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来疆检查

2024-07-30

中央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来疆检查(共8篇)(共8篇)

1.中央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来疆检查 篇一

关于开展全市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

检查的实施方案

各县(市)区财政局:

为认真落实财政部《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10】33号)和《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黑财乡【2010】5号)的精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全市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检查活动如下:

一、检查内容

检查主要针对县乡两级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组织领导、信息通达、公开公示、抽查巡查、工作督促和保障等环节的工作情况,同时了解和统计相关信息(具体格式和填报口径详见附件)收集和总结工作经验,发现问题并研究对策,检查对象为县(市)区财政局乡镇财政管理局和所属乡镇财政所,每个县(市)区财政局乡镇财政管理局是重点检查对象,每个县检查3—4个财政所。

二、检查方式

此次检查工作由市局乡镇科牵头负责,各县(市)区财政局、乡镇财政管理局具体参与实施。检查方式采取各县(市)区之间连环套检查,即不实行自查办法,本地工作情况由其他县(市)区进行检查统计。每个县(市)区既是检查者,也是

被检查者,富锦市负责抚远县,同江市负责桦川县,桦南县负责富锦市,汤原县负责同江市,抚远县负责汤原县,桦川县负责郊区,郊区负责桦南,东风区负责前进区,前进区负责向阳区,向阳区负责东风区,每个县(市)区根据检查任务和工作实际抽调4-5名人员组成检查小组,按照市局的要求开展检查工作。检查小组主要由县、乡级财政部门从事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人员组成。

三、检查时间

1、组织检查阶段:6月13日—6月23日。检查小组通过座谈交流、翻阅资料、实地查看等形式,认真细致的进行检查和统计,确保数据准确真实。对填列的统计报表,检查对象应签章确认,对汇总的统计报表,检查小组成员应签章确认。

2、汇总上报阶段:6月24日—6月30日。检查结束后,检查小组要将具体的检查工作,被检查县(市)区工作中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有关建议等情况进行总结和分析,形成检查工作报告,为下一步贯彻落实好乡镇资金监管工作找准切入点奠定基础。

四、检查要求

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是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举措,是加强财政“两基”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落实中央各项惠农政策的重要保障,各县(市)区财政局要高度重视检查统计工作,一是组织好检查队伍,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二是积极配合检查小组,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务实的态度,确保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三是以本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大力提升资金监管能力水平,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2011年5月21日

附:

1、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统计表

2、《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统计表》填报说明

2.中央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来疆检查 篇二

一般而言, 乡镇财政资金的主要包括三类资金:1) 乡 (镇) 、村基本支出经费类资金, 是指乡 (镇) 、村级集体组织为了保证正常运转所发生的资金。2) 项目建设类资金, 是指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自然生态环境、教育、医疗、文化条件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等财政补助资金。3) 财政补助性资金, 是指以人口、耕地面积、粮食产量、牲畜头 (只) 数、购买行为等作为分配依据, 直接或间接补助到农民的财政资金。包括保障和支持农村教育、文化、卫生事业运转方面的财政补助资金。

一、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必要性

一方面, 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是落实财政管理基础工作和基层财政建设的重要举措, 是促进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提高基层财政管理水平的重要内容, 是建立农村公共财政体系, 贯彻落实财政“三农”政策, 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措施。另一方面, 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是落实各项涉农惠农政策的迫切需求, 特别是近几年来, 随着统筹城乡发展和农村公共财政的建立, 财政涉农投入逐年大幅增加。然而这类笔资金的使用效果并不十分理想, 各种各样的挤占挪用支农资金现象五花八门, 乡镇财政参与监管的程度严重不够。现实要求乡镇财政必须发挥职能作用, 发挥就近、就地优势, 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 特别是涉农惠农资金的监管。

二、当前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所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不足

(一) 工作职能上的缺位

乡镇财政所定性不明确, 在资金监管过程中说话分量不大, 特别是在上划资金和协作监管资金上, 乡镇财政所不能拿出具体的监管措施, 仅靠向上级反馈意见, 缺乏真正意义上的资金监管, 监管工作过于形式化。

(二) 监管能力上的缺位

一是乡镇财政人员缺乏系统的业务培训, 财政干部业务技能、培训学习逐渐被淡化, 与新形势下的财政资金监管工作不相适应。二是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专项经费没有纳入乡镇财政预算, 现行体制下, 乡镇财政所只有人员经费, 在实际工作中仅靠上级财政部门的专项补助是远远不够的。三是资金监管平台需要上下各个部门联合建立。

(三) 管理体制上的虚位

农村税费改革后, 财政所下放到乡镇政府管理, 乡镇财政所陷入了“都管都不管”的两难境地, 乡镇财政干部与行政干部一样包村驻点抓中心工作, 从一定程度上分散了财政干部的人员和精力, 给资金监管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三、完善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措施

(一) 明确资金监管目标

一方面, 将所有财政资金纳入监管范围。乡镇财政要将上级政府安排和分配用于乡镇以下的各种财政资金, 以及部分乡镇组织的集体经济收入等, 全部纳入乡镇财政监管范围。包括:对人员和家庭的补助性资金, 支农惠农的项目建设资金;乡镇财政本级安排资金, 上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下达到乡镇的资金。另一方面,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做好预算执行工作, 加快预算支出进度, 促进资金及时足额拨付;提高资金项目的安全性, 防止数据不实、虚假立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等行为;推进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工作, 不断提高农民受益程度。

(二) 强化项目资金监管

细化纳入乡镇财政预算管理的项目资金监管, 细化预算编制。乡镇财政要按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 进一步细化项目预算编报, 严格审核有关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 对符合要求的项目纳入年度预算。加强预算执行管理。项目预算执行过程中, 要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并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跟踪管理。项目完成后要组织评审验收和绩效考核。同时, 完善“乡财县管”制度, 县级相关财政部门要做好对乡镇纳入预算管理的项目进行审核把关工作, 组织好资金拨付和跟踪监控工作。

(三) 规范乡镇及村级资金与财务的监管

一方面, 要逐步完善乡镇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 建立项目库管理制度。要及时报送预算, 按规定程序报送人大批复, 并强化预算执行管理。要进一步推进“乡财县管”改革, 完善有关制度措施, 严格乡镇财政支出和会计核算管理, 加强县级财政对乡镇的监督检查。另一方面, 健全乡村财务管理。要逐步建立乡村债务动态监控制度, 及时、全面地掌握乡村债务变化情况, 建立健全债务控制和化债工作规章制度。要加强对乡村资产的管理, 建立健全乡村资产购建、验收、保管、使用、处置等管理制度, 做到资产实物管理和价值管理相统一。同时需要加强相关乡镇财政监管人员系统的培训, 增强其道德素质与业务素质。

(四) 健全信息通报和反馈机制

上级财政在有关资金和项目管理的文件中要明确规定乡镇财政的监管责任。要明确信息通报制度, 将下达的资金管理办法和拨款文件等逐级抄送传达到乡镇财政, 使其掌握开展监管工作所必需的信息。对于乡镇财政在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 要建立反馈渠道, 逐级上报至负责资金和项目分配、管理的财政部门, 以利于完善有关政策, 规范财政管理。

四、结语

我们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工作, 不仅关系到党的民生政策的贯彻落实, 同时也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我们开展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以来, 工作中也映射出了不少的困难于问题, 有碍于资金监管工作的开展, 因此我们有必要通过明确资金监管目标、强化项目资金监管、规范乡镇及村级资金与财务的监管、健全信息通报和反馈机制等应对措施来不断地完善我们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工作。

参考文献

[1]财政部预算司.加强乡镇财政监管构筑基层资金“防火墙”[J].中国财政, 2010 (17) .

[2]杨鸿彬.以绩效评价为核心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J].齐鲁珠坛, 2010 (05) .

3.莒县全面强化乡镇财政资金监管 篇三

一、规范管理,夯实资金监管基础

近年来,针对乡镇财政管理中存在的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政策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莒县开展了以“定岗位、定职责、定流程、定制度、定标准、规范人员管理、加强财政监督”为内容的“五定一规范一加强”规范化管理活动,实现了乡镇财政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县内财政所全部达到省级“规范化财政所”管理水平。

(一)明确岗位职责。根据乡镇财政工作实际,合理确定乡镇财政岗位,界定每个岗位、每个工作人员的职责范围、责任分工及目标要求,做到分工明确、协调配合。

(二)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包括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专项资金管理、经费定额管理、工程项目管理、财务收支审批等业务操作规范以及学习、考勤、卫生、廉洁勤政等内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各项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三)规范业务流程。制定工作流程,做到每项工作都有一套完整的工作程序,每个环节都有具体的工作标准,使财政业务工作规范、明了、有序、高效。完善服务承诺制度,建立乡镇财政惠民服务大厅,实行“一个大厅”对外,“一条龙”服务。

(四)夯实会计基础。制定账务处理标准,规范账簿设置、会计科目使用及账务处理,实现会计基础标准化;账务核算全部纳入财政综合业务信息平台,实施会计电算化,实现会计核算信息化;严格会计档案管理,设立专门档案室,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文书资料装订整齐划一,档案管理制度健全并实行信息化管理,全县21个乡镇达到省一级档案管理水平,实现会计档案管理规范化。

(五)加强财政监督。充分发挥财政内部监督作用,将“月审月促”监督工作法延伸到乡镇,实现了由事后检查向事前、事中监控的转变。

二、搭建两个平台,完善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体系

充分发挥县乡两级财政就地、就近的监管优势,依托“乡财县管”和“村财乡管”两个平台, 明确县乡监管职责,形成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合力。

(一)搭建乡财县管平台,加强乡镇财政收支监管。从2005年开始,莒县推行了“县乡共管、以乡镇为主”管理模式的乡财县管乡用改革,在乡镇预算管理权、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财务审批权“三权”不变的基础上,县财政局成立基层财政管理中心,实施以“预算共编、账户统设、资金统缴、支出统核、采购统办、票据统管”为主要内容的乡财县管乡用改革,严把预算编制关、收入征缴关、支出管理关和债务管理关“四个关口”,实现了乡镇财政收支全面监管。

(二)搭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平台,加强村级财务资金监管。为从根本上解决长期困扰和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村级财务监管难问题,莒县对镇、村管理资源进行了整合,从强化农村财务监督入手,全面推行“村财乡管村用”改革。乡镇成立农村财务服务中心,将村级财务全部纳入乡镇集中核算。乡镇对村级资金实行专账核算,县财政统一为乡镇设立村级资金专户。乡镇对村级资金实行“双审核、双监督、双公开”管理模式,即村级发生的每一笔收支业务必须经村民理财小组、乡镇经管站双审核,财务收支情况接受村民、乡镇财政所双监督,并定期实行镇、村双公开。通过实施村财乡管,农村财务监督实现了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转变,提高了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创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新模式

(一)实行“监督下乡”,加强财政所内部常态监管。乡镇财政监督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财政政策执行的效果和资金的安全。围绕建立完善乡镇财政内控机制,将局机关实行的“月审月促”内部监督法延伸到乡镇,实施“财政监督下乡”,即乡镇财政内部设立财政监督员,由县局统一管理,对乡镇财政资金及其他业务事项实行“四审制”,即“月末自审”、“季度报审”、“半年复审”、“年底终审”,对乡镇财政业务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实现了由事后检查向事中监控转变,达到了及时“报警”、及时纠错的效果,为乡镇财政资金安全运行上了一道“保险锁”。同时搞好内外结合“双监督”,采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全程参与和财政内部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发挥抽查巡查和公开公示“内外双监督”作用,营造全方位资金监管环境,使乡镇资金监管更加公正、透明。这一做法得到省厅监督局的推广。

(二)开发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系统,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乡镇财政信息化是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技术支撑。按照省厅统一部署,莒县加大了信息化建设力度,建立了财政综合业务信息平台,先后将乡镇财政的部门预算、指标管理、集中支付、账务处理、政府采购、工资统发、惠农补贴等业务工作纳入到财政综合业务平台,基本实现了乡镇财政日常业务的信息化,达到了县、乡资源数据共享,在此基础上开发建设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系统,综合运用平台数据,构建了“账务远程监控、资金全程监管、信息公开透明”三位一体的乡镇财政资金信息化监管模式,对资金运行过程进行自动预警和分析汇总,实现资金全程动态监控。

(三)建立“五项机制”,保证涉农补贴快速发放。目前,莒县发放的涉农补贴项目有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库区移民补贴等20多项,为落实上级惠农补贴“一本通”发放要求,莒县实施了部门配套联动、信息采集、信息维护、信息纠错、考核监督五项工作机制,开通资金发放绿色通道,有效解决了资金发放不到位问题,确保了各项涉农补贴及时、准确、直达农户“一本通”账户。

四、严把五个关口,实现乡镇资金全面监管

(一)严把收入关。按照财政体制,将税收收入、非税收入、上年结余资金等所有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实行综合预算。对政府机关、二级机构、村集体等收取的各类收入由镇财政按收入金额统一开具收入凭证,并在规定工作日内将所收款项按程序缴入规定账户。对国有资产租赁、处置等取得的收入一律入财政专户,并附相关会议纪要,严禁设“小金库”管理。

(二)严把支出关。在人员经费的监管上,按照工资、福利有关政策,在发放项目上、规定数额上进行把关;对办公费、会议费、招待费、车辆费等一般公用经费,按照定额核定指标上线控制,按规定应实行政府采购的,实行政府采购。

(三)严把补贴发放关。严格信息核查,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公开公示,落实好上级财政部门惠农补贴“一本通”发放要求,及时、安全、便捷地将各项补助资金发放到位。

(四)严把项目管理关。把握项目资金监管的关键环节,严格做好项目申报、项目公示、项目实施、评估验收、建后管护等各环节工作,细化各环节监管措施,保障项目资金落到实处,杜绝资金挤占、挪用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五)严把村级资金管理关。将上级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镇以上财政下达的项目资金、村集体自有收入等全部纳入监管,在村级事务、审计报账、账务处理等方面进行程序化管理,对村级财务不断规范,增强村级资金的安全性。

(作者单位:山东省莒县财政局)

责任编辑:洪峰

4.中央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来疆检查 篇四

各市财政局:

为切实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扎实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落实中央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根据《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预〔2010〕33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范围、目标

1.监管范围。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安排和分配用于乡镇及乡镇以下的各种财政资金,乡镇财政本级安排的资金以及乡镇组织的集体经济收入等。

2.监管目标。乡镇财政对纳入监管范围的资金,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发挥乡镇财政就地就近实施监管优势,严格财政预算执行,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防止数据不实、虚假立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等行为的发生;推进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和管理安全、规范、有效,保证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二、切实加强补助性资金监管

补助性资金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以人口、耕地面积、粮食产量、牲畜头(只)数、购买行为等为分配依据,直接或间接补助给农民的所有财政资金。包括农业、流通、教育、文化、卫生、计划生育、社会保障(民政)、村组等所有涉及农民的财政补助性资金。

1.认真核实补助性资金信息。乡镇财政要对补助性资金 涉及的相关基础数据进行认真审核。对农村低保救助人数等动态性较强的基础数据,在向县级财政或主管部门汇总上报补贴名册前,乡镇财政要进行实地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向上级财政和主管部门报告。经乡镇财政确认的基础信息数据,方可作为资金发放依据。乡镇财政要会同有关站所做好补助性资金相关基础数据信息的收集、整理、分类、报告和档案管理工作。要加强基础数据信息的动态管理,及时登记造册、分类归档、补充更新,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2.及时公开、公示补助政策和补助对象。乡镇财政要会同有关站所建立健全补助性资金事前公开、事中公示和事后告知制度。要公开各种补助政策信息,把有关《公开信》和“一折(卡)通”等及时发放到农户,尊重农民群众的知情权。补助资金申报前,要将经核实的补贴对象、依据、项目、标准、金额等信息,按规范格式进行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并将公示情况和结果报县级财政和主管部门备案。对公示中群众有反映、有举报的问题要派人到实地核实真伪。资金拨付后还要向社会公告,便于社会监督。

3.切实将补助性资金落实到户。县乡财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与“一折(卡)通”相结合等有效的资金发放制度,有条件的地区,要试行各项补助性资金“一折(卡)通”发放,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安全、便捷地分发到农户。严禁挤占挪用、滞留拖延或超标准超范围发放,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农民补助资金。

三、严格专项资金监管

专项资金是指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自然生态环境、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条件和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的财政资金。

1.严格项目预算管理。乡镇财政要进一步细化项目预算编制,严格审核项目预算的真实性、可行性。对上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安排以及乡镇本级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要对申报项目经实地察看、审核评估后,签署审核意见。对于申报项目不实的,要及时向县级财政部门报告。乡镇财政要根据本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项目库,做好项目的遴选、论证、审核和排序,完善入库项目的论证、评审和公示制度,实行动态管理。要建立项目信息数据库,包括项目内容、建设性质、实施单位和责任人基本情况、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开工完工时间及预期目标效益等。已开工的项目要登记台账,项目资料收集完整,归档管理。

2.规范管理程序。年初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和未纳入乡镇财政预算的上级补助项目,县乡财政要敦促项目主管单位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政府采购制、项目监理制以及公示制等。对上级财政和主管部门安排的项目资金以及在上级财政列决的项目资金,在项目立项环节须经乡镇财政审核同意并签字盖章,否则上级财政部门应建议项目主管部门不得立项,财政部门不予拨款,正式立项后,要将项目指标文件抄送县级财政并分解告知乡镇财政。乡镇财政要对项目的实施地点、范围、期限、责任人、受益人、预期效益和资金额度等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鼓励农民参与,加强群众监督,避免虚假立项和套取财政资金行为的发生。

3.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县级财政要对乡镇各项专项资金进行梳理,建立乡镇财政专项资金抽查巡查制度。乡镇财政要密切跟踪检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实地察看、检查、评估项目运行效果,定期向县级财政部门报告;要做好项目支出审核,按进度及时拨付资金;项目完成后,要进行评估验收、档案管理和绩效考评,并向县级财政部门报告验收和考评结果,提出项目运行与维护管理建议。乡镇财政要加强项目论证、立项、申报、实施等各环节的监督,强化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及时将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项目实施效果等信息上报县级财政部门,发现项目不实、资金使用违规、效果不良等情况,及时报告。

4.建立资金监管信息畅通机制。要建立健全上级财政与乡镇财政之间的信息沟通机制,保证乡镇财政全面掌握有关专项资金的政策、额度、投向等情况。便于乡镇财政全过程参与并实施监管。对上级财政与主管部门直接下达到乡镇的资金,乡镇财政要建立与各站所、村委会的日常信息联络制度,及时掌握上级主管部门下达到各站所、村组、农场、企业、合作社、专业协会等的项目资金信息,建立项目档案,及时纳入监管范围。

四、规范乡镇本级资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监管

1.加强乡镇财政预算管理。县级财政要按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要求,将乡镇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等全部纳入县级财政管理监管范围。对乡镇财政支出按预算和进度,实行网上申请、审核、批准、下达。要严格收入管理,确保及时、足额缴入国库或专户。严禁截留、坐支、挪用和私设“小金库”。要逐步完善乡镇本级支出管理,制定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标准体系。要细化预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建立项目库管理制度,强化预算管理,对乡镇财政预决算和财力追加等严格按程序报批。

2.完善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县级财政要加强对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将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与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结合起来,不断完善“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县乡联网”制度,健全业务操作规程,进一步明确乡镇支出范围、顺序、标准和财务审批程序。要对乡镇财政支出申报、审批、拨付等环节实施全过程监管,规范支出行为。2010年县(市)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要实现全覆盖。

3.完善村级财务监管方式。乡镇财政要加强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监督管理,实行专账核算。乡镇财政要会同有关站所代理村级财务会计核算,帮助完善村级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办法,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村级资金和财务监管。

4.加强乡村债务管理。要按《辽宁省政府债务管理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219号)规定,加强乡村债务管理,建立乡村债务动态监控制度,及时、全面掌握乡村债务变化情况,建立健全债务控制和化解制度。乡镇财政要及时向县级财政部门报告新发生的债务,严格控制乡村债务发生。县级财政部门要督促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积极化解旧债。每年末乡镇财政要对乡镇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并登记《乡镇债务台账》。要积极主动协助有关站所对村级组织债务进行清理。加强乡村债权管理,积极运用经济、必要的法律、行政等手段,清收乡村债权。

5.严格乡村资产、资源管理。要建立健全乡村资产购建、验收、使用、保管、处置等管理制度,实现资产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统一;要建立资产台账,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资产盘点;加强乡镇政府财力资源管理,提高财力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积极配合有关站所参与村级组织资产、资源监督管理。

五、统筹推进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指导和督促乡镇财政有效开展监管工作合力。省财政厅成立由主管厅领导任组长,厅内相关单位为成员的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省县区财源建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和指导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研究解决监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市、县(市)区、乡镇财政部门也要组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领导机构,共同推进监管工作。

2.明确职责分工。省级财政主要负责制度建设,解决乡镇财政履行职能的依据,统筹安排和部署监管工作开展;市级财政主要负责加强上下政策信息、资金等沟通、协调,指导并负责县乡因地制宜开展监管工作;县级财政主要负责指导、协调、落实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有序开展;乡镇财政具体承担监管职责,建立资金监管台账,规范资金监管流程,完善管理制度,对所有财政资金实行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监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管工作机制。

3.创造监管工作条件。各级财政部门要定岗定人定责,明确专人负责,主动及时向乡镇财政提供相关政策和资金文件;下达相关财政资金指标文件,要抄送同级乡镇财政管理机构;对各级主管部门管理拨付的资金文件,要抄送同级财政部门,并由乡镇财政主管部门逐级传递到乡镇财政;要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将乡镇财政发现的监管问题,逐级上报至省乡镇财政管理机构;县级财政要发挥就近监管作用,将上级财政或主管部门下发的资金和政策文件,及时印发至乡镇财政;新出台政策资金和管理办法时,要对乡镇财政提出具体监管要求;发挥县区财政职能作用,统筹推进和完善乡镇财政部门预算编制、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村会计委托代理制等各项财政改革,为加强资金监管服务,提高监管工作效能;县级财政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监管实施方案、措施和办法,明确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范围和责任,量化和细化监管目标和任务;市、县级财政要定期检查、考评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

4.加强乡镇财政监管能力建设。要按照省委、省政府转发的《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辽委办发〔2010〕27号)要求,完善乡镇财政机构职能,保持乡镇财政机构的独立性、完整性以及人员的稳定性,协调机构编制部门充实乡镇财政干部;要严把乡镇财政干部“入口关”,遴选作风正派、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干部充实到乡镇财政队伍中来,确保乡镇财政履行监管职能需要;各级财政要切实保障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经费,加强乡镇财政干部和农村财会人员培训,为乡镇财政履行监管职能提供有力组织、人才和资金保障。要加快乡镇财政信息化建设,将乡镇财政信息化建设纳入全省财政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充分运用“乡财县管”网络平台,建立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信息管理系统和基础信息数据库,实现乡镇财政资金动态监管。

5.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省、市、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建立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日常考核评价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省财政各项专项资金分配要与各地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绩效挂钩;建立乡镇财政联系点制度,明确联系点工作职责。省在各市、市在各县要分别选择一个县和一个乡镇作为直接联系点,指导和帮助县和乡镇制定监管目标和办法,在全省率先实施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非联系点的县区和乡镇要本着先易后难、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2010年全面实行补助性资金监管工作,2011年要在全省全面推行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

6.细化实施办法。各市财政部门要依据本实施意见,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省财政厅备案。

辽宁省财政厅

5.乡镇街财政资金监管实施办法 篇五

第一条 各种财政性补助资金要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与“一折通”相结合的发放制度。财政所负责“一折通”发放工作并保证及时、安全、便捷地发放到农户手中。

第二条 做好乡镇补助资金相关基础数据信息的收集、整理、存档、报告等工作,及时登记台账,建立分类档案。基础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更新,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准确、完善。

第三条 各种财政补助信息要通过“村务公开栏”和“财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确保农民群众的知情权。

第四条 本乡镇上报的项目要通过严格审核,确保其真实性、可行性,经实地察看、评估核审后签署对项目申报的意见并对项目开工建设和进展情况实施跟踪问效。

第五条 对于开工项目,要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的主要内容为项目实施范围、责任人和受益人、资金使用情况等。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

第六条 乡镇预算支出票据要经财政所审核、乡镇领导签批后方可核销。财政所对支出项目或支出原始票据有异议的应向乡镇领导提出意见。

第七条 加强对村级专项资金的管理与核算,认真执行村账乡管制度,将财政对村级补助资金和村及自行组织的集体收入统一纳入财政所专户管理。对村干部工资及误工资补助原则上由财政所通过“一折通”发放;村级办公经费由财政所按支出计划拨给乡镇农经站并负责监督。

第八条 严格控制乡村债务发生。在年末应对乡村债权债务进行清理,清理后按要求及时登记乡村债务台账。

第九条 建立乡村资产台账。每年要对资产进行盘点,变动须及时登记固定资产台账。帮助村组织建立资产购建、验收、保管、使用、处置等管理制度。

6.XX县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总结 篇六

关于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情况检查工作总结

根据财政部、财政厅关于开展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市财政局的安排部署,我县财政局对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情况检查工作开展了宣传动员,认真开展乡镇自查和县级复查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

1、我县充分认识开展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情况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成立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情况检查工作领导组,由局长任组长、三位副局长和纪检组长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加强对检查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2、下发了《关于做好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检查的通知》、《关于印发〈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情况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指导乡镇财政开展自查工作,要求各乡镇财政要切实履行检查工作的职责,配合好、开展好本次检查工作。

3、专题召开了全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检查会议,对开展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时间安排和有关要求进行了宣传动员,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落实责任

我县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落实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检查

责任制,乡镇针对贯彻落实《XXX关于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实施意见》(古府办[2010]164号)的有关情况,检查主要针对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组织领导、信息通达、公开公示、抽查巡查、工作督促和保障等环节的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并研究对策。形成检查工作报告,与填报的统计报表由乡镇长签字、加盖政府公章后一起报送县财政局。

三、严格检查

县财政成立检查组对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通过翻阅文件资料、账薄凭证,逐笔核对专项资金信息、落实情况、兑付方式、公开公示的具体形式和时间、检查次数等内容进行检查、统计,确保数据的准确、真实,切实保障民生政策的落实,维护好农民的利益。

四、存在问题

1、财政资金公示制度不健全。乡镇财政对补助性资金、项目性资金公开公示的操作流程不规范,部分乡镇对补助性资金的补贴对象、补贴依据、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信息通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后,未留有文字、图片等字资料或资料不齐备。

2、民生政策的宣传力度不够,乡镇财政应配合有关站所,单位及时公开各种补助政策。要把有关公开信及时发放到农户,但一些乡镇在执行中简化了程序。

3、资金信息管理档案不齐备

对于上级财政与主管部门共同下达或上级主管部门直接下达到乡镇的资金,乡镇财政应建立与各专业站所的日常信息联络制度,及时掌握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资金信息,及时纳入监管范围,要主动收集县级财政业务股室下发的项目资金文件,了解下达到本乡镇范围内的项目资金,及时实施监管。但部分乡镇资金信息管理档案不齐备,不能准确、全面地掌握资金管理信息,加强资金监管。

五、改进思路

1、加强工作指导。县财政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乡镇财政监管工作职责,量化、细化监管任务和责任,指导督促乡镇财政有效开展监管工作。

2、加强乡镇财政监管能力建设。健全乡镇财政职能,完善机构人员管理,选择作风正派,责任心强、业务人员素质高的干部充实到乡镇财政队伍中来。加强乡镇财政人员培训工作,制定培训规划,建立健全分级培训机制。

3、健全完善制度。健全完善补助性资金、项目建设资金等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补助性资金、项目建设资金公示制度和流程。专项资金要建立专项资金收支明细账,实行专账核算管理。

4、加强政策宣传。乡镇、村级及时公开各种补助政策,要把有关《公开信》和“一折通”等及时发放到农户,必要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政策宣传,确保农民群众的知情

权。将村委会上报的补贴对象、补贴依据、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信息通过“村务公开栏”或“财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加强社会监督。

7.中央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来疆检查 篇七

支农资金, 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安排的用于支持农业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各项专项资金, 旨在解决特定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需要政府公共支出参与才能解决的民生公益问题, 从支农资金的功能及作用来看, 初步可分为: (1)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类资金; (2) 涉农奖励补贴类资金; (3) 农业产业化发展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类资金; (4) 农业综合开发类资金; (5) 农村综合改革类资金; (6) 农业防灾救灾类资金; (7) 支持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类资金; (8) 财政扶贫开发类资金。 (9) 库区移民类资金; (10) 支持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类资金。

二、当前支农资金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 主要问题

1. 虚报冒领。

利用农业生产季节性突出、实物变化快的特点, 采取支农政策信息不公开或有限度公开, 或钻制度程序不完善的漏洞, 变造凭证欺瞒上级, 套取国家各类补贴。

2. 工程质次价高, 资金使用效益低。

由于部分工程招投标程序走过场, 致使中标价格明显高于合理造价, 或由于工程层层转包及施工过程中监管不到位, 或验收不合格, 致使工程质量难以达到标的要求。

3. 项目资金使用上的“张冠李戴”。

部分乡镇及村托人情、找关系, 以甲项目的名义进行申报, 却将到手的资金用于乙项目, 由于这种项目工程小, 资金少, 成为当前资金监管的薄弱环节。

4. 资金流动过程中的“头大尾小”。

由于送礼及回扣的实际存在, 尽管从帐面反映资金全部到了帐, 但因送礼或回扣还是以种种合法凭据报了帐, 因此实际用于项目的资金小于始初拨付数。这即是目前“羊毛出在羊身上”的流行说法。

(二) 原因

一是价值观扭曲。由于当前的主流文化在倡导“真善美”方面无法对人的思想价值层面构成有效而积极的影响, 社会大众在逐利的同时缺乏因果观念, 以致公民的道德自律意识淡薄。二是管理责任不落实, 监督不到位。三是信息公开不够。四是权力寻租或黑恶势力作怪。五是明查过多, 暗访不够。

三、目前支农资金监管的难点与症结

(一) 跟踪管理难。

首先有的项目是关系项目、权力项目, 部门领导或办事人员不敢监督或懒于监督, 即使走程序, 也是争一只眼, 闭一只眼, 甚至是帮忙弄虚作假;其次, 管项目的不懂技术, 懂技术的又不主管项目, 也即是外行难以领导内行;再次, 有的部门分管项目摊子大, 而由于人手不够, 疲于应付。

(二) 追效问责难。追效问责是加强监管的有力手段, 但是由于诸多复杂原因, 使得这一手段的效果大打折扣。

(三) 官帽子作怪。

由于责任追究多采取连带追责制, 这种制度有加强各级领导责任的一面, 但在真正出问题后, 也促使了各级领导为保位子而想法遮掩过失, 从而欺骗了上级, 逃避了处罚。

(四) 执法者自身不硬。

表现在:首先怕当权者或黑恶势力打击报复;其次, 自身经受不住“糖衣炮弹”的诱惑;再次, 工作不细致, 怕吃亏, 当老好人思想严重。

四、发挥乡镇财政支农资金监管作用的背景、有利条件和制约因素

(一) 背景

一是财政部顺应形势提出了乡镇财政应全面监管财政支农资金。在2010年年中全国财政厅 (局) 长座谈会上,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针对乡镇财政管理, 要求合理界定和充实乡镇财政职能, 强化乡镇财政监管职责。二是从支农资金监管看, 目前各级财政系统安排的支农项目资金, 乡镇财政已经参与管理, 但上级各部门安排的水利、道路、林业、农业等“条块”支农项目资金, 乡镇财政很难参与监管, 导致很多涉农项目资金游离于财政监督之外, 使用效率不高。三是乡镇财政职能转换的必然要求。自取消农业税后, 乡镇财政的职能已从以收入征管为主转向以监管服务为主, 加强支农资金监管是乡镇财政义不容辞的责任。

(二) 有利条件

一是现有的财政财务管理体制有利于乡镇财政进一步发挥支农资金监管作用。二是乡镇财政直接与“三农”打交道, 具有无间隔环节, 信息灵通的优势。三是有现成的管理经验为依托。从粮食补贴的申领到农村一些公益项目的兴办, 乡镇财政已有了一整套程序化、制度化的管理模式, 这为加强其他支农资金监管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三) 制约因素

一是资金来源部门多, 权责不对等;二是部分项目专业性较强, 监管困于“不懂行”, 难以促进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三是支农资金项目多, 资金大, 受益面广;四是乡镇财政多隶属于乡镇政府主管, 难以完全正常行使监督权;五是乡镇财政地位低、经费少、待遇差、人员老化、缺乏培训。

五、进一步发挥乡镇财政支农资金监管作用的建议

(一) 整合各类支农资金, 可有效解决资金分散、建设重复、效益不高的问题, 同时也能减轻乡镇财政监管的工作量。

(二) 构建立体监管网络, 合理划分监管责任。依据权责对等原则及发挥各自业务所长, 科学构建监管网。

(三) 有效利用“乡财县管”及“村财乡管”平台, 将全部支农资

金全部纳入乡镇财政专户管理、并封闭运行, 在乡镇层面构建一道支农资金“防火墙”。

(四) 从拥有资金管理权的角度, 发挥面向第一线的优势, 巧

妙融入到项目的申报、评估、实施及验收的全过程, 并以此作为是否拨付资金的重要参考。

(五) 大力加强乡镇财政自身建设, 强化其监管支农资金的能力。

首先, 准确定位乡镇财政性质, 提高乡镇财政的政治地位。乡镇财政从监管职能的角度应定性为行政性质, 否则“腰杆不硬, 说话无声”。其次, 打开人员进出渠道, 可仿照地税部门实施退一批, 进一批政策, 实现人员结构最优化, 将人员盘活。第三, 加大人员培训力度, 提高人员队伍素质, 适应新时期的财政工作需求。

摘要:本文从支农资金来源于财政性资金的角度, 探讨乡镇财政监管支农资金的可行性及目前所面临的制约因素。

8.中央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来疆检查 篇八

【关键词】 财政资金 监管 科学化 精细化

乡镇财政是我国最基层的一级财政,是乡镇政府履行各项社会经济职能的财力保障。乡镇财政所干部是乡镇经济发展的参与者与管理者,财政管理体制实行了“乡财县管”的财政管理体制后,乡镇职能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在其领域内充分发挥职能,彰显改革和管理效应。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工作,已成为当前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必然要求,随着国家财政用于乡镇的资金大幅度增加。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工作,健全财政职能、发挥财政监管优势是我们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1. 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强化财政资金监督

近年来,乡镇范围内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事业建设及惠农资金逐年加大,为确保资金落实到位,更好服务于三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有其必然性和紧迫性。

1.1建立乡镇财政财务公开制度,财政预算支出、财政补助性资金、财政涉农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通过规范公开内容和程序,认真接受群众监督,有效发挥政务公开的作用。

1.1.1预决算资产情况公开、公示,做好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真实反映本级财政收支情况,预算执行情况。

1.1.2监管范围。各级财政安排和分配用于乡镇以下各种财政资金,以及部分乡镇组织的集体经济收入等,全部纳入乡镇财政监管范围。包括:对人员和家庭的补助性资金,支农惠农和农村社会事业项目建设资金,对村级组织运转补助资金乡镇财政本级安排资金,上级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下达到乡镇范围的各项政府性资金。及时公开、公示补助政策和补助对象。乡财政要联系或配合有关站所、单位,及时公开各种补助政策,要把有关《公开信》和“一折通”(或一卡通)等及时发放到农户,确保农民群众的知情权。要联系或配合有关站所、单位,交村委会上报的补贴对象、补贴依据、补贴标准、补贴金额、联系电话等信息通过“村务公开栏”或“财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加强社会监督。

1.1.3建立项目档案。对于县级财政与主管部门下达到本乡的资金,乡财政及时纳入监管范围,并建立日常信息联络制度,及时掌握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管理要求,建立项目档案。做好项目库建设。乡财政要按照本乡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搞好本乡范围内的农林水利、乡村道路、环境保护等项目库建设。

1.1.4监管工作目标。通过加强对乡镇财政资金的分类监管,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防止数据不实,虚假立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财政资金行为;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运行质量,推进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努力提高基层财政科学化规范管理水平。

1.2乡镇财政资金数据库制度,建立乡镇财政资金数据库,设立财政涉农建设资金监管项目、财政涉农建设资金项目、财政补助性资金、乡镇债务管理等台账。

(1)建立补助性资金数据库,各种补助项目的制度政策、相关基础数据的来源及根据基础数据建立的《财政补助性资金管理台账》和各种补助资金发放明细、建立分类档案,确保基础数据完整、真实、准确,数据库专人管理,明确责任。(2)建立乡镇项目资金数据库。(3)建立乡村债务数据库

乡镇财政要按照“大财政、全过程”的原则进行监管,即将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监管范围,在资金使用的事前、事中、事后实施监管。(1)监管范围。各级政府安排和分配用于乡镇及以下的各种财政资金,以及部分乡镇组织的集体经济收入等。(2)监管工作目标。通过加强对乡镇财政资金的分类监管,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防止数据不实、虚假立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等行为。

加强乡镇财物完善制度措施。乡镇财政要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支出范围、支出标准和审批程序,加强对政府非税收入、乡镇票据、单位银行账户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认真开展乡镇财务清理,规范乡镇单位的会计行为。

细化乡镇财政监管职责。乡镇财政要充分发挥完善预算管理、支持。乡镇经济发展、建立服务机制和强化资金监管的职能,积极做好财政预算管理、惠农管理和发放、乡村财务监管等各项工作。细化对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内容、重点、主要环节和责任,制定各类各项资金具体监管办法,明确职责、规范程序、完善机制。

健全乡镇财政职能 ,完善机构人员管理,加强财政人员培训,保障乡镇财政实施监管工作的必要性经费,改善工作条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并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完善有关制度措施。健全乡村财务管理,发挥县级财政的作用,县级财政是强化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关键,是上级部门与乡镇财政间监管信息反馈交流的枢纽,担负着承上起下和横向协调的重要任务,进一步推进“乡财县管”改革,严格乡镇财政支出和会计核算管理,加强县级财政对乡镇的监督检查。

2. 提高财政资金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加强乡镇财政及财政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根据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本质需要。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解决现存的突出问题,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符合乡镇现代管理发展趋势更高水平的管理模式。精细化管理,高度重视和加强乡镇财政工作。把加强基础工作和基层财政建设,作为其中的重要内容。是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执行的重要部门和落实的关键环节,必须在加强制度建设、队伍建设、设施建设和信息化建设,逐步提高乡镇财政支持发展、服务“三农”、公共保障和综合调控能力的基础上,推动乡镇财政创新制度体系,完善预算编制,硬化预算执行,实现绩效管理,强化财政监督。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乡镇财政改革管理的方方面面,为实现全省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奠定坚实的基础。

2.1加强乡镇财政职能建设。根据“一级政府,一级财政”原则和新形势、新任务对乡镇财政提出的新要求,围绕有利于服务乡镇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有利于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和有利于保障党和政府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的“四个有利于”的要求,突出完善基本保障和公共服务职能、强化为民理财职能、资金监管职能、各项惠农政策落实职能和服务发展职能的。特别是针对目前三农政策和资金大量倾斜的现状,明确了“各项涉农补贴补助政策的落实、各项民生财政政策的落实”的职能。在强调乡镇财政保障职能的前提下,突出了发展职能,向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财政提供政策建议”等服务发展职能。

2.2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贯彻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优化政府工作环境,以提高执行力、创造力、凝聚力为目标。狠抓干部队伍建设,打造一个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营造一个好氛围,创建一个好机制,树立一个好形象。对外向社会着重推出服务承诺,待人热情、服务公开、办事快捷、责任落实、服务主动、行政依法、答复满意,为政清廉,使我镇的政务环境不断优化,干部作风有了明显该进,财政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2.3狠抓创建工作,一是针对青年特点抓深化。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诚实守信为重点,加强全所职工的道德教育,引导全体工作人员,在遵守基本行为准则的基础上,追求更高的思想道德目标。坚持思想标准和道德要求,教育引导爱岗敬业,最大限度地把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都凝聚到更好的做好本质工作上来。二是紧扣中心抓形象,做到创建工作与財政工作、与财政事业发展 、与重大建设和改革活动相融合;坚持会计原则,坚持会计报帐标准,认真做好日常工作日报账、算帐、记账工作报表、整理及保管会计档案。发挥职能作用,为地方党委、政府决策、掌握工作进度当好“参谋长”。三是增强先进意识抓教育。不断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和廉政工作建设,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努力提高全所干部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同时把住财政关,把精神文明建设和财政工作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财政工作更好更快发展。

结论:

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工作,关系到党的民生政策的贯彻落实,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建立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和监督制度,加强乡镇财政精细化管理,以促进乡镇经济健康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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