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工程合同管理(精选12篇)
1.项目工程合同管理 篇一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要点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项目施工合同,确保工程项目按时、保质顺利竣工,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应做好以下管理要点:
一、施工前的合同交底:项目部应做好合同交底工作,使项目部及相关成员悉知合同的主要条款,对合同的工期进行周密安排和部署,列示出工期计划和施工进度表。
二、施工中的往来联系确认:在开工前即和业主等相关方约定,双方存在需沟通、联系或确认事项时应采取函件,文件等书面资料形式,并且必须要经双方签收,此项约定必须共同遵守,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签收。以下几种事项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1、如具备开工条件,应要求业主方或监理方及时时下达开工令,我方以开工令的日期为正式开工日期。
2、预合同约定事项需顺延工期的,项目部应及时向监理单位提出书面报告,并经其签收。
3、遇设计变更的,需业主或监理单位书面下达书面变更通知,必须是原件,否则我方不可拒绝设计变更施工。
4、遇合同主要条款变更的,应提前向对方提出书面变更报告,经协商一致后双方再进行变更内容项下的实施。如:合同外的增项,应先办理书面签证并经业主签字后再施工。
三、项目分包合同管理;项目部应按业主或监理单位的要求进行项目分包管理。
1、需要分包的项目,必须与分包商签定分包协议,并履行合同
评审程序。
2、对分包商的要求:并且明确要求分包商不得以业主或项目部的名义对外签定采购、分包合同或其它形式的经济合同。
3、必须将分包商纳入项目部统一管理。在安合施工、文明施工、工程质量管理方面必须遵守和履行项目部统一规定,双方沟通、联络及确认事项时应采取我公司统一格式的工程联络单形式,并经双方签收确认。
四、工程项目竣工后的合同管理:
1、竣工后项目部及时向业主、监理单位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等资料,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初验,并将验收相关资料整理归档。
2、竣工后向业方方移交时,做好交接工作,履行交接手续,形成书面记录并整理归档。
3、竣工验收后,项目部应及时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相关资料报送公司,由公司合同部归档管理。
2.项目工程合同管理 篇二
一、合同签订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阴阳合同”扰乱建筑市场秩序。
建设工程中“阴阳合同”现象比较普遍, 建设单位表面上和施工单位签订一份合理的施工合同 (阳合同) , 背地却在压低价格后与施工企业另签一份合同 (阴合同) 。“阴阳合同”违反了有关规定, 极易造成工程质量隐患, 损害施工企业的利益, 同时损害建设单位的利益。
2、违法签订转包、分包合同情况普遍存在。
目前, 我国缺乏统一的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总承包商和各专业分包商之间及各分包商之间经常因合同界面不清, 责、权、利不明确, 而互相推诿, 影响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有的承包商将工程非法转包给一些没有资质的小的施工队伍。这些承包商缺乏对承包工程的基本控制步骤和监督手段, 进而对工程进度、质量造成严重影响。
3、风险合同现象严重。
由于迅速成长的建筑市场存在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的行为, 业主常常提出一些苛刻的条件和不平等条约, 如过多地强调了承包方的权利义务, 对业主的制约条款相对较少, 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不明确, 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业主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了承包商身上, 而承包商为了获得工程, 只好接受签订风险合同, 在工程承包中增添了非正常风险。
二、合同履约阶段的问题
1、缺乏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和管理人才。
大多数建筑项目没有设立专职的合同管理部门和人员, 仅仅将合同管理职能分解为施工技术、计划经营、财务等几大部门分别进行管理, 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 缺乏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体系和具体的操作流程, 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和监控。一旦发生合同纠纷, 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2、不履行合同约定情况普遍存在。
有些工程合同的签约双方都不认真履行合同, 随意修改合同, 合同违约现象时有发生, 而建筑市场的过度竞争、不平等合同条件等问题, 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 再加上承包商自我保护意识差、索赔意识淡薄, 导致合同的效用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索赔难以进行。
3、合同管理措施落后。
一些建没项目合同管理仍处于分散管理状态, 合同管理信息的采集、存储加工和维护手段落后, 合同管理应用软件的开发和使用相对滞后, 没有充分利用好计算机和网络资源, 既增加了成本, 也降低了工作效率。
三、加强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措施
1、建立信息化的合同管理系统。
要建设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 首先必须是优秀的工程技术人员, 同时还必须熟练掌握和运用各种法律、法规, 精通合同业务, 熟悉合同履行和工程索赔管理等专业业务, 从而使合同管理专业化、规范化。合同文本及相关文件资料同属重要法律文件, 对这些文件应及时建帐存档保存;对合同的变更要及时记录和存档;要建立分包合同档案及相关工程的所有档案。
2、严格筛选分包队伍。
分包队伍的选择决定着分包工程合同管理的成败, 应优先选择与企业有过良好合作关系的对象。对于新的合作对象, 除了从企业资质、注册资本及财务状况进行考查外, 还应重点在人员配备、资金筹措能力、设备情况、施工经历、施工成本管理等五个方面进行考查。同时合同管理人员还需要建立分包合同档案, 对分包范围和部位进行动态跟踪管理。
3、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建立定期工作报送制度, 要求各职能部门必须将本部门的工作情况及未来一周的工作计划报送到合同管理处, 使合同管理工程师及时掌握合同履行的情况和发生的变化;从而能够及时对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的各种问题作出决策。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对各级项目管理人员和各工作小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 对合同的主要内容作出解释和说明。同时将各种合同事件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工作小组, 使他们明确其工作范围和责任, 通过层层合同分解, 层层合同落实, 使各小组能尽心尽职, 协调各方面积极配合共同实施合同管理。
凡涉及到工程项目的任务范围、合同价款、标准范围等重大变更均应计算变更对工程进度、费用的影响, 及时通过双方谈判签订补充 (书面) 协议, 双方共同遵守。在实际工作中, 变更必须与提出索赔同步进行, 待双方达成一致以后, 再进行合同变更。很多承包人往往不重视变更管理, 对业主要求的变更无条件服从, 导致工作做了却无法获得赔偿。
4、做好合同索赔管理工作。
在工程合同实施过程中出现变更索赔是难免的, 因此, 必须建立工程变更和索赔管理制度。在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人员要认真研究合同条款, 要注意资料的整理、分析, 及时办理有关签证确认, 关注现场动态, 积极找寻索赔依据, 把握施工索赔的重点, 在索赔时效内及早提出变更和索赔。同时在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要正确履行合同责任, 严格控制业主反索赔和分包商索赔的事件发生。
总之, 合同管理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有着特殊的地位和作用, 它必须融合于整个工程项目管理中。它不再是简单的要约、承诺、签约等内容, 而是一种全过程、全方位、科学的管理, 必须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中所有工程活动实施有效的合同管理, 才能获得经济相效益, 实现工程项目的目标。
参考文献
[1]、方葆青:《如何进行合同管理》,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4。
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合同管理 篇三
摘要:本文论述了合同管理的本质和职能,提出了建筑企业应当如何加强招标过程中合同管理、实施过程中的合同管理、施工索赔的合同管理,以实现项目管理的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和质量控制。
关键词: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合同管理工作绩效
0引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以工程施工为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协议。建设单位要按照合同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施工单位要按合同要求完成建筑安装工程任务。合同是否公正、可行,对建设项目的具体实施及其经济效益都会产生影响。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国际工程合同条款将逐步应用于国内的建设项目,如何利用有效的合同管理规避风险,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将成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重中之重。
1合同管理的本质
改革开放后,我国建筑业随着现代化建设的大力拓展,取得了瞩目的成就,同时也产生了包括工程款拖欠、工程质量以及安全等很多问题。大家可能要问:这些问题与合同管理有什么关系?其实,仔细想想,哪个环节能与合同脱离关系呢?如果工程款支付按照合同执行,怎么会有拖欠工程款以及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呢?如果施工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技术标准履行,又怎么会出现质量问题呢?这些只不过是表面现象,其本质在于市场经济下建筑市场的改革,市场经济的本质是契约(即合同)经济,合同是市场主体进行交易的依据。从另一个角度讲,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信用是市场经济平稳运行的保证,是合同正确履行的保障。但是,我国目前建筑行业就存在着很多问题,没有信用,业主与承包商的信息不对称,合同监督机制的不健全等,施工合同、咨询管理合同、劳务合同的不履行等。合同的本质在于规范市场交易、节约交易费用。
2合同管理的职能
合同确定了工程项目的成本、工程和质量等目标,规定了合同双方责、权、利的关系。因此,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对整个项目的实施起着控制和保证的作用。在现代工程中,没有合同意识则项目整体目标不明确:没有合同管理则项目管理难以形成系统,就不能实现项目的目标。在现代建筑工程中,不仅需要专职的合同管理人员和部门,而且参与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其他各种人员和部门都必须精通合同,熟悉合同管理和索赔工作。所以合同管理在开发、设计、监理(咨询)、施工等过程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现在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合同管理在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国外很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公司和大的工程承包企业都十分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将它作为工程项目管理中与成本(投资)、工期、组织等管理并列的管理职能。合同管理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必须融合于整个工程项目管理中。要实现工程项目的目标,必须对全部项目及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实施有效的合同管理。合同管理与其他管理职能密切结合,共同构成工程项目管理体系。
3合同管理措施
3.1合同签订前的准备工作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建筑市场中,要想通过投标和谈判签订一份较为理想的合同,要求企业管理者从获取招标信息开始,就应做好项目分析、评估、决策、合同预审等合同签订前的全部准备工作。对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劳动力、技术力量、设备装备能力、企业资信、获奖荣誉等,特别是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类似工程经验等与欲投标项目情况进行具体对照,分析本企业在该工程中的优势与劣势。从而决策是否投标。平时应通过计算机建立一个有关这些资料的专门资料库和信息网,并注意补充与完善。一旦要参与某个项目的资格预审,即可从资料库中调出相关资料,再针对招标单位的具体要求加以修改和补充,使资格预审文件能准确快捷地到达招标单位(或可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招标单位)。在投标决策前,认真做好市场调研工作(有条件的企业应成立市场调研部),根据资格预审的评审要求、市场情况、竞争对手的情况和自身的竞争实力,用科学的决策方法加以分析,及早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对策,从而作出正确有效的投标决策。
3.2合同签订后项目实施阶段的合同管理承包商作为合同的乙方,在合同签订后的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责任与义务,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3.2.1合同评审与合同管理规划合同签订后,按IS09002质量保证体系文件要求,进行合同评审,明确合同规定的各方责任与义务,并制定相应的方案与措施。在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还应编制《实施性合同管理规划》,明确合同管理的目的、内容、程序、方法,在进行合同管理时,按《实施性合同管理规划》进行合同管理。由于施工条件的复杂性和多变性,合同变更经常发生,因此对合同管理应实现动态管理,建立《施工合同动态管理日志》,发现新问题及时调整合同管理策略。
3.2.2合同技术资料管理因合同文件和技术资料是合同管理的基本依据,所以应首先建立和健全施工往来函件的签收、发放登记手续。根据合同规定的工作范围、技术规范、设计图纸要求和进场后报送的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进度实施计划(《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负责组织现场施工。每月(旬)的施工进度计划,亦须事先报送监理工程师批准。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收集、记录和整理以下各方面的技术资料:①施工日志;②来往函件;③气象资料;④施工备忘录;⑤会议纪要;⑥工程照片和工程声像资料;⑦工程进度计划和实际进度计划;⑧工程核(结)算资料;⑨工程图纸;⑩设计变更;(11)招投标文件;(12)市场信息价;(13)不可抗力事件等,以便进行合同索赔时能提出有力证据。
3.2.3履约中的施工现场管理按编制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合同签订后,在投标阶段所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再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并按此指导工程施工,完成合同所规定的工期目标、质量目标、安全目标、成本目标。在施工过程中又应根据实际情况,将施工计划进行对比检查,并进行合理调整,以满足合同要求。按照工程进度及施工规范的要求,及时进行有关单元工程(或分部工程)的现场检验或试验,所有的检验、试验结果均应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以便进行单元工程(或分部工程)验收。对施工放样及测量的所有原始数据(包括图纸、设计变更)及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隐蔽工程验收计量,均应报送监理工程师检查并签字批准,这样便于工程计量与支付。
3.3合同违约与索赔管理
3.3.1发生索赔的原因发生索赔的原因有很多,应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和合同条款相对照,随时注意分析检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如合同文件存在的缺陷、工程施工中的设计变更、现场施工条件的变化、业主方拖延支付工程款造成损失、发生特殊风险和不可抗力等,承包商应善于抓住索赔时机。挖掘索赔理由,进行合理的合同索赔。
3.3.2索赔方法由于目前在施工合同管理方面,国内与国际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目前建筑市场大多处于买方市场,因此承包商在进行合同索赔时,应抓住主要矛盾,不能事事索赔。尽量采取多个单项索赔方式,避免到工程完工后采取一揽子索赔的方式。对某些小额费用的事件,承包商不应斤斤计较,以利于大额索赔事件获得成功。
4结束语
4.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合同 篇四
合同号: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合同
项 目名 称:
建 设单 位:
项目管理单位:市####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合同书
建设单位:
项目管理单位:市####监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为保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万元)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
投资性质:
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任务、范围和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设计文件,对建设单位委托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工程进行专业化管理和服务,协助建设单位实现项目建设预期目标。
三、项目管理目标
投资控制金额:(万元)
工程质量标准:
项目管理期限:个日历天
四、项目管理费
金额(大写):元人民币。
¥:万元。
五、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
1、双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2、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合同书;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初步设计文件及其审查批复文件;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
六、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建设单位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为项目管理单位提供项目建设的必要
条件。
八、项目管理单位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按照项目管理工作范围和内容,承担项目管理任务。
九、本合同一式 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叁 份。
十、建设单位:(签章)项目管理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合同签于年月日合同签于年月日
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第一章 词语定义、适用的法律法规、语言
第一条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项目”是指建设单位委托实施项目管理的项目。
(2)“建设单位”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项目管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项目管理单位”是指按照项目管理合同的约定,承担项目组织管理工作的一方。
(4)“项目管理机构”是指由项目管理单位组建实施具体项目管理工作的机构。
(5)“项目经理”是指由项目管理单位任命全面履行本合同的负责人。
(6)“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建设单位委托的项目管理工作。
(7)“附加工作”是指:①建设单位委托项目管理范围以外,通过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建设单位原因,使项目管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造成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8)“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由于建设单位原因而暂停或终止项目管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项目管理业务的工作。
(9)“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0)“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第二章 各方的(合同)权利
建设单位权利
第四条建设单位有权对项目管理工作进行稽查,对违规行为予以纠正。
第五条建设单位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六条建设单位有工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材料设备供货单位的选定
权,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签订权。
第七条建设单位有对项目各项费用支出的审核确认权。
第八条建设单位有权要求项目管理机构提交项目管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九条建设单位有权要求项目管理单位更换不称职的项目管理机构工作人员。项目管理单位权利
第十条项目管理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授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以下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及协调权:
1、主持项目各参与方的协调工作,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建设单位报告。
2、管理监理、材料、设备采购和施工承包合同,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材料和设备采购单位上报的相关业务内容进行审核,并按规定向相关单位办理各项费用的支付。
3、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的检查、监督。
4、协助建设单位对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进行管理。
5、协助建设单位与有关单位商定处理保修、返修内容和费用。
第十一条 项目管理机构在建设单位授权下,可对任何第三方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质量、工期,则这种变更须经建设单位事先批准。第十二条 项目管理单位有权拒绝建设单位提出的本合同约定之外的要求。
第十三条 项目管理单位有权取得项目管理报酬,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从项目投资节余额中提取奖金。
第二章 各方的(合同)义务
建设单位义务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向项目管理单位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项目管理单位所需要的工程资料和必要的现场办公条件。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项目管理单位书面提交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项目管理单位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项目管理单位。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应协助项目管理单位协调与项目管理有关的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
第十八条建设单位应监督项目的建设实施,并参与项目的竣工验收和移交。第十九条建设单位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项目管理单位核拨项目管理费。
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应在项目管理工作完成后,组织对项目管理单位进行客观、全面、公正的绩效评价。
项目管理单位义务
第二十一条项目管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工程建设程序,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遵守职业道德,公正、诚信地工作,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二条项目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委托的项目管理合同约定,选派专业人员担任项目经理,组建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满足工程项目管理需要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履行项目管理合同。项目管理机构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及时向建设单位汇报工作进展。第二十三条项目管理单位应按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实施组织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确保工程质量,按期交付使用。项目管理单位不得在实施过程中利用洽商或者补签其他协议随意变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和投资额。第二十四条项目管理单位应组织办理以下事宜:
1、办理土地征用、规划许可等有关手续;
2、组织工程监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招标;
3、协助建设单位审查与监理、施工及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等企业签订的合同,并监督实施;
4、及时处理工程索赔,组织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和工程决算;
5、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合格的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向运行管理单位办理移交手续;
6、组织生产试运行及工程保修期管理;
7、组织项目后评估。
第二十五条项目管理单位应建立完整的项目建设档案,在项目完成后将工程管理档案及相关资料向城建档案馆移交,并报建设单位存档。未征得建设单位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保密资料。
第二十六条 项目管理机构使用建设单位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建设单位的财产。在项目管理工作完成或终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建设单位,并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和移交方式移交此类设施和物品。
第四章责任
建设单位责任
第二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全面实际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合同义务,任何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或未适当履行的行为,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建设单位有权就因项目管理单位原因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如果该索赔要求未能成立,则索赔提出方应补偿由该索赔给他方造成的各项费用支出和损失。第二十九条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建设单位应与项目管理单位协商解决。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合同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一定级别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项目管理单位责任
第三十条项目管理单位应全面实际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合同义务,任何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或未适当履行的行为,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因项目管理单位责任造成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发生变化,致使工期延长、投资增加或其它经济损失的,项目管理单位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项目管理单位应与建设单位协商解决。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合同三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一定级别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第五章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三条由于建设单位的原因致使项目管理工作发生延误、暂停或终止,项目管理单位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由于建设单位未采取相应措施,项目管理单位可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项目管理业务,直至提出解除合同。建设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当项目管理单位未履行全部或部分项目管理义务,而又无正当理由,建设单位可发出警告直至解除合同,项目管理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五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3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因解除合同使其他各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三十六条项目管理单位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完成项目移交手续,并经相关单位审核通过工程决算,项目管理单位收到项目管理报酬尾款后,本合同即终止。
第六章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七条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协调后争议仍未解决时,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第一条合同适用的法律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第二条项目管理费计算方法: 按市政府办公会议纪要(108)号,项目管理费在建设单位管理费中列支。
含:人员工资、车辆、办公设备使用费、公告、新闻宣传等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展项目管理行为费用。
额外工作报酬计算方法:
第三条建设单位为项目管理单位提供的工程资料和必要的现场办公条
件: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在 7 天内就项目管理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第五条建设单位的联系人:# #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按如下方式、时间、金额向项目管理单位核拨建设项目管理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费的支付分为预付款和进度款两部分。
(1)预付款的支付:自项目管理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建设单位应支付项目管理费总额的 30 % 作为项目管理单位预付款;即12.84 万元。
(2)进度款按工程进度支付:
①工程总进度达到50 %时支付项目管理费总额的30 %;②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支付项目管理费总额的20 %;③工程完成管理移交、资料归档后,支付项目管理费总额的20%。
第七条项目管理单位的项目经理: ###
项目管理机构向建设单位汇报项目管理工作进展的方式和时间: 项目管理机构每月5日前向建设单位报送《项目管理月报》。
第八条项目管理单位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 赔偿额=评估损失额×项目管理酬金率。最终赔偿额不超过项目管理酬金总额。因项目管理单位失职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视事故情况扣减合同金额的1-5﹪,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项目管理单位失职造成的工期延误,视工期延误时间情况扣减合同金额的1-5﹪。
第九条项目管理单位在责任期内所管理的项目若获得市级及以上部门评选的优良工程、质量安全先进单位等荣誉,建设单位应按合同价的1-5﹪奖励项目管理单位。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即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合同评审意见 篇五
就******市场建设有限公司委托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合同
提出个人评审意见(业主方角度):
一、该合同组成系统不完整:主要缺少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构成合同的文件被认为是互为说明的,如果在文件中出现含糊或歧义时,业主将向建设管理单位发出必要的澄清或指示,文件的优先次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含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合同条款;
4、合同附件:
附件
1、业主的要求
附件
2、建设管理单位工作大纲 附件3 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目标
附件4 建设管理人员及其他投入的具体要求
5、双方确认需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二、项目管理工作范围设置不科学:该合同中仅设置设计、招投标、合同、变更、施工、成本及资料管理。科学的项目管理范围设置为:项目启动、计划、执行、控制、收尾5个项目架构分解。应该在项目管理范围中增加:进度、质量、人力与设备设施、风险、采购、沟通与协调、安全监督管理以及合同收尾和管理收尾等内容。
三、管理目标及管理依据:该合同目标不明(含项目质量目标、工期目标、成本目标、安全管理目标、其他影响力目标等);项目管理依据未注。
四、业主(委托方)权利设置不够:需要补设主要的有
1、业主有对建设管理单位根据本合同约定履行服务的监督和检查权。
2、业主有对建设管理单位所做出违反合同约定的决定的否决权。
3、业主有权对工程成本变化控制及处理程序等提出变更要求。
4、业主可按合同规定,对建设管理单位进行监督和考核,对建设管理单位的违约行为进行处罚(合同中标注为查处和纠正不妥)。
5、业主有权要求建设管理单位提交建设管理工作周报与月报,以及工作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6、在日常工作中,业主有权向建设管理单位了解工程进展情况,收集数据、资料,建设管理单位应积极配合,保证数据、资料的正确性和及时性。如建设管理单位不及时提供资料、办事不力、互相推诿者,业主有权更换相关人员,或单方面解除合同。
7、业主有权对建设管理单位的日常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进行必要的监督考核,建设管理单位应积极配合,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应限期整改,并及时提交整改报告。
8、如建设管理单位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或履行合同不力而严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或与承包商串通给业主或工程造成损失的,业主有权要求建设管理单位更换主要的相关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建设管理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和连带责任。
9、建设管理单位未事先征得业主的同意随便调换项目管理的主要负责人,业主有权对建设管理单位处以1 万~5 万元罚款。
10、业主应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向建设管理单位支付服务报酬和其他有关费用。
五、完善业主工作职责(该合同中未注):
1、工程组织工作
2、工程前期工作
3、工程招投标工作
4、工程合同管理工作
5、财务管理工作
6、工程设计阶段工作
7、工程实施阶段工作
8、工程完工阶段工作
9、工程完工后阶段工作。
六、完善建设管理单位职责(合同中未注):阶段工作相同,工作内容不同;补充的工作内容:计划与统计工作,其他授权工作内容。
七、合同变更项目管理酬金调整的内容(合同中未注):项目变化、工程量变化、工期变化、费用计算变化以及前期工作或政策变化等。
八、建设管理单位人员约定(合同中未注)应增设
九、工程保险约定(合同中未注)应增设
十、合同生效(有)开始和完成、变更与终止(合同中未注)及其问题协调与处理争议解决等。
十一、违约处理(合同中未注)应增设
十二、工程实施阶段违反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目标认定标准(合同中未注)认定标准四个等级,一定影响和后果,较大影响和后果,重大影响和后果,特别重大影响和后果(标准双方协商确定)。
工作目标:
1、工期控制
2、设计质量控制
3、投资控制
4、工程概预算控制
5、施工质量控制
6、安全生产控制
7、进度控制
8、变更控制
9、工程款支付
10、工程验收
11、工程结算
12、档案管理
13、工程保修
备注:质量或安全问题或隐患的等级以可能造成的最高质量或安全事故等级来确定,质量缺陷等级以返工所需的施工直接费来确定,一般质量缺陷为5万元(含),严重质量缺陷为5-10万元(含),特别严重质量缺陷为10-20万元。
6.工程项目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篇六
1.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至少15天。3.资格预审量化打分的目的?
审查委员会依据规定的审查标准和程序,对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量化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制通过资格预审的人数。4.所有的合同签订必须经过的两个程序是
5.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上时必须进行招标。6.无处分权的两人签订的属于效力待定合同。7.分包单位违约,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8.索赔的目的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两种。9.合同的保权措施有代位权和撤销权。
10.建筑工程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1.招投标活动遵循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12.缔约过失责任一般发生在评标的哪个阶段。合同订立
13.以标的物的交付为成立要件的合同是实践合同。14.监理工程师过失造成的损失承包人承担主要责任。15.索赔发生28天后发出索赔通知书。
16.从开始发售招标文件到截止至少应20天。17.提交投标人数少于3家时应重新招标。
18.索赔报告的组成部分总论部分,合同引证部分,索赔值得计算,工期索赔的计算,索赔证据。
19.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等9项内容。
20.当投标文件总金额与单价不一致时以总金额为主。21.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在程序上的差异
邀请招标以招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公开投标则相反。
22.招标人应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才能进行自行招标。23.一方以欺诈手段达到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24.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1、协商解决
2、和解与调解
3、仲裁
4、起诉 2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是指为了避免投标人投标后随意撤回、撤销投标或随意变更应承担相应的义务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造成损失,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担保。26.不平衡报价法
是指在总价不变的前提下,如何调整内部各个子项的报价,以期既不影响总报价,又在中标后投标人可以尽早收回垫支于工程中的资金和获取较好的经济利益。27.开标
开标是指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后,招标人依据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启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公开宣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及投标文件中的其他主要内容的活动。
28、索赔
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时,向对方提出补偿要求的行为。
29、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是指合同订立过程中,当事人一方因未履行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应承担的义务,而导致当事人另一方收到损失的过失。
30、简述现阶段我国编制招投标报价的方法及其关系。(1)根据不同的项目特点采用不同的报价
(2)不平衡报价法①早收钱②多收钱③图纸内容不明确或有错误,估计修改工程量要增加的,其单价提高;而工程内容不明确的,其单价可降低。(3)扩大标价法(4)逐步升级法(5)突然袭击法(6)合理低价法(7)多方案报价法(8)增加建议方案法 他们的关系:多方案报价法为修改合同内容的报价方法,增加建议方案法为修改施工图的报价方法。
7.石油工程项目合同管理要点探析 篇七
1. 合同管理持续时间长
合同的形成和履行是一个持续过程, 因此, 合同管理必然在项目周期内长时间连续地、不间断地进行, 它不仅包括施工期, 还包括招投标和合同谈判以及保修期, 一般时间持续1—2年, 长的可达5年或更长时间。
2. 合同管理对工程经济效益影响很大
由于石油工程项目规模大, 合同价格高, 合同管理对经济效益影响很大。据相关统计, 对于正常的工程, 合同管理成功和失误对经济效益产生的影响之差能达工程造价的20%。
3. 合同管理影响因素多、风险大
由于石油管线及站场类项目的复杂性, 使合同关系越来越复杂、合同管理受外界环境的影响大, 并且许多因素难以预测, 不能控制, 容易造成经济损失, 使合同管理极为复杂、繁琐, 也充满风险。
二、石油工程项目合同管理要点
1. 合同管理的前期工作
石油工程总承包企业在决定对某个项目投标之前, 要对该项目进行彻底的了解, 了解内容大致包括业主资质、项目资金、项目立项、业主需求、资金给付等。在对项目的基本情况了解并决定投标后, 为了获得更高的中标率, 造价人员首先要对工程所需当地主要材料、劳动力供应数量及价格、社会化协作条件和当地物价水平等做到准确了解、掌握, 这样有利于投标书的编制。其次, 造价人员应到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税务主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咨询, 对项目所在地的经济、文化、法规等进行全面的了解。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对业主提供的招标文件进行仔细研读, 因为招标文件中包含业主针对合同总价风险控制方法、付款方式、结算方式、质保金及保修服务条款等等内容分, 总承包方掌握这些内容后, 就可以从业主的要求出发, 编著投标书、确定工程预算, 只有符合业主的要求才能中标, 签下合同。
2. 合同谈判与鉴定阶段的管理
合同的谈判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与甲方的谈判, 一方面是与供货商或服务商的谈判。以公司瑞丽站项目为例, 在与甲方 (中缅EPC第五合同项目部) 签订瑞丽站桩分包合同时, 本着“为公司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态度选择适合我方的合同类型 (综合单价) , 在合同主要条款约定上与甲方人员多次磋商, 力求做到公平、公正、互惠共赢, 并及时向公司汇报沟通。在与材料供应商、设备租赁商和技术服务商签订现场材料、机械、服务合同时, 严格执行上级公司和公司内部的合同管理细则。坚持做到所有款项的支付都以合同为依据通过公司财务, 如超过固定金额的支付限额时及时签订相应补充合同。截止2014年5月, 公司所承建瑞丽站总图部与业主方共签订2份合同;与分包商签订共计签订合同140份 (含10份补充合同) , 其中技术服务合同5份, 材料采购合同125份, 租赁合同3份, 供电合同1份, 加工定做合同1份, 其它合同5份。
3. 合同履行阶段的管理
(1) 建全合同管理台账和归档制度
建全合同管理台账和归档制度, 对合同编号、标的类别、标的名称、双方当事人、标的的规格和数量、交付期限、执行记录等情况进行登记, 以便随时掌握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对已经生效的合同要编号登记, 逐个建立档案, 与合同有关的文书也要附在合同卷内归档;履行完毕的合同按档案保管期限保管。
(2) 通过合同管理实现成本控制
目前项目进场的所有供应商和服务商都是通过单一采购、竞争性谈判、多家比选等方法确定。作为现场经营管理人员, 全程参与公司瑞丽站项目物质采购定价, 服务商比选等工作。选择服务商或供应商在谈价时, 严格以公司与业主签订合同中的综合单价为准绳, 结合实际人、材、机的测算后, 在保证公司利润的前提下再寻找最优合伙商, 最后对合同细则进行谈判。
加强与现场管理人员的沟通, 做好合同内、外工作量的界定, 定期到工地巡视并核对。每天归集入场材料和定期更新各服务单位的工程进度 (统计一手资料) , 为拨付进度款和后期结算提供依据。在施工前确定各分部分项工程的目标综合单价, 定期将目标综合单价和实际综合单价定期对比、分析、如出现偏差, 及时制定方案纠偏、通过现场精细化管理, 准确收集数据分析进而提高成本控制力度。
(3) 签订补充合同
瑞丽站项目特殊性、施工和设计同时进行等原因, 前期施工图纸未能及时到位, 加上石油单位合同定理繁琐, 为不影响资金拨付和工程进度、部分合同的签订都是暂定工程量, 导致后期大量服务合同都签订了补充合同。
(4) 加强合同变更管理
瑞丽站的初设与竣工图纸差距太多, 公司所承包的总图与建构筑物部分存在很多的现场变更及合同外变更, 需要做好现场签证单并收集好各项附件。如瑞丽站的初设地基处理为灌注桩, 施工前变更为振冲碎石桩, 作为这类金额较大的设计变更需要多次配合业主代表、监理代表等相关人员上报变更预算、变更施工方案, 做好变更合同的解释工作。
4. 协助做好供方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管理
协助公司其他管理职能部门收集产品信息和选择产品供方。合同立项前期要求供方提供生产经营资质, 证明是经国家工商部门批准、颁发营业执照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瑞丽站采购范围主要有钢材、水泥、砼、机砖、砂子、石子、防水材料、主要装饰材料及安装用零和电料、电器、五金、工具、计量器具、电焊条及一般装修材料等, 对各类物资供方的供货和服务情况作记录 (包括产品质量、价格、服务等) , 同时便于今后在其他项目中对同类供货商进行比选。
5.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收尾管理
在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收尾阶段, 还应当对合同管理进行评估, 通过对合同管理的评估, 我们可以对整个项目的全过程:准备阶段--执行阶段-收尾阶段进行分析, 对其中好的管理工作经验进行总结, 从而为下次管理提供优势, 对不好的管理工作进行改进。在评估工作中重点评估以下内容:
合同签订情况的评估: (1) 合同目标同实际完成情况的比较; (2) 投标报价同实际工程价款的比较; (3) 测定的成本目标同实际成本的比较。
合同执行情况的评估: (1) 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对风险的应对是否合理 (2) 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无法根据合同解决的问题, 对这些问题要特别注意, 并要防治其发生。
参考文献
[1]刘文明, 赵万伟.EPC总承包项目部的合同管理重点及措施[J].项目管理技术, 2011年4期.
8.项目工程合同管理 篇八
关键词:工程项目管理;合同管理;对策
建筑工程合同是指一方约定完成建设工程,另一方按约定验收工程并支付一定报酬的合同,目的是明确合同双方的责任,保证双方的权益,属于经济合同的一种。为了保障合同的有效实施,就要加强合同管理工作。相关政府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承包单位要遵守相关法律条例,通过行政法律手段调节合同双方的合同关系,确保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一、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工程项目合同明确了合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也为双方的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是整个工程项目顺利实施的有效依据。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内容,贯穿整个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包括了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一系列行为,能够全面地保证合同的有效性,确保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合同缺乏配套的法律法规
1981年,我国颁布了《经济合同法》,后又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需要先后颁布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办法》、《建筑工程设计合同条例》以及《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的颁布,对我国合同管理的规范有一定的影响,但并不能从实质上改善合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随后,国家又制定了《合同法》,随着《合同法》的制定,《经济合同法》被废除,导致一些适应于合同管理的法律规定也随着废除。《合同法》在法律体系中被划分为程序法,因此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并不能有效避免违法违规的行为出现,无法为合同管理工作带来法律效益。因此,我国现阶段的合同管理体制中,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针对合同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影响了我国现代合同管理的水平和合同的法律效益。
(二)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建设
由于我国的经济迅速发展,有些企业为了满足市场需求,过于集中提高经济效益,忽视了合同管理工作,缺乏对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从而失去了合同管理工作的作用。在实际的工程项目管理中,一部分企业忽视了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认为签订合同只是一项流程,并没有多大作用,也就不需要对其进行管理,有的企业即使制定了相关的规章制度也没有按要求执行,合同管理的规章制度等同虚设。
(三)合同文本的制定不规范
虽然我国的项目工程建设中都签订了合同,但是缺乏统一的合同范本,也没有严格的合同内容要求。各企业间的合同格式不统一,给合同管理带了了很大的困难。有的合同对合同双方承担的责任划分不明确,对双方的权力也表述不清,很容易导致合同双方发生利益纠纷。有的企业甚至为了逃避责任,在制定合同时故意使用模糊字眼,偷换概念,使合同失去了本来的效益。
(四)合同管理的意识不到位
对于合同管理意识不到位会难以发挥合同作用。有些合同执行者的合同管理意识薄弱,导致缺乏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机制以及详实的操作流程,所以不能对工程项目进行及时地跟踪和进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
(五)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
合同管理并不是我们认知的那样,只是简单的文档管理,而是一项专业性要求非常高的复杂的工作,缺乏专业人才也是影响合同管理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合同管理工作需要高素质、专业性强的人才来进行,需要合同管理工作人员能够精通法律、现代管理知识以及在工程项目中能够运用法律知识来分析合同文本。
三、提高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工作水平的对策
对于建筑单位来说,合同相对较多,合同管理工作量大,如何从过程中做好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一)做好合同签订前的准备工作
建设公司在进行工程项目建设时,要与勘察单位、原材料供货单位、施工单位等合作。这些企业单位的实力、技术都不尽相同,因此,建设单位要想在减少成本的基础上,控制建设工期,保证工程质量,就要通过招标谈判的方式签订一份理想的合同。在合同签订前,建设单位的管理者及合同管理相關工作人员,要从项目决策、招标开始,针对所招标的项目进行必要的论证,做好项目分析、评估、决策等相应的准备工作。通过调查来了解投标方的一些基本情况,比如,投标方的技术力量、设备装备能力、企业资信、荣誉以及社会评价情况等。对于项目目较多的建设单位来说,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有关资料的专门资料库和信息网,并注意补充与完善,将一些具备相应资质、实力雄厚的单位纳入建设位的信息库。在開展招标活动时,即可从资料库中调出相关资料,再针对招标内容及项目要求来选择,使资格预审及招标工作更高效、高质量的完成。
(二)完善合同相关内容技术资料管理
建设单位是工程项目的委托方,也就是合同的甲方,在合同签订前,应对合同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预测和分析,并有效识别合同风险的种类,针对风险制定出一套合理完善的应对措施。合同签订后,合同双方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进行工作,履行自己的职责,并开展合同管理工作。合同文件和技术资料是合同管理的基本依据,因此应建立和健全施工往来函件的签收、发放登记制度。根据合同规定的工作范围、技术规范、设计图纸要求等,做好合同技术资料管理工作。比如,单位间的来往函件、气象资料、会议纪要、影像资料、进度计划和实际计划、工程结算资料、变图纸更等,应做好整理、保存和归档。
(三)做好合同变更管理工作
在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从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到施工预算、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一级控制一级,加之合同履行情况具有不确定性,工程的变更不可避免。因而建设单位必须重视工程变更,加强变更价款的管理。首先,在设计质量上,严格把关,大力推行设计监理制度,尽可能降低设计变更的数量;在项目发包阶段,要由有编制资格的造价咨询单位编制工程量清单,减少工程的计算偏差,减少因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不符造成的工程价款的变更;在施工合同履行阶段,加强合同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公布的施工合同小范文本进行合同管理工作,在有条件的地区和部门,也可以采用国际通用的FIDIC条款合同、管理合同。总之,要全方位加强管理,尽量减少工程价款的变更。在采购合同方面,在采购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后,原设计方案、材料、设备、施工环境等因素仍存在不确定性,合同变更仍可能会发生。采购合同的变更也会带动合同中的价格和工期发生变更,给工程合同管理带来巨大的困难。合同变更管理工作出现问题,会影响工程项目的施工工期,造成不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浪费,影响建设公司的经济效益。因此,建设单位要做好合同变更管理工作,减小因合同变更而带来的损失。
(四)做好合同索赔管理工作
建设单位的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合同相对一方的过错或者违约,而造成建设单位经济损失,由建设单位向合同相对方提出的经济和工期索赔。对于建设单位而言,主要应对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工程投资大、工期长、工序复杂、环境变化、政策法律的变化特点,为维护自身的利益,必然在工程的技术要求和有关合同文件的解释方面会产生争议和矛盾,这就不可避免地发生合同双方之间索赔事件。因此,在索赔事件发生后,如何保护建设单位的权利不受损害至关重要。建设单位应根据合同实际,编制相应的合同索赔程序,明确相应合同管理人员、现场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人的职责。建设单位的索赔管理中主要是防止索赔事件的发生及索赔事件发生后的索赔管理,在合同履行前,要做好前期的各项视察,防止不确定性因素的存在。在合同履行阶段,应严格视察合同向对方的索赔事件,对于索赔过程严格要求,要求工期索赔、费用索赔在合理的时间内提出,并提供有力的索赔证据。
四、结语
企业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企业的方方面面都应围绕着这个核心而开展。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当今,加强合同管理是争取企业经济效益的最佳途径。因此,企业要高度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制定完善的合同管理体制,做好准备工作,确保合同管理工作的有效执行,从而推进建筑市场的不断规范和完善。
参考文献:
[1]赵军.浅谈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合同管理问题[J].建材与装饰,2016,
38:202-203.
9.项目工程合同管理 篇九
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共 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事最符合题意)
1、施工单位申领《污水排水许可证》部门是。A:市政管理 B:环境卫生管理 C:环境保护管理 D:建设行政主管
E: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已完成本合同段的工作总结
2、起重量大,机动性好,可以方便地转移场地,适用范围广,但对道路、场地要求较高,台班费高和幅度利用率低,且适用于单件大、中型设备、构件的吊装,该起重机械应该是。A:桅杆式起重机 B:自行式起重机 C:门座式起重机 D:塔式起重机 E:中标通知书
3、不能测量水平距离的仪器是。A:水准仪 B:经纬仪 C:全站仪 D:垂准仪
E: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已完成本合同段的工作总结
4、职工患有职业病,在被确认不宜继续从事原有害作业或工作的情况下,其所在单位应在确认之日起之内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A:半个月 B:一个月 C:两个月 D:半年 E:速度比率
5、关于屋面防水水落口做法的说法,正确的是。A:防水层贴入水落口杯内不应小于30mm,周围直径500mm范围内的坡度不应小于3% B:防水层贴入水落口杯内不应小于30mm,周围直径500mm范围内的坡度不应小于5% C:防水层贴入水落口杯内不应小于50mm,周围直径500mm范围内的坡度不应小于3% D:防水层贴入水落口杯内不应小于50mm,周围直径500mm范围内的坡度不应小于5% E: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已完成本合同段的工作总结
6、编制水上工程的同时,必须制定工程船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A:安全技术措施 B:施工组织设计 C:质量技术措施 D:生产计划 E:安装高度
7、插接式母线槽垂直穿过楼板时,要选用固定。A:圆钢支架 B:角钢支架 C:扁钢支架 D:弹簧支架 E:中标通知书
8、关于支付担保的说法,错误的是()
A: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任务 B: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C: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只需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D: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 他义务
9、建设项目决策阶段可行性研究的依据包括。A:项目建议书 B:委托监理合同
C:项目初步设计文件 D:材料采购合同 E:玻璃幕墙
10、在搭接网络计划中,终点节点一般都表示()。A:实际工作 B:虚拟工作 C:计划工期 D:实际工期
11、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按照负责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A:属地管理 B:分级管理权限 C:区域管理 D:分工负责
E:保证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检验项目
12、__是利用经纬仪和钢尺,以曲线起点或终点为自角坐标原点,计算出欲放点x、y坐标,进行放样的方法。A.切线支距法 B.切基线法 C.偏角法 D.坐标法
13、对于承包商自有的施工机械,当发生索赔事件时,其窝工费通常按照()进行计算。A:台班折旧费 B:台班费
C:设备使用费
D:台班折旧费+调进调出费
14、关于邀请招标、委托招标和自行招标,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可以采取邀请招标 B: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应当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投标的能力 C:乙级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投资额5000万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D:乙级招标代理机构不能跨地域承揽业务
15、奥氏体不锈钢制容器用水作介质进行水压试验时,水质的氯离子含量不应超过。
A:25ppm B:50ppm C:100ppm D:125ppm E:中标通知书
16、同步卫星相当于一座约的超高电视塔 A:3600km B:5600km C:36000km D:56000km E:安全措施
17、关于项目信息管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A:项目的信息管理是通过对各种数据的管理,使项目的信息能方便和有效地获取和处理
B:项目的信息管理的目的旨在通过有效的项目数据传输的组织和控制为项目建设的增值服务
C:建设工程项目的信息是指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信息,以及其他与项目建设有关的信息
D:建设工程项目的信息包括项目的组织类信息、管理类信息、经济类信息、技术类信息和法规类信息,18、某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图纸与工作量表中的要求存在不符,设计图纸上某施工段混凝土的设计强度等级为C25,而工作量表上则标为C20。工程的报价是按工作量表计算的,如果按图纸施工就导致成本增加。承包商在发现这个问题后,应。
A:及时请监理工程师确认 B:马上与设计单位查证 C:按期提出索赔意向 D:按照C20混凝土施工 E:速度比率
19、一列有多个机架,先安装列头首架,然后依次安装其余各机架,整列机架允许垂直偏差为,机架之间的缝隙上下均匀一致. A:3.5mm B:3mm C:4mm D:4.5mm E:安全措施
20、根据生产技术和施工组织条件,对施工过程中各工序采用一定的方法测出其工时消耗等资料,再对所获得的资料进行分析,制定出人工定额的方法是。A:统计分析法 B:比较类推法 C:经验估计法 D:技术测定法 E:玻璃幕墙
21、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施工可能影响的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资料,并保证有关资料的真实。对可能影响施工报价的资料,应当在招标时提供。A:勘测设计单位 B:建筑设计单位 C:项目法人
D: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E:保证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检验项目
22、采用因果分析图法分析工程质量特性或问题,通常以的方式进行。A:技术攻关 B:QC小组活动 C:质量检查 D:操作比赛 E:速度比率
23、重力式码头墙后回填时,为防止淤泥对码头的影响,其回填方向应方向填筑。A:由岸往墙后 B:由墙后往岸
C:由一端向另一端 D:由一角向另一角 E:安装高度
24、反映一个组织系统中各工作部门或各管理人员之间指令关系的是。A:组织结构模式 B:组织分工
C:管理职能分工 D:工作流程 E:速度比率
25、同一长度的压杆,截面面积及材质均相同,仅两端支承条件不同,则压杆临界力最小的情况是。A:两端铰支
B:一端固定,一端自由 C:两端固定
D:一端固定,一端铰支
E: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已完成本合同段的工作总结
二、多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 0.5 分)
1、施工质量事故发生的原因中,属于管理原因的有。A:检测仪器设备管理不善而失准 B:对水文地质情况判断错误 C:材料检验不严
D:在投标报价中随意压低标价,中标后则依靠违法的手段或修改方案追加工程款,甚至偷工减料
E:结构设计计算错误
2、机电安装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应在工程,向分承包方和内部各层面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作施工任务划分的交底。A:总包合同签订后 B:图纸设计交底中 C:前期准备工作中
D:施工组织总设计编制后 E:中标通知书
3、抓斗挖泥船分条的宽度应符合要求。
A:分条最大宽度不得超过挖泥船抓斗吊机的有效工作半径 B:最大挖宽一般不宜超过船长的1.1~1.2倍
C:当浚前水深大于挖泥船的吃水时,最小挖宽采用等于挖泥船前移换桩时所需的摆动宽度
D:在流速大的深水挖槽施工时,分条的挖宽不得大于挖泥船的船宽
E:在浅水区施工时,分条最小宽度应满足挖泥船作业和泥驳绑靠所需的水域要求
4、索赔意向通知,应包括的内容有()。A:索赔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 B:索赔事件的发展动态
C:要求费用或工期补偿的数量
D:承包人为该索赔事件付出的努力和附加开支计算 E:索赔依据和理由
5、幕墙工程应对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的有。A:铝塑板的剥离强度
B:石材的弯曲强度;寒冷地区石材的耐冻融性 C:花岗石的放射性
D:玻璃幕墙用结构胶的邵氏硬度、标准条件拉伸粘结强度、相容性试验;石材用密封胶的污染性
E:玻璃幕墙的玻璃性能
6、FIDIC合同中采用的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是()。A:协商 B:调解
C:争端裁决委员会 D:仲裁
7、单位工程完工后应由组织进行质量检验。A:监理单位 B:建设单位 C:施工单位
D:质量监督部门 E:安装高度
8、在面板堆石坝中,石料应具有抗风化能力,其软化系数水上不低于,水下不应低于0.85。A:0.70 B:0.75 C:0.78 D:0.80 E:保证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检验项目
9、机械时间定额中的时间包括。A:正常负荷下的工作时间 B:合理降低负荷下的工作时间 C: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的返修时间 D:不可避免的无负荷工作时间 E:超负荷下的工作时间
10、采用()在测定弯沉值后不用再进行标定换算。A.自动弯沉仪法 B.贝克曼法
C.落锤弯沉仪法
D.核子密度湿度仪法
11、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移民安置工作的管理体制包括。A:政府领导 B:分级负责 C:县为基础
D:项目法人实施 E:施工单位参与
12、下列混凝土拌合物性能中,不属于和易性含义的是。A:流动性 B:黏聚性 C:耐久性 D:保水性
E: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已完成本合同段的工作总结
13、关于施工组织设计中施工进度计划的说法,正确的是()。
A:对拟建工程可能采用的几个施工方案进行定性、定量分析,通过技术经济评价,选择最佳方案
B:使工序有序地进行,使工期、成本、资源等通过优化调整达到既定目标 C:根据工程情况,结合人力、材料、机械设备、资金、施工方法等条件,全面部署施工任务
D:根据工程情况,结合人力、材料、机械设备、资金、施工方法等条件,合理安排施工顺序,确定主要工程的施工方案
14、下列水工建筑物中属于输水建筑物的有。A:渠道 B:导流堤 C:倒虹吸 D:渡槽 E:海塘
15、项目法人应当在拆除工程或者爆破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必须报送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A:拟拆除或拟爆破的工程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物的说明 B:施工组织方案
C: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D: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E:拟拆除或拟爆破工程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16、根据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对于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变现、出售或耗用,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资产,可以将其归为。A:流动资产 B:非流动资产 C:应收票据
D:交易性金融资产 E:玻璃幕墙
17、关于抹灰工程的施工做法,正确的有。
A:对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的加强措施项目进行隐蔽验收 B:抹灰用的石灰膏的熟化期最大不少于7天
C:设计无要求时,室内墙、柱面的阳角用1:2水泥砂浆做暗护角 D:水泥砂浆抹灰层在于燥条件下养护
E:当抹灰总厚度大于35mm时,采取加强网措施
18、属于建筑工程施工主要职业危害种类的有。A:环境条件危害 B:紫外线危害
C:安全防护缺陷危害 D:振动危害
E:建筑设施卫生缺陷危害
19、根据《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由__组成。A.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 B.直接费、间接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 C.直接费、间接费、规费、管理费、利润
D.直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管理费、利润
20、电力设施与其他设施相互妨碍的处理,实行原则。A:适当自卫 B:在先保护 C:协商
D:避免或减少损失 E:一次性补偿
21、钢板桩格形围堰修建工序为。
A:定位、打设模架支柱、模架就位、安插打设钢板桩、安装围檩和拉杆、填充砂砾料 B:打设模架支柱、模架就位、定位、安装围檩和拉杆、填充砂砾料
C:定位、模架就位、安插打设钢板桩、打设模架支柱、安装围檩和拉杆、拆除支柱和模架、填充砂砾料
D:定位、打设模架支柱、模架就位、安插打设钢板桩、安装围檩和拉杆、拆除支柱和模架、填充砂砾料
E:保证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检验项目
22、属于非标准起重机,其结构简单、起重量大、对场地要求不高、使用成本低,但效率不高,每次使用须重新进行设计计算,主要适用于某些特重、特高和场地受到特殊限制的吊装,该起重机械应该是。A:桅杆式起重机 B:自行式起重机 C:门座式起重机 D:塔式起重机 E:中标通知书
23、机械设备事故的预防措施包括。A: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B:做好冬季前机械防冻工作 C:作好维修准备工作 D:做好机械的防洪工作 E:做好机械的防火工作
24、在施工过程中,导致暂停施工可以进行工期索赔的情况有。A:非施工单位原因,建设单位代表要求暂停施工 B:非建设单位原因,施工单位要求暂停施工 C:由于建设单位违约,承包方主动暂停施工 D:由于施工单位违约,发包方要求暂停施工 E:结清单生效日之后到提出合同争议日
25、为顺利地实施建设工程项目的进度控制,项目管理者应当强化的管理理念。A:与供方互利 B:系统方法 C:动态控制 D:多方案比选
10.项目工程合同管理 篇十
关键词:EPC模式;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特征
随着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市场竞争环境也逐渐变得激烈,并导致工程施工合同利润出现了明显下降。合同管理是EPC项目总承包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构成部分,唯有将合同管理活动引入工程管理的全过程,方可以促使工程管理的顺利运行,并获得较好的经济利益与社会效益。对此,EPC项目总承包商需要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合同管理模式,并由此提高自身的市场竞争水平。
1EPC合同管理模式的基本特征
通常情况下,EPC项目合同多使用固定总价的管理方式,即在消除合同领域变化或是出现法律规定无法抗力的干扰外,不能修改合同的价格与工期。所以说在EPC合同管理阶段,其项目风险主要由总承包范围来负责,并可以有效提高工程建设的规范性。基于EPC模式,总承包单位不用亲自完成全部的项目施工任务,且可以采用科学的分包模式来开展部分法律规定以外的任务,如此就使得总承包单位除了要肩负很大的责任及风险外,还将面临非常多的合同,由此就不断增大了项目合同管理的困难性。
11.项目工程合同管理 篇十一
关键词:建筑;项目工程;造价控制;合同管理;措施
合同管理是工程造价管理的核心、关键, 对于确定与调整合同双方的经济关系, 解决合同存在的纠纷, 控制工程造价有着重要的作用。完善合同管理, 对于降低造价纠纷, 确保工程建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 有必要理清合同管理与建筑工程造价之间的关系, 确保建筑工程的项目圆满完成, 工程造价得到有效的控制。
一、合同管理在建筑工程造价中的重要性
1、 合同管理是影响工程造价的关键因素
从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角度而言,合同管理能够使工程造价得到合理的控制与确定。同时,合同管理是合同双方关注的核心内容,也是开展招投标工作的主要内容。同时,在建筑施工合同中所体现的确定工程造价与支付的条款,是整个工程建设施工阶段施工合同的关键条款,合同管理的内容、方式等将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造价。
2、 科学的合同管理能提高施工企业核心竞争力
在坚持“合同之治”的现代社会,科学的合同管理不但能够使工程造价得到合理控制,还能够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提升企业的自身竞争力。秉承科学的合同管理理念,并建立起科学高效的合同管理机制,能够有效促进建筑企业形成良好的经营机制,提高企业自身与适应市场的竞争力。在此过程中,合同管理所发挥的作用能够在潜移默化中影响工程造价,当施工企业在合同管理的指导下建立起完善的运营体系后,会以加强各个环节的工作执行情况来起到控制工程造价的作用。
二、提高现代建筑项目工程造价控制及合同管理的措施
1、 重视合同签订过程,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在签订合同之前,双方当事人应该明确合同内容的规范性,选择正规、合理的合同文本来作为标准,并且对于各项条款的设置应该做到细致、严谨,没有漏洞,各个条款能够遵循相应的标准规范。例如,谈判双方应该将标的物表达清楚,标的额计算准确。特别是对于造价控制方面,应该严格约束合同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的次数,对于合同内容应该严格把关,不得使用含糊其辞的表达方法。合同签订之前,应该明确以下几个方面: 项目施工的合同制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是否经过完善审批手续,是否得到了工程部门的批准和认可,合同中的条款有没有根据规范的样本来制定,对于合同签订后在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后果也应该有一定预见性。合同在签订之后,就应该严格遵循里面的结算方式以及定额等,避免出现工程变更等问题。通过对合同在具体履行过程中可能会产生的各种纠纷、索赔等情况作出相应的准备和应对方法,能够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变动。
2、.加强工程招标投标管理
控制工程造价中一项有效的措施就是设置投标限价。对于那些公开招标的一些市政府基础设施的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一定要投标进行限价设置, 投标限价不是标底,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 标底必须严格保密,不能透露给任何一家投标单位,而投标限价是需要在招标文件下达的前三天进行公布, 让投标单位了解自己在投标的时候该出什么样的价格, 对于那些高于投标限价的的标书一律无效。工程的建设单位可以邀请一些专业人士来对投标限价进行审核和确认, 让投标限价更加合理, 在审核通过之后, 就将投标限价发给投标人, 并且向相关部门进行招标管理备案。
3、正确处理好合同纠纷、索赔事件
建筑施工合同一经签订,结算方式与合同价款也会随之确定下来。之后,工程签证或设计变更及其其他不确定性因素便成为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要素。因此,应深入分析学习合同中的每一项条款,从强化日常管理工作做起,确保合同管理工作的规范化与科学化。同时,还应做好处理各种合同纠纷的准备,特别是应加强处理索赔与反索赔事件处理方式的学习。在承发包工程的实践过程中发现,很多承包方都要求调增合同价款,这就要求必须加强对于工程造价的控制,强化对于索赔与反索赔处理方式的研究。对于现阶段的建筑工程而言,索赔项目一般包括由工期、工程变更、地质条件、部分停工等因素引起的工程费用的增加。同时,索赔依据主要包括施工图纸、相关工程技术规范、业主与施工企业间签订的承包协议、变更图纸、项目技术方案的修改等。索赔文件多由业主下达的多种往来文件以及施工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收集的各项证据。在确定索赔金额时,一般根据双方签订的工程估算、工程量清单以及机械台班单价、地方政策文件等。但是,就实际情况而言,大部分施工企业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多是向上级汇报或填写相应的索赔意向书,却不注重数据的收集,最后导致很多对施工单位有力的索赔项目不能得到批复。同时,因索赔而引起工期或费用的增加会成为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查对象。因此,施工单位为了能真实反映出索赔情况,应建立起完善的工程索赔的台账,对索赔发生的原因、时间、索赔意向提交时间、结束时间、申请金额、监理单位审核结果、业主批复结果等内容予以重点关注。并严格按照合同内容,对合同要求工期内产生的每一笔索赔及时备案登记,在竣工时形成一册完整的台账来做为工程结算的重要资料。在此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合同管理要求,切实做好合同管理工作,以科学的管理程序控制好索赔管理工作的开展。
4、加强合同工程当中的风险管理
建设单位在签订合同的过程当中,应该由相关的技术人员或者经济师对合同进行全方位的评估,审核合同条款当中的项目是否完善,对于不合理的条款一定要做出及时的更改和纠正。在工程的建设当中,工程的造价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其中包括了人工费用变更、材料费用变更、机械费用变更等。合同的作用很大程度上是控制各项材料、人工费用价格的风险,将这些风险降到最低。
5、签订相对周全的质量保修书
当前建筑市场从施工技术到材料质量都存在较为严重的诚信缺失现象。尽管从业主到施工单位都制定了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也难免在具体的施工中,在材料的采买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的现象。建筑施工单位虽然在涉及结构安全方面不敢弄虚作假,但在防水工程、设备采买、材料使用等方面或多或少会使用假冒伪劣产品以次充好。工程竣工初期,甚至在规定的保修期内,这些问题都不容易被发现,但是一旦过了保修期,各种问题接踵而至,维修费用不断增加。这些看似与工程造价无关,但是建筑后期维护费用的增加实际上是变相的增加了工程造价,由于施工单位无良的行为,使得本该用在建筑上的资金变成了施工单位的黑色收入。为了减少因施工单位无良行为造成建筑后期維护增加的费用,业主可以在合同签订的同时与施工单位签订约束力较大的建筑质量保修书。
总之,合同管理对造价控制的影响是全方位的,为获得最大化的社会和经济效益,确保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应更要重视和加强主动管理、动态管理、科学管理,包括对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实施、合同风险的防范等等。
参考文献:
[1] 迟琳,贾璐. 浅谈规范合同管理在建设工程造价控制中的重要性[J]. 黑龙江科技信息. 2010(12)
[2] 李裕源. 对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探究[J]. 科技致富向导. 2011(15)
[3]胡珍. 浅谈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J]. 科技创业月刊. 2011(04)
12.建筑工程项目分包合同管理刍议 篇十二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越来越多的建筑物拔地而起, 因而建筑项目合同管理工作就变得尤为重要。众所周知, 签订合同是企业经济事务完成的重要步骤, 所以加强对企业合同的管理至关重要。工程项目分包合同管理作为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组成部分, 有利于合理分配不同承包方之间的承包任务, 合理规划建设项目的建设资源, 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 同时加强建筑工程项目分包合同的管理, 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可见, 对建筑工程项目分包合同管理进行探讨, 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1 建筑工程项目分包合同管理概况
1.1 分包合同定义
分包主要是指具备总承包资质的单位把承包合同内的同一个工程, 分成若干个不同的项目, 并且项目之间的重要程度不尽相同, 经过业主同意后将不重要的项目部分通过书面签订合同的形式委托给其他承包商进行建设。从总体上来看, 总承包商对业主负责, 各个建设项目的分包人就合同规定的项目部分对总包人负责, 并且与总包人共同向业主负责, 也就是承担连带责任。建筑工程项目分包合同主要是建筑工程项目的总承包单位把承包建设工程的一部分按照相关法律分包给具有相关资质的承包方, 总承包方与第三方承包方一同向发包方负责, 在这一经济活动中所签订的合同就是分包合同。
1.2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管理的内容
明确建筑工程项目分包合同管理的内容是进行项目分包合同管理的前提, 经过研究和分析建筑工程项目分包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方面:
1) 分包队伍的选择。
建筑工程施工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的工程, 参与项目建设的人员众多, 关系到诸多方面的利益, 因而做好每个项目建设环节是十分重要的。所以, 科学合理的选择分包队伍对于分包合同的管理有重要的作用, 建筑项目部门在选择分包队伍的过程中要严格把关, 对分包队伍有深入的了解。
2) 分包施工范围的划分。
分包方的施工范围需要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进行划分, 并且需要在总承包方承包的范围内, 不能超过总承包方的划分范围, 与此同时各个分包方还需要明确自身的施工范围, 理清分包界限, 防止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3) 分包合同条款的洽谈。
分包合同条款的洽谈是订立建筑工程项目分包合同的关键步骤和重要环节, 在合同洽谈的过程中需要洽谈人员具备优秀的综合素养、良好的心理素质, 能够对市场行情、合同的条款具有熟练掌握, 坚持企业利益最大化的原则, 切勿做出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事情。
4) 签订分包合同。
在完成分包合同的洽谈后, 就进入分包合同的签订环节, 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 建筑项目的管理企业应立足本企业自身的特点、建筑项目的特点进行合同的评估, 积极听取不同部门的意见, 以全面了解项目存在的风险。
5) 合同签订后的履行管理。
在项目的分包合同签订完成后, 需要互相督促合同双方的当事人积极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并且还要对履行的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尤其是在合同中出现的变更事项做好综合考虑以及详细记录。同时在合同编写时, 要考虑完善全面, 措辞严谨, 避免因语句歧义导致后期发生纠纷的状况。
2 建筑工程项目分包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就目前来看, 建筑工程项目分包合同管理中的主要问题就是签订分包合同不规范的情况比较严重、未进行严格的审查、分包合同的部分条款存在漏洞, 经常会因分包合同自身的问题导致法律和经济上的纠纷, 由此增大了承包方与发包方的经营风险。
2.1 分包合同的履行不严格
在建筑工程项目分包合同签订过程中会对项目的各个条款及注意事项进行严格说明, 但在具体的合同执行中却存在很多问题, 常见的情况就是完成合同的签订后, 承包方在建筑项目施工的过程中, 只根据自身的意愿进行施工和建设, 忽略了分包合同中的要求及条款规定, 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承包方为了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 导致未按照工期施工, 并且所使用建筑材料的质量得不到保障。可见, 分包合同的履行不严格是建筑工程项目分包合同管理中的一大常见问题。
2.2 法律意识淡薄
分包合同的管理水平体现了企业法律意识的强弱, 分包合同的风险与法律息息相关, 我国目前建筑工程项目分包合同管理中没有对法律引起足够的重视, 具体体现在分包人的法律能力较为薄弱, 缺乏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 严重影响了分包合同的有效性。与此同时, 总承包方面临着行政处罚、民事责任等问题, 继而出现分包合同合法但是分包行为违法的状况。此外还存在着合同签订成功以后, 事故的原因就由分包方承担的错误观念, 同时为指定相关人员进行监督与管理, 导致分包方在建筑工程建设的过程中任意施工与操作。
2.3 普遍存在“阴阳合同”
“阴阳合同”具体指的是在签订分包合同时, 一项的合同内容会存在两份合同, 也就是对内合同与对外合同。由于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 发包方处于优势位置, 承包方为了获得承包的机会或者掩盖自身资质的不足, 往往会在分包合同以外签订一些附属的条款, 做出经济上的让步。其中, 对外分包合同用于应对相关部门的检查, 而对内分包合同则存在诸多不合法的内容。
3 加强建筑工程项目分包合同管理的措施
3.1 完善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分包合同管理制度是加强建筑工程项目分包合同管理的首要举措, 能够实现分包合同管理的合法性和科学性。建立完善的建筑工程项目分包合同管理制度, 首先要对现有的分包合同管理制度进行整合及完善, 使合同管理有相应的管理制度可以进行参照;其次, 要提高合同管理制度的现实意义, 在制度完善的过程中, 把分包合同管理常见的问题考虑在内, 提高合同管理制度的现实性;再次, 在合同管理制度实施的过程中, 需加强对分包合同日常的管理, 设置合同管理的专用签章;最后, 要建立健全工程分包合同管理体系, 以明确各个管理部门的职责, 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3.2 实施过程强化管理
在分包合同实施中, 应当将巡视体系予以构建, 以便协助分包合同的管理, 加强对承包方施工现场的巡视, 在此基础上可以及时把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和承包方的违约情况, 了解建筑工程的建设状况。在分包合同的履行过程中, 通常会暴露出合同本身存在的一些问题, 导致问题产生的责任方可能是承包方也可能是发包方。所以, 要加强分包合同过程的管理, 以及时发现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和失误, 把损失和风险降到最低。此外, 还要严格控制建筑工程施工中的材料、设备、施工工艺和人员, 保证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 切实按照分包合同的要求进行施工。
3.3 建立分包合同管理的预警机制
在建筑工程项目建设的过程中, 最初的准备工作就是双方签订合同, 因而合同作为划分双方权利和责任的依据和基础, 对实现建筑工程的顺利施工具有重要的作用。分包合同作为建筑企业管理的核心部分, 与建筑工程的进度有着密切的联系, 对此, 要建立合同管理的预警系统, 这样可以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及时发现合同内存在的缺陷, 在合同履行中也可以及时发现承包方是否违反了规定。
4 结语
经济的发展和人民收入的增加促进了建筑行业的飞速发展壮大, 尤其是近几年来房地产行业的发展为建筑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诸多发展机遇。建筑工程项目的分包是建筑行业常见的一种形式, 其分包合同的管理水平直接影响建筑工程分包的顺利实施, 所以建筑企业要致力于提高分包合同的管理水平, 建立合同管理的制度, 加强对合同实施过程的控制, 从而在保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同时提高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
摘要:介绍了建筑工程项目分包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 分析了分包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并从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建立合同预警机制、施工过程管控等方面, 阐述了加强分包合同管理的措施, 有利于提高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水平。
关键词:建筑工程,分包合同,合同管理
参考文献
[1]李丽红.建筑工程项目中的劳务分包合同管理[J].山西建筑, 2014, 40 (35) :271-272.
[2]吴玉妹.建筑工程项目分包合同管理的探讨[J].管理与财富, 2010 (4) :467-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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