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政府体制作业

2025-03-04

比较政府体制作业(共6篇)(共6篇)

1.比较政府体制作业 篇一

期末作业考核

《比较政府体制》

满分100分

一、简答题(每题15分,共30分)1.司法体制在现代政府体制中有哪些作用?

答:司法体制是现代政府体制的有机组成部分,整个政府体制的有效运作有赖于司法体制作用的充分发挥。

第一,司法体制有利于维护特定阶级的利益。司法体制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就阶级实质而言,当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司法体制都是实现资产阶级统治的工具,我国社会主义的司法体制则是实现人民民主专政任务的工具。

第二,司法体制有利于巩固和发展特定的经济基础。当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司法体制是为巩固和发展资本主义经济基础服务的,我国社会主义司法体制是为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服务的。第三,司法体制有利于教育和警示公民。司法机关通过审判活动仲裁争议的过程实际上就是法律精神和法律知识的传播过程,使公众在监督的同时对法律本身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对法律的威力产生了足够的敬畏。

2.国家元首都有哪些职权?

答:尽管各国国家元首所行使的职权有很大差别,但一般都拥有以下职权:

公布法律的权力,即法律经立法机关通过后,必须由国家元首公布,否则,法律不能生效;召集代议机关会议的权力;最高级别的外交权力;最高级别的统帅武装力量的权力;任免国家高级官吏的权力;赦免权;授予国家最高荣誉的权力。

二、辨析题:先判断对错,并说明理由(共20分)1.法国中央与地方政府关系的模式是单一分权模式。答:这句话是错误的。

法国中央地方关系是典型单一集权模式,其特点在于: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关系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地方政府权力是中央让与的权力,其性质是不具有中央权力性质的一种地方自治权;中央通过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的方式对地方代议机关和地方行政长官实施控制和影响,保证国家的一体化,从而显示出明显的中央集权特征;地方政府的法律地位、行政地位和财政地位呈现出一种不断提高的发展趋势。这意味着地方分权在法国进入不断调整时期,地方分权地扩大主要体现在地方经济权力和公共行政权力方面。

三、论述题(共20分)1.试述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是什么?

答: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权力机关,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惟一立法机关,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才拥有立法权,立法权为人民代表大会所独享,是其最重要的权力,任何其他机构都无权制定和修改宪法、法律和法规。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代议民主机关,中国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就是反映人民意愿和代表人民利益的代议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是由民主选举产生,对选民负责,受选民监督。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单位和选民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罢免由他们选出的代表。

四、材料分析题(共30分)

1.根据材料分析说明西方国家议会体制的特征有哪些?

材料1:“每隔几年决定一次究竟由统治阶级中的什么人在议会里镇压人民、压迫人民——这就是资产阶级议会制的真正本质,不仅在议会制的立宪君主国是这样,而且在最民主的共和国内也是这样。”——恩格斯

材料2:英国下院的议会党团是下院中的党派机构,包括各政党的议会党团和督导(又叫做党鞭),是政党在议会中执行党的纪律的负责人。在议会中,无论是执政党还是反对党都有督导,督导的职责是负责通知督促本党议员出席会议、参加辩论,尤其是遇到重要提案时,确保本党议员保持一致态度。如有本党议员违反党内纪律,督导负责对其进行处罚。

材料3:美国国会的议案一般经过提出、委员会审议、全院大会审议等程序。一院通过后,送交另一院,依次经过同样的程序。法案经两院通过后交总统签署;若总统不否决,或虽否决但经两院 2/3议员重新通过,即正式成为法律。

材料4:在资本主义出现以前,没有真正意义的政客,只有官僚,官僚是整个政治舞台的主角。随着资本主义社会的产生,一个新的职业政客阶层作为一种独立的角度登上政治舞台,从而根本改变了官场结构。

答:第一,西方国家议会的本质特征是为资产阶级统治服务。资本主义国家的议会体制符合资产阶级统治的需要。议会体制为资产阶级内部不同利益集团通过非暴力方式解决彼此间矛盾提供了可能,从而有利于维护整个阶级的根本利益,实现对整个社会的政治统治。议会体制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其他阶级,包括无产阶级的需要,或者有效地蒙骗和麻痹其他阶级。议会体制通过定期的、开放式议会选举,通过另一些反对势力的存在,一方面有效遏止政权的腐败,另一方面不断更新国家政策,使国家和社会保持一定的清廉和活力,从而推动社会的发展。

第二,西方国家议会的主要特征是分权与制衡。西方国家议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的一个突出特征是,议会和行政、司法在地位上是平等的。一方面,议会只是国家的最高立法机关,掌握国家立法权;另一方面,它也承担制约其他国家机关,特别是行政机关的功能。第三,西方国家议员大多是职业政客。在现代西方国家的政治舞台上,活跃着两种人:由选举产生的党派政客和由任命而产生的职业官僚。职业官僚是指那些在政府的行政部门工作、处理具体和技术问题的官员,这些人通常由考选和委任产生。政客则是指那些以从事政治为职业的人,这些人必须通过选举产生。职业政客阶层的崛起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国家内部利益冲突的解决方式,抑制了官僚集权的扩张。

第四,西方国家议会政治与政党政治融为一体。从历史上看,现代政党是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随着议会体制的建立和发展而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政党通 过 它在 议会 的 组 织(议 会 党 团),操纵或影响议会活动,进而控制或影响政府的活动,实现党的纲领、政策以至具体目标。议会的全部活动,包括议会组织,也都是以政党为基础加以安排。

2.深化政府管理体制改革 篇二

12月9日,被认为是为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定调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把“扩大内需”放在突出位置,明确强调要着力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完善促进消费的政策,努力提高居民消费能力,增加中低收入者收入。

内需尤其是消费需求不振一直是中国经济的一个短板。在即将过去的2011年,面对萎靡的国外消费,被寄予厚望的国内需求也同样处于萎靡状态。经济学者指出,内需萎靡的根本原因在于收入分配存在重大扭曲。

反映贫富差距状况的常用指标为基尼系数,一般认为,基尼系数0.4应为一条预警线,表明财富已过度集中,社会处于一种危险的境况。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认为,由于相当数额的灰色收入没有被计入在内,再加上目前公布的统计数据可能与实际情况有一定出入,中国实际的基尼系数可能已经高于0.5。

基于此,中国政府高度关注收入分配失衡问题,并在“十二五”规划中明确,要实现居民收入与GDP同步增长。“两个同步”即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更是在各级政府的施政纲领中一再被提及。

但从2011年的情况看,今年居民收入要全面跑赢GDP难言乐观。从统计数据来看,2011年上半年GDP同比增长9.6%,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实际增长13.7%,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7.6%。

事实上,在2005至2010年,除极少数年份,居民收入增幅绝大多数情况下低于GDP增幅。

“不解决收入分配问题,消费就上不来;收入分配问题改善了,消费下降的趋势才有可能遏止。”王小鲁说。

深化政府管理体制改革

“贫富差距问题跟主要的经济结构出现偏差有很大关系。目前的核心问题是在城市化这个大的背景下,土地问题和贫富问题这两个大的问题出了大的偏差。”燕京华侨大学校长华生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

学者分析,中国收入分配问题的核心在于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两个领域都出现了明显的偏差。在初次分配领域,劳动者收入尤其是中低级劳动者收入增长过于缓慢,居民收入与政府、企业收入相比增长缓慢,垄断收益与资源收益被极不公平地分配。

在再分配领域,部分财税政策导致了财富的逆分配,本来应该缩小收入差距的政策反而导致了差距的扩大;社保制度不完善,农民工等最需要社保的低收入者往往没有覆盖在内,社保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再次发挥逆调节作用。

为此学者指出,明年是政府换届之年,很难预计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这个复杂的难题上有多大的推进,但可以肯定的是,必须拿出更大的勇气和决心来解决收入分配这个问题,否则拖得越久对中国经济和社会的伤害就越大。

王小鲁认为,腐败和制度不健全导致的收入分配格局被扭曲是目前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重要原因之一。

根据王小鲁2010年的研究,中国居民未计入统计的“灰色收入”高达5.4万亿元,导致中国实际收入差距大大高于统计数据显示出来的收入差距。此外,现行土地出让制度使得高达数万亿元的土地出让金游离在预算之外,成为地方政府补充财政收入不足的一大来源。由于缺乏监管,这部分收入的使用相当随意,也进一步扭曲了收入分配格局。

为此,王小鲁建议,根子上是改革政府管理体制,推动政治体制改革,如此方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国的收入分配失衡问题。

而从具体操作上看,无论是着眼于宏观调整收入分配格局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还是致力于保证劳动者增收的《工资条例》,都是历经五六年甚至更久的酝酿至今难产。

3.基层政府体制性冲突与治理危机 篇三

深入观察基层政府内部的运行过程,可以发现,虽然整个政府系统在政治语言上具有高度一致性,但是,实际的政府运行充满了矛盾。在许多情况下,基层领导干部不仅不太认同上级政府的政策措施,也不太认同上级领导的能力品行;基层党委部门和行政部门的权力纷争在增加,行政系统自身不同部门之间的矛盾也在增多。所有这些冲突,都严重损害了政府权威和治理的效率,直接造成乡村治理的低质。进一步说,是政府本身的体制性冲突造成了乡村治理不善。不论经济增长,还是公共服务增加,都不能自动解决这种冲突。治理危机既困扰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也困扰基层官员和基层民众。

基层治理状况是国家治理能力的集中体现。或者说,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有效程度,要通过基层治理的绩效反映出来。

显然,当下的基层治理存在突出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层面,一个是社会层面,一个是政府层面。从社会层面看,乡村社会冲突加剧,乡村民众针对基层政府的抗争活动增加,包括冲突的种类增加、介入冲突的社会群体增加、冲突的总体规模也在扩展;从政府层面看,不同层级政府之

间的关系趋于紧张,上下级政府之间、同级政府部门之间,彼此间信任下降,互动中的不合作增加。这种政府体系内部的信任下降和摩擦增加,不仅表现在行政机构之间,也表现在党组织和行政组织之间,还表现在政府组织与社会组织之间。社会层面的冲突与政府体制自身的冲突有着内在联系,政府体制的自身冲突直接孕育催生了大量社会冲突。

现在基层乡村陷入了“强发展”与“弱治理”的困局

如果把“发展”与“治理”作为观察中国乡村的两个视角,可以说,现在基层乡村陷入了“强发展”与“弱治理”的困局。进入新世纪十多年来,中国农村的发展形势良好。农民收入快速增长,公共物品供给快速增加,农民生活显著改善。但是,从治理的角度看,快速的发展并没有带来良好的治理,或者说,治理的质量并没有获得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提升,相反,诸多方面治理的质量还在下降。这种“强发展和弱治理”的现象,不仅成为人们理解中国发展的困惑,而且也在加剧社会的紧张和不安,并引发人们对于未来中国走向的疑虑。

如果历史地考察,可以发现,这种发展与治理的不平衡并非始于近十年。

1980 年代中后期,农村中的冲突现象开始显现,政策语言的表述是“干群关系紧张”“群体性事件增加”,大量冲突围绕农民税费负担而展开。当时,中央政府规定了农民税费

负担的标准,并加强了对地方政府行为的监管。与此同时,各级政府强调:解决农民负担过重,根本上是加快经济发展问题,提高农民收入。“发展是硬道理”被提到更高程度。在整个 1990 年代,农村经济保持了较快发展,但是,农民税费负担引起的社会冲突迅速增加,如地方政府强制农民集资修路、建学校、发干部工资等生出各种抵抗,冲突规模不断扩大,冲突程度不断激化。可见,经济发展和收入增加并没有解决农民负担问题引发的乡村冲突,治理危机仍在加深。

从 2000 年开始,中央政府决定开展税费改革,并在 2003年决定全面取消农业税。同时,决策层认识到:农村冲突增加的基本原因,是政府过度注重经济发展,而忽略了公共服务和公共物品的投入。由此,农村政策的基调确定为“少取,多予,放活”。政府开始重视农村公共服务改善,在基础设施、教育、医疗、养老、农业生产补贴等方面投入大量资金。这些惠农政策受到了农民的高度评价和积极拥护。但是,在公共服务和农民生活显著提升的条件下,农民与政府的关系并没有根本改善,冲突和抵抗仍然广泛发生。近几年,对于基层政府来说,“维稳”任务日益沉重,成为政府工作中最头疼的事情。由此看来,不论是快速的经济增长,还是重大的公共物品投入,都未能从根本上改善乡村治理。

政府本身的体制性冲突造成了乡村治理不善

探索中国社会冲突加剧的发生发展过程,还应该着眼于政府体制本身。

考察发现,当前的政府治理体制存在着内在的逻辑冲突。为改善治理而推进的体制性措施,演化为两种方向相反的体制性力量,在政府系统内部同时并存、相互纠缠、持续冲突,消解政府治理效果,导致社会冲突加剧。这种体制性冲突,既扭曲了中央与地方不同层级政府间的关系,也扭曲了同一层级政府内部不同部门之间的互动,还在整体上损害了政府体制本身的合法性,成为地方治理危机的关键性成因。

政府运行的体制性冲突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

预算管理的体制性冲突。最近几年间,中央政府已意识到 1990 年代中期以来不断集权带来的问题,开始探索扩大基层政府权力的改革,其中最重要的是“扩权强县”,核心内容是预算财政关系的调整,实行“财政体制的省直管县”,减少市级政府在财政预算方面对于县级政府的控制,同时,将一些市级行政管理权也下放到县级政府。但是,在具体预算安排和财政管理上,上级政府却对基层政府提出越来越具体严格的要求。上级政府(包括中央、省、市)经常直接提出基层财政收入的多少比例必须用于某种开支,直接规定一些基层政府部门使用何种办公设备。不仅如此,中央有关部门还直接规定村级官员的工资水平。作出规定之后,上级政

府还会安排检查督促,并利用上级政府对基层的人事控制权来保证这种预算控制的落实。由此,基层政府的预算权被严重侵蚀,这造成基层政府工作的大量矛盾冲突,导致基层领导干部对上级政府的抱怨。

官员管理的体制性冲突。加强垂直管理是近十年来再度中央集权化的重要特点,但这种举措受到了基层政府的抵制,本身也造成了很多问题。如今,机构编制的垂直化管理趋势已经式微,但是,对于官员本身的垂直管理仍在加强。甚至有些部门虽整体上不属于垂直管理,但其主要负责官员也被收归上级直接任命(如国土资源部门)。基层政府的部门设置和人员规模,历来是上级政府直接控制,最近几年的控制趋于更加严格,以至中央和省级政府直接控制了乡镇政府的编制规模。这使得基层政府无法根据本地情况来确定政府部门的设置。从基层领导干部的任命看,上级政府也加强了控制。县级主要领导的任免过去是由市级党委直接决定,现已收归到省级党委;乡镇主要领导的任免过去由县级党委直接决定,现在需要市级党委批准。由上级党委直接从上级机构安排到下级政府担任领导的情况有增无减。这种“官员空降”不仅因挤占了基层官员的升迁机会而受到基层抵制,而且由于“空降官员”不熟悉基层事务,处理复杂问题不得力,往往导致一些小问题成为大事变。在官员的选拔机制方面,公开性和参与性都有明显提升,选举范围有所扩大,选

举的程序有所严格。但是,与此同时,上级对于选举结果的控制也在强化。即上级政府对于基层政府的官员选拔,一方面强调要扩大民主选举,另一方面也采取措施要求选举结果保证“组织意图的落实”。这种自相矛盾的体制运行,严重损害了体制的效率和权威。

政府问责的体制性冲突。自上而下的考核检查不断强化,加剧了体制的内在紧张。近十年政府问责体系演变的基本特点可归纳为:一方面,民众对于政府的问责参与能力和要求在提升,基层政府被上级政府要求更好地对民众负责;另一方面,上级政府对基层政府的考核规制不断增加和全面强化。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来自上级政府的问责考核,主要发生在计划生育、财政收入和经济发展等领域。进入新世纪以来,以往的考核依然强劲,新的考核项目更加突出,如土地利用的考核、专项财政资金的考核、社会治安的考核,其中最重要的是信访和“维稳”的考核。这些考核和规制行为本身正在衍生出新的问题。就如信访考核,上级政府的考核方法,主要是以上访人数和上访方式作为考核或处罚基层政府官员的标准,而不论基层政府是否有处理问题的具体责任和权力。这种“维稳”考核体系不仅严重地破坏了基层政府对于上级政府的信任,而且也造成一些人利用这种不合理考核体制而给政府制造更多麻烦。

基层政府与基层自治的体制性冲突。自 1980 年代末以

来,中央政府开始推进村民自治。现在,村民自治的具体制度规范,特别是村民的政治参与能力,都有了巨大提升。但是,进入新世纪以来,面临村民自治组织与基层党组织的权力纷争、村级组织与基层政府的权力纷争,上级政府出台了一些新的制度规范,更加强调强化党组织对村民组织的控制,强化基层政府对于村级组织的直接控制。基层政府越来越把村级组织作为政府官僚体系的一个部分来管理。在村民政治自主性不断增强的情况下,村庄和村民对于基层政府直接控制的抵抗也在不断激化。于是,在政府控制加强的表象下,政府对于村庄组织的实际控制明显弱化,基层政府与村庄社会日益脱节。

如果深入观察基层政府内部的运行过程,可以发现,虽然整个政府系统在政治语言上具有高度一致性,但是,实际的政府运行充满了矛盾。而且,这些矛盾显然比前些年更多了。在许多情况下,基层领导干部不仅不太认同上级政府的政策措施,也不太认同上级领导的能力品行;基层党委部门和行政部门的权力纷争在增加,行政系统自身不同部门之间的矛盾也在增多。所有这些冲突,都严重损害了政府权威和治理的效率,直接造成乡村治理的低质。

中国乡村要实现良好治理,关键在于如何通过制度创新来解决治理体制自身的冲突

现在,乡村治理正深陷内在的自我矛盾之中。这种治理

危机既困扰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也困扰基层官员和基层民众。中国乡村要实现良好治理,关键在于如何通过制度创新来解决治理体制自身的冲突。

目前关于政府治理的研究,特别是政府的透明度和问责机制的研究,虽然成果很多,但有一个重要缺陷,这就是缺乏“党”的研究视角。不论是实际的改革过程,还是学术研究,在总结政府透明度和问责性的过程中,都把关注的重点放在了政府机构本身,而对于党委的组织有所忽略。在中国,研究政府的透明与问责,不能不特别关注党组织的透明与问责。

中国是共产党执政,现行党政体制的基本特点是:各级政府是由同级党委直接领导的,政府的重大决策实际上都出自党委;在许多情况下党委的工作和政府工作是一体的,或者说是党委部门取代了政府部门的工作。但是,党组织的透明过程不同于政府机构,党组织的问责机制也不同于政府机构。在这种情况下,讨论政府透明度和问责问题,也需要同时关注党组织的透明度和问责问题。所以说,政府的绩效与问责问题,实质上是党组织的绩效与问责。

在基层,在提升党和政府的透明度和问责性方面,近些年来已经出现很多创新经验。这些创新经验发生的基本背景是:其一,近些年来,党中央也在积极提倡和要求党务公开,强调党的工作部门要有绩效评价和问责;其二,基层党政组

织在面临大量的社会矛盾和复杂的利益关系,在处理社会经济问题过程中,来自公民的要求和压力,推动了党政组织的透明度和问责性建设;其三,在基层领导中产生了一些有改革要求和政治勇气的人,他们大胆改革传统的党和政府工作方式,在增强党组织透明度和问责性方面做了很多探索。可以说,党组织在透明和问责方面的实践创新,是走在研究界前面的,反而研究者的观察和总结很不够。因此,为了更好地理解中国的党政体制,为了更好地总结党国体制的实际运行,开展关于党组织的治理与创新的经验研究很有必要。

笔者认为,研究基层党的治理,重点内容应该是:以县市党组织的运行为观察面,全面考察和总结基层党组织在增强透明度和提升问责性方面的创新经验,为基层党组织的深入改革提供研究支持。在中国,以党领政的体制是一个严密系统,但是这个系统内部是有层级的,也有板块的。任何研究都没有办法关观这个体制的全部,都需要选取一个特定的层级或者部门。县(市)是中国政权体系的基本单位,县市政权直接实施政治经济社会的管理,而且管理功能相当完备。县市以下政权,管理功能虽然直接但是不完备;县市以上政权,管理功能虽然完备但是并不直接,只是一种间接的管理。所以,县市党政体制最能体现中国政治体制的基本特质。以县市为基本观察面,向上可以仰视关注省市政权,向下可以俯瞰观察乡村政府。所以,研究基层党组织的治理,应该特别重视县(市)层面。

如果改革不能在政治层面上有重大突破,治理危机的全面爆发将只是时间问题

如前所述,新世纪以来,县乡政府在政府体系中的位势发生重要变化,其核心特征是:重新集权化过程全面挤压了县乡政府,既造成县乡政府与上级政府的关系紧张,也造成了县乡政府与基层民众的关系紧张。检索这种重新集权化的起源,应该说始于 1990 年代中期。分税制在造成基层财政逐步吃紧的基础上,基层行政权力也被上级政府不断蚕食,与此同时,上级政府施加给县乡政府的多种考核问责,则进一步恶化了县乡政府的运行环境。大致从 2010 年开始,中央政府意识到这种重新集权化的积弊,开始采取某些调整措施,行政性分权有所推进;在政府运行体制上,中央在政府决策与领导权产生方面有系列改革举措。但是,迄今为止并没有出现预期效果,更无法破解既定困局。不仅如此,有些举措反而加剧了基层政府的内在紧张与外部冲突。

整体地看,现在基层政府已经陷入两难的治理困局。显然,这种危机已经超越了一般意义上的“治理”层面。从国际经验看,治理通常指政府制定政策和执行政策的能力,一般不涉及具体的政治过程。由于中国政府过程中政治与行政性的浑然一体特征,基层政府的这种治理危机具有深刻的政治性,或者说,直接就是一种政治危机。中共十八大以来,重

启改革议程成为社会热点话题。在接下来的改革设计中,不仅需要行政体制或者管理技术的改进,而且需要更具深度和广度的政治改革。如果改革不能在政治层面上有重大突破,治理危机的全面爆发将只是时间问题。

中共十八大前后,国内外舆论对于中国改革都有很多议论和期待。一年多来,我们看到,新领导层有一些新举措和新表示。从政府改革来说,中央政府已经在下放权力方面有了一些具体动作,行政性分权步伐明显加快,主要是取消和下放了一些行政审批权限,并且表示将会在这个方向上深入推进。中央提出的改革目标是,减少政府对市场的干预,放松政府对社会的控制,规范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只是,这种改革基本上还在行政改革范围之内。在政治层面,尚未看到新的重大举措出台。相反,不论在中央、地方还是基层,传统政治控制没有明显松动和改变的迹象。即便从行政改革本身来看,在基层政府层面(县市和乡镇),至今也没有清晰的顶层设计和规划。

也许从现在开始,政府改革进入一个政治改革和行政改革“分道”推进的阶段

也许从现在开始,政府改革进入一个政治改革和行政改革“分道”推进的阶段。或者说,政治改革和行政改革的分野或许将会越来越清晰。比较西方国家,中国的政府过程的基本特点是政治过程与行政过程的一体化。回顾以往三十年的改革,政治改革和行政改革彼此交融,共进共退、一损俱损。现在则不然,行政改革在加快推进,政治改革在举步不前。

从基层政府的角度看,不论是政治层面的改革,还是行政层面的改革,我们都难以清晰地判断出近期是否有重大转机。就近些年的基层政府改革而言,目前还没有整体、清晰的规划设计,原因在于:一方面,上层缺乏意愿或者勇气去启动那些有重大影响的政治改革,甚至对于基层的主动探索采取某种程度的打压策略,如多年前就曾否定乡镇的直接选举;另一方面,上层缺乏意愿或者能力去推动那些有重大影响的行政改革。过往经验显示,中央曾经向基层政府提出若干行政改革的要求,如县级或者乡镇的政府机构改革。但是,这些要求很难得到有效执行,甚至也不被基层领导们认同。许多基层党政领导认为,上层没有必要提出那些政府运行层面的要求。

总体来说,由于中央政府对于基层政府运行的影响力急剧衰落,中央即便对于县乡政府改革作出具体设计和部署,其实也很难得到执行,且不说这种设计是否合理或可行。在大一统的政府控制思路下,中央也不可能设计出真正合理可行的基层政府改革方略。面对幅员广阔、社会经济状况千差万别的基层实际,上面这些设计规划往往是不切实际的,甚至是虚妄的。

笔者认为,基层政府的行政性制度安排,如县乡政府有多少个机构、多少人员岗位,行政权力如何在部门之间配置等,不应当成为中央政府的职权范围,中央也无法安排好。中央应该在地方政治改革进程中承担较多责任,积极规划设计政治改革的基本框架和基本路线,成为强有力的推动者,如启动县乡党政主要领导的直接选举。如果政治性的制度安排做出有力调整,基层自然会把这些行政性制度安排解决好。或者说,如果基层民意力量真正能够制约政府,那些行政性问题根本不成问题。与上世纪八十年代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现在基层党政领导甚至比高层更有政治改革的要求和冲动,最近十年来不断有基层自主启动重大政治改革举措,因为基层党政领导更能直接感受来自社会和公众的改革压力。但是,这种要求和冲动,过去未能得到积极呼应和引导。这也是上级政府的政治权威在基层不断流失的重要原因。

最近十多年,虽然基层政府发生了令人欣慰的积极变化,但也面临更多困难和麻烦。或者说,基层政府正在陷入深刻的治理危机之中。这种危机已经相当深重,主要来自三个领域:其一是制度化滞后带来的危机,作为官僚机器的政府,其形态和机制都尚不成熟,上级政府还习惯于用“政治口号”“政治运动”来解决政府运行中的问题,这种“运动化”的运行逻辑带来大量矛盾;其二是民主化滞后带来的危机,其核心是民众意志对政府过程的参与性不够,政府行为

难以向民众负责,导致民众对政府的不信任、不合作,甚至发生大量抵抗;其三是法治化滞后带来的危机,社会经济转型过程中需要协调空前复杂的利益关系,法律法规供应不足加剧了矛盾的激化,甚至酿成广泛的社会冲突。大量利益纷争的处理无法律通道可循,许多本来可以司法过程解决的问题被扩展到政治过程中,而政治解决过程渠道不畅,大量问题在上访、抗议等非良性过程中展开,直接后果是:普通社会问题被政治化,个体问题被群体化,分散问题被集中化,局部问题被全局化。在这种情况下,政府改革难度空前加大。基层政府在这个过程中面临两大挑战:与上级的矛盾在加深,与民众的矛盾在加深。如果改革推进力度不够,或者改革操作失误,则会出现这种局面:政府治理的危机与社会治理的危机比肩而至,政治性危机与行政性危机相辅相成。那么,渐进的改革过程将被迫中断,政府转型将在剧烈的社会政治动荡中艰难推进。

(作者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4.比较政府体制作业 篇四

摘要:公共安全与公共治理密切相关。本文从公共治理和公共安全治理的内涵出发,分析了公共安全事故的原因,从八个方面提出了增加公共安全治理投入、建立和完善我国公共安全治理体制的观点。

要害词:公共治理 公共安全 公共安全治理 投入

一、前言

公共安全是政府和百姓都非凡关注的十分重要的社会问题。公共安全是人类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必要条件。任何一个社会的存在和发展,都需要公共安全,没有良好的公共安全保障体系与措施,这个社会的存在与发展,人们的生存与生活就不可想象。因而维护公共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社会安定和发展的大事;是国家实施法律、治国安邦的重要职能;是加强公共治理、建设强大国家的一项系统工程。

二、目前国内外公共安全治理理念

21世纪,全球各地区公共安全事件更是接踵而至,韩国大邱地铁纵火事件、美国9·11恐怖袭击、2004年8月欧美一些国家先后发生大规模停电事故、西班牙人质事件、印度洋海啸大灾难以及卡特里娜飓风横扫美国等各种公共安全事件频频发生,给人类带来沉痛的灾难,全世界也因此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我国也不例外,2003年我国“非典”的爆发和流行,全国各地区煤矿安全事件的屡屡发生,安徽阜阳奶粉事件、“苏丹红”搅乱食品市场安全等一系列有关社会安全、自然灾难、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引起许多研究公共安全的学者的关注。

为此,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发达国家都建立了比较完备的公共安全治理体系。日、美、俄、法等发达国家都建立了比较完备的公共安全治理体系。日本的公共安全侧重于对自然灾难的防治和预防,美国侧重于维护其世界大国的地位,俄罗斯倾向于事故救援和技术性灾难的研究,法国则侧重于对城市功能的调整和公共政策的制订。健全法律制度、应急机构,加强地方政府的治理能力,注重事前预防和事后总结,这些经验是对我国公共治理安全的启示。

我国正处于人均GDP在1000美元到3000美元之间,这是社会必将经历的转型时期也是一个事故灾难频发的时期,因此关于公共安全事件治理的研究显得十分重要和迫切。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06年1月8日,我国又颁布了《全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这些都标志着我国已将公共安全应急治理工作纳入法制轨道[1]。

三、公共治理与公共安全治理的关系

1.公共治理的内涵

公共治理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综合运用政治的、经济的、治理的、法律的等多种方法,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依法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治理,提升公共部门活动绩效,提供公共产品,从而达到增进公共利益目的的一种治理活动 [2]。

2.公共安全治理的内涵

(1)公共安全是指社会和公民个人从事和进行正常的生活、工作、学习、娱乐和交往所需要的稳定的外部环境和秩序。

(2)公共安全治理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共安全各秩序,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以及社会各项活动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各种行政活动的总和[3]。

(3)影响公共安全的因素

影响公共安全的因素主要有:自然因素、卫生因素、社会因素、生态因素、环境因素、经济因素、信息因素、技术因素、文化因素、政治因素、国防因素 [4]。

3.公共治理与公共安全治理的关系

公共安全与公共治理密切相关,公共安全治理应该是公共治理的重要内容,公共安全也是公共治理的重要环境因素。强化公共安全治理,需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科学的公共安全观,需要公共安全治理系统自身的完善和公共治理体系的完善[5]。

四、公共安全事故的原因分析及特征

1.公共安全事故的原因分析

公共安全事故的原因主要为:1)经济发展不和谐是造成众多公共安全事故的根本原因;2)政府的不作为是安全事故屡屡出现的社会原因[6]。

2.公共安全事故的特征

影响和危害公共安全的因素和事件纷繁复杂,危害程度各有差异,但这些事件是有一些共同的特征。综合专家的研究成果,可作如下概括:1)发生的忽然性;2)危害的灾难性;3)范围的广泛性;4)影响的关联性;5)原因的复杂性;6)演变的隐蔽性[7]。

五、完善政府公共安全治理体制建设

中国的GDP连续多年平均保持了8%的高位增长,却鲜有人知道每年因公共安全问题造成的GDP损失高达6%,计6500亿元,这些问题每年夺去20万人的宝贵生命。其构成一是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损失共计2500亿元;二是社会治安事件造成的损失1500亿元;三是自然灾难造成的2000亿元损失;四是生物侵害导致的损失为500亿元。实际上,这还仅仅是直观的、表面的现象,公共安全所造成的负面效应,靠这两个量化指标是无法完全表达的。2003年发生的非典疫情,死亡人数仅300多人,但对于人们心理的影响、社会动荡程度、旅游及经济活动的限制是有目共睹的。痛定思痛,建立科学、高效的公共安全治理体制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笔者认为加强公共安全治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健全公共安全保障体系

要从战略高度对公共安全保障体系进行制度设计。有的专家做出了具体策划,包括①建立预警机制。②建立分级制度。③建立和完善应急制度。④建立和完善非程序化决策机制。⑤建立公共安全基金制度及民间援助制度。⑥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和农民特点的各种组织和制度。

2.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的行政治理体系

公共安全在公共治理中的强化,需落实到以政府为主体的行政治理体系中。要强化政府的公共安全意识、责任和体制。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应把公共安全当作大事,统筹全局,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负起责任。应该把公共安全治理当作重要工作,既有日常安排,又有应急措施。很多措施的落实并不需要建立新的机构,而是需要落实到政府的相关部门。

3.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的法规体系

发达国家拥有一整套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安排,形成了严密的公共安全保障体系,目前我国仍未出台“紧急状态法”和相应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整个社会仅仅熟悉常态运行下的规则,遇有重大突发性公共事件时,社会和职能部门不可避免地陷入忙乱甚至恐慌状态中。制定公共安全应急法,依法规范政府行为,明确社会各类机构、组织和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保障公共安全的应急体制和机制,规范各种制度,为公共安全提供法律制度保障。

4.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科学与技术的研究机构

国内外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建立健全有关科研机构,可以为公共安全提供有力支撑。长期以来,公共安全是一个备受忽视的冷门领域,但随着近年来一系列问题的暴露,相关领域的研究才逐渐开展起来,清华大学于2003年底成立了公共安全研究中心。在这方面,需要国家组织力量进行重大科研项目攻关。科学技术的研究在诸多方面为公共安全提供支撑,比如风险的评估,灾难、事故的发生气理研究,针对可能导致事故的要害环节的控制技术,生命安全的保障,灾难中人群的心理、行为特征的分析及研究等。

5.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的人才保障体系

公共安全也是一门科学,而且是一个重要的科学体系,需要多方面、多层次的人才;不同层次的治理和决策人才;不同学科的科研人员;不同岗位的基层和一线人员。有关部门应该重视那些有实践经验,敬业精神强的人才,发挥他们的作用。

6.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的物质和财政保障体系

预防为主和应对不同类型的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需要不同的物资储备。需要把公共安全保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全国财政预算中用于应对突发事件的预备金约有50亿元,一遇重大突发性事故经常显得捉襟见肘,需要增加各省市、自治区对突发事件的预备金,列入财政预算,同时鼓励企业和个人投资捐赠为公共安全提供强劲的物质保障。

7.建立健全社区治安和公共安全体系

面对社会转型和社区兴起,社区治安日益成为社会公共安全体系工作的微观基础和主要方面。西方发达国家把社区治安作为社会公共安全体系的基础,并且与社区的公共安全体系工作中突出了社区居民和当地社会组织参与和合作。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创造出一条公共服务体系与公共安全体系统一的社区治安体系和公共安全工作方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参与社区公共安全服务,维护社区治安,维护公共安全。

8.建立健全安全的教育、宣传、培训体系

教育部门应在大中小学开设公共安全知识课程;社会媒体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如电视、广播、互联网等手段对不同类型的公共安全预警预防制度和应急措施进行广泛宣传和普及。各类公共安全指挥系统定期进行不同范围、不同级别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演。在高度重视专家和专业队伍建设的同时,建设公共安全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产业工人、在校大学生、民兵预备役人员等的重要作用,进行注册治理和定期培训,与专业化队伍相互补充,提高全民的公共安全意识、知识水平和公共安全保障能力[5]。

六、结束语

近几年公共安全事故的频发,造成的社会危害巨大。笔者旨在从政府公共治理的角度出发,提出政府部门需要建立和完善公共安全治理体制,并从八个方面提出增加公共安全治理投入,确保城市公共安全。

参考文献

[1] 朱正威,张莹.发达国家公共安全理念述论.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23(1).

[2] 黄德林,田家华.公共治理学概论.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4.9.

[3] 张晓峰.浅析我国的公共安全治理与秩序行政.《公安学刊》-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5).

[4] 雷仲敏.我国城市公共安全治理模式构想[J].上海市经济治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1):11.

[5] 刘铁.公共安全与公共治理.学习与探索.2004,(5).

[6] 杨平,黄华.确保公共安全.构建和谐社会.中共南宁市委党校学报.2005,(3).

5.比较政府体制作业 篇五

一、新时期成立政府青年事务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关于成立青年事务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团市委有关部门曾作过论证,这些意见成为闸北区试点青年事务局的主要依据。但在调研中,课题组发现,有相当一部分政府部门甚至青年团员对成立青年事务局的意义认识不足或存在疑虑。因此,要推广青年事务局试点经验,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取得思想共识。

(一)成立政府青年事务机构是各国加强政府管理的共同做法和趋势青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世界各国政府和政党都充分认识到青年对国家和社会的具有决定性的价值、意义和作用,高度关注青年的生存与发展状况。青年问题已经成为影响各国经济社会发展、影响政府治理品质和政党执政的焦点问题、敏感问题。截至2000年,联合国185个成员国中有167个国家建立了青年事务机构或协调机制,有153个国家制定了全国性的跨部门青年政策,另有114个国家实施了全国青年行动纲领。其中,同时采用以上三种举措的国家就已达95个。可以说,在政府机构中设立独立的青年事务管理部门,或是与政府中其他相关机构或部门结合起来成立青年事务管理部门,已经成为各国关心青少年发展,引导青少年成长,发挥青少年作用,解决青少年问题的一种共同选择。

(二)共青团承接政府青年事务的做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需要作为在青年工作中发挥核心作用的共青团组织,其职能定位与青年事务的基本性质有着一定的差异性。共青团作为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在以下几方面与青年事务的基本性质有所不适应。一是共青团人民团体的性质与制定青年政策的核心任务不相适应。政府是制定国家或地方政策的主体,共青团虽然在政府青年工作中承担一定的任务,但并未被纳入到政府的行政体系,其在青年政策的制定过程中也并不能起到主导作用,而这与青年事务管理核心的青年政策制定要求是不相适应的。二是共青团政治组织的特性与青年事务国家性、社会性不相适应。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为一个政治组织,首先代表的是全体共青团员的权益和利益,而青年事务作为一项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主要是以全体青年的全面有效参与发展作为普遍追求的目标和努力方向的,特殊群体代表性与普遍青年代表性之间的不适应使得共青团组织在青年事务管理中遇到的阻力渐大,需要成立一个以青年群体为服务对象的政府职能部门来代表普通青年的权益。三是共青团组织人员流动的特性与青年事务持续化管理之间的不相适应。作为培育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岗位,团在为党输送了大量优秀青年干部的同时,也造成了团干部流动快和不稳定的情况,这对于青年政策的延续性,青年事务管理的常态有效发展是不相适应的。为此,必须要建立一个政府的青年事务管理机构,配备一套专业从事青少年事务的人员,长期从事青年工作。

(三)现有的多头管理青年事务的体制格局难以发挥整体优势除共青团外,目前与青年事务管理有关的还有政府部门和非政府组织。就政府部门而言,青年事务管理工作又分散在20多个机构中。如: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在处理劳动就业问题时就会遇到依法保护青年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大对青年职业技能培训和再就业服务等问题;市民政局在负责社会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和社会互助活动时会涉及到弱势青少年群体保护的问题;市教育委员会的工作与学生时期的青年成长有很大的关系,等等。目前这些政府部门在实际工作过程中涉及了大量的青年事务,制定的各类政策中也往往包含了青年对象,但由于缺乏一个统一协调沟通的专门性政府机构,这些政策在落实的过程中难免偶尔会出现交叉重复的现象,有时又会产生管理上的盲点,对整个青年事务的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尽管2001年上海成立了青年工作联席会议,但由于联席会议只是一个非常设的沟通和咨询制度,其决策缺乏应有的权威性和稳定性。就非政府组织来说,也存在力量分散,功能模糊等问题。总之,设立青年事务管理机构是更好地协调各方关系,整合青年工作资源的必然要求和优势所在。

(四)闸北区的试点初步显示了成立专门青年事务局的体制优势闸北区青年局成立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坚持观念创新、组织创新、体制创新和工作方式创新的有机统一,积极探索政府管理青少年事务的实践内容、途径和方式。一是善于抓住关键环节,从体制上为共青团组织拓展社会职能提供保障和理论上的支撑;二是关注社会资源,坚持走社会协作化得道路,推动青年事务的管理。三是适应青年社会结构变化的重大创新。青年流动性加大,价值观呈多样化,建立一个覆盖35岁以下政府管理青年事务的机构,是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的必然要求。四是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服务为导向,不断探索青年事务的管理得途径和方式,从而形成品牌特色;五是坚持“团务”和“事务”两手抓,双向推进,相互支撑,协调发展。这些做法和经验表明,建立政府青年事务局对加强青年事务管理的针对性有效性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政府青年事务机构的职能定位政府职能是政府在经济、社会事务管理中应该承担的职责与功能。具体到青年事务管理机构就是要明晰该机构成立后的职责范围和具体工作内涵,解决“(应该)做什么”和“不(应该)做什么”的问题。这既涉及到青年事务机构与其他政府机构、非政府组织的关系,也涉及到青年事务机构内部在纵向和横向的权责配置。具体而言,科学定位青年事务局的角色与功能,必须处理好三种关系:一是青年事务局与共青团组织的关系,二是青年事务局与其他政府部门的关系,三是青年事务局与社会组织的关系。

(一)青年事务局与共青团组织的关系共青团担负党凝聚青年、团结青年的任务,在青年工作中要发挥核心作用。但在功能定位上,青年事务局与共青团组织应各有所侧重:共青团发挥现有职能,担当先进青年组织和党的助手的职责;而青年事务局既然属于行政系列,因而可以行政机关的身份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使与青年事务有关的行政管理职能。如制定公共政策、推动相关立法、实施行政执法、提供公共服务等。

(二)青年事务局与其他政府部门的关系处理好青年事务局与其他政府部门的关系,最关键的是要在职能上体现青年事务局的“补位”作用,即它主要承担的是现有政府机关没有或无法独立承担的职责。第一,青年事务规划职能,面向全体青年提出和中长期的综合性发展规划,保障青年事务能够持续全面健康发展。第二,青年事务预算职能,通过提出财政支出建议或争取国内外捐赠等形式,为青年事业发展提供稳定的经费支持。第三,青年事务协调沟通职能。青年事务局要积极发挥沟通协调功能,与政府有关部门建立比较紧密的工作关系,为开展各项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尤其在青年事务局建立初期,要注意讲究方式方法,多沟通协商,争取得到有关部门主动的支持和配合,不能因此伤害部门间关系。第四,青年事务决策咨询职能。向党委提供决策咨询意见,向政府提出制定或修订有关政策的建议,向人大提出制定或修订有关政策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推动有关决定的贯彻落实。

(三)青年事务局与社会组织的关系社会组织、非政府组织是青年事务管理的重要补充形式,从各国发展趋势来看它们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些组织在追求公共利益、非营利等方面,和政府组织有着相似的一面,但另一方面它们又具有私立性、自治性、自愿性等方面又与一般的政府组织有所不同,所以,政府青年事务机构成立后不能取代这些社会组织的功能。但调研显示,不少人对青年事务局成立后与有关社会组织、非政府力量的关系表示担忧,怕青年事务局“管”字当头,用行政力量取代这些组织和机构,成为它们的“婆婆”。因此,青年事务局在运作之初,就应树立新的理念,界定好行政力量和社会力量各自活动的空间和范围,把两种力量运用好,充分调动行政资源和社会资源。首先,青年事务局应该充分利用政府身份,为涉青社会组织的发展争取有利的条件,如财政支持、税收优惠、法律保障等。其次,青年事务局要更多承担“掌舵”职能,如开展调查研究、确定服务项目、服务发包、服务绩效评价等,在青年服务项目具体实施上更多依靠非政府组织,从而实现青年事务管理决策与执行行为的相对分离。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防止青年事务局由于负担过重而机构、人员发生膨胀,避免现有政府机构存在的流弊。

(四)市、区(县)两级青年事务局的功能定位青年事务局的功能定位不仅要考虑外部关系,而且要考虑内部关系,即市、区(县)两级青年事务局的功能应有所分化,通过科学分工发挥两方面的积极性。市级层面:一是调研、论证和参与制定综合性的工作政策和计划,执行并监督政府青少年工作政策与计划的实施。定期分析和研究青少年生存和发展状况,完成《上海青少年生存状况白皮书》;研究和制定青少年发展指标和规划,完成《上海青少年发展规划》等。二是研究国内外青少年现状及问题,建立青少年社会调查体系,建议青少年法规的制订、修改工作。三是对上海市社区青少年事务办公室、社区青年中心、各类社会青年社团和组织实行归口管理或业务指导。四是促进政府与青年的沟通,建立反映青年呼声的通道。五是与教育、宣称、司法等相关政府部门协调,发表政府青年项目,并对这些项目进行管理、协调与资金支持。推动形成政府投资。授权青年组织协调管理、社会中介组织评估、社会服务组织承担的项目实施方式。主要项目可包括:维护青年基本权益;提高青年教育和培训水平;促进青年就业和创业能力;帮助弱势青年回归主流社会;解决住房、酗酒、自杀、吸毒、性教育等实际生活问题;做“优势”青年工作,树立青年典范;丰富青年文化生活和闲暇活动等。六是依法对本市青年团体有关对外交流事务实行归口管理并提供服务,加强青年和青年工作的国家交流与合作等。区级层面:一是执行并监督市青年事务管理机构制定、协调的青年工作政策与计划;二是协调区内青年状况,协调市、区、城镇街道及社区青年工作;三是促进与青年的沟通,建立反映青年呼声的通道;四是管理政府青年项目。

三、青年事务局的组织架构

(一)机构性质新成立的青年事务局是党委总揽全局,政府主导实施,社会组织和群众团体共同参与的体制。属上海市政府管理,纳入政府行政管理序列。政府通过制定青年发展规划,出台公共政策,建立购买服务机制,提供稳定的财政等方式,发挥青年事务管理的主导作用,以解决青年在教育、就业、社会参与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解决社会问题青年化,青年问题社会化。

(二)机构设置青年事务局的机构设置可以有两种备选方案:第一,与区团委合署办公。共青团担负党凝聚青年,团结青年的任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在青年事务中发挥核心作用。青年事务局与团区委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合署办公,是实现两者结合的形式之一。如设立单独的青年事务局易导致政府机构的膨胀,与我国当前的行政体制改革的精神背离。而将政府管理的青年事务委托给共青团独自承担,又与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有所距离。所以,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合署办公既坚持了党对青年工作的领导,又体现了政府管理的职能。在开始阶段可以采取这种过渡性体制。第二,青年事务局独立设置。这样做的优点是可以更好将共青团与青年事务局的角色、功能区分开来,更好地区分团务与事务,充分体现建立青年事务局的初衷。缺点是容易增加机构和编制,在实际工作中也容易增加协调的难度。

(三)人员编制青年事务局实行公务员制度。如目前闸北区青年事务局有一个综合科,5名在编人员。局长由区团委分管书记兼任,副局长由区团委副书记兼任,另配三名工作人员,不占区团委的编制。工作人员除机关性质的人员外,还有一些热心社会工作的志愿者。

(四)基层组织架构在各街道可以设立青年事务工作联络员,以更好的协调和配合青年事务局开展各项工作,是事实上的管理青年事务的落脚点。街道青年事务工作联络员可由街道团工委选派一名工作人员兼任,也可以通过社会招聘形式公开选拔。

四、青年事务局的运行模式青年工作不仅是一种政治事务,更是一种国家事务,社会事务,应成为政府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一种涵盖社会各阶层、各领域,涉及千百万家庭的社会公共事务,是具有极强的公共性、社会性和综合性。对于这样一种公共性、社会性和综合性的事务,由于其经济效益的低水平循环,以及社会化运作所带来的风险,企业一般不愿意承担,而一般社会团体,无论是资源还是能力上也都无法独立承担。青年事务的综合性、社会性和公共性特征,决定了只能有整个社会的管理者——政府承担并主导实施。但另一方面也应看到,青年事务又不是纯粹的公共事务和公共物品,因此,在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可以也应该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允许并鼓励非政府组织参与管理和服务供给过程,建立公共—私人部门战略伙伴关系。闸北区青年事务局在这方面进行了大胆的尝试,初步理顺了青年事务局、共青团组织、社会组织等关系,探索了青年事务局管理青年事务的新途径。从工作体系上来看,闸北区青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发挥统筹协调作用,负责制定区青年发展规划。青年工作联席会议由区青年事务局、区团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办、区教育局、区人口和计生委等由36家涉及青少年事务的部门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青年局。联席会议贯彻落实市委关于上海青年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要求,同时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青年工作的要求,理顺体系、明确职责、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职能和优势,努力形成青年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主要抓四大领域:一是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二是社区青少年教育和管理,三是青年就业援助、困难青少年群体帮困救助和青少年维权,四是青年人力资源开发。区青年事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承担区青少年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各项任务,发挥好协调作用,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推进各项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组织制定青少年事物的相关政策,指导、监督政策执行;组织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各方面研究解决青少年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进青少年工作;组织编制青少年事物工作预算,协调经费管理,归口管理有关社会捐助款;组织开发青少年事物工作项目,代表政府购买服务并实施项目管理;根据预防和青少青少年犯罪工作的要求,牵头开展社区青少年事物等。区团委在青年事务管理上发挥核心作用。作为青年组织,它呼吁政府和社会对青年事务的重视;作为执政党的青年组织,工作任务和目标是要用党的理念和文化熏陶先进青年,为党培养接班人和输送青年干部,虽积极争取承担政府委托的青年事务,但政府授权委托机制不健全;作为青年政治组织,还必须履行直接的政治功能。社会组织指的是非政府青年社团或专业机构。目前看来,在区内真正称得上是非政府青年的社团,几乎没有。只在某些局部领域,如成人教育、技能训练,社会力量办学已有一定的数量,在一定程度上也发挥着作用。街道、镇基层政府组织,是事实上的青年事务管理的落脚点,在现行街镇政府组织承担了大量的日常行政事务,工作人员力量紧张,在青年事务管理工作中,发挥的作用是局部的。总之,闸北区青年事务局担负着从业务上指导全区各级青少年事务工作机构的职责。在街镇和社区层面,围绕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社区青少年教育和管理,青年就业援助、困难青少年群体帮困救助和青少年维权,青年人力资源开发等四大领域推动青少年事务工作的试点。在区级层面,通过体制创新、项目发育和职能拓展,形成了以青年事务局为主体,承担部分政府职能,实现区级青少年事务扁平式的管理和实践模式。其运作项目在操作方式上主要有以下几种:独立运作型。通过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承担相关青少年事务的管理,并有政府部门授权由青年事务局独立运作。如区青年局深入开展社区青少年的教育管理工作,组织参加了2005年沪港青少年社会工作合作交流等活动。5月1日5月4日,组织了400多名上海大学学生和50名社区青少年参加“红色之旅——嘉兴南湖一日游”。根据区禁毒工作统一要求,开展了禁毒宣传活动。组织在校学生和社区青少年进行了“远离毒品、珍爱生命”的宣誓仪式,组织社区青少年参观禁毒馆,进一步增强防毒意识。参与合作型。采取与政府有关部门联合发文的方式,承接政府委托的青少年事务,与政府部门合作参与青少年事务的管理。区青年局成立后,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闸北区青年就业工作,共同制定并下发了《2005年闸北区促进青年就业工作计划》,这是青年局正式成立以来下发的第一号文件。联合召开“闸北区社区网格化促进青年就业大会”,全面推进社区网格化促进青年就业项目。全区共建42个网格,涉及213个居委会,积极开展35周岁以下失业青年的调查分析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帮助青年就业。截至7月底,区青年局推荐失业青年参加招聘面试2128人次,上岗473人。合同承包型。与委托单位(一般是政府职能部门)签订协议和委托书的方式,由青年事务局单独承接政府委托的青少年事务。到目前为止,以此种方式承接青少年事务管理,还没有出台,但随着其操作层面的不断发展和成熟,该方式也会在青年事务管理中发挥作用。广泛协作型。通过与一个或数个政府职能部门联手协作,联合发文的形式,全面介入青年事务的管理,与政府各有关部门在管理青少年事务具体工作中通利合作,各司其职。如针对强制婚检取消后适龄青年参加婚前医学检查人数急剧下降的形势,闸北区青年局联合区人口和计生委、区民政局、区卫生局开展鼓励青年自觉参加免费婚检的宣传教育活动,并于5月28日举办“免费婚检暨婚检、婚登、计生咨询一门式服务启动仪式”。今年六七月,该区参加免费婚检共268对(占六七月份该区初婚登记夫妇的48.8%),在全市处于领先地位。

五、青年事务局运行中遇到的障碍及今后需要解决的问题青年事务局的运作还处于初级阶段,在积极探索工作新机制和新模式的过程中,还存在这样那样的不足之处,也遇到不少障碍,进一步完善青年事务管理体制必须认真研究并克服这些障碍。

(一)法律定位不明确前面我们分析了青年事务的特征,它既是政治事务,又是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作为国家和社会事务的一个部分,青少年事务是政府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从现有的法律资源,共青团通过立法或法律修订,有人大立法机关给予相应的法定主体资格,可以成为能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法定授权组织。青年局体制的确立需要有明确的法律定位,因为这直接关系到这个机构的开展活动的合法性,也关系到其在运行中广大青年对它的认可度。从行政法的角度看,只有经过法律明确授权的组织或机构才拥有行政权力,独立承担行政责任。新成立的青年局,在我国向法治社会转型中,其工作实践遇到许多挑战。一方面,青年事务管理被政府职能部门瓜分,如选举外来优秀青年工作者,这项工作应有青年事务管理机构来承担,但却成了劳动部门的工作;另一方面,来自社会的冲击,一些社会团体策划的一些活动与青年事物管理机构开展的活动有争夺地盘之嫌。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青年局还没有从法律上给出一个明确定位。从目前来说,青年事务管理工作是按照党的方针路线来开展的,多是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谈话、批示,体现领导人个人意见,而不是经过立法程序形成的规范的法律法规体系,且青年局的定位还停留在协助政府管理青年事务,因此,它的法律定位还应有待进一步具体明确,尽管它被纳入行政序列。对此,是否可以考虑出台《青年事务管理条例》或《规章》,以期能给事务局一个明确的法律定位和其相应的行政权力。

(二)组织网络不完善随着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特别是加入WTO之后,青年的视野更加开阔,需求更加丰富多彩,对服务的质量和层次要求越来越高,同时,随着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青年群体的分化大大加快,新的群体不断涌现,不同的群体对服务有着不同的具体要求,因此,青年局管理青少年事务不能是单向的活动,而应是一个纵横交错的网络,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所以,面对青年事物管理的公共性、社会性和综合性,一方面,区级层面要向基层和社区延伸,实现多层次的严密管理,另一方面,要以政府机关法人、企事业和社团法人的不同身份,采取多元化的灵活管理,与实现组织网络向补充,还要积极拓展望上虚拟管理模式,逐步探索形成虚实相间,双向互动的工作格局。

(三)购买服务机制不健全青年局由于自身在多方面资源的局限性,不能事事都亲自操办。在适当的时候,有些青年事务应适当的外包,即政府购买服务,从而提高对青年服务的水平。而政府购买服务机制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明确政府与社团之间关系。购买则意味着政府作为出资方,社团作为提供服务方,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更多的是契约关系,政府要积极支持社团的独立自主运作。二是既然有购买,就必须有市场,有市场就必然有多家社团竞争的存在,这样,青年局购买青年服务才有选择的余地,由于目前刚刚处于体系建设的初步阶段,培育新的社团参与体系建设的竞争似乎有点太早,但这是体系建设的方向。三是青年局要提高购买的效益,在其可支配的预算内,提高其公共财政的支出的效益。四是购买服务必须物有所值,要建立科学的、花费成本合理的、具有导向性的,可操作性的评估体系。

(四)绩效评估体系不系统青年局是成立不久的新事物,但我们不能因此就认为它的不成熟是合理的,从整个它的运行流程来看,它缺乏必要的评价体系,这与当前强调的对政府绩效评估的重要性相矛盾,从青年局的运行来看,评估总体上还停留在系统内评估,没有形成政府评估、专家评估、青年评估和社会评估的四位一体的评估系统。四位一体具有及时反映青年的需求、促进青年局创新的独特功能。绩效评估的多元化能够是评估更具有客观公正性,通过评估来推动青年事务管理工作的创新、提高其效率与质量,促进创造更多的公共价值。

(五)工作队伍不稳定,专业性不强随着我国工业化水平的不断较高,社会分工精密,技术专门化。因此,这种趋势下的社会工作和青年工作必然是专门化的,只有专门权威和专业化才能增强人们的认可程度。可见,青年工作是一种知识与技能相结合的专业工作,其每一项新的工作项目的推出都是经过调研论证、策划、评估、完善等等复杂过程,实施中还要有明确具体的指导。这种专业化的工作必然需要职业化队伍保证其工作的顺利实现。从目前我们实际情况来看,青年工作队伍的流动性大且专业性不强,这就使得在服务青年工作上显得力不从心。因此,借鉴各国青年工作人员配备的经验,一方面,要继续发挥好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另一方面,为保障青年政策制定的持续性和青年事务的长效发展,配备一套专门从事青少年事务的人员,在政府青年事务管理机构或各类青年组织中长期从事青年工作。

6.比较政府体制作业 篇六

【背景材料】

1.2014年全年,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40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其中21次部署了“简政放权”。2.2014年5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减少和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决定对国务院已出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察。会议认为,减少和规范涉企收费,看住向企业乱伸的手,是深化改革、简政放权、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举措。2014年6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简政放权措施促进创业就业。确定取消和下放新一批共52项行政审批事项,将36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

3.2014年7月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严肃整改审计查出问题,强调要进一步简政放权,将适合地方管理的事项连同项目确定权和相关资金分配权一并下放。2014年7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2014年以来国务院又取消和下放了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有些涉及法律法规修改,要及时跟进,使简政放权有法治保障。会议通过5部法律修正案草案和21部行政法规进行修改的决定草案。

4.2014年7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在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废除企业年检制度、大力取消事前审批的同时,加快实施企业信息公示制度,从主要依靠行政审批管企业,转向更多依靠建立透明诚信的市场秩序规范企业,有利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5.2014年7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认为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推进简政放权,整合部门职能职责、减少多头管理、逐步实现一个窗口对外,方便企业和群众、降低创业成本的有效举措。

6.2014年9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强化审计工作,指出要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把审计范围扩大到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重大项目落地、简政放权推进等方面,推动解决财政资金沉淀问题,把宝贵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7.2014年12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2014年第三批简政放权措施。再取消和下放108项主要涉及投资、经营、就业等审批事项,将26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取消68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取消10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会议认为,简政放权是政府自身革命的“重头戏”。简政放权改革仍然任重道远,要防止“中梗阻”。

8.淡化GDP 唯GDP论政绩观“速度情结”不再。2014年5月,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首次提及“新常态”。11月,总书记在亚太经合组织(APEC)工商领导人峰会上首次系统阐述了新常态。即:速度——“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结构——“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动力——“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如何构建2015年中国经济“新常态”?各地政府工作报告给出的答案,均是从“淡化GDP”入手。各省份在当地两会上强调,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要求,克服“速度情结”。

9.扎实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了这项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决定》的发布实施,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具体体现,是统筹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养老保险制度的又一重大举措。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打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这场“硬仗”。坚持“一个统一、五个同步”。“一个统一”,即改革现行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养老制度,建立与企业职工等城镇从业人员统一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同样的缴费标准、计发办法、调整机制,从制度和机制上化解“双轨制”矛盾。“五个同步”,即:

(一)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机关和事业单位目前虽然在人事管理、工资和福利制度等方面的政策有区别,但历史上一直实行相同的退休制度。同步推进改革在制度设计上没有重大障碍,也能避免单改事业单位引发的攀比。

(二)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通过建立职业年金,形成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在优化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结构的同时,保持待遇水平总体不降低。

(三)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工资制度改革同步推进。坚持增量改革的原则,在建立个人缴费制度的同时适当增加工资,以减轻参保人员当期收入负担,增强缴费的承受能力。

(四)待遇调整机制与计发办法同步改革。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调整,不再与同职级在职工作人员工资增长挂钩,而与企业退休人员统筹安排,充分体现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原则。

(五)改革在全国范围同步实施。借鉴已有改革经验,在充分研究论证基础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不再搞局部试点,可以避免先改与后改的矛盾。

10.贯彻民主集中制要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它能否得到正确的贯彻执行,关系到我们党能否充分发扬民主和维护集中统一,关系到我们党能否有效地克服独断专行或软弱涣散现象,关系到党的事业的兴衰成败,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重点监督一把手是否摆正了自己在党内生活中的位置,是否坚持集体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在重大人事变动、重大工程上马和大额资金使用等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上,尤其要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如对重大人事任命是否经过个别酝酿、充分讨论、集体决策的监督,不但要听取一把手的意见,还要听取班子成员的意见;不但要听取本单位的意见,还要听取相关单位的意见;不但要听汇报,还要查阅会议记录;使监督不流于形式,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与教材知识链接】

(一)经济生活

1.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为了解决这个矛盾,必须大力发展生产力,这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2.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能够把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优势同市场经济的长处结合起来,能够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既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又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3.宏观调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需要科学的宏观调控,宏观调控以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为主,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形成科学的宏观调控体系,充分发挥宏观调控的总体功能。

4.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有利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5.良好的市场秩序依赖市场规则来维护,市场规则以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市场道德规范等形式对市场运行的方方面面作出具体规定。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需要法律和道德的引导。

(二)政治生活

1.政府的性质、宗旨、原则、作用、职能

我国政府是人民的政府,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对人民负责为原则,是便民利民的政府。我国政府具有保障人民民主和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职能、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职能、组织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职能、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职能,我们当前正在建设服务型政府,其根本目的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政府职能不包办一切,应当把该管的管好,不要越位、缺位、错位。

2.依法行政、自觉接受监督、树立政府权威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环节,是对人民负责的具体体现。自觉接受监督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建立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是政府自觉接受监督的具体表现。政府的权威就是政府在社会管理和公共过程中形成的得到人民认同的威望和公信力。

(三)文化生活 1.文化的作用。文化作为一种社会精神力量,能够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转化为物质力量,日益繁华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增强了人们的公民意识,有利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2.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构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有利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

3.思想道德建设是文化建设的中心环节,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有利于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提高科学防治腐败的能力和水平,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素质。

(四)生活与哲学

1.实事求是推进行政体制改革,要做到一切从实际出发,遵循社会发展规律,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

2.实践具有主观能动性、社会历史性的特点。改革作为变革社会关系的实践,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进行,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体现了实践的主观能动性、社会历史性的特点。

3.坚持系统优化的方法。坚持系统优化的方法要求我们着眼于事物的整体性、遵循事物内部结构的有序性和优化趋向。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就是坚持了系统优化的方法。

4.坚持量变和质变的统一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重视量的积累,抓住时机,促成质的飞跃。国务院机构改革就是坚持了量变与质变辩证统一的关系

5.树立辩证否定观和革命批判精神,树立创新意识。辩证法从本质上来说是革命的、批判的、创新的,要求我们有所“破”(破除成规陈说),有所“立”(发现新情况,提出新问题等)。推进行政体制改革要求我们树立辩证的否定观和革命批判精神,树立创新意识。

6.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应经济基础。改革是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和发展。行政体制改革是调整上层建筑,以适应经济基础的状况,从而推动生产力的发展,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

典 型 例 题

一、选择题

1.2014年,“营改增”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至铁路运输业、邮政业和电信业,对促进服务业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税制改革意义重大。下列关于“营改增”的积极作用说法正确的有

()

①改革税收制度 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②减轻企业负担 增强企业发展能力

③促进第三产业发展,推动经济结构调整

④国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给经济“降温”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北京先后出台和通过《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以及《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这意味着为治理环境污染,北京将长期和短期应急并举,重拳出击。北京市政府的这些举措旨在()

①提高行政效率,体现政府权威

②加强社会监督,促进廉政建设 ③增强责任意识,保障公民权利

④清除社会矛盾,维护国家稳定

A.①④ B.①③ C.②③ D.③④

3.自由贸易试验区将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即“法无禁止即可为”,不同于与以往限定企业“只能做什么”的“正面清单”管理模式。该模式旨在()

①创新政府管理模式

②弱化政府的经济职能

③减少政府市场监管

④提高政府服务水平

A.①② B.①④ C.③④ D.①③

4.杭州市政府3月25日19时选择“突然袭击”方式宣布,26日零时起正式实施机动车限牌,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加强机制建设、完善保障措施。国务院这些举措的意义是

()

①有利于政府廉洁高效

②有利于公民通过社情民意反映制度行使监督权 ③有利于建立起一个具有威信的政府 ④有利于政府依法执政,民主科学决策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于2014年3月1日起全面实施。此举旨在()①放松对市场主体准入的管制,取消准入“门槛” ②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 ③发挥财政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④促进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的状况

A.①② B.②③ C.①③ D.②④

6.从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扩大到20万元以内(含20万元),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助力小微企业尽快成长。针对当前中小型企业面临的困难,中央政府实行 “放水养鱼”的政策。“放水养鱼”的政策是为了

()

A.体现物质决定意识,一切从实际出发 B.发挥意识的能动作用,推动企业的发展 C.尊重客观规律,反对工作中的唯心主义 D.坚持唯物辩证法,保持政策的发展性

7.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必须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国务院机构改革。其中包含的哲学道理是

()

①辩证的否定是联系和发展的环节

②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的发展 ③上层建筑要适应经济基础的状况

④量变必然引起质变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①④

8.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全面改革不是一哄而上,而是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促进,通过抓住“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由重点领域的“一子落”激发改革棋局的“全盘活”。这启示我们全面深化改革要坚持()

①理论和实践的统一

②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③整体和部分的统一

④共性和个性的统一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②③④ D.①③④

二、非选择题

9.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我国现有的行政体制存在职责不清、权责不一的问题,导致监管不力,行政效率低下。在环境保护方面环保、国土、水利、农业、林业、交通等部门都负有责任,但由于职责不清,使执法难以到位,导致“镉污染”、“血铅超标”、“地下水污染”等环境事件频发。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目标的要求,2014年7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在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废除企业年检制度、大力取消事前审批的同时,加快实施企业信息公示制度,从主要依靠行政审批管企业,转向更多依靠建立透明诚信的市场秩序规范企业,有利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1)结合材料,运用政治生活知识说明推进行政体制改革的必要性。

(2)有人认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就是彻底变革现有的行政体制。”请运用辩证否定观的相关知识评析这一观点。

10.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2014年6月以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打出了统筹中国经济升级的“组合拳”。打出的第一拳是稳增长。打出的第二拳是调结构。打出的第三拳是促改革。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政府要从转变职能入手,促进改革。打出的第四拳是城镇化。

材料二 2014年12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2014年第三批简政放权措施。再取消和下放108项主要涉及投资、经营、就业等审批事项,将26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取消68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取消10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会议认为,简政放权是政府自身革命的“重头戏”。简政放权改革仍然任重道远,要防止“中梗阻”。在政府职能整合的背后,是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调整:政府不再大包大揽,将经营权下放给企业。

(1)结合材料一从政治生活角度分析在实施“组合拳”中我国政府应如何建设服务型政府?(2)结合材料二,运用经济生活有关知识,分析说明这次政府改革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何意义。

答案

一、选择题

1.C

2.B

3.B

4.B

5.D

6.B

7.B

8.A

二、非选择题

9.⑴①推进行政体制改革,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和水平。②推进大部门制改革有利于做到权责统一,提高政府依法行政的水平,做到严格执法,提高监管效能。③推进大部门制改革有利于加强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府,提高行政效能。④推进行政体制改革有利于促使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更好地坚持对人民负责的原则,提高政府权威和公信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

⑵①辩证否定的实质是“扬弃”,是既肯定又否定,既克服又保留。行政体制改革要对我国现有的行政体制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部分要肯定和保留,对其中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部分要否定和克服。②行政体制改革要有创新精神,通过理论创新推动制度创新,建立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③行政体制改革是我国行政体制的自我完善和发展,要在坚持现有的行政体制的框架内不断加以完善,不是彻底变革现有的行政体制。

10.(1)①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我国政府是人民意旨的执行者和人民利益的捍卫者,应坚持对人民负责的原则。“组合拳”关系到人民的切身利益,我国各级政府要以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切实提高政府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②我国政府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国家的行政机关,政府要切实履行组织社会主义经济的职能、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职能,“组合拳”需要我国政府为经济社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彰显政府的服务型本色。③政府职能是有限的,不意味着包办一切。贯彻执行“组合拳”,需要政府职能定位要准确,进行相应的行政体制改革,增强政府的群众意识和服务意识,从而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④自觉接受监督是建立法治政府的内在要求。“组合拳”提出了我国政府要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的参与度,接受群众的监督,使政府的各项决策能更好地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爱惜民力,在树立政府权威过程中建设服务型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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