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告成镇领导干部接访制度

2024-11-22

2022告成镇领导干部接访制度(共2篇)(共2篇)

1.2022告成镇领导干部接访制度 篇一

告成镇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

工作制度

为切实推动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意见》(中办发„2009‟3号)和市信访局有关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事要解决”为核心,“案结事了”为目标,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领导科学发展的水平,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和谐不稳定因素,为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夯实党的群众基础;进一步转变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增进干群之间的理解、信任和感情,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增强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制度措施,广泛

汲取群众智慧,使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更加符合客观实际,更好地兼顾各方面利益,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问题的产生;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 的意识,切实承担起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增强处理复杂问题、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水平。

三、工作方式及程序

(一)接访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方便群众、解决问题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接访领导范围

告成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

(三)接访时间安排

按照信访办排出的党政领导接待一览表行,保证每天都有一名党政领导接待来访群众。

(四)接访公示

各党政领导干部接访时间,由信访办公室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示,同时在群众来访接待场所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领导干部的姓名、职务、分管工作,领导干部接访的时间、地点、接访方式,参加接访的相关部门和领导干部等。

(五)接访方式及地点

领导干部根据情况可采取定点接访、重点约访、带案下访及联合接访等方式进行。

1、定点接访:地点一般安排在镇信访办领导接待室。每天由1名党政领导接访,信访办成员和其他相关部门人员参加,联合接访可选择适宜的场所;领导干部接访时,要摆放公示牌,标明姓名、职务,并对每一件信访事项填写接访登记表,签署具体处理意见。

2、重点约访:领导干部有针对性地约访重点信访人,倾听其诉求,主动协调解决其合理性诉求;对情况复杂、涉及面广、隐患突出、主体责任难于落实的重大信访事项或群体性问题,由党政领导干部牵头,相关部门领导参加。

3、带案下访:对矛盾突出、工作滞后、积存问题较多的部门,以及解决难度大、久拖未决的信访问题,纳入重点管理,由领导干部带案下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听取意见,剖析问题症结,研究解决办法。

(六)、包案处理

1、坚持“谁接访、谁交办,谁负责、谁解决”的原则,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领导干部接访原则上是谁主管谁接访,如遇接访内容不属接访领导分管范围,首次接访的领导干部要负责交办,接受交办的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并落实包掌握情况、包思想教育、包解决化解、包息诉息访的“四包”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跟踪督查,一包到底,直

至问题解决到位、上访人员息诉息访。

2、对群众反映强烈、涉及面广和社会高度关注的疑难信访事项,由党政主要领导亲自包案,亲自主持协调处理,直至问题解决并息访息诉。

3、对涉及人数多、组织化倾向明显的群体性问题,包案领导要组织有关部门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提交领导班子集体研究。

4、包案情况要通过适当方式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5、凡领导干部接访后又发生越级上访的,尤其是到市、赴省、进京上访或非正常上访的,镇党委政府要责成该接访领导说明情况:对工作不力、处臵不当,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七)督办落实

1、各部门要以“事要解决”为核心,以“案结事了”、“息访息诉”为目标,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社会救助和思想教育等手段,促使问题有效解决。财政部门要在办理案件和解决信访问题上予以必要的经费保障。

2、对党政领导接待的信访事项,信访办要在15日内将群众来访事项交办单交有关部门限时办理,并负责跟踪督办。有关部门应在接到交办单的15日内向来访群众出具是否受理告知书,在60日内提出处理意见,报经接待领导及分管领导同意后,及时答复来访人。

3、对领导干部接待的信访事项,镇信访办要建立工作台帐,详细登记问题发生地、责任单位、产生原因、接待处理意见、办理结果等情况,以便督办落实和回复来访群众。同时要做好领导干部接待情况的登记统计和汇总分析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热情负责接待来访群众

要带着感情,耐心倾听来访群众的诉求,想方设法帮助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细致地做好解疑释惑和情绪疏导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坚决杜绝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现象发生。

(二)认真解决突出问题

要抓住重点和关键,着重解决案件复杂、久拖未决的疑难问题,着重解决责任主体难落实、工作难度大的复杂问题,以及涉及政策层面、需要完善相关规定的重大利益矛盾和突出问题。

(三)探索建立重大决策信访评估制度

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确保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对不符合大多数群众根本利益的政策、决策,决不能强行出台;对政策、决策本身符合大多数群众根本利益,但一些群众一时难以理解的,要充分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决不能仓促出台。

(四)严格依法按政策办事

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督促责任单位依法按政策办理;对群众诉求合理或部分合理,但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明文规定的,要抓紧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对群众诉求依法按政策不能解决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决不能为求一时一事的解决而突破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引起新的攀比和问题;对特别困难的群众,要研究采取个案帮扶等措施,使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五)及时就地化解矛盾

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信访工作原则,强化地方和职能部门的主体责任,落实首办责任制,切实防止初信初访转为重信重访,防止矛盾上交。要把工作重心和着力点放在基层、放在夯实信访工作的基层基础上,推进信访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

(六)强化思想疏导工作

要在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的同时,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切实做好情绪疏导工作,把接待群众来访的过程作为思想教育和政策法制宣传的过程,积极引导群众正确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正

确行使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合理合法地表达诉求,自觉维护信访秩序。对无理缠访闹访和有违法行为的,要加强法制教育;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七)严格落实各项措施和指标

各党政领导的接访计划要具体到岗、落实到人、明确到时。领导同志工作调整后,镇信访办要及时对接访计划进行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示。党政领导因故不能按时接访时,镇信访办要及时与有关领导沟通,及时做出调整,确保有领导接访。信访办要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认真组织好领导接访工作。要做好接访前的组织、协调和服务等各项准备工作,在接访中要负责、实事求是地及时向领导同志介绍情况、提出建议,并在接访后按照领导指示,认真抓好督办落实,维护党委、政府和领导的形象。

2.乡镇领导接访工作制度 篇二

为了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特制定本制度。

一、接访原则:

按照“分工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处理接访事项。把解决实际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做好思想疏导教育工作。依法、依理、依情、实事求是地解决来访者反映的问题。

二、接访领导与对象:

接访领导为**镇全体党政领导;

接访对象为**镇广大干部群众及外地有关人员。

三、接访时间与地点:

每月15日、25日为领导接访日,如遇节假日顺延。如当值镇领导外出,由当值镇领导商请其他镇领导代替;镇党政综合办应将每一个月的接访领导名单和分管的工作在宣传栏中公布;遇到重大接访事项,领导干部应随时接访。接访地点安排在镇机关群团办公室。

四、接访内容:

(一)对**镇党委政府在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有关精神后的意见和建议;

(二)广大干部群众认为自身权利受到侵犯,具体办事-1-

部门解决不妥需要向镇领导反映解决的问题;

(三)对严重违法乱纪行为的揭发检举;

(四)重要参政、议政的意见和建议;

(五)信访热点、难点问题和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新情况、新问题,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有关问题。

(六)上级有关部门要求领导出面接待处理的重大信访问题;

(七)其他有关事项。

五、工作程序:

(一)每年年底,由党政综合办会议讨论确定次年镇领导接访计划。

(二)接访采取候访方式,每月由镇领导负责在接访日等候来访者。镇信访办值班人员提前按镇领导接访顺序预约好接访领导,做好接访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负责对镇领导接待案件的协调处理和督查督办工作。

(三)信访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领导接访日的接待记录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完整的记录,负责填写《接访情况记录表》,搜集保管好信访人提供的有关材料,并按照接访领导指示及时向责任部门交办。

(四)对能够当场处理的问题,接访领导可给予解答或提出处理意见,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办理;对需要责任部门进一步调查了解, 研究处理的问题, 接访领导可提出意见, 商请分管领导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对情况复杂、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重大疑难信访问题,接访领导可提出处理原则与思路,并交书记办公会议或党政会议讨论解决。

(五)接访事项由责任部门按照接访领导的指示或会议讨论的决定办理,一般事项应在7个工作日内答复或办结;情况复杂的事项,应在15个工作日内答复或办结;但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六、督办反馈:

(一)责任部门应将办理结果及时答复来访人并反馈给负责记录的信访办公室人员。不能按期办理的,应说明办理进度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意见。

(二)信访办公室负责接访活动的督办和办理情况反馈工作。收到责任部门的办理结果报告后,要认真审核,符合办结归档标准的,报接访领导审阅同意后归档。不符合办结标准的,退回责任部门重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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