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处罚通知单

2024-11-02

公司处罚通知单(9篇)

1.公司处罚通知单 篇一

处罚通知

平潭上源物流有限公司:

贵公司所属车辆新AC7184在2018年6月24日经现场管理人员证实有把料卸到其他区域卖掉的行为,此行为严重损害我单位利益,现我单位将按规定对贵公司处以新AC7184标准方量3倍(共60方)的扣方处理,望贵公司引以为戒,规范管理,避免今后再次出现此类现象。

特此通知!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北区改扩建工程外借土方 储运工程第一阶段(I标段)项目经理部

2018年7月3日

2.公司处罚通知单 篇二

2014年3月10日, 民和县饲料监督管理部门在质量安全检查饲料抽样时, 发现该公司库房中有两种饲料添加剂:一种是瓶装的液体添加剂 (共2箱, 48瓶) , 一种是袋装的固体添加剂 (共5袋, 250 kg) 。在进一步的问询过程中, 公司负责人介绍了公司与福建籍技术员合作研发新饲草产品的过程 (主要是把这两种添加剂按比例添加到青贮饲料中, 以大幅度提高青贮饲料的粗蛋白含量) , 并声称已经过羊育肥试验, 平均日增重0.3 kg。执法人员随即启动了简易程序, 进行了现场取证。鉴于该公司涉嫌使用无产品标签、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三无”添加剂, 3月15日, 县饲料监督部门经审核同意后立案。

2 案情调查及事实认定

3月16日, 执法人员对该公司库存的涉嫌无产品批准文号添加剂予以封存。据公司负责人陈某介绍, 为了增加青贮饲料的营养价值、提高产品知名度, 他们与福建籍技术员合作, 在青贮饲料中添加了不知名的添加剂, 后送至省饲料监察所作营养分析, 青贮饲料的粗蛋白质含量达到18%以上, 对羊的育肥试验效果明显。福建籍技术员魏某说, 他从某科研部门购进了这两种添加剂, 二者都没有产品使用说明和批准文号, 至于产品名字叫什么都不知道, 产品质量检验单过几天才由发货单位寄过来。

执法人员对添加剂的使用量和进货量进行了核实, 与实际的库存量相符。随即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取证, 制作了询问笔录。对已添加了添加剂的10 t青贮饲料进行了封存。

3 案件处理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及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质量安全制度, 对其生产、经营的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质量安全负责。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包装上应当附具标签。标签应当以中文或者适用符号标明产品名称、原料组成、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净重或者净含量、贮存条件、使用说明、注意事项、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以及地址、许可证明文件编号和产品质量标准等。第二十九条:禁止经营、使用无产品标签、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标准、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禁止经营、使用无产品批准文号的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

据此, 县饲料监督管理部门认定, 该公司违反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鉴于没有营业收入、产品处于育肥试验阶段, 故此责令在没有取得权威部门产品质量鉴定前不得销售青贮混合饲料;所有添加剂全部予以封存处理。

公司负责人对处理决定没有提出异议, 当场表示服从。本案终结。

4 思考与分析

1) 本案表明, 饲草料加工企业法制意识淡薄, 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一无所知, 需要饲料监管部门在加强监管的同时还要加强对饲料从业企业和人员的培训。

3.公司处罚通知单 篇三

管理层对上市公司的“行政处罚”何以变成了“行政激励”?从表面来看,人们可以认为这是A股市场不成熟、投资者不成熟的表现,是市场投资理念的扭曲,是市场投机炒作的结果。这些说法当然是成立的。但如果我们真的因此把皮鞭抽向投资者、市场的话,那么,监管的皮鞭就打错人了。实际上,市场对*ST海润股票的这种炒作完全是一种“中国特色”,甚至可以认为是顺势而为。毕竟对于A股市场来说,这种“行政处罚”变成“行政激励”有其内在原因。

对于*ST海润这种遭遇“行政处罚”的上市公司来说,“行政处罚”的出台实际上意味着“利空出尽”。因为在“行政处罚”没有出台之前,*ST海润背负着“退市风险警示”。自从今年2月13日收到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以来,该公司就不停地向投资者进行风险提示:公司若因此立案调查事项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3.2.1条规定的欺诈发行或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况,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这样的风险提示一次次地敲打着投资者,让投资者喘不过气来。如今“行政处罚”作出了,公司的退市风险也就解除了,“行政处罚”自然就变成了一种“激励”。

当然,“行政处罚”能够变身为“行政激励”,也与“行政处罚”的“雷声大雨点小”有关。江苏证监局对*ST海润的查处堪称是“皮鞭高高举起轻轻落下”。就立案调查来说,甚至涉及到可能退市的风险了,但最终的处罚只有区区的几十万元。包括对原股东九润管业的多项处罚合并只罚75万元。这相对于原股东们因此违法违规所得到的利益来说,可谓九牛之一毛。

就*ST海润与公司股东们的误导性陈述来说,带给公司几大股东的利益是巨大的。因为从今年1月23日发布《利润分配预案》到1月30日晚发布业绩预亏公告,这期间*ST海润的股价大幅波动,而在此前后,海润光伏三大股东紫金电子、九润管业、杨怀进合计减持20亿元,其中仅九润管业一家就减持了1.57亿股。面对如此巨大的利益关系,九润管业数罪仅罚款75万元,实在只是“挠痒痒”。相信会有更多的“九润管业”将勇往直前。

不仅如此,“行政处罚”能够变身为“行政激励”,也暴露出投资者保护机制的不健全。因为从程序上来说,在“行政处罚”作出后,投资者完全可以启动维权程序来保护自身利益,如果投资者的损失都能得到赔偿的话,那么也够*ST海润与九润管业“大放血”了,如此一来,“行政激励”自然也就不复存在。但问题是,A股市场通过司法程序来保护投资者的机制不健全,尤其是没有集体诉讼机制,绝大多数投资者的损失得不到赔偿。因此,即便有少数投资者起诉*ST海润与九润管业,最终的赔偿也将无伤大雅。“行政处罚”自然也就变身为“行政激励”了。

可以说,江苏证监局对*ST海润的“行政处罚”能够变身为“行政激励”,归根到底还是由于A股市场监管制度的不健全,监管不力、查处不力以及对投资者保护不力所造成。要改变这种局面,让“行政处罚”充分发挥震慑力,A股市场就必须对症下药,否则,A股市场这种“越臭越香”的尴尬局面还会继续下去。

博主简介:职业投资者,独立财经评论员

4.公司处罚通知书 篇四

________________:

你局(厅)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地产违法行为,没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__________条的规定,现责令你局(厅)立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直接给予行政处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印章)

5.公司处罚通知单 篇五

油运安全〔2011〕97号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 安全环保违规处罚规定》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安全环保违规处罚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 安全

环保

规定

通知 抄送: 各部门。

分送: 各领导、总经理助理、副总师,存档2份。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2011年5月31日印发

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 安全环保违规处罚规定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大执行力度,既体现严格的管理要求,又避免“以罚代管”的现象,努力形成“‘一把手’全面负责、副职领导分管负责、业务部门具体负责、属地主管主要负责、岗位员工直接负责”的工作机制,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罚单位10000元,并处罚单位的主要领导800元,业务分管领导600元,安全总监400元,业务管理科室负责人300元,安全环保管理科室负责人100元,基层单位负责人(主任、队长)500元,违规人员1000元。违规人员按集团公司《反违章禁令》和公司《五大禁令》处理。

(一)特种作业无有效操作证人员上岗操作;

(二)无票证从事动火、挖掘、受限空间等危险作业;

(三)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

(四)违反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

(五)违章指挥、强令他人违章作业;

(六)酒后驾驶机动车;

(七)违章超速行驶;

(八)将车交予他人驾驶和私自载人载货;

(九)驾车不系安全带和行车中接打手机、吸烟、接发手机信息。

第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罚单位5000元,并处罚单位的主要领导700元,业务分管领导500元,安全总监300元,业务管理科室负责人200元,安全环保管理科室负责人100元,基层单位负责人(主任、队长、厂长等)400元,违规人员800元。

(一)未开展风险识别、评价进行作业;

(二)在禁火区域内吸烟或使用明火作业;

(三)无内部准驾证驾驶公司车辆;

(四)危险品运输车辆在非定点修理厂进行维修;

(五)违反吊车“十不吊”规定进行作业;

(六)危险作业虽已审批,但现场的安全防护和监管措施未落实;

(七)固定场所高空作业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八)不具备相应资质,拆装施工起重设备;

(九)电梯、行吊、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未经法定机构定期检验;

(十)不按规定排放气体、液体和固体环境污染物;

(十一)发现隐患,未及时排除和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十二)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仍不采取措施、冒险蛮干;

(十三)违反规定批准无资质的承包商施工作业;

(十四)隐瞒事故真相,伪造事故现场;

(十五)基层未制定或严格实施“两书一表”。

第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罚单位3000元,并处罚单位的主要领导600元,业务分管领导400元,安全总监200元,业务管理科室负责人150元,安全环保管理科室负责人100元,基层单位负责人(主任、队长、厂长等)300元,违规人员700元。

(一)车辆的制动系、传动系、转向系等带故障运行;

(二)运行车辆的防静电拖地带未规范连接或保持接地;

(三)行驶途中违章超车和在严禁超车路段超车;

(四)在车辆罐体顶部作业未按规定操作的;

(五)在非应急和演练情况下,使用应急物资和工具;

(六)重要装置、设备的安全附件未按规定进行校验;

(七)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域安全间距不足;

(八)电气行作业时未上锁、挂签、断开和隔离的;

(九)使用焊割器具火焰做照明或使用氧气做通风气源;

(十)施工起重设备使用前,未经专业机构检测验收;

(十一)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不符合HSE要求;

(十二)施工作业前,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或安全技术交底。

第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罚单位2000元,并处罚单位

的主要领导400元,业务分管领导300元,安全总监200元,业务管理科室负责人100元,安全环保管理科室负责人50元,基层单位负责人(主任、队长、厂长等)300元,违规人员600元。

(一)载客车辆超过核载人数;

(二)未经单位同意或指派,私自出车;

(三)运输货物不捆绑或捆绑不符合安全规定;

(四)危险品车辆应急物资配备不全或性能达不到要求;

(五)易燃易爆场所未安装或使用防爆工具和器材;

(六)电线线路裸露或未套管直接与铁质物体接触;

(七)配电箱无门、无锁,在室外的无防雨措施;

(八)起吊钢丝绳不符合安全要求;

(九)固定设备的关键部位或部件带故障运行;

(十)操作员工未按岗位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第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罚单位1000元,并处罚单位的主要领导200元,业务分管领导、安全总监各100元,业务管理科室、安全环保管理科室负责人各50元,基层单位负责人(主任、队长、厂长等)200元,违规人员400元。

(一)驾车时有吃零食、穿拖鞋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二)驾车不按交通信号通行或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三)道路上停车未设置警告标志或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四)运载“三超”货物时,未悬挂明显警示标志;

(五)车辆不在规定地点停放或不按规定路线行驶;

(六)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地点未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

(七)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不戴安全帽;

(八)施工作业现场乱拉、乱接电线;

(九)施工现场未设置“七牌二图”或悬挂安全警示标志;

(十)工作中不遵守劳动纪律,从事与生产无关的活动。第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罚单位500元,并处罚单位的主要领导100元,业务分管领导、安全总监各100元,业务管理科室、安全环保管理科室负责人各50元,基层单位负责人(主任、队长、厂长等)200元,违规人员200元。

(一)乙炔气瓶和氧气瓶之间距离低于5米,与火源距离低于10米;

(二)消防器材未定期检验;

(三)使用行吊代替保险器材;

(四)驾驶员驾车出行“五证”不齐全;

(五)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反光警示标识和安全警示标志不完整、不清晰;

(六)车辆的灯光等附件缺失或不能正常工作;

(七)驾驶室内物品摆放混乱,妨碍安全驾驶;

(八)作业场所、车辆设备未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或失效;

(九)修理车辆时不打掩木或不支保险凳;

(十)出车前、开工前未进行安全讲话。

第七条 本规定是公司安全环保违规处罚的统一标准。公司及各单位对违规行为的处罚要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未列入本规定的违规行为,各单位可制定补充规定,明确具体的处罚标准,并报安全环保处备案。

第八条

公司层面查出的违规行为,按照本规定进行处罚后,原则上各单位不允许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加罚。

第九条

对单位及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的罚款,应在罚款通知单下达后30日内,上交公司财务资产处。对其他人员的罚款由单位执行,可作为安全生产奖励资金使用,并建立台帐备查。

第十条

由于违规行为造成事故的,按照《事故责任追究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以前与本规定所列条款处罚标准不统一的,以本规定为准。

6.工程质量事故处罚通知单 篇六

振刚主体队:

你方在进行生产车间主体施工近期出现较多的质量问题,有的质量问题已严重影响到工程主体质量,将对以后的装修工程造成很大的损失,直接影响工程总体进度的实施;模板支撑钢管架和外架也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具体如下:

1、1~○5四层梁板混凝土浇筑时在○2~○3轴剪力墙因模板支撑○

不到位出现严重涨模;2、3、1~○5四层梁板混凝土浇筑时框梁出现轴线偏移和涨模现象;○ 1~○5三层框柱800*800、900*900模板支撑时没按施工方案○

在柱中加设对拉螺栓,造成框柱在混凝土浇筑时出现严重涨模,下部钢管大多数被挤弯曲;

4、从二层梁板开始施工至今,外梁出现多次跑模涨模现象,现施工时仍不采用对拉螺栓加固;

5、内钢管架在搭设时没按要求加设扫地杆,我方管理人员多次提出仍没加上,扫地杆的设置直接关系大整个支撑体系的稳定性;

6、1#楼梯在6.97M处剪力墙出现偏差错位现象,我方人员通知后你方处理太随意,没认识问题的严重性,对工程观感造成较大影响到;

7、一层西面M1门雨蓬板现已拆模,外架立杆直接从雨蓬板上设立,我方多次通知你方现场负责人必须在雨蓬下加设支撑,至今还没加设;

8、4~○6轴处、7~○9轴处出现较大外倾,外架在东面○西面○必须尽快采取措施,保证外架的稳定性;

9、钢筋工近期在施工中存在框柱主筋移位不及时调整、钢筋保护层设置垫块不到位(特别是楼梯斜板)、箍筋尺寸不规范等问题; 以上问题,我项目部对你方架子工班组、钢筋工班组提出严重警告,对模板班组处以罚款2000元的处罚。

希望你方引起足够重视,加强管理力度,提高质量意识,配合我方管理人员进行各施工部位的检查,对我方提出的质量、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本工程保质、按期完成。

汕头达濠建筑总公司

7.通知-处罚公告样本 篇七

员工违纪处罚通知

编号: 京乐(人事)字第(2011-0622-001)

员工李亚、李洋,现任公司前厅部酒店前台,于2011年6月19日下午,因为入住酒店客人安排车位等问题,其二人在酒店前台区域发生争吵,此事件严重影响了酒店的形象,降低了酒店在顾客心中的服务质量。

为加强公司职业道德建设,严肃公司规范制度,根据公司制度及员工守则规定,将给予两名员工罚款50元处分,以兹警告。(注:上述罚款将作为部门活动经费)

希望全体员工能引以为戒,自觉遵守公司规定,严格遵循公司规章制度,坚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

特此公告。

北京华域乐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6月22日

Tel: +86 10 83130303

Fax: +86 10 83130303-8088

8.执行不力处罚通知 篇八

源莲山 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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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不力处罚通知

工程部xx:

因你 于5月6日至12日期间没有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要求施工,同时对公司5月8日现场会议工作安排指令执行不力,以致发生xx班组2次返工现象,影响了施工进度,违反了 现场管理制度和施工员岗位职责规定。现予检讨认识、扣除一天工地补贴 处罚。

特此通知

xx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xx脚手架工程管理办公室

签发人:xx

xx年 5 月 13 日

文 章来

源莲山 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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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工程质量处罚通知单项目部 篇九

彭波项目组:

由你项目组施工的古柏路工程施工过程中,你项目组人员未按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作业,造成路面质量问题,给公司造成返修费用损失,公司现决定对你项目组人员及相关管理员的处罚确定,处罚金额及人员如下:

彭波负主要责任,处罚:1500元; 杨云贵负次要责任处罚:1000元; 黄勇负测量失误处罚:500元; 曾明德负监管失职处罚:1000元; 宋天德负质量监管失职处罚:1000元。

四川新豪道路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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