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统计调查法制工作总结

2024-07-12

统计局统计调查法制工作总结(精选14篇)

1.统计局统计调查法制工作总结 篇一

强化统计法制意识拓宽统计调查范围

今年上半年,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和区统计局大力支持下,我们认真贯彻全市统计工作“以人为本,团结奋进,规范管理,再上台阶”的总体工作思路,无论是统计法制建设还是在统计调查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绩。这次会议,回顾总结了上半年的统计法制工作,部署了统计“五五”普法验收,中加住户城乡一体化试点调查工作;布置了下半年固定资产投资统计项目清理工作、启动统计系统快速应急机制和加强商品房销售情况的统计监测;安排了1%人口抽样调查的后续工作。

一、统计法制工作

(一)充分认识依法治统的重要意义

《统计法》颁布实施20多年了,它标志着统计法制建设从无到有走过了20多年风雨历程。20多年来,大家在工作中积累了很多宝贵经验,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加强统计法制建设,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就国家而言,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是国家走向民主、富强的治国之道。要使统计事业得到健康发展,就必须实行依法统计,这是总结统计工作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依法治统不仅是依法行政,推进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更是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建立统计部门权威的唯一保障。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其中特别强调 “依法执政”问题。“依法执政”是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依靠法律来治国理政,用法制方式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各级统计部门都有一个提高执政能力的问题。提高执政能力,涉及到领导能力、政策水平、工作作风、改革创新等多方面。从统计法制工作来讲,就是要提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能力,不断促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逐步达到依法执政的目的。我们喊了多年的依法治统,但由于统计体制等多种原因,在实际工作中总感到有些方面不到位。现在党中央把依法执政作为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一个重要问题提出来,我觉得这为我们加强统计法制建设和依法治统创造了一个良好的机遇和环境,也对统计法制建设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牢固树立依法执政、依法治统的观念,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做好新形势下的统计执法工作,以促进统计部门整体执法水平的提高。

(二)创造良好的统计执法环境

全国人大非常重视《统计法》的贯彻实施情况。2004年全国执法检查计划中只有五部法律,统计法就是其中之一。开展《统计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是对统计法制建设强有力的推动,也是对进一步修改实施《统计法》强有力的推动。省局对统计执法工作非常重视。每年的全省统计工作会议都要重点强调加强统计法制建设,下达执法目标任务。在统计工作综合考评中,统计法制工作占有一定的份额,甚至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去年省局巡查我市统计工作时,统计执法被列为重要巡查内容,这些充分说明,省局对统计执法工作的高度重视。我市的统计执法工作,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高度重视《统计法》的贯彻落实情况,要求各级党政领导依法治统,统计部门依法办事。为提高市县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律意识,市政府于今年6月份请省局巡视员王俊民来汉向各县区分管统计工作的副县长、市政府工作部门、市直机关单位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讲授《统计法》知识,对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制观念起到了很好的效果。市局更是把统计执法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年初专门下发工作重点和执法任务,综合考核中把统计执法列为重点工作,年年抽出一定人力深入基层进行检查、调研,帮助基层提高统计执法水平。各县区在贯彻《统计法》过程中做了大量工作,全市统计法制建设得到了长足发展,2004年消灭了执法空白县,立案查处64件,结案62件,统计违法案件查处从无到有,由少到多。各县区执法能力越来越强,统计执法工作氛围越来越好。

搞好宣传,全面完成“五五”普法验收任务。统计普法是统计法制建设中最重要的内容,搞好普法宣传,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不能有丝毫懈怠。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各种机会认真宣传统计法,为统计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同时,要继续加大统计普法培训,努力完成“五五”普法任务。也要集中力量认真搞好“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搞好自查自验,存在问题要及时整改。没有完成“五五”普法任务的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补课,并重新验收。验收工作一定要扎实认真,不能走过场,市局将组织人力适时对县区进行验收。在验收过程中,要把总结验收与抓好统计普法相结合,与查找问题改进工作相结合,进一步提高统计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全面推进依法统计工作,促进统计事业的健康发展。

充分利用法制手段为统计工作保驾护航。目前,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的“顽症”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拒报和屡次迟报的现象时有发生。不少人抱怨统计部门工作难做,求人下话要数字,但没有认识到国家把执法权交到我们手里,我们自己不去用的问题。这说明我们没有真正发挥《统计法》的作用,没有摆正统计法制与统计工作的关系。我们应当把统计业务工作与统计法制工作紧紧结合起来,充分利用法制手段改善统计工作环境,依执法促工作,让《统计法》为统计工作保驾护航。

二、投资统计工作

抓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清理工作;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基础是抓好项目的清理工作。不仅要抓好重点项目、大项目的清理,还要抓好中小项目的清理,要做到不重不漏。做好项目的清理,才能保证投资数据来源的准确,才能保证投资统计数据的真实可靠。

三、1%人口抽样工作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重要性

这次调查是继2000年人口普查之后涉及面相对比较广的“人口小普查”,又是一项规模比较大的统计工作。调查目的是摸清2000年以来的人口数量构成、居住、迁移情况、同时研究人口状况发展趋势,为科学制定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依据,这次调查工作非常重要。目前许多涉及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考核的工作要使用“常住人口”数,正在进行的县域经济考评,就缺少人口方面正式的权威数据,而流动人口的大量增加,使“户籍人口”数与“常住人口”数的差距越来越大,“户籍人口”已不能准确反映客观实际。国家统计局规定,从2004年起,各级计算人均GDP必须使用“常住人口”指标。而这次1%人口抽样调查正是解决用“常住人口”计算人均指标的最好时机和最佳途径,我们一定要抓住机遇,扎实工作,保证满足中、省、市、县各级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指标的需要。这次调查虽然不是大规模的,但与普查的工作程序是一样的。因此,各县统计局一定要把这次工作的重要性给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到,汇报好,争取县上的最大支持,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还有个别县至今没有成立领导机构,没有确定工作人员,给前期制作抽样框等工作造成很大的影响。会后

要尽快成立领导机构,落实人员,决不能因机构、人员问题影响工作进度。

(二)尽快组建队伍,保证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这次1%人口抽样调查不同于正常年份的1‰人口变动抽样调查,调查的样本量大,内容多,涉及面广,周期较长。因此,必须组建一个务实、高效、懂业务、懂政策的人口调查工作队伍来保证整个调查的顺利进行。

2.统计局统计调查法制工作总结 篇二

一、林业统计调查工作存在的问题

1.林业统计调查工作目的性不强, 重要性被忽视

在现实的林业生产经营活动中, 个别领导和不少职工群众认为统计调查工作只是生产数字的工作, 仅仅反映生产经营的规模, 而企业要提高经济效益, 必须依赖于财务与会计工作, 统计工作的监督和决策作用被忽视, 致使林业企业中专门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很少, 统计工作的地位很低。目前, 无论是企业的综合统计还是单项统计, 仍然是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应对各级统计管理部门的层层报表, 林业企业的统计指标、报表数据并未随着市场经济的运行及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而为企业的管理、决策服务。林业统计部门很少参与企业管理, 统计工作得不到领导重视。

2.林业统计调查方法单一, 时效性和准确性差

由于目前林业统计工作起点是专业统计, 缺乏整体规划和统一规范, 各种统计调查还未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在林业部门, 抽样调查方法的应用无论从广度还是深度都有待进一步的发展。以全面统计报表为主的调查方法由于涉及面广, 工作量大, 很难及时准确地反映林业的新情况、新问题。同时, 干部任免、提拔制度中常常与各种指标挂钩, 致使一些部门为满足个人的政绩需求, 在统计数据上甚至在统计报表上作文章, 容易发生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伪造、篡改等问题, 使统计数据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受到影响。

3.林业统计调查手段落后、信息化程度差

目前大多数林业企业硬件设施和软件工具不配套, 系统集成化程度低, 完整的林业统计数据库体系尚未形成, 且专业统计人员缺乏, 难以对大量统计信息进行处理和管理, 这些都成为林业统计信息传递手段滞后、社会化程度不高和林业统计数据对林业经济贡献率低的原因。

4.林业统计调查监督体系力量薄弱, 执法力度不足

《统计法》颁布多年, 统计工作已经有法可依。但在现阶段, 由于林业统计人员无法摆脱行政干预, 统计执法者职业修养不高及统计违法的隐蔽性等原因, 林业统计工作很难做到有法必依, 《统计法》经常不能发挥应有的制约作用。另外《林业统计管理办法》在实际的操作中也难以使统计信息系统的建设有所保障, 不利于推动统计工作的社会化、统计信息收集的多元化及统计信息市场的形成与发育, 不利于提高统计工作的质量及统计信息的质量。

二、改进现行林业统计调查工作的方法

1.保持统计工作的独立地位, 发挥统计的职能作用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 人们逐渐认识到林业既是一项重要的基础产业, 又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 因此林业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就更加突出。林业部门应该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 在林业主管局设立综合统计部门, 在基层林业企业设立固定的统计岗位, 确立林业统计机构在业务工作上的独立性, 使统计工作不受政府干预, 以排除各方面对统计数据的干扰。另外林业部门要重视对统计人员的选拔和任用, 要意识到统计人员不仅需要懂统计知识, 还要懂得相关的林业业务和财务知识, 要改变以往被动提供统计数据为主动提供情况, 主动根据林业工作重点和林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和一些重大事件加强统计调查研究工作, 加强对林业经济发展态势和各项改革进程的跟踪分析, 及时提供科学的分析报告和政策建议, 充分发挥统计工作的职能作用。

2.多种调查方法结合, 确保统计信息高效准确

由于林业统计调查项目的复杂性和调查目的的多样性, 所以林业统计调查不能采取单一的调查方法, 而是要多种调查方法结合运用, 建立一套适应当前林业统计工作需要的统计调查方法体系。应改进和完善林业统计报表制度, 尽快地缩小全面报表和层层上报这种全面调查方法的应用范围, 研究建立符合各种不同类型林业企业自身经营管理活动需要的企业统计报表制度, 大力推广抽样调查和科学推算方法, 保证统计信息高效准确。

3.改变传统统计手段, 加快统计现代化建设

林业发展的现代化进程对统计工作的高效、快捷、准确等方面提出了更高、更迫切的要求。林业统计工作应当向信息化、网络化方向发展, 一是要提高现有办公自动化设备的利用率, 完善林业统计工作所需硬件设备;二是要在建立林业统计历史资料数据库的基础上, 不断完善专业统计信息库的建设, 逐步形成完整配套的统计数据库服务体系;三是在林业主管部门与林业基层统计部门之间建立健全统计信息网络, 开发林业统计信息管理系统, 利用互联网等先进手段, 促使统计信息的收集、加工、传输更加快捷、高效;四是利用统计软件对调查结果进行整理、加工、存储和综合分析, 使统计工作现代化、高效化, 真正把统计工作质量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4.加强统计法制建设, 实现统计法制化

3.统计局统计调查法制工作总结 篇三

今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东城局队采取四项举措全力推进统计法制工作。

开展“个、十、百、千”普法工程。创建一个统计普法流动宣传站,轮流在全区十七个街道办事处大厅进行巡回展示;普法小分队走进十个大型商务楼宇开展现场普法,以座谈、讲座等形式向楼宇内所有的单位进行宣传;对一百家重点单位的负责人和统计人举办统计普法培训班;利用网络向一千家统计单位发放统计普法材料和统计违法案例汇编。

三个深入科学谋划“六五”普法。深入总结“五五”普法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力争在“六五”普法期间突破;深入了解社会各界对“六五”统计普法的要求,使“六五”普法有的放矢;深入领会上级部门“六五”普法工作总体部署,使统计普法与我国法制建设的方向相一致。

三个确保推进统计执法工作。确保统计执法检查的数量,在市局、总队规定的任务基础上再增加10%,全面完成任务;确保统计执法检查与统计基础建设相结合,做到数出有据;确保统计执法检查与统计服务相结合,提高统计执法检查的整体效果。

三个规范强化依法统计。规范制度,规范机制,规范行为,确保统计法制工作健康发展。 (孙书振)

丰台局队保障国际比较项目季报数据质量

近日,丰台局队严格按照市局总队对国际比较项目(简称ICP)居民消费调查的要求,在月报调查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实施“三强化”措施开展季报调查。

强化调查意义,做好组织实施。丰台局队对调查的重点超市、商场及采价员进行了专业培训,明确ICP调查意义和目的,并系统地讲解了调查要求及调查规格品说明。通过分组调查,既保证调查时间要求,又保证对规格品的详细特征进行全面掌控。

强化调查方法,做准调查数据。初次调查由小组分别下到调查点进行调查,再由价格科专业人员进行汇总,筛选出最符合要求的规格品进行录入并上报。同时,价格科还将一些较难查找的规格品在网上进行搜索,查找其可能的销售地点,实地进行调查,使得调查规格品更为全面。重点核对规格品描述是否准确、计量单位是否符合要求等,确保上报数据精准。

强化合作精神,做到三方沟通。通过与市局专业人员和其它兄弟区县业务人员、调查点联系人、采价员“三方”合作,使得季报调查工作效率大幅提高。要求调查规格品261种,在丰台地域内采集到200种,查找成功率77%;季报调查点37个,在原有消费价格调查基础上新增调查点15个,使得调查更全面、规格更吻合、数据更精准。(陈雪晴)

怀柔局队编织“年报验收质量框”

近日,怀柔局队从自主研发程序、积极沟通等方面入手,编织“年报验收质量框”,严把年报验收关。

自主研发库外审核程序——去粗取精。各业务科室在原有平台审核的基础上,整理报表表内、表间指标关系,自主研发库外审核程序,并在实际工作中应用改进。进行重点基层单位指导——去伪存真。为协助基层单位顺利填报,业务科室,进行“一对一”、“面对面”的讲说和指导,保证了年报及日后定报工作的顺利开展。

认真撰写数据质量评估——由表及里。各业务科室将年报审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一一记录,对指标极值、变化较大的指标均逐一查询,从而进一步掌握企业及行业动态。

4.统计局法制工作总结 篇四

一、强保障,建立健全机构推进依法行政

1、成立了华容县统计法制工作领导小组。为了认真开展我县的统计法制、执法工作和“六五”普法工作,我局调整充实了由吴德云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邱跃华、纪检组长王勇为副组长,法规股及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统计局统计执法领导小组和“六五”普法领导小组,以保证将统计执法全面落到实处,为我局法规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落实统计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局里制定的责任追究制度,认真开展统计检查,规范了统计活动,增强了统计人员的工作责任心,推进了统计职业道德建设和统计行风建设,保障了统计数据质量。

二、抓学习,增强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意识

1、深入开展《统计法》宣传教育学习。今年以来我局把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摆在了统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狠抓了学法宣法工作。一是集中学。利用局中心组学习和工作例会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办法,重点学习了《统计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全面掌握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执法程序,当好宣法和执法的带头人。二是宣传学。以第五届“统计开放日”宣传活动为契机,通过县电视台、新闻网和县统计信息网等平台,向全县宣传《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法律、法规,使广大群众更进一步了解《统计法》。通过学习宣传,使广大干部职工增强了统计法制意识,提高了全社会依法办统计、依法统计和依法支持统计的自觉性,为统计依法行政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12月8日以全国统计法制宣传日为契机,我局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编辑了《统计基础知识》、《统计法律法规》等资料,主动送法上门”式服务,送企业100余家、送乡镇和县直单位30多家行政单位,相关业务人员还前往工业园为赛隆药业、福尔康、奥迪斯等三家规上企业上门现场普法服务。此次,我局将统计法制宣传日活动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相结合,全局整体联动,紧紧围绕宣传活动主题,结合统计职能职责、统计法律法规以及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粮食监测、小康监测、畜禽监测、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等统计工作,通过制作宣传手册、张贴宣传标语、设立宣传专栏、现场接受咨询等形式,进一步加强统计宣传,让社会公众充分了解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期间,共发放《统计法学习资料》150份、《统计法律法规及违法案例》150本、设立统计宣传专栏4个,悬挂宣传标语12条,南山、三封等6个乡镇和教育局、工信局、人社局等10多个部门单位电子显示屏播放70余次,接受现场咨询近百余人次。三是授课学。党组书记、局长吴德云带头授课,在干部职工大会,全县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两次大型培训会上,组织人员积极参与培训学习,巧妙的将统计法与单位统计工作相结合,让广大统计从业者明白了统计的重要性和可操作性。

三、定方案,加大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

5.统计局统计调查法制工作总结 篇五

近期,xx县统计局立足工作实际,多措并举学习统计法、宣传统计法,执行统计法,积极推进依法统计,进一步提升统计法制保障能力。

一、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统计法制意识。抓住新的《浙江省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出台契机,采用自学、法制专业人员讲解和讨论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学习,进一步提高了统计工作人员依法统计意识。利用县管领导干部“双休日课堂”平台,特邀xx统计局法规处副处长xx同志就《弘扬统计法制理念,大力推进依法统计》进行专题授课。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县属部门统计员以及乡镇统计员共120余人参加了学习会,进一步促进了各级领导和统计人员对统计工作的重视,提高了学习、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的职责。

二、加强稽查,进一步提高统计法威慑力。为维护统计法制环境和顺畅统计工作秩序,制定并实施年度统计稽查工作计划。并于4—5月份开展全县范围内的统计执法稽查活动,重点对涉及工业、服务业、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等专业的21家企业的重点指标数据质量开展检查,帮助和指导统计调查对象理解掌握统计指标,纠正填报错误,完善企业基础数据来源,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同时严格执法程序,规范统计执法行为,提高统计执法的严肃性和威慑力。

三、加强宣传,进一步扩大统计法制知晓面。结合各种会议、培训、基层调研、走访活动及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统计法。在专业统计工作会议上,通过播放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片,积极向与会统计人员宣传统计法,提高调查人员的统计法制意识,推进依法统计。在“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中,通过座谈交流、民意调查,了解企业、个体户在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向他们宣传统计法律法规,指导和督

促企业、个体户依法填报统计资料,进一步增强调查对象学法、守法的自觉性。在“公安满意度调查”和“创卫工作满意度调查”中,采取发送宣传卡片、发放纪念品、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一步增强调查对象依法支持和配合搞好统计调查工作的意识,以达到全社会学习统计法、知晓统计法、认真执行统计法的良好氛围。

6.统计局统计调查法制工作总结 篇六

一、统计执法工作

(一)认真学习地、县三干会及地区统计局召开统计执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刻理解和掌握依法行政的理论和基本要求,牢固树立依法开展统计工作的法治观念,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依法办事的水平。

(二)在2009年的基础上,确定执法重点,在查办统计违法案件的方向上积极探索,注重执法程序,提高执法质量。要建立健全各项行政决策和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智,规范统计行为,加强对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和各项统计调查活动的监督从单纯注重惩处违法行为向预防、监管、教育服务与惩处并重转变。努力完成本年执法检查65家,办理案件10起的工作任务。

(三)认真组织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培训,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及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监督,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理统计行政处罚案件的质量和水平。

(四)深入开展统计巡查,不断创新执法方式。要认真总结统计巡查、统计监审、集中执法、全员执法等做法和经验,完善迟报登记制度和履行统计义务告知制度,完善并灵活运用各种新的执法方式,使执法工作更好地与业务工作相结合,更好的为推动统计工作服务。

二、“五五”普法工作

(一)加强领导、制定措施,保障“五五”普法工作落到实处。一是按照县普法办的要求继续对“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充实,明确了专班专人负责;二是制定统计局“五五”普法实施方案和学习培训计划,明确学习形式、学习内容和辅导授课人;三是提出“五五”普法学习要求,明确学习任务和量化指标。四是认真整理2006年以来的五五普法档案,确保我局五五普法工作通过检查验收。

(二)将统计“五五”普法与全县“五五”普法融为一体,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增强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增强依法治理的自觉性,实现由提高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的转变,由注重依法行政手段向注重依靠法律手段的转变,达到以法治局之目的。

(三)充分利用第七个宪法、法律宣传月采取办板报、利用星期天走上街头等有利时机大力开展法律宣传活动,特别是加强对新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处分条例的宣传力度,结合“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开展,组织一至二次依法治理“五五”普法和统计“五五”普法宣传周活动,确保法律知识的宣传不留死角,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把“五五”普法学习和“法制六进“活动纳入全局日常工作来抓,做到领导小组一年内召开两次以上会议研究,结合不同情况部署“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积极主动参加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和各项活动,完成上级安排的临时性任务,及时向上汇报普法工作开展的情况。

(五)把法律知识作为公务员考核的主要内容,从现在开始人人都要做好普法学习笔记,做到集中学与分散学(自学)相结合,达到45个学时以上,学习笔记达1万字以上;结合新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处分条例宣传工作,积极与依法治县办联系把新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处分条例纳入到一月一法的考试内容,积极配合依法治县办,组织好全县党

政事业单位的新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处分条例考试活动;

(六)认真做好2010普法依法治理的档案建立工作,有专门设施、专人管理,确保档案规范、资料齐全,一要有普法工作总结。

三、依法行政工作

(一)规范行政行为,严格依法行政。全体干部职工要切实转变作风,转变职能,认真按照分段管理要求,搞好统计报表监督管理的职能,做到既不缺位、也不越位。提高服务意识,规范行政执法,以职权法定、程序合法、实体合法、务实高效、文明执法作为行政行为准则,全面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正确、规范、有效实施。

(二)健全单位制度,推行政务公开,完善监督机制。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依法行政。建立健全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岗位职责、廉政监督等各项规章制度,并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强化用制度管人管事,强化民主监督,促进了勤政廉政和依法行政。推行政务公开,重点公开“案、费”的办理依据,以及实施处罚的法律、法规、规章、程序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办事的时限、结果等,设立举报电话。

(三)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素质和业务水平。认真组织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行政许可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每月不少于两次的业务学习制度。

(四)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高队伍依法行政的水平。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和保障机制,推进执法监督制度化、规范化,规范行政行为。

四、统计培训教育工作

一是年初,召开各专业基层统计人员培训会议,对2009年的年报、2010年的定期报表工作进行安排,对统计报表指标、报表要求进行讲解,对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进行讲解,具体有农业、工业、能源、商业三个专业;二是根据地区的要求积极做好,统计资格证考试、统计资格继续教育的宣传工作,力争做到统计资格证考试,统计员持证上岗率达到90%以上。并建立统计持证人员名录库,全面掌握我县持证人员的情况;三是组织开展统计调查分析师考试的报名工作,及时对基层统计人员做好宣传、报名登记的组织协调工作;四是充分利用在全年的各种培训时间,把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活动贯穿全年的培训教育活动中;五是积结合今年的人口普查、三项调查、住户抽样等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地组织相关的培训会议;六是及时做好计划总结,保障工作有序开展。对内完成的各项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总结、有信息、有相关档案资料。

拜城县统计局

7.统计局统计调查法制工作总结 篇七

(一) 掌握情况

农民涉林收入贡献率是指农民涉及林业的收入在家庭总收入中所占的比重, 反映的是林业方面的收入对农民家庭收入贡献程度, 比率越大, 则贡献程度越高, 反之则贡献程度越低。近年来, 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对林业的投入逐年增加, 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建设得到空前重视, 其中林业产业的发展是一项事关生态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农民就业增收的战略举措, 是一项增强林业发展实现兴林富民目标的重大工程。福建省在认真实施好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增加绿色植被、优化生存环境的同时, 采取强有力措施, 大力发展林业产业, 极大地促进了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农民群众增收和经济的发展。通过调查统计农民涉林收入情况, 能较清楚地反映对农村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影响状况。

(二) 政策推动

2012年9月24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林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闽政 (2012) 48号) , 文件明确提出到2015年, 农民涉林收入年均增长12%。目前关于农民涉林收支方面的信息和数据短缺, 文件的出台将推动各地调查统计农民涉林收入工作加快开展。通过调查统计农民收入情况, 为政策调整提供数据。

(三) 挖掘潜力

建省林业资源十分丰富, 全省林业用地面积1.4亿亩, 有林地面积1.15亿亩, 森林覆盖率达63.1%, 居全国第一;活立木蓄积量4.91亿m3, 居全国第七。在森林资源中, 生态公益林4 294万亩, 占林地面积的30.7%;竹林面积1 327万亩, 居全国首位。福建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 充分有效地开发利用山林地、林木将极大地发展农村经济, 大幅提高农民收入。通过农民涉林收入调查统计工作, 将能提供区域性农民发展的林业项目, 可以以点带面, 示范带动, 鼓励农民发展当地优势项目, 同时也可进行区域间比较, 挖掘潜力, 促进发展, 促进农民增收。

二、农民涉林收入贡献指标调查统计过程设计

(一) 组织机构及经费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成立农民涉林收入贡献指标调查统计工作小组, 指派一位领导负责组织协调。指定一个内部机构专门负责调查统计工作, 可依托乡镇林业站具体组织实施调查统计。调查统计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农民涉林收入贡献指标统计调查工作方案》。为确保农民涉林收入贡献指标调查统计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必须安排一定的调查统计经费。

(二) 调查统计指标设计

1.基本指标

(1) 农民涉林收入。

是指农民从事林业项目生产经营取得的所有收入。包含涉林工资性收入、涉林经营性收入、涉林财产性收入、涉林转移性收入、森林旅游收入等。该指标按对象不同分为户均农民涉林收入、人均农民涉林收入。按时间不同分为年、季、月农民涉林收入。

(2) 农民涉林收入贡献率。

是指农民涉及林业的收入在家庭总收入中所占的比重, 即农民涉林收入除以农民家庭收入总额的比值。该指标按对象不同分为户均农民涉林收入贡献率, 人均农民涉林收入贡献率。按时间不同分为年、季、月农民涉林收入贡献率。

(3) 农民涉林收入年均增长率。

是指当期农民涉林收入比去年同期的增收额除以去年同期涉林收入总额的比值。

2.辅助指标

(1) 涉林工资性收入。

是指农民从事林业作业的劳务性收入, 包含5个方面的收入。一是种植、培育林木劳动收入 (分为种植林木、花卉、育苗、林木抚育和管理收入) ;二是采伐、采摘劳动收入 (分为采伐木材、采茶、采果、采笋、采松脂、其他) ;三是护林、维护劳动收入 (分为管护工资、修路维护工资、其他) ;四是木、竹、藤、草加工劳动收入;五是其他劳务收入。

(2) 涉林经营性收入。

是指农民经营销售林业产品的收入。包含销售花卉、林木、种苗、野生菌、中草药、茶叶、油茶、竹笋、林下养殖产品、毛竹、水果、木竹藤草加工产品和其他林产品销售收入。

(3) 涉林财产性收入。

包含林业合作经营分配的股息和红利, 林地出租租金收入, 林地征用补偿收入, 其他收入。

(4) 涉林转移性收入。

包含生态公益林补偿收入, 其他政策性补偿收入。

(5) 森林旅游收入。

指森林旅游或涉林旅游经营收入。

辅助指标的设计可根据各地特点、特色进行增减, 以符合本区域的实际情况。

(三) 调查统计对象及数量的设计

调查统计对象的设计要充分考虑区域特点, 对象的选择将极大影响农民涉林收入数据的代表性、可靠性。比如泉州地区调查统计对象选择, 要考虑山区县和沿海县的特点, 人口大县与人口小县的特点, 有林业特色产品和没有明显特色林业产品的特点, 综合考虑, 抽取的样本才会有代表性。每个县可抽取20%的乡镇, 每个乡镇抽取2到3个村, 每个村再按村小组数量随机抽取100户做为基础调查单位。相对科学地选择调查点及调查对象, 对测算本地区农民涉林收入贡献率有较大影响。

(四) 调查统计时间的设定

按时间可分为以年为单位的指标和以季为单位的指标, 一般不需采用以月为单位的指标。农民涉林收入贡献率指标和企业生产经营指标不同, 它不像企业需要随时反映、掌握生产或者销售指标以完成全年任务, 主要目的是反映一年或各季度农民涉林收入情况。也由于调查统计的范围较广, 数据采集存在各种变数, 农民涉林收入贡献指标调查统计时间宜采取“以年为主, 以季为辅”。

(五) 调查统计方法的选取

农民涉林收入贡献指标调查方法可选择全面调查或抽样调查。从调查统计的范围、对象、人力、物力以及必要性出发, 应选择采用抽样调查。

(六) 调查统计表的设计

农民涉林收入贡献指标分基础表和汇总表2种。

1.基础表为《XXXX年度农村冢庭涉林收入情况调查统计表》略。运用EXCEL表对基础表指标之间的勾稽关系进行设置。

2.汇总表为《XXXX年度农村家庭涉林收入村 (镇或县) 级汇总表》略。运用EXCEL表对基础表指标之间的勾稽关系进行设置, 并设置自动取数汇总部分指标。

三、农民涉林收入贡献指标调查统计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 调查统计实施

由林业站聘用专职调查人员集中时间入户实地调查, 详细了解农民涉林收入情况, 认真、如实填写调查表。根据调查完成的基础表即《XXXX年度农村家庭涉林收入情况调查统计表》, 分别进行汇总村、镇、县三级的《XXXX年度农村家庭涉林收入村 (镇或县) 级汇总表》, 并据此分析本区域农民涉林收入情况, 撰写调查报告。

(二) 调查统计成果应用

农民涉林收入和农民涉林收入贡献率反映了林业对农村农民的贡献程度, 农民涉林收入调查统计成果将为各级政府部门提供较为详细的收入构成、收入重点、优势项目、潜力项目等参考资料。

四、调查统计存在的问题

1.农民涉林收入较难做到应统尽统, 提供的数据也无法百分百准确。

2.本文调查统计指标等过程的设计侧重考虑泉州林业发展现状, 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3.农民涉林收入贡献指标长期由林业部门调查统计, 提供的数据权威性不足。

五、意见建议

1.设固定样本点、样本户, 并要求样本户简要记录家庭收支情况。特别是家庭成员投工投劳从事自家涉林作业项目的, 都应按当地工价折算为收入, 列入涉林工资性收入。

2.确定更大范围使用的调查统计基础表, 要充分考虑各地所有林业经营项目, 并在表中体现。

8.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有效性刍议 篇八

关键词:公民统计法律素质;法制宣传教育;有效性;教育要素;教育过程;教育效果

当前,统计工作正处于改革发展的上升期,既面临着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前景和机遇,又存在着如何适应和面对问题的挑战。从整体上看,统计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不断提高,统计数据客观反映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态势,在了解国情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近年来我国国民经济迅速发展,社会进步日新月异,统计工作的内外部环境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更加科学、有效地组织实施统计工作,统计部门面临着一些较为突出的困难和挑战。一方面,统计对党和政府实现科学管理、科学决策的基础性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社会各界对統计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需求越来越多样化;另一方面,统计工作的压力和难度也越来越大,调查对象不配合的情况日益增多,基层基础工作薄弱的问题长期困扰,人为干扰统计数据的问题在一些地方还不同程度存在,这都与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效果不佳有着直接关系。新修订的统计法,虽然进一步完善了各项统计法律制度,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但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增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性,则成为一个重大的理论与实践课题。

一、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有效性的现实境遇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的基本途径,也是实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组成部分,也主要采取全民普法的形式。从1985年起,党中央、国务院先后转发了中宣部和司法部联合制定的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对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作出了五个决议。普法规划的实施,推动了普法活动在全社会蓬勃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走向深入,全社会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同时,为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性,中央提出,“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研究,使这项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中的“统计法制”,指的是统计法和相关行政法规规章,不仅包括形式意义上的统计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还包括实质意义上的统计法,如统计法的实施细则、各类普查条例、调查条例、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行政法规与规章。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着眼于公民统计法律素质的提高。公民统计法律素质,是指公民所具有的统计法律意识、统计法律知识以及运用统计法律的基本能力和技能的综合因素条件,是公民法律素质的基本组成部分,是现代法治社会公民的必备素质。

目前,我国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宏观环境相对宽松,但也陷入了难以适应社会需求和期望的现实困境。第一,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中国经济发展一枝独秀,公众特别是国外媒体特别重视我国的统计数据。以至近年来统计的“声音”越来越响了。有报道说,国外媒体对中国新闻发布的关注度,除了外交部就是统计局了。第二,在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以后,社会对统计数据的需求有较大增长的趋势,这也给统计宣传教育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第三,统计法的修改以及相关法规的实施,在统计法的诸多内容上有所改变,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主要领导干部、统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统计调查对象的权利义务要求进一步明确和刚性。与民商事、刑事立法相比,以往统计法的立法动态并没有在公共舆论中引起太多的关注,但2009年6月27日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统计法的修正案后,不论从网络民意还是访问议论来看,中国修法确保政府统计数据公信力的消息成为不容置疑的新闻热点。在此背景下,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要努力适应新形势,赋予新内容,开辟新途径,创造新业绩,切实增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性。

重新修订的《统计法》,第1条就明确了立法目的与立法宗旨,即“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在了解国情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在此之前,2009年5月1日,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统计局联合制定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开始施行。为全面掌握新《统计法》和《处分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发现和查找贯彻执行中的问题和不足,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国家统计局、监察部、司法部决定联合开展全国统计执法大检查。为此,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要增强其有效性,通过进一步宣传新的《统计法》和《处分规定》,增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社会公众的统计法制观念,努力营造学习统计法、敬畏统计法、遵守统计法的社会氛围。

二、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有效性的价值体现

统计“作为社会认识的最有力的武器之一”,是认识社会和了解国情国力的“晴雨表”,是管理国家、监督国民济运行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和基础性工作,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制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进行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

增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性,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第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中央提出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要求的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这对统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为统计工作发展和统计法制建设提供了新的动力。为此,就需要进一步加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树立依法统计意识。第二,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自觉守法是实现依法治国的重要保证,也是现代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行依法治国,贯彻落实国家统计法律,必须在全社会培养以自律为基础的守法意识,使人们形成发自内心的对宪法和包括统计法在内的法律的信仰和崇敬,并把统计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等内化为统计工作的行为准则,主动、积极地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做到自觉诚信守法。第三,科学有效组织统计工作的需要。为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在了解国情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就要通过加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性,进一步增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社会公众的统计法制观念,努力营造学习统计法、敬畏统计法、遵守统计法的社会氛围,实现依法统计。

增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性,具有显著的实践意义。第一,提高统计责任单位及统计人员的认识,为国

家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以及执法大检查提供客观、可靠的思想基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特别是加入贸组织和国际接轨后,统计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由于受政治或经济利益驱動的影响,统计工作中“领导干部人为干预统计工作、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参与弄虚作假、调查对象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统计违法行为不仅使国家利益和公众利益受到损害,更会影响到领导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造成决策失误,给国民经济发展带来较大的损失。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是实施国家统计法律法规的基础性工作,通过增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性,为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第二,深化统计法律宣传教育,加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性,推动统计法的普法活动在全社会蓬勃开展。以此进一步确立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独立行使职权的观念;进一步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以及各单位的负责人不得非法干预统计工作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公民等统计调查对象履行法定义务的积极性。第三,增强统计调查对象的法律意识,保障政府统计机构依法行使职权,保证统计机构监督检查措施的顺利开展。政府统计机构可以依法采取六项法定的监督检查措施,其性质为法定行政主体向行政相对人(检查对象)进行的行政行为,需要依法行政、依法统计。同时,政府统计机构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关单位和个人负有法定的配合义务。这些工作的顺利开展,必须建立在统计调查对象法律意识提高的基础之上。

三、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有效性的实现路径

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体现在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的实现之上。“统计工作不是把数字随便填到几个格格里去,而应当是用数字来说明所研究的现象在实际生活中已经充分呈现或正在呈现的各种社会类型”,为此,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要凸显其有效性,以实现统计工作“四性”的根本要求。

第一,彰显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要素的有效性。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要素,就是构成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运作系统或者说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实际活动的基本元素。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本质上是人与人之间的活动,是一种主体性的活动。依据这一思路,我们可将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中的教育者、教育对象、教育目的等作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要素。

要彰显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者要素的有效性。统计法是规范、引导、保障和推动统计事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依据和准则。在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中,要重点宣传新修订的《统计法》提出的新理念、新要求、新规范,增强统计活动中各参与主体贯彻实施统计法的自觉性,使统计法的各项规定真正落实到统计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充分发挥统计法对统计工作的规范、引导、保障和促进作用。

要彰显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对象要素的有效性。要围绕领导干部、统计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这三类重点普法对象,制定不同的宣传教育方案并落实到位。各级领导干部在组织领导统计工作、维护统计工作秩序、保障统计数据质量方面负有重大责任,要切实抓好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使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统计法》,提高自身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依法领导和支持统计工作,自觉维护统计工作独立性,防止行政干预,杜绝弄虚作假。广大统计人员是推进依法统计的主体,要通过有组织、有计划、有系统的学习培训,使广大统计人员清楚地掌握依法统计的基本要求,严格执行《统计法》,切实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同时要加强对统计调查对象的宣传教育,使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公民明确自身在统计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自觉履行法定统计义务,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更加理解和支持统计工作。

要彰显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目的要素的有效性。统计是国家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保障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是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直接目的,这对于党和政府正确判断形势、实行科学决策和宏观调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新修订的《统计法》和《处分规定》,是统计工作领域的重要法律法规。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做好这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人们对统计工作的关注和重视,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意识,促进各级统计机构和广大统计人员切实履行职责。这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统计法律法规,优化统计发展环境、规范统计工作秩序、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第二,强化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过程的有效性。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从主体上来看,包括教育者的“教”与教育对象的“学”两个方面;从活动性质来看,包括主体的意识活动与实践活动两个层面。

要强化教育者的意识活动、实践活动过程的有效性。要配合执法检查,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开设宣传专栏、发放宣传材料、印制张贴宣传挂图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推动统计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在全社会广泛深入地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依法统计的主要精神和基本要求。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表扬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统计法的先进典型和成功做法,同时曝光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典型案例,从正反两方面提高宣传效果,努力形成威慑违法违纪行为、维护依法统计权威的舆论氛围,为深入贯彻实施统计法律法规、保障统计工作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要强化教育对象的意识活动、实践活动过程的有效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统计法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履行法律规定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基本义务。与此同时,统计工作应当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统计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要保护社会公众包括教育对象的监督权与检举权的切实实现。

第三,实现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效果的有效性。要把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与全国统计执法大检查、普法宣传、城乡抽样调查样本轮换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结合“六五普法”的启动与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各类法治实践、依法治理等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宣传与教育,积极争取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对执法大检查的重视,积极争取检查对象的配合,积极争取社会公众的支持,进一步提高地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社会公众的统计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统计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意识,进一步提高广大检查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还要通过宣传,发动和鼓励群众揭发、检举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形成有利于反对统计弄虚作假的强大舆论氛围和正确舆论导向。

随着《全国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顺利实施,“五五”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无论是从内容上、形式上、规模上、参加人员的数量和层次上,均意义深远,作用明显,成效突出。为使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为“五五”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发展理清思路,更好地服务于统计工作,要按照《2011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要求,“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理论研究,认真总结‘五五普法工作经验,研究探讨工作规律,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提供理论支持。”“六五”期间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要着力加强工作的有效性。通过进一步学习、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增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社会公众的统计法制观念;继续深化统计法的“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和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推进统计系统的依法治理,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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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四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1926.

[3]张来成.李超然:诠释统计宣传之道[J].数据,2008(10):16.

[4]凌峰.“统计法”成为热点的另类解读[J].人民论坛·政论双周刊,2009(13):44.

[5]列宁.列宁全集(第1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9:326.

[6]安建.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释义[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157.

9.犍为县2011统计法制工作总结 篇九

2011,在市局政策法规处和县法制办的正确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加强统计普法宣传,完善统计法律制度,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统计,服务统计和发展大局,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就2011统计法制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新《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今年以来,我局多次组织局全体人员、乡镇统计员,特别是统计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新《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并就新《统计法》的特点、亮点进行了讲解,使全局干部对新《统计法》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提高了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能力。

二、加大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法律意识

按照《乐山市统计局2011年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结合《统计法》颁布实施,开展了 2011年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重点是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和统计工作人员的普法教育,特别是对工业园新增企业的普法宣传,加大《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宣传力度,按计划、有步骤地对基层统计人员进行了统计法律培训,提高了全体统计人员法律意识和业务素质。全面安排部署了3月份全国法制宣传月活动。并在县门街和工业园区设立了宣传点,提高全民法律意识。

三、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继续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查询力度,制定了2011年统计执法检查单位名单,对41家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统计执法检查。对存在数据质量问题的2家企业和4家聘请、任用无从业资格人员从事统计工作的单位进行了调查处理,确保了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和统计数据质量。

四、做好统计“六五”普法启动和巩固“五五”普法成果

今年是统计“六五”普法第一年,我局借鉴“五五”普法工作经验,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我局加强了法制宣传的组织领导,制定了普法规划和计划,积极开展了普法工作。进一步加强 “五五”普法成果宣传。

五、加强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和统计继续教育工作

我局扎实开展了统计从业资格和统计人员继续教育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并结合市统计专项执法要求,实施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全县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证的拥有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对清理中发现的无证统计人员要求必须参加今年的从业资格考前培训,对取得资格证已满两年的人员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县级培训。由于我局今年加大了统计从业资格的宣传力度和执法力度,强调了统计基础工作必须做到“六有”,组织新报名参加从业资格考试58人,继续教育学习62人,所有乡镇统计人员全部报名参加学习,三上企业取得从业资格人员达到95%以上,从业资格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六、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

为了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县委、县政府印发了《犍为县加强统计工作意见》,明确了乡镇统计站人员配置、硬件建设、工作制度等,县委、县政府将统计工作纳入了目标考核评比。

认真组织开展统计基础工作督查。为进一步完善统计基础工作,我局认真开展统计调查基础工作及数据质量检查工作。通过乡镇自查、政府复查,总体看,我县30个乡镇农村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比较扎实,人员、经费、办公地点落实到位;调查方法均按上级规定执行,数据来源可靠,能够反映各地客观实际,无违反《统计法》情况;建立了统计台帐,统计资料按规定进行了整理归档。

组织统计人员的在职教育。根据省、市统计部门的要求,我局在全县组织统计人员参加从业资格和职称的学习培训及考试,以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开展统计执法依据清理工作。7月份,根据全县行政执法依据清理工作的要求,我们结合本单位的职责分工,对照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反复进行了清理、归纳,经逐一审查确认出行政主体、行政执法依据和每项具体行政执法职权及其依据条款,上报到县政府法制办,增强了统计法制工作的公开、公正和规范性。

统计局2010年统计法制工作总结

2010年,XX县统计局紧紧围绕省、市依法治统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县工作实际,加强统计法制宣传,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更加规范执法行为,强化统计执法队伍素质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充分发挥统计法制工作的保障、服务、监督作用,为全县营造统计工作良好环境,维护统计工作秩序,提高数据质量,积极做好统计法制工作。

一、2010年工作情况

(一)强化领导,全面实施统计“五五”普法规划

1、领导超重视。切实加强统计“五五”普法工作的领导,把统计法制建设摆上全局重要工作日程,坚持通过加强统计法制建设,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发展大局。我们坚持将《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统计法律、法规列入“五五”普法工作重点。努力加强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坚决反对和制止在统计上弄虚作假,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习《统计法》,切实维护《统计法》的严肃性和统计工作的权威性。

2、宣传超常规。针对不同对象,采取各种形式,深入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民统计法制意识。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在人口普查期间始终以《统计法》、《人口普查条例》宣传为手段,充分抓住普查的有利时机,营造社会对《统计法》理解氛围,利用会议、报刊、标语、有线电视、广播等宣传手段进行广泛宣传,把依法统计的宣传覆盖到所有统计单位;在今年人口普查期间,在XX有线电视台黄金时段和XX新闻栏目中宣传相关统计法律、法规。今年以来,共书写横幅30多幅,同时将《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条例》编印成小册子发放到各乡镇、各企业,共印发宣传材料近500份。通过这些法制宣传,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方法制度的了解和认识,营造了良好的依法统计、依法普查的社会氛围。二是以统计工作人员为重点。通过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统计从业资格培训考试、统计业务培训和统计年报布置会议等形式进行统计法律法规学习,而进一步增强了统计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做到依法统计。三是突出宣传内容。结合统计工作的特点,把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坚决反对和制止在统计上弄虚作假作为重点,深入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推进统计制度建设。

3、执法检查超常年。县统计局、县监察局、县司法局成立了XX县《统计法》和《处分规定》执行情况大检查领导小组,由统计局局长赵永安同志任组长,监察局、司法局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专业同志为成员,加强对大检查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统计局副局长滕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落实具体工作。县统计局、县监察局、县司法局联合对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刘川工程管理局,驻靖各单位下发了《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靖统发[2010]11号)。各

乡镇、县直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也成立了相应的机构,负责本乡镇和本单位的执法大检查工作。按照通知精神,对照检查的目的,检查的对象和内容,检查的方式和检查步骤,认真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强化监督,提高统计依法行政实效

1、提高统计执法水平。我局把统计法律、法规与统计执法业务学习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积极组织本系统统计执法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与统计执法相关的业务知识,使统计执法人员做到全面知法、懂法,严格依法行政。认真做好今年统计执法人员的资格考试,9月份,对全县新进入统计队伍的11名统计工作人员,进行了从业资格的培训考试,做到统计工作人员人人持证上岗,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依法行政。同时,坚持求真务实,倡导扎实的统计工作作风,努力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执法公正的统计执法队伍,切实提高统计执法整体水平。

2、加强统计监督。认真组织统计执法检查,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加强对各单位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不定期地开展统计基础建设、数据质量情况督查,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监控,及时发现问题,限期落实整改。今年来,我局对34家规模以上的工业、住宿餐饮业、建筑房地产业和18个乡镇进行了数据检查,发出了执法情况通报,确保“企业一套表”和乡镇“双基” 工作的顺利开展。

3、完成了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对我局以前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认真清理,现保留了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建设开工项目登记两个县级行政审批项目,同时,减少了审批环节和审批时限,进一步强化服务,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强化基础,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一是围绕经济发展需求,巩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今年我局与乡镇两级共同努力,严格按照省市统计会议精神,乡镇建立统计区域网站,配备专职统计人员;二是加强对基层统计的业务指导,各专业人员按照相关专业特点有针对性的对基层统计人员搞好业务指导,协助基层统计做好基础台帐工作,规范数据采集方法

等;三是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充分认识统计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做到数据真实并且“来之有据,据之可查,查之可信”;四是加强名录库系统维护,指定专人负责,加强与工商、税务、编办、民政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将名录变更情况及时更新到系统中,为各种抽样调查打好基础。

(四)强化管理,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

进一步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依法管理统计活动,提高统计队伍和统计工作水平,保证统计法律法规得到全面、正确的实施,充分发挥统计工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的作用,是拓展统计工作领域的任务。一年来,我们把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作为依法行政、依法治统的一项主要内容来抓。我们逐步完善了岗位责任制,数据质量审核制度、统计检查查询等制度。从而有效地保证了统计报表报送工作和统计检查,统计执法的顺利开展。总之,XX县统计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也还存在着统计普法工作还不够广泛,全民统计法制观念淡薄等问题,与市局对我局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统计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还任重而道远。

二、2010年工作思路

1.继续加强统计法制宣传,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统计法制观念,依法开展统计工作和第六次人口普查。

2.积极开展“五五”普法教育,尤其是统计普法,提高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3.继续实施统计监督检查制度和统计执法责任制度,认真完成各项统计执法工作任务。

4.加大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有效遏制统计违法行为。

5.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加强统计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6.依法加强基层统计基础建设,进一步开展对基础建设工作的检查。

10.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计划 篇十

一、指导思想

第五个五年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以下简称统计“五五”普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按照*市统计系统依法行政实施意见的要求,紧密围绕全市统计“十一五”规划目标,结合统计改革和发展的实际,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为统计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推动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

1.局、队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一期《统计法》学习和一期《行政复议法》学习活动。

2.加大学法、用法和依法统计力度。要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并列入全年职工培训计划。要求在实际工作中做到依法组织管理统计工作、依法填报统计数据、依法对外提供统计数据、依法公开统计信息。将统计法规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统计工作的行为准则。

(二)严格按照市局“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标准自查,完备“五五”普法资料库

1.对已经进行的规模以上单位和经济普查对象普法试卷、注册表等资料进行整理、装订。

2.对“五五”普法产生的文字及影像资料进行整理、留存,完备“五五”普法资料库。

(三)加强网络宣传阵地建设,做好栏目维护更新

统计“五五”普法专栏不仅是统计人员学习交流的平台,也是面向社会各界宣传统计法的窗口。要作好对两个确认二级栏目的更新维护。既要确保每月至少更新一次,也要保证更新内容的实效性。

(四)利用“12.1”“12.4”“12.8”等宣传日、纪念日,组织开展各种专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结合《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修改时机,采用问卷调查的形式,向规模以上报表单位及重点企业统计人员,调查统计法的普及度及征求对统计法的修改建议,并集合提出有建设性意见的`人员举行座谈会。扩大统计法的关注度,达到宣传统计法的作用。

2.在宣传日、纪念日上街进行统计法宣传,向过往行人发放统计法律方面的宣传材料、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张贴宣传口号。

(五)拓宽思路,寻求统计法制宣传的新领域

1.积极向兄弟区县借鉴,试行“统计示范单位”评定工作并制定相应评定标准。

在我县的规模以上报表单位中,有一些自觉遵守统计法、贯彻执行统计法的典型单位,对这些单位,也要向兄弟区县借鉴,试行“统计示范单位”评定工作。制定出示范单位评定标准,根据标准对模范执行统计法的基层统计人员给予表扬,宣传并弘扬诚信统计精神,带动更多的基层统计人员依法填报统计数据。

2.将统计普法工作延伸到乡镇统计所,发挥基层统计所在统计法制宣传的前沿阵地作用。乡镇统计所面对的是庞大的规模以下报表单位,也是统计执法检查的盲区,对这部分单位的普法工作将由乡镇统计所逐步开展。

3.自主开展一至两项法制宣传创新性活动。

三、实施进度安排

4月份:1.按照市局“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标准自查,完备“五五”普法资料库,按时上报“五五”普法自查表和自查报告。做好迎接市局检查和验收准备;2.利用统计数据集中采集平台,摸清规模以上报表单位统计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并动员无证人员积极参加20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提高我县规模以上单位持证上岗率。

5月份:利用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机,更新公示栏内容并向报名者发放普法资料。

6月份:制定“统计示范单位”评定标准,并向规模以上报表单位推行。

7月份:组织局队干部职工进行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内容为市局制作的动漫宣传片。

8月份:组织机关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进一步增强干部法律知识和公务员依法行政的基本能力。

9月份:发挥乡镇统计所在统计法制宣传的前沿阵地作用,建全统计所的普法设施。

10月份:举行部分规模以上单位座谈会。结合《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修改时机,采用问卷调查的形式,向规模以上报表单位及重点企业统计人员,调查统计法的普及度及征求建议,并集合提出有建设性意见的人员举行座谈会。扩大统计法的关注度,达到宣传统计法的作用。

11月份:1.利用年报培训会会前讲法等形式组织普法学习,指导统计工作,确保数据质量。2.拟定12.4”宣传活动方案。

11.“统计调查”检测题 篇十一

1.下列调查中。适宜采用全面调查的是( )。

A.了解河南省中学生的视力情况

B.了解某校七(1)班学生校服的尺码情况

C.检测某T厂一批电灯泡的使用寿命

D.调查郑州电视台某栏目的收视率

2.某校为了解本校学生对民族英雄郑成功的知晓情况,从全校2 300名学生中随机抽取了100名进行调查。在这次调查中,样本是(

)。

A.2 300名学生

B.100

C.所抽取的100名学生对民族英雄郑成功的知晓情况

D.该校每名学生对民族英雄郑成功的知晓情况

3.某课外兴趣小组为了解本校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给出以下四种不同的抽样调查方案,其中较为合理的是( )。

A.在篮球场上调查50名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

B.从七年级中抽取200名学生调查其身体健康状况

C.从全校三个年级中随机抽取200名女生调查其身体健康状况

D.从t、八、九年级中各随机抽取100名学生调查其身体健康状况

4.为了解某校学生对篮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网球等球类运动的喜爱情况,小斌同学进行了抽样调查(每人仅选择一项),并根据调查结果绘制了扇形统计图(如下页图1,完整)。已知喜欢乒乓球的学生有320名。则根据图中的信息可知,抽样调查的学生中喜欢足球的不可能是( )。

A.400名 B.190名

C.200名 D.210名

二、填代题

5.要调查下列问题:(1)郑州市的空气质量;(2)七(2)班学生某次数学考试的及格人数;(3)市场上某种食品中某种添加剂的含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其中适合抽样调查的是__.(填序号)

6.某市13 000名七年级学生参加全市统一的数学考试,为了解这13 000名学生的考试成绩。从中抽取1 000名学生的考试成绩进行统计分析。在这一过程中,总体是____,样本容量是____。

7.随机抽查某校40名学生一周的体育锻炼情况。并将结果绘制成如下页图2所示的条形统计图(不完整)。根据图中的信息可估计,该校4 200名学生中一周参加体育锻炼的时间不少于9 h(含9 h)的大约有____名。

三、解答题

8.某校要了解学生的到校方式,选取八年级全体学生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绘制出如下页图3所示的扇形统计图,已知图中“公交车”对应的扇形的圆心角为60°,“自行车”对应的扇形的圆心角为120°,八年级学生中选择乘公交车上学的有50名。

(1)八年级学生中选择骑自行车上学的人多还是选择乘公交车上学的人多?多多少?

(2)如果该校共有2016名学生,那么学校准备的500个自行车停车位是否够用?

9.为了深化课程改革,某校积极开展校本课程建设,计划成立文学鉴赏、科学实验、音乐舞蹈、手工编织等多个社团,要求每名学生都自主选择其中一个社团。为此。学校随机调查了本校部分学生的意向,并将调查结果绘制成表1和图4(不完整)。

根据图表中的信息解答下列问题。

(1)求本次调查的学生有多少名。并分别求a,b,c的值。

(2)请补全条形统计图。

(3)若该校共有3 100名学生,试估计全校选择科学实验社团的学生有多少名。

(参考答案在本期找)

12.统计局统计调查法制工作总结 篇十二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信息已经成为人们工作和生活不可或缺的资源, 我们可以随时从电视、网络、报纸上获取各种各样的资料 (信息) , 而且在我们每天的工作和生活中, 我们也会不自觉的给市场提供个人的信息数据, 如我们的工作单位随时掌握我们的个人资料, 我们去商场购物申请会员卡会留下我们的地址和联系电话等信息, 我们的银行帐户有我们的理财信息等等, 对于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企业来说, 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尤为重要, 企业不但要了解同行的信息, 还要随时了解市场的变化情况, 而统计调查作为一种工具, 是根据统计研究预定的目的和任务, 运用科学的调查方法, 有计划、有组织地向客观实际搜集资料的过程, 对获取信息有重要作用。

在我国, 市场经济的全面放开, 使得市场的总体日愈复杂多变, 体制结构多样化, 加上我国流动人口规模庞大, 进行全面的总体的调查需要花费很大的人力和物力, 在这种情况下, 抽样调查作为非全面调查的一个重要方法被得到广泛使用。统计调查特别是抽样问卷调查在各行各业越来越流行。问卷调查是目前市场调查所采用的一种常用方法, 由于它具有简明、通俗、真实、保密性好、及时等特点, 已被越来越多的受到重用。一个抽样问卷调查概括来说, 大致有以下流程:制定方案→设计问卷→确定抽样方法→实地调查取证→整理资料→分析结果。每个环节都是相互贯通和相互影响的。这里本人就抽样问卷调查的某些环节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二、统计调查中应注意的一些问题

1. 问卷要有针对性, 跟主题相吻合, 调查之前作好充分的准备。

首先问卷的设计是调查成功与否的关键, 如果问卷设计不当, 会使所获得的资料失真或产生大的偏差, 无法为后面的分析提供可靠的保障。我们设计问卷时先要有个目的, 确定好调查对象和调查内容, 这就是为什么要求我们在调查之前要先制定好统计调查方案, 调查方案的作用就是确定调查对象、调查目的、调查方法和调查的实施过程, 为后面的实地调查提供理论指导。其次针对不同的群体, 问卷设计语言措辞要得当。设计的问题要考虑被访者的文化教育水平和年龄层次, 也要考虑不同的地区不同的民族的特点, 避免产生误会。语言上针对不同的调查对象也要区别处理, 如要调查低学历者的生活状况, 我们尽量用简单易懂的生活语言, 以保证得到较准确和较满意的资料, 如果设计的语言过于文学化和专业化, 调查过程中就要花费大量的时间解释或有时被访者失去耐心含糊回答。而调查一些专业性很强的企业或个人时, 我们则要充分搜集该企业或该专业的专业知识, 尽量使用专业术语, 力求得到专业的回答。最后应该避免在问卷内容上有被调查者难以回答或者需要长久思考的问题。

2. 调查时我们要尽量调动被调查者的兴趣, 正确处理好调查者和被调查者的关系, 打消被调查者的顾虑。

调查之前先说明来意和调查的用途, 同时调查者与被调查者之间不能有利益关系或上下级关系, 避免被访者受这种关系的影响。以前我国存在很多自我调查的情况, 上级调查下级或管理部门调查被管理部门, 而且匿名措施处理的不好, 被调查者有顾虑, 使得数据存在不真实的现象。现在越来越多的调查都是委托与调查双方和调查结果没利害关系的第三方机构来进行。目前在我国, 专业的调查机构得到快速的发展, 但是在规模上体制建设上还远不及西方国家, 从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可知, 2003年我国社会调查业的法人单位数为4210个, 占信息服务业的2.1%, 而且资产规模较小, 资产规模在50万元以下的单位中, 社会调查业占本行业的96.7%, 1亿资产以上的只占0.1%, 不存在5亿元以上资产的单位, 在地区分布上, 社会调查业4210个法人单位中, 最多的为北京629个, 占总数的14.9%, 其次为湖北237个, 仅占总数的5.6%, 依次为广东227个、黑龙江226个。数目最少的为西藏5个、宁夏9个、青海22个、海南29个, 四省市合计只占到总数的1.5%。在经营收入上, 1亿元以上的单位社会调查业只有2个, 在信息服务业一亿元收入以上的单位中只占0.2%。社会调查业的发展与社会调查的需求不相适应, 很多企业只好自己搞市场调查, 既花费较大的人力财力, 又不一定能收到好的效果。很多企业为了搞市场调查会有相应的促销活动, 有些消费者为了能获得优惠的促销产品也会提供虚假的信息。

3. 涉及到个人隐私的问题最好是一对一的面谈, 避免受旁人干扰, 对敏感性问题的调查要制定不同的调查方法。

调查隐私问题或敏感性问题往往会遇到很大的阻碍, 很多时候会出现被访者拒绝回答或不提供真实资料的情况, 在抽样理论和方法研究中专门有针对敏感性问题调查的随机化回答技术, 有沃纳和西蒙斯的随机化回答模型。随机化的技巧是尽量让被调查者感到有安全感, 保护被调查者的隐私和秘密, 有时甚至调查员也不知道被调查者所回答的是那个问题, 避免双方的尴尬。我们在进行这样的调查时, 应严格按照科学的方法进行, 并严格遵守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 遵守双方的承诺, 被调查者才会在毫无顾虑的情况下提供真实的答案。

4. 加强调查人员的业务素质培养和发挥好新的调查技术。

实地调查取证阶段, 就是在理论的基础上我们具体去实践求得数据。调查过程中第一个要注意的是对调查人员的培训, 有一批专业的和训练有素的调查人员能够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一般的市场调查机构都有专业从事调查的人员, 也存在一些临时雇用人员来做市场调查的情况。在与被访者面对面的交流中, 调查员的言谈举止、职业态度、专业水平也会影响到调查的成效。目前随着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普及, 网络调查也越来越受到企业和相关机构的青睐, 统计调查打破了传统的一对一对话模式, 将目标转向越来越庞大的网民。2003年, 我国的网民数已接近8000万, 成为继美国之后的第二大网民国, 而各种各样的网上问卷调查也应运而生。网络调查的好处是快速、方便、经济、高效, 网络调查可大大减少调查人员的数目, 节省成本, 而且可以直接连接计算机软件快速的分析出结果。但是由于网络是个虚拟的世界, 被访者是个不受控制的人群, 总会产生很多问题。首先抽样框的设计是个难题, 网民的多变性使得样本的确定比较困难;其次很难识别网民的身份和确定他们身份的真实性, 很多网络用户都存在拥有多个e—mail和多个会员身份的情况, 有些用户就可能没有固定的IP地址, 或一个IP地址多人使用的情况, 如网吧的计算机、使用代理服务器上网的机构和许多办公用的电脑都存在这样的现象, 所以虽然现在很多网站采用cookic技术和IP地址识别法, 也难以避免遗漏样本或一个用户重复投票的情况;再次在网络调查中, 一般的用户都不愿意输入身份证或电话号码等个人资料, 如果强制要求输入, 则可能出现用户不合作退出调查或提供假个人资料的情况, 致使无回答误差比较大。所以对于国家和政府比较政策性的项目的调查还是以实地调查为主要形式, 对企业的产品或某项服务的满意度、产品的销售情况、对某个新闻的看法等类似的调查, 很多就采取网络调查的形式。目前在西方国家, 由于电话的普及, 电话抽样调查也得到越来越多的应用, 如美国各式各样的民意调查, 大都采用电话调查的形式。电话调查的条件一般是要求问题要少而简短, 抽样框是所有登记在册的电话用户。在我国, 人们统计调查的意识还没得到普及, 很多人视电话采访为骚扰行为或持怀疑态度而不愿接受问卷调查, 所以电话调查在我国还很少被采用。随着人们对调查的认识和科学的发展, 越来越多的新技术将会应用到统计调查中。

5. 充分利用调查所得资料, 为政府、市场、企业和广大民众提供真实和科学的分析报告。

抽样调查的目的是通过从总体中抽取样本进行调查和观察以对总体的一些参数做出统计推断。现在在管理信息系统中有个专业的术语叫“数据挖掘”, 有些时候存在数据得来后被荒废的现象, 所以如何对获取的资料 (数据) 进行挖掘和分析成为能不能把调查结果用到实践的关键。我们进行市场调查目的就是要“从实践中来, 到实践中去”, 统计分析的好坏关系到调查的圆满性和调查结果如何对市场发挥指导或参考作用。所以在得来的样本资料中挖掘有用信息找出事件的本质和规律性是我们统计分析的任务。

三、总结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 我国的统计调查体系是建立以必要的周期性普查为基础, 经常性的抽样调查为主体, 同时辅之以重点调查、科学推算和少量的全面报表综合运用的统计调查体系。如何发挥每个环节的作用及如何改革和完善统计调查方法使之更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也是统计工作者在不断探索的问题。总之, 我们要大力推广和普及统计调查知识, 加大统计调查的宣传力度, 提高全民的调查意识和责任感。不断加强统计调查的现代化建设和法制建设。才能使我们的统计调查更好的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

摘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使得统计调查特别是抽样问卷调查得到越来越普遍的发展, 在抽样调查的流程中, 每一个环节都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都需要用科学和严谨的态度对待, 本文就关于抽样问卷调查的环节谈一下个人的看法, 探讨一下统计调查中应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抽样调查,问卷设计,调查业发展,业务素质,统计分析

参考文献

[1]杜婷庞东:网络抽样调查数据质量的评估与控制[J].统计与决策, 2004年4期

[2]黄小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统计调查方法问题的探讨[J].统计研究, 1994年3期

13.坚持依法统计推进统计法制建设 篇十三

党的“十六大” 明确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党的“十七大” 更把“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确定为当前和今后工作的重要任务。依法统计是依法治国方略在统计领域的具体实践,它要求各级政府统计部门要以统计法律法规为准绳,依法行政,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为统计工作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为了确保统计工作顺利进行,必须切实加强统计法制建设,规范统计行为,坚定不移地推进依法统计。通过依法统计,进一步达到改善统计工作环境,维护统计工作秩序,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党和国家实行科学决策和宏观管理服务。

一、依法统计的重要意义

1、依法统计的基本内涵。依法统计是指有关组织和个人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组织和监督管理统计活动的总称。具体来说,依法统计包括两个层面,一是依法做统计,二是依法管统计。依法做统计,对各级政府来说,就是依法领导和支持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执行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准确及时地完成统计工作任务,并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组织实施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对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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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就是依法组织开展统计调查活动,依法履行对统计调查对象保密的义务,并对所报送的统计资料真实性负责;对统计调查对象来说,就是依法如实、及时地提供统计资料。依法管统计,对各级政府来说,就是依法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支持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独立行使法定职权,并为开展统计工作及监督管理提供必要的保障;对各级领导人来说,就是依法领导和监督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对政府统计部门来说,主要包括:依法审批和管理统计调查项目,依法管理和协调部门制定的统计调查表和统计标准,依法管理和公布统计资料,依法管理民间与涉外统计调查活动,依法组织指导各部门和基层加强统计工作,依法加强对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规范统计行为,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稽查和巡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对部门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来说,就是管理和协调本部门、本系统的统计工作,监督检查本部门、本系统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对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来说,就是依法检举、揭发统计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因此,推进依法统计,不是一般性的号召,更不能停留在口头上,而是要实实在在落实到统计的各个环节、各个领域、各类对象上。只有这样依法统计才能得到有效推进。

2、依法统计的重要意义。实行依法治国,要求政府机关必须依法行政。国务院先后发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 —2—

决定》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要求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及其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把依法行政贯穿于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对于统计工作来说,要把依法治国、推进依法行政落到实处,主要任务就是全面推进依法统计。通过推进依法统计,深入贯彻《统计法》,保障统计数据的真实可靠,使统计数据能够全面客观地反映经济社会的运行情况,预测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宁波和法治政府,提供一流服务。

二、当前统计法制建设取得的成绩

当前,统计改革和建设进入关健时期,统计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和关注,统计法制基础工作建设和统计法制建设也在不断得到加强,为有效地、科学地组织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发挥了重要作用。

1、修订并公布了统计法律法规。2009年5月1日,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联合颁布实施了《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方面的部门规章。2010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统计法治建设进程中又一重要里程碑,是全面推进依法统计的新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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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了统计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依据统计法律法规,各级统计局都设置了统计法制工作机构或统计执法检查机构,承担宣传贯彻统计法,组织、指导、监督、管理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受理统计违法举报和查办、转办、督办统计违法案件,办理统计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事项等职责。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了素质较高的统计法制工作人员或统计执法检查员,通过培训和考试取得了统计执法检查证,并实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和管理制度。

3、开展了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各级统计局把统计普法作为加强统计法制建设的首要内容和基本任务,作为提高全社会统计法律意识、推进依法治统的重大举措来抓。近两年来,各级统计局以《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处分规定》颁布为契机,立足统计普法宣传的实效,不断创新统计普法宣传的形式,较好地实现了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从形式到实效的转变。持续开展了对行政、企事业单位统计负责人和统计人员的普法教育和培训。同时,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每年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组织上街宣传统计法,结合统计业务培训、职称考试、普查宣传工作等宣传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取得了良好效果。

4、加强了统计执法检查。各级统计执法检查机构建立了统计执法检查制度,每年在有针对性的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同时,还进行统计巡查。按照相关统计法律法规的规定,各 —4—

级统计执法检查机构进一步规范了统计执法程序,坚持秉公执法,严格统计执法纪律,搞好廉洁执法。在内部组织统计局各专业统计人员共同进行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加强了同人大、纪检监察、法院、法制、司法等部门的联系,使统计执法环境大为改善,执法力度明显加强。

5、依法治统取得明显成效。由于大力抓好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加强了统计执法检查,依法治理统计环境,为统计改革和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起到了保障和促进作用。一些以往统计基础工作比较薄弱的企业事业组织按照统计法的规定设立了统计机构或在有关机构中设置统计员,设置了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建立健全了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和档案等管理制度。各统计单位迟报、拒报的现象逐步减少,虚报瞒报现象得以有效遏制,从而确保了统计数据的真实可信,发挥了统计在了解国情国力、指导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

三、目前统计法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在肯定统计法制工作取得可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看到统计法制工作还存在某些不足,与 领导和群众的要求尚存在一定差距。

1、统计法律法规还不够配套。一是统计法律体系还不够完备和配套。为了搞准普查和其他统计数据,世界上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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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都相继制定颁布了与统计法相配套的法律,如普查法、数据保密法等。而我国尚未制定颁布专门的普查法,开展普查的依据是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每次普查前国务院颁布的普查办法或条例,普查工作缺乏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二是统计法律法规与其他相关法律不够衔接和配套,法律法规条文之间有矛盾和冲突。例如,统计法规定,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普查办法或条例规定,普查取得的资料不得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但《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定超生必须交纳社会抚养费,《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公民必须依法纳税。因此,在人口普查中,流动人口中的超生者担心受到处罚而躲避普查登记。在经济普查中,个体工商户生怕补缴税费而瞒报营业数据。

2、基层统计法制力量仍较薄弱。一是工作量与人员力量极不匹配。由于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尚未完全到位,市、县统计局统计报表任务繁重而编制人员较少,大部分县区统计局法规股只有1人,还要兼任其他专业统计报表工作。统计局的专业统计人员尽管通过法规知识培训考试取得了统计执法检查证,但由于报表工作繁忙,难以顾及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二是统计人员相关业务知识欠缺,多数执法人员既非法律专业人员,也非计算机、财会等方面的人才,对相关专 —6—

业知识缺乏。例如:缺少必要的财务知识,使得统计执法检查达不到预期的目的。随着统计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深入,网上直报日渐形成,没有网络办案的经验,同时现代化办案工具、设备保障也不全,还要拿着统计报表去对统计台帐,落后的办案手段也不适应统计工作的发展。在个别县级统计局中,由于受知识结构老化,业务能力较低,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较差,缺乏创新意识,工作力不从心等因素的影响,法制人员的素质急待加强。

3、统计普法宣传教育任重道远。一是由于乡镇街道和企事业组织的统计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变动频繁,对这一群体的统计普法工作将持续不断。二是近几年虽然通过全民普法教育工作的开展,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有所提高,但由于受经费、人员等因素的限制,公众对《统计法》和统计工作的理解还远远不够,统计工作不为人所知。很多个体从业者根本不知道《统计法》,更不了解统计工作,在各种抽样调查或普查中不予以配合,这个群体的统计法制观念淡薄,对他们进行统计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任务重、难度大。三是普查中对普查对象进行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还不够广泛深入,有些普查对象心存疑虑,对普查登记不配合。

4、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不够。一是执法力量单薄。由于市、县两级统计执法检查机构人员过少,难以开展经常性统计执法检查。二是执法环境欠佳。近些年来,各地优化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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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环境,大力治理“三乱”(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有的地方开展统计执法检查要把检查方案报送经济环境治理办公室审批,少数统计局领导怕惹麻烦、触红线,抓统计执法检查的力度不够。三是普查执法不够。由于普查登记时间紧、任务重,对普查对象不配合、不如实申报普查数据的行为,基本上是采取耐心说服教育的方法,极少进行统计执法检查和立案查处。

5、局部统计数据失真仍有发生。由于统计方法制度还不够科学完善,统计调查组织还不够周密有效,统计普法宣传还不够广泛深入,统计执法监督还不够严格有力,再加上体制上存在的问题,如层层考核、指标量年年加码,考核一刀切、考核体系不健全等多种原因,致使在有些地方和单位统计违法违纪行为仍时有发生,某些统计数据出现失真现象,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考核评价排名的某些指标,如GDP、新型工业化、城市化率等,有些地方有攀比现象。二是部门统计的某些指标,如乡镇企业总产值,招商引资额、计划生育率等,有的地方有虚报现象。三是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某些指标,如销售收入、利润等,有瞒报现象。四是普查和抽样调查的某些指标,如流动人口、超生人口、农民家庭收入等,有漏报现象。

四、加强统计法制建设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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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各方面对统计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统计工作的任务越来越重,难度也越来越大。“视统计信誉为生命”、“依法统计”、“阳光统计”是当前新形势对我们提出的迫切要求,要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完成新时期的任务,解决统计工作前进中的各种问题,就必须通过法律手段来加以引导、规范、保障和推动。关键是要坚决贯彻落实依法统计的基本方针,充分发挥依法统计在统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1、牢固树立“依法统计”理念。新《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颁布以后,统计系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法治理念。这是各级统计部门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改善统计工作环境、维护统计工作秩序、构建和谐统计环境的重要前提。我们要从推动统计事业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高度来谋划统计法治工作,作为一项全局性、战略性的系统工程,将其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抓紧抓好。一是要牢固树立依法统计理念,切实提高法律素养和学法、懂法、守法、执法的自觉性。二是要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每个统计工作者都要坚持秉公执法,公正执法、廉政执法和文明执法。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执法原则。三是要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继续强化大局意识,使统计法治贯穿于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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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在服务大局中推进统计法治建设。统计依法行政始终成为“提高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的法治保障。

2、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统计法律制度,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机制建设。要建立健全统计法律制度,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各项工作规程。《统计法》是有效、科学地组织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准确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在了解国情国力、指导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法律规范,是坚持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的可靠法律保障。有道是“大智用人,睿智立法”,我们要不断总结统计工作实践,将那些有利于引导、规范、保障和推动统计活动有序、高效开展的办法和措施,通过立法程序,制定为法规或规章,成为人们普遍遵守的法律规范。特别在目前统计法修改之际,更要提出统计体制、统计机构、统计制度、统计法律责任等一系列可行性建议。统计法颁布实施后要结合当地实际,完善各种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各项工作规程。以依法行政作为统计行政机关各项工作的基本要求,推进各项统计工作向依法管理、依法运行转变。

要建立和完善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使依法行政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建立和完善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以《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统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10—

规章为依据,按照执政为民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及建设“法治宁波”的要求,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统计部门执法岗位、执法标准和执法责任,强化执法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切实维护国家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权威,使依法行政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研究制定统计政务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开统计工作的法律依据、职责范围、制度方法、社会承诺、办事程序、标准和期限,增大统计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依法行政,不断深化统计改革,加强统计管理,规范统计活动,保障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统计服务水平,促进统计事业的发展。

3、着力抓好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建立并及时更新统计人员数据库,及时掌握统计人员及负责人的变动情况,认真抓好统计人员的普法函授教育和培训。在统计业务培训、职称考试、统计执法检查等工作中,都要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同时,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努力做到让普法对象对统计法律法规看得见,听得懂,记得住,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途径,积极搭建各类宣传平台,让统计法制信息和法律服务深入乡村、社区、企业、单位,不断增强公民的统计法制意识,树立正确的统计观念,自觉遵守统计法律法规。要改变以往单纯发放宣传资料的宣传方式,以统计执法检查为主线,将统计法宣传、办理统计上岗证和检查资料的真实性、报表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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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以及原始记录、台帐的建设情况紧密联系在一起,努力做到将统计法制意识融入日常的统计工作中。

4、切实加强统计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强化统计执法的关键在人,“奉法者强则国强”,统计执法人员是推进统计部门依法行政的主力军,加强统计法制队伍建设,不是单纯的加几个人,配备一些装备,主要的是要重视统计法制队伍的素质建设,要选调得力干部充实统计法制工作机构。增强市、县两级统计执法力量,争取在现有的地方统计调查部门中增加能独立行使统计执法权的执法机构。要加强对统计系统干部和职工的统计执法培训,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他们的培训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和业务技能,培养成既熟悉法律知识又熟悉统计业务的复合型人才,着力打造一支既懂统计业务,又能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专业化统计执法队伍。同时要关心统计法制工作人员的成长和发展,对统计行政执法绩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和奖励,并作为统计系统考核任用干部的依据,充分调动统计执法人员提高统计执法质量和水平的积极性,形成有利于推动政府统计部门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良好环境。

5、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一是各级政府统计机构要切实加强对统计执法工作的领导。组织统计系统内部取得统计执法检查证的专业统计人员,全力推进统计执法检查。把统计法制工作与统计专业工作结合起来,积极主动地为专业 —12—

工作服务,发挥专业人员的专业特长,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共同搞好统计执法工作。同时要坚持综合运用全面检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等方式,开展经常性的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二是各级统计部门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的大力支持,加强与组织、纪检监察、司法、法制等部门的联系,积极推动联合执法,为统计法治提供有力的外部支持。通过联合执法,既增强社会公众遵守《统计法》的自觉性,扩大了影响,又树立了《统计法》的权威,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三是要结合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实际,创新统计执法检查方式,转变执法理念,跟踪检查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规范被检查单位的统计工作行为,提高领导和统计人员的法律意识,营造和谐融洽的统计执法环境,达到“惩防并举,教育为主”的目的,确保统计执法效果。四是要对统计违法的典型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的查处。要敢于执法,善于执法,必要时借助新闻媒介,给予曝光,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以案释法,以法育人,扩大查案的影响力,从而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确立统计执法的权威。

综上所述,只有全面坚持依法统计,才能提高统计法制工作水平,只有着力加强统计法制建设,才能保证统计数据质量,同时也才会营造出阳光统计、和谐统计的良好氛围。

14.统计局调查队2011年工作总结 篇十四

一、强化经济调查监测,全力提高统计调查水平

始终坚持“独立调查,独立上报”的原则,充分发挥统计调查在经济监测预警方面的优势,为各级党政领导决策和有关部门提供了高质量的统计调查服务。

(一)圆满完成了各项制度性调查工作

按照国家调查方法制度的要求,从xxx实际出发,积极部署,周密安排,确保了各项制度性调查工作有序推进,做到了工作进度与时间完美对接。

1.扎实开展城镇住户调查工作。上半年,在圆满完成城镇居民生活状况和收支调查工作的同时,按照国家局和总队的统一部署,全面启动新一轮全市城乡抽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抽取19个社区居委会577户居民家庭为抽样点;编制完成了一、二级样本抽样表,汇制完成小区图,对辅调员的培训工作和入户前的宣传工作已全面展开。

2.规范做好农村住户调查工作。一是按要求完成了一季度全市140户农村住户季报的审核、汇总、上报工作。二是积极、稳妥、有序地组织和指导辖区内县级调查队开展农村住户抽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在严格执行总队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结合xxx实际情况,制定市级实施方案,明确了职责和工作目标,落实了人员,细化工作任务,优化工作程序。目前样本框资料已经上报总队农村住户处。

3.全面加强价格统计调查工作。继续做好居民消费、商品零售价格指数、城镇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编制工作。认真执行工业品出厂价格和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调查、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房地产价格三个专业调查方案,不断完善调查样本,进一步保证了样本代表性,对由于各种原因失去代表性或非主导产品进行适时调整。新增1家固定资产投资价格调查样本企业,新增1家开发量大的公司作为“其它费用”填报单位,剔除10家无项目、无地、无交易的房地产价格调查样本企业,新增15家经营稳定、项目较大的房地产企业和2家市场影响大、经营网店多的房产中介公司。工业品价格调查企业由去年的51家增至78家。

4.积极推进规模以下工业统计调查工作。利用一个月时间完成了新一轮规模以下样本轮换及新的辅助调查员培训工作,详细解读了定期报表中的变动指标;加强对县区的检查、指导,及时、高效、准确地完成了2011年年报、2011年一季度和上半年报表收集、数据汇总、进度分析、报表说明等任务;绘制适合我市的《规模以下抽样调查工作流程图》,编印、使用《规模以下工业调查回访(查询)记录》和《规模以下工业调查报表核查清单》,确保了推算数据的真实可靠。

5.不断强化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一是强化样本维护。为确保有效样本,对被纳入调查样本的54家企业的基本信息进行全面核对,确保企业有效样本的上报率;二是强化数据评估、审核。加强现场登记数据与历史数据的对比,保证数据的连贯性和一致性,对上报数据采取“三审”措施,做到“企业调查员初审、专业负责人二审、分管领导三审”,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可信。三是强化现场调查。6月初,对部分已上报报表企业进行了实地调查,重点核实企业人均月工资情况,利润总额小于营业利润情况,固定资产原价减少情况。经核查,更正了部分数据,保证了上报数据能真实反映企业的实际运行状况;

对调查数据的采集、录入、审核、汇总、评估、上报等各个环节的质量控制都制定了新标准、提出了新要求,形成了一套科学有序的数据质量控制体系。

(二)扎实推进统计法制工作

1.《统计法》学习宣传工作举措得当。一是将新《统计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学习列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列入干部学习培训计划,列入各业务工作和任务布置的必要项目。二是加强统计法制信息工作。认真做好普法工作总结、执法工作总结和执法检查情况汇总表的上报工作;积极撰写有关统计调查法制工作研究论文和信息,努力在全队形成“人人重法、遵法、守法”的氛围;配合总队进一步完善内网的统计调查法制栏目,加强与兄弟市县队的相关信息交流。三是加强分类指导。针对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的不同特点和需求,确定不同的普法内容,采取不同的普法方式,努力开发适合不同对象、不同需要的普法宣传资料,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联合xxx电台、xxx电视台、xxx网络论坛、《xxx日报》、杂志等大众传媒,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普法宣传的重点主要集中在调查对象。

2.统计执法水平再上新台阶。为进一步宣传贯彻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结合“五五普法”工作计划,认真开展了统计执法大检查,执法过程中,本着教育为主,惩处为辅的原则,严格遵循办案程序,坚持重实情、快处理、早结案的宗旨,对部分违反《统计法》行为的单位进行了警告,并对江西中材太阳能新材料有限公司给予了3000元罚款处罚。此举起到了处罚一个、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总队长邓盛平批示:“xxx调查队善于执法,敢于执法的做法值得全省调查队系统学习和借鉴”。副总队长邓祖龙批示:“xxx调查队办理此案程序到位,处理及时,结案较快,企业法人信服,起到了良好效果,可以转发全省调查队系统参考”。

(三)积极推进统计工作信息化建设

一是完善了xxx调查队内网管理规定,强化队内网站功能,整合资源,提高效率。二是认真总结采购经理调查月度网上直报工作经验,为日后其他专业开展网上直报提供参考。三是逐步完善我队内网相关栏目;规范内网的日常维护、加载、审核等工作,严把信息加载质量;对计算机硬件资源进行进一步整合,保障了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强化创业服务意识,全面提高服务决策能力

按照总队和市委的要求,结合机关效能年活动的整改落实任务开展了创业服务年活动。以创业服务年活动为推力,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密切监测经济运行情况,做到预测分析求“准”、专题分析求“精”、对比分析求“深”,力求通过准确、及时、深刻的统计调查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有深度、有见解、有价值的分析资料,用统计调查服务赢得领导对统计调查工作的肯定和重视。

(一)重大课题分析研究不断加强

积极参加江西调查总队组织的2011年度全省调查队系统分析研究重点课题招标活动,我队申报的《发展低碳经济的重点研究》、《返乡农民工创业现状及其影响因素分析》、《新时期做好统计调查服务的新思路》3项课题中标。在确定全年计划和重点课题的基础上,成立了由队领导牵头的调研工作领导小组,着力推动全队的调研工作。

(二)调研工作密切关注社会热点

结合各级领导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百姓最关注、最关心的利益问题,开展了“xxx市企业用工需求情况调查”、“建材下乡对xxx农民建房推动作用调查”、“房地产市场专项调查”、“早稻生产情况调查”、“农民工生活质量问卷调查”等调研,形成了一批有价值的调查报告,引起了市委市政府及总队领导重视并获批示。同时,还全力配合省城市环保测评组开展“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满意度调查”,确保调查取得圆满成功。

(三)信息工作实现开拓创新

继续发挥统计调查工作特点和优势,大力组织和开展“短、平、快”信息的报送工作,在信息的及时性、针对性上下功夫,努力提高捕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能力,以满足各级领导决策的需求。继续办好《xxx调查》、参与办好《xxx统计提要》、《xxx国民经济动态》、《xxx横向经济信息》、《xxx工业经济动态》等调查刊物,为各级领导、有关部门全面深刻了解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变化趋势提供了充分的信息支持。上半年我队共发布政务信息115篇,重大信息121篇,调查分析11篇,其中:被地市级领导批示2篇,《中国信息报》采用3篇,市委、市政府采用5篇,市级媒体采用18篇,总队内网采用242篇,其中《当前xxx部分企业出现用工荒原因分析意见及建议》、《加大建材下乡宣传力度,让“惠农政策”走进千家万户》被总队领导批示2篇,市领导批示2篇。

四、强化规范管理,全力推进机关队伍建设

以创建学习、务实、进取、创新型队伍为目标,全力提高干部素质,在创建和谐机关的基础上,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极大地推动了调查队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

(一)学习型干部队伍建设卓有成效

今年以来,xxx调查队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职工扎实开展学习活动,成效显著。

1.学习内容紧扣中心工作。每月都有明确的学习目标与内容。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苏荣同志《加强官德修养提高思想境界》、马建堂局长在国家调查总队2011年度考核工作总结会议上的讲话及邓盛平总队长《以“三个提高”为主线开拓统计调查服务新局面》、李安泽书记在全市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召开了“积极融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 加快建设国家新能源科技城”主题研讨会。

2.学习资料丰富齐备。围绕每期学习重点编制、发放学习资料;为干部职工选购政治理论书籍、业务书籍和其它人文科学、自然科学类书籍,向所有干部配发《政治理论和新知识读本》、《调研世界》、《中国统计》杂志,根据干部职工需要为其购买1至2本人文科学、自然科学类书籍;举办了2期人文知识学习班,刻录了《2011全国统计系统成果汇报演出》、余秋雨专题报告《中国传统文化的现代折射》电子光盘。

3.学习成效迅速显现。通过学习活动,全队上下形成了勤奋学习、动手动脑的好风气,干部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今年以来,全队发表在国家级和地方级刊物上各类文章30余篇。江西省调查队系统技能大赛上,参赛选手凭借扎实的理论功底和过硬的业务素质,取得了全省第二名的好成绩。

(二)党风廉政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

1.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统计调查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制定了《2011年xxx调查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完善了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协助抓、党支部具体抓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加大年度廉政考核的力度,强化考核结果的应用,将考核结果记入廉政档案,与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直接挂钩。

2.创新形式,扎实开展廉政教育。积极开展《廉政准则》、《四项制度》等学习教育活动,坚持每周一下午例会期间安排一定时间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知识,分3批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市纪委举办的党风廉政建设知识讲座。组织观看了廉政教育录像片《监狱改造纪实——囚犯一日》。

3.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廉政建设扎实开展。工作中,坚持用制度管事、以制度育人、按制度行事。加大了对人、财、物、数的管理力度,做到所有财物有入库和出库记录,有监管人。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执行总队6月1日全省调查队系统政府采购培训会议精神,坚持政府采购。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及时注销了过去因工作需要与市财政局对接的基本账户。

(三)干部作风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围绕提高机关效能,建设一支作风正、纪律严、业务精的高素质统计调查干部队伍,扎实推进统计调查事业科学发展,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顺利完成了第一阶段各项规定动作,为下阶段工作打好了基础。

1.宣传发动到位。分别召开了1次党组会和1次专题会,研究制定了《xxx调查队干部作风建设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列出了时间安排表,细化了活动进程,指明了活动责任人,成立作风建设活动领导小组。

2.干部学习到位。组织干部专题辅导1次,集中学习6次。队领导就作风建设相关理论为全队干部做了专题辅导,全队集中学习了总队《关于印发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队系统干部作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学习了中央、省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干部作风建设的文件精神,向每位干部发放了理论读本和笔记本,每人完成学习笔记3000字。

3.思想认识到位。组织开展了2次主题实践活动。一是“干部作风建设之我见”大讨论,全队干部结合自身实际,就加强作风建设谈了自己的看法,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开展“情系青海玉树牵手灾区同胞”捐款活动,活动共募得善款5300元。

行政管理、综合治理、财务管理、机关党组织建设等工作也得到了相应的发展。上半年已获“全市创建文明城市先进单位”、“2011—2011年度市级文明单位”、“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xxx市综合治理平安单位”4项荣誉称号。

2011年上半年,xxx调查队圆满完成了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布置的各项任务,抓落实、求创新、重实效,全面加强基础工作,各项工作都有了新进展、新突破。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一是人手紧与任务重的矛盾较为突出;二是统计调查方式、方法需要进一步创新;三是队伍管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四是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一定要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和改进。

下半年主要工作打算

一是强化理论业务学习,提升干部综合素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学习和培训计划,完善相关制度,扎扎实实地开展理论业务学习,推动干部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的全面提升。

二是强化基础工作,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围绕“三个提高”,根据《江西省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 监察厅司法厅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精神,对调查队各专业工作情况进行认真自查,重点对城乡住户、农产量调查、主要畜禽监测调查、农民工调查和物价调查工作进行全方位自查,对查找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源头数据质量。

三是强化统计分析研究,提升优质服务水平。坚持领导带头,全员参与,注重质量和实效的原则,层层分解任务,加大分析调研力度,为各级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服务。

四是强化服务意识,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全体干部职工必须树立较强的时间观念,发挥调查部门的独有优势,敏锐捕捉社会热点,做到快速调查,快速上报,为领导提供超前的信息服务。

五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的要求,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落实主要负责人承诺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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