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港作业安全协议书

2024-10-30

进港作业安全协议书(共9篇)

1.进港作业安全协议书 篇一

甲方:

乙方:盐城市华鑫高空建修防腐有限公司

为了搞好酒股份有限公司60米烟囱维修美化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安全,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签订此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

1、甲方在乙方进入作业现场前,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告知,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告知乙方人员安全方面的奖惩制度。

2、甲方在乙方进行施工时,有权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对于检查当中发现的问题,甲方将依据公司相关的奖惩制度进行处罚、情况严重,责令停工整顿。

3、作业过程中出现人员伤害情况,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事故的处理工作,防止事故的扩大化,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取证工作,但事故发生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乙方的职责

1、乙方负责人是本次工程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并应制定该项目工程施工安全方案(操作程序),乙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告知,安全操作规程培训。

2、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于作业时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3、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将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若对公司造成损失,乙方赔偿损失。

4、乙方在作业过程中,禁止酗酒,疲劳作业,违规作业,甲方将不定时进行抽查,在抽查过程中若发现违规行为,甲方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

5、根据“一岗双责”的规定:乙方的项目负责人,也是安全负责人,负责施工人员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对乙方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

6、在作业开始前,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防护措施教育,并有文字存根以备检查,不得安排未经教育的员工进入现场。

2.爆破作业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二

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结合爆破工程的特殊情况,为确保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项目场地平整工程安全顺利施工,明确安全责任,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安全协议:

一、工程项目名称: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项目场地平整工程

二、爆破作业时间: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

三、爆破警戒范围:爆破点周边200米(按爆破飞石的安全距离确定)。

四、爆破作业保护范围: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二期(包括厂房、办公楼、综合楼及内外部设备设施和人员)、老虎坑环境园中区(包括施工单位活动板房、施工车辆及施工人员)

五、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按合同约定,协助乙方办理爆破施工相关许可事项。

2、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爆破作业人员出示相关工作证明以确认身份后方可进入工作面;有权制止乙方爆破作业人员的违章、违规操作行为。

3、甲方人员接受乙方所进行的爆破作业安全培训,无关人员不得接触爆炸物品。

4、甲方协助乙方组织召开爆破作业协调会,检查爆破区周边警戒情况。

六、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爆破公司的资质文件、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爆破工、安全员的特种作业证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和公安局批准和备案手续等资料,向监理申报审批后方可进行爆破作业。

2、爆破施工严格遵照《爆破安全规程》和深圳市有关规定办理。爆破施工前,编制详细的爆破施工方案,经有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3、组织爆破保护范围内的单位就爆破作业进行沟通协调,确保爆破施工进行顺利,每次爆破前在受影响单位处张贴书面告示和安全警戒图。

4、爆破开工前,要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讲解安全技术操作方法,预防事故措施和劳动保护要求;安全技术施工组织设计由乙方编制,经监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5、石方爆破开始前,对周围建筑物进行详细调查,出具爆破安全评估报告,并依据其结构特征和国家标准给出各自的爆破振动安全允许值。爆破前要落实爆破安全评估报告所提出的要求。爆破时组织对要保护物及设备进行爆破振动监测,爆破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爆破振动监测报告并提交给甲方和监理。

6、严格安全防护措施,对飞石进行控制,以防止个别飞石造成周围保护物的损害。爆破时实施严格的安全警戒。

7、起爆前加强警戒警示,爆破时人员/车辆全部撤至安全地点后方可起爆,环境园道路、二期道路、中区施工道路及泥头车外运临时道路等设置警戒,爆破警戒范围按爆破飞石的安全距离确定,安全警戒必须在爆破前30分钟设立,炮响后,经现场爆破人员确定后,方可撤除安全警戒。

8、爆破施工严格遵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爆破安全规程》进行爆破施工。在使用爆破器材时,要严格按照《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定》施工。

9、严格按公安机关批准和甲方、监理同意后的作业时间内进行爆破作业,并尽量固定作业时间。

10、火工品管理。爆炸物品的储存、运输、使用严格按照深圳市公安局关于对爆炸物品的有关规定执行,乙方爆炸物品管理员负责对爆破物品的专门管理,由专人领取,领取及使用均应进行登记。做到未用完爆炸物品及时退库,现场不存放、不遗留、不过夜爆炸物品。

13、遇暴雨、雷电、山洪、台风、塌方、道路阻断、地震等或因国家政策规定及相关管理部门规定不得施工时,乙方不得进行爆破施工作业。

七、本协议一试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和深圳市的有关规定办理。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爆破作业完成后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

乙方(盖章)

3.通信机房施工作业安全协议书 篇三

致:

为确保贵行安全生产无故障,现明确双方权利与责任,规范机房施工作业程序,提高建设、施工单位施工作业安全意识,确保通信网络的安全畅通,我方特此承诺以下内容:

一、本安全承诺书所称施工作业是指在机房内进行的所有施工作业。

二、本安全承诺书所指的安全是指:人身安全、设备(网络、服务器)安全、防火防盗安全等。

三、施工方的责任与权利

1、施工方施工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机房作业须知。

2、施工方施工人员违反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和不按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施工,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施工方负责。

3、施工方有权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甲方不得对其进行打击报复。

4、施工方对甲方的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检查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5、施工方的生产活动必须保障甲方的设备安全。施工方如因人为因素造成对甲方的任何损失,必须进行赔偿并承担相关责任。

6、负责施工中施工人员车辆、场地安全及材料保管,做好场地防火、防盗、安全用电等工作。

7、施工方在施工前必须将施工作业联系人、联系电话、施工作业计划内容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同时向甲方了解、调查作业现场的情况和注意事项。

8、施工方施工操作要严格按照电信工程施工规范和通信机房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不得违章操作、野蛮施工。

9、施工方进场施工时,应通知甲方,甲方应派人员到现场随工。

10、在工程施工中,甲方发现通信设备运行不稳定、或有其它危及通信设备稳定运行的情况时,有权力通知施工方停工。施工方接到口头或书面通知后必须立即停工。

11、施工方应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和施工现场的指挥监管,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安全责任人。

12、施工方的施工作业涉及在用设备或电路的,必须报甲方相关维护部门批准,并做好安全措施,保证甲方在用设备或电路安全和通信安全。

13、施工方的施工作业涉及到设备、电源或电路割接时,必须向甲方相关维护部门提交割接申请报告,待批复后才能进行割接。施工方在割接通信设备侧的电源时必须由甲方派技术人员配合督导,割接时须保证甲方的在用通信安全。否则,一切后果由施工方负责。

承诺人:(盖章)

代表:(签字)

4.高空作业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四

安全协议书

工程地点:黄南洲农牧局兽医工作站商住楼 甲方:湟中博艺雅装饰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做好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安全,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签订此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

1、甲方在乙方进入作业现场前,必须熟悉施工现场,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告知,危险点的分析及防范注意事项。

2、甲方在乙方进行施工时,有权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3、在作业过程中出现施工人员的伤害(或伤害行人、车辆、设备)情况,全部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二、乙方的责任:

1、本次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告知,安全操作规程培训。

2、乙方施工人员施工时必须严格按照《高空作业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施工,必须持证上岗,并已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3、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对于作业时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如发现伤害人员的这全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消除隐患方可工作。

4、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将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人员在作业过程中,禁止酗酒,疲劳作业,违规作业。如发现施工人员喝酒上岗、酗酒闹事、疲劳上岗,每次处罚500元。

6、在作业开始前,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防护措施教育,并有文字存根以备检查,不得安排未经教育的员工进入现场。

7、不得随意进入非该施工作业项目区域外的场所及触摸、启动机械、电器、控制阀等设备,否则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8、乙方所使用的工具应对其安全防护措施负责并承担安全责任。发现安全吊绳、安全吊板、安全带如有损坏必须更换,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三、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条款,履行各自职责,搞好文明安全作业。

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项目结束,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负责人(签字):

5.高空作业施工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五

甲方:

乙方:长春利达清洗保洁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吉林省吉林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乙方签订本协议应当视为一经充分理解并全部接受协议内容,若有疑问及不明之处,以甲方的解释为准。

第一条甲方责任:

1、对施工(作业)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向乙方提供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对乙方安全、环境、治安、防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严重违纪和事故隐患,有权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并按照甲方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对拒不执行甲方意见,严重者终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监督乙方识别危险源(危险场所、危险作业、危险设备)、制定防范措施(包括应遵守的规范、作业人员的资质、保护用具、相关设备、周围环境、电源开关等)、制定预案、告知施工(作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4、乙方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出现工伤事故时,甲方在接到乙方通报后有义务积极协助乙方进行现场抢救工作。

第二条乙方责任

1、乙方对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环境、治安、防火工作负主要责任,施工前应指派专人负责访项目的上述工作,佩戴明显的安全标志,接受甲方的统一协调和监督,教育施工(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操作堆积,根据工作特

点制定安全措施,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代工作,保证进入现场施工(作业)人员经过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必须持本岗位有效证件上岗。

2、开工前,将施工(作业)人员的情况如实向甲方报告。有人员调整时,要及时通报甲方,施工(作业)现场不得录用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人员。

3、施工(作业)前,应如实将工程计划、工程概要、紧急联络图、重点危险源和防范措施向甲方申报备案。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由乙方制定危险作业一览表。

4、下达施工(作业)任务时,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指导,给予施工(作业)人员配置正确的安全防护用具,并安排监护人员,并将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交给甲方,不得安排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5、乙方自带的设备、工具、劳防防护用品等,所有的高空设备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应取得安全使用证,并应设置安全标志。

6、乙方人员不得动用任何规定以外的甲方的任何设备及安全防护装置。

7、高空作业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设立监护人员,标准施工(作业)。按规范接临时线,并应按规定时间拆除。

8、施工(作业)产生的废弃物特别是危险品废弃物按要求放到指定场所,对施工现场应随时进行整理、整顿、清洁、清扫、不在通道、升降口、灭火设备、救急设备等处放置物品。

9、乙方在施工(作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出现工伤事故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及时组织抢救工作,并自行承担一切费用和损失,同时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人员伤害,其抢救及善后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0、乙方由于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时,乙方应立即停止施工(作业)进行整顿,并向甲方通报安全隐患整改报告,在经过甲方认可后方可

重新施工(作业)。

11、施工(作业)过程中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物品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进行控制。

12、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控制由乙方单位负责人负责,服从甲方对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

13、平时进行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隐患无条件的整改。

14、执行甲方的现场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因违反现场规定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5、对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利对乙方进行处罚。

第三条施工(作业)的安全检查与评审

1、甲方在乙方施工(作业)过程中对协议条款进行检查,对条款遵守情况进行确认和评审。

2、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人签章:甲方代表人签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联系人:联系人:

地址:地址:

6.养老院高空作业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六

甲方:

乙方:

天津市利远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为了做好养老院空调室外机维护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安全,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签订此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

1、甲方在乙方进入作业现场前,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告知。

2、甲方在乙方进行施工时,有权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对于检查当中发现的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

3、作业过程中出现人员伤害情况,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事故的处理工作,防止事故的扩大化,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但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的职责“

1、本次施工过程中,乙方负责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告知,安全操作规程培训。

2、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于作业时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3、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将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若对公司造成损失,乙方赔偿损失。

4、乙方在作业过程中,禁止酗酒,疲劳作业,违规作业,甲方将不定时进行抽查,在抽查过程中若发现违规行为,甲方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

5、根据“一岗双责”的规定:乙方的项目负责人,也是安全负责人,负责施工人员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对乙方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

6、在作业开始前,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防护措施教育,不得安排未经教育的员工进入现场。

7、不得随意进入非该施工作业项目区域外的场所及触摸、启动机械、电器、控制阀等设备,否则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8、乙方所使用的工具应对其安全防护措施负责并承担安全责任。发现安全吊绳、安全吊板、安全带如有损坏必须更换,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9、作业人员必须有专业高空作业资格证

三、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条款,履行各自职责,搞好文明作业。

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项目结束,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甲方:

乙方:天津市利远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责任人:

责任人:

签订日期:

7.粮食装卸作业安全管理协议 篇七

甲方:

乙方:翁源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为做好粮食装卸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经甲、乙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应履行的安全责任:

(一)甲方将粮食出库装卸作业发包给乙方,乙方对粮食出仓安全负全责。

(二)甲方有权委派相关人员在工作区域进行安全检督。

(三)甲方不定期检查乙方工作现场,对乙方人员在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并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对违章的行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

(四)甲方负责对提货车辆和人员安全管理,进入乙方库区,必须先登记后进入,并交出火种,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库区,车辆及人员要听从库区安全管理人员指挥,损坏财物照价赔偿。

二、乙方应履行的安全责任:

(一)乙方负责人为安全作业的第一负责人,必须制订工作方案,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保证安全的“三大措施”(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并指定现场安全责任人,否则不能进场作业。

(二)乙方必须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禁止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三)乙方不得雇佣未成年人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工作。(四)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必须为工作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用具;工作前应对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要求并保证其使用安全。(五)乙方在工作中要有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在重要地点、重点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六)工作期间,乙方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对所在的工作区域、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七)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对甲方检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须及时整改。

(八)乙方应为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人身保险,员工装卸工作中如有伤亡,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违约责任:

因乙方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合同条款或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发生人身伤亡等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四、其它事项

(一)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互利原则协商解决。(二)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8.进港作业安全协议书 篇八

甲方(供电部门):南宁供电局江南供电分局

乙方(业主单位): 丙方(施工单位):

乙方和丙方因 地铁二号线 项目建设需要进入甲方电力设施在位于星光大道凤凰纸业公司宿舍门口的,东区917线天筑丽城1开闭所至天筑丽城2开闭所联络电缆 的保护区作业,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三方协调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安全责任

1、乙方和丙方进入线路保护区施工前报甲方后,甲方应对乙方和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或资料,可通过签订本协议书约定有关安全事项。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和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和丙方执行有关电力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和丙方现场施工机具或施工作业等不满足电力设施安全运行要求或者有可能威胁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满足电力线路保护区安全要求为止。

4、乙方和丙方因施工不当造成的甲方电网、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和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和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和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第二条 乙方和丙方安全责任

乙方和丙方对工程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触电伤害、电网、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和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建 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有关电力生产规程和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并严格执行如下规定:

1)划出安全范围,做好现场施工的安全警示标识、危险区域设置警示围栏等警示措施,确保主管施工安全的负责人及危险机具操作人员能够按要求落实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并将安全责任传递到各级施工管理人员及每一位施工人员。

(1)地下电力电缆保护区宽度:

地下电力电缆保护区的宽度为地下电力电缆线路地面标桩两侧各0.75米所形成两平行线内区域。

2)不得在杆塔、拉线基础的10米范围内取土、打桩、钻探、开挖或倾倒酸、碱、盐及其

他有害化学物品;10米之外开挖取土不得影响电力设施基础的稳定,如可能引起基础

周围土壤、砂石滑坡,进行上述活动的单位应当负责修筑护坡加固;

3)不得在保护区内堆土,如有特殊施工区域,必须保持土面与电力线的距离不小于表3 所规定的距离;

4)严禁吊车在高压线下方或跨越高压线进行起吊作业。临近带电体处吊装时,起重臂及

吊件、建房设备、工器具、材料施工人员任何部位与带电体(在最大偏斜时)的最小

净空距离不得小于表4规定的距离;

5)在电力路线下方通过的泥头车、挖掘机、推土机、吊车、运输车辆等高大机械必须保

证表4所规定的安全距离;

6)不得利用杆塔、拉线做起重牵引地锚;

7)不得在杆塔内(不含杆塔与杆塔之间)或杆塔与拉线之间修筑道路; 8)不得拆卸杆塔或拉线上的器材,移动、损坏永久性标志或标志牌; 9)不得兴建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

10)不得影响电力设施交通的畅通,应预留出通往杆塔、拉线基础供巡视和检修人员、车

辆通行的道路;

11)不得损坏电力设施接地装置或改变其埋设深度;

12)不得在距电力设施周围500米范围内(指水平距离)进行爆破作业。因工作需要必须

进行爆破作业时,应当按国家颁发的有关爆破作业的法律法规,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 措施,确保电力设施安全,并征得当地电力设施产权单位或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报 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13)不得进行其它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行为。

2、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的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交甲方备案,施工前乙方和丙方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3、开工前,乙方和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4、乙方和丙方应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的施工范围装设施工机具与电力线路需保持的安全距离警示牌或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电力线路防护设施及警示标识。

5、乙方和丙方必须接受甲方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6、乙方和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因高压线触电)、电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电力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7、乙方和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施工报告和处理规定》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用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和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和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第三条 甲方、乙方和丙方负责人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

甲乙丙三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

1、甲方指派(姓名及电话号码)胡敏*** 负责与乙方和丙方联系电力设施安全防护方面的工作。

2、乙方和丙方应设有专职电力设施保护安监人员。乙方指派(姓名及电话号码);丙方指派(姓名及电话号码)作为现场安全监督人员,并与甲方保持联系。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和丙方现场施工造成甲方电力设施基础稳定、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乙方和丙方依法承担过失破坏电力设备罪的刑事责任;甲方将通过诉讼方式要求施工单位赔偿电量损失金额,被损坏设备材料的购置、更换、修复费用。乙方和丙方还将赔偿因停电给用户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如乙方和丙方现场施工机具或施工作业等不满足电力设施安全运行要求或者可能威胁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经甲方对乙方和丙方提出书面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甲方将启动“电力设施联动保护机制”对乙方和丙方相关用电区域进行停电,暂缓用电报装业务,并上报当地政府与案件部门要求处理。

3、发生以下情况需停工整顿的,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和丙方承担;(1)人身伤亡事故(因高压线触电);(2)发生甲方电网、设备事故;(3)发生乙方和丙方现场施工机具或施工作业等不满足电力设施安全运行要求或者威胁甲方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的行为需要整改的。

第五条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和丙方向甲方办理完毕退出电力设施保护区施工作业之日终止。

第六条 本协议期限内,三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经三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法 发生争议的,三方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和丙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九条 经三方协商,需补充的其他条款: 甲方(盖章):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南宁供电局江南供电分局 甲方代表:(签名)

地址:南宁市壮锦大道8——18号

邮编:530031 电话:*** 电话:2701319 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协议签订地点:南宁市江南区 附件:事故定义与等级确定 附件

事故定义与等级确定

1、在《电力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施行前,事故的定义和等级确定: 1.1 人身设备事故的定义和等级确定:

1)较大及以上人身、设备事故定义和等级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

2)一般人身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3人及以上1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3)人身重伤事故,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86)进行界定,是指损失工作日等于或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

4)一般设备事故是指《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南方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规定的造成500万及以上,不满1000万直接经 济损失的事故。

5)A类、B类一般设备事故,是指《南方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事故定性。

6)人身轻伤事故,是指受伤职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者,人身轻伤的确定按法(司)法(1990)6号《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标准。1.2电网或电力系统(以下简称“电网”)事故的定义和等级确定:

1)重大及特别重大电网的事故定性按上级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来确定。2)较大电网事故是指《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4号)和《南方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规定的特大电网事故。

3)一般电网事故是指《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4号)和《南方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规定的重大电网事故。

9.进港作业安全协议书 篇九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人为本、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机制,全面落实各级领导安全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全员安全生产意识,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防止一般事故的发生,保障和促进金伯利项目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经济效益的提高,根据公司有关精神和项目部具体情况,特制订塔吊作业安全生产责任状。

一、安全作业规定

1、吊使用前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使用证》

2、塔吊的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服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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