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治维护方案

2024-08-21

土地整治维护方案(精选10篇)

1.土地整治维护方案 篇一

权属调整方案

《关于x年x市xx县x镇x村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

权属调整方案

1、土地权属现状

项目区内土地总面积

hm2(亩)。项目区土地包括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项目建设规模

hm2(亩)。界线清楚,权属没有争议。

根据xx县国土资源局提供的x年x月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库统计结

2合x年项目区1:x施测地形图,项目区边界内总面积为

hm(亩),土地利用现状情况为:耕地

hm2(亩),占总面积的x%;园地

hm2(亩),占总面积的x%;林地

hm2(亩),占总面积的x%;其他草地

hm2(亩),占总面积的x%;交通运输用地

hm2(亩),占总面积的x%;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hm2(亩),占总面积的x%;其他土地

hm2(亩),占总面积的x%;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hm2(亩),占总面积的x%。项目区内土地权属明确,没有权属纠纷。

2、权属调整的原则与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法规,调整土地权属,其调整原则有法律原则、效益原则、权力原则和因地制宜原则,有利于耕种和规模经营原则,公平、公正、自愿原则。

3、权属调整的内容与方法

1、规划实施后土地的重新分配:按照自愿、等面积或等价的原则进行重新分配土地,保证农民分到与原面积基本相同,质量相当,并尽可能集中的土地。

2、纠纷处理:对于整理后产生的纠纷,应充分发挥群众及基层干部的作用,做认真细致的工作,自下而上已公开会议的形式进行调节。一时难以解决的,以有利于生产和稳定的原则,待界限确定后重新处理。

4、权属调整程序

(1)成立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县主管领导、县国土资源局、乡政府和村民代表组成,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乡政府。工作小组的任务是提出产权调整具体方案,解决纠纷,接受群众来信来访。

(2)调查分析现状、听取意见。通过对现状的调查,了解产权情况,听取农民干部及对整理的要求,同时大力宣传开展土地整理的作用和目的。

(3)土地重新调整分配方案以村社领导及村民代表意见为主,并将初步方案提供给镇里进行讨论,待初步方案修改后予以公告。

(4)实施。依据所制定的方案组织人员对现有土地面积和规划后的土地面积进行测量,土地评估和实地指界、确权,并进行登记。

通过土地整理后,使用权发包给农民,权属依照上述原则、方法调整,并进行使用权变更登记。

请批示。

xx县土地整治中心

x年x月

2.土地整治维护方案 篇二

一、土地整治在现有农村土地管理中面临的问题

(一) 土地登记多头管理, 土地确权进程缓慢

现行的登记制度分散且不完善, 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等从属于国土、农业、林业等不同的部门登记。土地在流转程序、流转手段、流转档案管理等方面缺乏统一规定。土地整治过程中土地产权的空间布局将发生一定的变化, 但在大多数农村地区还尚未完全确权登记, 农村未在册、未承包的土地大量存在, 不利于土地整治中土地承包经营权分配和宅基地使用权的重新调整。

(二) 土地流转市场有待建设, 土地流转价格体系不完整

通过土地整治, 农地的规模化经营、村庄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促进了农地承包经营权及农村建设用地的大范围流转, 但目前并未建立土地流转水平较高、规范化的农村土地市场。首先, 没有明确的市场主体和客体, 市场准入资格模糊不清。农村土地流转以政府管理为主, 农民无法成为流转的主体。由于受到政策法规的限制, 土地流转局限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流转, 城市进入障碍较多。其次, 土地流转程序不规范, 土地流转规模较小。相当一部分农民流转土地没有遵循一定的程序和履行必要的手续, 土地流转任意性较大。农民对于土地权利交易的信息较为闭塞, 土地流转较为分散, 难以集中形成规模。再次, 未建立起完善的土地流转价格体系, 缺乏必要的交易中介机构。由于土地承包权的商品性不明确, 缺乏历史价格, 同时由于我国农地集体所有, 不能借鉴国外土地价格, 所以造成土地流转价格比较低, 流转得不到较高的收入。

(三) 收益分配不尽合理, 缺乏配套的社会保障体系

土地整治所获得的剩余收益分配往往是政府通过农村基层社会的政治运转带来利益分配机制的倒置。由政府主导的宅基地置换中, 地方政府、农户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过程是地方政府占用农民宅基地、获取大量城市和工业建设用地, 赚取巨额土地出让收益的过程。农民被上楼或放弃宅基地到城镇生活, 无形中增加了农民的生活成本, 同时城乡户籍制度的分割阻碍了农民对城市就业机会和保障福利的享有。对于农地整理的规模化经营而言, 无法保障转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民从土地之外获得稳定的收入, 能应对诸如年老、生病、失业、贫困等风险。

(四) 程序上政府主导为主, 公众参与不足

首先, 表现在项目的申报和审批上, 土地整治作为一项惠民工程, 理应首先让农民了解认识并积极主动的争取项目, 但实际上主要由地方政府申报项目, 决定实施范围。其次, 在土地整治的规划上, 规划编制和实施过程在制度设计上应是参与规划主体间不断协商的过程, 但是以政府意志和规划专家思想为主导整治规划往往忽略了公众参与的必要性, 公众参与土地整治规划信息不畅、参与环节少, 从而出现规划的设计和农民的生活实际脱节的现象。再次, 在工程施工上, 主要有专业监理人员和国土部门的质检人员, 而直接利益相关者农民, 却没有最终表决权, 造成工程随意性较大、后期维护无人管理的现象。

二、农村土地管理改革的建议

(一) 规范农村土地权属管理, 推进农村确权登记进程

1、调解土地权属纠纷, 尽快明晰产权。

为促进农村稳定, 权属纠纷的解决首先以调解为主。由当事人双方自行和解、第三人或者村委会主持调解。加强村委会、村民小组调解组织建设, 必要时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 确保权属调整的规范性和公平性。调解无法处理的提请乡镇土地管理部门解决, 经反复调解仍未向仲裁组织机构申请仲裁, 由县农业、林业、司法、国土、信访等部门成立农村土地权属纠纷仲裁组织机构, 在乡镇处理意见的基础上依法裁定。土地纠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为防止土地纠纷的再发生, 各级权属纠纷调解组织需制定相应的工作预案, 发生权属纠纷的当时人在纠纷处理后及时登记, 签署权属调解协议。

2、统一土地登记机构, 土地权属登记规范化。

各县村需建立专门的登记机构或由土地管理部门负责, 对土地整治项目区耕地、园地、林地等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承包经营权等进行统一登记, 统一接受农村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申报受理工作, 在登记过程中要求复核进行登记的土地使用权的地块大小、四至、利用情况及土地权属等情况, 加强对土地产权登记中的登记收件、勘测绘图、申报资料初审等环节的管理, 同时建立土地登记档案信息管理, 逐步形成土地权属查询资源数据库, 提高土地登记的公示效力。土地权属调整的过程中按照规划进行及时的确权、登记和颁证, 重新签订承包合同, 并及时注销原有宅基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二) 培育农村土地流转市场, 完善土地价格形成机制

1、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市场, 确定市场准入范围。

首先由土地整治规划确定具有流转资格的农户提出流转申请, 县乡人民政府或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流转审批, 制定并公布流转缴纳有关税费明细, 流转双方必须签订协议或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办理产权登记, 由县人民政府发放土地使用权证书等。对于农村土地使用权市场准入资格的确定, 以不改变土地整治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为依据, 以产权明晰并办理登记手续为前提, 允许各种组织、企业和个人通过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 从事农业规模经营;允许各种金融资本、工商资本和民间资本参与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但对土地交易的需求方特别是非直接服务于农业的企业在交易规模、经营投入等方面设置限制。

2、建立土地流转中介组织, 制定农村土地流转参考价格。

农村土地市场化流转离不开中介组织, 建立规范有序的中介组织有利于市场型土地流转模式的培育和发展。一是建立土地流转的交易组织机构。必须建立起统一的信息服务网络, 无论是社会机构还是政府相关机构成立的中介组织, 其交易信息须输入到一站式的信息服务平台进行管理, 以免土地交易的重复。二是建立土地价值评估机构。从市到县建立一套农村土地地价评估体系, 对土地权益进行合理估价, 定期公布农村土地流转的参考价格, 为集体农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入市提供符合法律法规的流转价格。三是建立农村土地融资机构。土地的集中经营和建设用地复垦需要大量的资金, 农民作为低收入者难以从金融市场获得贷款, 需要加大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贷款力度, 允许农民将宅基地或宅基地复垦后的指标作为抵押物, 确保在土地流转中具有足够的资金来源。

(三) 建立合理的收益分配机制, 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1、推进市场化的配置方式, 合理使用政府土地收益金。

土地整治中对于宅基地复垦后的建设用地指标所有权可以赋予农民, 农民享有排他性的收益物权, 可以将指标在农村土地市场上进行交易, 政府作为指标交易的辅助管理者, 对交易双方进行审核、对指标进行验收, 由政府单位收取相应的交易税费, 并公布收取费用的标准。同时为促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及农业的发展, 在明确指标交易的收益后, 按一定的比例建立农民土地收益基金, 主要用于耕地质量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失地农民自身的社会保障。各级政府审计机关对土地收益分配的监督、检查, 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政府土地收益金的收入支出明细, 保证政府资金专款专用。

2、土地流转参与社会保障, 拓宽失地农民就业渠道。

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是社会保障资金的来源, 在土地整治过程中可以利用土地流转的价值收益为农村社会保障建设积累资金。对于将一定期限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入股的形式加入到农业生产公司、农业合作社等组织的农民, 由这些组织拿出一部分经营收益充实到农民个人养老金账户;对于放弃土地耕作权的农民, 由村集体向承包方收取租金, 土地租金除用于农民基本的生活补贴以外剩余部分注入农村社会保障资金。对于农村建设用地的流转主要利用地方财政土地收益作为缴纳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用, 或为农民工加入城镇社会保险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

除了建立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外, 还需增强失地农民的谋生能力, 使他们逐渐向二、三产业转移, 才能实现土地的有效流转。通过建立就业培训、教育培训和再就业创新机制, 提高农民的就业技能, 同时成立创业服务中心机构及就业信息服务网络, 拓宽农民的就业渠道, 保障农民充分就业。

(四) 建立公众参与制度, 扩大群众参与范围

1、确保群众有充分的知情权, 提高公众参与的积极性。

政府官员不能只将公众参与作为获得政府“合法性”的手段而走形式主义, 而是要走出“公众参与与提高政府行政绩效、减少管理成本相对立”的误区, 把公众参与视为政府职能部门的一种责任和义务。政府职能部门应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政务公示栏等各种宣传途径和信息公开渠道, 使群众充分认识土地整治, 从申报、立项、实施、验收各阶段准备做什么、如何做, 保障农民有充分的知情权。要使群众充分参与到土地整治上来, 让项目所在地群众全程参与、全面谋划, 必须提高公众参与意识变政府倡导下的参与为公众的自觉行动。

2、健全公众参与的程序性制度、建立公众参与的法律保障。

在土地整治程序的各个阶段设置公众参与的环节, 建立公众参与的公示制度、听证制度、政府回应制度。为确保公众对政府决策信息掌握的全面性、利益表达的有效性, 可以成立公众参与组织, 通过组织性参与克服个体参与表达无力的缺陷和不足;通过开展民意调查、建立公众参与网络信息传递平台, 拓宽公众参与的渠道。制度的有效实施必须要有法律的保障, 应在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 对公众参与的程序、权力和方式等制订详细规定, 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的相关立法, 为公众参与提供具体、可操作的程序性规定。

三、结束语

土地整治应该在明晰农村土地产权、规范土地流转、合理进行收益分配的基础上合理有序地推进, 时时以农民权益为重, 发挥富有创意、创见、创新、创造精神的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土地整治中除本文所提到的问题外, 还面临着农村耕地保护、宅基地管理、土地征收、土地开发等土地管理问题, 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地探索总结, 不断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法律的建设, 才能有效地带动农村的发展。

摘要:农村土地整治近年成为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抓手, 文章针对在土地整治现有的农村土地管理中所面临的土地产权不清晰、土地流转市场不规范、土地收益分配不合理、公众参与不足等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土地整治,农村土地管理,建议

参考文献

[1]、鲍文, 陈国阶.破解四川省富顺县农村土地流转难题[J].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 2008 (6) .

[2]、伍振军, 张云华, 孔祥智.宅基地置换增值收益分配——基于J市的案例研究[J].江汉论坛, 2009 (9) .

[3]、朱启臻, 杨汇泉, 朱健楠.“空心村”整治规划中的公众参与[J].理论探索, 2010 (4) .

3.土地整治维护方案 篇三

统一管理实施方案

为促进我州城乡统筹发展,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充分实现我州土地整合整治投入取得最大社会效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及省政府、国土资源部及省国土资源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凝聚各方的资金、人力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是在充分考虑土地利用的综合性和整体性的同时,全面统筹综合考虑实现各方建设目标要求,按要求统一组织规划和实施,使聚合的各方面能量得到集中释放,使有限的社会资源和自然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实现国家、集体、群众多方利益的共赢,从而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等效能最大化,促进农村全面发展。

二、工作目标

“十二五”期间,整合“天府新区”基本农田调整补助资金及国土、烟草、农业综合开发、农业、水利等各部门资金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每年统一申报立项和实施的面积不低于10万亩。并形成“立项-储备-建设-立项”的良性循环的工作机制,全力迎接各方建设力量和资金投入土地整治建设良好局面。

三、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的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统一组织,多部门联合行动。

(二)统一项目立项规划、统一项目施工设计,共同实施,同步实现各部门建设目标。

(三)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分头投资、集中使用。

(四)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有组织有计划的实施项目。

四、实施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

(三)《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

(四)《国土资源部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09‟27号);

(五)《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加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68号);

(六)《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1‟10号);

(七)《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金土地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09‟46号);

(八)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五、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对象和范围

本方案所称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是指以政府及各部门的各类资金投入农村,为促进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农业现代化,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村容村貌,推动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的各类整治项目,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统筹规划、集中连片开展的“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

六、实施的要求和方法

(一)组建领导机构,各部门分工协作。

州政府成立由州长任组长,常务副州长、相关副州长任副组长,国土、财政、审计、发改、建设、规划、交通、水利、农业、监察等部门和县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组成的凉山州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全州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政策研究、监督指导。并组织各部门编制《土地综合整治规划》,制定项目库。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州国土资源局。州级各部门根据各自的法定职能负责项目区内涉农配套项目的审批(含报批),落实配套资金,指导项目实施,组织配套项目的验收,参加州领导小组组织的综合验收。

县市人民政府负责本区域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选址、规划、设计、项目申报、招投标、资金统筹、施工等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州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州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

州财政部门负责统筹整合全州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各类资金,全程监管资金使用。

州审计部门负责建设项目工程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完成项目资金的综合决算报告。

州烟草、建设、规划、交通、水利、农业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负责全州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建设规划、交通规划、水利规划、产业规划等规划和设计的审查以及项目配套资金的落实。

州监察部门负责对全州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招投标的监督检查。

(二)规划编制与项目立项申报

1.建立项目库制定计划。由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各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涉农部门的各类土地专项规划建立项目库,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筛选出部分项目制定计划,计划面积不低于每年实际实施的面积。

2.统一申报立项。根据计划将计划安排的所有项目进行土地综合整治所有项目的立项,项目涉及各部门单项资金投入需进行单项立项,由各部门分别立项。立项面积大于实施面积,对立项后未实施的项目的,由土地综合整治办公室进行储备。

3.项目规划编制。由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召集相关部门共同编制项目规划,编制完成后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初审,通过初审后由州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小组组织专家评审通 4

过后实施。

(三)实施与验收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由县市政府组织实施。发改、纪检等部门负责项目的招投标,县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对项目区内的单项项目按照渠道不变、分别投资、综合实施、单项验收的原则,在项目的规划期内实施。

项目区的单项项目建设任务完成后,由县市政府对单项项目进行验收。项目区单项验收合格后申请州人民政府对项目区进行综合验收。综合验收完成后各部门根据立项要求进一步组织资料报上级相关部门分头进行验收。

(四)项目实施计划

1、利用天府新区基本农田调整补助资金实施的项目,会理40000亩、盐源30000亩、会东30000亩、普格21000亩、昭觉21000亩、喜德30000亩、美姑25000亩、雷波18000亩、越西30000亩、甘洛21000亩。以上项目要求今明两年内实施完成。

2、今年,全州力争完成土地开发项目10个,建设规模18563.05亩,预计新增耕地13768.65亩,10个项目分别是:越西3个,冕宁、西昌、宁南、盐源、美姑、布托、金阳各1个,完成土地开发项目立项7个,建设规模8770.53亩,预计新增耕地7060.31亩,分别是冕宁2个,西昌2个,盐源、雷波、喜德各1个。

“十二五”期间,各县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包括城乡增减挂钩项目)每年立项实施不少于2个。

3、各县农业综合开发每年完成XX个、基本烟田建设每年完成XX个、中低产田改造每年完成XX个。

交通、水利、林业、建设等部门的涉农资金都围绕以上各类项目进行投资建设。

(五)资金来源、管理及使用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涉及的土地整治专项资金(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项目耕地开垦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和土地复垦费等)、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小型农田水利资金、退耕还林资金、中低产田改造资金、以工代赈和农业扶贫资金等相关涉农资金,由县市人民政府统一管理,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专项管理、统筹安排”的原则,由财政部门负责监督,相关部门按照各类资金的规定用途规范使用。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按照项目区总体预算使用各项资金。预算一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需按原程序申报和批准方可实施。参与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部门必须设立专项资金账户,实行项目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结余资金滚动用于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及相关支出

七、项目实施的管理

严格按照国家省工程建设有关规定实施各项管理制度:一是项目实施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项目法人根据项目实施的需要设置现场管理机构,制定管理制度,监控项目投资进度,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二是严格实行建设工程公开招投标制,项目涉及的测绘、设计、工程监理等技术 6

4.土地整治维护方案 篇四

(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9]1号)、《国土资源部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09]27号)的要求,大力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统筹城乡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任务,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以实施“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示范工程为抓手,按照“用地集约、资源共享、设施配套、民生改善”的要求,对农村土地进行“全域规划、全域设计、全域整治”,优化农村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合理配置城乡土地资源,全面提升耕地保护能力和水平,促进农村住房改造、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村人口和村庄 集聚,着力培育农村主导产业,大力发展村域经济,加快浙江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进程。

二、目标任务

(一)增加有效耕地面积。通过对农用地、未利用地、集体建设用地进行整理开发复垦,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到2012年,全省新增耕地面积60万亩以上,盘活村镇存量建设用地10万亩以上。

(二)推进基本农田建设。加大基本农田整理力度,建设田成方、树成行、路相通、渠相连、旱能浇、涝能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切实提高基本农田生产能力。到2012年,全省基本农田标准化率达到60%以上。

(三)加快村镇改造建设。以中心村镇为重点,通过对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和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建成“规划科学、村容整洁、设施配套、服务齐全、生活舒适、邻里和睦、管理民主”的农村新社区。到2012年,全省完成部、省级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示范项目100个,完成市、县级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示范项目900个。

(四)推动农村经济发展。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推进土地流转,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农业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水平,积极引导发展农村二、三产业,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创业增收。到2012年,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率达到35%以上。

(五)优化配置土地资源。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将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节余的建设用地复垦指标调剂到城镇使用,保障城镇建设用地规模需求,促进土地要素在城乡间的合理配置,拓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资金筹措途经。到2012年,全省城乡调剂建设用地复垦指标12万亩,筹措反哺新农村建设资金100亿元以上。

三、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市场推动。充发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统筹规划、统筹资源、统筹资金、统筹政策,加强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整合各部门力量,扎实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积极发挥市场对土地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建立规范统一的指标流转市场,鼓励企业、个人等参与农村土地综合整治。

(二)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和村庄布局规划,科学编制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统筹安排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等用地规模和布局,整体推进村镇改造、产业发展、文化教育、公共卫生、农田水利、生态保护等建设。

(三)尊重民意,量力而行。坚持村镇为主体,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不强迫命令,不搞“一刀切”。要综合考虑政府财力、村集体和农民群众的承受能力,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土地综合 整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土地节约,人口集聚。按照耕地占补平衡有质量、土地节约集约有增量的要求,坚持开发与整理联动、复垦与盘活并重、增量与减量挂钩,统一规划、整体开发、配套建设,推动农民居住由分散向集中转变,促进人口向中心村镇集中、产业向功能区集中、耕地向规模经营集中。

(五)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按照“因地制宜、先易后难、点面结合、有序推进”的要求,既要扎扎实实地搞好以中心村镇为重点的示范项目建设,树立典型和样板。又要以点带面,积极推动面上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对基础条件较好、农户积极性较高的村可优先组织实施,加快整治建设,做到整治一个,改造一片,造福一方。

四、工作重点

把实施中心村镇土地综合整治示范项目作为全省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重点。土地综合整治示范项目是以中心村或乡镇行政区域为单位,以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宜居为目标,结合新一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和村庄布局规划的修编完善,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各个项目有机结合起来,按照“全域规划、全域设计、全域整治”的要求,以农田整理为基本任务,以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为方向,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

(一)全域规划。在充分分析村镇自然资源条件、经济产业发展状况、土地利用现状、农田水利基本设施建设状况、住宅及基础设施建设状况的基础上,明确村镇发展方向和定位,科学编制集产业发展、农民建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农田水利、环境治理等于一体的土地综合整治规划,全面确定村镇区域土地利用规划布局、产业规划布局、土地整治规划布局和村庄建设规划布局。

(二)全域设计。依据土地综合整治规划,按照“以人为本、尊重民意,有利生产、方便生活,造价适中、彰显特色,配套完善、服务齐全”的设计原则,制订产业发展、农民建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农田水利、环境治理等建设项目整体实施方案,明确各建设项目的目标任务、区域定位、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确保整体推进示范工程建设。

(三)全域整治。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着眼于整个村镇区域土地利用的结构优化和合理布局,在村镇区域范围内对农用地、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进行整理复垦开发,宜垦则垦、宜整则整、宜耕则耕、宜建则建,对村镇旧房改造、农民新居、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一起建设、一起更新,全面推进村镇区域内“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

五、项目组织

(一)项目立项要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分为一般项目和示范项目。一般项目要求:(1)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 5 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2)村(镇)班子力量强,群众基础好,农民参与土地综合整治积极性较高;(3)土地综合整治有潜力,新增耕地面积达到耕地总面积的5%以上,建设用地总量增减平衡有余;(4)整治后基本农田标准化率达到60%以上;(5)整治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率达到35%以上。(6)整治后农户集中居住率达到40%以上。

土地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包括县、市、省、部四级。县级示范项目要求:(1)县市域总体规划和村庄布局规划确定的中心村镇;(2)村(镇)班子力量强,群众基础好,农民参与土地综合整治积极性较高;(3)土地综合整治潜力大,新增耕地面积达到耕地总面积的5%以上,建设用地总量增减平衡有余;(4)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达到建设用地总量的5%以上;(5)整治后基本农田标准化率达到65%以上;(6)整治后农用土地流转率达到40%以上;(7)整治后农户集中居住率达到45%以上;(8)整治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齐全。

申报市级示范项目要求:(1)县市域总体规划和村庄布局规划确定的中心村镇;(2)村(镇)班子力量强,群众基础好,农民参与土地综合整治积极性较高;(3)土地综合整治潜力大,新增耕地面积达到耕地总面积的10%以上,建设用地总量增减平衡有余;(4)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达到建设用地总量的10%以上;(5)整治后基本农田标准化率达 到70%以上;(6)整治后农用土地流转率达到45%以上;(7)整治后农户集中居住率达到50%以上;(8)整治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齐全。

省、部级示范项目要求:(1)县市域总体规划和村庄布局规划确定的中心村镇;(2)村(镇)班子力量强,群众基础好,农民参与土地综合整治积极性较高;(3)土地综合整治潜力大,新增耕地面积达到耕地总面积的15%以上,建设用地总量增减平衡有余;(4)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达到建设用地总量的15%以上;(5)整治后基本农田标准化率达到75%以上;(6)整治后农用土地流转率达到50%以上;(7)整治后农户集中居住率达到55%以上;(8)整治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齐全。

(二)项目申报审批。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均由乡镇人民政府持项目立项申请文件、土地综合整治规划文本、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及有关项目现状影像资料,向县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立项评审、申报,经市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报国土资源部备案。部级土地综合整治示范项目由省人民政府组织筛选申报,报国土资源部批准后实施。实施周期原则上为3-5年。

(三)项目组织验收。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完成后,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国土、农办、财政、规划、建设、交通、文化、教育、水利、卫生、林业、电信、电力、审计等部门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分为初验、复验和验收。初验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复验由市级人民政府负责,验收由省政府负责(其中部级示范项目由国土资源部负责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规划编制与实施。在抓紧开展新一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同时,尽快完善县市域总体规划和村庄布局规划,积极引导村庄布局合理调整,做好村镇建设规划编制工作,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提供基础规划保障。认真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调查,全面了解掌握拟整治项目区域内土地利用基本情况,研究分析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基础条件和潜力,综合评估整治项目经济技术可行性。在此基础上,合理确定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规模,明确“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的总体部署和安排,提出具体实施保障措施,确保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有序有效建设。

(二)加大资金整合投入。统筹利用耕地开垦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提留部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资金,专项安排落实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资金。对经申请批准开展省级土地综合整治示范项目的,经验收后省里给予每村补助100万元。对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建新房的,经确认后省里给予每亩补助4000元。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专账管理、统筹安排、各计其功”的原则,8 把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与村庄整治、下山扶贫、农民饮用水、万里清水河道、农村联网公路、农村电气化、农民健康工程等有机结合起来,有效整合相关项目资金。各市、县(市、区)也要制定相应的资金扶持政策,保障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资金投入。

(三)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完善市场运作机制,加大市场配置力度,筹措落实整治资金。在县域内范围内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新增耕地置换建设用地的,土地出让所得收益按一定比例用于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建设用地复垦指标在省域范围内有偿调剂使用的,所得收益应主要用于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建设,保障村镇土地整理复垦、住房改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需要。对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较好、农村人口集聚度高和农村建设用地规模缩减较大的地区,允许项目预支的建设用地复垦周转指标按不高于50%的比例有偿调剂,以筹措整治项目启动资金。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创业小额贷款、林权抵押贷款和信用担保贷款等多种信贷业务,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提供信贷支持,政府给予适当的贴息补助。通过耕地占补平衡市场化运作机制,鼓励企业和个人参与投资建设。

(四)保障农村建设用地。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推动农户的相对集中居住,拓展村镇建设用地空间,保障村镇建设用地规模。按照建设用地“先减后用,增减挂钩、平衡 有余”原则,农村建设用地复垦产生的新增耕,首先满足村镇整治区域内的村民建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管理设施建设及非农产业发展用地置换的需要,确实有余的,可用于其它建设。对尚未开展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允许在编制村镇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确保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区内耕地、基本农田总量不减且实现建设用地增减平衡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整治规划确定的土地利用布局,在项目区范围内进行农用地、建设用地调整互换使用,保障村镇建设和产业发展用地。

(五)建立宅基地流转机制。为推进农村人口集聚,按照“规定范围、规范操作、结果可控”的原则,在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区域内,对愿意放弃并退出本村老宅基地、选择跨村建房的农户,涉及的相关村集体可以按照平等协商、同类土地等价交换的原则,合理调整、互换和有偿使用住宅用地。对于因历史原因造成一户多宅,异地就业或户主已农转非而导致不再使用宅基地的农户,通过经济补偿由村集体收回,统一安排使用。对愿意进城镇规划区定居、自愿退宅还耕且以后不再申请新宅基地的农户,通过宅基地换城镇住房的政策,凭退出证明,在本县(市、区)范围内,享受到县城、中心镇购买安居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对需要流转的集体建设用地,应做好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确保集体土地依法有序流转。

(六)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要按照“整治前农民乐意、整治中农民参与、整治后农民满意”的原则,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项目立项前应广泛听取村民意见,凡是大多数村民不同意的项目,不得实施。项目实施前应及时公告项目基本情况、规划设计方案、招投标情况、土地权属调整、房屋拆迁和青苗补偿政策等相关事项,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凡涉及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权属调整的,必须取得相关权益人的一致认同。要充分考虑生产生活安置、农户旧房拆迁和各类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资金投入的实际,合理制定土地综合整治涉及农地、青苗、房屋拆迁等补偿标准。对土地综合整治中建设面向困难群众建造安置房,各地政府要给予适当的补助。

5.土地整治维护方案 篇五

大黄山豫新公司精准打击邪教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今年年初公司根据师市防邪办文件要求开展了为期30天的防范处理邪教问题暨打击非法宗教活动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强烈震慑了‚实际神‛、‚门徒会‛等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当前随着所谓的传说中‚玛雅文化‘12〃21’ 世界末日‛的临近,一些邪教组织特别是‚实际神‛邪教组织打着‚只有全能神能拯救世界‛的幌子在群众中招摇撞骗,以‚发末日避难船票‛为诱饵强烈渲染‚末日论‛,组织发展成员,甚至在公共场合公开宣传,严重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影响了职工群众的正常生活。根据当前复杂多变的反邪教斗争形势,为着力解决反邪教工作基础性、源头性、根本性问题,坚决打击邪教组织的嚣张气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经公司党委研究,决定由公司综治办、大黄山社区、综合办、派出所、司法所牵头组织,在全公司范内开展为期20天的‚精准打击邪教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集中整治专项活动,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遵循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认真贯彻‚依法打击极少数,团结、教育,绝大多数‛的基本政策,按照旗臶鲜明、态度坚决、有效处臵的反邪教工作要求,着力解决当前一个时期社会面邪教活动突出的问题。通过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精准打击邪教活动骨干力量,集中教育被裹胁的职工群众,广泛教育其他职工群众,全面加强社会面管控,做到既消除现实危害和潜在威胁,又不激化矛盾、引起社会震动,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公司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集中政治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成立公司‚精准打击邪教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后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三、工作目标

此次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要实现两大工作目标,一是全面打击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做到挖幕后、打团伙、捣窝点、断财源,精准打击从事邪教活动的首要分子、骨干分子和职业分子,坚决消灭其恢复组织活动能力。二是广泛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使警示教育活动真正落实到基层,落实到职工群众中去,真正做到‚有形有影有声、入耳入脑入心‛。

四、时间安排

此次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从2012年12月11日开始至12月30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12月11日至13日)为部署动员阶段:各单位要制定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和计划,公司、分厂、连队层层召开集中整治动员大会,做好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12月14日至28日)为集中整治阶段:根据实施方案部署,深入社区、连队扎实推进摸底排查,宣传教育等系列工作,实现‚明确目标,全部纳入,教育到人,彻底转化‛。全力整治各类冒用宗教名义的邪教组织和非法宗教在我辖区暗中活动情况,依法严厉打击极少数骨干分子,严格教育被邪教裹胁的职工群众,多策并举开展反邪教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厚积反邪教土壤。

第三阶段(12月29日至31日)为总结验收阶段:总结此次集中整治工作并进行通报;依法将此次集中整治工作中查处的犯罪嫌疑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集中整治工作不力的单位予以全公司通报,综治工作一票否决;上报并表彰在集中整治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职工群众代表。

五、具体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逐户摸排‛,确定重点人群 以年初排查出的信仰基督教、信神佛以及曾经被邪教裹胁的职工群众为重点,逐户摸排,做到‚四个摸清,一个确定‛,一是摸清其信仰是否合法特别是通过查问其所信的神灵是否属于合法宗教范围;二是摸清其思想现状,特别是对‚末日论‛的看法;三是摸清其与其他教友联络情况,特别是联络涉及最多的内容;四是摸清其活动情况,特别是针对‚末日论‛的活动计划。通过‚四个摸清‛确定本次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所要针对的重点人员,做到一个不少,全部纳入。

(二)精准打击,实现震慑效果

根据摸排结果,公司综治办、大黄山社区、大黄山派出所开始有针对性的开展重点人员甄别排查工作,逐一见面、谈话、识别,发现问题要依法及时采取手段予以控制、侦办和打击处理。特别是要精准打击幕后指挥、团伙骨干、积极分子,震慑辖区邪教活动。综治办、社区、派出所及各单位要以此为契机,建立重点人员档案,做到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纳入社会面重点人员教育管控。

(三)、联合行动,彻底消除现实存在危害

一是公司综治办和社区要及时制作宣传橱窗,揭露‚实际神‛、‚门徒会‛害人害己的真实嘴脸;二是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加大反邪教知识的宣传;三是社区要加强文化活动的开展,编排带有批判反邪教内容的节目;四是综治办及时摸排清楚我辖区24个基督教人员情况,子女在连队的各单位书记要做好思想工作,子女不在黄山的由社区工作人员上门做思想工作,虔诚的信教骨干分子由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联合行动,组织骨干人员登门做思想工作。五是社区要在基督教人员中建立信息员,及时掌握我辖区内基督教人员动向;六是限制辖区内基督教人员集中聚会,防止心怀鬼胎的反邪教分子乘机‚作窝‛、‚下蛋‛。

(四)大张旗鼓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旗臶鲜明反对邪教

1、召开干部教育大会,抓好干部培训工作。各单位要召开全体干部大会,组织干部开展防范‚实际神‛、‚门徒会‛、‚全范围教会‛等邪教的专题培训,此项工作由公司综治办、大黄山社区、大黄山派出所逐个单位完成,培训主要通报当前反邪教斗争形势,使干部职工认清这些邪教的反动性、非法性、欺骗性和严重性危害,真正掌握党和政府防范处理其他邪教的政策法律法规,学会用警示教育的内容做群众工作。各单位领导要切实担起相应的责任,深入群众广泛宣传,结合防范‚实际神‛、‚门徒会‛等邪教的骗人手段,通过培训全面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公司各单位要认真反思工作中出现的漏洞及存在问题,积极行动起来理顺工作思路,牢固反邪教工作的第一道防线。

2、开展重点教育。各单位对排查出的不够打击处理的人员,要将他们视为受蒙骗的‚实际神‛、‚门徒会‛等邪教组织的一般成员,并抓好重点教育。同时要满腔热情地帮助他们解决在生产生活上遇到的实际问题,引导他们做遵纪守法,勤劳致富的公民。对‚实际神‛、‚门徒会‛等邪教组织的一般成员入户逐个开展‚一对一‛重点教育工作,实现结案了事,只要不再参与邪教活动,就不再作为问题提出。

3、开展集中教育。各单位针对其他被邪教裹挟的群众及基督教信徒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面对面宣传国家、自治区、兵师有关宗教政策和法律规定,宣传国家各项事业蒸蒸日上的大好形势,详细宣传警示冒用基督教名义活动的邪教组织情况。

4、开展普遍教育。各单位在广大职工群众中广泛开展社会面警示教育宣传活动,按照‚进连队、进社区,面对面‛的要求开展‚六个一‛活动即:上好干部反邪教培训课一堂(周五安全例会)、撰写反邪教学习心得一篇(各单位书记)、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一次、各单位书记亲自备课给职工上一堂反邪教警示教育课(备课材料、图片报公司综治办)、悬挂反邪教警示教育横幅一条、制作反邪教宣传橱窗一块。

(五)开展网络化巡逻防控,维护社会面和谐稳定 公司联合社区组织相关人员开展社会面网络化巡逻,要发动楼长、单元长、治安队等力量加强巡逻,做好重点地区和重点时间段的社会面防控工作,一要最大限度防止再发生邪教非法宣传活动,二要露头就打,邪教分子一旦有所动作,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臵,坚决不给他们逃跑的时间。在社会面上营造强大的打压气氛。

(六)严格奖罚,责任到人

此次集中专项行动得到公司党委的高度重视,实施严格奖罚。对工作组织开展好,工作措施得力,整治效果好的单位给予奖励;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方法不当,力度不够,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涉邪教案事件的单位要实施重罚。对集中整治期间积极举报邪教活动并查证属实的干部,职工,群众,要视情报重要性、可靠性,给予200至500元举报奖励。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部署。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单位第一责任人,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一个时期工作的重中之重,并结合本单位实际,迅速制定本单位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于12月16日上报),分配工作任务,一切从‚实事求是‛出发,从简从精处理,着重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单位要在公司‚精准打击邪教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提高认识,积极行动,认真履行,积极为公司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扎实推进,确保质量。通过集中整治,要加大正面疏导力度,依法打击极少数骨干,尽可能缩小打击面,扩大教育面,反邪教宣传教育范围要实现全覆盖,不留死角。党员干部、学生受教育率要达到100%,重点人群受教育率要达到100%,职工群众受教育率要达到98%以上。使广大职工群众和中小学生具备识别和抵御邪教的基本能力。

(四)汇总信息,及时上报沟通。各单位要及时掌握工作情况,做好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工作。整治期间,请各单位及工作组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整治工作动态,2013年1月3日前,各单位要将集中整治计划、总结等相关材料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大黄山豫新公司‚精准打击邪教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大黄山豫新公司精准打击邪教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侯铁军 大黄山豫新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许三姓 大黄山豫新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副组长:李炳田 大黄山豫新公司党委副书记、大黄山社区管委会书记

陈 彪 大黄山豫新公司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朱增明 大黄山社区管委会主任 成 员:刘红英 大黄山豫新公司综合办主任

闫迎春 大黄山豫新公司工会副主席

何泽宏 大黄山豫新公司白杨河煤矿党委书记

史战旗 大黄山豫新公司纪委办公室主任

黄建明 大黄山豫新公司综治办副主任 王学明 大黄山豫新公司综合办副主任 姜 煜 大黄山豫新公司团委书记

刘发田 大黄山豫新公司综治办副主任科员

祁雪亮 大黄山派出所所长

李文强 大黄山司法所所长

闫志辉 大黄山豫新公司公司医院党支部副书记 吴新华 大黄山豫新公司劳动服务公司党支部书记

王泉胜

大黄山豫新公司供销党支部书记

王 军 大黄山豫新公司综掘二队党支部书记 战卫锋 大黄山豫新公司综采一队党支部书记 方 伟 大黄山豫新公司综采二队党支部书记 黎俊民 大黄山豫新公司机运队党支部书记 廖远银 大黄山豫新公司通风队党支副部书记 王运建 大黄山豫新公司综掘一队党支部副书记 胥 锐 大黄山社区管委会老龄委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综治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黄建明 大黄山豫新公司综合办主任

副 主 任:王学明成 员:聂

祁雪亮 大黄山派出所所长

大黄山豫新公司综合办副主任

刘发田 大黄山豫新公司综治办副主任科员

6.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管理探析 篇六

关键词:土地整治,实施管理,分析

1 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管理的特点

规模大、投资多、关注度高、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技术综合, 工程等级相对较低、地区差别较大、管理模式难以统一、外部效益显著等特点。

1.1 总体为大工程、局部为小工程

一般在一个封闭的区域环境中进行, 内部外部环境比较容易控制, 但由于是开放式施工, 涉及千家万户, 工程零散, 造成施工难度和成本加大, 工程监督管理难度加大, 容易出现不合格工程。

1.2 工程项目单项管理简单、总体管理复杂

项目单项工程规模相对较小, 工程等级低, 但各工程目标综合, 相互制约、相互协调。

1.3 涉及面多、协调任务重

工程涉及不同村镇、农户利益, 需要协调农林水电等相关行业, 不同主体利益诉求不同, 施工会时常受到干扰, 协调任务较重。

1.4 工程施工季节性强

许多工程都是开放式施工, 受天气干扰较大, 同时在农田作业区施工, 要错开农闲农忙时节, 需要合理规划工程施工计划。

2 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管理中易发生的问题

2.1 可研和规划缺少综合性和科学性

部分地方没有对土地整治工作进行认真谋划, 规划思路、规划原则、规划目标不明确, 落实措施不够得力。规划综合性不强。土地整治与村庄、交通、水利、电网、林业等相关规划没有很好的衔接, “统”的功能不够;规划深度不到位, 有的规划设计与实地完全不符, 单体图、施工平面图完全不能指导施工。现实性和准确性不能满足指导项目选址和设计的要求, 有的只有片区建设规划, 没有全区域整体建设规划;规划落实不够。项目变更随意性大。

2.2 项目建设质量不高

部分工程设施、设备数量等没有完成设计任务, 以旧充新, 投机取巧;有的建成设施达不到设计要求, 工程所用材料不达标, 出现“豆腐渣”工程;建成的设施由于管护不到位出现损毁等情况, 工程未完设施就已经不能正常使用。

2.3 实施管理不规范

部分地方指挥部综合作用发挥不够好, 没有固定的人员, 职责、分工不明, 国土局一家单打独斗的情况依然存在;部分地方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管理缺位, 有些工作过分依赖中介机构, 没有充分履行业主职责, 进行有效管理。对施工单位缺乏有效管理。很多中标的施工单位资质等级都比较高, 但在现场的施工队伍技术水平偏低, 专业技术人员在岗较少, 进场的项目经理、五大员与投标书上承诺的不一致;对规划设计队伍约束力度不够。部分地方工程监理发挥作用不够。有的现场监理人员技术结构单一, 大多是房屋建筑方面的监理员, 没有配备懂测量、水利、道路、施工管理方面的监理员, 导致工程监理施工指导乏力;有的人员素质不高, 责任心不强, 不能独立履行监理职责。

2.4 项目实施进度缓慢

绝大多数项目存在工程进度滞后于规划设计和工期要求。一是项目安排时间不合理, 影响了实施进度;二是避让农忙季节, 加大了施工难度;三是规划设计与实际脱节, 延缓工程进度;四是物价上涨影响了工程进度。由于项目预算编制的时间与项目实施的时间间隔较长, 实施时的人、材、机价格与预算编制时发生较大变化, 影响了工程进度。五是项目由于人为因素没有及时报验。有的项目实际上已经完工, 却由于人为因素而迟迟不申报验收。有的项目报验后, 由于财政、审计等多方面原因又没有及时验收下达批复。

2.5 资金管理不规范

一是财政滞留资金。二是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挤占、截留挪用资金、白条报账、大额现金支付、超预算支出等问题。三是会计核算不规范。四是超预算范围支出。

2.6 资料管理不规范

一是档案资料不齐全、不完整。二是档案记录前后矛盾、相互矛盾。三是档案资料管理混乱。

3 做好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管理的几点措施

3.1 强化组织领导

组织领导的核心是充分发挥指挥部指挥协调效能, 这就要求指挥部充分发挥发动机和方向盘的引领带动和协调作用, 加好油、掌好舵。要使每个领导和成员单位都发挥自身潜能, 相互配合, 共同推进项目建设。各项目指挥部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例会, 主要领导亲自参加主持会议, 听取项目进展情况, 查找存在的问题, 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 要把例会制度变成一种常态化管理方式, 变成指挥部相互沟通协调的联席会议, 切实推动项目建设。

3.2 规范招投标程序

招标投标活动是否坚持“三公”原则, 是否严格执行招标投标程序, 是确保项目工程质量的前提, 项目顺利实施的先决条件。一是严把“招标文件审查关”。时间延续是否合法、条件设置是否合理、公正等等。招标投标法既是实体法又是程序法, 在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有可能导致整个活动的推倒重来。二是加强开标现场指导、监督。确保程序合法、开标顺利。三是严格执行《土地整治项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3.3 强化监理职责

监理工程师应以合同为准则, 合理平衡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平地分配合同双方的责任和风险。项目质量检查和检验是监理工程师的重要工作之一, 但不是唯一的。在合同执行过程中, 发包人通过监理工程师对项目质量、进度、工期和各项费用支付、变更、索赔、风险、违约和争端等进行全面的管理。通过监理工程师和争端裁决委员会共同努力, 公平公正的运用合同, 使发包人按合同规定的要求在项目竣工时得到合格的工程项目, 使承包人及时地获得合理的报酬。这才是监理工作的真正的含义, 才能保证使合同顺利实施。

3.4 加强合同管理

承发包合同是招投标结果的具体体现, 双方权利和义务以合同得以确认和受到法律保护, 因而加强合同管理, 提高合同履约率是招投标中的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一是加强对合同签订的审查工作, 防止不平等条款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条款出现;二是要认真搞好合同调解仲裁工作, 及时、合理解决合同争议和纠纷;三是建立合同履行情况考核制度, 监督合同双方履约到位;四是提高质量保证金, 暂押项目经理证书。为尽量避免转包、靠挂资质而中标的皮包公司的现象出现, 工程招标前可采取提高质量保证金, 中标后, 暂押项目经理证书的形式来管理施工单位。五是在项目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总监、监理人员、建造师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的出勤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监理原则上不允许更换, 如确需更换的, 必须上报项目承担单位批准;六是严禁借规划设计变更之机有意调整工程款, 严格把好索赔关, 杜绝“低报价、高索赔”的手法承揽工程。

3.5 严格质量管控

一是要严把“原料使用关”。指挥部可以通过招投标或实际考察等方式确定产品质量好、信誉度高的水泥、石子、沙子、钢筋等主要原材料供应企业。这样既可保证原料供应, 又从源头上杜绝了暗箱操作和豆腐渣工程。二是要严把“技术处理关”。在施工过程中, 要严格按规划设计和《土地整治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土地整治工程施工监理规程》有关要求进行施工。对于施工单位:按照项目有关技术标准编制施工组织方案、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 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对出现质量问题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 负责返工或返修, 直至达标。要求对于监理单位: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规划设计和相关合同要求进行工程监理, 对工程投资、质量、进度和安全进行控制, 对土方开挖、路基处理、混凝土单元、道路取芯等程序按照《质量评定标准》和《监理规程》进行评定, 对隐蔽工程和变更现场要留存影像资料, 做好监理日志, 承担监理责任。对于设计单位:派驻项目区设计代表, 负责对有关设计方面的问题进行现场答疑交底, 对施工、监理方提出的问题进行图纸会审。三是要严把“质量监控关”。可以添置取芯机、回弹仪等必要的仪器设备, 加强对施工过程中的监管, 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有条件的可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 不定期对已完工的道路、机井等工程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这样既保证了检测结果的客观性, 又对质量建设起到了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巴特尔, 高世昌, 姚艳.关于土地整治管理方式和实施模式的调研报告[R].土地整治动态, 2013 (3) :1-11.

[2]土地整治100问[M].北京:地质出版社, 2012.

[3]河南省土地整治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S].郑州:黄河水利出版社, 2012.

7.农村土地综合整治 篇七

1.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七大工作步骤

1、调查摸底,征求意愿。深入村组、农户家中,通过召开村组干部会、议事代表会、村民大会,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宣传土地综合整治政策,对农村土地、人口、房屋、青苗、是否同意参与土地综合整治等基本情况作一个全面摸底。完善村民申请参与程序。

2、制订方案,立项报批。结合实际,科学制定方案,确定目标、原则、机制、安置补偿办法和实施步骤,做好资金测算,选定项目合作主,筹措前期资金。

3、登记测量,清算补偿。项目立项批准后,组织专业测量队伍,选派村组议事会代会和群众代表参与,逐组逐户按户籍进行登记、核实,对房屋及构筑物、青苗及附着物进行测量、登记、签字、确认、公示、复核,无误后由镇政府对房屋及建(构)筑物、青苗及地上附着物开展清算补偿。

4、住房安置、农户搬迁。修建安置房,落实房源,开展搬迁,并做好户口迁移及城市居民户口登记工作。

5、充分社保、充分就业。完成农民变市民的户籍变更手续后,及时落实人员社保,作好有就业意愿的全员统计摸底,抓好就业培训,寻找就业岗位,引导帮助就业。

6、工程实施,复耕验收。组织实施三大工程,将农房旧房拆除复耕,达到国土部门验收要求。

7、土地流转、发展集体经济、土地综合开发。开展农用土地流转工作,做好集体经济组织预留土地的项目开发和建新平移土地的综合开发。

2.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九大注意事项

1、要坚持集体经济组织是项目的主体。这项工作的组织者是区政府,具体项目的立项、申报、验收由国土部门牵头开展。要特别强调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项目主体地位。避免出现“代民作主”,“好心不能办好事”的情况发生。要注意维护农户的知情权,对项目实施的监管权,对保障农村持续增长的发展权,还要明确土地的归属权。

2、严格申报立项程序,先报批后实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报整治项目,经镇(乡)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向区国土资源局申请立项,区国土资源局确认项目,组织专业单位编制项目实施规划,报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农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转报有批准权的机关立项审批。这里需要说明一下,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立项审批权在省国土资源厅,拆院并院项目立项审批权在市人民政府。项目应当优先选择在农民积极性高、条件成熟、整理潜力较大、有产业支撑的区域开展,原则上以整村为基本单位。项目立项审批后,可先行

实施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未经立项就动工,属于违法用地,这点务必请大家高度注意。如黄土镇洪安村当时的农用地整理只是经区上批了,未报省市批准,尽管实现了规模流转,新增加了耕地,但指标却没有认可,资金没有节约出来。

3、把握项目实施的具体要求。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应把握“统一立项、统一管理、统一验收”,对于已经批准立项尚未动工建设的土地整理项目和挂钩项目可以同时实施,只有建设用地整理立项,农用地土地整理达不到立项要求的,可以实施;先行进行了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整理,补充农用地土地整理的,可以实施;只有农用地土地整理,没有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整理,不予立项,不得实施。

4、严格执行先复垦再建新的原则。项目实施过程中,农房搬迁后的原宅基地和其他集体建设用地必须拆除并复垦,复耕的土地必须达到农业部门关于耕地土壤肥力、土层厚度、排灌能力的质量和验收要求,必须依照项目申报前的土地权属方案及时进行确权、登记、发证,及时发放耕地基金,必须坚持农地农用要求,不得违规搞建设。若发现违反规定使用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复耕土地搞建设的情况,将暂停该镇乡开展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从重、从严处理,既要处理事,还要处理人。

5、关于地类面积要以规划基期为准。对村组内,有多少耕地、林地、园地、坑塘水面、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不能是村组报多少就多少,根据要求,土地整理以1996年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数为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200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为准。

6、农户成为土地综合整治搬迁户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是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区范围内的常住农业户口,并且在封户前在册的(但在签订搬迁合同前死亡或迁出的不能成为搬迁户,也不能领取拆迁补助费,是否划分户型和面积,是否享受补贴政策,其依据是封户时,是不作为家庭成员列在户口本上。迁移、销户的不享受);二是本人自愿申请到规划的集中居住的。

7、关于资金来源。一是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土地综合整治,但必须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依法取得实施主体资格,不管谁取得资格,整理出的指标30%同样由市上有偿统筹用于我区汽车功能区建设,5%必须预留给集体经济组织。二是集合使用各类涉农资金。全区集中清理涉农资金和项目,原则上要优先安排在实施土地综合整治和农房建设项目的区域一并实施。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专账管理、统筹安排”的原则,投入项目区实施,注重把农田水利、道路建设、中低产田改造、新农村农房建设、林盘改造、农业产业化等结合起来发挥效益。三是有金融支持政策。对家庭困难的农户,可以农民集中居住区房屋权益作为抵押,争取小额信贷。

8、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完成后设施的管护。道路、沟渠、蓄水池等公益设施的管护应实行“谁使用、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以村民小组为单位,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筹集管护资金,落实专人负责,对田埂、护坡由承担农户(受益人)自行管护。

9、土地综合整治中农户要反映问题的途径和程序。可向所在村组干部反映,由村民议事会汇总意见后向项目实施现场指挥部反映,最终的解释和处理,由村民议事会和项目现场指挥部共同研究决定。如不能答复,可由区级相关部门根据工作职能解释,不能无理阻挠工程正常进行

3.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村组八大职责

一是负责作好项目宣传、培训,初步设计建议等前期工作。

二是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成立村民议事会,充分征求村、社意见,确保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

三是做好立项工作有关资料签字盖章,完善村民的申请、审批等相关程序,签订农民自愿流转两权承诺书和同意搬迁意见书,并积极支持配合项目的实施。

四是负责项目区内涉及房屋及附着物、地上附着物、青苗的摸底调查和补偿、补助费用的核算、发放工作,确保被拆迁农户个人自愿,情况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五是做好项目实施中群众协调工作和工作现场管理工作。

六是做好权属调整方案和道路、水利有关工程后续利用和管理工作,巩固环境综合整治成果。

七是做好项目区产业规划,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产业结构调整。

八是加强项目区农户的劳动技术培训,积极与就业部门联系,千方百计解决好群众的再就业问题。

4.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五大条件

省、市在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审查时有严格的审查程序,对土地出地率、经济效益分析、资金筹措来源有明确的规定,这些都必须建立在合理的可行性分析基础上,达不到标准和要求的不予立项批准。

1、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规划。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必须坚持规划先行。我区计划用5-6年时间全面完成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未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规划的区域不得开展土地综合整治。

2、项目区只能选择在一般农田区和基本农田范围内。不能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范围内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工作。

3、要明确建新区特别是农民集中居住区的点位和位置。并按发展性、多样性、相融性、共享性的“四性”要求规划建设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用地整理中农户要自愿同意开展搬迁。农民集中居住区规划建设实施方案,要经区规委会初审后,报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农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才能建设。

4、整理区域应具备整理的潜力。农地整理中田土坎、农村道路、未利用地占整理区耕地面积原则上控制在8-10%。

5、产生的增减挂钩指标平移使用产生的土地收益应与实际投入成本资金相平衡。若收益低于实际投入成本,政府须对差异资金的来源方式进行合理的说明和承诺。

5.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四大好处

一、对农民而言,就是“三充分一持续”。

二、对土地而言,新增了耕地面积,优化了土地结构,促进土地的流转,适于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生产。

三、对投资商而言,可以通过参与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获得土地投资收益,同时,还可4EE5获区政府在税收、土地资源配置等方面给予的政策扶持,享受土地综合整治优惠政策。

(四)对产业而言,通过建新土地的平移使用,使我区土地后备资源更加丰富,通过科学规划,可为汽车产业、商贸、现代物流、城市地产等提供土地储备,逐步形成三次产业良性互动发展格局,打造复合型产业增长极。

6.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三大工程

一是土地平整工程,指对水田、旱地、荒草地、田土坎的平整;

二是农田水利工程,指对支渠、斗渠、农渠、毛渠改造;

三是交通工程,指修建农村小于4.5米,服务于生产和出行的农村及田间道路。

8.土地整治规划文本要点 篇八

a)前言:规划目的、任务、依据,规划范围和规划期限等;

b)规划背景:区域自然、经济和社会条件,土地利用基本情况,上轮规划

实施及相关工作情况评价,规划期内土地整治面临的新机遇与挑战等; c)土地整治潜力评价:土地整治潜力功能分区、各类土地整治潜力评价及

分级等;

d)规划战略与目标:土地整治战略、总体目标、主要调控指标、区县土地

整治安排,规划期内应遵循的基本政策导向等;

e)市域土地整治规划:土地整治战略分区与布局、基本农田建设与农地整

治、建设用地布局优化与整治安排、土地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土地整治基础支撑体系构建等;

f)中心城区土地整治安排:农地保护与绿色空间格局构建、城乡空间统筹

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安排以及土地集约利用与空间储备等; g)重点工程及示范项目安排:分别阐明市级土地整治重点工程与示范项目,其中包括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类型、范围、规模等;

h)规划投资与筹资分析:土地整治的投资规模、筹资能力及渠道; i)近期规划:近期土地整治内容及要点;

j)规划实施影响评价:土地整治规划实施的社会影响、经济效益及环境影

响;

k)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实施规划需采取的行政、法律、经济手段和技术措

施;

9.土地整治助力扶贫攻坚成效显著 篇九

近年来, 国土资源部把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助推行业扶贫、助力精准脱贫的重要平台和抓手, 在项目安排、资金分配上向贫困地区倾斜, 在贫困地区掀起以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生态保持为主要内容的土地整治建设热潮, 显著改善了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

贫困地区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 结合自身实际, 积极落实土地整治助推脱贫攻坚政策措施, 加大土地整治助推精准脱贫的力度。贵州、云南、四川等省份将土地整治规划与精准扶贫相结合, 将国土资源部联系的乌蒙山片区38个县 (市、区) 全部纳入农用地重点整治区, 给予重点支持;甘肃、福建等省份在分配土地整治资金时向贫困地区倾斜, 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福建自2012年以来, 每年从中央下达的新增费中拿出2000万元直接定向安排到革命老区长汀县, 同时在安排本省留成新增费时向长汀县重点倾斜, 支持当地开展山坡地整治工作。调查显示, 90%以上受访农户表示土地整治后村容村貌明显改善, 家庭收入明显增加, 98%的受访农民对土地整治项目感到满意。

10.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情况汇报 篇十

章丘市国土资源局

(2012年10月24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进度

章丘市黄河乡等三乡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涉及到我市黄河镇、高官寨镇、水寨镇三个镇的26个行政村及1个权属单位。该项目农用地整治部分总面积3666.07公顷,新增耕地201.63公顷,预算总投资1.46亿元。目前已支出工程施工费6705.87万元。建设用地整治部分拟将项目区内的21个行政村合并为6个社区,可产生周转指标2793亩。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综合整治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10]73号),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的安排,我市于2010年10月完成了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2010年11月5日济南市国土资源局组织专家对可研报告进行了评审,2010年11月12日,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组织专家对项目资料进行了审查。我们根据省市审查意见,对资料进行了修改完善。2011年1月山东省国土资源厅与山东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鲁国土资字[2011]167号文件批准该项目立项;2011年2月我们会同有关技术单位完成了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2011年4月山东省人民政府下发鲁政土字[2011]909号文件批复了该项目的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部分;2011年7月山东省财政厅与山东省国土资源厅联合下发鲁财综[2011]71号文件批复了该项目的农用地整治部分。2011年5月14日,章丘市政府召开了项目开工动员会。截至目前农用地整理部分现已招标33 个标段,其中:黄河 19个标段,支出工程施工费4095.82万元;高官寨14个标段, 支出工程施工费2531.83万元;水寨镇1个标段,支出工程施工费78.22万元。

农用地整理部分已完成的工程内容为:土地整平77亩,淤地760亩,路沿石1156米;打井511眼,排水沟9677米,提水站1座,新建涵管251座,桥66座,水簸萁2个,涵洞9座,配电室37座,梯形渠道5510米,闸20座,砌筑渠道基础4919米;安装潜水泵583台,变压器37台,管理机17台,射频卡控制器592套,移动排水设备3套,固定排水泵4套,高压线5710米,地埋电缆100944米,低压管道331194米;新修砼路66652.2米,已完成整个项目规划总工程量的65%.建设用地整治部分需整治旧村21个,涉及的黄河镇、高官寨镇两个镇都成立了拆迁安置指挥部,高官寨镇已完成了进村入户调研和拆迁群众签字工作,黄河镇已完成进村入户调研,群众签字过半,现已制定初步建设实施方案,确保年底前开工建设。

二、项目建设的主要做法

1、坚持市场化运作,严格落实五项制度。

一是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制,确保国土局对项目的管理。二是严格落实公告制,项目实施前,在项目区公示的基础上,充分征求群众意见;项目实施中,刊登招标公告,吸引有资质和施工能力的队伍参加竞标,优化施工队伍,确保工程质量。三是严格项目招投标制,所有标段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借助政府公共资源交 易平台,营造良好的竞争环境,公开、公平、公正选择施工队伍。四是严格项目合同制,明确施工责任,加强合同规范管理。五是严格监理制,通过招投标,确定山东泰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监理单位。

2、坚持高标准建设。

一是坚持高起点规划,完善配套设施,在完成方田化的基础上,项目区全部要求达到“沟、渠、路、林、桥、涵、闸、井、泵、管、电、卡”等配套,对主要道路全部硬化和加厚处理,混凝土路面均在18厘米以上。二是提高保护标准,实现了“三下地一封闭”。即输水管道下地保护了管道,节约了田间沟渠占地;电力线缆下地保护了电力设施,防止了触电事故发生;水泵下地、机井全封闭,确保了井泵安全,做到了“见水不见泵、用电不见线、浇地不见管、农民浇地刷卡”。三是坚持加强防盗设施建设。对所有电线,采取电缆下埋、加固防盗等措施;对变压器,专门设计建设了双层配电室。完善的防盗系统和责任到人的防范机制,确保了项目区内的资产设备运转正常,又给项目区所在乡镇的日常管护减轻了负担。

3、坚持严格监管。

施工中除聘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外,我们还实行主管部门、镇、村、户四位一体监督模式,即部门专业人员巡回抽查监督,镇技术人员现场监督,村干部、村民代表跟班监督。为确保建设高质量工程,聘请高级工程技术人员对监理单位进行监督,真正做到了立体化、全方位监督。

三、项目建设采取的主要保障措施

1、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市里成立由国土、建管、房管、信访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指挥部)设在国土局,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黄河镇和高官寨镇分别成立项目区建设工程指挥部,负责落实各项具体工作,重点负责做好群众工作。

2、尊重群众意愿,全面发动动员。

对搬迁村群众进行广泛动员,激发群众参与积极性。通过召开村民会议等各种方式,广泛进行政策宣传讲解;安排镇、村干部进村入户,面对面向群众宣讲和解读有关政策,营造良好氛围。我们在充分征求搬迁群众对社区建筑风貌、平面布局、道路交通、户型格局等规划设计方案的意见、建议基础上,不断进行优化完善。初步确定黄河镇、高官寨镇两镇实行统一安置方案、统一安置标准,并且将在实施村进行安置方案的公示。

3、进一步完善建设制度。

社区建设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成立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监事会,由拆迁村群众选举产生监事会成员,对工程招标施工放线、公共设施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等开展监督并形成书面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保障群众利益。建设工程款支付必须经项目议事会、监事会成员签字认可后,方可支付,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

五、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项目实施受农时、气候的影响较大,今年汛期持续时间长,黄河镇、高官寨镇地势低洼易涝,项目区积水影响工程施工的情况时有发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施工进度。

2、项目区涉及的工程内容多,前期规划设计中施工设计部分比较粗糙,细节部分需要基层技术人员逐步完善,这样就很难避免交叉施工对工程进度的影响。

3、项目亩均投资过低,前期规划中存在许多低于目前济南市级项目的工程设计,在实际操作中不受群众欢迎(例如:1.为控制预算成本,项目区规划设计中没有井房,群众反映射频机防破坏问题和耕作时使用不如以前醒目方便;2.为控制预算成本,项目区规划了111条计117.4公里泥结碎石路,前期施工的17段泥结碎石路经过7、8月份几次强降雨,已经出现了冲刷槽沟、露石松散等问题,群众意见较大,目前已按程序申请项目部分工程设计调整)。

4、目前项目区内旧村拆除、复垦工作尚未开展,复垦区域内的田间道路、农水设施等工程建设尚无法进行勘测、施工,不但影响了复垦区域内的工程进度,而且因为道路接茬、管电分布的原因影响了周边一部分区域的工程开展。

5、该项目农用地整治部分要求2012年底完工,但投资计划于2011年的7月下达,用18个月的时间,其中还包括雨季、冬季等不利于工程施工的时间,完成1.46亿(其中1.12亿的工程费用,包含工程施工费、设备购置费和不可预见费)的落实投资难度很大。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1、农用地整治部分:下一步工作中,我们认真落实规划设计,进行大标段招标,合理安排标段,尽量避免交叉施工。同时加快招标进度,加大施工管理力度,争取于2012年底前高质量 完成农用地整治的建设任务。

2、建设用地整治部分:建设用地整治部分在2014年底前完成,时间紧、任务重。目前项目实施的条件已经具备,我们将尽快细化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完善规章制度,加快社区建设及旧村拆除进度,争取在项目工期内完成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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