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群众工作存在的问题与思考(13篇)
1.当前群众工作存在的问题与思考 篇一
*新形势下为什么要不断加强农村群众工作
密切联系群众,是我党最大的政治优势,是党的事业走向成功的法宝,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坚持群众路线,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实现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只有认真做好群众工作,才能有效
地协调好各种利益各不断化解各类矛盾,从而维护社会稳定;只有认真做好群众工作,才能密切党同群众的联系,巩固党的执政的群众基础;只有认真做好群众工作,才能使我们的党经受住长期执政的考验
*当前农村群众工作的主要特点
新形势下,农村群众经过20多体制改革的实践和国家调控政策经历,各方面都发生了新的变化,因此当前农村群众工作出现新的主要特点:
一是因社会经济成份、从业方式和利益分配多元化,农村群众大多处于社会低收入层次,群众工作出现点多、面广、量大,且呈多样化
二是农村社会的发展现状,群众的经济利益与外来政治文化、思想意识相互交织,冲击着农村群众长期以来固有的思想基础,群众的国家观念、集体观念、大局观念退化,从而增加农村工作的难度
三是随着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
当前农村群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对党的十六大精神的不断学习贯彻,广大基层干部加深了对党的群众工作路线的再认识,能够把群众观念贯穿于整个工作始终,但我们也不难看到当前农村群众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有的甚至还很尖锐
(一)官僚主义作风仍然存在,特别是农村基层的一些干部不深入基层和接触群众,不注意发现和总结群众的经验,把群众的意见置之脑后,存在着“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
(二)工作的方式方法没有得到根本的转变,当群众的意见与干部不一致,不去用说服、教育、引导、示范的办法进行,习惯于用命令、强迫、压服要求群众;在政治、政策的宣传上,认为现在电视、报纸、电脑等现代化传媒已经普及到一定程度,不需要也不善于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法去教育群众;在群众的联系上,认为现在的农民是自己干自己的事,无需干部再去指手画脚。
(三)群众情绪还存在着对立。在农村基层群众中,群众认为干部不象话,干部认为群众不听话,群众不信任干部,干部不理解群众的现象时有发生,基层干部一些经常性的事情缠身,很难把主要精力集中到经济发展上。
原因分析
分析当前农村群众工作存在的问题的原因,既有干部的群众的,又有历史的、现实的,还有主观的、客观的一是认识上的误区、素质上的差距。具体工作中,由于群众在认识处理总是上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群众争取一些个人利益成为基层干部工作上的矛盾,甚至还激化成激烈的冲突。一些干部认为自己比群众先进,不爱学习,不善于思考,要求群众是一套,自己做的是另一套,表率作用差,办事不服众,群众缺乏信任。
二是发展上缓慢,保障不力。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经济得到较大发展,但与飞速发展的社会相比,仍显得十分落后,农民群众从事农业生产靠天吃饭依赖性较大,抗御、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十分薄弱;实施了多年的农业结构调整没有根本性的突破,农民增产不增收的现象比较普遍,贫富悬殊还在进一步扩大;集体经济发展落后导致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的基础设施、一些热点难点问题有心无力解决,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能完整建立,老无所养,因病致贫的现象不断出现,带来了群众对基层组织的一些怨气。
三是教育手段落后,办法不多。因基层干部忙于日常事务较多,疏于对农民进行经常性教育,群众平时接受教育主要是广播、电视、报纸,缺乏生动性和针对性,另一方面宣传教育覆盖面狭小和传播过程中的失真,造成不少群众对党的方针政策精神吃不透,理解不准,出现了执行过程中的抵触甚至对抗。
做好当前农村群众工作,必须把握的几个方面
要做好农村群众工作,必须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认真研究农村群众工作的新变化、新特点,探索新机制,不断推进农村群众工作的健康发展。
一、群众利益为上。群众是我们党的执政基础。任何情况下,广大基层干部都要牢固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始终坚持把群众利益摆在首位,办任何事情都要以群众满意不满意、拥护不拥护、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为根本出发点和归宿。推进具体工作,也要采取群众能理解接受的方式方法,最大可能地实现和维护好群众利益。
二、实事求是为策。党的政策是原则,它来自于基层的实践,但不一定完全适应某一地方的实际。在具体工作中,一定要吃透精神实质,认真研究实情,创造性地加以贯彻。要反对唯书、唯上、不唯实的做法,也要反对借口不符实际,延缓党的正确政策的贯彻,做到上情与实情相结合,党的主张与群众愿望、群众能力相统一。
三、多予少取为本。农村、农民的全面实现小康是全社会全面实现小康的关键。要更多从政策、资金、智力等方面给农村、农业、农民予支持,以帮助农村、农业、农民尽快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三农”问题不很好解决,国家不稳,群众不富,民族不兴。要切实减轻不合理的农民负担,千方百计帮助农民致富。
四、宣传示范为重。做好基层群众的宣传教育,一定要突出针对性,扩大覆盖面,强调实际效果。要采取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群众接受的方式,切忌生硬难懂、简单说教。在推进一些根本上有益于群众,但群众一时又难以理解或认同的工作时,一定要用典型引路,用事实启发,不能一味埋怨指责,甚至强制推行。
五、方便及时为限。群众工作无大事,群众反映的问题基层干部通过努力大多数都能解决;群众工作也无小事,群众反映的问题如果基层干部解决不力或不及时,群众就有看法,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对群众反映的任何一个问题,都要认真分析,能办的马上就办,一时不能办的要给群众一个明确的时间,不可能办的也要给百姓讲清楚,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六、感情储备为先。新的形势下,做农村基层群众工作矛盾会更多,需要各级干部用更真挚的感情去换取老百姓更大的理解和支持。要用亲人般的感情去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干部只要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情,群众也会真心实意地支持和拥护干部。
七、诚实守信为高。做好农村基层群众工作,基层干部说话办事一定要讲信用,做得到的就讲、就承诺,做不到的决不能欺骗群众,求得一时的满足。群众最讲实际。党的组织和干部只要失信群众一次,党群干群关系就会疏远一次。失去群众的信任,党的任何工作将一事无成。
2.当前群众工作存在的问题与思考 篇二
湖北省国土资源局本着建设好项目, 服务于“三农”, 为百姓造福的宗旨, 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土地开发整理工程, 已经极大改善了项目区域的农业生产条件与生态环境, 提高了湖北省土地利用率与农业的出产水准, 既实现了耕地的占补平衡, 又保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仅宜城市就完成了流水镇马集等8个县的占补平衡与宜城低丘岗地改造项目以及南营南片与板桥店土地整理项目等工作, 并取得显著的成效。但从中也可以看出当前土地开发整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 当前土地开发整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土地的开发整理就是在一定区域范围内, 依据土地利用规划与城市规划的目标和用途, 运用行政、经济、法律以及工程技术等手段完成对土地利用情况的高速改造与综合整治, 实现土地利用率与产出率的提高, 最终改善生产和生活条件以及生态环境的过程。根据用途不同分为农用地整理与建设用地整理两类。对于农业用地的开发整理目标是建立土地整理储备资源, 增大有效耕地面积, 发展优质高效农业, 增加百姓收入。对于建设用地整理就是把分散的土地集中起来进行综合整治, 依照城市经济发展对土地的需求或是政府土地供应计划以出让转让等方式把土地投入到市场, 建设用地整理实际上是把废弃、闲置、低效及污染比较严重的土地整理成建设用地。如图1所示为当前的土地开发整理。
1.1 百姓对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认识不到位
土地开发整理来是“民心德政工程”, 可是由于百姓的期望此项目能解决当前生产和生活中存在的所有问题, 再加上因项目本身的投资有限而导致建设无法尽善尽美, 还有宣传不到位以及百姓认识上的差异性等, 再有就是因为进行规划设计时对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区的地质状况不完全熟悉等原因, 致使部分百姓对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产生不满情绪, 更有甚者会去阻止施工建设, 比如:阻挠施工队进行施工以及故意地去破坏项目工程设施等行为, 都表现出百姓对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认识不到位到不理解到不支持。
1.2 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缺乏科学合理性
土地开发整理必须要有科学性与计划性。这是一项具有长远影响的工作, 不仅要注重数量, 而且还要注重质量, 更要注重开发整理工作的长远利益。可是在当前的土地开发整理工作中, 经常出现单纯追求完成土地开发整理的数量, 而忽略了科学性与计划性的作用, 甚至出现了只注重当前的利益, 把今年进行土地开发整理的地块又变成了明年的建设用地的状况。可见, 只有做好土地开发整理的规划设计, 才能保障项目实施。湖北地区普遍存在着部分规划设计方案没有因地制宜致使与实际不符的现象。比如:对农田土地的整理规划时基本是大小相同方向一致的, 这种方案就没有结合平原与山区的地理环境特点进行因地制宜的合理规划。
1.3 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目标不容易
进行土地开发整理的最终目标是促进土地资源的利用方式由粗放型转变为集约型, 从而提高土地的利用率与产出率。土地开发整理农田的标准是“路成框、田成方、渠成网、树成行”, 面积通常在3~5亩左右, 假如用现代化机械进行种植, 就会取得显著经营效果。可是由于百姓的恋地情绪导致承包种植出现了困难, 那是因为经过土地整理后的每块地只有3~5亩左右, 并且是每户丘田面积大, 这对于早已经习惯用人力操作的农民来说, 灌溉和平整度都很难把握, 这会导致“小田~大田~小田”的怪圈出现, 也就不容易实现土地开发整理的目标了。
除此之外, 还有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从立项批复到竣工验收的时间过于长等等问题存在。这些问题也一直是湖北省政府十分关注的问题:只有合理地进行土地资源配置才能提高土地利用率, 这就需要进行土地开发整理, 这也是社会发展的主要趋势。在进行土地开发整理的工作中, 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 这就需要相关的部门以保护农民的权益为前提进行全方位的思考, 积极寻求有关于土地开发整理的新途径与新方法, 之后再采用行政、法律以及经济等手段去解决问题。
2 对于当前土地开发整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思考
2.1 要因地制宜地规划土地开发整理工作
在进行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时, 要坚持把土地开发整理和保护与改善生态环境结合起来, 要充分考虑到土地开发整理工作会受到哪些周边环境的影响, 要全面核实水源, 土壤、交通等条件, 在充分认证的基础上, 因地制宜地规划设计方案, 同时要考虑到社会、经济与生态效益等, 不得破坏植被与农田水土保持设施等, 要注重保护改善生态环境, 而不是掠夺式开发。总之, 对土地进行开发整理, 必须要规范土地开发整理工作, 做到规划高起点, 建设高标准, 管理高质量, 真正提高土地的利用率与产生率。
2.2 实施集约经营, 步入土地开发整理产业化道路
实施集约经营, 步入土地开发整理产业化道路就是从实际的土地开发整理实践中探索出来的一种新方法、新思路。实质就是对土地资源进行综合整治与优化配置, 对土地资源开发整理实行专业化、社会化与市场化, 并促进土地资源的产业一体化, 真正提高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率。就是俗话说的“用钱长地、用地长钱, 再用钱长地”良性循环。
土地开发整理产业化的关键要有企业的参与, 这也是土地开发整理产业发展的一个突破口。以前土地开发整理投资主体是比较单一的, 现在有企业的参与就可以拓宽资金的渠道, 还可以实施多元化投资, 尽力鼓励各种经济组织、企业、个人进行投资, 甚至可以考虑引进外资。而土地开发整理反过来又可以为企业等提供了大展身手的舞台, 为注入新的活力与发展动力。
2.3 提高当前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整体服务水平
先加大对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效益的宣传力度来争得百姓的理解和支持, 再从服务于基层的角度出发, 通过对基层工作人员的培训来提高土地开发整理的管理水平, 还要不断研究土地开发整理过程中不断出现的各种新问题并进行思考, 找出科学合理的解决办法。此外, 在土地开发整理的工作中要尽量把前期的立项审批的工作缩短, 还要尽量加快资金下拨的速度, 更应该尽力简化验收的程序并加长服务的时间, 重新树立湖北政府部门的形象, 整体上提高土地开发整体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3 结束语
我国是农业大国, “三农”问题一直是党和国家高度关注的问题, 而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就是涉及到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因此, 全社会都必须来关心与支持土地开发整理工作, 及时发现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然后再集思广益地解决问题。这是利于提前实现农村农业现代化的基础工程, 也是一项确保耕地占补平衡与提升工业化以及推进城市化的实事工程。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在进行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时先进行专项规划, 再制定出各种措施来妥善解决问题, 处理好矛盾。
摘要:湖北的土地开发整理属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点, 此项工作对于推进我国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实现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当前,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 出现了人多耕地面积少的局面, 人与土地的矛盾日渐突出。尽管现在我国已经在土地开发整理工作中取得了显著的社会、经济和生态等方面效益, 可是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本文将针对当前我国土地开发整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论述, 并且提出了一些相关的思考。
关键词:土地,开发整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思考
参考文献
[1]周立三.中国农业地理[M].科学出版社, 2010.
[2]高世昌, 王长江.中国土地开发整理监管工作回顾与展望[J].资源与产业, 2011 (04) :45~46.
3.当前群众工作存在的问题与思考 篇三
【关键词】基层群众;文化活动;存在问题;对策分析
一、当前基层群众文化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缺乏基层专业化文化活动人才
在大部分的基层文化活动中都属于自发性的,活动的组织者多为退休教师、文化活动爱好者,没有专业的人才组织文化活动。随着城镇化的不断发展,城乡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这便导致很多的大学生毕业后选择留守大中小城市,而很少回到家乡进行文化建设,这样一来城市聚集了大量的人才,而乡村的人才急剧的缺乏,文化活动的专业人才留在乡镇的少之又少,这便极大的阻碍了基层文化活动的发展。对于基层群众文化活动建设而言,文化艺术类的学生更愿意参与到大城市建设中去,而不愿意在地方进行文化建设,他们一方面认为城市的文化建设基础较好,有更大的发展空间,能够满足自身的发展需要,另一方面则不愿意改变自身的想法,认为地方或者农村没有所谓的文化艺术气息,自身长期的呆在乡镇会将自身的文化气息降低,因此,基层群众文化活动的专业人才更加缺乏。
(二)文化基础设施落后
基层地区大多是在农村,基础设施比较落后,没有进行文化活动的基础设备,大部分只能通过广场舞的方式进行,而这类活动的进行需要一个合适的场所,在农村这样的场所并不多,因此他们只能选择在人车稀少的马路上进行,这不仅会影响到行人车辆的正常通行,而且严重危及到群众的生命安全。在农村很少有图书馆,群众们想要查找一些与农业相关的文献资料难上加难,这便会阻碍文化的进步。除此之外,政府对基层文化设施的支持力度不够,没有给他们提供一定的场所和设备,使他们的文化活动无法进行。不健全的基层群众文化活动设施严重阻碍了基层群众的文化活动的开展。
(三)基层群众文化活动内容单一
由于基层的文化活动的组织者大部分由老年人组织,他们的思想比较落后,封建,保守,很少接触社会上先进的文化活动,因此他们的活动内容较单一,没有新鲜元素,主要以合唱、京剧、二胡、健美操、秧歌、太极拳等为最常见的广场活动形式。但随着科技的发展,人们思想的不断进步,这些文化活动早已不能满足广大群众的需求,一方面是人们从事这种活动的时间过长,已经对这些活动没有了新鲜感,想要去从事一些未尝试过的新鲜文化活动,另一方面是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大部分人群对互联网的接触越来越多,人们也有相应的精神文化需求,对书籍、互联网、健身修身等文娱活动具有较大的兴趣。
二、推进基层群众文化活动建设的对策分析
(一)提高群众文化活动人力资源储备
专业性人才队伍是引导基层群众文化活动发展的坚强保证。没有充足的人力资源储备,基层群众文化活动就只能在低层次水平徘徊,人民群众多样化文化活动需求就不能得到满足。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基层群众文化活动相关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具体说来,可从以下方面着手:
1.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相关高校的专业人才树立起积极的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引导他们主动进入到广大的基层地区,将自己的专业知识与社会实际结合起来,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2.改善基层文化活动从业人员的薪资待遇和工作环境,以此来吸引广大的高校学生积极投身于基层群众文化建设的伟大事业中来。
3.从基层群众中选拔出有管理才能和组织才能的人才,充实到基层群众文化建设的队伍中来,这就要求对文艺人才的评价应以才能为基准,而不应过分看重学历、职称、证书等,确保群众中的人才能够发挥出自身所长,为带动基层群众文化氛围作出自己的贡献。
总之,有关部门要定期选拔一批热爱文化工作、甘于奉献的文化骨干,不断充实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充分发挥他们在基层文化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
(二)加大资金投入,完善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
政府应当加大对基层文化活动的重视,投入足够的资金进行基层文化活动设施建设,制备一些必备的设施,方便群众进行文化活动。同时调动社会各个阶层的积极性,加大对基层文化活动的宣传,获取各阶层对基层文化的重视,动用全员的力量来帮助基层文化活动建设,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文化服务机制为核心的基层群众文化设施建设机制。
除此之外,政府应为基层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划归好场所,在规划建设上,要按照规划科学、布局优化、盘活存量的原则,以就近便捷为根本,在大中型居民点附近预留充足建设空间,政府可以让规划局拨出远离市区或者城镇中心的郊区建设文化广场,为文化活动开展提供场所支持,并对这些场所进行分类管理,将其分为运动场地、吹拉弹唱场地、舞蹈场地、阅读场地等不同的类型,提高场地的使用效率,避免因争抢场地而发生冲突。必须因地制宜,合理安排资金用度,加大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的力度。比如,可以兴建一批图书阅览室、文化活动室等,改善部分体育设施和文化活动设施,使其兼具娱乐休闲、教育普及等功能。资金方面可以通过政府、企业、社企共建等多渠道筹措,争取建成立体化的基层群众文化网络。
(三)丰富活动内容,满足基层群众的不同需求。
随着社会多元化的发展,人们的思想也在进步,因此,人们的文化活动也该进一步的发展,这样才能与人们的精神世界相统一。只有丰富多样的文化活动才能够调动起基层群众的文化热情,满足基层群众的不同文化需求,基层群众也才能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文化活动。在进行文化活动内容的改进中可以通过免费发放资料、免费培训、展示展演、作品评选征集等方式,普及广场舞活动基本知识和技能。在进行文化内容的编排中可以结合当地的文化特色与群众的需求进行,这样既可以体现本地文化气息,也可满足广大人群的需求,极大的促进基础文化活动的顺利开展。
建立民间性社团组织,在文化活动中实现自我组织、自我开展、自我发展。广场舞活动形式可同民间传统艺术形式结合起来,开展秧歌赛、灯会、巡游、民间艺术汇演等,使其更具传统文化艺术气息;可同节庆文化相结合,利用国家各重要节日假期,组织电影晚会、卡拉0K、游园会、广场舞会、文艺演出等,浓厚社区节日氛围;可与休闲健身相结合,开展太极拳、武术、秧歌、快板、二胡等,既吸引群众参与,又锻炼了身体。
三、结语
目前基础群众的文化活动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人才匮乏,基础设施不健全,文化活动内容单一,本文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基础组织可以针对自身所出现的问题进行借鉴,帮助基层文化活动进一步发展,促进基层文化活动越办越好。
参考文献:
[1]郭晖.当前基层群众文化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田.今日中国论坛,2013(22).
[2]陈洪雷.当前群众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大众文艺,2014(12).
4.当前群众工作存在的问题与思考 篇四
2014级在职博士 刘向津 中医内科 201430131174 【摘要】
近年来,医患关系日趋紧张复杂,医患纠纷愈演愈烈,恶性伤医事件频繁发生,医患之间缺乏必要的理解和信任。医疗活动及医院的正常秩序深受影响。医患关系已成为现阶段全社会前所未有的共同关注点。面对医患关系紧张这一日益突出的问题,医生面临极其严峻的挑战与压力。所以,了解当前医患关系存在的问题,求本溯源,积极应对,努力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显得尤为重要。提高医生沟通能力,引导和培养医生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已成为医疗活动中的一项刻不容缓的课题。良好的医患沟通能力也是成为一名优秀医生不可缺少的条件。【关键词】 医患关系,医患沟通,解决对策 【正文】
医患沟通指的是在医疗卫生和保健工作中,医患双方围绕伤病、诊疗、健康及相关因素等主题,以医方为主导,通过各种有特征的全方位信息的多途径交流,科学地指引诊疗病人的伤病,使医患双方形成共识并建立信任合作关系,达到维护人类健康、促进医学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目的。总而言之,医患沟通就是医患双方为了治疗病人的疾病,满足病人的健康需求,在诊治疾病过程中进行的一种交流。
医患沟通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前提,是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与患者及其家属在信息方面、情感方面的交流,是医患之间构筑的一座双向交流的桥梁,医患沟通是良好医患关系的有效途径[1]。近年来,医患关系总体上趋于好转,表现为患者趋于理性,医生趋于规范。但是医患关系紧张和医疗纠纷不断仍然是困扰医院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2],其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原因在于医患双方的沟通存在问题[3], 于是如何进行有效的医患沟通来减少医患纠纷成为了医生关注的焦点。
1、医患关系紧张的主要原因
1.1医疗服务过程中医患沟通不够,缺乏人文关怀。医疗技术和人文关怀是医疗服务的两个方面,传统医学模式只注重疾病的生物治疗,却对社会与心理关注度不够。有些医生只重视“病”,不重视人,在诊疗时过分依赖仪器,与病人沟通少,缺乏人文怀,从而引发医患关系紧张[4]。中国医师协会对各种医疗纠纷案进行调查发现,因医生技术原因引起的不到20%,80%源于医生的服务态度、语言沟通和医德医风等问题。
1.2医务人员工作压力大,容易引发职业倦怠,影响与患者的沟通。医患关系日趋紧张,医患之间信任不足,其中医务人员的职业倦怠是一个重要原因。在医务人员中普遍存在的、被视为“职业杀手”的工作倦怠,不仅严重影响了医务人员的身心健康,而且影响到医学科学事业的可持续发展[5]。医务人员面对长期不断的压力,如对救治病人的生命负有的责任压力;医学发展日新月异,需对知识更新不落伍的压力;社会公众评价差加上没有自己正常休息时间的压力等。医院候诊病人多,医务人员忙于应付排着长队的病人群,可能开始几个病人尚能态度和善、耐心的倾听和询问,但用不了多久,疲惫和急躁就会有所表现。这些都可能造成医务人员的职业倦怠,影响与病人有效的沟通。
1.3医务人员未能很好地履行知情同意的法律义务。知情同意是患者自主权的重要体现,侵害患者知情同意权是引发医患纠纷的常见原因。知情同意权是患者身体权、隐私权、财产权和支配权的集中体现,对患者知情同意权的侵害直接表现为对患者身体权、隐私权或财产权的侵害[6]。医务人员对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解释不清楚或告知不详实,在施行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时,告知不充分,未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一旦医疗效果不尽人意,便容易导致医疗纠纷。
1.4缺乏情感交流和沟通技巧。医务人员除了要与患者多沟通外,还应掌握一定的技巧,进行有效的沟通。临床上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某医生本想向身患绝症的患者传递生的希望,说出却是“像你这种情况死亡率是80%”。而另一医者却能这样表述:“你的情况虽然很严重,但现代医学发展很快,治疗手段也多,重要的是你要有足够的信心,战胜病魔的机会还有20%,所以希望你不要放弃。”可见,同样的意思,两种表达方式所产生的语言效果却完全不同。1.5医患之间认识上的差异。病人对医学专业知识的不了解或者了解不全面,在自身的疾病治疗没有达到自己期望的效果的时候就会不满,而医生就成了病人宣泄不满的对象,认为是医生的责任。病人对医生的要求过高,医生是一个正常人,需要养家糊口的,他们需要在这个职业上取得一定数量的收入,而病人却要医生成为治病不求回报的圣人。然而医患之间又缺乏必要的沟通,导致医患纠纷的发生。
1.5医疗制度的不完善。病人过度相信那些有名气的医生,而不信任小医生,所以导致大医院都人满为患,一些地方小医院门可罗雀。甚至一些小感冒,都要跑到大医院去看病,结果价格高了,病人又抱怨了,其实小医院一样可以治疗,而且价格又低。大医院人满为患又导致了一个问题,因为病人数量上去了,那医生给每个病人看病的时间就少了,结果病人就会感觉自己得不到重视,认为医生敷衍自己。这样就又会发生医患纠纷。
2、加强医患沟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措施: 2.1 建立贯穿诊疗全程的医患沟通制度
医院建立科学完善的医患沟通制度和规范,鼓励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过程中,主动营造良好的沟通氛围,不但能将人性关爱传递给患者,而且可提高医务人员诊疗技术与人文服务水平,还能取得患者与社会的信任及合作,最终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7]。2.2 规范医患沟通内容,提高医患沟通效果
医疗服务的全过程,从一定意义上讲就是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和沟通过程,它既是情感的沟通,知识的交流,也是文化的交融。医学之父希波克拉底曾经说:“医生有三大法宝,语言、药物和手术刀。”医生高超的语言能力能给病人增加信心、希望和力量,表现在使病人的全身免疫能力、代偿能力、康复能力和各系统协调能力增强,能收到神奇的效果。医生对于同一病例,可以提出多种诊疗方案。因此,如果医生采取参与协商或指导——合作的新型医患模式,根据患者、疾病的个体情况设计不同的治疗方案,提供给患者知情、同意、选择的权利,必将有助于缓和医患矛盾。2.3 加强医务人员的沟通技能培训,提高医患沟通能力与技巧
医务人员必须重视诊疗过程中的沟通,知道患者想要得到什么。如实
[8]告知患者医疗风险,平静应对患者被告知后的知情不同意,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增进理解、促进医患和谐。
2.4 树立“以人为中心”的宗旨,努力提高医务人员人文修养
医患的接触过程,就是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和沟通过程,它既是情感的沟通、知识的交流,也是文化的交融,是让患者理解医疗服务的唯一途径。以病人为中心的沟通模式是由美国医学会研发的一项伦理促进项目,其宗旨在于探讨医疗机构面对多样化的病人群体时,如何开展有效的以病人为中心的沟通[9]。医务人员在与患者沟通交流时,要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观念,耐心倾听病人述说,尊重病人的想法。在诊疗过程中,严格按法律、法规、诊疗规范完成医疗行为,做到尊重生命、尊重尊严、竭力为生命而为,把医学人文精神落实到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中,体现在医疗服务的流程中,以便减少医患纠纷。
2.5 丰富医患沟通形式,延伸沟通内涵
作为医患沟通的主要类型之一,非语言性沟通常因其自身的非语言性而被许多医务工作者所忽视。但是,恰当的非语言性沟通对提高医患沟通的质量和效果,促进医患关系的和谐有着重要的作用。在医患交流中,如能对非语言性沟通技巧准确理解、认识并运用自如,对促进医患沟通有重要价值。
2.6完善医疗制度。我国应该要建立起完善的医疗制度,这样可以减少很多不必要的医疗纠纷。要对药物价格进行严格的控制,让病人看得起病,还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病人就诊过程中挂号时间长、交费时间长、取药时间长、看病时间短的“三长一短”的现象。
医疗活动中医患矛盾在所难免,但医务人员在与患者交往中真诚关心患者、体谅患者,做好解释工作,多数医患矛盾是可以避免的。当前较为复杂医疗环境下,加强医患沟通,提高沟通技巧,化解医患矛盾、减少医疗纠纷,对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具有重要作用。
5.当前群众工作存在的问题与思考 篇五
民主监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促进人民政协事业不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新形势下,如何推进基层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提高民主监督实效,是推动人民政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课题。结合我县政协近年来的履职实践,就推进基层政协民主监督工作谈几点肤浅的思考。
一、当前基层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各基层政协在加强民主监督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尝试,通过丰富民主监督内容、拓宽民主监督渠道、创新民主监督的形式和方法,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政协民主监督的实践来看,基层政协民主监督仍存在一些共性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政协民主监督的认识不够充分。
作为法律外、非强制性的监督,不仅是各级各部门,就政协委员本身对民主监督都存在认识上的偏差,或认为民主监督是“软监督”,作用不大,可有可无,因而缺乏主观能动性;或对民主监督的艰难性缺乏充分认识,期望值过高,当监督愿望无法实现时,便灰心丧气;或怕“越位”“添乱”,顾虑重重畏首畏尾而不敢监督;或怕惹人惹事、引火烧身而放弃监督。尤其是少数公务人员对民主监督缺乏正确认识,觉得有人大、纪检和监察部门的监督就够了,总认为政协民主监督“可有可无”;有的认为政协民主监督增加了工作环节,影响了工作效率,是“无事找事”。对政协民主监督认识的不充分,直接导致基层政协工作开展不深入,缺乏时效性和影响力。(二)政协民主监督缺乏制度性保障。
民主监督作为非权力性监督,主要是通过提出建议和批评协助党和国家机关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克服官僚主义。它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和纪律的强制性,其意义和作用往往不容易被人们所理解,在实际生活中也往往被一些领导人和工作部门所忽视。政协不是党委,没有决策权;政协不是人大,没有立法权;政协不是政府,不是司法机关,没有行政权,不直接查办案件、处理问题、干预行政,导致政协民主监督只是做做表面文章,不能约束领导干部,对国家政策、发展规划、民生问题的建言也不能贯彻实施。(三)政协民主监督缺乏规范化。
按照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以与时俱进的精神坚持改革创新,研究探索人民政协工作的新形式、新方法,建立健全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各种规范。政协民主监督不能无序地进行,更不能随意地进行,要有规范的程序和步骤,这样才能体现其权威性和实效性。很多情况下正是由于监督缺乏制度化,规范化,使得一些好的谏言和计划得不到有效的实施或是实施的效果大打折扣,这些都影响了政协民主监督的推广和发展,尤其是基层民主监督实效大打折扣。(四)部分政协委员缺乏工作责任感。
一些委员只注重委员称号,不愿意履行委员职责。所谓不善监督,就是不能正确把握民主监督工作的规律,能力水平上未能达到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要求。具体表现为:对党政工作大局把握不准,只注重个案监督,忽视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不能从全局的高度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者对党政工作情况不熟,而政协和有关部门又没有创造更多的机会使他们知情明政,因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能触及要害,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难以被监督对象采纳。二、加强基层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几点思考和建议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对民主监督作出了具体要求。在具体工作中,除采取提案、建议案、视察、调研等形式外,必须根据新形势发展的需要,积极探索基层政协开展民主监督的新形式、新方法、新途径。笔者认为,推进基层政协民主监督当前应重点把握好以下五个方面:
(一)召开各种会议进行民主监督。
坚持政协主席列席党委常委会议,副主席参加区域重大活动及重要工作会议制度,利用政协全委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等例会形式,积极有效地进行民主监督。高度重视政风行风评议活动,把政风行风评议作为强化政协民主监督实效的重大举措,全力协助参评单位选聘政协委员为行风评议监督员,积极参加被评议单位召开的行风评议座谈会和行风听证会。邀请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出席政协协商论坛及专题议政会,围绕群众关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议题进行协商,通报区域政治经济大事要事,面对面地听取委员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监督,进而有力地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践证明,通过召开各种会议进行民主监督这种方式又简单、又快捷,收效也很大。自2016年换届以来,XX县政协运用召开会议监督,促进了21个部门的60多个问题的解决落实,特别是在精准扶贫、返乡创业、工业经济、城市建设与管理、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成效十分明显。如去年6月25日,县政协召开的返乡创业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督办会,一个会就基本解决了企业办事、融资、招工、用地、税收等五个方面的问题。(二)开展民主评议进行民主监督。
组织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综合利用调研、视察等各种手段,对有关部门的工作及作风情况进行检查、评议,提出批评意见和整改建议,是近年来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常见的一种新形式。在民主评议中,对一些严重的问题,还可以形成建议案,提高评议的规格,加大监督的力度。民主评议既能充分发挥在实践中政协自身优势,又能把握党政工作的大局,抓住群众关心的热点难题,有利于党委全面、正确掌握部门工作情况及干部队伍思想作风状况的改进,提高效率,改善干群关系,树立公仆形象,有效地提高民主监督的实效性。为切实提升民主监督质量,十届XX县政协创新提出了民主评议由过去“面对面”向“背靠背”转变,实践证明:这种方式既能吸纳民意、反映民情,又能防止“人情因素”“职权因素”的干扰,真正达到了部门改进作风、推进工作的目的。去年,县政协开展对城管、卫计、交运部门的民主评议中,采用“背靠背”方式搜集到的建议和批评意见,较以往翻了两倍,其中很多批评意见是过去“面对面”评议听不到的。这些意见建议,通过部门认真整改,也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三)举办知情问政活动进行民主监督。
邀请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就政治、经济、社会中的重要事项和党政重大决策等问题向委员们介绍情况、答复问题、听取意见,既是政协委员知情参政的重要途径,也是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有效形式。通过这种形式,既便于政协委员和社会群众及时获取党和政府有关工作的信息,解决委员们因信息不充分而无法实施有效监督的问题,又有利于政府部门倾听基层呼声,广泛征求意见,作出正确决策,促进政务公开。在加强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中,XX县政协采取界别委员“现场问政”,让脱贫攻坚“不走样”,取得良好效果。XX年6月,XX县政协随机抽取了20多名乡村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干部、县扶贫办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开展现场问政,被问政人围绕三年脱贫攻坚计划安排、党员干部帮扶“五个一”活动、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和当前工作开展情况等内容现场作答,一个个尖锐问题接连抛出,不留情面,彰显了政协听政会“较真、紧张、严肃”的特点,委员们面对面提出的20多条意见建议,被问政部门负责人一一“打收条”,并作出了整改承诺,给出了解决措施和时限。被问政部门负责人纷纷表示,此次问政活动虽然对我们虽然有一定压力,但在一定程度上也增添了我们努力工作的动力,他们都希望政协以后多开展这样的活动。(四)强化提案督办进行民主监督。
提案是政协履行职能最直接、最快捷的方式。对提案的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可以随时了解提案办理进程,掌握办理工作中的难点和症结,对承办单位进行有效的监督,促进委员建议的办理落实。在具体操作上可以由政协提案委组织,政协领导带队,并邀请委员、有关单位和部门人员参加,通过听取汇报、现场视察、座谈讨论等多种方式,了解提案办理的有关情况,将发现的问题和解决的意见、建议及时通报给政府及有关部门,以起到对提案承办工作的检查和督促作用,提高民主监督的实效。为切实加强提案督办工作,提高提案办理质量,早在2016年换届之初,XX县政协就创新提出了由“交办型”向“督办型”的工作思路,及时研究出台了《县政协领导领衔督办重点提案制度》,《制度》要求政协主席会议成员每年领衔督办重点提案不少2件,各专委会对口督办不少于3件,每个界别委员小组不少于1件,全县重点提案督办实现了全覆盖。对在督办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要求,对承办不力的、质量不高的或没有按时完成办理任务的承办单位,县政协协助县委政府督查办进一步跟踪督办,直到问题解决。6.当前群众工作存在的问题与思考 篇六
一、当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经费保障不足,驱使部门执法利益化的问题
一些行政执法部门仍然存在着执法人员的开支、生活福利及办公经费等没有列入财政全额拨款,或仅仅保障人员开支,其他费用由单位自酬,使其正常执法活动难以得到顺利开展。在这种情况下,执法部门往往就要以收费或罚没收入充抵执法经费,方能保障正常办公。在我市今年查处的某县煤炭管理部门乱施处罚的监督案件中就有这样一幕:执法人员披星戴月上路执法,一旦遇到违规行为不论情节轻重一率按上限实施处罚,待罚没款上缴财政后,财政又以95%的比例反拨经费,以保证执法人员开支。导致了该部门不是为了管理而执法,而是为了“生存”而处罚。这样的情况还致使一些执法部门行使职权与经济利益未彻底脱钩,自办经济实体,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下设协会巧立名目收费,甚至向行政执法人员和下级机关下达收费和罚没款指标的做法。受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严重影响,有的执法人员为谋取单位、部门利益,乱施处罚,重复处罚,致使“乱关人、乱扣押、乱罚款”的三乱现象屡禁不止,造成行政执法不公的现象还是普遍存在的。
还有一些行政执法部门查处的行政违法案件中,涉及的对相对人给予经济处罚的同时,又需要追究相对人的刑事责任,一旦将案件移送,罚款也将随案移送。执法部门为了不让 利益受损失,维护部门和单位利益,完成上级下达的罚款创收任务,确保本单位干部职工工资、福利兑现,既便是相对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应该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现在这种利益驱动下,也是一罚了之,单位得实惠,相对人也满意。
2、部分法规、规章不够健全、完善,存在着有法难依的问题。
从总体上讲,我国初步建立了以宪法为统帅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特别是行政立法工作也明显加强,行政执法的主要方面基本上有法可依。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行政管理事务日益繁杂,我国的行政立法工作不能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一是行政法规的规定还不完善。有些行政法规、规章已不能适应或者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尽管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清理、废止或修改了一大批不适应情况发展变化需要的法律、法规、规章,但我国行政法律规范仍存在一些问题,还有不少应修改的行政法规、规章未予修改,以致行政执法机关有法难依。二是行政法律规范之间还存在着不够协调的现象。在我国,享有行政立法权的有中央国家权力机关、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和部委,以及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由于立法机关制定行政法律规范的时间不同,所掌握的情况不同,或所处的角度不同,或受部门利益、地方利益的影响,造成不同时期,不同层面的行政法律规范之间的不协调、不衔接,以致给行政执法工作带来一定困难。存在着各部门受利益影响所形成的法与法之间相互抵触、“打架”的现象。此外,我国现行的行政法规、规章中有的还存在过于原则,不具体、不明确,在实践中操作性不强的情况。
3、行政执法队伍素质不高,存在着执法不严的问题。
一是政治素质不高。作为执法者职业道德和社会主义道德,增强拒腐蚀能力,“打铁需要本身硬”,自己“硬”了,执法方能严。但有些执法人员有法不依,执法犯法,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导致行政执法难严,直接影响行政执法效果。执法人员收受贿赂、徇私舞弊,不移送刑事案件违法调解,以罚代刑的背后,往往伴随着权钱交易,执法人员收受或索取行政相对人的贿赂。阜阳劣质奶粉事件中,工商管理人员白启祥、李亭君明知他人销售劣质奶粉导致被害人死亡,被害人亲属也多次要求查处此案,但白、李二人却因接受了当事人吃请和1000元贿赂,仅作了行政处罚,并伪造材料,隐瞒事实真相,企图让犯罪嫌疑人逃避法律追究。二是业务素质不高。有些行政执法部门的一些执法人员没有受过专业培训,有的甚至聘用临时人员执法,他们既没有专业知识,也不懂法律。作为执法人员,自己本身就是法盲,这样的执法人员怎么能严格执法。
4、行政执法的环境状况较差,存在着执法难以保证的问题。
一是部门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淡薄。一些领导干部以言代法,把自己的话变成法上之法,严重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政府的形象;有的领导干部以权代法,超越规定的职权范围,乱下指示,乱批条件,任意干预行政执法,严重影响行政执法活动的正常进行;有的领导干部违法干扰执法,给违法者讲情,说好话,开脱责任,下级执法机关作出的决定经常因上级领导干预而改变,搞得执法人员非常被动,使执法人员心灰意冷,不能积极工作。二是普通群众法律意识不强。有的群众缺乏权利意识,不重视也不关心维护自己的权利,当自己权利受到侵害时,不知借助法律武器加以保护,而是无可奈何;有的群众缺乏义务观念,没有认识到自觉遵纪守法,支持和配合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是自己应尽的义务,而对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在心理上有抵触情绪,在行为上表现为对行政机关执法活动不配合,甚至百般阻挠,这些都不同程度地影响行政执法活动。
5、行政执法权“出租”现象严重,致使权力泛滥的问题
行政执法权是国家赋于国家行政机关的一项特殊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享有。实际工作中,有此国家行政机关利益驱动,法制观念淡薄,滥施委托,把本应由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利,“出租”给某些单位和个人,以致使一些单位和个人借用“出租”的行政权,乱罚款、滥收费,甚至索取、收受行政相对人贿赂、贪污、私分罚没款,造成较坏的社会影响。如环境卫生权本应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但是,有些国家行政机关硬是把管理权承包出租给个人,并以便于管理的名义成立临时性执法队,行使行政执法权。曾经有这样一个案例:某市火车站站前广场有一些不明身份的人进行环境卫生罚款。这些人持有正式定额罚没票据,佩有胸签,经常在清晨出来执法,主要针对外地来本地或转乘的旅客吐痰、扔烟头等行为进行罚款。罚款数额高低不等,并且不给票据,如不缴纳罚款便会遭到围攻甚至大打出手,群众反映强烈。接到群众举报后,经过调查了解到,这些人是自“非典”时期以来,由一名叫刘某的召集到站前广场对吐痰、乱扔东西等行为进行处罚,每人交320元,其中200元押金,100元买罚款票据,20元办“证件”(自制的一种胸卡)。刘某承认,由其妻子与市环卫处站前监察大队一负责人联系,组织36人对站前广场的吐痰、乱扔东西行为进行处罚。向他们出售罚款票据,用60元钱可以在环卫处买到票值100元的罚款票据,剩下的40元由这些人据为己有。这些人当中有下岗工人、社会闲散人员,有6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每天每人交刘某10元管理费(开始为3元),刘自称共得管理费9500余元。这种行为导致的结果必然是权利泛滥,影响政府形象,破坏社会经济秩序。
二、解决行政执法难点问题的有效对策
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有利于提高行政案件质量和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有利于维护政府形象,有利于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对于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提高我党依法执政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1、切实加强政府立法工作,使行政执法有法可依。
行政立法是行政执法的前提和基础。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围绕建立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从政府工作的实际出发,针对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抓紧制定一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急需的、体现改革精神的行政法规、规章,为行政执法提供前提条件。在政府立法工作中,要以绝大多数人民的最大利益为根本原则,对涉及到人民群众利益的行政法规、规章,要认真把握社情民意,充分考虑改革发展的客观要求和群众的接受程度,坚决防止和克服通过立法扩大部门利益、地区利益的不良倾向,自觉做到部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科学合理地制定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严格立法权限和程序,努力提高立法质量,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把制定新的法规与修订现行法规结合起来,及时清理与政府机构改革要求不相一致的行政法规、规章,保持法规体系的完整性、有效性。
2、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建立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
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果如何,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行政执法人员素质的高低。因此,必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首先,要进一步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对聘用从事行政执法的全同工、临时工,要坚决调离行政执法岗位或者予以辞退。录用行政执法人员要严格标准、公平竞争、择优录用,切实把好用人关。其次,要实行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在行政执法人员的考核中,将法制观念的强弱、掌握法律知识的程度、依法办事的水平和能力等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并与他们的任职、晋升结合起来。要严肃纪律、严格管理、强化监督、从严治政,对那些滥用职权、执法犯法、徇私枉法、欺压百姓的人员,必须坚决依法严肃处理并清理出行政执法队伍,决不能让少数“害群这马”败坏整个行政执法队伍的形象。
3、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严格行政执法。
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关键在于严格行政执法,并建立各种责任检查制度。首先,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政令畅通。正确对待和依法行使权力,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和法定的程序办事,做到清政廉明,铁面无私,执法如山。决不允许搞人情执法,更不准徇私枉法。坚决清除行政执法中的消极腐败现象,纠正不顾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的本位主义、地方主义。对违法者无论涉及到什么单位、什么人,都要严肃追究,依法予以惩处。其次,要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党的十五大提出的要求,依法行政必须严格行政执法并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评议考核制,使行政执法的权力和责任相一致,为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提供法制保证要将本部门负责实施和共同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职责分解落实到具体的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依法确定每个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职责权限、执法标准、工作程序、工作制度以及保障实施的措施,确立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依法行政的第一责任人。要与建立行政管理公示制、评议考核制、错案责任追究制结合起来。行政机关办理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要把执法依据、执法制度、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向社会和当事人公开。要将落实执法责任制的情况作为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和检验政绩的重要内容,并制定科学的考核标准和考评办法,依法追究责任造成行政执法行为违法或不当的直接责任人。同时,应建立健全重大案件集体讨论、领导审批制度,行政复议制度,错案追究制度,赔偿责任追究制度等,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检查监督。
4、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还要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层级监督制度,按照《黑龙江省规范行政执法条例》的规定建立一系列行政执法监督制度,采取多种监督手段、监督方式,切实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要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规范性文件存在的问题,以保证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有效。要以对行政处罚的监督为重点和突破口,全面加大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力度。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及时组织专项执法检查,及时解决和纠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5、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为行政执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7.当前群众工作存在的问题与思考 篇七
一、当前群众文化建设中存在的几个问题
(一) 文化活动经费欠缺, 基础设施不完善
众所周知, 群众文化建设的成功与否, 首要的条件便是必要的资金支持。纵观当前的群众文化建设的实施现状, 我们发现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一直对此缺乏正确的认识, 在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这就使得很多群众文化活动因为缺乏必要的资金支持而搁浅。即使政府给予了一部分的资金支持, 也大多是杯水车薪, 给正常的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造成了极大的不便。而一旦没有了资金支持, 相应的文化设施便没有了保障。一些陈旧的基础设施长期得不到维修, 新的基础设施不能及时到位, 更有一些偏远地区常常借助于学校或企业等的场地, 群众文化建设举步维艰。
(二) “送”文化的力度较弱, 脱离群众实际
为带动群众文化建设的协调发展, 各地普遍实行了“送”文化活动, 希望能够由发达地区带动落后地区, 实现共同的发展与进步。这个初衷是好的, 但在实际的实施过程中, 各级文化部门在“送”文化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首先, “送”文化的次数过少, 根本无法满足落后地区人民群众对于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其次, “送”文化的内容层面较高, 并不符合落后地区的生活实际, 即使有一部分贴近人民群众的传统型的节目, 其内容和形式也毫无创新, 降低了人民群众参与的兴趣;再次, “送”文化活动大多流于形式, 当地群众喜爱的培训、辅导等很少, 所以常常出现演出时热闹非凡, 演出后却异常冷清的情况。究其原因, 主要是忽略了城乡之间的差距, 没有将“送”文化与“种”文化有机结合起来。诚然, 落后地区的群众文化素质正在逐步提高, 但提高的速度较慢, 他们多数没有参加过专业的学习与培训, 如果送去的群众文化活动难以贴近群众、贴近生活, 必然无法获得应有的效果, 最终背离初衷, 失去原有意义。
(三) 群众文化队伍素质偏低, 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群众文化建设离不开专业的人才队伍, 但纵观当前的实际, 群众文化队伍的素质普遍偏低, 且人员缺乏。首先, 专业人员素质偏低。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 离不开群艺馆、文化馆内的专业人才, 但碍于很多专业人员缺乏应有的素质, 一旦出现临时组织突击的情况, 便会选择退缩, 甚至不知所措, 即使勉强进行组织, 也难以取得应有的成效。其次, 民间文艺团体、民间艺人和非职业文艺骨干缺乏。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群众文化活动的有效开展, 难以吸收新鲜的“血液”。
二、加强群众文化建设的几个有力措施
(一) 拓宽思路, 筹措资金, 搞好基层群众文化设施建设
鉴于资金和基础设施的重要性, 在当前的群众文化建设中,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必须要摆正思想, 重新认识群众文化建设, 为相关活动的开展提供支持。比如, 政府除了要逐年加大资金投入外, 还要制定一些优惠政策, 吸引社会各界人士、企事业单位捐款捐物, 共同推进群众文化事业。与此同时, 群艺馆、文化馆等相关单位也要主动参与进来, 积极开展一些诸如群众文化艺术培训班、各种文化娱乐项目、文化艺术社团剧场演出等有偿活动, 在开展过程中可根据群众的接受能力收取一定的费用, 进一步发展文化产业, 繁荣群众文化。有了经费的支持, 基础的文化设施也要得到进一步完善。因为基层文化设施是人民群众享受文化生活、进行文化活动的必要场所, 是群众文化建设得以顺利实施的中坚力量, 所以在实际的工作中, 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还应加大对基层文化设施的建设力度, 搞好俱乐部、图书室、文体活动室等文化设施建设, 推动群众文化建设的进一步完善。
(二) 因地制宜、以城带乡, 构建城乡文化发展新格局
在构建城乡文化发展新格局过程中, 必须根据当地群众居住特点, 结合群众对文化生活的需求, 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 因地制宜, 实事求是, 积极创建“学习型”“科技型”“娱乐型”“信息型”等示范户, 大胆创新群众文化活动的内容和形式, 为城乡群众文化培育创造合适土壤, 从而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文化活动的需求。另外, 以城带乡, 以“团”带“户”, 同样是推进城乡群众文化联动的有效措施。各地应在搞好广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和家庭文化等文化形态建设的同时, 充分发挥城市文化的导向、辐射作用, 以城镇文艺团体为依托, 充分利用农闲、集市、传统节日和地方特色文化节日, 举办城乡群众共同参与的歌咏、戏曲、健身、游艺等文化活动;定期组织城镇的文化团体送戏下乡, 或者让农村的文化队伍到城市参加演出, 与城乡文艺队伍同台献艺, 展现不同形态的文化魅力;拒绝形式主义, 在“送”文化的过程中, 充分结合当地群众的实际, 从他们的需求出发, 多开展一些内容丰富的具备实际价值的科普知识培训或农业知识讲座, 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的需求。相信做到了以上几点, 群众文化建设才有了实际意义, 只要坚持这一原则不动摇, 久而久之, 必然能够实现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
(三) 多轮驱动, 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群文队伍
只有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文化人才队伍, 才能更好地将文化发展成果惠泽于民。具体如何做呢?首先, 打造一支专业的文化队伍。各群艺馆、文化馆除了要求内部工作者不断加强学习, 提高自身专业知识之外, 还要定期对其进行业务培训, 邀请群文方面的专家学者进行授课, 努力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 必要时还要定期对文化工作者进行必要的考核, 并将考核成绩纳入年终考评。其次, 挖掘各种人才资源, 为群众文化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人才保证。各群艺馆、文化馆应广泛吸收社会各界人才, 帮助群众组建各类业余艺术团, 充分发挥民间文艺团体、民间艺人和非职业文艺骨干的带头作用, 增加群众对文化活动的参与度, 扩大社会影响面, 提高群众文化活动质量。
总之, 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 闲暇时间的增多, 群众文化建设所遇到的挑战和难题也将逐渐增多。作为相关文化工作者, 我们要有迎接时代挑战的勇气, 积极进行探索和实践, 寻求可行对策, 挖掘群众文化活动的巨大潜在价值, 实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共同进步。
摘要:在新时期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 为进一步丰富和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普遍加大了对群众文化建设的投入力度, 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其中存在的一些现实问题依旧较为突出, 如果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解决, 那么群众文化建设只能是纸上谈兵。本文对当前群众文化建设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展开探究, 并提出了几点改善措施, 希望能够进一步推动群众文化建设的发展。
关键词:新时期,精神文明,群众文化,纸上谈兵,改善措施
参考文献
[1]符蓓.关于推进群众文化建设的思考[J].商业文化:下半月, 2012 (09) .
8.当前群众工作存在的问题与思考 篇八
关键词:火灾事故 调查 工作 问题 对策
火灾事故调查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专业性、技术性都非常强,涉及经济、法律、社会科学等领域,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一个重要岗位,是面向社会工作的一个窗口,也是直接检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是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窗口,直接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还影响到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形象及社会的稳定。因此,规范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行政执法行为,维护火灾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关键就是要提高火灾调查工作的水平和质量。笔者结合自己下基层调研的情况,以及新颁布的公安部108号令(《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的修改内容,谈谈当前的火灾调查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与对策。
一、当前火灾调查工作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
(一)缺乏专门的火灾事故调查机构和专业人员
当前,消防部队绝大多数的基层支队由于编制问题,都没有专门的火灾事故调查机构,且缺乏专业的火灾调查人员,甚至从事火灾调查工作的人员还兼职其他工作,如:消防监督、建筑审核、消防宣传或内勤等工作。没有专门的火灾事故调查机构,极大地影响了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开展,也不利于上级对下级火灾调查业务进行监督、指导和人员培训,造成了业务工作相对滞后的局面。同时,由于当前从事火灾调查工作的警力不足,导致火灾调查人员大多是身兼数职,既做消防监督检查又做建筑工程审核验收,还有的做内勤,火灾事故调查队伍整体的现状令人堪忧,根本无法完成当前的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另外,由于现役体制的关系和晋升职务的需要,客观上造成了火灾调查人员大量流失。没有火灾调查专业机构,从事火灾调查人员在工作了几年后,积累了较丰富的经验,也掌握了火灾调查的一些先进的技术和方法,但由于现役军人的体制约束,或者由于干部成长的需要,有突出表现的干部就会调离该岗位,到其他业务部门胜任领导职务,有的支队还实行基层干部与机关干部不定期轮换,造成了火灾调查专业人员的大量流失和业务水平低下,在一定程度上还影响了队伍的稳定。
(二)上级领导及个人对火灾调查工作重视不够
首先,领导认识不高,重视不够。部分基层领导干部对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高,平时不重视,着火时才重要。人员使用上把关不严,把火灾调查专业的人员安排到非火灾调查岗位,或非火调干部安排去干火调工作,学非所用。对现有的火灾调查干部只重使用,不重培养,任其自由发展。
其次,火灾调查人员对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多数防火人员对建筑消防审核、建筑消防验收、消防监督检查重视程度较高;而对火灾调查工作有所忽视,处理火灾事故不求科学性、法律性,有的草草了事,有的只求老百姓不闹事,不找消防部门麻烦即可。部分火灾调查人员不去深层次研究、不求进取,缺乏法律意识、服务意识和进取意识,不能够安心本职,不能够钻研业务,怕苦怕累。
(三)火灾调查人员没有经过正规系统学习,平时也缺乏业务理论的专业培训,责任心不强,导致工作水平不高
当前,从事火灾调查工作的人员多数都不是从正规院校火调专业毕业,对火调工作缺乏系统化的学习。从事火调工作的部分新同志又缺少专门的业务理论学习和培训,没有养成钻研业务的习惯,总认为时间太紧,工作太多,无暇兼顾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使得个人的业务水平提高慢,长期不能独立工作。而一部分从事火调工作的老同志只停留在自己积累的一些老经验上,不注重知识的更新,对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不感兴趣,导致工作没有新突破。此外,部分火灾调查人员认为火灾调查岗位清贫、艰苦,不能安心工作,责任心不强,导致这些年轻的火调干部成长速度慢,能独立主持火灾调查的寥寥无几,县(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这一问题较突出。
(四)火灾调查工作缺乏严谨性、科学性和准确性,导致多方面问题的出现
1、火灾调查过程中,部分火调人员执法不严谨、不规范,没有依法办案的意识,只注重实体,而忽视了程序,片面轻信口供或当事人申报材料,不注重有效证据的收集和检测鉴定,导致了火灾原因认定不准。
2、火灾原因认定缺乏科学性和准确性。火灾原因的调查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人员,可基层专业火调人员少,加上兼职的其他工作任务重,从客观上不可能完全做到,因此在认定火灾原因时,随意性大,致使有的火灾原因认定缺乏有力的人证和物证,缺乏科学性和准确性。另一方面,由于受灾户没有参加保险,不要求火灾调查,对发生的火灾自认倒霉,也导致了这部分火灾原因缺乏客观认定。
3、火灾事故查处率低。火灾事故调查中,火调人员往往只局限于原因的认定,而原因认定之后,怕麻烦就不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致使一些火灾的责任人未能及时受到法律的制裁。
4、火灾调查工作缺少科技含量。近两年基层单位虽然也配置了一些火灾调查装备,但很多地方火灾调查仍然还停留在眼看、手摸、鼻闻的经验型阶段,很少使用火灾调查装备进行调查,原因居然是怕麻烦、携带不方便,致使原因认定缺少了科学依据和技术鉴定手段,往往难以令人信服。
二、加强当前火灾调查工作的措施及对策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火灾调查工作
火灾事故调查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一项重要任务,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是为消防工作做好决策的重要依据,也是执法为民的一种具体体现。因此,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高度重视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认真分析当前火灾事故调查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结合当地的实际,研究加强和改进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新措施。
(二)建立完善机构,加强火调人员队伍建设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原来的基础上,自上而下的建立和完善火调部门及人员编制,配备必要的火调器材和装备。首先,在完成总队级火调职能部门(即火调处)的基础上,建立完善支队级火调职能部门(即火调科)和健全火调人员编制。其次,增加基层消防大队的人员编制,确定1名火调人员,确保其工作的相对稳定性。
此外,加强火调人员队伍建设,应坚持从优待警制度,解决火调人员的后顾之忧,如在职务晋升、福利待遇等方面应很好地落实从优待警的各项政策。火调人员长年工作在火灾事故调查第一线,责任重大,工作艰苦,各级领导要真心实意地从政治上爱护他们,从业务上培养他们,从生活上照顾他们,以鼓励他们爱岗敬业,奋发进取。
(三)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火调人员业务水平
为了有效地加强火灾调查人员的业务水平,应当从多方面、多渠道、多种形式对火灾调查人员加强业务学习。如:通过到有关院校轮训或举办培训班的形式,对火灾调查人员进行系统的专业知识培训,不断充实和提高火灾事故调查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为火灾调查工作奠定基础。
凡遇到重特大火灾事故或疑难火灾的调查,可抽调部分火灾调查人员组成调查组,参与整个火灾调查过程,力争有效时限内查清和认定火灾原因。对典型的火灾事故,进行讲评分析,切实提高火灾调查人员的实践分析研究能力。
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召开经验交流会、知识讲座,让有火灾调查经验的人员讲体会、谈经验,共同提高。
火灾调查人员平时还应不断加强业务理论学习,应该比其他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更熟知法律法规,不能局限于掌握与火灾调查有关的法律法规,还应该了解掌握诸如民事、建筑、合同、电力、赔偿、保险等法规体系,勤思考多研究,积累经验教训,并掌握火场勘查设备的使用方法,为每一起火灾调查做准备,要高度重视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和研究。通过不断丰富理论知识,积累实践经验,提高火灾调查工作水平,以适应完成当地消防监督工作任务的需要。
(四)增强责任心,提高火灾调查工作的严谨性、科学性和准确性
用制度规范火调人员的调查程序,用激励与奖惩并举的方法激发火调人员的责任心,让他们能够自觉按照火灾现场勘察程序严格调查,严格取证,客观事实地调查火灾原因,尽量避免片面性、随意性或主观臆断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为了更好地提高基层火调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应尽量给基层大队配备实用的火灾调查技术装备,并加强技术人员对装备的使用和操作培训,要求相关技术人员能熟练准确地使用所配备的技术装备,提高火调人员使用技术装备从事火灾调查工作的意识和能力,从而提高火灾调查工作的科技含量。
此外,在查清火灾原因的基础上,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对火灾事故责任者依法进行处理,对达到“两罪”立案标准的火灾事故,应严格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积极争取有关部门配合,依法查处有关违法人员,做到警钟长鸣,维护法律尊严。
火灾事故调查的主要任务是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依法对火灾事故作出处理,总结火灾教训。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认真做好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火灾事故调查人员要在工作中不断积累经验,相互探讨解决所遇到的各种问题,集思广益,不仅是查明火灾原因,依法追究事故责任,维护消防法制的必要前提,还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研究火灾发生规律和特点,有效防止火灾危害的基础性工作。
参考文献:
9.当前群众工作存在的问题与思考 篇九
结合当前我国社会存在着的一些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谈谈我们应该如何在实践中坚持群众观点,做到
答案
1、马克思主义观点认为,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和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是历史的创造者。按照无产阶级政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必须相信群众,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虚心向群众学习,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当前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儿女读书问题、住房问题、就医问题、低保问题,物价问题、贫富不均问题、腐败问题等。
3、在实践中,我党制定了一系列路线、方针、政策,免除农业税,减免农村中小学学杂费,推广农村公费医疗,稳定高校学杂费,加大大学生助学金覆盖面和额度,稳定销房价格,建立安居房,建立和扩大城乡低保户范围并提高其标准,提高务工工资标准,保证农民工工资发放;平抑物价,解决民生问题,加大惩治腐败力度等,都是党的群众观点与群众路线的生动体现。
4、作为大学生,必须树立群众观点,自觉地依靠群众,与人民群众打成一片,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确立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唯物史观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原理,是无产阶级政党的群众观点的理论基础。唯物史观认为,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这一原理要求我们在实际生活中坚持群众观点。所谓群众观点就是坚信人民群众自己解放自己的观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点,一切向人民群众负责的观点,以及虚心向群众学习的观点。坚持群众观点,是我们党在革命和建设中不断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之一。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党提出了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强调必须以人为本,这是对党的群众观点的重大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10.当前群众工作存在的问题与思考 篇十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深入和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由于利益关系的调整各种社会矛盾交织、刑事犯罪高发,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的大量矛盾纠纷进入司法领域,导致检察信访特别是涉法信访工作十分复杂。有的是改革发展过程中社会矛盾的集中体现,有的是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办案不文明、不规范或者是办案质量不高引发的,有的则是无理纠缠甚至是有一定的政治目的或个人目的。对这些矛盾处理不好,在很大程度上会导致社会的不稳定、不和谐。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客观分析涉法信访的形势及存在的问题,研究和完善处理涉法信访的机制、对策,使检察信访工作更加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需求,无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当前检察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
1、检察信访工作范围过广,被赋予了较多的社会承载。我国现行的信访制度通过上级领导的重视和批示,确实使得相当一部分的信访事项在合法合理的原则下,通过信访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疏导和协调得到解决,从而使信访制度承载了整个社会制度变革及社会稳定的重任,人民群众对信访制度盲目崇拜,近乎于“信访不信法”的迷信状态。而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诉讼活动中承担着监督国家法律正确实施的重任,对公安机关、审判机关有着监督制约作用。同时检察机关对所有信访问题,无论是否涉法,也无论是否属于检察机关职责范围都予以受理,并按照使人民群众满意的标准办理答复,这就更使群众偏爱到检察机关信访,他们宁可到检察机关上访也不去其他政法机关上访,从而使检察机关的涉法信访总量上升。
2、部分法律规定和法律程序存在漏洞和瑕疵,以致检察机关处理涉法信访工作十分被动。我国《刑事诉讼法》未将刑事申诉纳入诉讼程序,对它的时效、次数未作规定,对不同程序、不同审级的生效裁判所能进行申诉的受案机关在级别上也未加以制约,导致许多刑事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生效的刑事裁判不服的,在任何时间内都可提出申诉,这样就使许多无休无止的申诉特别是无理的申诉得不到限制,从而造成许多司法机关往往不堪刑事申诉的重负。刑事诉讼法对申诉主体规定为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范围内,而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申诉人委托的律师提出的申诉检察机关也应当受理,这些规定造成申诉的主体范围过宽,而且对申诉主体没有设立先后顺序,若出现被害人近亲属出于自身考虑提出申诉,被害人又不愿申诉等问题时,往往造成矛盾,无法解决。一些信访人无理取闹,多年缠诉缠访,与这些人员素质低下、法律知识欠缺有关。如果在处理涉法上访中建立和完善律师代理制度,不仅有利于信访人正当诉求的实现,也有利于信访工作步入规范化和法制化。
3、检察机关解决涉法信访的机制不够健全,落实不到位。最高人民检察院为提高检察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推行的首办责任制,力求把管辖内的控告申诉信访件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但是,由于首办责任制过度依赖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某些规定又过于原则。首办责任制没有明确控申部门谁是直接责任人,是案件承办人还是部门负责人、主管检察长,移送其他部门以后直接责任人如何界定,控告申诉部门和各业务部门之间的责任如何划分,其他部门参与首办的程序、任务、要求是什么,如何相互配合和制约,处理结果如何答复等问题都还没有细化和明确,造成现实操作性不强,工作过程出现了脱节。
4、部分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处理信访工作存在不当之处。在执法观念上,某些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对亲民、爱民、为民的宗旨观念不强,对构建和谐社会目标认识不到位,一味强调或追求和谐、稳定、不出事是底线,忽视对一些涉法信访案件客观公正地定性处理。还有的干警缺乏热情服务的思想,对待群众不善于换位思考,对待群众反映的问题能拖就拖,而不是真心解决问题。在工作方面,有的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处理信访不及时,在处理中职能部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推诿扯皮,不严格依法办事,从而加剧了矛盾的扩大,等到事态扩大后又解决不了,最终导致缠访缠诉。
二、建议与对策
1、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改变检察机关接访作风。一项工作完成的好坏,人是最为关键的因素,检察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工作态度和方式方法,在解决涉法信访中起着相当关键的作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检察办案人员应当牢固树立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以人民满意为出发点,切实转变执法作风。在工作中,要进行换位思考,从对当事人有利和方便的角度出发去办案,消除他们的抵触情绪,促使其主动息诉,从而减少重复上访、缠诉、越级诉等情况的发生;改进工作作风,广泛开展下访、巡访活动,变当事人上访为办案人员下访,方便群众申诉等等。这些都是信访工作超前或延伸一步的做法,有利于缓解当事人的抵触情绪,促使涉法上访问题顺利解决。
2、坚持依法、文明办案,提高法律监督质量,从源头上预防、减少涉法信访问题的产生。案件的质量和效率事关司法公正,也是实施法律监督的基础。提高执法水平,规范文明办案,保障案件质量,既是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要求,也是减少和杜绝涉法信访问题的治本之策。要认真抓好规范办案,健全、完善和落实各项办案责任制度。要不断完善办案质量考评体系,明确办案质量标准,规范办案行为,切实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真正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杜绝涉法信访问题的产生。
3、完善首办责任制。完善首办责任制,重点是要解决控告申诉部门的首办责任与其他业务部门的首办责任的关系及如何配合衔接问题。在责任分配方面,由控告申诉部门办理的案件,控告申诉部门的案件承办人、部门负责人、主管检察长均是直接责任人。移送本院其他部门办理的案件,相关部门的承办人、部门负责人和主管检察长是直接责任人。在案件流转过程中,由首办责任人对案件质量负全责,并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办结案件。控告申诉部门首次访接待人员负责督办,定期催要结果,逾期未能完结的,办案部门要书面向主管检察长汇报情况。同时,要确定专门人员负责案件的交接、回复和联系。这样可以使每一件信访件都能责任到人,避免了各部门之间的相互推脱,确保了首办责任制在检察业务各个环节得到落实。
4、建立多元化的涉法信访调处机制。一是要建立重点信访排查预案机制。所谓信访排查预案机制,就是检察机关对重点信访问题,早发现、早处置,编制详细方案进行积极应对的一种机制。这项机制要求检察机关制定有针对性的预案,依法妥善处理,遏止上访人员越级访。二是要坚持和完善检察长接访制。检察长亲自接访,是体现检察机关密切联系群众的一条重要途径,这种面对面的方式能够增强来访群众的信任感,也便于协调检察机关各有关部门的整体力量,提高接访的成效。三是要继续完善公开听证、公开答询制。对于重大、疑难案件,特别是上访人无理取闹的案件,应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专家、律师和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参加公开听证、答询,依靠各方力量和群众舆论作好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四是要建立反馈回访制。对于已经结案的和正在处理过程中的涉法上访案件,应当建立反馈回访制度,对已经结案的要定期回访,进一步做好善后息访工作,防止矛盾反复;对正在处理的案件要及时反馈进展情况,防止上访人产生误解,引起不必要的纠缠。五是要继续做好检务公开。增强解决信访问题的透明度可以消除信访人的疑虑,也可以增强接访人的责任感。要在法律文书中强化说理性,要让他知道判决的依据是什么,从而提高检察决定的公信力。
5、探索涉检信访长效机制,加强源头治理。依法处理好群众控告、举报、申诉所反映的问题特别是涉检信访案件,要从根本上解决涉检信访问题,必须坚持标本兼治,建立源头治理的长效机制。一是建立预防、处置涉检信访问题联动机制。预防和处理涉检信访是检察机关各部门的共同职责。要树立全院“一盘棋”的思想,把预防和处置涉检信访的责任分解到检察办案的各环节,逐渐形成从侦查到批捕、公诉、控申等部门的涉检信访预防、处置责任网络体系。每业务部门要在办案中融入释法说理内容,促使全体办案人员将办案工作与矛盾化解相结合,力争做到“案结事了”。二是健全案件质量考评制度。执法不规范、不文明,办案质量不高,是引发涉检信访的根本原因。检察机关业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案件质量意识,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规范办案,文明执法,提高案件质量,这是减少涉检信访的治本之策。控申检察部门要对典型申诉、赔偿案件进行深入解剖,认真分析执法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和对策,为完善办案质量考评体系提供参考,促使执法人员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从源头上堵塞造成错案、引发赔偿的漏洞。三是落实责任倒查制度。责任追究是责任落实的有力保障。《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检察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和违反信访工作党纪政纪处分两个规定,对涉检信访责任追究范围、追究程序和方式作出了明确规定,为涉检信访责任查究提供了依据。控申检察部门要将责任倒查作为办理涉检信访案件的必备内容,切实履行责任追究建议权。
11.当前群众工作存在的问题与思考 篇十一
关键词:大学生 就业工作 问题与对策
1 当前大学生就业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毕业生就业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就业人数持续增长。“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毕业生就业模式初步形成。但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还存在许多新情况、新矛盾、新困难,形势依然相当严峻:
1.1 劳动力供大于求压力进一步加大。今年我国新增劳动年龄人口处于高峰期。今后几年,全国城镇就业供大于求的局面短期内难以根本改变。有关部门预测,今后几年每年城镇需要安排就业总量约2500万人,预计城镇可新增就业人员约1100万人。每年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缺口将达1400万人。
1.2 毕业生依然面临结构性就业难题。2008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达559万人,比上年增加64万人,就业压力进一步加大。多数新增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层次趋于下降,薪酬、福利减少。非正规就业岗位比重增加,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高端服务业岗位不足。
1.3 有业不就和无业可就的情况并存,离校待就业毕业生数呈上升趋势。一方面毕业生就业形势日趋严峻,部分专业毕业生无业可就,另一方面,毕业生的心理预期居高不下,择行业、选地区、挑单位、讲待遇在毕业生数量每年大幅度增长的同时,离校毕业生待业的现象开始出现,而且数量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1.4 部分毕业生质量难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毕业生的职业能力和择业技巧与社会实际状况之间存在较大的差距,整体人力资本含量较低,影响了毕业生在人力资源市场中的竞争力。许多地区和部分行业出现技能劳动者供不应求甚至严重短缺。很多用人单位都发出了雷同的感叹,在大学生就业难的同时,用人单位也在抱怨招不到合适的人才。
2 大学生就业工作应采取对策
在当今如此严峻就业形势下,我们必须群策群力,努力开拓,勇于创新,把就业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我们首先要确定就业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一是做好学生职业规划指导工作,二是提倡全方位校企合作。
职业规划是每一个人规划自我人生的一条捷径,这对于当代大学生来说更是具有非凡的意义。
2.1 大学生职业规划指导的重要性。据调查显示,目前,高校有相当一部分大学生在学习和就业过程中表现出诸多的不适应,表现在学习盲目性强、动力不足、自我定位不准确、对职业了解不够,对社会和周围环境认识不多,对前途感到迷惘,缺乏对未来生活和职业目标的规划与准备等,而这些问题需要通过对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辅导来解决。因此,从学生一进校开始就要通过职业规划指导帮助他们正确认识自己的能力特长,认识社会的发展趋势及社会对人才的需求,逐步确定自己的职业定位和发展方向,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合理规划自己一生可能的职业发展轨迹从而帮助他们更快的成长为行业或者企业所需要的人才。
2.2 树立全程化、全员化的职业指导理念。全程化职业指导理念是指职业指导要贯穿大学教育的全过程。这一理念包含两层意思,一是指职业指导要贯穿于大学生的学习全过程,也就是说学生在校期间都要通过各种形式对学生开展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了解就业政策和求职技巧,培养求职择业应该具备的素质和能力,并及时提供有效市场需求信息;二是指职业指导要贯穿于学校的教学和各种教育活动的各个环节,各门课程的教学和各项活动的开展都要有意识地对学生加强职业指导,将生涯规划教育贯穿于教育的始终。
2.3 掌握和运用科学有效的职业指导方法,增强职业指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首先,应该针对不同的指导对象进行分类指导。不仅可以按学生所学专业和学科进行分类指导,更可以按学生的就业要求、期望、特点、條件等进行分类,并针对不同类型的学生进行不同内容、不同方式、不同程度的指导。其次,要以各种形式的活动为载体,注重培训式指导。让大学生在亲身参加丰富多彩的活动中得到指导,达到提高认识,形成良好的职业观念的目的,如组织讲座、参观企业、建立实习实践就业基地,使学生通过自己的参与和实践,了解和尝试现实社会中的各种职业,培养职业兴趣,积累一定的社会工作经验,提前为职业发展做准备。
职业教育自起步以来其目的始终是企业顺利接纳学生对口、高质量就业。那么,企业和学校就是学生从进校到就业的两个关键点。构建全方位的校企合作则是缩短两点间距离的有效方式。
2.3.1 积极开展“订单式教育”,拓宽毕业生的就业渠道和空间。目前各地都面临高层次人才紧缺、重点产业急需人才紧缺的矛盾。如果泛泛地从人才市场招揽人才,往往不能满足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开展校地合作办学,培养紧缺人才,无疑是一个务实的选择。
2.3.2 建立就业实习基地,提高毕业生就业竞争力。我们一定要充分利用校友、实习基地、社会实践基地等资源,强调“走出去、请进来”,结识新朋友,联络老朋友,形成较为固定的用人单位网络和具有自身特点的二级就业市场。据有关部门发布的一项调查,在已毕业的大学生中,有30%的学生反映,在校学习的知识离市场需求较远;30%的学生认为所学知识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从近年人才招聘的情况看,毕业生知识结构不合理,尤其是对实用技能掌握不足,是影响他们就业的又一重要原因。建立毕业生就业实习基地,增加大学生课外实习和社会实践,优化知识结构,是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使之能够顺利融入社会的有效途径。
2.3.3 为毕业生创建外部条件,密切联系企业。我们还应根据实际情况,把就业压力转化为就业动力,把握住就业需求和就业信息相对集中的有利时机,加强宣传,加强就业教育,不拘形式,组织多场灵活、分散、小型、形式多样的专场招聘会,以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我们还需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各类专场招聘活动,为毕业生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12.当前群众工作存在的问题与思考 篇十二
一、当前我国高校班级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 班级制度建设欠缺, 班风相对懒散
一套优秀的完整的制度对人的行为具有有效的约束作用。当前我国高校中普遍存在的就是班级制度建设的相对缺失, 班风懒散, 无组织现象频繁, 学校上级指定的一些制度规章在班级管理中很难得到贯彻落实, 在制约学生一系列行为方面的效果不是很突出。比如, 现如今的高校班级中缺乏一整套公平透明的选举制度, 很多班干部的选举都是通过拉选票进行的, 有失公允。还有很多班级中没有建设成一套公正的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混乱, 没能够及时的进行财务公开, 没有能够保障每一个班级学生对班级财务的知晓。班级制度的欠缺将会导致班级涣散, 没有一股凝聚力, 班级团结性不够, 对一个班级的有序发展起到非常大的阻碍作用。
(二) 高校班级干部培养力度不够, 班干部自身队伍建设存在问题
班干部作为一个班级中联系教师和学生的纽带, 起到承上启下的重要枢纽作用, 一个团结有威望的班干部队伍对一个班级的发展起到重要的支柱作用。高校班级干部队伍建设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班级建设的成败。但是现如今作为最基层的学生干部, 班干部往往变成了辅导员的传话筒, 缺乏自己应有的威信, 不能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 工作与班级之间的关系, 群众基础比较差, 学习成绩也逐渐下降。这就与我们进行班级干部队伍建设的初衷相违背, 班干部没有能够很好的履行自身的职责。如果不能够及时有效的解决好班干部的这些问题, 将会直接挫伤班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影响班级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三) “游戏热”、“恋爱热”等现象盛行, 班级学生集体意识不强
随着科技网络的日益普及和发展, 电脑已经成为大学生人手必备的工具之一, 网络在给大学生带来更方便、快捷的信息的同时也让不少的学生沉溺于网络中无法自拔。一些同学对班级活动缺乏兴趣, 不参加学校、社会组织的实践活动, 整日在宿舍浪费时间。还有一些同学把大学仅仅当成“谈情说爱”的地方, 没有把自己的重心放到学习当中, 放到积极投身于班级校园文化活动当中去。参加班级活动减少, 集体意识淡化, 给班级建设带来了很大的消极影响。正是由于这种种因素的存在, 当前我们的班级建设中存在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就是学生“个人主义”观念盛行, 缺乏集体意识, 班风较差。
二、进一步完善我国高校班级建设的措施
(一) 加强班级的精神文化建设, 增强班级的凝聚力
每个班级作为一个个体都应该有自己的发展目标作为整个班级体共同努力发展的方向。在班级教育中, 我们要完善班级的各种制度建设, 完善相关的选举制度、财务制度, 增强这些制度的透明性和可操作性。在完善制度的同时, 设立自己的发展目标, 鼓动全班同学都要朝着班级目标前进, 营造良好和谐的班级文化氛围, 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增强班级的凝聚力与创造力, 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
(二) 完善班级干部培养机制, 发挥以学生骨干为带头的培养机制
要完善班级建设, 我们必须充分发挥好班级骨干的群体示范带动作用, 完善相关干部的培养机制。在班干部的培养方面, 不仅要做到公平选举、接受班级成员的监督, 辅导员还要建立一整套完善的激励机制, 奖优惩劣, 不断地鞭策学生干部的工作。班级骨干主要是指学生干部、班级党员在内的班级活动积极分子, 我们要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在学习上发挥标兵作用, 在道德上发挥示范作用, 为班级其他成员起到良好的带头作用, 带动班风建设, 不断增强班级的向心力。
(三) 积极发挥辅导员对班级建设的重要作用
在高校中, 辅导员作为与大学生联系最紧密的群体, 其一言一行都对学生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引导者, 辅导员也要不断的提升自身的个人修养, 用自己的人格魅力去影响学生。不断地深入到学生群体之间了解学生的生活情况, 解决好学生的一些心里个人问题, 加强学生的道德教育、品行教育。真正的做到关心学生、爱护学生、理解学生。在班级建设中清晰定位, 引导班级建设的有序进行, 为每一位学生的可持续发展扮演好“引路人”的角色。
参考文献
[1]聂邦军:高校班级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其应对, 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J], 2014 (10)
[2]张艳萍:当前高校班级建设存在的问题与思考, 思想理论教育导刊[J], 2011 (5)
[3]聂爱军:高校班级建设现状及管理对策, 中国校外教育[J], 2010 (8)
13.当前群众工作存在的问题与思考 篇十三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刘黎明
日期:2015-4-13 县级政府是我国行政管理体制中的基层环节,是依法行政的最前沿阵地。它同人民群众的接触最经常、联系最直接,其是否依法行政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障,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和威信,进而关系到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实现。笔者撰写本文旨在通过法律角度,透视当前县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对策。
一、依法行政的内涵
依法行政的内涵可以从以下来理解:首先,依法行政的主体是公共行政的承担者。其次,依法行政是指对公共事物的管理,既不是对私人事务,也不是对国家行政的管理。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国家行政与公共行政是不同的。其行政的领域是其他社会组织所无力、无法或不愿承担,只能由国家实施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再者,在依法行政中法律是行政机关据以活动和人们对该活动进行评价的标准,居于国家和社会的统治地位,具有最高权威。依法行政的目的是保障公民的权利,维护公民的权益,以实现公法的价值追求。在我国依法行政是一种积极保障与消极防范的有机结合,其目的不仅仅在于对政府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进行规范,防止滥用权力,并使受到不法行政行为侵害的公民权利及时得到保护,而且也在于保证政府能有效地维护法律秩序,保证人们具有充分的社会和经济的生活条件。
二、当前县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实施和依法行政的不断推进,县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有所提高,依法管理的水平有所提升。但由于目前我国还存在行政管理体制不顺、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行政执法经费得不到保障、行政法制监督力度不够等方面的原因,县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依法行政意识树立的不够牢固。依法行政在我国是一个全新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是带有方向性和全局性的工作,做好依法行政工作就必须使依法行政成为自觉的行为,并使之真正融入到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和领域中去。但在现实工作中,一些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对于什么是依法行政,为什么要依法行政,怎样才能依法行政,还存在模糊的、甚至是错误的认识和作法。喊在嘴上,写在纸上,钉在墙上,却没有落实到行动上;有的把依法行政同经济建设对立起来,一味强调经济发展,以经济建设为借口,制定土政策、土办法,抵制依法行政;有的片面强调行政相对人应当服从行政机关的管理,重权利轻责任,重利益轻服务;有的唯上、畏上、唯权、畏权,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有的只重视领导的讲话、批示,忽视法律的规范、引导功能,讲话没有准则,办事随心所欲,导致行政执法水平不高;有的得过且过,不思进取,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制定政策、部署工作脱离实际,导致依法行政缺乏具体实际的内容。主要表现在:思想认识上重人治,轻法治。行政干部队伍在知识结构和法律素养上有所欠缺,依法办事的能力不能适应依法行政的需要。缺乏运用法律决策、办事的能力。极个别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意识淡薄,滥用职权、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人情交易、金钱交易等现象时有发生。
(二)规范性文件审核把关不严,违法“红头文件”时有出台。由于我国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备案机制才刚刚建立起来,还存在许多不规范的地方,县级政府对规范性文件审核把关不严,导致违法“红头文件”时有出台。这些违法“红头文件”主要特征:是有的规范性文件强化部门权利的条款多,提供服务的条款少,强调相对人义务的多,规范行政机关行为的少,出现了不适当强化部门利益,以及部门利益法制化的错误倾向;有的行政机关为获取更多的利益,在规范性文件中违法或者超越职权设立收费、罚款事项,与法律相抵触;有的行政机关为了争权夺利,对同一社会公共事务,竞相出台规范性文件,造成政出多门、相互矛盾,文件“打架”现象,重复执法、多头执法情况屡屡发生,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违法干预市场竞争。一些地方政府为实现地方利益最大化不惜频频直接插手市场竞争,通过行政命令等强迫手段,用政府“有形之手”强制管辖行政部门消费特定产品,保护地方企业发展,推行地方保护主义。
(三)依法行政工作体制不顺畅。推进依法行政,必须构建完善、系统、顺畅的工作体制。目前,我国的依法行政工作的主管部门是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它承担着依法行政工作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的重要职责。实践证明,哪个地方、哪个地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搞的好,其依法行政也就搞的比较好,社会经济事业的发展也比较顺利。因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政府法制机构的建设,在2001年的党政机构改革中,各级政府法制机构都不同程度的得到了加强。但是,目前我国的依法行政工作体制与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还有不相适应的地方。从机构设置情况看,政府法制机构的设置为国家、省、市、县四级,乡一级政府未设置专门的机构。多数还是兼职人员。由此可以看出,我国依法行政工作体制呈现出上强下弱的“倒三角”态势,这种状况势必影响基层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政府法制机构内部人员结构也不尽合理。从知识结构看,目前,政府法制机构的部分工作人员是从行政工作岗位转行而来,没有受过系统、专业的法律教育学习,在法学理论、法律理念和法律知识等方面还不能完全适应依法行政的要求。从年龄结构看,尚未在总体上形成梯次的年龄结构。从个人状况看,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专业性较强,个人发展受限制,一些长期从事政府法制工作的人员得不到提拔重用,不利于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政府法制办对于违法执法人员的处理只有“建议”权而没有直接处理权,严重影响监督效果和政府法制机构的权威,对依法行政工作产生负面影响。
(四)行政执法随意,违法行政问题突出。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最主要的职能,是行政机关履行管理社会职能的重要手段,法律、法规能否在实际生活中产生作用,最终要靠行政执法来落实。同时,执法活动直接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人民群众往往是通过行政执法来认识和评价政府,认识和评价法律,行政执法是否公正、廉洁,直接关系着政府的威望和法律的权威,关系着依法行政的成败。一是行政执法主体混乱。表现为:行政执法队伍过多、过滥;行政执法权分散;执法主体不合格;部门职能重叠,职能不清,重复执法,多头执法现象严重。二是行政执法“利益化”。目前,多数基层执法队伍经费的主要来源是罚款和收费,而且罚得越多,收的越多,返还的也就越多,使行政执法与执法者的自身利益直接挂钩,造成执法行为与执法目的严重背离。执法就是罚款,执法就是收费已经成为个别执法人员的“准绳”。甚至有些部门从自身利益出发,给每个执法人员下达罚款任务,开展罚款竞赛。一些部门之间有利争着上,无利躲着走,争管辖,争权利,争罚款,争收费。有的对于违法行为不是及时制止,而是任其发展,事后收拾“残局”,有的故意设置“圈套”,引诱行政执法相对人违法,然而施以重罚,陷民于不义。三是执法程序“随意性”。有的在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不履行事先告知义务,剥夺了行政执法相对人的申辩权;有的不告知行政执法相对人获得法律救济的途径,剥夺了行政执法相对人的法律权利;有的颠倒程序,先罚款后定性;有的该适用普通程序的,却适用了简易程序,该适用简易程序的,却适用了普通程序;四是基层执法人员素质偏低。从文化素质看,基层执法人员受过高等教育的仅占10%,大多数为高中学历,甚至是初中、小学学历。从法律素质看,目前,大多数执法人员没有受过法律专业教育培训,缺乏行政执法所必备的法律素质,执法不懂法,随意执法,滥施处罚现象严重。从道德素质看,目前,部分行政执法人员原属社会无业人员,甚至是违法违纪人员,这些人在执法中“霸气”十足、“匪气”十足,违法执法、野蛮执法严重。
(五)法制机构不健全。法制机构的人员编制普遍偏少,又没有设立统一的准入资格、标准,与其所承担的职责不相适应,工作任务难完成。随着《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贯彻实施和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等工作的推进,各种各样的行政争议大量产生,特别是一些影响社会稳定的难题在基层政府频繁发生,而县级政府法制机构却大多缺编少员、力量薄弱,很多地方法制机构专职人员数仅为同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的一半,甚至更少。随着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推进,政府法制工作对工作人员的政治、法律、业务的要求越来越高。目前,县级政府法制机构的领导大多由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任,多数工作人员还兼顾其他工作,不能专心致志地从事政府法制工作。从知识结构看,政府法制机构的部分工作人员是从行政工作岗位转行而来,没有受过系统、专业的法律教育学习,在法学理论、法律理念和法律知识等方面还不能完全适应依法行政的要求。从年龄结构看,尚未在总体上形成梯次的年龄结构。从个人状况看,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专业性较强,个人发展受限制,一些长期从事政府法制工作的人员得不到提拔重用,不利于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六)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不强。行政执法监督是规范行政执法的有效途径,是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行政执法监督一般采取开展行政执法大检查和专项检查,下达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通知书、法制建议书,法制协调和行政复议等方式。虽然方式方法很多,取得的效果却不明显:一是行政执法监督缺位。集中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活动数量偏少、范围偏小,未形成系统化、制度化、经常化和全面化的执法监督格局,造成依法行政发展水平的不平衡。二是行政执法监督滞后。认为监督就是查错纠偏,忽视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这两个最重要的环节,偏重于事后监督,导致违法行为得不到有效预防和控制。三是行政执法监督缺威。由于受各种原因的限制,对于违法行政行为,往往是就事论事,对事处理的多,对人处理的少,虽然违法行为得到了纠正,而违法执法者却很少受相应的惩处,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七)行政执法的强权性突出。缺乏民主性和程序抗辩是我国行政执法中的一大弊病。在行政管理中,行政机关习惯于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视为行政管理的被动接受者,行政权力的运行方式以直接干涉和命令服从为主,总是高高在上地发号施令,很少进行平等交流,不能摆正行政关系之中双方当事人的位置,通过协商、对话或者赋予相对方足够的程序抗辩,使相对方在参与行政活动的过程中充分行使其知情权和抗辩权,从而最终达到自觉自愿履行义务的目的。有的执法人中在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不履行事先告知义务,剥夺了行政执法相对人的申辩权;有的行政机关不告知行政执法相对人获得法律救济的途径,剥夺了行政执法相对人的法律权利;有的土地确权案件,房屋登记没有证据,仅凭草图或复印件作行政决定;有的行政部门对工伤认定不经司法鉴定,自作主张,强行认定,使行政处罚不具备法定事实要件,导致因行政处罚主要证据不足而败诉。
(八)行政机关对行政诉讼的对抗性不容忽视。近年来行政机关对法院行政审判的配合程度有所提高,但不协调现象仍然存在。一些行政部门对行政权受到行政诉讼的约束和审查,甚至当被告不理解,对法院行政审判存在消极对抗情绪。个别行政机关在诉讼中不能积极配合,甚至有的不答辩、不应诉、不出庭、不举证。作为行政民主化的标志,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意义重大,不仅能够加强部门领导对本部门工作的了解,而且能够促进领导了解民意,有利于案件及时高效处理。但在审判实践中,行政首长出于怕丢面子,怕担风险等心理,不愿出庭应诉,多数只派一般工作人员到庭应付,有的只委托律师出庭,行政首长出庭率极低。民告官不见官,导致行政相对人认为法院官官相护,情绪对立,致使行政争议难以处理,甚至形成缠访缠诉,法院处境尴尬,审判失去尊严。
(九)行政执法目的不正确。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目的是为了保障国家行政事务的正常管理,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然而有些行政机关,其执法目的是一味追求经济利益,行政执法带有强烈的利益色彩。目前,多数基层执法队伍正常经费不足,主要来源靠罚款和收费,罚得越多,收的越多,返还的越多,“执法养人,养人执法”,行政执法与执法者的自身利益直接挂钩,造成执法行为与执法目的严重背离。一些部门之间有利争着上,无利躲着走,争管辖,争权力,争罚款,争收费,造成重罚轻管,以罚代管。(十)承担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机构较弱。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政治性、综合性、专业性很强,需要有一支高素质的队伍。大多与政府办公室混编,干部配备难以到位,编制在3人和3人以下,有的县级法制办人员还兼任政府办的其他工作,使法律赋予的职责无法履行。
(十一)“人治”思想未根除。我国是一个有着几千年封建历史的国家,“人治”思想根深蒂固,缺乏法治文化的长期熏陶。再加上建国后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没有真正形成重法、奉法的良好风气。总体而言,依法行政还是一项自上而下强力推行的工作,在基层,尤其是县、乡级政府中依法行政的认识还没有及时跟进。有些行政部门的领导,“长官”意识强,在行政管理中只知道采用简单、粗暴的工作方法,一些重大决策不是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而是凭个人感觉拍板。有的执法者,以言代法、以权代法、以权抗法,甚至滥用职权执法犯法。
(十二)行政管理职能设定不够科学、严谨。行政管理职能设定缺乏强制的可操作的法律规范。职能设定过于笼统、宽泛、不具体,有时容易出现理解偏差。有些政府机关管的事情过多,管了一些不该管,管不了,实际上也管不好的事情。有些政府部门之间职权交叉、重叠,引发行政执法争议,或者相互推诿、扯皮,降低了行政管理效能。
二、解决县级政府依法行政问题的建议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内容,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鉴于当前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推动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促进民主政府、法制政府和责任政府建设。
(一)加强普法教育,增强法律素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一方面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要加强对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学习,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意义,增强依法行政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清除官本位、特权思想等封建专制意识的影响,正确认识和处理“人治”与“法治”的关系,权力与法律的关系,牢固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切实推进依法行政进程。另一方面要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和业务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教育和督促行政执法人员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观念,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全局高度,加强行政执法宣传教育工作,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平息群众与政府之间的矛盾。要深入开展全民普法活动,通过坚持经常性的上街宣传和固定宣传栏宣传、加大报纸、电视媒体宣传力度、深入社区、学校进行法制宣传等方式,开展行政诉讼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公民的法制观念,营造依法行政的法治环境。要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教育,促使行政执法人员特别转变思想观念,清除官本位、特权思想等专制意识的影响,正确认识和处理“人治”与“法治”的关系,牢固树立法律权威至上、法律大于权力、权力服从法律的观念。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理念教育,牢固树立现代行政执法理念,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不断提高理性层次,转变政府职能,由命令与服从的等级关系过渡到权力与权利的均衡关系,由官本位、权力本位过渡到民本位、权利本位,对政府权力运行的范围、方式和方向作合理调整和配置,促进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
(二)推进机制建设,加强行政执法基础保障。要从健全和完善各项行机制入手,提高依法行政的保障水平。完善行政机关经费保障机制。行政执法队伍的工作经费由各级财政统一予以保障,其罚没收入不再返还,使行政机关行使职权与部门经济利益彻底脱钩,从源头克服利益驱动。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要科学安排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自觉服从并服务工作大局,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调研研究,严格履行法定程序,逐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集体审议、公开发布和上级政府备案审查等制度,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采纳合理建议,使制定工作步入制度化、程序化、科学化轨道。与此同时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在乡一级政府设置政府法制机构,为依法行政工作提供坚实的基层基础保障。强化政府法制机构权威,政府拟出台政策性文件,制定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涉法文件,应由法制部门审核把关,实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向政府法制机构定期报告工作制度,不断提高政府法制机构的权威。建立行政机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建议人大常委会或政府制定各级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的相关规定,明确出庭应诉的案件范围和出庭次数,由政府和行政法制部门对各级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塑造行政机关良好形象,促进“官民”和谐。
(三)提升队伍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要切实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秩序,推进依法行政。要把好用人关。严格准入条件,把好行政执法人员的入口关。要以《公务员法》的颁布为契机,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和配套的政策性规定,为行政执法人员的入口设置良好的法律关。要争取通过5-10年的努力,确保所有的专业执法人员具备法律大专以上或相当的专业水准,其中,行政执法的分管领导,执法股室负责人,以及法制机构的全体人员均应具有法律专业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要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严格实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坚持执证上岗,基本素质、基本条件不合格的不得颁发执法证,无执法证的不得上岗执法。对执法过程中的严重违法违纪人员,要吊销其执法证,并将其清除出执法队伍。加强现有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培训。要按照“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要求,加强对现有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业务培训。要充分利用各级党校(行政干部学校)这个大平台,通过在岗轮训,换发证培训,新颁布法律的培训以及其他的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实现对执法人员培训的定期化、规范化,以此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提高其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坚持逢进必考,逐步提高门槛,对新录用人员采用试用期的方式进行考查,考查合格后再允许其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对于严重违法执法人员,要坚决将其清除出行政执法队伍,从整体上确保行政执法队伍素质。通过开展“文明执法”竞赛,评选“文明执法单位”和“人民满意的执法者”等活动,形成竞争激励机制,弘扬正气,使广大执法干警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意识,展现行政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加强与审判机关的沟通协调。建立行政机关与审判机关的良性互动机制。一方面,法院应充分发挥司法审查职能,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司法建议,支持和帮助行政机关更好地依法履行职责,提升依法行政的水平和素养。另一方面,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司法建议,有的放矢地研讨行政机关败诉原因,培养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增强程序规范意识,树立以人为本、文明执法理念,改善行政执法作风。强化内部培训和管理。加大培训力度,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引领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学习行政执法相关法律知识,深入研究专业知识,提高综合执法能力。严格履行告知、听证等制度,对案情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防止滥用行政裁量权,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
(四)坚持惩防并重,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防患于未然。坚决掐断行使行政权力与经济利益的联系。构建刚性的责任行政机制,坚决遏制行政腐败。刚性的责任机制应包括警示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刚性法治和监督体系等诸方面要件。警示教育是渎职行为的心理克星。实践证明,利用重大典型案例对国家公职人员尤其是党员干部进行警示、训诫性教育非常必要且行之有效。前车之辙,后车之鉴。警示教育往往可以给受教育者以强大的心理压力,使责任意识成为权力运行的“影子”,以时刻提醒权力行使者筑守心理防线。但警示教育必须持之以恒才能警钟长鸣。要进一步推行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对所有的行政执法部门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坚决实行错案责任追究。刚性法治是治理行政“失位”、“越位”的法律克星。一旦行政“失位”、“越位”造成严重后果,构成渎职犯罪,决不以“执行公务”为了工作或其他理由而予以迁就,必须给予法律制裁,提升对渎职犯罪的打击力度,可以有效遏制并制止行政腐败。为此要完善相关的司法审查制度,扩大司法对行政不作为行为的受案范围,规定任何行政机关及公职人员存在行政不作为或行政“越位”,对行政相对人的权益有侵害或影响,原则上行政相对人均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促使行政机关及公职人员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对渎职者形成一种压力,通过曝光、追查、处罚等过程,促使行为者知错改过,也警醒教育他人不再重犯。为保证公共权力行使中的正当性,甚至不惜牺牲一些效率作为代价,行政内部监督虽然很费钱,但还是很必要。要加强政府内部的层级监督,不断强化人大监督和政协、群众的监督,这都是遏制滥用行政权力和维护公民权利的“利剑”与“盾牌”。从制度层面最大限度地预防、遏制及惩治行政渎职行为,通过一系列责任追究制度,对公职人员消极不作为的恣意进行有效的制约,进而在权力与责任、职权与职责之间形成一种良性的平衡状态。
(五)大力推行政务公开,规范政府行政管理行为,提高政府办事效率。推行政务公开,是规范行政行为,实现依法行政的一条重要途径。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合理设置行政服务中心或“一站式”服务大厅,规范行政服务中心的管理和服务行为,使之成为政府服务人民和服务社会的有效载体。各类行政管理活动,除法律、法规要求保密的之外,都必须依法向社会公开。政务公开内容包括职责范围、执法和办事程序、工作质量和收费标准、执法和办事时限以及行政违法责任和救济途径。同时要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比如财政收支、干部人事任免、重大工程建设等作为政务公开的必备内容。
(六)积极探索预防和解决社会矛盾的新路,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抵御风险能力。县级政府要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听证等方法,研究解决人民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重点解决因企业改制、房屋拆迁、土地征用及“三农”问题引发的涉及群体利益的社会矛盾,切实将社会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从源头上预防矛盾和纠纷的激化,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同时要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的预防和应急处理机制。要建立并完善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的预警预测、应急指挥处置、抢险救援与物资保障体系,建立统一的应急指挥系统,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抵御风险能力。
(七)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改革行政经费财政保障机制,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要加大对行政执法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评议考核力度,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行政机关执法状况的重要标准。健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追究的范围和具体程序,通过严格的责任追究,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完善依法行政的财政保障机制,建立健全集中统一的公共财政体制。行政执法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所需经费,统一由财政纳入预算予以保障,并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收支不得以任何形式挂钩,县级政府不得向行政执法机关下达收费和罚款指标,不准搞变相返还。
(八)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强化政府法制监督力度。要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着力解决法制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同其所承担的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都必须设立相应的专门的法制工作机构,配备综合素质较高的专业人员,形成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政策法律水平较高,驾驭全局、统筹协调能力较强的政府法制干部队伍;要将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切实保障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完善监督机制,强化政府法制监督力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要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全面审查,防止违法文件的出台和实施。同时要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制度,保证文件的严肃性。推行重大决策合法性论证制度,实现政府决策法制化。要推动决策权、审批权等重要行政权力的规范运作,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实行严格的决策责任追究,防止拍脑袋决策、拍屁股走人现象的发生。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开展经常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九)实行职权法定,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用红头文件进行行政管理的方式,已很不适应且弊端很大。一个处处不公开、随时都可能拿出“红头”文件作为秘密武器来约束别人时,老百姓将无所适从。面对一个朝令夕改反复无常的政府或部门,就不可能有稳定安全感。政府动辄以自已内部下发的老百姓一无所知的“红头”文件为借口去依“法”行政,其危害性不可小看。实际工作中,“红头”文件错了,难以找到责任人,“集体负责”往往谁也不负责。政府取消“红头”文件,说到底是自我剥夺权力,自觉限制滥用权力,从本源上杜绝随意的行政行为。既然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政府的活动理应向人民公开,民众理应对政府的活动享有知情权,政府的行为应尽可能透明。转变深化审改,实现政府工作全面“提速”。政府行政行为方式要从行政命令式向以“顾客取向”的伙伴关系发展。“顾客取向”表明了政府的服务性及与传统的服务不同。传统的服务方式是由政府单方面行使权力,提供服务,维持管制等,而新的服务方式是从伙伴关系和合作关系为准则的,它不是发号施令,而是互相协商。平衡结构使政府趋向于用蹉商、谈判、解释、说服的方式,致力于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公民之间互动状态的构建与实现,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各种社会力量。行政权力应从集权过渡到分权。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在瞬息万变的情况下,分权管理,具有灵活性,能根据环境和行政相对人的需求迅速作出反应。更具有效率,下级行政管理人员接触社会机会多,了解问题症结,权力下放能使他们制定出解决行政的最佳方案,更好地服务于行政相对人。发挥创造性。好的观点、方法来源于实践中,同行政相对人打交道的政府工作人员,权力下放能调动他们的积极性、责任感,从而产生更高的生产率。政府行政行为运作应从“公营”向“私营”发展。公营主要指由政府直接提供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私营化能使政府把工作重点放在战略意义和优先发展的项目上。私营化的特点,就是在行政管理中注入市场规则和企业管理经营。它的目的是减少政府的官僚主义,提高服务质量;运用市场机制来进行管理,如向企业收取高额排污费来减少环境污染,鼓励私营企业投资公益事业等。鼓励竞争,把政府的部分事务,交给社会法人团体管理,可以提高效率。同时,行政管理应向信息化发展。推进政府部门办公网络化、自动化、电子化,信息共享,已是大势所趋。政府在网上设有自己的网络和网点,向公众提供不保密的政府信息和检索服务。通过电子支付电子文件交流,咨询、信息服务等方式,便于民众获得政府服务。通过政府网站,政府的目标、计划、意图可以让公众理解,还可获得公众的反馈信息,以改进政府的工作,这就等于让民众参与了政府的决策过程。掐断行政权力与经济利益的联系。防治腐败应当从规范行政行为入手,将任何可能滥用的权力限定在严格的范围之内并辅之以公开化程序化的措施,这是防治腐败的必由之路。腐败生于权力本身而且与权力的限制程度有关,对权力的限制越少,产生腐败的可能性就越大。“权力使人腐化,绝对的权力使人绝对腐化”这句名言至今仍发人深省。行政机关行使权力必须禁止与经济利益挂钩。要改变一个单位既是行政机关又是公司的“双轨制”现象,防止今天处罚别人当“裁判员”,明天又当“运动员”。不应同时履行行政职能,以杜绝“屁股指挥脑袋”的现象。应坚决实行“收支两条线”和“罚缴分离”制度。行政机关要全面推行工资统一标准,会计统一核算,财务统一管理,采购统一招标。使公务员没有贵贱之分。使用大额经费必须集体研究,不搞“一支笔审批”。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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