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委1号红头文件关于做好2012年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等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精选3篇)
1.文明委1号红头文件关于做好2012年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等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篇一
富蕴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富文明办〔2011〕3号
关于做好2011年自治区(地区、县)文明单位(村、社区)新申报及届满重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各文明单位:
近年来,我县按照自治区、地区文明办的有关要求,突出重点,丰富载体,创新机制,加强管理,全县精神文明创建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且成效显著。为进一步做好2011年文明创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机关,实行独立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有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和工会组织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事业单位,创建单位原则上应为副科级以上单位(含副科级)。
(二)文明单位实行自愿申报制度。凡符合创建文明单位
条件,有创建活动规划,按照基本要求开展创建活动,并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均可申报。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领导班子成员出现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达标;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4、发生特大事故或生产经营性重大事故;
5、非爱国卫生红旗单位(或不同级);
6、非民族团结模范单位(或不同级);
7、非普法依法治理合格单位。
文明行业(村、社区、窗口、景区)申报原则,可参考自治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指南》一书中相应的管理办法。
二、申报程序
自治区文明单位(村、社区、景区)一般从连续保持两年以上荣誉称号的地区文明单位(村、社区、景区)中产生;
地区文明单位(村、社区、景区)一般从连续保持两年以上荣誉称号的县文明单位(村、社区、景区)中产生;
县文明单位(村、社区)一般从“三个文明”建设成绩突出且业务工作优秀的单位(村、社区)中产生。
创建单位通过自检确认其创建工作水平达到上一级创建标准后,向县文明办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和申报材料,由县文明办
组织检查验收并确认资格后向地区文明办推荐。
三、届满重新申报范围
依据《自治区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规定,被命名后的自治区(地区、县)文明单位实行届时制,每三年届满一次。届期内实行动态管理,由命名机关适时进行抽检。届满后,由单位重新申报,命名机关重新组织验收、审批命名,未获届满重新命名的单位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自动取消。
地、县文明单位届满重新申报工作参照《自治区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文明行业(村、社区、景区)届满重新申报范围同上。我县2008年被命名(届满重新命名)的各级文明单位(村、社区、景区)须开展届满重新申报工作。为打破荣誉“终身制”,从2010年起,自治区文明办对每年届满的自治区文明单位实行名额分配制,当年届满单位总数的10%实行末位退出,今年我县自治区文明单位届满单位为18个,末位退出单位为2个。
四、新申报、届满重新申报材料
申报自治区(地区、县)文明单位(村、社区、景区)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书面申请报告。
申报单位的书面申请报告应以单位正式文件报送(不具备行文条件单位除外,但报告须加盖单位公章),内容应简明扼
要(500字左右),申报哪一级文明创建,报告主送单位应与之对应。(如:申报自治区文明单位,报告主送单位为自治区文明委;申报地区文明单位,报告主送单位为地区文明委)
(二)申请登记表。
申请登记表以自治区(地区、县)文明单位(村、社区)申请登记表为准,表格严禁改动或跨页(电子版表格请从文明创建群共享夹下载,群号63984602,文件名为“2011年文明创建资料包”)。
(三)创建规划。
一般为三年规划(2011年-2013年)。
(四)创建工作汇报材料(自查报告)。
以《自治区文明单位测评体系》中的8个测评内容为依据,结合实际工作,突出重点,全面反映“三个文明”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情况,内容翔实,实事求是(材料3000字左右)。
(五)近两年来的创建工作大事记(2009-2010)。主要记载精神文明建设和本职业务工作中的大事、要事,并将时间落实到具体的年月日。
(六)2011年度创建工作思路或要点。(重点列举争创措施,1000字以内,报送1份)
(七)所获荣誉。新申报单位须提供民族团结模范单位、爱国卫生红旗单位、-4-
绿化合格单位、花园式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合格单位命名文件复印件。(报送1份)
五、材料报送具体要求
(一)自治区级申报材料一式4份;地区级申报材料一式3份;县级申报材料一式2份,递交文字材料的同时需报送全套电子版申报材料(word格式)。
(二)申报材料统一为16开纸张,所有材料正反冲印。
(三)申请登记表须套印成8开。
(四)申报材料需用拉杆夹夹好(小号拉杆),成套报送(A4拉杆夹多余部分请截去,做成16开大小)。
(五)材料落款处需加盖公章,单位名称需与公章吻合。
(六)申报材料首次可报送1份,待文明办审查合格后再报送剩余材料。
(七)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11年3月31日。
六、做好档案立卷工作
精神文明建设档案是各级文明单位(村、社区、景区)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原始记录,是反映一个单位工作实绩的凭据,也是总结经验、提高水平的有效手段和接受上级机关检查、考评的重要依据。档案立卷应按测评标准逐一分卷,严禁一项测评内容整理成一个合卷,做到整理规范、美观翔实、便于查找,档案材料以文字资料为主,图片资料为辅。
(一)文明单位建档要求。
根据《自治区文明单位测评体系》中的“党的建设、道德建设、文化建设、民族团结、社会治安、环境建设、业务工作、创建活动”等八个方面的内容建立和规范档案资料,此外,按地区文明办要求,增加“指导卷、资质荣誉卷”两项内容共十项(文明单位验收需查看近三年的档案)。
为便于创建工作开展,自治区、地区、县文明单位考核、建档标准通用《自治区文明单位测评体系》。
(二)文明村建档要求。
自治区(地区)文明村、县小康文明示范村参照《自治区创建文明乡(镇)村管理办法》中的六条标准进行立卷。
(三)文明社区建档要求。
自治区(地区、县)文明社区参照《自治区创建文明社区管理办法》中的六条标准进行立卷。
联系人:李雄、邓清清 电话:8725898 附:2011年自治区(地区、县)文明单位(村、社区)届满重新申报单位名单
富蕴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2011年自治区(地区、县)文明单位(村、社区)届满重新申报单位名单
一、自治区文明单位(18个,末位退出2个)
1、富蕴县人大常委会机关
2、富蕴县人民检察院
3、富蕴县人民法院
4、富蕴县教育局
5、富蕴县公安局
6、富蕴县交通局
7、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蕴支行
8、富蕴县粮食局
9、富蕴县气象局
10、富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11、富蕴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12、富蕴县第二初级中学
13、新疆阿勒泰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富蕴供电公司
14、富蕴县客运站
15、富蕴县总工会
16、富蕴县卫生局
17、新疆金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8、富蕴县邮政局
二、自治区文明村(1个)
1、富蕴县库尔特乡喀拉巴盖村
三、地区文明单位(10个)
1、富蕴县文体局
2、富蕴县水利局
3、富蕴县水电公司
4、富蕴县烟草专卖局
5、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蕴支行
6、富蕴蒙库铁矿有限责任公司
7、富蕴县恰库尔图镇党政机关
8、富蕴县城镇派出所
9、富蕴县可可托海镇派出所
10、富蕴县额河源旅游宾馆
四、地区文明村(6个)
1、富蕴县杜热乡有色新村
2、富蕴县恰库尔图镇哈希翁村
3、富蕴县库尔特乡曲库尔特村
4、富蕴县杜热乡大坝村
(未按期届满命名自治区文明村荣誉终止)
5、富蕴县克孜勒希力克乡塔斯巴斯陶村
(未按期届满命名自治区文明村荣誉终止)
6、富蕴县吐尔洪乡吐尔洪村
(未按期届满命名自治区文明村荣誉终止)
五、地区文明社区(1个)
1、富蕴县库额尔齐斯镇文化东路社区
六、地区文明风景旅游区(1个)
1、富蕴县可可托海风景区
七、县文明单位(8个)
1、富蕴县科技局
2、富蕴县经贸委
3、富蕴县供排水公司
4、富蕴县旅游局
5、富蕴县统计局
6、富蕴县信访局
7、富蕴县铁买克乡党政机关
8、富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八、县小康文明村(2个)
1、富蕴县克孜勒希力克乡萨尔托海村
2、富蕴县吐尔洪乡霍孜肯村
九、县文明社区(1个)
1、富蕴县恰库尔图镇迎宾路社区
主题词:文明创建 申报 通知
———————————————————————————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纪检委办 ——————————————————————————— 富蕴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2月21日印 ———————————————————————————
共印:汉文80份
2.文明委1号红头文件关于做好2012年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等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篇二
关于对全县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进行复查验收的通知
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市第三次党代会、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巩固和发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成果,进一步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三县”建设和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和良好文化条件,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根据市文明委文件要求并受省、市文明委委托,近期县文明办将对全县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进行复查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查对象
历年来命名的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名单附后)。
二、复查时间
2012年5月5日到2012年5月15日
三、复查内容
1.省级文明单位、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乡镇、村),按照《甘肃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甘肃省文明村镇建设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相关内容和要求进行复查。
2.市级文明单位、文明乡镇、文明村、文明社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诚信单位,按照《张掖市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张掖市文明村镇建设管理办法》、《张掖市文明社区建设管理办法》、《甘肃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张掖市诚信行业建设管理办法》、《张掖市诚信单位建设管理办法》、《张掖市诚信商店(场)建设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相关内容和要求进行复查。
3.县级文明单位、文明乡镇、文明村、文明社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参照《张掖市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张掖市文明村镇建设管理办法》、《张掖市文明社区建设管理办法》、《甘肃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进行复查验收。
四、复查方法
(一)单位自查。各级文明单位、文明乡镇、文明村、文明社区要对照相应的建设管理办法,逐项逐条认真进行自查,形成总结;
(二)查阅档案。复查组对被复查单位近年来该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档案资料进行查阅;
(三)实地察看。复查组深入被复查单位进行实地察看。主要内容有:单位环境、办公秩序、工作氛围、环境卫生(包括服务窗口和家属区)、文体活动场所建设及使用情况等;
(四)听取汇报。被复查单位要向复查组汇报近年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做法、措施、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五)民主测评。复查组向被复查单位的干部职工及附近群众发放民主测评表,进行民主测评;
(六)通报情况。复查组汇总有关情况,向被复查单位反馈意见建议。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真实施。各被复查单位接到通知后,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精心组织实施。凡复查考核符合标准的,保留其荣誉称号;凡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环境保护和计划生育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防范邪教不力、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黄赌毒”现象、创建工作出现滑坡等问题的,3
视情节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直至撤销或建议撤销其荣誉称号。
(二)对照标准,查漏补缺。被复查单位要对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基本标准,组织人员认真进行梳理,查找薄弱环节,弥补不足,整理补充相关资料。
(三)搞好宣传,扩大影响。各单位要以此次复查为契机,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精神文明创建成果,扩大社会影响,不断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附件:1.民乐县各级各类文明单位名单
2.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复查测评表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精神文明 复查 通知
附件:1 民乐县各级各类文明单位名单
一、国家级(1个)
国家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村镇:六坝镇
二、省级(共9个)
1、省级文明单位(2个): 银河集团 电力公司
2、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乡镇、村)(5个): 地税局 南古镇 民联乡龙山村 工商局 洪水镇
三、市级(共91个)
1、市级文明单位(48个):
新天卫生院 六坝中学 滨河集团 水务局 农发行 公路段 新华书店 人武部 国税局 国税局六坝分局 烟草专卖局 人民银行 电信局 工商局 城建局 建行民乐县支行 大河口林场 民乐一中 医药公司 邮政局 纪委 洪水中学 财政局 海潮坝水管处 县法院 环保局 民乐公园 交通征稽所 移动公司 洪水河管理处 组织部 林业局 童子坝河水管处 广电局 新天工商所 城关工商所 房产局 国税局第一分局 六坝工商所 大堵麻东干渠水管所
交通局 少年军校 人口委 工商银行 瓦房城电站 县妇幼保健院 人社局 农业银行 民乐三中
2、市级文明乡镇(4个):
新天镇 永固镇 洪水镇 丰乐乡
3、市级文明村(19个):
顺化乡曹营村 丰乐乡刘庄村 新天镇薛寨村 民联乡苏庄村 六坝城隍台村 三堡镇彭庄村 民联乡太和村 新天镇韩营村 丰乐乡新庄村 三堡镇何家沟村 民联乡雷台村 洪水镇城关村 新天镇李寨村 南古镇城东村 民联乡龙山村 新天镇闫户村 顺化乡旧堡村 六坝镇王官村 洪水镇叶官村
4、市级文明社区(5个):
南街社区 东街社区 西街社区 团结巷社区 县府街社区
5、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5个)
双树寺水库
民乐公园
少年军校
县博物馆
扁都口风景旅游区
6、市级诚信单位(学校、企业、商场)(9个):
水务局 民政局 工商局 地税局 洪水中学 职教中心 张掖市烟草公司民乐营销部 裕泰商场 慧园商贸有限公司
四、县级(共114个)
1、县级文明单位(76个):
政法委 检察院 县委办 政府办 教体局 发改委 财政局 县医院 中医院 民乐宾馆 城关派出所 信用联社 运管所 城关粮库 公路养管站
运通公司 房产局 社保局 刑警大队 杨坊供电所 粮食局 气象局 农水公司 消防大队 六坝派出所 国土局 科技局 药监局 疾控中心 小堵麻水管所
民乐二中
双树寺电站
杨坊卫生院 工商局生产要素市场管理所 质监局 农业银行 西关工商所 南古工商所 国税二分局 东滩苗圃 第三中学 民联供电所 南丰派出所 永固卫生院 海潮坝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人事局 审计局 职教中心 瓦房城电站 国税局南古分局 看守所 电力局客服中心 顺化中学 畜牧局 邮政局 苏油口水管所 大堵麻西干渠水管所 六坝卫生院 三堡中学 三堡派出所 社管委文化局 公安局 县工会 民联卫生院 丰乐卫生院 丰乐中学 洪水小学 高崖头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博物馆 国税局稽查局 三堡卫生院 南古卫生院 洪水镇城关小学 新天李寨寄宿制小学 农村合作银行顺化支行
2、县级文明乡镇(3个): 丰乐乡 顺化乡 南丰乡
3、县级文明村(32个):
南丰乡秦庄村 洪水镇乐民村 民联乡太和村 三堡镇三堡村 六坝镇王官村 六坝镇五庄村 新天镇沙滩村 南古镇何庄村 永固镇东湖村 顺化乡旧堡村 丰乐乡白庙村 南古镇城南村 新天镇闫户村 丰乐乡双营村 顺化乡宗寨村 洪水镇宋营村 三堡镇任官村 六坝镇四堡村 南丰乡何庄村 永固镇牛顺村
民联乡屯粮村 六坝镇铨锵村 顺化乡顺化村 新天镇太平村 南古镇左卫村 南丰乡马营村 永固镇赵庄村 民联乡贾西村 六坝镇海潮坝村 三堡镇陈庄村 新天镇下姚村 南古镇左卫营村
4、县级文明社区(1个): 北街社区
3.文明委1号红头文件关于做好2012年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等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篇三
创建首都文明区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社区(村)、驻区企事业单位:
根据《宛平城地区创建首都文明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为扎实开展首都文明区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社区(村)、驻区企事业单位创建水平,现将社区(村)、驻区企事业单位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切实加强创建首都文明区的组织领导
(一)建立健全创建领导机构。各社区(村)、驻区企事业单位要成立本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实施、督促检查等工作。“一把手”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专人负责创建工作,把基础性工作做实,把特色工作做好,确保高标准完成各项创建任务。
(二)完善制订可行性方案。3月份,各社区(村)、驻区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宛平城地区创建首都文明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紧密结合自身特点,围绕提升环境建设水平,围绕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围绕提升区域文明程度,围绕建立文明城市长效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首都文明区工作方案,确保创建首都文明区的时效性、计划性和针对性。
(三)建立健全创建工作机制。各社区(村)、驻区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有计划、有步骤、按照时间节点全力推动创建工作落实。建立健全资金保障机制,加大投入,确保创建首都文明区工作必要的创建经费。建立健全工作奖惩机制,把创建首都文明区工作纳入农村“三级联创”工作、纳入社区“双争创”工作,纳入干部的考核工作,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建立健全检查督导机制,围绕创建目标的实现,现有问题的整改,薄弱环节的强化,重点工作的提升,加大检查督导力度,确保创建工作的全面达标。
二、要大力营造浓厚的首都文明区创建氛围
(一)深入进行层层动员。3月份,各社区(村)、驻区企事业单位要着眼创建的知晓率,搞好层层动员,广泛发动市民各企业职工共同参与文明区创建工作。要适时召开不同层次的创建动员大会,深入宣传创建首都文明区的重要意义。社区(村)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一家一户、一楼一院的宣传教育,切实把创建首都文明区的目标、标准、要求和文明规范宣传到千家万户,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二)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4月份,各社区(村)、驻区企事业单位,要在辖区醒目地段设立创建宣传平台,提升创建的影响力。要搞好集中宣传,通过发放《致丰台区居民的一封信》、宣传折页、张贴海报、发送短信、悬挂横幅、制作宣传品,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增强创建的感召力。要搞好社会宣传,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牌、社区宣传栏、灯箱条幅、移动电视、楼宇电视、路牌车体广告等载体,提高创建的渗透力。要搞好阶段宣传,坚持每个阶段突出一个主题,整体推进阶段,营造全民参与的创建氛围。自我检查阶段,营造自我完善的创建氛围。检查验收阶段,营造全面达标的创建氛围。要搞好属地宣传,各社区(村)要加强和驻地机关、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沟通与协 调,共同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扩大创建的覆盖面。
(三)发挥宣传报道的督导作用。各社区(村)、驻区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创建文明区的宣传报道,积极宣传创建工作中的先进典型,用先进的典型来推动和引导创建工作。要积极向丰台有线、《丰台报》和《丰台区创建首都文明区工作简报》投稿,宣传文明区创建的意义及开展活动的情况。要发挥文明监督员、志愿者的作用,各社区(村)都要组建创建首都文明区督导队,对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市民不文明行为进行监督,把文明区创建变为全区上下的自觉行动。
三、要切实抓好创建首都文明区的活动开展
(一)大力开展践行“北京精神”活动。各社区(村)、驻区企事业单位要把弘扬雷锋精神和“北京精神”作为创建首都文明区的重要内容。要通过“北京精神”宣讲、“北京精神”全员培训、“北京精神百家讲坛”、“北京精神大家谈”、“北京精神新童谣征集”、“北京精神短信传递”,以及绘画大赛、征文演讲等系列活动,提升广大市民对“北京精神”的知晓率和认同度,努力把“北京精神”融入市民教育的全过程,把创建首都文明区的过程作为弘扬雷锋精神和践行“北京精神”的过程。
(二)大力开展创建主题实践活动。各社区(村)、驻区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创建首都文明区的总体部署,围绕建设经济繁荣、社会文明、人民幸福的新丰台,坚持每月一个重点,每月一个主题,开展“学习雷锋好榜样”的志愿服务月活动;开展“绿色出行,文明宛平”的文明交通月活动;举办以“文化卢沟、文明宛平”为主题的百姓文化节活动;开展“低碳生活你我他”的垃圾 减分月活动;“诚实守信、真情服务”优质服务日活动;“美化家园、扮靓宛平的美化环境日活动;“崇尚科学、健康生活”的科普月活动;开展“身边的好人”评选活动等八项主题活动,着力提升丰台的文明程度。
(三)大力开展文明特色创建活动。各社区(村)、驻区企事业单位要以“做文明有礼的北京人 ”为主题,组织开展具有辖区特点、贯穿全年的创建首都文明区的特色活动。坚持“创新推动发展、品牌凸显特色、名牌展示形象”的理念,在继承“文明周末行动”、“文明和谐工程”、“四个和谐联创”和“两新组织精神文明建设联盟”等特色活动的基础上,结合创建首都文明区工作,大胆创新,彰显特色。通过特色活动的开展,着力提升宛平文明形象,打造宛平文明品牌。
(四)大力开展市民文明素质教育活动。各社区(村)、驻区企事业单位要着眼创建的参与率,把提高市民文明素质作为创建首都文明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大力弘扬“爱国、创新、包容、厚德”的北京精神,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普及公共文明要求,形成道德礼仪规范、开展道德礼仪实践,使北京精神家喻户晓、人人践行,使创建首都文明区,成为地区人民共同的精神追求和价值认同。要加强对来京建设者的宣传教育,引导他们文明言行、遵守法纪,做文明北京新市民。要组织广大群众深入开展“身边好人”、北京“万名孝星”和“北京榜样”、“丰台好市民”等先进典型的推荐评选和宣传树立活动,为市民树立身边的榜样,广泛宣传各级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形成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社会新风尚。
(五)大力开展基础性群众性创建活动。要围绕“弘扬北京 精神、做文明有礼的北京人”,结合首都文明区创建,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确保100%的创建率。文明村镇创建要以提高农民素质和农村社会文明程度为目标,从改善环境面貌、社会风气入手,着力培育新农民、倡导新风尚、发展新文化,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逐步落实农村“十个一”创建工程。文明社区创建要把平安、和谐理念融入到创建活动,以“四个和谐”创建为载体,广泛开展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文明单位创建要广泛开展诚信建设活动,不断提高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建设水平。要拓展创建工作领域,引导各种新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参与创建文明单位活动。
四、要着力解决影响创建首都文明区的难点问题
(一)在美化城市环境上下功夫。各社区(村)、驻区企事业单位要以“城市清洁日”活动为抓手,以传承雷锋精神为主题,大力开展环境专项整治活动,努力提高地区城市环境建设水平。要开展全民大扫除活动,发动居民清除楼院、绿地、楼道、自行车棚等处的积存物;倡导单位职工及居民走上街头、走进街头小巷和公共场所,清理暴露垃圾,清除蚊蝇孳生地,捡拾绿地白色垃圾,清洗健身器材、栏杆、灯杆、车站牌等公共设施,清除非法小广告。要积极开展“城市清洁日”活动,发动全区市民和驻区单位职工参与“清洁城市、美化家园”。在环境整治中,各社区(村)、驻区企事业单位要点面结合,既要局部存在乱的问题,又要解决面上脏的问题,提升城市环境建设的整体水平。
(二)在规范城市秩序上下功夫。各社区(村)、驻区企事业单位要结合“环境建设年”规范市容秩序。针对关系群众切身利 益、影响城市形象的突出问题,特别要加强建筑工地、待建地块、老旧小区、城中村的整治,确保城区规范有序,秩序良好。要规范交通秩序。加强对辖区内机动车违章行驶和行人闯红灯、横穿马路不走斑马线等违规行为,加大教育劝导力度;完善必要的交通设施,规范运行线路和秩序,严禁乱停乱放等现象,保障道路交通井然有序。要规范市场秩序。采取整治与疏导相结合的方式,取缔地区主要街道乱设的摊点,规范网吧、校园周边秩序,向管理要效益、要秩序、要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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