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中学班主任控辍保学责任书(共10篇)
1.城关中学班主任控辍保学责任书 篇一
中学控辍保学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切实预防和控制学生辍学,巩固“普九”成果,特制定以下控辍保学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控辍保学工作目标
初中入学率100%,学段巩固率95%以上,辍学率2%以下。
二、具体工作指标
1.控辍保学工作是学校实施义务教育的中心工作。我校继续实行目标责任制,校长包校,班子成员包年级,班主任及科任教师包班级,将控辍保学工作落实到每一位教师,确保我校的年辍学率控制在2%以下。
2.要提高认识,做到依法控辍。学校、班主任及科任教师在每年的3月和9月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控辍月”活动,认真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杜绝学生务农、务工、经商等行为的发生。
3.班主任要密切注意学生的思想情况,强化考勤制度。如遇学生无故缺席的,应及时和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原因,视情节进行说服教育,出现辍学苗头,应上报年级负责人,以便集体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防止学生逃学和流失。
4.教师要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行为,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正确对待学困生,积极捕捉和发现学困生身上的闪光点,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学困生,激发学困生的上进心和求知欲。不歧视、挖苦、和打击学生,不轻易把学生推向社会;要积极利用班会、主题班会、家长会等各种形式,协调多方面力量,潜移默化、共同教育,促进学困生、厌学生集体转化。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禁止使用侮辱性语言批评学生,不得以任何借口停学生课和赶学生回家,不准对学生采取罚款措施,不准以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座位。发现一例,严肃处理。班主任有权利和义务监督,向校领导反映任课老师的上述行为。
5.大力开展扶贫助学活动,教师要与贫困学生结成“多帮一”“一帮一”等对子,确保不使一个学生因贫困掉队。
6.建立规范的学籍管理档案,规范休学、转出、转入、复学等手续。班主任、教师不得擅自让学生转出、退学。
7.为了更好地促进控辍保学工作,学校将实施奖惩制度。对于辍学率为0的班级,给予该班班主任一定的奖励,并作为优秀班主任评比加分的依据。辍学率高的班级学校将视情况给予处罚,并扣除一定的班主任评估分。由于教师或班主任人为因素造成学生辍学,学校将给予严处。学校继续实行控辍保学考核“一票否决”制度,对超过辍学率的班级,该班班主任、任课教师年终考核一票否决,不予评优。
学校:(盖章)班主任签字:
年月日
2.中学控辍保学责任状 篇二
为加大控辍保学力度,确保完成政府控辍保学工作指标,学校与全校教师签订《控辍保学责任状》。内容如下:
一、工作指标:
1、学校辍学率:初一控制在2%以内,初二控制在1%以内,初三辍学率0。
2、学校入学率:100%以上。
二、具体措施 :
(一)班主任:
1、班主任要把控辍保学工作作为班级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班级管理,提高班级凝聚力。
2、全面关心爱护学生,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
3、做好学生的家访工作,每学期对本班学生普遍家访一次。
(二)科任教师:全体科任教师积极配合班主任,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1、要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方法,以激励、鼓励、表扬、信任代替训斥、批评、讽刺、惩罚学生。
2、要热爱学生,尊重爱护学生,配合班主任做好“学困生”的思想工作,培养他们良好的学习习惯,建立“互助小组”,提高他们的学习成绩,增强他们的学习信心。
3、音体美组的教师,要努力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活动,愉悦学生的身心,丰富
校园生活,增强学校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使回来的学生留得住。
三、奖惩办法:
1、根据巩固率完成指标情况奖励班主任200元,巩固率达到100%,奖励班主任300元,科任教师奖励班主任的50%。
2、无论班主任、课任教师,出言讽刺、挖苦或伤害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导致学生辍学的,视情节轻重罚款100—200元,在考核中扣5—10分,评先进、评优一票否决,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期末搞“谈话式”、“问卷式”,进行调查了解。
校长:教师:
3.城关中学班主任控辍保学责任书 篇三
一、基本情况
城关中心学校管辖区共有7所完全小学,一至六年级共46个教学班,在校学生1315人。进城务工子女和流动人口子女约占全校学生总数的15%。
本学年我校区适龄儿童共811人,全部在校就读,入学率100%。学年初我校区在校学生共1322人(学籍档案),这期间,转出13人,转入6人,现在校学生数1315人(其中县二小五年级1名学生2014年9月份由新城小学转入,仅读了1天的书后,又返回新城去读三年级,没有办理转学手续,学籍依然保留在我校),无学生辍学,辍学率为0。
二、“控辍保学”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平原镇党委、政府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并把工作重点放在了控辍保学上。平原镇出台了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发[2015]号文件,成立了平原镇“两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平原镇政府、村委会、社区和各校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因人事变动的及时进行调整充实,确保做到“机构不撤、人员不减、制度有保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汇报,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两基”验收后的巩固提高情况,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保证“两基”工作的顺利开展。
2、加大两基工作的宣传和教育力度。为使“两基”不断得到巩 固和提高,控辍保学工作落到实处,中心校组织召开校长会、教职工会议,有针对性地学习依法执教、依法治校等教育法律法规文件;镇政府通过召开全镇会议,部门会议认真组织学习宣传教育法律法规文件,下到农村反复向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等有关法规文件;结合实际,大力宣传文化知识与科技、生产的关系,与脱贫致富奔小康的关系。通过学习宣传和教育,人民群众的办学意识提高了,充分认识到了教育在生产、生活中的重要性,都希望自己的子女能上好学、读好书,掌握科学文化知识。现在农民群众已经意识到,送子女上学读书是一件大事。
3、结合我镇实际,针对中小学生存在“巩固难”的问题,镇党委、政府制定出台相关控辍保学政策、措施和文件,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入学。镇政府和各村委会、各社区签订教育目标责任制,采用分片包干的方式,对学生入问题包干到社、到户、到人,保证学生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4、中心校与各校各班级签定的“目标管理”责任书,学校除了要做好新生入学外,还有义务做好流失学生返校工作。学校或班级的入学率、巩固率作为对学校或教师个人工作的考评及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并直接与教师个人履职、晋级、评先选优挂钩。对于不到校的学生,班主任要尽快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情况并做好工作,对少数无视学校劝说的,上报镇政府按有关规定实行依法强制入学。
5、加强学校与村社干部之间、教师和班主任与学生家长之间的联系和沟通,并随时接受村社干、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监督,建立良好 的校群关系;加强教师职业道德的规范,强化学校内部管理,严格要求教师对学习困难学生、违反校规和厌学学生,学校或教师不得用任何方式对学生进行、劝退或开除、劝说转校;教师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以杜绝在校生的流失。
6、切实减轻学生学业和经济负担,根据国家有关禁止乱收费的文件指示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学校乱收费行为的检查和整治力度,切实规范学校收费行为。严格控制教辅读物进入学校,禁止学校出现乱摊派、乱收费以及搭车收费等现象,并要求各校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对于收费或代收费项目必须在收费公示栏进行公示。
7、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认真做好艾滋孤儿、独生子女的上报以及补助和优待政策,对于前来就读的外来务工子女,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外来务工子女收取择校费、赞助费或学校建设费。做好“三免一补”、“贫困地区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较少数民族学生生活补助”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落实工作;对部分贫困学生,学校还给予适当的生活补助。
8、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镇党委、政府组织派出所、工商所、文体局、教育局等部门,对城区校园周边网吧、游戏厅、录像室等娱乐场所进行检查和整治,为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9、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中,镇政府要求各村把关心、支持、爱护学校,是否让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作为一个条款制定到各村的“村规民约”中。
10、加强对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切实做好厌学生和有辍学苗头 学生的思想工作,防止离校造成辍学。我们要求教师要面向全体学生,不放弃每一名学生,以爱施教,以爱感化,维护好师生关系,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坚决杜绝有损师生关系学生行为发生,传授知识有耐心,生活情感有爱心,控辍保学有恒心,做好“学困生”思想工作,用真心爱护辍学生,关心辍学生,经常家访,及时掌握“学困生”的思想动态,解决“学困生”的各种困难,以真情把“ 学困生”留住并让其建立学习的信心。
平原镇城关中心学校
4.控辍保学责任书 篇四
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黔西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黔西县教育局《2013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贵州省义务教育条列》等法律法规,严格把握入学通知、学籍注册、控辍保学,进一步明确学校与家长的责任,我校与家长签订控辍保学责任书:
1、义务教育是国家、社会、家庭、学校必须予以保证的,所有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民教育,由国家法律确认和保证得到,具有强制性、免费性和普遍性。
2、义务教育是一种强制教育,所有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依法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无故辍学是一种违法行为。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有按时入学、努力学习、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努力完成学习任务的义务。
3、家长要认真学习《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提高认识,自觉执行相关法律,配合学校支持适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4、家长不能按时送子女入学、对子女中途辍学不采取积极措施导致子女辍学或阻碍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学校和当地村委会应进行劝阻和批评,当地基础政府可以对其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起诉。
5、《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6、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7、学生入学注册后,有特殊原因申请休学需由家长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病历本和相关费用收据(复印件)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报上级主管机关同意后方可休学。
8、申请转学必须有家长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由我校开具转学证明,经转入学校校长签字盖章后方可到我校领取学籍档案。
9、若家庭确有困难的,由学生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调查核实后,确定为贫困救助对象,并由学校和其他组织或个人对其进行帮助。
10、每年新生入学后,由学校和班主任对其进行必要的宣传教育,并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告知学生家长,并签订控辍保学责任书由学校保存。
家长(监护人)姓名:所在单位:
学生姓名:
所在班级:
学校
5.控辍保学责任书专题 篇五
为贯彻落实晋中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晋中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招生编班和控辍工作的规定》的文件精神,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巩固普九水平。学区与各中小学签订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责任书,内容如下:
1、各校要成立控辍保学领导组,由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发现苗头及时动员、教育、家访。学校校长是控辍第一责任人,教导主任是直接责任人,班主任、任课教师是具体责任人,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2、每年八月份为义务教育宣传月,各校要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加大义务教育的宣传力度,形成义务教育阶段控辍的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3、小学阶段巩固率达100%,初中阶段巩固率达98%以上。
4、依法保证所有适龄儿童按时入学,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本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保证有学习能力的各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最大程度的满足残疾学生接受教育的需求。
5、严格执行学籍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复学、毕业等手续,以上程序必须经县教育局、学区批准。
6、严格执行辍学月报制度,学校填写的“辍学报告单”必须实事求是,一是辍学人数填实,二是辍学原因填准(每月月底前报学区)。建立汇报制度。对学生无故不到校上课,班主任应及时进行家访,一周之内连访三次仍未到校应向校长汇报,由校长再次家访动员。家访要填写《学生辍学家访记录单》,校长动员无效时,要向乡镇政府、村委递交书面报告,提交政府解决。
7、确实解决“特困生”辍学问题。学校要积极主动向乡镇政府、村委反映特困生情况,调查了解特困生的学习、表现及家庭情况,帮助“特困生”完成学业。
8、责任制的完成情况将作为考核各校工作的依据,对控辍目标不明确、措施不得力等行为造成辍学超标的学校,当年不得评为各类年度先进,对擅自接受学生造成影响的要通报批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对辍学情况严重的学校将追究主要领导人的责任。(1)小学阶段巩固率不达98%或初一巩固率不达98%、初二巩固率不达96%、初三不达95%的、酌情给予校长警告、记过、记大过等行政处分。
(2)小学阶段巩固率不达95%或初一巩固率不达96%、初二巩固率不达92%、初三不达90%的,免去校长职务。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古县学区(章)
学区长(签字)
各中小学(章)
校 长(签字)
6.二小控辍保学责任书 篇六
控 辍 保 学 责 任 书
一、工作目标
______________班,现有学生人,学年末学生入学率、巩固率均达到100%。
二、工作要求
1、实行控辍工作责任制度。学校校长是学校实施义务教育的责任人。各班是义务教育控辍的主体。学校校长与各班主任、任课教师签定责任书,实行教师对学校负责。学校对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控辍工作监控和考核。
2、严格规范学籍管理。各班学生自入学起按照要求建立纸质和电子学籍档案。学校有专人做好学籍管理工作,严格规范学生的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所有学生变动情况,均应有相应的变动材料,并按学汇总,健全各班控辍台帐资料。
3、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情况上报制度,班级上学生如有变动务必将学生变动情况向年级组、教务处、政教处报告。实行学生辍学上报制度,发现学生辍学,各班及年级组经做工作无有结果的应及时向学校书面汇报。由政府干预或采取措施,强迫其履行义务教育到位。
4、凡是从外地返回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其户籍地所属在我校服务区,经学校介绍插入班级,各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没有学籍的要建立学籍。造成返回学生辍学的,一经查实,学校将追究所属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的责任。(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我校服务区内因务工、经商居住,并在公安机关办理了临时居住手续的,也参照本条予以办理)
三、责任追究
1、对未履行责任,各班没有采取解决好适龄儿童、少年在接受义务教育学习中的困难,出现适龄儿童、少年辍学,辍学率在0.3%以上的,学校将依法追究各班班主任及任课教师的责任。
2、实行控辍工作一票否决制,凡是上学年出现辍学的班级、学校采取取消班主任及任课教师的参加当年评优、评选资格。
3、对歧视、刁难、侮辱和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辍学的,将追究各班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考核定为“不合格”或报相关部门予以处理。
校长签字(章)班主任及任课教师签字
7.控辍保学责任制 篇七
为了进一步宣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搞好九年义务教育工作,搞好学籍管理、稳定教学秩序,特制定控辍保学的具体措施如下:
1、控辍保学的总体原则:(1)把任务捆到每一个教师。(2)建立长期控辍保学意识,把3月和9月定为“控辍月”。
2、实行九年义务教育是我国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每个教师有义务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每个家长(或监护人)有送其子女入学的义务。
3、义务教育是强制性教育,对于思想顽固不愿送子女读书的家长及学生,学校和教师应取得地方政府的支持,采取得力措施使之送子女入学。
4、对于即将流失的学生,班主任及科任教师要家访做工作提高学生对读书的认识,做好家长的疏导教育工作,鼓励家长积极送读。
5、坚持控制班级巩固率,对有流失学生的班级班主任及任课教师本禁止评优评模。
6、各班主任、各任课教师要认真做好中差生的思想转化和辅导工作,努力提高他们的学习兴趣,做到不偏爱学生,不排挤差生,让学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能感觉到班集体的温暖。
7、努力减轻学生的学习负担,不加班加点,让学生轻松愉快地学习,克服厌学情绪。
8、严格按照上级教育部门的收费标准收费,不乱让学生花钱订资料,努力减轻学生及其家长的经济负担。
8.与家长控辍保学责任书 篇八
责
任
书
为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贵州省义务教育条列》等法律法规,严格把握入学通知、学籍注册、控辍保学,进一步明确学校与家长的责任,我校与家长签订控辍保学责任书:
1、义务教育是国家、社会、家庭、学校必须予以保证的,所有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民教育,由国家法律确认和保证得到,具有强制性、免费性和普遍性。
2、义务教育是一种强制教育,所有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依法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无故辍学是一种违法行为。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有按时入学、努力学习、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努力完成学习任务的义务。
3、家长要认真学习《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提高认识,自觉执行相关法律,配合学校支持适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4、家长不能按时送子女入学、对子女中途辍学不采取积极措施导致子女辍学或阻碍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学校和当地村委会应进行劝阻和批评,镇人民政府政府可以对其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起诉。
5、《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 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6、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7、学生入学注册后,有特殊原因申请休学需由家长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病历本和相关费用收据(复印件)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报上级主管机关同意后方可休学。
8、申请转学必须有家长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由我校开具转学证明,经转入学校校长签字盖章后方可到我校领取学籍档案。
9、若家庭确有困难的,由学生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调查核实后,确定为贫困救助对象,并由学校和其他组织或个人对其进行帮助。
10、每年新生入学后,由学校和班主任对其进行必要的宣传教育,并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告知学生家长,并签订控辍保学责任书由学校保存。
家长(监护人)姓名:
所在单位(村、组):
学生姓名:
所在班级:
织金县猫场镇
小学(中学)
9.家长控辍保学目标责任书 篇九
为了进一步贯彻新《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县控辍保学工作的精神,保障适龄儿童、青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控制学生辍学,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严格把握入学通知、学籍注册、控辍保学,进一步明确学校与家长的责任,我校与家长签订控辍保学责任书:
1、义务教育是国家、社会、家庭、学校必须予以保证的,所有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民教育,由国家法律确认和保证得到,具有强制性、免费性和普遍性。
2、义务教育是一种强制教育,所有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依法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无故辍学是一种违法行为。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有按时入学、努力学习、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努力完成学习任务的义务。
3、家长要认真学习《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提高认识,自觉执行相关法律,配合学校支持适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4、家长不能按时送子女入学、对子女中途辍学不采取积极措施导致子女辍学或阻碍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学校和当地村委会应进行劝阻和批评,当地基础政府可以对其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起诉。
5、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6、学生入学注册后,有特殊原因申请休学需由家长持
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病历本和相关费用收据(复印件)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报上级主管机关同意后方可休学。
7、申请转学必须有家长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由我校开具转学证明,经转入学校校长签字盖章后方可到我校领取学籍档案。
8、每年新生入学后,由学校和班主任对其进行必要的宣传教育,并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告知学生家长,并签订控辍保学责任书由学校保存。
家长(监护人)姓名: 所在单位:
学生姓名: 所在班级:
10.控辍保学目标责任书 篇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枣庄、滕州两级市局会议精神,切实预防和控制学生辍学,巩固我校教育成果,特制定以下控辍保学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控辍保学工作目标
各级部、各班级巩固率100%,无辍学现象发生。
二、具体工作措施
1.控辍保学工作是学校实施义务教育的中心工作。我校继续实行目标责任制,分工校长包级部,教学部主任包教学部,班主任及科任教师包班级,将控辍保学工作落实到每一位教师,确保我校无辍学现象发生。
2.要提高认识,做到依法控辍。分管校长、教学部主任、班主任及科任教师在每年的3月和9月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控辍月”活动,认真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杜绝学生务农、务工、经商等行为的发生。
3.班主任要密切注意学生的思想情况,强化考勤制度。如遇学生无故缺席的,应及时和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原因,视情节进行说服教育,出现辍学苗头,应上报教学部主任,以便集体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防止学生逃学和流失。
4.教师要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行为,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正确对待学困生,积极捕捉和发现学困生身上的闪光点,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学困生,激发学困生的上进心和求知欲。不歧视、挖苦和打击学生,不轻易把学生推向社会;要积极利用班会、主题班会、家长会等各种形式,协调多方面力量,潜移默化、共同教育,促进学困生、厌学生集体转化。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禁止使用侮辱性语言批评学生。不得以任何借口停学生课和赶学生回家,不准以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座位。发现一例,严肃处理一例。班主任有权利和义务监督,向校领导反映任课老师的上述行为。
5.大力开展扶贫助学活动,教师要与贫困学生结成“一帮一”结对子,确保不使一个学生因贫困掉队。
6.为了更好地促进控辍保学工作,学校将严格落实《北辛中学统考学科教学成绩评价办法》。学校继续实行控辍保学考核“一票否决”制度。
7.此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与各位教师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学校:(盖章)教师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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