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预算管理办法(共10篇)
1.工程预算管理办法 篇一
中铁九局吉图珲客专JHS-Ⅳ项目经理部
中铁九局吉图珲客专JHS-Ⅳ项目经理部
七工区工程部管理办法
一、内业资料
1、技术交底
每个单位工程在开工前,技术负责人都应对领工员,安全员,技术员,质检员,作业队负责人、操作工人进行技术交底,技术交底应包括工程概况,工艺工法,工期进度,安全质量等方面。每道工序、每次技术参数改变也要进行技术交底,交底内容详细,符合现场实际,可操作性强,满足施工规范及验标要求,交底必须交到作业层,签字完善,台账齐全,具有可追溯性。技术交底未按要求进行的,处罚技术负责人200元/次。
2、施工日志
施工日志是对施工过程的状态和动态记录,必须及时完成(当天完成的当天记录),内容完整,签字完善,具体格式和记录内容要求按后附“范本”执行(桥梁工程按局指“范本”执行)。施工日记记录由领工员填写,技术负责人进行检查指导,内业人员收集整理存档。项目分部及以上领导检查施工日志发现问题的,处罚领工员200元/次,处罚技术负责人50元/次,施工日志存档保管不善丢失的,由保管人员进行补写,并处罚100元/次。
3、交接班记录
当班领工员换班时应在洞内进行现场交接,提醒接班人员应该注意的事项,出洞后在值班室内填写完交接班记录后方可下班。交接班记录应详细记录当班时的生产施工情况,方便追溯,对重大事件、重要检查等要认真记录,上班未完事项要进行交接安排,避免脱节。未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的,处罚当班领工员50元/次,由单位工程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上级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罚责任人100元/次,处罚单位工程负责人50元/次。
4、工程量计算
技术员应对所辖单位工程工程量进行核算,并建立台账,每月按时向分部工程部上报当月完成量、材料应耗量及下月材料计划,技术负责人进行检查指导,中铁九局吉图珲客专JHS-Ⅳ项目经理部
处罚技术员100元/次,处罚技术负责人50元/次。
7、检验批资料
各单位工程内业资料人员负责完成检验批资料,要求按时完成,无特殊情况资料滞后不得超过3天,数据准确,资料完整。技术负责人负责检查指导,内业人员不按时完成的,处罚50元/次。项目部内业资料负责人不定期检查指导,未按时按要求完成的,处罚内业人员100元/次,处罚技术负责人50元/次。
8、信息平台数据录入
各部门(人员)负责完成对应的信息平台数据录入(材料、实验、检验批、技术交底、调度、计量),按时按要求完成。未按时完成的,处罚相关责任人200元/次,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9、收方计价
综合部、工程部、工点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领工员每月19日参加项目部对各个施工班组的收方,21日前各领工员提交专业分包收方资料,25日前对各专业分包进行计价。如出现收超或逾期情况,相关人员处罚100元。
10、资料数据传递
资料是施工过程的最重要凭证,资料的填写记录、收集整理、归类存档必须按设计要求、施工规范进行,为了确保数据的正确性,避免数据传递过程的中错误,在材料进场后,由材料人员主动及时向实验人员提供进场材料的书面资料(进场材料数量、材质书、出场合格证),实验人员检定合格后,主动及时向内业人员和材料人员提供材料的书面检定资料(检验报告),资料数据传递过程中双方应签字确认,存档备查,一旦资料数据不连续,出现问题时方便追查。未按要求进行资料数据传递交接的,对责任人进行处罚(50元/次)。
二、外业工作
1、测量放线
各隧道技术员负责测量放线工作,在领工员通知后立即到位,不耽误隧道正常施工,每次放线后都要对领工员和作业队进行测量交底,在测量记录本上真实记录测量数据,字迹清晰工整,签字完善并妥善存档备查。未认真进行测量,或未按要求记录和交底,处罚技术员100元/次。
2、控制测量和复测
中铁八局大瑞铁路六分部工程部管理办法 附件
附件1:
施工日志范本(隧道)
一、施工内容、施工人员分布、操作部位、形象进度、合理化建议及实际完成情况:
1.1、××里程~××里程上、下台阶(全断面)开挖,开挖进尺××m。拱部掉块严重,初喷4cm砼后立架,立架×榀I18工字钢拱架,间距××m,施作××根径向锚杆(3.0m/根)和挂设钢筋网片,超前小导管(或锚杆)施工×根,×m/根,注水泥浆用××Kg(与技术交底一致)。从××时开始开挖至××时结束,××负责开挖共××人××台钻;从××时开始出碴至××时结束,××负责出碴共××人,机械设备情况;从××时开始立架、打锚杆至××时结束,××负责共××人××台钻;从××时开始喷砼至××时结束,××负责喷浆共××人××台喷射机。
1.2、二衬:××里程~××里程衬砌由××砼作业班组施工(××里程~××里程仰拱灌注砼/××里程~××里程段矮边墙)透水盲管挂设从××时开始,从××时结束。防水板由××防水作业班组负责挂设,是否清理初支砼表面钢筋等尖锐物。无纺布是否采用橡胶垫圈固定,搭接。防水板是否采用双面焊机负责橡胶防水板焊接,有无漏焊、铁钉,搭接,从××时开始,从××时结束。××名工人负责二衬(矮边墙/仰拱)钢筋绑扎钢筋间距、预留长度。××人负责测量定位衬砌台车,从××时开始,从××时结束。××名工人负责砼入工作面,由××负责捣固,从××时开始,从××时结束。
1.3、××时,××里程~××里程由××工程师等×人进行监控测量。1.4、综合班××时××人进行××作业。
二、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情况:
1.1、开挖
局部欠挖处经处理后断面尺寸是否符合设计,有无掉快现象等。1.2、支护
原材料使用前均经过检验合格,钢架、超前导管(或锚杆)制作合格,长度满足设计,钢架垂直度符合设计。
三、隐蔽工程检查、验收情况:
开挖、支护、防排水、衬砌砼及各项原材料均经过××质量检查工程师自检合格,报××现场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合格签认。(应与
2.工程预算管理办法 篇二
在施工单位中, 预算管理不仅仅为编制项目建设、投资的规范化、施工合同的签订、招投标和竣工阶段的结算提供重要依据, 同时也是监督部门以及企业自身对于自身发展进行调控的理论依据。
一、加强预算管理必要性
1. 有助于更好建设现代企业制度
在不成熟的传统企业制度中, 往往缺少预算管理这一重要方面或者存在但不正规, 这样会导致在进行企业活动时, 往往采取粗放式策略, 走一步算一步, 对于全局情况不能做到有效把握。而资金会随着现实的随机情况不断流出, 最后出现利润降低的情况, 甚至出现亏损。而不正规、不成熟的预算或者夸大了投资目标, 或者过于保守, 预算过低, 这两种情况都会在进行企业活动时给领导者错误的样本, 导致其作出错误的决定, 对于企业发展不但起不到帮助作用, 没准会起到倒推作用。
而在现代化的企业管理中, 责任会分配到各个部门, 每个部门作为独立的小整体进行一些单独的活动。这样的细化分责如果没有科学现代化的企业管理方式是不可能有效运行与实施的。而预算管理就是一种比较优秀、科学的管理方式, 能够有效实现企业管理和工程管理。
2. 使企业防范税务风险
对于建设单位来说, 要交营业税、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务。如果不进行有效预算, 很难在众多税务中实现利润最大化。
通过预算管理, 企业能够找出一些空间进行筹划, 从而减少企业的税负, 变相增大了企业利润。另一方面, 企业能够通过预算管理, 科学地制定出每个施工程序成本的预算范围和标准, 在执行过程中能够有效地进行监控, 避免重复缴税或者漏缴税务, 降低了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3. 增强企业内部的资金管理
由于建设单位内部部门众多, 有时为了内部便于管理, 会在每个子公司都开设临时的结算账户, 这样增大了各个部门的工作效率。但是从另一方面看, 这种管理方式造成了企业内部的资金分散, 增加了对资金的管理难度。如果没有科学的财务管理, 很容易增加资金管理出错的几率。通过预算管理, 可以做出对资金安排和筹资计划的预算, 保证了施工任务顺利完成又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4. 降低了企业的运营成本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 建设单位会有一些建设工程, 而现在的施工单位数量众多, 良莠不齐, 如果找错施工单位, 假设在建设质量一定的情况下, 无疑要增加建设成本。为了有效应对这种情况, 建设单位可以在找到施工单位之前做好预算管理。通过预算管理、科学分析, 能够找出每个施工环节降低成本的基点。这样在招标时, 能够根据自身做好的预算, 与投标的施工单位的预算进行对比, 找到最合适的施工单位, 能够有效实现成本控制。同时在施工过程中, 将实际情况与预算的指标实时对比, 不断找问题, 完善改进, 就能够更好地优化资源配置、控制施工成本, 从而保证了企业的经济效益。
二、预算管理原则
1. 科学性
在进行预算管理时, 一定要有科学方法作为支撑, 不然起不到预期效果。只有在符合实际生产情况时才能科学地进行预算管理。
2. 规范性
预算前必须要制定统一、标准的格式和内容, 这样才能有合理依据进行预算管理。标准的格式内容包括施工单位、施工时间、工期、工作量、工时费等内容。
3. 客观性
进行预算时, 要紧密联系实际情况, 不能随意夸大工作量、工作难度、用料量等, 同时也不能观念过于保守。
三、工程预算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跨地域、跨行业承揽工程导致预算差错
在我国基本建设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的风潮下, 建筑市场已不限于本地施工单位承包本地工程, 异地承揽建筑工程现象逐渐增多, 随着高技术人员的加入, 甚至还有越来越多的施工单位和企业跨行业承揽建筑工程设计和施工。这种情况不仅导致了竞争更加激烈, 也产生了另一方面的问题。我国各地区、各行业对于预算定额、取费基础、取费标准和预算编制的规定都不尽相同, 所以一些跨地区、跨行业进行承揽工程的施工单位和企业在不了解具体规定和标准的情况下, 常常在实际编制工程预算中出现差错。
2. 工程量的计算取费出现差错
时代在发展, 社会在进步, 在建筑领域不断涌现出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结构。这就要求在进行编制预算时, 要进行定额换算。但是由于我国现行的工程预算确定方法不够灵活, 大多比较死板、滞后, 而且定额单价落后, 一些新增补的定额又缺少代表性, 这一系列问题就造成了工程量计算取费的差错。
3. 由于约束机制欠缺导致设计保守、投资偏高
在我国现阶段施行的预算管理大多处于阶段性的管理模式, 没有有意识地进行建设项目过程综合管理。而且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几个方面缺乏有效地沟通, 没有统一的造价管理目标, 工程监理单位大多数只在施工阶段才开始监理质量和进度, 而不参加施工前的投资决策分析。几种问题最终导致设计单位在设计阶段虽然做了预算工作, 但是缺少对设计方案造价指标的控制约束, 最终设计保守、投资偏高。
4. 施工阶段设计变更随意
一些建设单位为了尽快开工, 之前没有做好必要的准备。例如对投资额度、建筑标准、设计深度等方面没有做到细致审查与把握, 对于招标文件和承包合同的合理性、完善程度更没有严格地把关, 这样就造成了施工中经常出现与预期不符的情况, 就要频繁更改设计, 而对于更改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更没有有效地检查与分析。
而在开工前必须进行严格、细致地可行性研究和投资额度的审核。工程实际进行中时各个阶段的工程实际造价都要控制在限额以内。“磨刀不误砍柴工”, 精心地准备、科学合理地组织、严格地监控是必不可少的。
可见, 急于开工的企业完全没有达到开工的要求, 对于工程实施过程中频繁更改造成的损失找不到相应的责任人, 也没有相应的制约。
5. 现行工程设计和招投标制度存在漏洞
在工程的设计阶段, 建设单位没有采取措施督促设计单位认真、详细的设计, 究其原因是没有采取设计招标模式, 所以指定的设计单位便没有忧患意识, 许多能够优化的地方都没有考虑。只重数量, 不重质量是设计不够完善的设计单位普遍存在的现象。
同时, 一些发包单位在编制标底, 承包单位在投标报价时, 存在故意压低或者抬高工程造价的现象, 这是由现行的管理体制决定的, 这种行为会导致工程项目的造价与实际平均水平不符, 增加了预算管理难度。
6. 预算管理人员素质不合格
在一些中小型施工企业中, 常常出现在工程即将实施时, 才临时组建工程预算队伍。这种队伍的组成是不专业的人员, 自身素质不过硬, 同时准备时间不够, 不能在熟悉业务之后再进行预算工作。这种由非专业的预算管理人员短时间内做出的预算基本不能满足工程预算管理的需要。
四、相关对策
1. 重视预算管理工作
建设企业应该充分意识到不做好预算管理工作的危害, 将预算管理作为重点工作狠抓落实。可以组建专业的预算队伍, 由专业的工程预算人才对每一个将要实施的工程进行全面、科学的预算;对企业内部员工宣传预算的重要性, 普及预算知识;建立相应的奖励制度, 将相关部门节约的投资额与个人业绩挂钩, 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形成人人节约的风气。
2. 严格执行限额设计
限额设计是控制成本的有效手段。在具体情况中, 可采取:第一, 像设计提出具体、可行的限额要求, 使其能够做出有效的限额设计。第二, 严格执行设计招标。在招标之前对于所有参与竞标的设计单位进行详细、严格地考察, 确保其资质能够承担设计任务。在符合要求的设计单位中优中选优。第三, 对于设计变更加强控制。如果实在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的, 应该进行严格地审批程序, 由申请人详细说明情况, 讨论通过方可更改。如果是由于设计方案出现漏洞需要更改, 应该根据合同中相关规定扣除相应的设计费。如果设计方案造成了成本增加, 也应该扣除相应的设计费。只有对设计方案高度重视, 给设计单位一定压力, 才能实现有效的限额控制。
五、小结
预算管理是一项复杂的工作, 涉及多个方面, 但也紧密联系着工程效益。只有对预算定额进行实时、全面的控制, 加强预算队伍的建设, 严格执行预算定额设计, 才能做好预算管理工作。
3.工程预算管理办法 篇三
关键词:工程项目;资料管理;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0 引言
随着我们国家的进步与发展,越来越多的建筑产品走进我们的生产与生活中,城市为了更好地进行规划、国家为了给人民提供更好地生活环境、越来越多企业的成立等等都会直接导致建筑产品的出现,这也是国家、城市和人民的必然选择。在建筑工程中,工程资料是建设施工中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是工程建设及竣工验收的必备条件,也是对工程进行检查、维护、管理、使用、改建和扩建的原始依据。因此,要想保证每个工程的顺利进行,就应该做到以下两点:规范建筑工程资料管理;促进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1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的重要意义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是项目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规范的要求完成的完整、真实、具体的工程资料,是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必备条件。一个质量优良和合格的建筑工程必须有一份内容齐全、文字记载真实可靠的原始技术资料;它是施工安全检测、质量控制等的重要依据,在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方面有重要的依据、凭证作用。
2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范化的方法
2.1 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工程建设资料必须符合法律、法规,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规范、工程合同与设计文件等的相关规定,这是一项工程开始的前提条件,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法律不仅是一个国家的准则,也是一项工程的标杆。只有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工程才能高质量高效率地进行施工。比如:熟悉国家、省、市城市档案工作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标准;熟悉城市建设活动的报告、批复、通知、纪要等应用公文的编写方法。
2.2 施工技术的资料与工程同步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技术的资料应随时随地与工程同步进行采集、整理、签发,并按照规定进行移交。并且在书写过程中一定要书写工整、字迹清晰、内容格式上一定要完整无误,工程合同文本必须和工程施工同步,经过责任方签字。施工建设的每一项资料的收集、整理、签发等步骤必须有专门的人员负责。
2.3 重视资料的记录和保存
建筑资料是建筑施工中的一个重要的部分,是建筑物质量的明证,也是保证建筑物施工资料完整的根本因素。因此,建筑单位在进行施工时,一定要重视资料的记录和保存,按照相关原则进行认真核对和管理,确保其再次应用时能够顺利准确的使用[1]。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是工程建设的前提条件,只有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才能进行下一步的建设实施,工程才能顺利有效地进行。
3 促进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措施
3.1 工程質量监督管理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我国政府不断推进城市化进程,使得建筑行业得到快速的发展,而如何有效确保工程项目质量一直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直接影响到工程质量的优劣以及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作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其管理的规范化能促进工程质量的管理监督[2]。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关系到一个工程的施工安全以及施工结束后业主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涉及到的范围十分广泛,不仅仅是将建筑物完成这样简单的事情,而是涉及到建筑、监理、政府等部门的大规模的项目。所以建设好一项工程项目是十分不易但又十分重要。
3.2 促进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方法
3.2.1 施工前的质量监督管理
在一个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开始之前,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结合设计图纸以及勘察结果进行详细地分析,并且将所有的合同文本整理好,方便后期的合同签约;在施工开始之前,施工方、监理方以及第三方一定要多开会交流,设定好工程建设的应急预案,避免事故发生后不能及时解决;在招投标过程中,监理方一定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配合招标方进行招标,这不仅仅是监理方的责任,更是对业主的安全进行保障的前提。
3.2.2 施工中的质量监督管理
在建筑工程项目中最重要的内容是工程的质量安全,在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建筑工程加强质量的监督是首要任务。从当前我国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基本情况进行分析,并且提出了建筑工程加强安全质量监督的方法[3]。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把质量控制关,杜绝或是减少事故的发生。监理方应做好质量检测,严格按照规定和规范实施。通过施工中的监督,保证各工程的质量行为规范、质量活动结果真实,国家和公众质量利益通过实体有效操作全面得以实现,保证施工过程的质量被监理方控制,确保施工阶段的建设工程质量。
3.3.3 竣工后的质量监督管理
在工程竣工后,业主入住或是企业办公之前要减少因为装修、维护过程中对建筑物的损害,避免工程质量遭到破坏,这样会延长建筑物的使用寿命。为了给业主提供更舒适、更健康的生活环境,希望在工程竣工结束后都能够实行工程质量保险,以免在工程交付使用后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4 结语
在建筑工程行业风生水起的今天,越来越多的建筑工程走进我们的生活。工程质量的保障离不开资料员对工程资料的汇总和整理。资料员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是工程质量得到保障的前提。只要规范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并且促进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程就能有效顺利地进行建设,更好地为我们的经济建设和构造和谐社会服务。
参考文献:
[1]周明兰.关于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的探讨[J].经营管理者,2013(09).
[2]任春刚,朱士灿,谢阿明.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及对策[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3(14).
4.工程预算与管理小结 篇四
姓名:王玉龙
班级09环艺(4)班
学号:200910114601
指导老师:曹上秋
通过这四周的学习,我们学习到了很多东西,懂得了很多。工程预算,其实没什么高深的技术,能看懂图纸,会加减乘除、开方也就够了。如果你能把科学计算器用熟的话,那工作就更简单了。预算员很好做,特别是从技术口转到预算口,那就更容易了。做预算不难,做好了就不容易,难就难在经验积累上。
装修工艺非常的复杂,工序比较多,特别是装修材料种类太多。对于工序与工艺,这可以通过看规范及施工工艺方面的文章了解,或者到工地看工人的操作方法。对于材料费,是最难处理的了。品质、规格、颜色等都一样的材料,因为生产厂商的不同,单价可能相差几倍或是更多。还有,假冒名牌材料,经验差的根本就分辨不出来,但价格相关极大。发现,最不好做的预算有就是装饰、智能化。个人认为,装饰工程的主要利润点就在材料费上。因此,材料单价的确认是一个难点。另外,人工费单价应该在招标过程中确认,不要留缺口。掌握了施工工艺、材料价格确认方法、人工费的确认方法,则你的预算就会是一份好的预算。
从这一点上来讲,降低成本还是有办法的。别处,定额的损耗也是降低成本的一条途径。为什么建设方在结算时会毫不留情的狠砍一
刀?就是因为太多的施工企业在结算时的捞一笔,失去了诚信。对于可降低成本的地地方,例举一条:1、人工费。特别是零星用工,要做到最少的零星用工;2、临设。不用说了,这一点偶最反感了,北京某些单位一个工地 的临设费用多达百万以上,太离谱了吧!那钱可是工人们的血汗钱呀!3、建筑废料。废物 利用、处理要有一个管理;4、定额损耗。5、材料采购;6、机械利用、周转材料的利用率等等。还有非常多的成本点都是可以降低的。
预算就是经验,最好一个工程一个人从头到尾管。现在的清单报价还是套定额。有些方面反倒麻烦了。老外不一样,有清单,随便你怎么报,拿管道报价来说,我套过定额,工程量清单也报过按焊口(管道寸径)报过,按米报过按吨也报过。。最好都知道一点,万变不离其中,多种方法测算。
实现这一目标的必经途径是工程招标投标价格的逐渐市场化,最终形成市场价格机制,使工程价格在充分的市场竞争中不断趋于合理。因此,作为一名工程造价咨询人员在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中应不断地进行学习与思考。
5.工程预算管理办法 篇五
第一条 为促进科技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推动新技术在工程上的应用,提高中建总公司
整体工程技术水平,进一步做好中建总公司科技推广示范工程的管理工作,根据《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9号)及《建设部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建质[2002]173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新技术是指建设部当前重点推广的“建筑业10项新技术”,即深
基坑支护技术、高强高性能混凝土技术、高效钢筋和预应力混凝土技术、粗直径钢筋连接技术、新型模板和脚手架应用技术、建筑节能和新型墙体应用技术、新型建筑防水和塑料管应用技术、钢结构技术、大型构件和设备的整体安装技术、企业的计算机应用和管理技术。
本办法所称中建总公司科技推广示范工程(以下简称示范工程)是指经中建总公司公布的、采用6项以上建筑新技术的工程。
科技进步效益率=科技进步效益/合同额╳100%。
第三条 示范工程分为总公司和工程局级两个工作层次,中建总公司示范工程由科技开发
部归口管理,负责示范工程的立项审批、实施与监督,应用成果验收评审,以及推荐申报建设部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工作;局级示范工程由工程局科技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并应参照本办法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负责示范工程的实施与落实。
第四条 示范工程的基本申报条件:新开工程、建设规模大、技术复杂、质量标准要求高 的国内外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土木工程和工业建设项目,且申报书中计划推广的全部新技术内容可在三年内完成。
第五条 中建总公司和有关单位均可按要求申报示范工程,各工程局应在已被批准列为局级示范工程的项目中择优申报。
第六条 申报单位各应填写《示范工程申报书》(申报书格式见附件,一式5份),制定推
广工作计划(一式2份),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于每年5月底前报中建总公司科技开发部。
第七条 中建总公司科技开发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审核;经审查合格后,批准列入示范工
程计划并发文公布。
已经被批准列为示范工程的项目,如果立项条件发生变化,经与有关方面协商后,中建总公司可以做出取消或更改的决定。
第八条 示范工程计划下达后,各单位要加强领导与协调,严格管理,按照推广工作计划
认真组织实施,每半年总结检查一次。中建总公司科技开发部将视工程进展情况,对部分示范工程进行中间检查。
第九条 如遇特殊情况,示范工程因故停、缓建,有关主管部门要及时向中建总公司书面
汇报,说明停、缓建原因及可能复工时间。
第十条 示范工程执行单位在完成示范工程申报书的内容后,且满足以下要求的前提下,应准备好验收评审资料,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其初审符合验收条件的,可向中建总公司科技开发部提出验收申请:
(一)已通过局级示范工程验收;
(二)采用6项以上建筑新技术;
(三)工程质量满足合同要求;
(四)工期合理,满足业主要求;
(五)科技进步效益率达到1.5%以上;
(六)严格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无重大安全事故。
第十一条 示范工程执行单位应提交以下验收评审资料(1套),并在申请验收时间的1个月前送达中建总公司科技开发部,资料应包括:
(一)《科技推广示范工程验收证书》(见附件,填写局级验收意见并加盖公章)1份;
(二)《科技推广示范工程申报书》及批准文件(复印件);
(三)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有关新技术应用部分);
(四)应用新技术综合报告(扼要叙述应用新技术内容,综合分析推广应用新技术的成效,体会与建议;
(五)单项新技术应用工作总结(每项新技术所在分项工程状况,关键技术的施工方法及创新点,保证质量的措施,直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工程质量证明(工程监理或建设单位对整个工程或地基与基础和主体结构两个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证明);
(七)工期证明;
(八)效益证明(可计算部分应提供相应数据,不可量化的应采用文字说明,有条件的可以由有关单位出具社会效益证明及经济效益与可计算的社会效益汇总表);
(九)文明安全施工情况证明;
(十)企业技术文件(通过示范工程总结出的技术规程、工法等);
(十一)其他有关文件、证明材料;
(十二)包含以上内容的光盘。其中第2∽11项内容应装订成册。
第十二条 示范工程的验收评审由中建总公司科技开发部组织专家组进行。专家组由5∽7人组成,由中建总公司科技开发部、被评审的示范工程执行单位的上级行政主管单位、外聘专家组成,该示范工程执行单位人员不得聘为专家组成员。
第十三条 示范工程验收评审的主要内容:
(一)提供评审的资料是否齐全,是否满足本办法第十条的要求;
(二)是否完成了申报书中提出的推广应用新技术内容;
(三)施工企业应用新技术中有无创新内容;
(四)应用新技术后对工程质量、工期、效益的影响。
验收评审专家组应根据以上内容,对该示范工程应用新技术的整体水平做出综合评价。第十四条 示范工程验收评审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一是资料审查,二是现场查验。验收评审专家必须认真审查示范工程执行单位报送的验收评审资料和查验施工现场,实事求是地提出验收意见。
验收评审专家必须为示范工程执行单位保守技术秘密。验收评审工作费用由示范工程执行单位承担。
第十五条 验收评审专家组组长应提出初步评审意见,当有超过三分之一(三分之一)的专家对该验收审查结果提出不同意见时,该验收评审意见不能成立。评审意见形成后,由评审专家组组长、副组长签字。
第十六条 示范工程通过评审,其中工程规模大、技术难度大、推广应用新技术面广量大、针对工程特点积极进行技术开发和创新、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的项目,其推广应用新技术的整体水平可综合评价为国内领先水平;其他项目可综合评价为国内先进水平。
第十七条 通过验收评审的示范工程,中建总公司科技开发部将按照程序予以公告,并颁发奖牌、证书。
第十八条 对未通过验收的示范工程项目,专家组要指出主要问题和改进意见,限期整改。
通过整改达到要求的可视同通过验收。
第十九条 列入局级以上示范工程计划并通过验收的工程可根据有关奖励条例申报中建总公司科学技术奖。
第二十条 对已通过验收评审的示范工程,如发现其工程质量存在问题或隐患,验收材料弄虚作假,将撤消其中建总公司科技推广示范工程称号,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中建总公司科技开发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中建总公司科技推广示范工程管理办法》([96]中建办字第234号)同时废止。
6.工程预算管理办法 篇六
一般情况下,建筑工程整体的施工质量是由施工管理的好坏所决定的。一个建筑工程中,良好的施工管理工作不仅能够使施工成本减少,工程质量提高,而且还能使工程的施工进度不断加快,以便能在规定的工期内顺利完成施工操作。近些年来,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在提高国民经济的同时,也为建筑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条件。然而,由于受到发展时间的限制,在管理体系上还不够完善,还有诸多的问题存在于管理工作中,而文章将以A地的某建筑工程作为实际的案例,该项目工程的总造价为960万元,工程厂房B、厂房C建筑面积分别为6257.66平方米以及3285平方米,其修建的工期为2年。经过仔细的研究发现,本次的项目工程有着施工环境糟糕、施工技术复杂以及施工周期较长的特点,并且管理体系还不够完善,因而我们认为有必要对其中所存在的诸多管理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一些建设性的解决措施来。
2存在于建筑工程项目中的管理问题分析
引起建筑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的因素有很多(如图1),而文章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分析。
2.1存在于建筑工程中的技术管理问题
对于整个的施工企业而言,其工作围绕的核心是施工技术,整个建筑工程质量的水平直接由其所决定。但是因为有一定的难度存在于施工技术管理中,如:复杂的人员变化以及项目包含内容等,因此在施工操作中一旦不注意就可能有不可弥补的大错误酿成。在实际的施工操作中,由于施工单位相应一些技术管理规范和体系的缺失,使得他们的管理形式主要是以粗放型的管理为主,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施工作业的整体质量,这对于顺利施工操作的进行非常不利,随后还会使工程被延误,自然难以保障最终的施工质量。正是因为自身技术管理的水平有限,因而难以确保整个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无法落实技术管理的预期目标。
2.2不健全的建筑工程管理体制的问题
现阶段,不健全的建筑工程管理法制和体制是影响工程项目管理效果取得的关键。没有将完整的一个系统体系建立起来,优秀管理团队和管理人才的大量缺乏,使得整个管理的组织表现出专业性极度缺乏,并伴随着复杂的工程项目管理难度。另外,由于现阶段国内有关于建筑管理的内容方面还存在着不健全的法律法规等问题,统一标准规范手册和秩序的缺乏,使得建筑工程的管理工作最终没有有效的参考依据,自然会引发诸多的管理问题出现。对于所存在的这些问题也无法在较短的时间内做出妥善的处理,因而就造成了混乱管理的现象出现。
2.3参差不齐的管理人员素质问题
目前,我国的建筑行业在社会经济的支撑下正在蓬勃的发展着,如:对于本次工程的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来讲,还有很多的地方需要改进和提高,普遍较低的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以及综合素质,难以符合现阶段施工管理具体的操作要求,并且在正式的施工操作中,由于管理人员缺乏较强的领悟力,相应的管理执行的能力也十分低下,缺乏相关的管理意识,因而对于管理技能与工程整体质量的重要关系难以认识到,思想上的禁锢限制,将很多的问题引发了出来,显然这对于施工效率的提升是十分不利的,不能按时完成的施工项目,在将施工投入成本增大的同时,还降低了施工企业应当的经济利益。
2.4不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问题,造成了安全隐患的存在
就管理体制本身而言,是有一定的缺陷存在的,在没有充分将安全管理的重要性认识的前提下,施工管理人员自身的有效管理作用难以发挥出来,使得不再相关规范的遵循下就进行操作的违规现象时常出现,显然,这样就会造成大量安全隐患的存在。如:在本次案例中的建筑企业,虽然他们引进了新的设备和新的技术,但是在现场管理中依然沿用的是传统的管理手段,在这样新旧思想观念的坚持下,自然有与工程管理的质量要求不相符的情况出现,最终就容易导致安全与施工两者严重脱节的情况出现。在项目的施工操作中,由于受到各种利益的影响,使得施工企业在施工任务分配的过程中总是以分包的形式进行,而施工单位在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用后,并不会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甚至在有的施工单位中根本不具有施工管理的掌控权和主动权,使得文明安全施工只是一句口号,难以真正有效的落实。
3解决的有效策略分析
3.1建筑工程中安全管理力度的加强
建筑企业顺利开展各项工作的前提是安全生产的保证,在某些建筑施工环节中,需要以安全生产这一原则为坚持导向,在开始工程以前,必须将相关的技术交底工作做好;在施工操作的进程中,需要将建筑工程现场施工的安全管理力度增强,根据级别的不同对具体的安全施工责任进行分配,以便在实际的人头上落实具体的责任,并严格地按照施工合同中所规定的内容进行。安全施工检查的工作需要定期进行,需要及时纠正违规的行为,这样才能够将安全隐患彻底消除,将整体施工项目的管理水平提升(如图2)。
3.2完善现场工程管理制度
在将完善的工程项目的管理制度建立起来以后,施工单位的负责人需要采取相应的考核制度针对现场的工程管理人员。作为管理工作人员来讲,将自身工作责任切实的履行是首先需要做的事情,为了落实相应的工作职责,就需要进一步的将相关的奖惩制度完善,以科学合理的管理方式来代替原有的强制的不合理的行政命令,以此来不断地将管理方式和模式进行更新,提升管理的水平,在全面的对施工现场周围环境及客观条件考虑的情况下,需要尽可能地将投入的成本支出降低,以此来为建筑企业将更多的经济效益创造。只有法律体系管理系统的全面建立,才能够确保建筑工程的管理工作是在法律的依照下有效进行的,只有以法律基本的保证作为依据,才能够确保建筑企业管理的工作水平是朝着规范化、标准化的方向发展的,随后在使各项施工的工序得到保证的情况下,还能够使施工管理的整体水平和效率得到提升,为建筑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做好铺垫。
3.3现场施工行为的规范
为了将施工管理人员综合的素质提升,就必须全面的对管理人员自身的管理素质进行培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重要原则,定期展开一些有关于专业化教育培训管理人员的活动和讲座,除了讲授建设工程重要管理内容之外,还需要加大在设计、合同、法律以及财会等方面的投资力度,以便于将全方位的管理人才培养出来。我们研究发现,一定奖惩措施的采取能够有效地将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他们会自觉地提升自我的学习能力和管理意识,并强化对工程的管理力度。
3.4质量管控力度的强化
为了有效的对建筑工程项目的整体质量进行控制,我们认为需要从四个方面着手:第一,严格地将建筑施工材料的质量关把控好。在项目施工建设中,建筑企业必须是在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的严格遵循下选购材料,并严格的根据行业的相关标准来把控材料质量验收的环节;第二,质量标准科学合理的制定。对于建筑企业的管理部门而言,在相关企业设定的工程项目质量标准的基础之上,需要进一步的将质量验收的制度建立和完善,并且,所建立出来的具体质量的标准必须是高于国家验收要求之上;第三,需要将施工中关键的环节和工作内容把控好。质量问题很容易出现在施工环节中,我们需要将这部分内容视作是管理和检查的重点内容来进行,需要对其引起足够的重视。作为建筑项目工程的业主方,必须对工程项目建设的整个施工环节进行质量的严格把控,如:材料、设计、设备、施工以及管理运行等;第四,建筑工程主体结构质量的确保。在很大程度上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是由工程整体质量的安全所决定的,因而,现场施工的管理人员必须严格地对主体施工结构的质量进行控制,只有这样才能够保障人们生命财产的安全。
4总结
综上所述,时代是在不断发展着的,面对着市场竞争的日益严峻,作为建筑企业的管理人员,首先需要做的是将自身的管理意识和管理能力提升,强化建筑施工项目的各项管理职能,以此使项目整体的施工质量得到确保。
作者:苏雁煌
参考文献:
[1]黄辉国.探析建筑工程管理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方法[J].四川水泥,20xx(08):129.
7.对工程预算管理的探讨 篇七
1. 工程预算管理的重要性
1.1 施工企业能够很好地掌控施工进程
我国经济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 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 施工企业要想在这如此激烈的市场中脱颖而出就必须采用先进的管理手段, 对项目施工进行合理的组织。工程预算所提供的工作量以及工作消耗成本是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建设计划和对其进行考核时必须重视的参考指标。另外, 工程预算也是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重要依据, 以此来确保施工在空间和时间上能够衔接起来, 合理利用人力和物力, 使得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任务, 掌握好施工进程。
1.2 施工企业能够更好进行经济核算和成本控制
工程预算能够在每一施工阶段准确的核算和分析成本, 是施工企业成本控制的重要依据。工程预算决定着工程的预算造价以及施工企业产品的预算成本, 而且各项施工耗费定额也是由工程预算规定的。按照工程预算的要求, 施工企业对管理人工和材料成本进行定额限量, 并且进一步加强核算企业内部经济指标, 从而使得成本不断降低, 项目的综合效益不断提高。由此可见, 工程预算能够使施工企业更好地进行经济核算和成本控制。
1.3 施工企业能够顺利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在工程竣工结算时, 施工企业要对工程涉及的所有账目进行清理归集。施工企业为了确定工程实际的建造价格, 按照工程预算与工程实际耗费差额以及原始资料来对预算进行修正, 从而施工企业能够更加方便准确地与建设单位办理竣工结算手续。另外, 工程设计变更预算在工程预算管理中也是不容忽视, 它是在工程竣工结算时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的主要依据。因此, 竣工结算能够对施工企业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完成程度进行检验。
近些年来, 我国相继推行了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以及一些相关法律法规, 促进了合适承建单位的选择, 并确保按期优质工程的完成。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 编制有竞争力的工程投标文件对于施工企业能否胜出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2. 工程预算存在的问题
2.1 对工程项目全过程的综合管理比较缺乏
在施工过程中, 项目施工、设计和建立都会涉及到不同的利益主体, 基于我国现行的预算管理体制, 缺乏对这些行为进行约束的统一的监管组织, 从而使得各利益主体不能联合起来, 只对自身的利益进行考虑, 而对整个建设项目成本控制根据不予以考虑。无法综合管理建设项目全过程, 这主要是因为施工项目没有统一的成本管理目标。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 施工单位为了中标, 不按照实际情况来进行成本计算, 尽量压低投标价, 从而使得后续施工出现资金短缺的问题;在工程施工阶段, “重设计轻成本”的现象在设计单位普遍出现, 导致设计变更出现率较高, 建设单位将承受着巨大的经济损失, 另外, 与施工以及设计单位的纠纷也常常出现。
2.2 预算管理方法滞后
近些年来, 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等在工程过程中的不断出现和运用, 在工程预算中, 不能固守传统, 而要不断创新, 例如采用等额换算。我国当前的工程预算方法缺乏先进高效的算法与规则, 大多数都比较滞后, 对于多年前的人工费和材料费可以采用定额单价, 但是这些不再适应新增补的需求, 由于新增补的定额没有代表性, 要是采用等额单价, 那么造成工程量与实际预算产生差错。随着快速变化的市场经济要求, 这种传统的静态的方法对于承包单位不同工程、不同地点的价格差异就无法区别开来, 从而影响了工程的合理开展。
2.3 工程设计需要完善
在分析影响工程建设成本的因素时, 影响工程造价可能性较大的就是设计阶段。虽然事实如此, 但是管理体制表示设计单位并没有重视设计工作, 也没有采取某些激励措施去进行精心设计和限额设计, 没有优选和改进设计方案, 同时, 在一些项目中也没有真实落实设计招标制度。在这种管理体制不完善的情况下, 没有必要的成本约束机制来针对设计单位, 从而导致拥有精品意识的设计单位并不多, 没有全面采用限额设计, 只是对设计工作的经济效益进行片面的追求。
2.4 预算管理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对于现代造价管理工作的需求, 预算管理人员由于其自身素质原因而不能给予满足。我国现有的工程造价顾问或咨询公司大多数的业务都是依靠定额来审核工程预、结算。预算管理人员只有从事概预算工作的资格。因此, 在预算管理过程中, 不适应现代造价管理的需求是其最大的一个问题。不能满足现代造价管理的需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专业技术素质不高, 只能处理一些简单的工作, 而对于一些复杂的工程技术经济问题就不能单独果断的进行处理, 投资预控能力较差, 也就是说, 事前控制能力有待提高, 大多数的工作还只是对事后的事情进行处理。 (2) 工程项目是一个复杂的系统, 存在很多主体, 各主体之间的关系是非常重要的, 但是预算管理人员对工程项目各主体间的关系不能很好地进行组织和协调。 (3) 预算管理人员的经济和法律知识较为缺乏, 不能够很好的处理索赔, 尤其是在理解国际工程管理中的FIDIC合同条件上有待提高。
3. 完善工程预算管理工作的相关对策
3.1 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综合管理
工程建设全过程综合管理意识在工程预算中是非常重要的。工程预算管理人员要是拥有这种意识, 可以对已经竣工工程的经济指标进行认真测算, 以此来对工程投资估算指标进行确定, 从而使得设计概算依据由此获得。加强管理投资估算, 还需要充分预测投资的动态变化, 从而使得建设项目保持充裕的资金得以保证, 使得项目顺利实施得以保证。在设计阶段, 要对成本管理进行不断加强, 建筑设计对成本的影响要放在重要位置并且重视起来, 以便能够对工程造价进行更好的控制。在项目施工过程中, 要对设计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认真检查, 在竣工验收时, 将实际情况与原来的设计方案进行对比, 任何设计都不能擅自更改, 也不能擅自追加投资。只有经过相关机关的批准才可进行设计变更, 对于经过批准的设计变更, 增加了成本, 那么有关部门对这种情况进行调查。
3.2 加强预算管理的科学化
工程造价的准确度在一定程度上由工程预算的科学性来决定, 另外, 工程预算管理的主要环节就是实现工程预算的科学化。在工程预算管理过程中, 其首要任务就是加强工程预算管理、合理确定并控制工程造价。工程预算根据市场实际情况使其结果能够与市场实际相符, 也就代表着工程预算具有科学性。而如果工程预算科学性较差, 那么工程预算结果的可靠性有待验证。在进行预算管理时, 在把握好市场方向的基础上, 要采用先进高效的方法, 从而使得施工企业工作更加顺利的进行。
3.3 全面推行限额设计
在对设计单位进行确定时, 首先要进行公开招标, 从而从中选择最适合本施工的设计单位。设计激励机制, 并在企业内部全面实施, 鼓励设计创新, 在不违背基本要求的情况下使得成本尽量节约。在经过审批的设计任务书和投资估算约束下, 进行初步设计总概算, 加强施工设计的管理。运用价值树理论, 对工程造价进行分解, 对设计方案进行合理的确定和优化。全面推行限额设计, 同时还需将优化设计重视起来, 提高各种功能, 不要只是单纯地只对节省投资进行考虑。
3.4 加强动态造价信息系统的开发
建设施工是一个周期较长的过程, 建筑市场买卖双方的供求关系受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地方性法规变化的影响, 从而投资要素、利润和风险费也要跟着调整, 最终对工程造价产生影响。另外, 信息工作管理体制落后, 资料很多, 缺乏精度, 这样不仅不能及时地为决策者提供有效的决策依据, 而且使得投资控制较容易超资超额。动态造价信息系统的开发是提高我国信息工作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 更好地实现了对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在造价信息系统的指导下, 造价部门认真研究工程的量价分离。在招标阶段, 造价管理人员不仅要掌握好市场动态特征, 还要在招标方式、方法上进行认真考虑。在施工阶段, 造价人员不仅要将工程计量计价工作做好, 而且要将工程变更记录做好, 详细的月工程预结算书要按时编制好, 为了避免竣工结算价与估算价之间偏差较大这种现象的发生, 应该对合同控制数产生的价位偏差提出分析依据。
3.5 严格审查工程预算管理人员的资质
预算管理人员素质关系着是否能够对市政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要求进行满足、是否能够独立果断的处理相对复杂的问题、是否能够处理好工程技术的经济问题、是否能够协调工程项目各主体之间的关系, 由此可见, 对预算管理人员素质提出要求是非常有必要的。把好工程预算的第一关——严格审查工程预算人员的资质是非常重要的。有些工程单位没有能力进行监督, 此时需要代理监督, 建立监理的专门组织, 对工程实施状况进行全过程管理和监督, 这样既节省了成本, 而且还使得工程项目管理更加科学化。
4. 结语
8.工程预算管理办法 篇八
【关键词】系统思维;工程管理;全寿命期
为了适应工程项目建设参与方的需要,实现工程项目建设的增值,工程全寿命期管理成为我国近几十年工程界的重点,成为现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趋势。同时也是全社会的一个重大命题,涉及到各个工程领域及工程专业、工程管理多方面的知识,涉及到指导国家建设的总体思想、工程建设及运行的各层面。工程全寿命期管理提出将工程的目标、流程、对象、技术等要素在全寿命期的维度上整合集成管理,抛弃了以质量控制、费用控制、进度控制为主要内容,以质量、费用、进度为目标的传统工程管理套路,力求实现工程全寿命期系统最优化目标。我国目前对工程全寿命期的基本规律的认识表浅,对工程建成之后的健康状况、价值变化和功能衰退规律的研究很少。工程管理者缺少工程管理系统思维,忽视了工程运行阶段的管理,未能从工程全寿命期的角度全面深刻的认识工程管理的相关问题,导致产生了许多不科学、不理性的工程项目。
1.工程管理系统思维的概念
工程管理系统思维是当前项目管理的本质,是指在工程管理的过程中,把研究对象或处理对象当作一个完整的系统,根据不同类别工程的系统特征,辩证对待所研究对象的整体与部分、部分与部分、系统与环境之间的相互联系,以期达到工程系统全寿命期整体目标最优的科学管理思维方式。工程管理系统思维是按照工程系统及子系统的目标、结构、功能和和动态变化规律来进行的科学思维方式,是系统思维的继承和发展,是最重要的思维方式,贯穿工程全寿命期。
2.全寿命期管理模式的概念
工程项目全寿命管理模式就是将三个相互独立的管理DM、PM和FM通过集成和统一后形成一个新的管理系统。集成并不是独立的子系统的简单相加,是指在管理理念、管理思想、管理组织和管理目标、管理方法等多方面的有机集成。统一指管理语言和管理规则的统一。工程项目全寿命管理的目标即是项目全过程管理的目标,是建设期目标和项目运营期目标的统一。
3.全寿命期管理模式的特点
3.1集成性
全寿命期管理的集成包括信息基础和管理过程。不同的管理过程需要大量的信息传递,应用计算机等工具进行辅助,通过数据库的方式实现不同管理过程间的数据集成,这就是信息的集成。
3.2目标性
全寿命期管理模式的目标就是尽可能多的满足用户的需要,项目根据不同用户不同要求进行动态调整,缩短从决策阶段到运营阶段的周期,提高质量。
3.3协调性
全寿命管理模式的协调性中管理人员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十分重要,因为全寿命期管理模式的集成性,所以对项目全寿命期管理进行动态调整及监督十分重要,保证不同阶段的管理人员的一体服务,实现群体活动的信息交换及共享。
3.4并行性
传统的管理模式往往是前一阶段未完成,后一阶段就没办法展开。但是现代的全寿命期管理模式却是并行进行的,所以为了降低实施阶段的需求会更改设计阶段,要保证在决策设计阶段将实施阶段的需求全面考虑。
3.5整体性
全寿命期管理模式在决策阶段就考虑整个工程项目的生命周期,一切从全局出发来对整个管理过程进行监督管理。而传统的项目管理模式只是关注自己的领域,很少全面考虑整个系统。
4.工程项目全寿命期管理的主要内容
4.1目标系统
工程项目全寿命期管理的目标系统主要要求是整体性、社会性、包容性。工程项目管理成功的重要前提是与项目利益相关的在全寿命目标上达到共识。
4.2组织系统
工程项目全寿命期管理的组织系统不只是为业主方项目全寿命期管理组织系统的一体化考虑,还将工程项目参建方和业主间的相互关系考虑进去。前者考虑的主要因素有项目组织形式的选择、实施和运营维护的不同阶段、项目策划决策。后者将传统意义的企业间合作模式转为动态联盟模式,联盟内的企业承担各自的义务,共享成果共担风险。联盟内的企业盟主之间有信任作为基础、有合同作为法律依据,成为一个虚拟企业。按照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数据完成任务,把项目的成功和增值作为共同目标,只有在实现共同目标的条件下便能实现各自利益的最大化。
4.3信息系统
实现工程项目全寿命期管理,要有一个可以信息共享的平台,使项目决策、运营维护等各个阶段的所有参与方都能将信息共享,这个平台就是工程项目全寿命期管理信息系统。该信息系统就是利用现代化计算机和信息处理技术进行全寿命期管理中的信息处理,提供信息服务。成功实施的信息系统是工程项目全寿命期集成化管理目标实现的有力支持,提高项目管理效率,促使项目管理的现代化。
5.总结
本文在分析工程项目传统管理模式的基础上,提出了工程项目全寿命期管理新模式,是工程管理系统思维的管理理论和实践应用的体现,深入探讨工程项目全寿命管理模式的特点及管理信息系统。全寿命期管理内容丰富且涉及面广,这样的特性要求管理者抛弃传统的工程管理思维模式,把握好工程全寿命期的系统规律,实现工程全寿命期的最优目标。项目全寿命管理模式具有自身优越性,在实施过程中各方都会直接或间接受益。工程管理系统思维和工程全寿命期管理不单单是一种工程管理思维方式和理论方法,更是体现了社会的进步与发展。
参考文献
[1]陈光,成虎.建设项目全寿命期目标体系研究[J].土木工程学报,2004,37(10):87—91.
[2]梁爽.系统思维的理论及其在企业管理中的应用[J].民航管理,2006,(12):24-26.
[3]刘国章.系统思维与现代管理[J].系统科学学报 ,2010,18(2):33—37
9.工程预算管理办法 篇九
关键词:网络信息技术;建筑工程管理;应用探讨
目前我们正处于信息全球化的时代,应用网络信息技术对建筑工程进行管理,一是能够为建筑企业节约成本,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二是顺应时代发展潮流,淘汰落后的管理观念。有效的运用好网络信息技术管理手段,能够让建筑企业在竞争地位上取得一定的优势,对建筑企业的发展有重要意义。
1网络信息技术在建筑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对网络信息技术认识不强,导致建筑工程企业的相关信息不能及时掌握,在应用过程还有很多不足的地方,在管理上逐渐形成一个误区,失去管理核心。建筑企业管理人员对网络信息技术重视度不够,忽视了网络信息技术在细节上的处理,致使网络信息技术与建筑工程管理不能够很好的融合,网络信息技术在建筑工程企业管理上的发展并不全面,建筑工程企业实质没有发生根本变化。据统计,在全国范围内,网络信息技术在建筑工程管理的发展情况存在很大的差距,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网络信息技术在建筑工程管理中的发展空间就很明确,但在一些较为落后的地区,网络信息技术水平就相对落后,所以网络信息技术在建筑工程管理中还存在很多局限性,企业要对网络信息技术重视起来,有效的将其应用到建筑工程管理当中。建筑工程企业对网络信息反馈出来的信息,没有对其进行分析,导致出现的问题没有办法及时得到解决,信息不能够很好进行传达,没有达到应用网络信息技术所要达到的最终效果,网络信息技术没有得到广泛的应用,只有部分建筑工程企业使用这种管理技术。在建筑工程企业运行当中,网络信息技术主要针对的是工程前期的管理工作,如设计图纸、工程造价、市场预算等工作环节,但在建筑工程施工当中就很少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造成成本大量浪费,消耗人力、财力。很多资源无法实现共享,这也是网络信息技术发展过程中又一个局限性,企业管理人员不能在网上实现购买材料、网络招聘、企业信息发布等,在这种情况下回造成工期延长。
2如何正确应用网络信息技术对建筑工程的管理
定期对企业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认识到网络信息技术在建筑工程管理中的重要性,让企业管理人员快速接受这一管理模式,深入了解建筑工程企业管理的核心内容。调查结果显示,在建筑工程企业的管理人员,工作素质普遍很低,这对网络信息技术的应用有一定的阻碍。网络信息管理和人力管理相比有很大的优势,网络信息技术对于出现的问题能够及时作出反映,对管理方案可以不断的调整,保证管理工作的质量。人力管理在人员交接过程中可能导致重要信息遗漏,但网络信息技术就能够很好的解决这一问题,让管理工作之间配合的很好。改变一线管理人员的管理理念,打破传统理念中的局限性,有效的将网络信息技术应用在建筑工程管理中,建立健全管理系统,使各个部门否能够很好的协调,对建筑工程实现全面的监督。由于建筑工程在管理上比较复杂,一旦出现问题的时候,需要多方面综合考虑,在对问题有一个正确的判断,网络信息技术能将信息进行整合,形成一个动态信息,从而能够合理的安排工作,增强工作效率。建筑工程相对来说规模是比较大,部门和工作人员有很多,所以在管理上的难度较大,利用传统的管理方式,信息传递速度较慢,最终导致工作效率低,信息传递过程中有误。加强网络信息技术对建筑工程的控制和监督,缩短处理问题的时间,处理结果更加的具有准确性。了迎合当今时代的发展,将网络信息技术应用到建筑工程管理中来,建筑工程施工前、施工中、竣工结算都能够应用网络进行管理,让建筑工程企业朝着信息化方向发展,根据施工过程中具体情况,对管理方案优化调整,在这一工作环节,涉及到的信息比较大,在管理上要想节约时间,就要将网络信息技术很好的应用到建筑工程管理中,政府要适当的加强干预,对于经济发达的地区,组织建筑工程企业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发展相对落后的地区,政府给予资金的帮助,减少地区之间应用网络信息技术的差距,各地区在使用网络信息技术管理上共同发展,建筑工程企业之间合作较多,信息量和文件都很多,网络信息技术的应用实现管理自动化,收集资料更加的便捷。网络信息技术在建筑工程企业管理上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应用网络信息技术管理,取代人力管理是未来发展中的必然趋势,不但能够提高工作效率,还在减轻了工作强度,管理起来比较方便快捷,克服了在传统管理中信息流失的弊端,通过网络信息技术不小心删除的文件,还能够通过一些途径找回来,但是纸质管理信息,容易发黄丢失,在工作交接时候频频出错,导致很多员工对企业的管理不满意,工作失去积极性,工程的完成时间也会延长,建筑工程项目在施工前、施工中、竣工结算涉及的单位有很多,如材料购置、开发商、投资商、供应商等,依靠人工进行管理,将会是很大的工作量,并且操作起来也是十分麻烦的,使用计算机网络技术进行管理是对企业全面的管理,而不是只针对于哪一个方面,将网络信息技术与建筑工程企业完全的匹配,才能够达到最好的工作效果,工期的预算时间,市场材料价格的浮动,施工期间企业所需要的额流动资金,竣工结算金额,形成一个动态报表,针对出现的问题能够及时作出解决办法,改变管理人员的观念,摆脱对传统管理技术的依赖。建筑工程企业无论是工程项目,还是工作人员,数量都十分多,为了满足现代化要求,要全面落实网络信息技术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效率,工作人员需要的资料信息,可以在企业的网站当中找到,建筑工程企业的管理制度、公司相关规定等一些文件,可上传到企业内部网站,这不但方便了管理者的工作,还使新、老工作人员对企业全面的了解,灌输网络计算机管理思想,加深对网络信息技术的认识,很好地将其应用到工作当中。应用网络信息技术对企业的项目进行分类整理,能够对工程的施工实现实时管理和监督,涉及到计算的问题,可根据计算机储藏的内容直接计算,计算结果不但速度快,而且减小误差。全面进行信息化改革,在纸质管理的基础上,加入网络管理,扩大网络信息技术在建筑工程企业的管理范围,施工的质量决定工程最后所获得的利润,对于有庞大信息量的建筑工程企业,网络信息技术的应用是解决问题最好的方法,根据施工的进程,合理的安排时间,让工作人员在灵活的时间下展开工作,减少工作压力,更好地投入到工作当中,企业建立相应的网络平台,方便工作人员对信息的收集,网上办公实现资源共享,建筑工程企业的发展要适应当今的时代发展,避免出现市场信息滞后,不能及时掌握市场的动态,将网络的范围扩大,企业的各个部门都能够通过网络进行管理,改变建筑工程企业传统的工作模式,对建筑工程企业起到很好的控制效果。
3总结
总而言之,网络信息技术在建筑工程上的应用十分重要,需要得到政府和建筑工程企业管理人员的重视,在管理工作中要广泛的应用,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施工过程的安全性。
作者:金敏超 单位:西京学院
参考文献:
[1]刘翠坡.建筑工程管理与网络信息技术的融合运用研究[J].工程技术:文摘版,20xx(06).
[2]裴华.基于网络信息技术的建筑工程管理效果研究[J].建筑与预算,20xx(6).
10.天保工程管理办法 篇十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和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核查验收办法》的通知
林天发[2001]180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农林)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
为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管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规范工程运作,保证工程各项目标的顺利实现,国家林业局研究制定了《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核查验收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反馈给我局。
附件:1.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管理办法
2.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核查验收办法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以下简称天保工程)是国家保护、培育和发展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为加强天保工程管理,根据国务院批准的《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以及国家林业局、国家计委、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组织实施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和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由中央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专项)投资、中央财政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安排的天保工程项目。
第三条 天保工程的建设目标是,停伐或调减木材产量,保护好现有天然林,加快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种草,加强森林管护,妥善安置富余人员,缓解企业社会负担,为林区发展和改善生态环境创造条件。
第四条 天保工程实行省(含自治区、直辖市,下同)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目标责任制,坚持目标到省、任务到省、资金到省、责任到省,省级政府对国家负总责。
第二章 工程组织管理 第五条 国家林业局重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统一研究和部署天保工程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设立天保工程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天保工程的指导、组织、管理、检查和监督。
第六条 各地应加强对天保工程的领导,成立天保工程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审议、协调工程实施中的重大问题。要明确工程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天保工程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 天保工程的管理培训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国家林业局培训的对象为省级天保工程实施的科技和管理干部及工程县的县级领导干部;省级培训的对象为地(市)、县(局)主管工程实施的科技和管理人员;县级培训对象为从事工程管理人员、施工人员,以及有必要培训的工人、农民(含林农)。
第八条 国家统一规划部署天保工程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国家、省、地(市)、县(局)四级管理系统,对工程实施动态信息进行管理、监测和监督。
第三章 工程设计与施工管理
第九条 天保工程各类基本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管理,按实施方案确定的建设项目组织设计,按设计组织施工、核查验收。各级天保主管机构要会同造林等有关业务职能单位加强对工程实施方案、作业设计、单项工程(方案)设计、工程项目施工等的组织和指导,保证设计与施工的质量。
第十条 工程设计实行招投标制度,择优选用相应资质的工程项目设计单位。要实行工程项目设计质量负责制,依法对各类设计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 工程设计必须根据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以下简称二类调查)结果进行。工程设计应使用2年内的二类调查资料;超过2年不满5年的,需进行补充调查;超过5年的,必须重新进行二类调查。
第十二条 县(局)级工程实施方案的编制必须以县(局)级森林经营方案为蓝本,建立在科学的森林分类区划的基础上进行,由县级工程主管部门或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所属的林业局组织编制。
第十三条 省级和县(局)级工程实施方案审批权限是:各省实施方案由省级人民政府组织审核后,报国家林业局组织审批;县(局)级实施方案经县级人民政府审核后,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会同计划、财政、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后报省级人民政府审批。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的实施方案,由国家林业局商有关部门审批。
第十四条 天保工程设计文件一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必须由建设单位委托原设计单位提出变更,报原批准部门重新审批。
第十五条 工程施工实行招投标制度,所有建设项目施工和货物采购实行合同制管理。施工单位必须依据批准的设计文件,严格按照技术规范、标准,合理施工,不得以各种理由将工程进行二次转包,以确保工程质量。建设单位要接受对工程实施质量的监理和监督。各 级工程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批量货物采购的组织和领导,制订具体的货物招标采购办法,以保证货物的质量,降低工程造价。
第十六条 凡列入天保工程实施方案的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木材产量调减计划和木材生产计划,对木材生产和销售严格实行“一本账”管理,决不允许搞计划外采伐和销售木材。遇到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病虫害、风灾等需要清理的木材,要按照现行的木材计划审批权限逐级报批。凡是弄虚作假的,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追究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 营林建设项目应按照国家林业局颁布的有关造林技术规程、封山育林技术规程和飞播造林技术规程等进行作业设计,按设计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 地方各级工程主管部门要提前抓好种苗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科技含量;要按工程需要保证苗木生产数量和质量,推行苗木质量负责制。
第十九条 落实森林管护责任制。采取多种形式将森林管护责任制以合同的方式与管护承包者的利益挂钩,实行奖励与惩罚结合。各省要规范森林管护合同,合同文本要明确责任人、管护面积、职责和义务、奖惩措施等条款,对森林管护实行法制化管理。
第二十条 在距大江大河干流和一、二级支流第一层山脊两侧500米的范围内不得从事可能对林下植被造成破坏的一切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不得砍伐禁伐区的乔木、灌木,不得毁林毁草开垦,禁止在 幼林地封山育林和未成林造林地内从事放牧活动,不得随意开挖土石方和修筑建筑物。需征占用林地的,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林业局《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报批。
第二十一条 为合理利用林地和林下资源,在不破坏森林植被的原则下,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禁伐区只能从事以下生产经营活动:
一、兴办森林旅游业;
二、兴办养殖业,包括饲养鱼类、林蛙、蜜蜂、家禽等;
三、从事林药、野生菌类、野生山菜与浆果等栽植;
四、从事野生浆果、林药、树种等采集。
第二十二条 经批准,在禁伐区和封山育林区修筑和开挖设施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禁伐区修筑管护、居住宿舍和设施不得砍伐活立木,修建房舍的面积应控制在70平方米以内的;
二、养殖林蛙、鱼类等水产应尽量利用原有沟系,如需拓宽,则宽度不超过最近20年以来的最高洪峰水位线,修建的各类设施不能影响行洪、泄洪。
第二十三条 在禁伐区和封山育林区发展林下资源利用项目,要以县(局)为单位,编制林地和林下资源利用项目建议书,经同级林业部门审核后报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四条 分流安置富余职工必须落实到人。实施单位要广辟就业门路,积极稳妥地安置下岗职工。各级林业部门要重视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提高下岗人员的基本技能和工作能力,实现再就业安置。
第四章 工程计划与资金管理
第二十五条 工程项目建设投资、财政资金计划的安排要依据批准的实施方案和初步设计(作业设计)。
第二十六条 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编制实行“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编制方法。下一计划,由省林业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计划部门在认真总结本工程实施情况的基础上,编制下一基本建设投资建议计划,上报国家林业局,抄报国家计委。国家林业局汇总审核后报国家计委申请下达工程投资计划。省以下的基本建设计划的编制,由各省自行确定。
第二十七条 财政资金的申请和下达按以下程序进行:地方向中央财政申请天保资金,先由各省林业主管部门编制资金申请报告,经省级财政部门审核,按有关程序于每年1月底前向财政部申报。中央直属单位由单位主管部门编制下资金申请报告报国家林业局审核,再由国家林业局向财政部申报。地方实施单位的财政资金由财政部按有关规定下拨省级财政部门;中央直属单位的财政资金,由国家林业局根据财政部下拨资金的数量和要求拨付给所属实施单位。
第二十八条 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未经国家林业局和国家计委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调整。如确需调整,需报国家林业局和国 家计委审批。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要责令限期纠正,并进行必要的宏观调控。
第二十九条 中央国家预算内基本建设(专项)投资计划和财政资金计划实行抄送备案制度。各省林业主管部门、森工集团要将明细计划抄送国家林业局备案。
第三十条 天保工程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单独建账和核算,任何单位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强行划转或抵扣各种贷款本息、税金、各种债务等。建设单位要切实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十一条 纳入工程实施方案投资概算的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应先于中央资金拨付给建设单位;对不能足额配套的,国家有关部门有权停拨中央资金。
第三十二条 工程县(局)要严格按有关规定拨付建设资金,即:造林工程预付款额控制在计划投资的50%以内,然后根据工程进度逐步拨付30%的资金;造林任务完成后,经检查验收合格后再拨付10%的资金;预留10%质量保证金,待3年保存率核查达标后,再予拨付。
第三十三条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及时准确地掌握建设资金的地位、使用等情况,按规定真实、完整地报送月、季、会计报表和信息资料。
第三十四条 各省林业主管部门要协助本级财政部门在下一3月底前将上财政资金使用情况总结分别报送财政部和国家林业局。
第三十五条 各级天保工程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实行建设项目法人代表责任制和工程主管负责人离任审计制度。对违规使用资金的,要追究所在单位领导及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任何建设单位或个人有权直接向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反映工程建设中出现的资金违纪问题,鼓励全社会对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十七条 有关具体的资金使用与管理按照国家林业局、财政局颁发的《重点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资金管理规定》(财基字[1999]92号)和财政部颁发的《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管理规定》(财农[2000]151号)执行。
第五章 工程监督与核查验收管理
第三十八条 工程监督包括检查组现场检查监督、报表监督、审计监督和追踪评价监督。
第三十九条 各级工程主管部门要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安排好随机检查和专项检查;要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认真受理举报电话和信件,对重大问题,要直接派人进行核实处理。
第四十条 各省级工程主管部门要定期报告工程的实施情况,具体要求按天保工程信息报告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各级工程主管部门要自觉接受同级审计部门或由国家组织的专项审计监督,要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完成工程审计工作。
第四十二条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国家林业局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对项目进行缓建、停建,并建议地方政府依法对项目责任人(主管项目领导或项目法人)给予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一)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投资计划下达满1年但尚未开工的项目;
(二)擅自调整建设投资计划,截留、挪用、挤占工程资金的;
(三)地方财政资金不按规定的比例配套或逾期半年以上拨付资金的;
(四)项目实施过程中玩忽职守,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项目无法进行建设的;
(五)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或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六)工程区发生毁林或乱占林地,且情节比较严重的。
第四十三条 工程核查结果是检验天保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和目标效果的依据,也是实施宏观调控的主要依据。工程核查验收分为县(局)级自查、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复查、国家抽查三级核查验收制度。第四十四条 工程核查验收的内容包括:森林分类区划和工程实施方案、木材产量调减、公益林建设、森林管护、富余职工分流安置,以及种苗、病虫害防治、防火、科技等内容。
第四十五条 工程核查验收具体程序和要求按国家林业局颁发的《天然林保护工程核查验收办法》执行。
第四十六条 为保证核查验收工作质量,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对事先指导、中间检查、成果检验三个环节加强管理。
第四十七条 为通过核查验收的省,由国家林业局对任务完成好、工程质量高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问题突出的,下达整改意见并责令其限期完成,情节特别严重的,将建议地方政府、森工集团追究工程主管负责人和项目法人的责任。
第四十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工程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工程档案,接受上级管理部门的备查。
第四十九条 工程全面竣工后,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对建设单位进行二类资源调查,调查结果作为评价工程实施目标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条 各省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报国家林业局备案。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由国家林业局负责解释。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国家林业局1999年4月12日颁布的《重点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核查验收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以下简称天保工程)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保证各项任务如期完成,根据国务院批准的《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国家计委《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计建设[1990]215号)和财政部《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财政资金管理规定》(财农字[2000]151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央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专项)投资、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安排的天保工程项目的核查验收。
第三条 工程核查验收是检验天保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和目标业绩的重要手段,是国家对工程实施宏观调控的主要依据。核查验收实行任务与资金同步检查的方法,以确保天保工程任务的真实性和资金使用的合理性。
第四条 各级工程主管部门、承担专业核查的规划设计院(所)要建立严格的工程核查验收工作责任制,认真履行职责,参与核查的人员要对承担核查验收工作的结果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章 核查验收的程序与方法 第五条 天保工程核查实行县(局)级核查(以下称自查),省(含自治区、直辖市,下同)级工程主管部门或森工集团公司核查(以下称复查),国家林业局核查(以下称抽查)的三级核查验收制度。
第六条 工程核查验收包括专项核查、核查、阶段验收和总验收。
专项核查:是指根据群众举报和有关部门或新闻单位反映的问题,分别由各级工程主管部门联合组成或单独组成的核查组针对出现的问题,直接赴存在问题的省、市(地区)、县(区)进行的核查;
核查:分别由国家、省、县(局),定期对所辖工程区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或按比例核查;
阶段性验收:每3年为一个阶段,由县(局)、省、国家林业局自下而上逐级进行验收;
总验收;工程全面完成后,在县(局)、省逐级完成验收的基础上,由国家林业局会同国家计委、财政部、劳动保障部等有关部门共同组织总验收。
第七条 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和季节要求,确定的核查验收时间为:
核查时间:各县(局)要在当年各项任务完成后,于次年3月底前完成自查,并将自查报告上报省级工程主管部门;省级复查从4月中旬开始,5月底前完成并将省级复查报告上报国家林业局;国家级抽查从6月开始。工程阶段性验收和总验收比照上述时间进行。
第八条 国家级任务核查验收按以下步骤进行:
1.年初由国家林业局下达核查验收通知;
2.各县(局)工程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林业局通知的要求,组织本辖区县(局)进行全面的自查;自查完成后,将自查结果报省级主管部门或森工集团公司;
3.省级工程主管部门或森工集团公司根据县(局)自查结果,组织省级有关部门对县(局)自查的结果进行复查,复查比例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自行确定;在省级复查结束后,申请国家林业局进行抽查;
4.国家林业局在各地复查结束后组织抽查;
5.国家林业局在抽查结束后,将抽查结果通报各地,对抽查不合格的省发出限期整改的意见。
第九条 为确保核查验收工作质量,省、县(局)工程主管部门应提供以下资料:
1.自查报告;
2.项目投资计划和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表;
3.各项工程建设费用和各项财政专用费用财务决算表;
4.同级审计部门出具的资金专项审计报告;
5.管护落实情况表;
6.完整的项目档案,主要包括工程实施方案、工程作业设计(含现状图、规划图、工程进度图)、计划与资金管理档案和账册、按有关规定及时更新的森林资源档案、建设单位自行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 和。
7.其他有必要准备的说明材料。
第三章 核查验收内容和指标
第十条 省、县(局)工程量与资金量的核查验收比例,由各地根据实际需要自行确定;国家级抽查实行县(局)、省两级指标控制的方法,即以县(局)为基本单位,核查县(局)数量比例不低于15%,在每个县(局)抽取的工程任务量不低于30%、资金比例不低于80%;以省为单位计算,抽取工程任务量一般不低于5%、资金比例不低于15%。
第十一条 工程核查验收内容是指经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并经国家林业局批准的天保工程实施方案确定所确定的项目,具体包括:森林分类区划和工程实施方案执行情况、木材停伐或减产执行情况、森林管护效果、造林项目完成情况、富余职工分流安置完成情况,以及其他工程项目的完成情况。
第十二条 森林分类规划和工程实施方案执行情况核查
核查内容:承担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设计文件的资料来源和设计深度,工程区分类经营区划原则、依据、标准,区划成果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工程实施方案是否以森林经营方案为依据。具体内容包括:
1.营造林任务分落实到林班或小班;
2.分木材减产计划和木材定产落实到限伐区和商品林经营区的林班或小班情况;
3.森林管护任务具体落实到人和山头地块情况;
4.富余职工分流安置落实情况;
5.设计表类齐全,能够满足作业设计要求;
6.工程图:工程区现状区划图、工程区划图、工程进度图等。
第十三条 木材产量调减任务核查
核查内容:木材停伐情况或减产计划的执行或落实情况,以及木材生产计划的执行情况。具体内容包括:
1.资源部门下达的分木材生产计划;
2.统计部门提交的木材计划实际完成情况;
3.伐区设计质量;
4.作业实际的采伐林班(或小班)、采伐方式、采伐强度和出材量;生产部门木材生产台账;
5.销售部门内部与外部销售台账;
6.以木材为原料的各生产厂(车间)木材出入库账;
7.越界采伐木材数量。
第十四条 造林项目任务核查
核查验收标准:参照《全国造林技术规程》、《国有林区营造林检查验收规则》、《全国人工造林、更新实绩核查技术规定》和《生态公益林建设系列标准》等规定和标准执行。
核查内容:作业设计情况,按国家下达的计划完成当年人工造林、飞播造林、封山育林任务情况,工程建设标准与质量,当年造林合格率与3年保存率,项目档案资料完整、齐全、规范情况。具体 内容包括:
(一)人工造林
1.计划下达的任务;
2.提出的任务指标完成数量;
3.当年造林成活率,降水量在400毫米以上地区为85%以上(含),降水量在400毫米以下地区为70%以上,达到上述成活率标准的面积为合格面积;
4.3年保存率:降水量在400毫米以上地区为80%(含)以上;降水量在400毫米以下地区为65%(含)以上或郁闭度0.2以上;
5.造林初植密度按国家林业局有关造林标准执行;
6.实行针阔混交,混交比例大于30%。
(二)飞播造林
1.计划下达的任务;
2.任务完成数量;
3.当年平均每公顷有苗3000株以上,且出苗比较均匀,有苗样方频度大于50%;
4.宜播面积内3年保存苗木株数每公顷大于1050株;
5.实行针阔混播,混播比例在30%以上。
(三)封山育林
1.计划任务和实际完成情况;
2.选择封育地块是否符合规程要求;
3.现地划界清楚,有明显的封山标志牌和防火标志牌;
4.农林、农牧交错的重点地段护栏、关键道口站、卡设置情况;
5.区域内没有伐木、开荒、放牧或其他人为等破坏;
6.看守人员、责任落实情况。
第十五条 森林管护任务核查
核查内容:管护人员的落实情况、管护质量和效果等情况。具体内容包括:
1.人员配备数量和实际森林管护面积;
2.任务和责任制落实情况,包括管护任务落实到人、管护合同条款规范完整、奖惩措施具体;
3.管护效果,包括:在禁伐区和封山育林区内违规采伐木材,未经批准从事栽植、养殖、采集和其他人为活动对植被破坏程度,偷砍盗伐木材数量,违法违纪采伐木材的处理情况。
第十六条 富余职工分流安置任务核查
核查内容:富余职工分流安置情况,包括森林管护、一次性安置、待安置职工就业前培训和择业情况等。具体内容包括:
1.国家计划分流安置富余职工数量和实际完成的富余职工分流安置情况;
2.从事森林管护、实行一次性安置,以及其他渠道分流安置富余职工的数量;
3.待安置职工的数量、基本技能培训及重新择业情况。
第十七条 其他工程项目核查
核查内容:其他工程项目核查是指苗圃、防火、病虫害防治、科 技等工程。具体内容包括:
1.工程计划与实际完成情况;
2.物资(包括车辆、设备、仪器、工器具、材料等)采购计划与实际完成情况;
3.土建工程和物资采购实行招、投标情况;
4.固定资产验收、移交、管理情况。
第十八条 资金核查
核查内容:所有由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专项)投资、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安排的项目。具体内容包括:
1.资金计划、拨付、到位和使用情况;
2.资金单独存储、单独核算情况;
3.中央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包括管护人员工资、职工分流安置补助费和基本生活保障费的发放情况,养老统筹补助资金及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
4.省级相应配套资金的落实、到位和使用情况;
5.违纪项目和违纪金额数量;
6.财务制度和财务人员配备情况;
7.财务档案建立情况等。
第四章 核查成果汇总与管理
第十九条 核查成果包括: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用文字和表格分述各项任务完成情况、核查结果分析与评价、存在的问题与建议。第二十条 为便于国家抽查,受检省、县(局)应分别提供一式五份复查和自查报告、相应的报表(包括计算机文件软盘)。
第二十一条 各级工程主管部门要保证核查验收工作质量,要做到事先指导、中间检查、成果校验。
第二十二条 各级工程主管部门要充分依靠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所)和本部门有关职能单位,建立专业全面的核查验收队伍,配备作风过硬、工作严谨、技术精干的人员,同时,抓好业务培训工作,保证高质量地完成核查验收工作。
第二十三条 核查验收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要保持队伍相对稳定。要建立完整的历年核查验收成果技术档案,并设有指定的人员进行管理。
第五章 奖惩措施
第二十四条 对工程抽查合格、任务完成好、工程质量高的单位,国家林业局予以表彰奖励;对于工程任务和质量完成差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并限令其进行整改。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国家林业局将给予通报批评和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没有按计划完成国家下达的相关任务;
2.工程质量和标准没有达到国家林业局制定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建设标准;
3.弄虚作假、虚报任务完成情况;
4.擅自截留、挪用建设资金。
第二十六条 对抽查不合格的省,要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返工或整改。
第二十七条 对抽查仍不合格的单位,国家林业局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暂缓直至停止安排下一的建设任务。同时,国家林业局将建议所在地有关部门追究工程主管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各省林业主管部门或森工集团公司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辖区内具体情况,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并报国家林业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