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学院 2017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方案(共6篇)(共6篇)
1.生物学院 2017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方案 篇一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
201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方案
根据《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院教育改革方案》以及《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的精神,结合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实际情况及博士生培养规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本实施方案选拔优秀博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包括个人申请、学科考核、学院审查和研究生院审批四个环节。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者自愿申请,提交能够反映其科研能力、综合素质、英语水平的相关材料,学科依据申请者申请材料确定差额复核名单,考核小组组织考核决定拟录取名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报研究生院审批。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个人申请
(一)报名条件
1、申请者的学位要求需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境外所获得学位需经教育部相关机构认证;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读的“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和“非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人员不得以应届生身份报名,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名。
报考非在职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身心健康。
2、报考委托培养生年龄不限。已获博士学位者只能报考委托培养生。
3、申请“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申请人除满足上述报考条件外,还需提交填写完整的《报考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
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该表由定向培养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主管部门提供。
(二)网上报名
时间:2013年10月22日至11月26日
网址:http://gradinfo.cau.edu.cn/admission/accessSignup.do(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系统)
(三)须提交的申请材料
时间:11月27日-12月9日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211办公室石宝霞(收)邮编:10008
3(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中国农业大学2014年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右上角用铅笔标注预报导师(限一名),食品学院2014年具有博士招生资格的导师名单详见《中国农业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硕士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管理部门的证明信),应届毕业硕士生还需提交学生证复印件;
(3)应届毕业硕士生需提交加盖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公章的硕士课程成绩单;非应届生需提交加盖档案主管部门或者人事处公章的成绩单;
(4)中国农业大学研招网上下载并填写《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委培生加盖所在单位党委系统公章,未就业人员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院分党委公章;
(5)附评议书复印件的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6)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7)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本人的详细研修计划,应包括研究的目的意义、具体实施方案、预期学术成果等,字数不少于5000字;
(8)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9)最近五年内(2008.12-2013.12)以下至少一项参加英语考试的成绩证明复印件,具体包括:TOEFL,雅思,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国家英语专业考试,WSK(PETS 5)。还可提供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英语能力的材料作为补充(如以英语发表的研究论文、会议论文、英文专著等);同时,需提供能够用于查询有效英语成绩的用户名和密码,用于查询成绩的有效性。注:获得境外学校(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学历学位证书,并发表至少一篇影响因子大于1.0的SCI文章一篇(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也可不提供以上英语成绩证明。本科至硕士连续在读应届生,在读期间的六级英语成绩不受时间限制
具体英语成绩见下表(食品学院招生要求达到及格线):
(10)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半年内体检合格证明;
(11)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
(12)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学生还需提供《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登记表》,该表由定向培养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主管部门提供。
二、初选
时间:2014年1-3月
招生领导小组组长以及组员从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学术委员会中产生,共7人。
初选办法:
1、学院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制定的博士研究生申请基本条件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凡不符合学院申请基本条件者,终止申请程序。
2、平台专家组资格审查
根据现有的食品学院科研团队,兼顾学院整体布局和学科发展的需要,建立研究生招生、培养、授予学位、研究生专业学位基地建设及研究生科研项目平台,以平台为单位管理研究生招生、培养和毕业。具体分为五个平台:
1)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畜产方向)平台;
2)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果蔬方向)平台;
3)食品科学(营养与安全方向)平台;
4)食品科学(食品生物技术方向)平台(含葡萄酒);
5)食品科学(功能食品、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方向)平台。每个平台设立一名台长、两名副台长和平台秘书,台长为学科或研究领域的学科带头人,副台长为该学科或研究领域的研究骨干。
根据学院资格审查结果,确定进入各平台考核的候选人。各平台组织7人以上的专家审查考核小组实施初次审核。审核内容包括申请人的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申请者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究方向及设想等。
3、公布复核名单
通过初次审核进入复核的名单,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三、复核
时间:2014年3-4月(具体时间以电话和网上通知为准)
1、复核时申请者需携带材料:
准考证、身份证、硕士毕业证书(在职申请学位生、专业学位生除外)和硕士学位证书的原件,相关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原件,英语成绩证书原件。应届生还需须携带学生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入学时交验)。
2、面试程序
3、复核成绩组成:总分100分,专业学识背景20分、科研陈述40分、英语口语10分、沟通交流及表达能力30分。
四、录取
复核考核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以及宁缺毋滥、择优录取原则。学院监督小组将深入复核现场,监督各平台的复核工作。考核结束后,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确定拟招生名单,并于4月进行公示。同时公示申请人主要申请材料,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院。
五、监督机制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由管理人员、教师代表组成,人员5人,设置组长一名,负责招生工作监督。
举报电话:010-62737958邮箱:shbx@cau.edu.cn
六、其他
1、其他事宜按照中国农业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2、本实施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
2.生物学院 2017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方案 篇二
行办法
南京大学文学院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试行办法(试行)
南京大学文学院2014年博士生招生将试行“申请――考核制”,其细则如下:
一、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剽窃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心理正常。3、申请者应具备良好的学术科研能力。4、申请者的学位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应届毕业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2)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名。
5、英语水平原则上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其他语种参照执行): CET-4通过或IELTS≥6.0或TOEFL≥85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SCI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以第一译者身份翻译出版过学术著作。
6、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对口西部计划考生参照“申请――考核制”办法执行,根据考生最终考核情况酌情录取。
二、申请材料
1、南京大学博士生入学申请考核登记表一份(从网站上下载打印)。2、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考试时提供原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原件(附件1)。3、硕士生课程成绩单原件一份(复印件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4、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一份。
5、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6、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7、申请学科或相近学科的两名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信(附件2)。8、已获硕士学位申请者须提供硕士学位论文。9、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须手写。
三、申请
1、申请人登录南京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gra)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实名申请(报名时间参看研究生院主页相关通知),并交纳报名考试费。报名交费后,生成申请考核登记表。2、下载打印本人《“申请――考核”登记表》,与其他材料一并装订成册,于2013年12月10日前(以寄出邮局邮戳为准)用EMS寄送到文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杨宗义楼文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邮编:210023)。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寄送报名材料而导致无法参加院系考核,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3、网上报名后,凡涉及以下情况的考生,须将下列指定材料在2013年12月10日前(以寄出邮局邮戳为准)寄送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南京市汉口路22号南京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邮政编码:210093),请在邮件封面注明“文学院‘申请――考核’制材料”。(1)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提交由考生所在省(市、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盖章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登记表”。
(2)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复印件。(3)南京大学的教职员工,提交由人力资源处或人才交流中心盖章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考核 1、材料审核
由专业组织导师审核考生专业水平,院研究生办公室审核考生报考资格。材料综合评分:满分50分
材料审核结果12月25日左右公布。2、笔试
由文学院组织,闭卷考试。考核时间:2014年3月4-5日。专业基础,满分100分。专业英语,笔译,满分50分。3、面试一
形式:专题讨论。由导师组提出讨论专题,院图书馆向考生开放相关资料,以专业为单位,所有招生导师参加,听取考生专题报告。满分100分
考生笔试、面试一成绩累加,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二资格人选 4、面试二
由招生导师面试。满分100分
五、录取
1、综合考生全部考核结果,决定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录取结果由研究生院统一公布。2、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拟录取博士生名单,经体检、政审、调档等流程后,向拟录取新生发录取通知书。
六、监督保障机制
3.生物学院 2017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方案 篇三
经法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现制定博士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如下: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董玉庭
成员:胡东、孙磊、董惠江、魏建国
二、复试差额比例
法学院统一复试差额比例为200%,并在合格生源中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合格生源不足200%的,初试合格考生全部参加复试。
三、复试形式和内容 1.复试形式为面试。
2.考生应向复试组汇报个人学习科研经历和代表性成果,阐述读博期间拟从事研究领域及研究工作设想。
3.复试组综合考核考生专业基础、对学科前沿的把握、科研创新能力及外语水平等,旨在择优选拔科研能力突出、具有培养潜力的学生。
4.复试题目由复试小组在复试前集中讨论产生。
四、复试成绩计算和要求
1.复试满分100分,60分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复试小组各成员所打分的平均分为考生复试成绩。
五、录取
1.初试和复试成绩之和即为考生最后成绩。
2.复试合格考生在招生计划内按二级学科招生专业排名,根据考生最后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六、复试时间、地点
法律史:2018年4月8日14:00,汇文楼825室; 刑法学:2018年4月8日14:00,汇文楼835室; 民商法学:2018年4月8日14:00,汇文楼822室;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2018年4月9日9:00,汇文楼822室; 经济法学:2018年4月9日14:00,汇文楼822室。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
4.生物学院 2017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方案 篇四
北京理工大学物理学院成立于2011年6月,前身为理学院物理系,首任院长为中科院院士葛墨林,物理学院是学校具有较高基础教育教学水平、较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实力、富于创新精神,培育高层次、高素质理科人才的重要基地。学院现有教职工76人,其中教授及研究员21人,博士生导师25人(含兼职3人),副高职人员36人。拥有中科院院士1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人,长江学者2人,青年千人1人,教育部新世纪人才7人,北京市教学名师奖获得者1人,北京市青年教学名师1名。引进芬兰科学院院士兼瑞典科学院院士Antti Niemi教授入选国家“千人计划”,聘任国际著名物理学家美国芝加哥大学Paul Wiegmann教授为“徐特立客座教授”,聘任俄罗斯远东联邦大学Alexander Molochkov教授为物理学院兼职教授。学院设有应用物理学本科专业,物理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凝聚态物理和理论物理两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以及物理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2018年物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申请审核-考核制”,申请人除符合《北京理工大学2018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报考条件外,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由学院博士招生专家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筛选。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组织复试,并择优录取。欢迎各位有志青年报考北京理工大学物理学院!
一、物理学院综合考核工作原则
1.以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为核心,全面提升选拔质量。2.服从学校发展和学科建设总体布局。
3.严格招生程序,做到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二、考生报名与初选
1.报名考生需通过我校研究生院进行统一报名,请考生参照我校研究生院招办公布的《北京理工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和报名办法进行报名并提交材料。物理学院招生工作专家组负责对考生报名基本资格的审核,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学院招生工作专家组进行择优选择,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并上报研究生院审核。
2.组织形式物理学院招生工作在学校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的招生工作部署下完成。招生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初审阶段。考生按照报考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物理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小组,院长及招生主管副院长为小组领导,成员包括学科责任教授和各研究生团队学术带头人;成立资格审查小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教学干事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基本审查、筛选,报学院资格审查专家组进行择优选择,资格审查专家组由学院学术带头人或学科带头人组成,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报考资格审查专家组将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科研潜质、学术基础、外语能力等基本素质进行初选,并确定进入面试的学生名单,对于复审不合格不予准考的考生给出明确书面意见。资格审查小组有义务做好考生的信息安全保密工作;第二阶段为面试考核。面试考核小组成员至少由5名博导组成,学科责任教授或研究团队学术带头人任组长,组长应对面试选拔的各个环节负责。面试选拔小组下设秘书一名,负责面试选拔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考核时间和地点在面试前通知给每位初审合格考生,考生通过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携带有效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物理学院面试考核。初审、面试各环节工作均接受研究生院巡查小组和学院招生小组领导的监督。3.考生报名
考生报名分为网上填写报考信息和提交材料两个环节。
网报时间为:2017年11月23日-2017年12月7日或2018年1月5日-2018年2月27日。考生网报信息提交并缴费成功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申请学科所在招生单位提交材料。考生提交材料包括:
(1)《北京理工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成功后打印出纸质版,考生本人签字。
(2)两封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信。
(3)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原件或加盖人事档案公章的原件。
(4)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及评议材料、答辩决议复印件(往届生);论文摘要(应届生)。
(5)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各类获奖证书、国家大学英语四
(六)级证书或其它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7)能证明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的复印件,包括发表论文、专利、科研获奖、其它学习经历等。
(8)个人陈述。请用1500字(中文)介绍本人专业背景、从事过的研究工作以及攻读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等。
(9)身份证复印件(证件正反面印在1张A4纸上)。
(10)学生证复印件。
应届毕业生须提交上述第(1)、(2)、(3)、(4)、(6)、(7)、(8)、(9)、(10)项材料及第(5)项中的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入学报到时须补交第(5)项中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往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上述第(1)、(2)、(3)、(4)、(5)、(6)、(7)、(8)、(9)项材料;
同等学力报考者除须提交上述第(1)、(2)、(4)、(6)、(7)、(8)、(9)项材料外,须另提交已取得最后学历及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已修完硕士课程成绩单(加盖公章);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的2篇以上学术论文全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证书复印件(排名前五名),以及大学外语六级证书复印件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语考试通过证书等。
定向就业的应届毕业(或在读)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现正在履行合同约定的在职人员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说明:
(1)请用铅笔在各项材料的第一页标明对应的序号,按上述清单顺序整理材料,便于审查。
(2)申请材料不退回。
(3)若发现材料造假,即使已被录取,也将取消考生博士录取资格。
参加2017年12月选拔的考生请将申请材料于2017年12月7日前寄至物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参加2018年3月选拨的考生递交申请材料时间在学院网上另行通知。地址如下:
北京市 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院 北京理工大学
中心教学楼623 收件人:周格羽
邮编:100081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17年12月17日和2018年3月18日
2.面试内容:主要考查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科学研究作风、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面试每人至少30分钟,考生需准备15分钟PPT,主要内容为硕士以来的研究工作。具体考核内容包括外语听力考核、口语考核、外语综合能力考核、专业课能力考核和其他综合能力考核。面试成绩为各项考核成绩之和,由学院招生工作专家组进行综合评价。3.考核地点:北京理工大学中关村校区(具体地点以邮件通知)。
四、体格检查
面试结束后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录取类别及相关事宜
1.学院根据考生科研能力、面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2.博士研究生的报考及录取类别分两类: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
(1)非定向就业:人事档案等关系须转入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
(2)定向就业:少数民族专项计划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须在录取前按照教育部要求签订相应少数民族专项计划协议书,毕业后按所签署协议工作。其他在职考生在学期间仍属原单位员工,人事档案等关系不转入我校,须在录取前由用人单位与我校签订相应定向就业协议书,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所有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需缴学费,不发放生活补助。物理学院招生工作专家组依据考生的面试成绩及表现,择优提出拟录取名单,并上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录取工作按学校相关工作要求执行,并与研究生院整体工作相统一。
六、学习年限
博士生基本学制为4年,直博生基本学制为6年。
七、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
我校已向教育部申请“高等学校与工程院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此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为准。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待教育部批准后另行公布。
八、其它说明
1.要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将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在当年博士生招生考核中作弊的考生,下一不允许报考。3.在录取过程中,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由考生自己解决。4.考生可通过本通知附件查阅2018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导师情况。5.考生可直接与物理学院周格羽老师联系咨询有关招生事宜: 电子邮箱:zhougeyu@bit.edu.cn 联系电话:010-68911355 其他未尽事宜遵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北京理工大学物理学院
5.生物学院 2017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方案 篇五
硕士研究生,即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简称硕士生,人们日常生活中所说的考上了硕士,读硕士等,正是指硕士研究生。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2021年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流程相关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一、招生人数
北京校区20人,培养地点在北京;
最终招收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申请条件
考生须符合《北京师范大学2021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基本要求。
三、报名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与程序见《北京师范大学2021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提交材料
(一)纸质版材料
考生须于2020年12月14日前(以寄出日期为准),按要求向教育学部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材料目录(注明考生姓名、报考专业领域、材料类别与详细项目名称)。
(2)报名登记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打印前请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打印后本人须在每页亲笔签字确认)。
(3)在相应教育领域工作年限的证明原件。如现单位工作时间不满5年,须同时提交前工作单位的证明。具体要求如下:
高等学校(含本专科)的中层和高层管理人员,需提供组织或人事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原件(注明入职年月、职称、职务、行政级别等内容;负责人签字,盖组织或人事部门公章);
高中(含中职中专)的中层和高层管理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原件(注明入职年月、职称、职务等内容;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初中、小学和幼儿园的高层管理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原件(注明入职年月、职称、职务等内容;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4)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单证专业学位研究生和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不必提供),及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由考生攻读硕士学位所在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其公章)。
(5)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如没有则不提供。
(6)两份与所报学科相关的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后请专家填写)。
(7)个人自述(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后填写,内容需包含学习工作经历、参与科研或教改项目简介、参与学术交流活动等)。
(8)研究计划书(包括研究问题、文献综述、理论基础、研究思路与框架等内容,不少于5000字)。
(9)硕士学位论文(境外取得硕士学位且无硕士学位论文的,可提供成绩单和一篇代表性课程论文)。
(10)科研能力与成果证明材料:提交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公开发表的期刊论文全文,或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身份出版过的专著/编著/译著(仅需提供书籍的封面、版权页和目录);最多3项,如没有则不提供。
(11)实践能力与成就证明材料:提交教育管理工作相关案例报告(须加盖单位公章)、获奖证书等;最多3项,如没有则不提供。
提示:
①以上书面材料请按序号顺序排列,无需装订成册;
②书面材料一经提交,不予退换、退还;
③提供不实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二)电子版材料
考生须于2020年12月10日报名截止前,以压缩包方式在博士报名系统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PDF文件),电子版材料内容须与书面材料一致。
(1)个人自述;
(2)研究计划书;
(3)硕士学位论文;
(4)科研能力与成果证明材料;
(5)实践能力与成就证明材料。
五、申请-考核程序
(一)报考资格审核
组织专家委员会依据招生简章要求,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报考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初审选拔环节。
(二)初审选拔
成立由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不少于5人的初审专家组,负责相关资料评审事宜。
初审成绩满分值为100分。初审专家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资料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含:研究计划书、硕士学位论文、科研能力与成果、实践能力与成就、综合素质。
初审专家组根据以上评审内容,独立打分,以平均分计为考生的初审成绩。初审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参加专业知识考核。根据初审成绩排序,并按1:3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专业知识考核名单。
专业知识考核名单将于2021年3月中下旬在教育学部网站上公布。
(三)专业知识考核
专业知识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外语水平,对专业基本理论的掌握程度,对教育现象、教育实践以及教育热点问题的分析和解决能力。
考核方式为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为180分钟。考试将于2021年4月上旬左右进行,具体时间在专业知识考核公布名单中通知。
考试科目如下:
(四)复试考核
专业知识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复试考核。在通过专业知识考核人数充足的情况下,按不低于1:1.5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复试考核名单。复试考核名单将于2021年4月中旬在教育学部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复试考核将于2021年4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在复试考核公示名单中通知。
复试考核专家组由相关学科领域至少5位专家组成,审核方式为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重点考察考生科研经验及科研能力、实践经验及实践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术潜力、综合素质等。
复试考核专家根据考核项目要求和考生表现予以评分。各考生的复试考核成绩,为每位专家所评定分数加总后的平均分。复试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复试考核成绩于复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教育学部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六、录取
考生的最终总成绩为复试考核成绩。将依据考生最终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审批后由学校统一公示。
七、其他
在公示期内考生如果对各考核环节有疑问,可向教育学部提出申诉,由教育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调查处理。考生如果对教育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处理结果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英东教育楼253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5
联系电话:010-58804091
电子邮箱:zhaona244@bnu.edu.cn
6.生物学院 2017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方案 篇六
依据《北京科技大学2018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我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2018年报考北京科技大学冶金与生态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的考生。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要求
符合《北京科技大学2018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见简章)。
(二)学院要求
除学校规定的申请条件外,还须满足学院的要求:往届毕业生需要在近三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所要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学术论文一篇或者SCI/EI检索文章一篇及以上。
须同时满足学校及学院的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注:未取得硕士学位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允许报考。
(三)考试方式
2018年我院通过以下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
1、学士直攻博(已完成拟录取工作,考生只需在报名系统填报信息);
2、硕博连读;
3、申请考核制(含定向就业)。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我校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期间系统24小时开放,报名网址:http://yjsy1.ustb.edu.cn:8080/zsgl/bswb/。报名费200元,交费方式为网上支付。
(二)提交的申请报名材料:
1.《北京科技大学2018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需要提交的材料。2.学院补充要求:对于有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考生(往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术论文首页。具体材料清单如下:
①《2018年报考北京科技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硕博连读考生须同时提交《北京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
②学位证书复印件;
包括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及硕博连读考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报到时补交硕士证书复印件);
③身份证复印件;
④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书两份(所报考的导师不能填写);
⑤本科、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
⑥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硕士学位论文摘要约3000字左右,包括题目、导师、论文摘要和创新性结论;同等学力报考者提供学士学位论文全文及评议书复印件;
⑦研究计划;
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或方案,要求不少于3000字。⑧科研经历简介及自我介绍;
科研经历包括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
⑨同等学力报考者,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发表论文或获奖证书的复印件。⑩对于有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考生(往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术论文首页。
(三)材料审核
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考生须将上述材料纸质版寄(送)至北京科技大学冶金与生态工程学院310办公室。学院将按照教育部及学校规定时间,组成不少于3人的专家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审核结果最后由学院提交至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复核,复核无误后进行网上公示。经审查不符合规定者或因个人原因未能将报考材料及时送达者,将不予准考。
四、考核与评价
(一)考核时间:2018年4月9日-13日,具体时间地点届时登录学校及学院网站查询。
(二)考核及内容
所有考生(学士直攻博考生除外)均需参加学院组织的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部分:
①学术水平考核(100分)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采用考核小组的面试提问方式来考查考生对专业基础知识、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等。
②外语水平考核(100分)
硕博连读采用考核小组的英文提问方式考查考生对专业外语的听力、口语的能力。申请考核制考生通过科技英语文献阅读与翻译的笔试(在钢铁冶金、有色冶金、物理化学、生态学方向中任意挑选一套答题)以此来考查考生的外语水平、专业水平及文献掌握能力等。
③综合素质考核(100分)
采用考核小组的面试提问方式,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创新意识、研究潜质。④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诚实守信、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学习(工作)态度,心理素质、身体素质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是博士生招生考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总成绩,但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的考生除参加上述学院组织的考核外,还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
1、思想政治理论课(自然辨证法)考试。
2、加试2门硕士学位课程,每科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加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
(三)考核专家小组
考核专家组由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在内的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考核过程及考核内容以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导师为主,考核结果在参照所报考导师意见下,由考核专家组集体讨论决策,并报本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形成集体讨论、重视监督的专家组集体决策制度。
五、体检:考核期间学校统一安排体检,地点为北京科技大学校医院,具体时间届时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六、录取
(一)将参照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评价结果、考试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 “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二)按所报考导师学生成绩排名、不同报考类别排名,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三)考生的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录取类别与报考类别一致,录取阶段不作调整(考生报名阶段须慎重填写)。
(四)录取阶段,所报考培养单位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加盖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七、学习年限
以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4年,学士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5年。
八、专项计划: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联合培养等),请参见《北京科技大学2018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九、学费、奖助学金、住宿、合作培养公派留学:请参见《北京科技大学2018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十、申诉机制
考生在招生、录取等方面有疑问,可首先向我院提出署名申诉,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提出的申诉进行调查及处理。
如果考生对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做出的申诉处理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提出申诉,并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调查后做出最终裁决。
十一、其他:
1、博士招生考核将在2018年4月9日-13日进行。关于博士的报考、初选审核名单、综合考核及录取等通知均在本学院网(http://metall.ustb.edu.cn)招生就业栏目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学院不再另行通知考生。
2、咨询电话:010-82375007 马老师
3、学院申诉电话:010-62334914
4、学院联系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北京科技大学冶金与生态工程学院310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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