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来往公文-编-52

2024-09-24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来往公文-编-52(精选6篇)

1.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来往公文-编-52 篇一

江苏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08-07-27

为在我省高等学校进一步集聚、培育和建设一批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能为国家和江苏经济社会发展解决重大科技问题的优秀科技创新群体,创新高校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管理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条件

1、省优秀科技创新团队一般应以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研发基地为依托,承担属于国家和我省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提出的重点领域的重大科技项目,主要从事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国家安全具有战略意义的基础性、前瞻性研究,对我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具有较大牵引带动作用、能产生良好经济或社会效益的自主创新应用研究,所从事的研究有明确的自主知识产权目标和标志性创新成果计划,有切实可行的研究方案和技术实现路线。

2、省优秀科技创新团队带头人具有宽广的学术视野、较深的学术造诣、创新性学术思想和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能科学把握团队研究方向和研究过程。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研究群体中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团队带头人应为本省高校科研教学第一线的全职人员,并获得部省级相关人才计划资助,具有主持部省级重大科研项目的经验。

3、省优秀科技创新团队成员一般在8人以上,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明确的任务分工,对团队所承担的研究任务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团队具有良好的合作机制和氛围。

二、资助范围、申报与评审

1、江苏省高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的资助范围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每年资助20个左右省优秀科技创新团队。已获得国家和教育部创新团队计划资助的团队不再列入本计划支持范围。

2、省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由省教育厅下达申报名额,所在高等学校根据上述基本条件和教育厅的申报要求进行遴选推荐,填写《江苏高等学校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申请书》,连同高校推荐函件一并上报。

3、积极提倡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风险共担的合作攻关和集成创新,鼓励跨学科、跨高校组建科技创新团队,鼓励高校与国内外科研机构、企业合作组建科技创新团队。

4、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照基本条件对申报的创新团队进行考核评议。考核评议采取实地考察、通讯评议或会议评议的方式进行。专家在考核评议的基础上形成意见,差额遴选,提出建议支持方案。

5、教育厅对专家提出的建议支持方案进行审核,经公示后正式公布获资助的创新团队名单。

三、支持措施与管理

1、江苏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资助研究期限为三年,省对每个团队资助一定的研究经费,学校予以配套资助。省资助经费一次核定,分下拨。省属高校资助经费由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下拨,所在高校按1:1比例配套。

2、获资助创新团队所在高校应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资助经费单独建帐,专款专用,由获资助创新团队按要求统一支配,其他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克扣或挪用。

3、获资助创新团队在接到批准资助通知后一个月内,由创新团队带头人填写《江苏高等学校创新团队科研计划任务书》,经所在高校学术委员会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教育厅。

4、获资助创新团队应按由创新团队带头人填写《江苏高等学校创新团队科研工作进展报告》,于当年12月31日前,经所在高校学术委员会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教育厅。

5、在资助期内,所在高等学校要及时了解、掌握获资助的创新团队的工作状态,协助解决研究中遇到的问题,营造良好的学术科研环境。

6、资助期限结束后3个月内,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考核小组,采取适当方式重点对资助团队的标志性创新成果进行评估。对创新成果显著,发展潜力大,创新氛围好的创新团队可建议继续给予新一轮的支持。

7、本项目遴选资助的省属高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省教育厅优先推荐其申报竞争教育部创新团队。

8、创新团队应加强国内外的学术交流与合作,资助期内至少应组织一次国际或全国性的学术研讨会。

9、高等学校应按照本办法并根据本校科技创新及科技人员队伍建设的需要,制定并实施本校的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

2.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来往公文-编-52 篇二

文件

北京市东城区教育委员会

东教工委发„2007‟16号

东城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东城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转发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优秀教师代

表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职成及直属单位:

8月31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南海亲切接见了全国优秀教师代表,与优秀教师代表座谈并发表了重要讲话。这是对全国教育战线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巨大的鼓舞和鞭策。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大力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的坚定决心,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亲切关怀和殷切期望。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内涵深刻,意义深远,对于推进新时期教育改革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当前,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是全国教育战线的首要任务。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委现将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京教工[2007]7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的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精神,科学安排工作,抓好贯彻落实,及时将本单位的学习情况上报区委教育工委宣传部。附: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京教工[2007]79号)

中共东城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东城区教育委员会

2007年9月5日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

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

各区(县)委教工委、区(县)教委,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机关各处室,各直管直属单位:

8月31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南海亲切接见了全国优秀教师代表,与优秀教师代表座谈并发表了重要讲话。教育部于当天制定下发了《关于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要求全国教育战线要把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来抓,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科学安排,抓好落实。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首都教育要走在全国教育战线的前列。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深刻认识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深远意义,以更加奋发的精神投入到首都教育率先实现现代化的战略任务中来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召开前夕,第23个教师节即将来临之际,各级各类学校秋季开学之初,在中南海亲切接见全国优秀教师代表,与优秀教师代表座谈并发表重要讲话,这是对全国教育战线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莫大的鼓舞和鞭策。这充分体现了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的坚定决心,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亲切关怀和殷切期望。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内涵深刻,意义深远,对于推进新时期教育改革发展,具有极其重要而深远的意义。首都教育战线要深刻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振奋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各项工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力实施首都教育发展战略,坚持内涵发展、人才强教、资源统筹、开放创新,促进首都教育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创新型城市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持和科技支撑,为国家和首都现代化建设做出更大贡献,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奠定坚实基础,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接受教育的需求,率先基本实现首都教育现代化。

二、要迅速行动,在首都教育系统掀起学习宣传和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高潮

各单位要抓住有利时机,迅速行动起来,广泛宣传,深入学习,务求实效。学习活动要分层次,有步骤,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开设学习专题深入研讨;要在广大师生员工中组织召开报告会、座谈会、研讨会等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

要有学习计划,有学习心得,有学习交流,确保全体教师和教育工作者都能深入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活动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和庆祝第23次教师节紧密结合起来,倍加关注教师队伍建设,倍加关注教师师德建设;二是和学习孟二冬、方永刚等优秀教师典型紧密结合起来,大力宣传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宣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组织广大教师集中收看中央电视台宣传全国优秀教师先进事迹专题节目,组织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三是要和发展首都教育事业,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紧密结合起来,要切实增强学习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将学习宣传和教育活动的成果转化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首都教育改革发展的精神动力和实际行动,以饱满的精神面貌迎接党的十七大。

三、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推进实施首都教育发展战略

各单位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各项工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要把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新时期推进实施首都教育发展战略的新机遇,把提高教育发展质量作为中心任务,加快首都教育率先实现现代化的进程。要把教师队伍建设摆在首都教育发展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要加快教育人才制度创新,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优秀人才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要大力宣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发挥首都高层次人才密集优势,吸引和鼓励最优秀的人才从教,让教师成为社会上最受尊敬的职业,让尊师重教蔚然成风。要加大对教师教育的支持力度,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四点希望”的要求,努力造就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教师队伍。要坚持以人为本,满腔热情关心老师,全心全意服务教师,努力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生活条件,为教师教书育人创造良好的环境。

请各单位将学习贯彻情况及时报市委教育工委。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来往公文-编-52 篇三

严肃考风考纪,加强诚信考试教育是推进学风建设,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为了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强化学生的诚信考试意识,坚决杜绝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发生,营造良好的校园学习文化氛围,现对严肃考风考纪,加强诚信考试教育的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学习,积极开展诚信考试教育

1、各学院要召开严肃考风考纪,加强诚信考试教育工作部署会,要组织辅导员、学生认真学习《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生守则》、《北京化工大学考场规则》(北化大校教发[2013]39号),以及《本科生手册》中关于学生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处分规定。

2、要开展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诚信考试教育活动,要做到对相关规定的学习进班级、进宿舍、进党团支部,做到入眼、入耳、入心,要让学生明确考试纪律,明确违反考试纪律的严重后果,彻底打消侥幸心理。特别要使2013级新生能够在大学第一次期末考试阶段就形成良好考风,要使毕业班学生充分认识到一旦违反考试纪律就影响顺利毕业的严重后果。

3、奖学金获得学生要带头倡导文明考风,遵守考试纪律,抵制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要开展学风朋辈引领活动,通过朋辈互助,帮助学有困难的学生解答课程难点,做好备考工作,推动良好学风的形成。

二、完善机制,明确责任,坚决杜绝出现违反考试纪律行为

1、要开展“无作弊班级”创建活动,全体学生要在《诚信考试承诺书》上签字。学生违反考试纪律行为属于某种奖励或奖学金评定中否定条件之一者,取消参加学校和学院该次该种奖励,其所在班级、党团支部取消先进集体评优资格。

2、辅导员在学生考试期间不得擅自离校,要及时了解学生学习动态,协

助做好巡考工作,及时处理考试中发生的各种情况。要对开展诚信考试教育活动进行记录。辅导员开展诚信考试教育的情况纳入辅导员年度考核体系。

3、学院要建立学生学风状况调研与反馈机制,及时掌握学生复习备考状况,有重点地开展诚信教育工作。学院开展诚信考试教育活动和学生违反考试纪律情况纳入学院学生工作考核评价体系。

各学院要将开展严肃考风考纪、加强诚信考试教育的新闻及时上报学工办及相关网站。《诚信考试承诺书》要在12月2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交学工办。要提交关于加强诚信考试教育活动的总结,并于2013年1月10日前发至buctxy@126.com。

联系人:刘刚电话:64435703

附件:

1、《诚信考试承诺书》

2、《北京市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生守则》

3、《北京化工大学学生考场规则》

北京化工大学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3年12月11日

附件1:

诚信考试承诺书

考试既是检验我们学习效果的绝佳机会,也是展示学子优良学风的重要窗口。为构建和谐校园,严肃考风考纪,我们集体承诺:诚信考试,远离作弊,诚实做人!诚信考试是大学生应具有的一项基本素质,更是做人的基本准则。考试作弊不仅是对自己能力的否定,更是对自身品格的亵渎,可见,我们应坚持诚信,以诚实的态度对待每一堂考试,考出自己的真实水平。

在英语四、六级考试和期末考试中,我保证认真遵守《北京化工大学考场规则》,并做到以下几点:

1、英语四、六级考试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期末考试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尊重监考教师,遵守考场秩序,按照要求就坐、答题;

2、只携带考试证件和必要的文具入场。不携带书包、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等物品。考试期间不互相借用;

3、不代替他人参加考试。不委托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不在试卷、稿纸上书写与本人信息不符的信息;

4、考试过程中不旁窥、不交头接耳、不做手势和暗号、不交换卷子;

5、按时交卷,不拖延;未经监考老师允许不擅自离开考场。

“我以我的荣誉和信誉保证:在本次考试中,求真实,不作弊,不违纪,做有诚信,有道德的人。我承诺在考试中严格遵守考规考纪,严格遵守一切考场纪律,决不参与任何形式的作弊,考出自己真实的水平。”

签名:

北京市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生守则

一、按照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的要求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

二、必须按规定的时间: 外语四级考生8:45开始入场,9:00禁止入场,外语六级考生14:45分开始入场,15点禁止入场。入场时必须主动出示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或校园卡),英语六级的考生还必须出示大学英语四级(425分及以上)成绩单原件,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核验,以上所出具的证件必须是原件,复印件无效,并按要求在考生签到表上签名。

三、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入场,如HB-2B铅笔(涂答题卡用)、黑色字迹水笔、橡皮等。禁止携带书包、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等物品。考场内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

四、入场后,要对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或校园卡)及大学英语四级(425分及以上)成绩单原件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

五、答题前应认真填写答题卡中的姓名、准考证号等栏目。凡答题卡中该栏目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无法辩认的,答题卡一律无效。

六、必须严格按要求做答题目。书写部分一律用黑色字迹水笔做答,填涂信息点时只能用HB-2B铅笔涂黑。只能在规定考生做答的位置书写或填涂信息点。不按规定要求填涂和做答的,一律无效。

七、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情况应及时要求更换;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八、在考场内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于违反考场规定和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者,取消考试成绩并按校纪校规处理。

九、考试结束铃声响时,要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扣放在桌面上,等待监考员收齐并清点试卷,经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试卷和答题卡均不得带离考场。

十、考生在考试全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退场。

十一、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进行正常工作。监考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威胁考试工作人员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

北京化工大学考场规则

(北化大校教发[2013]39号)

一、本规则适用于在校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任何类型的校内考试。

二、学生须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听监考教师宣布考场规则;除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之外,开考后迟到超过30分钟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并作旷考论处;考试30分钟后,才允许交卷离开考场。因病住院、急诊留院观察等不能参加考试者需在考试前持学校医院证明到相应学院办理缓考申请手续并经过学院审批,报教务处备案。

三、学生应凭本人校园卡参加考试,按主考老师安排隔位或对号就座,并将证件放在桌面上以方便监考人员随时检查。考前应配合监考人员整理考场。若校园卡丢失,请到学院办公室办理临时考试证,考试时携带临时考试证与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无校园卡或临时考试证不得进入考场。

四、学生应带齐必要的文具用品,考试中一般不得相互借用,确实需要借用的,需经监考人员同意并代为借还。学生进入考场后需保持考场肃静,试卷中如有印刷不清之处,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但不准要求解释题意。考试使用学校统一印制的答题纸和草稿纸,学生不得自带草稿纸。考试过程中,学生应将试卷写好答案文字的一面朝下放置。

五、学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违纪: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在考场周围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6.未经监考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8.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9.其它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行为的。

六、学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

1.携带未经主考教师允许的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3.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4.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5.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6.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7.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8.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9.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七、考试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不得拖延;考试结束后,学生须在监考教师收卷核对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未经监考人员允许擅自离开者,一旦发现其考卷缺失造成的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其考试成绩记为零分。

八、违反考场规则的学生按《北京化工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北化大校发[2005]66号)处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的学生,考试成绩记为“零分”并注明“作弊”字样。有作弊行为的班级取消先进集体的评选资格。

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来往公文-编-52 篇四

2012-02-08 | 点击:66京教人[2011]8号

各区县教委:

为加强幼儿教师的培训,根据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十二五”时期中小学干部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京教工〔2011〕55号)、《北京市“十二五”时期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意见》,结合“十一五”时期本市幼儿教师培训工作经验以及“十二五”时期幼儿教师队伍实际状况,制定本意见。

一、工作目标

“十二五”期间,北京市幼儿教师培训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国家和北京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任务,立足幼儿教师专业发展规律和需求,进一步完善培训制度,推进培训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加强幼儿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促进职业道德水平全面提高;根据幼儿教师专业发展需求,开展全员参与的分层分类培训,促进幼儿教师教育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全面提升;重视新入职幼儿教师培训,确保尽快适应岗位工作;加强农村幼儿教师培训,推动区域均衡发展,促进北京市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培训对象

“十二五”时期,北京市幼儿教师培训对象是各类学前教育机构中的在职教师。包括各类幼儿园、区县教师培训机构及教研机构等承担幼儿教师培训与研究工作的在职教师。

三、培训内容

幼儿教师培训内容包括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和园本课程三部分,其中必修课程分为公共必修课程和专业必修课程两类。

公共必修课程:教育政策法规、幼儿教师职业理想与道德、幼儿教育心理学。

专业必修课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及幼儿园活动设计与指导、幼儿教师教育技能、幼儿教育评价。

选修课程:幼儿教育科学研究、学前教育史、教师心理健康指导、幼儿行为问题观察与辅助治疗、幼儿园安全教育、0-3岁婴幼儿教育、教育经典阅读、现代信息技术与幼儿园教育、人文社会与现代科学知识等。

园本课程:园本教研的理论与实践等。

四、重点培训计划

在市教委统一领导下,由北京市幼教师资培训中心牵头,整合市内外优质教育资源,加强幼儿教师培训研究,全面支撑重点培训计划,促进幼儿教师培训工作科学发展。

(一)幼儿教师师德建设计划

高度重视幼儿教师职业道德课程建设与培训,深刻认识幼儿教育的特殊性与基础地位,进一步深化职业认知,深厚职业情感,坚定职业信念,促进幼儿教师职业道德水平的全面提升。

(二)新入职幼儿教师培训计划

加强新入职幼儿教师的岗位适应能力和基本教育技能培训,树立正确的幼儿教育理念,掌握必备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理解幼儿教育职业道德的内涵,缩短职业适应期,尽快成为合格幼儿教师。

(三)幼儿园骨干教师培训计划

加强幼儿园骨干教师专业能力培养。进一步优化幼儿园骨干教师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深刻认识制约自身职业发展的关键性因素,实现自我超越,促进可持续发展。

(四)幼儿教师教育素养提升培训计划

了解幼儿教师发展状况,立足深入实施素质教育,通过分层分类培训,全面拓展幼儿教师的教育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进一步提高全面贯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精神的能力。

(五)农村幼儿教师培训计划

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突出农村特色,充分挖掘农村资源的培训价值,加强幼儿教育基本理论培训,全面提升农村幼儿园教师的师德素养、专业水平、教育教学能力,促进城乡幼儿教育均衡发展。

(六)幼儿园管理者培训计划

学习先进教育理论,以人为本,培养幼儿园管理者的战略规划和统筹管理能力,组织管理和业务指导能力,以及科学的教育评价能力,全面提升幼儿园管理者的管理水平。

(七)培训者培训计划

以先进培训理念为指导,通过进一步拓展教育视野,促进对学前教育内涵的深刻理解,全面提升培训者教育素养;着力培养幼儿教师培训规划和组织管理能力,培训需求调查研究能力,培训课程设计与教学能力,培训评价能力,进一步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八)幼儿园学科带头人、优秀骨干教师及培训者境外培训计划

通过“请进来”、“送出去”的方式,选派100名幼儿园学科带头人、优秀骨干教师及培训者进行国际合作培训,培养一批具有多元文化视野,有较强幼儿教育研究能力,能够有效实施素质教育,为幼儿可持续发展打好基础的优秀幼儿教育工作者,以更好地发挥幼儿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及培训者的引领辐射作用。

(九)幼儿园教师培训支持系统建设计划

实施以培训质量保障、培训质量评估、培训制度建设为核心的培训工作管理计划,确保培训质量稳步提高;实施以幼儿教师培训为主题的课程资源库建设,服务幼儿教师培训;构建以教师资源为主的信息资源库,实现师资资源信息共享;实施北京市幼教师资培训中心、各区县幼儿教师培训和教研机构共同参与的科研共同体建设计划,为幼儿教师培训提供支持与指导;建设20个左右各具特色和优势的培训基地,提供更加丰富的培训平台;办好《北京市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信息》,加强培训研究,交流培训经验,提高培训效果,促进幼儿教师职业的可持续发展。

五、组织实施

在市教委的领导下,加强北京市幼教师资培训中心在全市幼儿教师培训工作中的统筹管理职能,强化对全市幼儿教师培训工作的统筹协调、业务指导、质量监控、研究宣传、总结评估、信息服务以及基地建设等工作职能;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完善区县幼儿教师培训管理纳入中小学教师培训管理系统的工作机制。

北京市幼教师资培训中心协助市教委落实幼儿教师培训计划,加强对区县幼儿教师培训的指导,负责必修课程规划设计;做好市级幼儿园骨干教师培训计划、幼儿教师教育素养提升示范性培训计划、农村幼儿教师培训计划、幼儿园管理者培训计划、培训者培训计划、幼儿园学科带头人、优秀骨干教师及培训者境外培训计划、幼儿园教师培训支持系统建设计划的组织与实施。

区县教师培训基地配合市级培训机构组织落实必修课程培训,规划实施选修课程培训;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级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幼儿教师师德建设计划、幼儿教师素养提升全员培训计划、新入职幼儿教师培训计划以及其他幼儿师资培训;协助北京市幼教师资培训中心实施幼儿园教师培训支持系统建设计划;负责园本培训的组织指导与管理。幼儿园积极配合市、区县培训机构实施的各种培训,园长是幼儿教师培训的第一责任人。幼儿园根据园情规划实施园本培训,促进幼儿教师专业发展。

其他事项参照《北京市“十二五”时期中小学教师培训管理办法》执行。

5.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来往公文-编-52 篇五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总结工作的通

京教函〔2010〕235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自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质量工程”)实施以来,各高等学校围绕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不断更新教育思想观念,进一步加大教学投入,优化教育结构,强化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为北京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所需高水平人才的培养做出了贡献。

为全面了解质量工程实施进展,深入总结建设成效,高度提炼质量工程论证、实施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为科学制定“十二五”期间的质量工程实施方案打下良好基础,并结合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质量工程”总结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0〕79号)要求,市教委决定成立“质量工程”总结工作小组,正式启动总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内容

(一)国家级质量工程实施情况总结报告

各高校要全面系统总结本校实施“质量工程”建设情况,并形成质量工程实施情况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项目实施基本情况(包括组织机构建设、配套政策文件、实施程序等)、成效与基本经验(包括教师参与情况和学生受益面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进一步推进项目建设的有关建议等四部分内容。部分无国家级质量工程项目的高校可不提交此报告。

(二)国家级质量工程分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告

各高校分别对特色专业、精品课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教学团队、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和教学名师奖、大学生竞赛活动等九个分项目单独进行总结,分别形成九个分项目的国家级质量工程的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告,项目总结报告应包括各分项目的项目实施基本情况(包括实施程序、建设情况等)、成效与基本经验(包括教师参与情况和学生受益面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进一步推进在建项目建设的有关建议等四部分内容。每个分项目需要提供1-2个典型案例介绍。

(三)市级质量工程实施情况总结报告

各高校全面总结本校实施“质量工程”建设情况,并形成北京市级质量工程实施情况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特色专业、示范性就业中心、精品课程、教育教学改革立项、精品教材、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校外人才培养基地、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项目、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优秀教学团队、教学名师奖、大学生学科竞赛活动、市属高等学校校外名师讲学计划等项目实施基本情况(包括组织机构建设、配套政策文件、实施程序等)、成效与基本经验(包括教师参与情况和学生受益面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进一步推进项目建设的有关建议等四部分内容。

(四)校级质量工程实施情况总结报告

各高校如有配合国家及北京市质量工程实施的专项工作(包括配套资金),按校级质量工程项目总结,形成校级质量工程实施情况总结报告,并填写相关汇总表。

中央所属高校填写《中央有关部门所属高校校级质量工程建设情况汇总表》和《中央有关部门所属高校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配套文件汇总表》,市属高校填写《省属高校校级质量工程建设情况汇总表》和《省属高校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配套文件汇总表》)。

总结报告应包括校级质量工程的项目实施基本情况(包括专项名称、总体规划、配套文件、经费投入、建设内容、建设情况等)、成效与基本经验(包括教师参与情况和学生受益面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等三个方面。

(五)对质量工程二期建设的建议报告

对“十二五”期间国家级质量工程的建设提出有关建议。建议应包括建设项目名称及建设内容、项目必要性和重要性、项目管理方式等,形成对“十二五”期间实施国家级质量工程的建议报告。

二、有关要求

(一)请各在京高等学校于5月17日前,将有关质量工程的总结报告报送至市教委高教处,同时将总结报告电子版发至jw_gjc@bjedu.gov.cn。市教委将在汇总各校总结报告的基础上,形成北京市质量工程总结报告报到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二)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中央各有关部门所属高校将有关质量工程总结报告报送市教委的同时要把总结内容的1、2、4、5项报告报送至教育部高教司综合处,北京市属高校的有关质量工程总结报告只报送市教委。

(三)相关汇总表可从到市教委高教处网站(http://gjc.bjedu.gov.cn)下载。

(四)各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总结工作,要明确专人负责,加强领导,分工协作,保质保量完成总结工作。

联 系 人:金红莲 刘 宵

联系电话:66075043 66075045

通讯地址:北京市前门西大街109号北京市教委高教处

邮政编码:100031

附件:北京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总结工作小组名单

二〇一〇年四月三十日

省属高校校级“质量工程”建设情况汇总表

省属高校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配套文件汇总表

中央有关部门所属高校校级“质量工程”建设情况汇总表

中央有关部门所属高校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配套文件汇总表

附件:

北京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总结工作小组名单

主 任:刘利民 市教委主任

副主任:郭广生 市教委副主任

吴素芳 市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韩 杰 市财政局教科文处处长

黄 侃 市教委高教处处长

李艳春 市教委财务处处长

吴 武 市教委人事处处长

沈聪伟 市教委学生处处长

赵 清 市教委科研与研究生教育处副处长

6.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篇六

关于做好2012年“三个一百”工程干部交流任职

和挂职锻炼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党委组织部:

近期,市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做好2012年“三个一百”工程干部交流任职和挂职锻炼工作安排》。为做好此项工作,结合高校干部队伍建设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干部交流任职工作

(一)人选条件

政治素质较好,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岗位适应性,正处级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48周岁,副处级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二)人选范围

1.高校校级副职后备干部;

2.具有较大发展潜力,任职经历相对单一,需要培养锻炼的优秀处级干部;

3.在干部人事、纪检监察、财务审计、项目审批等岗位担任正处级领导职务满5年的干部;

尚在试用期内的以及因其他原因不适合交流的干部,不参加这次交流任职。

(三)相关要求

1.请各高校按照人选条件、范围提出拟交流任职人选1名,于5月15日(星期二)前,将《2012年拟交流任职人选名单》和拟交流任职人选干部任免审批表电子版报教工委干部处。

2.请各市属高校对在本校干部人事、纪检监察、财务审计、项目审批等重点岗位连续任职时间满5年的正处级领导干部进行摸底,于5月15日(星期二)前将《重点岗位连续任职满五年正处级干部名单》电子版报教工委干部处,对有交流意向的干部须在表中予以注明。

3.请各市属高校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可以将学校内没有合适人选的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填写《2012年拟交流任职岗位登记表》后报干部处,由我委统一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将统筹全市干部资源,以竞争性方式产生任职人选。

二、干部挂职锻炼工作

(一)人选条件

选派挂职锻炼人选一般为校级副职后备干部和优秀处级干部;政治素质好,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需要丰富任职经历、加强多岗位锻炼;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

(二)挂职岗位

本次挂职锻炼,全市计划选派100人以上。根据选派单位培养考虑、干部专业特长和挂职意向统筹安排挂职岗位,一般挂任平级或低一级岗位的实职。

1.中央国家机关处级领导岗位30个左右;

2.中央金融机构中层部门负责人助理或处级领导岗位50个左右;

3.江苏、重庆、甘肃三省市有关县市区党政领导副职岗位30个左右;

4.市级党政机关处级领导岗位,区县党政机关、乡镇街道处级领导岗位,市、区县信访部门和部分信访任务较重的市直部门处级领导岗位,市属国有企业(含驻港企业)负责人助理或中层部门副职岗位,具体数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挂职时间

到外省市和信访部门挂职时间为半年,到其他单位和部门挂职时间为一年。如调整挂职时间,需经派出单位、接收单位及挂职锻炼干部协商一致后,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

(四)具体要求

请各高校根据本单位后备干部和优秀处级干部的培养方向、培养措施,提出挂职人选及其挂职意向,确定挂职锻炼人

选1-2名,于5月15日(星期二)前将《2012年挂职锻炼人选名单》及挂职锻炼人选干部任免审批表电子版报教工委干部处。

请各高校高度重视,结合学校干部队伍建设实际,提出交流任职、挂职锻炼推荐人选,经学校党委研究同意后,报教工委干部处,市委教育工委研究提出建议人选报市委组织部。

联 系 人:王俊空

联系电话:63088405

电子信箱:gbc@bjedu.gov.cn

市委教育工委干部处

2012年5月7日

附件1:2012年干部交流任职和挂职锻炼相关表格

上一篇:金融服务地方经济座谈会动员讲话下一篇:中学校本小课题研究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