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单计价规范说明

2024-07-05

清单计价规范说明(共8篇)(共8篇)

1.清单计价规范说明 篇一

2008清单综合单价综合解释》(2010-04-21 16:33:39)转载

《2008清单综合单价综合解释》 A建筑工程、B装饰装修工程综合解释

一、引用有关规范和定额的简称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为《计价规范》

《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为《08综合单价》

《河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2002)》为《02定额》

《河南省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08)》为《08机械台班定额》

二、总说明

1.《08综合单价》各分部说明中涉及到相应定额或子目乘以系数时,综合工日是否随之变化?

答:依据豫建设标〔2009〕1号文,涉及到相应定额或子目乘以系数,即该子目的综合单价乘以系数,组成综合单价的定额工日(人工费)、各材料消耗量(材料费)、机械台班(机械费)、综合工日均随之变化,按综合工日计取的管理费、利润也随之变化。

2.《08综合单价》定额中所有材料是否均可按实调差价?定额材料消耗量也可以调整吗?

答:除了以金额“元”表示的其他材料外,所有以消耗量表示的材料,均可以按市场价格直接进入综合单价或者按市场价格调整与定额取定价的差异。依据《08综合单价》编制招标控制价时,人工、材料和机械的定额消耗量不能调整(定额规定允许调整的除外)。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可以自主确定投标价格,在确保施工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分部分项工程的人工、材料和机械消耗量可参考定额执行,也可在定额消耗量的基础上适当浮动。

3.《08机械台班定额》中的“燃料动力费”是否允许调整?“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包括的养路费如何处理?

答:《08机械台班定额》中的“燃料动力费”允许按市场价格直接进入综合单价或者按市场价格调整与定额取定价的差异,该差异应进入取费程序中的机械费差价内。

《08机械台班定额》中的“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现更名为“其他费用”,内容包括车船税、交强险等,该费用可随市场价格在合同中约定调整。依据《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的通知》[国发(2008)37号],养路费已考虑在成品油价格内。

4.以“Y”为首编码的项目是否可以作为独立的清单项目用于发布工程量清单? 答:可以。招标人可直接依据《08综合单价》附录六的项目编码、名称、计量单位、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和发布工程量清单。在发布清单时,应按其项目特征进行明确的描述。

5.同一项目编码,当定额变通内容的计量单位与《计价规范》不一致时,编制工程量清单时以何为准?

答:二者均可。在编制同一工程的工程量清单时,同一编码的工程量只能选用一种计量单位。

6.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投标和清单计价的工程如何计入风险系数?

答: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投标和清单计价的工程,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时,可根据总说明

三、各分部工程 A.1土石方工程

1.说明

计入挖土方综合单价时,应按本分部规定的工作面和放坡系数计算出所增加的土方工程量,求出增加工程量占清单工程量的比例系数。组价的方法有两种,一是将组价子目综合单价增加比例系数 ,二是将增加工程量并入组价子目的工程量内。举例如下: 方法1 项目编码/定额编号 项目名称 单位数量单价 合价 说明

010101002001 人工挖土方 m3 1000 40.90 40902.66 一般土,深度2.5m。运输100m堆放。

1-4×1.356 人工挖土方 100m3 10 1959.61 19596.10 356(增加量)/ 1000(清单量)=0.356 1-36×1.356

+1-37×1.356 运土方100m 100m3 10 2130.66 21306.56 方法2 项目编码/定额编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 说明 010101002001 人工挖土方 m3 1000 40.90 40902.66 一般土,深度2.5m。运输100m堆放。

1-4 人工挖土方 100m3 13.56 1445.14 19596.10 增加工程量356m3 1-36+1-37 运土方100m 100m3 13.56 1571.28 21306.56

6.编码010101002挖土方清单项目下所编制的定额子目的工作内容中是否包含弃土费用?

答:只含抛土。不包括运土费用。运土另列项目计算。7.凿截桩头的运费如何计算?

答:凿截桩头子目已经包括桩头100m以内的运费,超过100m的运费可签证处理。8.P17计算规则

9.人工或机械运土(石)方,其运距的确定,是否需业主进行签证?

答:现场内的运输应依据经业主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施工组织设计运距与施工实际不符或未明确运距的场内运土以及场外的运土费用,均需业主现场签证。现场签证表应选用《计价规范》中的表-12-8。

10.翻斗车运土方子目运距越远人工消耗量越少,是否合理?

答:翻斗车运土方子目除保留运距200m以内运土1-51子目外,其他子目取消。运距超过200m者,另按本分部补充子目运距每增加200m运土累加费用。11.基坑大面积换土回填灰土、砂石如何界定和计价?

答:基坑大面积换土是指建筑物基础下厚度在0.7m以上的回填灰土、砂石。大面积回填灰土、砂石分别执行1-58和本分部的补充子目。12.机械运淤泥执行什么子目?

答:可按机械运土方相应子目乘以系数1.9执行。

13.人工打眼爆破石方的“松动爆破岩石” 子目适用范围。

答:人工打眼爆破石方中的松动爆破岩石子目,适用于平基、沟槽、基坑以外情况的人工打眼爆破岩石。

14.石方工程中的摊座子目如何执行?

答:厚度在300mm以内者的摊座执行摊座子目,超过300mm的摊座执行相应石方子目。

15.石方工程中的“修整边坡”工程量如何计算?

答:修整边坡工程量按坡面设计图示尺寸以坡面面积计算。

16.基础回填土工程量如何计算?放坡、增加工作面的土方工程量所需回填及运输的费用如何计价?

答:基础回填土工程量依据计算规则

1.离心管桩的送桩工程量,如何计算?

答:离心管桩的送桩工程量,按送桩长度(即打桩架底至桩顶面高度或自桩顶面至自然地坪面另加0.5m)计算。

2.如何计算长螺旋钻机钻孔多分支承力盘灌注混凝土桩、泥浆护壁多分支承力盘灌注混凝土桩工程量?

答:长螺旋钻机钻孔多分支承力盘灌注混凝土桩、泥浆护壁多分支承力盘灌注混凝土桩属于钻孔桩,打桩工程量和空桩工程量计算规则同钻孔桩。

3.人工挖孔灌注砂桩、沉管灌注砂桩、碎石桩、灰土挤密桩、CFG桩如何计算空桩费?

答:人工挖孔灌注砂桩空桩费执行人工挖孔混凝土桩空桩费子目。沉管灌注砂桩、碎石桩可以按本分

部补充子目计算空桩费。灰土挤密桩、CFG桩的子目内已经综合考虑了空桩费,不再另行计算。

4.P143打钢板桩子目是否适用于护坡桩?

答:P143打钢板桩子目适用于工程桩或永久性的护坡桩。如打钢板桩用于非永久性的护坡桩时,应依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计算钢板桩的摊销系数。套用2-90、2-91时,子目内的钢板桩消耗量乘以该系数。

A.3砌筑工程

1.砖基础垫层执行何定额子目?

答:砖基础垫层应依据垫层采用的材料分别列项,其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其中混凝土垫层,可执行A.4分部的相应子目;其他垫层可执行B.1.10分部中的相应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2,其他不变。2.墙基防潮层如何计算工程量?

答:墙基防潮层按设计图示的墙基长度乘以墙基宽度以面积计算。墙基长度按设计图示的外墙中心线、内墙净长线计算。

3.水塔圆形砖基础、毛石基础、毛石混凝土基础,可否执行烟囱基础的相应子目? 答:可以。

4.砖、石围墙墙身和基础以何为界?

答:砖、石围墙,均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5.设计要求采用页岩砖时,如何执行子目?

答:如和粘土实心砖相同,可以采用粘土实心砖的相应子目,将粘土实心砖换算为页岩砖。

6.砖砌台阶如何计算工程量?

答:砖砌台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如台阶与平台连接时,其分界线应以最上层踏步外沿加300mm计算。

7.砖窨井、检查井、砖水池、化粪池的土方、垫层、底板、盖板等如何计算? 答:砖窨井、检查井、砖水池、化粪池的挖土方、回填土应按A.1分部列项计算;底板、盖板另按A.4分部列项计算,垫层按B.1分部、井壁抹灰按B.2分部列项计算。如果清单工程量是按“座”发布的,可以将上述内容和砌体部分进行组价。8.烟道内衬如何执行子目?

答:烟道耐酸瓷砖内衬可按烟囱耐酸瓷砖内衬子目执行;烟道红机砖、耐火砖内衬可分别执行烟囱红机砖、耐火砖内衬子目,人工乘以系数0.67,综合工日、材料、机械不变。

9.烟囱的圈梁、过梁及压顶,可否执行水塔圈梁及压顶子目? 答:可以。

10.砌筑砂浆采用商品湿拌砂浆、干混砂浆如何换算?

答:定额中的砂浆是按现场搅拌取定的,相应子目内已经包含了砂浆的材料费和搅拌费。当采用商品湿拌砂浆或干混砂浆时,可将湿拌砂浆或干混砂浆价格直接进入子目或调差,砂浆数量不变(干混砂浆按每1800kg砂浆粉、加水0.3m3折算为1m3砂浆计算价格)。同时以砂浆消耗量为计量单位,按本分部的补充子目扣除原砌筑子目内已包括的费用。

各地造价主管部门可结合当地市场情况发布商品湿拌砂浆及干混砂浆(粉)的指导价格。

A.4混凝土与钢筋混凝土工程

1.P220中“4.桩承台剔凿桩头超过500mm的,满堂基础做桩承台的,可按A.1分部的截桩子目另行计算凿截桩头费用。”如何理解?

答:计算凿截桩头费用与桩基承台有关。一是桩承台子目已经包含了凿截长度500mm以内桩头的费用,长度500mm以内桩头的凿截不能另计费用。只有凿截长度大于500mm的桩头,可以执行A.1分部的凿截桩头子目。二是满堂基础子目未含凿截桩头费用,如果作为桩承台使用,不分凿截桩头的长度,均可以执行A.1分部的凿截桩头子目。

2.P220中“7.„„。脖高大于1m的高脖子杯形基础应分别执行基础、柱的相应子目。”是否适用独立柱基础? 答:适用。

3.非块体设备基础执行何子目?

答:非块体设备基础应分别按基础、梁、板、柱、墙的规定计算工程量,并执行相应的子目。

4.L形圈梁、地圈梁可否执行圈梁子目?

答:L形圈梁、地圈梁的混凝土浇筑和模板费用可执行混凝土圈梁的相应子目。5.P220

预制板间补现浇板缝是指设计明确要求的补空板,预制板安装后的灌缝混凝土,已考虑在预制板子目中。

10.预制混凝土组合屋架设计要求采用的钢拉杆、钢腹杆,执行何子目? 答:设计要求采用的钢拉杆、钢腹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执行A.6分部钢拉杆子目。

11.子目4-106成品水磨石构件安装中为何无水磨石构件费用?

答:子目4-106中未计入成品水磨石构件费用,套用该子目时,可将成品水磨石构件约定单价乘以构件数量10.15m3的费用计入子目。

12.预制构件的运输费用如何计算?何谓就位预制?就位运输如何确定? 答:外购构件的场外运输费应包含在构件的供应价格内。

就位预制是指在安装位置附近预制构件、构件无需运输就能够起吊安装。反之,构件预制地点不在机械起吊中心回转半径以内者就是非就位预制。

外购构件堆放地点和现场预制构件地点依据施工组织设计中的现场总平面图确定。所以,外购构件或现场预制构件是否计算就位运输,应依据业主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现场签证确定。

13.就位运输构件分一般和小型构件,其中小型构件有什么分界线?

答:小型构件是指P219一般说明中的单件实体积在0.1m3以内的混凝土构件。14.P222中“⑻„„空心板端头留有80mm宽现浇混凝土增加的费用,应按空心板子目的接头灌缝部分乘以系数1.2计算„„”是否有误?

答:该条内容取消,应修改为:⑻„„空心板端头留有80mm宽现浇混凝土的空心板安装执行本分部的补充子目。

15.子目中空心板的外购价按540元/m3取定,包含什么内容?外购构件是否分析材料用量和调差?怎样调整外购构件差价?

答:空心板外购价540元/m3,包含成品空心板出厂价、运杂费和采购保管费。外购构件不需要分析材料用量、也不调整材料差价。外购构件调整差价,可以将实际外购成品价直接进入综合单价或按外购价与定额取定价的差异计算差价。16.水池的壁基梁如何计算工程量?

答:不凸出池壁的壁基梁和池壁合并计算工程量(套用池壁子目),凸出池壁的壁基梁连同池壁的重叠工程量按壁基梁列项计算。

17.P230“沉井基础„„,挖土按A.1土方分部的规定和子目执行。”欠妥,是否另补充子目?沉井基础如何计算工程量? 答:执行本分部的补充子目。

沉井基础的计算规则为:沉井基础的挖土、筒壁、填芯及封顶分别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8.如何计算钢筋工程量和套用定额子目?Ⅱ、Ⅲ级钢是否不再区分规格? 答:钢筋工程量按照施工图纸并依据定额P231

25.商品混凝土运输费或现场搅拌混凝土加工费如何计入造价?

答:商品混凝土运输费或现场搅拌混凝土加工费是直接发生在实体项目上的费用,应计入实体项目费中。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时,各项混凝土构件综合单价的组价子目,均应包括商品混凝土运输费或现场搅拌混凝土加工费,其工程量为清单工程量乘以1.015(含混凝土的损耗量)26.现场搅拌混凝土长距离运输时,如何处理?

答:定额考虑了一般的合理运距,如出现长距离运输,应按现场签证处理。A.5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

1.木结构子目的木材用量与设计图示用量不符时,是否可以调整?

答:木结构各子目的木材用量与设计图示用量不符时,均可按设计用量调整,其他不变。

2.厂库房大门子目内的钢材用量与设计图示用量不符时,是否可以调整? 答: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各子目中的钢板、角钢、钢拉杆、铁件、铁百页含量与设计图示用量不同,均可按设计用量调整,其他不变。3.厂库房木板大门、钢木大门如购置成品门时,如何执行子目?

答:如购置成品门时,可以执行相应子目中安装部分的单价,同时计入购置费用。(计价软件中有分列的制作、安装子目)4.门樘框架及筒子板是否按面积计算?

答:门樘框架及筒子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5.P394

答:“另增加网架拼装、安装、刷油的费用。”是指依据业主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安装方案耗用的人工、材料超出定额子目内安装部分的人工、材料用量时,可增加在子目的相应含量内,调增人工费和材料费,其他不变。

2.窗外的钢护栅能否套用6-44子目?该子目中的钢材含量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如何调整?

答:钢护栅可以套用6-44子目。

子目中各种钢材含量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可按设计要求调整子目内不同规格的比例含量,同时按设计钢材总用量与定额总用量的比例系数,调整该子目的综合单价。

3.计算规则

答:子目内未包含。铺设水泥瓦、粘土瓦屋面如要求防风加固时,可按每千块瓦增加20#镀锌铁丝0.014kg、圆钉0.01 kg、人工0.021工日,其他不变。4.套用混凝土板上铺设陶瓷瓦子目7-8时,如瓦的规格与定额不同,如何换算? 答:子目7-8中陶瓷瓦上下搭接面按10%、损耗率按3%考虑,如陶瓷瓦的规格不同,其用量可按设计要求换算。

5.P554的7-

19、7-20子目中的琉璃瓦用量与设计要求不符时,如何换算? 答:7-

19、7-20琉璃瓦屋面子目中的瓦是按盖2/

3、露1/3考虑的,如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可按设计要求调整琉璃瓦的用量,其他不变。

6.P589的7-78屋面满涂油膏子目是否已经包括板缝嵌的油膏?可否另列项目计算?

答:未包括。如设计要求满涂前板缝需嵌油膏时,可按子目7-80、7-81另列项计算。子目7-80、7-81嵌缝的纵缝断面分别是按7.5cm2、9 cm2取定的,如与设计断面不同,可按断面比例调整人工、塑料油膏用量,其他不变。7.P592的7-84、7-85盖缝子目宽度是多少?设计宽度不同时如何换算? 答:子目7-84、7-85盖缝的宽度是按300mm取定的,如与设计断面不同,可按断面的比例调整人工、塑料油膏、玻璃布用量,其他不变。8.子目7-89、7-90屋面细石防水混凝土为何没有防水材料?

答:子目内是按一般的细石混凝土计入的。因为所依据的YJ05标准图集中细石混凝土为自防水,不需要另加防水材料。套用该子目时,细石混凝土应换算为设计具体要求的自防水细石混凝土。细石混凝土防水如设计加防水剂,可根据设计要求另增加防水剂用量,其他不变。9.屋面上的架空隔热板如何执行定额? 答:架空隔热板按A.4分部的规定列项计算。

10.屋面高聚物改性沥青卷材或氯化聚乙烯-橡胶共混卷材二层防水如何套用定额子目?

答:执行本分部的补充子目。

11.P638的7-175、7-176子目中铁皮用量与设计不符时,如何换算? 答:子目7-175、7-176的宽度分别是按570mm、250mm取定的,如与设计尺寸不同,可以按宽度的比例调整人工、镀锌薄钢板用量,其他不变。

12.P644的7-182、7-183子目中止水带、止水片的用量与设计不符时,如何换算?

答:子目7-182、7-183中的止水带、止水片规格分别是按2×300mm、2×450mm取定的,如与设计尺寸不同,可以按宽度的比例调整人工、橡胶板、紫铜板用量(损耗率均为6%),其他不变。

13.聚氨酯涂膜每增减0.1mm时,如何换算?

答:在相应子目内增减聚氨酯涂料17.4kg、二甲苯0.84kg,其他不变。14.填充料基层上的细石混凝土找平层是否可以套用定额子目7-203? 答:可以。

A.8防腐、隔热、保温工程

1.防腐混凝土子目综合单价内是否包含混凝土现场搅拌费?

答:因考虑一般没有商品防腐混凝土供应,故防腐混凝土子目内均已包含了混凝土现场搅拌费。

2.子目8-199与8-200有何区别?

答:子目8-199是石油沥青砌筑的独立加气混凝土块墙体,而8-200是在其他墙体表面附墙铺贴的加气混凝土块。

3.P689中“4.楼地面隔热层按围护结构墙体间净面积乘以设计厚度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柱、垛所占的体积。”是否错误?

答:该条应修改为:楼地面隔热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柱、垛所占面积。

YA.9室外工程

1.厂区道路级配碎石垫层如何套定额?

答:可按子目9-9进行换算,取消子目内天然砂石、粘土、水的用量,增加级配碎石11m3,中粗砂2.87m3,其他不变。2.室外排水的铸铁排水管如何套定额?

答:可借用安装定额C.8.1中编码030801001承插铸铁管下的相应子目。3.压路机碾压路槽、原土打夯工程量如何计算?

答:压路机碾压路槽、原土打夯工程量,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4.围管座工程量如何计算? 答: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YA.10零星拆除及构件加固工程

1.板条、苇箔、钢板网、石膏板等隔墙及水磨石隔板拆除如何计算工程量?天棚吊顶拆除如何计算工程量?子目10-29木龙骨天棚拆除是否包括木龙骨? 答:板条、苇箔、钢板网、石膏板等隔墙及水磨石隔板拆除工程量,均按拆除部分的外围面积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的面积。也不另外计算门窗拆除。其隔墙中的抹灰面层、骨架、门窗的拆除均已包括在子目内,不得另列项目计算拆除。天棚吊顶拆除按需拆除的天棚面层面积计算。

子目10-29木龙骨天棚拆除仅为面层拆除,不包括木龙骨拆除。如果同时拆除木龙骨和面层,执行该子目时,子目乘以系数1.1。2.卷材防水层拆除如何计算工程量? 答:按需拆除的卷材防水层面积计算。

3.门窗旧漆膜铲除如何计算工程量?其他木材面和其他金属面铲除漆膜工程量如何计算?

答:单层门窗旧漆膜铲除按需铲除漆膜的门窗洞口面积计算。双层门窗旧漆膜铲按需铲除漆膜的门窗洞口面积乘以系数2计算。

其他木材面和其他金属面漆膜铲除按需铲除漆膜的面积计算;不同部位铲除漆膜执行子目时,应按B.5分部表

4、表6中的相应系数调整。其他金属面铲除漆膜如不易计算面积时,可参考B.5分部表9折算。

4.构件加固中的狭形粘钢加固、狭形碳纤维布加固与宽形如何区分? 答:狭形与宽形的区分以150mm为界,大于者为宽形。

YA.11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

1.如果一个工程12层,超高费如何执行定额?是分段套用7~9层与10~12层两个子目,还是直接套用10~12层子目?

答:如建筑物的檐高相同,不分段套用。如建筑物檐高不同,则依据檐高分别套用。如建筑物的主楼和裙楼部分重叠,则重叠部分计入主楼。

YA.12建筑工程措施项目费

1.说明中表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表内,序号5的装饰工程是否指单独发承包的工程?装饰工程和建筑工程一起发承包时,如何计算安全文明费? 答:序号5的装饰工程是指单独发承包的工程。装饰工程和建筑工程一起发承包时,装饰工程应按建筑工程费率计算。序号11为清单招投标、计价的工程。凡清单招投标、计价的工程,不分专业均执行序号11的费率。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算基数为综合工日×34,如何理解?

答:只表示计算基数。目的是为了和豫建设标(2006)82号文件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水平保持一致。

3.招投标时,要求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足额计算,如何理解?P966附注②和豫建设标(2006)82号文件的规定是否矛盾?

答: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均应足额计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足额计算是指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全额计算。依据《计价规范》4.1.5条规定,招标文件要求应符合豫建设标(2006)82号文件规定,足额计算基本费、奖励费和考评费。P966附注②和豫建设标(2006)82号文件的规定不矛盾。P966附注②是从工程竣工结算角度考虑的。豫建设标(2006)82号文件的规定是从编制工程预算角度考虑的。

4.施工单位砌筑的现场围墙,完工后建设单位用作永久围墙,是否应给施工单位补偿费用?

答: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所包含的围墙费用并非围墙的本身价值,仅是该工程应摊销的部分。临时围墙所有权归承建施工方,若转让所有权,双方可协商解决。5.施工现场的道路硬化、临时围墙、厕所、办公场所、仓库的修建及施工环境的美化等大部分是主体承包单位完成的,而业主另行发包的装饰、消防、电梯、空调等专业的施工单位(简称专业分包单位)也按同样的标准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其结果是主体承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大大超支,而专业分包单位却节余不少,是否合理?

答:业主可依照以下原则,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给予主体承包单位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合理补偿:

⑴凡是在现场未完成任何安全文明设施且免费使用主体承包单位提供的一切设施的专业分包单位,应将本专业计取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全额补偿给主体承包单位。

⑵如果仅在现场自行修建办公场所、仓库或有偿使用办公场所、仓库的专业分包单位,应将本专业计取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的60%补偿给主体承包单位。⑶属于其他情况的,可以协商。

实行交钥匙的总承包单位,且自行分包专业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问题由总承包单位解决。

6.子目12-

1、12-2排水管道安拆及摊销适用于何种情况?

答:适用于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的现场地表排水。该费用是按使用每昼夜考虑的。7.塔吊固定基础拆除费、临时道路拆除费如何计算?

答:塔吊基础铺拆费子目仅包括该基础自然地坪以上部分的拆除。自然地坪以下的塔吊基础拆除费用和临时道路的拆除费用,双方可协商解决。

8.P968

答:如混凝土平板或混凝土有梁板的坡度超过1/4(26度。34分′)时,相应定额子目中模板料乘以系数1.3,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30。

12.P970“(2)综合脚手架已综合考虑了施工主体、一般装饰和外墙抹灰脚手架。”框架结构的柱、梁,砖混结构的单梁是否可以另行计算?何谓一般装饰和外墙抹灰?

答:不可以。因为主体施工包括柱、梁施工。

一般装饰是指室内墙面、天棚的水泥砂浆、混合砂浆抹灰或粘贴块料。外墙抹灰是指外墙面的水泥砂浆、混合砂浆抹灰、节能保温层、粘贴块料。13.单独承包的外墙节能保温脚手架如何计算?

答:按节能保温层墙面的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执行YB.8分部外墙装饰脚手架中的相应子目。

14.主体施工单位承包范围不含外墙抹灰,综合脚手架如何调整?主体施工单位承包范围仅做外墙面基层抹灰,如何调整?外墙面节能保温层分包单位如何计算脚手架?

答:主体施工单位承包范围不含外墙抹灰,综合脚手架费用不变,但工程造价中应扣减外墙抹灰所需脚手架的费用,该费用可按YB.8分部外墙装饰脚手架规定列项计算。

主体施工单位承包范围仅做外墙面基层抹灰,综合脚手架费用不变,也不扣除外墙装饰脚手架费用。

外墙面节能保温层施工尽可能采用主体施工脚手架。如果由主体承包单位直接分包节能保温项目,其脚手架的使用和计价由主体承包单位自行处理。如果由业主另行分包节能保温项目,分包单位需使用主体脚手架时,付给主体承包单位的费用可按

答:不能计算建筑面积的工程可套用单项脚手架子目。划分原则如下: 凡是独立柱、墙体砌筑高度在3.6m~15m以内者可计算单排脚手架;墙体砌筑高度在15m以上者或者砌筑高度在3.6m~15m以内、但门窗及装饰面积超过墙体表面积60%以上时,可计算双排脚手架。墙体(或基础)砌筑高度在1.2m~3.6m以内者可计算里脚手架。无法利用砌筑脚手架的单梁、框架梁可计算单梁脚手架。18.如果某建筑无地下室,基础埋深距室内地坪4米,该基础能否计算垂直运输费?如何界定“基础埋深”?

答:建筑物无地下室,埋深不足4米的基础不能计算垂直运输费。基础埋深是指设计基础垫层底面至设计室外地坪的垂直距离。

19.“无地下室且埋置深度在4m及以上的基础可以计取垂直运输费”,基础回填灰土和砂可否计算垂直运输费? 答:不能计算。

20.混凝土水平泵送子目如何执行?

答:混凝土泵送子目已经综合考虑了垂直和水平泵送。计算泵送工程量和执行相应子目时,不分段计算。

21.混凝土泵送费子目单价与市场实际不同如何解决?

答:如果招标文件要求采用泵送混凝土,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均应包括混凝土泵送费。发生投标报价和实际价格有差异时,应按合同约定或现场签证处理。如果招标文件未要求采用泵送混凝土,而施工中发包方又要求采用,双方可以依据市场情况协商价格。

22.P971

1.根据国家《通用硅酸盐水泥》标准规定,32.5级水泥不再生产,砂浆及混凝土配合比中32.5级水泥如何换算为42.5级水泥?

答:砂浆配合比中32.5级水泥可直接换算为42.5级水泥,数量不变。采用42.5级水泥的低标号混凝土详见本解释的补充配合比。

2.P1311 Y010418001、Y010418002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分部内容不一致,以何为准?

答:附录内容有误,应以分部计算规则为准。

B.1楼地面工程

1.P5说明

答:适用。螺旋形楼梯栏杆及扶手,按楼梯栏杆及扶手的相应综合基价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0,材料乘以系数1.10.6.水磨石楼地面嵌铜条如何计算工程量? 答: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7.毛花岗岩石阶如何计算工程量?

答:按台阶设计图示的宽度尺寸与踏步数量的乘积以长度计算。

B.2墙柱面工程

1.说明

答:与幕墙同种材质的窗所占面积不扣除,即窗的工程量已计入幕墙内。除了按说明规定增加开启窗的五金配件费外,不得再单独计算窗的其他费用。8.不锈钢管隔断立柱工程量如何计算? 答:按设计图示的数量计算。9.嵌装玻璃工程量如何计算?

答:按设计图示的嵌装玻璃面积计算。

10.幕墙顶端、侧边及底与墙面之间的封边,幕墙与自然层连接的封边工程量如何计算?

答:幕墙顶端、侧边及底与墙面之间的封边,按设计的不锈钢(或镀锌铁皮)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幕墙与自然层连接的封边工程量,按各层设计图示封边长度尺寸的总和,以长度计算。

B.3天棚工程

1.P310

B.4门窗工程

1.现场制作的木门扇、木纱门、木纱亮如何执行子目?

答:无木门扇施工详图者,招标文件可以暂估价。签订合同时,发承包双方依据设计详图要求协商定价。

2.双玻塑钢窗、固定塑钢窗如何计价?铝合金及塑钢上悬窗如何执行定额? 答:双玻塑钢窗仍执行4-67、68塑钢窗子目;固定塑钢窗可执行4-60铝合金固定窗子目。双玻塑钢窗、固定塑钢窗可以按供应价格直接进入子目或按供应价格调差。供应价格的确定应按合同约定。铝合金及塑钢上悬窗执行平开窗子目。

3.木门窗套子目4-92中的材料品种、规格、数量是否有误?

答:无误。子目4-92是按成品木装饰线安装在门窗洞口周边的木门窗套,如果宽度不同,成品木装饰线可以换算。门窗侧壁的筒子板应另按筒子板列项计算。

B.5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1.P500计算规则“

三、墙、柱、天棚抹灰面油漆、刷涂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室内室外门窗洞口的侧面面积是否计算? 答:门窗洞口的侧面面积可以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

YB.7单独承包装饰工程超高费

1.单独承包装饰工程超高费如何计算工程量?

答:超高工程量按超过6层或檐高20m以上的各装饰项目的合计工日计算。层数或檐高不分段计算。如果建筑物有不同檐高时,则应按不同的檐高的竖向切面分别计算工程量,执行相应的子目。

YB.8措施项目费

1.装饰工程和建筑工程由同一个公司承包施工,装饰工程垂直运输费和外墙装饰脚手架是否可按YB.7分部子目计取?

答:不可以。YB.7分部中的垂直运输费和外墙装饰脚手架子目仅适用于单独承包的装饰工程。

2.什么情况下可以计算外墙装饰脚手架?外墙装饰脚手架按外墙装饰面积计算,如何理解?

答:单独承包的装饰工程中需单独搭设外墙装饰用脚手架的,可计算外墙装饰脚手架。

计算装饰脚手架的外墙装饰面积,应理解为按外墙装饰设计图示尺寸计算的垂直投影面积(不扣除门窗洞口等所占的面积)。3.墙面干挂石材可否计算脚手架?如何计算?

答:单独承包的墙面干挂石材可以计算外墙装饰脚手架。

干挂石材脚手架按墙面干挂石材的设计图示尺寸,以垂直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等所占的面积)。

4.装饰工程成品保护如何计算工程量?

答:依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区分不同材质按需要保护的成品以面积计算。

2.清单计价规范说明 篇二

关键词:学习,规范,应用

随着招标投标工作的规范发展, 我国从1983年原建设部试行施工招标投标制度, 2003年7月1日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制度, 2008年12月1日起全面实行《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008规范充分考虑了建筑法、合同法、招投标法以及相关规章制度实施的要求。作为工程造价人员我们必须准确掌握和熟悉新《规范》精髓和操作要领并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学习及应用当中主要掌握以下几点。

1新、旧规范的主要变化

旧规范, 主要侧重工程量清单计价技术, 旨在规范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 是技术规范。而新规范涵盖从招标投标开始至竣工结算为止的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计价技术与管理, 是一本融全过程工程计价技术与管理于一体的规范。

2新、旧规范的组成部分及内容

新旧规范均由总则、术语、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附录六个部分组成。新规范增加了工程量清单计价如何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合同价款的约定以及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计价争端处理等内容。

3新、旧规范条文数量

旧规范条文为45条, 其中强制性条文为6条, 新规范条文则增加到137条, 其中强制性条文为15条。

4新规范条文说明

旧规范未对条文进行说明, 新规范对各条文作了详尽的说明。

5重要条文

工程采用清单方式招标发包, 招标人必须将工程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连同招标文件一并发 (或售) 给投标人招标人对编制的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进行投标报价。

规定了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或在签订合同时, 载明投标人应考虑的风险内容及其风险范围或幅度。投标人对技术和管理风险应完全承担, 其中材料风险在5%、机械使用费风险在10%内, 超过的可以调整, 但管理及利润则不调整。

招标控制价, 明确了编制人, 规定了分部分项目、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编制依据和原则, 也规定了规费和税金必须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并且规定在招标时公布, 其作用是招标人用于对招标工程发包的最高限价。同时也赋予了投标人对招标人不按规定编制的招标控制价有投诉权利。体现了计价客观、公平、公正原则。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 但安全文明施工费按规定费用标准计价, 不参与市场竟争。工程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能高于招标控制价。投标企业不能进行投标总价优惠, 所有优惠应反映到综合单价中, 并反馈到综合单价分析表中, 体现在各个要素的价格及主要的“工、料、机”消耗量。

工程合同价标的约定, 本条规定了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订立书面合同, 不得再计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订立合同时, 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不一致应以投标文件以准。综合单价在约定的条件内是不能调整的, 约定条件外允许调整, 但调整方式、方法应在合同中约定。尽可能把整个计价活动控制在可控的范围内。

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计量正确计量是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前提和依据, 工程量计是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发包人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 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比例 (或金额) 扣回工程预付款。工程款预付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 (扣除暂列金额) 的10%, 不高于30%。承包人按不低于计量计价的60%, 不高于计量工程价款的90%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索赔与现场签证, 建设工程施工中的索赔是发、承包双方行使正当权利的行为, 承包人可向发包人索赔, 发包人也可向承包人索赔。规定了索赔时间、程序和要求。

工程价款调整, 当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发生变化, 工程价款应当调整, 当施工图纸与项目特征描述不一致时可重新确定综合单价。明确了清单漏项或变更新增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确定原则, 工程量变化幅度在10%以外且超过人部分项目工程费0.1%, 合同未作约定时综合单价及对就的措施费可作调整。

竣工结算, 规定了竣工结算同承包人编制, 发包人核对, 双方均可委托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或核对, 规定了暂估材料价是招标采购的, 其单价按中标价在综合单价中调整, 非招标的按双方最终最认的单价在综合单价中调整, 同时也规定了结算核对时间, 有利于解决了拖欠工程款的问题。

工程计价争议处理, 处理办法有三种: (1) 双方协商; (2) 提请调解, 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 (3) 按合同约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需作造价签定的, 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进行。

计价表格使用规定, 工程量清单宜采用统一格式, 明确了封面签署和盖章具体办法, 规定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的项目漏填视为已含在其他项目单价和合价中。

总之, 2008清单规范是施工阶段全过程计价行为, 按照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目标, 制定了一系列管理条文, 建立起从招投标至竣工结算的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机制。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审、投标价编制、工程合同价款约定、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调整、竣工结算以及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内容。使工程施工过程的每个计价环节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避免或减少合同纠纷, 更加有利规范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计价行为和在公开, 公平, 公正的市场竞争中取得双赢。

参考文献

3.清单计价规范说明 篇三

关键词:清单计价 招标控制价 问题 建议

在2000年我国招标投标法颁布以后,我国的招标投标管理开始规范化,对标底也有了相应的规定;随着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实施,我国建筑工程的招标工作更加系统化,拥有了一个相对完整的体系。新的规范中对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有了明确的规定,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要以国家相关部门设立的计价标准和办法为基础,以施工图纸为依据,对工程的最高造价进行限定。新清单计价规范为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提供了依据和保障,也促进了建筑施工工程的进一步发展。

一、招标控制价的形成过程

1.有标底的招标形式

招标控制价是在我国建筑招标投标的实践过程中应运而生的,它是解决招标标底问题的关键因素,对工程项目的实施有着巨大的影响。自从招标投标法实施以来,我国招标的标底是招标单位的保密资料,不得向外人泄漏。招标时按照标底的相应幅度来评标,看其是否符合招标的条件。虽然有标底的限制,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很难解决所有不合规矩的操作问题。

在招标过程中常遇到各种问题,如标底虽进行保密工作,但还是有时候被相关工作人员泄漏出去,出现暗箱操作现象,这也是招标中最常见的问题,它破坏了招标的公正公平准则。还有在招标标底编制时缺乏科学、合理的依据,只是参考预算价来设定,脱离了施工整体的实际情况。再有,招标过程中,投标者往往尽一切可能的迎合标底,使得招标过程变成投标策略的恶性竞争,影响了招标的质量。

2.无标底的招标形式

随着招标管理体系的不断发展,又因招标过程复杂多变,有些省市将有关于招标时标底的最低限定逐步取消,无标底的招标形式渐渐的被人们所熟知。虽然无标底招标形式逐渐应用到招标过程中,也解决了一些招标中出现的问题,但是,如何制定合理的报价又成为新的难题。

在无标底招标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有:以低价中标,而在施工时不考虑工程的质量,一味的节约成本;投标人哄抬价格,影响招标质量;评标时没有相应的标准来做出科学合理的评判。为避免不良的后果出现,各地开始控制招标的最高限价,并以文件形式发布,规定投标人报价时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无效。

3.招标控制价的形成

为解决标底带来的各种问题,使得在新清单计价规范中对招标的最高限价进行控制,形成统一的规范,称之为“招标控制价”。在新的规范下,减少了招标人的投资风险和不良现象的发生;提高了招标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但是,在实施过程中,有一些投标人对招标控制价的概念还是模糊不清,我们要知道它与标底有明显的区别:招标控制价是指招标人可以承受的最高价格,须在招标文件中注明的,同时也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上限,也就是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应予拒绝。而标底是在开标时公布,开标前不能向任何无关人员泄露,它是指招标人对中标价的一个期望值,为评标提供参考依据。另外,招标控制价的实施可以使投标人根据自己的企业实力、施工方案等报价,不必揣测招标人的标底,也降低了投标人的成本费用,提高了交易成功的机率。

二、招标控制价实施过程中需注意的问题

在新的计价规范中对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在内容和原则上有相应的规定,同时在运用过程中也应注意以下问题:

1.招标控制价的设定要合理

在招标控制价的设定时要科学、合理,符合市场规律。不易太高或是太低,只是在规定时设定一个上限,投标人只要不超过控制价就是有效的投标。如果控制价过低,甚至低于平均价格,有可能出现二次招标的现象,进而降低招标的效率,影响整个建筑施工的进程。

2.应对超过预算时的要求

招标控制价对编制人的要求比较高,必须具有一定的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是由相关资质的工程造价者来进行编制。对于编制人来说是不可以同时接受投标与招标的双方要求,不能违背招投标的规范。

3.对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要求

招标控制价在公布过程中要做到真实、有效,公正、公平,不得随意对招标控制价进行修改,同时对公布后的招标控制价进行备案。

三、关于招标控制价编制的对策及建议

招标控制价是新清单计价规范下的产物,我们要对招标过程中出现的不良现象找到合理的解决方案,发挥招标控制价在新清单计价招标中的积极作用。

1.关于招投标人的合理建议

对于招标人来说,编制科学、合理的招标控制价对招标的成功有很大的作用。同时也可以避免招标过程中出现一些不良现象,防止恶意竞争,完成招标的公平准则。而作为投标人,需要提高自己的竞价能力,而不是通过一些不合乎规矩的手段来中标,在招标开始前,对招标的公布价格和工程的工程量清单以及相关的资料进行仔细认真的研究,制定有效的投标策略,以便增加自己的竞争砝码。

2.提高编制人的综合能力

作为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者,要不断学习研究招投标相关文件的内容和精神,了解市场动态,熟悉工程项目和清单计价的相关特征;加强自身的综合素质和编制能力,编制时精准、迅速的把握价格方向;在招标过程中总结经验教训,不断积累有益的编制方案,为下一次的编制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

3.加大监督、审查力度,制定相应的法规政策

针对招标过程中出现的围标、串标和哄抬价格等不良现象,国家和相关部门要做好监督和审查工作,加大惩处力度,制定并实施有效的法规政策。加强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工作和对工程量清单报价的监督工作,在招标中适时提高保证金的比例,来约束投标人的行为,防止不良現象的出现,为招标工作营造和谐的环境。

结束语:

在新清单计价规范实施过程中,加强对招标控制价编制的研究,了解市场发展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招标控制价,是现阶段建筑工程招标工作的需求,也对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改革具有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唐颖.设立招标控制价的思考[J].造价管理,2009(5)

[2]齐宝库,郭亮亮,蔚筱偲.对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标控制价的探析[J].工程造价管理,2009(6)

4.清单计价规范说明 篇四

随着我国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长期服务于计划经济时期的指令性定额,在市场经济化的今天,已经不能适应建筑市场的需要,存在许多问题。因此1992年,建设部提出了“量价分离”,即“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的改革措施,指令性的定额变为指导性的,但由于定额中的消耗量依然是指令性的,仍然没有完全跳出定额计价框框,一些问题仍然存在。

1999年,市场经济水平较高的广东顺德率先提出政府宏观控制,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改革思路,并试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的改革,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各地纷纷学习,为了在全国推行这一先进合理的计价模式,建设部从2002年年初开始,组织标准定额研究所和一些地区工程造价专家,用了一年的时间,编制完成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将于2003年7月1日起,作为国家标准,在全国执行。那么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究竟是怎样的一种工程造价计价方法呢?下面我从几个方面谈一下。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 是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由招标人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计价规范,提供工程数量,将其作为招标技术文件之一,由投标人依据工程量自主报价,并按照经评审低价中标的工程造价计价方式。

显而易见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人除提供原有的招标文件内容,还要提供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技术文件。投标人可以依据工程量清单,结合企业自身情况,报价策略,自主报价。评标时,要采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经评审低价中标方法,但是投标价格低于企业实际成本的除外。

这是一种先进而且全新的计价模式,这种计价办法提高了招标投标的透明度和公平性,满足招标投标法的低价中标要求。符合价格法中“市场形成价格”的规定,能反映出企业个别成本。是与国际上通用的FIDIC条款做法相类似的。

二、实行清单报价计价模式的工程造价基本构成: 工程造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总价+措施项目清单总价+其它项目清单总价+规费+税金

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是实体消耗部分项目,计算的是工程实体部分,由设计图纸决定,将整个实体工程按统一的计算规则分解成不同的工程量。这部分工程量项目的设定,是按不同专业、部位、特征划分的,在《清单规范》中已经划定并列出,项目的划分与预算定额中项目的划分类似,并实行了四统一原则,即统一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名称、统一计算单位、统一计算规则。招标人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时,必须严格按四统一原则,编制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算单位、工程数量。投标人按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时,清单的内容实行三不准原则,即投标人不准修改,不准删减,不准增加清单内容。竞争的是价格。

措施项目清单是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也就是为实施实体(设计内容)而采取的措施消耗项目,非实体费用消耗部分,与采取的施工方法手段紧密相关。招标人编制措施项目清单时,提供一些措施内容。投标人报价时,要先拟定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才能再根据施工现场和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要报的项目和价格。报价时,招标人提供的清单内容不准修改,不准删减,可以增加。在三个清单中,唯有这个清单投标人可以增项。由于清单实质内容可以变化,属全面竞争。如脚手架、模板、大型机械设备进场安拆,垂直运输机械,硬地面施工、临时设施,环境保护,安全施工等都属于这项费用。

其他项目清单是除了上述两项内容以外的费用。分二部分,一部分是招标人部分,主要有预留金、材料购置费等,预留金指招标人为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而预留的金额。另一部分是投标人部分,主要有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等,总承包费是配合协调招标人进行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零星工作项目是完成招标人提出的,暂估工程量的零星工作所需的费用。招标人提供的清单内容,对于投标人也实行三不准原则,不准修改,不准删减,不准增加。竞争的也是价格。

上述三个清单中,技标人报的都是综合单价,即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所需的费用,综合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并考虑合同里约定的风险因素构成单价。这一价格由企业根据劳动生产率、技术装备水平、管理水平、目标利润自主确定消耗和价格。工程量清单报价一经合同确认,风险约定内,竣工结算不能改变,单价具有固定性,在合同示范文本中,属固定单价合同。2003年5月1日执行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中规定,单价乘工程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也强调单价固定性。清单中项目如有未填报的,视为包括在其他项目单价中,也就是表明投标人做这项工作不需招标人再花费用。

施工中如果工程量变化,工程结算时综合单价调整应按下面原则: 一是,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二是,由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三是,由于发生了其它的费用损失,承包人可在工程实施中及时提出索赔要求。

规费和税金并不是承包人的收入,而是来五去

五、须要上缴的费用,况且这些费用也都是不可调整的,属非竞争性费用。单独列项,数额一目了然,收缴都方便。

三、执行清单计价规范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第一、这个规范是国家标准,具有权威性和强制性。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资金占总投资额50%以上或拥有控股权)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另一方面是,任何工程只要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就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规范规定。

第二、工程量清单应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因此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必须提供清单工程量。而且,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建设部要求具体编制人员应该是注册造价师,省建设厅考虑注册造价师目前人员不足,采取编制人员应是具有甲级工程造价专业资格证书。

第三、这部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适用于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

四、清单计价与现行定额的主要区别

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最根本的不同就在于定价权的归属上,是市场形成价格,还是政府定价的问题。

1、招投标形式不同: 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投标,招标人不仅提供图纸,还要提供工程量清单,实行的是企业自主报价,低价中标的评标原则,招投标活动透明度增加。采用定额计价招投标,招标人只是提供图纸,企业报价执行的是现行定额,评标一般是综合打分,当然报价占的权数大。

因此,形成的中标价也不同。清单中标价是采用低成本,高效率的施工方案,是社会先进生产力的工程造价,也就是社会先进水平的价格。定额中标价的价格一般是在标底一定幅度内,也就是超过标底这个中准价一定幅度就废标了,而标底的编制是按定额这个指导价计算的,所以定额中标价,是政府指导价,是社会平均水平的价格。

进一步说,招投标的结果也有所不同。清单招投标,确保了双方都是赢家,都获利。定额招投标,双方的利益和自主行为都受到了限制。

2、计价依据的性质不同: 清单是国家标准,必须按《标准化法》执行,有其强制执行的范围,应用上有全国要求的四统一及标准格式。

定额是已变为指导性,消耗量也是指导性的,项目划分国统一的,各省有各省的定额。

3、项目划分原则不同: 清单计价采用的是实体和非实体分离,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是按综合实体划分,项目设置不含施工方法。施工方法施工手段等措施项目单列,由投标人自主决定采取合理施工方案,项目划分清楚,互不包含。传统定额模式基于事先确定工程造价的需要,先拟定施工方法、手段,将工程实体消耗费与施工措施费捆在一起,项目设置含施工方法,而且不允许更改,如现浇或预制混凝土不同构件,采用不同模板(钢模板、木模板、定型钢模、混凝土、地模等)时,不得换算。

清单项目结合一项或多项工序划分,定额项目设置是按施工的一项工序划分。

清单项目工程量中不含施工损耗的量,定额项目工程量中一般含损耗的量。

4、单价构成不同: 清单中的单价是综合单价,包括人、料、机、管理费、利润,不包括规费、税金,也称部分费用单价,是固定单价。定额中的单价是工料单价,也称直接费单价,包括人、料、机,管理费、利润以直接费为基数按系数综合计取,可以是固定价和可调价。

综合单价是企业自定的,报价时的市场价,反映的是企业个别成本。定额单价是定额基价,是政府定价,反映的是定额编制时期的指导价,而不是投标时期的指导价,是定额编制时期的社会平均成本价。

清单结算,单价固定,如有变化一般都是量的变化,如有新增项目,随时有三种明确方法解决,在结算时减少了很多矛盾和漏洞,活口小,调整量小。定额结算,矛盾多,对定额理解争议大,单价疑议,没包死的工程基本上都是敞口结算,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现象比较普遍。

5、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定额是否还存在。

一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与现行定额计价方式共存于招标投标计价活动中的另一种计价方式;二是,定额的系统性完整性是不容置疑的。作为社会平均水平宏观引导市场,使业主和企业能客观了解建筑产品社会平均消耗价格水平,使业主把握自己的投资能力和投资行为,也使企业认识到自身能力与社会需求能力的差距,及时调整并加强自身的能力建设,推动技术管理水平的不断发展与进步;还有审计、仲裁、法院等在相应的工作中也要以此为依据。

三是,成本加酬金结算方式使用。

五、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意义

1、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建筑市场公平竞争。

由于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工程量清单是公开的,合理低价中标,防止了暗箱操作,行政干预。招标人统一提供工程量清单,不仅减少了不必要的工程量重复计算,而且,有效保证了投标人竞争基础的一致性,减少了投标人偶然工程量计算误差,造成的投标失败。工程量清单计价有效改变招标单位在招标中盲目压价,施工单位在工程结算时加大工程量高套定额的行为,减少结算争议。

从而真正形成“用水平决定报价,用报价决定竞争”的竞争局面。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

2、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

采用清单招投标,是经过充分竞争形成的中标价,中标价应是采用先进、合理、可靠且最佳的施工方案计算出的价格,建设单位无疑是最大的受益者,降低工程造价是不用争辩的事实。而且,综合单价的固定性,也大大减少和有效控制了施工单位不合理索赔。防止低价中标,高价索赔现象,从广东省顺德经验看,平均造价降低10%。面对这样的竞争,施工企业将会把精力主要用在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消耗,提高技术装备设备上,因此说,采用清单计价,有利于企业提高管理水平,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企业技术进步,从而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3、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与国际社会接轨。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目前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国外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如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都采用这种方法,在我国,世界银行等一些国外金融机构、国外政府机构的贷款项目招标时,一般也要求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随着我国加入WT0,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下,国际竞争日益激烈,我国建筑市场将进一步对外开放。因此,建立和推行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常用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有利于提高国内建设各方主体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

六、各方参与者在执行规范时应作好的工作

1、造价管理部门的工作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要制定与计价规范相配套的消耗量定额,要适时发布有关造价政策和价格信息指数,供建设市场各方在计价、定价、调整合同和结算时参考;同时,根据107号部令,对承发包的计价活动加强监督检查的力度,包括对造价咨询机构和造价工程师的管理。

2、招标人的工作

由于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单位必须编制出准确的工程量清单,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如果清单编制不准确,合理准确的报价不但没有,在后续的索赔中可能损失加大。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后,工程造价的管理以量为主体。控制索赔。

3、投标人的工作

大大增加了投标人的报价难度。报价低了失去了利润,报价高了失去了中标的机会,面对这样的现实,要求施工企业的造价管理人员要有很高的业务素质,并要及时抓住人、材、机的生产要素市场行情,能与企业自身的项目管理水平和施工工艺结合起来,快速、准确、合理的组价,要在工作中不断积累造价资料,最后形成企业自己的定额。这个定额水平应该是高于预算定额水平,是社会先进水平,这样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5.清单计价规范说明 篇五

一、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建筑安装工程费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组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二、费用说明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各专业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予列支的各项费用。

1.专业工程:是指按现行国家计量规范划分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筑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矿山工程、构筑物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爆破工程等各类工程。

2.分部分项工程:指按现行国家计量规范对各专业工程划分的项目。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的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基坑支护工程、桩基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等。

(二)措施项目费

措施项目费是指为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费用。措施项目费分为总价措施项目费和单价措施项目费。1.总价措施项目费(1)安全文明施工费

①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②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③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④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清运或摊销费等。除本定额另有规定外,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的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计价按《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实施管理。

(2)夜间施工增加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3)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条件限制而发生的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等一次运输不能到达堆放地点,必须进行二次或多次搬运所发生的费用。

(4)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是指在冬季或雨季施工需增加的临时设施、防滑、排除雨雪,人工及施工机械效率降低等费用。

(5)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是指对已完工程及设备采取的覆盖、包裹、封闭、隔离等必要保护措施的费用。

(6)工程定位复测费: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进行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和复测工作的费用。本定额未列出的总价措施项目,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补充。2.单价措施项目费

具体内容详各专业工程定额“措施项目”分部。定额未列出的单价措施项目,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补充。

(三)其他项目费

1.暂列金额:是指建设单位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工程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2.暂估价: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包括材料暂估单价、工程设备暂估单价、专业工程暂估价。

3.计日工: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合同范围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合同中约定的单价计价的费用。

4.总承包服务费:是指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专业工程发包,对发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工程设备等进行保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四)规费

规费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施工企业必须缴纳,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费用。规费包括工程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程排污费。1.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1)养老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2)失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3)医疗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4)工伤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5)生育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2.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3.工程排污费是指按照规定缴纳的施工现场工程排污费。

出现上面未列的规费项目,应根据省级政府或者省级有关权力部门的规定列项。

(五)税金 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附加。

三 费用计算

一、总价措施项目费

(一)安全文明施工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费分基本费、现场评价费两部分计取,根据工程所在位置分别执行工程在市区时、工程在县城、镇时、工程不在市区、县城、镇时三种标准,其口径与税金相同。

1.在编制概算、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标底)时应足额计取,即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费费率按基本费费率加现场评价费最高费率计列。

环境保护费费率=环境保护基本费费率×2文明施工费费率=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2 安全施工费费率=安全施工基本费费率×2临时设施费费率=临时设施基本费费率×2 2.在编制投标报价时,应按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公布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金额计取。3.编制工程竣工结算时,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如下规定计取: ①对按规定应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凭《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测定的费率办理竣工结算,承包人不能出具《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的,承包人不得收取安全文明施工费。

②对按规定可以不办理施工许可证且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承包人凭《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确认的该工程可以不办理施工许可证且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手续,其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基本费费率标准计取。③对建设单位直接发包未纳入总包工程现场评价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也不单独进行现场评价的工程(如总平工程),其安全文明施工费以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工程类型按基本费费率标准计取。

④发包人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纳入总包工程现场评价范围但不单独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现场评价的,其安全文明施工费按该工程总包单位的《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测定表》测定的费率执行,总承包单位收取相应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的30%。安全文明施工费基本费费率标准

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工程定位复测费等其他总价措施项目费应根据拟建工程特点确定。

1.编制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标底)时,招标人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选择列项,按以下标准计取。

2.编制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在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项目和计算基础自主确定相应费率并计算措施项目费。

3.编制竣工结算时,其他总价措施项目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金额计算,发、承包双方依据合同约定对其他总价措施项目费进行了调整的,应按调整后的金额计算。

二、其他项目费

(一)暂列金额

暂列金额应根据拟建工程特点确定。

1.编制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标底)时,暂列金额可按分部分项工程费和措施项目费的10%~15%计取。

2.编制投标报价时,暂列金额应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

(二)暂估价 1.编制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标底)时,暂估价中的材料、工程设备单价应根据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暂估价中的专业工程金额应分不同专业,按有关计价规定估算。

2.编制投标报价时,材料暂估价应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

3.编制竣工结算时,暂估价中的材料单价应按发、承包双方最终确认价在综合单价中调整;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中标价或发包人、承包人与分包人最终确认价计算。

(三)计日工

1.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标底)时,计日工项目和数量应按其他项目清单列出的项目和数量,计日工中的人工单价和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按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单价计算。计日工人工单价综合费费率按25%计算,计日工人工单价=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所在地相应工种计日工人工单价+相应工种定额人工单价×25%;

计日工中的材料单价应按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中的材料单价计算,工程造价信息未发布材料单价的材料,其价格应按市场调查确定的单价计算。

2.编制投标报价时,计日工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项目和数量,投标人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计日工费用。

3.编制竣工结算时,计日工的费用应按发包人实际签证确认的数量和合同约定的相应项目综合单价计算。

(四)总承包服务费。

1.编制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标底)时,总承包服务费应根据招标文件列出的服务内容和要求按下列规定计算。

(1)当招标人仅要求总包人对其发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施工现场协调和统一管理、对竣工资料进行统一汇总整理等服务时,总包服务费按发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1.5%左右计算。(2)当招标人要求总包人对其发包的专业工程既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又要求提供相应配合服务时,总承包服务费根据招标文件列出的配合服务内容,按发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3~5%计算。

(3)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设备的,按招标人供应材料、设备价值的1%计算。2.编制投标报价时,总承包服务费应依据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分包专业工程内容和供应材料设备情况,按照招标人提出的协调、配合与服务内容和施工现场管理需要由投标人自主确定。

3.编制竣工结算时,总承包服务费应依据合同约定的金额计算,发、承包双方依据合同约定对总承包服务费进行了调整的,应按调整后的金额计算。

三、规费

(一)规费应按规定标准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规费的计取基础为“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清单定额人工费”,定额人工费应按照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等 内容套用定额项目确定,对定额项目中定额人工费的调整必须按照定额的规定进行调整,凡定额未作调整规定的,定额人工费一律不得调整。

(二)编制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标底)时,规费标准有幅度的,按上限计列。

(三)编制投标报价时,规费按投标人持有的《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证书中核定标准计取,不得纳入投标竞争的范围。投标人未持有《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证书,规费标准有幅度的,按规费标准下限计取。

(四)编制竣工结算时,规费按承包人持有的《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证书中核定的费率办理。承包人未持有《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证书,规费标准有幅度的,按规费标准下限办理。《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中没有规费标准的项目以及没有的规费项目,依据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力部门的规定及实际缴纳的金额结算。

6.1.清单计价合同结算约定 篇六

①②③④⑥⑦⑧⑨⑩⑪⑫⑬⑭⑮⑯⑰⑱⑲⑳⑴⑵⑶⑷⑸⑹⑺⑻⑼⑽

1、总则:工程量清单约定范围内固定价格合同。在工程量清单约定范围内的工程量清单调整以及工程量清单约定范围外及漏项的结算办法按如下方式进行:

①工程量清单约定范围外的部分和漏项均按1999《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重庆市基价表》、《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0年《重庆市安装工程单位基价表》、《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及有关文件规定总价下浮5%计价(其中劳动保险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招标人市场价核定的材料、设备价格(含基价)不下浮);

②人工费不分工种按27元/天结算。工程类别按相关配套文件执行。

2、材料:工程量清单约定范围内的工程量清单增减部分及工程量清单约定范围外及漏项的工程材料原则上由承包人采购(发包人和承包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采购时须由发包人和承包人认定品质,材料价格由发包人认定;

3、设计变更:设计变更资料必须清楚明确反映变更的内容和部位,经发包人技术负责人和设计单位相关人员签认后,作为办理工程变更调整结算的依据;

4、措施费:

(1)招标文件措施费项目清单计价表中的①环境保护;②临时设施;③夜间施工增加费;④成品、半成品二次或多次转运费;⑥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不含基础);⑦脚手架;⑧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⑨砼、钢筋砼模板;⑩垂直运输机械;其他措施费;

(2)招标文件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中的费总承包管理费和配合费(安装工程的变配电房设备及有线电视、电信、宽带数据由发包人委托专业单位施工,总包方负总包管理责任并做好配合,计取配合费);竣工资料整理费等均为包干价,不论任何情况不再调整和增加。

5、清单综合单价包括的风险范围及承包人承担的相关费用: ⑪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风险;

⑫合同价不因劳务、材料或其他因素(包括发包人及代理人原因)产生的合同实施成本的变动而进行调整;

⑬满足工程的工期条件及本工程工期超出国家定额工期的抢工措施费; ⑭施工期间工程因各种因素发生和需要采取的技术措施费(含砼外加剂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土石方垮塌及清理费用等;

⑮连续3天以内(含3天)的停水、停电、停车而发生窝工损失费用等; ⑯施工中如遇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的保护措施费用;

⑰施工过程场内的硬化道路、硬化地面、超标噪音级排污、施工占道应发生的费用;

⑱发包人核定的材料的理论重量和实际重量的量差;

⑲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安装工程穿过墙面、楼面、地面的管路护套安装及管道安装完工后对洞口填补及防水处理费用;

⑳成品门窗塞缝,为各分包单位提供现场协调管理、提供必要的简易脚手架、垂直吊运等;

⑴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一切费用及损失; ⑵承包该工程合同内容所存在的各种风险;

⑶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前承包单位对竣工工程成品保卫和保护所发生的费用;

⑷承包人配合发包人进行施工许可证和质量监督手续的办理可能发生的费用,以及为发包人分包项目的配合费而发生的费用和风险;

⑸建筑垃圾的清运费(包括建筑垃圾的挖、运、上车、环卫、易撒漏物质密闭运输和费用、出渣费);

⑹经发包人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在工程需发生的技术措施费用。包括现浇构件中固定钢筋位置的保证构件几何尺寸的支撑钢筋、措施钢筋等,模板工程中的对拉螺栓(片)以及砼后浇带的支撑系统等施工技术上的措施费用; ⑺施工机械、施工用材超运距费用及大型机械进出场费; ⑻该工程中相关职能部门对各系统的测试、调试的费用;

⑼施工周边为保证安全和方便通行等搭设的通道及天桥等防护措施费用; ⑽各种检测费。

6、竣工资料要求:

①按设计图纸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完成;

②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③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的试验报告; ④经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检查,并分别签署工程质量合格; ⑤承包人和发包人签署了工程保险证;

7、工程交工:

①承包人应按约定的合同竣工时间,完成工程施工和验收,无条件交付给发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拖延交付;

②设计变更资料必须经发包人技术负责人和设计单位相关人员签认,设计变更增减量,只作为办理设计变更调整工程结算的依据,承包人不能因一般设计变更而要求发包人延长工程合同工期;

③工程竣工验收全部交付发包人后,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程序办理工程价款结算。

8、资料签认:

①施工过程中变更或增减部分签证资料的有效性条件:双方即时签认的、合法的、已归档、且在结算办理工作的 方应严格执行本项制度,并将此项内容作为乙方信誉度的重要考核内容。⑬甲方档案室建立专项资料管理,签证、技术变更、洽商和收方资料按一式三份进行管理,一份归乙方存档,另外2份送甲方工程部档案室和合同预算部。办理工程结算时,以甲方档案室提供的合法原始资料为依据,其他未及时归档的、指向不明的变更均无效,由乙方自负。

9、核价材料:

7.论分包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建立 篇七

1)国家《建筑法》明确规定,允许合法分包,禁止违法转包。进行工程分包是有法律依据的。2)随着建筑市场发展日益成熟、规范,分工更趋专业化。总承包企业在承建大型工程项目时,更多地依靠专业化的分包队伍去完成专业工作。通过寻求分包队伍合作,利用了分包队伍的专业优势,转移了风险。3)从国外建筑业来看,大型总承包企业很少自己组织施工,主要是依靠专业的分包力量共同完成项目。总承包企业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合同履约管理上。随着建筑业向国外施工企业放开,目前国家出台了相关政策,鼓励施工企业向项目总承包方向发展,促进项目管理科学化、规范化,适应国际竞争的需要。4)建设部新颁布的GB/T 50326-2001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规范也预示了项目管理的发展,要求建立完善的分包体系。

2 分包合同是分包管理的重点

2.1 分包合同管理的内容

总、分包企业是通过分包合同建立分包关系的,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就分包工程共同向业主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中的重点,合同履行顺利与否直接关系到项目成败。

合同的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包括合同订立、执行、变更、终止。具体到分包合同管理,则包括分包队伍的选定、合同谈判、合同文本起草、签订、合同执行、计量结算、变更签证、退场、合同终止、履约评价。

2.2 分包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分包管理不规范,分包队伍的引进不按程序进行,分包价格不合理,存在过程不透明、不公开的情况。2)合同管理混乱。3)企业不重视,项目不关心。4)很多施工企业没有意识到规范分包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2.3 解决措施

1)建立规范的企业分包管理制度,完善分包合同范本、建立分包价格管理体系;企业对项目管理要集中控制,动态管理。2)加强项目成本管理,落实成本责任制度,奖优罚劣。3)深入学习国家有关建筑法律法规,培养一批懂工程、合同、法律、造价的专业人才,严把分包关。4)把分包管理纳入到项目管理内容之中,作为项目考核的一部分,从而促进分包管理逐渐向规范化发展。5)规范项目自身管理,提高自身管理水平。

3 规范分包合同从建立《分包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开始

1)《分包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概念。

建立《劳务分包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分包计价规范》)是指企业统一工程分包计量和计价规则,是规范分包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统一分包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单位、内容以及计量规则,企业就可以规范各个项目分包合同,统一成本核算对象,为企业积累成本数据、编制企业定额奠定基础,从而建立起自上而下的成本管理体系。分包工程量清单是由项目部根据《分包计价规范》编制的,包括注有项目名称、单位、数量、内容等相关表格组成的文件。分包单位通过投标或者谈判与项目部商定分包单价之后,将分包单价填写在分包工程量清单并计算出相应金额,标价的清单一经双方确认,即构成分包合同的一部分。

2)《分包计价规范》的特点。

a.由企业制定,供项目直接使用。由企业制定的规范,才具有普遍适用性。b.分包工程量清单是由项目部根据《分包计价规范》中的项目名称、单位、计量规则、内容以及图纸工程量编制而成的文件。c.经过标价的分包工程量清单是分包合同的一部分。

3)《分包计价规范》的作用。

a.指导新项目进行劳务分包,快速进入规范化的轨道;b.有利于企业定额的建立;c.有利于项目合同管理工作标准化。主要体现在便于分包招标报价和工程计量结算;d.有利于建立造价信息管理系统,分包清单项目和计量规则统一后,可以开发计算机软件进行管理。

4 《分包计价规范》

《分包计价规范》最大的特点是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清单项目设置规则。其包括总则、分包工程量清单编制、分包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等。

4.1 分包工程量清单的内容

1)说明。

包括清单编制依据、工程概况、工期要求、质量标准、现场交通、水、电情况等。应当明确,分包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数量是由总包方根据划定的标段结合施工图纸估算而得,仅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基础,结算时的工程量应依计量规则以乙方实际完成并经甲方认可的工程量为准。

2)分包工程量清单表。

工程量清单表作为清单项目和工程数量的载体,是工程量清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包括清单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作内容、计量规则。

4.2 分包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

1)项目编码。以六级编码设置,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与《招标文件范本》中清单细目编号一致,第五级由两位数字表示,表示分包细目,第六级由项目部根据项目特征自由设置。统一编码规则,有利于计算机技术的应用。2)项目名称。应按照分包工序名称命名,并尽量与《招标文件范本》中清单名称保持一致。项目部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现项目名称缺项,项目部应上报上级机关统一设置项目名称。3)项目特征。是对项目的准确描述,是影响价格的因素。项目特征按不同的部位、施工工艺或材料品种、规格等分别列项,由于项目特征直接影响到分包价格的构成,故总包人必须将可能影响到价格的因素详尽描述,如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现现场条件与项目特征不一致时,分包人有权以施工发生变更为由向总包人索偿。这就要求总包人在编制分包清单时,必须熟悉施工图纸,了解现场情况。4)计量单位。尽量与《招标文件范本》中工程量清单计量单位保持一致,实际分包单位工程量不一致时,应作为一个新增项目。如桥梁挖孔桩(成孔)工程,可以按照“m”为计量单位,也可以“m3”为计量单位,不同的计量单位对应为不同的分包清单项目。5)工作内容。指完成该分包清单项目可能发生的具体工作,可供总包人确定分包清单项目和投标人投标报价参考。工作内容与分包价格直接相关,所以要求工作内容的描述尽可能详细,以防止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特别注意上下工序之间的衔接工作。6)计量规则。指对分包清单项目工程量的计算规定。计量规则尽量与《国内招标文件范本》中规定保持一致。对于个别项目,应写清楚。计量规则必须明确,它便于解决施工过程中的结算纠纷问题。以钻孔桩为例,计量规则为:设计桩顶标高至设计桩底标高之间的长度,以“m”计;以人工挖孔桩(成孔)为例,计量规则为:经总包人认可的地面高程至设计桩底高程之间的深度,以“m”计。

5《分包计价规范》的应用

《分包计价规范》的建立对于完善企业分包管理意义重大,规范了分包价格和计量结算管理,更重要的是,为企业建立了统一的分包成本核算体系,为编制企业定额奠定了基础。

《分包计价规范》特别适宜于计算机管理,进行相应软件开发,就可以实现成本管理信息化,为企业进行远程成本控制提供了可能,它必将为施工企业在信息化时代发展助力。

参考文献

[1]GB 50500-200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S].

[2]尹贻林.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5.

8.清单计价规范说明 篇八

关键词:铁路建设工程;地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建议

随着“WTO”的加入,意味着各种经济贸易秩序必须按照国际公认的游戏规则运作,我们过去习惯的与国际不通用方法必须做出重大的调整。作为一向由国家投资的铁路建设行业为了与国际接轨,以适应建设市场对外开放的形式,也不能例外要采用国际通行的计价方法,于是铁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就在这样的一个背景下应运而生。作为一名铁路工程造价人员,工作中主要是运用铁路工程概预算编制办法以及铁路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但是随着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铁路沿线的地方建设如上跨、下穿立交桥涵等越来越多,铁路施工单位的工程造价人员在面对地方工程量清单计价体系时显得力不从心。地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推行较铁路工程早,发展较为成熟,为了更好的借鉴学习,笔者将铁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地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进行了比较,方便进一步理解以及通过差异进一步探讨寻求发展。

一、铁路与地方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简介:

(一)铁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

1.工程量清单

(1)项目编码:费用类别和新建、改建以英文字母编码:建筑工程费—J,安装工程费—A,其他费—Q,新建—X,改建—G。其余编码采用每2位阿拉伯数字为1组,前4位分别表示章号、节号,如:第一章第 1节为0101,第二章第2节为0202,依次类推。后面各组按主从属关系顺序编排。

(2)项目名称:根据07版铁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南中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的项目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確定,分章节由11章29节组成。

(3)计量单位:计量单位应采用基本单位。

(4)子目划分特征:是指对清单子目的不同类型、结构、材质、规格等影响综合单价的特征的描述,是设置最低一级清单子目的依据。子目划分特征为“综合”的子目,即为编制工程量清单填写工程数量(计量单位为“元”的子目除外)的清单子目,也是投标报价和合同签定后工程实施中计量与支付的清单子目。

(5)工程量计算规则:根据铁路工程工程量中工程量计量规则要求计算,为完成后实体工程净值。

(6)工程(工作)内容:参照清单计价指南,包含内容较多。

(7)单价:采用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①人工费。

②材料费。

③施工机械使用费。

④填料费。指购买不作为材料对待的土方、石方、渗水料、矿物料等填筑用料所支出的费用。

⑤措施费。包括施工措施费和特殊施工增加费。

⑥间接费。包括施工企业管理费、规费和利润。

⑦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⑧一般风险费用。

2.施工合同内包含的其他清单

(1)暂列金额(总价承包和工程总承包,此款删除):指在签订协议书时尚未确定或不可预见的金额,费率或额度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2)计日工(总价承包和工程总承包,此款删除):指完成招标人提出的,工程量暂估的零星工作所需的费用。计日工表应由招标人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详细估列出人工、材料、施工机械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和相应数量,并随工程量清单发至投标人。

(3)激励约束考核费:指为确保铁路工程建设质量、建设安全、建设工期和投资控制,建立激励约束考核机制,根据有关规定计列的激励考核费用。

(4)自购材料费:指施工单位自行采购的材料费。

(5)自购设备费:自购设备数量表由招标人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详细列出自购设备名称及规格型号、技术条件和计量单位、数量等。

(6)总承包风险费(总价承包适用)。

3.招标文件中应载明的清单

(1)甲供材料费

(2)甲供设备费

(二)地方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13规范)

13规范将原08规范中的六个专业(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矿山)重新进行了精细化调整,调整后分为九个专业。其中,将建筑与装饰专业合并为一个专业,将仿古从园林专业中分开,拆解为一个新专业,同时新增了构筑物、城市轨道交通、爆破工程三个专业。工程量清单组成如下: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1)项目编码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以五级编码设置,第一级表示专业工程代码(分二位):建筑与装饰装修工程为01、仿古建筑工程为02、通用安装工程为03、市政工程为04、园林绿化工程为05;矿山工程06;构筑物工程07;城市轨道交通工程08;爆破工程09;第二级表示附录分类顺序码(分二位);第三级表示分部工程顺序码(分二位);第四级表示分项工程项目名称顺序码(分三位);第五级表示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顺序码(分三位)。

(2)项目名称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按计价规范附录的项目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

(3)项目特征

项目特征是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项目特征是对项目的准确描述,是确定一个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不可缺少的重要依据,是区分清单项目的依据,是履行合同义务的基础。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应按“清单计价规范”附录中规定的项目特征,结合技术规范、标准图集、施工图纸、按照工程结构、使用材质及规格或安装位置等,予以详细而准确的表述和说明。

(4)计量单位

计量单位应采用基本单位。

(5)工程数量的计算

工程数量主要通过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得到。工程量计算规则是指对清单项目工程量的计算规定。除另有说明外,所有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应以实体工程量为准,并以完成后的净值计算;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在单价中考虑施工中的各种损耗和需要增加的工程量。

(6)单价

单价采用综合单价,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

2.措施项目清单

措施项目清单必须根据现行国家计量规范的规定编制,确因工程情况不同,出现计量规范附录中未列的措施项目,可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对措施项目清单作补充。措施项目清单分为两类:①不能计量工程量的项目,如文明施工和安全防护、临时设施等,以“项”计价,称为“总价项目”。②可以计算工程量的项目,如脚手架、降水工程等,就以“量”计价。

3.其它项目清单

13规范提供了4项类容作为列项参考,分别是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总承包服务费,不足部分可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进行补充。

4.规费项目清单

5.税金项目清单

二、两者的区别与联系

(一)区别

1.项目编码设置规则不同。“13规范”采用1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铁路建设工程子目划分主要依据现行概预算编制办法按工程部位划分[4]最底层为工种,这就导致子目层次一层套一层的局面,无法将编码位数控制在12位以内,按现有规则编码最长可达19位数字或字母,不利于简化分类。

2.项目名称划分思路不同。地方建设工程最底层子目达到分项工程的具体规格或尺寸,铁路工程根据其工程的特殊性按章节进行划分,主要以各章节中形成的工程实体为名称,仅达到分项工程工种,某些子目甚至达不到分部工程细度,各项目内包含的作业内容较多。

3.清单组成不同。

铁路工程清单:(1)分章节说明清单,(2)暂列金额(总价承包和工程总承包,此款删除),(3)计日工(总价承包和工程总承包,此款删除),(4)激励约束考核费(5)甲供材料费,(6)设备费。

地方建设工程清单:(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2)措施项目清单,(3)其他项目清单,(4)规费项目清单,(5)税金项目清单。

4.项目特征的描述要求不同。

铁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南对子目划分特征栏中项目特征描述无明确要求,13规范中项目特征描述做了具体要求,投标单位能够根据清单项目特征描述报价,也便于实施期对应清单子目的施工和验工。

5.综合单价中所包含的具体内容不同。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综合单价包含了人、材、机、管理费、利润及一定风险,铁路工程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除了包含上述内容外还包含了措施费、规费和税金。

(二)联系

1.項目清单数量都是以形成工程实体尺寸按规定的计量规则计算。

2.单位均采用基本单位。

三、对铁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议

早在2003年建设部就发布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并于执行过程中不断完善将其修订为08规范、13规范,而铁路建设工程由于我国铁路建设市场的特殊性,直到2007年原铁道部才发布实施《铁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南(土建部分)》铁建设[2007]108号文,2009年发布实施《铁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四电部分)》铁建设[2009]126号文,并一直沿用至今,因此在推行过程中有些问题越来越凸显,急待进一步修订完善,笔者通过近年来工作中发生的问题以及向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较为成功的公路和建筑行业工程量清单的学习,提出建议如下:

1.项目编码过长,不利于使用者识别和记忆子目编码对应的项目类容,建议可参考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吴刘忠球先生的论文《铁路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南编码规则研究》[5]中提出的减位数字体系法进行编码。具体规则为:采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其中,第一级根据子目所属专业工程(节)确定统一编码,由两位数字01-99所构成,第二级根据单项工程确定统一编码,由一位数字1-9构成,后续层级根据子目所属工程内容按主从属关系顺序编码,各层级均由两位数字01-99构成(建筑、安装、新建、改建可编码可考虑也可不进行编码,如编码,可考虑采用新建建筑-1,新建安装-2,改建建筑-3,改建安装-4)图中虚线框代表根据子目所属层级决定是否设置。

2.工程量清单项目过于粗略,不利于工程造价与工程质量的控制,需要进一步细化。

从我国现行的铁路工程量清单与相应的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来看,我国铁路工程量清单过于粗略,清单项目包含的子项目过多。如第一章征地拆迁中水泥混凝土路面面层施工(清单号0101J0101020302),该工序的施工就包括:①.模板制安拆、②.混凝土浇筑、③.钢筋及预埋件制安、④.变形缝设置、⑤.路缘石制安、⑥.培路肩,由于清单项目所包含的子项过多,造成施工企业在工程投标时不能准确的确定其工程费用,同时也不利于建设单位对工程造价与工程质量的控制,如某维修基地工程征地拆迁章节中混凝土路面面层施工清单项目,施工单位在进行投标报价时参照了招标预算报价,未进行价格分析,导致施工过程中双方就有无路缘石出现争议,最终还是设计院专业工程师解释设计确实没有考虑路缘石,后经双方协商按Ⅱ类变更进行处理,类似就清单内作业内容出现争议的例子不胜枚举,如果建设单位将风险转移到施工企业,在这种情况下势必会影响工程的质量。

3.针对铁路工程各章的特点编制具体的措施项目清单,与实体工程分列,如此将能清楚地体现出各项报价的高低,充分体现施工组织措施优劣对造价的影响。明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算规则,清单报价时将其单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如此将能保证安全文明施工费专款专用,保障安全文明生产。

4.实体工程项目清单中要求对项目特征进行梳理,针对材质、型号、尺寸、施工方式等对计价、质量有影响的因素进行详细和准确的描述,避免实施过程中出现争议。笔者经历的某房建工程,设计院编制的施工图预算有专用聚合物砂浆保护层,但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无特征和工作内容描述,参见图纸和清单指南,但设计图纸没有标明专用聚合物砂浆保护层使用的位置,清单指南工作内容多,也不可能细化到对砂浆保护层进行描述,最终施工单位按照清单和图纸施工未抹专用聚合物砂浆保护层,但该项目为施工总承包,施工单位虽未按预算内容施工,业主也得按合同金额进行支付。

5.将综合单价中包含的措施费、规费和税金提出单独列为清单项目与地方要求保持一致,这样分章节的清单子目中只留下了形成工程实体的量和价,更能体现竞争者的水平。

6.铁路工程清单较粗略,对设计图纸和技术标准的依赖层度较高,为了更好的进行投资控制,铁路工程施工项目要求施工图纸涉及到影响费用的地方必须进行细化并进行详细说明,避免施工过程中出现争议时无据可依。

7.铁路工程管理人员与计价人员要转变观念、与时俱进,及时更新知识结构。建设工程计价方式的确定,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从投资方来讲,体现着所投入的资金是否得到充分运用,是否最大地发挥了投资效益,是否存在投资浪费的问题。从施工企业来讲,是关系着企业的运筹和能否得到回报,能否得到确认,是否有利润可赚的大问题。因此,作为造价从业人员必须对《计价规范》所规定的计价方式,有一个全面、细致的了解并熟练掌握。特别是我国工程造价专业起步较晚,大多数造价从业人员是从工程或经济专业转行而来,知识结构存在着明显的缺陷,其知识水平与《計价规范》所要求的存在着明显差距。广大工程造价从业人员应以推行《计价规范》为契机,认真学习理论知识,充分运用理论知识分析、预测市场风险和建筑产品价格行情,重视新技术、新知识的培训,不断更新知识结构,结合大量的工程实际,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掌握技能,尽快提高自身素质,以胜任工程量清单。

四、结语

随着中国铁路的快速发展,与之对应的计价指南的实施牵涉面更广、影响因素更多,如何进行项目编码、如何对清单子目进一步细化、如何对项目特征进行描述等都是目前铁路工作者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铁路工程量清单计价需要铁路工程建设、监理、施工、招标投标等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广大计价人员通力合作,才能推进铁路工程量清单计价向着良性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计价(2013版,中国计划出版社,主编:柯洪)

[2]铁建设[2007]108号 关于发布《铁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土建部分)》的通知.

[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4]铁建设[2006]113号 关于发布《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的通知

[5]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吴刘忠球先生的论文《铁路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南编码规则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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