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安全性评价监测表

2024-06-12

药物安全性评价监测表(精选3篇)

1.药物安全性评价监测表 篇一

开展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全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的组织实施工作,根据卫生部《关于开展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制定本方案,供各地在监测评价工作中使用。

一、监测评价目的

监测评价各地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效果,全面掌握制度实施进展情况,了解各地在制度实施过程中采取的新措施、积累的新经验,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为完善政策措施,稳步推进今年60%地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提供依据和建议。

二、监测评价范围

按照卫生部要求,在全省基本药物制度试点机构中抽取5%-10%的政府办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加监测评价,经研究确定了53家抽样基层医疗机构(附件1)。

三、监测评价内容

此次监测评价内容按照卫生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指标》(附件2)的内容开展统计填报。填报相关指标含义参考《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指标参考说明》(附件3)。

四、组织实施

(一)省卫生厅负责全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全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工作的工作计划,举办监测评价工作培训班,组织专家组核查各地监测数据,开展工作评价,向卫生部上报监测结果和各种数据。

(二)抽样单位所在地的市、县(市、区)卫生局负责辖区内组织实施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指导监测单位开展基本药物监测评价工作,做好监测质量管理,收集各监测单位监测数据并上报省卫生厅。

(三)各抽样单位负责具体监测评价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项监测指标的填报。

五、工作步骤

(一)2010年9月9日下午2:00,在省政协委员之家(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85号省政协旁)举办全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培训班,上午报到,时间半天。请抽样单位所在县(市、区)卫生局负责基本药物管理的科室负责人和53家抽样基层医疗机构具体经办人各1名参加培训。

(二)9月10日至9月30日,各地组织开展监测评价工作。

(三)10月10日前,各抽样县(市、区)卫生局将抽样基层医疗机构填报的原始监测数据通过省卫生厅OA系统上报厅药政处。

(四)10月15日前,省卫生厅组织相关人员完成监测数据的核查和汇总工作。

(五)10月15日至10月20日,省卫生厅组织相关人员完成监测评价工作报告并上报卫生部。

六、工作要求

(一)开展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工作是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内容,对于及时监测各地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工作情况、全面掌握制度实施工作进展、了解各地在制度实施过程中好的做法、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准确评价各地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效果、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的各项政策措施具有重要的意义。各地、各监测单位要高度重视,要建立工作专班,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主要抓、负责同志具体抓的工作机制。以此次监测评价工作为契机,促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平稳发展。

(二)本次监测评价工作是试点地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进行的首次全面监测评价,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内容多、工作量大和质量要求高,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监测评价任务按时完成。

(三)各抽样单位要按照卫生部制定的全部监测评价内容开展监测工作,要正确理解各项监测评价指标的含义,要按照附件3的要求,全部填报附件2的各项指标,不可缺项、漏项和错项。要通过此次监测评价和填报工作,准确客观地反映出本地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进展情况。

(四)各地监测工作完成后,各市、县(市、区)卫生局要组织人员对监测工作进行质量控制,要确保上报的监测数据完整和准确。抽样单位所在县(市、区)卫生局要对开展监测评价工作进行总结,要形成监测评价工作报告,报告要包括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进展情况、监测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

(五)抽样单位所在县(市、区)卫生局请于2010年10月10日前,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填报的原始材料和工作报告及其电子版通过省卫生厅OA系统上报省卫生厅。

联系单位:省卫生厅药政处

联 系 人:刘永禄 027-87839895 *** 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5号

2.药物安全性评价监测表 篇二

关键词: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网络分析法

基本药物制度自实施以来,极大程度上保障了药物的可及性和可负担。作为检验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的基本途径,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逐渐成为卫生体制改革的关注点。我国现有的两套监测评价指标分别在2010 年和2011 年的监测评价工作中形成[1-2],存在层次性差、结构不完整、针对性不强等缺陷,对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的可持续实施造成极大障碍。鉴于此,学者们从国外经验引进、子环节指标设计等角度展开研究,为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的优化提供有力依据,但部分指标体系内容局限于某一环节或过于宏观,在指标赋权时也多忽略了层次间相关性。本文拟采用德尔菲法确定指标,采用网络分析法对指标赋权,构建我国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指标体系,以期为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机制建立提供参考。

1 研究方法

1.1德尔菲法

根据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目标编制问卷,开展了两轮德尔菲法专家咨询。首先制定第一轮专家咨询问卷,向专家征求指标去留及其重要性、敏感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在分析第一轮结果后,对指标体系进行修正并制定第二轮问卷,再次向专家征求相关意见。两轮后专家意见趋于一致,在对指标进行修正后,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形成。

1. 2 网络分析法

网络分析法在层次分析法的基础上发展形成,将系统内各元素的关系用网络结构表示,能更准确地描述客观事物之间的联系,尤其适用于存在内部相互关系的复杂决策系统[3]。其步骤为: 1对决策问题进行系统分析和组合; 2构造网络模型; 3构造超矩阵; 4计算每个超矩阵的极限相对排序,得到权重[4]。本研究的指标体系有多个层次,各层次间难免存在交叉,也难免有数据无法精确获得。ANP可以确定各指标权重,削弱数据获得难度,降低专家意见模糊性,在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指标体系中具有很强的适用性[5]。ANP整个过程在专门软件Su-per Decision中进行。

2 研究结果

2. 1 指标体系雏形的信度和效度检验

根据WHO指标体系构建指南[6,7],按“结构-过程-结果”的三维结构构建指标体系雏形。为初步判断雏形的实用性,由基本药物制度相关研究等领域的专家给出指标信度和效度评判,以计算信度和效度。

2. 1. 1 信度检验

信度通过克朗巴赫内部一致性系数( α 系数) 测算,检验指标体系的内部一致性和结构完整性。若 α 系数大于0. 7,则指标体系信度较高[8]。其计算公式为:。式中k为指标个数,Si2为第i个指标的方差,S2为总分的方差。最终计算得出指标体系雏形的 α 系数为0. 793,表明雏形信度良好。

2. 1. 2 效度检验

在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中,效度值表明指标能否有效反映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的要求,通过内容效度比( CVR) 测算[8]。其计算公式为:。式中ne为评价主体中认为某项指标很好地反映了测量对象的人数; N为评价主体总人数。计算结果显示在指标体系雏形中,有79% 的指标效度值大于0. 7,14% 的指标效度值处于0. 6 ~ 0. 7 之间,显示雏形具有一定效度。

2. 2 基于德尔菲法的指标体系确立

2. 2. 1 专家情况及积极性

本研究共邀请20 位相关领域的专家,两轮问卷回收率分别为85% ( 17 /20) 和94. 12% ( 16 /17) ,表明专家积极性较高。专家基本情况见表1。

2. 2. 2 专家权威程度

专家权威程度一般认为由指标判断依据和指标熟悉程度决定,受专家学术水平因素影响,通常达到0. 70 即可接受[9],本研究将以上三种因素均纳入考虑,采用的计算公式为:。式中Cr为专家权威程度,Cl为专家学术水平,Ca为判断依据,Cs为指标熟悉程度量化权值。两轮权威程度计算结果为: 第一轮,结构指标0. 724,过程指标0. 726,结果指标0. 761; 第二轮,结构指标0. 747,过程指标0. 753,结果指标0. 743。各指标专家权威程度均大于0. 7,表明专家权威性良好。

2. 2. 3 专家Kendall协调系数

专家Kendall协调系数用于判断咨询结果的可信度,介于0到1 之间,值越大则表明专家协调性越好。在SPSS19. 0 中计算,结果显示两轮专家协调程度均较好,第二轮的协调系数明显高于第一轮。详见表2。

2. 2. 4 专家咨询结果

两轮咨询后专家意见趋于一致,形成最终指标体系。最终的指标体系包括一级指标3 个,二级指标17 个,三级指标56个。

2. 3 基于网络分析法的指标体系赋权

2. 3. 1 网络结构模型

首先将构建出的指标体系分为控制层和网络层,控制层包括目标层( 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 和系统层( 结构指标、过程指标和结果指标) ,网络层则包括系统层内部指标元素( 二级指标层) 。由于三级指标为衡量指标,数量多且绝大部分相互独立,因此仅采用层次分析法确定三级指标权重。二级指标间的相互关系采用1 ~ 9 标度法通过专家咨询确定,结果见表3。在Super Decision软件中构建的ANP网络结构见图1。

*表中1表示横向指标对纵向指标有显著影响,0表示横向指标对纵向指标无显著影响。

2. 3. 2 指标权重情况

建立网络结构模型后,即得到两两判断矩阵。采用1 ~ 9标度法比较指标间两两重要程度,将通过问卷调查得到的比较矩阵进行一致性检验,计算出每位专家对各指标的评价权重的几何平均值,得出每个指标的权重值。最终形成的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权重见表4。

3 讨论

与现有指标对比,本研究构建的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指标体系: ( 1) 在结构内容上,运用德尔菲法构建指标体系,依据“结构-过程-结果”结构,指标的内容加入了现有研究中较为欠缺的利益相关人满意度、知晓率、低价药政策等指标,更具完整性、全局性和实时性; ( 2) 在功能上,运用ANP确定指标权重,改善了现有研究中多采用的层次分析法在指标相互关系处理上的不足,对数据的处理更加全面和规范,有效实现描述、评价和指导等功能,满足各地区间纵、横向对比的需求; ( 3) 在可操作性上,绝大多数指标数据可通过系统直接调取、问卷调查等形式获得,可操作性良好。

4 结语

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指标体系是监测评价工作有效开展的前提,应尤其注意其科学性。针对本指标体系,应注意:( 1) 指标体系偏重于全面性,数量较多,各项指标内容需经实证研究不断检验修正; ( 2) 指标权重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指标重要程度,如“政策支持”在结构指标层权重最大,说明政策对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结构完整尤为重要,应有所侧重; ( 3) 指标权重值应根据实际反复确定,本研究仅对二级指标的权重采用ANP方法,三级指标的赋权仍有待处理。总之,只有将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实践有机结合,才能有效促进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机制的不断完善。

参考文献

[1]卫生部.卫生部药政司关于开展国家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工作的通知[S].2010.

[2]卫生部.卫生部通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工作进行情况[S].2011.

[3]王棚宇.网络层次分析法(ANP)在土地估价市场比较法中的应用研究[D].华中农业大学,2009.

[4]Thomas L Saaty.The Analytic Network Process:Decision Making with Dependence and Feedback[M].RWS Publications,Pitts2 burgh,PA,2001,6:84-136.

[5]张小玲.基于ANP的绿色供应链绩效评价研究[D].赣南师范学院,2011.

[6]WHO.A practical manual Indicators for monitoring national drug policies[EB/OL].http://whq libdoc.who.int/hq/1999/WHO EDMPAR 99.3 pp115-226.pdf.2010.

[7]WHO.Operational package for assessing,monitoring and evaluating country pharmaceutical situations[EB/OL].http://whqlibdoc.who.int/hq/2007/WHO TCM 2007.2 eng.pdf.2010.

[8]蒋苏苑,汤少梁.基于过程控制与结果导向的基本药物制度经济性评价指标研究[J].中国药业,2014,23(8):10-13.

3.常见动物药物用法用量表 篇三

常见药物用法用量表

1、青霉素g(penicillin g)又名:青霉素、苄青霉素抗菌药物,肌注:5万~10万单位/千克体重。与四环素等酸性药物及磺胺类药有配伍禁忌。

2、氨苄青霉素(ampicillin)又名:氨苄西林、氨比西林抗菌药物 拌料:0.02%~0.05% ;肌注:25~40毫克/千克体重。

3、阿莫西林(amoxicillin)又名:羟氨苄青霉素抗菌药物。饮水或拌料:0.02%~0.05%

4、头孢曲松钠(ceflriarone sodium)抗菌药物,肌注:50~100毫克/千克体重,与林可霉素有配伍禁忌。

5、头孢氨苄(cefalexn)又名:先锋霉素iv,抗菌药物,口服:35~50毫克/千克体重。

6、头孢唑啉钠(cefazolin sodium)又名:先锋霉素v,抗菌药物,肌注:50~100毫克/千克体重。

7、头孢噻呋(cefliofur)抗菌药物,肌注:0.1毫克/只,用于1日龄雏鸡。

8、红霉素(eryhromycin)抗菌药物,饮水:0.005%~0.02%;拌料:0.01~0.03%不能与莫能菌素、盐霉素等抗球虫药合用。

9、罗红霉素(roxithromycin)抗菌药物,饮水:0.005%~0.02%;拌料:0.01~0.03 与红霉素存在交叉耐药性。

10、泰乐菌素(tylosin)又名:泰农抗菌药物,饮水: 0.005%~0.01%;拌料: 0.01%~0.02%,肌注: 30毫克 /千克体重,不能与聚醚类抗生素合用。注射用药反应大,注射部位坏死,精神沉郁及采食量下降1~2 天。

11、替米考星(tilmicosin)抗菌药物,饮水: 0.01%~0.02%,蛋鸡禁用。

12、螺旋霉素(spiramycin)抗菌药物,饮水:0.02%~0.05%;肌注: 25~50毫克/千克体重。

13、北里霉素(kitasamycin)又名:吉它霉素、柱晶霉素抗菌药物,饮水: 0.02%~0.05%,拌料: 0.05%~0.1%肌注: 30~50 毫克/千克体重,蛋鸡产蛋期禁用。

14、林可霉素(lincomycin)又名:洁霉素抗菌药物,饮水:0.02%~0.03%,肌注: 20~50毫克/千克体重,最好与其他抗菌药物联用以减缓耐药性产生,与多粘菌素、卡那霉素、新生霉素、青霉素 0、链霉素、复合维生素)等药物有配伍禁忌。

15、泰妙灵(tiamulin)又名:支原净,抗菌药物,饮水: 0.0125%~0.025%,不能与莫能菌素、盐霉素、甲基盐霉素等聚醚类抗生素合用。

16、杆菌肽(bacitracin)抗菌药物,拌料:0.004%,口服:100~200 单位/只,对肾脏有一定的毒副作用。

17、多粘菌素(colistin)又名:粘菌素、抗敌素,抗菌药物,口服:3~8毫克/千克体重,拌料: 0.002%,与氨茶碱、青霉素、头孢菌素、四环素、红霉素、卡那霉素、维生素、碳酸氢钠等有配伍禁忌。

18、链霉素(streptomycin),抗菌药物,肌注:5 万单位/千克体重,雏禽和纯种外来禽慎用。

19、庆大霉素(gentamycin),抗菌药物,饮水:0.01%~0.02%,肌注:5~10 毫克/千克体重,与氨苄青霉素、头孢菌素类、红霉素、磺胺嘧啶钠、碳酸氢钠、维生素c 等药物有配伍禁忌。注射剂量过大,可引起毒性反应,表现水泻、消瘦等。

20、卡那霉素(kanamycin)抗菌药物,饮水:0.01%~0.02%,肌注: 5~10 毫克/千克体重,尽量不与其他药物配伍使用。与氨苄青霉素、头孢曲松钠、磺胺嘧啶钠、氨茶碱、碳酸氢钠、维生素c等有配伍禁忌。注射剂量过大,可引起毒性反应,表现为水泻、消瘦等。

21、阿米卡星(amikacin)又名:丁胺卡那霉素,抗菌药物,饮水:0.005%~0.015,拌料:0.01%~0.02%;肌注: 5~10毫克/千克体重 与氨苄青霉素、头孢唑啉钠、红霉素、新霉素、维生素c、氨茶碱、盐酸四环素类、地塞米松、环丙沙星等有配伍禁忌。注射剂量过大,可引起毒性反应,表现为水泻、消瘦等。

22、新霉素(neomycin),抗菌药物,饮水:0.01%~0.02%,拌料:0.02%~0.03%。

23、壮观霉素(spectinomycin)又名:大观霉素、速百治,抗菌药物,肌注: 7.5~10毫克/千克体重;饮水:0.025%~0.05% 蛋鸡产蛋期禁用。

24、安普霉素(apramycin)又名:阿普拉霉素,抗菌药物饮水:0.025%~0.05%。

25、土霉素(osytetracycline)又名:氧四环素,抗菌药物,饮水:0.02%~0.05%,拌料:0.1%~0.2% 与丁胺卡那霉素、氨茶碱、青霉素g、氨苄青霉素、头孢菌素类、新生霉素、红霉素、磺胺嘧啶钠、碳酸氢钠等药物有配伍禁忌。剂量过大对孵化率有不良影响。

26、强力霉素(dosycycline)又名:多西环素、脱氧土霉素,抗菌药物 饮水:0.01%~0.05%,拌料: 0.02%~0.08% 同土霉素。

27、四环素(tetracycline),抗菌药物,饮水:0.02%~0.05%,拌料:0.05%~0.1% 同土霉素。

28、金霉素(chlortetracycline),抗菌药物,饮水:0.02%~0.05%,拌料:0.05%~0.1% 同土霉素。

29、甲砜霉素(thiampheniclo),又名:甲砜氯霉素、硫霉素。抗菌药物,或拌料:0.02%~0.03%,肌注:20~30 毫克/千克体重,与庆大霉素、新生霉素、土霉素、四环素、红霉素、林可霉素、泰乐菌素、螺旋霉素等有配伍禁忌。

30、氟苯尼考(florfenicol),又名:氟甲砜霉素,抗菌药物,肌注: 20~30毫克/千克体重。

31、氧氟沙星(ofloxacin),又名:氟嗪酸,抗菌药物,饮水:0.005%~0.01%,拌料: 0.015%~0.02%,肌注:5~10毫克/ 千克体重 与氨茶碱、碳酸氢钠有配伍禁忌。与磺胺类药合用,加重对肾的损伤。

32、恩诺沙星(enrofloxacin),抗菌药物,饮水:0.005%~0.01%,拌料: 0.015%~0.02%,肌注:5~10毫克/ 千克体重 同氧氟沙星。

33、环丙沙星(ciprofloxacin),抗菌药物,饮水:0.01%~0.02%,拌料: 0.02%~0.04%,肌注:10~15 毫克/千克体重,同氧氟沙星。

34、达氟沙星(danofloxacin),又名:单诺沙星,抗菌药物,饮水:0.005%~0.01%,拌料:0.015%~0.02%,肌注: 5~10毫克/千克体重 同氧氟沙星。

35、沙拉沙星(sarafloxacin),抗菌药物,饮水:0.005%~0.01%,拌料:0.015%~0.02%,肌注: 5~10毫克/千克体重。

36、敌氟沙星(difloxacin),又名:二氟沙星,抗菌药物饮水:0.005%~0.01%,拌料:0.015%~0.02%,肌注: 5~10毫克/千克体重 同氧氟沙星。

37、氟哌酸(norfloxacin),又名:诺氟沙星,抗菌药物,饮水:0.01%~0.05%,拌料:0.03%~0.05% 同氧氟沙星。

38、磺胺嘧啶(sulfadiazine,sd),抗菌药物、抗球虫药,抗卡氏白细胞虫药,饮水:0.1%~0.2%,拌料: 0.2%,肌注: 40 毫克 /千克体重 不能与拉沙菌素、莫能菌素、盐霉素配伍。产蛋鸡慎用。本品最好与碳酸氢钠同时使用。

39、磺胺二甲基嘧啶(sulfadimidine,sm2),又名:菌必灭,抗菌药物、抗球虫药,抗卡氏白细胞虫药,饮水:0.1%~0.2%,拌料: 0.2%;肌注:40 毫克 /千克体重。

40、磺胺甲基异口恶唑(sulfaquinoxaline),又名:新诺明,抗菌药物、抗球虫药,抗卡氏白细胞虫药,饮水:0.03%~0.05%,拌料:0.05%,肌注:30~50 毫克/千克体重 同磺胺嘧啶。

41、磺胺喹口恶啉(sulfaquinoxaline),抗菌药物、抗球虫药,抗卡氏白细胞虫药,饮水:0.02%~0.05%,拌料:0.05% 同磺胺嘧啶。

42、二甲氧苄氨嘧啶(diaveridine,dvd),又名:敌菌净,抗菌药物、抗球虫药,抗卡氏白细胞虫药,饮水:0.01%,拌料:0.02% 由于易形成耐药性,因此不宜单独使用。常与磺胺类药或抗菌素按1:5比例使用,可提高抗菌甚至杀菌作用。不能与拉沙霉素、莫能菌素、盐霉素等抗球虫药配伍 产蛋鸡慎用。最好与碳酸氢钠同时使用。

43、三甲氧苄氨嘧啶(trimethoprem,tmp),抗菌药物、抗球虫药,抗卡氏白细胞虫,饮水:0.01%,拌料:0.02%,由于易形成耐药性,因此不宜单独使用。常与磺胺类药或抗生素按1:5比例使用,可提高抗菌甚至杀菌作用。与拉沙菌素.莫能菌素、盐霉素等抗球虫药有配伍禁忌。产蛋鸡慎用。本品不能与青霉素、维生素b1、维生素 b6、维生素c联合使用。

44、痢菌净(maquindox),又名:乙酰甲喹,抗菌药物,拌料:0.005% 毒性大,务必拌匀。连用不能超过3天。

45、吗啉胍(moroxydine,abob),又名:病毒灵,抗病毒药物,饮水或拌料:0.01%~0.02% 活病毒疫苗接种前后7 天内不得使用。

46、利巴韦林(ribavirin),又名:三氮唑核苷、病毒唑,抗病毒药物,饮水或拌料:0.005%~0.01% 活病毒疫苗接种前后7天内不得使用。

47、金刚烷胺(amantadine),抗流感药物,饮水或拌料:0.005%~0.01% 剂量过大会引起神经症状。

48、制霉菌素(nystatin),抗真菌药物,治疗曲霉菌病:1~2万单位/千克体重。

49、莫能菌素(monensin),又名:欲可胖、牧能菌素,抗球虫药物,拌料:0.0095%~0.0125% 能使饲料适口性变差以及引起啄毛。产蛋鸡禁用。火鸡、珍珠鸡、鹌鹑易中毒,慎用。肉鸡在宰前3天停药。

50、盐霉素(salinomycin)又名:优素精、球虫粉、沙利霉素,抗球虫药物,拌料: 0.006%~0.007% 火鸡、珍珠鸡、鹌鹑以及产蛋鸡禁用。本品能引起鸡的饮水量增加,造成垫料潮湿。

51、拉沙菌素(lasalocid),又名:球安抗球虫药物,拌料:0.0095%~0.0125% 引起饮水量增加,引起垫料潮湿。产蛋鸡禁用。肉鸡在宰前 5天停药。

52、马杜霉素(maduramicin)又名:加福、抗球王,抗球虫药物,拌料: 0.0005% 拌料不匀或剂量过大引起鸡瘫痪。肉鸡宰前5天停药。产蛋鸡禁用。

53、氨丙啉(amprolinum)又名:安宝乐,抗球虫药物,饮水或拌料:0.0125%~0.025% 因能妨碍维生素b1吸收,因此使用时应注意维生素b1的补充。过量使用会引起轻度免疫抑制。肉鸡应在宰前10天停药。

54、尼卡巴嗪(nicarbazin)又名:球净、加更生,抗球虫药物,拌料: 0.0125% 会造成生长抑制,蛋壳变浅色,受精率下降,因此产蛋鸡禁用。肉鸡应在宰前4天停药。

55、二硝托胺(dinitolmide zoalene)又名:球痢灵,抗球虫药物,拌料:0.0125%~0.025% 0.0125%球痢灵与 0.005%洛克沙生联用有增效作用。

56、氯苯胍(robenidine)又名:罗本尼丁,抗球虫药物,拌料: 0.003%~0.004% 可引起肉鸡肉品和蛋鸡的蛋有异味,所以产蛋鸡一般不宜使用,肉鸡应在宰前7 天停药。

57、氯羟吡啶(clopidol)又名:克球粉、克球多、康乐安、可爱丹,抗球虫药物 拌料: 0.0125%~0.025% 产蛋鸡和鸭禁用。肉鸡和火鸡在宰前5天停药。

58、地克珠利(diclazuri)又名:杀球灵、伏球、球必清,抗球虫药,拌料或饮水:0.0001% 产蛋鸡禁用。肉鸡在宰前7~10天停药。

59、妥曲珠利(toltrazuril)又名:百球清,抗球虫药物,拌料或饮水:0.0025% 产蛋鸡禁用。肉鸡在宰前 :7~10天停药。

60、常山酮(halofuginone)又名:速丹,抗球虫药物,拌料:0.0002%~0.0003% 0.0009%速丹可影响鸡生长。0.0003%速丹可使水禽(鹅、鸭)中毒,因此水禽禁用。

61、二甲硝咪唑(dimetridazole)又名:地美硝唑、达美素,抗滴虫药物、抗菌药物,拌料: 0.02% 产蛋禽禁用。水禽对本品甚为敏感,剂量大会引起平衡失调等神经症状。

62、甲硝唑(metronidazole),又名:灭滴灵,抗滴虫药物、抗菌药物,饮水:0.01%~0.05%,拌料: 0.05% 剂量过大会引起神经症状。

63、左旋咪唑(levamisloe),驱线虫药,口服:24 毫克/千克体重。

64、丙硫苯咪唑(albendazole)又名:阿苯达唑、抗蠕敏,驱消化道蠕虫药口服。鸡:30毫克/千克体重;鹅: 40毫克/千克体重,鸭:25毫克/千克体重。

65、阿维菌素(avermectin),驱线虫、节肢动物药物,拌料:0.3毫克/千克体重,皮下注射:0.2毫克/千克体重。

66、伊维菌素(ivermectin),驱线虫、节肢动物药物,拌料:0.3毫克/千克体重,皮下注射:0.2毫克/千克体重。

67、阿托品(atropine)有机磷中毒解救药,肌注:0.1~0.2毫克/千克体重剂量过大会引起中毒。

68、维生素 k3(vitamink3),维生素添加剂,球虫病辅助治疗药物,拌料:0.0003~%0.0005%,肌注: 0.5~2 毫克/千克体重,长期应用对肾有一定的损害。

69、碳酸氢钠(sodium bicarbonte),磺胺药中毒解救药及减轻酸中毒,饮水: 0.1%,拌料:0.1%~0.2% 炎热天气慎用,因会加重呼吸性碱中毒。剂量大时会引起肾肿大。

70、氯化铵(ammoneum chloride),祛痰药。饮水:0.05%。

71、硫酸铜(copper sulfate),抗曲霉菌药,抗毛滴虫药,醒抱药,曲霉菌治疗:0.05%饮水,毛滴虫病治疗:0.05%饮水,醒抱:20 毫克/千克体重肌注 2%浓度以上口服对消化道有剧烈刺激作用。鸡口服中毒剂量为1克/千克体重。硫酸铜对金属有腐蚀作用,必须用瓷器或木器盛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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