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标准

2024-10-07

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标准(共14篇)

1.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标准 篇一

房屋安全鉴定的鉴定方法有哪些

导读:我根据大家的需要整理了一份关于《房屋安全鉴定的鉴定方法有哪些》的内容,具体内容:房屋安全鉴定就是综合给出房屋的安全评级。对于房屋安全的鉴定,有着特定的鉴定方法。以下是由我为你详细介绍房屋安全鉴定的相关方法及法律知识内容。房屋安全鉴定的鉴定方法 1...房屋安全鉴定就是综合给出房屋的安全评级。对于房屋安全的鉴定,有着特定的鉴定方法。以下是由我为你详细介绍房屋安全鉴定的相关方法及法律知识内容。

房屋安全鉴定的鉴定方法

1、什么是房屋安全鉴定?

房屋安全鉴定就是由专门的机构对房屋的安全性做出科学的评价,确保居住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2、房屋安全鉴定的途径有哪些?

现实当中,因不当使用而对楼宇造成损坏的情况有很多,但因为普通居民楼分属于不同的业主,因此很难统一协调进行保护,这就为房屋安全埋下了巨大隐患。市民如对房屋质量鉴定存在疑虑并申请鉴定时,可以通过小区业主委员会,以单幢建筑所有产权人的名义向鉴定中心提出房屋安全鉴定申请;如果没有业主委员会,市民也可联合该房屋所在建筑物的所有权利人提出房屋鉴定申请。

总而言之,未经房屋鉴定的房屋,居民平时要定期观察房屋内墙壁、地板、天花板等位置是否存在沉降、倾斜和裂缝等现象。重点要注意观察裂

缝出现的部分这些都是房屋质量鉴定的项目。其中,由材料干湿变化引起的地面、墙面网状裂缝,或由热胀冷缩变形原因造成的裂缝不属于危险裂缝。居民碰到类似情况须引起重视,并尽快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3、哪些房屋可作安全鉴定?

(1)达到一定的使用年限,有老化迹象;

(2)主体结构出现裂缝、倾斜等异常迹象,危及房屋安全;

(3)改变使用功能,明显增加负荷,有可能危及安全;

(4)发生自然灾害,影响房屋正常使用;

(5)周边环境进行地下管线、基础、地下室施工及爆破震动作用;

(6)危及房屋安全、正常使用的其它情形。

4、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申请房屋安全鉴定时,应向鉴定机构提供哪些资料?(仅供参考,以当地房屋安全鉴定中心要求为准)

(1)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证明其合法权益的有效凭证);

(2)申请人身份证件;

(3)房屋施工图及相关技术资料。

5、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应按哪些程序进行?(仅供参考,以当地房屋安全鉴定中心程序为准)

(1)受理申请;

(2)进行初始调查,摸清房屋的历史和现状;

(3)现场查勘、测试、记录各种损坏数据和状况;

(4)检测验算,整理技术资料;

(5)全面分析,论证定性,作出综合判断,提出处理建议;

(6)签发鉴定报告书。

2.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标准 篇二

关键词:构件火灾,现场勘查,安全鉴定

房屋火灾后损伤程度分为四级:一级为轻度损伤, 只是表面装饰部分遭受损坏, 或表面损伤轻微, 结构基本完好;二级为中度损伤, 损伤深度达到混凝土保护层, 使保护层部分剥落, 但受拉主筋未受损伤, 构件整体性好, 变形不超过规范规定值;三级为严重损伤, 混凝土保护层大片剥落、主筋外露, 粘结力破坏, 构件明显变形;四级为严重破坏, 混凝土构件表面大面积损伤剥落、严重开裂, 结构变形很大, 构件遭到严重破坏, 已成为危险构件。

1 房屋概述

某商住楼为底框—砖混结构, 平面布置如下所述:1层为钢筋混凝土底层框架结构, 作为商业门面及仓库用房。2层~6层为住宅。楼板均采用混凝土现浇楼板, 住宅砌体采用MU15砖和M10砂浆砌筑, 底层框架混凝土强度为C30。该商住楼2002年6月竣工, 使用中将底层作为搁置废旧轮胎的仓库。

2 火灾原因

2010年6月29日中午一只烟头将商住楼引燃, 火灾始于该楼底层前部, 烟头引燃门外一个编织袋, 进而引燃院内门面房里堆积的数百个废旧轮胎, 火势迅速蔓延至整栋楼房, 并将部分玻璃和铝合金窗熔化, 大火持续燃烧4.5 h才被扑灭, 虽无人员伤亡, 但20多家住户受到影响, 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为了尽快确定商住楼过火后是否还能安全使用, 需对火灾后的主体结构进行检测鉴定。

3 火灾后房屋安全鉴定

3.1 现场勘查

因燃烧发生在底层, 故第二层的楼面梁、板和底层的柱损伤十分明显。柱上抹灰层普遍炸裂、脱落, 部分柱的混凝土保护层出现龟裂, 个别柱烧伤程度达到30 mm~50 mm。第二层梁底保护层普遍烧酥, 梁底部位损伤最为严重, 梁侧面烧酥程度较底部轻, 但出现大面积龟裂和裂缝, 剥开表层发现, 少数裂缝深入梁核心混凝土。个别梁烧伤十分严重, 其刚度明显降低。第二层顶楼板普遍完好。底层顶楼板的板底混凝土普遍烧酥、大面积脱落, 大部分空心板孔洞外露, 空心板的预应力钢筋也出现大面积外露、松弛现象, 使空心板丧失了承载能力。

从过火范围来看, 第二层顶楼板几乎无损伤, 底层柱由下而上损伤逐步加重, 底层梁比第二层柱严重, 第二层现浇板比该楼层楼面梁严重, 梁柱的棱角部位比平面部位严重, 梁柱自表面向里损伤逐渐减轻。其主要原因是不同构件接触火苗的部位不同、受火面大小不同和构件自身的薄厚不同所致。第二层楼板的损伤比框架梁柱损伤严重, 主要原因是火灾时钢筋混凝土空心板直接承受火荷载, 而且板的厚度比较小, 其钢筋混凝土保护层也比较小, 所以钢筋混凝土楼板是火灾中最薄弱的环节。火灾时, 钢筋混凝土楼板中钢筋受高温作用而强度降低, 钢筋与混凝土之间的粘结力完全失效, 从而使板的截面抵抗矩降低, 板的刚度下降, 挠度增加, 裂缝增多, 进而导致板的完全破坏。

对商住楼住宅部分各层墙体检查时发现, 第二层和第三层因火灾而引起的裂缝较多, 尤其是第二层更明显, 大多数裂缝都贯穿墙体两面。最大裂缝达2.0 mm, 裂缝走势和分布无规律可循, 但水平向裂缝很少, 门窗洞口一般均出现裂缝。由于外墙被直接从第二层窜出的火苗烧烤, 其变形较内墙较快且大, 裂缝也比内墙多。第四层墙体裂缝只有个别大于0.5 mm。随着楼层的增加, 温度影响越来越小, 墙体裂缝也逐渐减少。

3.2 结构受损与分析

按照CECS 03∶2007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的要求, 取与梁柱混凝土浇筑方向垂直的方向, 钻取混凝土芯样, 经过加工, 剔除芯样烧伤部分后, 试压发现:框架梁的混凝土立方抗压强度为21 MPa~22.8 MPa, 框架柱的混凝土立方抗压强度为22.7 MPa~34.5 MPa, 两者均不能达到原设计的安全度。

JGJ T23-2001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明确规定了回弹法不适用于火灾后混凝土的测强。这是因为遭受火灾后的混凝土不符合混凝土质量内外一致的前提。但是, 遭受火灾混凝土表面的硬度能够反映出其遭受火灾损伤的程度。利用回弹法对于火灾后损伤混凝土抗压强度进行检测, 必须先找出回弹法测强修正系数, 采用回弹规程的方法及测强曲线得出火灾后混凝土抗压强度, 再用回弹法测强修正系数进行修正。现场使用HT225全自动数字回弹仪, 得到以下数值:底层左边柱回弹值10组47, 46, 46, 40, 44, 41, 44, 42, 46, 45;底层右边柱回弹值10组50, 47, 45, 46, 45, 42, 45, 41, 41, 46。

结论:底层左、右边混凝土柱回弹平均值分别为44.1和44.8, 而原底层框架混凝土强度仅为C30, 故火灾后的混凝土柱强度基本满足原设计承载力要求。

3.3 房屋结构损坏综合评定

根据初始调查、现场检测和结构构件抗力验算的结果, 对结构构件的受损程度进行综合评定为房屋火灾后损伤程度三级 (C级局部危房) 。进行房屋安全分析后, 确定对该房屋1层~2层进行加固处理;3层~6层中修。

4 结语

实践证明, 火灾后房屋结构的可靠性评定应在全面调查、检测、验算后, 考虑各部分结构构件的关联程度, 依据GB 50292-1999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和JGJ 125-99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经综合分析论证做出科学的结论。

参考文献

3.房屋安全鉴定方法现状及趋势探讨 篇三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1989 年11 月21 日建设部令第4 号发布, 2004 年7 月20 日,根据《建设部关于修改<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 的决定》修正) 明确规定,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立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负责房屋的安全鉴定,并统一启用“房屋安全鉴定专用章”。部分省、市还根据各地的具体实际,制定了地方性法规,对房屋安全鉴定的管理、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能做出更加明确具体的规定。因此,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是具有法定地位的。房屋安全鉴定是指对房屋结构的完损程度和使用状况是否危及安全使用进行鉴别、评定。检测是为了了解建筑物的结构现状、使房屋安全鉴定有据可依而做的检查和测定工作,是鉴定的辅助手段。

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必须有一套严谨的程序和科学的方法。房屋安全鉴定一般可按下列程序进行:

受理委托:根据委托人要求,确定房屋鉴定内容和范围。

初始调查:收集调查和分析房屋原始资料,并进行现场查勘。

检测验算: 对房屋现状进行现场检测,必要时,采用仪器测试和结构验算。

鉴定评级:对调查、查勘、检测、验算的数据资料进行全面分析,综合评定,确定其完损等级、抗震等级或危险等级。

处理建议:对被鉴定的房屋,应提出原则性的处理建议。

出具报告:报告式样应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对既有建筑物的可靠性鉴定方法,正从直接经验法和实用鉴定法,向概率法过渡。目前采用较多的仍为传统经验法和实用鉴定法,概率法尚未普及使用。

直接经验法 直接经验法是依靠房屋安全鉴定人员对被鉴定房屋的建造情况调查、现场查勘,在图纸完备情况下,按照原设计图纸对房屋的各个部位构件进行校核,利用技术人员的专业知识、经验和验算对房屋进行安全等级评定。这种方法时间短,操作简单,但缺少现代检测技术的必要保证和科学评定程序,鉴定结果带有一定的主观性和随机性。

实用鉴定法 实用鉴定法是在传统经验法的基础上发展形成的。它主要依据鉴定人员全面分析被鉴定房屋的损坏原因,列出明确的鉴定、检测项目,经过实地仪器检测和查勘,结合结构计算和实验结果,对每一个项目进行综合性的评定,得出较准确的鉴定结论。该种方法利用现代科学仪器的检测技术而获取对房屋各组成部分的真实资料。实用鉴定法一般要完成:初步调查建筑物的原始概况,包括调阅图纸及规划、勘探、环境等技术资料。对建筑物的各组成部位进行检测和查看,包括建筑物的地基基础(基础和桩、地基变形和地下水) 、建筑材料(混凝土、钢材、砖及外围结构材料) 和建筑结构(结构尺寸、变形、裂缝、抗震设防构造等) 。在实验室进行构件试验以及通过相关软件对检测结果进行模型和结构验算分析。

概率法 概率法是依据结构可靠性理论,用结构失效概率来衡量结构的可靠程度。目前该方法仅是在理论和概念上对可靠性鉴定方法的完善。

房屋安全鉴定发展趋势分析现行的房屋鉴定标准

房屋安全鉴定:评定房屋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的安全等级,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抗震鉴定:对未进行抗震设防设计或抗震设防烈度低于规定的建筑,进行实际抗震性能评估,主要注重结构是否满足抗震构造和地震作用下的承载能力要求。工业和民用建筑的可靠性鉴定:对已投入使用的建筑,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结构可靠性状态进行评价。建筑物完损等级的评定:评定房屋的完损等级。房屋完损等级首先考虑的是房屋的安全问题,房屋结构部分的完损程度是房屋完损等级的决定因素,只有在结构构件没有危险的前提下,方可进行,否则只能按危险房屋鉴定标准进行。

朝裂缝鉴定明晰化发展

房屋裂缝一直以来都是房屋检测鉴定的重要指标,当前的房屋检测趋势来看,必须全方位明晰裂缝的受力性质、裂缝的长宽深、裂缝的稳定性。钢筋混凝土结构产生裂缝的原因很多,对结构的影响差异也很大,只有弄清结构受力状态和裂缝对结构影响的基础上,才能对结构构件进行定性。结构性裂缝多由于结构应力达到限值,造成承载力不足引起的,是结构破坏开始的特征,或是结构强度不足的征兆,是比较危险的,必须进一步对裂缝进行分析。

结构性裂缝,根据受力性质和破坏形式进一步区分为两种:一种是脆性破坏,另一种是塑性破坏。脆性破坏的特点是事先没有明显的预兆而突然发生,一旦出现裂缝,对结构强度影响很大,是结构破坏的征兆,属于这类性质裂缝的有受压构件裂缝(包括中心受压、小偏心受压和大偏心受压的压区)、受弯构件的受压区裂缝、斜截面裂缝、冲切面裂缝,以及后张预应力构件端部局压裂缝等裂缝是否影响结构的安全,应根据裂缝的位置、长度、深度以及发展情况而定。

如果裂缝已趋于稳定,且最大裂缝未超过规定的容许值,则属于允许出现的裂缝,可不必加固。

一般室内结构,横向裂缝导致钢筋锈蚀的危险性较小,裂缝以不影响美观要求为度,而在潮湿环境中,裂缝会引起钢筋锈蚀,裂缝宽度应小于0.2mm,但纵向缝易引起钢筋锈蚀,并导致保护层剥落,影响结构的耐久性,应予处理。当裂缝长度较长,深度较深,严重影响构件的整体性,往往是破坏征,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

朝构件变形程度化而发展

结构在长期使用中,由于荷载、温度、湿度以及地基沉陷等影响,将导致结构变形和变位,变形不但对美观和使用方面有影响,且对结构受力和稳定也有影响。

较大变形往往改变了结构的受力条件,增大受力的偏心距,在构件断面、连接节点中产生新的附加应力,从而降低构件的承载能力,引起构件开裂,甚至倒塌。

结构变形的测定项目应针对可疑迹象,根据测定的要求、目的加以选择,但最大的挠度和位移必需检测。变形的量测应与裂缝量测结合起来,结构过度的变形,可产生对应的裂缝,过大的裂缝又可扩大结构的变形。

因此,结构变形情况如何,往往是反映出结构工作是否正常的重要标志,是结构构件安全鉴定的重要内容。

朝危房鉴定标准发展

《危标》规定了房屋危险性鉴定综合评定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保留了原标准中提出的“全面分析,综合判断”的提法,其具体规定如下:

房屋危险性鉴定应以整幢房屋地基基础、结构构件危险程度的严重性鉴定为基础,结合历史状态、环境影响以及发展趋势,全面分析,综合判断。

在地基基础或结构构件发生危险的判断上,应考虑它们的危险是孤立的还是相关的。当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时,则不构成结构系统的危险;当构件的危险是相关的时,则应联系结构的危险性判定其范围。

全面分析、综合判断时,应考虑下列因素:各构件的破损程度;破损构件在整幢房屋中的地位;破损构件在整幢房屋所占的数量和比例;结构整体周围环境的影响;有损结构的人为因素和危险状况;结构破损后的可修复性;破损构件带来的经济损失。

简易结构房屋可按上述原则直接评定。

在承重结构中确定危险构件百分比时,虽然注意到了区分柱、梁、承重墙等主要构件和屋面板这样的一般构件的不同的重要性,但并没有区分构件在结构传力路径上所处位置的重要程度。

4.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篇四

1、使用年久,失养失修,材质老化;

2、构件有异常变形、开裂或脱落等;

3、改变原设计使用用途,加层、加载或更改结构等;

4、装饰装修涉及拆改主体结构或明显中大使用荷载;

5、相邻建筑物的施工有影响;

6、毗邻房屋出现损坏,产权双方对致损原因有异议;

7、出现可能导致房屋发生局部或整体坍塌的异常迹象;

8、遭受自然灾害(水灾、地震、龙卷风、暴雪、泥石流等)、火灾或其它事故的影响而受损;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需作安全鉴定的。

二、办事程序

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申请房屋安全鉴定,应办理以下手续:

(一)持有介绍信(委托书)或证明其具备相关事权利的合法证件;

(二)按要求填写《九江市房屋安全鉴定申请表》;

(三)提供待鉴定房屋的产权证件、地形图及相关的设计施工图纸;

(四)根据房屋的使用性质、建筑面积和栋数,按物价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鉴定收费标准预付鉴定费用;

(五)在按程序进行的房屋安全鉴定业务完毕之后,申请人领取鉴定机构签发的鉴定文书。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报告编号:()号宿松县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制

房 屋 安 全 鉴 定 报 告

5.房屋安全鉴定相关知识 篇五

房屋安全鉴定相关知识

(三)一、什么是房屋安全鉴定?

答:根据《太原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本办法所称的房屋安全鉴定,是指对房屋结构的完损程度和使用状况是否危及安全使用进行鉴别、评定。

二、房屋安全鉴定由哪些部门负责?

答:根据《太原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 房屋安全鉴定由依法设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负责。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做出的鉴定结论是认定房屋安全状况的依据和证明。

太原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是我市现唯一一家依法设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统一加盖“太原市房屋安全鉴定专用章”。建筑检测企业禁止从事房屋安全鉴定活动,出具的鉴定报告不具备法律依据和责任。

三、什么情况下,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及时委托太原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进行鉴定?具有下列情形的能否作为公共活动场所或者经营场所?

答:根据《太原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 房屋交付使用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向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申请鉴定:

(一)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继续使用的;

(二)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大型商场、饭店等公共场所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百分之五十的房屋;

(三)房屋构件严重老化或者腐朽,房屋倾斜、连接构件脱离或者失效,受力构件断裂,结构发生异常的;

(四)受自然灾害或者人为破坏使房屋结构变形,结构强度、稳定性、承载力降低的;

(五)因扩建、加层、装修或者使用条件改变引起荷载变化,使房屋结构受到破坏的;

(六)其他需要申请鉴定的情形。

《太原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 具有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情形的房屋,未经鉴定或者经过鉴定不符合房屋安全条件的,不得作为公共活动场所或者经营场所。

四、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对周边房屋有何安全义务?

答:根据《太原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前,应当向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申请鉴定:

(一)距离二倍开挖深度范围内的房屋;

(二)距离三倍开挖深度范围内,场地为高灵敏度土、液化土和基坑开挖在三米以上涉及降低地下水位的房屋;

(三)人防工程、轨道交通工程规划控制保护地界内的建(构)筑物;

(四)爆破施工中,处于《爆破安全规程》要求的爆破地震安全距离内的房屋;(五)其他施工可能危及到的建(构)筑物。

被申请鉴定房屋的所有权人和利害关系人应当予以配合。

五、国有采矿企业对采矿区域内的房屋及其附属建(构)筑物有何安全义务?

答:根据《太原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 国有采矿企业应当对采矿区域内的房屋及其附属建(构)筑物进行巡查,并定期向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申请鉴定。

六、为什么房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有明显下沉、裂缝、变形、腐蚀等现象时,房屋相关责任人要委托房屋安全鉴定?

答:房屋出现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有明显下沉、裂缝、变形、腐蚀等现象的,说明房屋安全产生隐患,如基础出现损坏,或受到外界的影响基础出现不均匀下沉,引起上部结构和墙体开裂等。为保证房屋的安全,分析房屋损坏的原因,房屋相关责任人应当及时委托房屋安全鉴定中心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七、为什么房屋超过设计使用年限需要继续使用时,房屋责任人要委托房屋安全鉴定?

答:所有房屋都是按照一定年限内可能出现的最大荷载(如地震荷载、风荷载、楼面使用活荷载等,如普通建筑是按50年一遇的可能最大荷载来考虑的)和建筑材料本身的性能来进行设计建造的,到达设计使用年限以后房屋若继续使用,最大出现的可能最大荷载会相应提高,同时承重结构会出现不同程度的损坏和老化现象,需对房屋现状的安全性和使用性进行鉴定,然后决定房屋能否继续使用,或是否需要做修缮或加固处理后再继续使用,以确保安全。

八、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应当采取什么措施?

答:根据《太原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危险房屋的所有人、使用人应当设置明显的危险房屋标志。

房屋所有人对危险房屋应当及时解危,解危确有困难的,应当采取安全措施。

经鉴定存在安全隐患,但不属于危险房屋的,房屋所有人应当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九、经鉴定确认为危险房屋的,该如何处理?

答:根据《太原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由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采取加固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的,应当按照鉴定结论要求使用房屋。

(二)符合城乡规划要求,不在棚户(旧城)区改造范围内的危险房屋,使用人应当按照鉴定结论的要求搬出,由房屋所有人进行治理。使用人搬出的危险房屋为其唯一居住房屋的,可以向房屋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申请临时安置住房或者公租房,房屋经过治理后,使用人应当搬出临时安置住房或者公租房,并及时回迁。

(三)不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危险房屋,应当停止使用,整体拆除。搬迁不及时造成危害的,由房产管理部门及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负责。经鉴定有重大危险的房屋,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拒绝配合搬迁的,政府及主管部门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属于政府产权的直管公房,由政府统一异地安置;属于单位管理的房屋,由单位协调解决;属于私产的房屋,由政府按照房屋的残余价值补偿或者以补偿价值异地安置。

6.房屋安全鉴定委托书 篇六

房屋安全鉴定委托书

甲方:xxx

乙方:xx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对其所属房屋进行安全鉴定,委托鉴定的目的要求详见房屋安全鉴定委托书。

二、甲方的权利与责任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委托书内容提出明确的鉴定结论和处理意见;、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拟鉴定房屋的原始资料,如实介绍房屋的使用、修缮、加固情况,并配合乙方进行现场勘查和检测。

三、乙方的责任与权利

1、乙方应自甲方正式委托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工作,并向甲方出据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协议约定取得房屋安全鉴定费。

四、付款方式

1、经双方核算,预计鉴定费用为xx元,大写:xx万

仟 佰 拾 元整。

2、甲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支付乙方房屋安全鉴定订金,订金为总金额的60%。

3、余额在领取鉴定报告时付清。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能按约定时间向甲方出据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每延迟一日,向甲方支付总鉴定费1%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2、甲方自报告出据七日内未来领取,将视为违约,并将订金作为违约金赔付给乙方。

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xxx 乙方:xxx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 期: 日 期:

【拓展阅读】

一、房屋安全鉴定的途径

现实当中,因不当使用而对楼宇造成损坏的情况有很多,但因为普通居民楼分属于不同的业主,因此很难统一协调进行保护,这就为房屋安全埋下了巨大隐患。市民如对房屋质量鉴定存在疑虑并申请鉴定时,可以通过小区业主委员会,以单幢建筑所有产权人的名义向鉴定中心提出房屋安全鉴定申请;如果没有业主委员会,市民也可联合该房屋所在建筑物的所有权利人提出房屋鉴定申请。

总而言之,未经房屋鉴定的房屋,居民平时要定期观察房屋内墙壁、地板、天花板等位置是否存在沉降、倾斜和裂缝等现象。重点要注意观察裂缝出现的部分这些都是房屋质量鉴定的项目。其中,由材料干湿变化引起的地面、墙面状裂缝,或由热胀冷缩变形原因造成的裂缝不属于危险裂缝。居民碰到类似情况须引起重视,并尽快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二、房屋安全鉴定的条件

1、在房屋建筑上设置高耸物、搁置物或者悬挂物的,属于拆改房屋结构、明显加大房屋荷载或者在楼顶设置广告牌等高耸物的,应当由原房屋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设置。

2、严重损坏的房屋一般不得装饰装修。确需装饰装修的,应当先进行房屋鉴定,并采取修缮加固措施,达到居住和使用安全条件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

3、非住宅房屋装修涉及拆改房屋结构、明显加大房屋载荷的,应当由原房屋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经房屋质量鉴定机构鉴定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施工。

4、原有房屋改为公共娱乐场所或生产经营用房的,经营者应当向房屋质量鉴定机构申请房屋鉴定。

5、因发生自然灾害或者爆炸、火灾等事故危及房屋安全的,房屋所有人应当及时向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申请房屋鉴定。

7.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标准 篇七

1 混合结构房屋裂缝分析

目前, 通过现场的初始勘察、计算与检验, 是对混合结构体系安全鉴定的必要方法, 也是参考对照着国家出台的《危险房屋鉴定标准》进行理性的科学判断与分析, 以此一句来确定房屋的危险级别越安全指数。并且为房屋的加固修缮或其他补救措施提供足够的技术和文献条例依据。

房屋经过长期的使用, 房屋的坚固性会逐渐的减退, 因而形成破坏, 出现裂痕。房屋受到变形、周边环境及施工水平的影响, 增加了房屋的裂缝出现, 一旦出现裂缝, 不但会影响混凝土外层的外观质量, 还会造成房屋内部钢筋提前出现锈蚀, 继而降低混凝土抗渗性。

根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中2.5.1.1规定指出, 墙体产生缝长超过层高的1/2、缝宽大于2cm的竖向裂缝, 或产生缝长超过层高1/3的多条竖向裂缝。由于地基不均匀沉降造成混合结构房屋裂缝, 一般是建筑楼层的中间位置下沉的状态相比较两侧的大, 比较容易形成正向弯曲而造成八字形裂缝;建筑物地基一端软弱或一端层高较大, 造成一端大幅度沉降而出现斜型裂缝;地基突变处建筑物一端沉降大使墙顶形成较大的拉应力而造成顶部竖向裂缝, 若房屋过长, 又未设置伸缩缝, 易使墙体在门窗口边或楼梯间等部位产生贯通房屋全高的竖向裂缝。

根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中2.7.2.2规定指出, 墙体连接处产生竖向裂缝, 其深度达墙厚、裂缝长度超过层高的1/2;或墙体产生多条竖向的裂缝, 裂缝、缝长超过层高的1/2, 这样结构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 随时有倒塌可能, 不能确保住用安全的房屋。因承载能力产生裂缝构成危点的鉴定分析。由于混合结构主要是砖砌体脆性材料, 其抗拉强度较低, 因承载能力不足产生的裂缝, 很可能是结构破坏的先兆。若荷载已接近临界值, 则裂缝不断发展, 更有可能导致结构破坏、建筑物倒塌。因此, 在安全鉴定中必须正确认识其裂缝的形态特征和产生原因, 达到准确判断和鉴别的目的, 防止事故发生。

房屋危险性鉴定应按A、B、C、D四等级进行划分。为便于综合评判, 将危险点及其数量作为基本参量, 来划分房屋危险性等级:

A级:无危险点;

B级:有危险点;

C级:危险点量发展至局部危险;

D级:危险点量发展至整体危险。

2 混合房屋安全鉴定技术流程及案例分析

1) 建筑物结构的设计方案、场地面积测量及工程勘察报告、施工质量验测证明;

2) 结构布置、结构体系以及局部受力和构造检查分析;

3) 充分分析建筑结构基本情况的检测与房屋使用的历史年限的调查;

4) 结构使用条件、混凝土结构环境类别调查分析与确定;

5) 房屋地基基础设计合理情况及检测结果与资料分析;

6) 结构组成材料的性能使用程度的检测结果的分析;

案例分析

案例介绍:某小学办公楼为三层砖混结构, 砖砌条形基础, 地基处理采用换填垫层法, 换填料为素土夯实, 局部为灰土垫层。房屋总高度9.90m, 平面呈“一”字型布置, 建筑面积约为486m2无设计施工资料。

查勘房屋基本情况:该办公楼建于80年代初, 为了对该建筑场地进行评价, 本次鉴定补充进行了场地的岩土工程勘察。沿建筑物周围布置了三个探井。在每个探井中, 均取原状土样进行室内常规土工实验, 根据土工试验结果, 该场地属自重湿陷性场地, 湿陷等级Ⅳ级, 湿陷程度严重。本次检测以外墙一层窗台作为基准面进行地基相对沉降观测, 最大沉降发生在办公楼东南角, 相对沉降量为46mm, 地基基础局部变形值为0.5‰~6.8‰, 最大变形值达6.8‰。该办公楼, 长27.0m, 宽6.0m, 总高度为9.9m, 混凝土预制梁、板。结构平面形状简单、规则、对称, 竖向体形规则、均匀。外墙四角、楼梯间四角及外纵墙与内横墙交接处未设置构造柱, 不满足现行《危险房屋鉴定标准》GB50011—2010的要求。《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 GJ 125-99 (2004年版) 中第4.3.4.2条规定:受压墙、柱沿受力方向产生缝宽大于2m m, 缝长超过层高1/2的竖向裂缝, 或产生缝长超过层高1/3的多条竖向裂缝;分析现场的情况, 采用回弹法分别对该办公楼一到三层墙体的砖强度和砂浆强度进行了检测。砂浆及砖强度均不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10) 3.9.2条中“砌体结构应符合烧结普通粘土砖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10, 其砌筑砂浆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5”的规定。该办公楼墙体裂缝主要分布在纵墙上, 横墙裂缝较少, 一、二层墙体裂缝较多, 三层墙体裂缝较少。墙体裂缝以斜向裂分为主, 有少量水平裂缝及竖向裂缝。墙体大部分裂缝在1.0mm~3.0mm, 最大为8.0m m。圈梁裂缝在0.5m m~1.0m m, 最大裂缝为1.5m m。根据上述裂缝分布、裂缝形式、裂缝宽度和深度, 我们认为, 上述裂缝主要为地沟、排水沟中的积水长期浸入该办公楼地基, 造成地基不均匀沉降而引起的裂缝, 且已对结构的承载能力造成影响。将实测砖及砂浆强度输入PKPM计算软件, 进行复核计算, 一层横墙抗力与效应比在0.77~0.79之间, 一层纵墙墙抗力与效应比在0.66~0.82之间, 二层横墙抗力与效应比在0.81~0.84之间, 二层纵墙墙抗力与效应比在0.68~0.86之间, 不满足抗震承载力的要求。根据《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 (GB50292—1999) 的相关规定, 经综合分析, 该办公楼地基基础安全性等级为C级, 上部承重结构安全性等级为D级, 建筑物整体安全性评定为D级。

房屋在长时间的使用中, 因为受到周边温度、地基沉陷及荷载等因素影响, 出现房屋的结构变形, 一旦出现产生了过度变形, 就会产生对之相对应的裂缝。大的变形会改变到房屋的受力条件, 使受力的偏心距增大, 继而降低了房屋的承载力, 引发房屋局部开裂, 严重的会发生倒塌。一般来说, 结构的过度变形是结构稳定性不足或者刚度不足的标志, 它并没有直接反映出结构强度。导致结构变形的因素有跨度、截面的尺寸、支座的形式、材料的质量和荷载等, 结构变形是鉴定房屋安全的重要内容。所以在进行房屋安全鉴定时, 需要对房屋的综合情况进行考虑。

3 结语

我们居住的房屋与我们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也是我们需要重视的大事。房屋的安全关系到我们日常的生活工作的安全。我们也清楚, 房屋不是铜墙铁壁, 所以再使用一定年限的基础上都会出现裂缝, 有的是在房屋的墙体内部出现的, 有的实现露在墙体的外面。没有一栋建筑物不是带裂缝工作的。只要出现裂缝, 不论是谁都会产生一定程度的担心与恐慌, 有的时候就盲目的进行修缮, 费事费力。而裂缝种类很多, 但是并不是每一条裂缝都会对房屋的安全性产生影响, 也并不是每一个房屋的安全应都存在的影响与隐患。前面我们说过了, 划分房屋危险性A级:无危险点、B级:有危险点、C级:危险点量发展至局部危险、D级:危险点量发展至整体危险。因此, 不是每一条裂缝产生的影响都是相同的, 而每一条裂缝的修缮方法与程度也是一样的。所以, 为了不形成浪费, 所以要采取房屋裂缝的安全鉴定, 根据鉴定的结果来分析房屋的是否安全, 也根据鉴定的数据来衡量修缮工作如何进行, 这样才更加科学、合理。房屋结构出现裂缝进行安全性检测, 也要本着对住户安全负责的心态来对房屋进行检测, 尽早发现房屋的问题避免造成损失。在检测的同时也要遵循国家的相关规定, 切不可因为利益就昧着良心夸大、或隐瞒房屋安全性的真实情况。在技术上也要不时的与现代化检测接轨, 检测的步骤理念也要更新, 不可在守着老一套, 没有发展的进行技术性的活动。在鉴定报告机构的选择上也一定要找设备齐全, 人员专业的机构, 这样才能确保鉴定准确、保障人生财产的安全。从混合结构房屋裂缝是否影响安全使用的角度出发, 根据混合结构房屋裂缝的安全鉴定情况, 针对具体问题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及弥补措施, 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

参考文献

[1]王铁梦.建筑物的裂缝控制[M].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 1993.

[2]胡新建.浅谈房屋安全鉴定中温度裂缝的防治[J].当代建设, 2003.

8.南京市房屋安全鉴定 篇八

第二章 房屋使用安全管理

第三章 房屋安全鉴定和危险房屋管理

第四章 房屋白蚁防治管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展开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2号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7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由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7次会议于月28日通过,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6次会议于201月12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法规修正文本在南京人大信息网上公布。[1]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2年1月30日

修改决定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7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2011年12月28日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7次会议通过,2012年1月12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6次会议批准)

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7次会议决定,对7件法规作如下修改:

…………。

二、南京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

将第二十三条修改为:“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对危及公共安全的危险房屋拒不治理的,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停止使用危险房屋,必要时可以作出强制治理决定,采取加固、修缮等治理措施。”

将第三十四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拒不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危害公共安全的,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责令限期办理房屋安全鉴定。逾期仍不委托鉴定的,可对当事人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因拒不委托鉴定造成后果的,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

9.对房屋建筑安全鉴定的讨论 篇九

关键字: 房屋安全,鉴定,分析

吴建刚

摘要:房屋建筑质量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本文就如何加强房屋建筑安全鉴定结合工程实例,对房屋安全鉴定的类别、程序及方法进行了讨论。

关键词:房屋安全,鉴定,分析

一直以来,建筑工程质量事故一直是工程建设中最突出的一个问题,而房屋建筑质量更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建筑工程质量越来越成为人们所关注的热点。因而,我们应进一步加强房屋安全鉴定工作,以确保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房屋安全鉴定的类别

(一)房屋可靠性鉴定对结构建筑质量方面有怀疑的鉴定;建筑物达到设计基准期继续使用的鉴定;增加房屋使用荷载或改变结构 布置的鉴定;建筑物改造、加层或扩建前的鉴定;建筑物出现结构性损伤的鉴定;

(二)灾后房屋损伤程度鉴定火灾后结构损伤程度、残余承载力及结构可 靠性的鉴定;水灾后砌体结构房屋损伤程度鉴定。

(三)施工周边房屋安全鉴定施工前的证据保全鉴定;施工中及施工后的损坏原因、程度及安全鉴定。

(四)房屋损害纠纷鉴定;

(五)危险房屋鉴定;

(六)生产经营场所房屋安全鉴定;

(七)建筑结构抗震鉴定;

(八)建筑物建造年代鉴定。

房屋危险性鉴定应按A、B、C、D四等级进行划分。为便于综合评判,将危险点及其数量作为基本参量,以量变质变的辩证原理来划分房屋危险性等级:A级:无危险点B级:有危险点C级:危险点量发展至局部危险D级:危险点量发展至整体危险

二、可靠性鉴定的概念与方法

(一)可靠行鉴定的概念可靠性鉴定主要是指建筑结构的可靠性鉴定,其定义为:结构在规定时间内(即设计时所假定的基准 使用期)、规定的条件下(结构正常的设计、施工和使用条件下),完成预定功能(如强度、刚度、稳定性、抗裂性、耐久性)的能力。这一定义将结构的可靠 性归结了三个基本的功能,其分别是安全性功能、适用性功能和耐久性功能。其中:

1、安全性功能是指,在正常设计、施工和正常使用条件下,结构应能承受可能出现的各种荷载作用和变形而不发生破坏;在偶然事件(如地震、爆炸等)发生时和 发生后,仍能保持必要的整体稳定性,而不至于倒塌。

2、适用性功能是指,在正常使用时,结构应具有良好的工作性能,其变形、裂缝或震动等均不超过规定 的限值。耐久性功能是指,在正常使用、正常维护条件下,结构应具有足够的耐久性。如保护层不得过薄。裂缝不得过宽而引起钢筋锈蚀,混凝土不得在化学腐蚀环 境下影响结构预定的使用年限。对于结构可靠性的鉴定程序主要有:调查、检测及计算分析,按照现行设计规范和相关鉴定标准进行综合评估。

三、房 屋安全鉴定基本程序房屋危险征兆主要有:

1、地面突然下陷、空鼓或裂缝突然加大。

2、承重柱、梁、板或墙体出现严重裂缝,并且持续发展。

3、承重柱、梁、板或墙体产生过大的变形,木构件或连接部位严重腐朽或已被白蚁蛀蚀。

4、墙体或天花的批荡层突然大面积剥落、脱落;房屋突然发出异常的声音,如“劈拍声”、“喳喳声”、爆裂声等。

房屋安全鉴定是指对房屋结构的完损程度和使用状况是否危及安全使用进行鉴别、评定。检测是为了了解建筑物的结构现状、使房屋安全鉴定有据可依而做的检查和测定工作,是鉴定的辅助手段。

四、房屋安全鉴定方法鉴定的方法主要有三种:传统经验法、实用鉴定法和概率法。

1、传统经验法,主要以原设计规范为依据,是按个人经验观察及计算结果来评估结构可靠性的一种经验方法。其特点是荷载计算以实际调查为准,材料取值以经验 评定为依据,对原设计采用的规范依据、理论计算、计算图形加以分析,判定其与实际结构是否相符,是否可靠。这种方法主要是凭借专家所掌握的知识和经验对结 构可靠性做宏观评价,其具有鉴定程序少、花费低、方法简单、速度快等特点。但结构比较粗糙保守,与专家的水平密切相关。

2、实用鉴定法,是在传统经验 法的基础上,利用现代检测手段和试测技术,对结构材料强度等实测值进行分析和计算,按规范要求进行综合性鉴定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是在初步分析事故原因的 基础上,进行详细调查、材料试验和结构检验。然后逐项评价、综合评定,对建筑物做出较准确的鉴定。这种方法的适用范围比较广,且有效性较高,是目前普遍采 用的可靠性鉴定方法。

3、概率法,是运用概率和数理统计原理,采用非定值统计规律,对结构的可靠性进行鉴定。其是将结构抗力和作用效应之间建立一定的 数量关系。只要计算出失效概率,也就能得出建筑物的可靠度。但失效概率是建立在大量统计数据基础上的,而建筑物事故鉴定事先恰恰缺乏这些资料的收集,因而 概率法有待进一步完善。

五、工程实例

(一)情况介绍某小学办公楼位于兰州市七里河区,为三层砖混结构,砖砌条形基础,地基处理采用换填垫层法,换填料为素土夯实,局部为灰土垫层。房屋总高度9.90m,平面呈“一”字型布置,建筑面积约为486m2,无设计施工资料。

(二)查勘房屋基本情况

该办公楼建于80年代初,为了对该建筑场地进行评价,本次鉴定补充进行了场地的岩土工程勘察。沿建筑物周围布置了三个探井。在每个探井中,均取原状土样进 行室内常规土工实验,根据土工试验结果,该场地属自重湿陷性场地,湿陷等级Ⅳ级,湿陷程度严重。本次检测以外墙一层窗台作为基准面进行地基相对沉降观测,最大沉降发生在办公楼东南角,相对沉降量为46mm,地基基础局部变形值为0.5‰~6.8‰,最大变形值达6.8‰。该办公楼,长27.0m,宽 6.0m,总高度为9.9m,混凝土预制梁、板。结构平面形状简单、规则、对称,竖向体形规则、均匀。外墙四角、楼梯间四角及外纵墙与内横墙交接处未设置 构造柱,不满足现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的要求。根据现场情况,采用回弹法分别对该办公楼一~三层墙体的砖强度和砂浆强度进行了 检测。砂浆及砖强度均不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3.9.2条中“砌体结构应符合烧结普通粘土砖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MU10,其砌筑砂浆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5”的规定。该办公楼墙体裂缝主要分布在纵墙上,横墙裂缝较少,一、二层墙体裂缝较多,三层墙体裂缝较少。墙体裂 缝以斜向裂分为主,有少量水平裂缝及竖向裂缝。墙体大部分裂缝在1.0mm~3.0mm,最大为8.0mm。圈梁裂缝在0.5mm~1.0mm,最大裂缝 为1.5mm。根据上述裂缝分布、裂缝形式、裂缝宽度和深度,我们认为,上述裂缝主要为地沟、排水沟中的积水长期浸入该办公楼地基,造成地基不均匀沉降而 引起的裂缝,且已对结构的承载能力造成影响。将实测砖及砂浆强度输入PKPM计算软件,进行复核计算,一层横墙抗力与效应比在0.77~0.79之间,一层纵墙墙抗力与效应比在0.66~0.82之 间,二层横墙抗力与效应比在0.81~0.84之间,二层纵墙墙抗力与效应比在0.68~0.86之间,不满足抗震承载力的要求。

(三)鉴定结论根据《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1999)的相关规定,经综合分析,该办公楼地基基础安全性等级为C u级,上部承重结构安全性等级为D u级,建

筑物整体安全性评定为Ds u级。

(四)处理建议

1、建议立即对地沟、排水沟进行检修,严禁继续积水,并对排水沟进行防水处理,严防渗漏。同时对该楼所有室外管道进行全面检修,做好房屋四周竖向排水,严禁水再次浸入地基。

10.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标准 篇十

近年来我国地震灾害发生十分频繁, 地震属于自然灾害, 具有不可预见性, 而且具有强大的破坏性。由于我国在相关建筑设计规范中对于房屋建筑的抗震性能有明确的要求, 因此在实际房屋建筑过程中, 需要有效地提高结构的抗震性能, 做好房屋建筑抗震性能的预测和鉴定工作, 并对达不到抗震要求的房屋结构实施加固处理, 从而有效地确保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1砌体结构房屋的震害特点

在砌体结构房屋建筑中, 各种砌体作为主要承重构件, 但由于砌块自身抗剪能力和延性较弱, 一旦有强大外力作用下则会发生变形。特别是地震发生时, 砌体结构房屋的承重构件会发生严重的开裂和变形, 从而导致建筑受到严重破坏, 甚至发生整体倒塌的现象。 在汶川地震发生时, 由于很大部分房屋多为砌体结构, 地震发生后针对房屋受到破坏的情况表明, 房屋裂缝多发生在窗下, 以X型贯穿于整个墙段。在房屋的内外墙交接处也受到严重的破坏, 外纵墙倒塌严重。墙体转角处容易发生破坏, 从而引发倒塌事故。由于采用的是装配式或是整体式的楼屋盖, 在地震中破坏十分严重, 部分墙体及楼梯间也发生一定程度的破坏。

2砌体结构房屋的安全鉴定方法

为了能够更好地对房屋建筑结构的状态进行掌握, 合理评估砌体结构房屋的抗震性能和安全性能, 则需要做好砌体结构房屋的安全鉴定工作。同时在评估过程中针对发现的问题, 并提出合理性的改进建议。目前我国砌体结构安全抗震鉴定过程中使用的规范和标准较多, 同时还要使用到多种仪器, 在具体安全鉴定工作中往往会针对建筑结构的合理性、主要构件连接的可靠性、建筑材料的强度、 易损构件及主要构件的连接等进行综合性评估, 对于已建成的建筑则需要针对实际功能和需要来选择适宜的鉴定方法。目前普遍采用的方法主要有:

2.1概率法

概率法的原理表现为:利用房屋结构可靠性原理, 采用结构失效概率评价房屋结构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虽然该种方法在理论上可行, 但是在实践应用还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

2.2实用鉴定法

根据鉴定人员对房屋损坏原因的分析, 并根据规定的检测和鉴定项目, 采用检测仪器进行实地勘察和检测, 再结合结构计算以及实验结果, 对既定的检测与鉴定项目进行综合性评定, 进而获得准确的检测以及鉴定结果, 在采用该种检测鉴定方法时, 需要采用现代化的科学检测仪器获得房屋建筑工程的数据资料, 进行结构验算以及模型分析, 结合房屋建筑的环境、勘察、规划以及图纸等相关技术资料, 对房屋建筑工程的整体安全程度和可靠程度进行检测鉴定。

2.3直接经验法

这是一种直接对房屋建筑面进行现场勘查和调查的方法, 需要房屋安全鉴定人员要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 在具体检测鉴定过程中, 需要根据房屋的设计图纸来核对房屋建筑面工程各个构件的运行状况, 通过鉴定人员的具体验算及自身的专业知识来实评定房屋装饰建筑工程的安全等级。直接经验法在对房屋建筑工程进行鉴定过程中不仅操作简单, 而且所需时间较短。但在具体鉴定过程中, 由于所需要配备的现代化检测设备缺乏, 必然会对检测结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带来较大的影响。

3砌体结构房屋的加固技术措施

由于现有砌体结构使用年限及外部原因, 很多砌体结构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损害, 考虑到经济性, 大面积的拆除不现实, 因此对砌体结构进行加固是最有效的办法, 目前工程中对砌体结构房屋加固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点:

3.1外加钢筋混凝土构造柱技术

主要是利用钢筋混凝土构造柱, 将其加固在砌体墙面薄弱部位的内外两侧, 加固完成后, 构造柱能够与墙体共同承受各类破坏性作用, 并进一步增强砌体结构房屋的抗剪强度。而且加固所用的钢筋混凝土构造柱与楼层的外回圈梁、拉杆等还会构建十分牢固的空间体系结构, 对于提高整体结构的稳定性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利用此加固体系后, 不仅砌体结构的抗震性能得到大幅度提升, 而且墙体中间部位抗剪能力及两侧部位的抗弯能力也会有相应的增强, 在地震水平作用力下结构的稳定性有了明显的改善。特别是将钢筋混凝土构造柱设置在砌体结构建筑的受拉边缘时, 可以有效地对应力过度集中现象起到有效预防, 在圈梁约束力作用下, 墙体整体具有非常好的延性, 即使发生大强度的地震, 砌体结构的房屋的墙体出具有较好的抗震性能, 不会出现开裂及倒塌的现象。

3.2钢筋网砂浆面层加固

在当前砌体结构房屋中, 钢筋网砂浆面层加固技术应用十分常见, 也可称为板墙技术。由于水泥砂浆在外界作用力作用下会出现开裂现象, 这就会导致砌体墙面开裂及钢筋屈服问题发生, 因此采用钢筋网砂浆面层来改善墙体的抗侧力刚度和抗剪强度, 能够整体优化房屋的性能, 特别是这种加固方法在多层砌体结构房屋加固中应用所取得效果更为显著。

3.3后加拉杆、圈梁等加固技术

利用钢拉杆对砌体结构建筑的纵横墙进行拉结, 不仅可以有效地避免纵墙倒塌现象的发生, 而且对砖墙及外加钢筋混凝土构造之间的协作的改善也具有非常好的效果, 有利于房屋整体性能的进一步增强。圈梁加固技术在对砌体结构建筑加固应用中, 由于房屋结构及施工方式选择方式不同, 这也使圈梁加固的应用也具有多样性。在对坡屋顶面进行加固时, 通常会采用卧墙式圈梁, 这对于屋架的锚固作用的增强会带来非常好的效果。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利用外露式圈梁进行加固具有更好的便利性, 有利于房屋结构延性的改善。另外在木质屋盖房屋顶层加固中一般会采用后加型钢圈梁, 这种圈梁在加固过程中工艺简单, 不受环境气候因素的影响, 但其对钢材消耗较大, 因此成本相对较高。对于砌体结构建筑圈梁加固形式的选用, 需要在具体施工过程中与建筑的实际情况、环境及成本因素等多方面有效的结合, 选择适宜的圈梁。

4结束语

在当前城乡快速发展过程中, 砌体结构房屋不仅数量较多, 而且涉及的范围较广, 特别是一些灾后重建建筑, 基于经济能力考虑, 砌体结构采用的更是十分广泛。针对砌体结构房屋的特点, 因此需要加强结构的抗震设计, 并采取切实有效的加固措施, 确保砌体结构房屋的稳固性, 确保人们居住的安全。近年来, 材料技术和工艺技术取得了较快的发展, 这也使一些新型的加固方式开始被研发出来, 这对砌体结构房屋的安全性有了更好的保障, 而且在满足使用安全的基础上, 房屋建筑的美观性也有了较大的进步。

参考文献

[1]马德云, 左勇志, 滕海文, 等.纵墙承重多层砌体结构抗震分析与鉴定加固[J].工程抗震与加固改造, 2012, 34 (1) :98-101+125.

[2]高剑平, 罗民, 罗丹, 等.某砖砌体房屋安全性鉴定与加固可行性分析[J].四川建筑科学研究, 2012, 38 (1) :81-82.

11.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标准 篇十一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的管理,根据《关于修改<广州市村镇船舶造业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的决定》市人民政府令(2005年第1号)和《广州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安全鉴定单位的备案。

第三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安全鉴定的鉴定单位应当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国土房管局)备案,具体办理由市房屋鉴定事务所(以下简称市鉴定所)负责。

第四条 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备案分为:初始备案和变更备案。

第五条 新成立的鉴定单位应当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办理初始备案。已在本市从事房屋安全鉴定的单位,应当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30日内办理初始备案。办理初始备案,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一)《广州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初始备案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三)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四)领有《广州市房屋安全鉴定员证》的鉴定技术人员名单(不少于2人)及其身份证明。

委托办理的,还须提交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第六条 已办理初始备案的鉴定单位,其单位名称、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码、住所、房屋安全鉴定技术人员等发生变更的,鉴定单位自工

商营业执照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市鉴定所办理变更备案手续。

办理变更备案手续,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一)《广州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变更备案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三)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四)领有《广州市房屋安全鉴定员证》的鉴定技术人员名单(不少于2人)及其身份证明;

(五)原核发的《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备案证书》。委托办理的,还须提交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第七条 提交的资料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市鉴定所应当办理备案,并在收取备案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给《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备案证书》。市国土房管局将已备案的鉴定单位在本局公开网站上公布。

提交的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市鉴定所应当场一次性告知鉴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第八条 鉴定单位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第九条 鉴定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和《广州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从事房屋安全鉴定业务中应当按照房屋安全鉴定的相关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进行现场鉴定及编写鉴定文书。

第十条 市国土房管局和市鉴定所对鉴定单位进行监督检查,鉴定单位应当配合。

第十一条 凡鉴定单位没有办理备案手续而进行房屋安全鉴定,或未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员证》而从事房屋安全鉴

定工作的,市国土房管局按照《广州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在市国土房管局公开网站上予以通告。

第十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鉴定单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安全鉴定的,备案按本规定执行。

12.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标准 篇十二

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城市规模的日益扩大以及城市人口的集中, 城市建筑新旧更替, 正在朝着多元化、多样化发展, 新型的混凝土结构及钢结构房屋正在逐步替代砌体结构房屋, 但由于国情及地域的差别, 砌体结构房屋的数量在我国既有建筑中仍占有很大比例, 而且在今后一段时间内, 砌体结构房屋仍将是我国许多城乡建筑中的主要结构形式之一。

在地球环境恶化, 灾害频发的今天, 砌体结构房屋在遭受诸如地震、火灾和风等多重灾害后, 由于其材料的物理化学性能发生了变化, 结构本身也存在不同程度的损伤, 这就导致了砌体结构房屋的承载能力、使用性能下降。因此, 为了防止砌体结构房屋灾后造成“二次损伤”, 更为了能够正确客观的评价砌体结构房屋灾后的损伤程度, 是否还能加固利用, 减少灾后损失等, 对砌体结构房屋进行结构的检测鉴定和综合评估就显得十分必要, 同时更具有重大的经济意义和现实意义。

1 地震后老旧砌体结构房屋检测鉴定

地震后砌体结构房屋的检测鉴定和综合评估以某医院住院楼的检测鉴定为工程实例, 并参照相关技术标准对其进行了分析。

1. 1 工程概况

某医院住院楼为3 层砖混结构房屋, 建于1982 年, 平面布置规则, 呈矩形, 1 层~ 3 层层高均为3. 8 m, 室内外高差500 mm; 其坐北朝南, 东西长68. 9 m, 南北宽12. 5 m, 局部突出1 m, 总建筑面积约2 713 m2; 楼、屋盖均采用混凝土预制板, 外墙厚均为370 mm, 内墙厚均为240 mm。

1. 2 结构现状

根据现场调研及查看相关资料可知, 该住院楼曾因地基泡水出现下沉、墙体开裂等情况, 后采用石灰桩 ( 掺10% 豆罗砂) 对地基进行了加固处理。

2012 年12 月18 日受到太原市3 级地震的影响, 该住院楼原有裂缝又发生变化, 裂缝不断开裂加长。

此次地震后该住院楼的现场检查检测主要针对其内外观质量、抗震措施及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强度和砖强度进行了检测。其中砌筑砂浆抗压强度采用贯入法进行检测, 依据JGJ/T 136—2001 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技术规程, 砖强度检测采用回弹法, 依据GB/T 50315—2011 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具体结果如下:

1) 内外观质量检查。在现场检查中, 发现该住院楼部分楼、屋盖预制板底面抹灰层大面积脱落, 预制板间拼缝加宽出现裂缝, 局部楼、盖板底有漏水的痕迹, 少数楼、屋盖预制板出现横断裂缝。

该住院楼1 层~ 3 层的多数门窗洞口角部均出现斜裂缝, 部分裂缝内外贯通, 裂缝宽度介于细微~ 6. 5 mm。

为了解该住院楼墙体裂缝是否继续发展, 检查过程中曾在部分裂缝位置粘贴石膏饼, 现场作业完成3 d后, 经现场观察, 发现部分石膏饼开裂, 裂缝介于0. 02 mm ~ 0. 16 mm, 部分裂缝有加宽、延长发展的迹象。

2) 抗震措施。该住院楼的纵横墙体布置均匀, 在平面内对齐, 在竖向上下连续; 房间开间5. 5 m/3. 6 m, 最大抗震横墙间距7. 2 m, 外纵墙窗间墙宽1. 8 m; 房屋四角、楼梯间外纵墙一侧两角、门厅间外纵墙与横墙交接处及每隔7. 2 m的外纵墙与横墙交接处设有混凝土构造柱; 每层外纵墙、山墙及部分内纵墙、横墙上布有混凝土圈梁。

3) 材料强度检测。现场对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进行抽样检测, 每层随机抽检6 个墙体构件, 1 层~ 3 层共抽检了18 个墙体构件; 对承重墙体的砌筑砖进行抽样检测, 每层随机抽检6 个测区, 每个测区抽检10 块砖。

通过数据处理分析可知, 该住院楼1 层~ 3 层检测的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推定值均可按M1. 0 取值; 该住院楼1 层~ 3 层墙体砌筑砖的标号均小于M7. 5。

1. 3 抗震性鉴定

参照GB 50023—2009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的规定, 该住院楼建于1982 年, 做医疗用房使用, 宜按重点设防的A类建筑进行抗震鉴定, 即分第一级鉴定和第二级鉴定。

在第一级鉴定中, 该住院楼的部分墙体裂缝及预制板拼缝裂缝等造成的内外观质量、砌筑砂浆和砖等结构材料强度、房屋的构造柱和圈梁布置等整体性连接构造、外墙尽端至窗洞边的距离等易引起局部倒塌的部件及其连接、房屋抗震承载力的简化验算等多方面均不符合抗震鉴定标准的要求。

在第二级鉴定中, 由于第一级鉴定结果多项不符合抗震鉴定标准的要求, 故不再进行第二级鉴定。

综合评定该住院楼的综合抗震能力不满足设防要求。

1. 4 安全性鉴定

参照GB 50292—1999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的规定, 从构件安全性、子单元安全性及鉴定单元安全性三个层次对该住院楼进行综合性的鉴定评级。

构件的安全性评级中, 砌体结构构件 ( 墙体) 的安全性等级依据承载能力、构造要求、不适于继续承载的裂缝和位移等要求评定为Cu级; 混凝土结构构件 ( 预制板) 的安全性等级依据不适于继续承载的位移 ( 或变形) 和裂缝等要求评定为Cu级。

子单元的安全性评级中, 地基基础子单元的安全性等级依据墙体沉降裂缝的要求评定为Cu级; 上部承重结构子单元的安全性等级依据砌体结构构件 ( 墙体) 、混凝土结构构件 ( 预制板) 及结构整体性的安全等级评定为Du级。

鉴定单元的安全性评级主要依据地基基础子单元和上部承重结构子单元的评定结果, 取其中较低等级作为鉴定单元的等级, 综合评定该住院楼的安全性等级为Dsu级。

2 火灾后老旧砌体结构房屋检测鉴定

火灾后砌体结构房屋的检测鉴定和综合评估以某大学家属楼局部火灾后的检测鉴定为工程实例, 并参照相关技术标准对其进行了分析。

2. 1 工程概况

某大学家属楼为4 层苏式砖木混合结构房屋, 建于20 世纪50 年代, 屋盖采用人字形木屋架, 楼盖采用现浇混凝土板, 基础采用混凝土条形基础; 该房屋平面布置呈“L”形, 南北向总长55. 23 m, 宽13. 23 m, 东西向总长为61. 23 m, 宽为13. 23 m, 建筑面积近5 120 m2; 室内外高差0. 6 m, 1 层~ 3 层层高3. 25 m, 4 层层高3. 1 m, 檐口高为13. 58 m, 建筑总高度为15. 87 m。

2. 2 结构现状

根据现场调查及查看相关资料可知, 该家属楼建成至今已近60 年, 使用期间曾多次进行过修缮, 多数住户也均对室内进行过改造装修, 诸如地面铺瓷砖、卫生间和厨房墙体贴瓷砖、部分隔墙的拆除改造等。

2013 年6 月6 日中午12 时, 该家属楼一单元顶层出现着火点, 火势逐渐变大, 沿着木屋架逐步向二、三、四、五单元蔓延燃烧, 火灾持续约5 h, 直至下午5 时30 分左右才被完全扑灭, 最终火灾导致该家属楼4 层屋顶全部烧毁。

此次火灾后该家属楼的现场检查检测主要针对着烧物现场塌落和堆积情况、建筑物的过火面情况以及火灾范围内构件的受损情况进行了检测, 检测主要依据CECS 252: 2009 火灾后建筑结构鉴定标准。检测结果如下:

该家属楼一~ 四单元的1 层~ 3 层各住户室内承重墙体和楼板受到火灾的影响较小, 仅个别3 层顶板预制板出现横断裂缝, 部分窗户的窗框烧焦变形, 部分墙体抹灰层和饰面砖发黄、发黑, 局部脱落, 部分顶板和墙体受到灭火过程中消防用水的侵蚀变黄。

该家属楼一~ 四单元的4 层住户受到火灾的影响较大, 木屋架基本烧毁塌落, 室内堆积有大量烧焦的屋架残留, 碎砖破瓦、吊顶、家具残骸和燃烧物灰烬, 并且堆积物中大量吸收灭火水流。多数住户门窗框被烧毁, 墙体受火灼烧, 墙体抹灰层酥裂呈红色或黑色, 凿开抹灰层发现砖表面发黄, 少数墙体出现裂缝和砖面损伤的现象, 个别墙体出现局部倒塌。地面饰面砖和木地板等装饰材料基本破损, 清理堆积物并凿开地面后发现, 混凝土底板表面受高温影响呈黄色。

2. 3 房屋结构受火灾影响的分析

1) 火灾对房屋结构的直接影响。大火对该家属楼4 层的结构造成严重的损伤。其中, 屋盖全部被烧毁, 大部分承重墙体和隔墙烧灼损伤严重, 局部坍塌, 损伤等级为Ⅲ级~ Ⅳ级。

大火对该家属楼3 层的承重墙体基本无影响, 仅对局部的楼板造成烧灼影响。其中, 3 层个别顶板的顶面 ( 4 层地面) 和底面受火的灼烧影响较重, 面层颜色呈黄色或灰白色, 局部空臌, 凿开检查, 局部现浇混凝土楼板表面颜色也呈黄色, 烧伤导致混凝土底板碳化深度增大, 钢筋和混凝土的粘结力降低, 这将影响到混凝土板的承载力和耐久力, 评定这些现浇混凝土板的损伤等级推定为Ⅱb级; 3 层多数顶板的顶面 ( 4 层地面) 铺设了瓷砖、纤维复合地板或地板革, 火灾后多数瓷砖地面有爆裂、空臌现象, 有的纤维复合地板被烧变色、局部被烧焦, 凿开检查, 现浇混凝土楼板表面坚硬, 捶击声音响亮, 混凝土无明显变色。评定这些现浇混凝土顶板损伤等级为Ⅱa级。

大火对该家属楼一、二层的承重结构部分基本无直接影响。

2) 火灾对房屋结构的间接影响。4 层屋顶结构塌落在楼板上, 或灭火积水不能排除, 或楼板上的塌落物及燃烧物灰烬大量吸收灭火水流, 这都大大增加了楼板的荷重, 使部分楼板处于超负荷状态下工作。

3 层大部分顶板有渗漏水的痕迹, 水渍明显; 3 层多数砖墙体受到水的渗漏侵蚀, 墙体潮湿。2 层部分室内的局部管道周围顶板和墙上有渗漏痕迹, 水渍明显; 个别阳台顶板也受到渗漏水侵蚀。1 层个别居民家中在局部管道周围的顶板上有小范围水渍。

灭火水喷射在高温的砖表面, 由于突然的冷却降温, 造成结构表面因收缩而开裂, 表皮剥落。

3 结语

在地震、火灾等灾害后的房屋结构检测鉴定中, 应对每根构件进行详细的调查、检测, 损伤程度的评估分级应综合考虑构件表面外观特征及结构整体变形等情况。此外, 专家和技术人员的经验对检测鉴定准确度也有很大的影响。能够可靠地对灾后建筑物的整体性作出评价, 将会对灾后该建筑物的加固处理提供可靠的依据, 还对决策者果断处理灾后建筑物, 尽快恢复其使用功能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姚娟, 刘永福, 李芸, 等.火灾后砌体结构检测鉴定及加固修复分析[J].住宅科技, 2010 (12) :33-37.

[2]陈大川, 胡海波.某商业楼重大火灾后检测鉴定与加固修复设计[J].建筑结构, 2010, 40 (12) :105-108.

[3]GB 50292—1999,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S].

[4]GB 50023—2009,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S].

[5]GB/T 50315—2011, 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S].

[6]CECS 252:2009, 火灾后建筑结构鉴定标准[S].

13.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标准 篇十三

成都市城市房屋装修结构安全管理规定

市人大常委[2000]

发布或通过日期: 1999-12-28 生效日期: 2000-07-01

《成都市城市房屋装修结构安全管理规定》已于1999年12月28日经成都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2000年3月31日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0年4月21日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房屋装修结构安全管理,保障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居住和使用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已竣工交付或投入使用的城市房屋装修结构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城市房屋,包括住房和营业用房、办公用房及其他民用非住房。

本规定所称房屋装修结构安全管理,是指因装修拆迁房屋的墙、梁、板、柱、基础、屋盖等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以下简称房屋结构)的安全管理。

第四条 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市城市房屋装修结构安全管理工作。

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市城市房屋装修结构安全管理工作,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所属的房屋安全管理机构负责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以下简称五城区)范围内民用住房装修结构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五城区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住房装修结构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龙泉驿、青白江区及县(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城市房屋装修结构安全管理的工作。

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城市房屋装修结构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中粮地产集团深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第五条 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装修房屋,必须保证房屋原有的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安全,不得擅自拆改房屋结构,不得因装修影响毗邻房屋的使用安全。

第六条 房屋使用人出资装修,需要拆改房屋结构,必须征得房屋所有人的书面同意。使用人变更时,对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设施设备不得拆除。

第七条 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装修房屋确需拆改房屋结构,必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提出书面申请,并交验下列资料,报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取得房屋装修结构安全批准书后,方可装修。

(一)房屋权属证明文件;

(二)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码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装修设计方案、施工图;

(三)实行物业管理的,应提交物业管理公司签署意见;

(四)使用人装修的,应提交房屋所有人同意装修的书面文件;

(五)房屋出租的,应交验房屋租赁证;

(六)审批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增行政管理部门不予发放房屋装修结构安全批准书;

(一)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有争议的;

(二)房屋严重损坏或者险情未经修缮加固处理的;

(三)属于危险房屋的;

(四)房屋在拆迁封户范围内的;

(五)未按第七条要求交验有关资料的;

第九条 五城区范围内的城市房屋装修,需要拆改房屋结构,属民用非住房的报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所属的房屋安全管理机构审批;属住房的报所在区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审批。

房屋在其他区(市)县的,由所在区(市)县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参照前款规定审批。

第十条 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应自收到房屋装修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作和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对符合房屋装修结构安全的,发给房屋装修结构安全批准书。不予批准的应予书面说明理由。中粮地产集团深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第十一条 从事房屋装修的设计、施工单位和个人必须具有相应资质等级和上岗证,方可承接装修工程。

第十二条 房屋装修设计、施工、应当符合房屋结构有关规范和装修工程质量标准选用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原材料和配件。

第十三条 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拆改房屋结构,未取得房屋装修结构安全批准书的,施工单位和个人不得施工;从事施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装修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进行施工。

第十四条 房屋装修结构安全批准书应在施工现场公开张贴。

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按《成都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应在房屋结构拆改完毕采取加固措施后七个工作日内,向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房屋装修结构安全验收。

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应自接到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继续装修或投入使用。

第十六条 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房屋装修结构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被检查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和阻挠。

房屋所有人、物业管理公司或其他有关单位应当对房屋装修情况进行监督,发现有违反本规定的情况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告知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业有权监督举报。受理举报的部门或单位对举报人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十八条 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对装修住房的处以八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装修民用非住房的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领取房屋装修结构安全批准书擅自拆改房屋结构的;

(二)未按批准的装修设计方案,拆改房屋结构的;

(三)未按规定申请房屋结构安全验收的;

(四)房屋结构安全验收不合格继续装修或投入使用的。

第十九条 从事房屋装修的施工单位或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上施工,并可视情节轻重按装修工程造价的1%-5%处以罚款。

(一)明知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未取得房屋装修结构安全批准书面施工的; 中粮地产集团深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二)未按批准的装修设计方案施工,拆改房屋结构的。

第二十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一条 拒绝、阻碍房屋装修结构安全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房屋装修结构安全管理单位和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指导,发现审批或验收工作确有错误的,应予以纠正。

第二十三条 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秉公执法;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对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因装修拆改房屋结构损坏毗邻房屋的,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应当承担相应在的民事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 因装修拆房屋结构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成都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14.浅析房屋安全鉴定工作[模版] 篇十四

杨邦元

文章摘自于中国期刊库(zgqkk.com)

房屋对于人类相当重要,李白曾说过“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但在现代社会中,房屋不仅在精神层面上它是人们遮风避雨的港湾;在物质层面上,它更是人类生活、工作、娱乐、学习、生产必不可少的承载场所。然而,一部分人对于房屋的使用只是一味的汲取其创造的经济效益价值,却忽视了对房屋安全状况的关注,潜在的将自身置于危险环境之中。因房屋安全事故而使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遭到巨大损失的事件比比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及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对房屋的安全管理工作得到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作为房屋安全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房屋安全鉴定工作也越来越在和谐社会发展的道路中起到十分关键的作用。

一、房屋安全鉴定的发展状况

随着政府和社会对房屋安全的日益关注,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在众多领域,诸如:房产价值评估、房屋安全排查、房屋装修改造、灾后加固、危险房屋管理等都日益体现出广泛而深远的作用。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法律规范性。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在我国具有法定地位。在2004年7月20日颁布的《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中明确规定: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立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负责房屋的安全鉴定,并统一启用“房屋安全鉴定专用章”。同时,一些省市地区依照当地的实际情况对房屋鉴定工作制定了一些更为具体的法规,对法制体系的完善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二是社会公益性。由于房屋安全鉴定的对象多涉及学校及公共设施用房、年代久远的老城区危旧房以及经历灾害的房屋等范围,事关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以及国计民生、公共安全等问题。针对这种民情,各省市对于房屋安全鉴定的收费仍然采取非营利的事业型标准,具有社会公益性质。当然,也正是因为这种公益性,使得鉴定工作避免了许多利益因素的干扰,保证了鉴定结论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三是鉴定科学性。一般来说,房屋危险性鉴定应依次按下列程序进行,1)受理委托:根据委托人要求,确定房屋危险性鉴定内容和范围;2)初始调查:收集调查和分析房屋原始资料,并进行现场勘察;3)检测验算对房屋现状进行现场检测,必要时,采用仪器测试和结构验算;4)鉴定评级,对调查、查勘、检测、验算的数据资料进行全面分析,综合评定,确定其危险等级;

5)处理建议,对被鉴定的房屋,应提出原则性的处理建议;6)出具报告。

二、现代房屋鉴定工作存在的问题

由于房屋是不动产,因而在管理方面受地方传统、经济情况、环境和真实需要的限制,存在着地方差异。因此,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的发展还有诸多地方需要改进和完善。一是房屋安全管理措施不力。对于各省市来讲,如何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并对出现的隐患进行整治,没有统一的实施标准,因此各地的管理实施力度良莠不齐,造成一定的地区差异性。而这种不完善也直接影响到政府职能的发挥。从长远的角度来看,不利于维护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因为,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只有从国家到地方都做好管理工作,明确管理责任主体,消除隐患,才能使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保障,同时促进我国社会的和谐健康发展。二是 房屋鉴定秩序存在一些混乱。由于按照国家规定,对于房屋鉴定这项工作,房屋安全鉴的相关机构可以按照非营利事业单位收取一定的费用,让一小部分人钻了规定的空子,一些与房屋安全鉴完全无关的部门也参与。这样就造成了,对同一个房屋的鉴定得出了不同的鉴定结果,造成混乱。这样的行为背后也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申请鉴定当事人的利益。三是房屋鉴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近

年来房屋鉴定工作相关的新标准、新技术不断提升,必须有一批拥有新的专业技术知识、高水平、高素质的房屋鉴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来相适应。但房屋安全鉴定工作人员素质确实令人不容乐观,特别是有的县级鉴定机构最多仅有两名鉴定人员,有的甚至只有一名,并且都不是专业技术人员。四是房屋安全鉴定仪器配备严重不足。按照房屋安全鉴定工作要求要配备光学经纬仪、回弹仪、激光测距仪、碳化深度检测仪、钢筋检测仪等。但很多鉴定机构都没有配备齐全,有的仅配备照相机、测距仪,有的甚至任何仪器都没配备,仅靠眼观目测来完成。

三、对房屋鉴定工作的完善和改进

对于房鉴工作目前存在的一些不足,相关方面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改善。

首先,政府要充分发挥其在房屋安全管理中的作用。在现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政府对房屋的管理的职能主要体现在对房屋产权登记发证、房屋交易、房屋租赁和房屋安全的管理上。相应的政府管理的核心应是对房屋产权人的权利行使进行约束,监督其不得危及房屋安全,损害公众利益。

其次,要对关于房屋鉴定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的完善。建国以来,各个地区的房鉴制度主要是由地方性法规来进行约束,因此,各地方在进行工作过程中往往会出现诸多矛盾,协调工作量十分大,使工作效率滞后。那么,对房屋鉴定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的完善是大势所趋。

再次,应加大鉴定人员的素质培训,通过组织培训会、业务研讨会来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以适应新形势下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的需要。同时加大对各地区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的检查力度,督促各地房屋安全鉴定单位配齐鉴定仪器,确保鉴定工作的权威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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