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信仰基督教

2024-12-31

大学生信仰基督教(7篇)

1.大学生信仰基督教 篇一

基督教信仰告白

前言

中古世纪,当天主教控制人心的时候,是没有什么进步的。每一个时代都像前世代的人那样生活下去,人民生活受粮食生产的控制,而且有大多数的人死于饥饿。在那几百年当中,出了许多有名的大科学家,但是控制西方政府的教会,却拦阻这些科学家们达成他们的目的。教会强迫政府执行所谓【教会律例】。根据【教会律例】高利贷或红利都是违法行为。

十六世纪初爆发了宗教改革,路德、加尔文、慈运理、法勒尔、诺克斯约翰以及同代人士,都纷纷离开天主教,成立了当时被认为抗罗宗教会。最主要的是,就是他们这些人相信教会不应该捆绑人的良心,其次他们解说良心是人的特权。假如良心是人的特权,那么教会和任何机构都不应该干涉人的良心。这些宗教改革家们所见到的抗罗宗主义的特性,乃是教会不当干涉教会范围以外的任何事。所以在抗罗宗的西方国家里,人们得以利用他们的头脑,创作的天才,与发明的本能。于是机器逐渐的被使用,有了这些机器,工厂的生产品就急速的增加,工业于是繁荣了,饥饿就不再威胁人。

路德、加尔文等教会领袖,在当时并未视自己为宗教改革家,他们乃是以教会复古者自命。他们所寻求的是要把教会恢复到第一、第二、第三世纪的情形。那时的教会是遵照圣经教训的教会。后来,教会的新兴领袖,不肯遵循改教先贤所遗留下来的原则,而追求更大的权柄去管辖教友的生活与行动。他们毫不犹豫地剥削教会,强迫政府执行合乎自己理想的那些法则。

这种情形发展到一个很严重的阶段,结果召开了韦敏斯德会议。韦敏斯德会议系于一**三年由英国国会所召开。其目的乃在于通告国会要根据清净教派来重建英国教会。有一百二十一位牧师,十位上院议员,而是为下院议员,外加八位苏格兰非选举(但具有声望的)代表,被邀参加此次会议。各代表着教会行政的不同意见,当然长老会制占有利地位。在神学方面是非常倾向加尔文主义,反对阿民念派、天主教以及党派主义。

大会所编辑之公认信条于一**六年十二月完成,是改革宗信条的最终文献,在说英语世界中是最具影响力的韦敏斯德信条虽然在英国圣公会内生效的期间甚短,但它却广被英国与美国长老会团体以及许多公理会与浸信会所采用(有时经过修改)。本信条之彻底、正确、简洁与平衡性颇为著名。显著的内容为:(1)开宗明义就论到圣经,华飞德博士称此为任何抗罗宗信条中之唯一最佳的一章。(2)有关改革宗预定论(三、五、九、十七章)最成熟的简洁陈述。在堕落前神选与多落后神选之间的辩论上保持中立,清晰教导教导神的旨意乃万事的终极原因,包括人的得救在内。本信条以拘谨的态度来教导遗弃的教义(三、七、八章)。特别以人的自由(九章)来仔细平衡此项交训。(3)强调恩约乃为神借历史与他的百姓联系的方法(七章)。(4)论救赎的教义是按着神的作为(十至十三章)与人的回应(十四至十七章)来构造的,如此强调在神的主权与人的责任之间[盟约的]平衡性。(5)其 清净教徒确知(十八章)的教义——乃是一项坚固的确信,然而在主张意识的确知上较其他改革宗信条,在信徒所有的主观困难上更为敏感。(6)坚认神的律法永远约束信徒的良心,而礼仪律与民事的法规却不再有效(十九章),由仔细撰述基督徒良心自由的性质上可见其平衡性(二十章)。(7)本信条的清净教徒的安息日的观点认为守此日为永久的义务,与加尔文的基督徒教义上所载以及其他改革宗著作相反。(8)在有形教会与无形教会之间乃初次作信条上的清楚区分。

这一个团体就是教会历史中最有名的【韦敏斯德神学家】(Westminster Divines)。他们开了五年半的会。(整日的聚会)次数达一千一百次之多。大多数的会员系来自远方,而且唯一的交通工具就是__马车。况且他们聚会的时候,正值内乱期间,有的抛家,有的小孩子生病,甚至死去,但是他们还是忠心耿耿,不顾一切为了神的工作在伦敦开这次会议。他们的确是付出了最大的牺牲,但是他们的努力是有相当收获的。他们制定的所有文件(出了一个反对票之外)都得到全场一致的通过——其中包括教会行政与惩戒规条,公认信条(即本书之内容),大、小要理问答和信徒崇拜规程。

韦敏斯德众神学家们所制定的这些信条及规程立下了一个范型,从教会行政和纯正教义这方面来看,这个范型会深深地影响了抗罗宗教会。对教会行政最为基要的事,是指导总会与会议只能处理与教会有关的事。对纯正教义最为基要的事,是指导教会必须服从圣经,就是顺从基督的教训和先知的启示。韦敏斯德神学家中有一位叫鲍尔敦氏的,他在解释他的信仰时说:【神的话乃是教义与崇拜、信仰与生活的唯一最高、最有权威的无谬准则。】

目录 第一章

论圣经

第二章

论神和三位一体

第三章

论神永远的定旨 第四章

论神创造之工 第五章

论神护理之工

第六章

论人的堕落、罪恶和刑罚 第七章

论神与人所立的约 第八章

论中保基督 第九章

论自由意志 第十章

论有效的恩召 第十一章 论称义

第十二章 论儿子的名分 第十三章 论成圣

第十四章 论得救的信心 第十五章 论得生命的悔改 第十六章 论善行

第十七章 论圣徒的坚守

第十八章 论恩惠和得救的确信 第十九章 论神的律法

第二十章 论基督徒的自由和良心的自由 第二十一章 论基督教的礼拜和安息日 第二十二章 论合法的宣誓和许愿 第二十三章 论民事长官 第二十四章 论结婚与离婚 第二十五章 论教会 第二十六章 论圣徒相通 第二十七章 论圣礼 第二十八章 论洗礼 第二十九章 论主的晚餐 第三十章 论教会的惩戒

第三十一章 论教会的总会与会议

第三十二章 论人死后的状态和死人复活 第三十三章 论最后的审判

第一章

论圣经

一、本性之光与创造护理之工,虽彰显神的善良、智慧和权能,叫人无可推诿;但都不足以将得救所必须的,有关神及其旨意的知识赐予人。所以神愿意多次多方将自己启示给祂的教会,并向教会宣布祂的旨意;以后,为了更加保守并传扬真理的缘故,而且为了更坚立教会,安慰教会,抵挡肉体的败坏,并撒旦与世界的恶意起见,遂将全部启示笔之于书。于是,神先前向祂百姓启示自己旨意的方法业已停止,故圣经成为我们所最必要的。

二、在圣经,或笔之于书的神言的名义下,包括旧新约全书,即旧约三十九卷,新约二十七卷(书名于此从略)这些书都是出于神的默示,为信仰与生活的准则。三、一般出于伪经(Apocrypha)的各卷,既非出于神的默示,所以不属圣经正典,因此(伪经)在神的教会中没有权威,只能当作其他属人的著作看待或使用之。

四、应受信服的圣经权威,不在乎任何人或教会的见证,乃完全在乎神(祂是真理的本身)是圣经的著者因为圣经是神的话,所以当为我们接受。

五、我们可能受教会所作之见证的感动与影响,因而对圣经有高度敬畏的尊重。圣经主题属天的性质,教义的效力,文体的庄严,各部的符合,全体的目的(将一切的荣耀都归于神),人类唯一得救之道充分的显示,和其他许多无比的优秀点,以及全体的完整,都足以证明圣经本身为神言的证据。虽然如此,我们所以十分接纳并确实相信圣经之无谬的真理性与属神的权威,乃是由于圣灵内在之工,借着并同着神的话在我们心中所作的见证。

六、凡神关于祂自己的荣耀,人的得救,信仰与生活一切所必须之事的全备旨意,都明明记载在圣经内,或从圣经中推出正当的与必然的结论:所以无论何时,不可借着圣灵的新启示,或凭人的遗传,给圣经再加上什么。虽然如此,但我们承认为了明了圣经中所启示的得救知识,圣灵的内在光照是必须的;并且承认有些关于敬拜神,和教会行政的某些详情,因与人类行为和人类社会是相关的,故亦可凭人的经验和基督徒的智慧来规定,但必须时常遵照圣经的一般规则。

七、圣经中所有的事本不都一样清楚,对个人也不都一样明了,但为得救所必须知道,必须相信,必须遵守的那些事,在圣经的各处都有清楚的提示与论列,不但是学者,就是不学无术的人,只要正当使用普通方法,都能得到适当的理解。

八、用希伯来文(是古时神选民的国语)所写的旧约,和用希腊文(是新约时代各国最通行的文字)所写的新约,都是受神直接的灵感,并且由于神特别的照顾和护理,历经世代,保守纯正,所以是可靠的,因此一切有关宗教的争辩,教会终当以圣经为最高的裁判者。但因神的众百姓并不都通晓这些圣经原文,而且他们对圣经有权利与兴味,并以敬畏神的心,听神吩咐去诵读和考查圣经,所以凡圣经所到之地,都应许成各国的通行语,使神的话丰丰富富地存在个人心里,令他们可以用讨神喜悦的方式去敬拜祂,并借着圣经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着盼望。

九、解释圣经的无谬规则就是圣经本身(以经解经)。所以对圣经那一部分的真正和圆满意义发生疑问时(该意义不能有多种,只有一个),就当用它处理较为更明了的经文,借以查究和明了其真义。

十、决定宗教上的一切争论,审查教会会议的一切决议,古代著者的意见,世人的教训和私人的灵感,都当以在圣经中说话的圣灵为最高裁判者,而且对其判决拳拳服膺。

第二章

论神和三位一体

一、神是独一永活的真神,祂的存在完全是无限的,至纯之灵,眼不能见,无体,无肢体,无情欲,无变化,永远,不可思度,全能,至智,至圣,最自由,完全自存,祂为自己的荣耀,按照自己不变而至公义的旨意行作万事;最慈爱,恩惠,怜悯,忍耐,有丰盛的善良与真理,赦免罪孽、过犯与罪恶,是那殷勤寻求祂的人的赏赐者;同时,祂的审判最为公义,及其可畏,恨恶诸恶,断不以有罪的为无罪。

二、神在自己里面并由自己而有一切生命,荣耀,善良,祝福,单独在自己里面并为自己是完全满足的,不需要祂所造的任何被造之物,也不从他们得到任何荣耀,但只在他们里面,借着他们,向他们,并在他们身上彰显祂自己的荣耀;祂是万有的独一根源,万有都是属于祂借祂而立,归于祂;并且在万有之上有至高统治权,借着,为了,并在万有之上行祂自己所喜悦的事。万事在祂面前都是赤露敞开,昭然若揭;祂的知识是无限的,毫无错误,并不依靠受造之物,所以没有任何事物对祂是偶然的或不确定的。祂在自己的一切计划、作为、和命令中都是至圣的。天使、世人以及别的受造之物,必当将祂的美意所求于他们的敬拜、侍奉或顺从都归给祂。

三、在神的统一性内有属于一本质、全能、永远的三个位格,即为父的神,为子的神和为圣灵的神。父不属哪一个,既非所生,亦无所由出;子永远由父所生;圣灵永远由父和子而出。

第三章

论神永远的定旨

一、神从永远,本祂自己旨意的至智至圣的计划,自由地不变地决定一切将要成的事。但根据此点,神绝非罪恶之源,亦不侵犯被造者的意志,而且也并未废弃第二原因的自由性或偶然性,反而被确立。

二、虽然神知道在一切假定的条件下可能发生的事,可是祂预定任何事,并非因预知未来的事,或预见在某种条件下要成的事。

三、按照神的定旨(圣定),为了彰显神的荣耀,有些人和天使被选定得永生,并其余者被预定受永死。

四、神如此选定和预定的这些天使和人,都是经过个别地又不可变地计划,而且他们的数目是如此确定,既不可增,又不可减。

五、在人类中蒙神选定得生命的人,是神从创立世界以前,按照祂永远与不变的目的,和自己意志的隐秘计划和美意,已经在基督里拣选了(他们)得永远的荣耀。此选定只是出于神自由的恩宠与慈爱,并非由于神预见他们的信心、善行,或在信心与善行中的耐久性,或以被造者中其他任何事,作为神选定的条件或动因,总之这都是要使祂荣耀的恩典得着称赞。

六、神既指定蒙选召者得荣耀,所以祂便借着祂自己意志的永远与最自由宗旨,预定了达此目的的一切手段。蒙选召者,虽在亚当里堕落了,却被基督所救赎;到了适当的时候,由于圣灵的工作,选召他们对基督发生有效的信心,被称为义,得儿子的名分,成圣,借着信,得蒙祂能力的保守,以致得救。除了蒙神选召的人以外,无人被基督救赎,蒙有效恩召,称义,得儿子的名分,成圣与得救。

七、至于其余的人类,神乃是按照祂自己意志不可测的计划,随心所欲施与或保留慈爱,为了祂在受造者身上彰显主全能力的荣耀之故,祂就乐意放弃他们,并指定他们为自己的罪受羞辱、遭忿怒,使祂荣耀的公义得着称赞。

八、此预定的教义至为深奥,所以当特别慎重并留心处理,好叫凡听从神在其圣言中所启示之旨意的人,可以从他们有效蒙召的确实性上,确信自己永远蒙拣选。如此,这教义对那些凡以真心顺从福音的人,就提供了谦虚、劝勉与丰富安慰的题材,对神就提出赞美、敬畏与赞叹的题材。

第四章

论神创造之工

一、为父、子、圣灵的神,为彰显自己的永能、智慧与仁爱的荣耀,就欢喜起初从无中创造原始的世界并其中一切有形无形的事物,需时六日,并都甚好。

二、在神创造了一切其他的被造之物之后,就造了人,男人女人,他们都拥有理性的与不朽的灵魂,又本着自己的形象赋予他们知识、仁义和真理圣洁,虽有神的律法写在他们的心里,且有履行律法的能力,然而在干犯(律法)的可能性之下,即被任凭自己的意志,所以这意志是可以改变的。除了这在他们心中所写下的律法以外,他们受到不可吃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的命令,他们遵守这命令时,就能得到与神相交的幸福,又能统治被造之物。

第五章

论神护理之工

一、万物的伟大创造者神实在是借着祂的至智与圣洁的护理,根据他无谬的预知,自己意志的自由与不变的计划,又为了叫自己的智慧、能力、正义、善良与怜悯的荣耀得着称赞,来保持、指导、处理并统治一切被造者,他们的行为以及所发生的事,从最大的以至最小的。

二、万事万物虽然在神(第一原因)的预知与圣定的关系内,毫无变更而准确地发生,但神用同一的护理,根据第二原因的种类,必然地、自由地或偶然地来规定所发生的事。

三、神在祂普通的护理中虽使用手段(方法),但祂也随己意,不用手段,超乎手段,并反乎手段,自由行事。

四、神的全能、莫测的智慧与无限的善良在祂的护理中如此彰显,甚至延及(人类的)第一次堕落,也以各样的配合,为了神自身的圣旨的缘故,对那些最予以最智慧最有能力的限制,并且支配管辖诸罪;然而罪是从受造而出,绝不是由神而出。神既至圣至义,故绝非亦不能为罪恶之源,或罪恶之赞同者。

五、最智慧、公义与恩慈的神时常让祂的儿女有时遭受多方的试探,和他们自己内心的败坏,为他们以往的罪刑罚他们,或向他们启发败坏的潜力,和他们内心的诡诈,为要使他们谦卑,又使他们更进一步地与神亲近,不断的依靠神,使他们更加儆醒防备将来一切犯罪的时机,以及为了其他各种公义与圣洁的目的。

六、论到那些因以往的罪而盲目顽固的邪恶与不敬虔之人,为公义审判者的神,不但不施恩给他们(借此恩典就能光照他们的悟性,影响他们的内心);而且有时也收回他们已得的恩赐,因他们败坏的缘故就是他们遇到犯罪的时机;同时把他们交付给自己的私欲,世界的引诱,与恶魔的势力。因此,他们甚至在神使用令别人软化的手段之下,反而令自己刚硬。

七、神的护理之工既然普及一切受造之物,更用特别的方法照顾祂的教会,并为教会得益而处理万事。

第六章

论人的堕落、罪恶和刑罚

一、我们的始祖,因被撒旦的狡智与试探所诱惑,就吃了禁果而犯罪。然而神愿意按照祂的智慧与圣洁的计划,为了配合自己的荣耀,就准许他们(所犯的)这个罪。

二、因此罪使他们从原始之义,并与神的交往上堕落了,于是死在罪中,并且灵魂和身体的一切才能与各部分都完全玷污了。

三、始祖既为全人类的根源,此罪的孽就归给他们的后裔,并且在罪中之死与败坏的天性,就遗传给他们所生出的子孙。

四、从此原始的败坏中,生出一切的现行过犯(即本身所犯的罪);由于此败坏性我们对一切的善全然避忌,无能为力,且反对之,完全倾向邪恶。

五、此种天性的败坏,在今世的时候,仍存留在那些已蒙重生之人的里面。此败坏虽然借着基督得赦免,而被克服,但其本身并他所有的活动实在是罪。

六、凡是罪(不拘原罪抑或本罪)就干犯神公义的律法,也是违背神的律法,在其本性上就将罪责归给罪人,为了这个缘故就遭受神的忿怒,与律法的咒诅,如此服在死权之下,受精神的、暂时的、与永远的一切痛苦。

第七章

论神与人所立的约

一、神与受造者之间的距离是如此遥远,甚至虽有理性的人都当顺服神为其创造者,然而若非借着在神那方面的自动谦就,他们绝不能从神有所获得,作为他们的祝福与赏赐,神愿意用立约的方法来表明祂这种谦就。

二、神与人所立的初约乃是行为(工作)之约,以完全的和个人的顺服为条件,神在此约中将生命应许给亚当,并在他里面应许给他的后裔。

三、人既因为堕落使自己不可能借此约得生命,主就愿意立第二约,普通称为恩典之约:祂凭此约将生命与救恩借耶稣基督白白赐给罪人,要他们信耶稣基督而得救;并应许将圣灵赐给一切预定的生命的人,使他们愿意并能相信。

四、此恩典之约在圣经中往往以遗命的名称说明,乃指立遗命者耶稣基督之死,并指出由遗命所留下的永远产业及其所属的一切事。

五、此约在律法时代与福音时代的实施各有不同。在律法时代恩约之实施乃借应许、预言、献祭、割礼、逾越节的羔羊,以及传给犹太人的其他预表和礼仪,都是预指那要来的基督,而且这些在当时是够用而有效的,借着圣灵的活动,来教诲并建立选民对所应许的弥赛亚有信心,借着祂才能得着完全的赦罪,与永远的救恩。此约称为旧约。

六、在福音时代,当实体基督彰显的时候,实施此约的条例乃是圣道的传扬、洗礼和主餐之圣礼的执行;这些条例为数虽少,而且在实施上更为单纯,又少有外表的光荣,然而在这些条例中对万国,连犹太人带外邦人,更充分地阐明了证据与属灵的效力。此约称为新约。所以是有两个在本质上不同的恩典之约,乃是在不用的时代只是一个而又相同的约。

第八章

论中保基督

一、神按祂永远的旨意,选定祂的独生子主耶稣,作神人之间的中保,为先知、祭司、和君王;教会的元首和救主;承受万有的;审判世界的;神从永远就将百姓赐给祂为后裔,而且到了时候,借着祂得赎、蒙召、称义、成圣并得荣。

二、神的儿子,三位一体中的第二位,既是惟一永远的神,与父同质同等,及至日期满足的时候,就取人性,连人性所具有的一切本质,和共有的软弱于己身,只是无罪;祂借着圣灵的大能,在童真女马利亚的胎中用她的本质成孕。所以完整无缺而又是相共的二性,即神性与人性,毫无转化,合成或混合,不可分地结合于一位格之内。这位就是真神真人,却是一位基督,神人间的唯一中保。

三、主耶稣既如此在人性与神性上联结,就受无限量之圣灵的洁净与恩膏;既在祂里面有智慧和知识的一切宝藏,父就喜欢叫一切的丰富住在祂里面,其目的乃是借着祂圣洁、无恶、无玷污,并所充满的恩典和真理,使祂得以全备,以便执行中保和保证人的职分。这职分并不是祂自己取来的,乃是蒙父召而任斯职,父把一切的权柄和审判交在祂手中,并且命令执行之。

四、主耶稣及其乐意担任这职分,为了执行这职分,所以祂生在律法之下,而且完全成就了律法,在祂的灵魂里直接忍受了最大的痛苦,在祂的身体中受了及疼痛的苦楚,被定而死;被埋葬,暂处于死权之下,但未见朽坏。第三天祂带着受苦时的同一身体从死里复活;又带体升入高天,坐在祂父的右边,为我们代求;并要在世界的末了再来审判世人和天使。

五、主耶稣凭祂完全的顺服并牺牲自己,借着永远的灵一次献给神,来完全满足祂父的公义;为父所赐给祂的人不但获得和好,也获得天国永远的基业。

六、救赎之工虽未在基督成肉身之前实际完成,但救赎的实力、效果与利益却从世界之初借着那些应许、预表与祭物继续传给历代神所拣选的人;在这些应许、预表和祭物中祂被显明为击破蛇之头的女人后裔,是从创世以来被杀的羔羊,是昨日、今日、以后永在的基督。

七、基督按着祂的神人二性,来执行祂 为中保的工作;借每一性作其固有的事,但有时在圣经中,由于基督位格的一致性,所以祂位格中的此一性固有的事,也归属于彼一性。

八、基督对那些得蒙救赎的人,就确实地、有效地将这救赎应用在他们身上并传达给他们;为他们代求;借圣道将救恩的奥秘启示给他们;借着祂的灵有效地劝勉他们相信而顺服;借着祂的道和祂的灵来管理他们的心;借着祂的全能全智,来胜过他们的一切仇敌,而且所用的方式与祂其妙莫测的旨意相合。

第九章、论自由意志

一、神把本性的自由赋予人的意志,这意志既不受强迫趋向善恶,也不受本性绝对的必然所决定的去行善或作恶。

二、人在无罪的状态中,有自由与能力行善并行神所喜悦的事,但那所有性是可变的,所以他可能从那状态中堕落。

三、人由于堕落在有罪的状态中,已经完全丧失一切行任何关乎得救的属灵善事之意志力,所以他既是一属血气的人,与善完全相反,又死在罪中,就不能凭自己的能力去改变自己的心,或预备改变自己的心。

四、当神使罪人改变心并把他们迁移至恩典状态中时,神就把他从罪恶本性的捆绑中解放出来,并惟独借着祂的恩典,使他有行属灵善事的意志与能力;但因为他尚有残余的败坏,所以他既不完全,也不专一立志行善,但他也立志向恶。

五、惟独在荣耀状态中,人的意志才能有完全与不可改变的自由,以致向善。

第十章、论有效的恩召

一、凡神所预定得生命的人,而且只有这些人,神喜欢在指定与悦纳的时候,本着祂的道与灵,有效地召他们出离本性之罪与死的状态,而到耶稣基督的恩典与拯救中。在属灵与得救的事上光照他们的心,以致明白有关神的事,除掉他们的石心,赐给他们一颗肉心,更新他们的意志。用祂的大能使他们决定向善,并有效地吸引他们来就耶稣基督。但他们来是极其自由的,因他们的决志是被主的恩造成的

二、此有效的恩召是惟独出于神白白的与特别的恩典,丝毫不是由于在人里面预见什么。因人在这恩召上全属被动,及至被圣灵感化和更新,他才能应答此召,并接纳在此恩召中所提供和传达的恩惠。

三、死于幼年被选的婴孩,已被基督借圣灵而重生得救了,圣灵何时,何处,用何方法作工,皆随己意。另有一些在外部未能蒙神话语呼召的选民,也都照样得救。

四、其他未蒙拣选者,他们虽然蒙神话语的呼召,或许有圣灵一些普通的感动,但他们并未真正归向基督,所以不能得救。不承认基督教的人,更不能靠任何其他别的方法,不拘如何殷勤按照自然之光与自己所承认的宗教来过生活,也不能得救。若主张说他们可以得救,乃为有害且及其可憎的事。

第十一章

论称义

一、凡神以有效恩召所召来的人,也白白称他们为义。神称他们为义并不是借着将义注入在他们里面,乃是凭着赦免他们的罪,算他们为义并接纳他们为义人。并不是因为他们里面有何成就,或因他们所行的,惟独因基督自己的缘故;并非由于将信的本身,相信的行动,或任何其他在听福音上的顺服归属给他们,就算为他们的义;乃是借着将基督的顺服与满足(神公义的要求)归给他们,以致他们才能凭信心接纳祂,并安息在祂的义上;这信心并不是出于他们自己,乃是神所赐的。

二、如此接受并在基督和祂的义上得安息的信心,乃是称义的唯一凭借(手段);然而在被称义者的心中并不是单有信,也伴随着一切别的拯救之恩,而且这信心并不是死的,乃是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

三、基督凭着祂的顺服和受死完全清偿了凡如此被称为义之人的罪债,并为他们献上适当的、真实的、圆满的的祭来满足父神的公义。然而基督既为他们被父神赐下,而且祂的顺服与满足就当作他们的,被父悦纳,二者是白白赐给的,并非因他们里面有任何功德,所以他们的称义是惟独出于白白的恩典,为的是叫神绝对的公义和丰富的恩慈在罪人称义上可以得着荣耀。

四、神从创立世界以前便命定称一切选民为义,在日期满足的时候,基督就为他们的罪死了,为他们的称义而复活了;虽然如此,但他们必须等到圣灵在适当的时候,实际将基督赐给他们,才得称义。

五、神继续赦免被称义之人的罪,他们虽然永远不能从称义的地位上堕落,但他们可能因罪遭受神如父之忿怒,他们若不自卑、认罪、求饶并重新相信悔改,就不能再得父笑脸的光照。

六、旧约时代的信徒称义,与新约时代的信徒称义在各方面都是统一的。

第十二章

论儿子的名分

神在祂的独生子里,并为了祂独生子耶稣基督的缘故,将得儿子名分的恩典,赐给凡被称义的人,借此他们被归入神子民的数目中,得想神众子的自由与权力。他们身上有神的名字,接受那为儿子名分的灵,坦然无惧地来到施恩宝座前,呼叫阿爸父;蒙父的怜悯、保护、供养和管教,但永不被抛弃,反受印记等到得赎的日子来到,承受应许,为神永远救恩的后嗣。

第十三章

论成圣

一、凡蒙有效恩召而被重生的人,既在他们里面创造灵和新心,就更因基督的死与复活,借着道并住在他们里面的圣灵,使他们个人实际成圣。罪身的权势被毁坏,属乎肉身的各种情欲逐渐衰弱而被治死,而且他们在一切得救之恩上越发活泼而得坚固,以致得到实际的真圣洁,人非圣洁不能见主。

二、此成圣之工虽是贯彻于整个人性之内,但在今生不得完全。在每一部分之内仍有些腐败性的残余存在;因此(在信徒心中)常有继续与不可和解的战争,情欲和圣灵相争,圣灵和情欲相争。

三、在此战争中,那残存的腐败性虽一时甚占优势,然而那蒙神重生的部分,借着从基督成圣之灵所得不断供应的能力,终必得胜;如此圣徒在恩典中有长进,敬畏神得以成圣。

第十四章

论得救的信心

一、信心的恩惠乃是基督的灵在蒙神拣选之人心中所作的工,使他们相信以致灵魂的得救,这信心是通常由听神的道而发生的,而且借着神道的宣扬,圣礼的执行和祈祷而得增长并坚固。

二、借此信心基督徒相信凡在圣经中所启示的都为真实,因为神自己的权威在其中说话,又当按照圣经中各段章节所说的去行。即顺服其命令,畏惧其警戒,持守神在其中所赐为今生和来生的应许。但得救信心的主要活动乃是凭恩典之约,惟独接受并依靠基督而得称义、成圣和永生。

三、此信心的程度不同,或强或弱,虽多次多方受打击,被挫折,但终必得胜;并在多人里面增长,以致借那为我们信心创始成终的基督获得充足的信心。

第十五章

论得生命的悔改

一、得生命的悔改乃是一种福音的恩惠,所以凡传福音的人,不单传相信基督的道理,也应传悔改的道理。

二、罪人借着悔改,不但看见又觉悟到自己的罪与神的圣性和义律相违反的危险,而且也看到又觉悟到自己罪的污秽可憎,罪人既明白神在基督里向悔改之人所显的恩慈,就为自己的罪忧伤而恨自己的罪,以致转离一切罪恶归向神,又立志竭力在神所有的诫命中与祂同行。

三、悔改虽然不能算作对罪的偿还,或得赦免的主因,因为罪得赦免乃是神在基督里白白的恩典;但悔改对所有的罪人是必要的,因为没有悔改,人不能得赦免。

四、小罪不能因其小,而不被定罪;大罪不能因其大,而令真心悔改之人沉沦。

五、人不应该以概括的悔改为满足,竭力为自己特殊的罪而特别悔改乃人人的本分。

六、人人都当向神私自认罪,祈求赦免,由此,并由于离弃罪恶,他就必蒙怜悯;所以得罪弟兄,或基督教会的人,就当借着私自或公开的认罪并为罪忧伤,甘心向那受触犯的人表示悔改,于是那受触犯者,就当与他和好,且以爱心接待他。

第十六章

论善行

一、只有神在圣经中所吩咐的那些事才是善行,没有圣经的根据,专凭人盲目的热心,或以善良意图为口实而设计出来的事,并非善事。

二、这些因遵守神之诫命而有的善行,乃是真而活信心的果实与证据;信徒借以表示他们的感恩,坚固得救的确信,造就弟兄的德行,美饰所承认的福音,堵住敌人的口,而归荣于神。因为他们乃是神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就的;既结出成圣的果子,结局就必得永生。

三、信徒行善的能力绝不是出于自己,乃完全由于基督的灵。信徒为要达到行善的地步,在已经领受的诸般恩典之外,还需要此同一圣灵的影响在他们里头活动,叫他们;立志行事,成就祂的美意。然而他们不可因此疏懈,以为除非受圣灵的特别感动,就无需尽任何本分;反倒应当殷勤,激发神在他们里面的恩典。

四、那些今生在顺服上能达到最高阶段的人,所有的善行绝不能超过神所要求的,而作出比那更分外的事,因为他们在许多所应尽的本分上都有所亏欠。

五、我们不能凭着善行从神的手中赚得赦罪,或永生,因为在善行与未来的荣耀之间有极度的不均衡,而且在我们与神之间又有无限的距离,我们既不能凭善行叫神得益处,又不能补偿我们以往的罪债;我们尽力而为,我们只不过是尽我们当尽的本分,乃是无用的仆人;因为凡是善良的行为都是出于神的灵;凡是我们所作的,都有玷污搀杂许多软弱和不完全,所以经不起神严格的审判。

六、然而,信徒的人格既借基督蒙悦纳,他们的善行也在祂里面蒙悦纳。这并不是说,他们今生在神眼中毫无瑕疵,无可指摘;乃是说,因为神在祂儿子里看那些善行,这些善行虽有许多弱点和不完全,但出于至诚,祂就喜欢接纳并加以报答。

七、未重生之人所行的事,按事体的本身来说,虽然是神所吩咐的,对己对人都有益处,但并非出自信仰所洁净的心,也不是按照正当的方法根据神的话所行的,没有荣耀神的正当目的,所以这些行为是罪恶的,不能讨神的喜悦,也不能叫人有从神领受恩典的资格。然而他们若忽视善行便更为有罪,不讨神的喜悦。

第十七章

论圣徒的坚守

一、凡神在祂爱子里收纳,并用祂的灵有效地召选而成为圣洁的人,虽不能完全,也不能至终从恩典的地位中堕落;反要保守这地位,一直到底,永远得救。

二、圣徒的这种坚守到底,并非由于他们自己的自由意志,乃在乎从父神白白而不变之爱所流出之拣选预旨的不变性;也在乎耶稣的功德和代求的效力;由于圣灵的同在和神的种子在他们里面;并由于恩典之约的本质。从此也生出耐久的确实性与无谬性。

三、然而圣徒由于撒旦和世界的试探,在他们心中仍存的败坏优势,并忽视他们坚守的方法,可能陷于大罪之中,并一时在其中继续。因此触犯神的怒气,令圣灵担忧,剥夺了所受的恩慈和安慰,使心变为顽固,良心受伤,损害并毁谤他人,自取今生的审判。

第十八章

论恩惠和得救的确信

一、伪善者以及其他未重生的人,虽可凭虚伪的盼望和肉体的自负,以为自己是在神的爱顾和得救的状态中而自欺,这种希望终必落空;但那真相信主耶稣,诚实爱祂,以无愧的良心竭力在神面前行事的人,今生可以确实知道他们是处于蒙恩的地位上,并且在神荣耀的盼望中欢喜,这盼望永不致叫他们羞愧。

二、这种确信并非以可错谬的希望为根基之空幻推测的与盖然性的确信,乃是以救恩诸般应许的真理,所应许之诸般恩惠的内证,和那赐儿子名分的圣灵与我们的灵,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的见证为根基之无谬信仰的确信。这圣灵是我们得基业的凭据,我们受了祂的印记,等候得赎的日子来到。

三、此无谬的确信并非属于信仰的本质,所以真信徒在获得此确信之前,要长久的等待,经过许多困苦奋斗;然而真信徒由于圣灵得知神所白白赐给他的事,他可不用特殊的启示,正当使用通常的手段,便可得到此确信。所以信徒都当分外殷勤,使自己所蒙的恩召和拣选坚定不移,因此祂的心便在圣灵的平安与喜乐中,爱神与感谢神上,并在顺服之义务的能力与喜乐上逐渐增长,这些都是此确信的果实。此确信不致令人倾于放荡。

四、真信徒对于自己得救的确信可能有种种不同的动摇、减少或间断,如因忽略而未能保守,或因坠入损害良心而使圣灵担忧的某些特殊罪恶中,或因突如其来的试探,或神收回祂笑脸的光照,甚至让敬畏神的人行走在黑暗中,而无亮光;但他们并非完全缺乏神在他们心中所赐的生命之种与信仰的生命,爱基督和爱弟兄的心,内心诚实和尽本分的良心,从这些事,由于圣灵的工作,此确信在适当的时候可以恢复,同时借着这一切他们不致完全绝望。

第十九章

论神的律法

一、神给亚当一个律法作行为之约,神借此约来束缚他和他的后裔,来亲自、完全、切实并永远顺服祂;遵守此约予以生命的应许,破坏此约予以死亡的威吓;神又赐给亚当遵守此律法的能力与成就力。

二、此律在亚当堕落之后,仍为完全之义的准则,并如此成为神在西奈山所颁布又刻于两块石版上的十诫;头四戒是我们对神当尽的本分,其余六戒是我们对人的本分。

三、除此律(通常称为道德律)之外,神喜欢把礼仪律赐给尚为幼稚教会的以色列民,其中有些象征的仪式:一方面是关于礼拜的,预表基督和祂的恩惠、行为、苦难和恩益;一方面是提示种种道德义务的训令。这些礼仪律在今日新约时代都废止了。

四、神把以色列民当作一个政治体,所以又赐给他们种种的司法律。这些司法律都随着以色列国同归于尽,这些司法律除了一般公正的要求以外,现今不再有任何约束。

五、道德律永远约束世上一切的人,称义的和其余的人,命令他们遵守。这并不只是为了律法的内容,也是为了颁布此律法者,创造主宰神的权威。基督在福音中并未废掉这义务,反更坚固之。

六、真信徒虽不在为工作(行为)之约的律法下得称为义或被定罪,可是这律法对于他们或别人都大有用处。即律法乃生活的规律,使他们知道神的旨意和他们的义务,指示、约束他们照着去行。又因令他们发现他们的本性、内心和生活上有罪的败坏,当他们按律法检查自己的时候,就越发知道罪,为罪而谦卑,以致憎恶罪,同时更明确认识自己需要基督和祂完全的顺服。照样,律法对于重生的人去防止腐败,禁止罪恶上也是有用的。又因律法的威吓,就指明出他们的罪所应得的,虽然得免律法所威吓的咒诅,但因罪的缘故在今生要受苦。照样,律法的应许也指示他们,神喜悦人的顺服并遵行律法所得的祝福,不是因行工作之约的律法而得,所以人行善弃恶,是因律法勉励他行此弃彼,这不足以证明他是在律法之下,而不在恩典之下。

七、上述律法的用处也并不与福音的恩典背道而驰,乃与之巧妙融和。基督的灵制服人的意志,并赐以能力,使他甘心乐意行神的旨意在律法中所启示要行的那些事。

第二十章

论基督徒的自由和良心的自由

一、基督为福音时代的信徒所获得的自由乃是免去罪的刑罚、神的忿怒以及道德律的咒诅;又使他们脱离这现今邪恶的世界、撒旦的捆绑、罪恶的辖制、苦难的残害、死亡的毒钩、坟墓的胜利、并永远的定罪;又使他们自由接近神、顺服神,并非出于奴仆的心仍旧害怕,乃是出于儿子爱父的心甘心乐意的顺服。这一切对于律法时代的信徒也有共同的权力;但在新约时代,基督徒的自由是更加扩大了,因他们已脱离服从犹太教礼仪的轭,更坦然无惧地接近施恩宝座,与神自由之灵有交通,这交通比律法时代的信徒平时所参与的更丰满。

二、惟独神是良心的主,在信仰或崇拜上凡与圣经相反或在圣经以外属乎人的教训与命令,就是卖掉良心的假自由;若勉强人不加理解的相信,又要求人绝对的、盲从的顺服,这就是毁灭良心的自由和理性。

三、凡以基督徒自由为口实而犯罪的人,或心中怀着恶欲,就是破坏基督徒自由的目的;这目的就是,我们既从仇敌手中被救出来,就可以一生在主面前坦然无惧地以圣洁和公义服侍祂。

四、因为神并未企图破坏祂所制定的权柄,和基督所获得的自由,乃是互相维持,彼此保守;所以凡以基督徒自由为借口,若反抗国家或教会任何合法的权柄,或其合法的执行,就是反抗神的命令。人所发表的意见,或支持的行为若违反天性,或有关信仰、崇拜、行为等既知的的基督教原则,或反抗敬畏神之人的权柄,或如此等之错谬见解与行为,或在本质上,或在公表以及保持的方法上,对于基督所设立的教会外部安全与次序有防碍的意见与行为开发,均可受教会的谴责并经由国家执政者的权柄,合法地予以制裁。

第二十一章

论基督教的礼拜和安息日

一、人之本性指示一位在万有之上的主宰,又有至上的主权,本为善,又向万人行善的神,因此人当尽心、尽性、尽力、尽意敬畏、爱慕、求告、信靠、侍奉祂。但敬拜真神,蒙祂悦纳的方法,就是祂自己所设立的,又受祂自己所启示的旨意之限制,我们不可按人的想像和私见、撒旦的提议,或以任何可见的表象,或其他非圣经所规定的方法来敬拜神。

二、惟独为父、子、圣灵的神当受宗教的敬拜,天使、圣徒,或任何其他受造物都不当受敬拜。人类堕落后的敬拜并不是没有中保的,也不是凭着任何其他别的仲裁,乃惟独以基督为中保。

三、感谢的祈祷既为宗教礼拜的主要部分,所以神吩咐万人祈祷,为求祈祷蒙垂听,就必得奉圣子的名,凭圣灵的帮助,遵神的旨意,以悟性、谦卑、热心、信心和恒心去求;出声祈祷时,就当用人所明白的言语。

四、当为合理的事祈祷,并为现存的,或将要生存的各等人祈祷;但不可为死人祈祷,也不可为那些明知犯必死之罪的人祈祷。

五、以虔诚敬畏之心来朗读圣经;纯正的讲道,以理解、信心、和敬虔来正当听神的话而顺服神;心被恩感歌唱诗篇;正当执行或按理领受基督所设的圣礼,均为一般敬拜神的部分;此外,如宗教的宣誓、誓愿、严肃的禁食以及特殊时节的感恩等,都当按时期与季节,以圣洁和敬虔的方式举行。

六、宗教礼拜中的祈祷以及其他任何部分,现今在福音时代,既不限于任何地域或任何方向,亦不因地域方向而蒙悦纳;乃要随地以心灵和诚实敬拜神;每日在个人家中,独自在隐密处;更加严肃地在公共聚会中敬拜神。当神以其圣言或护理召聚公共聚会时,就不可漠不关心或故意忽略或放弃。

七、按一般规定来说,为敬拜神而取出一适当分配的时间这件事,乃属自然之理;所以神在圣经中以积极的、道德的和永久命令,特别指定七日中的一日为安息日,吩咐各世各代的万人向祂遵守此日为圣日。这圣日从世界之始到基督复活之前为一周的末日,自从基督复活之后,这日改为一周的头一日,这在圣经中称为主日,而且要继续下去为基督教的安息日,直到世界之末。

八、所以当向主守此安息日为圣,人人要适当准备自己的心,事先整顿日常用务,非但整日停止自己的工作、言谈、思想、属世的职务和消遣,保守圣洁的安息;也要用全部时间举行公私礼拜,并履行必须的与怜悯的义务。

第二十二章

论合法的宣誓和许愿

一、合法的宣誓乃是宗教礼拜的一部分,在正当场合的时候,宣誓者严肃地呼求神为他所宣述所应许的作见证;并按照他所宣誓的真伪来施行判断。

二、人只当用神的名来宣誓,并当存完全圣洁与敬畏的心来使用。因此,人若用那荣耀可敬畏的名虚伪地或轻率地宣誓,或用别的名宣誓,都是有罪的,可憎恶的。然而,在旧新约圣经中,有关重大事件的宣誓是为神的话语所认可的;有关此类事件若有合法权威的命令,需要宣誓,就当遵行。

三、凡宣誓者要正当考虑此严肃行为的重大性,而且只当宣述内心所十分确信为真实的事。除了那善良而正当的事,而且自己相信为善良而正当的事,又能而且决心去行的事以外,人不当以宣誓来约束自己。然而关于善良而正当的事,若拒绝合法的权威所命令的宣誓,乃是罪。

四、宣誓当用浅显易明的通常话语,不可用双关字句或心里保留(在心中另外保留某种意思与所言者相违)。宣誓并不负有犯罪的义务,但在不使人犯罪的事上,纵使令宣誓者受亏损,也必得履行;就是对异端者或不信派宣了誓,也不可废弃。

五、许愿与带应许的宣誓在性质上是相同的,当用类似的宗教敬虔的态度来许愿,而且要以同样的诚实来履行。

六、除了对神以外,人不可对任何受造之物许愿。为了许愿被接纳,就当从信仰与义务的良心发出,对所蒙受的怜悯心存感谢,或为求的已经得着而感谢;借此自己必须尽的本分,或对其他的事,在适当的范围与期间内,应更加严格地约束自己。

七、人不可宣誓去行圣经所禁止的事,或妨碍圣经所吩咐的本分,或自己的能力所不能行的,或神未应许给能力而去实行的事。从这几点看来,罗马天主教修道者誓愿一辈子过独身生活,自愿贫困,或修道者的服从,都离高度的完全相去甚远,以致成为迷信与犯罪的陷阱,基督徒绝不可自陷其中。

第二十三章

论民事长官

一、为全世界至高的主宰与君王的神,为了祂自己的荣耀和人类的公益任命了民事长官,使他们在神以下,在百姓以上;为了这个目的,神以刀剑的势力装备他们,用以拥护和奖励善人,处罚行恶者。

二、基督徒被召执行民事长官的职务时,接受并执行此职,乃属正当之事,当执行职务时,应照各国家健全的法律来维持敬虔、正义与和平;所以为了这个目的,现今在新约之下,他们可以为了正当与不得已的理由从事合法的战争。

三、民事长官不可擅自讲道并施行圣礼,或执掌天国钥匙之权;或干涉有关信仰的事。然而他却有权,也是他的本分去保持教会内的一致与和平,维持神真理的纯正无缺,禁止亵渎和异端,防止或改革在礼拜与教规中所有的腐败和滥用,并正当地规定、执行和遵守所有的宗教仪式。为了更生实效的目的,他有权召集教会会议,出席会议,并规定在会议中所处理的一切事,乃为合乎神的旨意。

四、为民事长官祈祷,尊敬他们的人格,给他们纳税或缴交其他费用,服从他们合法的命令,并为良心的缘故服从他们的权威,乃是人民的义务。不信神或具有不同宗教的长官,并不因此使他正当而合法的权威失效,也不能使人民不顺从他:教会人员亦当顺从;教皇无权统治他们,或管辖他们的百姓。更不能判定他们为异端者,或任何其他借口来剥夺他们的领土或生命。

第二十四章

论结婚与离婚

一、结婚是一男一女之间的事:若男人同时有一个以上的妻子,女人有一个以上的丈夫,都不合法。

二、婚姻制度的设置乃为夫妻的互助,按正道生儿养女,繁殖人类,增加教会圣洁的后裔,并防止污秽不洁。

三、凡能用自己的判断而表同意的各等人都可以结婚。但基督徒的本分是只当在主里面结婚。所以承认真正改革派宗教的人,不应与不信派,天主教徒,或其他拜偶像的人结婚。敬虔的人不可借着与那些在生活上罪恶昭彰,或持守可诅异端的人结婚,而同负一轭。

四、不可在神言所禁止的血族或姻族的亲等内结婚,此等乱伦的婚娶不能因人为的律法,或双方的同意就成为夫妇同居的合法婚姻。若鳏寡娶嫁,男人不可娶其妻之至近的亲属,女人亦不可嫁其夫至亲近的亲属,正如男女不可娶嫁自己至近的亲属一样。

五、婚约之后所犯的通奸或淫行,如在结婚之前被发现,清白者的一方乃有解除婚约的正当理由。结婚后犯奸淫,清白者一方可以提出离婚,并于离婚之后,视犯罪者一方如同已死,与他人结婚乃认为合法。

六、人的败坏虽然有利于辩护的倾向,想用不正当的手段,把神在婚姻上所配合的分开,但除了奸淫或教会与民事长官无法调解的故意离弃以外,没有解除婚约的正当理由。离婚当遵照有秩序的手续公开进行,当事者不可随己意私自离开。

第二十五章

论教会

一、无形的公同或普世教会为过去、现在与将来在教会的元首基督之下所召集合而为一的选民总数所构成。这教会就是主的配偶、身体和那充满万有者所充满的。

二、有形的教会在福音时代(在律法时代仅限于一个民族)也是公同的普世的,为凡承认真实宗教者以及彼等之子女所构成。这教会是主耶稣基督的国度,神的家族,在此以外是没有得救常例的可能性。

三、基督为了召开并成全在今世生活的圣徒,直到世界的末了,就把牧职、圣言以及神的典章赐给这公同有形的教会。按照祂的应许,借着自己的临在和圣灵,为达成目的而使之生效。

四、此公同教会有时比较显明,有时比较不显明。作此教会肢体的各个教会的纯正程度之差异,乃是根据其所教导并接纳之福音要理,所执行的仪式,并所守的公共礼拜的纯正程度之多寡而定。

五、天下最纯正的教会也难免有混杂和错谬;有些教会简直不是基督的教会,腐败到成为撒旦的会堂的程度,虽然如此,在地上总有按神旨意敬拜祂的教会。

六、教会除主耶稣基督以外无元首,不拘怎样说,罗马教的教皇并非教会的元首,乃是那敌基督者、那大罪人、和灭亡之子,那在教会中高抬自己,抵挡基督,和一切称为神的。

第二十六章

论圣徒相通

一、凡借基督的灵,又借着信与元首耶稣基督联合的众圣徒,就在基督的恩惠、受苦、死亡、复活以及荣耀上彼此有交通,又为助成里面的人与外面的人之互相益处而履行公私的义务。

二、在信仰的承认上为圣徒的,就当在敬拜的事上维持一圣洁的团契与交通,又当举行其他属灵的聚会为求得共同的造就;又当按各人所能和所需,在物质的事上彼此帮助。这种圣徒相通,要按照神赐的机会达于各处一切称呼主耶稣之名的人。

三、圣徒与基督所有的这种交通绝不是分享基督的神性,或在任何一方面与祂的平等,若如此主张乃为不虔与亵渎。圣徒间彼此相通并不侵犯各人对自己所有物,持有的权力或所有权。

第二十七章

论圣礼

一、圣礼是恩典之约的圣洁标记与印证,由神直接所设立,为要表征基督和祂的恩惠,并坚持我们在祂里面的关切;又在属教会的人与世界其余的人之间设立一可见的区分,并且按照神的话,在基督里严肃地服侍神。

二、在每一圣礼中,在标记与表征之间都有一种属灵的关系,或言圣礼上的联合,因此一圣礼的的名称与功效可归他圣礼使用。

三、在正当执行的圣礼中所表示的恩典,并非由于圣礼的本身所给与的任何效力,亦非在乎执行圣礼者的虔诚或存心,乃在乎圣灵的工作,和设立圣礼的话语,在此话语中含有吩咐人使用圣礼的命令,又给那配领受圣礼者得福益的应许。

四、我们的主基督在福音中只设立了两个圣礼,即洗礼和主餐,二者除正式受封立的牧师执行外,任何人不得执行。

五、旧约的圣礼关于属灵之事所表征的,与新约的圣礼在本质上相同。

第二十八章

论洗礼

一、洗礼乃耶稣基督所制定的新约圣礼,非但为严肃承认受洗者的加入有形教会,且亦对他表明并印证恩约,与基督联合、重生、赦罪,借耶稣基督将他自己奉献给神,行事为人有新生的样式,此圣礼乃基督亲自指定,应在教会中继续,直到世界的末了。

二、在此圣礼中所用的外部质素为水,正式蒙召的福音使者,当奉父、子和圣灵的名给受洗者施洗。

三、在受洗者头上浇水或洒水就是正当地施行洗礼,无须将受洗者浸入水中。

四、非但实际承认相信并顺服基督者当受洗,而且相信之父母的一方或双方的婴孩,也当受洗。

五、轻视或忽略洗礼,虽非大罪,但恩典与救恩和洗礼并无不可分之关系,以致人不受洗就不能重生得救,或凡受洗者无疑都重生了。

六、洗礼的效果并不系于洗礼执行的瞬间;然而,若正当使用此礼,圣灵非但将所应许的恩典提供给他们,而且也按着神自己的美意的计划,在祂指定的时间,向所应领受此恩典的人(不拘老幼)实际显明之并授予之。

七、洗礼对任何人只执行一次。

第二十九章

论主的晚餐

一、主耶稣被卖的那一夜,制定了祂的血与体的圣礼,称之为主的晚餐,在教会中遵守,直到世界之末,为的是永远纪念祂自己牺牲之死,保证真信徒在其中所应得的一切恩益,并在祂里面得着属灵的滋养和生长,使他们更进一步对主尽应尽的本分。圣餐又是作为基督奥秘身体之肢体的信徒,与基督有交通,并彼此交通的一种联合和保证。

二、在此圣礼中并非基督被献给神,亦非为活人死人的赦罪而献上现实的牺牲,只是纪念主一次在十字架上献上祂自己,也是以赞美向神献上属灵的祭物。所以天主教所称之弥撒祭,是及其可憎地有损于基督仅一次的献祭,就是为选民的众罪所献独一的挽回祭。

三、在此圣礼中,主耶稣派定教牧者向会众宣告祂的制定之言,祈祷、祝福、饼与酒,于是分别为圣,以后拿起饼来擘开,拿起杯来(他们自己领受),将二者分给领圣餐者,但不可分给未出席者。

四、个人弥撒,就是单独从神甫和任何人所领受的圣礼,或拒绝信徒领受主杯;崇拜饼酒,或将之举起,捧持游行令人崇拜,或为任何宗教用途的借口而将圣品保存,都与此圣礼的本质,并基督的制定相悖。

五、根据基督所定的用途,被正当圣别的此圣礼中的外部质素(饼与酒),有时是真实的,但可是只能在典礼方面来说,与被钉十字架的基督有如此的联属,以致这圣品被称为所表明的基督的身体和血;虽然如此,在本质与性质的关系上来说,这些圣品真只是饼和酒,正如从前一样。

六、主张饼与酒的本质,经过神甫圣别或他种方法,而变为基督之体与血的本质(所谓化体说)的教义,不但不合圣经,而且违反常识和理性;颠覆圣礼的特质,又造成各种迷信与粗野的偶像的原因。

七、配领圣餐者,在此圣礼中外部参与有形之品物时,也是在里面凭信心,不是凭血肉之体,乃是真实地,属灵地领受被钉十字架的基督,并以祂为粮,和祂受死的一切恩益。基督的体和血虽非具体地在饼酒之内,或与之同在,或在其之下;然而在灵性方面来说,在此圣礼中,对信者的信仰实在是同在的,正如饼与酒对信徒外部的感官一样。

无知与邪恶之人虽然领受此礼之饼与酒,但不能领受该物质所表明的;由于他们不合理的领受主餐,反而干犯了主的身体和血,就定自己的罪。因此凡无知与不敬虔之人,既因他们不适宜与主相交,所以他们就不配来赴主的筵席,若他们仍然如此,他们就大大获罪于基督,因此他们不能领受圣餐,或被准许领受。

第三十章

论教会的惩戒

一、为教会之王与元首的主耶稣已将教会行政权交于教会职员之手,但他们与民事长官不同。

二、天国的钥匙既交给这些职员,因此他们有留下罪或赦免罪的权柄,本着神的道和惩戒,对不悔改的人,关闭天国;又按情形之所需,借宣传福音和撤除惩戒,向悔改的罪人开放天国。

三、教会为了矫正或获得犯罪的弟兄;阻止其他弟兄犯同样的罪;除去那足以感染全国的酵;拥护基督的尊荣和福音神圣的承认,避免神的震怒(如他们容忍恶誉昭彰和刚愎的犯罪者来亵渎神的圣约,和此约的印证,此忿怒正可临到教会),必须实行惩戒。

四、为了更圆满地达成以上的目的,教会职员应当按着犯罪的性质和犯罪者的罪状,予以劝诫,一时停止圣餐,并除教。

第三十一章

论教会的总会和会议

一、为了教会有更好的治理与进步的造就,应当有通常所谓之总会或会议的聚集。

二、执政者为了磋商并劝告有关宗教问题,可以有权召开教职者(牧师)及其他适当人员的会议;若执政者公然与教会为敌,基督的教职者便可凭着自己的职权,或他们与代表各教会的适当人员,在此种会议中集合。

三、教义争论,良心问题,为公共崇拜与教会行政的良好秩序之规则与指示的制定,受理有关恶政(处理不当)的控诉及其具有权威性的决定等行政权,皆属教会会议。此种命令与决定,如果合乎圣经,应当尊敬顺从,并非仅因其合乎圣经,且亦因其按神的命令在圣经中所制定的权威。

四、使徒时代以后所有的教会会议,不拘是世界性的会议,或地方性的会议,都有错谬的可能,而且许多会议已经有了错谬。所以不可拿这些会议所规定的,当作信仰与行为的准则,只可用为帮助信仰与生活。

五、教会总会和会议,除了有关教会的事物以外,不可处理或决定任何事。不可干涉有关一般社会的国政,若遇有非常的事,可以谦恭地向政府请愿;或在政府长官所要求的情形下,为满足良心,可向政府提出忠告。

第三十二章

论人死后的状态和死人复活

一、人的身体死后归土,而见朽坏。但灵魂(既不死,也不睡眠)却永存不灭,所以立刻归返赐灵的神。义人的灵魂,既在那时在圣洁上得以安全,就被接入高天,在荣光中得见神面,在那里等候身体的完全得赎。恶人的灵魂要被抛在地狱里,留在痛苦与完全黑暗中,等候大日的审判。除此两处以外,圣经并未言及灵魂离开身体,别有所归。

二、在末日还活着的人不死,却要改变;凡死了的人都必复活,带着原来的身体,性质虽异,但不是别的,这身体与灵魂再度结合,直到永远。

三、恶人的身体,将因基督的权能,复活受辱;义人的身体,将因基督的灵复活得荣,与基督自己的荣耀身体相似。

第三十三章

论最后的审判

一、神已经定了日子,借耶稣基督——父神已将一切审判的权柄交给祂——凭公义审判世界。在那日,非但堕落的天使要受审判,就是凡活在世上的众人,都要在基督的审判台前显露出来,为自己的思想、言语、行为有所陈述,按肉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

二、神指定此日的目的,是为在选民永远的救恩上,彰显神怜悯(恩惠)的荣耀,又在邪恶悖逆的遗弃者的处罚上,彰显神公义的荣耀。那时义人必入永生,领受从主而来之喜乐与愉快的丰满;但那不认识神、不顺从耶稣基督的恶人,必被扔到永远的痛苦中,离开主的面,和祂权能的荣光,受永远灭亡的刑罚。

三、基督既为了阻止众人犯罪,又使敬虔之人在苦难中多得安慰,就令我们确信将来必有审判之日;所以祂不叫人知道那日子,为的是叫人可以摆脱一切属肉体的安全,时常儆醒,因为他们不知道什么时辰主要来,就叫他们预备说:主耶稣啊,我愿你快来。阿门!

-------完-------

2.大学生信仰基督教 篇二

关键词:基督教,私设聚会点,高校学生,宗教管理,良性发展

一、引言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 人们对精神寄托的需求随之增长, 尊重文化多样性的社会氛围为基督教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但基督教在发展的同时, 存在私设聚会点等非法建制问题与高校学生基督教信仰状况有待引导的现实情况。为进一步促进宗教良好发展, 笔者选取某市为样本地区, 利用实地采访调研的形式, 得出基督教在某市发展的现状, 探讨解决措施。为人们能更进一步地正确选择自己的信仰提供智力支持; 为基督教今后能在该市健康和谐发展提供意见参考; 为其余城市引导当地宗教和谐发展提供借鉴蓝本。

二、某市基督教的整体现状

( 一) 居民基督教信仰状况

据采访了解, 该市基督教近15 年来发展较为迅速, 目前有新教信徒约3 万人。在男女比例上, 女信徒比男信徒多。在年龄结构上, 中青年人数逐渐增多, 成为教会的中坚力量, 其中外来人口的中青年信徒也占据了一定比例, 以安徽地区的为多。在城乡信徒比例上, 城镇地区的信徒较多, 而农村地区较少, 一些海岛上的信徒比例较高, 但是由于地理环境限制, 难以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目前的发展重心还是在城镇地区。

总体上, 就基督教信众情况来说, 正逐渐由以前的“老人多、妇女多、文盲多”向“年轻人多、城市居民多、非功利信仰多”的方向转变。

( 二) 某市基督教宗教团体情况

笔者选取了该市两处影响较大的教堂作为调查采访点, 经调查采访所得, 笔者将从以下两个方面记录该市基督教宗教团体的一些情况:

1. 教会发展原因

牧师在采访中谈及, 教会在近15 年来发展迅速。究其原因, 牧师认为最主要的原因在于国家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使得基督教在过去几十年能够快速发展。其次, 神学院培训中心为基督教教会的良性发展提供了人才基础。

对于信徒最初信仰基督教的原因, 牧师给出了以下几个答案: 一是家庭影响, 二是朋友引导, 三是为了疾病能医治, 四是基督教会常举办一些宗教人文主义活动, 如助残活动, 义工活动等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人们对基督教的好感, 扩大了其社会影响力。

除此之外, 根据《圣经》教义本身的要求, “马可福音16: 15 他又对他们说, 你们往普天下去, 传福音给万民听”。因此, 已加入基督教的教徒会时刻向身边人传福音, 以此吸引了大批新信徒的加入。

2. 未来发展愿景

在与牧师的采访中, 笔者得出了牧师关于基督教发展的两条愿景。

一是希望有更多高素质的基督教人才, 如牧师说道: “现在我们基督教缺少高素质人才, 尤其像你们大学生这样的, 如果你们想要开展一些活动, 我们很愿意提供帮助。”

二是希望将儒家思想与基督教结合, 使其能够更好发展。事实上, 早在利玛窦之时, 就提出了要合儒、补儒终至超儒的传教策略。清末新教传教士丁韪良同样主张“孔子加耶稣”。采访时的牧师也流露出结合儒家思想来传播基督教的想法, 牧师向笔者说道: “基督教文化和中国的儒家文化在一定层面上有相通的地方, 例如: 仁、善等。”

( 三) 某市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情况

私设聚会点的产生和基督教自身的扩张性和分裂性是密切相关的, 教义的指引和荣耀上帝的愿望推动私设聚会点的不断产生。而“人人皆可为祭司”的理念则使得信徒对《圣经》的解释多样化, 最终使得教派林立, 造成私设聚会点的进一步分裂和增多。这些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很容易被一些所谓的“自由传道人”和不法分子所利用, 也容易成为境外渗透的活动点, 因而原则上是不允许的。

据该市下属区统战网信息显示, 该区于2009 年已发现私设聚会点22 处, 分布于全区15 个乡镇、街道, 并已有大学生参加基督教私设聚会点聚会的现象。[1]该市统战网显示, 在2014 年的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场所调查摸底工作中, 发现基督教私设聚会点33 处, 拆除1 处 ( 是该市下属管辖区) 。[2]

同时, 据笔者对牧师的采访, 当前私设聚会点和基督教宗教团体存在理念上的分歧, 私设聚会点的成员认为基督教宗教团体“不属灵”, 因此不愿意与其合作。

( 四) 某市高校学生基督教信仰情况

2010 年, 浙江海洋学院的虞浩臣老师曾做过高校学生宗教信仰的现状调查, 调查对象为浙江海洋学院和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两所高校就读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及部分研究生, 有效问卷共1755份。[3]

该调查显示, 高校基督教信仰学生占4.2%, 低于佛教信仰人数 (见表1) 。此外, 数据表明有七成半的信教大学生, 在中小学阶段就开始信仰宗教的, 另外, 信仰宗教的大学生中有60.9%的人主要是受家人影响的。[3]

主要数据来源: 虞浩臣 ( 2010) 的“地方高校学生宗教信仰的现状调查———以浙江舟山为例”。

三、解决措施与建议

笔者通过后期反思与总结, 并查阅相关资料, 根据该市基督教的实际情况, 提出以下建议:

( 一) 加强中小学阶段的信仰观宗教观教育

采访得知, 家庭因素是影响信徒信仰基督教的一个重要原因, 同时, 有很多信徒是从小就信仰基督教的。因此在中小学阶段对学生开展信仰观宗教观教育是很有必要的, 这能为他们树立正确的宗教信仰观念。在此, 建议团、党组织加大对中学生入团、入党前的宗教信仰排查工作, 强调团、党员应遵循无神论, 同时督促中小学和幼儿园开展对中小幼学生的信仰观、宗教观教育。[3]

( 二) 加强对大学生宗教信仰的教育和管理

首先, 建议地方高校注重学生科学精神的培养, 组织一定的师资力量对学生开展信仰观、宗教观教育, 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宗教。学校应加大对信仰基督教的学生的关注, 教育其必须在国家法律允许范围内正常开展宗教信仰活动, 不能使其余同学的正常生活受到干扰。此外, 学校内部可设立宗教文化研究部门, 对信教学生进行统计管理, 防止他们被宗教异端分子所利用; 统一对各宗教信仰学生进行管理, 规范宗教聚会及学习活动, 需要时可与合法正规的宗教组织进行合作, 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信仰观。

( 三) 稳妥处置基督教私设聚会点问题

私设聚会点是基督教管理的一个重点和难点, 对于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的治理必须结合实际情况, 科学对症的进行治理。笔者认为, 对宗教团体的治理, 一味打压, 会使团体内部更加“团结”; 其次, 暴力治理可能会留下历史问题, 不方便今后管治。在此, 笔者提出以下治理措施:

一是合理布局宗教活动场所。摸清当地信教群众数量和分布情况, 把宗教场所建设纳入规划, 满足信教群众对宗教活动场所的基本需求。

二是妥善规划治理方案。对于不同的私设聚会点, 应调查摸底, 掌握基本情况, 重点对聚会点的讲经内容、派别特点、有无邪教渗透等进行分析、研判和甄别, 然后有针对性地提出治理方案。如对参与人数较多、有固定地方、宗教活动正常, 但尚不能纳入基督教“两会”团体指导的私设聚会点, 可专项治理设立“临时场所”, 由宗教部门对其指导管理, 并每年进行评估审核。对愿意接受基督教团体指导, 但不具备设立审批和登记条件的私设聚会点, 可“以堂带点”, 安排团体教职人员到点上讲课, 帮助完善财务等各项制度, 规范其活动。[4]对有必要取缔或合并的, 先以劝散为主, 讲清政策, 说明取缔或合并理由, 清算移交财务, 分流信教群众;对多次劝散无果的, 由当地政府发出公告, 查封场所, 强制取缔。[5]

三是应建立宗教活动场所巡检及评议制度, 对重点区域和人群要加大查处力度, 防止已被查出的私设聚会点重新活动。

( 四) 建立完善宗教工作协作共管机制

为更好地进行基督教工作的管治, 政府相关部门应统一思想, 加强与基督教宗教团体的协调配合, 保证宗教生活正常有序进行。

首先在思想上双方应统一认识, 明确宗教工作协作共管的重要意义。其次应创新机制, 开拓政府与基督教宗教团体的沟通渠道, 方便相关信息的流通、相关政策的落实、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和监管机制的有效建立。通过建立完善宗教工作协作共管机制, 最终使得重大活动需共同筹划, 重大问题需共同调处, 重大政策需共同谋划, 让政府携手相关基督教人士共同参与到基督教管理中, 为该市基督教更好的发展发挥各自职能作用。

四、小结

规圆矩方, 在法治中国的时代大背景下, 加强学生群体宗教观的引导与教育, 重点处理私设聚会点等严峻问题, 同时建立完善的宗教工作协作共管机制, 这些都将为基督教在各区域的良好健康发展起到了不容小觑的作用, 为人们信仰与理性之间的选择提供了更好的社会文化背景与环境。

参考文献

[1]定海区民宗局五措施加强对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监管力度[EB/OL]. (2009-07-16) [2016-03-18].

[2]普陀区完成全区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场所调查摸底工作[EB/OL]. (2014-02-18) [2016-03-18].

[3]虞浩臣.地方高校学生宗教信仰的现状调查——以浙江舟山为例[J].高教论坛, 2010.

[4]苏宗言.妥善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问题之思考[J].江苏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5.

3.当前北京市基督教信仰的特点 篇三

【关键词】北京;基督教信仰;特点

【中图分类号】G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4128(2011)03-0213-02

本文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校级课题《北京市基督教现状及其对社区稳定的影响》的部分研究成果。该课题为首都社会安全研究基地专项资助项目。

作者简介:熊华(197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马列部副教授。

自改革开放以来,基督教在中国得到了迅猛的发展,成为当今中国发展最快的两大宗教之一(另一种宗教是佛教)。据统计,北京的基督徒大约有7万人,并且增长迅速。近些年来,在北京出现了一股“基督教热”或者“基督教文化热”、“基督教研究热”的浪潮。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对所谓的“基督教热”现象进行冷静的和客观的分析,做出正确的评价。同时,由于北京特殊的政治文化身份和地位的原因,一方面,作为我国对外交流的窗口,北京基督教的发展总体上起着反映我国宗教本身发展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执行状况的示范作用。另一方面,北京基督教的发展在我国的城市基督教的发展中具有相当的典型性,因此,对北京市基督徒当前的信仰特点进行详细的分析,对于我们掌握都市基督徒的社会心理特征有着重要的意义。

1 基督教信仰的非主流文化身份和边缘性社会地位仍未改变

宗教界和学术界普遍认为,基督教发展迅速的根本原因是一方面与中国社会的转型和社会结构的裂变有着直接的联系,另一方面也与我国对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正确执行和社会对宗教的正确评价有着密切的关系。实事求是地讲,虽然近三十年来,基督教发展迅速,但基督教作为少数人的宗教的事实并未改变。目前,北京基督徒人数为7万人,相对北京户籍总人口数而言,只是极少数,仍然是一个弱势群体。这个特殊的信仰群体在社会地位上仍然处于边缘地位。我们甚至可以说,中国的基督教文化仍然徘徊在社会主流文化的格局之外,非主流文化的身份特征并未从实质上得到改变。

基督教的非主流文化身份和边缘性社会地位的形成有着特殊的历史文化和社会现实根源。从文化层面来看,基督教文化属于异质性的西方文化传统,它与中国传统文化相冲突的思想根源问题(中西神观的对立)至今也没有获得根本性的解决。作为外来宗教的基督教自然无法融入中国的主流文化格局之中。

从社会现实的角度来看,现代社会文化的多元化和世俗化的影响,也是基督教处于一种边缘性地位,不能融入当今社会文化发展的主流趋势的重要原因。据目前统计,北京基督徒人数尚不足北京市户籍总人口数的6‰,基督教作为非主流文化的身份和边缘性的地位在短期内将不可能改变。

2 基督教信仰在信仰多元化的过程中凸现出宗教性的、非政治性的特点①

信仰多元化时代,北京基督教的发展令人瞩目。这种多元化在基督教信仰方面首先表现为具有鲜明的宗教性特点,与此同时出现的是基督教信仰的政治性色彩的淡化。这里的“宗教性”和“非政治性”的提法主要是从基督徒的信仰状况来说,信徒个体在基本的物质需要和生存需要得到满足之后,表现出较为纯粹的“灵性需要”和对信仰虔诚度的追求。影响这一特征形成的主要原因如下:

2.1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宗教政策的调整,营造了较为自由的社会政治环境。但由于政治意识形态问题的敏感性,部分信徒仍然自动选择远离政治,只谈信仰而不问国事。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边缘性的社会群体中普遍存在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封闭倾向也是使得这一群体远离政治的重要原因。

2.2 思想解放洪流中形成了宗教多元化格局,基督教信仰成为其中一员。社会转型期间出现的思想多元化倾向一方面使得个人享有了更多的文化自由空间,宗教的主要功能逐渐表现为调节个人信仰与社会的公共价值之间的关系,为个人提供生存意义系统。

2.3 “宗教是一种文化”的观点渐渐深入人心,基督教信仰在现代社会中的文化身份得到了认同。很多基督徒认为,宗教信仰纯属个人私事,信仰是属灵的问题,政治是俗世的社会问题。

另外,非政治性的理由也适用于解释众多聚会点(包括绝大部分私设聚会点)出现的根本原因。当前北京基督教发展迅速,教徒人数出现较大幅度的增长。但现有的教堂数量远远不能满足当前宗教活动迅猛发展的需要。于是众多聚会点的出现实属必然。据了解,大多数聚会点的出现主要是基于以下一些与宗教活动本身的发展相关的非政治性原因:教堂离家太远,希望就近参加宗教活动;偏好小型团体亲密的人际关系;对教堂讲道的不满意或不满足。可见,他们对于堂点的选择主要是出于对宗教生活的渴求。很多聚会点的出现主要是自发性的而非组织性的,更不是政治性的。当然,我们并不排除有少数的西方势力和组织会利用基督教信仰之名为掩护,行危害社会稳定之实。但我们不能因此而否定了对当前北京基督教信仰的总体情况的客观分析和评价。

北京基督徒信仰上的宗教性特点日显而政治性色彩日隐,这对于当前引导基督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来说应该是有利的。我们可以调动爱国爱教的基督徒的社会参与热情,致力于共同建设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

3 基督教信仰在现代社会日益成为了个人的精神慰藉品,表现出极强的个体性特征和道德化倾向

现代基督教的发展有着明显的世俗化趋势。基督教本着面向社会、面向现实、面向个体人生的立场,在神学思想、礼仪制度、组织结构、传教方式等方面进行了程度不等的调整,来适应社会的变化。从信仰个体的角度来看,这种调整突出表现为基督教信仰对信仰者个体的人文关怀:为社会个体营造精神家园和生存意义系统。著名心理学家马斯洛把人的需要分为五个层次: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爱的需要、尊重的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②安全感的需要是促使人们走向宗教归宿的重要原因。

基督教在现代社会的自我调整还表现为在信仰世俗化背景下的伦理化和道德化倾向。由于我国处在社会转型时期,现代化与世俗化瓦解了维系儒家文化的家族组织以及宗法制的社会结构,价值标准的失范使人们深感道德重建的必要性。在人们追求精神家园的同时,部分人选择了基督教,同时也视基督教的道德范式为神圣的准则。事实上,教内教外的人士对基督徒在道德自律性方面的高尚品质都持相当认同的态度。一些学者也认为,基督教的道德资源是基督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重要内容。

4 基督教信仰群体在构成上出现了鲜明的两极分化特征

北京基督徒在成员构成的特点上表现出两个极端的典型:城市知识分子基督徒和农村大众基督徒。城市知识分子基督徒指受过大学以上高等教育的知识分子群体,他们主要是以学者、高校学生和“海归派”(留学归国的基督徒,主要职业身份是教师、医生、外企白领等)为主体,成员的年龄构成以中青年居多,性别构成上女性较多于男性;农村大众基督徒主要指仅有小学文化程度的农村基督徒和文盲基督徒,成员的年龄构成以中老年居多,性别构成上女性占绝对多数。在信仰历程上,两个群体都有着显著的实用主义倾向,但在具体的信仰动机、信仰观念和信仰形式上有着较大的区别。绝大多数城市知识分子基督徒在选择信仰前经过了理性的思考,有些人甚至将基督教与其他宗教如佛教进行比较之后才作出了选择基督教的决定,这是一种 “实用性的理性选择”。城市知识分子基督徒在信仰中更注重对神学思想和教理教义的研究,在信仰实践中更加注重对人生价值和生命意义的追求。

农村大众基督徒由于受教育程度低,有着较强的非理性色彩。他们与外界的联系相对十分有限,信徒的神学素质较低,基督教信仰民间宗教化的趋势比较严重,主要表现为:第一,信仰上追求实用性与功利性。第二,信仰上掺杂了各种迷信色彩。第三,信仰形式五花八门。第四,在信仰上轻听轻信。③他们一般不注重对教义和教理的理解,只关心基督教的实际作用和是否有奇迹的发生。可以看出,民间信仰在农村基督徒的意识中根深蒂固,影响巨大。这种状况令人堪忧。当前北京远郊区的基督徒人数发展快、信仰热情高,但信徒和教牧人员素质低、管理混乱,如不能纳入正常管理,也有失控并走向迷信和异端的可能,对首都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带来消极的影响。

在现代社会日益世俗化的背景下,随着首都社会的转型和社会结构的变化,基督教信仰方面出现的这些特点应该说是正常的,是社会文化多元化所带来的必然结果。其中出现的问题需要有关的宗教事务管理部门认真研究,坚持依法引导,北京基督教的发展自然会走向良性发展的轨道,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一份力量。

注释

[1] 宗教性(religiosity或religiousness),原意指个体是否信教及其信仰的虔诚度。参见高师宁:《当代北京的基督教与基督徒》,第145页.香港:道风书社,2005年初版

[2] 马斯洛等著.《人的潜能和价值》,第162-168页,华夏出版社,1987年第一版

[3] 高师宁.《当代中国民间信仰对基督教的影响》.《浙江学刊》,2005年第2期

参考文献

[1] 高师宁.《当代北京的基督教与基督徒》,香港:道风书社,2005年初版

[2] 顾卫民.《基督教与近代中国社会》,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一版

4.当代中国民间信仰对基督教的影响 篇四

高师宁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所研究员(北京100732)

原载《浙江学刊》2005年第2期

「内容提要」民间信仰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恢复发展迅速的现象,表明了民间信仰在中国民众意识中根深蒂固,体现了民间信仰早已是中国文化的一个组织部分。作为文化,民间信仰必然具备文化的某些特性,例如渗透性与融合性。这种特性也必然反映在与作为外来文化的基督教发生的各种碰撞方面。本文正是对基督教在中国传播、扎根的过程中,必然会受到民间信仰的各种各样复杂影响的探索。

「关键词」民间信仰/基督教/道教

20世纪80年代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各大宗教都有发展,尤其是佛教与基督教信徒的增长更是令人瞩目。然而,一个往往被忽略了的发展更为迅速的现象,是中国民间信仰的复苏。作为中国广大民众日常生活中最为普遍的一种现象,民间信仰早已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因此,基督教在中国传播、扎根的过程中,必然会受到民间信仰各种各样复杂的影响。

一、根深蒂固的民间信仰

许多学者都认为,中国人的宗教意识淡薄。这种看法的根据主要是两点:(1)中国人注重现世生活,以人与人的关系来对待人与神的关系,没有形成超越的观念,在历史上也不像欧洲人那样把宗教放到可以支配一切的核心地位;(2)中国人没有发展出一种像西方基督教那样的一神宗教。

但是,从古至今,千千万万的没有明确宗教身份的中国人,实际上常常在与佛仙鬼神打交道。这种扎根于广大民众心灵深处的现象,我们称之为民间信仰。

民间信仰是植根于广大民众尤其是下层民众中的信仰,其内容十分庞杂,从对形形色色的自然物和自然力的信仰,到对祖先、鬼魂的崇拜,涉及到世界、人生的方方面面,形成了一个具有巨大影响的亚文化体系。它不仅继承了原始宗教中多神崇拜的特点,而且尤其寄托于祖宗的保佑,重生重死,相信前定宿命,因果报应,感应证验以及阴阳与人鬼的两重世界。虽然民间信仰从来没有进入中国信仰形态的主流,但其历史远远长于天主教、基督新教、佛教、道教、伊斯兰教,而其影响面也大大宽于这“五大宗教”。长期以来,一方面,中国宗教,尤其是道教,常常借助于民间信仰的力量,促进自身在中国社会的传播。另一方面,民间信仰的大容器又不断地将各种宗教的思想、乃至教义,如佛教的轮回转世、因果

报应,道教的神仙鬼怪,儒教的伦理道德,甚至基督教的天堂地狱等说,分解、吸收、改造,使之变得通俗,广为民众熟知。

20世纪初叶以来,民间信仰被斥为“封建迷信”,1950年后更遭到重大的打击,其残余形式在文化大革命中同所有宗教一起成为被消灭的对象。80年代后,随着社会的逐步开放,民间信仰又开始复苏,尤其在农村,其发展速度与规模远远大于佛教与基督教。

民间信仰迅速发展的主要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1)一度绝迹的寺庙遍布全国各地的城镇农村。以基督教发展位于前列的浙江省为例,民间信仰新修寺庙的数量通常是基督教新修教堂的20倍甚至100倍。近十余年来在政府整顿清理当中,该省拆除的属非法修建的寺庙就达1.79万处。(注:参见《宗教文化》1998年第1期,北京:东方出版社,第17页。)(2)大量修建豪华坟墓,甚至为活人修建所谓“寿坟”。宁波市最大的一个坟墓占地532平方米,还建有传达室,安装有国际长途电话等。1996年,仅温州市沿铁路、公路和风景区拆除的豪华坟墓就达20多万个。(注:参见《宗教文化》1998年第1期,北京:东方出版社,第17页。)(3)以开发旅游资源或发展民俗文化为由,兴建鬼宫冥府,在其中用现代科技手段,利用声、光、电等制造阴森恐惧气氛,宣传因果报应、阴曹地府之类民间信仰的观念。这类所谓“旅游项目”全国至少有几十种。(4)对祖先的崇拜复活兴旺,尤其在农村,宗族、家族势力抬头,建家族祠堂、修家谱、祭祖活动盛行。(5)巫婆、神汉大量涌出,求神赶鬼的人越来越多;看相、算命、测字先生在各大城市的街头也处处可见;命相风水之类的书籍泛滥,1997年春节仅在北京街头书刊市场中发现的这类书籍就达222种。(注:参见《当代宗教研究》1997年第1期,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宗教研究所,第21页。)城市中(尤其是中小城市)饭店供奉财神也日益常见,市民家庭占卜求卦也更为平常。(6)为寻求保佑平安、发财致富,除了见神就拜、办事选择吉日等外,与“发财”音同的数字8(广东话音为“发”)及与“顺溜”(意为顺利)音同的数字6(北京话音为“溜”)竟红遍全国,带有8、6等数字的电话号码、汽车牌号等,都需用重金来购买。

在遭到几十年的限制之后,民间信仰竟然“春风吹又生”,不仅复苏飞速而且发展迅猛,究其原因,也许可以说,是由于民间信仰早已溶入广大普通民众的下意识之中。尤其在农村,在少数民族地区,民间信仰甚至已经渗入人们的生活方式。我们可以看到,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中国,许多民族共同的特征之一其实就在于“普遍存在着神、鬼崇拜与祖先崇拜等民间信仰”,当然,不同的民族信仰的内容与崇拜程度有所不同,然而这种信仰现象中的共性却是存在的。(注:参见魏世刚、李智:《中国原始信仰、民间信仰、风俗信仰》,西安:三秦出版社,1999年,第183页。)民间信仰五花八门的内容,不论是各民族原始信仰的延续与混合,还是逐步演变为各民族自己的风俗习俗,都拥有数量众多的信众,它们无时不有,无处不在;更主要的是,其根基深深地植于民众意识之中。因此,几千年来,尽管这些信仰从来没有被接纳为主流信仰,然而却依附中国传统的儒、释、道,并与之盘根错节,成为中国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正因为是文化的组成部分,因此,民间信仰不可能因为一时的行政命令与行政手段而消失,换言之,行政手段很难从人们的意识中将其连根除掉。另一方面,作为文化的组成部

分,它也必然具备文化的某些特性,例如渗透性与融合性。因此,在中国传统的儒、释、道中,我们常常看到民间信仰的身影,反之,在历史上,儒、释、道也利用民间信仰来为自己开道的例子也随手可拈。此外,中国民间信仰自身除其普遍性、分散性、自发性之外,还有一个最明显的特征,即强烈的功利性与实用性,这些特征也影响了中国人对其他宗教的信仰,也就是说,中国人对宗教的信仰,也具有了某种强烈的功利与实用特征。

作为带有外来文化色彩的宗教,基督教从传入中国伊始,就遇到如何与传统社会文化相融合的问题,至今这个问题也并没有获得根本性的解决。我们同时却可以看到,民间信仰对基督教在许多层面上都产生了种种影响。

二、民间信仰对基督教的多层面影响及其原因

如前所述,尽管民间信仰不是中国社会的主流信仰,但是,由于其树大根深,枝蔓众多,基督教进入中国后必然会与之发生种种关系并受其影响。而且,由于民间信仰主要植根于广大农村,因而,它对基督教的影响在农村尤其明显。

1.对基督教传播的影响及其原因

众所周知,基督教在中国传播初期,主要是在沿海地区以及长江流域和华中地区的大城市和城镇发展,广大的农村并没有成为基督教的主要阵地。这种传播路径的形成,当然与中国经济发展不平衡、农村交通不便、西部地广人稀等各方面因素有关。然而,还有一个因素是不应该忽略的,那就是民间信仰对这种传播路径的影响。正如梁家麟博士明确指出的:基督教传入中国很长时间后仍未能在民间立足的原因,是民间宗教的存在,以及民间宗教所塑造与反映的民众宗教心理。(注:参见梁家麟:《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农村教会》,香港:建道神学院,1999年,第223页以下。笔者的“民间信仰”含义相当于梁氏的“民间宗教”之说。)

民间信仰内容繁杂,而其中又以祖先崇拜为重心,这是中国人宗族、家族、家庭观念极重的表现,这种观念也影响到广大民众的宗教信仰。对于民众来说,“敬天”远不如“祭祖”那么实在和重要。然而,基督教在广大民众眼中,是一个“不敬祖宗及诸神灵”(注:参见王明伦:《反洋教书文帖选》,济南:齐鲁书社,1984年,第3页)的宗教,它自然同时遭到了中国上流社会与下层社会的排斥。(注:可参见陈支平:《近500年来福建家族社会文化》,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陈支来、李少明:《基督教与福建民间社会》,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1992年。)在少数民族地区,这种现象也很明显,民间信仰中自然崇拜色彩较重的地区,“因缺乏对基督教的有效制约,促成了督教在这一地区乃至同一民族内部的较为广泛的分布”;而在祖先崇拜色彩较重的地区,对基督教的抵制要大得多。(注:参见韩军学:《基督教与云南少数民族》,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158页以下。)

如果说这是民间信仰对于基督教传播产生障碍的原因之一,相反的例证也是有的。在《一个实验的乡村教会》一书中提到的淳化镇教会,就是一个自觉走所谓“本土化”道路,使基督教部分地适应于本土信仰的典型。淳化教会不但在传道 的语言形式上进行变通改革,而且在崇拜仪式上也刻意追求与中国传统习俗和民间信仰相近的风格。该教会利用当地一直流行的信仰习俗,组织了植树崇拜、除毒崇拜等,其中的思亲崇拜在清明节举行,以追思亲人、提倡孝敬父母为主。(注:朱镜一:《一个实验的乡村教会》,香港:圣书公会版,1954年;《道风:汉语神学学刊》1998年春季卷,香港基督教文化研究所,第285页以下。)这样的结果,是一步步将民众引入教堂,使基督教在那里扎下了根。当然,这些崇拜已经远离了基督教的仪轨,改变了基督教的含义。

从另一方面来看,20世纪50年代初期,中国政府取缔了多属民间信仰的300多种“会道门”组织,此后三十年中,经过历次政治运动的打击与文化革命的彻底扫荡,中国基本上已不存在任何民间宗教。于是,在许多地方,信仰出现了真空状态。

正是在这种真空状态下,基督教有所发展,尤其是改革开放的80年代,基督教在农村的发展大大超过了城市。农村信徒人数占到信徒总数的80%,使基督教处于中国各宗教发展之首。对此,许多学者从各个方面进行了分析解释。笔者认为,在1949—1978年的三十多年中,中国民间宗教与民间信仰至少在形式上是空缺的,然而,民众心中神祗的观念却根深蒂固,民众对于宗教的需求也没有减少。因此,基督教是对信仰真空的填补,是民众原有信仰的替代品。对此观点,有一种更明确的说法:“解放后,通过民主改革和破除迷信的宣传教育,神权的有形部分,即城隍庙王、土地菩萨、各种小神小庙以及敬天祭祖、崇拜鬼神的习俗,不断受到冲击而失去阵地,但是神权的无形部分,即群众中的神鬼观念却是远远没有肃清。由于基督教特别重视传教等原因,在一定条件下,不少群众便信仰了基督教。确切地说,他们信教,不是从无神论者转变为有神论者,而是找到了原有的宗教意识的新归宿”:“广大群众中普遍存在的鬼神观念是基督教发展的沃土”。(注:箫志恬:《当代宗教问题的思考》,上海:上海市社会科学学会,1994年,第73、164页。)这种观点也得到基督教会内一部份人的认同。他们认为,基督教的发展(尤其在农村的发展),“实际上是鬼神观念极普遍的中国老百姓在信仰对象上的一种转移或移情”。(注:参见汪维藩:《谈基督教的现状问题》,《宗教》1991年第1期。)然而,为什么基督教会处于各发展中的宗教之首,也就是说,为什么更多的民众选择基督教而非其他宗教,这不仅与基督教自身的特点有关,也与民间信仰与其他宗教的特点有关。

由于民间信仰的传统形式要求,广大农民用于祭祀的所谓“幽灵消费”十分巨大。例如近十余年来,在苏北某县农村,“幽灵消费”的资金占该县农民年收入的46%,而用于农业再投入的资金则不到17%。此外,民间信仰重视“阴界”,为死人的花费也是巨大的,例如,陕西农村某地盛行“阴婚”(即为死人提亲与举办婚礼),每年办理的“阴婚”达17至20件,耗资6到9万元。这种消费致使全国香火制造业的总产值高达200亿元人民币。(注:参见《当代宗教研究》1997年第1期,第21页。)其他宗教如佛教、道教也需要香火费,相比之下,基督教是花费最少的宗教。在此,民众的经济观点在比较之中起了作用。一首流传的民谣可以说明这一点:“信耶稣,真上算,不喝酒,不抽烟,不烧香纸不赌钱,一年省下多少钱。省下钱,好吃穿,过日子,不费难,死后还把天堂上,你说上算不上算。”(注:韩军学:《基督教与云南少数民族》,第178页。)

2.民间信仰化的基督教

如果我们把民间信仰自身处境的恶化对于基督教发展的影响,看成是一种外在的影响的话,那么20世纪80年代之后,当其迅速复苏之时,它对同样处于飞速发展中的基督教的不可忽视的影响,可以看成一种内在的影响。换言之,中国基督教的民间信仰化在当今农村是一种不可忽视的普遍现象。这样民间化了的基督教,有以下几个非常明显的特征。

实用性与功利性。尽管1980年代以来中国经济突飞猛进,但是,在处于社会底层的许多中国民众中,缺衣少食的现象还存在,而缺医少药则更普遍。更主要的是,很多人没有别的改变眼前现实的途径。因此,对于广大底层的信徒而言,基督教不仅是他们艰难贫困生活中的唯一依托,是他们祈求平安、祈求衣食、消灾祛病的唯一方式,更是改善其自身处境的唯一希望。在许多信徒的眼中,上帝不过是自己原来信仰的神仙菩萨而已,因此总是认为上帝是有求必应的,尤其是希望上帝能够解除病魔缠身的痛苦。正因为如此,在许多地方,只要有一个人因为信仰基督教而其原有的疾病痊愈的奇迹发生,就能够带动一家人、一族人、一村人甚至一个地区的人皈信基督教。这样的例子非常多,(注:参见邓肇明:《承受与持守:中国大地的福音火炬》,香港:基督教中国宗教文化研究社,1998年。)有一些人身体不好,巫婆神汉认为是鬼附身,并为他们赶过鬼,结果是花了钱没治好病,听人说耶稣是“更大的神”,能量超过一切神仙,又不必花钱就可以治好病,也就信了教。总之,只要有奇迹发生,甚至佛教徒、道教徒也会步入基督教的殿堂。据一些统计,在广大农村,因病而入教的信徒占60%以上。(注:梁家麟:《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农村教会》,第226、418页。)信仰的实用性也表现在其他方面:圣经成了护身符或压邪镇恶的法宝,得用红布包裹,平时放在枕边,出门带在身上;耶稣被认为或者是更大的神,或者只是土地神、灶神、丰收神、华陀神等的另一种形式,信徒们像拜过去的神一样拜他:“哈利路亚”被认为是赶鬼驱魔时的咒语,等等。此外,在遇天灾人祸时,农村基督教也扮演着传统民间宗教的角色。例如逢天旱或水涝时,一些基督徒便聚集在一起,集体禁食祈祷,求上帝降雨或放晴。基督教信仰中的这种强烈的实用性和功利性,无疑是民间信仰特性的影响。在这种影响下,中国农村广大的基督徒不理解教义、不注重教义,他们更关心的是基督教的实际作用,更关注的是有否奇迹发生。

掺杂了各种迷信色彩。应该说,广大农村信徒的信仰是真诚的,但由于没有合格正规的牧养人员,他们的信仰出现了许多偏差,许多迷信色彩掺杂在其间。例如有些牧师在讲道中宣传得救是有凭证的,即名字会被写在生命册上,生命册就是天堂上的“户口簿”,信徒应该争取“天籍”;一些地方有向信徒“吹灵气”、(往嘴中吹气)“吐灵水”(往食物中吐口水)、“摸灵”(在对方身上乱摸)、“哭灵”(半夜三更祈祷时大哭)等等做法。有的信仰强烈的基督徒,成了这类信仰的牺牲品。(注:在江苏某县,曾经有一位女青年为了进“天国”而禁食祈祷七天,最后饿死。参见箫志恬:《当代宗教问题的思考》,第162页。)此外,由于许多农村基督教徒仍然是以扎根于自己思想深处的民间信仰去理解基督教,因此,他们自己订下的许多规矩也是以民间信仰为准则的。例如,规定某一天为禁食日,在那一天不能杀鸡,妇女不能梳头;有的地方规定妇女月经期间不准读经,不能

进教堂,不能领圣餐;不准用黄颜色的东西,认为黄色不吉祥;不能在非信徒家中吃饭,认为那是不洁之物等等。(注:梁家麟:《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农村教会》,第226、418页。)这种掺杂了民间信仰色彩的基督教之所以在社会底层的信徒中具有相当的市场,许多信徒对之非常投入,深信不疑,是因为他们并不了解什么是真正的基督教,基督教与自己过去的信仰有什么不同。

五花八门的形式。中国农村基督教的实用性,致使信徒尤其重视信仰的形式,因此,各种各样的活动形式也因此应运而生,“灵歌”的流行是其中一个典型。灵歌在农村教会中的影响巨大,四处流传,信徒们爱唱灵歌,认为灵歌是因圣灵感动而自然流出来的歌。事实上,许多灵歌都是信徒自己编的。比如一首灵歌就是用中国人民解放军“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曲调来编的。灵歌中的一段唱到:基督的灵歌,我要天天唱。我要为主活个新生样。不吃不喝,这个滋味强。专心靠主,主加我力量。(注:参见邓肇明:《承受与持守:中国大地的福音火炬》,香港:基督教中国宗教文化研究社,1998年。)有时候,基督教的活动会与民间的所谓“红白喜事”相结合,在这种场合信徒会唱灵歌、跳灵舞。有些地方还出现了追求“圣灵充满”的活动,参与者以各种方式(甚至不惜自残)来获取圣灵充满的快感。(注:参见李睿:《少数民族教会成长》,该文发表于国际会议:ProtestantChurch Developmentin China held by Lutheran World Federation China Study Program and Lutheran TheologicalSeminary,Hong Kong,December,2000.)

轻听轻信。由于广大的基层信徒对基督教的理解多半停留在原有信仰的基础上,因而不可能分辨真假是非,轻听轻信的现象很普遍。例如,一些信徒听了耶稣即将在某月某日复临的宣传后,竟把已播下的稻种捞出来不种了。有的信徒集体放弃一切世俗生活等待耶稣接他们一起升天。有些地方因为争坐“圣船”升天堂而出现信徒丧命的惨剧。(注:这类具体资料可参见孙善玲:《中国民间基督教》,《基督教文化与现代化》,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沙广义:《谈我国宗教的群众性》,《宗教》1991年第2期。)

当前中国农村基督教之所以形成这样一些特征,其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当然是民间信仰在民众意识中根深蒂固,影响巨大;其次,中国农村的生存条件的艰辛是众所周知的。而就农村基督教的特点言,信徒结构仍然以所谓“三多”(注:即老人多、妇女多、文盲多。)为主;自改革开放之后,信徒人数发展过快,尽管信徒热情高、信仰真诚、奉献精神强,然而信仰素质却较低,而其中一个原因是教牧人员奇缺。位于雷州半岛的徐闻县也许是没有牧师而基督教照样发展的一个典型。该地区20世纪90年代后期共有教堂19座,信徒大约有7千人左右然而,因为没有能够施洗的牧师,这些信徒中除几位在解放前受过洗外,其余的全部没有领过洗,而且也没有领洗的机会。(注:参见邓肇明:《承受与持守:中国大地的福音火炬》,第90页。)正因为如此,有些地方出现了所谓“自由传道人”,其中一些人利用神迹、异梦、异象等民间信仰的各种因素来吸引民众信教。当然,现有教牧人员缺乏足够的训练,农村教会管理混乱等也是普遍现象。民间信仰对基督教的渗透与影响,恰好利用了这些弱点。

三、结语

有外国学者曾经对中国人作过这样的总结:“历史上我们找不到哪个民族比中国人更迷信、更怀疑、更虔诚、更理性、更世俗,也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这样而能不受教会控制。”(注:威尔·杜兰:《世界文明之四:中国与远东》,《港台及海外学者论中国文化》上册,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44页。)尽管这句总结中的宾语相互是矛盾的,但它们却真实地反映了中国人在信仰上的一些特征。至于这个总结的后一句话,不是我们在此要讨论的问题。不过事实是,基督教从进入中国始,就受到了中国文化的制约与影响。当然我们应该承认,民间信仰对于基督教的渗透与影响主要是在广大的基层民众,尤其是农村居民中。在城市中,基督教的发展比较正常,这种影响并不多见。

中国农村基督教的民间信仰化现象,事实上为基督教在中国的发展造成了一些负面的影响。它使基督教的形象不仅变得低级、粗糙、落后,同时在神学上造成了极大的混乱,使广大农村信众无法分辨真伪。而这种状况也成为例如“东方闪电”、“三班仆人”、“肉身成道”之类借基督教之名而起的新组织纷纷登台亮相的原因之一。当然,这类民间信仰化的基督教也很难对中国现代社会的发展有任何积极的影响与贡献。

5.大学生信仰基督教 篇五

读完麦克莱伦的《马克思传》,马克思在我心中的形象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马克思并不是一个古板呆滞的老学究,而是一个有血有肉、性情不羁、平凡真实的学者、斗士。马克思主义主张无神论,而马克思在青年时代似乎是个有着深厚根基的基督徒。马克思的思想是如何发生转变的?这点在麦克莱伦的《马克思传》中并未详细提及,抱着好奇,我继续阅读了其他的文献。

青年时代的马克思是个有着深厚根基的基督徒,但又不缺乏理性与唯物。在麦克莱伦的《马克思传》中提到马克思在学校时“宗教课程令人满意”,宗教论文和德文作文中“洋溢着要通过一种方式把人的个性完全发展出来的热情”、“用自我牺牲的精神来为人类整体谋福利”。这些正是基督的精神。马克思从高校毕业时,他的文凭里注明了他的宗教知识:“他的基督教理知识,是明晰、且相当有根基的。而且,他对基督教会的历史非常了解。”青年时代的马克思虽然信仰上帝,但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持自然神论观念。所谓自然神论,即“那些只承认一位上帝,不接受任何启示宗教的人们的观念”。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伏尔泰、孟德斯鸠、卢梭等人也都是具有一定唯物主义倾向的自然神论者。可见青年时代的马克思虽然信仰上帝,但是却规避宗派主义,脑中已有了理性、唯物的观念。

马克思基督观念的转变。马克思高校毕业之后,Moses Gess 在将马克思引导向社会主义信念之前,马克思已经成为了一名无神论者。有文章研究分析称马克思为“撒旦教”——马克思在其学生时代写的剧本《Oulanem》中证实了那类文章的观点。《Oulanem》中描写了撒旦教的“黑色聚会”,人们的纵欲狂欢,以及马克思担任的角色Oulanem对全人类的诅咒。马克思写作《Oulanem》时,这位年轻的才子仅 18 岁。此时,他没有幻想要为人类、无产阶级、或社会主义服务。他想毁灭这个世界,以世界的震荡、剧痛、**为基础,建起他的王座。马克思曾有基督的观念和信仰,可是却没有付诸实践。马克思在大学时代纵酒作乐、斗殴闹事,“他花钱一直超过家庭的支付能力”。这显然不是一名基督徒的作风。由于马克思花了大量的钱用于娱乐,所以他与其父母存在很多矛盾冲突。

马克思有种族歧视。马克思不仅憎恨犹太人,也憎恨德国人。他声言:“只有棍棒才能唤起德国人。”他惯于谈论“哑的德国”,并称“德国人、中国人、犹太人都像街头小贩。”最后,他又说:“德国全国性的狭隘思维真令人厌恶。”(A.Kunzli《马克思心志》)他认为俄国人是最低等的民族--“一个野蛮种族”,又将斯拉夫人称作“种族垃圾”。这又与基督教的基本教义“公义”和“爱”不符。

马克思似乎从来没有否认过上帝的存在。马克思更多的是为所欲为的生活,不受基督教教义的束缚,但这并不能表示马克思否认上帝的存在。马克思是反抗神,他的诗词中曾写到:“我渴望向上帝复仇”(一说马克思已入撒旦教),而从这个逻辑上来讲,即前提是神存在。有意思的是,马克思仆人曾描述过马克思晚年的情况:“他是一位对神有着敬畏的人。在他病重时,他惯于在房间里,在一些燃烧的蜡烛前独自祈祷;围绕他头部的伤痕就像带子一样。”与此矛盾的是,在《共产主义宣言》中,马克思清楚地表明他梦想消灭所有宗教,不仅包括基督教,同样也包括了撒旦教。

信着神的存在,却又公然反对神,为此只能用狂傲不羁来形容马克思了。或者说,马克

思的“理论”和马克思本人的行为或“个人想法”不尽相同。同样,马克思提出了伟大的经济法则,可他却浑浑噩噩,似乎永远生活在贫困中,其中一点是“马克思未曾管理以前收到的和60年代又收到的一笔笔大数目的钱财”。

我觉得马克思是以为伟大的思想家。因为马克思提出了或者总结了过去所没有的理论,并且在现实中取得了成功。但马克思也是一个普通的人。跟许多普通人一样,他的行为与思想中总有充满矛盾的地方,就比如他的神的认识。

无可非议马克思是伟大的,但同时也是悲哀的,这不仅仅是因为马克思成家后长时间贫困潦倒的生活,而是马克思的思想和著作过多地被错误地解读或者被人为的断章取义。马克思本人曾说,我不知道现在有多少马克思主义者,我只知道我不是马克思主义者。这是因为当时德国、法国的无产阶级政党党内一些自称“搞马克思主义”的人的言行让马克思、恩格斯感到不满、厌恶、愤怒,那句话是为了同他们划清界限才这样说的。

6.论文·:大学生的信仰 篇六

论当今大学或缺乏信仰,故丢弃诚信、崇拜权钱、追求功利、信奉“关系”、学术造假、道德沦丧、斯文扫地。大学作为国家高端人才培养基地,要出人才、出队伍、出思想,须将“求真求实、创新开拓、诚信善行、公平正义、法治天下”视为宗旨,把信仰及道德纳入目标导向机制、动力激励机制、规范与创新机制、环境保障机制,将政治底线、学术底线、组织底线、人格底线等纳入质量预警机制。

论文关键词:大学信仰;运行机制;大学底线

信仰是自觉的、虔诚的、全身心的投入,以信仰引导行为,尤其切合学校、军队等高度组织化社会实体的定向有序运行。从理论上讲,人皆有信仰。心理健康的人,都会有属于自己的信仰。在乡村,经历千万年的社会动荡,草民像麦子一茬一茬被消灭,可是他们的信仰体系,他们的精神世界坚不可摧。他们表面上对于统治阶级推行的新信仰唯唯诺诺,心底,他们依然用一万年前的宗教原则生活。乡村社会,才是真正坚不可摧的世界。

在现实生活中,无论城乡,哪怕在大学,有些人缺乏稳定的人生愿望、人生追求、人生信念,或者说,曾经有过信仰,但飘忽不定,易受干扰甚至放弃。这样的人,他也会被认为“没有信仰”。

另一种人,有学历,有体面身份,但随波逐流,追求的是权利、财富,他们的信仰已异化为另类。

一、 信仰是人的精神支柱,是一种人生选择,是人的生存、发展、享受的实际内在追求

1. 信仰是稳定的、持久的、终身的选择。信仰的对象具有理想性、功德性,理解愈深信念愈强,哪怕奉献理想、青春,乃至生命,毫不动摇。信仰具有辐射力、感染力与号召力,信仰先驱的行为样板性吸引更多的人去仿效体验。信仰是感情融入与理性认同的结合,它不受时空条件、身份地位、财富学识的限制,内心认同即行为趋之。在信仰面前人人平等,其凝聚力与向心力是任何一个正式组织或非正式组织活力无限的动力源。只要树立了信仰,就具备以信仰引导行为的巨大能量,尤其切合学校、军队等高度组织化社会实体定向有序的运行,这也是本文,强调大学信仰的初衷。 清华大学水利系教授、留学博士黄万里1937年归国,主张从江河流域地貌生成历史和特性出发,尊重自然规律,因势利导治河,依据研究结果讲真话,对建三门峡水库等国家工程提出反对意见,挨斗挨批终不悔,科学信仰使然。

伊斯兰教义把诚信作为后世功德考察,严禁伪证、说谎、诬蔑。曾在民族学院工作过的同事告诉我:某民族学院有寝室失窃,调查到个别学生,让他发誓“不是我拿的”,该学生脸色彆得发红发紫,最后说“我不能向真主说谎”……乃宗教信仰之力。

二、 大学信仰是大学教育及办学的灵魂

1. 大学“对学校未来及自身发展目标的追求及信念”与“大学人的基本信仰”互为因果。大学信仰,一是指一个大学所具有的信仰,即大学对“学校未来及自身发展目标”所坚持的追求及信念;二是指大学人的基本信仰,既包括师生员工对自己大学的信仰(我们学校应成什么样的学校,学校能给我们什么),也包括师生员工对自身内在追求(我在这个学校应该成什么样的人)的虔敬坚守。

“师生员工对自己大学的信仰”与“师生员工对自身内在追求的虔敬坚守”两者之间互为因果。大学“对学校未来及自身发展目标的追求及信念”与“大学人的基本信仰”也是互为因果的。这为大学管理将信仰纳入运行机制使之定向有序地可操作化提供了可能。

2. 学校树立了信仰,就具备以信仰引导师生行为的巨大能量,这正是大学尤其需要信仰的动因。大学信仰涉及政治信仰、科学信仰、人生信仰、人格信仰、制度信仰、宗教信仰等。信仰共产主义、信仰阶级斗争、信仰民主自由等,属政治信仰。凡致力求真、求实、求知,对事物及其规律进行不懈研究,并捍卫其研究成果,为科学信仰。是“生当为人杰,死亦为鬼雄”,还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是创造、创新、创业,还是“靠父母”、“傍大款”;是诚心实意、善行助人,还是投机取巧、坑蒙拐骗为人生信仰、人格信仰之分也……。

可见,信仰不同,追求的目标、动力、过程、结果均不同。为什么同班同学,其学业成绩、品性人格大相径庭;同为教授,有的教书育人、以身作则,有的`趋炎附势、学术造假。师生均有天壤之别,根在信仰不同。

3. 重视并运行“大学信仰”,才能使大学“上规范,上水平”。当今世界,不同国家之间虽有社会制度、政治经济、历史渊源、人文风貌等差异,但最根本差异是国家哲学、国家信仰、国家道德,即正统文化、主流文化差异。如果说国家哲学是国家灯塔,那么,国家信仰则是点亮国家灯塔的动力源。无论是国家、民族、学校,还是家庭、个人,在解决了“自己是谁”、“自己怎么来的”、“自己往何处去”等问题后,“确立并坚持什么样的信仰”便成为自己“存在与发展”的关键。在正统文化、主流文化中,“我”或“我们”应该有什么信仰,正成为任何一个社会实体寻找自我的安魂之举。

今天的中国大学,从教育体系到办学模式,几成定局。如何把大学办得“上规范”,符合教育部林林总总评比检查的要求,各大学已驾轻就熟。如何使大学“上规范”又能“上水平”呢?须从大学信仰抓起。

4. 大学作为国家高端人才的培养基地,要出人才、出队伍、出思想,就须让信仰内化为师生员工的自在精、气、神。大学的一般职能是教学、科研、社会服务,要实现这些职能,大学必须“出人才”,培养出国家需要的专业通才;“出队伍”,锻炼出一支教学科研双肩挑的高水平教授队伍;“出思想”,即追求真理、探究规律、寻找终极关怀(返归本原的终极关怀,人生之道的终极关怀)。人有思想,人能主动思考人生问题。大学生与一般人最大的不同是:大学就是学习并锻炼思考,尤其是创造性思考、反思性思考、逆向性思考、跨界性(跨行业、跨专业、跨门类)思考、穿越性(穿越时空)思考的最佳之处。 “

精、气、神本是古代哲学概念,指宇宙万物的原始元素。中医认为精、气、神是人体生命活动的根本。把信仰比喻为人体生命的精、气、神,强调在大学教育的终端成果中,无论是毕业生还教师,都应成为有坚定信仰、高尚道德、创新精神与完善人格的人。

5. 大学信仰从失信到失位:市场经济下的大学已失去神圣的光芒。当今大学或缺乏信仰,故丢弃诚信、崇拜权钱、追求功利、信奉“关系”、学术造假、道德沦丧、斯文扫地。吉林大学学生王太拓记述了与学校挑战杯比赛中一个贫困山区女生的对话,当问及她是否相信公正时她回答说,她并不相信公平,也不相信知识可以改变命运。她不明白为什么同样是吉大的学生,农村孩子啃馒头吃咸菜,城里高干,子弟开着跑车追女孩;同样毕业,农村孩子蜗居在城市角落,而城里孩子拥有豪华住宅。在一个信仰缺失的年代,人压抑得太久就会有各种不正常表现。在那激情燃烧的岁月,无论革命领袖还是拾荒大妈都有着伟大革命信仰,所以,纵然地位悬殊也不会出现对社会的不满和质疑。当我们的信仰从“为人民服务”转向“为人民币服务”,处在底层的草根不再相信远大而又崇高的理想了。市场经济下的大学已失去神圣光芒。可怜的农村学生在各种“潜规则”和“公理”的影响下更加疑惑了,大学忙着盖高楼、搞腐,败,教授忙着做项目、抄论文,同学忙着谈恋爱、找工作,在一个没有大师的高校里,学生们忘记了读书,老师们则忘掉了学生。大学的教育,让我们失去了对信仰的追寻,多了一份对公正的质疑。

曾几何时,大学曾是信仰共产主义、信仰雷锋精神的热土!原武汉大学校长刘道玉指出当前的危机可以概括为一句话:“大学失去了理念,失去了正确方向,失去了严谨学风……我们年轻的时候还信仰马克思主义,信仰为人民服务,信仰奉献精神,现在什么信仰都没有了,就是信钱。”

三、 大学灵魂安在?重建大学信仰,使之成为可观察、可描绘、可评价的“实体”

2. 重建大学信仰的目标导向机制。“机制”,指事物内外结构关系及其功能以及凭借此种结构关系和功能在运行过程中消解内外矛盾,使自身定向有序发展的方式。

目标的理论导向。先要确立大学信仰。这需要发动师生广泛讨论,提倡并组织辩论,专家讲学,平面媒体与网上交流,师生互动,领导“下海”……总之,人文启蒙与校史研究、现状反思、发展趋势研究相结合。在此基础上,确立本校的信仰及其表述。例如,可将“求真求实、创新开拓、诚信善行、公平正义、法治天下”视为大学信仰的建议之一,供师生讨论。

目标的实践导向。“信仰”是精神产物,所以,应该让信仰回归应有的载体。选择合适载体,将大学信仰标识化、可操作化:载体之一,校风、教风、学风、校训、校史的表述。载体之二,大学人。一是大学党政领导,理应在政治信仰、道德人格信仰,进而在科学信仰、人生信仰上成为师生员工的榜样。二是教授队伍,理应在教学和学术研究的科学信仰,进而在人生信仰、道德人格信仰、政治信仰上成为学生的榜样。三是大学生,每个人都是大学信仰的宣传者、实践者。载体之三,教学、科研与社会活动。其计划、组织、实施与评价,都应想想“信仰什么、追求什么”。大学信仰反映时代要求,又超越时代条件,引领时代人文精神。有了“载体”,大学信仰就成了可观察、可描绘、可评价的“实体”。

3. 重建大学信仰的动力激励机制。重建大学信仰的动力主要来自精神动力、信息动力,而不是物质动力。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而榜样从内涵上讲是精神动力,从外延(传播)上讲是信息动力。

许子东说:在中国内地的许多大学,老师稍稍出了名,就基本不上大学生的课了。而且有些风气很不好,以不上基础课为荣。但是在美国的许多大学,恰恰是那些最有名的老师在上大学生的课,一个诺贝尔奖的获得者,整天夹着一个破书包去给二十来岁的学生上课,用自己的行动,给美国大学的学生们树立起一种对学术的信仰[注:参见1月15日凤凰卫视《香港教授:内地大学为什么没有信仰》。]。

大学是世上最讲理的地方。因此,好的思想理论及行为榜样一经提倡终被社会接受,又内化为大学精神文化之精品,成为信仰坚挺的佐证。因此,重建大学信仰,须重视:精英之士大力提倡某种思想理论及行为,使之普及并被社会接受;学校重大变革启迪广大师生思想感情,并使之主流化、正统化;某个或一批时代人物平地跃起,以其智慧与能力赢得拥戴,其认知、倾向性、行为特征被推行或被强行推广,强化了信仰的说服力;突遇不可抗拒的灾害,在战胜灾害的过程中形成的共识及行为方式成为一种习惯定势,之后普遍适应下来,其社会效应迁移为大学信仰之花;从个案到普及,从局部到全局,从提倡到普及,从经历到经验,从经验到理论,又从理论提倡引导教化,不断地循序渐进,大学信仰可以逐渐成为大学主流文化。 ”

4. 重建大学信仰的规范与创新机制。一定环境决定了一定要素,要素决定结构,结构决定功能。要重建大学信仰,发挥信仰的文化导引力,就要改变大学的管理要素,进而改变运行结构。

重建大学信仰需要法律规范。中国是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这是写入宪法的。大学是国家上层建筑中灵敏度极高的社会实体,凡是成为标识性文字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规范,这是常识。

重建大学信仰需要制度规范,大学是高度组织化的社会实体,数千乃至数万高学历、高智商、高能力的人聚集一地,这么大的高能量活性实体,决不能无章无序。因此,建立起科学管理制度,将信仰的制定、宣传、运行纳入制度约束,建立起常规管理。学校内部各级各类活动,从提出计划起,每一步都要衡量是否符合学校的信仰与道德。

重建大学信仰需要道德规范。信仰,隐蔽性极强,知人知面不知心。用信仰的凝聚力与向心力组织学校活动,让师生个体或群体自由自在地生活学习,让信仰的内化由他律向自律转化,就应该把法律规范与制度规范建立在高水平的道德规范基础上,或者说,应该在道德规范的伴随中执行法律规范与制度规范。

在美国大学里,研究有严格的学术规范。例如,参加学术研讨会,组织者会将与会者提交的论文传递给几个其他大学的与会者评判,评判者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对该论文写出评语及其修改建议。修改建议又及时反馈给论文撰写人,在会前根据众评委提的问题进行必要修改,然后在研讨会上宣讲,即用程序控制保证论文质量。如果是两个学校合办一个某专业学术研讨会,那么,这个专业所在系的老师们都应参加。最近某高校系里有些教师因故不能参会,于是,两校商定推迟会议,另选了时间召开,即用条件控制保证研讨会的信度与效度。

重建大学信仰的创新机制,在于鼓励创造、支持创新、促进创业。大学生青春朝气,大学总是处于科学与技术的理论前沿,因此,大学直接出人才,已成规律。盖茨与乔布斯在美国大学产生,是大学创新机制成功运行的最佳典范。

总之,办学、教学与科研,都是有目的、有计划的组织行为。无论苦攻专业还是善学做人,都是主体意识水平充分激发、创造性特长充分发展的过程。有信仰,有追求,就有了目标,有了动力,就有主动的进取精神。

5. 重建大学信仰的环境保障机制。大学信仰中的主流文化及其包容性,这是大学信仰能否广泛被师生员工认同并顺应其导向的基本条件。

第一,组织环境保障。整顿大学的党、政、教、研、后(后勤)的管理队伍。那些做官当老爷、把为教学科研服务“当官做”,随意干扰教学科研活动的种种现象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大学行政化、学校官本位有百弊而无一利。信仰不相信权力,也不相信金钱,革命历史上,一批批英雄蔑视权威、拒绝利诱,喊着信仰的口号笑赴刑场。

第二,校园环境保障。整顿大学校园文化。大学不是市场,不能让教室、图书馆与科研场所商业化;大学不是军营,不能用简单的命令式对待学术问题、教育科学问题与教育艺术问题,校园的每处生活场景,应该都是清新、明快、阳光、生态和环保的。

第三,心理环境保障。在经历了30年的阶级斗争和30年的市场竞争之后,中国人的信仰将会走向更理性、更宽容和多元化发展。认识心理大环境趋势,是重建大学信仰的环境保障机制的大前提。在学校,人与自然、人与他人、人与学校、人与自身,种种关系都应趋向和谐。“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应成为基本的价值取向。在大学信仰的阳光下,“官二代”、“富二代”、“娇二代”、“贫二代”之间的权力隔阂、地位隔阂、财富隔阂、交往圈隔阂都应逐步消除。向这个方面努力,是重建大学信仰的淮海战役。

6. 重建大学信仰的预警机制。将政治底线、学术底线、组织底线、人格底线等纳入大学信仰的预警机制。

底线是社会学、经济学和心理学术语,指人们在社会、经济生活中谈判双方讨价还价时心里可以承受或能够认可阈值的下限,或某项活动进行前设定的期望目标的最低目标和基本要求

大学既是做学问的天堂,也是惹麻烦的是非地。此政治底线。

犯知识性错误,是水平问题,可以理解。不求真、不求实,抄袭他人成果、沽名钓誉,搞假数据、假材料、假论证,学术做假,是学术底线。

假,文凭、假,证件,结党营私、拉帮结伙,是组织底线。

道德败坏、男盗女娼、不孝父母、污辱师长、财迷心窍、投机取巧,是人格底线。

总之,当信仰对象由抽象的精神世界转向可见的权利、金钱、地位与“关系”,当对信仰的虔诚变为势利,当信仰的目的性变得极其功利,当把信仰从精神追求转为谋取功利的手段……这就是大学信仰的底线,反映大学信仰之衰败,大学是可忍孰不可忍之也!

7.大学生信仰基督教 篇七

一、当前地方理工科院校大学生信仰状况

当前对大学生信仰的研究不是很充分, 对不同类型大学生的信仰作具体分析的更是缺乏。为了深入了解地方理工科院校大学生的信仰状况, 把握他们的思想脉搏和行为意向, 笔者于2008年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在湖北工业大学、武汉工程大学、武汉科技学院抽取各专业、年级的男女大学生380名进行了信仰心态测量。大学生信仰调查问卷包含3个一级因素 (超自然信仰、社会信仰、个人信仰) 和8个二级因子 (宗教信仰、神灵信仰、民族主义、政治信仰、国家主义、生命崇拜、家庭崇拜、金钱崇拜) , 一共40个项目, 以7点制评分, 即“7”表示有高信仰倾向。见表1。

表1中数据显示, 不同性别大学生信仰存在差异, 男生比女生更容易产生信仰。除民族主义信仰外, 男生的其他7类信仰的均分值皆高于女生;经P检验, 男女大学生在超自然信仰和社会信仰上差异不显著, 但在个人信仰上差异非常明显, 主要是男生在家庭崇拜和金钱崇拜上表现突出。

不同年级大学生信仰存在差异, 主要表现为低年级与高年级之间差异显著, 大二是一个关键口。P检验发现, 在宗教信仰、神灵崇拜、政治信仰和生命崇拜上, 大一与大三、大四学生差异非常显著, 且随着年级增长, 均分值增加, 但在大四有点回落;在民族主义和国家主义信仰中, 大二是一个转折, 与大一和大四学生差异显著, 且均值出现波谷现象;在家庭崇拜上, 随着年级增长均值逐步提高, 大四达到最高值, 且大四与其他学生的差异越来越显著。

不同专业的大学生信仰存在显著差异, 尤其是艺术学生与理工科和文科生的信仰差异非常显著。在宗教信仰、神灵崇拜、政治信仰和生命崇拜、家庭崇拜、金钱崇拜上, 艺术生得分最高, 理工生最低;而在民族、国家主义信仰上, 艺术生的得分最低, 文科生得分最高。说明艺术生比较重视生活现实, 理工生更注重于科学事实, 文科生显示出了其深厚的人文精神。

二、不同类别大学生信仰特点及其差异分析

在当今信息多元化的社会里, 大学已不可能是一个围城, 大学生的信仰认知不仅来自学校的主流信仰教育, 还要受到社会、家庭等各个方面的影响, 而且大学生的主体意识也在不断地彰显出来。从调查数据的对比中可见, 地方理工科大学生的信仰总体上是积极、健康、向上的, 体现出了其精神层面上的高需要、高要求, 也展现出了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 同时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向和一些个性化的特点, 值得关注和深思。

1、主流信仰仍处于首要地位, 非主流信仰不可忽略

在信仰认知中, 大学生的社会信仰明显居于优势地位, 处于良好状态。表明当代大学生作为社会培养的栋梁之才, 始终没有忘记肩负的历史重任, 在个人利益与国家、民族利益上始终是把后者放在首位, 对大是大非的问题态度明确、立场坚定。中华民族古老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已深深地烙印在每一个中华儿女的心中, 没有国就没有家, 没有国家的发展、政治的清明就没有民族的兴旺, 已成为每一个大学生的共识和坚定的信念。可以说这也是我国教育体制中一直重视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所结出的硕果。

但从调查的数据来看, 大学生的非主流信仰也不容忽略, 尤其是男生、高年级学生、艺术生、城市籍学生有信教和求助神灵的强烈愿望。特别是宗教信仰, 目前在一部分大学生中还很有市场。一方面是因为宗教的形式越来越世俗化和现代化, 以其深邃的哲理和丰富的内涵吸引着猎奇的大学生们;另一方面是中国市场经济的多元化、两极化发展, 使得一部分学生的心理失去了平衡, 而宗教以其弥弥之音和循循善诱的规劝对人的心灵有比较好的安抚作用。而这些与主导的信仰相冲突, 大多是主流信仰教育中所不提倡的, 如果不加以有效的引导, 会对我国一元主导信仰形成强大的冲击。

2、科学精神显著提高, 信仰表现也越来越务实

大学阶段是自我认同比较矛盾的时期, 随着大学生心智的发展、社会阅历的丰富, 其所思考的问题、所面临的现实压力越来越多, 理想与现实的矛盾越来越大, 在现实的学习、就业、生存、发展等一系列的题面前, 虽然有一部分学生寄冀于超自然的力量, 但大多数学生在接受十几年的马克思主义科学发展观的教育中, 已具有较为坚定的唯物主义历史观、理性分析是非问题的科学思维能力, 不相信求神拜佛能逢凶化吉, 不认为命运由上帝主宰。反映出了大学生成长、成熟与社会化的一个历程。

同时, 当代大学生在信仰问题上越来越理性、具体和务实。他们尊重生命的价值, 关心自身的健康, 重视家庭幸福, 追求精神生活, 不再纯粹地看待金钱的作用, 较少地从虚无世界里寻求寄托;能较好地把物质的需要与精神的追求结合在一起, 从身边、生活中获得精神的安慰。但也会呈现出人性的弱点, 个人主义、功利主义、机会主义的思想有时表现得很突出。这说明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的改善和以人为本的教育正广泛而深入地影响到大学生的生活观念和生活方式, 且有极端发展的趋势, 值得关注。

3、男性、大二学生、艺术生信仰状况应引起重视

在性别上, 男生比女生更容易产生信仰。这与中国传统文化中所赋予的性别角色有关, 也与当今社会发展中所寄予的社会责任相联。在中国传统文化中, 一直有以男子为中心的特点, 传宗接代、光宗耀祖、振兴中华, 是炎黄子孙应当担负起的责任, 从小就在这种意识教育中长大, 已形成了其男性人格中的一部分。同时, 市场经济的今天, 竞争和压力越来越大, 挫折和困惑越来越多, 衡量人的自身价值和社会价值也越来越现实, 地方理工科大学生大多数来自乡镇、农村, 肩负着父老乡亲寄予的厚望, 以致在信仰上有比较高的追求。

在民族、国家主义信仰和金钱崇拜上, 大二学生是个波谷, 出现了大幅度下降又逐渐回升的现象。一般来讲, 大学一年级初次“睁眼看世界”, 对一切充满激情, 对自己学业的成功充满了喜悦, 理想色彩非常浓厚;而到了大二, 对大学生活熟悉了, 与社会的接触也多了, 生活平淡又现实, 个人与社会的矛盾日趋增多, 社会信仰也就出现了迷失的状态;随着年龄的进一步增长, 知识增多, 社会了解面扩大, 思维越来越理性, 高年级学生又能够多角度、全方位地分析和解决理想与现实中的不和谐, 达到精神上的一种较平衡状态。

艺术生在民族、国家主义信仰上均值最低, 而在宗教信仰、神灵崇拜、政治信仰和生命崇拜、家庭崇拜、金钱崇拜上均值最高, 虽然体现了艺术生具有丰富的想象力、喜欢抽象地看待问题、追求精神寄托的特点, 也反映出当今艺术越来越生活化, 从事艺术的人不再是生活的边缘人, 艺术的价值给艺术家们以丰厚奖赏, 也让艺术人的生活还世入俗了, 但这种高追求低境界、偏物质、重个人的倾向在艺术生身上展现, 应引起学校信仰教育的重视。

摘要:采用问卷对380名地方工科院校大学生信仰进行调查, 发现不同群体的大学生信仰呈现如下特点:男生比女生更容易产生信仰;随着年级的升高, 大学生的非主流信仰表现得很强烈;不同专业学生的信仰呈现出显著性的差异。

关键词:地方理工科院校,大学生,信仰,差异分析

参考文献

[1]李幼穗:信仰现状的心理学研究[J].心理科学, 2002 (6) .

[2]宋兴川:不同年级和专业精神信仰的研究[J].心理发展与教育, 2006 (1) .

[3]傅忠道、王雁:大学生信仰现状分析及对策[J].广西青年干部学院学报, 1999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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