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设计审图规范(共7篇)(共7篇)
1.方案设计审图规范 篇一
一、技术特性表:
1、技术特性参数:换热面积、换热管的规格、程数、塔器(含立式容器)的**烈度(卧式容器应注明**烈度)、基本风压。搅拌设备应核对减速机型号、电机功率、搅拌转速、电动机防爆等级,全容积(对储存液化石油气的储罐应注明装量系数)。介质名称(有应力腐蚀的应注明介质的纯净度)、介质密度、介质的物性。主要受压元件的材质。设备最大质量(与设计计算载荷有关)、设备净重、最大吊装质量、安全阀的开启压力、安全阀的型号、规格。焊接材料、保温材料、保温厚度。
容器类别:容器类别按《容规》第6条(P7)。
设计温度、工作温度:设计温度必要时应考虑环境温度。设计压力、工作压力:设计压力应≥最高工作压力、试验压力(立臵和卧臵)、焊缝系数。
1.1装有安全阀的设计压力应≥安全阀的开启压力 1.2装有爆破片的设计压力应≥爆破片的爆破压力 1.3液化石油气储罐的设计压力符合《容规》要求 腐蚀裕量,对有应力腐蚀的应腐蚀介质的限定含量。对有时效性的材料应考虑介质的相容性,还应注明压力容器的使用年限。介质为压缩空气、水蒸汽或水的碳素钢或低合金钢的,腐蚀裕量不小于1mm。
NAOH、湿H2S、液氨属于应力腐蚀环境,高温高压氢腐蚀环境。可能引起晶间腐蚀的环境:氨基甲酸铵、工业醋酸、甲酸等见:HG20581.2、设计、制造、检验标准。
1、设计需要时应填写HG20584-1998,HG20585-1998,HG20652-1998等。
2、设计需要时应填写GB150-1998附录C。
二、管口与支座方位:管口表该填写的应填写齐全。
三、技术要求应参考《化工设备图样技术要求》进行审图:
1、无损检测: 1、100%射线或超声波检测《容规》第85条:p43页: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压力容器的对接接头,必须进行全部射线或超声检测:
1. GB150及GB151等标准中规定进行全部射线或超声检测的压力容器。
2. 第三类压力容器。
3. 第二压力容器中易燃介质的反应压力容器和储存压力容器。
4. 设计压力大于5.0Mpa的压力容器。
5. 设计压力大于0.6Mpa的管壳式余热锅炉。
6. 设计选用焊缝系数为1.0的压力容器(无缝管制筒体除外)。
7. 疲劳分析设计的压力容器。
8. 采用电渣焊的压力容器。
9. 使用后无法进行内外部检验或耐压试验的压力容器。
10. 符合下列之一的铝、铜、镍、钛及其合金制压力容器:
(1)介质为易燃或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中度危害的;
(2)采用气压试验的;
(3)设计压力大于等于1.6Mpa的。
11、低温容器:C4.6.1条(GB150-1998 P144)
12、JB/T4700-2000规定设备法兰与筒体的连接焊缝在工作压力≥0.8倍标准规定的最大允许压力的必须100%射线或超声波检测。
2、C、D类焊缝检测:GB150-1998 p128
重复检测的要求:《容规》规定: 压力容器壁厚大于38mm(或小于等于38mm,但大于20mm且使用材料抗拉强度规定值下限大于等于540Mpa)时,其对接接头如采用射线检测,则每条焊缝还应附加局部超声检测;如采用超声检测,则每条焊缝还应附加局部射线检测。无法进行射线检测或超声检测时,应采用其他检测方法进行附加局部无损检测。附加局部检测应包括所有的焊缝交叉部位,附加局部检测的比例为本规程第84条规定的原无损检测比例的20%。
3、GB150规定:钢材厚度符合下列条件的:P128页
4、设备法兰与筒体连接的D类焊缝应进行表面检查(MT或PT)
2、材料的特殊要求
1、主要受压元件应在特性表中注明注全。有特殊要求的应提出材料标准号、供货状态及试验要求。NAOH、湿H2S、液氨属于应力腐蚀环境,高温高压氢腐蚀环境。可能引起晶间腐蚀的环境:氨基甲酸铵、工业醋酸、甲酸等见:HG20581.如下材料应逐张超声波检查:容规规定:第14条 用于制造压力容器壳体的碳素钢和低合金钢钢板,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逐张进行超声检测:
1. 盛装介质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危害的压力容器。
2. 盛装介质为液化石油气且硫化氢含量大于100mg/l的压力容器。
3. 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于10Mpa的压力容器。
4. GB150第4章和附录C、GB151《管壳式换热器》、GB12337《钢制球形储罐》及其他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中规定应逐进行超声检测的钢板。
2. 移动式压力容器。钢板的超声检测应按JB4730《压力容器无损检测》的规定进行。
3、用于第三类容器的钢板如果钢厂未提供超声波检测报告的应进行探伤。
4、对成形的钛复合板封头应进行超声波检测。
5、对成形的镍复合板封头应进行超声波检测。
6、GB150第4章规定:下列钢板应进行超声波检测 厚度>30mm的20R、16MnR 质量等级不低于Ⅲ级。
厚度>25mm的15MnVR、15MnNbR、18MnMoNbR、13MnNiMoNbR和Cr-Mo钢板质量等级不低于Ⅲ级。
厚度>20mm的16MnDR、15MnNiDR、09MnNIDR,质量等级不低于Ⅲ级。碳素钢和碳锰钢在425°下常期使用应注意石墨化倾向,奥氏体不锈钢在使用高于525°的温度时含碳量应高于0.04%。
下列材料应在正货态使用:(GB150-1998 P9页)
GB151-1999:下列材料应逐张进行拉伸和夏比(V形缺口)冲击试验,(GB150-1998 P9)
7、锻件要求
8、高合金钢板制容器的材料应注明材料标准、等级或压力容器用钢板等字样。
3、压力试验及气密性试验
1、压力试验:。介质为易燃、易爆、极度危害、高度危害、对真空度有严格要求、如有泄漏危机容器安全(如衬里设备)和正常操作的应提出气密性试验要求。
2、夹套容器应注明试压顺序及试验压差
3、当压力容器盛装的介质其毒性为极度危害和高度危害或不允许有微量泄漏时,设计时应提出压力容器气密性试验的要求。气态介持的铸造压力容器,也应在设计图样上提出气密性试验的要求。
4、工艺条件有指定要求或工程项目有统一规定的。
5、奥氏体不锈钢设备应注明水质要求。
6、酸洗钝化和检验的要求。
4、热处理要求
1、热处理要求:
《容规》:采用电渣焊接的铁素体类材料或焊接线能量较大的立焊焊接的压力容器受压元件,应在焊后进行细化晶料的正火处理。
常温下盛装混合液化石油气的压力容器(储存容器或移动式压力容器罐体)应进行焊后热处理。
旋压封头应在旋压后进行消除应力处理(采用奥氏体不锈钢材料的旋压封头除外)。
2、容规第73条:钢制压力容器的焊后热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高压容器、中压反应容器和储存容器、盛装混合液化石油气的卧式储罐、移动式压力容器应采用炉内整体热处理。其他压力容器应采用整体热处理。
3、盛装介质有应力腐蚀的压力容器、介质为高度危害、极度危害。
4、冷成形和中温成形碳钢、16MnR的厚度≥筒体内径的3%,其余低合金钢的厚度≥2.5%筒体内径。
5、消氢处理:高强钢和CrMo钢及有延迟裂纹倾向的材料制造的容器应根据焊接工艺评定的要求或焊接规程的要求进行消氢处理。
6、GB150规定:钢材厚度符合下列条件的:P124页
5、结构设计要求及其余
1、对于低温容器、按疲劳设计的容器及有应力腐蚀的、高强钢制造的设备接管的端部倒圆、角焊缝等应打磨光滑过渡。
2、由于结构原因不能进行内部检查的,应注明计算厚度、使用中定期检验和耐压试验的要求。
3、装有触媒的反应容器和装有冲填物的大型压力容器应注明使用过程中定期检验的技术要求。
4、铭牌位臵、吊耳、吊柱
5、是否需要安装接地板
6、必要时应设臵排气口和排净口。
7、是否需要装防冲档板,防旋涡板。
8、在下述情况下必须采用爆破片装臵:a、压力快速增涨,b、对密封有更高要求c、容器内物料会导致安全阀失效d、安全阀不适用的其他情况。
9、角焊缝按GB985-88中的规定。
四、图样、焊接节点图及尺寸审查。
五、明细表
设计盛装液化石油气的储存容器,应参照行业标准HG20592~20635的规定,选取压力等级高于设计压力的管法兰、垫片和紧固件。使用法兰连接的第一个法兰密封面,应采用高颈对焊法兰、金属缠绕垫片(带外环)和高强度螺栓组合。
六、其余:
换热器的特殊要求:
1、壳程介质为间隙腐蚀的应至少为贴胀
2、立式换热器膨胀节的设计位臵及上管头是否应与管板平齐,卧式换热器滑动端的设计位臵。
3、管箱是否需要热处理。
4、换热器如果管程试验压力高于壳程的应提出管头的检查方法:如氨渗漏。
5、设计温度≥300°的接管法兰应采用对焊法兰。
6、注明管板与换热管的连接形式(强度焊、强度胀、密封焊加强度胀、强度焊加贴胀、强度胀加强度焊)。
7、换热管的精度、标准号,管束的精度等级。
8、折流板的缺口分布方向。
9、对碳钢、低合金钢制的压力容器有应力腐蚀的U形管冷弯成形后应进行消除应力热处理。对奥氏体不锈钢在冷弯后不能满足晶间腐蚀倾向试验要求的应进行固溶处理或稳定化处理。
10、容器(卧式、储存设备)特殊要求: 搅拌容器(含夹套容器及反应)特殊要求:
1、当搅拌轴的转速高于rmp时应提出静平衡的要求。
2、介质为高度危害或极度危害应采用机械密封,机械密封应提出允许的泄漏量。
3、提出试运转的要求
4、搅拌器应该为可拆卸结构,尺寸应保证从人孔方便拿出
5、密封处径向跳动量要求,轴的轴向跳动量,搅拌轴下端的摆动量。
6、搅拌轴的旋转方向
7、搅拌轴的密封要求
8、塔设备特殊要求
1、设备吊耳与设备的连接焊缝应进行MT或PT。
2、裙座与封头连接的焊缝。
3、裙座的筒体材料应按受压元件考虑。
4、当塔式容器下封头的设计温度≥400℃时,在裙座上部与封头间应设臵隔气圈。
5、塔板类型/塔板数、填料高度应在图样中注明。
2.关于上海工程审图规定 篇二
各有关单位: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规定》已由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主任办公室会议审核通过,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七月十七日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进一步加强对本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管理,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和本市建设工程行政审批管理程序改革的相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实施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规定。
前款所称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职责分工)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设交通委)是本市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门。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审查中心)负责本市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及施工图文件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审查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同时对区(县)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市建筑建材业管理部门按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各区(县)建设交通委负责职责范围内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监督管理。
上海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化学工业区管委会、临港产业区管委会、长兴岛开发建设管委会、虹桥商务区管委会等市政府批准设立的机构(以下简称特定地区管委会),依据相关规定,负责职责范围内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审查规定)施工图设计文件须经审查机构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合格的,建设及施工单位不得使用,市、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五条(机构认定)市建设交通委按照国家确定的审查机构条件,结合本市建设规模、投资性质,认定相应数量的审查机构,颁发《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书》(以下简称《认定书》),并向社会公布。《认定书》有效期为二年。
《认定书》有效期满60日前,审查机构向市建设交通委提出重新认定申请。对在资格认定有效期内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信用档案中无不良行为记录,且专业技术人员满足认定标准要求的企业,经市建设交通委审查同意,可延续有效期2年。
《认定书》有效期届满仍未提出延续的,自动失效。
第六条(业务范围)审查机构按承接业务范围分两类,一类机构承接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的业务范围不受限制;二类机构可以承接二级及以下建筑工程的施工图审查。
承担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的审查机构,除具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有主持过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或者100米以上建筑工程结构专业设计的审查人员不少于3人。
第七条(审查收费)审查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审查机构收费应当严格按照本市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八条(利害关系)审查机构不得与所审查项目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第九条(档案管理)审查机构应当对所审查的建设工程项目建立完整的档案。档案资料包括审查记录和审查合格书等审查资料。
第十条(诚信手册)本市对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实行《诚信手册》(电子版)管理制度,由取得认定资格的审查机构和符合要求的审查人员向市审查中心办理《诚信手册》。《诚信手册》记录审查机构和人员的审查业绩、良好和不良记录、培训教育等情况。申请资格认定和延续时,注册人员及其工程业绩将实行公示制度。
审查机构和人员终止从事审查工作的,其所在审查机构应当及时向市审查中心上报,并由相关部门关闭电子版《诚信手册》。
第十一条(人员要求)审查人员只能在一个审查机构从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各专业审查人员配置应与审查机构承接的任务量相匹配。
已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职审查人员,其执业注册关系应当注册到该审查机构,并不得同时从事勘察设计工作。
审查机构各专业专职审查人员不得低于该专业审查人员总数的50%;专职审查人员每审查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年该审查机构同专业总审查建筑面积的50%。
兼职从事审查工作的注册人员,应当与审查机构签订至少一年以上的聘用合同,并报市审查中心备案,兼职审查人员不得审查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企业完成的施工图。
第十二条(人员培训)从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人员应当参加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已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审查人员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5学时、未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审查人员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
已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审查人员应当参加由建设部组织的继续教育。
第十三条(业务确定)建设单位在电子信息平台上从符合条件的审查机构中随机抽取两家审查机构,并从中选定一家审查机构承担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
第十四条(合同备案)审查机构确定后,建设单位应当与审查机构签订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同。提倡使用本市制定的审查合同示范文本。
审查合同应当按规定进行备案。
第十五条(审查时限)审查机构收到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
第十六条(审查内容)审查机构应当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下列内容:
(一)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二)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
(三)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
(四)相关部门提出的审批或征询意见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落实情况;
(五)其他按规定应当审查的内容。
第十七条(人员签字)审查人员必须根据国家和本市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进行审查,并在相关的审查文件上签字,不得由他人代替。
审查人员对审查过程的原始记录、审查意见书、合格书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审查人员在上述资料中的签字应当一致。
第十八条(审查结果处理)审查机构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审查合格的,审查机构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审查合格书,并将经审查机构盖章的全套施工图交还建设单位。审查合格书应当有各专业的审查人员签字,经法定代表人签发,并加盖审查机构公章。审查机构应当将审查情况报市审查中心、区(县)建设交通委或特定地区管委会备案。
(二)审查不合格的,审查机构应当将施工图退建设单位并书面说明不合格原因,并将审查中发现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和注册执业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问题报市审查中心、区(县)建设交通委或特定地区管委会。
建设单位对审查机构审查提出的修改意见无异议的,应当要求原勘察设计单位进行修改,并将修改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原审查机构重新审查;有异议的,建设单位可以向市审查中心申请组织复审。
第十九条(施工图修改)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审查通过的施工图。
凡涉及第十六条规定的审查内容,确需修改的,应当将修改后的施工图送原审查机构重新审查。
第二十条(监督检查)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的动态监管,定期或不定期对审查机构进行抽查或实地核查,受理关于施工图审查工作中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和投诉,并依法对建设工程参与各方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处罚记录记入《诚信手册》并作为资格认定或延续的依据。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的审查机构提供《认定书》、注册人员证书、执业印章、审查意见、设计文件(图纸);
(二)进入审查机构进行检查,查阅相关资料;
(三)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细则及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行为。
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审图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将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
检查时应当有两名以上监督检查人员参加,并出示执法证件。
监督检查不得妨碍审查机构正常的经营活动,不得谋取非法利益。
审查机构及相关人员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协助与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挠。
第二十一条(责令改正)审查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审查中心、区(县)建设交通委和特定地区管委会责令改正:
(一)审查人员未达到技术培训或继续教育规定学时的;
(二)配备人员达不到有关规定要求的;
(三)审查合同未按规定备案的;
(四)不按规定收取审查费用的;
(五)非直接审查人员在审查意见书等审查资料上签字的;
(六)超出认定的范围从事施工图审查的;
(七)在审查中存在错审、漏审强制性条文情况的;
(八)未按规定在审查合格书、审查意见单和施工图上签字盖章;
(九)施工图审查完成后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的;
(十)审查机构与所审项目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有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图的;
(十一)未按规定上报审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审查机构有前款第(二)、(四)、(五)、(六)、(七)、(八)、(十)、(十一)项行为之一的,在责令改正期间,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暂停其承接审查业务。
第二十二条(撤销认定)审查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由市建设交通委撤销对审查机构的认定:
(一)超出认定的范围从事施工图审查的;
(二)使用不符合条件审查人员的;
(三)未按规定上报审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未按规定在审查合格书和施工图上签字盖章的;
(五)未按规定的审查内容进行审查的;
(六)出具虚假审查合格书的。
撤销认定后原审查机构法定代表人3年内不得从事与施工图审查相关的业务。
第二十三条审查机构有违反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行为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处理。
第二十四条(信息化管理)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快全市设计文件审查信息系统建设,建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积极推进网上审批工作,并做好与区县审批平台对接及其他相关信息平台的信息互通和数据共享。
市审查中心应及时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过程中及行政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数据对外公布,并做好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实现动态管理。
第二十五条(解释部门)本规定由市建设交通委负责解释。
3.给排水审图意见八十四 篇三
工程名称:
审查内容:
建筑面积平方米,高文秘助手,地上层,地下层(建筑专业填写);
结构体系,基础型式(结构专业填写);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情况:P1、二层顶单排排水横干管上应增设清扫口。见《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2009年版)
(GB50015-2003)第4.5.12条。
A1、补充给排水计算书。
A2、末端试水装置设置楼层平面图与系统图应一致。
审查单位:
审查结论:□审查合格 审查合格,但局部需修改
4.方案设计审图规范 篇四
先奉上建筑专业易错易漏点精选100条 总图
1.围墙线、地下室轮廓线、多高层退界线未表达,或定位遗漏。2.消防登高操作场地未注明,与建筑的间距未标注,消防车道宽度、转弯半径未标注,尽端式车道未设置回车场地。
3.园区内道路距离建筑物过近,不符合规范要求,对销售也不利。4.地下室采光井、下沉庭院、疏散楼梯漏表达,致使绿地面积也计算有误。
5.地下室出地面的风井、采光窗侧面百叶洞口标高未与室外景观标高复核,室外景观标高高于风井、采光窗洞口标高。
6.建筑的楼号、层数、高度、高程、坐标遗漏。
7.经济技术指标漏项,例如建筑密度、绿地率、配建人防面积、非机动车位数量、配套用房面积等次要指标;配套用房未注明位置及相应分项面积;分项数字相加与总项不符。
8.建筑物四周的标高,主要广场、道路、水面标高遗漏。9.建筑物的室外台阶、无障碍坡道遗漏,非机动车坡道、汽车坡道未套用详图,表达不准确。
10.地下室局部凸起、梁上翻,或场地标高降低使地下室顶板覆土变薄,给将来综合管线设计留下隐患。
设计总说明、工程做法
11.缺设计依据、项目简介、各单体概况表,或项目简介、单体概况中的数据与总图、单体不符。
12.各部位选用的砌体材料、型号、强度等级、尺寸未明确。13.女儿墙、设备平台、阳台、空调机位、室外楼梯、坡道内侧墙体;屋顶烟气道外侧墙、镂空构架等隐蔽、图纸未表达部位的工程做法、饰面材料遗漏。
14.各烟气井道,检修管井内壁抹灰做法遗漏,电梯井壁建议不做抹灰,容易震动脱落。
15.缺电梯工程说明,电梯统计表中停靠电梯速度、轿厢尺寸、层数、基坑深度、冲顶高度等数据与单体图纸不符。
16.外墙、管井、烟气道、泛水等墙角根部素混翻边高度不明确,或说明与单体节点矛盾。
17.地下室防水等级、屋面防水等级不足,不满足规范;或设计等级偏高,造成工程成本浪费。18.地下室底板碎石垫层、细石混凝土垫层厚度、强度等级与结施图矛盾。
19.地下室楼面做法各个区域不一致,个别房间面层较薄则成为低洼区,如渗水或进水则无法排出。例如直接向汽车库、非机动车库开门的配电间,弱电间、风机房、储藏室等小房间面层按30厚细石砼设计,而车库区域为50~100细石砼。
20.地下室集水井、截水沟等坑槽内壁防水做法遗漏。
21.地下室人防区与非人防区墙面、顶棚抹灰做法说明中不一致。22.汽车坡道、非机动车坡道下部有使用功能时,坡道面层未设置防水层。
23.地下室机房与上部住宅相邻时未采用隔震减噪措施,或与主楼相隔较远时采用隔震减噪措施造成浪费。
24.室内装修做法表中个别房间遗漏,未能涵盖工程中所有出现的房间类型。
25.室内楼地面工程做法厚度相加与单体图结构降板尺寸不符,致使房间完成面标高不足或超出楼层标高。
26.室内首层回填地面做法建筑与结构说明矛盾。
27.外墙做法不全,未能涵盖工程中出现的各类不同饰面,不同保温做法的外墙类型。28.外墙做法中防水层遗漏。
29.外墙饰面抹灰总厚度超35,而未采用牢固加强措施。30.内墙做法中卫生间防水做法遗漏,或采用不合适的防水材料。31.踢脚做法未与墙面做法相对应,相同位置墙面与踢脚抹灰层厚度有差异,甚至出现墙面抹灰层厚,踢脚抹灰层薄的情况。
32.顶棚做法中,厨房、卫生间未按规范设置防潮层。
33.屋面做法中倒置式保温做法,保温层厚度未按规范加厚25%,或正置式做法时保温层厚度却加厚25%。
34.屋面做法中刚性保护层与柔性防水层之间未设置隔离层,或未明确隔离层做法。
35.种植屋面未选用耐根穿刺卷材,种植屋面缺乏有效的排水措施。地下室
36.地下室顶板局部建筑标高与结构标高不符,特别是建筑轮廓之内的门厅、阳台、卫生间区域。
37.如人防和非人防分别出图,二者之间未相互套用最后图纸而造成图面内容不符。
38.如人防和非人防分别出图,人防说明中防水、砌体、抹灰、构造做法容易与非人防图纸矛盾。39.因上部±0.000对应的高程不同,地下室的标高系统未做说明,或未标注不同楼栋的相对标高。
40.顶板图未套用最后的建筑单体一层平面图。
41.顶板图未绘制地下室轮廓线以及其定位、尺寸、轴号。42.顶板图中需开洞的部位例如风井、采光井、设备吊装孔等上空符号示意遗漏,致使结构顶板未开洞。
43.顶板图中未挂节点,使结构设计遗漏。例如一层飘窗、勒脚、阳台、风井、吊装孔等处与地下室顶板交接的节点。
44.车库楼面做法、坡道面层做法的选用未征询业主意见,选用的做法不符合业主既定标准要求。
45.车库楼面排水坡度设计为1%,但分水线、排水沟设计不合理,致使找坡长度较长,面层厚度较大。
46.集水井位置与结构图、给排水图不符。
47.无梁楼盖体系建筑设置防火卷帘处结构柱帽未做处理,致使卷帘无法安装。
48.防火卷帘未注明索引图集号,未注明侧装或中装,中装时影响车道宽度,侧装时影响停车位尺寸。49.地下室中存在解决高差的坡道、台阶,未注明定位、尺寸、坡度,缺少详图做法。
50.车位阻挡消防疏散通道或经常有人员出入的走道、门厅、设备房。51.未核对主风管处梁高,未考虑风管下喷淋高度与支吊架角钢高度,使局部位置净高小于2200。
52.靠墙车位未留足尺寸,使车门难以打开。53.缺门窗、防火卷帘统计表。
54.未核对汽车坡道中结构梁高,或将梁上翻致使坡道净高偏小或不足。
55.人防门打开时影响人行流线、影响普通门的使用。
56.人防门在坡道、楼梯下方时未核对梁的位置以及梁高,影响人防门的开启、吊钩的安装。
57.行车道处人防门打开时影响车道宽度,或影响停车位尺寸。58.车道处人防门与防火卷帘同框时人防门高度小于2700,使卷帘安装后净高不足。
59.经常有人员通过的人防门处设置固定门槛。
60.人防门平面未套用结构加强柱,图面不准确,人防加强柱凸出墙面有可能影响地下室使用功能。61.人防门编号有误,宽度不大于2米时选用钢结构门造成浪费,统计数量错误。
62.人防口部详图中固定门槛与活门槛的表达与平面门编号不符。住宅单体
63.目录图号、图纸名称与图纸不对应。
64.建筑概况、节能专篇中建筑概况的楼号、面积、层数、高程与单体图或总图不符。
65.节能专篇中构造做法表与总说明工程做法表的构造层次、材料厚度不符。
66.节能专篇中构造做法表缺飘窗顶板、底板及侧板的节能保温做法。67.节能专篇中构造做法表未能涵盖本子项各部位的节能构造层次,例如厅房、厨房、卫生间、楼梯间的外墙内保温时保温构造应不尽相同。
68.一层平面图遗漏指北针,建筑周边的台阶、非机动车坡道等外部环境,总图索引缺失。
69.平面未套用最新的结构图,平面结构墙柱关系不准确。
70.平面未套用水图地漏位置、主要水立管位置、电图户内箱位置。71.空调机位不足,未做到一个厅房对应一个机位。72.空调孔留洞遗漏,或图面有示意,但标高未做注释。73.变形缝缺少节点或详图索引,外墙、内墙、屋面、楼板均应有详图。74.屋面、露台未注明相对应的总说明中的屋面工程做法,屋面类型及防水做法不明确。
75.厨房、卫生间排气道选型说明遗漏,未明确进气口方向,未注明楼板留洞尺寸。
76.厨房、卫生间排气道楼板结构留洞与建筑要求不符,或结构开洞遗漏。
77.厨房燃气排气孔、卫生间浴霸排风孔遗漏或未明确标高,个别楼层留洞标高与外立面造型线脚冲突。
78.套型缺洗衣机位,厨房缺冰箱位。
79.厨房可开启窗扇的通风面积小于0.6平方米,不满足规范要求。80.厨房卫生间的设计未考虑装修尺寸,例如位于凹口内的淋浴房设计为900宽,实际仅有800宽尺寸不足。
81.核心筒管井未按设备要求开洞,或开洞尺寸未标注,致使结构遗漏。
82.首层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包括非机动车坡道上方未设置防坠落挑檐。83.门窗洞口标注错误,或遗漏,特别是建筑凹口内部的窗户、核心筒以及户内的门。
84.阳台排水方向、坡度遗漏,或排水坡度与总说明不符,与相同工程中其他单体不一致。
85.户门、消防疏散门、户内房间门按最小尺寸设计,未留有余量,致使实施后宽度不足。
86.节点号挂错,索引图号和编号遗漏,特别是挂通用节点时。87.平面线脚看线所在的楼层数和位置与立面、详图不对应。88.楼梯未套用详图,上下跑、踏步数量与详图不符。
89.防火门等级选用有误,住宅前室管井采用丙级,或按规范应采用防火门的户门未采用防火门。
90.前室和合用前室的可开启排烟面积未复核,不满足规范要求。91.屋面排水组织不畅,排水坡度超长,分水线混乱形成无法排水的盲区。
92.立面图缺材料填充示意及其图例遗漏或不完整。
93.平面、立面标高不够完善,平面中非楼层标高的位置,立面门窗洞口、女儿墙、门头等部位均应标注标高。
94.排气道出屋面节点遗漏,立面中未表达排气道出屋面造型。95.立面图门窗划分与门窗详图差异较大,立面效果不准确。96.节点详图未与结构详图相互校对,建筑结构节点不一致。97.节点详图栏杆从可踏面算起净高不足,或算上可踏面总高度达1300、1400,使用感受不佳。
98.节点详图门窗洞口与立面不符、与门窗编号、门窗详图不符,特别是在一层层高不同时以及凹口内侧立面图未表达的隐蔽部位。
99.楼梯剖面详图未套用结构梁的位置,引起局部净高不足,特别是图面未剖到的一跑。
5.设计-无障碍设计规范 篇五
建筑无障碍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与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
为规范建设无障碍设施,国家建设部下发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其中有24条为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于2001年8月21日起开始执行:
1.人行道路的无障碍设施与设计要求规定
缘石坡道--人行道在交叉路口、街坊路口、单位出口、广场入口、人行横道及桥梁、隧道、立体交叉口等路口应设该坡道。缘石坡道下口高出车行道地面不得大于2cm。
坡道与梯道—城市主要道路、建筑物和居住区的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应设轮椅坡道和安全梯道;在坡道和梯道两侧应设扶手。城市中心地区可设垂直升降梯取代轮椅坡道。
盲道—城市中心区道路、广场、步行街、商业街、桥梁、隧道、立体交叉及主要建筑物地段的人行道应设盲道;人行天桥、人行地道、人行横道及主要公交车站应设提示盲道。
人行横道—人行横道的安全岛应能使轮椅通行;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横道宜设过街音响信号。
标志—在城市广场、步行街、商业街、人行天桥、人行地道等无障碍设施的位置,应设国际通用无障碍标志。
2.单面坡缘石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单面坡缘石坡道可采用方形、长方形或扇形、方形、长方形单面坡缘石坡道应与人行道的宽度相对应。扇形单面坡缘石坡道下口宽度不应小于1.5M。设在道路转角处单面坡缘石坡道上口宽度不应小于2.00M。单面坡缘石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20。
3.盲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人行道设置的盲道位置和走向,应方便视残者安全行走和顺利到达无障碍设施位置。
指引残疾者向前行走的盲道应为条形的行进盲道;在行进盲道的起点、终点及拐弯处应设圆点形的提示盲道。行进盲道和提示盲道的宽度宜为0.3—0.6m。
盲道表面触感部分以下的厚度应与人行道砖一致。盲道触感条面宽0.25mm、高度5mm。
盲道应连续,中途不得有电线杆、拉线、树木等障碍物。盲道距障碍物宜为0.25—0.5m。
盲道应避开井盖铺设;盲道的颜色宜为中黄色。
4.城市主要道路和居住区的公交车站,应设提示盲道和盲文站牌。提示盲道的长度宜为4—6米。
5.人行天桥下面的三角空间区,在2M高度以下应安装防护栅栏,并应在结构边缘外设宽0.30m—0.60m提示盲道。
6.办公、科研建筑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应符合以下规定
各级政府办公、各级司法部门、企、事业办公、各类科研、其他招商、办公、社区服务等建筑,必须在以下部位设计无障碍设施:基地(人行通路、停车车位)、建筑入口、入口平台及门、水平与垂直交通、接待用房(一般接待室、贵宾接待室)、公共用房(会议室、报告厅、审判厅等)、公共厕所、服务台、公共电话、饮水器等相应设施。
7.商业、服务建筑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应符合以下规定
商业和服务建筑,必须在以下部位设计无障碍设施:建筑入口及门、普通营业区、自选营业区、水平与垂直交通、饮食厅、游乐用房、顾客休息与服务用房、公共厕所、宾馆、饭店、招待所的公共部分与客房部分、总服务台、业务台、取款机、查询台、结算通道、公用电话、饮水器、停车位等相应设施。包括百货商店、综合商场、自选超市、菜市场、餐馆、饮食店、食品店、金融、邮电、招待所、培训中心、宾馆、饭店、旅馆、洗浴、美容美发、殡仪馆建筑等。
8.文化、纪念建筑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应符合以下规定
文化和纪念性建筑,必须在以下部位设计无障碍设施:建筑基地(人行通路、停车车位)、建筑入口、入口平台及门、水平与垂直交通、接待室、休息室、信息及查询服务、出纳、目录厅、阅览室、阅读室、展览厅、报告厅、陈列室、视听室、公共厕所、售票处、总服务台、公共电话、饮水器等相应设施。包括文化馆、图书馆、科技馆、博物馆、展览馆、档案馆、纪念馆、纪念塔、纪念碑、纪念物等建筑。
9.观演、体育建筑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应符合以下规定
观演和体育建筑,必须在以下部位设计无障碍设施:建筑基地(人行通路、停车车位)、建筑入口、入口平台及门、水平与垂直交通、前厅、休息厅、观众席、主席台、贵宾休息室、舞台、后台、排练房、化妆室、训练场地、比赛场地、观众厕所、演员、运动员厕所与浴室、售票处、公共电话、饮水器等相应设施。包括剧场、剧院、电影院、音乐厅、礼堂、会议中心、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溜冰馆、溜冰场、健身房等建筑。
10.交通、医疗建筑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应符合以下规定
交通和医疗建筑,必须在以下部位设计无障碍设施:站前广场、人行通路、庭院、停车车位、建筑入口及门、水平与垂直交通、售票、联检通道、候机、车、船及中转区、行李托运、提取、寄存及商业服务区、登机桥、天桥、地道、站台、引桥、到达区、门诊用房、急诊用房、住院病房、疗养用房、放射、检验及功能检查、理疗用房、公共厕所、服务台、挂号、取药、公共电话、饮水器及查询台等。包括空港航站楼、铁路旅客客运站、汽车客运站、地铁客运站、港口客运站、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疗养院、康复中心、急救中心、其他医疗、休养建筑。
11.学校、园林建筑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应符合以下规定
学校和园林建筑,必须在以下部位设计无障碍设施:建筑基地(人行通路、停车车位)、建筑入口、入口平台及门、水平与垂直交通、普通教室、电教室、实验室、图书阅览室、自然、史地、美术、书法、音乐教室、风雨操场、游泳馆、观展区、表演区、儿童活动区、室内外公共厕所、售票处、服务台、公用电话、饮水器等相应设施。包括高等院校、专业学校、职业高中与中、小学及托幼、培智学校、聋哑和盲人学校、城市广场、公园、街心花园、动物园、植物园、海洋馆、游乐园与旅游景点等建筑。
12.高层、中高层住宅及公寓建筑进行无障碍设计范围
建筑入口、入口平台、候梯厅、电梯轿厢、公共走道、无障碍住房。
13.居住区道路进行无障碍设计应包括以下范围
居住区路的人行道、小区路的人行道、组团路的人行道、宅间小路的人行道。
14.居住区公共绿地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
居住区公园(居住区级)、小游园(小区级)、组团绿地(组团级)、儿童活动场。
15.公共建筑与高层、中高层居住建筑入口设台阶时,必须设轮椅坡道和扶手。
16.建筑入口轮椅通行平台最小宽度规定
大、中型公共建筑大于2.00m,小型公共建筑大于1.50m,中、高层建筑、公寓建筑大于2.00m;多、低层无障碍住宅、公寓建筑大于1.50m;无障碍宿舍建筑大于1.50m。
17.坡道在不同坡度的情况下,坡道高度和水平长度应符合以下表中的规定
坡 度 1:20 1:16 1:12 1:10 1:8
最大高度(m)1.5 1.00 0.75 0.60 0.35
水平长度(m)30.00 16.00 9.00 6.00 2.80
18.乘轮椅者通行的走道和通路最小宽度规定
大型公共建筑走道大于1.80m,中小型公共建筑走道大于1.50m;检票口、结算口轮椅通道大于0.90m;居住建筑走廊大于1.20m;建筑基地人行通路大于1.50m。
19供残疾人使用的门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采用自动门,也可采用推拉门、折叠门或平开门,不应采用力度大的弹簧门;在旋转门一侧应另设残疾人使用的门;轮椅通行门的净宽应:
自动门大于1.00m、推拉门和折叠门大于0.80m、平开门大于0.80m、弹簧门(小力度)大于0.80m;乘轮椅者开启的推拉门和平开门,在门把手一侧的墙面,应留有不小于0.50m的墙面净宽;乘轮椅者开启的门扇,应安装视线观察玻璃、横执把手和关门拉手,在门扇的下方应安装高0.35m的护门板;门扇在一只手操纵下应易于开启,门槛高度及门内外地面高差不应大于15mm,并应以斜面过渡。
20.在公共建筑中配备电梯时,必须设无障碍电梯,电梯门净宽大于0.80m、轿厢深度大于1.40m、轿厢宽度大于1.10m、轿厢正面和侧面设高0.80—0.85m的扶手、轿厢侧面设高0.90—1.10m带盲文的选层按钮、轿厢正面高0.90m处至顶部应安装镜子、轿厢上下运行及到达应有清晰显示和报层音响。
21.公共厕所无障碍设施与设计要求应符合以下表中的规定
设施类别 设 计 要 求
入口 入口室外的地面坡度不应大于1:50
门扇 应符合19条有关规定
通道 地面应防滑和不积水,宽度不应小于1.50m
洗手盆 距洗手盆两侧50mm处应设安全抓杆、还应有1.1mx0.8m乘轮椅者使用面积
男厕所 小便器两侧和上方,应设宽0.6-0.7m、高1.2m的安全抓杆,小便器下口距地面不应大于0.50m
无障碍厕位 男、女公共厕所应各设一个无障碍隔间厕位、厕位面积不小于1.8x1.4m、入口净宽大于0.80m、门扇内侧应设关门拉手、坐便器高0.45m、两侧应设高0.70m水平抓杆、墙面一侧应设高1.40m的垂直抓杆
安全抓杆 安全抓杆直径应为30-40mm、距墙面40mm、抓杆应安装牢固
22.专用厕所无障碍设施与设计要求应符合以下表中的规定
设施类别 设 计 要 求
设置位置 政府机关和大型公共建筑及城市的主要路段,应设无障碍专用厕所
入口 入口室外的地面坡度不应大于1:50
门扇 应符合19条有关规定
面积 大于2.00mX2.00m
洗手盆 距洗手盆两侧50mm处应设安全抓杆、还应有1.1mx0.8m乘轮椅者使用面积
坐便器 高为0.45m,,两侧设高0.70m水平抓杆,墙面一侧应设高1.40m的垂直抓杆
挂衣钩 可设高1.20m的挂衣钩
呼叫按钮 距地面高0.40m—0.50m处应设求助呼叫按钮
安全抓杆 安全抓杆直径应为30-40mm、距墙面40mm、抓杆应安装牢固
23.设有观众席和听众席的公共建筑,应设轮椅席位
轮椅席位应设在便于到达和疏散及通道的附近;不得将轮椅席设在公共通道范围内;每个轮椅位占地面积不应小于1.10mX0.80m;
轮椅席位的地面应平坦,在边缘处应安装栏杆栏板;在轮椅席上观看演出和比赛的视线不应受到遮挡,但也不应遮挡他人视线;影剧院、礼堂、文化馆等观众席位数在1500以下的宜设2-4个轮椅位、体育馆和游泳馆(场)观众席位数在6000以下的宜设4-6个轮椅位、体育场观众席位数在60000以下的宜设6-10个轮椅位、小型场所和阅览室观众席位在500以下的宜设1-2个轮椅位。
24.设有客房的公共建筑应设无障碍客房,其设施与设计要求应符合以下表中的规定
客房位置 进出方便,餐厅、购物和康乐设施的公共通道应方便轮椅到达
客房数量
(标准间)100间以下应设2间无障碍客房、400间以下的应设2--4间无障碍客房、400间以上应设3间以上无障碍客房
客房内过道 出口及床前过道宽度不应小于1.50m、床间距不小于1.20m
客房门 应符合19条有关规定
卫生间 门扇向外开启,宽度不小于0.80m,轮椅回转直径不应小于1.50m,其它要求参照专用厕所标准执行
电器与家具 位置与高度应方便使用,客房及卫生间应设求助呼叫按
一、无障碍通道
1、坡道和升降平台
1)建筑的入口、室内走道及室外人行通道的地面有高低差和有台阶时,必须设符合轮椅通行的坡道,在坡道和两级台阶以上的两侧应设扶手。
2)供轮椅通行的坡道应设计成直线形,不应设计成弧线形和螺旋形。按照地面的高差程度,坡道可分为单跑式、双跑式和多跑式坡道。
3)双跑式和多跑式坡道休息平台的深度不应小于1.50m。在坡道起点及终点应留有深度不小于1.50m的轮椅缓冲地带。
4)建筑入口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20m,室内走道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00m,室外通路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50m。
5)建筑入口及室内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2,室外人行通路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6。
6)坡道高度的限定
每段坡道的高度,其最大容许值应符合表1.1的规定。
表1.1 每段坡道高度与长度的限定 坡度(高/长)1/12 1/16 1/20
容许高度(m)0.75 1.00 1.50
水平长度(m)9.00 16.00 30.00
7)在坡道两侧和休息平台只设栏杆时,应在栏杆下方的地面上筑起50mm的安全档台。
8)供轮椅通行的坡道面层应平整,但不应光滑。也不应在坡面上加防滑条和作成礓礤式的坡面。
9)自动升降平台占地面积小,适用于改建、改造困难的地段。升降平台的净面积不应小于1.50m X 1.00m,平台应设栏板或栏杆及轮椅进出口和启动按钮。
2、出入口
1)大、中型公共建筑入口的内外应留有不小于2.00m X 2.00m轮椅回旋面积,小型公共建筑入口内外应留有不小于1.50m X 1.50m轮椅回旋面积。
2)建筑入口设有避风阁,或在门厅、过厅设有两道门,在两道门扇开启后的净距不应小于1.20m。
3)供残疾人使用的门,首先应采用自动门和推拉门,其次是平开门。不应采用旋转门和力度大的弹簧门。
4)轮椅通过自动门的有效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1.00m,通过推拉门与平开门的有效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0.80m。
5)乘轮椅者开启推拉门或平开门时,在门把手一侧的墙面,应留有不小于0.50m的墙面宽度。
6)乘轮椅者开启的门扇,应安装视线观察玻璃和横执把手及关门拉手,在门扇的下方宜安装高0.35m的护门板。
7)大、中型公共建筑通过一辆轮椅的走道净宽度不应小于1.50m。小型公共建筑通过一量俩的走道净宽度不应小于1.20m,在走道末端应设有1.50m X 1.50m轮椅回旋面积。
8)走道的地面应平整、不光滑、不积水和没有障碍物。走道内有台阶时,应设符合轮椅通行的坡道。
9)当门扇向走道内开启时应设凹室,凹室的深度不应小于0.90m,宽度不应小于1.30m。
10)观演建筑、交通建筑及医疗建筑走道的两侧。应设高0.85m 的扶手。
11)主要提供残疾人、老年人使用的走道
A 走道的宽度不应小于1.80m。
B 走道的两侧必须设高0.85m的扶手。
C 走道的地面必须平整,并选用防滑和遇水也不滑的地面材料。D 在走道两侧墙面的下部,应设高0.35m的护墙板。
E 走道转弯处的阳角应设计成圆弧墙面或45度切角墙面。
F 在走道一侧的地面,应设宽0.40m至0.60m的盲道,盲道内边线距墙面0.30m。
G 走道内不应设置障碍物,走道的照度应达到200LX。
3、扶手
1)在坡道、楼梯及超过两极台阶的两侧及电梯的周边三面应设扶手,扶手宜保持连贯。
2)设一层扶手的高度为0.85m至0.90m,设二层扶手时,下层扶手的高度为0.65m。
3)坡道、楼梯、台阶的扶手在起点及终点处,应水平延伸0.30m以上。
4)扶手的形状、规格及颜色要易于识别和抓握,扶手截面的尺寸应为35mm至50mm,扶手内侧距墙面的净空为40mm。
6.建筑方案设计深度的国家规范要求 篇六
1.2.方案设计
2.1 一般要求
2.1.1 方案设计文件
(1)设计说明书,包括各专业设计说明以及投资估算等内容;对于涉及建筑节能设计的专业,其设计说明应有建筑节能设计专门内容;
(2)总平面图以及建筑设计图纸(若为城市区域供热或区域煤气调压站,应提供热能动力专业的设计图纸,具体见第2.3.3条);
(3)设计委托或设计合同中规定的透视图、鸟瞰图、模型等。
2.1.2 方案设计文件的编排顺序
(1)封面: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
(2)扉页: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3)设计文件目录;
(4)设计说明书;
(5)设计图纸。
2.2 设计说明书
2.2.1 设计依据、设计要求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与工程设计有关的依据性文件的名称和文号,如选址及环境评价报告、用地红线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立项报告的批文、设计任务书或协议书等;
(2)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
(3)设计基础资料,如气象、地形地貌、水文地质、地震基本烈度、区域位置等;
(4)简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项目设计的要求,如对总平面布置、环境协调、建筑风格等方面的要求。当城市规划等部门对建筑高度有限制时,应说明建筑物、构筑物的控制高度(包括最高和最低高度限值);
(5)简述建设单位委托设计的内容和范围,包括功能项目和设备设施的配套情况;
(6)工程规模(如总建筑面积、总投资、容纳人数等)、项目设计规模等级和设计标准(包括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建筑防火类别、耐火等级、装修标准等);
(7)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及各分项建筑面积(还要分别列出地上部分和地下部分建筑面积)、建筑基底总面积、绿地总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泊位数(分室内、室外和地上、地下),以及主要建筑或核心建筑的层数、层高和总高度等项指标;根据不同的建筑功能,还应表述能反映工程规模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住宅的套型、套数及每套的建筑面积、使用面积,旅馆建筑中的客房数和床位数,医院建筑中的门诊人次和病床数等指标;当工程项目(如城市居住区规划)另有相应的设计规范或标准时,技术经济指标应按其规定执行。
2.2.2 总平面设计说明。
(1)概述场地现状特点和周边环境情况及地质地貌特征,详尽阐述总体方案的构思意图和布局特点,以及在竖向设计、交通组织、防火设计、景观绿化、环境保护等方面所采取的具体措施。
(2)说明关于一次规划、分期建设,以及原有建筑和古树名木保留、利用、改造(改建)方面的总体设想。
2.2.3 建筑设计说明。
(1)建筑方案的设计构思和特点;
(2)建筑群体和单体的空间处理、平面和竖向构成、立面造型和环境营造、环境分析(如日照、通风、采光)等;
(3)建筑的功能布局和各种出入口、垂直交通运输设施(包括楼梯、电梯、自动扶梯)的布置;
(4)建筑内部交通组织、防火和安全疏散设计;
(5)关于无障碍和智能化设计方面的简要说明;
(6)当建筑在声学、建筑防护、电磁波屏蔽以及人防地下室等方面有特殊要求时,应作相应说明;
(7)建筑节能设计说明:
1)设计依据;
2)项目所在地的气候分区;
3)概述建筑节能设计及围护结构节能措施。
2.2.4 结构设计说明。
(1)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工程分区、主要功能;
2)各单体(或分区)建筑的长、宽、高,地上与地下层数,各层层高,主要结构跨度,特殊结构及造型,工业厂房的吊车吨位等。(2)设计依据。
1)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
2)自然条件:风荷载、雪荷载、抗震设防烈度等,有条件时简述工程地质概况;
3)建设单位提出的与结构有关的符合有关法规、标准的书面要求;
4)本专业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
(3)建筑分类等级:建筑结构安全等级、建筑抗震设防类别、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抗震等级、地下室防水等级、人防地下室的抗力等级,有条件时说明地基基础的设计等级。
(4)上部结构及地下室结构方案。
1)结构缝(伸缩缝、沉降缝和防震缝)的设置;
2)上部及地下室结构选型概述,上部及地下室结构布置说明(必要时附简图或结构方案比选);
3)阐述设计中拟采用的新结构、新材料及新工艺等;简要说明关键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法,包括分析方法(必要时说明拟采用的进行结构分析的软件名称)及构造措施或试验方法;
4)特殊结构宜进行方案可行性论述。
(5)基础方案。有条件时阐述基础选型及持力层,必要时说明对相邻既有建筑物的影响等。
(6)主要结构材料。混凝土强度等级、钢筋种类、钢绞线或高强钢丝种类、钢材牌号、砌体材料、其他特殊材料或产品(如成品拉索、铸钢件、成品支座、阻尼器等)的说明等。
(7)需要特别说明的其他问题。如是否需进行风洞试验、振动台试验、节点试验等。对需要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或其他需要进行专项论证的项目应明确说明。
2.2.5 建筑电气设计说明。
(1)工程概况。
(2)本工程拟设置的建筑电气系统。
(3)变、配、发电系统;
1)负荷级别以及总负荷估算容量;
2)电源,城市电网提供电源的电压等级、回路数、容量;
3)拟设置的变、配、发电站数量和位置;
4)确定自备应急电源的型式、电压等级、容量。
(4)其他建筑电气系统对城市公用事业的需求。
(5)建筑电气节能措施。
2.2.6 给水排水设计说明。
(1)给水。
1)水源情况简述(包括自备水源及市政给水管网);
2)用水量及耗热量估算:总用水量(最高日用水量、最大时用水量),热水供应设计小时耗热量和设计小时热水量,消防用水量(用水量标准、一次灭火用水量);
3)给水系统:简述系统供水方式;
4)消防系统:简述消防系统种类、供水方式;
5)热水系统:简述热源、供应范围及系统供应方式;
6)中水系统:简述设计依据、处理水量及处理方法;
7)循环冷却水:重复用水及采取的其他节水、节能减排措施;
8)饮用净水系统:简述设计依据、处理方法等。
(2)排水。
1)排水体制(室内污、废水的排水合流或分流,室外生活排水和雨水的合流或分流),污、废水及雨水的排放出路;
2)估算污、废水排水量,雨水量及重现期参数等;
3)排水系统说明及综合利用;
4)污、废水的处理方法。
(3)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2.2.7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说明。
(1)工程概况及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范围;
(2)采暖、空气调节的室内设计参数及设计标准;
(3)冷、热负荷的估算数据;
(4)采暖热源的选择及其参数;
(5)空气调节的冷源、热源选择及其参数;
(6)采暖、空气调节的系统形式,简述控制方式;
(7)通风系统简述;
(8)防排烟系统及暖通空调系统的防火措施简述;
(9)节能设计要点;
(10)废气排放处理和降噪、减振等环保措施;
(11)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2.2.8 热能动力设计说明。
(1)供热。
1)简述热源概况及供热范围;
2)锅炉房及场区面积、区域供热时换热站的面积;
3)供热负荷估算;
4)供热方式及供热参数;
5)热力管道的布置及敷设方式;
6)水源、水质、水压要求。
(2)燃料供应。
1)燃料来源、种类及性能要求;
2)燃料供应范围;
3)燃料消耗量估算;
4)燃料供应方式;
5)废气排放、灰渣储存及运输方式。
(3)其他动力站房。
1)站房内容、性质;
2)站房的面积及位置;
3)简述工艺系统形式;
4)用量估算。
(4)节能、环保、消防及安全措施。
2.2.9 投资估算文件一般由编制说明、总投资估算表、单项工程综合估算表等内容组成。
(1)投资估算编制说明。
1)编制依据;
2)编制方法;
3)编制范围(包括和不包括的工程项目与费用);
4)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5)其他必要说明的问题。
(2)总投资估算表。由工程费用、其他费用、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价差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铺底流动资金、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组成。
其他费用、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铺底流动资金、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编制内容可参照第3.10节有关概算文件的规定。
(3)单项工程综合估算表。由各单位工程的建筑工程、装饰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室外工程等专业的工程费用估算内容组成。
编制内容可参照第3.10节和第4.9节有关建筑工程概、预算文件的规定。
2.3 设计图纸
2.3.1 总平面设计图纸。
(1)场地的区域位置;
(2)场地的范围(用地和建筑物各角点的坐标或定位尺寸);
(3)场地内及四邻环境的反映(四邻原有及规划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用地性质或建筑性质、层数等,场地内需保留的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历史文化遗存、现有地形与标高、水体、不良地质情况等);
(4)场地内拟建道路、停车场、广场、绿地及建筑物的布置,并表示出主要建筑物与各类控制线(用地红线、道路红线、建筑控制线等)、相邻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及建筑物总尺寸,基地出入口与城市道路交叉口之间的距离;
(5)拟建主要建筑物的名称、出人口位置、层数、建筑高度、设计标高,以及地形复杂时主要道路、广场的控制标高;
(6)指北针或风玫瑰图、比例;
(7)根据需要绘制下列反映方案特性的分析图:功能分区、空间组合及景观分析、交通分析(人流及车流的组织、停车场的布置及停车泊位数量等)、消防分析、地形分析、绿地布置、日照分析、分期建设等。
2.3.2 建筑设计图纸。
(1)平面图。
1)平面的总尺寸、开间、进深尺寸及结构受力体系中的柱网、承重墙位置和尺寸(也可用比例尺表示);
2)各主要使用房间的名称;
3)各楼层地面标高、屋面标高;
4)室内停车库的停车位和行车线路;
5)底层平面图应标明剖切线位置和编号,并应标示指北针;
6)必要时绘制主要用房的放大平面和室内布置;
7)图纸名称、比例或比例尺。
(2)立面图。
1)体现建筑造型的特点,选择绘制一、二个有代表性的立面;
2)各主要部位和最高点的标高或主体建筑的总高度;
3)当与相邻建筑(或原有建筑)有直接关系时,应绘制相邻或原有建筑的局部立面图;
4)图纸名称、比例或比例尺。
(3)剖面图。
1)剖面应剖在高度和层数不同、空间关系比较复杂的部位;
2)各层标高及室外地面标高,建筑的总高度;
3)若遇有高度控制时,还应标明最高点的标高;
4)剖面编号、比例或比例尺。
2.3.3 热能动力设计图纸(当项目为城市区域供热或区域燃气调压站时提供)。
(1)主要设备平面布置图及主要设备表;
(2)工艺系统流程图;
7.酒店设计规范 篇七
一、酒店概述:
酒店设计应以交通组织为切入点。功能不同的交通组织方式又将酒店分为既独立又相互联系的两部分:酒店的公共部分(简称“前馆”)往往是一座酒店形象、品质的表征,也占酒店投资金额的主要部分,因此常常被建筑师所重视,成为设计重点;而酒店的服务管理部分(简称“后馆”)的组织主要脱胎于酒店的经营管理模式。由于专业的限制,这一部分往往不被建筑师所重视。其实,后馆部分是一座酒店高速运营的保障。
酒店设计归根到底是以酒店的经营和营利为目的,因此可以说公共空间的舒适性和易识别性,管理组织的便捷性和有序性是酒店经营的目标和保障。
二、前馆部分:
这部分的设计必须使旅客产生一种体贴入微的感觉。在这里便捷易找的服务分区;周到热诚的服务态度;以及由亲切的装饰触感、宜人的环境色彩和照明、舒适的温湿度、体贴的家俱设置所营造共同的安逸祥和的氛围是至关重要的成功因素。
1、大堂设计
酒店大堂应该比其他地方更能给人第一(通常也是最难忘的)印象,因此可以说大堂决定一个酒店的基调。室内设计方面要能使进入大堂的客人感受到如家般的舒适感和安全感。流线设计方面要做到能够使客人很方便的看到总服务台和电梯厅。
大堂的尺度主要取决于酒店的客房数和其它相关公共空间组织。
北京的龙城皇冠假日酒店和深圳的威尼斯酒店同属“皇冠”系列品牌。这两家酒店的大堂功能相对独立,尺度也不大。采用这种设计方法时要在大堂近旁安排独立的休息厅。由于大堂和休息厅均采用小空间,因此层高不需做得很高。设计风格婉约清新,颇具度假气氛。
现代大型商务酒店的大堂通常采用将门厅、休息厅及公共交通空间相结合的设计方式。这种方法在面积分配上很灵活。能够使这三个非盈利部分的面积比例有适当的弹性,同时有利于营造宏大的空间。采用这种设计手法的酒店有:北京的世纪金源大酒店、东方君悦大酒店、上海的四季大酒店等。这种酒店布局通常采用沿横向展开布置休息厅和交通空间,同时也沿横向展开总服务台、西餐厅、商店、电梯厅、门厅酒吧、盥洗室、公用电话、行李以及通往宴会厅的交通通道等。这种布局可以使旅客很方便的到达总服务台(通常休息厅的深度为一跨半到两跨柱网)的同时还可以很方便地到达电梯厅和休息厅。既方便旅客又有利于管理。在沿街立面方面,这种设计手法能够强化和塑造酒店灯火辉煌的、热烈的商务氛围。
2、总服务台
此次调研的几家酒店的总服务台均采用岛式,而非传统的龛式。将服务台推出的好处是使之更加亲切、体贴。这几家酒店的规模大致在400间客房左右。总服务台的长度总和大都在15米左右。将机票、留言、简单商务等功能结合在一起,方便旅客使用。
3、电梯厅和电梯设备
电梯厅应布置在从酒店入口或前台登记处很容易看到的地方。还应该考虑电梯厅在客房层的位置,最好把电梯设在走廊的中部,使旅客向任何方向行进的距离总和最短。
从国外的经验值来看,电梯台数通常为0.7部/100间客房。但在实际工程中往往考虑到酒店的档次和方便旅客使用等原因,将电梯每4-6部分组布置在电梯厅两侧。
电梯厅净宽达到4米左右比较合适。可以考虑在电梯厅设置长镜子,以方便旅客调整着装。电梯厅的灯光布置应该与走道有所差异,照度要有所提高。电梯轿厢忌用窄长的轿厢,因为国内的旅客大都习惯随身携带一些行李,过窄的轿厢不方便后部的旅客进出。一般
以选用2米X1.5米的宽扁厢为宜。几乎所有5星级酒店的大堂都是对公众开放的。为了安全起见,有的酒店在电梯轿厢内增设了控制系统,旅客凭房卡能进入相关楼层,而外人是无法到达酒店客房层的。这种设计方法在提供安全保障的同时也给旅客带来了一定的不便,其合理性有待进一步验证。
4、客房层走廊
走廊的设计要点是避免使旅客产生狭长的感觉。为此,可以采用添加局部照明和装饰的手法来处理。
现在很常见的一种做法是把相邻的客房走道和卫生间两两分组,走廊两边相对的两组卫生间外墙之间的走廊净距满足1.8米即可;客房门相对的走廊净距要在2.2米以上。这样,通过加大4组房门外走廊的距离,就会在每4间客房之间形成过厅。从而形成有趣的空间序列。客房门前过厅的照度要适当地提高。这样做的好处有两点:首先是使客人可以清晰地看见房间门牌号,其次是旅客不会因为照度过低或有阴影而感到不安全。
5、客房 开间、进深:
这次调研的8家五星级酒店的标准间尺寸除上海四季酒店外都不超过4米X8米,甚至还有3.6米X7.5米的小尺寸(如东方君悦大酒店)。但是从感官方面觉得作为五星级酒店4.2米X8米的尺寸是比较舒适的尺寸,也有利于地下车位的布置。
卫生间:五星级酒店的卫生间面积大多大于6平方米,通常同时设置浴缸和淋浴厢,此时浴缸的尺寸可以略小些。一定要选用静音马桶。宜设置两个洗面盆。卫生间应该是最能体现酒店设计人性化的地方,有条件的话不妨考虑以下几方面:
1)马桶的位置最好设在隐蔽处,尤其不要对着门和洗面台。2)洗面台下如不设置储物柜的话可设置脚灯,以减少阴影。3)可增设有放大功能的化妆镜,镜旁配面光灯。
4)可采用在厕所排气道顶部设室外机的办法来减少排气扇的工作噪音和增强排气效果。
配套设施:客房的配电设计要细致周到,方便使用。配电箱通常结合空调检修孔人设计在吊顶里。
衣橱的深度要大于0.6米,总宽度要大于1米。此外还要有存放备品的地方。壁橱内应有良好的照明设计。
保险柜可设在衣橱或电视柜下面。
宽带网插座通常结合手机充电电源设置在化妆台抽屉里。
套间设计:套间常设在走廊的端部或建筑的转角处(如上海四季大酒店)。在套间的起居室和卧室之间设一个带门的小过厅,这样可以在必要时把每间房分租出去。每间客房最好有独立的卫生间,以便单独出租时使用。
6、宴会厅
五星级酒店的大宴会厅通常都不小于40米X24米(可布置60个标准桌),净高通常都在6米以上。当不需要过大空间时,可用活动隔墙将大空间分成几个小空间。但要注意这种做法不适用于过高的空间。同时要注意隔墙的隔声效果。
宴会厅要设前厅,由于站立的人所占用的面积是坐着的人的1/3左右,所以宴会厅前厅的理想面积是宴会厅面积的1/3,通常1/4也可以。大型酒店宴会厅一般都有对外出租的功能,此时独立的宴会厅门厅显得尤为重要。门厅外面要配备能停大巴车的停车场,门前还要有回车场地。
7、康乐中心
五星级酒店的康乐中心应该包含健身、健美、更衣、桑拿及游泳等项目。通常这些项目可以设置一个共同的出入口。健身部分设计成开敞空间可以烘托运动主题。更衣和洗浴部分
应同时对健身和游泳项目开放。
考虑到客人的安全和休闲的特性,游泳池一般采用戏水池的形式,水深1.2米左右。室内照度应能够结合室外自然光射入量和使用人数进行控制。深圳威尼斯酒店泳池侧壁的灯光可缓慢地变换颜色,起到活化休闲娱乐气氛的作用。游泳池周边要有相当面积的休息空间,还要配置一定的绿化面积。北方地区冬季漫长,生机勃勃的绿色植物在寒冷的冬季里显得格外的生动。
人性化的设计始终要贯彻在酒店设计中。酒店的更衣室除了要考虑防滑、私密性等要求外还要考虑客人的年龄、身高等特点。如上海四季酒店的上层更衣柜设置了可以将挂衣架降下来的拉手,很方便身材矮小的旅客使用。
三、后馆部分:
后馆部分虽然很少被旅客看见,但却是在平面设计中对整个酒店运营影响最大的部分。这部分的主要目标是管理和效率。设计中尤其要注意后馆部分与前馆部分的衔接位置。
1、货物一个运营中的旅馆几乎整天都有进货、卸货、验收、储存等的工作。管理好货品,以免遗失是一项重要工作。另外卸货平台上方要设有遮雨设施,以免货物被淋湿。
2、安防
职工出入口通常应靠近或紧贴货物收发区,由于偷窃者通常企图从后勤区进入,这样可以将这两个区域同时监控。垃圾储藏间也是窃贼经常利用的地方,最好也布置在收发办公室能看到的位置,并且尽量不采用垃圾井。职工经过打卡后应分成两条流线:一条是厨房工作人员流线、另条一是其他职工流线。以上这些考虑皆以旅客安全为首要目的。
3、客房服务现代旅馆一般不设楼层服务台。使客房服务员室和备品库靠近独立的货梯、空调机房布置,有利于分区和管理。消防电梯可兼做货梯使用。通过加强保安监控和旅客电子锁匙控制电梯的方法(如上海四季饭店)来保障旅客安全。
4、厨房、洗衣房
虽然现在的物资供应使得厨房不再需要象过去那样多的储藏空间,但是厨房设备的推陈出新依然需要有足够的灵活面积。专业厨具公司的流程设计有利于保证厨房设计的整体性、便捷性、安全性和前瞻性。
在厨房和洗衣房设计时一定要充分处理好通风、排气功能,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四、装修设计:(略)
装修设计是酒店档次最细致和最直接的体现。
装修设计也往往牵动着一座酒店的建造成本。因此,装修设计要与建筑设计密切配合,完整衔接。可以说建筑设计为酒店设计提供的是骨骼和血脉;装修设计为酒店设计提供的是皮肤和容貌。
五、酒店的设计规范:
在进行酒店设计之前,必须先完成市场调研、酒店选址、酒店定位、酒店规模档次确定、项目可行性分析等前期工作,准确定位设计标准和设计理念。目前,酒店设计领域流行“五层定位法”,即对酒店设计成果来说,第一层标准是“能用”,第二层标准是“ 好看” 和“ 好用”,再上一层就是“ 耐看” 和“ 耐用”,比耐看和耐用更高的要求是能“赚钱”,酒店设计达到的最高境界就是它本身还要“值钱”。
酒店设计应以交通组织为切入点。功能不同的交通组织方式又将酒店分为既独立又相互联系的两部分:酒店的公共部分(简称“前馆”)往往是一座酒店形象、品质的表征,也占酒店投资金额的主要部分,因此常常被建筑师所重视,成为设计重点; 而酒店的服务管理部分(简称“后馆”)的组织主要脱胎于酒店的经营管理模式。由于专业的限制,这一部分往往不被建筑师所重视。其实,后馆部分是一座酒店高速运营的保障。
酒店设计归根到底是以酒店的经营和营利为目的,因此可以说公共空间的舒适性和易识别性,管理组织的便捷性和有序性是酒店经营的目标和保障
前馆部分:
这部分的设计必须使旅客产生一种体贴入微的感觉。在这里便捷易找的服务分区;周到热诚的服务态度;以及由亲切的装饰触感、宜人的环境色彩和照明、舒适的温湿度、体贴的家俱设置所营造共同的安逸祥和的氛围是至关重要的成功因素。
酒店的空间规划和功能分区————好的酒店规划对酒店的好坏 酒店的盈利起着重要作用。
(一)大堂设计
酒店的大堂是宾客出入酒店的必经之地,给客人以第一印象。酒店的大堂是宾客办理入住与离店手续的场所,是通向客房及酒店其他主要公共空间的交通中心,是整个酒店的枢纽,其设计、布局以及所营造出的独特氛围,将直接影响酒店的形象与其本身功能的发挥。
室内设计方面要能使进入大堂的客人感受到如家般的舒适感和安全感。流线设计方面要做到能够使客人很方便的看到总服务台和电梯厅。
1、酒店大堂设计依据
(1)酒店的形象定位
酒店大堂设计越来越注重突出酒店的整体形象,而酒店的形象定位本身已随着市场 的竞争出现了巨大的变化。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以塑造和传播酒店形象为宗旨的CI(Corporate Identity)定位盛行于酒店业;90年代后,以宾客满意为宗旨的CS(Comsumer Satisfaction)定位更是名震海内外。而最新的CL(Customer Loyalty)以建立宾客忠诚为战略的定位更是日益受到酒店的青睐。例如,香港半岛酒店的开放式大堂服务设计,使酒店的大堂从酒店开业起就成为许多航空 公司和旅行社的服务基地,也曾作为机场出港登记处,现在,其大堂已成为商人洽谈生意,新闻界收集信息,社会名流聚会、闲坐、聊天消磨时光的好场所。酒店大 堂就如一块磁铁,将天涯海角的宾客源源不断地吸引进来,酒店一年的总营业 给13亿中国人们更多听觉关怀!
(2)酒店的投资规模
酒店的投资规模一般用所拥有的客房的总间数来衡量,按照惯例,1000间以上往往被视为特大型酒店;500-1000间可视为大型酒店;200-500间可视为中型酒店;200间以下为小型酒店。在确定酒店大堂设计方案时,应考虑大堂的面积和空间;而
大堂的建筑面积又与酒店客房间数之间有一定的比例关系,约为0.4-0.8平方米/间,即每间客房应占有0.4-0.8平方米的大堂面积。
(3)酒店的建筑结构
酒店的建筑结构是酒店大堂设计时依据的主要因素,它不仅关系到大堂空间的 舒适度、各功能设施的布局、内外景观的再现等,还关系到酒店大堂的能源消耗、消防安全以及人流路线的顺畅和大堂特色氛围的营造等。酒店的建筑结构一般有塔 式、板式与内天井式三种。随着环境科学和行为科学的发展,酒店大堂设计在解决使用功能的同时,还应注重突出精神功能,满足客人的精神需求
2、酒店大堂的设计原则
大堂设计应遵循酒店 “以客人为中心”的经营理念,注重给客人带来美的享受,创造出宽敞、华丽、轻松的气氛。从酒店的形象定位,投资规模、建筑结构等方面条件决定大堂的整体风格和效果,力求在酒店的每寸土地上都要挖金。充分利用大堂宽敞的空间,以开展各种经营活动,其设计原则有:
(1)满足功能要求
功能是大堂设计中最基本也是最“原始”的层次。大堂设计的目的,就是为了便于各项对客人服务的实用功能,通常,大堂设计时应考虑的功能性内容包括:
① 大堂空间关系的布局 ② 大堂环境的比例尺度
③ 大堂内所设服务场所的家具及陈设布置、设备安排 ④ 大堂采光 ⑤ 大堂照明 ⑥ 大堂绿化
⑦ 大堂通风、通讯、消防 ⑧ 大堂色彩 ⑨ 大堂安全
⑩ 大堂材质效果(注重环保因素)⑪ 大堂整体氛围等
除上述相关内容外,大堂空间的防尘、防震、吸音、隔音以及温湿度的控制等,均应设计时加以关注。因此,大堂设计时,应将满足其各种功能要求放在首位。
(2)充分利用空间 体现功能
酒店大堂的空间其功能,既可作为酒店前厅部各主要机构(如礼宾、行李、接待、问讯、前台收银、商务中心等)的工作场所,又能当成过厅、餐饮、会议 及中庭等来使用。这些功能在不同的场所往往为大堂空间的充分利用及其氛围的营造,提供了良好的客观条件。因此,大堂设计时应充分利用空间。
A、酒店入口门厅的设计
① 花园式---这类酒店入口占地面积较大,通常有流畅的回车线环绕其间,有绿树与花草组成的各种颇具创意的图案、标志,再辅以雕塑、园林灯柱、精致栏杆的适当点缀,并与门旁的花草盆景相呼应,整个店门前洋溢着浓郁的自然气息。
② 支架式--亦称棚架式入口,一般采用玻璃钢、金属材料与透明塑料板等构成斜坡式、半球式、篷帐式和尖顶式等形态各异的棚架造型,并采用富有立体感、光亮度强与特殊 质地的新材料和新工艺,再配上流动感强的现代灯光,足以引起宾客的浓厚兴趣。这类酒店入口处造型新颖、美观且富有现代特色。但设计时,应考虑到与酒店主体 建筑相协调,棚架须安全可靠。
③ 门面式——其特点是将门面设计装饰与广告促销进行有效组合,以吸引更多的客人。如有些酒店利用玻璃门与落地窗张贴巨大的广告艺术画,安装立面霓虹灯,以展示酒店的特色风貌酒店入口门的造型也是设计的关键,通常使用旋转门、自动感应门和推拉门等。
尽管酒店入口设计装饰类型有所不同,但在总体设计时,应关注下列问题: 酒店入口处的行车路线安排应考虑右行车线。 酒店入口处的车流和人流线路应互不干扰。
酒店入口处的设计应力求宽阔,确保人流、车流顺畅通行。 酒店门前应考虑设置足够数量的停车位。
B、中庭的设计
酒店装修时中庭的设计至关重要,中庭是由现代建筑结合中国传统的内庭的优点而来,并结合现代生活所需发展而来的,也可称之为中庭共享空间。中庭也是综合了多种空间元素的巨大共享空间。但是,中庭如何设计才能够更好的吸引顾客眼球、更好的活跃酒店气氛呢? ① 酒店中庭的设计要有满足功能需要的设施。一般的休息设施有沙发、茶几、桌子、椅子等;卫生设施有垃圾箱、卫生间等;商品销售设施有自动售货机、移动店铺或固定小卖部等
② 酒店中庭的设计应创造出吸引人的空间景观环境。靠有特色的环境变化和不同于日常所见的空间景象创造景观环境,如室内外借造结合,创造景观环境;自然与人工相结合,创造景观环境。
③ 酒店中庭的设计要符合共性与个性,宏伟与亲切相结
合。作为社会的人,都有其共性的一面。但同时也要满足个人活动需要的私密感,在中庭中能找到适合于自己的空间环境,以满足个性的需要。因此,在中庭中可布置多种休息空间。这样,中庭这个大空间里又包含着小空间,从而使人感到既宏伟又亲切。
④ 酒店中庭的设计要结合空间与时间的变化,静中有动。完全静止的空间没有生气,而过于**的空间又会使人感到烦躁。因此可以巧妙地通过一系列空间来组织人流,使人既成为空间的动态因素,又是感受动态的主体,形成“人看人”的生动空间。
总而言之,要想把中庭环境设计恰到好处,能够运用各种处理手段,以巨大的吸引力把宾馆大堂人们集合到一处,把本来沉闷的!得流畅和活跃,可以为酒店宾馆的室内环境增添了丰富多彩的乐趣。
C、前台的设计
前台必须是跟整体酒店的规模风格相协调,是酒店彰显大气豪华重要表现部分。需要考虑三个方面的因素:
①前台的外观 造型与材质 ②前台的大小 ③前台的服务功能
D、大堂经理 一般设在大堂的某个角落,以处理前厅的业务。
E、休息等待区
作为旅客进店、结账、接待、休息之用。设计时需考虑方便登记 不受干扰 有良好的环境等三方面的因素。
F、电梯厅和电梯设备
电梯厅应布置在从酒店入口或前台登记处很容易看到的地方。还应该考虑电梯厅在客房层的位置,最好把电梯设在走廊的中部,使旅客向任何方向行进的距离总和最短。
从国外的经验值来看,电梯台数通常为0.7部/100间客房。但在实际工程中往往考虑到酒店的档次和方便旅客使用等原因,将电梯每4-6部分组布置在电梯厅两侧。
电梯厅净宽达到4米左右比较合适。可以考虑在电梯厅设置长镜子,以方便旅客调整着装。电梯厅的灯光布置应该与走道有所差异,照度要有所提高。
电梯轿厢忌用窄长的轿厢,因为国内的旅客大都习惯随身携带一些行李,过窄的轿厢不方便后部的旅客进出。一般以选用2米X1.5米的宽扁厢为宜。
G、娱乐休息区
大型豪华酒店在大堂会设有咖啡区 小型餐厅等等 其中会配有钢琴和乐队等娱乐休息区 详情参考 餐饮空间。
3、力求形成自己的风格与特色
大堂,作为客人和酒店活动的主要场所,无论功能要求,还是空间关系,比起其他场所来,设计时都要细致得多、复杂得多。如何在大堂设计中做到统一而非单调,丰富而非散乱,应遵循的另一原则就是,力求形成自己的风格与特色。
设计时,除理性分析外,还应借助于形象思维。比如,抓住酒店建筑结构及大堂空间特点等因素,来确定酒店大堂的设计主题,并以现代技术将其表现出来。如果我们过分注重使用功能上的不同,则往往会概念先行;而如果过分注重空间的视觉效果,便常常会忽略大堂本身的主角——人。因此,设计中应多点“人间烟火”,少点喧宾夺主,尽管大堂“效果”似乎因此而有点弱化,但它更接近生活本身。
4、注重整体感的形成
酒店大堂被分隔的各个空间,应满足各自不同的使用功能。但设计时若只求多样而不求统一,或只注重细部和局部装饰而不注重整体要求,势必会破坏大堂空间的整体效果而显得松散、零乱。所以,大堂设计应遵循“多样而有机统一”的要求,注重整体感的形成。大堂整体感的形成可从下列几个方面考虑:
(1)母题法
即在酒店大堂空间造型中,以一个主要的形式有规律地重复再现而构成一个完整的形式体系。它犹如音乐中的主旋律,虽然经过各种不同的变奏,但音乐的基调是不变的,自始至终保持了曲子的和谐和完整性。母题的重现形成了建筑空间的主旋律,并渗透到各个大小空间中,使其在多样变化的不同空间中显得并不散乱,相反整体感却十分强烈。
(2)主从法
构成大堂空间造型的要素有:体重,如大小、轻重、厚薄等;材质,如软硬、粗细、光泽度、透明度等;形,如曲直、方圆等;色,如对比、调和等;光,如明、暗、虚实等。这些要素在设计时应当有主有从,主次分明,而不应面面俱到、平均使用。若把握不住主从关系,就难以形成大堂空间的整体感。可以采用如下做法:
① ② ③ ④ ⑤ 着重体现大堂的奇特造型;
大胆展示大堂的材质、肌理的美感或现代科技成果; 通过光的运用,让大堂充满迷离的气氛; 让色彩统帅整个大堂空间;
将某一风格、流派或样式贯穿整个大堂空间。
(3)重点法
突出大堂内重点要素,不失为形成大堂空间整体感的有效途径。在大堂空间中,被重点突出的支配要素和从属要素应“友好相处”、“和平共存”,没有支配要素的大堂将会平淡无奇而单调乏味;但若有过多的支配要素,又将会杂乱无章而喧宾夺主。一旦重点要素已经形成,则应采取恰当的手法使从属要素能起到突出重点要素的作用。因此,大堂重点要素的处理,应既得到足够的重视而又有所克制;不应在视觉上压倒一切或排斥一切,从而使它们脱离大堂整体,破坏大堂整体感。
(4)色调法
所谓色调法,即以构成空间的基本色调来统一空间的造型。但它应和一定的气氛相联系,如热烈的、温暖的、柔和的、庄重的、活泼的、清淡的或轻松的等等。通常,色调法可分为对比法和调和法两大类,用这两种方法可变化出千差万别的色调来。不过,对比并非指不同色彩的简单相映衬,而是仍存在着一定的主从关系,要能使空间统一中蕴含着变化;而调和,则最易使大堂空间形成整体感,且色调也最易统一,即使有变化,也只是同类色之间的协作关系。
5、酒店大堂设计装饰的类型
(1)古典式
这是一种具有浓厚传统色彩的设计装饰类型,大堂内古董般的吊灯、精美的古典绘画以及造型独特的楼梯栏杆,让客人感受到大堂空间的古朴典雅。随着各种新材料如亚光漆、彩色金属板和压纹定型板等的应用,酒店大堂古典式设计装饰有了新的生机。
(2)庭园式
其设计装饰引入山水景点与花木盆景,素有“庭中公园”的美称。如在大堂内利用假山、叠石让水自高处泻下,其落差和水声使大堂内变得有声有色、动静结合;或者在大堂的一角,种植大量的热带植物,设置小巧的凉亭与瀑布,使大堂空间更富自然山水的意境。在设计装饰庭园式大堂时,应注意确保整体空间的协调,花木搭配与季节、植物习性等自然规律相符,假山体量、溪涧宽窄应与空间大小相称等。
(3)重技式
其设计显露出严谨的结构、粗实的支柱。如美国的希尔顿酒店的大堂,设置了用几十根金属管组成的高大雕塑,并以金黄色喷涂其表面,使整个大堂空间充满了生机和活力,营造出迎候八方来客的浓郁氛围。
(4)现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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