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送学生车辆管理情况汇报

2024-09-19

接送学生车辆管理情况汇报(10篇)

1.接送学生车辆管理情况汇报 篇一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整治

情 况 汇 报

为加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杜绝涉校涉园安全事故发生,根据《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整治工作方案》(环政办„2011‟224号,以下简称《方案》)精神,由自治县教育、公安、交警、运管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专项督查组,于2011年12月6日至26日深入到各乡镇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接送学生、幼儿上下学车辆专项检查整治活动,现将整治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中小学接送学生车辆情况

我县现有中小学校共215所,其中普通高中2所,职业学校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初级中学15所,小学(含教学点)196所,在校学生数共计41187(义教36811人,特教68人,职校638人,高中3670人)人。近年来,我县加大撤点并校力度,不断优化教学资源,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得到了显著提高。然而,集中办学也带来了一些现实问题,那就是一些中小学校服务半径扩大的同时,家住偏远的学生上下学、周末回家返校乘坐车辆安全成了一大隐患。据调查,全县中小学校均没有接送学生上下学的专用校车,学生上下学、周末回家返校只能步行或乘坐社会车辆,大部分车辆均没有办理营运证,车辆超载、超速现象十分普遍,交通安全隐患特别严重。

2.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情况

据统计,我县现有幼儿园68所,其中公办2所,集体办学1所,民办65所。有固定接送幼儿上下学车辆的幼儿园26所,车辆共计29部,已经在县交警大队办理非专用校车8部,未办理证

照21部,所有车辆均未办理营运证。由于运行成本的增加,加上经济利益的驱动,部分接送幼儿上下学车辆超载、超速现象时有发生,交通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二、主要做法

2011年11月24日,自治县召开了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整治工作会议,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部署了全县接送学生、幼儿车辆整治相关工作。2011年12月6日至26日,专项督查组分成两个工作组,深入到全县12个乡镇75所中小学校、68所幼儿园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上路执法等方式开展联合整治行动。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各乡镇政府、中小学校均成立了车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镇分管教育领导任组长,乡镇派出所、综治办、中小学校长任成员,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执行乡镇干部包村、村干包组、组干包户包车,学校领导包校、班主任包班、任课教师包学生的交通安全监督机制。领导小组深入到辖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对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及其驾驶人开展拉网式排查,发现问题立即责成幼儿园、车主或司机进行整改。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政府、中小学校加强了安全宣传教育,思恩、洛阳、水源、川山、大安、长美、东兴、明伦、龙岩等乡镇及时召开了乡镇干部、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及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驾驶员会议,通过悬挂横幅、广播、张贴标语、版报、印发宣传单等形式,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同时,各中小学校还通过国旗下讲话、集会、主题班会、队会、广播、图片展览等方式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教育,特别强调学生不能乘坐“三无”车辆、超载、超速车辆、拼装车辆、农用车辆等交通工具上下学,印发了《交通安全致学生家长书》,使得交通安全相关知识、法律法规家喻户晓,有效提高学生

及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

3.深入排查,摸清底数。根据全县车辆整治工作部署,为准确掌握本辖区范围内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情况,各乡镇政府、中小学校联合当地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通过明查暗访、现场查看、问话座谈等方式,具体调查了解接送学生、幼儿车辆运行情况,驾驶员是否有驾驶证照,车辆是否参加强保或全保,幼儿园长与车主、驾驶员是否签订安全责任状,与家长是否签订接送协议书,车辆的接送时间、路线、人数等,建立健全接送学生、幼儿车辆档案,对存在安全隐患或违法违规运行的车主或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并下达整改责任书,要求限期进行整改。

4.突出重点,强化整治。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专项督查组通过听乡镇政府、中小学校汇报辖区内交通安全排查情况,对有相对固定接送幼儿上下学车辆的学校及幼儿园,在了解掌握接送学生、幼儿车辆运行时间、路线、载员等基本情况后,决定采取定向整治与上路蹲点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对幼儿园车辆在其早、晚接送幼儿的重点时段(早上7:00—8:30,下午4:30—6:00)进行路检,共检查了29部接送幼儿车辆,未发现有超载、违规运行现象;对乡镇中小学生周末回家返校时段(周五、周日下午)乘坐的社会车辆进行上路蹲点检查,共检查柳微车 30部,查处超载接送学生柳微车一部(车号为桂M28877),处罚车辆驾驶员1人,交警部门对其下达了处罚通知单,并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对路上搭载学生、幼儿的25位摩托车驾驶员进行安全提示、教育,告诫其不能超载、超速行驶,确保交通安全。据统计,2011年12月6日至26日,专项督查组共出车20天,共检查各类车辆84部,查处超载车辆1部,处罚车辆驾驶员1人,教育、训诫车辆驾驶员55人,有效整治了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5.严格要求,规范管理。为强化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专项督查组要求全县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与每一位学生家长都

要签订安全接送协议书,明确学校(幼儿园)、家长的监管责任,加强学生、幼儿上下学安全教育及管理。对有相对固定接送幼儿上下学车辆的幼儿园,要求园长与车主(或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状,定期做好车辆保养维护及安全检查,建立完善车辆管理台账,杜绝车辆带病上路、超载、超速、违法违规运行现象。对车辆只交强保而没有参加全保的车主进行批评教育,要求车辆要参加全保,并强调不能随意改装、增臵车辆内部装臵,避免引发安全问题。对存在超速、违规运行及驾龄不足3年、不具备校车驾驶员资质的司机,要求幼儿园坚决予以辞退。未办理接送幼儿非专用园车的幼儿园,要车主及时到县教育局、县交警大队办理有关手续,完善园车管理档案。

三、整治效果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幼儿车辆超载、超速、违法违规运行现象明显减少,绝大多数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均无超载、超速行为,各学校、幼儿园、车主或驾驶员、学生家长交通安全知识、法律法规及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幼儿上下学车辆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车辆档案建设得到进一步完善。

四、存在的问题

1.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均没有办理营运证。根据县运管局工作人员反映,全县接送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车辆都没有办理营运证,按照相关营运管理规定,这些车辆是不具备运载学生、幼儿资质的,车辆必须办理营运证后才能上路营运。而要办理营运证,一部车每年需要缴纳费用近万元,从经济利益角度来说,车辆承担的压力是相当巨大的,车主不愿意办理营运证。

2.部分接送学生、幼儿车辆超载、超速及违规运行现象依然存在。个别幼儿园存在侥幸、麻痹心理,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依然不时有超载接送幼儿现象,如都川中心幼儿园、河钢幼儿园等;社会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车主没有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状,超载、超速、拉客抢客现象比较严重,县三小中兴村籍学生上下学乘坐三轮车,每部车核载2人,实际运载5—8人,超载达400%,交通安全隐患极为严重。

3.由于安全防护意识较差,且涉及到幼儿园直接经济利益,29部接送幼儿上下学车辆中只有8部参加全保,还有21部没有缴纳乘客座位保险,学生乘车没有安全保障。

4.中小学校没有相对固定的接送车辆,部分家住偏远的学生由家长用农用车、摩托车接送,有的车辆没有行驶证,家长没有驾驶证,且时有超载现象,安全系数较低。

5.各乡镇开展路上执法次数较少,查处超载、超速及违法违规运行车辆力度不够,没有形成强大的震慑力,接送学生车辆超载、超速现象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整治。

五、下一步工作建议

经过对本次专项整治汇报情况进行分析,目前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大致可分为四种情况。一是幼儿园相对固定接送幼儿的车辆;二是家校距离较远的非寄宿制学生上下学乘坐的相对固定车辆,基本上是由家长与车主约定俗成默认的一种接送学生的方式;三是寄宿制中小学校学生周末上下学时乘坐的社会上不具备运营资格的车辆,这些车辆相对分散,难于统一管理,但因为学生周末上下学时段不长,车辆监管时段相对固定;四是以城区和乡镇中小学校为主体上下学乘坐的具备运营资格的车辆,一般在周末或节假日运行,目前划归运达公司管理,监控基本不成问题。目前全县中小学在校生四万余人,按保守估算,需要乘车上下学的学生达三万人,若能全部实现政府配备校车接送,这将是最理想的模式。但按接送一名学生一年成本费500元计算,将耗资一千五百万元。在没有中央专项资金投入的情况下,仅靠地方财政将

难以支撑。因此,要建立健全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长效管理机制,结合当前实际,需要走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社会监控多措并举的模式。建议如下:

一是成立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信息收集和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学生车管中心),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由县人民政府直接管理,落实运行经费。学生车管中心负责学生上下学车辆基本信息采集,并及时发布到交管、运管部门和乡镇学生车辆监控工作组;对车辆违规运营举报信息及时处理;牵头组织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制定学生车辆管理制度及落实其它日常工作等。

二是在所有乡镇成立以交警协管员、派出所及乡镇政府组成的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监控工作机构(成员可兼职),由地方政府直接管理,分管交通安全领导任组长,落实上路执法的所需车辆及音像器材等设备,负责对一、二类车辆进行定期或突击检查、对司机进行约谈,对三类车辆作好上路执法、日常监控工作。

三是由县教育主管部门在每学期开学初按如上列举的四类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进行分类汇总,将学生乘坐车辆的基本信息全面排查摸底,及时上报学生车管中心,并在往后时间段进行动态排查摸底并上报。其中一、二类相对固定的车辆可以排查到较详实的信息,第三类车辆以摸底为主,了解其车况、行驶线路、是否超载、司机驾驶水平等大概信息。

四是落实车辆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乡镇、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管理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首先是划清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监控责任区域,明确乡镇政府对本乡镇地域内接送学生的车辆负监管责任,认真做好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的管理,绝不能心存侥幸、麻痹大意;各学校、幼儿园要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家长安全防范意识,要把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日常教育范畴,进一步提高学生、家长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主动抵制乘坐不符合安全要

求的车辆和超载、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要成立护送学生上下学工作组,在规定的学生离校时间内护送学生上车,在学生返校时摸底了解学生乘车状况,一旦发现超载要予以教育、制止并汇报学生车管中心;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校车的整治工作,加强联系,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不定期开展接送学生车辆整治活动。

五是建立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超载、超速、违法违规运行有奖举报制度。学生车管中心设立举报电话,在全社会加大宣传力度,对准确提供车辆违法违规运行信息的群众给予一定物质奖励,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杜绝或减少超载等违规驾驶行为的出现。

六是创新渠道强化管理。采取特事特办、政府补贴、开设绿色通道等措施,为具备办理营运条件的一、二类车辆低费用办理营运手续。条件成熟后通过成立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管理服务公司,由公司对一、二类车辆进行运作管理,确保无超载、超速及违法违规接送学生现象。

七是完善交通警示设备。公路、交通、城建等部门要在公路沿线学校、幼儿园门前设臵交通警示标志,在柏油路、水泥路沿线学校大门设臵减速带、施划人行横道线,在城区等学校大门安装电子监控系统,加强学校、幼儿园门前的交通安全管理与监控。

八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学生车管中心牵头,联合公安、交管大队、运管、乡镇学生车辆监控工作组等定期反馈,交流经验,部署下一步整治工作。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2.接送学生车辆管理情况汇报 篇二

我校本学期有学生646人,分布在全县6各乡镇,其中黄牛铺镇、红花铺镇、凤州镇的学生回家方便,但平木镇、河口镇(含岩湾)的170名学生回家不便,学校联系县运司专车接送学生安全回家,结合我校实际,现将专车安全接送学生的工作管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健全制度,确保专车接送安全

1、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校车管理工作涉及到学生、家长切身利益,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我校研究决定由值周组担任成立专车接送学生管理。每周五放学时,各班下班教师带领乘车回家学生到后院集合,查清人数后交给各年级值周老师,值周老师安排学生上车就座后逐人登记到乘车登记表上,交给司乘人员,双方核实无误后签字存档。值周领导负责学生乘车安全、校车定点停放、定期抽检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

2、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是确保安全接送的有效前提和根本保证。我校制定了《学生乘坐专车回家安全管理制度》、《凤县运输公司专车接送学生车辆重大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等相关制度。

3、明确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在规范工作中,值周组成员能够紧密配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这项工作做实、做细。开学当天,按照学校要求各班主任与家长现场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学校与县运司签订“关于安全运送学生的协议”,保证所有学生安全回家。

二、加强教育、精细管理,保证专车接送服务质量。

1、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实行对专车接送常抓常管。同时,我校开展了“关爱生命,安全出行”教育活动活动,确定了专车接送“四定”原则,即定车、定员、定点、定时,用制度保证所有乘车回家学生的往返安全。

2、学校每月召开一次学生代表会,了解县运司专车接送学生途中遵守交通安全及执行接送协议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给县运司反馈,学校监督改进,确保学生乘坐专车的路途安全。

三、今后工作

1、加强乘坐专车往返的学生的安全教育,坚持每周五保证所有学生按时、安全回家,并及时给包抓老师保平安,学校及时检查督促。

2、细化对全校乘车回家的学生数、站点数、车辆趟次线路进行摸底调查,进一步方便学生不断改进专车接送工作,杜绝一切安全隐患,确保每一名学生安全回家安全返校,更好的健康成长。

3.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制度 篇三

2、接送学生车辆必须办理接送学生车辆标识、标志方可营运。

3、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接送学生车辆门窗玻璃、座椅座垫必须配备齐全,并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

4、小学要与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签定安全行车责任书,租用车辆的还必须与租赁单位签定安全行车责任书,逐车逐人明确交通安全责任。

5、每学期开学前要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每月要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一次检查、保养、维护。

6、小学每周要对驾驶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对交通安全违法驾驶员要强化教育。

7、小学每学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专题教育的次数不少于2次。教育学生不乘坐非法营运及不符合要求的车辆。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8、对各类接送学生的车辆运营情况进行监督,对学生家长租用不符合规定的车辆接送学生的行为进行监督,并及时向区交巡警大队报告。

9、接送学生车辆应当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严禁超载。

10、要建立教师跟车制度。小学每天要有一名值日教师跟车,负责学生上下车、行车过程中学生的秩序与安全,监督司机的驾驶行为,发现超载、超速、疲劳驾车、酒后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制止。跟车教师必须认真填写跟车记录。

11、小学组织师生外出集体活动需要包车的,必须到区文教体局和区交巡警大队请示、备案。外出集体活动所用车辆及驾驶员必须由区交巡警大队审查批准,方可使用。小学必须与租赁单位及所包车辆驾驶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包车严禁超员。

4.接送学生车辆排查方案 篇四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消除交通安全隐患,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我校学生的人身安全,集中开展排查接送学生车辆情况,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排查整治,使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广大师生和司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非法接送学生车辆得到有效整治,学校周边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接送学生车辆存在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杜绝接送学生车辆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朱强校长为组长,王明豹、孙龙海、杨若愚、程孝斌、董吉杭、陈建为成员的接送学生车辆排查领导小组,程孝斌具体负责排查工作。

三、整治工作重点

(一)重点违法行为。重点整治接送学生车辆超速、超员、酒后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以及使用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和低速载货汽车、机动三轮车、拖拉机等非法车辆搭载学生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二)重点时段。学生上学和放学高峰时段。

(三)重点路段。学校周边道路、潘安村、蔡庄村、小吴村接送学生运行路线。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排查、加强安检,切实整改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隐患。配合交警中队深入辖区对每一位学生上、放学交通方式进行调查,对接送学生车辆及其驾驶人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所有接送学生车辆按照“三个掌握”的原则(即掌握车辆、车主及驾驶人基本情况,掌握车辆运行路线、运行时间及接送学生人数情况,掌握是否签订安全管理和安全行车责任书的情况)逐一摸底,逐一登记。对名册上有而现在不从事接送学生的车辆要查清去处,说明情况;对新增的接送学生的车辆要按照要求予以登记。对于不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及其驾驶人,责令整改,经检验不合格的车辆要立即停运,不消除隐患禁止上路行驶,并将检查结果记入接送学生车辆登记档案,达到报废标准的,要立即报废。结合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健全接送学生车辆及其驾驶人交通安全管理档案。

(二)强化宣传、注重教育,提高学生及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通过设置交通安全宣传展板、播放交通安全警示资料片、发放宣传教育卡片、对驾驶人进行面对面教育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教育学生不乘超员车、不乘非法客运车辆,劝告家长不雇用车辆。驾驶人接送学生,要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动,逐步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

5.学生车辆接送协议书 篇五

甲方:学生家长姓名:学生姓名:

乙方:驾驶员姓名:车型:车牌号:

为规范和加强学生接送车辆管理,确保学生乘车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如下协议书。

甲方职责:

1.按时到指定地点接送学生,并与驾驶员进行对接,有

权监督车况和乘客数量。

2.学生因特殊情况不乘车应该在前一天与驾驶员说明

情况。

3.向乙方提供合理的服务费。

乙方职责:

1.驾驶员必须具备合法的驾驶条件,必须遵守《中华人

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按时到指定地点接送学

生。安全谨慎驾驶,文明行车,不超载,不超速,确保学生乘车安全。

2.驾驶员接送学生时应与家长进行对接,遇到特殊情况

应该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3.4.驾驶员向学生家长收取合理的服务费。驾驶员承担因违反交通安全而造成交通事故的一切

责任。

6.家长接送学生管理制度 篇六

2、培养学生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学生离开班级时,必须得到老师的允许后方可离开。

3、加强门卫值班,防止学生私自跑出校外或错接学生等事故的发生。

4、放学时,任课老师必须把学生集队,并把队伍带到校门口,等待家长来领,家长未领走的学生,或带回教室或交给值日老师管理。

5、坚持门卫值班制度,要求来访者必须登记并得到门卫或教职工允许后方可入校。

6、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班主任外出,做到人、物、事交接准确无误。

7.接送学生车辆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篇七

接送学生车辆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切实保障我校学生上学、放学乘车的人身安全,加强学生乘车安全管理,根据 《 山东省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精神,及《聊城市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及其他接送学生、幼儿车辆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方案》要求,经学校校委会研究,决定在开学初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一次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接送学生辆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遏制非法载客、超员载客的行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家长、车辆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确保交通零事故。

三、整治重点

1、“三无”车辆、未取得专用校车资格的车辆。

3、接送学生车辆上路行驶时,未按照国家和省规定正确使用校车专业标识、标志的。

4、车辆驾驶员不符合国家和省规定要求的。

5、接送学生车辆违反 《 山东省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 相关规定的。

6、超载现象。

四、任务与措施 1、加强宣传力度。、加强排查,建立台帐。3、规范接送学生车辆管理。4、建立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五、实施步骤 1、2月17日制定晏店中心小学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2、2 月 17 日,按照任务要求,学校组织力量对本校内接送学生车辆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台账。

3、学校根据学校工作方案进行排查整改,对经教育不改的家长及车主督促其整改到位。4、2月24日学校接送学生车辆整顿工作总结。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2、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

3、加强工作督导。

4、及时信息上报。

5、建立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6、定期召开专题会议。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决定成立集中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杨保常 学校校长 全面主抓车辆整顿工作 副组长:李红星 直接负责车辆整顿工作

8.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篇八

为进一步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和学生出行的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行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平安和谐校园”为目标,由政府统一领导,教育、交警、宣传等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级各类学校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深入做好排查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接送学生行为,确保学生乘车安全,为我镇教育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整治行动分为定期集中整治和不定期整治两种形式,每年2-3月、8-9月进行两次集中整治行动,各村、学校、公安、交警等部门要进一步落实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并保障其规范有序进行,保证学生乘车安全。通过开展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行动,使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非法载客车辆接送学生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广大师生和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学校周边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减少,杜绝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违法行为

1、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无营运资质、过期未审、未投保车辆交强险的营运客车。

2、接送中小学生、幼儿园学生营运客车超速、超员、酒后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以及报废车。

3、拼装车、改装车、农用车、货运车等非法营运学生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二)重点时段

学生上、放学高峰时段及初、高中学校大周末学生回家时段。

四、工作职责任务

(一)教育部门职责任务

1、加大宣传力度。在专项整治期间,各学校要悬挂、张贴宣传标语,要在近期召开家长会或通过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的方式提醒家长教育孩子拒乘拼装车、改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货运车等非法车辆,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同时与学生家长签订《学生接送车辆安全协议书》,做到家喻户晓。

2、加强排查,建立台账。各学校、幼儿园要详细登记学生往返学校方式及乘车情况,彻底摸清接送学生车辆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台账,主动与交警中队联系,对不符合要求的车辆,下发整改通知,会同交警部门坚决予以查处。

3、规范校车管理。各学校、幼儿园自备接送学生车辆的,应按规定办理统一标示手续,方可运行,如雇用地方车辆,要加强管理,与车主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责任,做到定车、定人、定时间、定路线,严禁车辆超员。

4、建立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各学校应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置于工作重中之重来抓,成立专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进一步明确责任,每天派出值班教师检查学生乘车情况,要把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教育工作计划,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交警、公安部门职责任务

1、联合相关部门和学校对全镇接送学生营运车数量、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和路线等基本状况,进行一次彻底摸排,建立健全管理登记台账。对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的标准,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无客运资质、车辆安全技术检验不合格、安全责任制未落实的及未投保交强险、乘客座位险等要立即责令其停运停驾,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要强制其报废,并将检查结果分类记入档案。

2、对接送学生营运客车、驾驶人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会同教育部门,督促中小学、幼儿园落实接送学生营运客车驾驶人的管理制度,按照客运车辆户籍化管理的要求,定期与营运客车驾驶人进行面对面谈话教育,组织驾驶人集中学习交通安全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强化交通安全意识、自觉拒绝交通违法。

3、对接送学生车辆要定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交警中队要加强对接送学生营运客车运行重点时段和路线的巡逻管控。严厉整治超员、超速、超载、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及无客运资质车辆运载学生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对县、乡和村道的巡逻管控力度,坚决取缔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客车接送学生。

4、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向中小学生及家长宣传乘坐不符合规定车辆的严重危害。要通过张贴宣传画、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举办知识讲座等方式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交通常识,逐步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确保自身的交通安全。

5、镇派出所、交警中队应会同我镇辖区内所有学校及其它相关部门,对学校及周边地区的交通安全现状、交通安全实施、事故多发、道路易堵点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根据摸底情况完善交通安全设施设置,因地制宜的制定相关方案计划,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三)安监、农机部门职责任务

1、会同公安、交警、教育部门联合执法及参加各项活动,定期检查各项安全制度,对存在的问题督促及时整改。

2、农机部门加大对农用车辆的管理教育,严格禁止农用车接送学生。

3、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案和整改意见。

(四)各村(社区)职责任务

结合本村实际,利用广播、标语等方式加强对本村居民进行安全乘车教育,主动与学校、派出所、交警中队建立联系,发现违规行为在及时予以制止的同时联系派出所、交警中队予以相关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问题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做好这项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大局。各学校、各部门一定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克服一切困难,发扬积极参战的优良作风,坚持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职能到位、督促到位、干部工作到位。为确保我镇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和进行,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黄口镇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具体负责领导、组织和督促全镇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序进行。

(二)搞好部门配合,强化管理服务。各部门要加强工作协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把各项管理整治措施落到实处。要树立管理与服务并重,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的指导思想,积极探索与研究校车安全管理的有效措施。

(三)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各单位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制定措施要切实、有效、得力,镇领导小组将不定期予以检查和督导。对措施落成、成效明显的单位,镇政府将予以表彰;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措施不得力而发生交通事故的,将按照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附:黄口镇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黄口镇人民政府 二О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黄口镇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丁勤华 副组长:魏舰艇 冯刘峰

成 员:孙宗明 张军 李为信 孟庆会 田素霞

李德平李令永

9.小学接送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篇九

一、完善管理机制。学校在上级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学生车辆的管理、教育、安全监督。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校长胡生平任组长,分管副校长谢光建任副组长,具体负责。

二、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对本辖区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排查,并做好详细登记。农用车、拖拉机,以及假牌假证、无牌无证、套牌、报废的车辆和逾期年检、车况不良、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一律禁止接送学生。

三、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组织接送车辆驾驶员学习培训,以提高他们的安全驾驶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共同探讨学生乘车管理问题,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四、加强乘车学生的安全教育。每月集中进行一次,班主任要配合学校有针对性地对本班乘车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让学生弄清乘车班次,准时乘车;听从安排,有序上车;车上安静,文明乘车;等车停稳,安全下车。

五、加强与乘车学生家长联系,使家长明确监护人职责,配合做好乘车学生接送工作。

六、把日常交通管理工作和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在学生上、放学时段,加强对学生接送车辆途经路段的监控管理,对严重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理,并及时通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交通管理部门。

七、对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的要求。

1 、必须服从学校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管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行为规范,杜绝酒后驾车、超载等严重违章行为,保证安全行车。

2 、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整洁,对零部件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使车辆随时保持良好状态。杜绝病车、故障车勉强上路行驶。

3 、车辆实行专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非专职司机驾驶,严禁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

4 、安全问题常记心间,行驶时一定要有良好的驾德,不强行超车或抢道,遵守交通法规,车速正常情况下四十码左右,车未停稳严禁开启车门,每趟车一定要点名上车不得漏载。

5 、强制保险制度。学生接送车必须强制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和承运人责任险、交强险等应该购买的保险。

10.接送学生车辆管理责任书 篇十

管理责任书

为进一步消除全镇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上机动车辆非法接送学生违法行

为,切实维护小学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全力保护小学生(幼儿)生命安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校车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规

定,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签订此责任书。

1.学校、幼儿园要坚决执行国家有关校车管理的法律法规。积极采取有力措

施,切实履行上学放学途中师生安全管理职责。

2.学校、幼儿园自备接送学生的车辆所使用的校车,由县教育局、公安交巡

警部门按照《江苏省校车管理规定》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

-2004)第2号修改单的要求,联合对车辆和驾驶人资格进行审核确认,核发统一的校车标志和校车准驾证。其他非专门接送学生的车辆以及家长自发包租、拼

租车辆,由机动车所有人向学校(幼儿园)提出申请,经学校(幼儿园)初审后

报当地教育、公安交管部门,参照校车及其驾驶人标准,对车辆和驾驶人资格严

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学校、幼儿园组织家长与车主、驾驶人签订安全接送学

生协议,纳入接送学生车辆管理,核发接送学生车辆标志。

3.学校、幼儿园要督促车主或驾驶人认真做好接送学生车辆的日常维护和安

全检查工作,组织对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并接受教育和公安交巡警部门的监督

检查。学校要落实专人对接送学生车辆安全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制止或

报请公安交巡警等部门处理非法接送学生车辆、超员或其他交通违法行为。

4.学校、幼儿园不得使用无营运手续非法从事载客营运的客运车辆接送学

生,不得使用机动三轮车、农用运输车、拖拉机等“五小”车辆非法接送学生。

5.要教育学生遵守交通法规,学会自我保护,禁止学生乘坐无营运手续车辆。

6.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校车管理规定(试

行)》赋予的其他法律义务。

7.要积极配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巡警部门严查严处无合法手续非

法从事载运学生的客运车辆,坚决取缔机动三轮车、农用运输车、拖拉机等“五

小”车辆非法接送学生的交通违法行为。

8.责任单位发生违反此责任书行为或因工作措施不落实,发生接送学生车辆

严重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件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9.学校、幼儿园如因人员调整,按新的责任对象自行生效。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中心小学及责任单位各留存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监管单位:滨海港镇中心小学责任单位:

负责人: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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