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党支部党务公开制度

2024-07-27

公司党支部党务公开制度(精选10篇)

1.公司党支部党务公开制度 篇一

村党支部党务公开制度

为增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使党员群众有充分的知情权和监督

权,制

定本制度。

一、党务公开的内容

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凡是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内的秘密,都要最大限度的公开。根据公开内容的不同,分固定公开、定期公开和随时公开三种。

(一)固定公开的内容。

1、组织设置和党员分布情况;

2、领导班子分工、主要职责;

3、村支部任期目标责任、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

4、党建工作计划及上一目标完成情况。

5、上一党员民主评议情况,包括参加的党员数、群众代表数,评议过程以及评议处置结果等情况。

(二)定期公开的内容。

1、党员参加组织活动情况以及群众评议情况;

2、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3、党员发展情况,包括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情况,接受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情况;

4、党费收缴情况;

5、党员联系群众工作开展情况。

(三)随时公开的内容。

1、重大事项情况:主要公开党组织出台的有关文件,党内领导人的重要讲话,党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

2、村党总支、各支部改选情况;村党总支、各支部组成人员情况;

3、党内各类先进评比情况:主要公开荣誉名称、初定名单和最后确定名单;

4、党员民主生活会开展情况,排查问题的整改情况;

5、意见和建议落实情况:对党员和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6、村后备干部情况:公开被确定为后备干部初步人选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政治面貌和职业等;

7、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二、党务公开的形式

村支部以党务公开栏公开为主,定期更新公开的内容,以方便党员和群众查询,公开的内容逐条、逐项予以公布,并由专人负责。

三、党务公开的责任

支部书记是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组织委员是党务公开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党务公开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一、党务公开的内容

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凡是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内的秘密,都要最大限度的公开。根据公开内容的不同,分固定公开、定期公开和随时公开三种。

(一)固定公开的内容。

1、组织设置和党员分布情况;

2、领导班子分工、主要职责;

3、村支部任期目标责任、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

4、党建工作计划及上一目标完成情况。

5、上一党员民主评议情况,包括参加的党员数、群众代表数,评议过程以及评议处置结果等情况。

(二)定期公开的内容。

1、党员参加组织活动情况以及群众评议情况;

2、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3、党员发展情况,包括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情况,接受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情况;

4、党费收缴情况;

5、党员联系群众工作开展情况。

(三)随时公开的内容。

1、重大事项情况:主要公开党组织出台的有关文件,党内领导人的重要讲话,党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

2、村党总支、各支部改选情况;村党总支、各支部组成人员情况;

3、党内各类先进评比情况:主要公开荣誉名称、初定名单和最后确定名单;

4、党员民主生活会开展情况,排查问题的整改情况;

5、意见和建议落实情况:对党员和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6、村后备干部情况:公开被确定为后备干部初步人选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政治面貌和职业等;

7、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二、党务公开的形式

村支部以党务公开栏公开为主,定期更新公开的内容,以方便党员和群众查询,公开的内容逐条、逐项予以公布,并由专人负责。

三、党务公开的责任

支部书记是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组织委员是党务公开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党务公开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2.公司党支部党务公开制度 篇二

支部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办理及反馈制度

1.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党务公开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办理工作。

2.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认真研究办理,并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反馈,对重要的意见和建议,应及时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3.办理结果应以适当形式进行反馈答复。对署名的意见、建议应将办理结果当面答复本人,并进一步听取其意见。

4.党员群众提出意见或建议办理结果的反馈时限一般不超过半个月。

5.意见和建议的收集整理及办理情况要建立台帐详细记录。

6、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哈尔盖镇民族寄宿制完小党员领导干部廉洁勤政制度

第一条坚决贯彻落实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讲政治、讲正气、讲学习、顾大局,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第二条自觉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地位,克己奉公,无私奉献,自觉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

第三条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公道正派,秉公办事。不准以职以工作条件之便谋取私利,不准以任何借

口侵占、私分国家财务;杜绝在工作和社交活动中的弄权渎职、贪污受贿、敲诈勒索,勇于向腐败现象作斗争。

第四条牢固树立公仆意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经常深入课堂,调查研究,密切同教师的关系,坚决克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说、事难办的作风。维护党和政府机关威信。

第五条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光荣传统。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准奢侈浪费,讲排场、摆阔气,不准巧立名目挪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和以公款旅游。

第六条坚决执行上级廉政规定,不准经商办企业,不准在企业、公司兼任职务或接受酬金,不准参与亲属的经商活动。

第七条严格遵守保密法规,保守党和国家机密,坚决杜绝失、泄密现象。

第八条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虚心听取群众意见,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第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哈尔盖镇民族寄宿制完小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第一条 哈尔盖镇民族寄宿制完小党风廉政建设由主要负责人负总责。

第二条加强学习,引领党员教师特别是领导干部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

第三条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机制与预防腐败的领导体制,并把廉政建设作为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纳入学校全年的工作目标管理体系,与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精密结合,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第四条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长效机制,采用坐下来,走出去相结合的方法,经常性开展党员教育活动,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意识和防范能力。

第五条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制度建设机制,按照“创新改革、转变职能、从严管理”的要求,以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为目标,不断完善工作制度、会议制度、考核监督制度、责任奖惩制度,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第六条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效能建设机制,努力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全面提升学校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哈尔盖镇民族寄宿制完小学习制度

第一条学习时间。每月集中学习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星期三下午,由校长或副校长主持,全体人员参加。集体学习时间和内容由德育室提前通知。集中学习可与党支部学习以及党组学习结合进行。

第二条学习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

代表”、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州的重大决策;时事政治;教育教学工作理论和业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文化、法律等知识;重要文件和有关会议精神。

第三条学习形式。根据工作安排和要求,制定季度学习计划,按计划组织学习。学习形式可采取领学、座谈讨论、交流心得体会等。同时做到学习与研讨、集中学与分散学相结合。

第四条学习要求。建立学习考勤记录,当场记录学习时间、参加学习人员、请假和缺席人员、内容和领导讲话要点等。全体人员应准时参加集体学习,不得无故缺席,特殊情况需请假的须由领导同意,学习时态度要端正,精力要集中,讨论时发言要踊跃。领导要定期检查自学读书笔记,每半年审核一次读书笔记,并写出书面总结,报有关部门。

第五条鼓励广大教职工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自学,积极参加各类培训班,按时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学习班,努力塑造学习型机关。

3.社区党支部党务公开实施细则 篇三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加强党内监督,积极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最大限度地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充分调动党员、群众参与我市“三区”开发和“四业”提速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社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推动社区各项事业的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基本原则

1、服务发展原则。紧紧围绕发展大局,通过开展党务公开,密切党群关系,凝聚广大党员合力,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创业创新的积极性,提高社区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2、依法依纪原则。按照《党章》和党的方针政策及有关党内法规,依法依纪进行公开。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使党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3、真实公正原则。尊重和保障党员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的有关监督制度,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不回避予盾,不避重就轻,内容真实可信,结果公平公正。

4、注重实效原则。要讲求形式和效果的统一,坚持从实际出发,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既方便党员知情参与,又保障党员民主权利。

5、积极稳妥原则。推行党务公开,既要积极实践,勇于创新,又要科学安排,规范操作。要善于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提高,拓展深化,加强制度建设,健全长效机制。

三、公开内容

(1)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的情况,本级党组织对重大问题决策的情况;

(2)社区支部班子建设情况及年度党建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班子成员工作分工情况;

(3)社区干部履行职责、廉洁自律、考核奖惩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4)党内选举、发展党员、民主评议、评比表彰、违纪党员处理情况;

(5)党员参加“三会一课”、结对帮扶、设岗定责、缴纳党费情况;

(6)群众反映突出问题解决落实情况;

(7)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四、公开办法

(一)公开形式。

1、日常式公开。通过设置党务公开栏、宣传栏、办事指南、召开会议、上传到社区博客等形式,向党内外公开党内事项。

2、互动式公开。通过开通热线电话,开展“领导接待日”活动,设置党员服务窗口,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党员群众大会、听证会等形式,为党员群众咨询政策、释疑解难、表达意见、谏言献策、办理事项提供平台,促进党群干群之间的交流和互动。

3、点题式公开。通过设置“点题栏”、“意见箱”等方式,收集党员群众需要了解的党务情况及意见建议,在一定期限内予以解答公开或反馈。

(二)公开时限

1、长期公开。主要指党的有关政策、党组织议事规则、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办事机构等具有稳定性的内容。如遇修订、调整,应当及时更新。

2、定期公开。主要指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工作。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更新的周期,原则上每季度公开一次。

3、分期公开。主要指动态性、阶段性的工作,根据进展情况分期逐段公开。跨年度的工作除按阶段公开外,还应在工作结束时进行总结性公开。如为民办实事、重要工作进展落实情况等,

4、即时公开。主要指临时性、应急性工作,如先优推荐(选)情况,低保、廉租房初审情况,扶贫救助物资发放情况等内容,应及时进行公开。

(三)公开程序。按照黑办发[]2号《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中规定的程序办事,避免随意性,保证党务公开工作的规范运作。

1、提出内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每次公开的具体内容由支委提出,支部会议讨论确定,并对所提供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审核确定。社区党支部书记对支委会讨论提出的公开内容进行审核,重要事项需要报请上一级党组织审核的,按照规定报审。

3、实施公开。及时公开已经审核的公开内容,日常性公开依照公开目录进行,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制定工作方案,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4、处理反馈。通过设置党务公开意见箱、设立接待窗口、开通热线电话等方式,广泛收集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分析研究、切实处理整改、及时沟通反馈,必要时以适当方式公开。

5、归档管理。将党务公开的内容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及处理情况等资料,及时登记整理、归类立卷建档备查。

五、组织领导

4.公司党支部党务公开制度 篇四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党务公开的意见的通知》(中办[2010]29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新党办发[2011]21号和喀什地委、市委、市教育系统工委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中实行党务公开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现就我园党支部实行党务公开工作安排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党务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 的基础,是党员参与党内事务、行驶民主权利的基本单位。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党务公开是党内民主的重要内容。在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是扩大党内基层民主、保障党员权利、增强党的生机和活力的现实需要,是加强权利监督、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保证。幼儿园党支部和官大党员要坚决贯彻中央、自治区和地委、市委的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增强做好党支部党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促进党内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把喀什建成向西开放的桥头堡和中国西部明珠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进一步明确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落实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为核 1

心,以增强党的生机与活力、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为目标,通过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增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维护广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推动喀什新一轮大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发扬民主,广泛参与。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的规定,尊重和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拓展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调动广大党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努力营造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良好环境。

2、依纪依规,科学规范。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党的基层组织应当公开的事项,应依一定的范围和程序,及时予以公开,不断推进党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3、积极稳妥,注重实效。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从实际出发,既要积极推进、不断创新,又要总结经验,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在实践中不断拓展深化。

4、统筹兼顾,整体推进。把基层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园务公开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统筹规划,同步推进,形成相互配套、互相促进、协调运转的工作格局。

5、区别情况,分类指导。在准确把握基层党务公开共性要求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类型和层级的党组织,根据其职责和特点,确定相 2

应的公开内容和形式,突出其个性特点,提高党务公开内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目标任务

到2012年底,实现“公开形式标准化、公开内容规范化、公开工作制度化”的基本目标。再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使党务公开真正成为党支部的一项基本制度,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权利得到较好落实,党内监督在保障公共权力正确行使中的作用更加明显,党务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程度显著增强,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权利得到较好落实,党内监督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党员、群众对党支部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三、进一步规范党务公开的主体、主要形式和方式方法

(一)党务公开的主体 幼儿园党支部

(二)党务公开的内容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贯彻落实中央方针政策及自治区、地、市和市教育工委重大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情况;本单位重要决策及执行情况,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落实等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幼儿园党支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安排部署及落实情况,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情况;先进典型的树立及宣传学习情况;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情况等。

3、党的组织管理情况。幼儿园党支部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情况;党支部主要活动和创先争优情况;党员发展、管理和民主评议情况党代表推选及当组织换届选举情况;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党员权利保障情况等。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情况;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及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考核评价等情况。

5、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干部轮岗、调动、交流情况;干部教育、培养、管理情况;干部考核奖惩情况;干部监督相关制度执行情况;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情况。

6、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扶贫困村,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等情况。

7、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遵守五不准师德规范等工作纪律,遵守财经纪律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

8、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等。

(三)党务公开的程序

1、制定目录。按照党务公开的内容要求,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具体的党务公开目录,规范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限等,报教育系统工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2、实施公开。日常性党务公开依照公开目录进行;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临时性事项,须报教育系统工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进行公开。

3、收集反馈。幼儿园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设立联系电话、意见箱、确定来信来访接待日等方式,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对党员、群众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要明确专人负 4

责筛选和整理,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督促其采取切实措施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向党员和群众公开。

4、归档管理。设立《党务公开工作登记簿》和《党务公开工作意见建议台账》等相关簿册,将幼儿园党支部党务公开的内容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以及处理情况等资料,及时进行分类记录、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四)公开方式

幼儿园党支部应结合实际,按照“多样、便捷、实用、规范”的要求向党内和社会两个层面公开。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应通过召开党内有关会议、文件、简报、公示等形式进行公开;需向社会公开的、应采取党务公开栏(可与政务公开栏合并设置)、为民办事服务窗口、板报等方式进行公开。幼儿园党支部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和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党务公开的平台和载体建设,拓宽公开渠道,提升公开效果。

(五)党务公开的时限

公开时限要与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相适应,对于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办事机构等固定内容应当年初公开,长期保留,内容有变化时及时调整。对于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应当定期公开。对于为民办实事、重要工作落实等动态性、阶段性工作,应结合工作进展情况,确定恰当的时间进行公开。对于干部考察、提拔使用和奖惩等热点问题、群众高度关注的事项和重大事项,应在党支部研究后一周内公开,一般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四、完善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一)例行公开制度。

列入党支部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公开事项如需变更、撤 5

销或终止的,须报制定党务公开内容的党组织批准后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

(二)依申请公开制度。

对于党员申请的事项,经党支部研究认为可以,报上一级党组织批准后,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党支部认为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将申请事项及办理情况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三)监督检查制度。

上级党组织应加强对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四)考核评价制度。要把推进党支部党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为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工作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党建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认真制定考核办法和评分标准,考核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定期组织党员、群众对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及时公布评议结果。

(五)定期报告制度

幼儿园党支部每年6月和12月应当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务公开工作,及时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发现并上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就进一步深化党务公开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幼儿园党支部是实行党务公开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实行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幼儿园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党务公开工作,将其列入重要仪式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健全工作机制

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确保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坚持分类指导和正确处理关系

幼儿园党支部要紧密结合实际,细化党务公开集体内容,增强党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党务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效。要正确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既要防止以保守党的秘密为由拒不公开应该公开的事项,又要避免不做区别的全部公开。要科学合理的界定党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做到与政务、园务等公开相互衔接、补充,避免内容雷同、交叉。正确处理结果公开与过程公开的关系,应当公开的事项,结果和过程都应公开。

(三)营造良好氛围

幼儿园党支部要大力宣传党务公开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方式方法,努力营造人人关注党务公开、党员积极参与党务公开的良好氛围。要注意把宣传工作做到党员干部群众中,让党员群众在了解中参与,在明白中监督。要及时上报党务公开动态,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推动幼儿园党务公开的有序开展。

5.村党务公开制度 篇五

为增强村级党务工作的透明度,使党员群众有充分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制定本制度。

一、党务公开的内容

根据公开内容的不同,分固定公开、定期公开和随时公开三种。

(一)固定公开的内容。

1、组织设置和党员分布情况;

2、领导班子分工、主要职责;

3、党建工作计划及上一目标完成情况。

(二)定期公开的内容。

1、组织活动检查、考核情况;

2、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3、党员发展情况,包括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情况,接受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情况;

4、党费收缴情况;

5、党员联系群众工作开展情况。

(三)随时公开的内容。

1、重大事项情况:主要公开党组织出台的有关文件,党内领导人的重要讲话,党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

2、村党支部改选情况;村党支部组成人员情况;

3、党内各类先进评比情况:主要公开荣誉名称、初定名单和最后确定名单;

4、党员民主生活会开展情况,排查问题的整改情况;

5、意见和建议落实情况:对党员和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6、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二、党务公开的形式

村党支部以党务公开栏公开为主,定期更新公开的内容,以方便党员和群众查询,公开的内容逐条、逐项予以公布,并由专人负责。

三、党务公开的责任

6.党务事务公开制度 篇六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紧紧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通过建立科学、规范的党务、事务公开制度,保障党员和群众的民主权力,发展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加强对党支部和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

二、基本原则

1、牢固树立“百姓是天,客商为重,企业至上”的理念,服务园区建设发展中心。

2、符合《党章》、党内法规和有关规定,不违反宪法、法律,依法依纪进行公开。

3、尊重、保障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不回避矛盾,实事求是,内容真实可信。

4、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类型的公开对象,结合不同的公开内容,采取相应的公开形式,方便群众知情参与。

三、公开内容

要围绕加强效能建设、办事程序、增强工作透明度、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按照“全面、真实、具体、合法”的原则确定公开的内容,凡属《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以及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和本单位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国家秘密,都应当公开。适宜向党员公开的,向党员公开;适宜向社会公开的,向社会公开。重点公开以下内容:

1、全局工作、重点工作安排。主要包括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的重大决策;软环境建设中长期规划;软环境建设工作意见,工作目标和阶段工作重点;软环境建设考核评议工作意见等。

2、职能职责以及办事依据、程序、时限。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及职责;软环境建设信访投诉、督查督办、考核评议的有关规定,办事的流程、时限。

3、软环境建设政策措施、文件规定、制度规定;软环境建设督查情况通报;软环境建设考核评议结果等。

4、党支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廉政建设等情况。

(1)思想建设方面。主要包括党支部中心组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党建主题活动安排,组织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情况等。

(2)组织建设方面。主要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民主生活会,干部选拔任用、考核奖惩、民主评议、党内选举、党费收缴使用、党员队伍建设等情况。

(3)廉政建设方面。主要包括贯彻“两个务必”和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的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征求意见情况,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重大事项报告的情况,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维护群众利益情况等。

(4)制度建设方面。主要包括党的民主集中制建设情况,执行党内制度规定的各项办事程序和工作要求情况,改革和完善党内民主选举、决策、监督、管理制度的情况,执行干部人事制度情况等。

5、本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其他党务和事务。

四、公开形式

坚持因地、因时、因事制宜,灵活多样。通过会议、公开栏、文件、简报、公开电话、电子政务办公平台、“西部**工业区”网站等形式,及时向党员群众和社会通报,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了解情况。公开的内容由支委会审核。对于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的党内事务,根据实际情况,逐级、逐层公开。

五公开要求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性的问题,应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公开。

1、长期公开。主要包括政策措施、文件规定、软环境建设管理制度、工作程序等具有长期性、稳定性的内容。如遇调整,及时更新。

2、定期公开。主要包括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更新的周期,一般每季度或半年更新一次。

3、逐段公开。主要包括动态性、阶段性的工作,如为民办实事项目、支部民主生活会情况,根据进展逐段公开。跨的工作除按阶段公开外,还应在工作结束后及时做好总结性工作。

7.党务公开相关制度 篇七

第一条 凡涉及党务公开内容的各类资料都应归档保存。

第二条 归档资料的范围

(一)公开事项领导审批意见和原始公开材料;

(二)上级党组织下发的党务公开工作有关文件、资料;

(三)大队党支部在开展党务公开工作中形成的公文、图表、会议材料和影像资料;

(四)通过各种形式收集的意见建议原件、领导签批意见原件及整改意见;

第三条 归档资料要求

(一)归档的各类文字资料应为原件或有效复印件;

(二)归档资料必须完整、清晰、真实、准确;

(三)归档资料必须分类、立卷、编制目录、专橱存放。

第四条 归档资料的管理

(一)归档资料由党务公开专人负责;

(二)工作人员及时对归档资料进行分类和立卷,妥善保管有关档案。

党务依申请公开制度

第一条 党务依申请公开是指只涉及部分人和事,不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党员群众可根据自身需要向有关党组织提出申请,党组织根据有关规定,按程序向申请人公开。

第二条 申请人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党组织提出公开党务信息申请。口头申请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场记录。记录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住所、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

(二)请求公开的具体内容;

(三)申请人的签名或盖章;

(四)提出申请的时间。

第三条 申请人申请公开的党务信息,原则上应当进行公开,但涉及党和国家秘密或应当公开但正在审议、讨论过程中的信息除外。申请公开的党务信息含有禁止或限制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可公开部分应当向申请人公开。第四条 依申请公开的办理:

(一)党组织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公开;

(二)因信息资料处理等客观原因及其它正当理由不能在3 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公开的,可延长至10个工作日;

(三)决定公开的事项,党支部应当于作出公开决定后2 个工作日内,将拟公开的内容、范围和形式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文广新局直属机关委员会审核备案,并根据批复意见搞好公开。决定不予公开的,应当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党务例行公开制度

为提高大队党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推动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有序、深入开展,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例行公开的主要内容

凡属《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要按规定及时主动进行公开。主要内容包括:

(一)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主要包括: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本单位重要决策执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

(二)党的思想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三)党的组织管理情况。主要包括: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四)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五)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六)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七)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八)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第二条 例行公开的形式

针对不同内容和特点确定不同的公开形式。适宜在党内公开的通过党内有关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对党外公开的采取公开栏、公开网站等进行公开。主要通过以下五个平台公开。

(一)会议公开。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情况通报会、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会等形式,将党务向广大党员群众公开。

(二)文件公开。设立党务公开活动室、党员活动室等,通过党内文件、简报、通报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党务。

(三)专栏公开。适宜向党外公开的,设立党务公开栏,及时公布党内信息。(四)网络公开。充分利用网络,公开宣传报道党务工作。

(五)活动公开。开展党内事务问询、党员定期评议、民情反馈、民情调查等活动,在党组织与广大党员群众之间架起理解、沟通、交流的桥梁,促进党群干群之间的交流和互动。第三条 公开的程序和时限

(一)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由党务公开负责人提出,报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二)党务公开的内容由各级党组织提供,经整理后报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后公开。

(三)公开的时限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对重大或复杂性的问题,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公开。

党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

为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党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关于东莞市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方案》的精神,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组织领导党务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由文广新局直属机关委员会统一部署。

第二条 重点检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对党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是否重视到位;党务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的形式是否灵活多样、注重实效;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公开的时限是否及时到位。

第三条 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坚持全面督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督查主要采取下列方式:

(一)查阅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的文件、资料;

(二)听取工作汇报,并参加与党务公开工作有关的重要会议;

(三)实地查看党务公开阵地;

(四)定期检查各部门网上公开情况;

(五)以网站、信箱、电话等多种方式受理群众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条 监督检查结果运用

(一)监督检查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廉政考察、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被检查人及时进行整改,并跟踪进行监督检查。

党务沟通反馈处理制度

第一条 为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畅通党内下情上达渠道,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党内情况反映制度,是指大队党支部向文广新局直属机关委员会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党员向大队党支部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制度。

第三条 大队党支部向文广新局直属机关委员会反映的主要内容:

(一)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意见建议;

(二)工作中的新举措、新经验和新情况、新问题;

(三)对上级党组织工作的意见建议;

(四)处置重大事故以及其他重大突发性事件的情况、问题和建议;

(五)值得重视的党内思想倾向、社会动态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

第四条 党员向大队党支部反映的主要内容:

(一)反映维护群众正当利益的意见和要求;

(二)对党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揭发检举党组织、领导干部和其他党员违法违纪等方面的事实情况;

(四)党员认为需要向党组织反映的其他重要情况、重大问题。第五条 党内情况反映的主要形式:

(一)大队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一般以书面报告形式逐级反映,紧急事项或特殊情况可越级反映或多级反映。

(二)党员向大队党支部反映情况,可采用书面或口头反映的形式。受理口头反映时,应明确专人进行记录。

第六条 对党员署真实姓名揭发、检举的,应当以适当方式回访或者回函,告知处理结果;党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要求答复的,应当及时告知其办理情况;党员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的,应当给予负责的答复。

第七条 党组织和党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章程、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并受党纪国法的保护。

第八条 反映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一)党组织和党员对重要情况不按规定向有关党组织反映,或者在反映的情况中故意歪曲、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

(二)党组织或党员阻挠、干扰反映重要情况、重大问题的;

(三)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在职责范围内不及时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其他违反情况反映规定的行为。

党务公开特邀监督员制度

为加强对大队党支部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确定党务公开全面深入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应邀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第二条 党务公开监督员面向社会各界邀请,应具有广泛代表性。第三条 党务公开监督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二)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较丰富的工作经验,熟悉党务工作,关心了解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

(三)坚持原则,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能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

(四)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参政议政能力,能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掌握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公道正派,廉洁自律,保守秘密,自觉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

(六)热心党务公开监督工作,能投入一定的时间和精力;

(七)身体健康,胜任监督工作需要。第四条 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

(一)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时限及工作开展等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意见;

(二)及时收集和反馈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监督群众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

(四)列席党务公开工作有关会议,积极参加党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和综合调研等活动;

第五条 党务公开监督员可参加党务公开工作的调查研究和监督检查等活动,也可采取书面信函、网络、电话等形式向大队党支部提出意见、建议。

第六条 大队党支部负责与党务公开监督员的联络工作,应通过定期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下发文件等形式,及时向监督员通报党务公开工作有关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为监督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第七条 大队党支部应定期组织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组织人员进行跟踪调查,督促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向监督员反馈。

党务公开民主评议制度 第一条 党务公开民主评议工作按照实事求是、严格要求、促进工作的原则进行,确保党务公开工作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第二条 民主评议的主要内容是:

(一)民主评议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

(二)民主评议公开的形式是否可行有效;

(三)民主评议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

(四)民主评议公开的时限是否及时到位;

(五)民主评议公开的信息反馈是否及时办理。第三条 党务公开的评议工作要经常征询党员、群众和党务公开评议员的意见建议。对常规性工作采取定期评议,对阶段性和临时性工作及时评议,对重大事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处理情况要随时评议。

第四条 民主评议工作在大队党支部的领导下,由党务公开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实施。党务公开评议代表由党支部的全体党员和党务公开监督员组成,并适当吸收群众代表参加。

8.党务公开制度 篇八

为更好地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廉政勤政的监督制约机制,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根据区委、区政府有关规定,从机关工委实际出发,制定党务公开制度。

一、党员发展公开制度

为严格把好“入口”关,加强民主监督,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使之全过程都能置于党内外广大群众的严密监督之下,机关工委在发展党员过程中实行“七公开”;

1、党员标准和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方针向群众公开;

2、党员发展工作程序向群众公开;

3、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向群众公开;

4、近期发展对象名单向群众公开;

5、党组织考察活动向群众公开;

6、支部大会同意吸收为预备党员的结果向群众公开;

7、支部大会同意转为正式党员的结果向群众公开;

二、评先评优公开制度

创先争优工作是基层党组织开展的一种组织形式,它对于增强党支部的活力,提高党员的素质,促进各项工作的完

成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为使此项工作更好地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要做到:

1、在创先争优规划的制定中要体现民主性。在制定活动方案时,应广泛征求所属党支部和广大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制定出符合机关实际的措施。

2、严格坚持标准。在定期检查考核中,要认真记载考核内容,严格对照党章、《准则》和创先争优的条件,坚持标准,实事求是,真正使评选出的党支部和党员具有榜样作用和典型意义。

9.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篇九

实现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管理制度化,质量标准化,程序规范化,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现就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紧紧围绕安监工作“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廉洁执法”的职能要求开展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推动和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权力运作的监督和制约,为安监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工作原则和要求

工作原则:服务发展原则、依法依纪原则、真实公正原则、注重实效原则、积极稳妥原则。

工作要求:有组织、有方案、有园地、有台帐。

三、公开的内容

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凡是群众关心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违反有关保密规定,都应当公开。

(一)领导班子建设

1、局领导班子的工作职责;

2、局领导工作分工情况;

3、局领导班子议事规则。

(二)全局中心工作

1、全局工作目标和阶段工作重点;

2、全局工作目标责任书;

3、全局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

4、促进安监事业发展的规划、意见和规定;

5、局各处室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考核结果。

(三)思想建设

1、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计划及落实情况;

2、局机关党支部学习制度、计划及落实情况;

3、党建工作意见;

4、强化作风建设的意见措施;

5、文明创建情况。

(四)组织建设

1、民主生活会和整改情况;

2、干部的选拔任用和考核奖励情况;

3、党组织选举情况;

4、后备干部推荐和新党员发展情况;

5、民主评议党员的情况;

6、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

7、干部职工培训学习情况。

(五)作风建设

1、贯彻“两个务必”和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及总局“九不准"的情况;

2、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述职述廉情况;

3、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

4、领导干部出国(境)和跨省考察情况;

5、领导干部上交礼品礼金情况;

6、投诉受理和违纪案件查处情况。

(五)制度建设

1、会议管理制度;

2、机关日常管理制度;

3、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工作制度;

4、文明服务制度。

(六)行政执法

1、局内部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2、行政许可事项及办事指南;

3、局社会服务承诺;

4、重要业务目标完成进度情况;

5、局财务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6、最新安监工作政策法规。

(七)其它事项

1、人大提案、政协议案办理情况;

2、局党务政务公开领导机构组成情况;

3、局信访工作网络及工作情况。

五、公开的形式:

公开形式根据规定和具体内容,适宜局内公开的内容采取会议、文件、通知通报、局域网、党建活动栏和文件查阅等形式,适宜全社会公开的内容采取党务政务公开栏、新闻媒体、回复函询、互联网、电子触摸屏和新闻媒体等形式。

六、公开的程序

党务政务公开的事项和内容由职能处室或所涉个人提供,局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审核并按规定确定公开的时限、范围、形式,全局性重要公开事项和内容由局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批;对于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要采取仅限于党内公开或先党内、后党外的程序进行公开。局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整理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图文、电子档案,并做好立卷、归档工作。

七、公开的时限

10.公司党支部党务公开制度 篇十

根据县委《新平县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新发[2007]39号)的要求,我委局党支部结合本单位实际,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公开内容,确定公开形式,积极稳妥地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现将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确保党务公开工作有序、有效、有力推进

为确保党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单位党支部把党务公开工作列入重点工作之一,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为切实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支部书记董云勇同志担任组长,支部书记李世新、监察局局长张勇光同志担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同志为成员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部署、指导和组织协调本局党务公开工作。形成了县纪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领导机制,党支部负责协调,科室各负其责,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党务公开运行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为党务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确保了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序、有效、有力推进。

二、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精心组织,统筹安排,落实好各个阶段的工作。我委把党务公开各个阶段性工作进行了细化,具体落实到责任人,使党务公开工作做到规范到位、指导到位、落实到位,努力推进党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一)做好组织准备阶段工作。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宣传发动,并制定工作方案。我单位结合实际,通过分析讨论,广泛征求意见,研究制定了《新平县纪委监察局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党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提出了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审批程序、方式和时效,并对党务公开工作每个阶段的工作任务进行了认真安排部署。

(二)做好全面铺开阶段工作。我委把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坚持“规范、实用、简明、灵活”的原则,设立党务公开栏,针对不同的内容确定公开的形式和公开的层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公开内容的全面性、真实性负具体责任,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公开方案,报告公开情况,同时负责对公开的形式、内容及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在开展党务公开工作过程中,我局逐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增强了党的工作和党内事务的开放度和透明度,扩大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拓宽党和人民群众沟通的渠道。

(三)做好检查验收和总结提高阶段工作。党务公开工作启动以来,我单位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务求实效的原则,认真做好督促检查工作,较好地做到学习讨论不走过场,宣传发动不走形式,制订方案不搞花架子,落实措施不避实就虚,注重针对性和可行性,讲究实效性。

三、建立健全制度,确保党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我委把制度建设作为推动党务公开工作向规范化、经常化方向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真抓实干,狠抓落实。按照要求,我委制定了《党务公开督查、检查、考核制度》、《意见建议收集处理及反馈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以制度建设促进工作的开展,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一方面,我们建立了党务公开工作责任制,明确了党务公开各个环节的责任,做到责权明确,奖惩分明,常抓不懈;另一方面,按照县委部署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设立了由案件审理室主任和办公室、党风室成员组成的监督小组,切实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进一步促进了党支部工作的公开、透明、廉洁、高效。

党务公开工作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虽然我们取得了一些阶段性成果,也达到了一定的目的,但与县委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足。今后,我们要在认真总结党务公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党务公开的规律、拓展公开的内容、创新公开的形式、规范公开的程序,不断推进公开内容规范化、公开形式多样化、公开程序制度化、公开工作责任化,健全和完善党务公开长效机制,深入持久、积极稳妥地推进本局党务公开工作。

新平县纪委监察局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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