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风险分析典型案例(8篇)
1.税收风险分析典型案例 篇一
税收筹划(选修)案例分析题 1、2月8日,宇丰汽车厂以20辆小汽车向宇南出租汽车公司进行投资。按双方协议,每辆汽车折价款为16万元。该类型汽车的正常销售价格为16万元(不含税),宇丰汽车厂上月销售该种小汽车的最高售价为17万元(不含税)。该种小汽车的消费税税率为5%。该汽车厂应如何进行税收筹划? 答:如果宇丰汽车厂直接以小汽车作为投资,则宇丰汽车厂该项业务应纳消费税税额=17×20×5%=17(万元)。
宇丰汽车厂实际投资额为320万元,可采用以下方式进行税收筹划:首先向宇南出租汽车公司投资320万元,然后由宇南出租汽车公司向宇丰汽车厂购买小汽车20辆,价格为16万元。和前面方案相比,宇丰汽车厂投资汽车数一样,投资额也一样,而且每辆16万元的价格完全在正常区间内,尽管宇丰汽车厂和宇南出租汽车公司为关联企业,也不会被税务机关认定价格偏低而调整计税价格。此时,宇丰汽车厂的应纳消费税税额为16×20×5%=16(万元)。可以达到节税1万元的税收筹划效果。
2、为了进一步扩大销售,信义公司采取多样化生产销售策略,生产粮食白酒与药酒组成的礼品套装进行销售。2011年6月,该厂对外销售700套套装酒,单价100元/套,其中粮食白酒、药酒各1瓶,均为1斤装(若单独销售,粮食白酒30元/瓶,药酒70元/瓶)。假设此包装属于简易包装,包装费可以忽略不计,那么该企业对此销售行为应当如何进行纳税筹划?(根据现行税法规定,粮食白酒的比例税率为20%,定额税率为0.5元/斤;药酒的比例税率为10%,无定额税率。)答:多数公司的惯常做法是将产品包装好后直接销售。在这一销售模式中,根据“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按最高税率征税”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药酒不仅按20%的高税率从价计税,还要按0.5元/斤的定额税率从量计税。这样,该企业应纳消费税=100×700×20%+700×1×2×0.5=14700(元)。
如果企业采取“先销售后包装”的方式进行,将上述粮食白酒和药酒分品种销售给零售商,然后再由零售商包装成套装消费品后对外销售。在这种情况下,药酒不仅只需要按10%的比例税率从价计税,而且不必按0.5元/斤的定额税率从量计税。这样,企业应纳消费税=(30×20%+70×10%+0.5)×700=9450(元)。
通过比较,“先销售后包装”比“先包装后销售”节税5250元。
3、某商业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即销售面粉面粉又兼营餐饮,本月从粮油公司购买的面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为100万元,增值税额为13万元,当月将面粉的8%用于销售,取得不含税收入95万元,20%用于加工制作面食,取得营业收入45万元。请问,是否对面粉进行分开核算?
答:(1)若划分不清免税项目的进项税额(面条、馒头属于免税项目):、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13×(45/90+45)=4.18万元(2)若正确划分各自的进项税额: 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13×20%=2.6万元
由此可见,若正确划分进项税额可以节省增值税1.58万元(=4.18-2.6)
4、某商场商品销售利润率为40%,即销售100元商品,其成本为60元,商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货均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促销欲采用三种方式: 将商品以7折销售;
凡是购物满100元者,均可获赠价值30元的商品(成本为18元); 凡是购物满100元者,将获返还现金30元。(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格)假定消费者同样是购买一件价值100元的商品,从税收的角度,该商场应该选择以上三种方式中的哪一种(由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对结果影响较小,因此计算时可不予考虑)?
答:
一、7折销售,价值100元的商品售价70元应缴增值税额=70÷(1+17%)×17%-60/(1+17%)×17%=1.45(元)
利润额=70÷(1+17%)-60÷(1+17%)=8.55(元)
应缴所得税额=8.55×33%=2.82(元)
税后净利润=8.55-2.82=5.73(元)。
二、购物满100元,赠送价值30元的商品销售100元商品应缴增值税=100÷(1+17%)×17%-60÷(1+17%)×17%=5.81(元)。
赠送30元商品视同销售:应缴增值税=30÷(1+17%)×17%-18÷(1+17%)×17%=1.74(元)。
合计应缴增值税=5.81+1.74=7.55(元)
税法规定,为其他单位和部门的有关人员发放现金、实物等应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单位代扣代缴。为保证让利顾客30元,商场赠送的价值30元的商品应不含个人所得税额,该税应由商场承担,因此,赠送该商品时商场需代顾客偶然所得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为:30÷(1+20%)×20%=7.5(元)。
利润额=100÷(1+17%)-60÷(1+17%)-18÷(1+17%)-7.5=11.3(元)
由于赠送的商品成本及代顾客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款不允许税前扣除,因此应纳企业所得税额=[100÷(1+17%)-60÷(1+17%)]×33%=11.28(元)。
税后利润=11.30-11.28=0.02(元)。
三、购物满100元返还现金30元应缴增值税税额=[100÷(1+17%)-60÷(1+17%)]×17%=5.81(元)。
应代顾客缴纳个人所得税7.5(同上)。
利润额=100÷(1+17%)-60÷(1+17%)-30-7.5=-3.31(元)。
应纳所得税额11.28元(同上)。
税后利润=-3.31-11.28=-14.59(元)。
上述三方案中,方案一最优,方案二次之,方案三最差。但如果前提条件发生变化,则方案的优劣会随之改变。
4、华兴造船厂年平均税前利润为1000000元(已扣除折旧),新购一台大型设备原值400000元,预计残值率为3%,假设折旧年限为5年,该厂可以采用平均年限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中的任何一种方法计提折旧。请问:
(1)当该企业各年的所得税税率为25%,企业应该选用什么方法折旧,才能获得最大的税收利益?(2)如果该企业前两年享受免征所得税的待遇,企业应该选用什么方法折旧,才能获得最大的税收利益? 答:[分析思路]
第一种情况:假定企业处于正常纳税期 1.平均年限法
预计净残值=400000×3%=12000(元)
每年折旧额=(400000-12000)÷5=77600(元)2. 双倍余额递减法
该项设备的年折旧率=2÷5×100%=40%
双倍余额递减法下每年应计提折旧额如下表所示: 双倍余额递减法
单位:元 年份 第1年 折旧率 40%
年折旧额 160000(=400000×40%)
账面净值 240000 第2年 40%
96000(=240000×40%)
57600(=144000×40%)
37200(=74400×50%)
37200(=74400×50%)
144000 第3年 40% 86400 第4年 40% 49200 第5年 40% 12000
表中第四年、第五年折旧额=(第三年末固定资产净值86400-预计净残值12000)÷2=37200(元)3. 年数总和法
每年应计提的折旧额如下表所示: 年数总和法 单位:元 年份 第1年 折旧率 5/15
年折旧额 129333(=388000×5/15)
103467(=388000×4/15)
77600(=388000×3/15)
51733(=388000×2/15)
25867(=388000×1/15)
账面净值 270667 第2年 4/15 167200 第3年 3/15 89600 第4年 2/15 37867 第5年 1/15 12000
假设该企业采用平均年限法计算折旧,每年的税前利润都是1000000元,那么就有:
采用加速折旧法计算的税前利润=采用平均年限法计算的税前利润(1000000元)+平均年限折旧额(77600元)-采用加速折旧法计算的折旧额。
由于采用不同的折旧方法,每年的折旧额均不相同,所以每年的税前利润和所得税额均不相同,如下表所示:
平均年限法
年份
折旧额 税前利所得税润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额
双倍余额递减法
税前利所得税润
额
年数总和法
税前利所得税润
额 237066.75 243533.25 250000
折旧额 折旧额
第1年 77600 250000 160000 917600 229400 129333 948267 第2年 77600 250000 96000 981600 245400 103467 974133
1020000 1040400 1040400
1000000 第3年 77600 250000 57600 255000 77600 第4年 77600 250000 37200 260100 51733
102586256466.7
第5年 77600 250000 37200 260100 25867
105173262933.3 5000000 1250000 合计 388000 5000001250000
0
388000
5000001250000
0
388000
从表中可知,不同折旧方法对不同年份的应纳税额产生了影响。以第一年为例,企业应纳所得税额在平均年限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下分别为250000元、229400元、237066.75元。若选用双倍余额递减法,当年企业应纳税额最少。
其原理在于:在平均年限法下,计入各期的折旧额相同,从而使各之间的损益相对均衡。年数总和法的折旧额是逐年递减的,前期折旧多,后期折旧少,从而使前期利润相对减少,而后期利润相对增加。双倍余额递减法与年数总和法基本相似,只是折旧额的递减速度快于年数总和法,有加速折旧的特征,而且最后两年无论有多少都采取平均方式计入成本。如果不考虑其他因素,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滞后了纳税期,可以取得递延纳税的好处。在这种情况下,优化纳税的折旧方式的选择顺序是: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直线折旧法。
第二种情况:假设企业处于减免税期
如果企业前两年免税,从第三年起开始征收25%的所得税,则其折旧方法与应纳所得税的关系与前面又有所不同,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免税时折旧方法与所得税关系表 单位:元
平均年限法
年份
折旧额 税前利所得税润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5000000
额 —
双倍 余额递减法
税前利所得税润
额
年数总和法
税前利所得税润
额
折旧额 折旧额
第1年 77600 160000 917600 — 129333 948267 —
第2年 77600 — 96000 981600 —
1020000 1040400 1040400 5000000
103467 974133 —
1000000 第3年 77600 250000 57600 255000 77600 250000 第4年 77600 250000 37200 260100 51733
102586256466.7
第5年 77600 250000 37200 260100 25867
105173262933.3 5000000 769400 合计 388000 750000 388000 775200 388000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在头两年免税的情况下,加速折旧反而未给企业带来节税的效应,企业采用平均年限法,应纳税额比其他两种方法都要少。在这种情况下,采用加速折旧方法缩短折旧年限将更不可取。因为在免税、减税优惠期内,加速折旧将对企业产生以下几个不利影响:
第一,对经营者有利有弊。加速折旧使企业增加了所得税的支出,使经营者可以自主分配的资金减少,一部分资金以税款的形式流出企业;但加速折旧同时也向经营者提供了一项秘密资金,即已经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仍在为企业服务,却没有占用企业的资金。这项秘密资金的存在为企业未来的经营亏损提供了避难所。因此,即使在免税、减税期间,许多企业的经营者也乐于采用加速折旧方法,为的是有一个较为宽松的财务环境。
第二,对所有者有弊无利。如果说加速折旧对经营者有利有弊的话,而对所有者来说则是无利可言。首先,所得税支出的增加,减少了所有者应得的利益,使所有者权益减少。其次,加速折旧使企业税后利润递延。作为企业所有者,一般都希望企业在近期获得较高的利润,以尽快收回投资。固定资产折旧是固定资产投资的补偿,但企业却不能将提取的折旧额分配给所有者,而是要留在企业直至投资期满。企业的加速折旧方法将所有者收益递延,势必延长所有者的投资回收期,使所有者的投资处于通货膨胀和企业经营风险之中。因此,从所有者的利益出发,是不希望企业尤其是新建企业在税收减免期采用加速折旧方法的。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如果纳税人在前期享受税收优惠,优化纳税的折旧选择顺序应该是:平均年限法、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
6、周某在一段时期内为A企业提供相同的劳务服务,该单位或一季,或半年,或一年一次付给周某劳务报酬。假设该单位年底一次付给周某一年的咨询服务费6万元。
分析要求:周某应如何安排,尽量降低自己的个人所得税税负? 答:[分析思路]
个人所得税对纳税义务人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等七项所得,都是明确应当按次计算征税的。由于扣除费用依据每次应纳税所得额的大小,分别规定了定额和定率两种标准,从维护纳税义务人的合法利益的角度看,准确划分“次”,变得十分重要。
对于只有一次性收入的劳务报酬,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例如,接受客户委托从事设计装潢,完成后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劳务报酬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为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或先出版,再在报刊上连载的,应视为两次稿酬所得缴税。即连载作为一次,出版作为另一次。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本例中,周某取得的劳务报酬,虽然是一次取得,但不能按一次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假设该单位年底一次付给周某一年的咨询服务费6万元之后,周某按一次申报纳税的话,其应纳税所得额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60000-60000×20%=48000(元)
属于劳务报酬一次收入畸高,应按应纳税额加征五成,应纳税额如下:
应纳税额=48000×20%×(1+50%)=14400(元)
如果周某以每个月的平均收入5000元分别申报纳税的话,其每月应纳税额和全年应纳税额如下:
每月应纳税额=(5000-5000×20%)×20%=800(元)
全年应纳税额=800×12=9600(元)14400-9600=4800(元)
由此可见,周某若按月纳税,可节约纳税4800元。
7、万达商业集团2013实现的企业会计利 润总额为4000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企 业为了提高其知名度及美誉度,决定向社会捐赠 600万元,假设无其他纳税调整项目。在捐赠总额 不变时,有下列几种捐赠方案可以选择:方案一:将600万元现金直接捐赠给本地新 录取的600名家庭贫困的大学生。方案二:将600万元通过市教育局转赠给某 大学用于补贴家庭困难的大学生的学费。方案三:将600万元在2008年和2009年分两次平均通过市教育局转赠给某大学用于补贴家庭 困难的大学生的学费。企业应选择哪一方案? 答:根据税法的规定,方案一由于是直接捐赠,捐赠额 600万元在税前不能扣除,则 ? 应纳企业所得税=(4000+600)×25%=1150(万元)方案二的捐赠支出由于是通过国家机关进行的,在 扣除限额12%内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故其应纳所得税税 额的计算如下: ? 允许扣除的捐赠额=4000×12%=480(万元)? 在本方案中,捐赠的600万元大于按比例计算的480 万元的扣除限额,超出限额的120万元不能税前扣除,则 ? 应纳企业所得税=(4000+120)×25%=1030(万元)方案三的捐赠支出由于是通过国家机关进 行的,在扣除限额12%内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故其应纳所得税税额的计算如下: 允许扣除的捐赠额=4000×12%=480(万 元)在本方案中,当年捐赠的300万元小于按比 例计算的480万元的扣除限额,允许在税前全额扣 除,则 应纳企业所得税=4000×25%=1000(万元)假设2009年情况与2008年相同,则2009年 捐赠的300万元也可以在税前全额扣除,应纳税额
通过以上三个方案的比较,显然方案三更好一些,因为这样操作既符合税法规定,使企业纳税最少,又达到 了捐赠的目的,提高企业的美誉度和知名度
8、某大学教授研究应用经济学,经常受邀到全国各地讲学,2008年湖北一家公司和深圳另一家公司同时邀请他前往授课,讲课时间为6天,但是时间重叠了。湖北公司提出给该教授课酬为5.5万元,交通等费用自理;深圳公司只支付5万元,但是负责支付该教授来深圳授课的全部费用,按照该教授到深圳讲课的惯例,他的费用大概为5000元。但是,由于授课时间重叠,请从税收筹划的角度来帮助该教授决策应该到何地讲学能获得最大化的税后收入? 答:劳务收入按次征收并适用于20%~40%三级超额累进税率。如果把该教授的费用计入其授课报酬之中,必然会虚增其净收入而适用于更高的税率档次多纳税。
接受湖北授课净收入=55000-[55000×(1-20%)×30%-2000]-5000=38800(元)接受深圳授课净收入=50000-[50000×(1-20%)×30%-2000]=40000(元)
按照税后收入最大化原则,该教授应该接受深圳授课邀请。
2.税收风险分析典型案例 篇二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2]208号) 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对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分流安置本企业富余人员兴办的经济实体,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 可以免征3年企业所得税。 (1) 利用原企业的非主业资产、闲置资产或关闭破产企业的有效资产; (2) 独立核算、产权清晰并逐步实行产权主体多元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合并分立业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0]119号) 规定, 企业合并时, 在通常情况下, 被合并企业应视为按公允价值转让、处置全部资产, 计算资产的转让所得, 依法缴纳所得税;被合并企业以前年度的亏损, 不得结转到合并企业弥补;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的有关资产, 计税时可以按经评估确认的价值确定成本。合并企业和被合并企业为实现合并而向股东回购本公司股份, 回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之间的差额, 应作为股票转让所得或损失。但是当合并企业支付给被合并企业或其股东的收购价款中, 除合并企业股权以外的现金、有价证券和其他资产 (以下简称非股权支付额) , 不高于所支付的股权票面价值 (或支付的股本的账面价值) 20%的情况下, 当事各方可选择按下列规定进行所得税税收处理: (1) 被合并企业不确认全部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 不计算缴纳所得税;被合并企业合并以前的全部企业所得税纳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担, 以前年度的亏损, 如果未超过法定弥补期限, 可由合并企业继续按规定用以后年度实现的与被合并企业资产相关的所得弥补;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全部资产的计税成本, 须以被合并企业原账面净值为基础确定; (2) 被合并企业的股东以其持有的原被合并企业的股权 (以下简称旧股) 交换合并企业的股权 (以下简称新股) , 不视为出售旧股、购买新股处理。被合并企业的股东换得新股的成本, 须以其所持旧股的成本为基础确定。但未交换新股的被合并企业的股东取得的全部非股权支付额, 应视为其持有的旧股的转让收入, 按规定计算确认财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依法缴纳所得税。此外, 如被合并企业的资产与负债基本相等, 即净资产几乎为零, 合并企业以承担被合并企业全部债务的方式实现吸收合并, 不视为被合并企业按公允价值转让、处置全部资产, 不计算资产的转让所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2]191号) 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企业产权不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2002]165号) 的明确规定:转让企业产权是整体转让企业资产、债权、债务以及劳动力的行为, 其转让价格不仅仅是由资产价值决定的, 与企业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的行为完全不同。因此, 转让企业产权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
二、税收筹划要点
根据并购支付方式来划分, 企业并购最为常见的三种支付方式是现金支付方式、股权置换式以及债权债务承担式。本文就不同的并购支付方式提出相应的税收筹划要点。
(一) 股权置换式
股权置换式是指并购企业以新发行的股票来替换目标企业的股票或资产的方式。主要方式有:股权换资产合并和互相持股合并。股权置换式并购税收筹划要点主要有以下两点: (1) 并购企业支付给目标企业或其股东的收购价款中, 除并购企业股权以外的现金、有价证券和其他资产不高于所支付的股权票面价值的20%的, 被并购企业不确认资产的转让所得, 不计算缴纳所得税, 且目标企业有以前年度未满弥补期限的亏损, 可以由并购后的企业以后年度获得的利润来弥补。 (2) 目标企业的股东如没有并购企业的现金, 没有实现资本利得, 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待股权转让时才须缴税, 可享受延期纳税的好处。
(二) 现金支付式
现金支付式是指兼并企业支付给目标公司股东一定数额的现金, 借此取得对目标公司的所有权。现金支付方式并购的筹划要点是: (1) 并购企业可享受到目标企业固定资产重估增值的折旧的税收抵免。 (2) 目标企业股东应就其转让过程中获得的收益缴纳所得税。但如果采取分期支付现金的方式, 既可以减轻并购企业在短期内筹集大量现金的负担, 还可以使目标企业股东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 (3) 目标企业如有以前年度未满弥补期限的亏损, 并购企业将无法享受弥补亏损带来的节税利益。
(三) 债权债务承担式
承担债务式收购是指当被并购企业资不抵债或资产债务相等的情况下, 并购企业以承担目标企业全部或部分债务为条件, 取得目标企业的资产所有权和经营权的收购。承担债权债务式收购的税收筹划要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1) 目标企业不计算资产的转让所得, 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 而且根据税法规定, 产权交易行为也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等流转税。 (2) 目标企业的股东视为无偿放弃所持旧股, 所以无须缴纳所得税。 (3) 被并购企业债务中如有计息债务, 还可以获得债务利息抵税的利益。
三、案例
乙企业是国家大型二级企业。截至2007年底, 财务报表账面资产数总计5 000万元, 其中固定资产账面净值2 000万元, 固定资产评估价值为2 100万元;负债合计为5 200万元。乙企业的资产评估结果见下表 (单位:万元) 。
甲公司为一家高新技术公司, 于1997年6月在上海证交所上市, 注册资本1000万元。甲企业欲并购乙企业。现有三种并购方案可供甲公司选择: (1) 甲公司以970万股和150万元现金购买乙企业的房屋建筑物和生产设备等资产, 乙企业宣布破产。 (并购时甲公司股票市价5元/股, 并购后股票市价5.2元/股, 面值1元/股, 共有50000万股) 。 (2) 甲公司以5000万元现金购买乙企业的房屋建筑物和生产设备等资产, 乙企业宣布破产 (假设增值后资产的平均折旧年限为5年, 行业平均利润率为10%, 贴现率为8%) 。 (3) 甲公司以承担全部债务的方式并购乙企业。请从税收筹划的角度出发为甲企业选择一种最优的并购方案。
方案一:股权置换式。属于股权置换资产行为。根据税法规定, 乙企业需要缴纳以下税费:
(1) 流转税。乙企业在转让房屋建筑物及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应按销售不动产及转让无形资产缴纳5%的营业税;乙企业转让机器设备时, 机器设备发生了增值, 乙企业应就转让固定资产行为缴纳6%的增值税。应交营业税= (1 250+200) ×5%=72.5 (万元) ;应交增值税=850/ (1+6%) ×6%=48.11 (万元) 。
(2) 需缴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72.5+48.11) × (7%+3%) =12.06 (万元) 。
(3) 企业所得税。根据国税发[2000]119号的规定:合并企业支付给被合并企业的价款中, 除合并企业股权以外的现金、有价证券和其他资产 (非股权支付额) 不高于所支付的股票票面价值 (或支付的股本的账面价值) 20%的, 被合并企业不确认全部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 不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甲公司支付给乙企业的合并价款中, 非股权支付额占股权支付额的比例为15.46% (150/970) 小于20%, 符合税法规定的免税条件, 乙企业可以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上述分析, 乙企业需缴纳的税费合计为132.67万元, 由于乙企业负债较重, 无力承担并购中发生的税费, 这笔费用最终由甲公司承担。
通过并购, 乙企业的股东持有甲公司的股票, 成为甲公司的股东, 甲公司还应考虑到今后几年可能将支付给乙企业股东的股利。现假设甲公司的净利润在今后五年按10%的速度逐步增长, 甲公司近五年的净利润分别为:5 000万元、5 500万元、6 050万元、6 655万元、7 320.5万元。假设合并后甲公司的股利支付率为40%, 且按25%的比率提取盈余公积和公益金。则近五年甲公司每年需支付的股利计算如下:
第一年:5000× (1-25%) ×40%×970/50 000=25.22 (万元)
第二年:5500× (1-25%) ×40%×970/50000=27.74 (万元)
第三年:6050× (1-25%) ×40%×970/50000=30.52 (万元)
第四年:6655× (1-25%) ×40%×970/50000=33.57 (万元)
第五年:7320.5× (1-25%) ×40%×970/50000=36.92 (万元)
将甲公司未来五年支付给乙企业股东的股利折算为现值是121.16万元。
同时由于甲公司的支付方式中非股权支付额小于股权支付额的20%, 根据现行税收政策, 乙企业以前年度的亏损可以由甲公司以后年度获得的利润来弥补亏损。乙企业在合并时尚有亏损150万元还未弥补, 其税前弥补期尚有4年。假设甲公司的税前利润按行业平均利润率10%的速度增长, 为6000万元, 则第一年可抵扣的限额=6000×5109/10000=3065.4 (万元) , 所以甲公司获得的弥亏税收抵免额现值=150×25%× (P/S, 8%, 1) =34.73 (万元) 。
经过上述分析, 甲公司采用此方案的最终并购成本为219.1万元。
方案二:现金支付型。属于以货币性资产购买非货币性资产行为。乙企业应缴纳营业税、增值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及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和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的计算同方案一。乙企业应交所得税= (1250+850-1200-800) ×25%=25 (万元) 。由于乙企业合并后就会解散, 实际上这笔167.67万元的税金将由甲公司缴纳。
乙企业资产评估增值, 可以使甲公司获得折旧税收挡板的效应。折旧税收抵免额=[ (1 250+850-210-800) 5]×25%×5=25 (万元) , 将折旧抵免额折算为现值19.92万元。
综合上面分析, 甲公司如果采用方案二的税收成本为137.75万元。
方案三:债权债务承担型。属于产权交易行为, 相关税负如下:
(1) 企业所得税。根据国税发[2000]119号的规定, 该并购业务, 乙企业的资产总额为5000万元, 负债总额为5200万元, 负债大于资产, 乙企业已处于资不抵债的境地。甲公司如采取承担乙企业全部债务的方式并购乙企业, 乙企业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
(2) 流转税。按照税法的相关规定, 企业的产权交易行为是不用缴纳营业税和增值税等流转税。
甲公司并购乙企业如果采用方案三, 根据现行的税收政策, 该方案的实际税负为零。
3.税收风险分析典型案例 篇三
关键词:税务审计;企业;税收;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 F27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1069(2016)27-30-2
0 引言
税务审计是税务机关使用一种新的审计方式,在税收企业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结合其他信息,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系统性的评价和考核,进行系统性的分析。从国际税收的实践过程看,税务审计其实是从发达国家传播过来的一种方式,为了能够让一些大型企业遵纪守法,督其正常纳税,在全球化发展的今天,这已经成为经济合作以及组织发展的核心管理手段之一,因此很多大型企业在这方面也有审计职责。
1 对大型企业进行税务审计实践的分析
最近几年以来,我国很多企业在税收管理方面都做了突破性的改革工作,也不断地对一些国际大型企业进行借鉴,因此结合我国的国情需要对税收审计进行多方面的分析和探索,本文主要以国内某知名大企业为案例,对税收管理工作的流程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管理工作进行研究和分析。
1.1 对于风险评估的分析
此集团是国内的大型企业,因此缴纳的税款比较多,纳税规模比较大,针对于此集团的发展情况,首先需要分析的就是销售过程中的收入比例、税收的比例以及业务上的比例等。每个业务板块纳税占比较大的有两百多加子公司,在税务风险的判断方面使用了人机结合的方式,使用计算机进行自动性的评估,然后选择80家比较突出的,有代表性的企业进行人工方式的评估。对于企业所填报的税收风险研究采用了问卷调查的方式,以此分户、分版块地做出整体性的评估报告[1]。
1.2 风险自查阶段
风险的自查主要是向69户企业以及当地的税收机关进行自查数据包的派发,然后按照数据包中的具体要求和问题进行培训项目的开展。也可以召开自我检查和监督会议,让企业对于自己重点的区域进行多项性实地调研,然后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针对税收过程中出现的重点化问题进行分析和讨论。在案头审计阶段,风险的评估和自我检查需要选择的业务板块是对2010年到2014年之间的企业电子财务数据,其中包含集团内部具有代表性的30家企業骨干集合而成的审计工作团队。针对所收集到的企业税收材料,然后使用电子数据导出以及筛选和构建表格的方式进行企业税收风险的评估,以此发现企业风险自查过程中的多种疑点[2]。
1.3 现场审计阶段
在现场审计阶段主要是针对案头审计过程中的多种疑点进行全面的组织检查工作,逐步逐户的进行企业的调查和核实,工作过程中使用的方式有询问的方式,程序分析的方式以及业务循环的方式,从每一个疑点出发进行审计工作的管理,也可以通过查阅企业相关文件和记录的方式对企业存在的风险疑点进行全面的分析和判断,以此印证以及核实企业的税收风险。给规范化的企业审计提供思路,对于审计以后的资料要和其他企业进行意见的交流,以此形成一个确定性的结论。在审计以后还要进行反馈工作,反馈工作主要有两个重点,一方面是对工作的梳理以及总结,然后询问可能发生和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改善措施,提出进一步的税收发展建议。引导企业建立起完善的税收风险管理体系,利用风险管理建立建议书的方式向集团总部进行报告,从个体经验上给集团一定的建议,避免税收风险的发生。还要建立起相对完善的税务风险信息管理系统,强化对税收的监督,并且对税收业务的流程进行细化性的控制,增强内外部的沟通,这是对风险进行管理的重要形式,也是创新的要求所在[3]。
2 建立健全企业税收和审计的建议
2.1 确定税收得到法律地位
我国在税收方面需要法律的维护和保障,现行的法律对于税务审计已经有了明确的定义,并且相关的执法行为也正在不断的探索和完善。从税收的长远发展过程来看,需要加快税收的审计立法工作,确定税收审计在法律上的位置,增强税务审计的相关性表述,让税务机关的审计能力也不断地强化,以此规范税务审计流程和具体的操作办法[4]。
2.2 审计流程的完善
制定出标准化的审计流程是规范税收工作的一项突出性成果,在这方面可以指定比较标准的底稿税收制度,并且编纂出税务审计工作方面的流程手册,对税务工作进行审计流程方面的规范,完善工作的方式方法。可以引进一些先进的审计技术,不断地提升抵御风险以及审计选案的能力,也可以增加一些测试,可能是实际性也可能是税收统一抽样方面的测试。审计的程序也需要严格地加以规范,不断地进行项目的优化管理,以此实现选案、审计以及处理相关细节性的分析和研究。对于细节性的处理要有分离性思维,不能因为税务审计太过于随意因此出现应付形式,腐败以及偷税漏税的行为,这样也是对于资源的浪费。税收管理方面可以建立起绩效体系和制度,使用较为合理化的办法,从科学的税收指标出发,强化对审计人员的约束能力。技术方面的支持也需要不断地强化,技术强化是深化税务审计信息建设的一个途径,在软件平台开发的过程中能够对存在的风险进行识别,然后自动排序,从工作底稿出发进行技术上的突破,对工作加以创新,可以针对大型企业的情况研究出ERP税收系统进行财务审计工作的进行,也可以使用这系统中的信息和数据进行税务电算化的研究,让审计实现智能化的发展,减少税收过程中的风险点,也可以使用穿行测试以及分析性测试的方式不断地提升审计工作的效率,让企业对税收系统进行不断的优化,对于一些常见的税收风险在生产和经营领域中研究,创建出满足财务核算的相应模块,让税收风险能够自动化能够被系统自动化地识别出,进而提出解决对策[5]。
2.3 专业化团队的构建
审计税收的方式需要专业化的团队,也需要合理地对一些信息技术和数据统计进行分析,这样就要不断地提升人才的素质,强化对人才的培养力度,提升人才对于风险的防范意识,提升税收统计以及风险识别能力,做好相关的业务培训工作,创新人才机制,引进优秀的人才在软件的开发以及软件的使用和数据分析方面的运用,以此突出审计行业的骨干性作用,用科学严谨的思维创建新的工作方式。对于人才技能的提升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和研究,一种是内部职业技能培训的方式,学习先进的技术和思想,另一种就是到先进的企业中进行沟通交流,通过对经验的借鉴以及对先进税收方式的学习,不断地提升最新审计的应用能力[6]。
3 结束语
综上所述,本文对税务审计的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分析,一共文章分为两个部分的论述。第一部分是对大型企业进行税务审计实践的分析,其中包含对于风险评估的分析、风险自查阶段、现场审计阶段。第二部分是建立健全企业税收和审计的建议,其中阐述了确定税收得到法律地位、审计流程的完善、专业化团队的构建。希望本文的研究能够极大地提升企业在税务审计风险方面的防范能力,减少风险的发生,保障税收的顺利性,让企业在完善的税收制度下不断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负面因素的产生。
参 考 文 献
[1] 贾勇,赵勇敏.跨国税源的税收风险识别及应对措施[J].税收经济研究,2014,11(5):36-42.
[2] 李敏.在烟草行业视角下浅谈影响税务审计质量的因素[J].现代商业,2014,12(14):201-201,202.
[3] 卓越.对税收风险管理的几点认识[J].审计与理财,2014,17(11):42-43.
[4] 谭青,鲍树琛.会计—税收差异能够影响审计收费吗?——基于盈余管理与税收规避的视角[J].审计研究,2015,25(2):81-88.
[5] 黄盈盈,洪本芸,彭萍祥等.企业雇用兼职会计潜在的税收风险探析[J].审计与理财,2015,17(9):34-36.
4.消费税税收筹划案例分析 篇四
1.2月8日,宇丰汽车厂以20辆小汽车向宇南出租汽车公司进行投资。按双方协议,每辆汽车折价款为16万元。该类型汽车的正常销售价格为16万元(不含税),宇丰汽车厂上月销售该种小汽车的最高售价为17万元(不含税)。该种小汽车的消费税税率为5%。该汽车厂应如何进行税收筹划?
2.为了进一步扩大销售,信义公司采取多样化生产销售策略,生产粮食白酒与药酒组成的礼品套装进行销售。2012年6月,该厂对外销售700套套装酒,单价100元/套,其中粮食白酒、药酒各1瓶(若单独销售,粮食白酒30元/瓶,药酒70元/瓶)。假设此包装属于简易包装,包装费可以忽略不计,那么该企业对此销售行为应当如何进行纳税筹划?
3.某粮食白酒生产企业甲委托某酒厂乙为其加工酒精10吨,委托方甲企业提供粮食,成本为800 000元,委托加工的加工费为72 000元,缴纳增值税12 240元,用银行存款支付。受托方乙企业无同类酒精销售价。甲企业将收回的全部酒精用于连续生产套装礼品白酒150吨,每吨不含税售价50 000元,当月全部销售。计算委托加工方式下甲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并提出纳税筹划方案以降低甲企业的税负。
5.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风险因素分析 篇五
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风险因素分析
摘要:经济竞争的日趋激烈,让中小企业不得不面临着降低成本的压力。在收入、成本、费用等条件一定的情况下,减轻税负自然而然成为企业提升自身竞争力的追求目标。一种能合法地减少应纳税款,节约税收支出,实现利润最大化的方法——税收筹划,成为7纳税人的合理选择。然而,收益总是伴随着风险。本文正是从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对税收筹划认识的局限性、成本收益风险、政策因素、执法因素四方面分析了税收筹划的风险性所在,以便能更好地利用税收筹划手段,实现企业收益的最大化。
关 键 词:税收筹划风险政策因素
改革开放以来,中小企业的发展在良好的宏观环境下如同雨后春笋般倔起,据不完全统计,在全国工业企业法人中,中小企业占工业企业法人总数近95%,中小企业的发展对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具有重要的影响。①但在中小企业的发展中,往往会遇到一些涉税难题,不同的企业往往采用不同的办法,有按税收政策正确运用的,也有偷税漏税最后被税务机关发现处罚的,更有由于对税收政策的不了解多缴税款的,无形中加大了部分企业的税负。随着人们法制观念的增强,日前许多中小企业都意识到税收筹划对降低企业税负的里要性.也迫切需要通过合理的税收筹划来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为企业发展提供动力。然而,收益总是与风险并存的,中小企业在自身搞税收筹划时,被税务机关查处的为数不少。相比较“跨国企业每年在中国避税接近300亿元”的说法,我们更有理由关心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风险因素所在,以便更好地探求如何进行税收筹划来使企业收益最大化。
企业在财务决策时,寻求其经济行为与政府税收政策意图的契合点.对企业财务活动的全过程系统地预先筹划与安排,通过纳税方案的优化选择,获取税收利益,但利益的背后往往隐藏着风险。这种风险产生的原因在于税收筹划的预先计划性与筹划方案执行中的不确定性和不可控因素之间的矛盾。而这种矛盾的产生与经济环境,国家政策,企业自身的特点和活动的不断交化密切相关。中小企业的相对规模小,不健全的会计核算制度和财务管理水平也加剧了税收筹划的风险性。
中小企业的特点及税收筹划风险因素
(一)中小企业的特点
中小企业行业种类繁杂,行业门类齐全、所有制形式多样化.投资规模小.资金、人员少.竞争力、抗风险度差,个别企业的投资人和经营管理者为了企业或个人的利益,往往重经营、重效益,而忽视对企业财务的重视程度,忽视对国家税收政策的研究和运用。再加上这些企业往往经营规模不大,在企业内部的经营机构和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上都较简单,没有太多的管理层次,有的企业会计机构设置很不规范,有的独资小企业甚至不没置会计机构,临时从社会招聘—些兼职会计,目的就是出出报表,交交税,根本无从谈起规范管理、规范经营,即使设置会计机构的中小企业,—般也是层次不清、分工不太明确、会计人员业务素质、业务水平不高。各项管理制度不够规范,会计核算的随意性大,造成对国家的各项税收政策理解不够,存在各种各样的税收风险。
(二)对税收筹划认识的局限性
1.对税收筹划概念认识不足。税收筹划指的是纳税人依据所涉及的现行税法,在遵守税法、尊重税法的前提下,运用纳税人的合法权利,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
划,减轻税负并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税收筹划活动是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一个组成部分,与偷漏税有着根本的区别。税收筹划讲求的是合法性、筹划性、日的性,在合法性原则、行为流程、方法手段上都不同于偷漏税。如果中小企业管理决策层和相关人员对税收筹划不了解、不重视,甚至认为税收筹划就是搞关系、找路子、钻空子、少纳税.那么企业关注的往往是税收筹划的短期效益,印忽视期间的资金技术投入。受利益的驱使以及对税收认识的局限性.最后企业选择了偷逃税等违法道路实现利润的最大满足.走上犯罪道路。
2.税收筹划目标不明确。税收筹划只是一种方法、手段,筹划方案应该纳入整体经营决策中考虑。税后利润最大化也只是税收筹划的阶段性目标,而实现纳税人的企业价值最大化才是它的最终目标。因此,税收筹划要服务于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为实现企业战略管理目标服务:如果企业税收筹划方法不符合生产经营的客观要求,过多地关注筹划的减税效应而扰乱企业正常的经营理财秩序,那么将导致企业内部经营机制的紊乱,最终招致企业更大的损失风险。没有认识到达一点,可能会做出错误决策。有些企业或许为了降低所得税而铺张浪费,增加不必要费用开支;为丁推迟获利以便调整减免期到来而忽视经营,造成持续亏损。所以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要具备整体全面长远的眼光。认识到税收的筹划需要各部门的相互配合和协调,注意税收和非税收因素,有的方案虽节省了税款,却增加了机构设置费、运费等非税支出。企业的税收筹划目的要服从于企业财务管理大目标,明晰企业长远战略。总之要树立这样的观念:税收负担的减轻并不等于资本总体收益的增长。如果有多种选择.纳税不一定最少但企业总体收益最多的方案即是最优方案。
(三)成本收益风险
税收筹划作为一种经济行为,与其他经济活动一样,在开展之前必须进行成本收益的分析。税收筹划的成本除了开展该项活动所发生的全部实际成本费用的直接成本外,还有隐含成本,即机会成本和风险成本。
直接成本是指为取得税收筹划收益而发生的直接费用。例如,设计税收筹划方案而付出的人财物等均表现为直接费用的耗费。
隐性成本是指纳税人由于采用拟定的税收筹划方案而放弃的潜在利益。隐性成本实质上是一种机会成本,在税收筹划实务中一般容易被忽视。例如,国家规定公司国外投资所得只要留在国外不汇回,就可以暂不纳税,企业当然可以采用这种延期纳税的方式节税,相当于得到了一笔无息贷款。但也正是由于纳税人采用这一获得税收利益的筹划方案而增加了资金占用,资金占用量的增加实质上是投资机会的可能丧失。这种因为资金占用的增加引起投资机会的丧失,就是机会成本。又比如,一家位于低税率区域的公司,到一高税率区域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时.单从减少税收负担的角度来考虑,在高税率区域设立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比设立独立核算的广公司效果好。但如果考虑二者深层次差异,如分公司无独立经营决策权,不能独立地对外签署合约等因素,将会给公司资本流动及运营带来很多不利的影响。当这种隐性成本大于单一的节税利益时,设立分公司就成了一个得不偿失的筹划方案。
企业须注意的还有风险成本即税收筹划方案因设计失误而造成的筹划目标落空和筹划过程中因选用方式不妥而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所发生的有形无形的耗费。例如,筹划方案中使用的避税手段被识破而使筹划目标落空;筹划小隐含的逃税行为被认定而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因此,在进行税收筹划时,筹划者必须充分评估其筹划收益和为获取筹划收益所形成的各种确定的和不确定的成本。只有在筹划收益大于筹划成本时,税收筹划才有可取之处,才
是适合利润最大化的目标。
然而,在税收筹划实务中.企业常常会忽视这样的机会成本,特别是小小企业,因为筹划的税收收益相对于微小的利润来说更弥足珍贵,所以他们更关注筹划成功后的税收收益,而忽略成本,从而产生筹划成果与筹划成本得不偿失的风险。
(四)政策因素
税收筹划利用国家政策节税的风险称为政策风险,包括政策选择风险和政策变化风险。政策选择风险指政策选择正确与否的不确定,这种风险产生的主要是筹划人对政策精神认识不足、理解不透、把握不准所致。即筹划人自认为采取的行为符合国家的政策精神,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例如某服装厂接受个体经营者代购的纽扣,们由于末按要求完成代购手续,在税收检查时被税务机关确认为接受第三方发票,不仅抵扣行为被撤消,而且还受到相应的处罚。
政策变化风险是指政策时效的不确定性。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体现国家的产业政策,及时调整经济结构,一个国家的税收政策不可能是固定小变的.总是要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作出相应的变更,对现行的税收法律、法规进行及时地补充、修订或完善,不断废止旧政策,适时推出新规章。从这个意义上讲.政府的税收政策总是具有不定期成相对较短的时效性,企业不得不考虑重新改善税收筹划方案的成本代价。例如,从1998年1月币1999年12月,为了抵御1997年席卷全球的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冲击,刺激外贸出口.国家税务局先后6次对出口退税政策进行了调整.全国平均综合退税率提高了3个百分点;从1999年到2001年3年内,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和国内外各种经济贸易形势的发展,我国出口退税政策变动了11次。从中可以看出,政策的变更性。因此,政策的这种不定期性或时效性将会对企业的税收筹划(特别是中长期税收筹划)产生较大的风险。
(五)执法因素
税收筹划与逃税本质上的区别在于它是合法的,是符合齐法者意图的,但现实中这种合法性还留要税务行政执法部门的确认;在确认过程中,由于税务行政执法存在偏差或不规范,从而导致税收筹划风险。因为无论哪一种税,税法在纳税范围上都留有一定的弹性空间,只要税法未明确的行为,税务机关就有权根据自身判断认定是否为应纳税行为。其结果是:企业合法的税收筹划行为,可能由于税务行政执法偏差导致税收筹划方案成为一纸空文,或被认为是恶意避税或偷税行为而加以处罚;或将企业本属于明显违反税法的税收筹划行为暂且放任不管,使企业对税收筹划产生错觉,为以后产生更大的税收筹划风险埋下隐患。
参考文献:
1.方卫平:《税收筹划》,上海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2.贺志东:《纳税筹划》,机械工业出版社2005年版。
3.计金标:《税收筹划概论》,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4.毛夏鸾:《税收筹划教程》,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5.张艳纯:《企业纳税筹划》,湖南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6.风险投资案例分析 篇六
——关于炎黄传媒风险投资的失败分析
关于炎黄传媒风险投资的失败分析
——谈风险投资应注意的一些问题
姓名:陈凯望金融1101111210028
★ 前言
投资是企业创建和发展的基础。在商品经济大潮的冲击下,许多人毫无准备地下海“试水”,结果因投资失误而步履维艰,甚至惨遭淘汰。因此,对于白手起家的中小创业者来说,如何正确投资,回避投资误区,就成为“试水”成功与否的关键,成为企业获得成功的必修课。
风险投资仿佛是伴随着高科技而生,高科技公司所具备的高成长性,往往让风险资本为了暴利而不顾一切。因而,即使是圈内的投资大腕,由于对风险估计不足而失败的投资案例也很多。前车之鉴的教训,往往是更值得珍惜的教材。
★ 正文
最初听到风险投资这个行业,我就了解到了以下两点:
一、就是这个行业能够获得巨额回报,是拥有较宽裕资金的个人或企业让资金增值一种非常有效的手段;
二、就是在伴随巨额回报的同时,他同时也存在着巨大的风险,这意味着一旦投资失败,投资者也将承担惨重损失。
通过八个星期的学习,我对风险投资的认识有所增进,但这两个方面的的认识不减反增。老师在课堂上讲到了许多世界上有名的风险投资家的故事,在为他们的成功而欢欣鼓舞的同时,我也想到了那些未能成功的风险投资人,就想找到一些这样的事例来看看他们为什么失败,而另一些认为什么成功,进而从中得到一些经验教训,为后世的风险投资家做个参考。果然,我找到了一个——炎黄健康传媒。下面就此做一些简单分析。
说到传媒就不得不提到2005年7月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的分众传媒,这是风险投资在中国的最典型成功案例一方面是公司从创立到上市只有短短的2年半,经历几轮投资之后,让数十家赚得盆满钵满;其次,分众传媒掀起了国内户外传媒的创业、投资、并购的热潮,引领了航煤传媒、华视传媒等公司海外上市的同时,也让众多投资人、创业者深陷其中——炎黄健康传媒无疑是后者。2004年,炎黄传媒创立;2008年1月,分众传媒获得炎黄传媒20%的股份。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投资者开始要求被投资公司节流过冬,2008年10月,炎黄传媒的内忧外患,导致收入也急剧下滑,炎黄传媒名存实亡。下面就几个方面进行分析一下其失败原因。
★启动阶段——较为成功
2004年,炎黄传媒创立;2006年9月,炎黄健康传媒获得软银赛富500万美元的第一轮风险投资;2007年10月,炎黄传媒获得第二轮3500万美元投资,投资机构包括兰馨亚洲(Orchid Asia)、崇德基金(CRCI)、银瑞达创业投资(Investor AB)、汇丰直接投资(HSBC);2008年1月,分众传媒宣布将向炎黄健康传媒投资500万美元现金,同时还将旗下覆盖中国国内31座城市所有医院和药品连锁店的医疗保健联播网的所有权转让给炎黄传媒,分众传媒获得炎黄传媒20%的股份。
通过学习我们知道,风险企业的发展一般要经过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使风险企业的初创阶段,即把科学上的新发现变成一个小企业;第二阶段使风险企业的成长阶段,即把一个小企业发展成为正规的公司;第三阶段使风险企业的扩展阶段,即从一个中型企业成为大型的国家级或世界级的公司。无论处于那个阶段,风险企业都经常会处于缺少资金的艰难境地。即便在创业精神最充沛,政府管制最少,风险资本供应最充分的美国也如此。因此,启动资金和后续资金的充沛与否已成为风险企业创业成败的关键因素。在这方面,炎黄传媒在晨起做的还是相当不错的,拉到了大量的启动资金。
★ 成长阶段——资金使用失误
然而在成功获得第二轮融资后,炎黄传媒开始全国扩张和抢跑,收购了很多地方性的户外媒体公司,甚至不惜以超过竞争对手以几倍的价格抢夺资源。至2007年底,炎黄传媒在全国36个城市共有液晶32800块屏。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投资者开始要求被投资公司节流过冬,但炎黄传媒的4000万美元融资款已经在快速扩张的圈地中消耗一空。
我们知道,一个优秀的风险企业,在他的启动阶段一定要有一个完备的商业计划,商业计划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计划摘要;
(2)产品(服务)介绍;
(3)人员及组织结构;
(4)市场预测;
(5)营销策略;
(6)生产制造计划;
(7)财务规划
其中财务计划很重要,因为流动资金是企业的生命线,因此企业在初创或扩张时,对流动资金需要有预先周详的计划和进行过程中的严格控制;损益表反映的是企业的赢利情况,它是企业在一段时间运作后的经营结果;资产负债表则反映在某一时刻的企业状况,投资者可以用资产负债表的数据得到的比率指标来衡量企业的经营状况以及可能的投资回报率。而炎黄传媒正是没能做到这一点,用俗话说就是花钱的事谁都会,关键是挣钱;他们不仅没有关于财务的一个详尽规划,甚至不惜以超过竞争对手以几倍的价格抢夺资源,过分浪费资源,既不开源也不节流,最终导致公司财务的破产,在金融危机中变得奄奄一息。
有过这种错误的不仅这一家,无独有偶,亿唐(etang.com)公司也犯过类似的错误,导致其投资失败:亿唐网在突然崛起之后,迅速在各大高校攻城掠地,在全国范围快速“烧钱”:除了在北京、广州、深圳三地建立分公司外,亿唐还广招人手,并在各地进行规模浩大的宣传造势活动。2000年年底,互联网的寒冬突如其来,亿唐钱烧光了大半,仍然无法盈利。从2001年到2003年,亿唐不断通过与专业公司合作,推出了手包、背包、安全套、内衣等生活用品,并在线
上线下同时发售,同时还悄然尝试手机无线业务。此后两年,依靠SP业务苟延残喘的亿唐,惟一能给用户留下印象的就是成为CET(四、六级)考试的官方消息发布网站。至此,亿唐的失败也就不可避免了,这就给了投资者一个警示:钱再多,也得省着花,不然冬天不好过。
★ 管理层面的失职
炎黄传媒的另一个失误存在于管理层,在于管理者间的不稳定和投资人管理人间的不信任。2008年3月,公司CFO李晓东辞职,继任者张伟未满一月也离职,副总裁李艺也离职;5月左右,副总裁沈叶、人力资源总监夏海涛等离职;6月,公司COO曹黎明、影视总监李欣离职。除了管理层离职外,公司销售骨干也先后离职或被辞退。这些直接导致公司更为严重的赢利危机。分众传媒在发现炎黄传媒的赢利能力有问题、并且管理团队不稳定之后,停止了与炎黄传媒的投资合作。
由于炎黄传媒创始人赵松青与投资人之间有对赌协议,业绩不佳导致对赌失败后,她要降低在公司中的股份,但她拒不执行协议。2008年10月,炎黄传媒投资方与赵松青开始了一出相互弹劾的闹剧。这个时候,正式金融危机对国内经济影响最大的时候,而炎黄传媒的内忧外患,导致收入也急剧下滑,人员从高峰期的上千人变成缩减成几十人。前几年户外媒体这个行业过度投资,导致出现太多泡沫,即便是行业龙头老大和参照目标——分众传媒,市值已严重缩水。对于炎黄健康传媒,你可以说她还活着,你也可以认为她已经死了。
这让人不得不联想到他的一个难兄难弟——尚阳科技。尚阳科技成立于2003年初2006就退出市场尚阳科技沦落到这个地步,据知情人士透露,是管理上存在问题。一是公司重研发、轻市场,市场抓不住,而研发方面,首期融资用完了,也还没有几件像样的产品;二是公司内部帮派严重,事业部之间各自为政。同时,从高层到员工“成分”极为复杂,有“海龟”也有“土鳖”,有出身国企的也有来自外企的,有来自创业公司的,也有来自全球500强公司的,甚至从华为管理团队带来的旧部,一直留在了深圳,处于失控状态。这个教训告诉我们:
被市场打败不可怕,被自己内部瓦解才可怕
★ 几点建议
投资狂潮席卷全球时,很多知名的投资者都被卷入其中。这些人和普通投资者不同之处在于:他们的投资金额更大,损失也更惊人。这些投资者当中,不管是约翰·马龙、高盛公司还是杠杆收购业的知名人物泰德·福斯特曼等,无一不是响当当的投资名家,然而,他们也会赔掉以数十亿美元计算的赌注。所以,投资者间有很多是哦情可以互相借鉴。下面几个建议也许对创业者或投资者有所帮助:
一不能自己为自己下套;
二高价买入蕴藏风险;
三折扣价未必便宜;
四联营不是救命稻草;
五投资新领域要慎重;
六新概念不是万能钥匙。
7.税收风险分析典型案例 篇七
一、大型企业的界定及税收风险的内涵
(一 )大型企业的界定标准
企业的划分标准一般按照从业人员数、销售额和资产总额来划分。参照一些国家的标准及各类企业占企业总数的比重,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我国大型企业的标准定为:年销售收入和资产总额均在5亿元以上。马丽亚在《大型企业税收风险的防范与规避策略研究》中定义大型企业标准为:独立纳税人上年度缴纳增值税500万元,所得税500万元的,营业税100万元,消费税100万元, 即应纳入大型企业税收管理范畴 ;基层税务机关主要是根据税源能量大小,根据“二八法则”确定,即占本区域80%以上的税收收入,但占企业总数量却不足20%的企业,确定为大型企业税收管理对象。跨地区、跨国经营,有较固定的供应链和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 有较强核心竞争力和发展能力的企业集团,也应纳入大型企业税收管理范畴。
(二 )大型企业税收风险的内涵
大型企业税收风险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来自于企业自身,一是税务法律风险,主要指企业的纳税行为不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了应纳税而未纳税、少纳税的问题,从而企业面临补税、加收滞纳金、罚款、刑法处罚以及声誉受损等风险;二是税务经济风险,主要指企业经营行为适用的税法不准确, 没有充分了解掌握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多缴了税款,承担了不必要的税收负担。另一方面,来自于税务机关,主要是税收执法风险,指税务机关在税收管理过程中存在违反税法的要求执法,损害了纳税人的合法利益所导致的风险,包括执法不严和滥用职权引发的执法风险等。
二、大型企业税收风险管控的政策与现状
(一 )大型企业税收风险管控的政策
税收风险管控是指通过对税收风险的识别和评估,选择最有效的控制措施,实施风险处理和风险控制,以最小的税收成本代价, 最大限度地降低税收流失的一系列管理方法。在我国,大型企业税收管理起步较晚,但进展较快。我国税务管理层面界定的大型企业是指国家税务总局参照国家规定的企业划分标准。2001年,国家税务总局在《关于加速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推进征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中,首次确立了构建大型企业税收管理机制的思路。随后几年,重点税源户管理员模式、大型企业税收驻厂管理模式等在各地相继推出。2013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型企业个性化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税总发[2013]145号),提出要建立大型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指南的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强化部分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共性税收风险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函〔2014〕652号),提出了部分行业存在的共性税收风险问题,并要求进行整改。2014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针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8户定点联系企业, 由大型企业税收管理部门和稽查部门采取“税务审计+税务稽查”的模式,合作开展全流程税收风险管理工作, 进一步推动了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进展。
(二 )各地大型企业税收风险管控的探索
随着我国大型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政策的推行和管理机构的逐步设立,各地也开始探索实行了各具特色的风险管理制度。如江苏省国税局借鉴国际先进的风险管理理念,率先实施税收风险管理,目前打造的省市两级风险特征指标库已初具规模,为有针对性地开展税收风险应对提供了精确的指向。北京市国税局在建设大型企业数据信息平台的基础上,对大型企业进行风险识别、评价和分析,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采取不同的征管和服务方式,积极尝试与企业签署遵从协议,探索建立起一种透明、信任的互动式的新型征纳关系。四川省国税局对全省纳税500万元以上的重点企业实施专业化的双向互动的绩效评估, 既评估企业依法纳税的情况,又评估税务机关执法风险和征管服务质量。评估发现,税务部门的征管服务要对纳税人实施充分的信任管理,并把工作重点放在引导纳税人主动自觉遵从税法、履行纳税义务上,才能推进征纳成本的最小化。安徽省国税局瞄准大型企业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方向,将大型企业税源专业化管理与属地管理有机结合,将大型企业税源管理职责分类为日常管理服务、税源监控评估和税务稽查三类,大型企业的日常管理服务在基层,税源监控分析、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在省局,省局集中力量对重点税源中的大型企业开展纳税评估,运用行业税收风险模型, 分析每一户大型企业一定时期的纳税数据,评定大型企业的风险等级并出具“风险识别报告”,然后根据风险等级的高低,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海南省国税局依托门户网站、12366热线、邮箱、手机短信等平台,进一步拓宽了沟通联系的渠道,以信息化保障大型企业税收管理的专业化,促进了大型企业税法遵从度的不断提高。山东省国税局自行研发“大型企业信息管理系统”,该系统基于大型企业管理的工作流程,采用客户关系管理( CRM)等先进技术,将大型企业的全部征管数据集中到同一平台上,建立大型企业税收数据应用分析平台,通过税收管理与信息技术的相互融合,最大限度地改善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三、甘肃省大型企业税收风险实证分析
作者从甘肃省企业中,挑选出符合大型企业划分标准要求且对甘肃省地税收入有重要影响的金融业、房地产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共41家大型企业,分析它们是否存在税收风险。
(一 )税收收入可持续性发展分析
1. 税收集中度分析。税收集中度考察主要税种筹集收入的程度,反映一定税收收入中主要税种的贡献度,用主要税种收入(如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来表示税收的集中度。一般而言,集中度越高,税制相对越简明,税制的透明度越高,管理也越容易。由图1可知,在金融业、房地产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交通运输和仓储业五个行业共41家大型企业中 ,营业税集中度相对较高 ,金融业达到0.503,房地产业达到0.567,建筑业达到0.63。企业所得税集中度相对较低,平均企业所得税集中度为0.2左右。从图2总的集中度来看, 金融业达到0.765, 房地产业达到0.83, 建筑业达到0.738。由此可见 ,营业税收入主要来源于金融业、房地产业和建筑业。另一方面,总的集中度达到0.75以上,说明税收的可持续性较强。
数据来源:全国税收调查系统NTSS甘肃省2013年数据。
数据来源:全国税收调查系统NTSS甘肃省2013年数据。
2. 税收分散性分析。税收分散性反映由多个小税种筹集的税收收入占税收总额的比重。用小税种的税收收入总和与税收总额的比值来表示税收的分散性。 小税种数量的增加不仅意味着税收成本的增加,而且意味着资源的浪费。小税种一般具有不稳定性,在实现收入方面的可持续性较差,其数量增加必然增加管理难度、税制调整难度和税收风险。有效税制在具备高集中性指标的同时,还必须把小税种的数量保持在最低限度。
由2013年税收数据可知, 金融业大型企业的分散性为0.0826,房地产业分散性为0.161,建筑业为0.3043。总的大型企业分散性为0.184,即多个小税种筹集的税收收入占税收总额的比重较小,即在实现收入方面的可持续性较强。
3. 税源集中度分析。税源行业结构和税源集中度也是影响税收收入可持续性发展的重要因素。如果税收收入的行业集中度过高,税收过度集中于某些行业,则税收收入增长的风险就会比较大。使用赫佛因德指数( Herf indahl Index )度量税源集中度。赫佛因德指数( Herf indahl Index ),简记为HI,定义为税源中税源占有率的平方和 ,公式为 :
HI指标能够全面反映税源集中程度。对于税源独家垄断时,n= 1,则HI= 1,取最大值;对于存在大量规模相等的税源,n→∞,则HI取最小值1/ n→0。HI的取值总在0≤HI≤1的范围内变化,其值越小,则税源集中度就小。
重点税源行业的赫佛因德指数是逐渐增大的,即重点税源的集中度是在逐渐增大的。按照税源集中度的标准:税源集中度小于0.47意味着行业税收比重相对均衡, 行业发展协调; 如果大于0.67说明税收过于集中个别行业, 税收风险较大。
通过计算可得,金融业大型企业的HI为0.1095 ,房地产业的HI为0.114,建筑业的HI为0.233。税源集中度都小于0.47,说明所选大型企业中各行业税收相对均衡,行业发展协调。
通过税收集中度和分散性的分析, 可以得出金融业、房地产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交通运输和仓储业五个行业的大型企业税收的可持续性较强,各行业税收均衡,行业发展协调。这说明甘肃省地税收入的主要来源行业中的大型企业税收风险小,税收可持续性较强。
(二)税负异常风险分析
1. 收入变动情况分析。一般情况下 ,企业的税负是不会随着营业收入的变动发生较大的变化。尤其是在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情况下,税负却下降的更为异常。由表1可以看出,金融业营业收入增长率为75.23%,而营业税增长率、企业所得税增长率和毛利率增长率出现负增长。房地产业和建筑业也出现了相同的情况。由此可见,甘肃省金融业、房地产业和建筑业中的大型企业存在异常情况,可能存在税收风险。
数据来源:全国税收调查系统NTSS甘肃省2012—2013年数据。
2. 毛利率变动率分析。毛利率是企业净利润的最初基础,没有足够大的毛利率便不能盈利。而毛利率小于0的企业更是不能维持企业的基本经营。
毛利率在两个纳税年度应变化不大, 其下降超过50%较为异常。通常,纳税人毛利率和税负率是同步同方向变化的,即随着毛利率的增长,营业税的税负是提高的。反之,当销售毛利率下降时,税负负担率也会随之下降。由表1可知,虽然金融业和建筑业营业税税负率增长率和毛利率增长率同方向变化,但是却是负增长的,且毛利率变化率较大,属于异常情况。由此可见,甘肃省金融业和建筑业可能存在着税收风险。
3. 税负率与毛利率配比分析。纳税人的税负率与毛利率除同向变化外,两者之间的比例还应该在一定的范围内。我们将税负率与毛利率比低于5%的列为异常。由表2可知,金融业2012年、2013年税负率与毛利率比为-0.76%、8.8%;房地产业2012年、2013年税负率与毛利率比为32.98%、39.44%。建筑业2012年、2013年税负率与毛利率比为35.15%、9.68%。由此可见,金融业中大型企业较为异常,可能存在税收风险。
数据来源:全国税收调查系统NTSS甘肃省2012—2013年数据。
通过以上分析,甘肃省金融业在每一种指标分析中都有存在税收风险的可能性,应加强对金融业的监管,有效预防税收风险的发生。
(三)税收风险指标回归分析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毛利率和营业收入之间存在着相关关系。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是影响毛利率的主要因素。通过建立回归模型来分析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毛利率和营业收入之间的关系。其中,毛利率用主营业务收入减主营业务成本来代替。我们用y来表示大型企业的营业收入,x1表示大型企业缴纳的营业税,x2表示大型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与主营业务成本的差额,x3表示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选取甘肃省2013年各个大型企业的数据,建立回归方程:
其中括号内的数为相应参数的t检验值,R2是可决系数。由于数据是截面数据,虽然可决系数R2相对不高,但样本回归方程对所有样本数据点的拟合效果较好。由t值可知,自变量与因变量之间的线性关系显著。由F=7.68可知,样本回归模型的整体线性关系显著。由DW=1.89可知, 随机项之间不相关。模型的拟合效果较好。
通过模型可知,营业税、毛利率和营业收入之间存在着正相关关系,企业所得税与营业收入之间为负相关关系。其中营业税数额和营业收入之间的相互影响关系更为显著。通过它们之间的线性关系,可以预测出大型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数额,以预防企业弄虚作假情况的发生,有效及时地发现大型企业可能存在的税收风险。
通过分析可知,大型企业存在税收风险的可能性。同时,大型企业的税收风险又是由多方面的原因引起的。需要通过分析大型企业税收风险产生的原因,从根源上杜绝大型企业税收风险的发生。
四、大型企业税收风险产生的原因分析
(一 )金融机构税收负担偏重
首先,从现行税制来看,对金融业征收的税收主要有营业税、所得税、城市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等,金融企业的总体税收负担偏重。其次,金融业征收的营业税是按照营业额全额征收,而不是按照净额(即差价)征税,更不是像增值税那样只对增值额征税,所以,金融企业实际上承担了增值税和营业税双重税收负担。其三,我国金融资产税收体系不健全,无论是金融资产的发行、交易、持有和转让,还是金融资产的收益和资本利得, 都缺乏一套完整有效的税收体系予以调节。
(二 )大型企业涉税问题复杂多样 ,客观上容易产生税收风险
大型企业的特点决定了大型企业涉税问题的复杂性,而企业所得税核算形式多样,计算过程复杂,优惠政策涉及面广,政策执行审核审批手续繁琐,从税种认定、适用政策、预缴申报到汇算清缴、纳税调整,都对企业办税人员提出了较高的业务要求;另一方面,企业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参差不齐,对所得税政策,尤其是税前扣除项目的把握不全面,难免带来企业财务核算和税法政策之间的偏差,对税收政策执行不到位而产生税收风险。
(三 )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风险
对于大型企业的管理成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企业信息资源的掌握,而当前税务机关在推行大型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过程中,遇到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信息不对称。其一是因为大型企业的经营规模较大, 普遍实施跨国跨区域经营,生产经营财务核算非常复杂;其二是一些大型企业出于保密等方面考虑,在对外披露信息时十分谨慎,对税务机关需要的资产核算数据等信息不予提供或需要经过一定的内部审批程序方可提供,信息的及时性难以保证;其三是由于大型企业大多采取多个分支机构经营的模式,所有税务核算并不是都在同一个税务部门,分支机构与总机构所在地的税务管理部门之间、各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税务管理部门之间缺乏及时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以致相应数据应用水平不高,从而导致了信息不能共享,直接影响了管理效率。
五、强化大型企业税收风险管控的政策建议
(一 )设立专门的大型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机构
由于我国大型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处于探索阶段,目前许多大型企业还没有设立专门的税务管理机构,即使有些大型企业设立了税务管理机构,也未能建立起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和风险管理体系。税务机关要相应地设立专门的大型企业税收风险管理部门,配备专业人才,从管理机构层面实现大型企业税收风险专业化管理,同时,协助和指导大型企业组建税收风险管理机构,建立税收风险内部控制管理体系。特别是在西部垄断性﹑资源性大型企业集中的地市应该设立大型企业管理机构,还有大型企业集中的县(县级市)也需要设立大型企业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大型企业管理司也应该直接管辖全国范围内的大型企业、跨国集团公司等;其他大型企业分别由省、市级大型企业管理分支机构实施直接管辖,待条件成熟时再逐步提高其管辖的级次。
(二 )建立和完善大型企业所得税风险评估机制
建立和完善大型企业税收风险评估机制需要从以下方面入手:一是组建大型企业税收风险评估团队,实行专业化评估。二是加强税务信息的采集、整理与存储工作。除了大型企业按照规定报送的纳税申报资料、财务会计资料以及税务部门日常掌握的征管资料及有关信息外,要积极拓宽信息采集渠道,建立与审计、海关、财政部门、证券管理机构等相关管理部门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联系和信息沟通制度。三是开发统一的大型企业税收风险评估管理软件,积极研究和建立科学的税收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和税收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制定风险等级评定和风险预警等级评定。四是积极引导和配合大型企业定期进行税收风险评估。要细化业务流程的涉税控制,发现并识别税收风险控制节点,要把大型企业每个流程所涉及到的业务尽可能地细化,并与税收法规相比对,进行风险识别评估。
(三 )优化纳税服务 ,实现纳税服务专业化
大型企业的经营特点决定了其税收业务相对复杂,对纳税服务要求高。大型企业除了最基本的纳税服务外,更希望税务机关能够提供更多的专业化和针对性的服务。一般而言,大型企业主观上往往没有逃税的意愿,税收风险通常不会来自于做假账或者简单的账面差错,而更多的是由于企业管理层缺乏基本的纳税风险防范意识,没有建立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为此,纳税服务部门应针对大型企业各自面临的税收风险,实行差别管理,必要的情况下实行一对一服务,将控制重大税收风险摆在首位。税务部门可通过纳税评估,对大型企业可能出现的税收风险事前介入,加强辅导宣传,尤其要加强对大型企业重大经营决策重要经营活动中涉税问题的辅导宣传,为企业决策提供参考。同时,税务机关要尽快转变观念,结合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的税收法定原则理念,严格树立依法征税观念,尽快实现从“任务治税”理念向“严格依法治税”和“提供纳税服务”理念的转变。
(四 )强化纳税评估 ,加强汇算清缴 ,加大税务稽查力度
从国外大型企业税收管理机构的征管范围来看,各国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属于大型企业税收管理的主要税种。因此,首先要把增值税的纳税评估与所得税的纳税评估紧密结合起来,要定期对企业执行财务制度和所得税方面的有关规定进行所得税纳税评估和约谈,建立纳税评估的台账。加强日常检查和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在日常的征管中要注意信息的采集、分析和研究,密切关注企业的生产经营全过程,加强对企业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损失的真实性审核管理,同时要充分利用企业申报的各种信息资料,运用纳税评估指标体系中的各种指标,对纳税人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额与评估额进行比较分析,审核其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8.税收风险分析典型案例 篇八
关键词:项目融资贷款银团风险控制
一、贷款前期阶段
在项目筹建阶段时,我们国家尚处于改革开放的初期,各种基础设施的建设方兴未艾,对电力的需求也日益增大。作为国家“九五”规划的重点项目之一,临海电厂项目急需国外资金和技术的加入。香港的L集团就是在这种环境下和国内的发电集团取得了合作。项目公司和香港的H银行达成了初步的合作意向。H银行将作为牵头行,为临海电厂项目提供1.25亿美元的商业贷款。项目通过国际招标确定由日本某集团总承包建设。项目公司因此和日本M银行洽谈,取得了8.2亿美元的出口信贷贷款。
在这阶段,贷款银行风险控制的主要手段有:
(一)在融资谈判阶段,项目公司聘请融资顾问代表投资者同银行接洽,提供项目资料及融资可行性研究报告给银行进行风险评估。贷款银行经过现场考察、尽职调查及多轮谈判后,将与投资者共同起草融资的有关文件。
(二)由于贷款金额较大,牵头行往往组织信用良好、资金雄厚的十几家银行共同组成贷款银团来共同提供贷款给借款人,这样做既分散了自身的风险、又增强了抵御风险的能力。
二、合同签署和执行阶段
在这一阶段,最重大的事项莫过于签订贷款合同。以H银行为牵头行的银团在选定其他贷款成员后与项目公司即借款人进行谈判。谈判的内容包括银行发放贷款的条件、贷款金额、利率条件、借款人违约条件等。这一阶段,虽然谈判的时间较长,需要沟通的事项较多,但这一方式有利于银团的成员从一开始就参与了贷款银团的工作,对贷款项目有了深入的了解和明确的预期。谈判的最终目的要使得贷款合同的条款既要符合银团的利益,同时也要被借款人所接受。
(一)担保安排
由于项目融资方式中,借款人偿还借款的来源就是该项目所产生的收益,没有其他的来源。银团为保证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及时、足额收回,就必须将借款人在项目下的资产、权益抵押到自己的名下。
在临海电厂项目融资中,香港H银行有限公司作为贷款银行委任的境外抵押代理人,管理或接收抵押物。项目公司可提供给境外贷款银行的担保主要有如下:
1、股权质押和权利转让:根据贷款协议,临海电厂项目公司股东出资证明书质押给境外抵押代理。作为股东在项目公司中目前及将来各自股权产生的所有权利、股利和效益转让给境外抵押代理。
2、再保险权利转让:根据贷款协议,临海电厂保险在省人保投保,省人保再将80%向境外再保,通过项目公司作为借款人与境外抵押代理签订再保权益转让书,将借款人在保险名义下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和利益及索赔权(包括给予借款人的任何代表权、担保、承诺及其他保证)(现在和将来的)以及根据该保险借款人应得到的所有权益,包括退回保险金, 所有有关保险索赔的利益转让给境外抵押代理。
3、账户抵押:临海电厂项目公司作为借款人为了支付给抵押贷款人及清偿有抵押债务采用全权保函,通过第一固定抵押方式,以境内抵押代理(作为抵押贷款代理人)为受益人,在账户抵押协议持续有效期间现在或以后任何时候将在省建行开立的美元资本账户、美元还本付息账户、美元贷款账户、美元收入账户、人民币抵押账户的贷方余额抵押给并绝对转让给境外抵押代理,并在临海市公证处注册登记。
4、机器设备抵押:根据贷款协议,必须签订机器设备抵押协议,贷款人和为了保证协议中的所有其他义务,作为法定受益所有人,临海电厂项目公司(抵押人)向作为抵押贷款的代理人和受托人并代表其利益的境外抵押代理转让、抵押滨海电厂项目公司所有的机器设备和其在所有权文件中规定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和利益(现在和将来)及其在上述文件中得到的所有利益。
5、土地使用权抵押:根据贷款协议必须签订土地使用权抵押协议。临海电厂项目公司将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在场地所有权文件项下所有权利、所有权和利益及由此产生的利益抵押或转让给境外抵押代理,并在临海市国土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6、建筑物抵押:根据贷款协议,临海电厂项目公司作为借款人, 取得贷款的先决条件之一,必须签订建筑物抵押协议。借款人(抵押人)作为电厂建筑物的法定所有人,把建筑物和一切所有权转让书中的权利, 产权和利益抵押给境外抵押代理。在项目完工之后即在临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登记手续。
(二)利率安排
临海电厂由日本M银行提供的8.2亿美元出口信贷是采用固定利率, 利率6.2%,期限16年,;由香港H银行为牵头行、以11家境外银行组成的银团提供商业贷款,利率是浮动利率LIBOR + 1.6%,期限12年。由于出口信贷利率得到了日本政府的补贴,是优惠利率,固定利率6.2%,较商业贷款浮动利率及国内同期中长期美元贷款利率较低。临海电厂项目公司从出口信贷优惠利率中获得了利益,从而降低了工程造价。由于国际资本市场的变化,LIBOR美元利率不断下降,银团在自身收益得到保证的前提下,也进一步为项目公司节约了财务费用。
(三)参与公司治理
在融资执行阶段,由于融资银行承担了项目的风险,因此会加大对项目执行过程的监管力度。通常贷款银行会监督项目的进展,并根据融资文件的规定,参与部分项目的决策程序,管理和控制项目的贷款资金投入和现金流量。通过银行的参与,在某种程度上也会帮助项目投资者加强对项目风险的控制和管理,从而使参与各方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在临海发电厂,银团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参与项目公司的管理,实现风险的合理规避:
1、通过董事会决议,对银行账户进行授权控制:根据公司的董事会决议,对在省建行和临海市建行开立的账户分别授权签署银行支票及其他汇款凭证。在省建行开立的账户,董事会设置了三组有授权的人士。其中:甲组乙组均为公司董事,丙组七人为H银行派出的人士。金额相等或低于拾万美元(US$100,000)或壹佰万元人民币(RMB1,000,000),由甲组任何一人及乙组任何两人共同签署,并由丙组任何两人加签有效。金额超过拾万美元(US$100,000)或壹佰万元人民币(RMB1,000,000):由甲组任何两人及乙组任何两人共同签署,并由丙组任何两人加签有效。
在临海建行开立的账户,董事会设置了三组有授权的人士。其中:甲组乙组均为公司董事;丙组七人为H银行派出的人士。金额相等或低于拾万美元(US$100,000)或壹佰万元人民币(RMB1,000,000):由甲组任何一人及乙组任何两人共同签署有效。金额超过拾万美元(US$100,000)或壹佰万元人民币(RMB1,000,000):由甲组任何两人及乙组任何两人共同签署有效。
2、根据贷款协议的规定,项目公司涉及金额超过1,000,000美元的合同,除需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以外,还需提交银团审批。只有在银团同意之后,公司才能签署有关的合同或协议。
3、公司允许境外抵押代理及其代表在任何适当的时候来检查会计账簿和财务记录,取得这些会计账簿和财务记录的副本和其中的摘录;项目公司需按照协议规定及时向境外抵押代理提供季度财务报表和经审计后的年度财务报告;在提供财务报告的同时,每次需要向境外抵押代理提供一份证明,由当时两位董事签名,说明这些财务报表在所有实质性方面都是真实、正确的和完整的,并且公正的表明其在相关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4、项目公司的年度预算在报董事会同意之后,亦需提交银团审核同意。在公司年度内的开支,境外抵押代理将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来执行,对于超出年度预算开支的事项一般不予以批准。
(四)违约安排
在临海电厂和境外抵押地理签订的贷款协议中明确规定了项目公司即借款人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这些违约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未于到期日偿还债务、有关的合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运行和购电合同》项下的义务、借款人卖掉、转让、出售或处置或试图或同意卖掉、转让、出售或处置其全部或大部分承诺、财产、资产、权利或收入;借款人改变或威胁要改变其业务性质或范围,或者终止章程中贵的那个的其业务经营的重要部分。合同中规定的违约事件多达三十项,用合同规范了借款人的行为,在最大程度上保护贷款银团的合法利益。
一旦发生违约事件,借款人根据帐户抵押书运用项目帐户的权利应根据帐户抵押书中止,即项目公司的银行帐户将被冻结,直至境外抵押代理宣布违约事件已经解除为止。
项目融资方式是一种较为常见的融资方式,特别是在能源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上使用较为频繁。它给项目的投资者、借款人提供了一种风险共担、共同管理的一種方式,使贷款人能更好的参与到项目的管理当中来,降低资金的风险。在临海发电厂项目中,贷款银团通过贷款前期和合同签订执行阶段的各种措施,成功的规避了项目融资中可能遇到的主要风险,不仅给临海发电厂项目提供了项目建设所需的资金,而且获得了良好的融资收益。临海发电厂项目从2000年4月第一台发电机组投入商业运行到现在,机组运行情况良好,项目公司从售电收益中获得了充足的现金流量,股东获得了预期的回报,贷款银团按时、足额收回了本金和利息,是一个运作得较为成功的项目融资案例。
参考文献:
[1]李定明 探讨大型基建项目银团贷款的具体操作 当代经理人 2006年2月
[2]张庆山. 火力发电企业项目融资风险管理研究[D]. 华北电力大学(北京), 2007
【税收风险分析典型案例】推荐阅读:
建筑行业税收风险分析11-22
完善税收制度防范税费执法风险10-01
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报告10-16
税局税收风险管理平台11-06
税收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02-19
税务地税:关于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经验材料02-20
增值税转型改革后的税收征管风险及对策01-15
税收筹划案例分析报告07-20
金融风险案例分析11-30
财务风险案例分析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