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经费保障探索

2024-12-19

农村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经费保障探索(精选5篇)

1.农村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经费保障探索 篇一

沙河市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实践与探索

荣伏林 高志远

实现“少有所学、老有所养、弱有所助、病有所医”的目标,既是广大农村百姓期盼已久的现实愿望,也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根本要求。近年来,沙河市认真贯彻中央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不断深化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创新,积极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在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农村弱势群体救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多方面都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让近40万名沙河农村百姓过上了健康幸福的欢乐生活。

一、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让贫困学子重新背起书包

“是国家的好政策让我重新背起了书包。” 高庄中学初二64班学生郭万凯,自幼父母双亡,和爷爷奶奶相依为命,两位老人都年过古稀,仅靠几亩薄田和邻居接济艰难度日。虽然郭万凯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中学,但懂事的他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辍学回家帮助爷爷奶奶操持家务。恰逢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实施,高庄校区学校领导了解情况后,将郭万凯纳入到寄宿制贫困生补助行列,并主动到其家中劝其归学,既免除学杂费、课本费,又能享受每年750元的政策补贴,解决了郭万凯的后顾之忧,他再次高兴地重返校园。据他的班主任韩现国介绍,郭万凯十分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平常学习刻苦努力,学习成绩在全校名列前茅,是全学区考重点高中的希望生。

蝉房乡小汉坡学校的王洁,自幼丧母,父亲体弱多病,经过几次手术后,家里欠了好几万的债,为了维持生计,减少开支,只得辍学,“两免一补”政策的实施,让小王洁再次背上了书包。像这样的事例在沙河还有很多,他们既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又都是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的受益者。国家的好政策使他们幼小的心灵受到了安抚和温暖,在他们作文中体现最多就是好好学习,将来“回报社会、感恩中国!”

据统计,自2007年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实施以来,沙河市共落实改革政策资金达到8376万元,其中上级专款7113万元,沙河配套资金1263万元,受惠学生达到了近10万人,2008年在财政的大力支持下,沙河大幅度提高对农村中小学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额度和人数数量,目前享受该项补贴的人数达到了寄宿生总人数的23%。此外,沙河还坚持每年投入大量的资金支持农村中小学校的危房改造、教育资源整合、教师待遇提高等项目,并投入资金2000多万元,实施了农村中小学取暖工程建设,改善了农村中小学生接受教育的就学条件。

二、农村低保政策提标扩面---让更多的贫困农民享受保障

作为享受农村低保眷惠的新增人员,沙河市桥西办事处曹一村现年73岁的石琢的看到“补贴存折”里每月增加的60元钱,心里乐开了花。近年来,沙河把做好农村低保救助工作,作为落实中央惠农政策、构建“和谐沙河”的助推器,积极将社会保障政策向农村弱势群体倾斜,使全市农村低保政策在提高补助标准和扩大覆盖面上取得了“双丰收”。沙河农村低保工作的突然发力是在2005年,这年沙河一改过去定额定季度拨付农村低保资金的惯例,以财政预算报告的形式体现当年农村低保资金安排,大幅度增加农村低保投入总量,当年该项资金投入达到了150万元,并使享受低保的农村困难群众人数增加到3000多人。在随后的四年里,沙河延续了这种将农村低保投入列入当年财政预算的形式,逐年大幅度增加对农村低保的财政投入量,其中,2006年增长了一倍达到了300万元,2007年400万元,2008年820万元,2009年虽然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财政收支矛盾加剧,但沙河仍然安排了农村低保资金871万元,保持了对该项资金投入的力度不减。

大量财政资金的投入,为农村低保“提标扩面”工作提供了扎实有效的保障。在2008年,沙河分别在1月份和7月份分两次提高了农村低保补贴标准,农村低保每人每月增加20元,使不同困难程度的低保受益群众补贴标准达到了每人600元/年、720元/年和840元/年。

全市享受农村低保的困难群众人数也从2005年的3000多人增加到了2009年的18100多人。同时,沙河还大力发展“五保敬养”工程,在保持四所省甲级敬老院的基础上,投入大量财政资金重点支持市区和白塔两所中心敬老院建设,努力提高全市五保集中供养率和供养质量,实现“应保尽保”。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让农村百姓都能看得起病

接到1万多元的医疗报销费,李芬的女士激动的热泪纵横,连夸党的政策好。李芬的系沙河市桥东办杜三村人,现年58岁,丈夫因病早逝,家中只有一女,家庭情况困难,2008年因食管恶性肿瘤在沙河市医院住院治疗,前后共花费3万多元,数万元的医药费用使本不富裕的李家更是雪上加霜,当医治好病的李家正在发愁如何偿还因看病欠下的数千元债务时,从新农合管理中心传来了好消息,因李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按照规定国家可为其报销医药费1.2万多元,极大程度上缓解了家庭困难。在沙河像李芬的女士这样尝到“新农合”这枚甜果的农村普通百姓还有很多。

自2007年实行新农合制度以来,全市农村群众积极响应,参合农民人数连续三年大幅增长,今年更是有33.5万农民参合,参合率较去年增长了3个百分点,达到了86%。目前,新农合制度已经遍布沙河290个行政村,基本实现了全覆盖。从2007年的286万元,到2008年的428万元,再到2009年的492万元,沙河市逐年加大本级财政配套投入。同时,不断因地制宜、完善制度、循序渐进、创新报销资金的发放方式,采用“一折通”发放,努力增加新农合的财政补助标准、提高住院费补偿比例、降低医药费起付线和提高医药费封顶线。目前,沙河参合百姓的筹资配套标准已经达到100元/人;乡级、市级、域外住院费补偿比例达到80%、60%、50%;市级起付线由400元降为300元,域外起付线由2000元降为市级定点1000元、其他1500元;封顶线提高到30000元。据统计,今年以来,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有79616人次在域内就医,其中70525人次在域内门诊就医,9091人次在域内住院;有1165人次在域外就医,初步实现了“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市”的预期目标。作者单位:河北省沙河市财政局

2.农村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经费保障探索 篇二

【关键词】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问题;对策

一、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方面存在的不足

1.缺乏完善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责任划分模式

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中,经费投入责任划分是其重要内容之一,影响着经费保障机制的运行质量。现阶段,我国各省及其以下各级政府所制定的义务经费责任划分模式大致相同,而该种划分方式却没有将农村义务教育与各区域间的教育差异以及其自身的特殊性相结合,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短缺。此外,一般情况下,是由各级政府按照一定比例来分担农村义务教育项目经费。而分担比例却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没有进行量化。部分地方政府为了降低配套资金,有时会将公用经费或是学生人均学杂费标准低报,这就导致了当地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减少的现象发生。再者,部分地方政府不能足额落实或是不落实本机财政配套资金,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经费,落实率低的现象以普遍存在。

2.缺乏健全的教育经费管理机制

现阶段,我国政府进行义务教育拨款还不够公开透明,大多数情况下只有直接经办人以及少数决策者知道,这就难以对经费拨款这一部分内容进行有效监督从而就为贪污腐败的不良现象提供了温床,并助长了不正之风,使得以往教育经费被挪用、滥用等现象屡禁不止。

3.缺乏行之有效的预算制度

当前,我国农村义务教学经费的预算是于政府定额定项的基础上进行编制的。也就是先由财政部门与教育行政部门對学生人均经费支出项目以及拨款定额进行明确规定,再由学校在此框架下开展收支预算。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因为,省级所核定的公用费用与生均杂费都比较低,如若没有充分考虑农村教育的特殊性就直接生搬硬套,就容易致使农村学校农用经费不足,绩效管理与自主发展都受到制约,并逐渐加大农村学校的债务化解难度。此外,预算管理与采购行为相脱节,导致采购行为具有较大的随意性。

二、对构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建议与措施

1.明确各级政府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比例与县政府的主体责任

针对于缺乏完善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责任划分模式所导致的经费运行无法保障的情况,笔者认为应将各级政府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比例与县政府主体责任予以明确,通过采取这一措施能够较为有效地解决目前农村义务教育经费运行问题。

(1)明确各级政府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比例

首先,各地方政府在面对较为紧张的财政资金情况下,为了有效地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地投入应对财政支出进行一定的优化,以此逐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比例以及确保及时投入。其次,各地方政府应就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比例制定出与国家财税体制相配套的机制,并根据该机制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比例予以明确。就当前我国关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政府投入来看,4个级别的政府即中央、省级、地(市)以及县级政府是其投入的最主要来源,这其中前两级政府承担起约80%的经费投入,而后两者分别承担10%。最后,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安排中,目前主要实行县级财政统一管理,县级政府根据本地区教育情况统筹安排该经费使用。

(2)明确县政府主体责任

为了切实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得到充分地使用,将该经费的管理者县政府主体责任进行明确至关重要。对此,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这些方面着手:首先,确保每年所拨付教育经费增长必须大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其次,县政府应将执行中超收安排教育经费与新增经费纳入下一阶段投入中。最后,强化县级政府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使用明细社会公开,通过这一的方式不但能够使得县政府的主体责任在社会监督下得到良好落实,同时更有利于保障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得到有效地使用。

2.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拨款与使用过程的监督工作

第一,国家政府部门应提高对各地区及其下属乡镇的义务教育拨款透明度。第二,应健全我国义务教育资金管理制度,并要求各级政府定期将义务教学详细拨款情况进行公开,将教育经费的拨款公开化与透明化,接受社会各界人士,尤其是教师与学生家长的监督。第三,应强化义务教育经费的使用监督力度。学校应严格遵循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经费使用标准与范围,并每隔一段时间将学校的收支情况进行公布,一旦出现私自挪用或滥用义务教育经费的行为,应及时进行责任追究。第四,应积极结构件义务教育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机制。第五,应实行农村教育事业费专款专用制度。

3.加大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的筹措力度

首先,针对农村学校的特殊性,国家可出台相关政策,结合农村学生的实际情况,对农村义务教育各项公用经费制定统一的标准,不仅能为学生进行年度预算的编制提供便利,而且还方便对公用经费的使用进行统筹规划。除此之外,各级财政部门还能够根据农村学校预算的执行情况来进行有效的检查与监督,避免公用经费被滥用或挪用的情况出现。其次,相关政府部门还可以结合农村学校的实际需求,合理加大公用经费的筹措力度,并保证能够确保农村学校的基本开支得以保障。

参考文献:

[1]聂劲松,彭天文,陈竖.农村义务教育发展调研报告[J],当代教育论坛,2005,(5).

[2]于相春.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带来的影响及其对策[J].教育财会研究,2007,(1)

3.农村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经费保障探索 篇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和《调整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意见》的精神,扎实开展这项惠及千秋万代的民心工程,努力推动治理乱收费工作工作的深入开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近年来我校严格按照上级部的文件精神,积极扎实的开展了一系列具体工作,现就我校开展此项工作自查汇报如下:

1、为使我校“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和“规范教育收费”工作能够扎实有效地顺利开展,组织召开了全校教职工会议,积极传达上级的文件精神,从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等方面入手,使学校的教育收费工作以“三个代表”和“十八大”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努力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的,并要求广大教师在深入学习领悟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有关文件精神,树立正面典型,促使学校逐步形成依法治校、规范收费、勤俭办学、师德高尚及社会各界都关心支持教育事业的良好氛围,推动教育收费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管理,从而开创我校教育事业改革的新局面。

2、为加强学校开展“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长效机制,规范办学行为,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支部书记、校委会成员和社区群众代表为组员的学校教育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教育收费及监督实施工作。学校设立了举报电话、意见箱等,使学校工作做到了组织得力、责任明确,保证了教育收费的有效开展。同时我校还经常组织全体教师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教育引导广大教师充分认识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重要意义,明确了指导思想,营造了“规范教育行为从我做起”的良好氛围,增强了责任感和紧迫感,为认真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3、几年来,我校根据学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校的实际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并依据方案深入开展宣传,扎实付诸实施,在工作中充分接受社区群众和全校师生的监督,自政策实施以来,学校从未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教师也从未有强制学生购买或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的现象发生。

4.为进一步提高群众对党的惠民政策的知晓率,提高其送子女入学的积极性,学校每学期都组织师生利用节日、逢集日等有利时机,通过刷写、张贴标语,散发宣传材料,深入村户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大张旗鼓的进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内容宣传。在校则充分利用橱窗、黑板报、作文竞赛、班队会等方式进行宣传,同时我们还借助“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攻坚宣传的过程渗透治理乱收费、乱摊派的工作宣传,让群众从不同的层面了解到是党中央、国务院采取的一项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切实减轻农民经济负担的重大决策;是保证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加快农村教育事业发展,提高农村人口素质的重大战略举措。通过几年的深入宣传,使这项民心工程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5、对于学校经费的管理使用,我校始终坚持经费使用规范化、透明化。提倡人人参与学校管理,坚持购物两人出行、报帐三人签字的管理,每学期都对学校的经费开支情况张榜公示,充分接受广大教师和社区群众的监督。使教育经费按规定的用途服务学校、服务教育。总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实施,教育收费工作的逐步规范,有力的保证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使本服务区的在校学生巩固率、适龄儿童入学率及15周岁完成率均达到了100%,赢得了社会群众的一致好评。在今后我们将会力争把我校办得更好。

4.农村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经费保障探索 篇四

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张家口市教育局、财政局: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冀教财[2011] 号)(文件)要求,我们对全县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情况开展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总体资金安排及落实情况: 全年公用经费1747万元(其中,中央1012万元、省562万元、县财政配套173万元);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206万元(其中,中央111万元、省53万元、县财政补助42万元);为全部学生免费提供的教科书都按有关规定在每学期开学初免费发放给学生,资金由中央负担(春季176.82万元、秋季202.60万元);校舍维修资金260万元(中央130万元、省130万元)。上述各项资金当年已全部落实到位。

1、保障措施

(1)为切实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领导。按照冀政[2006]86号、冀财教[2006]111号、112号、113号和114号四个配套文件规定,县政府早在2006年9月已成立了由县委、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由教育、财政、计划、宣传、监察、劳动保障等相关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同时,依据上级文件要求并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制定了《阳原县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方案》,确定了我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改革的基本原则、实施范围、主要内容、资金管理和组织领导等各项措施,为进一步做好教育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运行以来,随具体情况及时变更领导小组成员,及时印发和公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定期就保障机制改革问题召开政府常务会或办公会等,协调处理改革中的问题,切实履行了领导职责。

(2)为切实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顺利实施,确保资金运行的规范性,早在2007年2月县财政局就建立了农村义务教育地方财政专户,并成立了财政集中支付教育分中心,专门负责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的支出审核与监管,在所有权、使用权、财务自主权、会计主体法律责任不变的前提下,实行财政集中支付制度。基层学校全部实行报账制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杜绝不合理的开支。运行模式执行至今,一直能够按照职责分工较好地履行职责。

(3)为进一步规范运作,县教育分中心制订了相关的规章制度,教育局出台了经费使用和管理制度及考评制度。

(4)为切实提高新保障机制下财会人员的素质。2006年8月,县教育局计财股长参加了由市教育局财务科组织的、中央教科所举办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培训;2007年2月,县教育局计财股主管会计参加了省教育厅财务处举办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预算编制”培训。随后,教育局组织全县中小学校长和财务人员进行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培训,分发了预算编制培训资料。2007年初,县教育局组织了各学校预算编制的试编制工作。2007年7月份,教育局、财政局再次分别派专人参加了省教育厅、财政厅联合在廊坊举办的农村中小学预算编制培训。2010年11月份,教育局又派专人参加了省教育厅在石家庄举办的农村中小学预算编制培训。并于当年12月底再次对全县各学校的财会人员进行了针对2011年学校预算编制工作的系统培训,并印发了培训资料。通过这些措施,正确理解和执行中央政策,提高具体操作层面的规范性。

2、预算编制及落实情况

(1)2010年开学前,由教育局计财股牵头,组织全县37所具有独立核算资格和职能的中小学(2所完全中学、1所特殊学校、9所初中、18所小学、7所一贯制学校)开展了预算编制工作,按照“二上二下”的编制流程,到4月初全部完成并已呈报市教育局和县财政局。具体情况见阳原县2010年《学校预算编制综表》、《阳原县中小学2010年预算编制说明》。

(2)按照2010年的预算控制额度进行的学校预算编制:①全县按(小学355元生/年、初中555元生/年;)生均补助标准,中小学公用经费补助总额1733万元(年底实际执行1747万元),按照分担额度指标,其中,中央1040万元(年底实际执行1012万元)、省347万元(年底实际执行562万元,含划转市级的173万元)、市173万元(年底实际已由省级划转执行173万元),县财配套为173万元;②2010年,共有寄宿生7958人(其中小学3323人;初中4635人)。全县核定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学生,春季补助2191名(其中小学981人、初中1202人、特校8人),按原定标准(小学250元/生.学期、初中375元/生.学期、特殊教育学校500元/生.学期),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共计70万元(省28万元、县财政配套42万元)。春季小学初中享受补助比例分别为29.88%和25.93%;秋季补助2656名(其中小学1096名、初中1552名、特殊教育学校8名),按原定标准(小学250元/生.学期、初中375元/生.学期、特殊教育学校500元/生.学期),贫困寄宿生生活费共计86万元(中央86万元),秋季小学初中享受补助比例均达33%以上。全年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共计156万元(年底实际执行206万元,其中用于提高补助标准的50万元待县级承担的10.3875万元配套后即可拨付执行);③2010年春季为23278名小学生和10095名初中生免费提供了教科书和辅助学习资源,共计资金176.82万元(其中小学95.05万元、初中81.77万元);秋季为24195名小学生和10880名初中生免费提供了教科书和辅助学习资源,共计资金202.60万元(其中小学100.16万元、初中102.44万元)。④校舍维修资金260万元(中央130万元、省130万元)。按照省级下达的控制额度,需县级财政配套的资金足额已纳入了年初财政预算,下达了预算批复。并于当年全部落实到位。

3、资金管理情况

(1)中央和省级资金、市级和县级配套资金年底前都已拨付到位。(2)资金全部集中在县教育支付分中心实行统一管理,分校核算。(3)资金支付相对及时,年底前全部。

(4)会计核算及帐务处理。县城中小学全部实现了会计电算化,所有学校支出票据合法有效,账务处理规范,无白条入帐等违规行为发生。

(5)按照规范程序进行贫困寄宿生界定、审批,及时、规范发放生活补助,签字手续齐全、档案整理规范,无违规行为。

(6)公用经费(含取暖费)分校核拨标准符合(小学年均355元;初中年均555元)要求,无挤占、截留、挪用问题,也未发现违规收费问题。(7)未发现虚报学生人数,套取国家专项资金问题。

4、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实施情况

我县2010年按规划实施的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共3个,涉及3所学校。具体情况是:

①中央资金130万元,用于东堡小学和东井集中学教学教辅用房建设项目。东堡小学规划建筑面积560㎡,总投资80万元;东井集中规划建筑面积480㎡,总投资50万元。

②省级资金130万元,用于高墙小学教学楼建设项目,规划建筑面积1800㎡,总投资220万元(其中省级专项资金130万元、台塑集团捐资45万元、省教育厅45万元)。

上述项目中的东堡小学和东井集中学都已实施并于当年10月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高墙小学于当年 月开工,工程在建,预计2011年8月底前可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1)各项目实施与上报规划基本一致,无擅自修改和增减行为。(2)各项目符合已制定的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并结合了校舍安全工程规划,且安排适施的项目均为长期保留学校,近期拟撤并学校都不在规划和实施之列。

(3)工程土建资料齐全。每个项目获取立项批复后,都办理了招投标手续,有工程预、决算、施工图纸、监理日志、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审计报告等工程档案资料。

(4)已竣工并经验收后交付使用的项目工程,都未发现质量问题。(5)年危房改造率达80%以上,年危房发生率一直控制在2%以下。

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从新机制实施以来的运行情况看,公用经费切实得到了有效保障,并能合理使用,促进了基础教育的发展,各校经费都能维持运转,但仍相对欠缺。现针对三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建议如下:

1、鉴于现行的经费保障标准所限,学校仅能在低水平上勉强维持运行,距离中小学硬件的标准化建设、现代教育资源的配臵、技术的应用和推广、实验教学的普及等方面的要求,尚有很大的差距。例如:多媒体教学“班班通”、校园网尚有待增加经费投入,实现普及;信息技术和实验课的开设等,都需投入大量的经费用以购臵和维修维护,同时也需支付相当数量的水电费用。而以现行的保障标准,确实难以满足当前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求,特别是规模较小的农村薄弱学校,更是捉襟见肘,难以为继。为此,建议各级政府,拓宽资金筹集渠道,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提高中小学公用经费补助标准,经测算,年生均公用经费应达到小学600元/生、初中800元/生,方可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全面实施。

2、我县地处河北省西北部高寒地区,每年取暖期都在5个月(10月初至次年4月底)左右,取暖费支出较大。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近年来煤价不断上涨;二是取暖设施改造后,取暖成本有所增加。现生均55元的补助标准远远不能满足各学校取暖需求,甚至出现了部分薄弱学校取暖费用占到全年公用经费支出总额70%的现象,有的学校为节省取暖用煤,不得不闲臵暖气设施,再改用炉具取暖。为此,建议省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各县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提高相应补助标准,足额补助取暖费用,以满足冬季教育教学工作全面有效实施。

3、县政府安排到教育系统的自收自支人员(如退伍兵、合同工人等)、学校临时雇佣的工勤人员工资等经费,按照《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冀财教[2006]112号)第三条之规定:“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是指保证农村中小学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臵,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开支。”所以都未纳入预算,没有着落,确需解决。

三、评价结果和结论

依据《河北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经逐项自查自评,我们认为我县的经费保障措施是有效而完善的,自评得分9分;预算管理相对到位,公开公示工作不够及时,仍有欠缺,自评得分18分;资金管理,运行状态较好,自评得分36分;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管理,严格规范,实施过程手续完善,资金使用发挥了最大效益,自评得分30分。

综合评价应得93分,结论为优秀。

阳原县财政局 阳原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5.农村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经费保障探索 篇五

工作情况的汇报

根据省关于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安排,我市各级、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建立新机制的工作,截止目前,全市新机制改革组织保障有力、资金按进度拨付到位,学校正常运转,新机制各项工作都有条不紊地得到落实,现汇报如下:

一、组织实施情况

农村义务教育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的重要作用。普及和巩固农村义务教育,是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的根本保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总揽全局、高瞻远瞩所作出的关于教育工作的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决策,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影响深远的大事。

我市市委、市政府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高度重视,2007年成立了以市长田喜荣同志担任组长,分管副市长高厚任副组长,教育、财政、发改、审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的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由教育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制定出台了《朔州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贯彻落实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山西省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 1

学生学杂费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就新机制改革的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实施步骤、保障措施四方面作了详尽的规定,确保新机制改革的顺利实施。

二、2010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落实情况

2010年,我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市、县配套专项经费,全部列入财政预算。主要领导亲自推动和落实,各部门履行职责,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学校,加强了对学校经费使用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义务教育保障经费未出现挪用、挤占、截留情况,保证了学校资金安全,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一)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

我市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为:小学(含特教)每生每年400元,初中(含特教)每生每年600元。取暖费补助标准:生均60元。根据朔财文[2010]22号和朔财文[2010]100号及《关于追加2010年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的通知》(朔财文【2010】202号)文件精神,2010年,全市安排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含取暖费)11832.6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335.33万元;省级资金2325.803万元;市级资金868.638万元;县级资金1302.88万元。安排2010年税费改造转移支付资金1804.52万元。2010年共安排公用经费13637.17万元。

(二)补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

寄宿生家庭困难学生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750元,初中每生每年1000元,所需资金按中央地方5:5负担,地方负担

部分省市县按5:2:3分担,中央负担比例为寄宿生的23%。考虑到当前农村家庭消费水平较低,贫困家庭分布不均匀。为不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失学或影响身体健康,我市市政府决定将寄宿生生活补助扩大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全部寄宿制学校寄宿生,且不再以贫困家庭生活补助名义发放。扩大补助范围后,资金缺口由市县按非贫困县3:7,贫困县7:3比例分担。

2010年共安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5028.48万元,其中:中央1108.29万元,省级554.19万元,市级1168万元,县级2198万元。

(三)城市免杂费补助资金

我市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全部免除学杂费,根据晋政办发[2008]81号文件精神,执行标准为:小学250元.生/年,初中310元.生/年,特教310元.生/年;资金分担比例中央与地方为5:5;省、市、县为5:2:3。2010年共安排免杂费资金2235.05万元,其中,中央1117.52万元,省级558.77万元,市级318.22万元,区级240.54万元。

(四)农村寄宿制学校寄宿学生“营养餐”工程资金

从2008年,我市在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寄宿制学校实施“营养餐工程”,免费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寄宿生每天免费提供一杯牛奶(不少于250克)或一颗鸡蛋,预算资金每生每日1元,全年按250天计算。所需资金由市、县两级政府按照3:7的比例分担。2010年共安排营养餐工程资金1666万元,其中市级资

金536万元,县级资金1130万元。

三、2011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落实情况

2011年春季义务教育经费仍然按照2010年标准执行,我市各级教育、财政部门已全部纳入预算。中央文件下达后,各级财政部门将按比例足额配套并及时拨付。

四、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在资金的拨付上,按照“校财局管”的基本要求,各类改革资金均按进度拨付到设在财政部门的特设专户,财政部门将专户资金拨付县级教育部门,县级教育部门按照按照年初制定的各类资金详尽的分配方案,拨付各学校。在资金分配中,关注各县区薄弱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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