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保报销比例(共10篇)
1.大病医保报销比例 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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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大病医保报销范围及比例
因身患重病并且家庭条件不是很好的居民,可申请大病救助。大病救助是国家出台的一种救助政策。2018年大病救助标准有哪些变化呢?其报销比例是多少呢?报销范围有哪些?具体整理如下:
大病救助标准
1、城乡低保对象、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因病(伤)住院,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按照60%比例给予救助,一次救助最高封顶线为20000元;
2、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7~10级旧伤复发残疾军人)因病住院,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和优抚部门专项救助报销后,每人每年最高给予20000元救助;
3、低收入困难家庭和患重大疾病家庭难以负担的困难群众因病住院,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按照20%比例给予救助,一次救助最高封顶线为10000元。
4、城乡低保对象住院救助金额达到封顶线后,自付费用以10000元为起点,10000元以上部分按照30%比例进行二次救助,每人每年不超过40000元;其他救助对象住院救助金额达到封顶线后,自付费用以10000元为起点,1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照20%比例进行二次救助,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0元。
大病救助报销比例
1、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
2、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不设起付线;
3、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75%~80%;
4、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60%。
5、省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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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儿童先心病等8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的70%,肺癌等12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力争达到70%。
大病求助群体
1、社会散居孤儿;
2、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7~10级旧伤复发残疾军人);
3、低收入家庭中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众;
4、患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支出过大家庭难以负担的城乡特殊困难群众;
5、见义勇为负伤人员;
6、以及区县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困难群众;
7、城乡低保对象;
8、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大病救助范围
尿毒症、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耐药性结核、艾滋病机会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恶性肿瘤放化疗、肾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斥药。
大病不予求助范围
1、吸毒、卖淫、嫖娼、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
2、医疗美容、保健性质理疗;
3、工伤、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由他方承担医疗费用赔付责任;
4、不能按照区县民政部门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大病医保报销比例 篇二
2009年1月, 南安市新农合整合到医保中心, 新农合业务工作将采用医保信息网络和医保药品诊疗服务目录, 由于2008版医保范围内药品诊疗服务目录数量24235种, 比原新农合范围内药品诊疗服务目录数量11325种多出12910种, 需重新测算新农合范围内可报销比例。由于城镇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是专家经过调查研究和论证出来的结果, 可靠性高。我们就根据省市对新农合补偿方案的意见, 以城镇居民医保的政策为基础, 结合实际, 参照2008年南安市城镇居民医保及新农合的人均缴费水平、住院率、起付线、封顶线、基金结余率、次均住院费用等差异产生的医疗费用情况, 测算新农合2009年统筹基金范围内报销比例。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笔者注:仅供参考) :
一、人均缴费水平不同, 直接测算范围内报销比例
南安市2008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数47705人, 其中成年人32675人, 未成年人15030人。个人缴费2701940元, 财政补助2800470元, 合计5502410元。2008年参保居民医疗总费用10054245.3元, 其中统筹基金支付3644397.73元, 基金结余率33.77%。
居民平均每人每年缴费5502410÷47705×2=230.68元, 新农合平均每人每年缴费100元, 按照比例算, 新农合统筹基金范围内可报销比例应为居民医保的100÷230.68=43.35%, 其中生育补偿按住院计算。如下图:
二、如何调整范围内报销比例
1. 住院率不同的调整
城镇居民参保人员中属老人和小孩较多, 住院率较高。2008年的住院率为8.18%, 新农合住院率为5.85%, 比居民的住院率低2.33%。根据实际参保人数和住院费用计算, 每1%住院率基金需支出440932.01元, 2.33%的住院率少用基金440932.01×2.33=1027371.58元。同样, 可以测算出每提高1%报销率基金需支付99829.06元, 因此由于住院率不同新农合全年要上调可报销比例为:1027371.58÷99829.06×1%=10.29%。
2. 起付线不同的调整
居民成年人在二级医院住院起付线比新农合多出200元, 2008年城镇居民的实际住院人次是1424人次, 那么全年要下调新农合的报销比例为:1424×200÷99829.06×1%=2.86%。
居民成年人在三级医院住院起付线比新农合少100元, 2008年居民成年人住院708人次, 那么全年要上调新农合的报销比例为:708×100÷99829.06×1%=0.7%
居民未成年人在三级医院住院起付线比新农合分别低300元, 2008年居民未成年人住院108人次, 那么全年要上调新农合的报销比例为:108×300÷99829.06×1%=0.32%。
因此, 由于起付线不同新农合全年应调整报销比例为:0.7%+0.32%-2.86%=-1.84%。
3. 封顶线不同的调整
2009年城镇居民医保每年最高支付限额为50000元, 比新农合的45000元高出5000元, 按实际参保人员计, 2008年居民医保就医达封顶线人数约15人, 那么由于封顶线不同要上调新农合报销比例为:15×5000÷99829.06×1%=0.75%。
4. 基金结余率不同的调整
新农合政策要求当年基金结余率不超过15%, 前面算出基金结余33.77%, 多出18.77%, 多出的基金为:5502410×18.77%=1032802.36元, 可上调报销比例为:1032802.36÷99829.06×1%=10.35%
5. 次均住院费用不同的调整
根据实际住院情况测算, 2008年农民的范围内次均住院费用比城镇居民低, 经测算约可上调范围内报销比例为2%。
综上所述, 采用医保网络与药品诊疗服务目录后, 新农合的范围内可报比例调整额应为10.29%-1.84%+0.75%+10.35%+2%=21.55%。新农合调整后的报销比例如下表:
三、拟定新农合的补偿方案
1. 测算范围内次均住院费用
通过对参保人员一年来的住院费用可以算出一、二、三级医院平均每人次住院范围内用药的费用分别是:
一级医院:1061.54元
二级医院:2873.05元
三级医院:8956.31元
2. 范围内报销比例每提高1%全年应增加基金支出
2009年新农合参合人数是1177327人, 根据2008年5.85%的住院率与2009年的参保人数测算出2009年的住院人数约是一级医院37752人、二级医院17907人、三级医院13345人。那么:
一级医院:1061.54×1%×37752=400752.58元
二级医院:2873.05×1%×17907=514477.06元
三级医院:8956.31×1%×13345=1195219.57元
也就是说, 三级医院每降低1%的范围内报销比例, 就相当于一、二级医院各提高1.3%的范围内报销比例。为鼓励参合人员就近就医, 引导参保患者逐级转院治疗, 且一、二级医院住院率高, 提高其范围内的报销比例, 三级医院的范围内报销比例降到38%, 转外就医的范围内报销比例再乘以85%。由于目前辖区内没有三级医院, 相当把三级医院的范围内报销比例从43.23%降到32.3%, 降低10.93%, 那么一、二级医院可提高14.21%, 即一级医院70.44%、二级医院61.77%。如将二级医院降为60%, 一级医院可再提高2.27%即为72.71%。由于转外就医所占的费用较大, 约占总基金的一半, 辖区外一、二级医院就医的约占20%, 可以再次提高一级医院的范围内报销比例6.85%, 约达80%。因此, 新农合范围内可报销比例变为下图:
四、基金安全检验
新农合全年医疗费用支出
一级医院:1061.54×80%×37752≈32060206元
二级医院:2873.05×60%×17907≈30868624元
三级医院:8956.31×32.3%×13345≈38605592元
医疗总费用:101534422元
2009年新农合参合人数1177327人, 基金117732700元, 计提风险基金3%后的基金是114200719元, 结余12666297元。扣除一年的特殊门诊基金支出约1千万元, 基金结余2666297元, 结余率为5.26% (含风险基金) 。截至2009年12月底, 新农合实际基金结余率略低于3%。
3.娄底职工医保及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篇三
【信息发布机构】:娄底市社保局
【咨询举报电话】:0738-8262197、8262190
娄底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门诊报销比例:在定点医疗机构看门诊及医保协议零售药店购药的,可用本人的个人帐户基金支付,个人帐户用完后,再用现金支付。
特殊病种报销比例:患有特殊病种目录所列疾病病程较长,需长期服药治疗的,可按规定申报、经评审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待遇。
住院报销比例:
一级医院 二级医院 三级医院 起付线标准(元) 400 600 800 0-1万元 87% 85% 83% 1-6万元 96% 64% 92% 6-18万元 94% 94% 94%
【备注】:
1、医保年度内二次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为200元,最高支付限额(封顶线)为18万元,封顶线以上的费用,医保基金不再支付。
2、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外及起付线标准内的费用,由患者个人负担。
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门诊:已实行门诊统筹的,一年内在城镇居民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在600元内的,按50%报销。
住院:
社区或乡镇医院 一级医院 二级医院 三级医院 起付线标准(元) 100 200 300 600 统筹支付比例 75% 75% 70% 60%
【备注】:城镇居民一年内住院费用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8万元。
特殊病种报销比例
A类:根据病情和治疗方案确定报销多少。
B类:年度门诊医疗补助费限额5000元,每月不超过420元。
C类:年度门诊医疗补助费限额为4000元,每月不超过330元。
D类:年度门诊医疗补助费限额3000元,每月不超过250元,
E类:人均每月100元的标准。
【备注】:B/C/D类报销比例为退休人员75%,在职人员70%。
最新医保报销问题解答
娄底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起付线标准为多少?
娄底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分别为 75% 、70%、60%,起付标准分别为100元、200元、300元、600元。具体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等级来确定,比如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5%,起付线为200元。需要说明一下的是城镇居民一年内住院费用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8万元。
我是湖南娄底人,前段时间伯伯不小心摔了一跤,现在腿断了,已经在住院治疗。我伯伯参加的居民医保,现在在二级医院住院,请问医保可以报销多少?
按照规定娄底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在二级医院住院治疗报销比例为 70%,起付线为300元。
本人一直在湖南娄底上班,公司帮我们买了医保,我想知道参加职工医保的买药可以报销多少?
4.广州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篇四
一、广州医疗保险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1.在职职工75%-55%/每人每月300元;
2.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报销比例为65%-45%
3.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报销比例为80%-50%
4.非从业居民、老年居民报销比例60%/每人每月100元
二、广州生育保险住院报销比例
住院报销标准 在职职工 灵活就业人员、退休人员、非从业居民 老年居民、未成年人 在校学生
医院等级 统筹基金支付 个人自付 统筹基金支付 个人自付 统筹基金支付 个人自付 统筹基金支付 个人自付
一级 90% 10% 93% 7% 75% 25% 85% 15%
二级 85% 15% 89.50% 10.50% 65% 35% 75% 25%
三级 80% 20% 86% 14% 55% 45% 65% 35%
三、广州医疗保险慢性病报销比例及标准
1.在职职工85%-65%,每人每月150元;
2.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城镇居民每人每月100元
四、广州医疗保险门诊报销范围
1、在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进行的治疗;
2、在一、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或者定点
5.大病医保报销比例 篇五
门诊是指对病人进行诊疗,给予不住院的初步诊断和用药,或者收住院治疗的行为。通常接诊病情较轻的病人,可分为一般门诊、保健门诊、急诊门诊三种。为了规范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流程,确保参保患者及时得到门诊治疗,广州社保局对职工医保门诊治疗报销比例进行了明确规定。
广州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根据广州社保局最新下发的《关于广州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范围及标准的通知》规定,参保人员按规定就医发生的普通门诊基本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如下:
1、选定医疗机构就医:80%;
2、经基层选定医疗机构转诊后30日内在其他选定医疗机构和指定专科医疗机构就医:55%;
3、未经基层选定医疗机构转诊后30日内在其他选定医疗机构和指定专科医疗机构就医:45%。
【备注】:年1月1日起,广州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每月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每月最高支付限额当月有效,不滚存、不累计。
【相关问题】
一、公司按照规定为我参加了医保,打算去门诊看病,不知门诊报销比例是多少?
【回复】:现行广州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比例为80%,但转诊就医后报销比例为55%或45%。
二、广州职工医保普通门诊治疗费用如何报销?报销比例是多少?
【回复】:根据规定,广州职工按规定就医发生的普通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属于个人支付部分,由参保人员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属于统筹基金支付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先予记账,每月汇总后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结算。现行广州职工医保普通门诊报销比例为80%,但转诊报销比例视情况而定。
三、现行广州职工医保门诊最多能报销多少?可以累计吗?
6.大病门诊报销政策 篇六
1、签约门诊统筹参保人同时在该社区办理了门诊大病,其统筹起付标准均为300元,统筹支付范围内的自负比例为8%,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符合统筹支付范围部分报销70%;使用乙类药品进入统筹支付前自负10%的,取消自负比例;自负比例20%及其以上的,减少10个百分点。签约参保的老年居民、重度残疾人和非从业人员的门诊大病医疗费在规定限额以内的部分,统筹支付比例为75%,每超过病种限额标准以上部分不予支付。社区医疗机构无法完成的检查检验、治疗项目,经治疗医师在病历上写明,并经机构负责人同意,可以到其他医保定点机构就诊,其外诊的发票经机构负责人签字后应纳入结算。
2、门诊统筹签约职工在本人定点社区发生符合统筹支付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在一个医疗内累计1600元以内的部分,由门诊统筹金支付60%,其中使用基本药物的报销比例为70%。签约老年居民、重度残疾人和非从业人员,在一个医疗内累计1200元以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由门诊统筹金支付50%,其中使用基本药物的报销比例为60%。在一二三级医院使用医保卡买药不报销。
7.大病医保介绍 篇七
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统筹之间的关系,特别是二者之间报销范围的异同,为此介绍如下。为了保障职工和退休人员患病时得到基本医疗保障,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北京市政府于2000年10月24日发布《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原有医疗保障制度进行了改革。这个规定的适用范围是全市(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对于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来说,建立于上世纪50年代的劳保医疗制度,根据新的规定已经被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统筹的形式所取代,在市、各区依法设立的职介中心、人才中心存放档案的存档人员也可以参加。(国家公务员采取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补助办法,事业单位采取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的办法。)
一、基本概念
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是由政府制定、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参加的一种社会保险。它是按照用人单位和职工的承受能力来确定大家的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它具有广泛性、共济性、强制性的特点。基本医疗保险是医疗保障体系的基础,实行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双方负担、共同缴纳、全市统筹的原则,个人帐户与统筹基金相结合原则,能够保障广大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主要用于支付一般的门诊、急诊、住院费用。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大病医疗统筹制度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形式。采取“互助互济,风险共担;保证基本医疗,克服浪费;国家、企业、个人三者合理负担。”的原则,实行基金制度。大病医疗统筹费由用人单位与参保人员共同缴纳。
二、费用规定
1.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个人帐户管理
①职工缴费部分,按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工资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法确定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规定施行前已退休的人员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规定施行后参加工作,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男满25年、女满20年的,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的人员,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规定施行前参加工作施行后退休,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满前款规定年限的,由本人一次性补足应当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职工的连续工龄或者工作年限符合国家规定的,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②用人单位按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9%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③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当年筹集的部分,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结转的基金本息,按3个月期整存整取银行存款利率计息;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的沉淀基金,比照3年期零存整取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并不低于该档次利率水平。
④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由下列各项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规定划入个人帐户的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帐户存储额的利息;依法纳入个人帐户的其它资金。⑤个人帐户存储额每年参照银行同期居民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个人帐户的本金和利息为个人所有,只能用于基本医疗保险,但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
⑥失业人员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帐户停止计入,余额可继续使用。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失业保险规定享受医疗补助待遇。2.大病医疗统筹费用
①企业缴费标准:(不含外商投资企业)以上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按企业在职职工人数按月缴纳;外商投资企业以上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5%,按企业中方在职职工人数按月缴纳。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10%以上时,以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90%为基数,按前述规定的规定缴纳。
②个人缴费标准:以上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按月缴纳大病医疗统筹费,由企业从职工工资和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中代为扣缴。
三、报销范围 1.基本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划定各自支付范围,分别核算。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按照本市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以及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报销。
个人帐户支付下列医疗费用:门诊、急诊的医疗费用;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比例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个人帐户不足支付部分由本人自付。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下列医疗费用: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住院治疗的,其住院前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用。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下列医疗费用:在非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但急诊除外;在非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者其它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殴或者因其它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因自杀、自残、酗酒等原因进行治疗的;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治疗的;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应当由个人自付的。
企业职工因工负伤、患职业病的医疗费用,按照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女职工生育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0%左右确定。个人在一个内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5%左右确定。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在一个内支付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用累计最高支付限额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确定。在一个结算期(结算期按职工和退休人员住院治疗的时间,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门诊治疗的时间设定。)内职工和退休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医院等级和费用数额采取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按比例分担。
为减轻肾透析、肾移植、恶性肿瘤及精神病患者的负担,保证其基本医疗,某些药物将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进行支付。如肾透析患者在门诊因病情需要,所进行的检查、治疗及使用的相关药品;肾移植后抗排异治疗的患者,在门诊因病情需要,所进行的检查、治疗及使用的相关药品;恶性肿瘤患者在门诊进行放射治疗、化学治疗期间,因病情需要,使用辅助性治疗的中药费用也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此外,精神病患者将获得更优惠的条件,精神病患者在精神病定点专科医院及综合医院精神科病房住院,一年内只收取一次统筹基金起付标准费用,并减收起付标准的50%。
2.大病医疗统筹报销范围职工和退休人员患病、非因工负伤一次性住院的医疗费用或者30日内累计医疗费用超过2000元的,属于大病医疗费统筹范围。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属于大病医疗费统筹范围: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因责任事故引起食物中毒的;因自杀导致治疗的(精神病发作除外);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大病医疗费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用,采取分档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
医疗费用支付金额为2000元以上的部分,具体标准如下: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部分支付90%;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5%;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0%;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5%;5万元以上的部分支付90%。在医疗费用中,由大病医疗费统筹基金支付后的剩余部分,由企业和职工及退休人员个人共同负担。企业负担的部分不得低于70%。职工和退休人员患病住院治疗需要预付押金时,由企业统一垫付。企业垫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向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申请,在大病医疗费统筹基金中按比例垫付。大病医疗费统筹实行定点医院和转诊审批制度。
1、上海大病医保如何办理?
如果你问的是门诊大病登记的话,各个区县的医保事务中心,以及街道社区都可以办理登记,带好在医院开出的大病登记单,和病人社保卡即可。
2、上海市大病医保自付部分是否能一半报销(1)、在2008医保内,发生住院医疗费用,住院起付线标准为1500元,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85%,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为70000元,超过以上部分由附加基金支付80%,其余部分由个人自负。
(2)、具体情况建议您拨打医保服务热线962218询问。
3、上海大病医保单子遗失怎么补
如果是医院开出来的门诊大病申请表,则去医院里补办。如果是医保给的那张门诊大病登记回执,则去开出登记回执的地方补办。
4、什么是大病医保?
8.大病医保8.4改 篇八
小病早医,大病远离,我想这是任何一个甲状腺患者的心愿,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病情轻松康复,谁都不愿意看到自己病的痛苦不堪,但是疾病的到来是非常凶残的,不仅会给患者带来身体上的病痛,经济上的重担子更让他或者他的家庭杯水车薪。但随着大病医保政策的实施,一些身处病痛的甲状腺患者重新看到了希望,也终于有勇气迈出了治疗的脚步。医保就医成了现在的一种流行趋势,更是患者选择医院进行治疗的基础条件。
暗藏在“医保就医”里的秘密 医保固然好,但是大家千万不要被打着医保牌子的医院所蒙骗,在治疗之前告诉你医保可以使用,等到治疗过后他会告诉你这也不能报那也不能报,结果成了自费,这样的事情很常见。医保治病首先认准三甲医院很重要。目前武警北京市总队第二医院作为北京三甲医院中,以甲状腺疾病治疗为特色的科室在接诊持有北京医保的患者时,可以“持卡就医、实时结算”,费用无需先垫付再手工报销,直接实时结算,极大地方便了就医。但是我们在使用医保的时候自付“三分之一”费用的说法过于笼统。实际上医保支付有起付线、累进自付比例、大额互助等设置,根据医院级别、费用总额、用药诊疗范围等,报销比例不尽相同。所以我们在治疗病的时候一定要选择正规的医院,尤其是甲状腺疾病更要选择部队三甲医院——武警北京总队第二医院,这样医保才是真正的医保,才是对我们的保障。
谁才是医保患者就医的“定心丸” 对于甲状腺疾病患者来说,病痛的折磨已经很是痛苦,选择一家医保医院及早的根治病痛才是首要任务,现在三甲的医院也是比较多的,一些医院还可以不用定点就能刷卡,但是当你去看病后一些病是根本不能报销的,所以患者就出现了一种被骗的感觉,选择部队三甲医院你就不用有这些担心了,武警北京总队第二医院是一家部队三甲医院,在这里就医使用医保可以放心,我们这里是定点医保,对于那些不是定点随便刷的医院,我们的保障是你的定心丸。
9.长沙市大病医保新政 篇九
根据《湖南省大病保险特殊药品支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从开始,16种特殊药品纳入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长沙县大病保险特殊药品系统即时申报办理工作于11月1日正式启动,并将对201月1日至年10月31日期间发生的合规特药费用按政策进行追补。
参保对象及支付标准
特药保障对象为参加长沙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参加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或参加长沙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正常享受待遇的人员中符合特药使用限定支付范围的患者。
大病特药医保支付标准为:6万元以内(含6万元)城镇职工按70%、城乡居民按60%支付,6万元以上12万元以内(含12万元)城镇职工按60%、城乡居民按50%支付,超过12万元的特药费用不纳入支付范围;特药实际报销金额分别计入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或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特药名单
序号
药品名称
通用名
生产厂家
剂型
规格
1
甲磺酸伊马替尼
格尼可
正大天晴
胶囊
100mg*12粒(60粒)
2
尼洛替尼
达希纳
瑞士诺华
胶囊
200mg、150mg*120粒
3
达沙替尼
施达赛
施贵宝
片剂
50mg、20mg*60片
4
注射用重组人凝血因子Ⅸ
贝赋
辉瑞制药
注射剂
250IU
5
贝伐珠单抗
安维汀
罗氏制药
注射剂
100mg
6
盐酸埃克替尼
凯美纳
贝达药业
片剂
125mg*21片
7
盐酸厄洛替尼
特罗凯
罗氏制药
片剂
150mg*7片
8
吉非替尼
易瑞沙
阿斯利康
片剂
0.25g*10片
9
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
普来乐
江苏豪森
注射剂
0.2g
10
注射用曲妥珠单抗
赫赛汀
罗氏制药
注射剂
440mg
11
利妥昔单抗
美罗华
罗氏制药
注射剂
100mg
12
注射用硼替佐米
万珂
西安杨森
注射剂
3.5mg
13
地西他滨
晴唯可
正大天晴
注射剂
10mg、25mg、50mg
14
注射用醋酸兰瑞肽
索马杜林
博福-益普生
注射剂
40mg
15
碳酸镧咀嚼片
福斯利诺
费森尤斯卡比
片剂
500mg*20片
16
甲磺酸伊马替尼
昕维
江苏豪森
片剂
0.1g*60片
特药医保待遇申报流程
一、追补申报办理流程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期间发生的合规特药费用按政策进行追补。
经办部门:城乡居民参保对象大病保险特殊药品追补工作由本县大病保险承办机构(商保公司)负责办理;城镇职工参保对象大病保险特殊药品追补工作由本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办理。
1.待遇资格申请
办理时间:2016年11月1日至201月31日
提交申报资料: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大病保险特药使用申请表》疾病证明书原件(加盖医院公章)、相关医疗文书(基因检测(必要时)、病理诊断、影像报告、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资料。
资料提交地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对象准备好以上资料后报送到:长沙县市民服务中心一楼 居民大病保险报销窗口(50或51号)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对象准备好以上资料后报送到:长沙县市民服务中心一楼 个人报报账窗口(22号)
2.待遇追补流程
经申报审批通过的,由经办机构将审批结果反馈给申报对象,对象准备追补所需资料: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本人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特药发票及费用明细(加盖公章)→提交经办机构(同上)→审核报销→直接转账到本人银行账户。
二、即时结算申报流程
从11月1日起大病保险特殊药品实现协议药店系统即时申报,办理流程如下。
延伸阅读:
2016年4月1日开始,长沙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面实施即时结算,同时对本市、县居民参保患者发生的符合大病保险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进行追补,原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从2016年4月1日起停止实施。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可进一步放大保障效用,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基本医疗保障的有益补充,有利于健全和完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
长沙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为长沙市、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参加了长沙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居民,同时享受长沙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个人无需再另外缴纳大病保险费。
大病保险在参保人员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城乡居民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需个人负担的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报销。合规医疗费用是指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或符合医保部门规定的非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医疗待遇的基础上所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自负医疗费用。
大病保险方案规定,一个自然年度内,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2万元的,可享受大病保险报销政策。符合报销政策的部分,原则上分四段累计进行报销①3万元(含)以内部分报销50%②3万元以上至8万元(含)部分报销60%③8万元以上至15万元(含)部分报销70%④15万元以上部分报销80%(另外,低保困难群众起付线还降低50%,实现医疗补助的精准补偿)。
大病保险结算年度同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年度。长沙居民大病保险结算年度为每年1月1日-12月31日。自然结算年度内大病保险累计核算、报销。比如:第一次住院政策内自付医疗费用并没有达到起付线2万元,无法进行大病报销,但第二次住院又产生了一部分医疗费用,两次加起来累计超过2万元起付线后的合规医疗费用,就可以一起进行大病报销。
10.上海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篇十
退休人员住院或者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起付标准为700元;2001年1月1日后退休的,起付标准为1200元。
退休人员一年内住院或者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92%。
退休人员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以及由统筹基金支付后其余部分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医疗帐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不足部分由退休人员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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