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填写(精选10篇)
1.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填写 篇一
u 第I部分(a)、(b)、(c)三栏,其相互之间的逻辑关系是:(c)病(根本死因)(b)病(中介死因)(a)病(直接死因)导致死亡。各病发生到死亡的时间间隔一般是(c)病最长 (b)病次之 (a)病最短
u 如果在一系列事件中只有一个步骤,则在I(a)行上记入一条就足够了。如果存在多于一个步骤,则直接原因记(a)行,而起始前因记在最后一行,任何中介原因则要记在(b)行或(b)行和(c)行。
例1:I (a) 食道静脉曲张出血
(b) 门静脉高压
(c) 肝硬变
(d) 乙型肝炎
第II部分:是对第Ⅰ部分内容的补充,用于填写促进死亡,但与导致死亡的疾病或情况无关的其他有意义的情况,应根据具体情况填写。
①填写所有促进死亡、但与第I部分死亡原因顺序无关的疾病;
②按照严重程度依次填写,无数目限制
2.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填写 篇二
1 检疫证明
(1) 检疫证明是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执法人员按照国家标准、农业部行业标准、检疫管理和检疫对象。依法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检疫, 经检疫合格依法出具的法定的有效的检疫凭证。用以证明该动物及动物产品经检疫合格, 可以依法凭检疫证明进入销售、运输、加工等流通环节, 并接受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监督。《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由农业部统一监制, 全国使用的《证明》都是统一格式, 真的合格证有明显的底纹, 纸张也比较薄, 左面还有明显的从整本单据上撕下后留下的不规则痕迹。
(2) 有的货主出具的检疫证明竟然是第1联, 也就是存档联。如果检疫员能认真填写检疫证明, 就能避免此类问题出现;同时也存在买卖检疫证明或由非检疫工作人员出具检疫证明的现象。
(3) 货主名称应当填写身份证学名和营业执照的全称, 不应写小名或企业简称, 以便货物来源认定。
(4) 动物产品名称的填写。应具体到冻、鲜及分割肉、副产品等。例如车中装有猪肝、猪蹄, 应填写为冻猪副产品, 若还有分割肉应填写为冻猪分割肉及副产品。如填写地方不够, 可在备注栏中标明产品明细及数量, 不应使用“猪产品”来概括, 否则不易分辨是冻品还是鲜品, 分割肉还是猪副产品。检疫的费用是根据货值的比例收取的, 猪副产品和猪分割肉的价值相差很大。如车中装有猪副产品及分割肉, 在检疫证明中, 产品名称就应如实填写, 备注栏中标明数量及种类, 便于检疫费用的计算。对同一车辆运输2种或2种以上动物时, 应分别出证, 不应将不同种动物填写于一张检疫证明上, 这样才符合《动物防疫证照填写及应用规范》的要求。
(5) 冻品的数量应填写千克, 如填写吨应视为无效检疫。
(6) 产品数量的填写应当使用大写数字, 离格半字距离处填写。曾有过在格后半部填写数量的检疫证, 前面空余部分用来填写增加千克数, 检疫员的用意可想而知。
(7) 启运地点和到达地点应当写明省、市、县、乡、镇, 避免查证验物时发生误会, 需要看地图才能证实地区隶属关系。对同一车动物有2个到达地的, 由于在第1个到达地要卸一定数量的动物或动物产品, 若再使用原检疫证明, 与数量已经不符, 因此必须在第1个到达地换发《出县境动物检疫证明》。
(8) 备注栏的填写。如是冻品产地应填写具体产品明细及数量;如是中转地还应填写产地及检疫证号, 要做到产品有档案、有据可查;如果发生退货等情况, 也可以在此栏中备注。
(9) 有效日期应为大写数字, 根据天气、到达地点和运输方式填写, 如距离远, 可浮动2d;如为附近省市应填写为当日有效, 以免司机为了节省过路费而重复使用检疫证明, 逃避检疫费用。
(10) 检疫员签字印章处, 检疫员应使用名章。如某省检疫员章, 上为姓名, 下为检疫员编号。如没有名章, 应认真签字, 不能使用草书或行书等不易辨认的字体。
(11) 出证明日期应为大写数字, 以免不法商贩涂改以重复使用。
2 运载工具消毒证明
(1) 承运单位应按车辆行车证中的单位填写, 不应用“个体”来统称。
(2) 运输工具应填写具体车种, 如箱装汽车、保温车、制冷车、火车等。
(3) 运载工具号码填写, 应当在装货前对车辆消毒并如实记录。不应空白或让货主二次书写。这样容易使只收费不检疫或买卖检疫证明的情况产生。
(4) 消毒的药物应填写药物种类及配方比例, 不应只写药物名称而不标明比例。
3 非疫区证明
3.大二医学生死亡态度研究 篇三
【关键词】大二医学生;死亡态度;死亡教育;生命
【中图分类号】C913.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4128(2011)05-0028-01
大学生在大学四年或五年里会表现出不同的特点。如果说大一学生对一切还充满着新鲜感,充满着幻想,那么大二学生逐渐进入迷茫期。许多人无法找到前进的方向,觉得生活非常枯燥.乏味。对于医学生来说,从大一到大二,其专业学习更加紧张,每日的课程更为紧凑,其课余生活不如其他类型大学的大学生生活那么丰富多彩。再加上,医学生是未来的医生或护士。他们必须面对生.老.病.死的问题以及重病或濒死的病人。研究医学生的死亡态度有利于指导他们端正死亡态度,更加珍惜生命、热爱生命。
1 方法
1.1 对象。以367名大二医学生为研究对象,平均年龄为20.04±0.98岁。
1.2 工具。本研究采用的《死亡态度问卷》是在《死亡态度量表》【sup】[1]【/sup】和《死亡态度描绘修订版》【sup】[2]【/sup】的基础上编制而成。问卷由害怕死亡、逃离接受、中立接受以及趋近接受等因子构成。问卷的分半信度为0.444(p<0.001),整体内在一致性系数α为0.656,处于可接受范围之内。问卷单个项目得分与总分高度相关,介于0.128和0.465之间;四个维度的得分与总分高度相关,介于0.251和0.645之间;各因子中的项目负荷量介于0.425和0.786之间,高于0.30的可接受值。
2 结果
2.1 总体情况。研究发现,多数大二医学生偏向于中立接受死亡,其均分接近四分。在死亡态度四个维度中,按照均分的高低排列分别是中立接受(3.89±0.80)、死亡恐惧(2.50±0.78)、趋近接受(2.25±0.76)、逃离接受(2.08±0.69)。而且,八成多大二医学生(83.4%)中立接受得分高于3分,两成多的大二医学生(23.4%)死亡恐惧得分高于3分,一成左右的大二医学生(10.4%)趋近接受得分高于3分,近一成大二医学生(9.5%)逃离接受得分高于3分。
2.2 不同因素影响下的死亡态度
2.2.1 不同性别对医学生死亡态度的影响。研究发现,大二医学生在死亡恐惧(t1.13, p>0.05)、中立接受(t-1.46, p>0.05).趋近接受(t-1.92,p>0.05)以及逃离接受(t-0.03,p>0.05)上均无显著性别差异。
2.2.2 是否独生子女对医学生死亡态度的影响。研究发现,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在死亡恐惧(t0.31,p>0.05)、中立接受死亡(t-0.57,p>0.05)以及逃离接受死亡(t-0.67,p>0.05)均无显著差异,但在趋近接受死亡上二者差异显著(t2.62,p<0.01),独生子女的得分(2.50±0.80)显著高于非独生子女的得分(2.20±0.74)。
2.2.3 有无自杀意念对医学生死亡态度的影响。研究发现,有过自杀意念的大二医学生和没有自杀意念的大二医学生在死亡恐惧(t0.55,p>0.05).中立接受死亡(t0.57,p>0.05)以及趋近接受死亡(t0.14,p>0.05)均无显著差异。但在逃离接受死亡上二者差异显著(t2.71,p<0.01),有过自杀意念的医学生得分(2.24±0.79)显著高于没有自杀意念的医学生得分(2.01±0.64)。
3 讨论
所谓死亡态度,是指人们对死亡及有关现象的看法或情绪反应。这种态度是非常复杂的。它包括多个维度。研究发现,多数大二医学生偏向于中立接受死亡。该维度在被研究的四个维度中得分最高,超过了中间值(3分)。也就是说,多数大二医学生对于死亡既不害怕,也不欢迎,而是把它看作是一个自然的.不可否认的.无法避免的事件。一般来说,偏向于此维度的人都能以积极.乐观的心态面对人生。虽然医学生学的是医学专业,而且已有一年多的医学专业学习,但仍有近四分之一的大二医学生有较为强烈的死亡恐惧感。他们可能因上生理解剖课时常常看到的尸体而产生较为强烈的死亡恐惧感,也可能因死亡的不确定或不可知而被死亡恐惧感缠绕其身。至于趋近接受死亡和逃离接受死亡,前者指把死亡视为通向天堂或极乐世界的道路,而后者将死亡视为摆脱烦恼.解脱痛苦的途径。无论是哪种,都容易使人走上自杀的道路。
本研究发现,在不同性别上,大二男生和女生在死亡恐惧.死亡中立接受.趋近接受以及逃离接受上均无显著性差异。这可能是因为经过一年多的医学专业学习,无论是男生,还是女生,都接受着相同的医学教育背景,其死亡态度通过课堂学习、课后讨论以及专题讲座等形式变得趋于一致。至于独生子女趋近接受死亡的得分显著高于非独生子女,可能是因为与非独生子女相比,独生子女从小享有更为优越的教育资源,得到了更多人的关爱。他们看问题的方式更为主观,更容易产生幻想。于是,对神秘的.不可体验且时常被影视作品美化的死亡,他们较容易看作是通向天堂或极乐世界的道路。对此,必须引起每一个教育工作者的高度重视。
如果一个人心中的烦恼和苦闷持续增加而又无法排解、无人倾诉,那他(她)就很有可能想到通过死亡来逃避。本研究也发现,有无自杀意念会影响一个人的死亡态度。也就是说,想要自杀的人往往将死亡视为逃离痛苦世界的唯一途径。反之,那些表现出较为明显趋近接受死亡和逃离接受死亡的人,很有可能产生自杀意念。这些年来,大学生自杀的事件频频发生。大学生的心理承受能力令人担忧。对此,在加强对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过程中,必须直面他们的死亡态度,关注他们的心理动态,积极指导他们调整心态、端正死亡态度。
死亡总是和生命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作为医学教育工作者,在今后的研究中应加大对医学生死亡态度和生命意义感的研究,将对医学生的生命教育和死亡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并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学生专业特点,开设独立设置的生命教育课程和死亡教育课程,指导学生树立科学的生死观。
参考文献
[1] 陈若慧, 罗桂玉, 张玠, 等. 台湾地区高职学生死亡态度之研究——以台中市高职学生为例[Z]. 台湾: 国立台中高级护理职业学校, 2000
4.医学死亡证明书 篇四
出证
单位保
存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
第二联 出证
单位定期寄送县区疾
控中
心,由
疾
控
中
心
保存
说 明
填 写 说 明 1.若为女性死者,在死亡时或之前一年的时间里是否怀孕这一问题对孕产妇死亡率的测算非常重
1.持此证到火葬场办理尸体火化手续。2.此证无医生签字、医疗单位和派出所盖章无效。
要。
2.主要职业及工种:尽可能同时填写职业和主要从事的工作。如:工人、农民、干部、学生、军人、服务行业等;还可详细填写工种,如:车工、钳工、电工、纺织工等。3.常住户口地址:应按户口簿上登记的住址填写完整,包括住处的具体门牌号码。4.实足年龄:按照周岁填写。如为婴儿,可填写实际存活的月、日、小时。5.死亡地点:医疗机构病房含村卫生室。在相应的项目前打√。6.致死的主要疾病诊断可分两部分报告:在第ⅰ部分(a)中填写最后造成死亡的那个疾病诊断或损伤、中毒的临床表现,如肺心病、脑出血、颅骨骨折(不要填写呼吸、循环衰竭等情况);(b)中填写引起(a)的疾病或情况;如肺气肿、高血压、损伤中毒的外部原因(骑自行车与汽车相撞、跳楼自杀等);(c)中填写引起(b)的疾病或情况,如慢性支气管炎。在第ⅱ部分中填写那些与第ⅰ部分无关,但促进了死亡的其他疾病或情况。7.根本死亡原因icd编码:按国际疾病分类第十版(icd-10)标准对死者根本死亡原因进行编码,由死因统计人员填写。8.疾病的最高诊断单位:一般指死前主要疾病的最后诊断单位,也可填写在第ⅰ部分(a)中报告的疾病的最高一级诊断单位。如:省(市)医院包括相当于省级及以上的各类医院,其他依此类推。篇二:《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格式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
第一联
出证
单
位 保存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
第二联出
证单
位定
期
送县
区疾
控
中
心,由疾控中心保
存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
附件2: 孕 产 妇 死 亡 登 记 副 卡
(与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同时填写)
姓名 死亡医学证明书编号 常住址 省 市 区(县)填卡单位 填卡人 日期 5篇三:2014版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及填表说明
附件1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市(地区、州、盟)______县(区、旗)第一联
填写单位存根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行政区划代码□□□□□□ 编号:□□□□□□□□□□□□□□□□□
填表说明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以下简称《死亡证》)是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说明居民死亡及其原因的医学证明,是人口管理与生命统计的基本信息来源。因此,要求填写者及相关人员以严肃、认真、科学的态度对待此项工作。
一、填写范围
中国大陆境内正常死亡的中国公民、台港澳居民和外国人,包括未登记户籍的死亡新生儿。
二、填写人
(一)医疗卫生机构、来院途中死亡者:由负责救治的执业医师填写。
(二)家中、养老服务机构、其他场所正常死亡者:由本辖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街道)卫生院负责调查的执业(助理)医师根据死亡申报材料、调查询问结果并进行死因推断之后,填写《死亡调查记录》及《死亡证》。医疗卫生机构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需经公安司法部门判定死亡性质,公安司法部门判定为正常死亡者,由负责救治或调查的执业医师填写《死亡证》。未经救治的非正常死亡证明由公安司法部门按照现行规定及程序办理。非正常死亡是指由外部作用导致的死亡,包括火灾、溺水等自然灾难致死,或工伤、医疗事故、交通事故、自杀、他杀、受伤害
等人为致死(含无名尸)。
三、填表要求
(一)《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要求四联填写齐全,字迹清楚,内容准确,不得勾画涂改。打印或用钢笔、碳素笔填写,签名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如已注明分类项目,请打印应选项目或在应选项目上打“√”。
(二)本表分类采用以下国家标准:《人的性别代码》(gb/t2261.1-2003)、《婚姻状况代码》(gb/ t2261.2-2003)、《从业状况(个人身份)代码》(gb/t2261.4-2003)、《中国各民族名称的罗马字母拼写法和代码》(gb/t3304-1991)、《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gb/t2659-2000)、《学历代码(文化程度代码)》(gb4658-2006)。如发布最新版本,则采用最新版本。请按国家标准填写,国家或地区填写中文简称。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区、州、盟)、县(区、旗):指出具《死亡证》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的省、市、县名称,以民政部编制的上年末《县级以上区划简册》为准。
(四)行政区划代码:填写出具《死亡证》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的县(区、旗)6位行政区划代码,以民政部编制的上年末《县级以上区划简册》为准。
(五)编号:填写17位代码(可由信息系统自动赋值)。编号规则为:《死亡证》出具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9位)+年份(4位)+流水码(4位)。
(六)有效身份证件类别及号码:证件类别及号码不得空缺。中国公民要求填写18位身份证号码。
(七)年龄:按照周岁填写。婴儿填写实际存活的月、日、小时。
(八)出生、死亡日期:填写死者的出生或死亡的年、月、日,婴儿死亡填写到时、分。
(九)个人身份:按照死亡前的个人身份填写,离退休后死者的个人身份一律填“离退休人员”。
(十)死亡地点:“医疗卫生机构”指死于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住院部及急诊室;“不详”指未能确定的死亡地点(仅限非正常死亡者)。
(十一)常住、户籍地址:常住地址填写死者居住半年以上的地址,详细到门牌号码;户籍地址填写户口簿上登记的地址,详细到门牌号码。
(十二)第一联“致死的主要疾病诊断”第i部分中“(a)直接死亡原因”填写最后造成死亡的疾病诊断或损伤。第二、三、四联“死亡原因”填写第一联“(a)直接死亡原因”,如果(a)行填写的为症状、体征、衰竭,则“死亡原因”填写(a)行之后的主要致死原因。填写举例:
例一:如某人因肺癌导致死亡,第一联:(a)肺癌; 根本死亡原因:肺癌;篇四:死亡医学证明书
亡医学证明书》填写
培训材料
陈庄中心卫生院防疫科
二o一一年十月
《死
目 录
第一节 《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基本格式
一、根本死亡原因的定义及举例
二、《死亡医学证明书》的格式
三、《死亡医学证明书》的用途
四、我国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
第二节 《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填写基本要求
一、《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填写基本要求
二、基础项目的填写要求
三、特殊项目的填写要求
四、调查记录填写要求
五、统计项目的填写要求
六、《死亡医学证明书》第一联存根的保存要求
七、常见死亡原因错误填写
八、《死亡医学证明书》填写举例
第三节 医院内不同死亡地点的注意事项
一、住院死亡
二、急诊留院观察死亡
三、急诊未留院观察短时间内死亡
四、来院已死亡
第四节 《死亡医学证明书》中死亡原因报告的具体说明
一、疾病间顺序很不可能的解释及逻辑关系
二、有关疾病报告的说明
附:职业代码
民族代码
居民病伤死亡的原因监测、填报、统计工作是一门研究居民死亡原因及其规律的学科。死亡比疾病具有更明确、更直接的含义。因为死亡具有①死亡的概念是很明确的,死亡的现象是很容易判定的;②死亡是发生在一个时点上的事件;③死亡是一次性事件,人死了就不会再活过来,不存在重复死亡的现象。死亡具有上述的特点,被各国所认识到,因此,国际上都用死亡原因资料来反映一个地区的居民健康状况和卫生状况。同时,死因资料也间接反映了社会、经济、文化对居民健康的影响。连续、完善的死因资料能够预测评估疾病死亡态势。为疾病防制决策,合理配置卫生资源提供科学的依据,为提高居民的健康水平服务。
为便我国的死亡原因监测、填报、统计工作达到国际标准化要求,并能够与世界各国的资料直接进行交流和比较,从1987年起我国卫生部下达文件要求在我国采用国际疾病分类(简称icd)方法进行居民病伤死亡原因统计工作。由于icd方法具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对临床医生和卫生统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下面我们结合icd的基本知识简要介绍如何正确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
第一节 《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基本格式
我们提供的死因判断是否正确,死亡信息是否足够,对于卫生工作的影响很大,因为它是许多卫生工作的基础。死因判断中涉及到两个主要问题,一个是恰当的统一分类标准,即根据什么判断死因,另一个是怎样判断死因。为解决这两个问题,1948年举行的第六次icd国际修订会议,通过了可同时用于死因分类和临床医疗、科研、教学中对疾病分类的综合性类目表,明确提出使用“根本死亡原因”“国际死亡医学证明书”基本格式和确定死亡原因规则的要求。并且明确提出:只有按照统一格式填写的死因证明书才能符合国际标准化的要求。
一、根本死亡原因的定义及举例
进行死因统计时,如果只涉及到一个疾病,则死亡原因分类比较简单。在多数情况下,死亡由两个或多个疾病促成,而死亡原因统计时,只能选择一种死因。为此,第六次国际疾病分类修订会议为死亡原因作了严格的定义定名为“根本死亡原因”。世界卫生组为根本死亡原因所下的定义是:“(a)引起直接导致死亡的一系列病态事件的那些疾病或损伤,或者(b)造成致命损伤的事故或暴力的情况。”
这句话的意思是:从防止死亡的角度来寻找带有根本性的,引起一系列疾病并最终导致死亡的那个原因,不管那个原因发生在死前多长时间都应给予记录。那个原因可能是一个明确的疾病诊断,可能是意外的损伤或中毒,也可能是不明确的医学情况(如症状、体征或临床表现等),由于这个带有根本的原因引起后面一系列疾病或情况,并最终导致死亡。1967年第二十届世界卫生大会对将记入《死亡医学证明书》中的死亡原因又详细地做出了如下定义:“所有导致或促进死亡的疾病、病态情况或损伤以及造成这类损伤的事故或暴力的情况”,定义的目的在于保证所有有关信息得以记录,而证明人不得自行选入某些情况而摒弃其他情况,这个定义不包括症状、体征和临死方式,如心力衰竭或呼吸衰竭。从上述的定义中可以看出根本死因与过去要求填写的主要死因有很大的区别,一般来说主要死因指最后导致死亡的最主要、最严重的那个疾病或情况,它比较直观,医生习惯于报告这种死因,而根本死因则需要根据每个人的病情演变过程找出最早那个引起后面一系列疾病并最终导致其死亡的疾病或情况,这个原因也许在病人死前已不存在或不能成为主要致死的原因,但确定是由于它的发生而最终导致一个人的死亡,这就需要根据死者的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后再给予报告。
对于每一例死亡来说,主要死因常常不等于根本死因,最终导致死亡的那个疾病不一定是病人临死时影响最大的那个疾病,在人的一生中,也许由于较早地患了某种病,而逐渐演变,发展直至最后导致死亡,因此从预防医学的角度来看,要采取措施,减少或消灭的疾病应是那些能够演变发展直至死亡的较早期的那个疾病,而不是那些在临死时影响较大的那个疾病,而这些根本死亡原因只有通过较详细的报告才能得到根本。根本死亡原因通俗地理解,最早发生的病所引起其他疾病,有因果关系的那个最早的病就是根本死亡原因。就是一种起主导作用的,带有根本性的疾病或损伤,由于它的存在、发生及发展,逐渐形成一连串的病态事件,并最终导致死亡。
例如:①某人因30年前患慢性支气管炎,10年前演变成肺气肿,5年前引起肺心病,最后因肺心病死亡。此人导致死亡的一系列疾病关系为:慢性支气管
炎→肺气肿→肺心病→死亡,对此情况,如果医生只报告肺心病,则难以采取措施加以预防。但医生将这三种疾病按其演变顺序报告也来,则很容易看出此人的根本死因是慢性支气管炎,只有防止发生慢性支气管炎才能减少或避免肺心病的死亡。
②某人因15年前患乙型肝炎,5年前肝硬化,1周前昏迷死亡。此人导致死亡的一系列疾病关系为:乙肝→肝硬化→肝昏迷→死亡。如此人15年前无乙型病毒性肝炎就不会导致肝硬化,肝昏迷。
③某人在路上行走时意外地被卡车撞倒,因颅骨骨折、颅内损伤而死亡。此人导致死亡的一系列情况为:在路上被卡车撞倒塌→颅骨骨折、颅内损伤→死亡。医生只有将这些情况按顺序报告出来,才能够判断出此人的根本死因是机动车交通事故。如果只报告颅内损伤则无法判断造成损伤的原因是什么。
从医学上说,每个人的死亡都可能经历了一系列疾病或者意外损伤中毒的情况,医生只有将所掌握的这一系列情况按照合理的顺序报告出来,才能为统计人员确定根本原因,查找相应的icd编码和分类提供良好的原始资料,以确定死因资料的准确可靠。
二、《死亡医学证明书》的格式
按照根本死亡原因的定义。who制定了统一格式的国际死亡原因医学证明书。是为了在两种以上疾病存在时同时载入记录,能够根据其提供的疾病信息,以便选择根本死亡原因,其核心的格式如下: 篇五: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填写培训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填写培训
一、新版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二、死亡医学证明的意义
三、新版死亡证明书管理办法
四、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开具管理规定
五、如何正确填写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六、卫计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死亡医学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
一、新版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二、死亡医学证明书的意义 1.研究人口死亡水平、死亡原因及变化规律和进行人口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2.是制订社会经济发展规化、评价居民健康水平、优化卫生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
三、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管理办法
四、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开具管理规定
五、如何正确填写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一)填写要求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以下简称《死亡证》)要求四联填写齐全,字迹清楚,内容准确,不得勾画涂改,用钢笔、碳素笔填写,签名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如已注明分类项目,在应选项目序号上打“√”。
死亡证上所有项都为单选项,不允许出现二个或二个以
上选项。
死亡证每一项都要详实填写,不允许填写“同上”或“同前”字样。
尽量使用汉字书写,减少英文特别是英文缩写的使用。
(二)具体内容填写
一、楣栏
1.所有的医学证第一行都填写:医疗机构所在的市、区、街道 2.行政区划代码:医疗机构所在的区代码 3.编号:医院代码(9位)+年份(4位)+流水码
注:科室在领取死亡证后根据医院统一的编号即时填写,科室不得存放无编号的死亡证。
二、一般项目
1.姓名:字迹清楚
2.性别:在“1”或“2”上打“√” 3.民族:字迹清楚 4.国家或地区:填写“中国”或其他国家 5.有效身份证件类别:在“1”身份证上或“2”户口薄上打“√”
注:目前建议开死亡证时必须有身份证或户口薄,其他证件无效。6.证件号码:中国大陆公民要求填写18位身份证号码 7.年龄:实足年龄
注意:死身份证者出生日期,一定填实足年龄。8.婚姻状况:在对应的选项序号上打“√”
注意:不要选“9”
9.出生日期:根据身份证填写 10.文化程度:在对应的选项序号上打“√” 11.个人身份:在对应的选项序号上打“√”
注:填写死者死亡前的个人身份,离退休后死亡者一律在 “80离退休人员”序号上打“√”
12.死亡日期:具体到分钟,与病历要一致。13.死亡地点:在对应的选项序号上打“√”
注:不要选“0不详”,不详是仅限于非正常死亡,比如死于刑事案他杀等。14.死亡时是否处于妊娠期或妊娠终止后42天内:在对应的选项序号上打“√”。15.生前工作单位:生前工作时间最长的单位。无工作单位的死者此项填写“无” 16.户籍地址:填写户口薄上登记的地址,要具体到门牌号。17.常住地址:死者居住半年以上的地址,要具体到门牌号。18.可联系的家属姓名:填写能办理销户及处理死者其他事宜的联系人。19.家属住址或工作单位:填写规范的单位名称,如果填住址要具体到门牌号。
三、死因填写 1.致死的主要疾病诊断:第i部分(a)、(b)、(c)、(d)和第ii部分“其他疾病诊断”每行只能填一个疾病名称。2.第i部分“(a)直接死亡原因”填写最后造成死亡的疾病诊断或损伤。第二、三、四联的“死亡原因”与第一联(a)中疾病诊断要完全一致。
(1)如果(a)填写为症状、体征、衰歇,则在(a)之后一定要填写引起(a)的主要致死原因。
(2)“癌症”患者仅在(a)中填写“某某癌”,(b)、(c)、(d)不填。注:除肝癌外,其他能写部位的肿瘤一定要写部位。肺部肿瘤应写“左/右+叶段+病理”,如:左肺上叶腺癌。
(3)如果患者死于心肌梗死,尽可能填写心梗部位,比如前壁急性透壁心肌梗死、下壁急性透壁心肌梗死等。
(4)如果患者死于脑血管疾病,尽可能写明部位,比如脑出血应写脑干的脑内出血、小脑的脑内出血等。(5)外部损伤造成的死亡:比如某人因骑自行车与汽车相撞造成颅内损伤导致死亡。(a)填“颅内损伤”(b)填“骑自行车与汽车相撞” 3.生前主要疾病诊断单位:在对应的选项序号上打“√” 4.生前主要疾病最高诊断依据:
(1)只要患者死于医院不允许填“6死后推断”,“死后推断”仅限于死亡地点为“来院途中”“家中”“养老服服务机构”“其他场所”。
(2)有病理诊断结果的,生前主要疾病最高诊断依据选择“病理”,不选“临床+理化”。5.医师签名: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签名 6.医疗卫生机构盖章:由病案室收集后统一盖章。7.填表日期:如实填写。
5.死亡原因医学证明书 篇五
根本死亡原因确定练习确定根本死因的步骤.doc 常见错误
一、死亡医学证明书死因填写练习
例1-1 某患者19岁,1年前诊断急性粒细胞性白血病,2日前突然头部剧痛、呕吐、偏瘫,头颅ct扫描发现高密度出血影,诊断脑出血。
ⅰ.(a)、偏瘫 2日(b)、脑出血 2日(c)、急性粒细胞性白血病 1年
ⅱ.根本死因:急性粒细胞性白血病
总原则
注释2.doc 例1-2 某女性患者,妊娠36周因突然抽搐昏迷入院,有妊娠高血压病史。诊断产前子痫。
ⅰ.(a)、产前子痫 x时(b)、妊娠高血压 8月(c)、ⅱ.根本死因:妊娠子痫
规则d 例1-3 某女,26岁,妊娠27周分娩,产后大量出血,3日后失血性休克死亡。ⅰ.(a)、失血性休克 x时(b)、产后出血 3日(c)、ⅱ.早产
根本死因:产后出血
总原则
例1-4 某男性患者,16岁,2年前诊断癫痫,1小时前在马路上突然倒地、四肢抽搐与面包车相撞,失血性休克死亡。
ⅰ.(a)、失血性休克 1时(b)、在马路上与面包车相撞 1时(c)、癫痫大发作 2年 ⅱ.根本死因:癫痫大发作
注释1,p78 例1-5 某患者,8月前诊断胰头癌,本次因胆道梗阻、消化道出血入院,失血性休克死亡。
ⅰ.(a)、失血性休克 x时(b)、消化道出血 x时(c)、胆道梗阻 x日(d)胰头癌 8月
ⅱ.根本死因:胰头癌
总原则
例1-6 某患者,12年前患有ⅱ型糖尿病,1月前因足部并发感染入院,肺部感染,呼吸衰竭死亡
ⅰ.(a)、呼吸衰竭 x时(b)、合并足部感染肺部感染 1月(c)、ⅱ型糖尿病 12年 ⅱ.根本死因:ⅱ型糖尿病合并足部感染
总原则
例1-7 车祸
某患者,10小时前在公路上被卡车撞伤入院,诊断脾脏破裂,因失血性休克死亡。
ⅰ.(a)、失血性休克 ?h(b)、脾脏破裂 10h(c)、行人在公路上被卡车撞伤 10h ⅱ.根本死因:行人在公路上被卡车撞伤
总原则
意外事故报告.doc 例1-8 某患者,3小时前食用在山上自采的蘑菇后,以急性腹痛入院,伴有黄疸,肝脏衰竭,昏迷
死亡,诊断毒覃中毒t62,x59。
ⅰ.(a)、昏迷 ?小时(b)、肝脏衰竭 ?小时(c)、毒覃意外中毒 3小时
ⅱ.根本死因:毒覃意外中毒(x49,t62)总原则
例1-9 某患者,患静脉曲张20年,4年前诊断血栓性脉管炎,本次因肺栓塞死亡。
ⅰ.(a)、肺栓塞 x日(b)、血栓性脉管炎 4年(c)、静脉曲张 20年
ⅱ.根本死因:静脉曲张
总原则
例1-10 某患者,糖尿病20年,高血压12年,1天前突发急性心梗死亡
ⅰ.(a)、急性心梗 1天(b)、高血压 12年(c)、糖尿病 20年
ⅱ.根本死因:糖尿病
总原则、注释2 例1-11 某患者在工地施工时不慎从高处坠落,颅内出血死亡(应与溺水t75,w74.9、一氧化碳中毒
农药等自杀、他杀、意外等区别)。
ⅰ.(a)、颅内出血(b)、意外高处坠落(c)、ⅱ.根本死因:意外高处坠落
总原则
例1-12 某患者,10年前患有肺结核a16,后发现患有矽肺j62,5年前诊断肺心病,因急性肺炎、心力衰竭死亡.ⅰ.(a)、急性肺炎 5日(b)、肺心病 5年(c)、矽肺 8年
(d)肺结核 10年
ⅱ.根本死因:结核病有关的尘肺
注释1:呼吸道结核伴有提及j60-64(尘肺),编码到j65(与结核病有关的尘肺)例1-13(1)
某男性患者,3日前与他人打架,上肢皮肤被铁器打伤,出现肌肉强直性痉挛,窒息死亡。
诊断为外伤性破伤风。
ⅰ.(a)、窒息 0.5小时(b)、破伤风 1日(c)、被他人用铁器打伤 3日
ⅱ.根本死因:破伤风a35 注释1::意外事故v01-x59伴有提及破伤风(a35),则编码到a35 疾病联系表.doc 例1-13(2)
某男性患者,3日前与他人打架,胸部被刺伤多处,诊断为气胸,因呼吸衰竭死亡。
ⅰ.(a)、呼吸衰竭 0.5小时(b)、气胸 2日(c)、被他人用铁器打伤 3日
ⅱ.根本死因:被他人用铁器打伤 w50 例1-14 某患者,3年前脑出血后偏瘫,坠积性肺炎死亡。
偏瘫g81,i61 ⅰ.(a)、坠积性肺炎 x月(b)、偏瘫(g81)3年(c)、脑出血(i61)3年
ⅱ.根本死因:脑出血(i61)总原则
例1-15 某女性患者,精神分裂症10年,1日前在马路上被卡车撞伤,颅脑损伤致死。
ⅰ.(a)、颅脑损伤 x时(b)、行人在马路上与卡车相撞 1日(c)、ⅱ.精神分裂症 10年
根本死因:行人在马路上与卡车相撞
例1-16 某男性患者,因家庭问题,服敌敌畏自杀。(农药中毒)
ⅰ.(a)、有机磷农药中毒(t60)?小时(b)、服敌敌畏自杀(x62)?小时(c)、ⅱ.根本死因:服农药自杀(x62)
总原则
例1-17 病史:1960年患结核治愈,1989年诊断为乙型肝炎,1995年肝硬化,2001年ii型糖尿病。本次入院诊断及死亡小结:1)肝硬化失代偿期;2)ii型糖尿病。
ⅰ.(a)肝硬化失代偿 1年
(b)肝硬化 14年
(c)慢性乙肝 20年 ii.糖尿病
根本死因:慢性乙肝 b18.1 总原则
例1-18 病史:冠心病8年,糖尿病5年,脑梗塞、小脑出血1年,长期卧床,营养不良,现胰岛素
治疗。
死亡诊断:1)肺部感染;2)冠心病:稳定型心绞痛、心功能iii级;3)高血压iii期;
4)ii型糖尿病; 5)陈旧性脑梗塞; 6)陈旧性小脑出血 i.(a)肺部感染 ?日
(b)脑梗塞 1年
(c)糖尿病 5年
ii.冠心病 8年
例1-19 某女:71岁。病史:糖尿病30年,高血压20-30年,一直服用降糖药,冠心病20余年,本次脑梗塞入院。死亡诊断(同入院):1)心源性猝死;2)脑梗塞(双侧复发)3)高血压iii期 4)ii型糖尿病; 5)冠心病:a不稳定型心绞痛,b心律失常 6)肺部感染;7)泌尿感染; 8)左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 i.(a)心源性猝死 ?小时
(b)脑梗塞 ?日
(c)高血压 20-30余年 ii.糖尿病 30年,冠心病 20年
根本死因:脑梗塞
规则c 例1-20 病史:冠心病40年,40年前诊断过支扩并咳血、慢支、肺心肿,本次因慢支并发感染支气管扩张入院
死亡诊断(同入院):
1、肺性脑病(死亡)
2、支气管扩张合并肺部感染并咳血
3、慢性支气管感染
4、慢性阻塞性肺气肿
5、慢性肺原性心脏病
6、冠心病
ⅰ.(a)、肺性脑病 x日(b)、慢性肺原性心脏病 x年(c)、慢性阻塞性肺气肿 x年(d)、慢性支气管感染 40年
ⅱ:冠心病 40年
根本死因:慢阻肺j44 使用:注释1疾病联系表.doc 例1-21 病史:前列腺癌术后一年,本次因左髋部疾病入院,检查发现全身多发骨转移灶 死亡诊断断(同入院):前列腺术癌后,多发骨转移 i.(a)、继发骨肿瘤 1年(b)、前列腺癌 x年
根本死因:前列腺癌
总原则
例1-22 女,61岁, 病史: 99年诊断为卵巢癌,01年肝、盆腹腔多发转移,02年肠梗阻入院 入院诊断:
1、卵巢癌术后
2、肠梗阻
3、肝转移
4、胸膜转移 胸腹腔积液
死亡诊断:同入院+
1、肺部感染
2、卵巢中低分化浆乳癌 i.(a)、肺部感染 x日(b)、腹腔积液 x月(c)、肝转移 胸膜转移 8年(d)、卵巢中低分化浆乳癌 10年 ii 肠梗阻 7年
根本死因:卵巢中低分化浆乳癌
总原则
例1-23 某新生儿因新生儿出血症引起颅内出血死亡,该新生儿为早产儿,胎龄34周。i.(a)颅内出血 ?小时
(b)新生儿出血症 ?小时 ii.早产 根本死因:新生儿出血症
总原则
★孕妇早产o60,新生儿早产p07 例1-24篇二:2014版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及填表说明
附件1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市(地区、州、盟)______县(区、旗)第一联
填写单位存根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行政区划代码□□□□□□ 编号:□□□□□□□□□□□□□□□□□
填表说明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以下简称《死亡证》)是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说明居民死亡及其原因的医学证明,是人口管理与生命统计的基本信息来源。因此,要求填写者及相关人员以严肃、认真、科学的态度对待此项工作。
一、填写范围
中国大陆境内正常死亡的中国公民、台港澳居民和外国人,包括未登记户籍的死亡新生儿。
二、填写人
(一)医疗卫生机构、来院途中死亡者:由负责救治的执业医师填写。
(二)家中、养老服务机构、其他场所正常死亡者:由本辖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街道)卫生院负责调查的执业(助理)医师根据死亡申报材料、调查询问结果并进行死因推断之后,填写《死亡调查记录》及《死亡证》。医疗卫生机构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需经公安司法部门判定死亡性质,公安司法部门判定为正常死亡者,由负责救治或调查的执业医师填写《死亡证》。未经救治的非正常死亡证明由公安司法部门按照现行规定及程序办理。非正常死亡是指由外部作用导致的死亡,包括火灾、溺水等自然灾难致死,或工伤、医疗事故、交通事故、自杀、他杀、受伤害
等人为致死(含无名尸)。
三、填表要求
(一)《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要求四联填写齐全,字迹清楚,内容准确,不得勾画涂改。打印或用钢笔、碳素笔填写,签名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如已注明分类项目,请打印应选项目或在应选项目上打“√”。
(二)本表分类采用以下国家标准:《人的性别代码》(gb/t2261.1-2003)、《婚姻状况代码》(gb/ t2261.2-2003)、《从业状况(个人身份)代码》(gb/t2261.4-2003)、《中国各民族名称的罗马字母拼写法和代码》(gb/t3304-1991)、《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gb/t2659-2000)、《学历代码(文化程度代码)》(gb4658-2006)。如发布最新版本,则采用最新版本。请按国家标准填写,国家或地区填写中文简称。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区、州、盟)、县(区、旗):指出具《死亡证》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的省、市、县名称,以民政部编制的上年末《县级以上区划简册》为准。
(四)行政区划代码:填写出具《死亡证》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的县(区、旗)6位行政区划代码,以民政部编制的上年末《县级以上区划简册》为准。
(五)编号:填写17位代码(可由信息系统自动赋值)。编号规则为:《死亡证》出具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9位)+年份(4位)+流水码(4位)。
(六)有效身份证件类别及号码:证件类别及号码不得空缺。中国公民要求填写18位身份证号码。
(七)年龄:按照周岁填写。婴儿填写实际存活的月、日、小时。
(八)出生、死亡日期:填写死者的出生或死亡的年、月、日,婴儿死亡填写到时、分。
(九)个人身份:按照死亡前的个人身份填写,离退休后死者的个人身份一律填“离退休人员”。
(十)死亡地点:“医疗卫生机构”指死于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住院部及急诊室;“不详”指未能确定的死亡地点(仅限非正常死亡者)。
(十一)常住、户籍地址:常住地址填写死者居住半年以上的地址,详细到门牌号码;户籍地址填写户口簿上登记的地址,详细到门牌号码。
(十二)第一联“致死的主要疾病诊断”第i部分中“(a)直接死亡原因”填写最后造成死亡的疾病诊断或损伤。第二、三、四联“死亡原因”填写第一联“(a)直接死亡原因”,如果(a)行填写的为症状、体征、衰竭,则“死亡原因”填写(a)行之后的主要致死原因。填写举例:
例一:如某人因肺癌导致死亡,第一联:(a)肺癌; 根本死亡原因:肺癌;篇三:死亡医学证明书死因填写练习
死亡医学证明书死因填写练习篇四:2014年新版死亡医学证明书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
第一联
出证
单位保
存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
第二联 出证
单位定期寄送县区疾
控中
心,由
疾
控
中
心
保存
说 明
填 写 说 明 1.若为女性死者,在死亡时或之前一年的时间里是否怀孕这一问题对孕产妇死亡率的测算非常重
1.持此证到火葬场办理尸体火化手续。2.此证无医生签字、医疗单位和派出所盖章无效。
要。
2.主要职业及工种:尽可能同时填写职业和主要从事的工作。如:工人、农民、干部、学生、军人、服务行业等;还可详细填写工种,如:车工、钳工、电工、纺织工等。3.常住户口地址:应按户口簿上登记的住址填写完整,包括住处的具体门牌号码。4.实足年龄:按照周岁填写。如为婴儿,可填写实际存活的月、日、小时。5.死亡地点:医疗机构病房含村卫生室。在相应的项目前打√。6.致死的主要疾病诊断可分两部分报告:在第ⅰ部分(a)中填写最后造成死亡的那个疾病诊断或损伤、中毒的临床表现,如肺心病、脑出血、颅骨骨折(不要填写呼吸、循环衰竭等情况);(b)中填写引起(a)的疾病或情况;如肺气肿、高血压、损伤中毒的外部原因(骑自行车与汽车相撞、跳楼自杀等);(c)中填写引起(b)的疾病或情况,如慢性支气管炎。在第ⅱ部分中填写那些与第ⅰ部分无关,但促进了死亡的其他疾病或情况。7.根本死亡原因icd编码:按国际疾病分类第十版(icd-10)标准对死者根本死亡原因进行编码,由死因统计人员填写。8.疾病的最高诊断单位:一般指死前主要疾病的最后诊断单位,也可填写在第ⅰ部分(a)中报告的疾病的最高一级诊断单位。如:省(市)医院包括相当于省级及以上的各类医院,其他依此类推。篇五:死亡医学证明书
《死亡医学证明书》
撰写规则
死因监测的重要性
1、死因监测数据是公共卫生信息的最重要和最基本的信息之一。人群中死亡水平、死亡原因和死亡模式是估计人群卫生需求,评估人群健康状况的变化的基础。
2、从公共卫生和临床角度,死亡水平都是一个说明卫生问题严重性的指标。不同原因的死亡率能够展示与疾病的危险因素。
3、有助于发展以证据为基础的卫生政策。
死亡医学证明书的用途
1、居民死亡登记所签发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是从事人口统计、生命统计等有关工作的基本信息来源。
2、居民死亡法定记录,有关部门据此注销户口,办理殡葬火化等手续。
3、诉讼或司法的法律证据。
4、群众性、社会性凭证及公证必备的文件。
根本死亡原因,从防止死亡的观点出发,有必要去中断可能致死事件的链条或某个环节治愈病人。最有效的公共卫生目的是阻止加速死亡原因起作用。为此目的,根本原因被定义为“(a)直接导致死亡的一系列病态事件中最早的那个疾病或损伤,或者(b)造成致命损伤的那个事故或暴力的情况”。
死亡原因 1967年,第二十届世界卫生大会对将记入死亡原因医学证明书中的死亡原因做如下定义:“所有导致或促进死亡的疾病、病态情况或损伤以及造成任何这类损伤的事故或暴力的情况”。定义的目的在于保证所有有关信息得以记录,而证明人不得自行选入某些情况而摒弃其他情况。这个定义不包括症状、体征和临死方式,如心力衰竭或呼吸衰竭。死亡原因医学证明书的填写(1)
如果在一系列事件中只有一个步骤,则在i(a)行上记入一条就足够了。如果存在多于一个步骤,则直接原因记(a)行,而起始前因记在最后一行,任何中介原因则要记在(b)行或(b)行和(c)行。
例1: i(a)食道静脉曲张出血(b)门静脉高压(c)肝硬变(d)乙型肝炎
死亡原因医学证明书的填写(2)
例2: i(a)尿毒症(b)肾盂积水(c)尿潴留(d)前列腺肥大
例3 : i(a)支气管肺炎(b)慢性支气管炎 ii 慢性心肌炎
死亡原因医学证明书的填写(3)
例4: i(a)肺脓肿(b)大叶性肺炎
例5: i(a)肝功能衰竭(b)胆管梗阻(c)胰头癌
例6 : i(a)外伤性休克(b)多发性骨折
(c)行人被卡车撞伤(交通事故)
死亡原因医学证明书的填写(4)
第 i 部分(a)、(b)、(c)三栏,其相互之间的逻辑关系是:(c)病(根本死因)发展(b)病(中介原因)发展(a)病(直接死因)导致 死亡。
各病发生到死亡的时间间隔一般是:(c)病最长,(b)病次之,(a)病最短。
根本死亡原因
最早发生的病引起其他疾病有因果关系的,那个最早的病就是根本死亡原因。
就是一种起主导作用的,带有根本性的疾病或损伤,由于它的存在,发生及发展,逐渐形成一连串的病态事件,并最终导致死亡。
未肯定的诊断或症状
如果在一次医疗事件结束时还没有建立确定的诊断,那么应当记录对需要医疗或调查的那种情况所能最大程度获得的具有特异性的信息。当考虑到某一诊断又未确立时,应当按陈述的症状、异常所见或问题去做诊断,而不要限定一种诊断为“可能的”、“怀疑的”或“可疑的”。
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类
应尽量报告疾病的性质(急性、慢性)、病原体、传播方式、侵害部位等,如结核性脑膜炎,急性阿米巴痢疾,志贺菌性痢疾等
痢疾 :应填写其性质和病原体
腹泻、胃肠炎 :应明确指出有无传染性
破伤风 :应尽量报告引起损伤的原因
败血症:应报告引起败血症的原因
病毒性肝炎:具体填写肝炎的性质和分型
肿 瘤
对于恶性肿瘤应明确报告原发部位,如果是继发性的恶性肿瘤致死,则必须明确写出“继发性”,并同时报告原发部位。当一个以上的原发部位时,应将最重要的原发部位首先报告。如果有关肿瘤形态学的诊断,也应同时报告。
肠道恶性肿瘤:应详细报告具体部位
子宫恶性肿瘤:要区别宫颈、子宫体
胆管恶性肿瘤:要区分肝内胆管和肝外胆管恶性肿瘤
脑瘤:尽量区别“良性、恶性”或组织形态学的情况
白血病:注意填写急性、慢性等情况以及形态学情况
尽量不使用“可疑”等描述,对填写“怀疑”或“可疑” 恶性肿瘤的诊断要慎重
精 神 疾 患
精神疾患的诊断应由专业医生作出。
精神病人的自杀 :是否处于活动期?
精神病人的意外死亡 :是否处于活动期
大量饮酒后突然死亡 :需排除酒瘾综合征和自杀。
循环系统疾病
应报告疾病的病因、性质、部位等
例如:
心脏病 :详细报告不同性质、不同类型的心脏病及其原因。
脑血管病:应报告准确的疾病诊断及脑血管病后遗症的影响。呼吸系统疾病
应填写疾病的性质、部位、病原体及其他致病的原因
肺炎:特别注意对新生儿和老年人肺炎的准确诊断和报告
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哮喘:常常引起肺心病而死亡,应同时报告
外源性呼吸系统疾病:应同时报告致病因子如尘肺、有机物、化学物质等
消化系统疾病
应同时报告疾病的性质、部位及并发症等
溃疡: 要明确报告部位,不要笼统写为“上消化道”。
慢性肝病和肝硬化: 应尽量报告更早的原因
孕产妇死亡的定义
孕产妇死亡是指处在妊娠期或妊娠终止后42天之内的妇女,不论妊娠期长短和何种受孕部位,由于任何与妊娠或妊娠处理有关的或由此而加重了的原因导致的死亡,但不包括由于意外或偶然原因导致的死亡。
孕产妇死亡应再细分为两组(1)
直接产科死亡:
直接产科死亡是指由于妊娠状态(妊娠、分娩和产褥期)下的产科并发症、由于医疗的操作干预、疏忽遗漏、处理不当或由于上述情况的任何一个而引起的一系列事件导致的死亡。
孕产妇死亡应再细分为两组(2)
间接产科死亡:
间接产科死亡是指由于以前已存在的疾病或在妊娠期新发生的疾病,这些疾病虽非由直接产科原因所引起,却由于妊娠的生理影响而加重,从而导致死亡。
先天异常
先天异常必须是自出生时即存在,对于年龄较大的者报告死于先天异常,则必须写明“先天性”。
应尽量报告严重的先天异常
一般先天异常致死,实际上是放弃治疗或放弃喂养的后果
先天性心脏病 :应尽量写出具体的心脏病类型,如:法乐四联症、先天性室间 隔缺损等。
当无法判断是否为先天异常时,应写明死者的实际年龄(按周岁、月、日计算),尤其对婴儿、新生儿更是如此
活产
活产是指不论妊娠期长短而自母体完全排出或取出的受孕产物,他在母体分离后能够呼吸或显示任何其他生命证据,如心脏跳动,脐带搏动或随意肌的明确运动,不论脐带是否切断或胎盘是否附着;这样出生的每一产物一律看作活产。
新生儿病
主要指“起源于围生期的某些情况”
报告时应注意:
包括起源于围生期但在以后发病及死亡的情况
首先尽量报告围生儿本身的疾病,其次报告母体情况对围生儿的影响
早产、窒息一般不做根本死因
不包括 :新生儿破伤风、先天异常、内分泌、营养和代谢疾病、肿瘤、损伤中
毒
新生儿病--有关概念
新生儿死亡是指活产儿在出生后未满28整天内的死亡。
早期新生儿死亡(出生后未满7整天内的死亡)。
晚期新生儿死亡(出生后活满7整天但在未满28整天内的死亡)。
超过28天的婴儿死亡,如果医生认为其致死疾病的起源是在新生儿期内,仍应报告这一顺序关系。超过一周岁的婴儿不再考虑新生儿期的情况。
诊 断 不 明
一般不应出现,医生或统计人员应尽量搞清查死者的致死原因。实在无法获得,可以在调查记录中报告其家属的叙述。诊断不明不应作为根本死因。
损伤中毒
临床表现:主要指损伤中毒的性质(如骨折、脏器损伤、烧伤、中毒、毒性效应等)、损伤的具体部位(颅内、胸、腹部、四肢等)、中毒的程度(轻、中、重)等情况。
损伤中毒的外部原因:外部原因指造成上述损伤中毒的原因。首先应明确报告是意外的损伤中毒,还是自杀或被杀,然后尽可能详细报告外部原因。如确诊有困难及对损伤或中毒原因有疑点,应如实填写“不明原因的„„”以供引起重视。
损伤中毒的外部原因
性质:是指意外的损伤中毒,还是自杀或被杀。
类型主要包括:
运输事故: 涉及人员、运输工具、事故发生地点、事故方式等
意外跌倒: 明确没有任何可能发生跌落的疾病(循环系统疾病);如为跌倒致长期卧床也应报告
意外窒息: 多指婴幼儿意外被床上用品或大人身体闷死
中毒: 应区别给错、服错或药物过量以及正确服用的有害效应
自杀: 尽量报告自杀的方式及原因,如:自杀方式(服毒、自缢、跳楼等);自
杀原因(家庭、社会、经济等)。
多种情况
当一次医疗事件涉及到若干种有关情况时(例如:多处损伤、以前疾病或损伤的多种后遗症或发生在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病中的多种情况),应把那种明显比其他情况更严重而且需求更多资源的情况记录为“主要情况”,把其他的记录为“其他情况”。如果没有一种情况更突出,那么象“多处骨折”、“多处头部损伤”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病导致的多发性感染”这样的术语可以记录为“主要情况”,其他情况列在后边。如果有多种这样的情况,而又没有一种更突出,那么可以只记录象“多处损伤”或“多处挤压伤”这样的术语。
特异性和细节(1)
为了将情况分类到最具有特异性的icd中,每种诊断性陈述都应尽可能富有信息。这样的诊断性陈述的例子包括:
膀胱三角区的移行细胞癌
急性阑尾炎伴有穿孔
糖尿病性白内障,胰岛素依赖型
脑膜炎球菌性心包炎
特异性和细节(2)
为妊娠诱发 高血压给予的产前医疗
由于按照处方服用抗组织胺药的变应性反应引起的复视 由于陈旧性髋关节骨折引起的髋关节骨关节炎
在家中跌倒后造成的股骨颈骨折
手掌三度烧伤
后遗症的治疗(1)
当医疗事件是对一种不再存在的疾病的残余情况(后遗症)进行治疗或调查时,应充分描述该后遗症并陈述它的起因,同时还应当清楚地表明原疾病已不复存在。例如:“鼻中隔弯曲—在童年时的鼻骨折”;“跟腱挛缩—肌腱损伤的晚期效应”;或“由于陈旧性结核病引起的输卵管闭塞所致的不育症”。
后遗症的治疗(2)
当存在多种后遗症而且治疗或调查并不是直接针对其中的哪一种时,则可接受象“脑血管意外的后遗症”或“多处骨折的后遗症”这样的陈述。
由于外因引起的情况
6.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填写 篇六
因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公安、民政厅(局),计划单列市卫生、公安、民政局: 人口出生、死亡登记和统计分析工作是研究人口出生、死亡水平、死亡原因及变化规律和进行人口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具有重要的社会经济意义和科学价值。它是制定社会经济以及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评价人口健康水平及社会卫生状况的重要依据,也是医学、人口学等科学研究的基础资料。近年来,虽然人口出生、死亡登记工作质量有所提高,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为了更好地理顺工作关系,保证登记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登记工作质量,现就使用《出生医学证明书》、《死亡医学证明书》和加强死因统计工作的有关
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1993年1月1日起,各地医疗卫生机构必须使用全国统一制定的《出生医学证明书》,作为婴儿出生的医学证明。所有已经开展居民病伤死亡原因登记报告的市、县医疗卫生机构必须使用全国统一制定的《死亡医学证明书》,作为人口死亡的医学证明。
二、从各地的实际出发,在已有居民病伤死亡原因登记报告点的省、自治区可逐步扩大登记报告点的范围。没有居民病伤死亡原因登记报告点的省、自治区,应进行试点并加紧
建立。
三、人口出生、死亡登记工作涉及到多个部门的工作。有关部门做如下分工: 1.卫生部门负责统一印发《出生医学证明书》和《死亡医学证明书》。医疗卫生单位和基层卫生组织对于每一个活产或死者必须准确、完整、及时地填写《出生医学证明书》或《死亡医学证明书》,并完成有关个案调查工作。
2.出生婴儿或死者的家属必须持卫生部门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书》或《死亡医学证明书》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或注销户口手续;户口登记机关必须凭卫生部门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书》或《死亡医学证明书》办理出生登记或注销户口手续,保存《出生医学证明书》和《死亡医学证明书》,配合卫生部门的统计人员定期的索取。3.殡葬管理部门应凭盖有户口登记机关公章的《死亡医学证明书》的第三联《居民
死亡殡葬证》办理殡葬手续。
4.卫生部门指定统计人员定期到户口登记机关收集《出生医学证明书》和《死亡医学证明书》及有关的人口数据。经整理、统计后向卫生行政部门填报《居民病伤死亡原因年
报表》。
卫生、公安、民政部门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本部门所承担的工作。附件:
一、关于使用《出生医学证明书》和《死亡医学证明书》的有关说明
二、《出生医学证明书》和《死亡医学证明书》格式《出生医学证明书》和《死亡医学证明书》是医疗卫生部门出具的、从医学角度说明婴儿的出生情况和居民死亡及其原因的证明。是从事人口统计、生命统计等有关工作的基本信息来源,是判定出生婴儿情况和死者死亡性质的基本法律依据。因此,要求填写者及有关人员以严肃、认真、科学的态度对待此
项工作。
一、《出生医学证明书》和《死亡医学证明书》的格式见附件二
二、《出生医学证明书》和《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填写
(一)填写范围:
1.《出生医学证明书》的填写范围: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的活产婴儿均应填写。活产指出生时有呼吸、心跳、脐带搏动及随意肌收缩四项生命体征之一的婴儿。
2.《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填写范围:凡在目前开展居民病伤死亡原因统计的市、县属正常死亡的中国公民均属填写对象;对于在中国境内正常死亡的境外公民可由有关医疗单位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作为死亡凭证,但不作为统计对象;没有开展居民病伤死亡原因统计的地区,医疗卫生部门应参照本办法执行。
(二)填写要求:
《出生医学证明书》和《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填写必须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务必项目齐全、内容准确、字迹清楚,不得勾划涂改,并有填写者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后方可生效。
(三)填写单位和填写人:
1.凡出生在医疗卫生单位的活产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书》由接生该婴儿的医生或护士填写;如出生在家庭或其他地点的婴儿,由赴家庭接生的医务人员或该地区基层卫生组
织的医生填写。
2.凡死于医疗卫生单位内者,《死亡医学证明书》由经治医生填写;死于家中者,由负责该地区基层卫生组织的医生填写;死于公共场所者,由负责救治的医生填写;在医务人员到达之前属于正常死亡者,由接诊医生根据死者家属或知情人提供死者生前病史或体
症,进行推断后填写。
3.凡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需经司法部门判定死亡
性质并出具死亡证明。
三、《出生医学证明书》和《死亡医学证明书》的管理与使用
(一)《出生医学证明书》和《死亡医学证明书》由卫生部门统一制发,卫生部门、户口登记机关和民政部门共同管理。
(二)医疗卫生单位和基层卫生组织填写的《出生医学证明书》或《死亡医学证明书》由家属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或注销户口手续。户口登记机关凭《出生医学证明书》或《死亡医学证明书》办理户口登记或注销手续;殡葬管理部门凭加盖户口登记机关公章的《死亡医学证明书》的第三联《居民死亡殡葬证》办理殡葬手续。
(三)《出生医学证明书》和《死亡医学证明书》的第一联为医疗卫生单位的存根,由填写单位妥善保存,以备查询;《出生医疗证明书》的第二联和《死亡医学证明书》的第二联是户口登记和注销的凭据,由户口登记机关收集后定期移交卫生部门保存;《死亡医学证明书》的第三联是死者殡葬的证明,由殡葬部门收集、保管,以备查询。
7.灵活方式证明填写要求 篇七
一、用碳素笔,或中性笔填写
二、每一项必须填写,不可漏填,否则视为不合格,本人签名,不可省略
三、(1)填写完整学号,例如:200902031;
(2)学历填本科或者专科;
(3)学制填四年或者三年;
(4)通讯地址:山东曲阜新区杏坛路1号济宁学院物理与信息工程系;
(5)邮编:273155;
(6)EMAIL:如实填写;
(7)联系电话:本人手机号码;
(8)家庭住址:填写本人详细地址;
(9)就业单位:填写详细就业单位名称,与用人单位盖章统一;
(10)联系电话:填写用人单位电话
四、就业方式:临时性工作。
就业时间填写:2014年6月
五、用人单位盖章:
用人单位行政章或单位人事章,其他公章一律无效。
六、学校内各商店开具的证明无效
8.死亡证明书 篇八
1. 医院对于死于本院住院处、急诊或门诊的死者,应负责出具死亡证明书并报告。另外,新生儿死亡,只要出生时有生命体征,就要出具死亡证明书。
2. 本院120或999在接到死者家属电话出车,到达现场时死者无论有无生命体征,都应负责出具死亡证明书并报告。
3. 死于社区保健地段的常住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负责出具死亡证明书并报告,但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死者常住与死亡事实说明,加盖所居常住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公章;
2)申请人和死者的身份证明及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人和死者亲属关系(其他关系)证明材料,如户口本、公安局证明、居委会或村委会证明、单位证明等。
9.《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填写说明 篇九
一、填写要求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由发证机关(或查验机关)的经办 人根据办证人的实际情况,按照填写项目要求如实填写;必须使用钢笔或 者碳素笔,字迹清楚、内容准确,不得勾划涂改。
二、表格内项目填写说明(一)发证机关需填写内容(序号为按表格内 容顺序排列)(第一页)
1、证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生委确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证明序号的编排方法,并在号码前加省份。
2、照片:贴申请办证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压盖发证机关公 盖。
3、发证机关:直接填写××县或××乡(镇、街道)××机关。
4、发证机关地址:填写详细通讯地址。
5、邮政编码:填写发证机关所在地邮政编码。
6、电话:填写发证机关电话号码。
7、发证日期:用阿拉伯数字。
8、有效期: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废止日期。
9、经办人:加盖本人印章。(第二页)
10、持证人:填写申请办证人姓名。
11、性别:填写男或女。
12、出生年月:用阿拉伯数字。
13、身份证号码:从第一个空格开始填写。(现表格设计了 18 位,是 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将对公民身份证增加三位号码。由于只有公民 新领或变更身份证时方使用新号码,故对使用原身份证的,仍填原号码,后三位空置。)
14、婚姻状况:填写未婚、已婚(或者再婚)、离异、丧偶。
15、结婚时间:填写现婚姻缔结时间,未婚或离异、丧偶则空置。
16、常住户籍所在地:可省略省、市,直接填写县或乡(镇、街道)、
村、组。
17、所在乡(镇、街道)计生办电话:在电话号码前加区位号。
18、配偶姓名。
19、常住户籍所在地:如与持证人相同,可填“同上”。
20、所在乡(镇、街道)计生办电话:如与持证人相同,可填“同上”。(第三页)
21、发证时已有子女数:不论计划内或计划外,按实有子女数分别男、女性别,用大写“壹、贰”等填写,若无则以“/”表示。
22、发证后生育子女数:由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根据掌握的实际 情况填写。
23、落实节育措施记录:由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根据实际情况填 写。
24、征收计划外生育费记录:由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填写应缴纳 费用及实际征收金额。
25、现居住地查验记录:每次查验填写一栏,内容应简明扼要;在“验
证机关”处盖章,“经办人”处填写查验人姓名(如多人查验,填写一人姓 名即可),并注明时间(年、月、日)。
6、电话:填写发证机关电话号码。
7、发证日期:用阿拉伯数字。
8、有效期: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废止日期。
9、经办人:加盖本人印章。(第二页)
10、持证人:填写申请办证人姓名。
11、性别:填写男或女。
12、出生年月:用阿拉伯数字。
13、身份证号码:从第一个空格开始填写。(现表格设计了18位,是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将对公民身份证增加三位号码。由于只有公民新领或变更身份证时方使用新号码,故对使用原身份证的,仍填原号码,后三位空置。)
14、婚姻状况:填写未婚、已婚(或者再婚)、离异、丧偶。
15、结婚时间:填写现婚姻缔结时间,未婚或离异、丧偶则空置。
16、常住户籍所在地:可省略省、市,直接填写县或乡(镇、街道)、村、组。
17、所在乡(镇、街道)计生办电话:在电话号码前加区位号。
18、配偶姓名。
19、常住户籍所在地:如与持证人相同,可填“同上”。
20、所在乡(镇、街道)计生办电话:如与持证人相同,可填“同上”。(第三页)
21、发证时已有子女数:不论计划内或计划外,按实有子女数分别男、女性别,用大写“壹、贰”等填写,若无则以“/”表示。
22、发证后生育子女数:由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根据掌握的实际情况填写。
23、落实节育措施记录:由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24、征收计划外生育费记录:由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填写应缴纳费用及实际征收金额。
25、现居住地查验记录:每次查验填写一栏,内容应简明扼要;在“验
10.锅炉修理质量证明书填写说明 篇十
2、承修单位应按锅炉修理检验报告的结论,编制锅炉修理施工技术方案,填写《锅炉修理(改造)申请审批表》,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从事修理工作。
3、材质化验报告内容及返修、通球、焊接检验结果填写在锅炉修理质量证明书相应栏目内。
4、锅炉在修理过程中,承修单位和使用单位应有专业人员对隐蔽项目修理质量进行检查,并严格执行锅炉监察规程和有关标准,锅炉修理焊接质量、水压试验和修理质量监督检验由晋中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进行。
5、锅炉重大修理(改造)项目的总体验收由使用单位安全主管部门负责,总体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6、本质量证明书一式三份,使用单位、承修单位、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各一份,质量证书存入锅炉设备档案内,永久保管直到锅炉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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