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非治违简报(12篇)
1.打非治违简报 篇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效保护知识产权,巩固和发展“扫黄打非”工作成果,根据全国“扫黄办”和省“扫黄办”的工作部署,11月22日,由XXXX办牵头,联合“综治办”及部分有关单位,组织召开了XXXX扫黄打非工作专题会议。
会上,XXXX首先传达了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指出近阶段“扫黄打非”工作的重点是开展查堵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和严厉打击非法报刊专项行动,要求各单位应充分认识到该项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做到思想不懈怠,工作不松劲,打击不手软,结合XXXXX实际,在流通环节的监管上下功夫,积极做好查堵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果断处置,及时消除,避免造成大的影响,酿成大的事端。
XXXXX对当前全省及公司“扫黄打非”工作的现况进行了介绍,提出了具体的`工作建议和要求。
会后,XXXXX一起对市场的书店、网吧进行了专项检查,严密排查后,未发现有书店存在售卖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及各类非法报刊的现象,未发现网吧内有人员浏览淫秽色情网页,未发有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及各类非法报刊流通,检查的整体情况较好。
下一阶段,XXXXXX办将继续根据工作计划,按照“堵源头、清市场、挖线索、防传播”的工作目标,各司其职,整体联动,开展抽查、暗访和拉网式巡查,切实加强日常监管,认真抓好督导整改,确保意识形态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2.打非治违简报 篇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10号)和省、市、县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监管,促进全县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4月27日,遂溪农机局组织县农机监理站及各镇区域管理站人员共30多人,在遂城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联合执法活动,严厉打击拖拉机、农用车辆的无牌无证、无证驾驶、使用伪造和变造牌证、脱离年检等违法行为,全力消除农机安全事故隐患,全面启动了农机“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活动。
据了解,本次“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活动自今年4月中旬开始至9月底结束。通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农业机械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检验作业和有效治理违规发放牌证、瞒报谎报事故等非法违规行为,全面排查事故隐患,营造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氛围,以达到提高“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的目的,促进农机化安全发展,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为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预期实效,该县农机局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突出工作重点,采取“四个强化”措施,强力推动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一是强化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要求县农机监理站及各镇区域管理站人员,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层层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时刻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以创建“平安农机”示范村活动为契机,组成人员深入到各乡镇、村、组,利用广播、电视、横幅、标语及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三是强化监管,加大整治力度。结合农机年检审和近期道路交通隐患专项整治, 重点查处拖拉机无牌无证行驶、酒后驾驶、违法载人、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大力加强源头管理,严防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及时与各镇、村、组联动作战,对参加农业生产的耕整机、抽水机等农机具进行全面地排查,确保农机具技术状态良好,安全高效投入使用。对农机生产、维修、销售企业经营场所防火防盗情况进行检查,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荫芽状态。四是强化值班,保障信息畅通。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坚守工作岗位,公布值班电话,及时掌握农机安全生产信息,遇到突发事件发生,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到快速反应、措施得力、处理得当,努力为农机安全生产提供一个良好环境。
3.打非治违简报 篇三
动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会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决定从2016年4月下旬至9月底,在全乡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专项行动。为保障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依规、依据政策,集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加快推进创特色、铸品牌、“成一极”,建设“风景独好”新会昌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重点
重点范围:在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以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等高危行业领域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更加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共性内容。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
4.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5.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6.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7.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8.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9.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
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不到位的;
10.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重点行业领域的内容。
1.非煤矿山
非法盗采、越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
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
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设计组织生产的;
外省地质勘查单位、采掘施工单位在我县境内作业未到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登记的;
将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
非法盗采稀土矿和证照不全的粘土红砖厂;
露天矿山未分台阶一面墙开采;地下矿山未实现机械通风和违规排放尾
矿,无证尾矿库非法生产运行,尾砂池、拦砂坝未实行备案登记的;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的;
假借整合技改逃避关闭、限期内未实施改造、拖延工期未完成改造、在整合区域违法生产或只生产不技改的;
资源整合后未重新取得许可证,未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手续擅自组织建设和生产的。
2.道路交通
营运车辆驾驶人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以及无证驾驶、驾驶证与所驾车辆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
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
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的;
非客车违法载人的;
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的;
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
未取得运输许可证或运输车辆不
合格非法运输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的。
3.水上交通
非客运船舶违法载人的;
未经批准的渡口渡船非法经营的;
无证或证照不全船舶非法从事河道挖砂、运砂的。
4.建筑施工
4.打非治违汇报 篇四
关于认真做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汇报
首先,我代表遵化市委、市政府热烈欢迎唐山市安监局各位领导来我市检查指导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对唐山市安监局多年来对我市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自4月28日接到《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唐山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唐政办函„2012‟90号)后,我市积极安排部署,成立了由岳树存副市长任组长,李海鹏局长任副组长,各行业主管部门主管副职任成员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委办,并分为11个部门,17个方案重点就非煤矿山和尾矿库、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水利、特种设备、职业健康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1、非煤矿山和尾矿库。
(1)非法盗采、无采矿许可证或证件过期进行开采的;无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或证件过期从事勘查活动的;超层越界开采的;持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采矿的;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超计划开采国家开采总量控制矿种的。(国土资源部门牵头,公安、供电等部门参与)
(2)新(改、扩)建非煤矿山项目未经安全监管部门对安全设施设计进行审查批复进行建设的,以及安全设施未经安全监管部门验收合格擅自进行生产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进行生产的;地下矿山提升、通风、排水、供电、通讯等系统不完善以及安全出口不畅通,不同矿山井下巷道相互贯通的;露天矿山未实行自上而下台阶开采或分层开采,存在高陡边坡、伞檐的;市外地质勘查单位、采掘施工单位未在安全监管部门备案从事作业的;将新(改、扩)建非煤矿山项目安全设施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尾矿库排洪泄洪、监测监控设备设施以及坡比、坝体稳定性、最小安全超高、干滩长度等不满足规程和设计要求的;尾矿库超设计标高运行、擅自改变筑坝方式等未按设计生产运行的;尾矿库超高、超限运行,有重大安全隐患不履行闭库程序的。(安监部门牵头,公安、供电等部门参与)
(3)未取得冶金矿产品生产许可证或证件失效、过期从事冶金矿产品生产活动的;私自转让、租赁冶金矿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未按批准的矿山设计组织生产的。(工信部门负责)
(4)向无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批的非煤矿山单位提供民爆物品的。(公安部门负责)
2、道路交通。
(1)营运车辆驾驶人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的;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高速公路违规停车的;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以及拖拉机违法载人的;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的;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的。(公安部门负责)
(2)营运车辆超员、超速、超限、超载行驶,特别是车货总重超过90吨的严重超限超载行为;客运车辆夜间途经三级及以下山区公路或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非营运车辆违法载人的;非法改装车辆从事道路营运的;非法夹带危险品运输的;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的;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的;非法从事城乡公交客运的;非法从事出租车运输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地方铁路运营的;未经批准非法设立铁路道口的;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企业、车辆和人员。(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旅游等部门参与)
3、建筑施工。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的;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等责任主体,对政府有关部门下达的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不认真进行整改的;建设单位随意压缩工程项目建设合理工期,不及时支付或扣减安全生产管理费用,干涉施工单位正常项目建设管理的;起重设备未经检测机构检测和未办理使用备案手续投入使用的;达到国家规定需专家论证的重大危险源未按规定组织专家组论的;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防护用品的。(住建部门牵头,安监、质监、供电等部门参与)
4、消防。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建筑消防设施、器材不按照规定配齐并维护保养到位的;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不落实的;用火用电用气存在违章现象的;不按照规定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的;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公安部门牵头,安监、住建、工商、质监、文广、教育、旅游、商务、供电等部门参与)
5、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
(1)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未经安全许可擅自开工建设或投入生产运行的;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组织生产危险化学品的;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到期未予延期,继续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的;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化工生产装置未实现自动化控制的;大型和高度危险的化工生产装置未安装紧急停车系统(ESD)的;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未进行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化学品的场所和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防中毒设备设施、检测报警设施不符合要求的;防护距离不足危险化学品企业未严格按照承诺落实搬迁计划的;企业未经备案、审批擅自变更生产工艺、原料、产品的;各类管理机构设置及管理人员配备不符合生产安全要求的;安全生产“三项制度”的建立、执行不符合要求的;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和安全教育培训不符合岗位操作要求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超范围经营、超量储存及经营含有氯酸钾的烟花爆竹的。(安监部门牵头,公安、质监、工商、供电、气象等部门参与)
(2)非法违法购买、储藏、运输剧毒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及无证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进出口烟花爆竹的;违规跨省运输黑火药、引火线以及将烟花爆竹产品与黑火药、引火线混装运输的。(公安部门牵头、交通、安监等部门参与)
6、民用爆炸物品。
(1)非法生产、经营、使用爆炸物品的。(公安部门负责)(2)未经许可私自生产或许可到期仍组织生产的;存在“四超”、“三违”等行为的;在停产整顿、技改期间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未按规定要求及时进行销售合同备案或报表的;将民用爆炸物品(含硝酸铵及半成品)销售给非法用户的;对用户手续审查不严或保存资料不完整的;未按民爆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履行相关审批手续进行建设的;超核定能力存放的;储存地方收缴的民爆物品或违反规定使不同性质的民爆物品同库存放的;未能严格执行民爆物品出入库登记、审批制度的。(工信部门负责)
7、冶金。
(1)钢铁在建项目违规的。(发展改革部门负责)(2)未制定组织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未进行岗位风险辨识、未执行安全作业程序,违法违规在涉煤气区域、有限空间、粉尘爆炸等危险场所进行作业的;违法违规进行检维修、高温熔融金属作业的;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的;从业人员培训不到位的。(安监部门牵头,质监、供电等部门参与)
(3)淘汰落后设备及工艺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工信部门牵头,安监、供电等部门参与)
8、特种设备。非法生产(无证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充装)特种设备的;非法使用(未办理使用登记、超期未检)特种设备的;将非承压锅炉、非压力容器作为承压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的;电梯维保单位不按照规定进行维护保养的。(质监部门牵头,安监、公安、住建、教育、卫生、商务、旅游等部门参与)
9、水利。违反规划、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初步设计的;违反水利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建设的;破坏水利工程设施、影响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的;违法违规采砂、运砂、乱采滥挖以及破坏水土保持环境、影响水源地安全保护的;违规从事农村水电建设,存在“四无”现象的。(水务部门牵头,公安、国土、供电等部门参与)
10、职业健康。
(1)石英砂加工、石棉制品、云母加工、建材等存在高危粉尘以及木制家具制造、制鞋、箱包、制革、冶金、化工、电力、电子和机动车维修等职业病危害严重,未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违法生产的。(工商行政部门牵头,卫生、供电等部门参与)
(2)2010年以后的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履行职业卫生“三同时”手续的;涉胶的制鞋、箱包企业未按规定取得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非煤矿山企业选矿厂、石英砂加工、石棉制品、云母加工、建材、木制家具制造、制革、冶金、化工、电力、电子和机动车维修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严重超标的;重金属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使用苯、正己烷、三氯乙烯等高危害有机溶剂的。(安监部门牵头,卫生、供电等部门参与)
5.打非治违总结 篇五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二O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为严厉打击我项目工程中当前安全生产领域中非法违法行为,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力度,成立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检查组,对本工程范围内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我项目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排查出隐患70条,已整改70条,整改率达100%。在各项目部门共同努力下,排除了大量安全生产隐患,有效防范了安全事故的发生,此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收获,但距离平安工地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仍存在一般安全隐患,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坚持把此项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下去,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工作上警钟长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对“打非治违”行动中发现的隐患开展复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我项目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稳定好转。
一、主要工作
1、迅速行动,抓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自“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来,项目部高度重视,迅速采取一系列措施进行部署。一是快速动员部署。召开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会议,会议传达贯彻学习了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项目部领导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了专题部署。二是落实工作责任。为确保专项行动落实到实处,项目部将工作责任层层进行了落实,各部门认真履行安全监察职责,落实“打非治违”的有关工作。
2、突出重点,抓住“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关键环节。根据“打非治违”方案的共性问题,和施工生产中较为突出问题和行为,对违章生产工作进行了细化和分解。
3、多管齐下,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一是与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相结全。为严厉打击违章违规确保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入开展,项目部将“打非治违”与安全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法行为,依据安全生产条例,给予惩处。
4、坚持把检查重点放在安全隐患治理、危险因素排查、整改落实检查上。同时,对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定期回访,重点复查,跟踪问效,切实做到安全隐患不彻底消除决不放过。
二、主要问题
从一月到十二月我项目部进行了41次安全生产检查,共发现了70条安全隐患,并下了安全检查通知书内容为:使用民用插线板、乙炔、氧气瓶气压表损坏、泥浆池围护破坏、电焊工未正确佩戴防护用品、乙炔、氧气瓶未正确摆放有效距离、施工人员未戴安全帽、电箱门未进行上锁、立交桥左右幅之间的空洞、立交桥桥面临边未设置护栏等70项整改内容,对以上问题多已整改到位并进行复查。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组织作业人员认真领会此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作到思想认识上警钟长鸣,制度保证上严密有效,技术支撑上坚强有力,监督检查上严格细致,事故处理上严肃认真,切实的把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摆到日常的管理工作中去,继续夯实安全职责,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达到预期的效果。
6.打非治违简报 篇六
12日, 督查组一行检查了大兴区西红门镇城乡结合部寿保庄工业大院拆除腾退进展情况、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消防安全工作、六里桥公交主枢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地铁14号线05合同段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情况。
此外, 督查期间, 督查组还到密云、房山等区县, 现场督查了北京威克冶金有限责任公司、首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北京燕山分公司、立马长流水矿业有限公司、京煤集团木城涧煤矿等企业和单位, 督查涉及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
王德学副局长和督查组其他成员都肯定了北京市安全生产工作。北京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强化重点行业安全专项整治, 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王德学副局长还提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 继续整治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安全隐患, 强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强化行业监管、综合监管和属地监管, 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推动企业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加强部门联动, 实施安全生产综合治理。
据悉, 今年1至8月, 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4.9%和7.2%, 实现“双下降”, 全市未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7.“打非治违”整治方案 篇七
专项整治方案
犍为县安监局:
为了认真贯彻《关于开展深化煤矿煤矿“打非治违”的通知》要求,全面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狠抓预防,严查隐患,确保我矿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经矿安委会讨论决定组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一、成立““打非治违”领导小组
组长:彭承斯
副组长:刘凯明、杨立武
成员:谢仁忠、涂晋、王家德、邓文桥、王贵华、龚仕华、税文胜、罗祥、徐映川、罗光华、彭志远、江玉彬
办公室设在新店儿煤矿办公室,负责日常的管理工作。
二、工作安排
根据犍安监【2012】矿管字53号的通知要求,我矿认真按“打非治违”整治的内容,查找隐患,逐一整改处理,对不能按时整改的隐患项目,制定整改方案,落实人员、资金、措施、期限、预案进行整改,消除隐患,减少和杜绝事故发生。根据我矿“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1、落实“打非治违”责任主体
各部门抓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各系统存在的安全隐患,认真排查整治,按矿井年度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员工培训。加强《作业规程》、《安全措施》培训,并且组织考试,考试不合格者重新培训直到合格为止。
2、严格执行带班管理制度,下井带班管理人员要深入了解煤矿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消除和发现事故隐患,有效制止“三违”。下井带班管理人员要加强对通风系统、抽排水系统、提升运输系统、安全监察监控系统、采掘工作面瓦斯状况、瓦检员、巡检电工履职情况、“一通三防”等井下可能危及安全生产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全面掌握当班井下安全生产状况。遇到险情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危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领导带班下井实行井下交接班制度,上一班的带班领导应当在井下向接班的领导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注意事项。交接班领导应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等。
3、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深化隐患排查治理。
(1)、专项整治期间,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重点检查对通风瓦斯治理、防治水害,开展预防顶板、运输、通风部对检查出来的隐患进行及时汇总,于当日下午召开隐患整改会议,对存在的隐患在规定时间内整改。矿上安排重点排查危结人生安全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求完善矿井的运输、顶板隐患整治问题,整治完善督促治理到位。我矿存在的在专项治理中按治理的内容要求,认真抓好整治落实工作,逐一达到矿井的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的现代化矿井。
(2)、坚持“勤查、严管、重罚”,专项整治期间,对违反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作业技术措施的“三违”人员一律予以重处重罚。
(3)、严格领导干部入井带、值班带班制度,加强对关键环节重点工程检查巡视,加大重点地段的安全监测,确保安全无事故。
(4)、坚持正常的安全会议制度,专项会议评审和员工业务培训制度。
以上安排的各项工作,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拖拉而延误整治时间。积极协助抓好“打非治违”,同时强力推进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狠抓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到位,为2012年各项安全生产指标的全面完成而努力。
新店儿煤矿
8.“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总结 篇八
专项行动总结
根据呼和浩特铁路局《关于在全局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呼铁安监函[2012]389号)及沁原监理公司《关于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沁原质安[2012]第2号)文件精神,我监理部迅速召开监理工作会议,按照铁路局及公司的总体安排对锡多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及集通铁路更新改造工程开展四个阶段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将活动总结汇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以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在锡多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及集通铁路更新改造工程范围内,严格按照集通铁路安全风险“红线”管理和安全风险控制办法,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集中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杜绝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重特大事故,努力构建锡多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及集通铁路更新改造工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和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专项组织机构
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季智德
副组长:侯韶军、郭建雄
组 员:许文华、郑国银、王彦昌、张文涛、李来发、段在平、盛奇峰、戴银清、韩裕伟、乔登云、付炳军、谢四化、张正利、西子凌、胡天亮、温大印、刘存喜、靳荣、黄文义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锡林浩特总监办
联系人:刘冬
联系电话:04796950288
三、重点范围
重点范围:以锡多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及集通铁路更新改造工程为重点,采取严厉、有效措施,集中进行“打非治违”。
四、重点内容
1.在铁路新建或既有线施工中,施工单位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出让资质或资质挂靠,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达标、不到位、不履职,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不落实;施工总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无资质单位、个人,或是不查验分包单位资格证照等。
2.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制度不落实,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等。
3.施工单位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的行为;起重设备不符合资质要求或检测不合格,检测公司与施工单位串通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行为。
4.安全生产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和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配备、使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5.施工现场高大支模系统、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脚手架、深基坑、人工挖孔桩、高切坡等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安全防护不到位。6.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7.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生产资质、试验资质不符合要求、无安全生产许可证。
8.铁路建设工程产品、设备采购不符合规定的。
9.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的。10.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11.迟报、漏报、瞒报、谎报建设事故的。
12.对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业主、监理单位下达的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不认真进行整改或拒不整改。
13.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铁路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五、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在锡多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及集通铁路更新改造工程范围内对专项行动从四个阶段进行推进: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5月1日至5月31日)。
锡多铁路扩能改造工程项目部及集通铁路更新改造工程项目部各监理人员针对上述确定的13条重点内容,以及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在各自管段范围内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建档立案,逐一登记,全面整改,消除隐患。第二阶段: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至7月31日)。锡多铁路扩能改造工程项目部及集通铁路更新改造工程项目部要会同有关参建单位及部门积极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活动、共同治理、从严惩治。对管内施工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联系单、通知单落实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对于未整改的项目部及时向建设单位进行汇报,尽一切努力遏制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
第三阶段: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锡多铁路扩能改造工程项目部及集通铁路更新改造工程项目部各监理人员要针对自身专业特点,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检查工作,对重点领域、重点施工单位、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落实专业管理责任,推动“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第四阶段: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锡多铁路扩能改造工程项目部及集通铁路更新改造工程项目部各监理人员要对近期开展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汇报总结。
六、专项活动推进与落实
我监理部根据呼和浩特铁路局《关于在全局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呼铁安监函[2012]389号)及沁原监理公司《关于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沁原质安[2012]第2号)文件精神,迅速对锡多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及集通铁路更新改造工程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强化自身监理队伍建设,扎实推进“打非治违”专项活动。我监理部每周分小组召开监理部学习会议、三集体学习会议,认真学习铁道部、呼铁局、集通(铁路)集团公司、锡多铁路股份公司的文件精神,紧密结合本次活动特点,细化检查内容和标准。真正做到现场检查规范化、自身建设标准化、安全管理科学化,使本次专项检查活动扎实推进。
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大检查活动。我监理部以既有线施工为重点,采取拉网式检查的方法,全面排查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制定针对性的措施追踪落实,不留死角。每日监理工程师每天不少于8小时的巡检和盯控,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每天不少于4小时的巡检和盯控,对现场出现的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及时的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对未进行整改的项目及时上报告给建设单位,尽一切努力将现场的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解决。
每日监理部设专人对各管段监理工程师“打非治违”专项检查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建立问题库,落实责任人,整改时间,并在每周监理周报中进行如实汇报。对检查出现的问题进行认真的梳理总结,查找出共性、特性,制订专项整改方案。
七、专项活动成效
通过此次“打非治违”专项检查活动,我监理部共计查处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34起,限期整改34起。每日各监理组在17:00前对当日检查发现突出问题及落实整改情况向监理部进行专项汇报,监理部对需要建设单位协调解决的问题,在每日17:00时建设单位组织召开的施工协调会上进行提出、研究、解决。建立健全问题库,明确整改目标,防范措施,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治期限。截止目前为止,锡多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及集通铁路更新改造工程施工安全稳定,活动成效显著。
内蒙古沁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锡多扩能改造工程监理项目部
9.“打非治违”专项治理方案 篇九
关于印发《加哈乌拉斯台乡人民政府“打非治违”
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各企业、学校、乡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巩固“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成果,根据县委、县政府相关会议精神和县安全生产暗访督导专题会议要求,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定《加哈乌拉斯台乡人民政府“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加哈乌拉斯台乡人民政府“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加哈乌拉斯台乡人民政府
二0一二年五月三日
主题词: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加哈乌拉斯台乡党政办公室2012年5月3日印发
(共印110份)
加哈乌拉斯台乡人民政府“打非治违”专项整治
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决策部署,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着力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全乡安全生产保持平稳发展态势,为全乡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全面、深入开展全乡“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加哈乌拉斯台乡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沙合木别克政府乡长
副组长:刘跃江党委副书记
阿德里别克党委委员 人大主席
赵孝军党委委员 纪委书记
黄小舟党委委员 武装部长
赛力克政府副乡长
张淑萍政府副乡长
于海威政府副乡长
成员张美凤财政所所长
邓新宇中心校校长
曹英萍派出所所长
胡永宏卫生院院长
董亚军安监干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稳定办公室,黄小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对全乡进行大排查、大整治,严厉打击各项违法违规单位及行为。
一是打击治理全乡农村安全、机关安全、资金安全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制定完善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二是打击治理全乡道路交通安全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治理马路现场隐患工作。
三是打击非法经营“五小场所”、无证托管机构等相关场所。四是打击非法开采、土地批用、村乡建设、建筑施工、地质灾害防治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是打击森林防火、畜禽防疫、农机、水利防汛、农村饮水、沼气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
六是打击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
七是打击旅游景区、食品、药品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工作举措及要求
1、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打非治违”专项工作小组要强化责任意识,落实相关责任,动员部署,具体研究,帮助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深入督促指导。
2、突出重点,严格执法。要突出重点部位、突出重点单位,抓住关键环节,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和有效打击。
3、及时反馈、汇总情况。各“打非治违”专项工作小组要加强对“打非治违”工作的调度督查,及时掌握、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1)6月12日前,将工作实施方案报乡“打非治违”领导小组办公室,实施方案要求明确整治重点、工作措施、方法步骤、具体要求、联络人员等内容。
(2)“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的最后总结材料,于7月10日前报至县“打非治违”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材料要包括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治理活动次数、发现违法违规单位和行为的次数、当场责令整改的数量、下达整改通知书的数量、抓捕违法违规人员的数量等相关内容。
(3)各小组要有“打非治违”专项治理工作日志及相关记录。
10.打非治违 工作总结 篇十
4月份以来根据《神农架林区道路运输行业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安排部署,我公司积极行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对公司车辆监督检查,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规违章行为,全面排查和切实解决了影响安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宣传发动,周密部署:
公司通过滚动电子屏,手机飞信,报刊杂志等宣传媒介,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规。使广大驾驶员清楚治理行动的内容、工作步骤及要求,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为治理行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和良好的营运环境。迅速行动,抓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自“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来,公司高度重视,迅速采取一系列措施进行部署。一是快速动员部署。召开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会议,会议传达贯彻学习了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公司领导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了专题部署。二是为确保专项行动落实到实处,公司将工作责任层层进行了落实,各部门认真履行安全监察职责,落实“打非治违”的有关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
1、突出重点,抓住“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关键环节。
根据“打非治违”方案的共性问题,和公司车辆道路行驶中较为突出问题和行为对违章生产工作进行了细化和分解。
2、检查检验公司换乘车辆、从业人员、资质证照及悬挂标志、随车涉及不规范、不齐全的行为。坚持把检查重点放在安全隐患治理、危险因素排查、整改落实检查上。同时,对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重点复查,不定时抽查切实做到安全隐患不彻底消除决不放过。
3、检查GPS卫星定位装置,监控平台通过车载GPS卫星定位装置实时监控车辆运行轨迹,有效遏制超速、违规驾驶行为。
4、公司使用X三品检测机对游客大件物品严格检查检验,对易燃易爆物品严格控制。
5、多管齐下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一是与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相结全。为严厉打击违章违规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入开展,公司将“打非治违”与安全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法行为依据公司行车操作规程给予惩处。
三、整改提高阶段:
1、进一步组织好宣传教育活动。在前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充分利用组织学习、以多种宣传方式,将打非治违工作抓牢抓实,营造有利于安全的舆论氛围,使这项工作深入人心,增强安全意识。
2、进一步巩固“打非治违”工作成效开展“回头看”。在项目部开展的专项行动之后,继续保持积极态势,巩固发
展专项整治的成果。进行“打非治违”专项工作“回头看”对正在整改的安全隐患,进行跟踪复查,加强监控,确保不反弹。
3、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工作建立长效机制。把专项行动中的有效措施、得力方法等,认真总结,切实推动责任的落实。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协同联动、联合检查机制,强化现场监督检查,把打非治违法的专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不断巩固“打非治违”成果。
11.打非治违专项活动总结 篇十一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项目部高度重视“打非治违”工作,通过加强领导,强化组织,周密部署,认真落实,在所属范围内开展了扎实有效的“打非治违”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确保了我标段安全生产稳步推进。
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为加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执行力度,成立了“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项目经理肖海苑任组长,项目书记荀秀生任副组长,小组成员:林实辉、马一军、陈小满、郭青剑、王培典、刘宪海、罗春城、林树茂、朱晓勇、魏义青、刘鑫、郭燕飞。
二、广泛宣传,全面动员
在本次“打非治违”活动中,各部门根据“打非治违活动专项会议”要求,立即传达会议精神,让员工深入了解“打非治违”活动主题,领会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用多种宣传方式,宣传“打非治违”活动:制作打非治违板报一期,宣传横幅19条。
三、采取措施,细化工作内容
为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项目部制定了《“打非治违”专项工作方案》。重点从火工品安全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隧道施工安全管理,高墩施工安全管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高边坡安全防护及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教育等几个方面开展工作。具体如下:
1、严格执行爆破器材安全管理,落实火工品领用、运输、退库制度;
2、落实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严格执行爆破规程,加强围岩监控分析、检测,防止塌方掉块事故;
4、隧道施工工程: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技术规范,严抓技术、安全、质量,杜绝违章作业、冒险作业;
5、执行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架桥机、龙门吊、塔吊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检测检验制度及日常检查制度,定期维修保养;
6、落实高墩施工安全防护措施,作业平台、支架、爬梯按技术规范的要求搭设;
7、机动车驾驶员和特种设备操作工持证上岗;
8、加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班前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9、制定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完善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开展突发事故应急演练。
四、专项活动情况
此次专项活动中,我项目部组织开展现场安全教育会9场,接受教育人员共273人次;针对涉爆作业人员开展专项安全教育会1场,接受教育人员共34人次;针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和机动车驾驶人员开展专项安全教育会1场,接受教育人员共42人次;针对风电焊作业人员开展专项安全教育会1场,接受教育人员共31人次。
在打非治违领导小组专项检查中,火工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有效,特种设备日常检查、维修保养完善,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作业人员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规范施工,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但仍有个别作业人员违章操作及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治的现象发生。检查中处理违章作业5例,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17例,通过隐患整改,有效地控制了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同时也不断的完善了施工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了我标段的安全施工。
另外,就本标段当前高墩施工进入全面开展阶段的形势需要,我项目部编制了《高空坠落事故应急演练方案》,并于7月14日在大源大桥开展了高空坠落事故应急演练,全面提升了我项目部遇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五、取得的成效
通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使违章作业行为得到有效控制,防止了重特大工程施工事故发生,违规违章现象得到有效控制有效治理,促使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12.打非治违总结 篇十二
A1合同段(K*+***-K*+***)
土建工程项目
“打非治违”工作总结
***********公司
***公路A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二0一三年五月
“打非治违”工作总结
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施工发生,根据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通知》(湘交安〔2012〕82号)文件有关要求,结合我监理处的实际情况,开展了“打非治违”专项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思想重视,小组联动
自收到“打非治违”活动文件后,监理处领导高度重视此项活动,迅速成立“打非治违”活动小组,开展动员会议,部署工作重点,开展小组联动,确保活动的有效实施。
二、加强监督,督促改进
2012年5月19日,炎汝高速公路第十三合同段八面山隧道发生爆炸事故后,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我监理处立即做出反应,从1月8日对所辖项目部作出相关安全工作要求:
1、各项目部认真吸取此次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安全措施和制度;
2、对易燃易爆物品的购买、运输、存储、使用等各个环节加强管理和检查;
3、对全线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查出问题及时整改;
4、立即组织员工学习事故教训,加强日常安全培训教育,落实安全技术交底,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严格安全操作规程,消除事故苗头和隐患。同时,在3月5日至4月20日,我项目部开展了对易燃易爆物品和临时用电的专项检查。
3月13日到5月5日期间项目部对全线进行排查,主要针对高
空作业,临时用电方面。对于安全措施严重不足的,要求暂停施工作业,待整改措施落实经过检查验收合格后方才恢复作业,确保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在日常工作中,监理处领导加强对监理处成员学习培训,强调各项纪律,同时,各监理组组员在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反应工作发现的问题,并及时指出,督促纠正。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现场、会议、学习、书刊、报纸等等方式,加大对“打非治违”的宣传力度,动员全民参与,接受监督,营造氛围,扩大影响,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今后工作重点
1、继续加强监督管理力度,对项目部严格把关,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完善预警机制,提高应急能力。完善应急处置措施,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的建筑,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3、切实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贯彻各项制度措施,并严格执行。
***公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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