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四年全市动物防疫监督工作总结(精选4篇)
1.二○○四年全市动物防疫监督工作总结 篇一
200X年全市动物防疫监督工作总结
XX年,我市动物检疫工作在各级政府和畜牧行政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和胡锦涛总书记“以人为本”的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以检促标,以标促防”的工作主线,稳步推进动物检疫工作,全面完成了动物运输检疫转为产地检疫;市场转为屠宰检疫的过渡。为了更进一步搞好明年的工作,特作出如下总结:
一、主要成绩
1.产地检疫工作进一步加强。各地注重提高检疫员的责任心,改变在大小道路上设卡检疫收费的作法,通过建立报检制度,坚持大户临栏、小户集中到点检疫的办法,加强稽查制度,生猪、牛、羊等大、中动物受检率不断提高。全市产地检疫生猪××万头,牛羊××万头,家禽××万羽,检出并处理病畜××万头,病禽××万羽。生猪产地检疫率达到了××%以上,同比提高了6个百分点。
2.屠宰检疫工作进一步巩固。今年以来,按照农业部的要求,动物产品检疫已经由市场检疫全面转为屠宰检疫。全市共屠宰检疫生猪××万头,牛羊××万头,检出病害动物产品××头(只),其中,市站本级屠宰检疫生猪××万头,补检××万头,剔出病残猪××头,退回无耳标猪××头,入场生猪持证率达××%。为动物产品的安全流通以及保证消费者吃上“放心肉”作出了贡献。屠宰检疫工作,在去年的基础上得到了进一步规范,一是×××县多年存在的屠宰检疫管理体制不清的问题得到了彻底理顺,执法主体更加明确。二是规范了生猪入场检疫行为,全市建立了统一的生猪入场、生猪产品出场检疫登记制度,生猪免疫耳标和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入场,实行有证复检、无证补检、无耳标的生猪不准入场退回原产地,不合格产品一律不准出场上市的规定。三是定点屠宰场执勤检疫员按照法定程序操作,对入场的生猪、状况进行详细登记后,进入指定猪栏。当班检疫员每隔一小时观察一次并将情况记录在册。四是严格执行了《×××市动物检疫员、监督员管理规定》,交接班人员作到了履行交接手续,并一同到猪栏察看生猪情况后交接、签名,当班检疫员发现可疑猪、病猪均出具了“病猪处理通知书”,监督货主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入场猪持有的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均回收、整理、装订、存档。
3.生猪“瘦肉精”残留量检测工作进一步完善。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通知》精神,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瘦肉精”检测实施方案并在全市组织实施,从今年6月开始,对×××市城区三家定点屠宰场每周抽尿样二批,每批××头份,送市畜禽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进行“瘦肉精”检测。
4.肉品质量稽查力度进一步增强。今年以来,各县、市、区均增强了肉品质量的监管与稽查,特别是市站与×××区动检站参加市定点屠宰领导小组和市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办公室组织的肉食产品稽查6次行动。一是3月15日—16日对市区××所学校、3家幼儿园食堂用肉进行稽查,检查肉品××公斤,查处不合格肉品15公斤;二是3月25日和7月6日两次对城区肉食品冷冻冷藏经营市场进行了专项治理,检查××吨冷库三家,5—10吨冷库26家。在稽查中,对××冷库存放过期变质的18袋啤酒鸭、××公斤从“爱尔兰”进口的已过期6年的冻猪肉、从“美国”进口的已变质的猪腰子××公斤、××条无检疫证明的整只白条狗;××冷库××公斤过期的鸡肫;××冷库125只无检疫证明、无货主姓名的野鸭均全部依法进行了销毁处理。三是9月24日对城区9家超市、二家肉品加工厂进行了稽查,共检查肉食品4867公斤。对××食品公司库存的200公斤变质母猪肉,××市场23.5公斤变质猪肚、鸡肫,新一佳超市无检疫证明的××多公斤猪、牛副产品,××超市无检疫证明的××多公斤鸡产品均依法进行了处理。四是4月28日,在市政府巡视员××的带领下,督查了城区三家生猪定点屠宰场,对场内有的生猪无耳标的现象进行了严厉批评,市畜牧水产局副局长××同志于当日召开了市动检、××区畜牧局及动检主要负责人会议,再次强调了必须凭免疫耳标入场,否则拒于场门外的规定。五是7月23日晚上,××站长带队督查了三个定点屠宰场,检查生猪××头,对××屠宰场××头病猪及时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5.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法律法规进一步得到广泛宣传。一是3月8日市内贸办、市工商局联合举办食品放心工程执法培训班,共××人参加。我站××同志前往讲授了无公害肉品知识和各种病害、染疫、变质肉品和识别与处理;二是5月22日副局长××同志带领我站及局有关科室××人参加食品食品关心工程宣传周活动。我站宣讲了《动物防疫法》和病害肉的识别及屠宰检疫行为对市民的承诺,受到了广大市民的称赞。
二、主要措施
1.狠抓队伍和制度建设。一是今年特别强调了检疫队伍素质的提升,再次要求各县将防疫、检疫结合在一起开展工作,形成防、检、监一体化。市站将检疫和监督合在一起,设立监督股。二是制定检疫员执勤工作纪律共7条,严格检疫员行为,依规处理处罚违章违规行为。三是加强检疫员学习,市站监督股每两周集中学习一次,主要学习法律、技术操作和交流情况,12月7日对市站8名检疫员组织闭卷考试,最高分为90分,只有1人不及格。四是市、县联动对检疫员行为进行监督。×××县到市城区屠宰场查验该县、市生猪入场检疫证明出证情况,对违规、违章出证的检疫员给予了处罚。
2.严格查处检疫员违章、违规行为。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队伍内部违章违规事件××起,共处理××人,其中撤消检疫员资格××人。
3.制定工作规划,确定职责。今年年初,市站召开了各县、市、区防检站站长会议,制定了动物检疫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实施办法,市站还于3月11日专门制定了实施肉食品放心工程工作计划,并且于4月15日与市食品药品放心工程领导小组签订了责任状,向市政府立下军令状,即确保定点屠宰生猪受检率100%;确保上市肉品检疫合格率100%;确保生猪“瘦肉精”残留市场检出率控制在2%以下。4.加大监管力度,规范生猪屠宰经营行为。一是8月10日会同市、区两家动检、定点屠宰办、工商等部门对城区四家定点屠宰场的防疫条件进行了专项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对各定点场存在的一些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基础设施和生产操作方式提出了整改意见。二是召开屠宰场经理会,要求屠宰场必须一天一清扫、三天一消毒,并且建立消毒台账,由当班检疫员验收签名。三是12月1日我们在××开发区所属××召开辖区内各学校、宾馆、酒楼、餐馆等公共餐饮单位肉品质量监管会议,各单位负责人、经理共××人参加会议。会上明确必须实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规定,提出生产、经营肉食品必须经检疫合格,各用肉单位必须凭检疫证明采购肉品。理顺了多年来湖××范围内动物产品未纳入监管的现象。四是12月4日在××超市召开了城区19家超市经理、店长会议,就超市肉品质量监管工作提出了要求,市政府××巡视员、内贸办××主任、市定点屠宰办××主任、畜牧水产局××副局长到会作了讲话。动检、卫生、工商、定点屠宰办及各超市负责人共××人参加会议,会上下发了市动物防疫监督站“关于加强城区超市肉品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的文件,对超市肉品的采购、销售、储存依法提出了具体要求,使城区超市肉品质量有了法律保障。
三、主要问题
一是屠宰场屠宰方式原始,使得检疫无法按“屠宰检疫操作规程”操作,宰后检疫很难到位。
二是产地检疫在操作上没有统一的方式,由于地理环境、饲养户觉悟、检疫员素质的差异,各县、市、区之间发展不平衡。
三是执法手段不强硬。对违法事件处理力度不够,有时就连纠错都不能到位。
2.县动物防疫检疫监督工作情况汇报 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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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
按照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对重点区域开展检疫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新
政办发明电〔2007〕25号)内容,结合我县工作实际,下面,就我县动物防疫检疫监督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畜牧业发展概况
全县辖8个乡镇场,总人口7.18万人(农牧业人口),由汉、蒙、维、哈、回等19个民族组成,有可耕地面积49.5万亩,天然草场面积619.2万亩,其中可利用草场面积601万亩。据统计,2006年末,全县牲畜存栏达37.26万头(只),同比减少8.4%,其中:农区牲畜存栏11.93万头(只),同比减少17.33%;牧区牲畜存栏25.33万头(只),同比减少3.48%。全县能繁殖母畜24.22万头(只),母畜比例达65%,繁殖成活仔畜27.57万头(只),成活率98.9%。牲畜出栏数30.73万头(只),出栏率75.54%;商品畜26.45万头(只),商品率64.3%。家禽年末存栏11万羽,同比增加26.29%;禽蛋产量684吨,同比增长0.15%。年内,肉类总产量达7432吨,奶类产量6752吨,绵羊毛产量673吨,山羊绒产量8445公斤,各类皮张219258张。
二、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和防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工作部署
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县上下把对整顿和规范活畜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市场监管工作的认识,提高到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高度上来,把整顿和规范活畜禽经营市场秩序作为当前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来抓,保证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有效避免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
为切实做好整顿和规范活畜禽市场秩序工作,使各项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特制定了《温泉县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工作实施方案》,提出了具体工作目标、内容和阶段任务,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县畜牧兽医部门负责活畜禽经营市场的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卫生部门负责活畜禽经营市场从业人员公共卫生管理;工商部门负责活畜禽经营市场活畜禽经营行为监管;质检部门负责活畜禽产品食品安全监管;建设部门负责活畜禽市场外经营行为的巡查监管;县经贸部门负责严把活畜禽市场开办条件审批。并要求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互通信息,实行联防联控。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派出专人,切实加强市场检疫监管力度,严禁没有检疫证明的活畜禽及畜禽产品上市销售,县畜牧兽医局加大了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对县城内活畜交易市场、定点屠宰场和禽类屠宰点进行了走访、检查,针对活禽宰杀条件简陋,屠宰场卫生消毒不彻底等薄弱环节提出整改要求,责令从业人员限期整改。
三、以检促防,以监促检
(一)切实加强了对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力度,有效防止了病害动物及产品流入市场。一是努力推进牲畜定点屠宰场、活畜交易市场建设。目前,我县已建成定点屠宰场3座(博镇1座、哈镇2座)、活畜市场5座(博镇、哈镇、安乡、呼场、查乡各1座),有效带动我县畜牧业朝着正规化、规模化、产业化方向发展。二是加强检疫,以检促防。加强对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力度,有效防止病害动物及产品流入市场。①建立健全动物监督检疫机构,配强配齐“两员”(检疫员、监督员)队伍;②在全县实行了产地检疫,杜绝无免疫耳标和免疫卡的牲畜上市销售,并对这类牲畜及时进行补免和耳标佩带;③在定点屠宰场派驻检疫员,严格查证验卡,确保动物产品安全;④发挥临时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作用,严防重大动物疫病传入。在强制免疫和牲畜转场时期,在赛里木湖设立临时公路动物防疫消毒检查站,实行了24小时值班制度,对进出县境的动物及动物产品进行查证验物和车辆消毒,设置免疫隔离带,确保外地动物疫病不传入。
据统计,2006年我县完成屠宰检疫牛560头、羊16840只;市场检疫各类上市牛1840头、羊38000只、猪480头、禽类18700羽、水产品12000公斤(以赛湖渔业有限责任公司冷水鱼检疫为主);产地检疫牛1920头、羊42000只、猪485头、羊毛205吨。全县完成牲畜佩带产地标识率97%以上。
(二)切实加强动物疫情监测工作。通过动物防疫监测站建设项目的实施,加强了动物疫情监测网络建设,建立疫情预警机制,基础设施条件有了较大改善,动物防疫水平得到有效提高,保持了县内无重大疫情发生的良好局面。我县因地制宜地开展了对牛结核病、布病、口蹄疫、马传贫等几项
疫病的监测工作。通过制定完善工作制度,对全县动物疫情实施了全面的常规监控,实行了较为规范的疫情报告制度,每个乡镇场都有人抓疫情监测,每个村队都有疫情观察报告员,确保了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和严肃性。目前,我县动物疫情网络传输工作已全面启动,我县动物疫情监测工作正不断向规范化、正规化方向发展,动物疫情预警预报机制已逐步健全完善,应
变疫情突发快速反应能力得到增强。
2006年,我县完成四大慢病监测任务如下:马传贫检疫马100匹,均为阴性;马鼻疽检疫马35匹,均为阴性;结核病检疫牛350头,均为阴性;布鲁氏杆菌病检疫采血检疫羊150只,牛250头,均为阴性。同时,向自治区送牛血清25份,作为口蹄疫免疫密度和抗体监测。
四、加大免疫工作力度,提高免疫密度。
我县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全面落实“五强制”、“两强化”防疫措施和“防、堵、检、查、消”的工作要求,使我县动物防疫工作水平不断提高。据统计,2006年全县共购进禽流感疫苗11.65万ml,完成两次免疫禽类165195羽(春、秋季各一次),免疫率100%(其中免疫鸡131230羽,鸭9113羽,鹅8180羽,鸽子6249羽,其它禽类423羽);购进牲畜口蹄疫疫苗74.84万ml,完成两次免疫牲畜72.61万头(只),免疫率99.5%,(其中免疫牛5.76万头,羊66.2万只,猪4776头,骆驼1731峰);在抓好强制免疫工作的同时,努力做好了牲畜常规防疫工作,全县注射各类常规疫苗44.06万头(只)次,其中:牛气肿疽免疫2.81万头次,免疫率94;羊三联四防苗注射32.51万只次,免疫率94;羊痘免疫8.74万只,免疫率27%。鸡新城疫免疫4.46万羽,免疫率53%。羊药浴56.62万只,牛羊驱虫57.55万头(只)。
五、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
自治区推进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和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召开后,XX县党委、政府立足实际,认真学习贯彻新政发[2005]102号、103号、104号文件精神,及时成立了推进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和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并下发文件《关于做好乡(镇、场)畜牧兽医站“三权归县”上划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乡(镇、场)兽医站“三权归县”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县畜牧、编委、人事、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联合,派出专人负责,对乡(镇、场)兽医站开展清产核资、财务审计、人员事务交接等工作。目前,乡镇场兽医站固定资产移交、人员交接已基本结束,在县畜牧兽医局设立总会计,乡镇场兽医站配备了报帐员。编委、人事部门对县、乡兽医站人员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核定后人员编制为:县兽医站25人,乡镇场兽医站共83人(国营牧场28人),其中:哈镇10人;塔秀乡10人;安乡9人;查乡14人;博镇4;扎乡9人;呼场13人,其中退休3人;昆场15人,其中退休6人。除此之外,部分乡镇场还有聘用人员,其中安乡聘用3人,呼场聘用4人,昆场聘用3人(聘用人员将依照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办法进行统一管理)。至此,我县乡镇兽医站“三权归县”工作已全面结束。
根据《实施意见》,制定机构设置方案为:温泉县畜牧局更名为畜牧兽医局,内部增设兽医股,设行政编制3名。在县动物卫生监督站的基础上组建温泉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副科级)和县畜牧兽医站(副科级)。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设编制10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县畜牧兽医站设编制16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县畜牧兽医局、动物卫生监督所、畜牧兽医站及乡(镇、场)动物防疫检疫站、畜牧兽医站进行了更名挂牌。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畜牧兽医站人员分配工作完成,站所领导任命近期将由县委组织部门确定。
六、采取的措施和办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了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和县领导包乡(镇)、乡领导包村(队)、驻村单位干部包户、兽医技术人员包畜群制度。县、乡、村层层签订和落实动物防疫工作责任状。加大了对动物免疫工作的政府行为,使动物防疫责任全部落实到位、到人。同时县、乡两级加强了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加大了畜牧、卫生、公安、交通、工商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力度。
二是加大对动物防疫体系基础建设方面的投入力度。①我县加大了对县、乡(镇、场)畜牧兽医站的标准化建设力度,通过利用动物防疫体系建设项目、边境动物疫情监测站项目、世行项目等项目资金,切实加强对各乡镇场畜牧兽医站软硬件建设和巩固完善工作。从2003年起,动物防疫体系设施设备累计投入191万余元,其中乡级兽医站基础设施建设58万元(新建哈日布呼镇兽医站30万元、塔秀乡兽医站建设17万元、安格里格乡兽医站改造维修2万元、呼和托哈种畜场兽医站改造维修2万元、查干屯格乡兽医站改造2万元、昆得仑牧场兽医站改造2万元、扎勒木特乡兽医站改造3万元),活畜市场建设55万元(博格达尔镇活畜市场建设15万元、哈日布呼镇活畜市场建设17万元、呼和托哈种畜场活畜市场建设11万元、安格里格乡活畜市场建设12万元),定点屠宰场建设48万元(博格达尔镇定点屠宰场建设13万元、哈日布呼镇屠宰场建设35万元[包括冷冻厂建设及设备引进]),新建药浴池6座投入15万元,黄牛改良冷配器材设备投入15万元,另外还完成了县畜牧兽医站化验室建设及仪器设备采购。目前,大部分基层兽医站的各项业务工作均能正常有序的开展,达到了标准化兽医站建设基本要求。②在全县开展禽流感、防五及常规免疫防疫工作中,县财政、畜牧部门专门拿出一定的资金全力支持动物防疫工作,分批足量购进防疫各类疫苗,从物质供应和物质贮备上保证了动物防疫工作的进行,做到了防疫注射“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
三是加强技术服务体系建设。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通过举办业务技术培训班的方式,强化技术服务质量,提高技术服务水平,年内举办大型培训学习班三期,参训人数达160人次;二是配强配齐技术服务设施设备,2005年我县投资5万元现已完成县兽医站化验室建设,并在项目支持下购进了大批实验设备。各基层站技术服务设备也有了不同程度的改善和提高;三是加强了基层兽医站标准化建设,为确保有效服务创造了良好环境;四是通过聘用离退休老兽医、村级动员防疫员和待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等深入一线开展动物防疫工作,有效的弥补了我县兽医技术人员不足问题,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五是通过行政干预,增强技术服务功能,完成技术服务任务。在技术人员紧缺、人手不足、防疫注射工作繁忙之际,各乡镇场主动选派机关得力干部积极配合兽医技术人员开展工作,并纳入年终干部考核管理机制。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2006年我县动物防疫监督执法人员与县工商、经贸、卫生防疫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全县的85个餐厅、宾馆(含渡假村)和22个屠宰户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场讲解《动物防疫法》、《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和《自治州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实施办法》等有关内容,受教育人数达386人次。同时,执法人员每月还定期不定期在乡镇场集市日对市场肉品检疫、活畜交易市场检疫(产地检疫)、定点屠宰、免疫耳标佩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使全县动物防疫工作逐步走向规范。据统计,2006年共开展《动物防疫法》大型宣传活动2次,挂横幅12条,张贴标语360条,出动宣传车20余次,播放录音32次,现场咨询40次,记者访谈1次,发放宣传材料10000余份。在全县畜牧系统举办《动物防疫法》培训班3期,参加300人次,受教育面达85%以上,组织畜牧兽医工作人员参加相关考试190人次。
五是建立健全信息网点,形成情况及时上报制度。根据实际需要,我县在县兽医站、各乡镇场基层站均建立了一个信息网点,每个网点配备1—2名信息员,由各单位负责人亲自负责主抓信息管理及上报工作,一旦出现问题,将直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在我县平稳时期一贯实行月旬报制度,防五和禽流感紧急情况下实行日报和零报告制度。
六是认真做好动物普查登记、建档立卡等基础性工作。做到年内普查登记不少于两次,防五注射不少于两次,常规免疫注射不少于规定次数,对禽流感的防治工作做到常防常抓,高度重视。在建档立卡工作方面,做到逐步完善,逐年规范,真实可靠、便于管理。同时对规范建档立卡工作经常性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为全面开展动物防疫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七是加大督查工作力度。为使防治工作保证进度、保证质量。县党委、政府带领有关部门领导组成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对各乡镇场防疫检疫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和暗访,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研究解决,进行统一部署和合理安排,并不断改进工作方法。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在春节来临之前,组织县兽医、卫生、建设、经贸、工商等部门联合对全县活畜禽经营市场进行一次专项检查。
二是加强免疫和免疫监测,制订完善监测方案,加强抽样送检工作,及早开展免疫接种工作,保证防疫无死角。
三是强化市场卫生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卫生、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管理制度。
四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正确引导群众禽类消费习惯。
3.二○○四年全市动物防疫监督工作总结 篇三
(2009年3月7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经局党组同意召开的。各县(市)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班子成员、执法办案负责人共计10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同各县(市)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人签订责任状,安排部署09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目的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会议精神,以保障动物产品卫生安全、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为核心,全面实施“干部作风建设年”、“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年”活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动物卫生监督责任体系和绩效考核长效机制,落实动物卫生监督责任制管理,实现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推动全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刚才,赵义良同志宣读了全市2009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安排意见,各县(市)区要按照要求,积极部署,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分析研究,正确对待当前动物卫生监督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一)备受关注的动物产品食用安全保障工作,给我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提出新的挑战。当前,食品安全工作已经成为各级党委政府、新闻媒体及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一是广大人民群众迫切需求高品质、放心安全食品,维护人民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任务艰巨。二是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中央、省、市相继召开会议,出台政策,下发文件,开展多项专项活动,给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提出更高要求。三是食品质量安全事件频频发生,三鹿奶粉、黑心肉、红心鸭蛋等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给我市畜牧业发展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带来了极大负面影响,给全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开展提出新的挑战。
(二)异常严峻的重大动物疫情和人畜共患病发展形势,给我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带来新的考验。动物疫病涉及社会的稳定,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畜牧业的发展。当前,重大动物疫病正处于高发阶段,虽然我市动物疫情处于平稳态势,但是近期国内外频频发生的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牛炭疽病等动物疫情十分严重,整体趋势不容乐观,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面临的任务艰巨而繁重,责任重大。
(三)齐抓共管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格局,给我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提供了新的环境。食品安全工作涉及社会各界、各个行政部门,是多个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共同履行相应职责的一项工作,加强相关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建立共同监管和相互协作的管理局面,为我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顺利高效开展提供了广泛外援支持。
(四)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给我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标准。树立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已经深入各级政府的执政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为我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指明了道路,明确了方向。行政问责、责任追究等制度的建立给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提出了严格的标准。
(五)参差不齐的管理相对人素质和饲养、生产、加工模式,给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难题。一是动物、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技术水平低,饲养方式过于简单,相当一部分肉品生产加工单位存在规模小,不规范,机械化、标准化程度低,动物防疫条件不合格以及少数生产加工者公德心和守法意识缺失;二是监管面分散,目前我市规模饲养场9333个,发放《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365个,绝大多数为小规模、分散式,一家一户的饲养方式等问题,增加了动物卫生监管工作广度和难度。
(六)“干部作风建设年”、“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开展,给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不仅影响到单位形象,还关系到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又好又快发展的步伐。加强队伍建设,规范内部管理,完善规章制度,树立行业新风,为推动我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向前发展建立了有效途径。
二、深刻剖析,认真梳理,着力解决当前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目前,我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中仍然存在执法队伍人员素质低、执法不规范、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参差不齐、监管工作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成为制约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发展的瓶颈。
(一)人员队伍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目前,我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942人,其中检疫员820人、监督员122人;普遍学历较低,专科以上学历的动物检疫员占检疫员总数的39%、动物防疫监督员占监督员总数的71%左右,且相当一部分的动物检疫员存在业务知识水平低、实际操作能力差等问题。所以,全面实施动物卫生监督人员素质教育工程,提高执法人员队伍整体素质势在必行。
(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目前,我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中仍然存在政治敏感性差,宗旨观念不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薄弱,缺乏吃苦耐劳,艰苦奋斗的精神的思想作风;学而不精、一知半解,脱离实际、纸上谈兵,学习面窄、渠道单一的不良学风;工作上不扎实,不求实效、工作飘浮的工作作风及部分领导干部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因循守旧等领导作风问题。所以,全市要以破解干部职工中存在的作风问题为中心,全面开展作风整顿活动,提高干部职工高度政治敏感性和责任心。
(三)执法办案有待于进一步规范。08年全市查处各类案件657个,罚款72.39万元,虽然取得了历史未有的新成绩,但在一些县(市)仍然存在执法办案能力小,水平低,对应用的法律、法规掌握不熟练,法律程序意识淡薄,执法文书内容填写不完善等问题。
(四)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有待于进一步增强。目前,从市所对各县(市)区暗访和案件处理情况看,个别县(市)区的检疫人员存在着政治敏感性差,工作不到位、不得力、积极性差等问题,对一些违法行为和违法当事人放任自流,熟视无睹。同时还存在以据代证、以证代罚、开大头票、出卖空白检疫证明的违法行为。个别执法人员不持证上岗,不按时上岗,票证填写不规范,执法不规范等现象。甚至出现不作为、乱出票、乱收费、乱罚款以及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私自上路拦车等现象。所以,全市要以加强制度建设为主题,提炼经验教训,以制度管人,以标准鉴工作,指导和改进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提高工作效率,更加充分发挥服务和监督职能。
(五)监管工作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对所监管的场所的监督管理还有不到位的地方。一是定点屠宰场监管不到位。个别定点屠宰厂的检疫人员没有严格按照检疫技术规范实施同步
检疫或检疫监督把关不严;二是个别县(市)区对规模饲养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强制免疫的实施情况、养殖档案建立、免疫证填写、畜禽标志佩戴、消毒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检疫申报等项工作监管不到位,有些检疫人员在饲养场报检后,不及时到场实施检疫或报检检疫记录填写不规范;三是有些检疫监督人员在肉品市场监督检查中不按时上岗,存在一人执法现象,或敷衍了事、走过场,有的一个月甚至几个月才去检查一次,在检查中不认真没有按要求填写监督检查记录。所以,全市要以着力于破解动物卫生监管难题为目标,建立健全动物卫生监督长效监管机制,采取综合措施,务求工作实效。
三、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扎扎实实开展好2009年动物卫生监督各项工作。
(一)全面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和“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现干部队伍建设新突破。一要进一步转变思想,提高认识,增强政治敏感性,认真开展作风整顿活动。二要认真查摆问题,积极研究整改,努力在活动水平上达到了“三个提升”、在活动运行中体现了“三个突出”、在活动成果中实现了“六个转变,六个养成”。即在思想认识上有提升,突出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在攻坚克难上有提升,突出反面警示作用;在开拓创新上有提升,突出典型带动作用。转变思想作风,逐步养成“实事求是”的思想作风,进一步解放思想,树立正确的省会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安全意识和源头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养成“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克服庸、散、懒、腐,工作不扎实的工作态度,树立真抓实干的工作精神;转变生活作风,养成“重品守洁”的生活作风,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转变学习作风,养成“勤勉善思”的学风,树立精益求精,与时俱进的学习态度;转变领导作风,养成“雷厉风行”的领导作风,克服因循守旧、谋划不前的领导作风;转变行为作风,养成“令行禁止”的纪律作风,严禁徇私舞弊、以权谋私,严禁吃、拿、卡、要、报现象,树立廉洁高效、风清气正的良好风气。三要认真践守承诺,不做违反规定的事情,自觉维护动物卫生监督队伍形象。四要树立团结意识,加强交流沟通,建立和谐、融洽工作环境。五要严肃组织纪律,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严禁在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闲杂事情,严禁工作期间中午喝酒。六要狠抓落实,认真查摆问题,深入追根溯源,分析解决对策,研究制定措施,积极严肃整改,推动全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取得新成果。
(二)全面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年”活动,实现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新成效。
1、加强人员素质教育。一要全面实施动物卫生监督人员素质教育工程,对全市的动物卫生监督人员、检疫人员、协检人员进行逐级培训。逐步将培训形成制度化,全面提高动物卫生监督人员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业务素质,适应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需要;二要组织全市动物卫生监督人员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动物防疫法》以及配套的规章,使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尽快掌握和准确理解《动物防疫法》的各项规定,适应动物卫生监督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努力建立一支纪律严明、法律精通、技术过硬的高素质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
2、加强内部管理。一要强化内部管理。完善了人员档案,实行档案制管理。加强人员审核管理。严格发证程序,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坚决调离动物卫生监督队伍,净化执法队伍;二要完善规章制度。修订行为规范,实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推进全站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确保所办案件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条文准确、处罚得当;三要实行岗位责任制管理。全市动物卫生监督人员、动物检疫员、动物检疫协检员要分工明确、责任明确,对每个环节、每项工作全部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并层层签订承诺书、责任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严格按照《全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制度》和《全市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落实八个必须做到和七项工作到位》工作制度及“十条禁令”等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要求开展好分管工作,有力的保证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四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管理。总站稽查队,对全市的动物卫生监督人员进行督查,发现违规违纪人员依据《动物防疫法》和《石家庄市“两员”过错追究管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3、规范依法行政。各县(市)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执法人员要树立知法、遵法、守法、依法意识,做到以法律法规统揽各项工作。一要严格执行检疫收费项目、标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行政处罚中有罚款行为的,要严格执行“罚缴相分离”的原则,所罚款项要收缴到指定银行,没有法律规定的、没有收费依据和标准的,不得私自收取,确保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收费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二要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水平。执法人员调查处理案件时,不得少于二人,并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执法人员必须履行职责,严格执法,依法行政,所办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准确,处理恰当,重大案件应当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法律文书的语言文字应准确、规范、严谨,字迹清楚,卷面整洁,依据充分,叙述准确,符合法律文书制作的具体要求;依法没收的非法财物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动物产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销毁,同时由销毁单位出具销毁证明并附在案卷中;涉及案件的所有证据不能丢失,要妥善保管。三要加强对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案件的指导、案卷的审核、评查工作,确保卷宗字迹工整、卷面整洁、材料齐全;四要严厉查处执法不规范行为,杜绝票证填写不规范,出具大头票、空白票,不作为,乱作为等违规违纪行为;五要严禁私自上路拦车检查,杜绝“公路三乱”(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现象的发生。
(三)加大动物卫生监管力度,谋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发展的新突破。
1、严格产地检疫,在源头上防控动物疫病。一要根据各县(市)区的实际存栏情况,确定检疫任务,落实报检制度,推广我市产地检疫新模式,召开产地检疫现场会,推广先进经验。二要严格落实产地检疫“三结合”,即:出证与现场检查相结合,临床检查与实验室检验相结合,产地检疫与回收免疫证明相结合。三要严格产地检疫程序和标准,实施产地检疫要坚持到场到户临栏检疫,逐头逐只检查,凭免疫证、耳标、档案出具检疫证明,确认动物来自非疫区;在必要时进行实验室检测,不合格的动物要监督畜货主进行无害化处理,严防其流入市场,将动物疫病控制到源头,确保出栏动物在有效期内健康。同时做好报检记录,落实责任制考核,建立规范的检疫档案。四要加强禽类产地检疫工作,提高禽类产地检疫率,产地检疫规范出证率达100%,产地检疫开展面达100%。五要加强规模饲养场检疫工作。准确掌握规模饲养场底数,建立微机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完善规模饲养场动物检疫档案、报检检疫记录。实现产地检疫无缝隙覆盖,力争规模饲养场进出栏动物产地检疫率100%。
2、强化屠宰检疫,确保上市肉品安全。一要严格实行专人负责,定人、定岗制,对定点屠宰厂派驻经验丰富、技术过硬、达到检疫员任职资格的国家公职人员。二要对屠宰的动物按规程全面实施同步检疫,严格遵循“四个程序”、严把“四关”(即入场关、待宰关、同步检疫关、宰后处理关),发现问题严格按照“四不准一处理”(即对病死畜禽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按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检疫人员实行严格的岗位责任制,随宰随检,有宰必检,不漏检,不误检,并按照要求认真规范填写省所统一规定的记录。
3、强化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一要进一步加大动物、动物产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力度。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对肉品市场、冷库、超市、生肉销售点等流通环节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净化肉品市场,保障食肉安全。二要对重点区域要采取重点部位重点防范的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城乡结合部、有过问题的乡、村、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空白。发现运输、生产、加工、贩卖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时立案查处,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查处的大案、要案利用新闻媒体进行曝光,震慑不法分子。
4、加强对动物诊疗机构的监管。依法要求动物诊疗机构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对不符合条件的动物诊疗机构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整改仍不合格的,坚决予以取缔。强化外来兽医从业人员的管理,做好有关专业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培训,促使诊疗机构合法经营。
5、加强对动物卫生监督公路检查站的监管。井陉、赞皇两个省际公路检查站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恪尽职守,对过往运输动物、动物产品的车辆依法快速进行监督检查和消毒工作,并按照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制定的表格做好登记,对查处的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充分发挥公路检查站的窗口示范作用,坚决杜绝公路“三乱”行为的发生。
6、加强证章标志管理。一要严格执行证章标志“五专五统一”、“两级审验”管理制度。五专是“专人管理、专帐登记、专库保存、财政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五统一是“统一订购、统一领取、统一发放、统一回收、统一销毁”;两级审验是“县级初验、市级复验”。严格证章标识发放程序,做好台帐记录。二要对检疫票证使用情况实行每月通报制,及时对检疫票证使用量不达标的县(市)区进行专项督导,使全市检疫用证总量继续保持全省前列水平。各县(市)区所辖乡镇年度产地证明平均使用量达不到《全省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千分考核办法》标准的,予以全市通报,取消本年度评先资格。
(四)全面开展宣传工作,树立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的良好形象,努力提高管理相对人依法生产、经营意识。
1、坚持“四个面向”(即面向群众、面向领导、面向管理相对人、面向相关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农村黑板报、有线广播、标语、网络、联合执法、发放资料等方式,宣传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法律、法规、动物及其动物产品的检疫知识,提高群众对动物疫病的防控意识,通过宣传,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
2、在全市推行“二二二一”工程。即在各县(市)区动物规模饲养场(养殖小区)、屠宰加工厂、动物诊疗机构、基层动物防疫监督站等场所内制作大字标语、科普宣传栏、安放警示牌和责任公示牌。各县(市)区要抽调得力人员,切实加强《动物防疫法》宣传工作,认真实施“二二二一”工程活动。该项工作完成后市总站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完成情况进行专门检查验收。
(五)全面落实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无缝隙覆盖责任制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全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责任体系。对动物饲养场(区)村、屠宰场(户)、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市场、动物产品加工、贮藏、销售单位(市场)、冷库、动物诊疗机构、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等都要明确监管责任人,制订监管制度,市站与各县站(所)、县站(所)
与各分站、分站与每名检疫员都要层层签订了责任状,全面建立动物卫生监督责任监管体系,确保责任落实到人,进一步提高了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
(六)认真履行职责,做好A型口蹄疫防治工作。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切实提高管理相对人风险和自觉防控意识。口蹄疫是一类动物疾病,是一种急性、烈性传染病,具有传播速度快、难防难控的特点,一旦发生,不仅对当地奶牛养殖造成毁灭性打击,影响当地的经济发展,还威胁到人类健康和社会稳定。二要加大对奶牛场(区)的监管力度,严格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建立健全免疫档案,对不符合防疫要求的饲养场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尽快改正;三要指导严格实行封闭饲养管理制度,控制奶牛的流动,严防疫病传入,采取综合措施,加强消毒灭源、免疫、监测及 病死动物及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工作,控制疫病于源头;四要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准备工作,加强疫情排查监测,加强联系沟通,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发现疫情及时上报,按照“早、快、严、小”的方针果断处置,实现力争不发生、确保不蔓延的防控目标,打好A型口蹄疫防疫阻击战;
(七)增强政治敏感性,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积极处置各类突发应急事件。
1、建立举报投诉快速反应机制。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公布举报电话,确保举报电话随时有人受理。接到群众举报后,要派执法人员迅速出动,并认真调查处理,15日内将办结情况及时向举报人反馈。做到举报有记录,领导有批示,查处有结果,汇报有材料,查阅有档案。
2、做好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督促养殖场落实各项动物防疫措施,并对动物的存出栏实施动态管理。严格落实《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处置预案》要求,发现可疑情况,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理,做到及时诊断,果断处置。
3、做好日常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一线,查找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于萌芽状态,推动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稳步、健康开展。
4.二○○四年全市动物防疫监督工作总结 篇四
第一条 为加强对动物防疫相关场所的动物卫生监督管理,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为,确保动物防疫和动物产品安全工作措施到位,依据动物防疫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动物防疫相关场所包括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散养户、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经营动物和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以及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省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辖区内的动物防疫相关场所进行监督检查的活动。
第四条
对按照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和要求需要开展随机抽查的场所,抽查比例、抽查频次等按照随机抽查的要求实施。
对尚未纳入随机抽查的场所的监督检查比例、频次由各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根据本地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力量以及保障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第五条
根据不同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散养户的实际,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实施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一)是否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三)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后,是否未经审查擅自变更布局、设施设备和制度;
(四)与其规模相适应的执业兽医配备情况;
(五)场内隔离的动物临床健康情况;
(六)动物和动物产品进出登记情况;
(七)消毒设备配备、运行及消毒实施情况;
(八)免疫、用药情况;
(九)发现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时的报告情况;
(十)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配备、运行及无害化处理实施情况;
(十一)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检查的其他内容。第八条
根据不同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的实际,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实施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一)是否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二)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后是否变更场所地址、经营范围;
(三)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后,是否未经审查擅自变更布局、设施设备和制度;
(四)消毒设备配备、运行及消毒实施情况;
(五)运输动物和动物产品的专用密闭车辆配备、运行情况;
(六)病死(害)动物和动物产品入场登记情况;
(七)无害化处理后的物品流向登记情况;
(八)人员防护情况;
(九)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检查的其他内容。
第九条
根据不同经营动物和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的实际,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实施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一)专门经营动物的集贸市场
1.是否周围有围墙,场区出入口处设置与门同宽,长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
2.是否场内设管理区、交易区、废弃物处理区,各区相对独立;
3.是否交易区内不同种类动物交易场所相对独立; 4.清洗、消毒和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配备、运行情况; 5.定期休市和消毒制度建立及实施情况; 6.是否有专门的兽医工作室;
7.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检查的其他内容。
(二)兼营动物和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
1.动物和动物产品交易区与市场其他区域是否相对隔离; 2.动物交易区与动物产品交易区是否相对隔离; 3.不同种类动物交易区是否相对隔离;
4.交易区地面、墙面(裙)和台面是否防水、易清洗; 5.消毒制度建立及实施情况;
6.活禽交易市场是否场内的水禽与其他家禽分开; 7.活禽交易市场是否宰杀间与活禽存放间隔离;
第十三条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实施监督检查时对发现的问题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一)对违反《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应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进行处罚的实施处罚;
(二)对应由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进行处理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三)对涉嫌犯罪的,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按照有关规定向公安机关移送。
第十四条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建立监督检查记录,记录检查的场所名称、检查人员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等情况,留存归档,以备查用。
检查记录应长期保存。
第十五条 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每半年将全县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报市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市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每半年将全市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报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第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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