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版) - 深圳市教育局

2024-10-04

(2017年版) - 深圳市教育局(10篇)

1.(2017年版) - 深圳市教育局 篇一

深圳市华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简介

深圳市华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注册资金5189万元,是经国家建设部核准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专业承包壹级,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专业承包壹级,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专业承包壹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壹级以及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并获得了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幕墙生产许可证;通过了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等管理体系相关标准的认证,形成了工程项目“三合一”的综合管理体系;取得了深圳市人民银行认定的资信评估机构评定的“A A A”级资信单位,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评定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被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评为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百强企业”、“质量、服务双优企业”;是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中国室内装饰协会、深圳市企业家联合会会员单位和深圳市装饰行业协会理事、深圳市企业投资者联合会常务理事单位。

华剑公司自成立以来,在装饰行业中异军突起,拥有自置物业的办公场地及玻璃幕墙加工厂,各职能部门设置合理,各类专业管理人员齐全;配备了信息网络化办公系统,建立了高效的决策、设计、施工、管理运行机制。

“诚信、优质、高效、创新” 华剑公司一直秉承这一企业宗旨,通过优质、高效的服务,树立公司诚信形象,在探索中创新、在实践中奋进,不断巩固市场、开拓市场,业务已拓展到全国各地,在北京、天津、广西、新疆、广州、东莞、陕西、山东、南京、厦门、杭州、云南、上海、成都、宁波、湖南、安徽等部份省市级大中城市设立了分公司或办事机构。华剑公司将以“横向发展、多种经营”为模式,立足深圳,辐射全国,走向世界。

成绩是属于过去的,华剑公司的目光已投向未来。华剑人坚信,在各界朋友的鼎力支持下,华剑人将以全新的姿态努力谱写华剑历史新的篇章!

2.(2017年版) - 深圳市教育局 篇二

我校是2017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样本校之一。于2017年5月25日圆满完成了国家教育部下达的义务教育四年级科学与思想品德的监测工作。现将测试前、测试中、测试后的工作全过程简要总结如下:

一、测试前的准备工作

我校深刻地意识到实施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重要性,必须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必须保证了监测的真实性和客观性,监测必须做到万无一失。

1、为了达到这个目标,学校首先成立了以温映浩校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级的要求,制订了具体的实施方案,由学校教务处负责具体实施。在实施的过程中,我们做到了目标明确,责任清楚,保障有力。

2、组织学校的领导班子以及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上级文件,高度重视,认真参加相关业务培训,认真填报每一次信息,落实每一次工作布置,认真排查准备工作的每个环节。

3、切实搞好样本校测试年级学生和教师信息的上报工作。按现有学生人数如实上报,并要文件的要求做好备注工作。

4、学校总务处对测试场地进行安全大排查,杜绝一切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

5、教务处与班主任加强宣传,让师生认识教育质量监测的重要性,让学生明白考试的规则、流程和细节,并加强训练。

6、教务处切实做好监测工具的保密工作。妥善布置好考场。

7、临考前一天,由责任督学与主监测员亲自排查考场各项措施落实情况,没发现问题。

二、测试当天的工作情况

测试过程没有出现学生缺考,没有出现意外停电,测试按计划顺利进行,没有出现违规问题,没有发生安全意外。

1、上午7时10分,责任督学林思龙同志与本校保密员取回试卷并和其它工作人员按时到达考场办公室按规程开展考务工作。

2、上午8:10开始学生检录,共30名学生,无一缺考。9:00科学考试正常进行。

3、上午9:30开始校长与教师问卷调查,共8人,有一教师因病缺考,已在相应表内作情况说明。

4、上午10:20学生科学科目测试顺利结束。试卷认真封装后,放入保密柜。

5、上午10:40学生科学相关问卷开始准备。10:50学生科学相关问卷开始填答。

6、上午11:30校长与教师问卷调查和学生问卷调查结束。试卷认真封装后,放入保密柜。上午所有相关工作人员均到岗,无一缺席,认真负责,操作过程没任何错误。

7、下午1:30,学生德育测试准备。2:00学生德育测试开始。

8、下午3:20学生德育测试顺利结束。试卷认真封装后,放入保密柜。

9、下午3:40学生德育相关问卷开始准备。3:50学生德育相关问卷开始填答。

10、至下午4:30测试结束。测试过程顺利。

11:下午5:00监测工具封装按要求打包完成。监测工作圆满结束,监测场地与保密柜全过程有录像监控保存。工作组完成所有工作表格的填写。校长亲自检查签名,学校安排专车、责任督学与专人将监测包送到教育局指定保密室。

为了圆满完成监测任务,各级领导与教师高度重视,全体参测人员尽心尽力。我们的监测工作是认真的、务实的。学生的成绩是真实的、可靠的。

凤光小学

3.(2017年版) - 深圳市教育局 篇三

第一部分 考试说明

一、考试命题

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试卷中,人民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反恐怖主义法、办理行政案件程序、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试题所占分值不低于总分的60%,其他法律法规在试卷中都有所体现。

中级、高级执法资格考试试卷中,人民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反恐怖主义法、办理行政案件程序、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试题所占分值不低于总分的50%,突发事件应对法、集会游行示威法、枪支管理法、民爆危险品管理的法律知识、出境入境管理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禁毒法、合同法试题所占分值不低于总分的10%,其他法律法规在试卷中都有所体现。

二、考试题型

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时间为90分钟。试卷分值为100分,由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简答题、案例分析题组成。其中,判断题20题,每题1分;单项选择题3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20题,每题1分;简答题2题,每题5分;案例分析题2题,每题10分。

-1-中级执法资格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试卷分值为100分,由判断题、单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案例分析题组成。其中,判断题10题,每题1分;单项选择题25题,每题1分;不定项选择题20题,每题1分;案例分析题3题,每题15分。

高级执法资格考试时间为150分钟。试卷分值为100分,由单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案例分析题、论述题组成。其中,单项选择题10题,每题1分;不定项选择题20题,每题1分;案例分析题2题,每题15分;论述题2题,每题20分。

第二部分 考试内容

一、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1.法治的含义

2.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含义

3.依法治国的含义 执法为民的含义 公平正义的含义 服务大局的含义 党的领导的含义

4.依法行政的含义

(二)法律基本概念 1.法的概念和特征

2.我国的法律形式

3.我国的立法权限

-2-4.法律的适用

5.法律效力、法律关系、法律责任、法律制裁的含义

6.权利与义务的含义及关系

7.执法、司法、守法的含义

8.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成(三)宪法

1.宪法的概念和特征 宪法与法律的关系

2.我国国家的根本性质(我国的国体)第1条

3.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

第57条

4.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

第33条 5.人民法院、第123条

人民检察院的职权

第129条

6.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第34条

7.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所有制及分配制度 第6条

8.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

-3-第111条

9.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33-56条

10.我国宪法关于紧急状态的规定

第67条第20项、第80条、第89条第16项

(四)人民警察法

1.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职责、权限 第6条

2.继续盘问的适用条件、时限

第9条

优先通行权和优先使用权的适用条件 第13条

交通管制权的适用条件和审批机关

第15条

现场管制权的相关规定

第17条

3.非工作时间人民警察履行职责的规定 第19条

4.人民警察的义务和纪律

第20-23条

5.录用人民警察的基本要求 第26条第1款

不得担任人民警察的情形

第26条第2款

担任人民警察领导职务的条件

第28条

人民警察的奖励种类和措施 第31条

6.执行上级的决定和命令的规定 第32条

拒绝执行指令的适用条件

第33条

7.公民、组织对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协助义务 第34、35条

8.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的管理规定 第36条

9.对人民警察的执法监督 第42-47条

10.违反人民警察法的法律责任形式 第48-50条

(五)反恐怖主义法

1.恐怖主义、恐怖活动、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恐怖事件的概念

第3条

-5-2.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认定

第12、13、16条 3.安全防范 第17-42条 4.技术侦察 第45条

5.调查恐怖活动嫌疑的措施

第49条-54条 6.指挥长负责制 第56条

现场指挥员的确定 第56条、第58条

恐怖事件发生后采取的应对处置措施

第57条、第61条

恐怖事件现场使用武器的情形 第62条

7.对有关人员采取保护措施的规定

第60、75、76条

8.公安机关管辖的反恐怖主义违法行为的认定及法律责任

第80、81、82、83、88、89、90、92条

(六)反家庭暴力法* 1.家庭暴力的概念

-6-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2、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的处置

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3、人身安全保护令

第二十九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七)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 1.公安机关的性质

第2条

2.公安机关的管理体制

-7-第3条

3.公安机关内设机构的分类

第7条

4.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的分类

第10-13条

(八)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1.警械的定义和种类

第3条 武器的定义

第3条

2.使用警械和武器的基本原则

第4条

3.使用警械的条件

第7、8条 4.使用武器的条件

第9条

不得使用武器的情形

第10条

停止使用武器的情形

第11条

使用武器后的处置程序

第12条

5.违法使用警械和武器的法律责任

第14条

6.依法使用警械和武器造成无辜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补偿

第15条

(九)行政处罚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不含程序内容)1.行政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实施机关、《行政处罚法》第15-19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条 适用对象、《行政处罚法》第3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条 适用范围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条 2.行政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原则

《行政处罚法》第4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条 3.行政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与设定

《行政处罚法》第8-14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条 4.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

第18条

5.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第23-29条

6.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第30-39条

-9-7.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

第40-49条

8.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 第50-76条

9.违法办理治安案件的情形及法律责任形式

《行政处罚法》第57-62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6、117条

10.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与犯罪的区别和联系

(十)办理行政案件程序(含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强制法有关程序规定以及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1.公安行政案件的管辖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9-12条 2.回避的适用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4-22条 3.行政案件证据的种类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23条 刑事诉讼中的证据在行政案件中的使用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29条 作证义务和证人资格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30条 4.期间的计算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32条

-10-法律文书的送达方式和时限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33条 5.简易程序(当场处罚)的适用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34-36条 6.行政案件需要调查的内容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38条 7.调查取证的基本要求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37、39、40条8.安全检查的适用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41条 9.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和实施程序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42-45条 10.保护性约束措施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46条 11.受案、《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47-51条 传唤和强制传唤、询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52-66条 勘验、检查、《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67-71条 鉴定、-11-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72-84条 辨认、《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85-90条 证据保全措施的适用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91-98条 12.听证的适用条件和程序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99-129条 13.行政违法行为的追究时效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30条 14.一事不再罚的适用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32条 15.行政处罚的责任年龄和责任能力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33条 16.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从重处罚的适用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34-136条 17.共同违法行为的处罚与数过并罚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37条 18.行政拘留处罚的折抵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38、139条19.不执行行政拘留的适用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40条 20.办理行政案件的期限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41条 21.违法嫌疑人身份不明案件的行政处罚决定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42条

22.处罚前告知的内容、方式和违法行为人的陈述申辩权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43-145条 23.行政案件的审核、审批内容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46条 24.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基本条件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47条 25.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制作与送达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50条 26.行政处罚的决定权限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48条 不服行政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救济措施

27.对县级以上各级人大代表予以行政拘留的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49条 28.治安调解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53-161条 29.涉案财物的管理与处理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62-171条 30.公安行政处罚的执行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72-195条

-13-行政拘留的暂缓执行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96-207条 31.外国人国籍的确认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213条

32.解决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行政法律责任问题的途径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214条 33.涉外案件的语言文字适用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215条 34.对外国人驱逐出境和限期出境的处罚程序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224、225条 35.涉外案件内部报告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227条 36.对外国人限制人身自由时通知外国驻华使领馆制度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228条 37.探视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外国人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230条 38.结案、《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232条 终止调查的适用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233条

-14-39.《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

(二)》的相关规定

(十一)刑法 1.刑法的适用范围

第6条

从旧兼从轻原则

第12条 2.罪刑法定原则

第3条

3.罪刑相适应原则

第5条 4.犯罪的概念

第13条 5.犯罪构成6.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概念

第20条

7.紧急避险与避险过当的概念

第21条 8.犯罪预备、第22条

-15-犯罪未遂、第23条 犯罪中止的概念

第24条 9.共同犯罪、第25条 主犯、第26条 从犯、第27条 胁从犯、第28条 教唆犯的概念

第29条

10.单位犯罪的概念

第30条

11.主刑、附加刑的概念和种类

第33、34条

12.从重、从轻、减轻刑罚的适用13.对免予刑事处罚人员的处理

14.对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处理

第64条

15.累犯的概念

第65、66条

16.自首与立功的概念和适用

第67、68条

17.数罪并罚的适用原则

第69-71条 18.缓刑的适用 第72-77条 19.禁止令

20.假释的概念与执行

第81-86条 21.追诉时效

第87-89条

22.受刑事处罚人的报告义务及免除规定第100条

23.危害国家安全罪

第102-113条 24.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114-139之一条

25.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140-231条

26.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232-262之二条 27.侵犯财产罪

第263-276之一条 28.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277-367条 29.贪污贿赂罪

第382-396条 30.渎职罪

第397-419条

(十二)办理刑事案件程序(含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1.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基本职权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3条 2.公检法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关系

《刑事诉讼法》第7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5条

3.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 4.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及其处理

《刑事诉讼法》第15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83条

5.刑事案件的管辖

-18-《刑事诉讼法》第18-27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4-27条

并案侦查的情形

另案处理的情形

6.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的种类

公安机关与人民检察院互涉案件的管辖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8条 7.回避的适用

《刑事诉讼法》第28-31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30-39条

8.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32-34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41-46条

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可从事的业务

《刑事诉讼法》第36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40条

辩护律师与在押、被监视居住犯罪嫌疑人会见、通信 《刑事诉讼法》第37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48-52条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刑事诉讼法》第38-41条、第46、47条

-19-辩护人涉嫌犯罪案件的办理

《刑事诉讼法》第42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53条

9.刑事案件证据的种类

《刑事诉讼法》第48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56条

10.收集证据的基本原则

《刑事诉讼法》第50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57条

行政案件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使用

《刑事诉讼法》第52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60条

证据的审查判断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61-63条 办理刑事案件中需要查明的案件事实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65条 证据确实、充分的认定

《刑事诉讼法》第53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66条

非法证据排除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54-58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67条

-20-11.作证义务和证人资格

《刑事诉讼法》第60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69条

证人出庭制度

证人及其近亲属的保护制度

《刑事诉讼法》第61-62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70-72条

侦查人员、鉴定人出庭作证

《刑事诉讼法》第57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68条

12.拘传、《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74-76条 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65-71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77-104条

监视居住、《刑事诉讼法》第72-77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05-119条

刑事拘留、-21-《刑事诉讼法》第80-84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20-128条

逮捕的有关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78-79、85-93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29-143条

13.侦查羁押期限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44-148条 对县级以上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采取强制措施的特别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61-165条 14.期间的计算

《刑事诉讼法》第103-105条 15.受案、《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66-174条 立案、《刑事诉讼法》第107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75-180条

移送案件、《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81、182条 撤案的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83-186条 16.刑事复议复核的规定

-22-《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76条 17.侦查措施的种类和适用

《刑事诉讼法》第113-153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87-273条

侦查终结

《刑事诉讼法》第154-161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74-282条

公安机关对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异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83条 补充侦查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84-285条 18.公诉权的行使机关

《刑事诉讼法》第167-177条 19.刑罚的执行机关

《刑事诉讼法》第252、253、258、259、260、261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88-292条

20.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特殊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266-276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306-321条

21.刑事和解

《刑事诉讼法》第277-279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322-327条

-23-22.犯罪嫌疑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

《刑事诉讼法》第280-283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328-330条

23.强制医疗

《刑事诉讼法》第284-289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331-334条

24.办案协作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335-344条 25.外国人犯罪案件的办理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345-363条

二、中级执法资格考试

中级执法资格考试内容包括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内容,以及下列知识点。

(一)国家安全法

1.公安机关在国家安全工作中行使的职权

第42条

2.公民、组织的义务和权利

第77条

(二)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办法* 1.境外非政府组织的概念及在境内开展活动的行为规范 第条

2.公安机关对境外非政府组织的监督管理职责和措施

3.公安机关对违反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行为的调查措施

4.违反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行为的认定及法律责任

第条

(三)突发事件应对法 1.突发事件的概念和种类 第3条

2.应对突发事件的责任主体

第7条

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组成第8条

3.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

第50条

(四)集会游行示威法 1.集会游行示威的概念

第2条

-25-2.集会游行示威的主管机关

第6条

3.集会游行示威的举行

第18-19条

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的条件和职责

第8、25条

4.公安机关管理集会游行示威的职责权限 第20-

23、27条

(五)枪支管理法 1.枪支的定义

第46条

2.公务用枪与民用枪支的分类、配备、配置范围

第5-12条

3.枪支的保管、使用、运输要求

第23-32条

(六)民爆危险品管理的法律知识

1.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购买、运输、爆破许可及备案制度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3条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的相关管理规定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4条 爆破作业要求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5条

-26-2.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丢失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向公安机关的报告制度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15条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制度和运输安全要求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3、23、24、26、27条 烟花爆竹的燃放要求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30、31条 焰火燃放许可制度和要求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33-35条

3.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被盗、丢失报告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23条

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登记和保存销售记录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41条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的申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38、39条

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要求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33条 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许可制度和运输安全要求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43、48、49条 托运危险化学品的要求

-27-《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50条

(七)居民身份证法 1.居民身份证的发放范围

第2条

2.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 第5条

3.人民警察有权查验居民身份证的情形

第15条

4.违反居民身份证管理行为的认定

第16-20条

(八)出境入境管理法

1.外国人住宿登记、工作的规定

第39条

2.对外国人实施当场盘问、继续盘问、拘留审查、限制活动范围、遣送出境措施的规定

第58-64条

3.出境入境管理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

第70条

(九)消防法

1.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其消防安全职责

第17条

2.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的消防职责

-28-第51、53条 3.临时查封措施

第54条

(十)网络安全法* 1.对危害网络安全等违法行为的禁止性规定

第12条

2.网络运营者的执法协助义务 第三章

3.公安机关管辖的违反网络安全管理行为的认定及法律责任

第六章

(十一)道路交通安全法

1.公安机关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

第23、24条 2.限制交通措施

第39条 3.交通管制 第40条

(十二)禁毒法 1.毒品的定义

-29-第2条

2.对吸毒人员的检测和登记

第32条

对吸毒人员不予处罚的情形

第62条

3.强制隔离戒毒的适用条件

第38条

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的情形 第39条

(十三)合同法 1.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

2.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第25、34、35条 3.合同的履行

第60、61、62、63、66、67、68、73、74、107条4.违约责任

第108、115、116、117、120、、122条

(十四)行政许可法

1.行政许可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第2、5、6条

2.行政许可的事项和可以不作为行政许可的事项

第12、13条

3.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

第22-26条

4.撤销、注销行政许可的适用情形

第69、70条

5.一年内、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同一行政许可的情形第78、79条

6.违反行政许可法的法律责任形式 第72-75、79-81条

(十五)行政复议法 1.行政复议机关与管辖

第3条

2.不服行政复议决定的救济途径

第5、8条

3.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第6、7条

4.行政复议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

第10条

5.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

6.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第21条

7.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

第32条

(十六)行政诉讼法 1.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第12、13条 2.被告的确定

第26条

3.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第3条

4.行政诉讼的证据

第33条

5.行政诉讼的审理和裁判

(十七)国家赔偿法

1.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的范围

第3、4、17、18条

2.不予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的情形

第5、19条

3.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的赔偿请求人

第6、20条

4.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第7、8、21条

5.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程序

第9-

16、22-31条

6.国家赔偿的方式和计算标准

第32-37条

(十八)公安机关督察条例 1.现场督察事项

第4条

2.督察人员在现场督察中发现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置措施

第6条

3.停止执行职务、禁闭措施的适用

4.(2017年版) - 深圳市教育局 篇四

合 同 书

深圳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制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须知

一、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需提交的资料:

(一)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二)出租人、承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包括:

1、个人

大陆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港澳台居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境外人士:护照(有居留许可或入境签证)。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2、单位

营业执照(社会信用代码)、部队证件、境外企业合法开业证明(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境外企业合法开业证明须附中文译本,未经中国相关职能部门认证的,需经使领馆公证或认证。

(三)共有房屋出租的,须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出租证明。(四)授权委托

1.产权为个人:须出具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须在授权委托书上载明委托事项和签署地;若无法取得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原件的,须出具经委托人签字确认的身份证复印件。当事人在境外签署的委托书应按规定经过公证和认证。

2.产权为单位:经办人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还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须在授权委托书上载明委托事项和签署地。当事人在境外签署的委托书应按规定经过公证和认证。(五)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房屋信息编码卡: 通信地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社会信用代码或有效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 通信地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社会信用代码或有效证件号码:

承租方(乙方): 通信地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社会信用代码或有效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 通信地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社会信用代码或有效证件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房屋租赁安全责任的决定》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深圳市 区 的房屋(以下简称租赁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租赁房屋出租面积共计平方米。产权人或合法使用人为;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名称及号码:。

第二条 租赁房屋的单位租金按房屋出租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 元(大写: 元)计算,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第三条 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交付首期租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第四条 乙方应于:

□每月 日前;

□每季度第 个月 日前;

□每半年第 个月 日前;

□每年第 个月 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应向乙方开具税务发票。(上述四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内打“√”)第五条 乙方租用租赁房屋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前款约定之期限不得超过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且不得超过20年,超出部分无效。

第六条 租赁房屋用途:。

本合同租赁房屋的用途应与房地产权利证书的使用用途保持一致,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禁止擅自改变用途。

第七条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租赁房屋,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并报辖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登记备案。

第八条 交付租赁房屋时,双方应就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当时状况、附属财产等有关情况进行确认,并在附页中补充列明。

第九条 甲方交付租赁房屋时,可向乙方收取 个月(不超过三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 元(大写: 元)。

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甲方向乙方返还租赁保证金的条件:1、2、3、□只满足条件之一。

□全部满足。

(上述两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种,并在所选项□内打“√”)返还租赁保证金的方式及时间:。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不予返还保证金:1、2、3、第十条 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支付租赁房屋所用土地的使用费及基于房屋租赁产生的税款、费;乙方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屋的水电费、卫生费、房屋(大厦)物业管理费、费等因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第十一条 甲方应确保交付的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

第十二条 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行为;对乙方正常、合理使用租赁房屋,甲方不得干扰或者妨碍。

第十三条 乙方在使用租赁房屋过程中,如非因乙方过错所致,租赁房屋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缺陷的进一步扩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日内进行维修或径直委托乙方代为维修;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到通知后不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履行维修义务的,乙方可代为维修。

发生特别紧急情况必须立即进行维修的,乙方应先行代为维修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上述两款规定情形下发生的维修费用(包括乙方代为维修及因防止缺陷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未尽上述两款规定义务,未能及时通知或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该(扩大)部分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租赁房屋或其附属设施出现

或发生妨碍安全、损坏或故障等情形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赔偿并及告知甲方。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上述三款双方应共同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内打“√”)第十五条

□租赁期间,乙方可将租赁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并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但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限;

□租赁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凭该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但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限。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上述三款双方应共同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内打“√”)第十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租赁房屋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的,应在转让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给予甲方书面回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解除或变更本合同:(一)发生不可抗力,使本合同无法履行;(二)政府征用、收回或拆除租赁房屋;(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八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损失,□

1、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

2、向乙方请求损害赔偿;

3、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

4、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上述四种方式由双方协商选取,但第3、4项不能同时选取;在相应□内打

“√”):

(一)乙方拖欠租金达 天(个月)以上;

(二)乙方拖欠可能导致甲方损失的各项费用达 元以上;(三)乙方利用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四)乙方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结构或者用途的;

(五)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四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屋进行装修;(七)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屋转租第三人的。

除追究乙方损害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外,甲方有权依据上述情形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条款或解除合同,解除合同通知书一经合法送达,甲方有权申请单方注销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第十九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损失,□

1、向甲方请求损害赔偿;

2、请求甲方双倍退还租赁保证金;

3、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上述三种方式由双方协商选取,但第2、3项不能同时选取;在相应□内打“√”):(一)甲方迟延交付租赁房屋 天(个月)以上;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租赁房屋的安全性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的;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的;

(四)未经乙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将租赁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

(五)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要求提前解除(终止)合同的。

除追究甲方损害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外,乙方还可依据上述情形向甲方提出变更合同条款或解除合同,解除合同通知书一经合法送达,乙方有权申请单方注销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第二十条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 日内迁离并返还租赁房屋,并保证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的完好(属正常损耗的除外),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

各项费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房屋的,甲方有权依法律规定或依合同约定收回租赁房屋,并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收取相当于双倍租金的赔偿金。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间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租赁房屋的,应于租赁期届满之日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租赁房屋有优先承租权。

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重新登记备案。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应当签订《深圳市房屋租赁安全管理责任书》。甲方提供的出租房屋应符合安全使用的标准和条件,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出租房屋的建筑、消防设备、燃气设施、电力设施、出入口和通道等应符合市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消防、治安、环保、卫生等管理规定或标准。乙方应严格按照政府职能部门规定的安全、消防、治安、环保、卫生等管理规定或标准使用出租房屋,并有义务保证出租房屋在使用中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须自觉履行,如有一方违约,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在附页中另行约定;附页之内容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双方在租赁期间对本合同内容达成变更协议的,双方须在变更协议成立后三十日内到原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登记备案。

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房屋租赁主管机关调解或向:

□深圳国际仲裁院申请仲裁;

□深圳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纠纷解决方式由双方协商选择一种,并在相应□内打“√”)第二十五条 甲乙双方约定以下通信地址为双方通知或文件的送达地址: 甲方送达地址: 乙方送达地址:

如上述地址未约定的,以双方当事人签署合同的通信地址作为送达地址。

送达地址未经书面变更通知,一直有效。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或文件按送达地址邮寄视为送达。如按上述地址邮寄文件被邮政部门退回的,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时起生效。

甲、乙双方应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以中文文本为正本。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合同登记机关执 份,有关部门执 份。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银行帐号: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银行帐号: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附页)

特别提示

1、签订合同之前,当事人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经双方协商可对合同条款的内容作增删、选择、补充、填充、修改。合同签订后,未被修改的内容及当事人填写的内容(经当事人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视为本合同约定内容。本合同中的选择、补充、填充、修改内容以手写项的效力优先。

2、在签订合同前,出租人应当向承租人出示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拥有房地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以及能证明出租人身份或者法律资格的证明。房屋委托他人代管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共有房屋出租的,须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出租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承租人应当向出租人出示承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

3、当事人签订、履行合同均应依法进行,不得违反法律有关程序规定或从事违法行为。

4、本合同一经签订,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须按照双方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非经法定或约定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5、合同中由当事人自行填写的内容,均应当使用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用毛笔、钢笔、签字笔填写并签字或盖章确认。

6、本合同文本部分条款中有空白处(以下划线标出),可供当事人约定;还有部分条款可供当事人选择(以□标出)。

7、签订本合同后,双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共同到房屋租赁管理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或备案。

8、租赁双方当事人可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确保各份合同相互之间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双方当事人都应当各自持有至少一份合同原件。

9、本合同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解除的,当事人应及时到原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10、双方当事人可就租赁期满、解除合同后如何处置出租房屋内留置物品进行协商,在附页中约定。

5.2017深圳二模作文 篇五

大一寒假,被国内一所著名高校高分录取的小王,见到他高中最要好的同学小刘,聊起各自的大学生活。小王说,他进了大学才发现:身边有不少人不但学习拔尖,而且多才多艺,课余生活也很丰富;在这里,自己引以为豪的高考分数变得苍白无力。他后悔自己高中三年多数时间都在“题海”中度过了。

小刘对他说,不要这样轻易地否定自己的过去,如果没有曾经的付出,你如今连说后悔的机会都没有。

要求:结合材料内容及含意,选好角度,确定立意;明确文体,自拟标题;不要套作,不得抄袭,不得泄漏个人信息。

立意分析:这则材料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小王和小刘对是否后悔自己的高中学习生活选择的感想。这句话就表明了这则材料的整体含意,这是我们写作的边界,也是我们整体把握题意的依据。我们的立意,可以从这一句话中提取重点,我们的立意,可以重点放在“是否要后悔”的问题上,可以放在“我们的高中生活应该做怎么样的选择?”

1.是否要后悔?

(1)

确实后悔,光是刷题的高中生活,太无趣,过来之后也觉得意义不大。(2)

不应该后悔,这是现实,我们无法改变。(3)

不应该后悔,只要我们努力了,就不应该后悔。(4)

辩证看“是否要后悔”的问题。„„

2.我们的高中生活应该做怎么样的选择?

(1)

学习为主,高考为目的。(2)

学习为主,也可以兼顾全面发展

(3)

不要以考上大学为目的,要以自己的全面发展为目的。„„

3.素质教育与应试教育之间的关系

(1)学习不要忘了自己素质的发展。从小王的后悔得出的体会,有些人,学习成绩和素质的全面发展是可以兼顾的,为什么我就不能够兼顾呢?

(2)我们其实也很无奈。“我们”其实也有这样学习成绩与素质全面发展兼顾起来的想法,可是现实不允许我们这样做,我们自己底气不够。

(3)后悔还有得救。大一寒假就意识到自己高中只顾学习,忽略了素质全面发展的问题,其实并不晚,完全可以在大学里面补回来。

(4)精彩在知己的努力。正如小刘说的,应该庆幸自己在高中的努力,考生了大学,达到了自己的目标。生活会有很多遗憾,但是,只要是自己努力过了,自己不应该感到后悔。

(5)人生没有后悔药。„„

4.理想与现实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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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待目标与理想,我们是偏执于自己的理想呢,还是先要达到目标呢?“如果没有曾经的付出,你如今连说后悔的机会都没有。”

(2)目标跟理想是可以兼顾的。(3)只要努力了,就不要轻易后悔 „„

四、立意的层级

(1)本材料范畴的层面:高中阶段是陷于题海还是要全面发展?(2)社会层面:素质教育与应试教育的关系(3)哲学层面:现实与理想的关系

五、立意忌讳 撇开材料谈“后悔”;

撇开材料谈素质教育、应试教育。

1.善哉,“既得式后悔”(写的一般 注意角度就好)

小王弄潮“题海”终进名校,却发现了自己的“苍白”,因而“后悔”。与那些虚掷光阴、最终两手空空而“后悔不迭”的人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小王是因“所得”而后悔“所失”。小王的这种后悔,不妨称之为“既得式后悔”,这种后悔,没有“得了便宜卖乖”式的“矫情”,而有自我省察、自我反省的深刻。所以说,善哉,“既得式后悔”!

苏格拉底说“未经省察的人生没有价值”,可见“省察”对于人生的意义,尤其是对于那些生于混沌、死于茫然的人生而言。但是,有些人的省察也仅仅是从得中见得,失中见失。而小王的这种“既得式后悔”则不同,它有着得后见失的深刻。拼搏三年,遨游题海,入读名校,对于众多高三学子,这都是梦想成真、值得欣欣然很长一段时间的大好事。但是,小王没有这样,他“得后”而“思失”,在与他人的比较中,看到自身的“苍白”,感受到生活应有的丰富与饱满。可以推想,此后的小王,决不会把自己的大学生活过成“高四”“高五”,他一定会从“后悔”中重新规划自己的人生,让自己的学习与生活变得丰富起来。这都是“既得式后悔”可能带来的变化。

但是,现实中却鲜见这种“既得式后悔”的存在,正如在改革面前,“既得利益者”是难以撼动的一群。这里主要是“既得”二字有让人受到蒙蔽的力量。“既得”,看似是一个结果,实则是一种荣耀,更是一种资本。“看似寻常最奇崛,成如容易却艰辛”,因为成的艰辛,所以,更容易给人带来满足感,也更容易让人失去省察的警惕。因此,人很难“轻易地否定自己的过去”。但是,得与失是相对存在的一对矛盾,如果不能对自己的“所得”有着辩证、清醒的认知,人很容易被自己的所得蒙蔽,无视所得背后可能有的所失,结果,很可能最终让自己因这“所得”而产生更大的“所失”。这方面的教训,在中国历史和现实中,可谓不胜枚举。

从这个意义上,更见小王“既得式后悔”的可贵!有了这种“既得式后悔”,他可能就会有所坚持,有所改变,坚持自己弄潮“题海”的专注与执着,改变自己单一的成长方式。我们也需要这种“既得式后悔”的反思(反思什么 怎么反思 就要写清楚一点好),借助所得而进步,反思所失而改变,这样,就会少一些后悔,多一些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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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诗云:“却顾所来径,苍苍横翠微。”对于过往的回顾,心存得失之心,可能未来的风景会更美。此所谓:善哉,“既得式后悔”!(924字)

2.后悔无药 前行有方

看着身边不少同学学习拔尖,且多才多艺,课余生活十分丰富;对比自己,在这里,自己引以为豪的高考分数变得苍白无力。大一新生小王心中既对身边人羡慕嫉妒恨,又对自己没有将高中三年在“题海”中度过的部分时间拿来发展兴趣爱好而懊悔不已。不过,也许在小王后悔时,不少人也许在后悔高中没有全力拼战题海,以致自己没有上到心仪的大学。因此,我想对小王说:

后悔无药,前行有方。

诚然,对比之下,同是从高中来,小王自感高中生活的单调、枯燥和乏味,除了高考高分,似乎别无收获,而别人却才艺学习多丰收,这直接影响到自己现在大学生活的质量和自己的发展,对自己悔不当初也在是人之常情。

不过,正如小刘所说,曾经的付出和努力不该被否定,至少它保证了自己拿到进入名校的门票。试想,如果自己不苦战题海,是否能保证拿到这张门票呢。伟大的印度诗人泰戈尔有言:“天空没有留下翅膀的痕迹,但我已飞过。”走过的路,付出的努力,都是一段漂亮的舞蹈。

后悔无药,逝去的,已经无法追回。高中时,眼中心中只有分数,有自己为了人生目而做的取舍,也有身边环境影响使然。高考的独木桥,有千军万马想要最先通过。身处其中,如奈何哉?在素质教育和应试教育的PK中,自己被动地处于素质教育的春风雨露之外而跻身应试教育,绝大部分的责任不在小王自己,而在社会。何况在题海中的苦战,也是对自己意志和精神的淬炼!

前行有方。正在到来的,能够也更应该抓住。进入大学,看到身边人才学兼优,生活多姿,这时候该有的不是懊恼和悔恨,而是学习,追赶。已经有了比他人更强大的意志力,那么合理安排自己的大学生活,在大学全面发展,犹未为晚。

目光从小王身上收回,触目弥望的是“小王们”。对他们,我也该充任一回“小刘”。为应试教育全覆盖的普通高中教育,亚洲高考工厂“毛坦厂中学”“衡水中学”“绵阳中学”„„正在夜以继日地塑造着甚至制造着一个又一个的“唯分数”者。

我们呼唤教育制度和大学招生制度的改革,让素质教育真正落地开花结果。但在这变革尚未真正落实素质教育的时候,身处高中题海中的“小王们”,是“才学兼顾”还是“分数唯我高”,则当深思之。而已经挤过了独木桥进入大学的“小王们”,是继续追寻学问的珠峰,还是丰富自己的人生,也许深思慎取。

不过,无论怎样的情形和选择,都只为,不要为将来后悔埋伏笔;也不为过去寻悔药。重要的是抓住今天想自己选择的方向以最佳的方式和速度前行!是谓:

后悔无药,前行有方!

3.短期任务与长期目标

小王说,他进入大学才发现:身边有不少人不但学习拔尖,而且多才多艺,很后悔自己高中三年多数时间都在“题海”中度过了。小刘对他说,不必否定过去。如果没有曾经的“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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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苦熬,你如今连说后悔的机会都没有。王与刘的对话,折射出了应试教育与素质教育的问题,引起了我对当下中学生短期任务与长期目标的一些思考。

升学是短期任务,是紧急任务。小升初、初升高、高升大,是短期任务,又是学生急、家长急、学校也急的紧急任务。虽说不是过了这个村就没了这家店,但还是必须抓住抓紧抓好。所以小王在高中阶段,就必须全力以赴了,这很正常,不必过于自责与后悔。

追求多才多艺是长期目标。人生在世谁不想文武双全、多才多艺?我国教育目标也是追求学生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这当然是对的。这就要求我们既埋头读书,学有所成,考有所中,又想到诗和远方;既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又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

长期任务,当然应该常抓不懈,终生追求。小王进大学之前,对此有所忽略,业已后悔,但不要紧,从头学起还来得及。诗词歌赋、琴棋书画、吹拉弹唱,都可以学一下。学围棋想成超一流高手恐怕就不行了。因为,据统计,如果没有童子功,没有在10岁前下围棋,终其一生也不可能成为一流高手。但如果定位于自娱自乐,在任何时候学都是可以的。齐白石原来只是木匠,60岁才学画画,后来又学吟诗作对,都有惊人的表现。所以长期抓好全面发展的长期目标,也是令人长久进步、不断超越、铸就人生辉煌的必然途径。

在这里,短期任务与长期目标的关系,应该比较清楚了。理想的境界是:短期任务瞄准长期目标,长期目标统帅短期任务。小王高中阶段如果这样做了,可能既不影响高考,还会使自己发展得更好。比如,他既认真学习书本知识,认真备考应考,又适当从事一些文娱体育活动,肯定会使自己学业成绩更好,在全面发展上也多了些进步,少了些后悔,岂不两妙?

这里关键要有人生设计的阶段感、目标观和战略思考。本人在自己的《人生如登山》中写道:人生跟登山最大的不同是,山登了还可再登,而人生只是单行线,不可以往回走。那无比珍贵的生命历程不可以预习,不可以复习,不可以彩排,不可以加演。因此,古人常有“生年不满百,常怀千岁忧”的浩叹。为了让自己的人生多些精彩,少些后悔,那么,让我们琢磨一点人生设计与规划的技巧与智慧吧。

4.以“鱼”铺路

小王在高中“题海”中撒网捕起来的鱼——让他引以为豪的高考分数——在大学里显得苍白无力,小王和同学聊天时说有些后悔,他为什么后悔呢?

原来,小王进了大学才发现,身边有不少同学“鱼”与“熊掌”兼得,不但学习拔尖,而且多才多艺,让他千辛万苦捕起来的这尾“鱼”相形见绌。但这真是小王后悔的原因吗?

在几乎是“一考定终身”的背景下,能高分被国内某著名高校录取的他,是多少人羡慕嫉妒恨的对象啊!君不见,“提高一分,干掉千人”“考进清华,与主席称兄道弟”“高否?富否?帅否?否,滚去学习”之类的标语依然甚嚣尘上吗?高考分数这尾鱼,莘莘学子依然趋之如骛。从这点上来看,他似乎没有后悔的理由。

然而,小王终究是后悔了,还是和最要好的同学小刘说的,这就让人有些百思不得其解。但透过小王的言行,我们依然可以看出些许端倪。

从表面上看,小王是看到身边部分大学同学太过于出类拔萃而悔不当初;从实质来讲,这是一种优势心理的滑落,一种不被人注目的失落,一种耐不住寂寞的喃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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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小王在高中里在“题海”里捕起分数的“鱼”时,父母宠着他,老师表扬他,同学们羡慕他,几乎是“万千宠爱于一身”;那时的他,是骄傲的,是万众瞩目的,是光芒四射的,自然而然会滋生一种优越感;当他在分数的高峰俯瞰众生时,“山高人为峰”应该是他真实的心理写照吧。

当他怀揣着这样的心理进入大学时,他突然发现,身边优秀者比比皆是,老师同学几乎不再围绕着他转,这种从天上到人间的感觉让他一时无所适从,这才是他后悔的深刻原因。

人的一生,会有很多波折,难免会有让自己后悔的事;但关键在于,当小王有后悔的机会时,是在后悔中沉沦,还是在后悔中奋进呢?在我看来,小王的后悔,既有对既往之事的省察,又有对未来的期许。

对既往之事的省察是很有必要的,我们可以在这个基础上确定未来的路。之于小王们而言,不要轻易否定自己曾经的付出,而应该欣慰自己捕捉到的这尾鱼;因为这尾“鱼”既是人生曾经追求的目标,亦是人生成长的平台;这个平台,能给人提供更广阔的天地。更何况,为了获得这尾“鱼”所付出的努力与经历更是人生弥足珍贵的财富。

这些财富,虽然不一定能让你获得“熊掌”,但一定能为你铺出一条通向“熊掌”的路。

5.付出是回忆最舒服的枕头

一门心思“刷题”后考上大学的小王遇到了“多才多艺”的同学们,于是小王开始后悔自己的高中生活模式,他的好友小刘劝他说不要轻易地否定自己的过去,毕竟刷题让自己进入了著名高校。小刘的清醒认知得到了旁观者的认可,我也认为,自己生命中的每一个付出的过程都是美好的,应该将自己曾经所有的努力都化成诗歌去吟咏,而不是“这山望着那山高”,轻易地否定自己曾经的付出——付出是回忆最舒服的枕头。

对曾经的付出的过程的看法可能会变化。进入大学之后,同学都来自五湖四海,每个人的天资与高中学习模式不一定相同,自然会出现不少既会玩又会学习的那种让人羡慕的同学,这一点小王没有意识到也在情理之中。但更要看到,并不是每位同学都是这样。小王的这所大学里像小王这样高中努力刷题、不负青春的高中生可能更多,课余生活过得精彩丰富的同学也是少数。因此,上了大学,小王没有了高考升学压力,完全可以开始自己丰富的大学生活,毕竟高中的刷题经历并没有阻碍小王成为一名“城里人会玩”的大学生,所以小王没有必要如此后悔自己的高中刷题生活。

然而人只有一个生命过程。弗罗斯特在《林中路》中写道: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高中生活诚然单调,但最后的结果由分数来确定自己的去向,玩与学就像摆在高中生面前的两条路,却不能同时涉足,毕竟精力有限。能以高分考上著名高校的人是少数,会过丰富多彩的课外生活的人是多数,自己的高分当然可以“引以为自豪”,这理所应当。为了梦想拼搏的毅力与勤奋,是不爱红妆爱武装的奇志,是最富诗情画意的!相反,假如高中三年过得“多才多艺”,可能就会走上另一条路,真的像《林中路》说的那样:也许多少年后在某个地方,我将轻声叹息把往事回顾。我们可以欢喜自己的引以为自豪的东西,却不必讶异别人比我们更好的东西。有一些人享受野草蔓蔓的田野,我独爱辛勤耕耘的青春。

有时候,结果往往会改变对过程的看法:如果结果是美好的,曾经苦难的过程都变成了美好;如果结果是糟糕的,曾经自认为的美好更有可能变成一种讽刺和哀伤。许多人躺在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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忆的床上,辗转反侧,难以入眠。能够治疗失眠的枕头,就是付出;能够不让结果改变对过程看法的过程,就是付出的过程。小王的美好生活才刚刚开始,他已经拥有了著名高校的平台,他有更多的机会将自己的生活过得丰富多彩。

6.不悔过往,只追未来

面对不可追回的往日,小王的感受值得理解,小刘的劝慰则理性客观。虽然和大学同学相比,小王的高中生活可能单调了些,可他拼搏了、付出了,自有别样的精彩。对于过往,只要努力了,就无需后悔。不如将过去的遗憾变为反思,去追寻精彩的未来。

小王的后悔源于他只做好了“学习”这一件事,而大学同学却可以兼顾。可为什么他到大学才意识到这点呢?这就说明,他在高中,可能极少看到全面发展的人。也许,当时小王所处的环境,备考和其他发展是不兼容的。那么,小王选择进入“题海”,并最终换得著名高校的“入场券”,其实是再正确不过的选择了。

小王的困惑让我想到了衡水中学入驻浙江引发的讨论。争议背后,是应试教育和素质教育的碰撞。有人认为应试教育能克服惰性、养成自律的习惯,利于成绩提升;有人则回忆了素质教育下,全面发展的同时也能取得好成绩。实际上,任何事物都不能孤立存在。每个省份有自己的高考难度,即便是一个省内,受经济文化等原因的限制,教育方式也不可能完全一致。应试和素质的选择,并不能完全按照个人的意愿。如果小王和大学同学差距的形成并非个人原因,小王已在能力范围内做到了最好,该反思的应是社会。

又或许,小王自己有全面发展的能力和条件,只是当时没意识到,所以后悔。但是,拥有正确的“意识”,本来就是一种难得的能力,实在强求不得,也无从后悔。何况人的精力是有限的,谁也无法确定,小王如选择全面发展,就一定还能维持现在的好成绩。到时小王后悔的内容,说不定就变成了“如果认真刷题,就能去知名的大学了”。

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说过,“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每个人看似有很多条人生路可以选择,实际却只能走在唯一一条不可逆的道路上。如没能尽全力走好自己的路,后悔是必然的、必要的。可一味认为想象中的“未然”比实际的“已然”更好、更美,甚至将别人的路和自己的路对比,不免有些自寻烦恼。每个人做出的每一次选择,在选择的“当下”,都已是条件范围内的最佳选项。

毕竟,小王最终还是靠着成绩,和“全面发展”的人来到了一样的平台。既然结果一致,来时路的已不重要,重要的是未来将走向何方。与其后悔“题海”造成了生活的乏味,不如保持住泛游“题海”时习得的拼搏和专注。

它们曾为你带来了值得骄傲的分数,也必将为你带来更加充实、精彩的未来。

7.善建者行,成其久远

有人认为,高考完后就革命到了头,于是乎开始欣然自喜,以天下之才华尽在己。后知后觉的小王之所以在高考逝去半年方才喟叹“我的核心价值——分数——没优势了”,是因为小王一不知正是自己的“题海”搭建了今朝入名校的平台,二不知人生一个阶段要“清零”一次。他还在背负个所谓“引以为豪的高考分数”当资本,试问,进名校的谁想当年没有呢?

高考是招生考试,分数仅为敲门砖,它固然能反应你的学习意志力和应试能力。既然小王进了大学后无所适从,那么就说明,小王会建设“分数”,不太会建设“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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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才多艺,课余生活也很丰富的人,大抵是能经营生活的。上了大学后,半脱离了父母的束缚、老师的管教。一时间,我们多了如此丰富的生命选修课,有学业、有社团、有恋情、有吃亏。学业只是真包含于我们的生活。小王艳羡的人既然“不少”,那也充分证明,多才多艺、课余生活也很丰富的生活,才是普通而正常的生活,是我们需要智慧去建设的生活。如此,方能成其人生之久远,让自己成为一个身心健康的活男人。

我们身边也有不少小王们,他们也无奈。也许他们来自贫苦家庭,除了指望成绩助他们翻身,别无条件去在较早的阶段拥有多才多艺。也许他们因为所谓的“懂事”而和家人妥协,自我枪毙了儿时梦想,雪藏了天赋,却培植了内心深深的自卑。然而,小王不能把账统统算到应试教育的头上,他与其后悔没能像人家那样已有诸多才华,不如从零开始,从无到有。只要他拥有健全的头脑、健康的体魄和一颗不服的心,一股热爱生活的情怀,那么,上天就已经赋予他建设生活的全部生产资料了。

我们自身也有小王的影子,然而,世间没有一个人真正地值得你羡慕。高考过去了,我阶段性地收获了分数,那么,生活还要延续,我将收获哪些?我们应该是感受和创造美好的,承受和战胜痛苦的,这才是我们生活的内容吧。

小王,以及想变得更多才多艺、更丰富的我们,愿大家拿出时代青年的担当和无悔,延续建设“分数”的精神,去积攒筑人生之大厦的砖瓦木块,搭建这个属于我们的庄严华丽的时代。

【备注】“善建者行”是根据老子所著《道德经》第五十四章中的“善建者不拔,善抱者不脱”改编而来。“善建者行,成其久远”是建行行训,建行就在我家对面,天天面对这八个字。我想,善于建立德行、生活乃至事业的人,才能拥有恒久的生命气象。有朝一日,去情不自禁地遇到一个灵魂伴侣,在心灵碰撞时洋溢着不朽的幸福。

8.站在应试教育与素质教育的天平上 被国内一所著名高校高分录取的小王进了大学才发现自己引以为豪的高考分数变得苍白无力,因为身边有不少人不仅品学兼优,而且多才多艺,生活丰富。他很后悔自己高中三年多数时间都在“题海”中度过。

也许这是一个每个经历过高考的人都会在心中盘旋的问题:站在应试教育与素质教育的天平上,我该走向哪方?其实,不管走向哪方,都是复杂又艰难的选择,因为它与社会制度有关。作为一个学生的小王,无法预知未来,也无力去改变社会,只有一声叹息,后悔当初。真的如此吗?我认为,不管天平倾向哪边,只要是你认真选择走过的,就是有意义的。

对于很多人来说,高中是一个人人生中最为关键的阶段,因为只有跨过它,你才有改变命运的可能,尤其是寒门子弟。连读书都困难的家庭,你让他的孩子如何还去兼顾素质教育,全面发展自己?如果当初小王没有当初应试教育下的努力付出,也就不会如愿走进理想的大学,发现同窗的博学多才,找到差距,产生悔意。我认为,在素质教育和应试教育博弈中,小王选择了应试教育,并且认真走过了,就是无悔的。至于多才多艺,丰富课余生活,可以后天弥补。

其实,中国千千万万的学子,只有在千军万马中挤过了独木桥,才能在新的平台上发挥自我,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因此,应试教育不是万恶之源,关键在于自己如何对待自己的人生。曾经的寒门子弟刘媛媛也是挤过了高考大军,才考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之后继续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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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在北京大学法律系继续攻读研究生时她积极参加各种比赛,展示个人才能,并于2014年7月在安徽卫视推出的中国首档原创语言竞技真人秀节目《超级演说家》第二季中一举荣获超演总冠军,被网友给予“北大才女”的称号。因此,你无法去否认自己走过的路是浪费无意义的。在应试教育和素质教育的天平上,有人高高在上,有人随水低流,完全取决于你自己的选择。

当然,如果能在应试教育里游刃有余,同时兼顾素质的培养那是最好的。就读于复旦大学附属中学的武亦姝,学习成绩优秀,尤其对中国古典诗词情有独钟。在2017年2月央视播出的《中国诗词大会》中,她凭借强大的实力和淡定的气魄攻擂成功成为擂主,一炮而红。在应试教育的大环境下,武亦姝同样有余力锻炼自己的能力,提升自我修养,并一举夺冠,成为新时代“网红”,被赞“腹有诗书气自华”。谁说在应试教育和素质教育的天平上没有平衡点?只要认真执着走过,就会在人生道路上留下属于自己的青春印记,实现双赢。

张晓风说:“既然青春是一场‘无论做什么都觉是浪掷’的憾意,何不反过来想想,那么,也几乎等于“无论诚恳的做了什么都不必言悔”,因为你或读书或玩,或作战,或打渔,恰恰好就是另一个人叹气说他遗憾没做成的。”因此,小王也没有什么可后悔的,更不应该沮丧。此时的他要做的应该是奋力直追,找到新的人生目标,才能飞得更高更远!

9.柳绿不能羡桃红,盲目后悔要不得 小王凭借自己高中三年的题海击浪,终于被一所著名高校高分录取,这本是春风跳跃的大好事,可是,只因与大学有些同学相比,自己只有“高分”,而没有高分同时的“多才多艺”、“丰富生活”,便对高中的付出心生后悔。我以为,这种后悔源于柳绿羡桃红似的盲目,实在要不得。

首先,你承认不承认人与人是有差别的?你三年题海,心无旁骛,可谓全力以赴,才考得了够资格上这所著名大学的高分。而你的同学和你的高中时间一样,都是三年,可是人家吹拉弹唱了,旅游聚会了,却照样考到了和你同等的高分。这就是差别,这就是人与人之间巨大的差别,不管是智力的差别,还是身体的差别,还是方法的差别,还是运气的差别,总之它就那么毫无掩饰地裸露在你面前,你不承认也得承认,这叫事实。如果你后悔了,你也想在高中时既成学霸,又成麦霸,溜冰下棋一样不落,那我们推理一下,你还能考到这样的高分吗?还能和人家成为同学吗?

再者,你承认不承认家庭与家庭是有差别的?或许我们的父母也想让我们一样多才多艺呢,可惜妈妈付不起一节课500元的钢琴学习费,爸爸一直上小诊所买药都还嫌贵;或许我们的父母见识有限,总以为学习成绩好上个好大学找个好工作才是安身之本,什么踢球跳舞看演唱会都是浪费光阴;或许我们的父母战略眼光不够,别的孩子可能小学就已经走遍世界,初中就练就诸多技艺,这样并不影响高中的倾力学习,而我们直到上了大学还只有展示考试成绩。这些也是事实啊。如果你后悔,难道能够更换父母?罪过。

还有,你承认不承认中学与中学也是有差别的?我们都知道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衡的社会现状,有专用舞蹈室练琴房等高端设施的学校少,教育条件普通甚至较差的学校多,此任校长也许不太重视艺术节社团活动和社会实践的多样化,你最喜欢游泳可惜你的学校没有游泳馆。还有一种可能,就是恰恰因为你的中学研究得很清楚,像你这样层次的学生,只有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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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军事化的严酷的题海训练,才有可能敲开名牌大学的校门,你得感谢没有让你“多才多艺”的你的母校。这些事实你都明白。如果你后悔,你照样不能重新来过,徒增无谓的烦忧。

这样看来,你还后悔那题海洗礼的三年高中生涯吗?

世间的后悔本有两种,一种可以重新来过,那是人生的补品;一种永无可能回头,那是人生的毒药。你正在服毒,结果就是自卑,抑郁,否定自己存在的价值„„真不敢想。

你后悔的根源在于不接受事实盲目地与他人比较,而比较的实质是你要你心里的“平等”,你不明白人生的许多“平等”不是事实,而是追求,或者叫理想。

人生最苦是后悔,别后悔!回到标题的那个比喻,你得接受人家是桃你是柳,人家在半山腰开她的桃花红,你且在小溪边摇你的柳枝绿,多美!

10.一程又一程的欣喜

被国内一所著名高校高分录取的小王发现:身边有不少人不但学习拔尖,而且多才多艺,课余生活也很丰富。而自己则除了高考分数外,似乎一无是处,不禁后悔自己多数时间都在“题海”中度过高中三年。但我想即便让小王重回高中,他会有其他选择吗?我看不会,因为学习之于小王而言,就是为了分数。

在素质教育口号喊得震天响,应试教育大行其道的当下,“为分数而学”似乎无可厚非。因此在“两眼一睁,开始竞争”“只要学不死,便往死里学”等奇葩标语被许多学子奉为圭臬的大环境下,小王岂敢冒着退步的风险,学海分身,如愿成为“多才多艺,学术见长”的多面手?

若以“分数的高低”来衡量学习价值,小王的“题海遨游”无疑是有价值的。因为他已然得到了“高分考生”的加持。只可惜,好景不长,步入高手如云的知名学府,原本想凭借“高分考生”的名号继续驰骋江湖的小王,在更高更大的平台上照见了自己的不足,曾经引以为豪的优越感不在了。这也难怪他转念质疑“题海遨游”的价值!

对待自己的学习经历,小王何以在短短的几个月内产生截然不同的看法?我想问题的症结在于,他没能理解什么是 “学习的价值”。如果说学习的价值仅仅体现在分数上的“优于别人”,那么类似的苦恼定会纷至沓来,因为 “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而小王因此对自己专注、努力、刻苦的三年也一并否定,就更加令人叹息。

那么,到底什么是“学习的价值”?仔细想来,我们会发现,学习不是为了分数,学习的真正价值在于获取知识,增长见识,提升能力,从而完成自我超越。如小王能从根本上解读学习的价值,他就会在未来的日子里继续保持高中时的专注、刻苦、努力,同时跳出“为分数而学”的认识误区,活出他想要的样子来。小刘说得对,不要轻易否定自己的过去,因为你的过去成就了你的现在。我要告诉小王,只有后悔是不够的,更要从思想上扭转自己对学习价值的认识误区。

海明威有言“优于别人并不高贵,真正的高贵是优于过去的自己”,人生是一场又一场的比拼,但更有一程又一程的欣喜。小王,你要加油!

11.轻轻的后悔,也是一种美 小王,对照身边的学业优秀、发展全面的同学,你可以后悔。轻轻的后悔,也是一种美。轻轻的后悔,是对人生缺憾的一种反思,可以促进更好调节发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未来发生同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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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你不能强烈后悔。

因为,强烈的后悔,意味着你对过去道路和方向的否定,也意味着你可能会改变你当前的学习状态,奋力去补那些你认为的“短板”。

从专业发展的任务来看,你没资格去强烈后悔。尽管你进入名牌大学,但是,也只是到了某个专业的山脚下,距离真正的专业顶峰,差了十万八千里。从未来的就业来,你仍然需要发展出在同专业毕业生中间的“核心竞争力”,而不是已经到了“马放南山”“高枕无忧”的境地。许多年前,我的一个学生考入中国科技大学,回母校看我,也表达了他的后悔,“如果高中时能够像现在这么勤奋,考上的就不会是中国科技大学,而是清华和北大。我身边的人似乎都这么努力!”我们可以透过这句话,推测出这所大学的学习氛围。这位同学大学毕业后,就去了美国耶鲁大学连读硕博。他恰恰没在大学后悔自己缺乏才艺,课余生活不丰富等等,而是在专业道路上勇猛精进,向着杰出方向一骑绝尘。小王,且听我一句忠告:革命尚未成功,专业当更加努力!

从才艺培养的要求来看,你强烈后悔也没用。很多才艺,成如容易却艰辛,要想在人前展示得像模像样,赢得群众喝彩,恐怕也需要儿童学起,需要多年磨砺。很多孩子之所以努力学艺考级比赛,也都是离不开父母的“逼迫”,恐怕也是“应试教育”的硕果。你要是纯为了自娱自乐,学什么都行,不学什么也行,——观赏鼓掌,也乐在其中。据我所知,就算你不会吹拉弹唱,不会琴棋书画,只要你出了名,哪怕喝酒、散步,都会成为他人眼中的雅趣。如果你现在一门心思补短板,恐怕因小失大,耽误专业学习,而且成效不见得如意。

当然,你可以轻轻后悔,心情就像月亮有时会被轻云遮蔽,就像花朵有时会被露水沾湿。轻轻的后悔和轻轻的自得,都是人生命中的较为健康的情绪,不会带来大悲大喜的癫狂和迷失。

有了这么这一份轻轻的后悔,你更清楚自己发展的缺憾,但同时能保持理性,分清主次,稳住脚跟,继续发展。

有了这么这一份轻轻的后悔,你也会很快释然。你会明白人的才艺特长,大概和功名利禄一样,和爱情一样,也要看缘分,而不可以强求。苏东坡被贬黄州,终于领悟了:且夫天地之间,物各有主,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这个态度,就是知其不可亦不为,勇于放下,从此风清月明,天高地阔。

日本人培育了方形西瓜,办法是在西瓜外围套上了方形的容器,西瓜长满了就成了一个正方体。人的发展也是一样啊,你努力到最后的形状,往往受制于你的空间的形状。因此,你有必要强烈后悔吗?

李敖曾经这样别出心裁的表达了某种现代爱情观:“不爱那么多,只爱一点点。别人的爱比海深,我的爱情浅。”面对人生的种种缺憾,我们这里套一句,也可以显得更加洒脱:别人后悔比海深,我的后悔浅。

6.(2017年版) - 深圳市教育局 篇六

2017年深圳市龙岗区区属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形式

广东教师招聘、广东教师资格的最新资讯、考试公告及真题资料请详情查看广东教师招聘网,我们会及时更新动态!2017年4月深圳市龙岗区区属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常设岗位教师525人公告,中公广东教师考试网现将招聘有关信息整理如下,以供考生参考。2017年深圳龙岗区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形式:

一、资格初审

(一)时间:公布笔试成绩时公布,详见资格初审公告。报考者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初审现场内接受报考资格初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地点: 见资格初审公告。

(三)初审办法。

对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岗位根据拟聘用名额的5倍确定进入报考资格初审人选;其他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报考者为报考资格初审递补人选。若某岗位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5倍,则该岗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列为报考资格初审人选。

为及时通知递补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初审,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所有报考者均须在规定的时间之前到达报考岗位资格初审现场等候,直至所报考岗位资格初审结束。

进入资格初审人员,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并按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从递补人选中依次递补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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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提供复印件供资格初审单位留存。

1.应届毕业生。

(1)基本材料:本人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或落款时间为2016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初审时无法开具的,由上述单位开具证明代替)、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教师资格证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聘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见附件3,其中已育或已孕人员在申报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属2015、2016、2017年市外院校深圳生源毕业生报考要求市内户籍岗位的,需提供深圳户籍本;如户籍迁至市外尚未迁回深圳的,须提供深圳户籍迁出地派出所开具的证明。

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符合条件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往届毕业生,按社会人员提供相应资料。

2.社会人员。

报考者本人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岗位有要求的才需提供)、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聘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3,其中已育或已孕人员在申报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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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雇员或临聘人员报考涉及雇用或临聘时间计算问题的,还须提供雇用合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雇(聘)用经历的材料。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无论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1)夫妻分居市外一方按本市户籍人员报考的,须提供结婚证和夫妻双方身份证,深圳户籍人员的户籍本。

(2)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人事部门开具的在岗证明等(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人事部门开具的在岗证明在资格初审时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最迟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境外归国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记录的,以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为准。岗位没有具体岗位工作经历要求的,可在初审现场提供劳动合同等证明。

(3)在我市公办中小学临聘满5年且按现任教学段学科报考的,或者实际年龄超过40岁需按从教年限抵减的,均须提供《深圳市公办学校临聘教师任教学段学科证明》(附件8)。

(4)岗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证。

(5)岗位要求英语、职业资格等级的,高于要求等级的均为符合条件,须提供相应等级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的可提供大学英语相应等级考试425分以上的成绩单,专业英语八级证书)。在官方语言是英语的国家留学2年以上的留学生,报考具有大学英语四、六级要求岗位的,可不提供相关证书,但需提供留学证明资料。

(6)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初审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广东教师考试网提供广东教师招聘、广东教师资格资讯、真题资料,教师考试选中公,快速提分好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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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初审;未毕业的,资格初审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7)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五)其它要求。

1.报考者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2.报考者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初审。报考资格初审合格的,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3.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

二、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龙岗区人力资源局负责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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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形式:面向社会人员岗位采取突出学科教育教学能力的结构化面试形式;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

报考者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三)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各岗位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依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以下方法确定体检人选: A代表进入该岗位的面试人数,B代表公布的该岗位拟聘用人数,C代表进入该岗位的体检人数。

1.A≥5B(A>5B是指末位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C=B;2.A<5B,若(A+2)/3≥B,则C=B;若(A+2)/3 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由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决定拟聘人员。

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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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17年版) - 深圳市教育局 篇七

浙江省教研室滕春友

本次课程标准的修订是在新世纪课程改革历经十年实践的基础上展开的,从课程标准的基本面貌上看,有较大调整变化,课程标准的各个部分都有不同幅度的修订。如“前言”部分中,导言是全新的,课程性质的表述也有重要的补充,正面回答了语文课程是什么的问题,四条基本理念没有变化,但文字表述略有修改,设计思路有较多的修改。再如“课程目标”部分,现称为“课程目标与内容”。还有“实施建议”部分,增加了许多具体的建议,包括评价建议。“附录”中优秀诗文背诵推荐篇目略有调整,整体数量增多了15篇,课外阅读着力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渗透,增加了《革命烈士诗抄》、《红岩》等宣扬革命传统的书目;增加了两个字表:一是《识字、写字教学基本字表》,一是《义务教育语文课程常用字表》。本次2011版课程标准相比于原有实验稿课程标准,充实与调整的主要内容有如下五点:

一、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语文课程中的渗透

学科的课程标准是国家意志的体现。依据我国的国情,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构建,依据语文学科的特性,突出人文熏陶。需要注意的是,此两者必须与语文目标融合、渗透,而不是离开语言文字,专谈思想政治。我们提倡教学尽可能做到水****融、紧密结合。

二、突出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是十年前启动本轮课程改革的基本理念,而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是新修订课标增加的内容,目的是尊重学生个性的同时,培养学生的社会担当意识,促进学生的社会化。

三、集中指向于语言文字的学习与运用

语文课程,其本质是学习语言文字的运用,是实践性的课程,涉及的目标非常广泛,是综合性的课程。语文教学的目标指向是语言文字运用,使学生初步学会运用祖国语言文字进行交流沟通,在此过程中,吸收古今中外优秀文化,提高思想文化修养,促进自身精神成长。这就是工具性与人文的统一。

四、增强课程目标的切合性和教学实施的可操作性

这是对十年课改实践中反馈的比较集中的意见。尽可能明确哪些要提倡,哪些要反对,以利于指导教师的教学实践。

五、回应语文教学和社会语言文字运用中的突出问题

8.(2017年版) - 深圳市教育局 篇八

按照规范要求认真写好汉字是教学的基本要求。练字是学生情趣,态度,审美情趣养成的过程。对比以前减少了写字数量,适当减轻了学生的识写负担,体现了多识少写的思想。这样,不但符合低中年跟孩子生理发育的特点。同时也便于提高写字教学的质量。在教学的过程中我们要把汉字转化成学生生活中已知的图画,激发学生学习汉字的兴趣,把识字写字教学由难变易。

二、适应现代社会要求。

在学习中我深刻体会到新的课程标准是根据时代的需要,对义务教育阶段的语文教学提出一些新的要求。更重要的是注重了学习方法和学习习惯的养成。这些都从学生的实际出发,适应了社会的发展。

三、垫持“课程基本理念”。

通过学习,我真正确立语文教育的新理念。克服以往在语文教学中忽视学生的主体地位、忽视人文精神和科学精神的培养、过分追求学科知识的错误倾向。

四、坚持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

学习后,让我明自在教学进程中要特割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断精神。即要求谱文知识的综合运用、听说读写能力的整体发展、语文课程与其他课程的沟通、书本学习与实践活动的紧密结合。强调在综合性学习中要具有主动探究、团结合作。勇于创新精神。依据课标开展教学使学生获得现代壮会所需要的终身受用的语文能力。使学生获得基本的语文素养。

★ 语文老师读书心得

★ 语文教师读书心得

★ 语文教师读书心得

★ 小学生语文读书心得

★ 语文教师的读书心得

★ ?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必修 语文

★ 小学语文课程标准解读与实践

★ 小学作文课程标准

★ 英语课程标准心得体会

9.(2017年版) - 深圳市教育局 篇九

义务教育课程方案部分(20分)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10分)

1.义务教育课程方案2022版培养目标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义务教育课程包括______、_____和_____三类。以_____为主体,奠定共同基础。

3.义务教育课程九年一贯设置,按“______”学制或“_____”学制安排。

4.______在一至九年级开设(初中阶段可选择分科开设物理、化学、生物学)。

5.______课程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划设置,原则上在部分年级开设。

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10分)

1.简述义务教育课程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语文课程标准部分(80)分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40分)

1.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运用的_______、_______课程。_____与_____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

2._____是人类社会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和信息载体,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3.语文课程围绕__________,体现课程性质,反映课程理念,确立课程目标。

4._____是学生通过课程学习逐步形成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是课程育人价值的集中体现。

5.义务教育语文课程培养的核心素养,是学生在积极的语文实践活动中积累、建构并在真实的语言运用情境中表现出来的,是_____和_____、______、_____的综合体现。

6._____是指学生认同中华文化,对中华文化的生命力有坚定信心。

7._____是指学生在丰富的语言实践中,通过主动的积累、梳理和整合,初步具有良好语感

8.____是指学生在语文学习过程中的联想想象、分析比较、归纳判断等认知表现,主要包括直觉思维、形象思维、逻辑思维、辩证思维和创造思维。

9._____是指学生通过感受、理解、欣赏、评价语言文字及作品,获得较为丰富的审美经验,具有初步的感受美、发现美和运用语言文字表现美、创造美的能力;涵养高雅情趣,具备健康的审美意识和正确的审美观念。

10.义务教育语文课程内容主要以____ 组织与呈现。

11.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按照内容整合程度不断提升,分三个层面设置学习任务群,其中第一层设“_____”1个基础型学习任务群,第二层设“_____““_____““思辨性阅读与表达”3个发展型学习任务群,第三层设“______”“______”2个拓展型学习任务群。

12.______学习任务群旨在引导学生在语文实践活动中,根据阅读目的和兴趣选择合适的图书,制订阅读*划,综合运用多种方法阅读整本书;借助多种方式分享阅读心得,交流研讨阅读中的问题,积累整本书阅读经验,养成良好阅读习惯,提高整体认知能力,丰富精神世界。

13.______学习任务群旨在引导学生在语文实践活动中,通过倾听、阅读、观察,获取、整合有价值的信息,根据具体交际情境和交流对象,清楚得体表达,有效传递信息,满足家庭生活、学校生活、社会生活交流沟通需要。

14.______学习任务群旨在引导学生在语文实践活动中,联结课堂内外、学校内外,拓宽语文学习和运用领域;围绕学科学习、社会生活中有意义的话题,开展阅读、梳理、探究、交流等活动,在综合运用多学科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提高语言文字运用能力。

15._____学习任务群旨在引导学生在语文实践活动中,通过阅读、比较、推断、质疑、讨论等方式,梳理观点、事实与材料及其关系;辨析态度与立场,辨别是非、善恶、美丑,保持好奇心和求知欲,养成勤学好问的习惯;负责任、有中心、有条理、重证据地表达,培养理性思维和理性精神。

16.______学习任务群旨在引导学生在语文实践活动中,积累语言材料和语言经验,形成良好语感;通过观察、分析、整理,发现汉字的构字组词特点,掌握语言文字运用规范,感受汉字的文化内涵,奠定语文基础。

17.__________学习任务群旨在引导学生在语文实践活动中,通过整体感知、联想想象,感受文学语言和形象的独特魅力,获得个性化的审美体验;了解文学作品的基本特点,欣赏和评价语言文字作品,提高审美品位;观察、感受自然与社会,表达自己独特的体验与思考,尝试创作文学作品。

18.语文课程评价包括______和______。

19._____评价是语文课程过程性评价的主渠道。

20.作业评价是过程性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______是作业评价的关键。

21._____是在教学关键节点开展的过程性评价,旨在考察班级整体学习情况和学生阶段性学习质量,是回顾、反思和改进教学的重要依据。

22.短语的结构:_____、偏正式、主谓式、动宾式、补充式。

23.单句的成分:主语、谓语、______、定语、______、补语。

24.复句的类型:并列、_____、选择、转折、因果、假设、条件。

25.常用标点符号:句号、_____、感叹号、_____、顿号、分号、冒号、引号、括号、破折号、省略号、书名号。

26.常见修辞手法:比喻、_____、夸张、_____、对偶、反复、设问、反问。

二、简答题(每题7分,一共28分)

1.简述语文课程理念

2.简述语文课程主要主题与载体形式。

3.简述语文课程实施教学建议。

4.简述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原则。

三、论述题(每题12分,共12分)

论述如何进行语文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

参考答案

义务教育课程方案部分(20分)

一、填空题

1.有理想

有本领

有担当

2.义务教育课程包括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三类。以国家课程为主体,奠定共同基础。

3.义务教育课程九年一贯设置,按“六三”学制或“五四”学制安排。

4.小学阶段开设英语,起始年级为三年级;科学在一至九年级开设(初中阶段可选择分科开设物理、化学、生物学)。

5.地方课程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划设置,原则上在部分年级开设。

二、简答题

1.简述义务教育课程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坚持全面发展,育人为本

(2)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

(3)聚焦核心素养,面向未来

(4)加强课程综合,注重关联

(5)变革育人方式,突出实践

语文课程标准部分(80)分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40分)

1.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

2.语言文字是人类社会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和信息载体,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3.语文课程围绕核心素养,体现课程性质,反映课程理念,确立课程目标。

4.核心素养是学生通过课程学习逐步形成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是课程育人价值的集中体现。

5.义务教育语文课程培养的核心素养,是学生在积极的语文实践活动中积累、建构并在真实的语言运用情境中表现出来的,是文化自信和语言运用、思维能力、审美创造的综合体现。

6.文化自信是指学生认同中华文化,对中华文化的生命力有坚定信心。

7.语言运用是指学生在丰富的语言实践中,通过主动的积累、梳理和整合,初步具有良好语感

8.思维能力是指学生在语文学习过程中的联想想象、分析比较、归纳判断等认知表现,主要包括直觉思维、形象思维、逻辑思维、辩证思维和创造思维。

9.审美创造是指学生通过感受、理解、欣赏、评价语言文字及作品,获得较为丰富的审美经验,具有初步的感受美、发现美和运用语言文字表现美、创造美的能力;涵养高雅情趣,具备健康的审美意识和正确的审美观念。

10.义务教育语文课程内容主要以学习任务群组织与呈现。

11.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按照内容整合程度不断提升,分三个层面设置学习任务群,其中第一层设“语言文字积累与梳理”1个基础型学习任务群,第二层设“实用性阅读与交流““文学阅读与创意表达““思辨性阅读与表达”3个发展型学习任务群,第三层设“整本书阅读”“跨学科学习”2个拓展型学习任务群。

12.整本书阅读学习任务群旨在引导学生在语文实践活动中,根据阅读目的和兴趣选择合适的图书,制订阅读*划,综合运用多种方法阅读整本书;借助多种方式分享阅读心得,交流研讨阅读中的问题,积累整本书阅读经验,养成良好阅读习惯,提高整体认知能力,丰富精神世界。

13.实用性阅读与交流学习任务群旨在引导学生在语文实践活动中,通过倾听、阅读、观察,获取、整合有价值的信息,根据具体交际情境和交流对象,清楚得体表达,有效传递信息,满足家庭生活、学校生活、社会生活交流沟通需要。

14.跨学科学习学习任务群旨在引导学生在语文实践活动中,联结课堂内外、学校内外,拓宽语文学习和运用领域;围绕学科学习、社会生活中有意义的话题,开展阅读、梳理、探究、交流等活动,在综合运用多学科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提高语言文字运用能力。

15.思辨性阅读与表达学习任务群旨在引导学生在语文实践活动中,通过阅读、比较、推断、质疑、讨论等方式,梳理观点、事实与材料及其关系;辨析态度与立场,辨别是非、善恶、美丑,保持好奇心和求知欲,养成勤学好问的习惯;负责任、有中心、有条理、重证据地表达,培养理性思维和理性精神。

16.语言文字积累与梳理学习任务群旨在引导学生在语文实践活动中,积累语言材料和语言经验,形成良好语感;通过观察、分析、整理,发现汉字的构字组词特点,掌握语言文字运用规范,感受汉字的文化内涵,奠定语文基础。

17.文学阅读与创意表达学习任务群旨在引导学生在语文实践活动中,通过整体感知、联想想象,感受文学语言和形象的独特魅力,获得个性化的审美体验;了解文学作品的基本特点,欣赏和评价语言文字作品,提高审美品位;观察、感受自然与社会,表达自己独特的体验与思考,尝试创作文学作品。

18.语文课程评价包括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

19.课堂教学评价是语文课程过程性评价的主渠道。

20.作业评价是过程性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业设计是作业评价的关键。

21.阶段性评价是在教学关键节点开展的过程性评价,旨在考察班级整体学习情况和学生阶段性学习质量,是回顾、反思和改进教学的重要依据。

22.短语的结构:并列式、偏正式、主谓式、动宾式、补充式。

23.单句的成分:主语、谓语、宾语、定语、状语、补语。

24.复句的类型:并列、递进、选择、转折、因果、假设、条件。

25.常用标点符号:句号、问号、感叹号、逗号、顿号、分号、冒号、引号、括号、破折号、省略号、书名号。

26.常见修辞手法:比喻、拟人、夸张、排比、对偶、反复、设问、反问。

二、简答题(每题7分,一共28分)

1.简述语文课程理念

(1)立足学生核心素养发展,充分发挥语文课程育人功能

(2)构建语文学习任务群,注重课程的阶段性与发展性

(3)突出课程内容的时代性和典范性,加强课程内容整合

(4)增强课程实施的情境性和实践性,促进学习方式变革

(5)倡导课程评价的过程性和整体性,重视评价的导向作用

2.简述语文课程主要主题与载体形式。

(1)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2)革命文化

(3)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3.简述语文课程实施教学建议。

(1)立足核心素养,彰显教学目标以文化人的育人导向

(2)体现语文学习任务群特点,整体规划学习内容

(3)创设真实而富有意义的学习情境,凸显语文学习的实践性

(4)关注互联网时代语文生活的变化,探索语文教与学方式的变革

4.简述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原则。

(1)坚持素养立意。

(2)坚持依标命题。

(3)坚持科学规范。

三、论述题(每题12分,共12分)

■论述如何进行语文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

(1)坚持目标导向,精选优质课程资源

(2)调动多元主体,丰富课程资源类型

(3)建立合作开发机制,实现课程资源的共建和共享

10.(2017年版) - 深圳市教育局 篇十

《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已于2017年5月12日经深圳市人民政府六届七十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代市长

陈如桂

2017年8月10日

第一章

第一条

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社会诚信环境,建立信用奖惩机制,规范公共信用信息的管理,推进深圳质量、标准、品牌、信誉建设,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根据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披露、使用和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共信用信息,是指国家机关、群团组织以及依据法律法规行使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在履行职务过程中依法产生或者获取并经法定形式确认,可以用于识别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状况的数据和资料。

第四条

公共信用信息归集、披露、使用和监督管理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客观、完整、准确、及时的原则,依法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信息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得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害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应当建立完善全市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公共信用系统),归集、存储、整合本市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公共信用信息,并统一向社会披露。

各区人民政府(含新区管理机构,以下统称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应当按照“共建共享”原则,通过公共信用系统加强本地区、本部门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和使用。

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应当在本单位门户网站推广公共信用信息查询。

第六条

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小组统筹协调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信用办),具体负责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日常工作,并指导市电子政务资源机构、市公共信用机构开展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工作。

第七条

市电子政务资源机构负责本市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交换、共享,以及公共信用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

市公共信用机构负责本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披露和应用及全市公共信用系统的业务管理,承担公共信用信息以外的必要的信用信息采集、分析和应用,协助研究拟定我市公共信用信息业务标准及公共信用建设相关政策规定。

第八条

信息提供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制度,按照本市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以下简称信用目录)向市电子政务资源机构报送相关信息,并依法做好信息的记录、维护、异议处理及信息安全等工作。

信息提供单位可以对公共信用系统的建设和维护提出意见和建议。第二章

信用目录

第九条

公共信用信息根据信用目录进行归集。

信用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由市信用办定期会同市电子政务资源机构、市公共信用机构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信用标准编制并公布实施。

第十条

信用目录应当包括公共信用信息的识别标识码、具体数据项、数据格式、数据源、公开属性和披露期限等内容。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其信用记录的识别标识码,个人身份证件号码是自然人信用记录的识别标识码。

在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过渡期内,没有赋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以组织机构代码作为识别标识码。

第十一条

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目录包括下列类别:

(一)基本信息:包括登记许可、资质资格及与身份有关的其他信息;

(二)监管信息:包括行政处罚或者处分、行政强制、欠缴税款、欠缴公积金、欠缴社会保险费、劳动监察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监管信息;

(三)涉诉涉裁信息:包括发生法律效力的司法判决、裁定、决定,劳动争议仲裁裁决;

(四)其他信息:包括依法保留的中央和各省市评比、达标、表彰等奖励信息,信用承诺情况,补缴税款、公积金、社会保险费等信用修复信息,以及反映信息主体信用状况的其他信息。

第十二条

自然人信用目录包括下列类别:

(一)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就业状况、资质资格及与身份有关的其他信息;

(二)监管信息:包括行政处罚或者处分、行政强制、欠缴税款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监管信息;

(三)涉诉涉裁信息:包括发生法律效力的司法判决、裁定、决定,劳动争议仲裁裁决;

(四)其他信息:包括依法保留的中央和各省市评比、达标、表彰等奖励信息,补缴税款等信用修复信息,以及反映信息主体信用状况的其他信息。

第十三条

信用目录不得包括个人的宗教信仰、基因、指纹、血型、疾病和病史信息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收集的其他个人信息。

信用目录不得包括个人的收入、存款、有价证券、商业保险、不动产信息和纳税数额信息。但是,明确告知信息主体提供该信息可能产生不利后果,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归集的除外。第三章

信息归集

第十四条

市电子政务资源机构应当按照信用目录归集信息提供单位的公共信用信息。

市电子政务资源机构应当将归集的公共信用信息完整、准确、及时、便利地共享给市公共信用机构。

第十五条

信息提供单位应当实时向市电子政务资源机构报送信用信息。

不具备实时报送条件的,信息提供单位应当自信息生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其他有效方式向市电子政务资源机构报送。

信息提供单位提供的信息依法变更或者撤销的,应当按照本条前两款规定的时限报送变化或者撤销的信息。

第十六条

信息提供单位对其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不得隐匿、虚构、篡改。

信息提供单位所提供的信息直接来源于信息主体申报且未经修改的,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由信息主体负责。

第十七条

信息提供单位向公共信用系统提供自然人公共信用信息的,应当以书面或者数据电文形式告知信息主体本人,但依法公开的信息除外。第四章

信息披露

第十八条

市公共信用机构应当制定并公布服务规范,按照统一格式向社会披露公共信用信息。

第十九条

公共信用信息分为直接查询信息和授权查询信息。直接查询信息是指信息提供单位已经依法通过政府公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发布或者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直接查询信息以外的信息属于授权查询信息。

第二十条

对直接查询信息,市公共信用机构应当通过官方网站、服务窗口或者其他方式向社会披露。

第二十一条

对授权查询信息,信息主体本人查询的,应当提供有效身份证明;信息主体以外的其他人查询的应当提供查询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信息主体的书面授权证明。

上述证明材料经市公共信用机构核实后,在市公共信用机构服务窗口申请查询。

第二十二条

市公共信用机构应当利用先进的信息化技术不断创新披露方式,方便社会查询。

第二十三条

市公共信用机构可以在保证信息安全的前提下为商业征信机构、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提供适应其业务需求的批量查询服务。

第二十四条

市公共信用机构应当对授权查询公共信用信息的情况进行记录,并自该记录生成之日起保存5年。

查询记录应当包括查询时间、查询人信息、授权人信息、书面授权书等内容。

第二十五条

公共信用信息披露期限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但是国家、广东省、本市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基本信息在有效期内披露;

(二)监管信息、涉诉涉裁信息披露期限为5年,从信息首次披露之日起计算。

公共信用系统记录的信息披露期限届满或者失效的,不再公开披露。第五章

信息使用

第二十六条

公共信用信息查询和使用应当遵循依法、合理的原则,不得以非法或者不正当手段获取、传播、使用公共信用信息。

第二十七条

国家机关、群团组织和法律法规授权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应当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应用清单,在实施行政审批、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政府资金扶持、人员招录、表彰奖励、监督检查以及其他监管服务职能时,应当查询并使用相关主体的公共信用信息,褒扬激励守信行为,优化行政监管安排,提供公共服务便利,依法依规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推进公共信用信息的综合应用。

鼓励组织和个人在市场交易活动中主动查询公共信用信息,了解交易对象的信用情况,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第二十八条

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有下列情形之一且在信息披露有效期内的信息主体,应当依法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一)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行为,包括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强制性产品认证等领域的严重失信行为;

(二)被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但拒不拆除或者逾期不拆除,或者被监管部门作出其他责令改正决定但拒不改正或者逾期不改正的;

(三)违反特区技术规范等严重危害深圳质量和标准的行为;

(四)故意侵犯知识产权,严重违反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行为,包括假冒专利、侵犯著作权、侵犯商标权和技术秘密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五)严重违反商事登记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包括无证照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许可证、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永久性经营异常名录的,被列入行业黑名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六)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的行为,包括逃税骗税、恶意欠薪、非法集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虚假广告、严重破坏网络空间传播秩序、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严重失信行为;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文件规定应当纳入联合惩戒的其他情形。

对前款所列行为负有责任的自然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投资人和其他相关人员,也应当依法纳入联合惩戒对象范围。

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不再作为联合惩戒对象。

第二十九条

本市国家机关、群团组织和法律法规授权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应当对联合惩戒对象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具体措施包括:

(一)商事登记机关依法不予受理商事登记申请;

(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不予行政许可审批、限制资质资格;

(三)依法限制参与政府资金扶持、表彰奖励;

(四)依法限制参与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资格;

(五)依法在人员招录等内部管理活动中进行限制;

(六)依法列入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名单;

(七)依法限制出境、限制乘坐高级交通工具、限制购买不动产及其他高消费等;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其他惩戒措施。

第三十条

相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当配合相关主体根据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七)项规定依法采取的惩戒措施,对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的严重失信主体实施限制出境和限制购买不动产、乘坐飞机、乘坐高等级列车和席次、旅游度假、入住星级以上宾馆及其他高消费等行为。

第三十一条

鼓励行业协会商会按照行业标准、行规、行约等,视情节轻重对失信会员实行警告、行业内通报批评、公开谴责、不予接纳、劝退等惩戒措施。

第三十二条

支持商业征信机构采集严重失信行为信息,纳入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

支持商业银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定价原则,对严重失信主体提高贷款利率和财产保险费率,或者限制向其提供贷款、保荐、承销、保险等服务。

第三十三条

本市国家机关、群团组织和法律法规授权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应当分别建立本单位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并报送至市信用办汇总。

失信联合惩戒清单应当包括惩戒对象、惩戒措施、法律依据、实施惩戒部门等内容。

第三十四条

本市国家机关、群团组织和法律法规授权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应当按照联合惩戒清单,将公共信用系统信息查询使用嵌入审批、监管工作流程中,并依托公共信用系统,加强失信联合惩戒信息数据交换共享,建立失信联合惩戒的发起与响应机制。

第三十五条

市区政府部门应当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商事主体,进行重点监督管理或者实施有针对性监督检查。

第三十六条

鼓励商事主体、社会组织向社会公开承诺诚实守信、合法经营。

市公共信用机构应当将商事主体、社会组织信用承诺情况进行披露。

第三十七条

市公共信用机构和信息提供单位可与商业征信机构、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合作,依法对公共信用信息进行研究、开发和应用。

第三十八条

市公共信用机构应当推动建立健全相关主体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促进公共信用信息的分级分类管理和合理精准应用。具体办法由市公共信用机构牵头另行制定。

第三十九条

市公共信用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跨地区、跨部门的公共信用体系建设合作交流机制,加强与其他省市信用信息管理机构、港澳等境外信用信息评价机构的合作,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信用评价结果互认和信用奖惩联动。第六章

信息监管

第四十条

市电子政务资源机构应当采用互联网先进技术措施,及时维护、升级公共信用系统,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并与信息提供单位、信息查询使用者实现互联互通。

信息提供单位应当按规定准确、及时提供公共信用信息。

市电子政务资源机构、市公共信用机构应当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协作机制,促进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应用准确、及时、顺畅、便利。

第四十一条

市电子政务资源机构应当会同市公共信用机构建立健全公共信用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身份认证、存取访问控制和授权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保护有关规定,保障公共信用系统正常运行和数据安全。

信息提供单位应当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本单位的信息安全技术措施,保障信息数据安全。

第四十二条

信息提供单位通过公共信用系统提供信用信息的,应当定期自查,发现信息不完整、不准确或者不及时的,应及时更正。

市电子政务资源机构应当对更正信息的情况进行记录。

第四十三条

市公共信用机构、电子政务资源机构应当建立公共信用信息核查机制,对公共信用信息的完整、准确、及时情况进行核查。

市公共信用机构发现信息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应当及时告知市电子政务资源机构;市电子政务资源机构收到市公共信用机构告知或者自我核查发现所归集的信息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信息提供单位,被告知单位应当在收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更正,并将结果反馈给市公共信用机构或者电子政务资源机构。

第四十四条

对披露的公共信用信息有异议的,可以向市公共信用机构提出书面异议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据。

市公共信用机构应当在收到异议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信息比对,发现披露的信息与公共信用系统记载的信息不一致的,应当予以更正并通知异议申请人;披露的信息与公共信用系统记载的信息一致的,应当转送市电子政务资源机构处理,并将转送情况告知异议申请人。

市电子政务资源机构自收到转送的异议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信息比对,发现公共信用系统记载的信息与信息提供单位提供的信息不一致的,应当予以更正并通知异议申请人;公共信用系统记载的信息与信息提供单位提供的信息一致的,应当转送信息提供单位处理,并将转送情况告知异议申请人。

信息提供单位应当在收到转送的异议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异议成立的,应当予以更正,并同时告知市公共信用机构、电子政务资源机构和异议申请人;异议不成立的,应当书面答复异议申请人,并同时告知市公共信用机构、电子政务资源机构。

上述时限确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应当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延长3个工作日。

第四十五条

信息主体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服的,可向原异议处理单位申请复核一次。原异议处理单位应当在5个工作日之内将复核结果告知信息主体。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公共信用机构应当对该信息予以标注:

(一)异议正在处理;

(二)信息主体对异议复核结果仍有异议。

信息提供单位未按照本办法规定时限核查异议信息并将处理结果告知市公共信用机构或者电子政务资源机构的,处理时限届满后应当向社会中止提供该信息的查询。

第四十七条

市信用办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公共信用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和信息归集、披露、使用等相关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相关工作的指导检查。

第四十八条

市绩效办、信用办应当会同市公共信用机构、电子政务资源机构加强对公共信用信息提供、使用、异议处理和信用联合激励惩戒情况的绩效考核。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市公共信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察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本办法规定披露公共信用信息的;

(二)造成公共信用系统重大安全事故的;

(三)违反规定泄露、隐匿、虚构或者篡改公共信用信息的;

(四)未按规定处理异议申请的。

第五十条

市电子政务资源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察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本办法规定归集公共信用信息的;

(二)未按本办法规定向市公共信用机构提供公共信用信息的;

(三)造成公共信用系统重大安全事故的;

(四)违反规定泄露、隐匿、虚构或者篡改公共信用信息的;

(五)未按规定处理异议申请的。

第五十一条

信息提供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察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本办法规定报送公共信用信息的;

(二)报送信息时泄露、隐匿、虚构或者篡改公共信用信息的;

(三)造成公共信用系统重大安全事故的;

(四)未按规定处理异议申请的。

第五十二条

信息查询人或者社会信用服务机构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市公共信用机构从该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禁止其查询授权查询的公共信用信息;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变造信息主体授权证明获取他人非公开信息的;

(二)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

(三)以其他非法或者不正当手段获取、传播、使用公共信用信息的。

信用服务机构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由市公共信用机构通报社会信用服务相关行业协会,已开通批量查询权限的,由市公共信用机构予以取消。

第五十三条

国家机关、群团组织和法律法规授权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且造成不良后果的,由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察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本办法规定,在相关活动中不查询和使用公共信用信息的;

(二)违反本办法规定,不实行联合惩戒和行政性约束的。

第八章

第五十四条

市公共信用机构可以按照平等互助、共建共享的原则与企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建立公共信用信息以外的必要的信用信息采集、应用、管理机制。

第五十五条

涉密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查询、管理按照《保密法》等法律法规执行。

第五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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