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选12篇)
1.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篇一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心得体会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践的科学总结。它既是工作要求,更是责任担当;既是实践过程,也是工作目标,为新形势下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我们要聚焦聚焦再聚焦,围绕“四种形态”,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
必须发挥党委作用,落实“两个责任”
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是纪委一家的事,而是各级党组织的共同责任,而且首先是对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要求。
压力传导经常化。瞄准基层责任逐级递减、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弱化等薄弱环节,层层制定出台“两个责任”清单,推进责任细化、具体化。
谈话提醒规范化。通过制度建设,确保谈有依据、做有遵循,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责任追究常态化。建立问责追责、容错免责“一体两面”的问责体系,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形成常态化的倒逼机制。
必须转变思想理念,把握“三对关系”
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必须破除“拐点论”等错误观念,适应形势任务,跟进对标看齐,在具体实践中正确处理好三对关系。
正确处理惩治和预防的关系。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做到“四种形态”一起抓、“四个轮子”一起转,坚决把存量减下来、把增量遏制住。
正确处理全党和党员的关系。牢固树立抓纪律、纠小错同样是政绩的意识,发扬“啄木鸟精神”,用纪律管好每一个党员,全面从严治党。
正确处理治标和治本的关系。在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同时,以“永远在路上”的信念,踩着不变的步伐,强化制度建设,深化体制改革,寻求行之有效的治本之策。
必须优化监督模式,实践“四种形态”
监督到位,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有效阻断违纪进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使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成为极极少数。
健全巡察监督。发挥市委巡视工作联络组办公室作用,抓好省委巡视整改工作,着眼长效完善防止利益冲突系列制度。
强化派驻监督。派驻监督是固定探头,在日常监督方面具有天然优势。制定派驻机构工作办法,对工作职责和监督权限、工作内容和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
完善社会监督。拓宽涉纪信访渠道,实行重点涉纪信访案件领导包案制度,开展涉纪信访“听证”试点。加强问题线索分类处置,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问题线索管理。深化科技监督平台和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探索新形势下反腐败协调体系,发挥好各级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形成覆盖更广、触角更灵、监督更深、协作更畅的网络。
必须提升执纪能力,打造“五个纪检”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纪检干部提出了更高要求,要加强自身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改进方式方法,增强业务能力,打造“五个纪检”,确保执纪审查、纪检队伍绝对安全。
忠诚纪检。要讲政治,增强看齐意识,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始终从全局上把握纪检工作。
责任纪检。要敢担当,聚精会神抓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不怕得罪人。
能力纪检。要善执纪,找准定位、练好本领、改进方法,当好“全科医生”,不断增强执纪的“真本领”。
阳光纪检。要抓宣传,提高透明度、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让群众更多参与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来。
表率纪检。要树形象,强化“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理念,要求上严人一层,标准上高人三分,做遵纪守规、务实为民、清正廉洁的表率。
2.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篇二
一、高职院校监督执纪现状
目前, 高职院校占高等学校半壁江山。绝大多数高职院校是从中专或职业中专升格而来, 经过十多年高速发展, 腐败案件层出不穷, 其主要原因是, 在发展的过程中, 相应的制度建设不健全、制度执行打折扣、监督人员配备不足。根据中纪委网站公布数据, 2015年通报了53名高校领导违纪情况, 高职院校就占了7名。高校腐败案件多发于学校基建项目、大宗物资采购、招生就业、财务管理、科研等领域。虽然高职院校所掌握的资源不及一本、二本院校, 但是由于高职院校近年来大力扩张, 规范权力的制度建设没有跟上, 导致了重大腐败案件发生。中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王立英在“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办案人才库骨干人员培训班”专题座谈会上指出, 当前, 教育领域绝非一片净土, 教育部门也非清水衙门, 有些问题还相当突出和比较严重。
二、高职院校如何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一) 重学习, 转变思想观念
成都中医药大学原校长范昕建在被查处后忏悔书写到, “由于不加强学习, 贪财、恋财之心渐渐滋生, 久而久之对党章、党纪、党规等的神圣和庄严性、威严性失去了入党宣誓时的那种敬畏之心。”党的观念淡漠, 必然导致责任担当缺失。从中纪委公布的案件来看, 他所言非常具有代表性。高职院校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首先要加强学习, 要学习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 要学习中纪委十八大以来出台的各项政策, 唤醒高职院校党员领导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2016年, 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在开展“两学一做”活动中, 给每一位党员干部发放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等原著读本, 采取专题辅导、各支部集中学、党员自学等多种方式, 使所有党员在自觉遵守党纪党规方面得到了明显加强。学院党委书记通过集体廉政谈话、重点岗位个别谈话, 对干部提出了六点基本要求:善于学习、勤于工作、慎于用权、慎于交友、乐于修身、严于律己。学院上下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思路、新举措, 以及“四种形态”有了更深的理解。
(二) 重制度, 转变干部办事方式
2008年, 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下发了《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 意见中指出, 要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和监督, 对高校领导班子决策、基建、财务管理、组织人事等领域提出了具体要求。高职院校要真正践行“四种形态”, 从根本上来说要依靠制度。根据党中央的要求, 结合院校实际, 要将财务管理、基建修缮、工程招标、工程验收、大宗物资采购、招生就业、公开招聘等方面制度建设落地, 使得高职院校各项工作开展有章可循, 让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 从而建立起健全高职院校内部管理制度体系。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2016年对学院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新出台了财务管理新制度、人事改革制度等, 并于2016年9月, 引入第三方建设学院内部控制体系, 对提升今后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 重监督执纪, 落实纪检监察“三转”
根据学者调查, 高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过去涉及“7项22内容细目”, 导致高校纪检监察工作泛泛而抓。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中要求, 进一步深化“三转”, 努力提高监督执纪问责能力。副业不除, 主业难以聚焦。为此, 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处2016年为进一步落实“三转”做出了大量工作, 如全面检查了二级院系党务、政务公开情况、“三重一大” (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 集体决策实施情况、重要事项向纪委报告制度等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开展了对各二级学院、系、部等各项内部制度及校务公开建立健全以及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对学院招投标工作执行全过程进行了监督, 并及时将各类事项计划、过程情况及结果在学院教育阳光服务平台进行公示, 今年共监督招投标、验收工作24项。
结语
目前, 高职院校处于大发展过程中, 在国家经费、权力进一步下放的同时, 规范权力运行的措施需要进一步加强。只有通过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深入推进依法治校和“阳光治校”, 才能有效防范高职院校腐败。
摘要:近年来, 随着高职教育深入发展, 相应的制度建设没有完善, 高职院校腐败案件层出不穷。通过对新形势下高职院校监督执纪现状进行分析, 以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实际做法为例就高职院校如何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提出了基本观点。
关键词:高职院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参考文献
[1]新华网:教育部建立90余人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办案人才库.2014年06月02日.
[2]人民网:高校腐败问题扫描——“净土”不“净”, 源自党的观念淡漠.2015年12月7日.
[3]周玲玲.新形势下高职院校纪检监察工作优化思考[J].文化与探索, 2016 (10) .
[4]陈范华.高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有效运用的实践性思考[J].乐山师范学院学报, 2016 (9) .
3.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篇三
[关键词]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意见
面对当前低迷的煤炭形势,我们后勤更要把服务主业、服务居民做强做大。我们要清醒的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式,特别是要清醒看到落实“两个责任”上还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压力传导不到位、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到位、“三转”推进不到位、执纪问责不到位、组织落实不到位、作风改进不到位等问题,那么,我们必须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率先把纪律挺在前面。具体做法有以下几点:
一、落实“两个责任”,用好“四种形态”
以年初印发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分工》依据,党委纪委各分管领导、各党支部,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明确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主要任务,强化党委和党委领导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领导责任、推动责任,突出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强化监督措施,创新监督方式,不断提高履职监督能力,逐步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委主抓、纪委监督、合力共进”的良好局面。同时运用好“四种形态”,坚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案双查”责任追究办法,加强对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等内容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推动责任制有效落实。
二、突出监督检查,严肃党员干部纪律作风
牢记法律和纪律“两道防线”,用纪律规范党员干部的言行。认真履行监督检查主责,着重对社区退休职工住院药费报销、低保户申报、困难职工和兜底帮扶对象进行严格审核。强化对金水小区住房分配情况住房移交工作和绿化工程项目进行全程参与协调监督,推动了金水小区住房移交工作和绿化工程顺利进行,确保各项工作公平公正。紧盯新提任干部考察、高考期间党员领导干部子女升学大操大办以及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等常规性监督检查。
于此同时,社区纪委还将紧盯三个重点:一是紧盯重点问题,对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规发放津补贴和违规收受节礼等问题坚决查处;二是紧盯重点人群,严对不收敛、不收手行为,对十八大以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后的顶风违纪行为予以严肃查处、通报;三是紧盯重要节点,节假日怎么过是对党员干部作风的重要检验,中秋、国庆已经过去,接下来要紧紧盯住元旦、春节这些重要节点,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各种“四风”问题。
三、以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为根本要求,认真抓好机关党的建设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从严治党要靠纪律管党,各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绝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管党治党落到实处: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社区党委一定要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出发,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把从严管党治党作为长期任务、作为使命担当、作为固本之举,牢牢扛在肩上,时刻抓在手中,推动机关党建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强化书记管党责任
党要管党,首先书记要管党。各级机关党组织书记特别是党委书记,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把加强机关党建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确保思想到位、精力到位和工作到位。对违纪违法行为要主动加大查处问责力度,绝不护短、绝不姑息,凡是处理不及时、问责不到位的,实行“一案双查”“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负责人责任。
(二)以法律纪律为前提,健全完善制度体系
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必须坚持把制度规范贯穿于党的建设各个环节,不断把工作创新、工作成果、工作实践上升到制度层面,促使有效做法制度化、管用经验长效化,用制度建设推进机关党的建设。要按照“抓常、抓细、抓长”要求,根据社区实际和队伍状况,认真研究新情况,及时总结新经验,牢记法律纪律,制定务实管用的制度,完善行之有效的制度,扎紧扎牢制度笼子,真正让制度成为从书记到党员干部的硬约束。
四、强化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力,真正用好“四种形态”
纪委将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新部署,着力构建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新常态,凝聚改革发展正能量。同时,要充分认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三转”的又一次深化。社区纪委立足履行好监督责任,把“四种形态”落到实处。紧紧围绕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的新要求,改变思维定势和工作定势,转变执纪理念,转变执纪方式,注重把工作目标从“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把工作手段从“抓大放小”到“抓早抓小”转变,把处理方式从“单一化”向“多样化”转变,把工作重点从“惩处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转变,把工作着力点放到协助党委抓纪律、管纪律、维护纪律、执行纪律上来。
去年以来,纪检监察部门在执纪问责上取得明显成效,主要体现在“四个有”。一是作风有好转。突出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以“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公车使用管理等为重点,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三公”经费支出下降。二是惩治有力度。及时把工作重点和精力聚焦到执纪监督和惩治腐败上来。三是预防有效果。在抓惩治的同时不忘抓预防,通过抓党纪法规的宣传教育,以及开展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任前谈话和诫勉谈话等,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四是自身有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身处反腐倡廉一线,肩负着净化党风政风的神圣使命,也同样面临着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所以,必须加强业务学习,自我更新,提高履职尽责本领。
通过党委和纪委联组作用,准确定位,防止同化,敢于监督执纪问责,真正实现向“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转变。
五、要在严、常、深、专上下功夫,为了更好的推进“四种形态”
社区党委纪委:一要在“严”字上再下工夫,将把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严格干部管理,严格责任考核,严肃责任追究;二要在“常”字上再下工夫,加强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检查,做到管事就管人,管人就管思想、管作风;三要在“深”字上再下工夫,强化“一案双查”,坚定不移落实纪委监督责任,营造崇廉尚洁的良好氛围。四要在“专”字上再下工夫,全面实行纪委书记专职化,纪委书记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业务工作,集中精力种好“责任田”。
通过以上做法,要在后勤服务上走在前面、作引领,率先把纪律挺在前面,关键是让守纪律、讲规矩成为一种习惯,把主动作为、敢于担当作为一种追求,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落实“两个责任”,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在严、常、深、专上下功夫,强化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力,切实推进“两个责任”层层落实,解决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问责要更严、更准,要与促进社区工作“紧密”结合,从执行重大决策这一政治纪律的高度,把作风建设的成效转化为推动社区工作的强大动力。
参考文献:
[1]中纪委监察网站王岐山同志的相关讲话.
4.王雁飞谈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篇四
处置干部数呈“金字塔”状态
实践运用“四种形态”要认识清楚、抓住本质。
首先,“四种形态”是管党治党理论的丰富和发展,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它不仅是针对违纪党员提出来的工作措施,还是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持违纪必究,执纪必严,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战略落地生根的措施。
第二,它是反腐败斗争实践经验的深刻总结,体现了标本兼治的要求。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从治标开始为治本赢得时间,并且随着工作深入,逐步转入标本兼治。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注重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层层设置防线,逐级监督处置,防止形态升级,体现了治标和治本的有机统一。
第三,它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有力武器,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要求。我们党对违纪干部不是不教而诛,不是一棍子打死。“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既严格要求,又关心爱护,综合考虑性质情节、觉悟态度、整改实效等因素,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这是党组织霹雳手段、菩萨心肠的具体体现。
党的十八大以来四川省委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实践运用“四种形态”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取得了比较明显成效。
举个例子,中央纪委查办四川省级领导干部案件当中反映出来的问题线索,涉及到共163人的处理。我们实践运用“四种形态”核查处理这些人员,既实事求是,又严格依纪依规,取得了良好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
数字是最好的证明,这里有几组数字。一是运用“四种形态”处置干部的数量呈现出一个“金字塔”状态。2016年,全省谈话函询或者要求在民主生活会上作说明的23216人,其中党纪轻处分或组织调整14369人,党纪重处分或重大职务调整4057人,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419人,这419人只占所有处理人数的1%。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占到55.2%,轻处分、职务调整占到34.2%,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占9.6%。
第二组数字,线索存量下降,腐败增量得到有效遏制。2015年问题线索同比增长94%,2016年同比又增长15.9%。与此同时,全省接受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数,在2015年首次下降,下降幅度是32.5%。2016年在此基础上又下降14.5%。
第三组数字是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持续上升。四川从2011年下半年启动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群众满意指数逐年递增。
“三用”“三必须”抓早抓小
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是恢复和发展党内政治生活本来面目、弘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各级党组织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抓手。
为规范、推动谈话提醒工作的开展,2016年9月底,四川出台《关于在省一级开展谈话提醒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省领导结合各自工作分工,对省管干部谈话提醒全覆盖。
《实施方案》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政策从严、程序从简、便于操作、务求实效的原则,分别对谈话提醒的主体和范围、谈话提醒的主要内容和启动条件、谈话提醒的实施程序、谈话提醒的监督考核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另外,省纪委书记、省委组织部部长根据工作需要,可对所有省管干部进行谈话提醒。
抓早抓小也体现在问题线索处置上。四川制定了《对省管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谈话函询的工作办法(试行)》,强调“早用”“多用”“严用”,做到一般性问题都要与党员干部本人见面,让党员干部相信组织、忠诚组织,主动向组织讲清问题;对反映问题具体且涉嫌违纪的,集中力量开展初核,在执纪审查中还要提高审查谈话的质量。对经过谈话函询予以了结的,及时通报他本人所在党组织和本人;调查核实以后情况不属实的,及时予以澄清。
《办法》还要求做到“三必须”,即要求谈话函询对象在向组织提交书面说明前,承担主体责任的领导,就是他单位一把手必须签字,谈话函询情况必须在民主生活会上作说明,同时还必须按不少于10%的比例进行抽查核实。2016年省纪委?话函询了701件,抽查核实了75件。
“六个转变”让“四种形态”落地生根
实践运用“四种形态”,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立足纪律审查的需要,2016年5月,四川省纪委探索制定了《关于在纪律审查中准确适用“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试行)》,强调整体把握、综合运用,环环相扣、层层设防。《指导意见》既明确了每种形态的适用情形和处置方式,防止重此轻彼、畸轻畸重;又特别强调严把程序关,防止自由裁量权滥用。
同时,四川在“四种形态”配套机制建设上先行先试,推动建立了批评教育、函询、组织处理、党纪处分实施一共15项制度规定,完善与组织部门、司法机关的通报、协商机制等,变“单打独斗”为“齐抓共管”,共同推动“四种形态”落到实处。
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对各级纪检机关的监督执纪的理念和方式产生了深刻影响。为推动“四种形态”相关要求落地生根,四川提出来 “六个转变”:执纪对象从“抓关键少数”向“管住全员”转变;执纪依据从“查违法”向“盯违纪”转变;执纪政绩观从“抓大放小”向“抓早抓小”转变;执纪手段从“倚重审查措施”向“注重初核”转变;执纪方式从“单一化”向“多样化”转变;工作组织从“大包大揽”向“牵头协调”转变。
通过一年多来的实践,我们把“四种形态”的要求贯穿于教育监督、信访受理、线索处置、执纪审查、案件审理等各个环节,体现到了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过程。
“不审势即宽严皆误”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管党治党理论实践一大创新,有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从四川实践来看,工作中主要遇到过这么几个问题。
一是误判误读“四种形态”。一些同志只记住了“四种形态”的“少数”“极少数”,误以为“反腐降温”“拐点来临”;还有一些人把“四种形态”理解成“抓小放大”,甚至认为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完全误读误判了“四种形态”。
第二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特别是一些党委负责同志对实践“四种形态”的主体责任认识不充分,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管上的办法不多、措施不实,甚至把谈话提醒、日常监管等工作,认为都是纪委的事,全部交给纪委,混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还有就是把握不准的问题、执纪理念方式转变不到位的问题等。
针对这些问题,有几项工作要很好地重视起来。第一,要提高政治能力、提高政策把握能力。“四种形态”源于对党建规律的深刻认识和把握,目的是恢复良好政治生态。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全党的责任。四川有个武侯祠,武侯祠里有副对联,叫“不审势即宽严皆误”,大家都知道,就是说对地方的政治生态、“树木”和“森林”要有深刻认识和把握,这是对各级党委、纪检监察机关政治能力、政策把握水平的一个考验。
第二,推动各级党组织走到前台,真正担当主责。党委的主体责任,贯穿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全过程,特别是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所以必须继续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推动各级党组织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同时,还要贯彻好问责条例,用好问责利器,对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的,必须坚决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第三,加大案例指导力度。这个有待于各级纪委来积极探索。实践运用“四种形态”是监督执纪理念方式的重大创新。所以要加强对基层运用“四种形态”探索实践的归纳总结,提炼出一些比较成功的案例,在此基础上复制推广一些好的做法,形成制度成果,着力构建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的长效机制。
5.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篇五
一是开展一次集中学习。9月9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了“四种形态”系列文章原文,为开展进一步学习活动打好基础。
二是开展一次座谈交流。局领导班子召开了一次交流座谈会,根据自己学习的情况及不明白的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畅谈各自在工作学习中的体会。
三是开展一次辅导讲座。9月19日由局党组书记为干部们上了党课,主题为“实践监督执纪四中形态解读”, 深入阐述了“四种形态”的含义以及“如何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等方面的内容。通过参加党课学习,干部们进一步了解了“四种形态”的内涵和重大意义,大家一致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严于律己,克己奉公,增加责任意识,不断加强自身的党性修养,培养良好的政治品格,始终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律,牢固筑起勤政为民、拒腐防变的有效防线。
四是撰写一篇心得体会。局班子成员根据近期学习交流体会撰写心得体会。
五是开展一次廉政谈话。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与分管科室主任进行一次“四种形态”廉政谈话,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及时扯袖子、咬耳朵,防止小错酿成大错,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
6.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篇六
中央新颁布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是一个“动员令”,纪检监察干部如何按照中央要求学习贯彻落实好,是一个政治考验。首先是要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只要学深吃透,才能入脑入心,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要主动学、认真学、逐条学、对照学。决不能只是“读读”、“写写”、“谈谈”、“挂挂”,要出实招、硬招、狠招,将监督责任扛在肩、抓在手、落在行上。
其次将学习贯彻落实《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要融入日常管理监督,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真正把纪律严起来、执行到位。监督执纪的 “常态”、“大多数”、“少数”和“极极少数”四个不同的形态,是产生抓铁留痕般的新认识,是更为细致严格的制度性反腐的新标志。王岐山书记的讲话强调:“不能把全面从严治党等同于反腐败,从严治党要靠纪律管全党,把纪律挺在前面,要靠坚强的党性和责任担当”。第三、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正确认识“四种形态”。“四种形态”绝不意味着对腐败分子高举轻放,而是要防止“好同志”沦为“阶下囚”;“四种形态”不只是对各级纪委的要求,更是对各级党组织的政治要求。因为每一个形态都要由党组织来领导决定和组织实施;既要选准好干部,也要严管干部,不管念紧箍咒还是“摘帽”各级党组织必须当主角;“四种形态”是党委主体责任的具体化,更是纪委监督责任的指南针。纪检监察干部更要紧紧围绕“四种形态”,在线索处置、立案审查、执纪审理、纪律处分等全过程各环节进行贯彻落实。
第四、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用纪律丈量全体党员,用纪律盯紧“关键少数”。《准则》和《条例》是党内法规“高压线”,突出了“全面”和 “重点”,列出了负面清单,覆盖了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涵盖了党的政治、廉洁、组织、群众、工作和生活“六大纪律”。盯紧“重点人”就是三类人(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人)。做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就是要对照新《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先学一步、学深一点、学透一厘,严执纪、勤监督、实问责、把党的《准则》和《条例》遵守好、执行好、落实好。
7.扶贫监督执纪调研3 篇七
分析及对策建议
2017-09-08 17:1
5王岐山指出,让贫困人口脱贫,体现党的理想信念宗旨和路线方针政策,是总书记情之所系、心之所惦记,是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各级纪委要把握职责定位,敢于担当,加强监督检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问题导向,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能力,敢于反映和处理问题。可当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在扶贫领域监督执行问责工作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与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还是存在差距。
一、存在的问题
(一)认识不到位。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站位还不够高,认识还不到位,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只是嘴上说重要,说服从,但总认为是小题大做,不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责主业,不需要花大力气去落实。学习不积极,工作不主动,遇见问题不思考、不统筹,没有把扶贫领域相关工作同自身职责任务紧密结合起来。
(二)发现问题少。检查方式方法不科学,巡察、专项纪律检查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少,抓不住工作重点,浪费人力物力。工作连续性差,对存在问题整改落实督促不到位,检查月月搞,问题回回在,有重检查轻整改的现象。
(三)基层监督作用难发挥。基层乡镇纪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发挥不了,有的根本不清楚在扶贫领域如何监督,监督什么,工作天天干,胡子头发一把抓,却没有一项抓住了重点。不会监督、不敢监督,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
(四)监督执纪宽松软。有片面群众观点,总认为群众工作难做,扶贫工作难做,对基层出现的问题,特别是在扶贫资金项目上以个人不侵占、不挪用为标准,甚至还多方为违纪违规者开脱,执纪不严。
(五)上报材料过多。从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以来,各级要求上报总结、调研报告和表册太多,基层纪委忙于完成上报任务都要加班加点,根本没有更多的时间具体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和督促整改。
二、原因分析
(一)政治站位不高。没有认识到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是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总认为脱贫攻坚工作与自身关系不大,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收到信访举报问题处理处理就行,将自己的业务工作与当前的重点工作剥离开,没有将脱贫攻坚当作份内之事,应尽之责,总的来说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出了问题,没有急群众之所急,苦群众之所苦。
(二)学习不够,检查不深入。对总书记的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和各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相关会议精神学习不到位,监督执纪问责的方向不明。对各种扶贫政策规定、文件指标掌握不到位、不深入,监督检查重点不明确,业务不熟悉,发现不了问题。监督检查只停留在表面,深入不够,不会监督,别人怎么汇报就怎么总结,深入村组、农户不够,在群众一线停留时间太少,听不到真实情况,没有“一竿子插到底”。同时,为了检查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整改督促不到位,认为走走形式,上级考核时说检查过就行。
(三)指导培训不到位。各级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怎么开展、围绕的重点是什么培训指导不够,视频会议虽然开到了村一级,但热一热就过了,大多基层纪委只是普遍跟风,报报总结、填填表,根本不具体开展工作。特别是有的乡镇纪委业务不精,指导不了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分不清轻重缓急,有的被村上支书主任牵着鼻子走,不敢监督、不会监督。
(四)不敢得罪人,老好人思想严重。没有重新认识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职能,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特别是在纪律审查时执纪不严,不敢得罪人,老好人思想严重。认为现在每个人工作都不容易,都是一个地方的人,抬头不见低头见,害怕自己什么时候还会有求于别人,对于扶贫领域的违纪问题,在纪律处分上能从轻就从轻。同时对存在问题不深刻分析原因,提不出有效的对策建议,没有从建立长效机制上进行预防和治理。
(五)过分注重数据统计,存在一定的形式主义。脱贫攻坚工作各级重视,变成了层层加码,然而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涉及方方面面,上边千条线,可对于乡镇纪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来说就只有“一颗针”。每一项工作都压在基层纪委,而各种材料和数据的上报时间一般都比较紧急,有的数据甚至多头上报,多个部门要求统计,让基层疲于应付。
三、对策建议
(一)加强学习,解决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对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的学习,学好各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上级纪委关于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相关文件精神,从中央纪委及各级纪委的文件、信息通报中学方法、受警示。通过学习,让纪检监察干部深刻认识脱贫攻坚任务的艰巨性、重要性、紧迫性和政治性,提高政治站位,从树牢“四个意识”的高度认真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把强化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与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从政治的高度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明确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是当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最大的政治任务,决不允许消极懈怠、讨价还价,决不允许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二)改进方式方法,解决发现问题少的问题。检查就是要奔着问题去,发现不了问题或发现问题少就证明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能力还是有问题。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中央和各级的脱贫攻坚政策,熟悉监督执纪问责的制度文件规定,出门前一定要做足功课。在组织开展专项巡察和监督检查前,要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分析研究,确定方式方法,找准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和监督检查的重点,不能面面俱到。对原来掌握的问题重点看是否整改到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汇总,明确责任和交办处理,整改不到位要严肃追责,确保整改到位。同时要用好各项工作机制,畅通线索渠道,多方发现和收集问题线索,对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的信访举报优先受理、优先办理、优先反馈办理结果。
(三)强化培训指导,解决不会监督的问题。要把工作重点向基层和一线倾斜,将压力传导到基层。各级纪委要加大对乡镇纪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开展工作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让基层纪委明确自身在扶贫领域工作中的职责,应该干什么、应该怎么干,让工作有目标、有方法、有措施、有成效,解决“上热中温下冷”的问题。要进一步理顺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机制,保障和落实村务监督委员会依法依规对村“两委”组织实施的脱贫攻坚项目建设、资金管理、政策落实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乡镇纪委,让基层纪委敢监督、会监督。
(四)动真碰硬,解决执纪不严的问题。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以“六大纪律”为尺子,全面、认真、严肃、不折不扣地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守纪律讲规矩贯彻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全过程。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以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要求为尺子,瞪大眼睛、拉长耳朵,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切实解决基层干部在扶贫领域“微腐败”、“不担当”、“慵懒散”等问题,把工作作风正起来、严起来。同时,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快查快处,凡是涉及扶贫领域的违纪问题,只要触碰了扶贫“高压线”,不管涉及多少钱,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对胆敢向扶贫资金财务“动奶酪”的严惩不贷,并及时公开通报曝光。
8.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汇报 篇八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强化理论和政策学习,提高脱贫攻坚政治站位。
镇党委及时完善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干部理论学习等制度,结合“一线工作法”,采取集体学习、网上学习、研讨学习等方式,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省市县委重要会议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等,切实提高班子成员对脱贫攻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立足于抓常、抓细、抓实,着力提升班子成员的大局意识和政治意识,进一步压实党委主体责任。
(二)配备监察机构人员设备,提升监督执纪工作能力
根据乡镇纪委“三化”建设要求,我镇纪委监察办公室共有三件办公用房,纪委书记、监察办公室1间,信访室1件,谈话室xx间,纪委书记一名,纪委委员两名,2019年xx月配备监察助理一名。为提升队伍业务素质,xxx年镇纪委书记到县纪委参加为期xx个月“议案代训”实战训练,xxx年进行为期两个月跟班学习,提升监督执纪执法能力水平。同时,对全镇xxx名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进行四期业务素质培训,着力提升村级监督能力。
(三)深入落实“以案促改”,督促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稳步实施“以案促改”工作,通过“以案促改”,充分发挥我镇典型案列的警示教育作用。去年xx月,我镇召开了峡门镇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工作会议,会上通报了我镇扶贫领域典型案列分析,镇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做了表态发言,次月组织全镇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到县警示教育基地学习,并撰写心得体会,截至目前共开展警示教育xx次,受教育人数xx余人次。根据以案促改工作要求,对全镇涉及扶贫、民政、残联、新农合、新农保、计划生育等工作岗位的工作人员及驻村工作队成员进行谈心谈话,指出工作中的风险点,提高我镇窗口部门工作人员办事效率及廉洁服务意识,鼓励他们更好为群众服务。
(四)强化监督检查,严查扶贫领域突出问题
为深入贯彻中央纪委、省、市、县纪委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要求,我镇认真开展好扶贫领域“三查三确保”、“百日会战”、“春风行动”专项行动,对产业扶持资金、各村落实扶贫政策、异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使用、帮扶责任人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进行专项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置。两年来围绕扶贫领域督查xx次,发现问题线索xx条,(xxx)整改xx条。对涉及的工作人员分别给与诫勉谈话xx人,谈话提醒xx人,全镇范围内通报批评xx人。
(三)严肃执纪问责,加大对身边微腐败问题的查处
全镇xx个行政村全部张贴xxx,畅通信访监督举报渠道,xx年至xx年,我镇共接受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处理投诉件、矛盾排查件共计xx件(次),办结xx件(次)。其中中央第一巡视组转交办xx件,县纪委转办xx件,xx受理11件,县信访局转交办xx件,本镇受理xx件,立案xx件,受党纪处分xx人,诫勉谈话xx人,谈话提醒x人,全镇范围通报批评xx人,现已全部办结完毕,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全镇扶贫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和监督还不到位;
二是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比较单一;
三是我镇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特别是精准扶贫领域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按照从严从快从重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要求,坚决查纠优亲厚有、虚报冒领、损公肥私等问题。
二是下大力气规范村级党务、村务公开工作,推动村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不断完善村级监督委员会运行机制,提高监督委员会履职能力,充分发挥村级监督委员会职能作用,保障村民对村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确保村务在阳关下运行。
9.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简报 篇九
该县先后制定了《武宣县关于对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的实施细则》《武宣县工程项目建设廉政约谈实施办法》《武宣县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等操作性强、实用性大的规章制度。7月27日,县委组织召开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动员会,对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在此基础上,武宣县纪委书记及县纪委班子成员不定期约谈乡镇和县直单位党政“一把手”、纪委书记、二层单位负责人,分三个阶段对工程项目建设涉及的人员进行廉政约谈,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的提醒约谈,将从严治党的压力和责任传到基层末端。今年以来,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9名领导干部、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2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立案查处,推动乡镇主动查处违纪案件104件,县教科局、卫计局、农业局等7个县直单位主动查处违纪案件32件。
与此同时,县委成立专门的巡察机构,探索创新巡察方式。从纪检监察、组织、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抽出30名干部组建了5个巡察组,对县直单位、乡镇进行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专项巡察。共开展“三公”经费、“两个责任”落实、公务车加油卡等专项巡查3次,督促清退违规资金35万余元,约谈单位主要领导24人次、诫勉18人次。
该县出台了《武宣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抄告制度》,以制度压实责任。在巡察或信访工作中,由县纪委收集整理乡(镇)、县直部门(单位)党组织及党员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非涉密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要求,以书面形式告知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分管或联系的县领导,问题严重或影响较大的还告知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主要领导,强化共同监督力度,解决部分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重业务工作轻党风廉政建设等“顽疾沉疴”。今年以来,已向6名县领导发了问题抄告单,内容涉及6个乡(镇)、县直单位共29个问题,3个问题在进一步核实,26个问题已经得到整改。
在出台《武宣县纪检监察机关实名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基础上,进一步改进信访举报受理工作。对实名信访举报查证属实的有功人员最高给予2万元的奖励,激发群众举报积极性。今年来共收到群众实名举报信访案件21件,经查实对6名实名举报有功人员兑现奖金1.15万元。利用县电视、网络、乡(镇)、村公开栏加大信访举报宣传,投入70多万元购置广西第一台县级流动检察室(车),由县纪委与县检察院资源共享,在圩日到乡镇、村屯开展巡回宣传、公开接访4次,接到群众举报问题72条。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共229件次,受理低保资金、五保资金、危房改造等扶贫领域信访件23件。
10.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篇十
器
--关于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
(试行)》的几点体会
2017年1月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为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干部开展监督执纪工作提供了有规可依、有章可循的规则和规矩。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如何在监督执纪工作中贯彻落实好《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我主要有几下几点体会: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做到学深悟透,掌握精髓 一是要充分认《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制定的背景、过程和具有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使命感、责任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找准纪委职能定位,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解决不会监督、不敢监督、不想监督问题,不断提高服务和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思想
则 的要求,把重心放在日常监督和严格执纪上,坚持早打招呼、早提醒,咬耳扯袖、红脸出汗、防微杜渐,防止“小毛病”拖成大问题,充分体现“严管就是厚爱、治病为了救人”原则。同时,也不能放松对违规违纪和腐败行为的查处力度,一旦发现,都要进行严肃处理。
三要严格审批权限。《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首次规范了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相关负责人和执纪审查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查组组长的审批权限。我们在进行监督执纪过程中,一定要落实审批权限的有关要求,明晰每个步骤的审批人,严格按权限、按程序进行审批。
四要体现执纪审查的党内特色。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要求,立案审查后,要向被审查人讲明党的政策和纪律,要求其端正态度、配合调查。审查期间要以同志相称,安排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做深做细思想政治工作,写出忏悔和反思材料。在审理报告中要分析被审查人违反党章、背离党的性质宗旨的错误本质,反映其态度、认识及思想转变过程。上述规定和要求,都充分体现出党内纪律审查的特色,也体现出挺纪在前的要求,我们一定要加以落实,认真将纪律审查同行政调查、司法调查区别开来。
(二)抓住重点,管控监督执纪风险
像。既可以记录一些稍纵即逝或不易发现的细节,又可以保障审查过程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录音录像资料应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和审查组分别保管,定期核查。
(三)强化自我监督,扎紧制度笼子
一要严格执行打听案情和说情干预登记备案制度。对纪检干部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的;发现审查组成员未经批准接触被审查人、涉案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或者存在交往情形的,都应当及时报告并登记备案,从而避免和防止打探消息、跑风漏气、说情抹案的发生。严管才是厚爱,严而有力的制度要求和约束,才是对纪检干部真正的关心。
二要严保执纪审查安全。中央、省、市纪委一直都高度重视执纪审查安全工作,强调不发生严重安全事故是执纪审查的底线,一旦发生严重安全事故,将会严厉追责相关责任人。执纪审查安全是高压线,我们在开展执纪审查工作时,务必要将执纪审查安全放到更重要的位置,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不断传导压力,切实压实责任,务必尽职履责。审查组和案管部门要不定期自查、检查、抽查执纪审查安全落实情况,确保执纪审查安全不出任何问题。
11.推行五项制度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篇十一
为了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建立健全党内监督制度,推动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县纪委在全县推行监督执纪五项制度,以制度的规范化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程序化、常态化。
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题报告制度。报告内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责任、选用干部责任、正风肃纪责任、教育监督责任和表率保障责任情况以及对上级党委、纪委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6个方面12项内容;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等8项内容。半年、年终各报告一次,分书面报告和专题汇报两种形式。
纪委监督责任落实情况专题报告制度。报告内容:对所在单位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维护党的纪律、查办案件、作风建设、党内监督和责任追究7个方面11项内容;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岗位职责,推进以上重点工作任务落实以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等内容。半年、年终各报告一次,分书面报告和专题汇报两种形式。
监督执纪巡查制度。整合县纪委及各部门纪委(纪检组),成立监督执纪巡查组,以巡查方式开展监督执纪巡查工作。巡查组组长从县纪委常委、室主任及县级各部门纪委(纪检组)负责人中确定,建立巡查组组长库,一次一授权。突出问题导向,围绕重点岗位、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经常性地对各单位遵守各项纪律规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选人用人、查办违纪案件、履行“两个责任”、加强作风建设等情况进行巡查。
“一案三查”制度。一查当事人的违纪违法责任,二查党组织的主体责任,三查纪检组织的监督责任。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追究的方式:情节较轻的进行约谈、诫勉谈话、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或组织处理,情节较重的予以立案审查,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
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责任考核由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组织实施,对照“两个责任”清单,综合考核、量化赋分、排名公示。考核结果靠后的,由县委、县纪委主要领导对被考核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分别进行约谈。两次考核排名末位的单位,给予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党组织、纪检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分别向县委、县纪委作出说明。
12.严格执行监督执纪规则 篇十二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是十八届党中央管党治党、标本兼治的鲜明特色。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纪检机关也不能例外。中央纪委制定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就是以实际行动向全党全社会昭示,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是有制度笼子的,纪检干部是有着严格纪律约束的。
监督执纪问责是党章赋予纪委的职责。从发现问题到执行纪律,再到责任追究,监督、执纪、问责浑然一体、相互促进,都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从严治党,纪委首先要把自己摆进去,监督执纪是纪委最重要的权力,也是最容易出问题的环节。不受监督的权力是危险的,要针对监督执纪中的关键点和风险点,把规矩立起来、纪律严起来,从内容到形式都体现严和实的要求,为强化自我约束提供制度保障,更加严肃有效地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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