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经费管理办法(共10篇)
1.教学经费管理办法 篇一
MPA案例教学经费支持管理办法
(试行)
按全国MPA教学指导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要求,为保证我校MPA教学教育质量,激励师生积极组织开展案例教学,特制定本办法。
一、凡是与公共管理实践相关的课程,皆要求使用案例教学法,每门课程使用案例不得低于6个,案例讨论课不低于3次。使用案例教学法的课程,教学效果良好,其课时费计算按标准课时费的1.5倍计算。
二、课程案例分为引用案例和自编案例,每门课程自编案例不得低于2个。自编案例又分为整理案例和采编案例。
三、整理案例指案例内容并未以案例形式公开出版,案例内容的相关材料来源于网络、报刊、杂志或其他公开出版物,由编者收集、整理和改编而成的案例。采编案例指案例事件发生于周边地区,由编者到实地走访、调研、采集相关数据编写的案例。
四、案例编写前,应填写MPA案例编写经费申请表,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报MPA中心教学秘书备案,自编案例应按中心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实施,案例正文一般不得低于1000字。
五、整理案例经费支持标准为:案例正文1000-3000字,500元;3001-6000字,800元;6000字以上,1000元。
六、采编案例经费支持标准为:案例正文1000-3000字,2000元;3001-6000字,4000元;6000字以上,6000元。
七、案例入选清华大学案例库,每篇案例另奖励5000元;入选中国专业学位教育案例中心案例库,每篇案例另奖励10000元。
八、案例编写完成后,由MPA教育中心组织专家对案例进行评审,确定是否合格,不合格案例需要按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合格案例方能使用并获得经费支持。
九、自编案例由教师负责,可组织学生参与,根据实际工作量,由教师负责经费分配。
十、本办法自制定之日起执行,其解释权属MPA教育中心。
MPA教育中心 2015年5月3日
2.教学经费管理办法 篇二
高校是国家实施“科教兴国”的庞大生力军, 是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重要基地。随着教育体制和科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 高校由原来单一的人才培养功能, 逐步向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等多项功能转变, 科研实力不断增强, 承担的科研项目和筹措的科研经费呈大幅度增长, 不仅增加了高校的收入, 也提高了高校教学质量、科技水平, 提升了高校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
自“十一五”以来, 我国科技经费投入保持增长态势, 国家财政科技支出稳步增加。国家统计局、科技部、财政部2011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指出, 2011年我国共投入研究与试验发展 (R&D) 经费8687亿元, 比上年增加1624.4亿元, 增长23%, 按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 (全时工作量) 计算的人均经费支出为30.1万元, 比上年增长2.5万元。按执行部门看, 各类企业经费支出为6579.3亿元, 比上年增长26.9%, 高等学校经费支出688.9亿元, 增长15.3%。2011年, 国家财政科学技术支出为4902.6亿元, 比上年增加788.2亿元, 增长19.2%。从上述统计数据可以看出, 随着国家对科技经费投入的增加, 高等学校的科研经费也不断增加。但与教育事业经费管理相比, 高校对科研经费的管理过于粗放, 往往存在重立项, 轻管理的现象, 造成科研经费的浪费和流失, 影响了科研工作的健康发展, 甚至导致科研经费成为腐败滋生的温床。因此, 如何合理有效地利用科研经费, 确保高校科研工作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 已成为当前高校科研及财务管理工作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科研经费的主要来源及结构
高校科研经费按照来源渠道大体分为两类:纵向科研经费和横向科研经费。纵向科研经费指列入国家、地方政府科技发展计划, 并由政府财政直接拨付资助的科研经费;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相关科技计划资助的科研项目经费等。横向科研经费指承接国外企业或国内企事业单位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项目经费。以2009年为例, 教育部直属高校科研经费收入为276亿元, 其中纵向科研经费占62.83% (高杰等, 2011) , 这说明高校目前科研经费收入是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
三、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现状与问题
(一) 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不完善
首先, “意见”多, “办法”少。有资料显示, 在我国现行科研经费管理政策中, 除前述配套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或规定外, 财政部、教育部和科技部出台的具有普遍适用性的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多以“意见”形式颁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在“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行政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这一体系中, 其效力依次递减。其中规章常以“规定”、“办法”、“细则”等形式出现。可见, “规定”, “办法”, “细则”等效力属最低层次, 而以“意见”形式出现的科研经费管理政策, 其效力更是等而下之。其次, 不同来源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不统一。横向、纵向和校内等科研经费都有各自的管理制度, 有些条款存在冲突。普遍存在的问题是, 对于财政拨款的科研立项 (一般称之为纵向科研) 管理制度相对较严, 而对于来源于企业的科研立项 (一般称之为横向科研) 管理制度相对宽松。
(二) 科研经费管理模式不流畅
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 需要学校科研、财务、资产管理和审计等部门协调、配合, 共同完成管理、监督科研经费使用的全过程。然而, 在科研工作的实际中, 往往科研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的立项申报、日常管理和经费下达, 财务部门负责项目的经费的日常收支核算和管理, 审计部门负责科研合同的签订和经费收支的审计监督, 各自负责各部门的职责, 相对独立, 各自为政。这样的管理模式下, 三方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及信息交换平台, 造成项目管理与经费管理严重脱节的现象。
(三) 忽视科研人员权益
从现行的各类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看, 关于开支范围的规定, 均或明或暗地禁止对“有工资性收入”的科研人员发放劳务性费用, 但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 “会议费”等支出未加限制。然而, 就高校而言, 绝大多数搞科研的教师还承担着教学任务, 如果严格按现行办法执行, 搞科研的教师除能借机发表几篇论文和获得职务发明创造外, 似乎别无他益, 试想一下, 在当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 科研经费管理的这种目标期望, 显然有悖于市场经济规律。于是, 一部分科研人员为使自身利益最大化, 科研精力被分散, 想方设法搞发票以抵充材料费、测试费、差旅费等。
科研活动是开创性的活动, 往往需要全身心地投入, 置身于现实社会环境中, 只有重视并考虑科研人员的基本权益, 才能显示出对其劳动的尊重, 毕竟科技人员是科技活动的最关键因素, 否则, 国家对科技的投入, 很可能只会事倍功半。
(四) 科研经费预算管理不严格
当前存在的普遍问题是科研项目结题时, 项目的实际支出与项目预算严重不相符。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编制预算不准确。经费预算编制是一项技术性较强的工作, 不仅要熟悉相关课题的具体开支内容和预计金额, 还要具备一定的编制预算相关的财务知识。申请科研项目时, 通常由科研人员自行编制预算, 再报经科技管理部门, 由科技管理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项目、申请经费。整个过程没有财务人员参加, 既没有参考现有的各项财务信息编制经费预算, 而科技管理部门由于不掌握财务数据, 也不能有效地对科研人员编制的预算进行审核及调整。二是预算执行不严格。在科研经费“课题主持人负责制”下, 经费支出管理意识和执行预算意识淡薄, 存在不能严格按照预算实行专款专用、课题经费混用、公用私用不分等现象。财务人员在报销审核时, 也仅仅关注票据的合法和报销手续的完备, 仅仅对劳务费、招待费等敏感性支出以及项目超支与否加以关注, 至于是否与预算匹配、是否是课题必须开支, 存在把关不严现象, 没能履行会计核算、监督、分析等职能。
四、解决高校科研经费管理问题的几点建议
(一) 转变科研经费管理认知
科研经费的管理问题已引起国家、社会的重视, 制定并出台了一系列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如教育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 (教财[2005]11号) 文等。科研经费管理的好坏不仅仅影响到科研工作完成的好坏, 甚至会影响到学校的声誉。为此规范科研经费管理, 最重要的是转变科研经费是科研项目和经费是个人争取的, 个人享有绝对的、完全的使用权限的错误观念, 引导他们认识科研经费是学校经费的组成部分, 树立科研“课题主持人负责制”观念, 要求课题负责人要对课题经费使用负全责, 作为责任主体, 不仅是对经费享有合法使用权, 还应承担出现滥用和挪用科研经费等违法违纪行为应负的各种处罚处分的责任。同时, 进一步加强对项目负责人和科研人员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方面知识的专项培训, 提高他们遵守科研经费管理和财务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自觉性, 促使他们在科研经费方面廉洁自律。
(二) 各司其职, 颁行普适性的科研管理相关规定
根据政府部门目前的职能分工, 从专业管理角度, 科技部可制定规范科研活动的科研项目 (课题) 管理办法以及科研人员科研行为规范, 以达到规范操作、提高科研成果质量之目的;财政部可依据科研项目的性质、承研单位及人员的不同情况, 制定科研经费申领、使用、分配与结算等管理规定, 以实现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果之目标;教育部作为全国高等教育的主管部门, 以培育和建设高质量的教师队伍、科研队伍为立足点, 制定有关端正学风、提高学术诚信的制度, 变无形的道德约束为有形的制度规范。
(三) 建立有效的信息交互平台, 加强内部管理过程
建立一个多部门参与、资源共享、联动高效的科研经费管理模式和体制是目前科研经费管理具体实践的首要任务。目前许多高校的科研经费信息, 如预算审核、科研到款、支出控制、固定资产购置等信息不能做到完全共享, 迫切需要建立一个能连接科研、财务、资产、审计等职能部门的科研信息共享平台, 便于对科研项目全过程进行监控管理, 对预算不合理、超额支出、固定资产流失、节余经费过多等问题及时发现, 尽早解决。从学校内部管理上来说, 继续强化“课题主持人责任制”, 强化责任意识, 学校科研、财务、审计、院 (部) 、项目承担部门等相关部门各负其职, 各尽其责, 共同做好科研经费的管理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 采用财务绩效评价体系的相关指标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对责任主体进行跟踪考核, 对出现的问题进行问责, 建立“统一领导, 分级管理, 责任到人”的科研经费管理体制。
(四) 加强科研经费预算管理
首先, 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在编制项目预算时, 应先根据相关科研经费管理政策的开支范围, 综合全面提交项目研发必须的各类所需开支项目, 例如固定资产购置、材料、会议、调研、测试等, 编制初步预算, 交由财务和审计部门进行市场价格调研、支出内容聘请同行专家论证, 综合同类项目实际支出水平, 对各项支出进行测算合理性, 调整明细支出额, 并按照一定比例计提房屋、水电、设备使用等间接费用, 调整编制详细预算提交经科研项目管理几方进行讨论, 由管理小组制定支出结构合理、可行的科研项目细化预算进行申报。其次, 严格经费预算执行。为了严格执行科研经费预算, 科研经费下达后, 财务部门首先设立专项进行专项管理, 确保专款专用。
五、结束语
面对我国高校科研工作的大发展, 科研经费的管理已成为一项重要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如何在科研经费的管理过程中, 既要兼顾国家、学校、科研人员的利益, 又不违反国家的有关规章制度, 科学地管理科研经费, 是高校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通过这些问题的解决, 提高科研资金使用效益, 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 才能推动高校科研事业健康、稳步、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责任编辑:兰欣卉]
摘要:随着国家对科研经费投入的不断增加, 科研经费管理是否科学与规范, 已成为影响高校科研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高校对科研工作日益重视, 承担的科研项目和筹措的科研经费大幅度增长, 但科研经费管理较为混乱的现象已为社会所关注, 如何管好用好科研经费, 已成为高校和社会研究的课题之一。
关键词:高等学校,科研经费管理,科研人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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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研究 篇三
关键词:高校 科研经费 管理 研究
中图分类号:F64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07)12-115-02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飞速发展及教育体制和科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高等院校承担的科研项目和筹措的科研经费均呈现大幅增长趋势,高等院校已经成为一支重要的科学研究队伍,开展科学研究不仅可以促进教育水平、教学质量的提高,加强与社会的联系,更好地为社会服务,同时科研经费作为高校的一项重要资金来源,还可增强高校的资金实力。因此,搞好高校科研经费的管理不仅是科研工作的一个方面,更是高校财务工作的一项
重要内容。
一、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科研经费来源的多样化导致了经费管理的复杂性。随着高等院校的发展,科研实力不断加强,科研经费的来源渠道日趋多样化。一是来自于教育主管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下拨的纵向科研经费,各主管部门都制定了每类科研经费相应的管理办法。二是来自于企事业及社会上各类单位的横向科研经费,由于大多数项目是以委托合作的形式、内容各不同,对经费的管理与核算的要求也不同。三是来自于校内自筹经费,多数高校的财力有限,学校拿出大量资金支持科学研究是希望有所回报,因此,对这部分经费的管理办法也有所不同。
2.科研经费管理不规范。由于高校科研经费的来源渠道广、项目类别及名称繁多,造成经费分类管理困难,有时同一项目从不同渠道均获得资助经费,而经费使用情况要分来源渠道上报,给科研课题的财务管理工作增加了难度;又由于会计人员业务水平及会计软件功能的局限性,项目的分层次管理和分级上报也很困难;科研经费的负责人一般是课题主持人,他们多数对财务知识不是很清楚,往往做不到按财务制度要求报账,使财务人员在处理实际问题时既要考虑实际情况,又不能违反财务制度,从而给工作增加了难度;课题结题按要求上报经费使用情况时,科研人员自己上报的项目经费开支明细与真实的开支情况往往不符,上报的经费结余数一般为零,而一些课题经常出现“结题不结账”的现象,结余经费仍留给课题组继续使用,造成账表不符。有时也会出现一人同时有几个项目,经费混着用,无法核算每个项目的真实成本。
3.科研项目成本核算比较困难。在高校大多数人员教学科研双肩挑,其工资、津贴都在学校的人员经费中统一列支,学校的公共资源如:图书馆、实验室等无偿为科研课题组提供使用,大部分科研仪器设备的维护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不提折旧)、水电费等与学校事业费一起核算。按有关规定,科研收入计提一定比例的管理费中一部分是用来支付学校垫付的水电、仪器设备更新等费用,但实际上所提的管理费成了科研管理部门的日常开支,用教学的材料作科研项目的实验,用纵向科研经费拨款作横向课题的实验,使科研项目的成本难以准确计量。
4.科研资金和资产流失比较严重。随着高校横向科研收入的大幅增加,高校对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在加强,多数院校出台的政策是按科研收入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或为国家代扣代缴一定比例的税金,因此有些科研人员将从社会上争取到的科研资金不入学校账户,而是挂靠在校外单位,从而逃避上缴管理费和税金,避开学校对资金的监督管理;或将已进入学校财务账户的科研资金以各种方式转移到校外;或用一些与该科研项目无关的票据报销套取现金,将个人及家庭生活开支列为科研费用,将科研经费变为私人财产;有的科研人员校外承接项目,资金不进入学校,却利用学校的实验室、实验设备、实验试剂等进行实验,学校得不到补偿,造成学校资源大量流失。
5.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管理处于失控状态。目前大部分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实行多级动态网状管理模式,存在着科研管理部门、科研人员所在院系、学校设备管理部门、学校财务管理部门等多头管理现象,使高校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管理处于都不管状态;由于学校财务账只反映科研资产的金额,而科研设备购置的数量、品名、规格及型号等在学校的设备处反映,科研设备的利用率财务处也不清楚,所以财务处无法知道科研设备的购置、利用是否合理,从而造成科研设备重复购置和利用率低下的浪费现象;科研资产验收入库的手续也不像管理事业经费资产那么严格,购置后的科研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大部分由课题组保管使用,在科研人员工作调动和岗位调动时,没有办理严格的资产交接手续,物随人走;更有甚者,有些科研人员为了逃避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购置固定资产时化整为零,将国有资产拆分成材料、元器件等开具发票,从而造成学校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
6.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不高。大多数高校的科研经费开支审批是实行课题组负责制,课题组自行计划开支,使得课题项目经费的使用、管理各自为政,资金使用综合效益不高。各课题组添置设备大都由课题经费支付,各课题组购置的设备成为专用设备,学校难以做到固定资产的合理配置与资源共享。不同部门、课题组重复购置相同或类似的设备现象严重,仪器利用率不高。长期以来,大部分高校从未将自创无形资产纳入学校的财务管理体系,科研资金间接使用效益不高。
7.科研项目争取过程中存在“商品化”现象。由于目前我国科研经费的取得, 大部分是靠审批获得, 审批部门就形成了一个“卖方市场”,加上近几年来不正之风的增长, 高校申报课题就出现了“跑课题”、“跑经费” 的现象,科研人员为了取得科研经费,申报课题者与审批者之间就容易产生不正当的“钱权交易”现象,造成国家科研资金的流失和浪费,过多的剩余科研经费很容易导致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发生。
二、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1.高校对科研经费管理重视程度不够。加强科研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是高校科技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本保证。但是一些高校由于各种原因,并没有真正重视科研经费管理工作,没有建立起规范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没有建立严格的财务审批、报账制度,没有建立分级管理的责任追究制度,严重影响了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造成了资源上的浪费。
2.高校中的科研经费管理政策过于宽松。许多高校尤其是规模相对较小、整体实力较弱的高校,为了鼓励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争取多报项目、多拿项目,制定的科研经费管理政策都比较宽松。如为了充分调动从事科研工作的教职工的积极性,大多院校在科研经费到款后学校只留取经费额的5%~10%作为科研管理费,而没有对科研工作进行细致的成本核算,对于学校通过科研工作取得了多少经济效益并不关心。应该看到科研和教学在有些方面是相互促进的,如果把主要人力、财力用在科研上,就必然减少教学上的力量投入,势必影响到教学质量。如果从事科研工作的人员收入过高,也会造成教职工之间的收入差别过大,进而影响教职工的整体稳定,不利于高校总体工作的开展。一些高校认为科研经费为预算外经费,无需从严管理,而只要课题经费能进学校, 至于学校通过科研工作取得多少经济效益并非重要,甚至认为“宁可学校赔钱,也要支持科研工作”。所以从事科研所用的水电费、固定资产使用费、管理费、科研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等都不计入科研成本,而从教育事业费中列支,一些高校常常用教育事业费去弥补科研经费的空缺。
3.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造成科研经费报销中出现违纪违规的现象,既有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更主要的是许多学校在科研管理体制上实行课题组负责制,科研经费到款后学校扣去管理费,剩下的经费全由课题组自己支配,而缺乏对科研过程尤其是经费使用的监督与管理。
4.科研项目的成本核算,直接费用在课题间的分割困难。项目负责人往往同时承担多个项目,有些项目的研究内容之间存在相关性,或内容相互交叉,因而,很难将承担多个科研项目的一个课题主持人的经费支出具体到某个项目。财务人员不能准确地填报单个科研项目决算报表。在此情况下,往往由课题负责人自己确定某课题的支出数额,从而造成了科研课题成本核算的不真实。公共费用分摊困难。如何按照课题制的要求合理分摊公共费用,并列入预算,目前许多单位尚没有较明确的分摊办法,从而难以进行成本核算。按照全成本核算要求,课题阶段性研究成果所取得的收入应计入课题的预算收入,并参加成本核算,但由于它涉及所得收入的产权界定、不同产权拥有者之间经费的分割等等问题,这一块的经费也较难分割和计算,从而加大成本核算的难度。
5.科研经费管理过程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科研经费管理过程各部门之间信息沟通不畅。科研经费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学校科技、财务、设备管理、审计和行政监察等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完成管理、监督科研经费使用的全过程。然面,在科研工作的实际运行中,由于科研经费管理各部门间的沟通机制不健全,管理手段落后,各职能部门将科研经费管理工作作为割裂的过程,缺乏系统的配合、协调和沟通,科研项目信息在各部门之间未能做到及时、全面共享,造成经费使用和管理的混乱。
6.科研经费监督过程存在的问题是高校科研项目来源渠道广、数量多、专业面广等特点,加大了对其监督检查难度。“热规定、冷监控”的现象在高校中普遍存在,具体表现为缺乏对经费支出的实时监督,审计部门未能充分发挥其事前、事中监督职能,不能及时发现经费开支的漏洞,尤其是在报销过程中财务部门看不到项目申报预算,无法考核各项经费支出的合理性,容易造成“报销不真实”、挤占挪用科研经费、私设“小金库”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高校科学研究的发展。
三、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对策
1.不断完善校内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各高校要针对当前科研经费使用中出现的问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建立完善的科经费管理制度。特别应针对当前横向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建立和完善校内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切实加强横向科研经费的管理。横向科研经费的收支必须规范,经费的使用要依据科研活动的实际需要、符合有关法规制度的要求。在横向科研活动中,为个人谋取私利、损坏学校声誉或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的,必须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2.树立成本核算意识,加强对科研成本管理。科研项目成本分为直接成本与间接成本。参照国际上通行的核算办法,将在科研与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划分为科研成本和期间费用。科研管理费、人员经费(根据科研工作量折算)、业务费等支出是科研经费支出的合理组成部分,进入科研项目直接成本。各高校应通过逐步建立和完善全额成本核算制度,确定科研管理费、人员经费、业务费等支出的合理水平。其中,科研管理费可根据项目管理办法或项目合同规定的比例由学校安排使用;科研管理办法或项目合同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学校制定管理办法予以规范,但目前科研管理费提取比例最高不得超过项目经费总额的10%。提取的科研管理费必须纳入学校预算统筹使用。人员经费、业务费等其他各项支出,各高校应根据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或项目合同的要求据实列支,不得预提。相关期间费用根据耗用数量(如水电费)或估算租赁价值(学校实验室、仪器设备等)进入科研项目间接成本。非相关期间费用(如学校实验场所及仪器设备管理部门的管理费用)可进入科研项目间接成本。
3.建立研究生助研津贴制度。研究生是高校科研活动的重要生力军。在科研活动中培养和提高研究生的科研能力,是我国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有效方式,也是高校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成功经验和重要任务。各高校一方面要充分发挥研究生在学校科研工作中的作用,另一方面应紧密结合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并根据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或项目合同的要求,对参加课题研究的研究生,在课题经费中据实安排研究生劳务费用支出,作为研究生助研津贴。各高校要重视和规范研究生助研津贴的管理工作。日常核算时要保证助研津贴在科研经费中的支出,并采取直接转入研究生个人银行卡等措施,确保助研津贴按时足额发给研究生。
4.重点开展科研经费管理审计。目前,科研经费管理审计在各个高校尚处于起步阶段,可借鉴的经验很少。在开展这项工作之前,可采用调查问卷、询问、观察等方法对高校科研管理、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调研。当前情况下,内部审计部门可主要选择一些金额较大、有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重大科研项目,跟踪项目申报、立项、研究、结题的全过程,以经费预算和经费到账、使用、决算为主线,针对每个环节实施审计,以揭露管理不善、经费开支不合理作为审计重点,并为今后全面开展这项审计工作积累经验、打好基础。
5.建立科学的专项经费创新管理模式。即:实行科研项目课题组的全额预算,实施全过程的动态控制,全成本核算。将预算管理、过程控制、成本核算与决算有机地结合起来,对预算资金进行动态管理,同时要重视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管理。建立虚拟科研资产管理中心管理,并多次利用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提高资产的利用率;设立科研人员节约创新奖励基金,鼓励节约,设立红色警戒线,对违规、违法人员给予不同程度的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形成科学规范的科研经费创新管理模式,设立虚拟资产管理中心。对已购置验收未报废可继续使用的科研设备进行详细的登记,记入虚拟资产中心有形资产科目;对已验收项目的无形资产登记记入虚拟资产管理中心无形资产科目进行管理,以备后来的项目可以重复使用。这样可以避免设备的重复购置,浪费大量的资金;可以减少设备在不同单位、不同部门之间的归属权和使用权的部门之争; 减少设备因集中管理而带来的损伤、管理费、空间占用费等。节省了重置费用和其他费用,提高了设备使用率。同时,节约下来的资金可以纳入奖励基金。
6.建立核算中心,划小核算单位,实行分级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精确度。一所大学可能包含若干所学院和独立核算的机构,对这些单位完全实行预算管理不利于事业发展,同时还会降低工作效率。建立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加强对各部门领导,避免设立多头账户,防止私设小金库。确保学校预算管理的严肃性和科学性;完善计算机联网管理,提高预算管理的准确性、快速性和完整性,并利用计算机网络对学校有关部门执行预算情况进行实时监督。因此,高校可建立校长领导下的财务、审计、纪检等部门人员组成的预算管理机构。其主要工作是对学校有关部门的预算编制情况进行指导、论证、监督;对学校有关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考核、评价;对学校有关部门的预算指标要求客观、合理、准确。
7.规范科研经费购置固定资产的管理。国家和各省市有关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中都明确规定:科研经费购置的资产属于国有资产,其使用权和经营权归项目依托单位, 必须纳入项目依托单位的固定资产账户进行核算与管理。资产的处置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各学校除项目管理办法或项目合同另有规定外,凡使用科研经费购置固定资产,均属学校的国有资产,必须纳入学校的统一管理。项目负责人必须配合财务部门、资设备管理部门做好资产的保管、维修、报废、报损、清查等工作,特别是在项目结题时, 应及时做好清理、移交、保管人员变更等手续,这样不仅能提高资产的共享率,同时还可以有效防止账外资产和资产流失。
8.建立有效的数字化信息网络管理平台。通过校园一卡通系统将每个职工所有科研项目信息(含申报支出预算、项目有效起止期)与校园卡做好绑定,报销科研经费需先刷校园卡,财务人员根据卡内申报预算进行审核并从相应支出项目上做减法,直至报完为止。如果到有效期末项目仍有余额,学校自动结转入科研基金中。设备管理部门将有关固定资产入库信息加入校园卡内,职工发生变动时,首先收回校园卡,根据卡内信息办理调动手续,防止科研资产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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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天津工程师范学院财务处 天津 300222)
4.经费管理办法 篇四
一、学校成立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教导主任任副组长,成员有教师代表。
二、学校采购,需按程序操作。各部门提出的正当采购要求,经总务主任审核,校长批准,纳入学校预算,制定采购计划。
三、经费在500元以下的支出,由所需部门填写申购单,学校总务处呈报校长室,校长同意签字方可采购。
四、经费在500元以上的支出,由学校组织召开会议讨论决定,经通过后进行采购。
五、在采购各种用品和各项基建、维修业务中,如有回扣,必须如数上缴。否则,一经查出,追究办事人责任。
六、学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审定采购计划、制定采购工作程序和规则等。
七、对于设备购置、基本建设项目严格计划管理。超计划、无计划、无申报手续自行购置的物品,一律不予付款。
5.研发经费管理办法 篇五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核算体系的健全及研究开发经费的科学管理,加速新产品研发和新技术的推广与应用,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结合财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 研究开发经费是用于进技术研究、开发、新技术推广应用的专项费用; 第二条 研究开发经费必须按计划编造安排,节约使用; 第三条 国家、部委、省、市等有关政府机构(上级部门)对重点研究开发项目的专项拨款; 第四条 公司自有资金,主要是通过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资金结余; 第五条 其它方面筹措的用于研究开发项目的费用。
第六条 对于公司内部的研究开发项目(包括公司取得的已作为无形资产确认的正在进行中的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当期归集后计入损益(管理费用);工艺试制的支出在符合特定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即资本化。第七条 公司研发费用(也称“技术开发费”),是指公司在产品技术、材料、工艺、标准的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
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2、公司在职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等人工费用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3、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或租赁费以及相关固定资产的运行维护、维修等费用。
4、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5、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设备调整及检验费,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
6、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评估以及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等费用。
7、通过外包、合作研发等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个人或者与之合作进行研发而支付的费用。
8、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用等。第八条 公司研发费用的开支范围和标准。研发费用的开支范围为第三章中包含的相关费,费用开支标准按申报项目预算限额一定范围内开支,并按照研发项目,设立台账归集核算研发费用。
第九条 严格审批程序,费用发生时由相关人员按项目名称填写费用 报销单据或付款申请书,由项目负责人审核、分管技术工作的领导、研发部门负责人审核,并在报销单或付款申请书上签字后方可送达财务部。
第十条 财务部门复核相关手续、单据的完备性、数据的准确性无误后送交公司总经理审批,出纳依由总经理审批后的凭证支付费用。第十一条 公司研发人员,指从事研究开发活动的在职和外聘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为本公司提供直接服务的辅助人员。
6.安全经费管理办法 篇六
建设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沙颍河航道整治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改善施工作业条件,减少施工伤亡事故,切实保障施工人员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项目范围内工程应当遵守本办法。部省上级文件另有规定的遵照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沙颍河安徽段航道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以下简称“安全生产专项经费”)是指沙颍河安徽段航道工程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施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施工安全标准,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安全生产管理等所需的费用。
第四条 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管理坚持“项目计取、以实计量、过程监控、专款专用、确保需要”的原则。
第二章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及计量方法
第五条 根据国家财政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 号)和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关于《安徽省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管理办法》(皖安监综„2004‟147号)的规定,结合《安徽省公路水运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建设指南》及本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对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和计量方法作出规定。
第六条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
(一)安全部门办公设备费用类
1.安全部门办公费用,包括电脑、专用小型打印机、照相机、文件资料柜等;
2.配备安全检查车辆的,每月给予车辆使用费6000元。
(二)安全培训教育类
1.“三类人员”(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包括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专兼职安全员)法定的安全资格培训、取证费用;
2.特种作业人员法定的安全资格培训、取证; 3.一般工人的安全培训教育、持证上岗;
4.“三类人员”参加国家或地方有关单位以及主管部门或单位举办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或讲座的差旅费、培训费;
5.购买各种供管理人员和工人学习的安全报纸、刊物、图书资料、影像资料,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标准、安全设计规范、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单位编印的安全学习资料等;
6.开办一线工人安全培训学校的有关费用; 7.其他与安全培训教育有关的费用。
(三)安全生产宣传类
1.安全活动(国家统一开展的安全月和港投集团开展的安全月活动等)必需的安全生产宣传品等;
2.举办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演讲等活动; 3.办安全生产简报、板报等;
4.悬挂、张贴安全标语,设立安全标志牌等; 5.其他与安全宣传有关的项目开支。
(四)劳动防护用品类
按照国家标准给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一般劳动防护用品或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尘口罩、过滤式防毒面具、自给式空气呼吸器、焊接眼面防护具、防冲击眼护具、防噪音耳塞、防静电工作服、一线生产工人劳动防护服、一线生产工人劳动防护服手套、防静电鞋、防刺穿鞋、电绝缘鞋、防护胶靴、安全带和安全网等有关国家规定的必需劳动防护用品。
(五)防暑降温药品及设备类 1.防暑降温的药品;
2.防暑降温的设备,如操作台(车)等增配的电扇、空调等(野外作业)。
(六)安全设施、设备及其维护保养类 1.配电房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其维护; 2.因消防需要设置的砂池、水池; 3.因消防需要的各种消防器材; 4.救生衣、圈,急救药箱等器材费用;
5.超过2米高度作业平台的安全防护措施及其维护; 6.对高边坡、桥梁、登高爬梯、基坑、泥浆池等增设安全防护网(罩)及其维护,传动或皮带轮的安全网(罩)及其维护,送料传动皮带的安全防护网(罩)及其维护;
7.蓄水池上面的防淹溺措施及其维护;
8.防止施工机械倒车压伤人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维护; 9.特种设备的仪表及其维护;
10.漏电保护装置、防静电和防雷装置;
11.安全检测检验仪器设备,如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噪声检测仪、粉尘检测仪;
12.其他与安全设施、设备及其维护保养的有关费用。
(七)特种设备的检测检验
依法对特种设备进行检测检验所需的费用。
(八)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评估、整改治理、监控类
对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或安全生产状况评估或咨询、整改治理、监控所需的费用;重要安全措施方案的评审费用。
(九)事故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维护保养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类
1、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的器材、设备,如防毒面具、药品等;
2、参加事故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教育和演练所需的费用;
3、其他与事故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维护保养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直接相关的项目费用。
(十)安全生产预防与监控类
根据本项目的特点,防台风、防洪、防滑坡等自然灾害预防与监控费用。
(十一)安全生产检查与专项评审费用
1、专项安全生产检查、评估费用;
2、聘请专家参与安全检查和评价费用。
(十二)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认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费用。
第七条 不得列入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的项目 国家财政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 号)明确规定不得列入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的项目有:
1、施工单位为施工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或个人意外伤害险费用;
2、施工单位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费用;
3、工地临时办公、宿舍、食堂等现场办公生活设施为达到安全要求所需费用;
4、施工现场与外界的隔离、围挡设施费用;
5、爆破、拆除作业及穿越村镇、公路、河流、地线管线的施工现场进行隔离、防护等设备费用;
6、特种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费用;
7、按正常施工作业所设置的基坑围护、防失稳支撑、支架、安全用电等设备费用;
8、其它正常工序施工的辅助费用。
第八条 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实行专款专用。施工单位应
当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管理、计取和使用制度,明确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管理、计取和使用的程序、职责及权限。施工单位应当在规定范围安排使用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不得挪用或挤占,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1、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进度计划和安全保障措施,按合同段安全费用清单制定全年及月度使用计划并报监理审批;
2、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使用台账,附有采购清单、发放记录、监理审核签认记录等。
3、施工单位每月编制安全生产专项经费计量报表,同时附采购清单、购置发票、监理查验签认记录作为附件;自制临时设施无购置发票的按实际发生的工料费计列,经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核。
4、施工单位应当在项目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生产专项经费收支情况备查。
第九条 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审批制度,对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理。
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未落实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应当要求其改正;施工单位拒不改正的,监理单位可暂时停止工程款的计量支付,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必要时依法责令其暂停施工。
第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定期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未落实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责令改正,按合同及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部省市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考核标准,结合项目实际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分季度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开展考核,考核结果达标或达到优良等级的,分等级确定安全生产专项奖励费用。
存在重大隐患未落实防治措施或发生施工人员伤亡责任事故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取消当年度安全生产专项奖励费用。
第十二条 监理单位未按规定对安全生产专项经费进行审核,不履行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按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
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挪用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责令限期改正,处挪用费用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安全生产费用的额度和管理
(一)安全生产费用的额度
合同文件所列安全生产费用数目为计量支付的最高限额,但该额度不作为承包人安全生产费用实际支出的限额。总承包单位须严格将安全生产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相关分包单位或劳务协作单位。
(二)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
1、企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应当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2、施工单位利用安全生产费用形成的资产,应当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使用。
第十五条 安全生产费用的计量方法
(一)安全生产专项费计量支付按“实报实销”原则执行,由施工单位提出,驻地办、总监办、项目办审核后,纳入当期统一计量支付报表中,按月计量;
(二)有发票的按发票计量,没有发票的按评估价计量;
(三)安全生产费用必须按照范围和实际发生的费用计量,不得按照工程完成量乘以提取比例进行计量。
第十六条 安全生产费用的监督检查
(一)安全生产费用必须按照规定比例提取,按规定范围使用,实事求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违者,除将依法追究责任外,在下一个月的计量款中扣除被骗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并按照骗取费用的5~10倍予以处罚;
(二)对不按规定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而造成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或个人的法律责任;
(三)各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档案,接受业主和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沙颍河安徽段航道整治工程项目办
第十八条
7.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初探 篇七
关键词:医院,科研经费,管理
科研能力是评判一个医院综合实力的重要指标, 在创造力成为生产力主导的时代, 科研活动和医疗服务在医院中处于同等重要的地位。医疗水平的快速发展, 离不开科研活动的开展, 科研工作的开展与科研经费的投入与使用息息相关。因此如何科学有效的使用科研经费, 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率是科研工作有效开展, 并达到预期结果的重要保障, 是医院科研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现就针对目前医院科研经费管理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 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以求达到共识。
一、医院科研经费管理现状分析
(一) 课题预算编制不合理, 执行力度差
合理的制定预算各分类项目及其所占总体预算的比例是编制预算的首要任务, 但如何能科学合理地制定预算各分类项目及其所占比例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课题预算的编制基本上是由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来完成, 往往没有财务人员的参与, 使得财务人员一般是在项目经费到达后才了解情况。课题负责人对所要研究的内容了如指掌, 但对编制预算需要遵循哪些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却并不熟悉, 靠经验估计往往会造成预算不准确, 不按课题需要实事求是地编制预算, 高估冒算, 导致有些项目额度过多, 有些项目额度不够用, 甚至一些实际研究时开支较多的项目未编入预算。由于预算编制的不规范不合理, 前期基础工作薄弱, 致使一部分项目预算虚高而难以执行, 一部分预算项目细化程度不够, 未能及时将科研经费落实到具体分类项目, 进而分配久拖不决, 最终延迟课题研究的执行进度。
(二) 科研经费使用率低, 不结题现象普遍存在
科教兴院的意识已为我国大多数医院接受, 对科研经费的争取工作也愈加重视。课题负责人较重视课题的设计和申报, 对于真正申请下来的课题经费如何合理的使用关心程度不够, 从而造成课题研究前期中期经费使用较少, 待课题快结题时, 突击购买机器设备、材料等。还有一些课题一连数月上年没有课题开支, 或者作为方便课题组成员报销招待费、差旅费以及评职称发表论文的深口袋, 久久拖着不结题, 致使科研经费沉淀现象日趋严重。
(三) 科研经费购置的资产缺乏统一管理
医院会计制度对于专项资金明确要求专款专用, 这必会导致不同的科研项目、不同的课题负责人仅仅根据自己需要单独购置仪器设备, 而不考虑所在单位是否已经拥有此项仪器设产验收入库的手续也仅仅流于形式, 购置后的科研仪器设备由课题组保管使用, 做不到资源共享, 从而导致科研设备重复购置和利用效率低的现象时有发生。甚至有些科研人员利用科研资产验收入库手续不严格等漏洞, 将固定资产化整为零, 拆分成材料开具发票, 待课题结束后随着科研人员的岗位调动时, 不办理资产交接手续, 物随人走, 造成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
(四) 科研经费核算不够细化
近年来我国大多数医院对科研经费核算途径有以下两种:一是收入支出均通过“专用基金核算”;二是收入支出均通过“其他应付款”核算。核算非常模糊, 从账面上根本无法反映出每笔科研经费的具体内容。新《医院会计准则》从2012年开始对科研经费核算进行了统一:收入记入“科教项目收入”, 支出记入“科教项目支出”, 并在期终结转至“科教项目结转余”中, 虽然核算程度比以前稍有改进, 但新《医院会计准则》也未对科研经费核算进一步细化做出具体要求。科研经费的支出分为以下几类:材料费、设备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燃料动力费、会议费、劳务费、差旅费、专家咨询费、出版费以及相关的后续支出。在实际账务处理中, 大多数医院都没有按照上述几种分类进行明细核算, 因此无法对科研经费的支出结构进行分析和管理。
(五) 科研经费的使用缺乏有力的监管
大多数医院对科研经费的收入和支出以及日常核算都实行了专项管理, 制定了科研经费使用办法和报销流程。但科研经费在使用和报销时, 可能和医院日常报销存在一定的不同, 比如说课题组临时雇佣人员的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都不可能有发票, 往往都是课题组人员写申请, 由科研科和领导审批, 再由财务科报销, 而大家都是一个单位的甚至有些课题负责人本身就是单位领导, 科研科和财务科往往都抹不开情面, 并且即使申请上有人员名单, 财务人员也很难辨别其真实性和合理性, 从而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监管带有一定的盲目性。
二、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对策分析
(一) 提高思想意识, 严格按照课题预算使用科研经费
加强对科研人员预算法、财经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提高其遵纪守法的意识。可通过举办培训班、讨论或互联网等形式进行宜传, 纠正科研人员“经费为我独有”的错误意识。另外, 还要大力提高单位负责人对科研经费管理的认识, 提高他们对财务的重视。重视课题预算的编制及执行工作, 走法制化管理, 实行科研人员与财务人员相结合的预算编制模式, 准确合理地编制预算, 按照预算的要求使用科研经费, 使预算既适应研究工作的需要, 又符合财务核算的要求。
(二) 补充和完善科研经费管理规定, 细化科研经费核算
各医院在遵守国家科研经费的管理规章制度的前提下, 结合自身业务特点, 补充和完善科研经费管理规定, 使科研经费的分类和科研经费管理费用的提取比例更为明确, 使科研经费的使用范围和科研经费结余的处理方法更加合理, 明确规定不按照审批程序、随意调整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范围, 未按照预算批复书规定使用科研经费内部处罚方法, 使单位的科研经费管理更加合理、科学、有效。另外, 要在科研经费收支核算的基础上设置辅助账套, 严格按照科研经费支出功能分类的要求, 对每项课题的每笔开支进行分类。这样每笔科研经费用在什么地方便可一目了然, 财务人员对于每笔科研费的支出结构就会有一定的了解, 对其使用的是否合理也可作出初步的判断。
(三) 规范科研经费购置固定资产管理, 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针对目前科研经费购置固定资产管理混乱现象, 应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由课题负责人提出固定资产购买申请, 由医院科研部门首先核对预算, 然后核实单位是否已存在相关资产再签字审批。申请审批后交由医院资产管理部门办理固定资产的招标、采购、验收入库工作。医院资产管理部门要为每项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建立特制卡片, 并且一式三份, 一份存留资产管理部门, 一份交由科研部门, 一份由课题负责人保管。固定资产的保管、维修、保养、报损等相关情况都要在卡片上逐项登记。科研部门应做好跟踪工作, 待课题结题时通知医院资产科, 及时收回固定资产, 由医院统一调配使用, 防止“物随人走”的现象发生, 同时还可以避免医院固定资产的重复购置, 长期闲置不用等变相浪费科研经费的行为。
(四) 开展内部审计, 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率
科研经费使用效率的高低既是资金提供者所关注的重点, 也是衡量科研工作成效的一个重要标志, 因此, 应开展科研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工作。一方面在课题研究中突击检查, 由单位内审部门分析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对客观因素引起的问题, 及时通过正规途径进行调整并及时整改;对挪用、转移资金等主观因素引起的问题, 立即采取措施。另一方面, 在课题结题验收终期要进行决算和审计。此外, 对于那些多年拖着不结题不结账的项目, 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结合院内科研经费结账管理办法及时进行清理, 避免长期挂账, 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率, 促进医院科研事业进一步发展。
(五) 加强财务部门和科研部门的
配合程度, 实施科研经费有效监管
财务人员和科研人员应借助网络化的科研管理信息系统密切配合, 共同监管科研经费的使用。首先, 各医院的财务人员借信息技术人员的力量, 开发符合自身财务情况与核算特点的科研经费管理信息系统, 通过管理信息系统来提升自身的科研经费管理水平。科研部门为课题负责人建立课题本, 并将预算批复书附在课题本最前页, 财务部门根据预算批复书在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课题相关信息, 按照预算批复书的要求预设支出项目, 待课题成员报销时按照预设科目逐笔录入。这样科研部门可及时了解到每项经费可使用情况, 检查每项经费开支范围, 对已出现的或可能出现的问题加以判断, 及时采取相应的对策;财务部门根据预算批复书的要求, 严格控制各项经费的开支情况, 对于不合理超比例的非科研性质开支 (餐费、食品、差旅费、劳务费) 不予报销;课题负责人也可以通过查询密码子信息系统了解自己的科研经费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做到心中有数。这样, 可以使科研经费的管理更加科学、透明, 既减轻科研管理人员与财务人员的工作量, 又可以减少科研人员、财务人员以及课题研究人员不必要的误会, 实现财务管理信息资源共享。
总之, 科研经费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 不仅与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有关, 和单位内部各部门、各科室甚至单位领导都有紧密联系。所以, 科研经费管理不能仅仅靠医院财务部门统筹、推动, 其他各部门、科室都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只有这样, 才能提高医院科研经费管理的工作水平。Z
参考文献
[1].杨燕军.浅谈如何加强医院科研经费的核算和管理[J].医院管理论坛, 2011, (5) .
8.试论科研经费的管理 篇八
关键词:科研经费;管理
近几年,随着我国经济的蓬勃发展,高校科研与政府、企业的合作联系也逐渐紧密,所承担的科研项目越来越多,科研经费也随之大幅度的增长,近来,科研经费数量的多少已成为衡量高校实力的一个重要条件。然而,如何加强科研经费的管理是目前许多高校面临的严峻问题,科研经费管理有效性差普遍存在,从政府到高校,都在积极探索合理管理的制度,使科研经费既能合理的使用又能激发科研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更多的社会价值。
一、目前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科研经费预算编制不规范
目前,国家在科研项目支出科目、预算定额等方面还没有制定出科学系统的预算定额标准,科研人员并非财务人员,预算观念淡薄,只把科研预算作为争取科研经费的环节之一,前期可行性调查不到位,不进行足够的调研和科学的测算,编制出的经费预算不准确,预算内容不全面,凭以往的经验和估计填列出预算数据,缺乏前瞻性、合理性和规范性要求。
(二)缺乏全面准确的成本核算
教学资金与科研资金来源于不同的资金渠道,在使用时,要按规定计入各自的成本,但是在实际中,通常很难严格的将两者成本准确核算。高校的科研人员大多是教学、科研双肩挑,科研工作与教学工作有着密切联系,用于实验教学的材料经常被用于科研项目的实验,例如,教学用固定资产用于科研的使用费,从事科研使用的水电费等支出不计入科研成本,而是全部在教育事业费中列支;科研人员的超比例提取津贴、酬金;在报销费用时,发票中所列的明细项目与实际支出情况不符;在人工费的开支上,虚构人员或假借学生身份套取助研补贴,使项目成本核算难以实现实事求是的原则。高校科研项目的成本只是部分地从科研经费中得到补偿,科研成本严重的挤占、挪用了学校的教育事业经费。
(三)内部管理和监督机制不完善。
在高校中普遍存在科研经费管理监督机制不健全,科研经费的专项审计工作流于形式,支出不合理,甚至发生违规调账。有的科研人员,为了逃避上缴管理费,将争取到的横向科研经费挂靠外单位,躲避学校对资金的监管;有的为了套出现金,用大量与实际不符的票据报销,如招待费、交通费等;许多项目结题不结账,在项目完成后相当长时间内一些项目负责人还继续使用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列支费用,疏于对结余资金的管理。
因此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普遍存在有效性差的问题,探索科研经费管理的途径与办法已成为提高科研水平,保证科研成果质量的关键所在。只有加强科研经费管理,才能合理分配使用、充分发挥现有科研经费的效益。
二、影响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因素
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有效性的影响因素是多种多样的,想要有效管理科研经费,需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一)编制科学、合理的预算管理制度
高校科研经费的预算管理工作,应由科研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课题负责人三方共同协作编制更为科学合理。科研管理部门应该制定统一的科研经费预算管理制度,制定合理的、可操作的预算程序,以及科研计划预算编制办法和说明,对科研经费预算的编制原则、编制要求、编制规程提出具体的要求,提高预算的可执行度。对科研人员来说,科研经费预算的编制,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经费预算依据科研项目申报书中规定的研究任务进行。编制预算要对整个课题研究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进行预算,按照全额成本支出原则,并且将上报的经费预算在学校财务、科研管理部门备案。对财务部门及财会人员而言,应尽早介入科研项目,及时提供财会服务及进行财会监督,使科研人员及时获得财务信息的支持,编制更科学合理的预算。
(二)建立和完善全额成本核算制度,规范科研经费的使用
根据教财[2005]11号文件指出的,“项目管理费、人员经费、业务费等支出是科研经费支出的合理组成部分,各高校应通过逐步建立和完善全额成本核算制度,确定项目管理费、人员经费、业务费等支出的合理水平”。为了控制具体科研项目的支出金额,在使用科研经费的过程中,财务部门在建账时,应依据项目预算书中的各类明细支出项目增设相应的明细科目,设置每项明细科目的预算限额。在经费支出的的实际操作、核算过程中,严格执行预算限额制度,对符合规定的且在预算限额内的票据予以正常报销,超出预算限额的支出,就不予以报账。这样项目负责人就能在前期更加详细地对经费项目支出进行合理估计,有效地避免经费的预算内容与实际开支相脱离,增强了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科学性。
在纵向课题经费开支上,科技部门、财务部门应严格规定科研经费的开支范围与开支标准,人员经费、管理费、协作研究费,对这三项经费预算比例不能随意调整;人员费不能用于人员奖励,应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研究人员的工作量,在批复的预算内据实支出;项目管理费用应在项目管理人员费用和其他规定的行政管理支出;项目中使用学校的现有仪器设备和房屋的使用费或折旧费等,应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合理的分摊计入课题成本。
在横向课题经费开支上,应建立兼顾学校、院系和科研人员个人利益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以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财务部门要按科研收入的一定比例弥补科研活动中消耗的使用学校教学设备耗用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仪器设备和房屋的使用费或折旧费等。并在项目结题后进行财务分析,使科研经费发挥更大的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科研经费使用的内部审计制度
1.加强内控制度审计,促使科研经费依法管理。首先要做好科研经费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的审计,看是否包含针对当前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当中存在问题的相关解决原则和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建立和完善本校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使学校科研经费的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
2.做好科研经费使用合规性审计,规范经费使用行为。认真做好科研经费使用合规性审计,加大科研经费财务管理的约束力度,严格控制经费的开支范围与标准,有利于防止滥用科研经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科研经费使用合规性审计重点有:学校财务部门是否统一管理科研经费,杜绝科研经费脱离学校监管形成经费使用体外循环等现象;经费报销是否符合规定,票据是否合法真实,签字是否齐全;各项支出是否严格按合同要求,专款专用;项目管理费、劳务费、人员经费开支是否超出规定比例开支;是否有结题不结账,结题后仍长期挂账报销科研经费等变相截留科研经费的违反财经纪律现象。通过一系列措施规范科研经费使用行为,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
参考文献:
1.赵慧芝.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几点思考[J].现代经济信息,2010(12).
2.付林,李冬叶.高校科研经费的使用监管机制[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9(11).
3.江轶.高校科研经费管理若干问题探析[J].福建财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4).
4.李红宇.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有效性探究[J].财会通訊·综合(中),2009(1).
5.石勉.对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和审计的探讨[J].经济师,2010(10).
6.林大静.构建高校科研经费内部审计机制的思考[J].审计月刊,2009(6).
9.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篇九
(二) 科学安排,合理配置。要严格按照项目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预算,杜绝随意性。
(三) 单独核算,专款专用。项目和课题经费应当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要建立面向结果的追踪问效机制。
第四条 863计划由科技部牵头负责,并会同总装备部组织实施(科技部和总装备部以下简称组织实施部门)。组织实施部门设立863计划联合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办),同时按领域设立领域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域办)。
第五条 863计划领域内设专题和项目,专题下设课题,项目由课题组成。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和863计划特点,课题年度预算纳入组织实施部门部门预算管理。
第六条 科技部建立科研项目预算管理数据库,完善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将项目(课题)预算安排情况、项目牵头(主持)单位和课题承担单位、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研究人员、承担单位承诺的科研条件等内容纳入数据库进行管理,对非保密信息及时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 课题经费开支范围
第七条 课题经费是指在课题组织实施过程中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由专项经费支付的各项费用。
第八条 课题经费的开支范围一般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等。
(一) 设备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专项经费要严格控制设备购置费支出。
(二) 材料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三) 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课题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四) 燃料动力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五) 差旅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 会议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或课题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课题承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
(七)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课题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课题发生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时,重大项目课题、重点项目课题应当事先报经项目总体专家组或项目牵头(主持)单位审核同意。
(八) 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九) 劳务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课题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课题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
(十) 专家咨询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863计划及其项目、课题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
以会议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500-8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300-500元/人天的标准执行。会期超过两天的,第三天及以后的咨询费标准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300-4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200-300元/人天执行。
以通讯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60-100元/人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40-80元/人次的标准执行。
(十一) 管理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对使用本单位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日常水、电、气、暖消耗,以及其他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管理费按照课题专项经费预算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核定,核定比例如下:
课题经费预算在10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按照8%的比例核定;
超过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5%的比例核定;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2%的比例核定;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1%的比例核定。
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由课题承担单位管理和使用。
第九条 课题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他支出,应当在申请预算时单独列示,单独核定。
第三章 预算的编制与审批
第十条 领域办在组织研究提出本领域专题设置以及提出项目立项建议时,应当同时编制概算。
第十一条 在对专题设置和项目立项建议进行综合审议、审核时,应当对概算进行独立的咨询评议。咨询评议结果作为专题设置和项目立项决策,以及各专题、项目总预算控制的重要依据,并报财政部备案。
第十二条 经批准的重大项目立项建议,在研究提出实施方案建议时,应当包含项目概算及其分解情况等内容。组织实施部门结合重大项目实施方案论证,对项目概算及其分解情况等内容进行独立论证,作为组织编制课题预算的依据。
第十三条 各专题、项目在选择课题承担单位的同时,应当组织课题申报单位编制课题预算。课题预算的编制要求:
(一)课题预算的编制应当根据课题研究的合理需要,坚持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
(二)课题预算编制时应当编制来源预算与支出预算。
来源预算除申请专项经费外,有自筹经费来源的,应当提供出资证明及其他相关财务资料。自筹经费包括单位的自有货币资金、专项用于该课题研究的其他货币资金等。
支出预算应当按照经费开支范围确定的支出科目和不同经费来源编列,同一支出科目一般不得同时列支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支出预算应当对各项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测算理由等进行详细说明。
(三)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课题的,应当同时编列各单位承担的主要任务、经费预算等。
(四)课题预算书应当由课题负责人协助课题承担单位财务部门共同编制。
(五)编制课题预算时,应当同时申明课题承担单位的现有组织实施条件和资源,以及从单位外部可能获得的共享服务,并针对课题实施可能形成的科技资源和成果,提出社会共享的方案。
第十四条 课题预算按照有关要求经审核、汇总后报送组织实施部门。
组织实施部门、财政部组织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对课题预算进行评审或评估。组织实施部门建立预算评审专家库,完善评审专家的遴选、回避、信用和问责制度。
第十五条 组织实施部门对预算评审或评估结果进行审核,在符合保密规定的前提下,按程序公示。对于课题预算存在重大异议的,应当按照程序进行复议。
第十六条 组织实施部门按照财政预算管理的要求,提出项目(课题)预算安排建议报经财政部批复后,下达项目(课题)预算。批复预算的项目(课题)应当纳入科研项目预算管理数据库统一管理,分年度滚动安排。
第十七条 组织实施部门根据预算批复,与项目牵头(主持)单位、课题承担单位签订项目(课题)预算书。项目(课题)预算书是预算执行、监督检查和财务验收的重要依据。
第十八条 项目(课题)年度预算由组织实施部门按照部门预算编制的要求报送财政部。
第十九条 组织实施部门根据财政部批复的预算,将课题年度预算下达到课题承担单位,并抄送项目牵头(主持)单位。
第二十条 实行招标投标管理的项目(课题),其经费预算的确定按国家招投标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预算执行
第二十一条 专项资金的拨付,按照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经费使用中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课题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下达的课题预算执行,一般不予调整,确有必要调整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核批:
(一) 项目(课题)预算总额、课题间预算调整,应当按程序报组织实施部门审核、财政部批准。
(二) 课题总预算不变、课题合作单位之间以及增加或减少课题合作单位的预算调整,应当由课题负责人协助课题承担单位提出调整意见,按程序报组织实施部门批准。
(三) 课题支出预算科目中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和管理费预算一般不予调整。其他支出科目,在不超过该科目核定预算10%,或超过10%但科目调整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由课题承担单位根据研究需要调整执行;其他支出科目预算执行超过核定预算10%且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由课题负责人协助课题承担单位提出调整意见,按程序报组织实施部门批准。
第二十三条 课题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内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专项经费的监督和管理,对专项经费及其自筹经费分别进行单独核算。
第二十四条 课题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课题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办理支出。严禁使用课题经费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严禁以任何方式变相谋取私利。
第二十五条 课题承担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课题经费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课题经费下达之日起至年度终了不满三个月的课题,当年可不编报年度决算,其经费使用情况在下一年度的年度决算报表中编制反映。课题决算报告由课题承担单位财务部门会同课题负责人编制。课题决算报告按程序经审核、汇总后,于次年的4月20日前报送组织实施部门。
第二十六条 在研课题的年度结存经费,结转下一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课题因故终止,课题承担单位财务部门应当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编制财务报告及资产清单,按程序经审核、汇总后报送组织实施部门,由组织实施部门组织进行清查处理,结余经费(含处理已购物资、材料及仪器、设备的变价收入)收回组织实施部门,由组织实施部门按照财政部关于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预算执行过程中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课题实施期间出现课题计划任务调整、课题负责人变更或调动单位、课题承担单位变更等影响经费预算执行的重大事项,课题负责人、课题承担单位应当及时按程序报组织实施部门批准。
第二十八条 专项经费形成的固定资产属国有资产,一般由课题承担单位进行管理和使用,国家有权调配用于相关科学研究开发。专项经费形成的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专项经费形成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科学数据、自然科技资源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放共享,以减少重复浪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 财政部、组织实施部门对专项经费拨付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 组织实施部门会同财政部组织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对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专项财务检查或中期评估。专项财务检查和中期评估的结果,将作为调整项目(课题)预算安排、按进度核拨经费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一条 项目(课题)完成后,项目牵头(主持)单位或课题承担单位应当及时向组织实施部门提出财务验收申请,财务验收是进行项目(课题)验收的前提。组织实施部门负责组织对项目(课题)进行财务审计与财务验收,财务审计是财务验收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二条 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通过财务验收:
(一) 编报虚假预算,套取国家财政资金;
(二) 未对专项经费进行单独核算;
(三) 截留、挤占、挪用专项经费;
(四) 违反规定转拨、转移专项经费;
(五) 提供虚假财务会计资料;
(六) 未按规定执行和调整预算;
(七) 虚假承诺、自筹经费不到位;
(八) 其他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
第三十三条 项目(课题)通过验收后,各课题承担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及时办理财务结账手续。课题经费如有结余,应当及时全额上缴组织实施部门,由组织实施部门按照财政部关于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组织实施部门应当结合财务审计和财务验收,逐步建立科研项目经费的绩效评价制度。
第三十五条 专项经费管理建立承诺机制。课题承担单位法定代表人、课题负责人在编报预算时应当共同签署承诺书,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三十六条 专项经费管理建立信用管理机制。组织实施部门对项目牵头(主持)单位、课题承担单位、课题负责人、中介机构和评审评议专家在专项经费管理方面的信誉度进行评价和记录。
第三十七条 对于预算执行过程中,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专项经费、不及时编报决算、不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组织实施部门将会同财政部予以停拨经费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可以终止项目或课题。对于未通过财务验收,存在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专项经费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组织实施部门、财政部可以取消有关单位或个人今后三年内申请国家科研项目的资格,并向社会公告。同时建议有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科技部和总装备部负责解释。
10.安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篇十
第一条 本办法仅适用于合福铁路铜陵长江公铁大桥公路接线项目部(以下简称“本项目”)。
第二条 为加强合福铁路铜陵长江公铁大桥公路接线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到位,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改善施工作业安全条件,减少施工伤亡事故,切实保障建设人员人身安全,保证费用支付的合理有据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坚持“合理支出、专款专用”的原则。第四条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必须做到审批手续完备、帐目清楚、内容真实、核算准确、监督措施有力。
第五条 安全生产费用开支使用范围具体要求如下: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费用;
(三)安全监测、探测设备、设施费用;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费用;
(五)安全生产检查与专项评审费用;
(六)安全技能培训及应急预案支出;
(七)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第六条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的监督与管理:
(一)本项目应当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
(二)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应当按照现行标准规范对本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项目部不得將安全经费挪做他用;
第七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参照安徽省公路水运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指南操作及合福铁路铜陵长江公铁大桥公路接线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执行。
第八条 本细则若与合福铁路铜陵长江公铁大桥公路接线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冲突的依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执行。
铜陵长江公铁大桥公路接线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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