 也包括建设良好的社区文化。管理好这些物业, 使家庭、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 居民安居乐业, 也是物业管理服务的宗旨。

4为企业服务, 求生存创效益。物业管理企业不是行政管理结构, 是有偿出售智力和劳务的经营型企业, 获取利润是生存的基础, 也是发展的需要。在保证服务的前提下, 开展多种经营, 增加创收渠道, 以利于物业管理企业的生存和在竞争中得到发展。

三、规范物业管理财务制度

1、物业服务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

国家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财务管理进行规范的法规主要是1998年1月1日施行的《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该规定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待管基金、成本费用、营业收入及利润等财务管理进行了规范。此外, 《企业财务通则》 (1992年11月30日) , 《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 (1993年1月1日) 等规章, 也适用于对物业服务企业财务管理的规范, 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印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2004年1月1日执行) 。这些规定为规范物业服务的经营财务管理及服务收费行为, 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收益起到积极作用。

2、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确定与缴纳

(1) 物业服务费用构成。

物业公司应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物业管理收费办法》收取物业服务费用。一是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 根据其与业主委员会签订的服务合同约定, 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 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而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所收取的物业服务费用。二是物业管理所收取其他特殊费用, 如装修后的垃圾清运费等。三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业主大会决定而收取的用于物业公共维修养护的专项维修资金以及其他用于维持物业公共管理的费用。

(2) 物业服务费用缴纳。

物业服务费用的收入主要来源, 一是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缴纳。二是物业管理区域的停车场、广告招牌、商业网点的出租收入。

(3) 水电费用代收代支管理。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费用, 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并且应当接受业主的监督。同时, 提供单位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代收代支也必须以充分协商签订合同的方式来明确权利义务, 并且应当支付物业服务公司一定的报酬。

(4) 物业管理的财务监督。

年终, 物业公司向业主大会或全体业主, 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算决算以及涉及业主共同设施设备费用分摊等代收代支费用情况, 专项维修资金的开支情况, 全年财务收支状况, 并且接受业主的质询和及时进行答复。

总之, 在物业建成并投入市场后, 专业的物业管理公司接受业主或用户的委托, 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 对房屋及配件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实施专业化管理。通过一定的技术方法, 对公司财务活动进行分析和研究, 依据一定的原则, 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科学的评价, 分析公司的维修、管理活动中的资金运动过程和结果。

参考文献

[1]杨述兴编著, 国有后勤服务机构改制后的相关经营实务[M].

3.公司的管理规章制度 篇三

[关键词]企业集团 财务总监 监管职能 管理职能

我国的财务总监管理制度,源自政府委派财务总监对国有企业实施监督,从本质上说,财务总监管理制度是所有者为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或股东财富最大化),在企业内部建立的由特定制度、机构与人员构成的财务监督与管理机制。目前,我国一些大型企业集团已大规模向子公司委派财务总监,财务总监委派制已经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组织结构中,成为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集团推行财务总监管理制度的缘由

1.现代企业治理结构的需要

现代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往往相分离,产生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所有者的目标是使企业财富最大化,并千方百计要求经营者以最大的努力去完成这一目标,委托人与代理人均为经济人,其目标不完全一致,即经营者的目标与所有者(股东)不完全一致,经营者有可能为了自身的目标而背离所有者目标,由于两者间信息不对称,从而产生“道德风险”、“逆向选择”及“内部人控制”现象。为了降低委托代理成本,所有者要寻找一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的财务控制与分层治理机制,以加大对企业会计控制权的争夺力度,为此,股东需要在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设置一个能代表所有者利益对管理层实行财务监控的职位,这也是财务总监制度产生的根源。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做出制度安排是为防范、监督经营者背离所有者目标,公司治理中出现“股东→董事会→经理人员”的双重委托代理关系,所有者监督职责大大加强,信息不对称现象得到明显改观。

2.企业集团自身特性的需要

企业集团产权制度安排的特性,决定了集团内各具有法人地位的成员企业管理层面出现董事会主导、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双轨”运行的格局,整个集团又有集团公司作为母公司与子公司和关联公司的以股权关系为基础的各种关系。为防止子公司经营目标偏离母公司及集团公司的整体发展方向,实现集团公司资源配置的一体化整合效应,保证集团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目标的实现,母公司以投资者身份直接向子公司委派财务总监,来规范和约束子公司经营者的行为,使各子公司在重大决策和财务收支活动方面最大限度地体现集团整体利益。

从集团整体角度考虑,当企业集团产权设置空间范围广、涉及行业多时,集团会呈现出组织群体化、结构多层化、筹资多渠道化、投资多边化、经营多角化、规模巨型化、市场国际化等特征。这些特征决定了企业集团有大量复杂的业务活动和各种矛盾,进而决定集团有大量复杂的财务活动和财务关系。因此,企业集团财务监控具有难度大的特点,需要设立专门的监控人员——财务总监。

二、财务总监的职能定位

财务总监的职能一般被定位监督职能的比较主流,但是笔者认为财务总监虽然是以监督者的身份参与企业的日常经营及其决策过程,但是不能一味地为监督而监督,集团公司财务总监还具有管理职能,而且只有管理职能发挥的好才能有效的实现其监督职能。财务总监的职能定位:(1)提供并审核财务报告,与总经理共同对财务报告客观真实性、合规合法性负责。(2)制定或参与审定财务管理规定及其他经济管理制度,指导并监督和审批企业运作和资金收支情况。(3)与总经理联合审批规定限额范围内的企业经营性、融资性、投资性、固定资产购建支出和汇往境外资金及担保贷款事项。(4)评价新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提供并参与审定重大财务决策。(5)对董事会批准的重大经营计划、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6)对财务会计中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检查并制止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和可能造成出资者重大损失的经营行为,并向董事会报告。(7)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协调外部审计工作。(8)履行或提请批准对财务、会计、审计机构负责人的任免、晋升、调动、奖惩事项。(9)其他有关事项。

三、推行财务总监管理制度应注意的问题

1.财务总监的定位

财务总监和总会计师虽然在具体职能上有所重叠,但是从公司治理角度来看,两者有着本质上的区别。财务总监注重事前和事中控制;受所有者的委派,代表所有者的利益,对总经理有监督权;由于不在企业享受任何的经济利益,独立性比较强;重大事项财务总监与总经理的联签制,可发挥制衡作用。财务总监由董事会聘任,他对所有者负责,符合公司治理结构的要求,而总会计师只对厂长负责,也就是对经营者负责,会出现“ 内部人控制”的问题。设立了财务总监的企业,应不再设立总会计师或分管财务的副总经理,以免职能重复与冲突,同时财务总监的职位不应低于总会计师或副总经理,应具有与总经理平行的地位。

2.财务总监的监管

由于与总经理联签容易导致财务总监的责任与被监督公司的利益挂钩,无形中会使财务总监谋求被监督企业的利益最大化,迎合企业经营者的利益需要。财务总监也有可能发生“道德风险”、“逆向选择”,因此要为财务总监建立一套激励约束机制。集团公司在委派财务总监时,应以制度的形式明确财务总监的责任、权力及考核管理办法,将其工作成效与职务的任免、晋升以及物质利益挂钩。母公司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考核来评价财务总监的工作业绩,检查其职责的履行情况,并实施相应的奖惩措施。使得财务总监在工作中有压力、有动力,能积极、主动地行使其职责,积极想方设法,维护所有者的正当权益和集团公司整体利益,并主动参与所在公司的战略规划及日常管理。

参考文献:

[1]邢永芳:关于企业集团内财务总监委派制的若干问题探讨.四川会计,2002(3)

[2]廖颖杰:关于财务总监若干问题探析.财会研究,2003(9)

4.公司管理制度:遵守的三大制度 篇四

制度就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企业制度就是在人们在企业中的行为的准则。员工依靠制度来衡量自己的行为。包括:道德标准,法律法规,做人做事等。

中国有句俗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其意思就是说,没有规则(即制度)的约束,企业就会陷入混乱。这样一个朴素而重要的思想,可能没有人会认为它不正确,但它却一直在生活中被人们不应该地忽视了。那一般我们的企业中有哪些基本的制度呢?

(一)晋升制度。

一个企业的需要不断发展才能留住人才,这种晋升的文化就是非常典型的一种留住人才的文化,试想一个没有发展空间的企业是没有晋升的机会的,这样员工也是没有发展的,在企业稳定和不断发展的前提下制定企业的晋升制度。

好的企业,企业自身会让员工看到发展的空间,一个没有发展前景的公司只有靠员工自己去照发展的方向了,最后员工只有另走出路,但同时要注意的是,如果是一家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在制定企业晋升制度的时候也要注意,晋升体制一定是公平公正的,达到什么样的标准员工就能胜任什么样的岗位,有一些企业有很多的晋升机制,但是在执行的过程中往往引导错误,执行存在偏袒性,这样就完全打击了员工的积极性。所以好的晋升体制能达到很好的效果:

1。为员工设计职业生涯规划,让员工看到这份工作及公司的发展和进步,以及未来的希望,以及个人应该努力的方向。

2。提高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以及挖掘自身潜力的动力。

3。在员工不断自我提升过程中,增强了员工的责任心,使命感,价值观。

4。让员工定位自己,根据公司大方向设计出自己的目标,这样公司的目标自然就转化为员工的自身的目标了。

如果一直长期的执行这样的晋升制度,并且不断的有员工完成了晋升机制中所规定的目标,最后员工也得到了自己想要的,那么这个晋升机制逐渐的就成了一种文化了。

(二)激励制度(竞争文化)

激励就是激发人的潜能,激励是只由工作本身产生的内在因素,它包括:工作具有的挑战性、负有重大的责任、成绩得到成人、有发展前途。只有激励因素才是使得员工满意的根本因素,才能真正跳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激励分为正激励和负激励。正激励通常就是我们说的通过正面的奖励的方式去鼓励一个人,负激励批评教育的方式让一个人不断的客服自己的缺点,最后达到企业和自己想要的目标。但是正激励和负激励是一把双刃剑,运用不得当反而适得其反。那如何对正激励和负激励进行有效的整合和运用呢?以下要点供大家参考:

1。奖要舍得,罚要狠心。

2。奖励需要提前规划。

3。颁奖典礼要隆重。

4。定期与不定期的奖金。

5。奖励、惩罚制度化

6。按照公司中职位登记的不同,奖励和惩罚轻重分明。

7。金钱的奖励永无止境,而且维持的周期短。

8。精神激励做到最佳。

其实,不同的公司,不同的领导者,不同的团队关于惩罚与奖励的方式和方法都不一样,而且手法异常的多,针对不同的人又有不同的方法,但最重要的是根据需求来做奖励,根据成果来做奖励与惩罚。长期的执行,并且不断有人在这样的制度中得到了奖励,也不断有人在这个过程中触碰制度的底线收到惩罚,渐渐的奖励会越来越多,惩罚会越来越少,每一个人也都更加清楚工作的目标和方向了,这样其实公司的竞争的文化就已经形成了。

(三)岗位制度

每一个人都有各自不同的在公司的角色,也就是岗位。岗位制度告诉岗位人员应该做什么样的工作,具体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最后通过这个制度让每个企业中的成员各司其职,各负所责。

5.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篇五

目的:为使本部门工作管理到位,秩序井然,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适用范围:长沙市上泽恒空调净化工程有限公司。

原则:以劳动法为依据,根据部门实际情况制定。

第一部分 入职指引

第一节 入职与试用

一、用人原则:重选拔、重潜质、重品德。

二、招聘条件:合格的应聘者应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执业资格等条件,同时具备敬业精神、协作精神、学习精神和创新精神。

三、入职

第二节 考勤管理

一、所有部门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部门考勤制度。

二、迟到、早退、旷工

1、迟到或早退 30 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 10 元。30 分钟以上 1 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 20 元。超过 1 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五次者,扣除相应薪金后,计旷工一次。旷工一次扣发一天双倍薪金。内旷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辞退。

三、请假

1、病假

员工病假须于上班开始的前 30 分钟内,致电部门负责人,请假三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须补区、县级以上医院就诊证明。

2、事假

紧急突发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部门负责人批准,其余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经权责领导核准,报相关人员备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四、出差

1、员工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请单》呈权责领导批准后,报相关人员备案,否则按事假进行考勤。

2、出差人员原则上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如需延期应告知部门负责人,返回后在《出差申请单》上注明事由,经权责领导签字按出差考勤。

五、请假出差批准权限

请假出差由部门经理审批有效。

六、加班

1、加班应填写《加班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相关人员备案,否则不计加班费。

2、加班工资按以下标准计算:

工作日加班费=加班时间×基数× 150 % 休息日加班费=加班时间×基数× 200 % 法定节日加班费=加班时间×基数× 300 %

3、部门负责人负责审查加班的合理性及效率。

七、考勤记录及检查

1、考勤负责人需对部门员工出勤情况于每月五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上月考勤予以上报,经部门领导审核后汇总,并对考勤准确性负责。

2、部门领导对本部门考勤行使检查权。检查分例行检查(每月至少两次)和随机检查。

3、对于在考勤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给予 100 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作辞退处理。第三节 人事异动

一、调动管理

1、由调入部门填写《员工内部调动通知单》,由调出及调入部门负责人双方同意并报人事部门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调动由总裁(子公司由总经理)批准。

2、批准后,人事部门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以人事变动发文通报。

3、普通员工须在三天之内,部门负责人在七天之内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

4、员工本人应于指定日期履任新职,人事部门将相关文件存档备查,并于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息置换。

5、人事部门将根据该员工于新工作岗位上的工作职责,对其进行人事考核,评价员工的异动结果。

二、辞职管理

1、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本人应提前三十天向直接上级提交《辞职申请表》,经批准后转送人事部门审核,高级员工、部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辞职必须经总裁批准。

2、收到员工辞职申请报告后,人事部门负责了解员工辞职的真实原因,并将信息反馈给相关部门 ,以保证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工作改进。

3、员工填写《离职手续办理清单》,办理工作移交和财产清还手续。

4、人事部门统计辞职员工考勤,计算应领取的薪金,办理社会保险变动。

5、员工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薪金。

6、人事部门将《离职手续清单》等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并进行员工信息资料置换。

三、辞退管理

1、部门辞退员工时,由直接上级向人事部门提交《辞职申请表》,经审查后报总裁批准。

2、人事部门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本人,并向员工下发《离职通知书》。

3、员工应在离开公司前办理好工作的交接手续和财产的清还手续;员工在约定日期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薪金和离职补偿金。

4、员工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本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本公司将提请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5、人事部门在辞退员工后,应及时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并进行员工资料信息置换。

第二部分 行为规范

第一节 职业准则

一、基本原则

1、本部门倡导正大光明、诚实敬业的职业道德,要求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及公司和部门规章制度。

2、员工的一切职务行为,必须以公司和部门利益为重,对社会负责。不做有损公司和部门形象或名誉的事。

3、本部门提倡简单友好、坦诚平等的人际关系,员工之间应互相尊重,相互协作。

4、公司或部门内有亲属关系的员工应回避从事业务关联的工作。

二、员工未经部门领导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

1、以公司或部门名义考察、谈判、签约

2、以公司或部门名义提供担保或证明

3、以公司或部门名义对新闻媒体发表意见、信息

4、代表公司或部门出席公众活动

三、部门禁止下列情形兼职

1、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或资源从事兼职工作

2、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

3、所兼职工作对本单位构成商业竞争

4、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四、部门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

1、参与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经营管理的2、投资于公司的客户或商业竞争对手的3、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4、以直系亲属名义从事上述三项投资行为的五、员工在对外业务联系中,若发生回扣或佣金的,须一律上缴部门相关负责人,否则视为贪污。

六、保密义务

1、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或部门的经营机密,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2、员工未经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公司或部门密级文件、技术配方、工艺以及其他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等。

第二节 行为准则

一、工作期间衣着、发式整洁,大方得体,禁止奇装异服或过于曝露的服装。男士不得留长发、怪发,女士不留怪异发型,不浓妆艳抹。

二、办公时间不从事与本岗位无关的活动,不准在上班时间干私活、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

三、禁止在办公区内吸烟,随时保持办公区整洁。

四、办公接听电话应使用普通话,与客户沟通时应保持谦和礼貌、诚恳友善的态度。对顾客委办事项应力求周到机敏处理,不得草率敷衍或任意搁置不办。如当事人不在,应代为记录并转告。

五、禁止在工作期间串岗聊天,办公区内不得高声喧哗。

六、遵守电话使用规范,工作时间应避免私人电话。如确实需要,应以重要事项陈述为主,禁止利用办公电话闲聊。

七、文具领取应登记名称、数量,并由领取人签名。严禁将任何办公文具取回家私用。员工有义务爱惜公司一切办公文具,并节约使用。

八、私人资料不得在公司打印、复印、传真。

九、未征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计算机,不得随意翻看他人办公资料物品。需要保密的资料,资料持有人必须按规定保存。

十、根据公司需要及职责规定积极配合同事开展工作,不得拖延、推诿、拒绝;对他人咨询不属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应就自己所知告知咨询对象,不得置之不理。

十一、为保障公司高效运行,员工在工作中有义务遵循以下三原则:

1、如果部门有相应的管理规范,并且合理,按规定办。

2、如果部门有相应的管理规范,但规定有不合理的地方,员工需要按规定办,并及时向制定人员提出修改建议,这是员工的权利,也是员工的义务。

3、如果部门没有相应的规范,员工在进行请示的同时可以建议制定相应的制度。

第三节 奖惩

一、奖惩种类

奖惩分行政、经济两类。其中:行政奖励包括表扬、记功、升职或晋级,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有薪假期。行政处罚包括警告、记过、除名,经济处罚包括降薪、罚款、扣发奖金。

二、奖励条件

1、维护团体荣誉,重视团体利益,有具体事迹者。

2、研究创造成果突出,对公司或部门确有重大贡献者。

3、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改进方案或合理化建议,采纳后具有成效者。

4、积极参与公司或部门集体活动,表现优秀者。

5、节约物料、资金,或对物料利用具有成效者。

6、遇有突变,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

7、以公司或部门名义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文章者。

8、为社会做出贡献,并为公司或部门赢得荣誉者。

9、具有其他特殊功绩或优良行为,经呈报部门负责人考核通过者。

三、惩罚条件

1、违法犯罪,触犯刑律者。

2、利用公司或部门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谋取非法利益,致使公司或部门名誉蒙受重大损害者。

3、贪污挪用公款或盗窃、蓄意损害公司部门或他人财物者。

4、虚报、擅自篡改记录或伪造各类年报、报表、人事资料者。

5、泄漏科研、生产、业务机密者。

6、谩骂、殴打同事领导,制造事端,查证确凿者。

7、工作时间内打架斗殴、喝酒肇事妨害工作生产秩序者。

8、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规定措施。

9、未认真履行职责,对团队造成损失或对部门声誉造成不利影响者。

10、遗失经管的重要文件、物件和工具,浪费公物者。

11、谈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

12、工作时间擅离工作岗位,致使工作发生错误者。

13、因疏忽导致设施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

14、工作中发生意外而不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者。

15、对有期限的指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者。

16、拒不接受领导建议批评者。

17、无故不参加公司或部门安排的培训课程者。

18、发现损害公司或部门利益,听之任之者。

19、玩忽职守或违反公司部门其他规章制度的行为。

四、奖惩相关规定

1、行政奖励和经济奖励可同时执行,行政处罚和经济处惩可同时执行,奖惩轻重酌情而定。

2、获奖励的员工在以下情况发生时,将作为优先考虑对象

(1)参加公司举行或参与的各种社会活动

(2)学习培训机会

(3)职务晋升、加薪

(4)公司高层领导年终接见

3、一年内功过相当可抵消,但前功不能抵后过。可相互抵消的功过如下

(1)记过一次与记功一次

(2)警告一次与表扬一次

4、表扬三次等于记功一次,警告三次等于记过一次。

5、各级员工奖惩由部门负责人列举事实,填写《奖惩申报单》,经部门经理审批。

6、各项奖惩事件,需书面通知本人,酌情公布,同时记录备案,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

第三部分 薪酬福利制度

第一节 薪酬

一、薪酬

1、原则:以贡献、能力、态度和责任为分配依据,遵循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2、适用对象:本部门所有正式员工。

3、薪酬组成:基本工资(含工龄工资、学历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

(1)岗位工资根据工作岗位和岗位所需要的技能确定,不同岗位对应不同的岗位工资级别。

(2)工龄工资根据员工实际参加工作时间和员工在本部门工作的时间来确定。

(3)学历工资根据员工所具有的学历水平来确定。

(4)绩效工资根据对员工考评结果确定。

4、工资制度

(1)正式员工工资:工资总额=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2)新进人员工资:试用期内无浮动工资。

5、公司按实际工作天数支付薪酬,付薪日期为每月1日,支付上月薪酬。若遇节假日,顺延至最近工作日发放。以个人银行帐户形式领取。

二、调整机制

1、薪酬管理是根据公司及部门实际发展情况,联系市场薪资水平与人力资源供求情况实行 “市场化动态薪酬管理”。部门相关人员会于每年底进行 “ 议薪 ”,根据公司效益及社会同行业工资变化情况,提出薪资水平合理化调整建议后报部门领导审议。

2、员工工资级别调整的依据:

(1)部门范围的工资调整。根据业绩情况、社会综合物价水平的较大幅度变动相应调整全部门范围的员工工资水平。

(2)奖励性薪金晋级。其对象为在本职岗位工作中表现突出,在促进部门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成绩突出者。

(3)职级变更。员工职级发生变动,相应调整其在该职级内的基本工资。

(4)员工在年终考核中,工作绩效低下者,将被下调岗位薪金。

(5)根据员工即期表现上浮或下调其岗位薪金,以及时激励优秀、督促后进。

3、岗位薪金晋级,新岗位薪金从部门下发有关通知的下月一日起执行;岗位薪金降级从部门下发有关通知的当月起执行。

第二节 福利

1、假期

(1)休息日:公司全体员工在法定工时以外,享有休息日。

(2)法定假日:全体员工每年均享有以下 11 天带薪(视为上班)假日:

a.元旦(公历 1 月 1 日)

b.春节(农历除夕、新年初

一、初二)

c.清明节(公历 4 月 4 日)

d.劳动节(公历 5 月 1 日)

e.端午节(农历五月初五)

f.中秋节(农历八月十五)

g.国庆节(公历 10 月 1 日、2 日、3 日)

h.妇女节(3 月 8 日,女员工放假半天)

(3)婚假

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 12 个月(自转正之日起)的正式员工结婚时,可凭结婚证书申请 14 天(含休息日)的有薪假期。

(4)产假

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 12 个月(自转正之日起)的正式女员工,持医院证明书可申请有薪产假 90 天(含 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晚育的顺产 120 天,难产 135 天。男 26 周岁、女 24 周岁以上初育为晚育。

男员工护理假 7 天,晚育者为 15 天(限在女方产假期间,含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

(5)慰唁假

公司员工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及配偶的父母)不幸去世的,可申请 5 天有薪慰唁假。

直系亲属在外地的,带薪路途假另计,路费自理。

(6)工伤假

因工受伤休假视为上班,具体情况按国家社会保险法规办理。

(7)公假

员工参加国家法律规定的义务或公益活动、参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入学或资格考试经部门相关人员批准的,可按上班时间计发薪资。

(8)有薪病假

病假三天以上需凭县、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请假。其中十天以内病假按基本工资 80 %计发病假工资,累计十天以上者按基本工资 50 %计发病假工资,医疗期限的确定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9)休假规定

员工提前 15 日向部门相关人员申报拟休假的种类和时间,协商安排休假具体事宜。

因工作原因,未能休以上(3)-(7)项假期的,按休息日加班标准给予工资补贴。

2、保险 :部门为正式员工办理养老、工伤、生育、和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

3、贺仪与奠仪

(1)正式员工结婚,部门将致新婚贺仪人民币300元。

(2)正式员工直系亲属去世,部门将致奠仪人民币300元。

4、过节费 部门视经营情况在法定节日或公司纪念日发放贺金或贺礼。

5、健康检查:部门每两年出资为工作满一年的员工进行身体健康检查。

6、员工活动:部门不定期举行各种员工活动。

第四部分 培训、考核与发展

第一节 培训管理

一、培训目的: 塑造企业文化,促进人力资源增值,提升经营绩效。

二、培训原则:员工培训需求与公司发展需要相结合。

三、公司培训管理的常设机构是培训组,隶属人力资源部,除培训发展主管外,其余岗位均为兼职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在集团范围内选拔产生。

四、公司培训分为一级培训、二级培训。、一级培训由人力资源部主办,负责集团中级以上人员(含分子公司总经理)管理培训,集团总部员工自我管理培训及新员工职前培训、外派培训等。、二级培训由集团各中心或分子公司主办,负责本单位业务培训、岗位培训及外派培训。培训结束到人力资源部备案。

五、培训积分制

1、培训组每年初将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培训需求调查结果,确定培训课程设置及相应学分,参加培训并通过考核者即可获得学分。培训组同时为每位学员建立培训档案,记录每培训测试成绩、积分。

2、各岗位培训积分标准由培训组每调整一次。正式员工绩效考核将结合本人全年培训积分进行,积分不达标者绩效考核将受影响。员工晋升必须获得拟晋升职级资格的培训积分,否则仅提升为代理职务。

3、公司全员培训及特别要求的重要培训,无论积分是否达标,均需参加。、公司规定的培训课程,人事部门将严格考勤。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向人事部门请假。

六、员工自我培训

1、公司鼓励员工利用工作之余参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学历学位考试、职称考试、执业资格考试。资历考试如 确需占用工作时间,可凭培训考试机构的证明,经人事部门主管负责人审核,获准后按公假处理。、员工在职参加与本岗位有关的学历教育或培训时,确需占用周六工作时间的,可凭入学证明,经部门负责人审核、获准后,按公假处理。但当临时有重要工作安排或工作需要时,应服从公司安排。

3、对于取得更高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者,公司将作为员工晋级的重要依据。

七、培训费用报销

1、人力资源部根据培训规划制定一级培训费用预算,报总裁批准。

2、二级培训费用由集团各部门及分子公司根据培训计划提报预算,经人力资源部审查后报总裁批准。

3、集团总部外派培训费用 1000 元以内,由人力资源部审批,1000 元以上由总裁审批;子公司外派培训在预算范围内的由本公司总经理审批。训费用超过 1000 元者需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限,培训结束后培训资料及获得证书原件由培训组存档,经培训主管签字后,方可报销费用。

4、员工培训后在公司工作时间未满《培训协议》约定年限,公司有权按协议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节 绩效考评

一、考评目的1、通过对员工能力、努力程度以及工作业绩进行分析评价,把握员工工作执行和适应情况,确定人才开发的方针政策及教育培训方向,合理配置人员,明确员工工作的导向。

2、保障公司高效运行。

3、充分发挥激励机制作用,实现公正合理及民主管理,激发员工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

二、考评原则

1、以绩效为导向原则。

2、定性与定量考评相结合原则。

3、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4、多角度考评原则。

三、考评周期

1、月度考评:月度考评的主要内容是本月的工作业绩和工作态度。月度考评结果与工资直接挂钩。

2、季度考评:季度考评的主要内容是本季度的工作业绩和行为表现。季度考评结果与下一季度的月浮动工资直接挂钩。第四季度直接进行考评。

3、考评:考评的主要内容是本的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进行全面 综合考评,考评作为晋升、淘汰、评聘以及计算年终奖励的依据。部门所有员工均进行考评。

四、考评程序:

相关考评者对被考评者提出考评意见,将考评结果进行汇总并报部门经理审批。相关人员将考评结果归档,同时用于计算绩效工资及奖金。

五、结果分级:

考核等次分为五级,分别是优、良、中、基本合格、不合格。

定义:优-超越岗位常规要求;完全超过预期地达成了工作目标

良-完全符合岗位常规要求;全面达成工作目标,并有所超越

中-符合岗位常规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地达成工作目标

基本合格-基本符合岗位常规要求,但有所不足;

基本达成工作目标,但有所欠缺

不合格-不符合岗位常规要求,不能达成工作目标

六、结果

使用考评结果可作为以下几类人事工作的依据:

1、职务晋升:考评为优或连续两年考评为良的员工,优先列为职务晋升对象。

2、职务降级:考评一次不合格或连续两年基本合格的员工给予行政降级处理。

3、工资晋升:考评为优或考评连续两次为中等以上的员工,在本工资岗位级别内晋升档次。

4、降档:季考评连续两次不合格的人员进行工资降档;年终考评结果不合格或连续两年考核基本合格的进行工资降档。

5、培训:根据绩效统计分析结果,制订培训规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

6、职业发展指导:根据绩效统计分析结果及双向沟通,修正员工职业发展设计。

七、申诉及处理

被考评者对考评结果持有异议,可以直接向部门经理申诉。部门在接到申诉后,一周内必须对申诉的内容组织审查,并将处理结果通知申诉者。

第五部分 员工权益

一、劳动安全

1、公司部门为员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及必要的劳动保护。

2、在灾害条件下坚守岗位的员工,当人身安全面临危险时,应撤离至安全地带。

3、保管公司财产的员工,接到预警信号后,在确保生命安全的前提下,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公司财产安全.二、权利保障:

1、员工享有法律规定和公司制度赋予的咨询权、建议权、申诉权与保留意见权,公司对这些权利予以尊重和保障。

2、对下列情况,员工有权提出申(投)诉以得到公正待遇:

(1)认为个人利益受到不应有的侵犯;

(2)对处理决定不服;

(3)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措施有不同意见;

(4)发现有违反公司各项规定的行为;

3、申(投)诉方式

(1)向部门经理提出申(投)诉;

(2)可书面或面谈两种方式申(投)诉;

(3)《申(投)诉书》必须具名,否则可能难以得到解决。

(4)受理申(投)诉者应在五个工作日内给予回馈。

公司部门管理规章制度2

第一章 总则

本公司为建立制度、健全组织与管理,制定此规章制度。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法令及劳动契约另有规定外,悉以本规则办理。

第二章 员工日常行为规范

第一条 员工必须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如有违反国家法规者,一律解职。第二条 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指挥,违反者,按有关规定处罚。第三条 员工对内应善尽本份,认真工作,爱惜公物,减少浪费,提升品质;对外应严守职务机密,维护公司形象。

第四条 员工应树立主人翁精神、增强责任感。

第五条 员工应树立良好的工作态度,积极上进,培养荣誉感。

第六条 公司员工应和众共济,通力合作,友爱相处。不得滋生事端,扰乱秩序,不得有组织派系,搬弄是非及争吵逗殴以防碍公司士气与团结。

第七条 员工应时刻维护公司利益,勇于制止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事情。

第八条 员工对职务或公事建议或请示,应循级而上,非有紧急或特殊事件不得越级呈报。第九条 部门经理应秉承公司理念,尊重员工人格,亲切诱导,以身作则,切实执行业务,提升工作效率。

第十条 公司因业务需要而调派职务时,若为能力所能胜任者,员工不得拒绝。

第十一条 认真接听、转接公司电话,做好电话留言;

第十二条 热情接待公司来访人员;

第十三条 对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及时汇报工作进程,遇困难及时汇报,做到有始有终;

第十四条 对公司输出的邮件、传真、信息等必须及时与客户确认查询。

第十五条 员工不得携带危险品、刀器、易燃易爆等物品进入工作场所,因而发生事故者依法论处。

第十六条 在下班之后,值勤人员或最后离开公司者应将公司的门窗、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设备的电源关闭。

第十七条 员工按照有关规定申领办公用品,所有从公司申领的用品均为公司财物,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不能占为己有,离职时须交还。

第十八条 员工上班时间内不得兼差或从事其它危害公司业务的行为

第十九条 员工承办事务不得收受馈赠或回扣,亦不得借机为自己或他人图利。

第二十条 员工应奉公守法,不得假籍职权贪污舞弊,亦不得假籍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第二十一条 公司员工在职务上,应注意下列事情:

1.确实掌握及了解本身职务与工作内容范围;

2.处理事物应明确、负责、重时效,凡事应今天事今天毕;

3.交办事情完成后,应主动报告经理或交办部门知晓;

4.服从组织体制及规定,团结谐和,排除本位主义,以公司为重;

5.工作如有疑难,应即请示上级,不得借故拖延,积压或擅做主张。

第二十二条 各级领导应注意下列事情:

1.深切了解公司决策及经营方针以及自己的职责和任务;

2.交办部署事项,应合情合理,酌量酌时;

3.对于部署言行举止、品德、技能,应随时予以注意,纠正并重视教育训练及考核;

4.如因监督不周,以至发生渎职情事时,直接领导应负连带责任。

第三章 聘任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公司各部门如因业务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人员征募流程的规定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征募事宜,经部门经理应试合格。

第二条 新进人员经考试或审查合格后,经总经理核准后任用,若有特殊人才或特定人员可由部门经理书面(人员聘用申请书)呈报总经理核准后方可任用。

第三条 部门经理应将核准后的新进人员资料(应征资料)及人员任用申请书一并送交人事部门依新进人员手续办理。

第四条 新进人员于报道七天内,应缴交下列文件,否则不予任用。

1、身份证影本(需缴验正本);

2、个人人事资料及三个月内半身照片四张;

3、其它必备的证件。

第五条 新进人员交齐上述文件并经过试用期后,人事部门方可办理加入社会保险手续。

第六条 经公司录用新进人员到职起2-3个月内为考察期,考察期间薪资是以当地工资水平给予;考察期满合格后进入试用期,职员试用期为1至2个月,但成绩优良者,可缩短其试用时间。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雇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考察期间或试用期间经考核:

1、不适用者,公司得随时无条件予以解雇,其薪资按照实际工作天数核算;但总共在本公司服务未满十五天而自动离职者不予发放薪资。

2、品行不良或服务成绩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

3、表现特优者,得由部门经理签报总经理核准缩短试用期限(试用期最短为十五个工作天)。

第七条 试用人员的考核依据:

1.工作能力与表现——对工作熟练、谨慎及胜任度;

2.对公司的自信力——是否有认同公司的经营理念与策略;

3.敬业精神——对所交付的工作是否兢兢业业、如期完成;

4.出勤记录——有无迟到、早退、旷职等记录;

5.荣誉感——是否具有团对精神及意识;

6.亲和力——是否待人接物和睦相处、坦诚真实。

第八条 试用期满人员,由直属部门经理予以考核,以书面(试用期满薪资调整表),呈报总经理考核的,方为正式任用(薪资调整实施天从正式任用天算起)。

第九条 有下列情事的一者,非经总经理特别核准者一概不得录用:

1.负案在身且尚在缓刑期或被褫权尚未复权者;

2.原在其它公司和机关服务时,未办离职手续、名声很差或被解职免职者。

第十条 服务年资自到职天算起,停薪留职或服役期间不予计算;辞职或退休后复经任用者其原有年资不予连续计算(除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核准外)。

第四章 作息与考勤制度

第一条 作息时间:

1、星期一至六:9:00——17:30;

2、中午休息时间:12:00——13:00;

3、本公司为双休制。

第二条 周日及国家法定假天均休息,但考虑到本公司业务的特殊性,将安排人员进行轮流值班。

第三条 员工上下班一律亲自打卡(签到),经总经理核准免打卡(签到)者除外。

第四条 迟到(早退):

1.朝、夕会未到并未请假者给与相应处罚。

2.上班迟到15分钟之内者为迟到。

3.上班迟到15分钟至1小时者,以旷工半天计;

4.无故迟到1小时以上者,以旷职1天计;

5.提早下班15分钟之内者为早退。

6.提前下班15分钟至1小时者,以旷工半天计;

7.提前下班1小时以上者,以旷职1天计;

8.于一个月内迟到及早退合计超过三次(含三次)者不予发放全勤奖金;

9.于一个月内迟到及早退合计超过三次(含三次)者,每三次视为旷工一天。

10.以上情况均会根据情况给予罚款,因处罚得来的罚款本公司一律不归为己有,匀平均补贴给所有员工。

第五条 因业务,须于晚间或假天加班者,应事先呈报部门经理以便列入考核。

第六条 外出洽公者,若预知会延误上、下班时间者应事先报备部门经理签字,方可免除上、下班打卡(签到);在外恰公无法于上、下班前赶回公司者,应以电话报备部门免除上、下班打卡(签到),但次日须请部门经理在出勤卡上补签确认。

第七条 财务部负责每月员工出勤的统计,作为当月工资发放的依据。

第五章 请假制度

第一条 员工确因事或因病需要请假时须填写请假单,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第二条 事假:

1.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天,超过者原则上不给予批准,具体视特殊情况而定;

2.全年请假不得超过十五天,每次不得超过连续五天;

3.一次请假超过十天(含)者,须办理停薪留职手续;

4.事假为无薪给假,(以天数为计算单位)。

第三条 病假:

1、凡请病假经领导签字,全年累积不得超过三十天;

2、病假连续两天以上(含)请附医师诊断证明;

第四条 产假:

1.女性员工分娩前后给假五十六天(产妇产检可提前请产假或产假未休完者可转换为年假);2.妊娩三个月以上流产者,给假十天;

3.未满三个月流产者,以病假处理;

4.服务满一年以上者,请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未满者减半发给。

第五条 婚假:请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

第六条 公假:.公司派遣学习、考察、办事或特别指定任务、拜访客户者;

2.请假期间薪资照发。

第七条 工伤假:

1.员工因执行职务而受伤或致病者,须申请工伤假;

2.工伤假在一年(含)的内者,基本工资照发;

第八条 请假时依下列规定呈报核准:

一般员工请假两天以内(含)由副总经理核准;三天以上由总经理核准。

第九条 凡请事假先申请,如因患病或特殊状况者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事先申请时,应先以电话向所属部门经理报备并向人事部门负责人报备,但应于假后两天内补办请假手续;逾期则视为旷工。

第十条 凡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前后,不得请假。

第十一条 事假、病假的规定天数,中途到职者按比例计算。

第十二条 员工请假期间无论假别或天数,应觅妥职务代理人,来负责一切事物事宜,否则视同旷职。

第十三条 员工有下列事情的一者,视为旷职论,旷职一律扣薪三天以示惩戒,凡一个月内旷职累计达三天者,予以解职处分:

1.未经准假而擅离职守或缺席者;

2.无故迟到或早退1小时以上者;

3.凡未事先请假,而逾期未补办请假手续者;

4.凡事先请假未觅妥职务代理人者;

5.停薪留职,未办妥手续者。

第十四条 员工有下列事情之一者,须办理停薪留职:

1.请病假一次在十天以上者;

2.请事假一次在十天以上者;

3.因案被法院拘留十天以上者,但经判决不起诉或无罪确定者;

4.因特殊事由需停薪留职者。

第十五条 停薪留职者,请办妥停薪留职手续方为生效,否则视旷职论。

第十六条 员工停薪留职期间,除停发薪资外并停止享有公司一切的福利。

第十七条 停薪留职最长以三个月为限,其原因消除后,应于三天内自请复职,否则视同自动离职。停薪留职人员,概不保留底缺,如原服务部门无缺额或业务上已无需要时可以不批准其复职。

第六章 离职制度

第一条 员工擅自离职者,应以下列规定办理:

1、经理及会计人员于三十天前,一般职员于十五天前,书面形式呈请核准;

2、离职须填写离职申请表、工作交接表、客户资源信息交接表与物品交接表;

3、未依规定办妥离职手续而离职者,除不发给当月薪资及奖金外,公司若因而蒙受损失时,将视情节予以追诉。

第二条 员工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公司可不经预告,直接解雇并送有关部门处理:

1、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证据确凿者;

2、向外泄露公司机密,造成公司重大损失者;

3、偷窃或侵占公司财务或营私舞弊或挪用公款者;

4、对公司人员实行暴行胁迫或重大侮辱行为;

5、故意损毁公司物品或机器设备者;

6、携带危险禁品或防碍公共安全的物品进公司或酿成以外灾害者;

7、有煽动员工怠工或罢工的具体事实者。

第三条 员工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公司可以不经预告,直接解雇:

1、工作态度恶劣,严重影响公司工作环境者;

2、在公司不自尊自重、使公司员工理念偏激,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

3、连续旷职三天或一个月内旷职达三次者;

4、与厂商勾结或收受厂商财务,证据确凿者;

5、未经许可,兼任其它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相近的业务者;

6、有其它重大过失或不检行为导致较严重后果者。

第七章 移交制度

第一条 凡本公司任职的人员如遇人事变动、离职、调职等,均应办理移交手续。

手续办妥后方可离开原职,未完成移交手续而离开者,公司将扣发所有薪资,直至办妥移交手续后补发(移交手续不得超过一个月),若因移交不清或未办理移交手续,而使公司受损时,公司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二条 员工移交事项如下:

1.个人保管或使用的公司物品;

2.本公司或部门有关的印章;

3.本部门及个人保管的客户资源信息;

4.未办完或未结案的重要业务资料;

5.本部门保管的其它所有资料,包括电子资料。

第八章 奖惩制度

第一条 员工的奖励分下列二种:

1.嘉奖——根据功绩做相应嘉奖;

2.特别贡献奖——奖金上不封顶,也有可能是带薪旅游或实物奖品,由公司董事会视具体情况而定。

第二条 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者,予以嘉奖:

1.对公司有特殊良好表现者;

2.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3.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并经主管经理提报批准者。

第三条 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者,予以小功:

1.对公司业务、企划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有一定成效者;

2.全年全勤,无迟到、早退及请假者;

3.检举违规、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而使公司及时防范者。

第四条 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者,予以大功:

1.遇灾后,为公司抢救有功者;

2.替公司开源节支,节省重大支出,有具体事实并经过经理提报批准者;

3.揭发重大不轨活动,经查属实者。

第五条 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者,予以特别贡献奖:

1.一年内记大功三次者;

2.对公司业务、企划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有巨大成效者;

3.工作定期考察,考绩优良,未曾旷职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4.对公司有特殊贡献,堪为全公司员工表率者。

第六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惩戒:

1.上班时间后有吃早餐、零食等行为;

2.上班期间非公务需求而阅读报纸者;

3.公话私用,屡教不改者。

第七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警告:

1.未经许可,擅自在公司推销物品者;

2.未经许可,带外人进入工作场所或让外人使用公物者;

3.态度傲慢,不服从负责人员指派工作者。

第八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小过:

1.工作时间内,作其他事情,如睡觉、下棋;

2.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图利者;

3.为他人做不实的证明者;

4.偷拆他人或公司的信件者;

5、对上级人员有关职务上的查询,有故意隐瞒或作不实的报告者;

6、代人打卡或签到(托人者同)而证据确凿者;

7、遗失公司支票、汇票等重要票据,但未造成重大损失者。

第九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大过:

1.有渎职,失职等情况,后果较严重者;

2.违反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者;

3.为逃避或转嫁责任,做虚假记录或报告者;

4.在工作时酗酒滋事或扰乱秩序者;

5.怠工、罢工者;

6.其它关系情节重大者。

第十条 员工遗失公司财物,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均应负赔偿责任并视情况进行处分:

1.遗失现金者,照遗失金额赔偿;

2.遗失支票者,经止付无效而被冒领者,按票面金额赔偿;

3.遗失货品者,照市场价金额赔偿;

4.遗失其它财物者,照购买价金额赔偿。

第十一条 各部门负责人对其下属人员有包庇纵容或未尽监督考核者,应负连带责任,如情节重大者调职降级。

第九章 员工福利制度

第一条 本公司正式员工可享受本公司一切福利待遇。

第二条 正式员工均参加社会保险,享有各项保险权利。

第三条 公司可视情况,不定期举办员工聚餐、郊游等集体活动。

第四条 员工与配偶若同时服务于本公司者,其各项福利可享双份。

第五条 部门经理随时呈报表现优秀的员工,经公司评审后视情况发给各种奖励,具体参照第八章的员工奖励制度。

第六条 公司年终结算如有盈利,对于全年无重大过失员工发放年终奖金,发放标准如下:

1.服务满一年者发放月薪一个月,未满一年者按比例发放;

2.未到年终离职者不发。

第七条 公司年终结算如有盈利,根据考核,对工作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调薪。

第八条 公司每逢重大节庆日(春节、中秋节等)向员工发放礼品或礼金,其金额视公司业务盈余及财政状况而定。

第九条 每月18日作为公司工资发放日,发放前月工资。

第十章 岗位管理制度

第一条 部门主管、经理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2、维持公司各部门的正常运转;

3、合理安排每个项目的正常运作;

4、指挥监督部门员工的日常工作,积极引导他们顺利开展工作,使公司业务高效运作,快速发展;

5、部门主管有权招聘、解雇部门人员,但须经总经理批准;

6、部门主管有权调整部门人员岗位与工作;

7、如部门主管未合理的安排工作,经理有权立即作出调整;

8、加强成本核算,厉行节约,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条 财务部门岗位职责: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开展工作。严格遵守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2、认真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及时编制会计报表并按期上报;

3、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簿和报表等档案资料;管好各种印章、空白支票、空白收据。收据与支票领用时应办理领用手续,使用完应办理注销手续;管理库存现金与各种有价证券,保证其安全完整;

4、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5、定期将会计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凭证、报表等有关内容相符;

6、空白合同由财务部统一管理,业务员申领合同,必须做好登记、备案;

7、财务部有权督促业务员签订合同;

8、每单业务结束后,有权向业务员确定金额,并结算;

9、在结算过程中,如发现有违规操作的,不得给予结算提成及奖金;

10、及时配合业务部开据发票,送货单等票据;

11、在收款过程中,业务员如遇有扣款行为的,必须向业务员索要客户扣款证明,否则视为应收款项处理;

12、业务开展过程中,如发现有违规操作的,有权拒绝支付款项,并及时向总经理或董事长汇报;

13、认真核实报销凭证,由上级领导签字后方可支付;

14、认真、统一管理公司客户资源,做好归档管理;

15、每月将应收款、应付款、办公费用、工资、业务开支等报送总经理审阅。

第三条 企划部门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2、及时、准确的完成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务;

3、积极配合业务部和设计部的有关工作,做到尽善尽美,并保持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交流;

4、正确掌握客户对产品的要求及市场信息,对产品进行正确的定位、延伸;

5、服从并积极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它任务;

6、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能力,不断创新,争取又好又快的发展。

第四条 业务部门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2、经常与客户保持联系,加强管理,保证业务各个环节不出问题;

3、及时掌握客户对产品的要求及客户信息,向公司反馈信息,为公司的业务拓展提供依据;

4、准确掌握客户对产品要求的各个细节,与企划人员及时交流;

5、服从并积极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6、业务员接单必须签订书面合同(特殊情况除外),并把公司的相关资料按规定送达客户;

7、合同一式三份,一份交客户,一份交业务部,一份交财务部;

8、签订合同后,应及时收取货款;如遇客户拒不付款,则必须将商品完好拿回公司,否则货款将暂时从业务员薪资里扣除,直至拿回货款再补发;

9、货款应及时交到财务部,不能另作它用,一经发现,一律依法追回并解职。

第五条 客服部门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2、热情接听客户电话并认真做好各项记录;

3、如遇客户投诉等电话,必须耐心、平和的进行接听和处理;

4、爱惜所用的电脑、电话等公司财物;

5、在岗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6、积极参加公司的业务培训并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及业务水平;

7、如遇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进行汇报;

8、及时向相关业务部门转达客户的各种诉求。

第六条 设计部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2、及时、准确完成公司安排的设计任务;

3、设计师设计稿子必须按企划部门的要求进行设计,对设计工作单上规定的要求严格执行;

4、设计师根据工作的时间自行调整、支配,按时完成;

5、晚上加班者,一般正常情况下请勿超过23:00,次日早上9:00正常上班;

6、如特殊情况任务时间紧迫,加班超时过晚,允许次日延迟一个小时上班;

7、服从并积极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8、不断提高自身的设计水平;

9、设计工作单由财务部发放,一式三份,一份财务部留存,一份交于主管,一份由设计师本人保管;

10、设计单子完成后,设计师将设计工作单三联一并交回财务部,并签字认可完成情况,由主管写上评议,将作为提成奖金依据,如未填写设计工作单的一律不计提成及奖金。

第十一章 卫生与安全制度

第一条 公司员工应共同维护好环境及公共卫生,随时整理工作环境,保持整洁。

第二条 公司全体员工,均有防止或抢救火灾及其它灾害的责任。

第三条 员工发现有突发状况时,应及时反映上级与及随机应变,做必要的安全处理措施。

第四条 员工在值勤职务时需要使用公司车辆,应先报备核准,并需先了解其性能,检查车况。行车时亦需遵守交通规则,倘有违规罚款时须自行处理。

第五条 员工每天上下班离开公司时,应检查电灯、门窗、电脑、电器等,以防盗窃或火灾发生。

第十二章 培训制度

第一条 公司为鼓励员工进修,充实专业知识,提高工作效率,拟办理在职员工教育培训,增强自身各方面素质。

第二条 培训项目分为:

1、新员工由人事部门发放公司规章制度并进行解读和释疑;

2、各部门按照拟定的培训教程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培训;

3、在岗员工将根据不同阶段,接受公司的再培训计划;

4、公司将视不同情况,对员工进行针对性的培训。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一条 作为在公司里任职的全职股东,除积极遵守此《规章制度》的同时,还须遵守《全职股东守则暂行条例》,此条例不随本规章制度向非股东员工进行发放。

6.公司的管理规章制度 篇六

(一) 国外文献

Shackelfordand Shevlin (2001) 和Erickson等 (2004) 的研究在考察公司所得税税负成本与财务报告成本的权衡时, 假定盈余管理行为一定会导致所得税负的变化。研究表明, 公司所得税税负越高, 盈余管理的收益越低, 则公司越没有动机进行盈余管理, 即所得税课税的负担成为公司盈余管理行为及相关会计政策选择的重要因素。

(二) 国内研究现状

吴迪 (2009) 结合我国上市公司的特性分析公司管理当局进行盈余管理的动机, 把盈余管理的动机归纳为资本市场动机、契约动机、政治动机和税收动机;高志英则从外在客观条件着手将盈余管理的产生归结为会计准则等会计法规的不完善以及现行会计理论和会计方法固有的缺陷;饶雅君认为股权分置结构的缺陷给市场主体留下了盈余管理的空间, 严重的盈余管理行为破坏了证券市场运作的效率。从股权分置所引发的股权再融资盈余管理行为着手, 分析股权分置对其的影响及推动作用, 继而在全流通背景下分析股权分置改革对盈余管理行为的遏制作用, 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有些则侧重于实证研究, 如杜兴强等立足于中国资本市场的特殊制度背景, 分别选择会计绩效指标 (ROA、ROE) 、市场指标 (Tobinpq) 以及股东财富指标 (OF) 构建模型, 对我国上市公司高层管理当局的薪酬激励、特别是现金薪酬与上市公司业绩之间的相关性进行了经验研究, 在减弱了相关的多重共线性现象后发现, 高层管理当局薪酬与公司以及股东财富前后两期的变化均成正相关关系;而与本期Tobinpq的变化成负相关关系, 与上期Tobinpq的变化成正相关关系。公司的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在决定高层管理当局薪酬时青睐于会计盈余指标的变化更甚于信任股东财富指标;刘斌等从盈余管理与审计费用关系入手, 采用多元线性回归的方法对590家样本公司进行了实证分析, 结果发现上市公司审计规模经济业务的复杂程度以及上市公司所在地是影响我国上市公司审计定价的主要因素, 而存货与资产总额之比、盈亏情况、审计任期和事务所规模对审计收费并不具有重要影响。伍利娜 (2003) 以公开披露的2001年年报为基础, 依据一定标准筛选出282家上市公司作为样本, 对盈余管理与收费二者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研究, 作者分析了管理层盈余操纵的目的以及审计方和被审方对盈余管理风险的态度后认为:审计结果不同可能直接影响到审计费用的不同;上市公司在进行盈余管理的同时, 若能得到审计师的配合, 则可能会以较高的价格履行审计合约;而若得不到审计师的配合, 则审计服务的酬劳可能会很低。由此提出:公司当年净资产收益率处于达线配股区间与当年财务审计费用正相关, 净资产收益率处于保牌区间与当年财务审计费用负相关。

二、研究设计

(一) 研究假设

薪酬制度包括现金工薪制度和股权激励制度。由于信息不对称和监督成本的存在, 使得委托人不可能对代理人有权自行决定的所有会计政策进行调整, 而只能根据审计的会计利润来决定代理人的报酬。代理人能否领取报酬以及报酬的多少就取决于公司年末利润水平, 从而不可避免地使代理人产生了通过选择和变更会计政策来获取最大报酬的动机。要改变委托代理关系下基于盈余管理的报酬契约带来的负面效应, 要在委托代理双方建立一种利益分享、风险共担的激励约束机制, 如管理层股权激励等。通过对高管持股与公司绩效的分析可知, 公司价值随着高管持股比例的增加而增加, 背离价值最大化的成本随着高管持股比例的增加而下降 (Jensen and Meckling, 1976) 。在管理层持有一定股份的情况下将管理层个人利益与企业价值相关联, 对管理层有较好的长期激励作用, 有利于管理层关注企业长期价值, 避免短视行为, 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管理层出于增加个人报酬而损害企业价值的盈余管理行为。基于此, 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1:管理层年薪与盈余管理正相关

假设2:股权激励与盈余管理负相关

(二) 变量选取

(1) 高管报酬变量。本文用管理层现金报酬、股权激励两个指标反映管理层报酬。鉴于我国上市公司管理层报酬数据披露的局限性, 选择了上市公司前三名高管的年薪总额来代替管理层报酬变量;由于我国股权激励制度尚未普及, 方式也过于单一, 故仅采用总经理所持股份的价值大小来代表高管股权激励水平。每一报酬变量设置为一个潜变量, 每一潜变量均采用单一指标度量。 (2) 盈余管理变量。一般而言, 公司盈余管理的途径包括应计项目和线下项目两条主要渠道。应计项目主要由流动性资产和流动性负债项目构成, 如应收帐款、存货、应付款项等;而线下项目主要由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和补贴收入等项目构成。在我国由于特殊的制度背景, 上市公司可以通过与关联方之间的大额资产交易方式或通过投资关系产生巨额利润 (陈信元、原红旗, 1998) , 其金额大小容易控制, 因此成为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首选途径;而在国外, 由于证券市场相对成熟, 对企业监管比较严格, 通过线下项目进行大量的盈余管理较为少见, 其盈余管理主要通过应计项目进行, 如多提或少提存货和应收帐款的准备金, 应计项目中的操控性应计项目的大小即可代表盈余管理的程度。国外学者提出了多种模型来分离应计项目, 其中最普遍的就是琼斯模型。为了更准确地计量盈余管理, 与已有研究采用单一模型进行度量的方法不同, 本文将采用线下项目模型与应计项目模型共同测度盈余管理, 具体模型如下:线下项目指标=线下项目合计数/总资产。其中, 线下项目 (即非正常损益) 等于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3个项目的合计数扣除营业外支出之差。应计项目模型采用陆建桥 (1999) 使用的扩展琼斯模型:

其中:TAit=净利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金额, 代表i公司第t年的总应计利润;Ait-1:代表i公司第t-1年末的总资产;△REVit:代表i公司第t年和t-1年主营业务收入差额;△RECit:代表i公司第t年和t-1年应收帐款差额;PPEit:代表i公司第t年的固定资产原值;IAit:代表i公司第t年的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之和。由于我国股市诞生时间较短, 使得我们无法获得足够的历史数据估计模型参数, 从而利用琼斯模型预测操控性应计利润, 在这种情况下, 本文采用国内研究常用的变通方法, 即使用全部样本数据对模型进行截面估计, 将模型计算出的残差视为操控性应计利润, 以此作为盈余管理的测度指标。 (3) 控制变量。本文选取公司规模、资产负债率、市场竞争程度以及年度虚拟变量作为控制变量。Watts和Zimmerman (1986) 认为, 公司规模与政治成本大小有关, 公司规模越大, 越有可能将当期盈余递延到将来, 降低当期盈余以避免高额利润而受到政府管制。债务契约假设认为, 越接近违反债务契约条款的公司, 为避免违约成本, 越有可能将未来盈余转移到现在。超产权理论认为, 绩效激励只有在市场竞争的前提条件下才能发挥其激励高管的作用, 企业市场竞争程度越高则盈利难度越大, 越有可能刺激高管进行盈余管理。根据市场竞争程度不同, 将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划分为三大类型:第一类是不具有竞争可比性的行业, 包括金融业、地产业、公用事业和综合类四个行业, 这一类行业属于存在巨大进入壁垒的垄断性行业;第二类是具有一定竞争性的行业, 包括交通运输、能源电力、农林牧渔三个行业, 这类行业总体上属于资源性或基础设施类行业, 具有一定的进入障碍;其余的行业归为第三类, 其市场竞争程度较高, 行业进入壁垒较低。随着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逐渐完善, 监管日趋严格, 上市公司激励体系的逐步健全有利于实现高管和股东的激励相容, 对此本文设置年度虚拟变量控制高管报酬对盈余管理的影响。具体变量定义如 (表1) :

(三) 模型建立

本文主要研究管理层报酬与盈余管理二者之间的关系, 决定利用LISREL模型考察管理层报酬与盈余管理之间的关系。在学术研究中, 有许多现象或事件无法直接进行计量, 这些无法直接计量的因素被称为潜变量。为此, 一般只能通过对与之相关联的因素计量, 进行间接评价, 这些因素被称为显变量。LISREL模型正是用于分析潜变量之间以及潜变量与显变量之间线性关系的一种统计建模方法。LISREL模型由测量方程与结构方程两部分构成, 通过考察各变量之间的方差、协方差结构或相关结构来确定变量之间的关系。与任何统计方法一样, LISREL模型的最终目的也是寻找变量与变量之间的关系, 其与普通的多元回归分析相比具有以下优点:通过多指标测量, 准确有效地探索潜变量, 同时避免了多元回归分析中自变量的多重共线性问题;从测量模型和结构模型两个层次对误差进行分离, 较大地增强了统计效率;在一个系统中分析变量间的因果关系, 对变量间相互作用机理进行深层次分析;模型设计中蕴含了系统化的专业知识, 突破了传统的依赖数理角度而寻找变量关系的局限, 模型拟和更为合理。基于前述假设构建线性结构方程模型 (LISREL) 进行实证检验, 具体形式如下:

其中, 盈余管理变量 (EM) 作为内生潜变量;报酬变量 (I) 与控制变量 (C) 为外生潜变量。

(四) 数据来源与样本筛选

本文选取2006年至2009年我国沪深两市的全部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本文考察的焦点是以报酬最大化为动机的盈余管理行为, 为尽可能避免非报酬动因的盈余管理对本研究产生的影响, 有效提高模型中盈余管理测度的精确性和实证结果的有效性, 本文进一步筛选样本, 剔除金融类受管制公司、配股增发等动机的盈余管理、总经理不在上市公司领取薪酬等样本以控制非高管报酬动机产生的盈余管理对本研究的干扰。最终确定总体研究样本为1956个公司年度观测值。

四、实证结果分析

(一) 描述性统计

(表2) 给出的全样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变量的描述性统计。从五分位数的分布可见, 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股权集中度的均值和中位数接近相等, 分布较为均匀;超过80%的公司总经理持股远低于均值, 说明上市公司中总经理持股情况两极分化严重, 绝大多数公司总经理持股量很低, 且超过一半的公司总经理是“零持股”, 但极少数公司总经理持股量非常高;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分布比较均衡, 超过一半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获得了高于均值的年薪, 但高级管理人员年薪最低值与最高值差距较大。

(二) 相关性分析

将全部有效样本数据代入上面的模型, 运用LISREL软件进行模型拟合与参数估计。从模型的总体拟合效果看, χ2=5.23 (p=0.41) , LISREL模型的χ2值较小, 说明模型拟合效果较好;从拟合优度评价指标来看, GFI=0.99, CFI=0.99, 均证明模型很好地拟合了样本数据。模型中各参数的估计值与t值见 (表3) 。由此得到反映潜变量之间关系的结构方程为:EM=0.0086I1-0.0001I2-0.0021C1-0.0049C2-0.0033C3-0.0018C4。分析数据可知, 第一, 管理层年薪与盈余管理 (γ11) 在1%水平显著正相关, 证明在剔除其他诱发盈余管理的干扰动机后, 公司高管确实有动机为增加个人收入而进行盈余管理, 从而支持 (Watts and Zimmerman, 1986) 的“报酬计划假设”;第二, 总经理持股与盈余管理 (γ12) 负相关, 但相关性不显著, 说明增加公司总经理持股额能够抑制高管的短视行为, 但其对盈余管理的影响并不显著, 原因在于我国上市公司总经理持股比例过低, 基本无法发挥有效激励高管或降低代理成本的作用, 与描述性统计得到的结果一致。至此, 假设得到验证。

五、结论与建议

(一) 结论

本文基于委托代理理论框架, 从管理层和股东不同的目标诉求和会计信息不对称入手, 应用LISREL模型深入分析管理层报酬方式与盈余管理行为的相关性。研究结果表明, 管理层现金报酬与盈余管理呈正相关, 因此可以看出, 以利润表税前利润作为管理层业绩考核指标是我国上市公司管理层盈余管理的动机之一;股权激励与盈余管理呈负相关, 说明适度合理的股权激励 (股票期权) 可以抑制盈余管理行为的发生, 这为我们制定合理的薪酬制度指明了方向。

(二) 建议

(1) 加强公司控制权的监督和制衡,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当总经理同时兼任董事长或来自控股股东单位时, 大股东、董事会对总经理的监管力度大大降低, 造成公司控制权失衡, 总经理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相对增加, 使总经理对薪酬契约的设计拥有更大的自主权或影响力, 从而能够直接提高管理层的报酬水平, 增加代理成本;高管通过控制权获得了更直接的寻租渠道, 在实现其个人利益最大化方面拥有了更直接的选择, 造成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失效。因此, 加强监督与制衡,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是建立良好的激励制度的前提。 (2) 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高管薪酬制度。改变单一的以利润表税前利润作为上市公司管理层业绩考核指标的做法, 推动管理层股权激励制度 (股票期权) 的有效实施, 使得管理层更多地着眼于企业长期发展目标的实现, 而不是为了眼前短期利益热衷于在会计政策之间玩数字游戏。 (3) 建立相关法规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减少管理层盈余管理空间, 有效监督和抑制高管短视利己行为, 使其更关注公司可持续发展。国家或政府可以凭借其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关注“公共利益”的“法定身份”介入到会计信息的披露中来, 对财务报告所披露会计信息的供求关系及其内容与表达方式进行管制。并通过完善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加大国家的监控力度, 对违反规定的企业给予严惩, 以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4) 改善管理层报酬契约的激励功能。使企业内部激励约束机制发挥应有作用, 抑制利益相关者自利驱动行为;健全外部经理人市场, 引入竞争机制, 在完善内部激励机制的同时, 通过健全社会诚信体系和社会监督体系, 增加管理层盈余管理成本, 从而有效杜绝管理层盈余管理行为, 使得管理层更加积极投入到企业的长远发展中来。

参考文献

[1]葛家澍、林志军:《现代西方会计理论》, 厦门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2]陈信元、原红旗:《上市公司资产重组财务会计问题研究》, 《会计研究》1998年第10期。

[3]李增泉:《激励机制与企业绩效:一项基于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 《会计研究》2000年第1期。

[4]王跃堂:《会计政策选择的经济动机——基于沪深股市的实证研究》, 《会计研究》2000年第12期。

[5]魏刚:《高级管理层激励与上市公司经营绩效》, 《经济研究》2000年第3期。

7.论施工企业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篇七

【关键词】施工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内容分析;创新管理

一、对于施工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的探讨

对于施工企业来讲,作为一个自负盈亏的单位,其财务管理制度建立的目的就是为了保证企业的未来经营能安全、稳定、高效的发展,能够充分体现企业的价值最大化。需要实现以下财务控制目的及意识效果:

1.合理控制施工企业生产成本,考虑企业未来的科學发展。保证科学合理的企业成本投入机制,是实现施工企业管理成长的必要步骤,以防止企业生产成本的过度膨胀,保持企业资本金的正常流动。

2.保证施工企业投资回报值的最大化。其回报值的高低直接影响了施工企业财务风险的水平,回报值越大,证明企业的财控管理水平越高,决策程序越正规。

3.充分利用施工企业资源,保证企业价值的持续发展,实现企业的品牌增值。通过企业控制制度,保证有效利用企业资源及企业利润价值最大化,增强企业的品牌价值。是国家、集体、个人实现利益的根本期望,直接影响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4.施工企业在加强明确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目的的同时,应树立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的文化意识,以制度束人、以制度育人。首先,培养施工企业相关管理人员的成本产出意识。在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通过成本核算来降低企业的成本,增加企业的经营业绩。其次,树立风险和回报共存的意识,通过科学合理的计算来控制企业风险和回报的平衡点。最后,树立企业资源有效利用率最大化。通过利用企业各种财务指标,达到企业财务项目结构上的完善,实现以物益效。

二、对当前施工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运用中发现的问题与不足的分析

1.在施工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中,缺少科学的财务预算监控措施,相关管控部门责权制度不清晰。施工企业在财务管理上经常是计划编制过多,计划控制规范过少。在民营施工企业中,其财务的监管主要是领导眼中的“大方向”不差就行。以至相关费用不受限制,企业挂帐不及时清理等现象时常发生。

2.在施工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建设中,资金活动的内部控制不强。由其是一些中小施工企业,在财务制度建设中,过于注重眼前利益,忽视了企业资金活动的控制是一个长期行为。首先,企业在筹、投资活动控制的建设上没有制定准确的规范,使制度过于形式化。其次,企业资金的流动过程管控制度不严,至使企业资金使用效率不高,出现了非法侵占及挪用等事件发生。

3.在施工企业财务管理建设中,企业缺少相关财务网络信息管理建设,相关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随着施工建设项目的大而杂的变化以及下属项目队伍的过于分散等,缺少网络信息技术的支持,企业职能部门很难对企业进行有效的管理。这对于正在实施规模化管理的施工企业而讲,传统的管理手段及相关人员素质已经很难满足现代企业管理需要。

三、创新完善施工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办法

1.加强施工企业财务预算分析系统和创新监控企业权责的考评机制,以完善企业的成本控制,提高施工企业资产的保值和增值水平。根据企业经营目标,科学的编制财务预算,再把预算结果加入考评机制,设立专门部门负责考核,以实现企业的财务活动在计划中运行。对于施工企业成本,企业物资费用占工程项目总成本的基数较大。因此,必须建立有效制度来控制物资费用实际的支出,这对降低工程总成本,提高经济效益至关重要。施工企业要建立健全对物资的出入库管理,严把物资取得使用流程。制定科学的成本核算程序,定期点库,对于周转使用的物资要及时回收整合,从而降低成本。同时,灵活运用存货资产,加速资本周转,提高资产整体效益,这些措施的执行需要建立控制责任点,明确各流程部门职责,全方位的设计责任会计规范。

2.创新施工企业资金流程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企业财务风险防范措施,以构建加强版的财务管理系统。①加强施工企业筹、投资环节的控制力度,施工企业根据其选择项目的特点,合理配置筹资结构,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在投资环节,投入的规模方式要与企业自身的能力相适应和相关的成本与收益要便于控制。②加强资金流动环节的控制,流动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③加强对施工企业债权的监控。由于施工企业的工程结算款额的数目过大,在产生交易行为时必须合法,债权的确认要准确无误,定期组织人员按合同规定清账,建立专门部门负责考评,以此防范相关财务风险的产生。

四、结束语

在加强施工企业财务信息化管理制度建设中,应以企业资金流动为内容,把财务控制管理作为重点,实施企业资源全方位的信息化管理。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功能应从施工项目的业务核算整合到全方位的管理控制和考评。其实施是以整合企业的资源为管理目的,全面的控制与企业财务管理相关的所有企业资源信息,实现企业经营业务流程的一站式管理。通过全方位的施工预算分析处理和建立相关考评系统,多层次的对企业资源和财务状况进行即时和动态的控制。企业发展以人为本,在建立相关制度时,一定要把人员素质培训划入日常规范中去,建立专门的人事考评机制。在实现企业管理信息化的同时,注意和相关系统软件公司加强人员交流培训,使相关人员能独立的应用相关信息化软件,同时加强相关人员财务管理知识的创新教育,使企业的未来发展能更加的适应社会的发展变化。

参考文献:

[1]张辉.加强资金管理,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J].知识经济,20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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