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精选9篇)
1.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 篇一
11111111111111 认真履职,切实贯彻执行选人用人制度——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学习心得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选拔干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这反映了全党的愿望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中央集中出台的四项监督制度,是贯彻落实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一项重要举措。这不仅表明中央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而且也体现了对领导干部的关心和爱护。吏治腐败是最大的腐败,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防止和克服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是加强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任务。
为切实做到领导干部熟知、组工干部精通、一般干部了解的成效,在法院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时把四项监督制度作为重点内容全文进行学习,会后参会人员结合各自分管工作静心撰写学习体会文章。在全院干警大会上,党组书记以上党课的形式,进行了专题培训和学习,增强干警们贯彻执行“四项监督制度”的意识和对选拔任用干部的参与权、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以法院网和信息宣传简报为载体宣传学习教育活动,通过不同形式的学习教育,从而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书读百遍其义自见,每学一次都加深了对干部选拔任用各项政策法规的理解和认识。当前我院正在开展的政法干警司法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与深入开展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教育活动和四项监督制度政策法规的学习的有机结合,为进一步匡正审判机关选人用人风气、防止司法腐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作为审判机关负责组织人事工作的一名组工干部,必须协助好党组选准人,用对人,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审判机关队伍的纯洁性、才能确保司法权的正确行使,才能确保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最终实现。忠诚、廉洁、公正、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必须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党性意识强的法官去践行。如何培养、造就一批这样的人才?如何选拔出优秀干部?如何使用这样的干部?事关我们所在的部门和从事组工工作的干部对政策法规学的有多深,用的准不准,干的实不实,组工干部的理论政策水平和工作实践能力决定了参谋和助手的作用发挥的究尽有多大。通过学习,打开了我思考的大门,打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才是匡清用人风气,提高选拔任用公信度,增强群众满意度的基本保障,为此组工干部首先要做到以下四点;
一、认真研读四项监督制度,增强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的自觉性。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作为干部选任工作具体承担者的组工干部,务必熟练掌握“四项监督制度”的具体规定,先学一步、多学一些、深学一层。要有精研细读、反复揣摩的“钻劲”,逐字逐句地学、分章分节地学、前后联系地学,全面、准确地把握制度的精髓,在熟知制度、吃透精神上做文章,增强自己的履职能力。在思想上要加强认识,一以贯之地高度重视,把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作为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重要任务来抓,不仅做到入脑入心,还要外化于行指导实践,真正做到领导干部重点掌握,组工干部熟练掌握,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掌握。
二、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做四项监督制度的坚定执行者。“徒法不足以自行”,任何一项制度的生命力和战斗力,不仅取决于是否具有很强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更重要的还在于执行,在于落到实实在在的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提高执行力,才能够真正发挥作用。否则,就会陷入“制度陷阱”的怪圈。在落实中要把选人用人各项政策法规作为当前正在开展的政法干警司法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的一项内容,找准组工工作是为审判机关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保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在考察干部提拔使用时,组工干部要坚持全面识人、科学选人、正确用人,大力选用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防止简单以票取人、重过程不重结果和唯年龄、唯资历选用干部等倾向,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全过程接受群众的监督,营造良好的监督与被监督的氛围,形成合力共同树立审判机关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格局。
三、切实增强贯彻四项监督制度的影响力,提高公信度。“四项监督制度”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在总结基层探索和创新基础上制定的,形成了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检查、违规失责追究的监督链条和体系,从整体布局,到每一条具体条文,都相互联系、细致周全,被誉为是对加强干部选任监督工作、防止用人失察失误、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和长远重要性的一项创新性举措。对此我们在选拔任用审判机关的干部时要坚决杜绝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不正之风。将四项监督制度贯彻到每个环节,增强威慑力,正确把握界限,做到选人有标准,用人有尺度,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的现象,在选人用人上宁缺毋滥,真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四、积极履行好岗位职责,提高群众满意度。四项监督制度为正确选拔任用干部筑起了“防火墙”,注射了“预防针”,为组工干部戴上了“紧箍咒”,时时提醒我们要有“如履薄冰”之感,慎始慎终,认真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为党组选人用人起着重要的参谋助手作用。在选拔干部时首先考虑到是一种责任,要把握好每个节点,关注每个细节,将关口前移。在选拔干部时严格规程,做到公开透明,要紧紧围绕干部的提名推荐、考察酝酿和研究任用等关键环节,进一步明确细化责任主体及相应的责任,《责任追究办法》划分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5类责任主体,界定了39种责任追究情形,对组工工作来讲,树起了“警示牌”、架起了“高压线”,因此,组工干部要严格按照四项监督制度的要求,遵循选人用人的规定与程序,科学行使选人用人的权力,以最坚决的态度同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作斗争,维护选人用人制度的严肃性,通过我们的认真履职,使四项监督制度落到实处,提高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满意度。四项监督制度的出台,最终目的是为了在选拔任用干部时不带瑕疵,选拔任用的干部在使用时不出问题,选拔任用的干部做事不出事,为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供了有力武器。作为法院的政治处,要带头学习好、宣传好“四项监督制度”,抓好贯彻实施工作,确保干部选任原则不动摇,标准不走样,程序不变通,纪律不放松,努力营造芜湖县法院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为芜湖县经济发展提供坚强的司法队伍。
***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之心得体会
2010年以来,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先后出台并下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这是党中央在总结以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新的形势,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通过学习,谈一下自己粗浅的体会:
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出台,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的一项创新性的重大举措。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选拔干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这反映了全党同志的愿望和人民群众的期待。选人用人公信度是当前人民群众最为关心的问题。近年来,通过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选人用人的公信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高。但同时必须看到,在少数地方和单位,还存在一些严重损害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做法。
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出台,是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的客观需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关系民心向背和党的事业兴衰成败,一直倍受社会各界的关注。中央政治局委员、中组部部长李源潮同志指出:“吏治的腐败是最大的腐败,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是导致吏治腐败的重要原因,必须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目前,尽管各级党委在选人用人的问题上严格执行组织原则,但毋庸置疑,也确实存在这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用人失察现象。任人唯亲、“带病提拔”等现象时有发生。四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的实施,就是以更加严格的制度监督选人用人行为、约束选人用人权力,防止和避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切实提高各级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和战斗力。
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互为补充,各有侧重,配套衔接,初步构成一个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体系,把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使之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形成了一套遏制用人腐败的“组合拳”。四项监督制度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坚持的原则、避免的情形、应负的责任、责任追究办法等做了详细的规定,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坚持的监督制度。为“相马”、“选马”、“用马”提供了制度保障。并通过细化政策界限、规范操作程序、明确追究措施,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责任主体界定不清、责任情形划分不明、责任追究不到位的情况做出了很好的定位,对用人上出了问题,追究谁、谁追究、如何追究,清清楚楚,一目了然,使责任追究更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
此外,制度设计上也充分考虑了群众的意见,广泛吸收群众参与评议,注重群众评议的结果,强调了阳光操作。公开发布监督制度,让广大干部群众知晓内容、明确权力,方便实施监督,明确传达出中央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面敢于接受监督、坦然面对监督、支持鼓励监督的信心。
总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的一项创新性的重大举措,是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的客观需要。四项监督制度共同构成了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检查、违规失责追究的完整干部监督体系,把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为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坚定不移地推行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必先治官的坚强决心,随着各项监督制度的深入贯彻落实,我们务必要认真学习宣传、严格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过程监督和效果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沿着更公开、更透明和更加科学的轨道前进。
***33333333333 作为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在干部工作中,要带头抓好学习教育和贯彻执行,严格遵守相关制度法规,自觉接受监督,在选人用人方面起到表率作用。
一、带头抓好学习教育,进一步深化对《条例》等相关法规的理解。作为县委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学习《条例》等相关法规,熟知有关规定,同时责成相关部门加大对全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和组工干学习培训教育工作力度,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做到领导干部熟知、组工干部精通、干部群众了解。
二、带头执行制度规定,不断扩大选人用人的民主和公开。严格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相关政策法规,不断推进干部制度改革和创新,围绕“民主、公开、竞争、择优”,不断探索完善初始提名、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民主推荐、干部交流等方面的制度,研究制定配套实施细则、操作规程、运行机制等,确保各项制度和办法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
三、带头坚持“三个标准”,牢固树立选人用人的正确导向。一是坚持党管干部、依法办事的标准。严格遵守党委议事规则,研究干部有关事宜做到了“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二是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在干部使用上坚持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重视基层、鼓励创新、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三是坚持面向基层、注重一线锻炼的选拔标准。关心关注基层干部,重视关怀长期扎根基层、埋头实干的干部,注重在重点工程项目一线锻炼培养干部、选拔任用干部。
四、带头抓好监督管理,努力提高组织工作“两个满意度”。切实加大选人用人监督力度,认真落实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不断扩大干部工作民主,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提高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满意度和选人用人公信度,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五、带头接受监督,积极发挥好模范表率作用。进一步科学界定县委书记用人权,进一步规范用人行为,采取自律和他律相结合,自觉接受党内民主监督和群众监督,努力履行好“一把手”抓班子带队伍的责任。***444444444444
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学习心得体会
最近,我院组织学习了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同时进行了测试。通过这次学习,加深了我对干部选拔任用法规政策的把握,对于今后在工作中严守党的组织人事纪律,很有帮助。
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的出台,是党中央在总结以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新的形势,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我认为,做好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需从以下三方面入手:
第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永葆党的先进性和构筑干部队伍的“核心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第一要务就是强化学习,坚持不懈。要进一步构建学习型机关为契机,通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党委中心组学习、专题讨论会、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将监督制度进行通篇学习,深刻领会制度“精髓”,准确把握制度 “内核”,做到领导干部带头学,组工干部深入学,党员干部主 动学,让学习“似春前之青草,不见其长,日有所增”,而不是 “如磨刀之石,不见其损,月有所亏”。通过先学一步、多学一 些、深学一层,深度宣传,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了解内容,掌握精神,明确权利,行使好民主监督权利,保证制度的贯彻落实。与此同时,以理论学习为突破口,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着眼全面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不断丰富学习内容,完善学习机制,创新学习载体。大力开展创建“学习型领导班子”、“学习型党组织”、争当“学习型党员干部”、“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等活动。并充分利用单位工作简报、宣传栏、标语、横幅、电视新闻等形式对干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学习材料进行全方位宣传、多角度解读,扩大知晓面,提高参与面。通过广泛组织学习,深入理论思考,完善学习制度,创新学习方法,着力搭建高举旗帜的“塔台”、理论研讨的“讲台”、推进工作的“擂台”、创新思维的“楼台”;让广大干部学会 “以超前的眼光谋划发展,以创新的思维破解难题,以扎实的作 风推进工作”,摒弃“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脚踩西瓜皮、滑到哪里算哪里”、“不学习照样可以工作”的错误思想。
第二,建设“生态型”干部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归根结底就是要建设“生态型”干部,通过营造风清气正、无“污染”的选人用人环境,使整个系统形成适宜干部健康成长的良好“生态”,确保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因此,我们应进一步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工作 制度体系建设,积极开展组织工作群众满意度调查,把干部群众对干部选任工作和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满意度,作为评价标 准和改进工作的依据,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尤其是要通过建立科学的选人用人体系把那些能够担当重任,经得起风浪考验,朝气蓬勃、奋发有为,充满生机和活力的高素质人员选拔到中层干部的岗位上来。因此,我们要变“伯乐相马”为“赛场竞马”,变“独角戏”为 “集体舞”,发动群众献计献策,建立“上评下、下评上、横向评、纵向评”的多视角评价体系,将选拔干部的初始提名权交给群众,逐步实现从封闭式的“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向开放式的“多数人在多数人中选人”的根本转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我们应尽力把好三关,即:一是把好“体检关”,认真检验 干部是否带病; 二是把好“会诊关”,确保干部“带病不上岗”;三是把好“保健关”,力求干部“岗上不生病”。在实践中,应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 例》,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坚持“自己愿意干、群众拥护干、组织考核适合干”的“三干”原则选拔任用干部,切实保证全系统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使选人用人公信度得到切实提高,干部队伍建设得到切实 加强。综合运用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现有手段,健全完善信访举报制度,加大举报受理和查核力度,认真查核干部个人的违规违纪问题。认真执行立项督查制度,切实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增强制度的影响力和威慑力,做到查实一起、处理一起、追究一起。按照《“一报告两评议”办法》和《离任检查办法》规定,运用 评议和检查的结果,对当事领导干部作出相应的处理,并将民主评议结果作为考核评价各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依据。坚持推行并不断完善干部任前联审、干部选任全程纪实等制度,使提名、考察、决策等各个环节有据可查,防止不履行程序、简化程序、变通程序现象的发生,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第三,争做“标杆型”领导。古人云: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所以自己唯有以身作则,作出表率,树立“标杆”,才能在群众中树立 起威信,做个清醒冷静的领导。一盆水洗心,淡泊明志,宁静致远,廉洁自律。从更高的站位、更大的范围、更宽的视野来谋划好工作,为单位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555555555555 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学习心得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关系民心向背和党的事业兴衰成败,也是最易受人们诟病的主题。通过不断加强整治力度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依然是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等制度的颁布实施,是我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出的干部准入制度和对干部言行规范和职业道德的要求,是与时俱进的时代产物,对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有重要的现实和指导意义。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政策法规是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现将本人对此政策法规的学习心得总结如下。
一、要毫不动摇的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
把坚持依法办事原则贯彻到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实际上就是既要使干部管理工作本身制度化、规范化,又要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内其他法规相衔接,在法律范围内行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持依法办事原则,要做到以下四个方面:第一,要有法可依。要根据干部人事工作的实践需要,加强立法工作,不断完善干部人事方面的法律法规体系。第二,要有法必依。在干部任用工作中,凡是涉及法律的事项,都必须严格按法律的规定来办理。凡是已有的有关干部人事方面的法律法规,都必须依照其规定的原则、标准、程序、纪律办理。第三,要执法必严。要坚决按照规定办事,严格把关,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第四,要违法必究。对一切有法不依或违背法律规定任免干部的行为,都必须坚决纠正,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要坚定不移地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注重实绩,就是要关心那些战斗在环境艰苦、工作困难、矛盾复杂、长期默默贡献的一线同志,就是要关心那些心系群众、勤勤恳恳、做人正派、不走门路的同志;坚持“五湖四海”,才能任人唯贤,形成良好的选拔任用风气,才能团结更多的力量一起投入到社会事业建设中去;坚持德才兼备,要注重干部的才能,更要注重干部的品德。坚持群众公认,就是要在干部工作中充分相信和依靠群众,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坚持注重实绩,既要看经济效益,又要看社会效益;既要看看近期效益,又要看长远效益;既要看局部效益,又要着整体效益;既要看“显绩”,又要看“潜绩”。因此,把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优秀干部选拔上来是党和人民对干部任用的一致要求。
三、要始终不渝地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干部工作提出的必然要求,是对干部选拔任用方式改革的重大成果,是有效解决干部能上能下问题的重要措施,是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一种重要保证。
总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各项制度互为补充,各有侧重,配套衔接,初步构成一个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体系,使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都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制度的制定实施,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的一项创新性的重大举措,反映了全党同志的愿望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体现了我们党坚定不移地推行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必先治官的坚强决心,必将推动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沿着更公开、更透明的轨道前进。
****** 学习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心得体会
近期,我乡组织领导干部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对于防止用人失察失误,严肃处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于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
我个人认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的出台,为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供了制度化武器,为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供了有力保障。对此,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期盼在贯彻落实上动真格、下功夫、见实效。
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是党中央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在总结基层探索和创新基础上制定的,形成了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检查、违规失责追究的监督链条。
制度的效用取决于制度的执行力。不抓制度执行,制度就没有效果;不抓制度落实,就等于没有制度。贯彻落实四项制度,我们要增强原则性、体现战斗性,敢于负责、敢于较真、敢于碰硬、敢于得罪人。对报告的事项要认真审核,严格入口监督;对民主评议的结果要充分运用,做到奖优惩劣;对查实的用人问题要纠正问责,不搞下不为例。要做好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的宣传,将有关执行情况在党内和向社会公开,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监督、参与监督、支持监督。要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作为干部选拔任用检查工作和巡视工作的重要内容,真正做到有章必依、执行必严、违规必究。
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是硬任务,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要有硬措施。我们要以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为契机,加大对违规违纪用人行为的查处力度,始终保持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在继续整治拉票贿选问题的同时,要严肃查处买官、卖官行为,让卖官者身败名裂,让买官者“赔了夫人又折兵”。要密切关注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新变化新动向,不管刮的是什么风,不管风从什么地方来,都要坚决抵制。要建立健全自查自纠机制,坚持有案必查、鼓励自查、上级督查。坚持实报必查、查实必究、失职追责。既要发挥查处的惩戒功能,更要发挥查处的教育功能,做到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教育一片。
结合工作的实际,将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与“正风气提效能”活动结合起来,不断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不断完善党组议事规则,扩大党内民主监督,严格要求、规范自身行为,坚决抵制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将权力置于阳光下,勇于接受监督,做好干部选任监督各项工作。
二是要建立健全合理的选任机制和科学的考评机制。要继续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选任机制,用可量化的、科学制定的工作指标衡量干部工作业绩,结合民主测评结果进行选拔任用,形成人人进取、创先争优的良性竞争乡面。
三是充分发挥纪检部门职能,切实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在乡党委的领导下,要把任用选拔干部作为述廉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好,进一步完善干部选用、考核、提名、审批环节的责任追究,完善考察标准和程序,切实履行好选人用人监督职责。
******777 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学习心得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关系民心向背和党的事业兴衰成败,也是最易受人们诟病的主题。近几年,通过不断加强整治力度虽然取得和大成绩,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依然是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 突出问题。《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制度的颁布实施,是我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出的干部准入制度和对干部言行规范和职业道德的要求,是与时俱进的时代产物,对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进一步 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有重要 的现实和指导意义。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政策法规是实践科学 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现将本人对此政策法规 的学习心得总结如下。
首先,要坚定不移地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要坚定不移地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习近平副主席说过,要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坚持五湖四 海,任人唯贤。拓宽任用干部视野,就是要关心那些战斗在 环境艰苦、工作困难、矛盾复杂、长期默默贡献的一线同志,就是要关心那些心系群众、勤勤恳恳、做人正派、不走门路 的同志;坚持“五湖四海”,才能不任人唯亲,才能任人唯 贤,形成良好的选拔任用风气,才能团结更多的力量一起投 入到社会事业建设中去;坚持德才兼备,要注重干部的才能,更要注重干部的品德。当有心系群众的“德”作为前提条件,才能引导我们广大干部真正地将“才”用到全心全意为人民 服务的工作当中去。因此,把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 硬、群众信任、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优秀干部选拔上来是党 和人民对干部任用的一致要求。
其次,要始终不渝地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 要始终不渝地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国以人兴,政以才治。领导干部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职业,它是一个社会的“领导者”也是服务者,是社会这艘巨舰的掌舵人,是引领社会前进的主流,因此选拔任用优秀的领导 干部是党和人民的必然要求。“公开”是前提,只有坚持公 开,才能使广大群众参与进来,才能避免“暗箱操作”,加强社会对干部任用的监督;“平等”是基础,只有坚持平等,才能真正体现以人为本,才能最大限度地取得社会的一致认同;“竞争”是手段,只有坚持竞争,才能最大限度地使用 人力资源,不断提高我国公务人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择优”是结果,只有坚持择优,才能最大限度地选拔对中 国特设社会主义建设有用的人才,才能选拔出党和人民满意的领导干部。
最后,要毫不动摇地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要毫不动摇地坚持“民主集中制”简单来讲,民主集中就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集中指 导下的民主”,我们要“集中”,但更需要民主。民主集中 制,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也是实现 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根本保证,同时,也是制约和监督权力的有效手段,能够有效防止“一言堂”“一 和 支笔”现象的发生。只有扩大民主,注重让人民群众参与干部任免的过程,切实落实群众对干部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 和监督权,才能真正实现民主基础上的集中,才能真正有效 地预防和治理用人方面的不正之风。一个领导干部的思想政 治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作风如何,人民群众是最具有发言 权的,因此倾听人民群众对提名干部的反映是最能反映民意的渠道。采纳群众意见选拔出来的干部才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才能取得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支持,进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总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各项制度互为补充,各有侧重,配套衔接,初步构成一个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体系,使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都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 制度的制定实施,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的一项创新性的重大举措,反映了全党同志的愿望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体现了我们党坚定不移地推行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必先治官 的坚强决心,必将推动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沿着更公开、更透明的轨道前进。
雨山区住建委房管办 李明辉
***888888888888参加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
法规
教育活动心得体会
按照市委组织部的部署和要求,本人积极参与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集中教育活动,认真阅读了市委组织部《开展集中教育活动致领导干部的函》和《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集中教育活动学习资料》,认真作答《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知识测试卷》。干部工作是党的工作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党始终对如何做好干部管理工作进行不断探求,不断丰富,逐步形成了一整套干部工作政策法规。通过不断加强整治力度,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依然是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政策法规是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现将本人参加此次集中教育活动心得体会总结如下。
一、要提高认识,学习和掌握并严格遵守有关政策法规,切实提高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的能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建有严格的监督制度,治理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违规提拔和带病提拔等问题都有政策规定,要毫不动摇的依法办事。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凡是涉及法律的事项,都必须严格按法律的规定来办理,凡是已有的有关干部人事方面的法律法规,都必须依照其规定的原则、标准、程序、纪律办理。要坚决按照规定办事,严格把关,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对一切有法不依或违背法律规定任免干部的行为,都必须坚决纠正,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要带头分析查找本地本部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水平。坚持德才兼备原则,要注重干部的才能,更要注重干部的品德。要坚持群众公认,在干部工作中充分相信和依靠群众,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要坚持注重实绩,既要看经济效益,又要看社会效益;既要看看近期效益,又要看长远效益;既要看局部效益,又要着整体效益;既要看“显绩”,又要看“潜绩”。因此,把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优秀干部选拔上来是党和人民对干部任用的一致要求。
三、要带头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以自身的良好形象带动本单位风清气正用人环境的形成。要始终不渝地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干部工作提出的必然要求,是对干部选拔任用方式改革的重大成果,是有效解决干部能上能下问题的重要措施,是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一种重要保证。
总之,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要做到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使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都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反映了全党同志的愿望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体现了我们党坚定不移地推行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必先治官的坚强决心,必将推动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沿着更公开、更透明的轨道前进。
2.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 篇二
一、宣传、学习《黑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
1、召开全省实验动物相关单位直接负责人、学会理事、专家学者参加的实验动物工作会议, 学习《黑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
2、召开全省实验动物相关单位法人、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实验动物工作会议, 学习《黑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 贯彻落实实验动物许可证制度和科研、教学工作中加强实验动物管理工作。
3、召开省、地 (市) 政府有关部门座谈会, 学习《黑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 探讨如何加强沟通, 共同做好实验动物管理与服务工作。
4、在《畜牧兽医科技信息》 (实验动物) 专版及东北地区科研条件网扩大宣传。
5、利用黑龙江的媒体进行宣传。如在黑龙江日报开辟实验动物科普专版, 争取在省电视台作一期节目, 组织街头普法宣传等。
二、加强我省实验动物日常管理工作
1、黑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换届, 成立新的管理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办公室, 以发挥其领导及协调作用。
2、起草《黑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规范文件管理, 增加《条例》的可操作性。
3、聘请实验动物质量监督员, 并进行培训, 协助对实验动物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4、建立实验动物相关单位和个人信用管理制度。
5、启动实验动物许可证网上申报及管理工作。
6、加强实验动物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规范培训基地, 建立培训实习基地, 深化培训工作。
7、完善实验动物许可证认证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8、限期取缔科研、生产、教学用普通级大、小鼠, 强制使用合格的实验动物。
9、将在科研项目申报、成果鉴定、学位论文答辩中的实验动物一票否决制落到实处。
10、加强实验动物供应调剂工作。
11、加强对外交流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工作
黑龙江省的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工作经历了三个阶段:
1、扶上马:实验动物合格证阶段。1988~1998年, 黑龙江省卫生厅负责管理, 作了大量细致的工作, 成效明显;1999~2002年,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负责管理, 初次认证, 进一步扩大影响、规范管理 (成立了质检机构) , 发展迅速。
2、送一程:2003~2006年, 实验动物合格证更名为实验动物许可证, 二次认证, 硬件设施发展迅速, 管理趋于规范。
3、再规范:2007-现在, 三次认证, 软件建设进步明显, 进行了大规模的从业人员培训。
存在问题:有些单位硬件建设不合理, 建而不用;软件建设有待进一步规范、加强;生产许可证特别是饲料生产许可证认证门槛偏低;饲养人员培训需进一步加强;实验动物生产的规范化有待加强, 不合格实验动物大量使用, 许可证管理、监督有待加强;强制认证力度不够, 仍有少量生产单位、相当部分的使用单位未申领许可证;许可证年检对供应与使用实验动物情况检查不彻底等。
因此, 许可证管理的重点是解决上述问题。
四、进一步发挥实验动物学会的作用
1、发挥学会咨询、论证、宣传作用。
2、发挥学会监督员作用。
3、发挥学会会员科研作用。
五、
加强实验动物繁育基地建设, 加强实验动物调剂工作, 解决我省实验动物供应紧张问题, 鼓励实验动物生产、供应专业化、企业化。
六、
鼓励动物实验基地化、集约化、专业化。
七、
3.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 篇三
一、《条例》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准绳”
《条例》凸显了党管干部这一重要原则,从酝酿动议到民主推荐、从组织考察到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都明确了党组织的主导和把关作用,进一步强化了党委(党组)、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权重和干部考察识别的责任,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供了根本准绳。第一,选人标准更加明确。《条例》强调干部必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第二,选拔程序更加合理。《条例》将民主推荐由选拔任用的初始环节调整为第二个环节,将推荐结果由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改为“重要参考”。《条例》坚持和改进完善民主推荐,实现了党管干部原则与发扬民主的有机结合。第三,干部选拔管理更加严格。《条例》对破格提拔作出了严格规定,在明确具体适用情形的同时,规定选拔任用的基本条件和有关法律、章程规定的资格不能破,任职试用期未满或者提拔任职不满一年的不得破格提拔,不能越两级提拔,并在审批把关和过程公开方面严加要求,防止“破格”变成“出格”。《条例》明确规定了六种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的情形,将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裸官”明确列入其中。《条例》还对官员“复出”问题进行了严格规定,规定因问责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
二、《条例》是推动干部队伍建设的“风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用人导向是最重要的导向”“选什么人就是风向标,就有什么样的干部作风,乃至就有什么样的党风”。《条例》明确提出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坚持注重基层的导向,有利于真正做到选贤任能、知人善任。我们要通过学习贯彻《条例》,推动干部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第一,选拔任用要突出一个“准”字。在干部选拔任用上,要始终把“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穿于干部工作的全过程,体现在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任用、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等各个方面;始终坚持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善于领导科学发展作为选人用人的基本要求;干部人事工作要始终坚持事先酝酿、公平竞争、民主推荐、集体讨论,严把干部任用关口。第二,工作机制要强调一个“严”字。要把完善机制、健全制度、严格监督、严肃纪律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把握条件不走样,执行程序不变通,明确纪律不漏风。第三,关心干部要体现一个“情”字。要重“实情”,坚持从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出发推动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干部选任工作。要讲“真情”,在非领导职务的推荐上,适当向老同志、业务骨干倾斜,用真情换真心,同时,要多主动关心年轻干部成长。
三、《条例》是改革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指南针”
《条例》将好干部标准写进总则,突出信念坚定是好干部第一位的标准、敢于担当是好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为选什么人、用什么人提供了重要指南,指明了选人用人的正确方向。第一,体现了中央对干部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党的干部队伍建设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2013年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围绕怎样是好干部、怎样成长为好干部、怎样把好干部用起来等问题,提出了许多新的思想观点。《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对“为什么选人”“选什么样的人”“怎样选人”等作出了制度规范,为构建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打下了良好基础。第二,凸显了我们党在选人用人制度上的与时俱进。毛泽东提出“才德兼备”的干部标准,邓小平提出干部“四化”方针,江泽民提出建设具有社会主义政治家素质的领导骨干带领的德才兼备的干部队伍。胡锦涛提出培养造就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善于治国理政的干部队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着力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好干部要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条例》是我们党关于干部工作理论和实践探索的制度结晶,标志着我们党对选人用人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高度。我们要通过学习贯彻《条例》,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确保各级领导权始终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中。
四、《条例》是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戒尺”
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仍在一些地方、一些部门存在,《条例》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了严格规定,为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供了戒尺。《条例》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和方法进行了完善,比如在框架设计上增设“动议”一章,规范了干部选拔任用的初始环节;在民主推荐上,将推荐结果由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改为“重要参考”,既防止把推荐票等同于选举票、简单以票取人,又发挥了民主推荐作为选准用好干部重要手段的作用;在考察环节,突出对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科学发展实绩、作风表现、廉政情况的考察,既能防止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又能防止“带病提拔”问题。同时,《条例》对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破格提拔等进行规范完善,形成了一套可操作、可检验、可追责的系统,提高了选人用人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条例》还强调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程监督,充实调整“十不准”纪律,提出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严厉查处、严肃追责,进一步明确了干部选拔任用不可逾越的“底线”、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以刚性的纪律纯洁选人用人风气。我们要通过学习贯彻《条例》,努力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使干部选任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总之,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始终坚持“凭实绩、重德才、看民意”原则,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学条例、懂规矩、守纪律”,严格选任程序,加强监督检查,落实群众“四权”,营造公开、透明的选人用人环境。
4.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 篇四
情况的报告
“>关于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自查情况的报告2007-02-08 08:04:1
5近年来,我市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各项规定,全面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完善制度,健全机制,进一步加快干部制度改革步伐,在促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方面,收到了明显成效。现将我市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自觉性
《干部任用条例》是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市委高度重视《干部任用
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大学习宣传力度。
一是市委常委一班人带头学。利用市委常委会和中心组学习的时机,及时组织领导干部专题学习。将《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选拔任用干部程序图》制成匾牌,分别挂在常委会议室和组织部会议室,便于及时提醒,遵照执行。在《关于切实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下发后,又把《干部任用条例》与《意见》相结合进行学习,使市级领导干部对《干部任用条例》和《意见》的认识有了进一步提高,对其内容有了深入的了解和掌握。在市委的示范带动下,全市个党委和个党组都能把《干部任用条例》和《意见》列为学习的重要内容,真正做到了上下协力,学用《干部任用条例》和《意见》的两结合,增强了学习贯彻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二是发动干部群众广泛学。全市各
级党组织及领导干部把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和中央“+”文件作为政治理论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做到学深、学透、学扎实。市委组织部根据省委、济宁市委《关于开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知识竞赛的通知》精神,及时印发竞赛题多份,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竞赛活动。通过学习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对《干部任用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五个法规性文件》有了充分的了解。
三是组织人事部门的干部深入学。积极组织机关干部对《干部任用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五个法规性文件》进行了专题学习,并围绕《意见》提出的几个突出问题和要求开展专题讨论,引导全体组工干部结合我市实际思考和探索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和《意见》的创新做法,从而增强了全体组工干部学用《干部任用条例》和《意见》的自觉性。
二、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选拔
任用干部,形成了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
在选拔任用干部时,我市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从选拔任用条件和程序等方面入手,不断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⒈态度鲜明,勇于接受监督。市委认为,一个地方“吏治”清浊,首先取决于这一级党委用什么样的态度选拔使用干部:处以公心则清,处以私心则浊。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市委旗帜鲜明地向社会表明了自己的态度:谁发现市委在用人问题上不坚持原则,搞任人唯亲、以人划线、以地域划线、以领导者个人好恶划线,都可以举报。只要反映问题属实,市委将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同时,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市委常委会向全市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郑重作出了廉政承诺:“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坚持集体研究决定。坚持党性原则,公道正派用人,坚决抵制跑官要官。凡是向市委常委跑官要官的一律不接待,不推荐,不提拔,而且要严肃批评教育,并告知纪检、组织部门,记录在案,今后对这样的同志要注意观察。”市委旗帜鲜明的态度,有效杜绝了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现象的发生。××年月至今,全市累计调整交流科级以上干部人次,到龄离岗人,没有收到一封反映用人问题上存在不正之风的群众来信。
⒉严格标准条件,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市委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和资格选用干部。首先,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本着推进干部队伍年轻化进程,注重优化领导班子结构的要求,坚持“凭实绩、重德才、看民意”选用干部,使一批政治素质好,思想解放,文化程度高,懂经营会管理,政绩比较突出的年轻干部进入了领导班子。其次,市委在选拔任用干部时,严格按照领导干部职数来配备干部,并根据岗位的职责和干部的特长进行合理安排,尽量做到人岗相适,使干部的能力得到
充分发挥。第三,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所必备的基层工作经历和党校、行政院校培训经历。近年来,我们严格按照此条件选任干部,而且新提拔的干部均是经单位民主推荐、组织部审核在册的科级后备干部。
⒊严格程序,把好“五关”,切实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一是严把推荐关。把民主推荐作为干部考察的必经程序,坚持会议投票推荐与个别谈话推荐相结合,同时积极创新推荐办法。市委坚持每次调整、考察领导班子都要由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和各方面代表进行民主推荐和评议。对民主推荐得票低,民主测评不过关,群众不信任的干部不予提拔。××年月,试行了干部任用初始提名办法,由市五大家在职市级领导对镇街党政正职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评议推荐,把提名上的失误控制在最小程度。××年月以来,全市新提拔的名科级干部,都是在民主测评中得票多、在群众中威信比较高、业绩突出 的干部,有效激发了全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是严把考察关。制定了《兖州市选拔党政领导干部考察工作规范》,编印了《干部考察工作手册》,建立了相对稳定的干部考察工作队伍,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明确考察主体责任。在考察过程中做到“五个必查、六个必谈、七个必访”:“五个必查”,即考核对象近几年的工作笔记、工作计划、思想总结、工作评价材料、本人档案等五种资料必查;“六个必谈”,即领导班子成员、所在单位干部代表、上级分管领导、分管(联系)的下属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工作服务对象、所在单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六种对象必谈;“七个必访”,即市考核办公室、政法部门、纪检部门、信访部门、计生部门、审计部门以及调查对象的工作现场等七个方面必访。
三是严把讨论决定关。市委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时,坚决执行《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坚持有三分之
二以上成员到会的规定,做到没有经过组织考察的不研究,人事方案未经充分酝酿的不研究,群众有反映、纪检监察部门没有查清的不研究。为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去年月,对镇街党政正职的任免实行了全委会票决制。
四是严把公示关。严格执行干部任前公示制,做到了有报必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同时把任前公示与任职谈话制度相结合,对群众反映的一般性问题,在任职谈话时向干部指出,督促整改。
五是严把试用关。对新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进行全面考核,经考核胜任所试用职务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试用期满考核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四分之
一、经组织考察认为德才表现一般的,延长试用期,延长期限一般为半年;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
一、经组织考察认定为不称职的,免去试用职务。
同时,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做
到了记录完整,考察材料、任免职审批表等资料齐全、规范,归档及时。
三、以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为抓手,不断推进干部制度改革步伐
市委始终把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中央“+”文件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以落实制定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等个政策性文件为重要内容,以扩大民主、走群众路线为基本方向,以提高干部工作的公开程度和透明度为目标,不断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
⒈探索实行选拔党政正职“全程征求”意见。××年月,我市采用“全程征求”意见的做法,选任了名部门正职、名镇街党委书记和名镇长(办事处主任)。一是评议推荐征求意见。以信函的形式征求市五大家在职市级领导、法院院长和检察院检察长对镇街党政正职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评议和使用建议。二是酝酿讨论征求意见。市委和组织部领导分别与市级党政班子成员,人大、政协
主要负责同志及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进行谈话沟通,对拟任人选充分讨论酝酿。三是全面考察征求意见。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召开意见征求会,发放《征求意见表》,广泛征求意见。四是全委会表决征求意见。将拟任人选表决票送交全体市委委员、候补委员,书面征求对拟任用人选的意见。市委组织部梳理汇总各方面意见,通盘考虑,提出调整配备建议,由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通过“全程征求”意见,这批干部调整虽然是多年来调整幅度最大、涉及干部最多的一次,但社会反响这么好是多年来从未有过的。
⒉多途径锻炼培养优秀年轻干部。坚持把实践锻炼作为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有力措施来抓。今年在年轻干部培养上实行了“三个一批”。
一是考选一批。从全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及规模以上企业考选了名优秀年轻干部到镇街和经济开发区担任镇长(主任)助理职务,半年后考核优
秀的提拔为副科级领导干部。整个考选坚持改革创新,注重了实际工作能力和民意,笔试试题命制科学、合理,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占%,案例分析、情景模拟占%;面试环节增加了驻点调研,组织入围人选到王因、黄屯两镇进行了为期两天的驻点调研,面试围绕驻点调研出题目,重点考查每位考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临场应变能力;考察实行关口前移,在驻点调研中,就组织考察组成员对入围人选进行重点观察,并实行民主测评量化,把考生评判权交给群众,让所在单位群众对每位考生的一贯表现和发展潜力打分,全面客观了解考生的德才表现和综合素质;实行了试用期制度,考选干部半年后能否提拔任用,要看试用期的表现,看组织考察的结果。考选工作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收到了良好效果。
前段时间,市委组织部派出考察组对名考选干部进行了跟踪考察。通过考察了解,干部群众反映很好,一致认为,这批考选干部能力强,适应快,工作扎实认真,有一定的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
二是选调一批。从名××年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中选调了名优秀大学生到镇街担任党政主要部门助理职务。选调工作采取自愿报名的形式,经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程序,根据总成绩(笔试占%、面试占%),由高分到低分择优选拔了名优秀大学毕业生。市委组织部对选调生实行动态管理,工作满一年后经考察合格的,纳入后备干部队伍。据跟踪了解,半年来名选调生都能够铺下身子,脚踏实地,勤勤恳恳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以实际行动赢得了干部群众的称赞。
三是选派一批。今年月份从镇街、市直有关部门选派了名年轻副科级领导干部到温州瓯海区和深圳侨商国际联合会会员企业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挂职锻炼。学习发达地区干部干事创业的好思想和加快发展的好经验,使其在新的环境中解放思想,开阔视野,磨练意志,收到了良好效果。到发达地区经济综合部门挂职锻炼,尤其是到深圳侨商国际联合会会员企业挂职,开创了党政领导干部到民间商会挂职的先河,也为选派党政领导干部到发达地区挂职积累了成功的经验。
⒊全面推行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年以来,我市总结了以往竞争上岗的经验和做法,结合各部门特点,在市直部门和镇、街道党政机关内部,普遍推行了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一般干部双向选择。仅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就拿出了个中层干部岗位,通过等级化和目标化管理的形式,实行了竞争上岗。通过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一方面促进了机关干部的有序交流和人尽其才,使一大批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另一方面也优化了人员配置和队伍结构,激发了广大机关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进一步完善制约制度和措施
为全面落实中组部印发的《关于切
实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精神,确保《干部任用条例》在全市范围内得以顺利实施,市委不断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有效遏制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⒈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谈话制度。坚持执行领导干部谈话制度,把谈话细化为工作谈话、任免谈话、提醒谈话和勤政、廉政谈话。市委每次对干部作出任免决定、宣布任职或免职前,市委分管书记和组织部分管副部长都要与每位任免职的干部进行谈话。××年月以来,对涉及调整交流、到龄离岗的名干部都进行了个别谈话。同时对个别干部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的不良倾向或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了提醒谈话和勤政、廉政谈话。通过各种谈话,加强了与干部的思想交流,促进了干部工作的健康开展。
⒉加强对离任干部的审计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了《关于建立干审工作联系
制度的意见》、《关于对领导干部实行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关于对领导干部实行离任审计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对任期届满,或任期内办理调任、转任、轮岗、免职、辞职手续的科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的正职或主持工作的副职领导干部,都进行离任审计。充分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年月以来,对名符合要求的干部全部进行了离任审计。
⒊坚持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了组织部与执纪执法机关和有关部门的联系,做到了经常沟通情况,交流信息。在市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前,市委组织部都要征求市纪委、监察局等有关部门的意见,认真把好“事前监督”关,防止“这边提拔,那边审查”现象的发生。特别是年终对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时,组织、纪检机关共同参加,把科级班子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和督促处理。
⒋规范完善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报告制度。市委组织部统一印制了《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记录簿》,要求各镇街、市直各部门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运作,经集体讨论决定,并认真做好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的议事记录。市委组织部对各单位的执行情况定期督促检查,对违反制度的特别是问题严重的人和事,果断进行了纠正或处理。
四、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近年来,我市在学习和贯彻执行《条例》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大,仍存在着学习不够、理解不深、把握不细的问题;二是严格贯彻执行《条例》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适合科学发展观要求以及不同层次、不同职务特点的政绩考
核指标体系还不够完善,对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干部工作上,顾虑比较多,力度不够大;三是对贯彻执行《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有待进一步强化,尤其是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还存在薄弱环节。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以这次检查为契机,加大对《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加快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尽快建立“能上能下、充满生机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继续深入学习宣传《干部任用条例》,进一步抓好贯彻落实。在市委党校各主体班次增设《干部任用条例》专题讲座,举办组织人事干部《干部任用条例》培训班,重点抓好单位“一把手”、新走上领导岗位的年轻干部和组工干部对《干部任用条例》和《意见》等相关配套法规的学习和理解。
二是从整体上不断推进干部制度改革步伐。按照上级干部制度改革精神,认真抓好《干部任用条例》、中央“+”文件和《意见》,以及我市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等个文件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化水平。加强和改进对干部的经常性考察考核,建立完善科学的干部实绩考核体系,真正做到用发展成效评价和识别干部,凭工作实绩奖惩和使用干部,充分调动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认真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所规定的免职、辞职、降职、聘任等制度的要求,继续落实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轮岗、交流和任期制度等规定,充分体现《条例》所要求的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改革精神,全面考核、严格程序,为实际工作中疏通“出口”提供制度保证,解决了干部能“下”的问题,努力使疏通“出口”的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5.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 篇五
近年来,我中心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各项规定,全面贯彻德才兼备的原则,进一步加快干部制度改革步伐,采取中层干部聘任制,收到了明显成效。现将我中心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学习宣传,增强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自觉性
中心高度重视《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利用中心组学习的时机,组织领导干部和两办主任专题学习《干部任用条例》、《省规范和监督党政领导干部用权行为暂行规定》以及《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使中心领导干部对《干部任用条例》等的认识有了进一步提高,对其内容有了深入的了解和掌握,增强了学习贯彻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同时,还在干部群众中广泛进行了宣传。
二、按照《条例》规定,进一步加快干部制度改革步伐
在选拔任用干部时,我中心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结合事业单位的性质,从中心实际情况出发,采用聘任的办法选拔任用干部。
1、坚持选人标准。中心严格按照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和资格选用干部。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本着推进干部队伍年轻化进程,注重中层干部结构的要求,坚持“凭实绩、重德才”选用干部,使一批政治素质好,文化程度高的业务骨干,走上了各科室的领导岗位。
2、采用聘任的办法选拔任用干部。中心对除党委办公室主任外的所有中层科级干部采取每年一聘任的办法。年初聘任,年底进行考核,考核基本称职的给予谈话戒免,考核不称职和连续两年基本称职的科级干部,下年给予降级或不予聘任。
3、严格选人程序。对于新选拔的副科级、正科级干部,首先由行政领导根据工作需要进行提名,再提交中心领导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同时严格执行任前公示、任职谈话和试用期制度。对职工不满意和反映有问题的干部,不予任用。对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下年不予聘任。
6.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 篇六
关于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情况汇报
县委组织部:
根据XX委组[2003]514号精神,现将我局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基本情况:
我局现有工作人员14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4人。离退休人员12人。局长1名、副局长2名、副书记1名。内设机构7个,即:办公室、医政科、规划与财务科、防疫妇幼保健科、卫生监督科、爱卫科、初保科。科长(含办公室主任1名)4名、副科长1名。其主要职责贯彻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卫生工作技术规范,提出含县卫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国家爱国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全县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的综合管理、业务指导和质量监督。协助县红会开展人道主义宣传和救护等工作。
根据XX县人民政府《关于乡镇卫生院下放到乡镇管理的通知》(X府发[1987] 号)和中共XX县委、XX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的决定》(X委发[1997]37号)精神,分别把乡镇卫生院和中心卫生院下放给乡镇政府管理,实行县乡共管、以乡为主的管理体制,乡镇 1 卫生院和中心卫生院党政负责人由乡镇征求县XX局的意见后,由乡镇任免。根据中共XX县委《关于进一步明确县委宣传部的范围、职责的通知》(X委发[1992]1号)精神,卫生系统的县直属医疗卫生单位的党政正副职,XX局内设机构负责人(正职),爱卫办副主任均由县委宣传部考察任命。今年7月根据中共XX县委、XX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XX委发[2003]47号和中共XX县委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XX委办发[2003]115号)精神,将乡镇卫生院(含中心卫生院)的人、才、物上划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实行县乡共管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乡镇卫生院和中心卫生院院长由乡镇政府提名考察,报XX局审批,乡镇卫生院和中心卫生院书记和副院长仍由乡镇考察任免。由此可见我局限性今年7月以前除有任免局机关内设机构副职以外没有外设有其他干部管理权。
二、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
一是领导重视、带头抓学习。继县委组织在2002年8月30日召开《干部任用条例》培训会后,我局主要领导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充分认识到中有掌握好《干部任用条例》的精神实质,才能执行好《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落实好《干部任用条例》的要求。事领党委一班人以严谨的学风,系统地、深入地学习《干部任用条例》的各 2 项规定,做到原原本本地学,逐章逐条逐句地学,反反复复地学,并与原《暂行条例》对照起来学。通过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干部任用条例》的精神实质,熟悉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标准和程序,提高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准确性。仅在党委成员会上学习不够的,又分别在局机关党委会、中心组学习会和职工大会上学习。并结合实际工作学,把学习《干部任用条例》与贯彻落实江总书记“5.13”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提高学习效果。达到“领导干部熟悉”、组织人事干部精通、党员干部了解、广大群众知晓的目标;
二是抓落实、严格按规章办事。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章办事,以坚强的党性、良好的作风和改革的精神把《干部任用条例》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个环节中去,我们在选拔干部时,坚持做到四个严格:一要严格坚持原则。《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党政领导选拔任用的六条原则,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毫不动摇。二要严格执行标准。《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体现了德才兼备的原则,必须始终坚持把这些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作为衡量干部的基本尺度,特别是要把政治思想放在第一位,把能否坚持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最重要、最根本的要求,真正做到按标准、按德才选贤任能。三要严格履行程序。在原则和标准确定之生 3 之后,程序起决定性作用。在选拔作用干部中严格按照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程序办理。做到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四要严格遵守纪律。增强党委一班人政治观念、组织观念、法纪观念,坚持公道正派,严格遵守《干部作用条例》规定的十条纪律,对违反干部选拔作用工作的各种行为,敢于抵制,勇于斗争,真正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一样,履行程序不复通,遵守纪律不放松。
三、严格按照《干部作用条例》选好、用好干部 在新的《干部作用条例》颁布后我局汇同X城 镇人民政府对新组建的X城镇第二卫生院领导实行竞争上岗。首先成立了竞聘领导小组和评委会,以张贴和在XX报上公布《关于公开招聘X城镇第二卫生院院长的通告》,公布了招聘条件,招聘程序(报名—资格审查—竞聘人员公开演讲—评委打分—考察—讨论决定---政府行文)。竞聘人员经审查后有7名符合竞聘条件,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选聘了一名院长和副院长。这两位院长不辜负XX局和X城镇政府的重托,团结和带领全院职工励精图治、奋发努力,把一个心涣散、设备简陋、资金短缺、人员素质差、退休人员多的四个分院顺利合并成一个医疗单位,并逐步走向规范化管理,在短短的10个月内取得了较好成绩,业务收入达133万,且略有节余,目前总的业务收入已跃居全且26个乡镇 4 卫生院的前四名。这充分说明了只要我们严格执照《干部作用条例》要求,选好用好领导,就能管好一个单位,或者带动一方经济发展。
四、存在的问题
(1)内疫机构竞争上岗的问题。根据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局职能配臵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XX府办发[2002]13号)精神,我局内设机构6个,设正副科长6名。同有正副科工5名,其中48岁以上占3名,占现有科长的60%。全局工作人员符合中共XX县委组织部、XX县人事局《关于印发XX县机构改革中县属局级工作部门内设机构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实施办法的通知》(XX委组[2003]17号)竞争上岗条件的人员只有3人,并要求每一职位至少应有2人参与竞争。为此,内设机构竞争上岗只有待条件成熟时再进行。
(2)双重管理干部任免的问题
按照XX委办发[2003]115号规定,我局的管理权限仅有乡镇卫生院和中心卫生院院长的审批权,提名、考察由乡镇政府管理,这样有可能出现意见不一致在酝酿协调时可能会遇到阻力。建议能否将乡镇卫生院和中心卫生院院长的任免改为卫生主管部门在征求乡镇党委政府意见后考察聘任。
7.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 篇七
培训中,每一位处级干部都通读了党的十八大报告,全面准确地领会十八大精神,并围绕“三个体系”建设和高素质档案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进行学习讨论。在专题研讨时,按照档案资源体系建设、档案利用体系建设、档案安全体系建设和档案干部队伍建设4个专题,分组进行了研讨。会议交流时,就如何将科学发展观落到实处,进一步提高档案工作科学化水平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交流。
党组副书记、局(馆)长吕和顺围绕促进档案工作作了《理论武装助推档案事业科学发展》的讲话,他说:推动档案事业科学发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最直接、最具体的体现,档案事业的科学发展关键在于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档案工作。要努力把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成果转化为促进档案事业科学发展的思路,转化为促进档案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转化为提高档案工作科学化水平的领导能力和工作能力。实现档案事业科学发展,就是要学习掌握档案及档案工作自身的科学规律和发展特点,按规律办事,一要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要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我们想问题、作决策、干工作的全过程,用长远的眼光谋划档案事业的发展,用全局意识统筹档案事业的发展,用科学的态度抓好档案事业的发展;二要以提高档案工作科学化水平践行档案事业科学发展,切实转化学习成果,着力推进“三个体系”建设,努力培养高素质档案干部队伍,不断提高档案工作科学化水平;三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克服等、靠、要思想,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拓宽工作思路,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善于统筹协调,积极推动工作,践行档案事业科学发展。
党组书记陈乐人在总结讲话时指出,这次培训是局(馆)党组依照中央和市委统一部署,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举措。通过通读原文、讨论交流,进一步领会了十八大报告的精神实质和内涵,通过围绕四个专题建设的目标及工作措施的研讨题目,认真思考、积极研讨,共同提高,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她要求广大党员干部,一是要继续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尤其是对科学发展观的学习,要把理论学习和档案事业科学发展紧密地结合起来,学深学透;二是要学以致用,把这次学习研讨成果运用好,要结合本职工作,认真研讨落实意见,切实转化学习成果;三是抓好落实,把研讨中提出的好思路、好想法列入明年工作任务中,变成2013年的重点工作、折子工程,推动工作落实。
8.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 篇八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组部部长陈希在组织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要坚持务实高效、简便易行,不断提高干部考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这就要求,各级各地要树立干部考核鲜明导向,改进考核方式,强化考核结果作用,切实立好干部“标尺”,不断激发广大干部广大干部立足岗位、担当作为。
树牢“实绩为上、抓在日常”的考核导向。考核干部不能一好百好、说行就行,要避免“一刀切”的盲目和“一锅煮”的草率,做到以成效说话、请群众阅卷、让实绩挂帅,依法循章,避免形式主义繁衍滋生。“实绩为上”就是要把握好客观公正的尺度,掌握好因事择人的精度,不以资历排先后,不在纸上论英雄,避免围着“论资排辈”和“白纸黑字”转而失去干部考核的“精准焦距”。“抓在日常”就是要拉近空间距离,拉长时间轴线,让考核融入日常、见于平常、抓在经常,看干部的一贯表现而非一时表现,重干部的平常之功而非一事之劳,破除走过场式的“假把式”和“不提拔不考核、不换届不考核、不到年底不考核”的老把式,通过征求意见、谈心谈话、走访调研、民主测评等方式察德辨才,给予敢担当、有作为的干部更广阔的展示舞台和成长空间。
坚持“高标严管、定量定性”的考核方式。“治本在得人,得人在审举,审举在核真。”“核真”要注重方式方法,考核方式要细化、量化、精准化、多元化,从而增强考核的严谨性和科学性。宽松不一的考核方式考不准干部的言行作为,权重失衡的考核方式也考不准干部的整体素质。要坚持“高标严管”和“定量定性”一体推进。定量需全面真实,参与测评对象的量是保证信息来源量的前提,故参与测评和谈话的对象要注重扩面与分层,注重听取服务对象对于考核者“德、能、勤、绩、廉”的评价,在贯彻群众路线中保障干部考核工作的有力落实。定性分析需理性客观,按照干部考核的标准与原则过滤筛选、去伪存真,以实地考察调研和多数群众的客观评价为定性依据,既看点评也看综评,既看显绩也重潜绩,既看共性指标也看个性指标,在“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中将干部外与内、人与事、言与行考准考实。干部的考核与识别既要高标准、严要求,也要将定量和定性充分结合,方能为干部精准“画像”,做到科学选人、准确用人。
建优“奖优罚劣、有为有位”的考核导向。干部考核的根本目的是培育人才以壮筋骨,用好考核“指挥棒”和“监督器”作用,形成公平公正的考核风气,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要用好干部考核“放大镜”,既关注干部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表现,也注重在急难险重之际将敢闯敢冒的干部验出来、选上来、用起来,充分发挥考核“选对一人,激励一片”的“风向标”作用;要用好干部考核“显微镜”,让不愿干、干得少、干得差的干部“浮出水面”,实行负向激励措施倒逼干部履职尽责,既形成推力也传导压力,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局面,让为官有为的干部受表彰、得实惠、有动力,让为官不为的干部丢面子、卷摊子、丢位子,最大限度地激发领导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用考核“硬杠杠”锤炼出不怕红炉火、敢在火里炼的真金,提升干部队伍建设实效。
9.学习《干部任用条例》 篇九
——学习《干部任用条例》
2014年1月15日颁布了新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各大网站、报刊纷纷解读该条例,并且对照前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突出了新版条例的实用性、选拔性,更重要的是体现了当代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和评价的标准。同时,为条例的执行者在考察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工作上规范了程序,提高了工作要求。
一、认真解读,掌握实质
新的《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在原来的基础上,对有关章节的内容进行了更改。我们要真正把它学深学透,掌握其更改的精神实质。
1、将好干部标准写进总则第一条。去年召开的全国组织工作会议提出“着力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的要求,并明确了好干部的标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鲜明地将这二十字标准写进总则第一条,并围绕有利于选准用好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提出了新要求。
2、干部任用第一环节从“民主推荐”改为“动议”。修订后的《条例》,增设“动议”一章,拆分“酝酿”一章并将有关要求分别体现到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之中。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五个环节,构成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流程,使得干部任用的程序链条更为完备,也更为透明。
3、民主推荐结果由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改为“重要参考”。将民主推荐由选拔任用的初始环节调整为第二个环节的同时,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将推荐结果由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改为“重要参考”。同时,条例明确,群众公认度不高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从而起到挡住民意较差干部的“门槛”作用。
4、公开选拔、竞争上岗防止“凡提必竞”。近年来,一些地方规定公开
选拔和竞争上岗人员必须达到干部任用的多少比例,出现了“考试专业户”,这就挫伤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偏离了正确用人导向。而条例的修订强调合理确定选拔的职位、数量和范围,突出岗位特点和实绩竞争,改进能力和素质测试测评,着力提高竞争性选拔科学化水平。
5、对“破格”“裸官”“复出”的规定体现从严治吏。新条例明确规定,选拔任用的基本条件和有关法律、章程规定的资格不能破,任职试用期未满或者提拔任职不满一年的不得破格提拔,不得在任职年限上连续破格,不得越两级提拔,并在审批把关和过程公开方面严加要求,防止“破格”变成“出格”。同时,条例针对近年社会上广为关注的“裸官”和官员“复出”问题也进行了明确细致严格的规定。
二、对执行者的要求:求真务实,搞好服务,当好条例的实践者。作为条例的执行者,至少要从“选”、“用”、“严”三方面践行条例。
1、要从公道正派“选”上下功夫。对选人用人做到认真负责,慎之又慎,牢固树立“选好人是最大成功,用错人是最大失败”的理念,坚持公道正派、群众公认、科学发展实绩,促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良好用人机制的形成,激发广大干部奋发向上、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2、要从规范程序“用”上下功夫。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行监督,确保环节一个不漏、程序一步不错,在内容上完善、程序上规范,努力探索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相统一。加强对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科学发展实绩、作风表现、廉洁自律情况的考察,全面历史辩证地评价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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