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分红权激励协议书(共9篇)(共9篇)
1.员工分红权激励协议书 篇一
股权激励分红协议书
甲方
名称:XXXX有限公司 法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根据《合同法》和《XXXX有限公司2016年股权激励方案》(以下简称“《激励方案》”)的有关规定,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以下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的前提条件
乙方在2015年12月26日前的职位为甲方公司 _之职。
2.股权激励的方式与期限
甲方对乙方的股权激励方式为:_ _____ 激励期限为:XXXX年X月X日-XXXX年X月X日
3.股权激励的授予与考核
(1)甲方对乙方进行的在职分红激励,将总激励股数设定为1000万股,预授乙方 万股。
(2)由甲方的薪酬委员会按照《激励方案》中的要求对乙方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授予乙方相应的激励股数来计算乙方的年度分红。(3)乙方与甲方签订《年度在职分红考核表》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4.股权激励的权益
(1)甲方需根据乙方最终获得的股数,根据公司业绩完成情况,按照《激励方案》对乙方进行分红。
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现住址: 联系电话:(2)乙方有向甲方要求按照《激励方案》分红的权利。
5.退出机制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凡发生下列事由(包括但不限于),自情况核实之日起即丧失激励资格、考核资格、取消剩余分红,情节严重的,公司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并有权给予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包括但不限于停止参与公司一切激励计划、取消职位资格甚至除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因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违背职业道德、失职渎职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的降职。
(3)公司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乙方在任职期间,由于受贿索贿、贪污盗窃、泄漏公司经营和技术秘密、损害公司声誉等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4)开设相同或相近的业务公司。(5)自行离职或被公司辞退。(6)伤残、丧失行为能力、死亡。
(7)违反公司章程、公司管理制度、保密制度等其他行为。(8)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被刑事处罚的其他行为。
6.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根据相关税务法律的有关规定承担与本协议相关的纳税义务。
(2)本协议是公司内部管理行为。甲乙双方签定协议并不意味着乙方同时获得公司对其持续雇佣的任何承诺。乙方与本公司的劳动关系,依照《劳动法》以及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办理。
(3)本协议不影响公司根据发展需要做出资本调整、合并、分立、发行可转换债券、企业解散或破产、资产出售或购买、业务转让或吸收以及公司其它合法行为。
(4)公司准备发行股票并上市或有其他重大融资安排时,乙方同意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董事会的决定,由公司董事会对其所持有的分红股进行处理。
(5)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能擅自将本协议的有关内容透露给其他人员。如有该现象发生,甲方有权废止本协议并收回所授予的股份。
7.争议与法律纠纷的处理
(1)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
a)《激励方案》已涉及的内容,按《激励方案》及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解决。b)《激励方案》未涉及的部分,按照公司相关规章、法律和公平合理原则解决。(2)乙方违反《激励方案》的有关约定、违反甲方关于激励计划中的规章制度或者国家法律政策,甲方有权视具体情况通知乙方,终止与乙方的激励协议而不需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在协议书规定的有效期内的任何时候,均可通知甲方终止股权协议,但不得附任何条件。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8.附则
(1)本合同是《激励方案》的附件协议。本协议未尽事宜,根据《激励方案》进行解释。(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____年 ___ 月 __ 日
乙方签字:
日期:____年 __ 月 __ 日
2.员工股权激励协议书 篇二
第八条行权价格
乙方同意在行权期内认购股权的,认购价格为,即每1%股权乙方须付甲方认购款人民币元。乙方每年认购股权的比例为50%。
第九条股权转让协议
乙方同意在行权期内认购股权的,甲乙双方应当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股权认购款后,乙方成为公司的正式股东,依法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甲乙双方应当向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向乙方签发股东权利证书。
第十条乙方转让股权的限制性规定
乙方受让甲方股权成为公司股东后,其股权转让应当遵守以下约定:
1.乙方转让其股权时,甲方具有优先购买权,即甲方拥有优先于公司其他股东及任何外部人员的权利,转让价格为:
⑴在乙方受让甲方股权后,三年内(含三年)转让该股权的,股权转让价格依照第八条执行;
⑵在乙方受让甲方股权后,三年以上转让该股权的,每1%股权转让价格依公司上一个月财务报表中的每股净资产状况为准。
2.甲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公司其他股东有权按前述价格购买,其他股东亦不愿意购买的,乙方有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转让价格由乙方与受让人自行协商,甲方及公司均不得干涉。
3.甲方及其他股东接到乙方的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4.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公司股权用于设定抵押、质押、担保、交换、还债。乙方股权如被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参照《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执行。第十一条关于聘用关系的声明
甲方与乙方签署本协议不构成甲方或公司对乙方聘用期限和聘用关系的任何承诺,公司对乙方的聘用关系仍按劳动协议的有关约定执行。
第十二条关于免责的声明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签订本股权期权协议是依照协议签订时的国家现行政策、法律法规制定的。如果本协议履行过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变化致使甲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2.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到来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公司因破产、解散、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或者不能继续营业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3.公司因并购、重组、改制、分立、合并、注册资本增减等原因致使甲方丧失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任何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附则
1.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内容如与《***股权期权激励规定》发生冲突,以《***股权期权激励规定》为准。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保存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3.员工分红权激励协议书 篇三
为进一步完善XX有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经营班子成员及业务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将在公司建立股权激励机制。
一、释义
1、XX、公司:指XX有限公司。
2、分红权:指持有者可按持股比例享受每年可分配利润的虚拟股份,分红权收益分为两部分发放,一部分当期现金兑现,另一部分留存于专用账户,仅供以后购买公司实股使用。
3、实股:激励计划中的实股为公司的实际股权,该等股权代表着其持有者(即股东)对公司的所有权,这种所有权是一种综合权利,如参加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红利等,但对该等股权的处置权存在转让时间与转让对象的限制。
4、激励对象:指依据股权激励计划获授权益的人员。
5、核心骨干:指对公司、公司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生产、研发、技术、销售、管理人员。
6、购股价格:指激励对象购买实股所需要支付的价格。
7、转股或购股:指激励对象用分红权账户余额或自有资金参与公司增资扩股,从而获得实际股权。
8、锁定期:计划开始至激励对象可转股时间。
9、窗口期:购股有两个窗口期,上半年为年报财务报告出具后的一个月内,下半年为半年报财务报告出具后的一个月内。
10、股权管理委员会:指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最高决策机构。
二、总体原则
本方案的制订基于以下原则:
1、坚持激励性与约束性并重的原则;
2、注重平衡所有者与经营者利益的原则;
3、权益分配贯彻重要性原则;
4、体现激励长期性原则;
5、合法合规性原则;
6、体现统一性,兼顾公司特殊性原则。
三、激励工具
公司无偿赠予激励对象占公司总股本20%的虚拟股份,该等虚拟股份具有分红权,不具有表决权和增值权,公司将依据该等股份每年向激励对象分红,分红计入本公司的管理费用,在年初计提或计入下一。
分红权收益分为两部分发放,20%部分当期现金兑现,剩余部分留存于专用账户,仅供以后购买公司实股使用。
四、激励对象
激励对象的选择主要基于重要性原则,公司高管及经营班子均包含在激励范围之内,具体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及其它核心骨干。
职位(包括技术序列)
人数
每名激励对象获授分红权比例
合计
总经理
20%
20%
副总经理
10%
30%
总经理助理
8%
16%
部门经理
4%
24%
副经理
2%
10%
总计
100%
五、时间安排
1、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计划有效期为5年,即首次分红起计算,有效期结束,公司将不再依据本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任何权益。
2、购股安排
在满足业绩条件的情况下,分红数额的80%均须进行锁定,计划开始实施满五年后一次性强制用于购买公司实股。在购买实股时,无论是当期或是延期购股,均在约定的窗口期中进行。
六、购股价格
购股价格为锁定期满后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出具的每股净资产价格。
若激励对象申请延期购股,则实际转股价格为授予时点的转股价格加上银行同期限(延期年数)贷款利率与出资前各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出具的每股净资产价格的孰高值。
七、权益安排及来源
激励对象目标持有实股的上限为届时公司总股本的20%。
实股的权益来源为增资扩股,且必须符合以下原则:
1、完成股权激励后,实际控制人不做改变,第一大股东必须仍为XX或XX;
2、完成股权激励后,不改变中外合资企业的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规定,“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
八、资金来源
实股的购买资金来源于分红权专用账户,不足部分来源于激励对象的自有资金,若锁定期满,激励对象购买全部预设额度实股后分红权账户尚有余额,经激励对象申请,公司将用现金形式兑现余额。
若需要激励对象出资,则合计出资额度控制在年薪的约3倍以内,考虑到出资能力,激励对象可申请延期购股,但延期购股的最长时间不得超过两年。
九、业绩考核
公司将根据《×××集团五年规划》中界定的相关指标进行业绩考核,考核结果以考核系数f(x)体现。
若f(x)大于等于0.8,则锁定期满后,激励对象可按照计划约定进行购股;
若f(x)低于0.8,则公司将有权终止激励对象购股计划,公司将以现金形式兑现分红账户余额,兑现方式如下:
实际分红额度=分红账户余额×f(x)
十、特殊情况处置方法
1、公司层面
(1)
公司被外部主体收购或与外部主体合并且控制权转移,则分红权激励计划取消,分红权账户有余额的兑现现金,激励对象已经实施转股的,则不作变更;
(2)
公司与外部主体合并且控制权不发生转移,则分红权计划的处置需与新股东商议,若分红权取消,则其账户有余额的兑现现金,激励对象已经实施转股的,则不作变更或转化为新公司股权。
(3)
公司清算的,分红权计划取消,分红权股账户有余额的兑现现金,激励对象已经实施转股的,则按股权比例享受清算时的剩余资产。
2、激励对象层面
当激励对象出现某些特殊情况时,按以下方式处理:
(1)有负面影响的情况
①
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②
因犯罪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③
严重失职、渎职;
④
公司有充分证据证明该员工在任职期间,由于受贿、索贿、贪污、盗窃、泄露经营和技术秘密等损害公司利益、声誉等违法违纪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
⑤
未与公司协商一致,单方面终止或解除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⑥
其他由公司认定的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的情况。
激励对象出现上述情况时,公司取消已经授予激励对象的全部分红权并收回分红股权账户余额,激励对象已经实施转股的,则由×××公司(大股东)向激励对象进行回购,回购价格以激励对象的每股出资与回购前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价格的孰低值计算。
2、没有负面影响的情况
①
死亡(包括宣告死亡);
②
因丧失劳动能力而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
③
因公司裁员等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到期终止;
④
与公司协商一致,终止或解除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⑤
其它由公司认定的没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的情况。
激励对象出现上述情况时,公司取消已经授予激励对象的全部分红权,分红权账户有余额的兑现现金,激励对象已经实施转股的,则由×××公司(大股东)向激励对象进行回购,实股回购价格以回购前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价格计算。
3、退休
激励对象退休时尚未实施转股的,则分红权账户有余额的兑现现金;激励对象退休时激励对象已经实施转股的,可继续持有实股直至死亡,死亡后由大股东回购,也可以自主选择在退休后由大股东回购,回购价款以回购前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价格计算。
XX有限公司
4.员工分红权激励协议书 篇四
第一条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立国有科技型企业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分配机制,调动技术和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和科技成果转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国有科技型企业,是指中国境内具有公司法人资格的国有及国有控股未上市科技企业(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国有企业),具体包括:
(一)转制院所企业、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 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投资的科技企业。
(三)国家和省级认定的科技服务机构。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股权激励,是指国有科技型企业以本企业股权为标的,采取股权出售、股权奖励、股权期权等方式,对企业重要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实施激励的行为。
分红激励,是指国有科技型企业以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为标的,采取项目收益分红方式;或者以企业经营收益为标的,采取岗位分红方式,对企业重要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实施激励的行为。
第四条 国有科技型企业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依规,公正透明。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有序开展激励工作,操作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坚决杜绝利益输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因企制宜,多措并举。统筹考虑企业规模、行业特点和发展阶段,采取一种或者多种激励方式,科学制定激励方案。建立合理激励、有序流转、动态调整的机制。
(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激励对象按照自愿原则,获得股权和分红激励,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自觉维护企业和全体股东利益,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共担市场竞争风险。
(四)落实责任,强化监督。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监督机制,依法维护企业股东和员工的权益。履行国有资产监管职责单位及同级财政、科技部门要加强监管,依法追责。
第五条 国有科技型企业负责拟订股权和分红激励方案,履行内部审议和决策程序,报经履行出资人职责或国有资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机构、企业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实施激励。
第二章 实施条件
第六条 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的国有科技型企业应当产权明晰、发展战略明确、管理规范、内部治理结构健全并有效运转,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企业建立了规范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员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过中介机构依法审计,且激励方案制定近3年(以下简称近3年)没有因财务、税收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成立不满3年的企业,以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二)对于本办法第二条中的(一)、(二)类企业,近3年研发费用占当年企业营业收入均在3%以上,激励方案制定的上一年度企业研发人员占职工总数10%以上。成立不满3年的企业,以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三)对于本办法第二条中的(三)类企业,近3年科技服务性收入不低于当年企业营业收入的60%。
上款所称科技服务性收入是指国有科技服务机构营业收入中属于研究开发及其服务、技术转移服务、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创业孵化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科技咨询服务、科技金融服务、科学技术普及服务等收入。
企业成立不满3年的,不得采取股权奖励和岗位分红的激励方式。
第七条 激励对象为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重要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具体包括:
(一)关键职务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人,重大开发项目的负责人,对主导产品或者核心技术、工艺流程做出重大创新或者改进的主要技术人员。
(二)主持企业全面生产经营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企业主要产品(服务)生产经营的中、高级经营管理人员。
(三)通过省、部级及以上人才计划引进的重要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企业不得面向全体员工实施股权或者分红激励。
企业监事、独立董事不得参与企业股权或者分红激励。
第三章 股权激励
第八条 企业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激励标的股权来源:
(一)向激励对象增发股份。
(二) 向现有股东回购股份。
(三)现有股东依法向激励对象转让其持有的股权。
第九条 企业可以采取股权出售、股权奖励、股权期权等一种或多种方式对激励对象实施股权激励。
大、中型企业不得采取股权期权的激励方式。
企业的划型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7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大型企业的股权激励总额不超过企业总股本的5%;中型企业的股权激励总额不超过企业总股本的10%;小、微型企业的股权激励总额不超过企业总股本的30%,且单个激励对象获得的激励股权不得超过企业总股本的3%。
企业不能因实施股权激励而改变国有控股地位。
第十一条 企业实施股权出售,应按不低于资产评估结果的价格,以协议方式将企业股权有偿出售给激励对象。资产评估结果,应当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的管理规定,报相关部门、机构或者企业核准或者备案。
第十二条 企业实施股权奖励,除满足本办法第六条规定外,近3年税后利润累计形成的净资产增值额应当占近3年年初净资产总额的20%以上,实施激励当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正数。
近3年税后利润累计形成的净资产增值额,是指激励方案制定上年末账面净资产相对于近3年首年初账面净资产的增加值,不包括财政及企业股东以各种方式投资或补助形成的净资产和已经向股东分配的利润。
第十三条 企业用于股权奖励的激励额不超过近3年税后利润累计形成的净资产增值额的15%。企业实施股权奖励,必须与股权出售相结合。
股权奖励的激励对象,仅限于在本企业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重要技术人员。单个获得股权奖励的激励对象,必须以不低于1:1的比例购买企业股权,且获得的股权奖励按激励实施时的评估价值折算,累计不超过300万元。
第十四条 企业用于股权奖励的激励额,应当依据经核准或者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折合股权,并确定向每个激励对象奖励 的股权。
第十五条 企业股权出售或者股权奖励原则上应一次实施到位。
第十六条 小、微型企业采取股权期权方式实施激励的,应当在激励方案中明确规定激励对象的行权价格。
确定行权价格时,应当综合考虑科技成果成熟程度及其转化情况、企业未来至少5年的盈利能力、企业拟授予全部股权数量等因素,且不低于制定股权期权激励方案时经核准或者备案的每股评估价值。
第十七条 企业应当与激励对象约定股权期权授予和行权的业绩考核目标等条件。
业绩考核指标可以选取净资产收益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现金营运指数等财务指标,但应当不低于企业近3年平均业绩水平及同行业平均业绩水平。成立不满3年的企业,以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5.分红协议书 篇五
法定代表人:xxxxx
公司驻所地: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自愿签订本合同,并由鉴证人鉴证,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一条:协议宗旨
公司为使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更为密切地联系在一起,充分发挥个人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从而确保公司各项事务高质高效地完成,甲方将于每年向乙方分配(赠与)一定数目的利润分红。
第二条:公司性质
企业名称:xxxxxxxxxxxxxxxx
经济性质:xxxxxxxxxx制公司。
第三条:分红支付方式
1、在公司经营活动中所得利润扣除各项开支,仍得以盈利的前提下,甲方从盈余中抽取___%的资金将对乙方予以分红。红利支付时间为每年的___月___日,以现金方式支付。
2、若乙方对公司予以资金入股,帮助公司发展,将视注资的数目,本着注资越多分红越多的原则,由甲方支付乙方额外红利,具体数目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第四条:乙方应尽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审查公司财务收支状况;
听取甲方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2、义务:
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保守公司机密及甲方商业秘密。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向甲方索取根据本协议应得的红利分配。
2、乙方违反本合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3、当因一切可能发生的人力不可抗事故而使协议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条款,双方应及时联系,共同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不得向受事故方追究违约责任。
第六条:其它约定
1、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本协议内容保守秘密,对因协议内容的公开而造成经济和名誉损失,有责任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
2、若公司转让或被收购,乙方有权以占的分红比例分配公司转让所得财产,本协议终止。
3、本合同自订立时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至公司注销时止。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x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
6.投资分红协议书 篇六
甲方:永州市金誉传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石利群(投资方简称乙方)现因甲方发展需要,乙方向甲方投入资金人民币元整(大写元),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在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特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甲方经营项目及范围
经营项目:见甲方营业执照
第二条投资方式
原则:产权为甲方所有,只对乙方支付工资和利润分红。
方式:现金支付,自甲乙双方签订《投资分红协议书》后15日内,乙方应将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第三条合同期限、投资金额、分红比例、权利、义务、投资收益 合同期限为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乙方愿向甲方投入资金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此资金由甲方自主支配,乙方不干涉甲方及甲方运营。
在合同期限内,甲方愿向乙方按每月支付本金回报元整(大写元),年合计支付人民币元整(大写元),并且甲方以利润15%向乙方分红.第四条撤资方式
1、自然撤资
本合同期满后,甲方向乙方发放红利和本金利息回报,并向乙方返还全部投资本金,本合同终止。
2、甲方要求乙方撤资
在合同期内,甲方要求乙方撤资,在已过的时间里甲方向乙方按发放红利和本金回报,同时甲方向乙方赔偿该合同期限时间年利息回报总额的双倍。甲方并向乙方返还全部投资本金,本合同终止。
3、乙方要求撤资
在合同期内,乙方要求甲方撤资,甲方在已过的时间里甲方向乙方按发放红利和本金回报(不付未过的日期),同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合同期限时间本金回报利息总额的双倍。甲方并向乙方返还全部投资本金,本合同终止。
4、甲方破产撤资
在任何时候,甲方无法经营或无能力向乙方发放红利、本金利息或返还投资本金,甲方宣布破产,乙方有权以占的分红比例等比的分配甲方财产,乙方全部所得的总和不得超过本协议的第四条第2款规定的价值。本合同终止。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永州市金誉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乙方:
身份证号码:
7.入股分红协议书 篇七
甲方:于都县同益农业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邹春明)乙方:合作社全体成员共101人(其中贫困户49人)于都县同益农业专业合作社本着带动当地贫困户早日实现脱贫奔小康的经营原则,应双方共同协商,乙方作为投资人按投资人民币1000元为一股(多投不限)共同经营于都县同益农业专业合作社,乙方将得到合作社经营纯利润以1000元为一股平均分享利润,并分担亏损和风险。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双方根据《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的规定,同意乙方以资金入股方式加入于都县同益农业专业合作社,成为本社股东之一,甲方和乙方同意抱着诚挚的态度遵守本合同。
第二条:于都县同益农业专业合作社建社地址:于都县葛拗乡老屋村谢板组,经营范围:组织收购、销售成员生产的农产品及养殖成品;组织釆购、供应成员种、养所需的生产资料,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免费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业务咨询等服务。
笫三条:于都县同益农业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400万元。
第四条:合作社设立的经营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的经营管理工作。本社的财务会计帐目受投资人监督检查。
第五条: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5·1:双方责任乙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协商的股份制参与分红,甲方承诺乙方每年按年度平均月分红,同时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5·2:经营管理甲方监督、管理好资产,遵循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履行合同;做好指导、协调工作。指导和协助合作社解决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提供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经营管理的经验,从而获取最大限度的经营效益。
5·3:法律法规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维护国家、企业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企业内部的分配关系。
5·4:股东义务于都县同益农业专业合作社为全体股东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经双方同意,不得处理合作社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财产、资产、权益和债务。
5·5:退股处理乙方在共同经营合作社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条件退股并退回投资额的70%(不满财政年度)并扣回所得分红,满财政年度退回投资额的100%,不扣回所得分红:(1)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公司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当然退股的日期,为法定事由实际发生之日起。
5·6: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决议将其除名(1)未履行出资义务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于都县同益农业专业合作社造成损失的;(3)执行合作社事务中有不正当行为的。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股。被除名人对除名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对不可抗力情况的处理双方遇有无法控制的事件或情况,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仅限于火灾、风灾、水灾、地震、爆炸、战争、叛乱、暴动、传染病及瘟疫。若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把本合同规定的履行义务的时间延长,延长的时间应与遭受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误的时间相等。
6·2: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公司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七条 本社未投资入股成员优先享有投劳名额,合作社按当地最高劳动报酬给付。第八条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九条 本协议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于都县同益农业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邹春明)乙方:全体投资人
8.分红大会员工代表发言稿 篇八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大家上午好!
我是XX店XX职位XX。很荣幸能作为股东代表站在这上面跟大家分享喜悦。非常感谢公司领导的信任和厚爱。在此,我谨代表XX公司全体股东和员工,向集团公司领导及同仁,致以诚挚的问候和祝福!
2014年对我来说,可以说是不平凡的一年,也是最幸福的一年。因为我亲历了公司的股改,更成为了老板。股改,给我创造了一个成长的平台,让我拥有了一份事业,更实现了我长久以来从打工者成为老板的梦想。今天我非常激动,我很感谢XX为我们创造的这一个平台,尤其感谢我们的总裁——XX先生,给我提供了这样一个实现自己人生价值,获得成功的平台和机会。谢谢!
其实以前的我,就是一个打工者的心态,每天按部就班的上下班。甚至感到有些迷茫,不知道自己的未来在哪里,承受不了压力。
股改,却让我看到了希望。我很高兴,因为我有了努力的方向和目标。那就是管好自己的店,赚更多的钱,分更多的红利!于是我调整了心态、转变观念,积极主动的投身工作中来,使自己成为公司改革的参与者、实践者和推动者。再次,我想跟大家分享一下我的想法:
要想获得成功,享受这份事业给自己带来的成就感,首先我觉得我们必须要改变自己的打工心态,做好这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首先必须要加强学习。观念的转变,将催生一个全新的“燃眉”理念。面对新的形势和改革,学习新知识、新业务成为当前的燃眉之急。即要加强项目理论学习,还要加强对业务知识、专业技能、执行能力的学习。
二、其次,注重绩效。以前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人是绝对会被改革所淘汰的,股改以后工作的绩效将成为评价我们每一个员工的最主要的标准。我们要更考虑成本和绩效,你付出多少才会收入多少,这就要求我们根据自己的知识和能力来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通过自己的业绩贡献来创造价值。
三、强调服务。服务是我们公司立身之本、发展之源。我们必须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不断改善服务态度,以客为尊、待客以礼;改进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收益,降低成本。从我自身来讲,必须加强学习,提高综合业务素质,全面练就过硬的业务素质,提高店内美容师的销售服务水平。加强团队精神建设,时刻关注员工的思想动态,和全店员工一起努力完成公司的各项业务指标,为公司的发展添砖加瓦,也为我们自己的事业更加辉煌。
最后,我再次感谢XX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实现人生梦想的共赢平台,让更多优秀的xx人成长和成功,并享受到了收获的喜悦,实现自己的价值。XX是我事业的希望,也是我成功的平台。在2015新的一年里,我一定会再接再厉,力争业绩再上新水平!在未来,愿我能与xx风雨同行,共创辉煌!
9.员工分红奖励制度办法 篇九
一、宗旨:为激励员工努力工作,为公司创造最大利润并增加职工福利,特制定本员工年终分红奖励制度。
二、办法:公司以个人职等(职称)与年资之不同,分配公司职工福利基金于员工做为奖励。年终了后一次性发放,具体发放时间由公司资源中心届时通知。中途离职员工不得支领,发放办法内容如下:
三、个人年终分红计算:个人分红奖金=年薪×个人分红点数×年资×分红系数。
(一)年薪:一年的工资总和。
(二)分红点数如下:①1.5点: 总经理-- 1点: 副总经理-- 0.5点: 经理/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