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全度报告(精选15篇)
1.信息公开全度报告 篇一
靖宇县公安局2010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概述
靖宇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成立了政务公开
工作推进机构,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开展日常工作。2010年,靖
宇县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
复工作均得以顺利开展。政务信息公开统计工作越来越规范,公开的信息越来越丰富,公开的形式越来越多样。
(一)完善工作机构。我局参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的组织
形式,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建立了由公安局政委任组长,各相关部门
主要领导任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
责落实此项工作的开展,在政务大厅设立了5个、分厅设立了1个政
府信息公开接待窗口,负责接待政府信息公开的各类信息查询、申请。
(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将本部门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系密切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同时,各窗口单
位还从公开信息的梳理、发布、受理、答复以及此项工作的监督和检
查等多个方面进一步细化了各自的工作职责,形成和规范了政府信息
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并根据各方意见适时调整、充实和完善,以便市
民查阅。
(三)完善配套措施。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的执行情况来看,接待窗口民警态度热情、操作规范,办事指南和相关材料均摆放在规
定位置,并通过“白山惠民网”门户网站等渠道在网上公开信息。1
(四)完成“白山惠民网”公开平台建设工作。2010年,公安局在白山市公安局的统一领导下完成了“白山惠民网”靖宇公安平台建设,开辟了“网上咨询”、“网上办事大厅”、“防范指南”“图片新闻”等栏目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并将涉及到的行政权力事项全部公布上网,进一步提升了信息公开透明度,提高了信息公开效率。
(五)开展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开信息符合保密规定,杜绝失泄密事件发生,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机构,制订了《公共信息网络上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及时、依法、有效地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重点公开内容。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重点公开了各部门的机构和职能信息、办理各种事项的告知信息、政务动态类信息等,采用门户网站开辟专栏、新闻媒体发布、公开栏(屏)发布、便民资料发布等形式进行公布。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给公众了解政府信息提供便利,采用了“白山惠民网”网站开辟专栏、公布公开电话、设立服务窗口、网络信箱、资料索取点等方式,进一步拓宽了信息公开咨询渠道,形成了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极大方便了辖区群众。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4条,均为户籍政策咨询类。其中,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4条,按时办结4条,办结率100%。全年未发生任何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进行收费的行为。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我局对形成的政府信息实现了依法、有序公开,未出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0年,公安局认真按照各项制度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仍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缺乏专职人员且人员变动较为频繁,不利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衔接。
(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加强。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下阶段我局将主要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一方面制定更为详细的工作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制度;另一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不断提升工作水平,提升专业化程度。
(二)进一步完善网上政务公开平台,拓宽政务公开的覆盖面,继续及时、正确公布政府信息,提高民众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认知度和认可度。
靖宇县公安局
2011年3月18日
2.信息公开全度报告 篇二
从唯物辩证法的观点来看, 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不是孤立存在的, 每一事物都同其他事物相互联系、相互影响。人事档案作为一种公共管理工具, 是国家机关机构在人事管理活动中产生的,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是一项涉及众多公民生存和发展的行政事务, 人事档案与政务信息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所以, 当政务信息公开已成为政府一项责任时, 人事档案信息公开自然也走进了公众的视线。
一、人事档案信息是政务信息的组成部分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政府信息, 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 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而人事档案正是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在人事管理活动中直接产生的, 记述和反映个人经历、德才绩能和工作表现的, 并以个人为单位集中立卷保存起来, 以备查考的原始记录。从人事档案的形成来看, 人事档案是国家在用人治事以及处理与人有关的事情中所形成的文件材料, 因此, 人事档案在本质上说是各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代表国家对人信息的一种记录, 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是人事档案的所有者和占有者, 人事档案是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 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人事档案符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公开的信息范围之列的规定, 是政务信息的一个组成部分。
二、政务信息公开的原则是人事档案信息公开的基础
一是依法公开原则。依法公开主要表现在内容和程序两个方面:内容的合法性是指政务公开的内容必须具有法律、政策的依据。行政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 应当依照《保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对于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个人隐私等法律不允许公开或法律予以保护的内容, 则不能公开。程序的合法性是指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途径等必须有法可依, 用具体的法律做出明确规定, 并加以贯彻执行。二是真实公正原则。真实公正就是公开的内容应当真实可信, 办事的结果应当公开公正。在公开过程中, 既要将政务活动向广大群众公开, 让群众知情和监督, 又要切实加强机关内部监督约束机制, 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公开、可信。三是保密例外原则。它指公开是一般, 保密是例外, 对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 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没有明确规定不能公开的, 都要向社会公开。四是注重实效原则。它是指行政主体实施行政管理活动时所应追求的, 以尽可能小的消耗取得尽可能大的效果的目标原则。为此, 应科学合理地配置行政管理机构, 提高行政管理水平, 并灵活多样地设计行政程序, 适时、适事地采用简便易行的行政程序, 是政务信息公开时降低成本、提高行政效率的重要一环。
三、政务信息公开的方式和程序是人事档案信息公开的范式
1. 政务信息公开的程序。
政务信息公开的程序, 是指政务信息公开主体在实施政务公开行为时所采或遵循的由步骤、方式、时间、顺序等要素构成的过程。政务信息公开只有通过一定的程序才能得以实施。从我国政务公开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 政务信息公开的程序主要包括政务公开决策、组织实施和考评追究三个阶段, 其中组织实施是政务公开在自然状态下运行的全过程, 具体包括: (1) 预审。预审是指在政务公开主体内部设立一个相对独立的预审组织, 负责审查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等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对其中不符合规定的要予以纠正。预审是行政机关内部的一种自我控制, 可防止公开范围过宽而泄露国家和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 也可防止公开范围过窄而出现应公开却没公开的现象。 (2) 预公开。预公开是指政务公开主体在正式公开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之前, 应将包含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等主要公开事项的方案予以公布, 在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和修改, 然后再做出决定, 并正式公开。 (3) 告知。告知是指政务公开主体应将政务公开的有关事项告知相对人及利害关系人。根据告知内容的不同, 政务公开的告知可以采取四种方式:一是发布或公布, 适用于关系公众切身利益但相对人不明确的公开事项;二是送达, 适用于相对人明确的情况;三是公告, 适用于政务公开主体无法将公开的信息送达相对人而通过公告栏、网站等形式告知的情况;四是口头告知, 适用于口头行政行为。 (4) 说明理由。这是指政务公开主体在作出或拟作出某项涉及公众利益的公开行为时, 以适当方式向公众阐明作出该行为的事实依据、法律根据及其他相关理由的程序。 (5) 信息反馈。这是指政务公开各有关部门确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信息的收集和反馈, 通过设立举报电话、群众意见箱、征求意见座谈会等渠道, 广泛收集意见和建议, 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政务公开工作的运行和进展情况。
2. 政务信息公开的方式。
一是依公开内容确定。政务信息公开时要根据公开内容的不同, 合理地确定适宜的公开形式, 做到公开内容和公开形式的和谐统一。二是依公开主体确定。政务信息公开涉及范围很广, 根据当前的实践, 政务信息公开的主体主要有乡镇政府及基层站所、县级行政机关、市级行政机关、公用事业单位等。实践证明, 政务信息公开由于公开的主体不同, 所采取的形式也应该有所区别, 这是由其职能和服务对象的不同所决定的。三是依公开对象 (客体) 确定。政务信息公开的对象 (客体) 既包括组织机构, 又包括社会公众。组织机构包括党政机关、权力机关、政协机关、司法机关和一些非行政主体的组织。对这些组织机构进行政务信息公开, 一般针对性都比较强, 或者是针对某一具体组织, 或者是针对某一具体事项, 因此, 在实践中往往采取传送文件、召开会议等方式。作为公开对象的社会公众, 是与某一行政行为有直接利益关系的相对人。对他们公开信息的形式, 可以在特定的时间通过新闻媒体以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开;可以通过直接发送书面材料的形式实现公开;如果具体到公民个人, 只要通过特定的渠道向本人告知即可。
3.政府信息公开自查报告 篇三
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情况汇报
2008年以来,我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条例》和《2008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加强领导,统一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为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打造服务型、阳光型政府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司法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市司法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常设办事机构,承担指导、推进、协调、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了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落实了工作人员和经费,保障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做好《条例》宣传学习培训。
《条例》颁布以后,我局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要求,及时向各县市区司法局发出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司法局充分认识贯彻施行《条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组织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宣传学习《条例》,加强全局干部对《条例》的学习。(三)组织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我局认真组织制定和印发了《****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以本局涉及的政府信息,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公开的重点,以市政府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将本局需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放到****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按照市政府要求,上下联动、齐心协力,圆满完成了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
(四)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及制度规范。我局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规定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必须写明公开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有效地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秩序。
(五)打造政府信息公开重要平台。
按照市政府工作要求,我局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置服务窗口,集中受理行政审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及其他服务事项。按照“八公开”(公开项目名称、设立依据、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期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窗口权限)规定,对本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编制申报材料标准和审批标准,通过政务服务专网、政务服务指南等形式向社会公 开,让行政审批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防止权力寻租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到目前止,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条。其中,概况类2条,人事管理类1条,政策法规类8条,工作动态类24条,决策类5条,审批服务类10条。
(二)公开形式
1.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府公众信息网站(http:///)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以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政务服务中心。通过政务服务中心的办事窗口和电子公告栏、触摸屏查询系统,全面公开本局行政审批事项和社会服务事项信息。
3.其他公开渠道。除此之外,还积极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本局政务公开栏、报刊、广播、电视等渠道公开本局政府公开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到目前止,我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到目前止,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未实施收费。
五、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还存在不足,到目前止,我局尚未建立有自己的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建设仍以在市政府网站上公开为主;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等,都有待于今后加以改进。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推进、协调、监督力度,推动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市司法局
4.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篇四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条(内容可具体描述),占总体的比例为×%(内容可具体描述);规划计划类的信息×条(内容可具体描述),占总体的比例为×%(内容可具体描述);属于本单位业务类信息×条,占总体的比例为×%(对本单位业务类信息的进一步分析,由各单位依据自身的实际工作情况酌情展开)。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有×条,(主要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情况描述,包括1.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或者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2.扶贫、优抚、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3.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信息的公开情况进行归纳总结。)对社会产生的影响和意义(由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客观评价)。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属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的信息×条,(主要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情况描述,包括:1.重大城市基础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中标情况及工程进度情况;2.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3.政府财政预算、决算和实际支出以及审计等信息的公开情况进行归纳总结。)对社会产生的影响和意义(由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客观评价)。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海口市(市区)人民政府(局、办、委)采用了×××公开形式。(包括政府公报或者其他报纸、杂志,政府网站,政府新闻发布会以及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设立的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政府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等场所或者设施和采用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其中最常用的形式和最受欢迎的形式等,并对不同公开形式的工作进行总结。)
5.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报告 篇五
xxx街道办事处设有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管领导总管,分管领导负责抓,经办人员具体抓。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党政办公室,1名兼职保密员负责街办的日常保密管理工作,确保保密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街办保密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街办主要领导对保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对街办各科室的保密工作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街办把保密工作纳入具体工作管理中,在研究和部署工作的同时,将保密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
二、加强保密教育,提高思想认识
为认真做好保密工作,街办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把保密教育工作贯穿于日常工作中,在平时的学习例会上,多次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领导干部保密制度》、《会议保密规定》等法律法规,使大家进一步增强保密意识,提高思想觉悟,克服麻痹大意思想,避免泄密事件的发生。在对干部职工保密教育中,我们始终坚持三个结合:即保密工作与其他工作相结合;日常性教育和重大活动前的教育相结合;正面教育与反面案例教育相结合。同时,街办对涉密人员通过集中学习、以会代训、个人自学等形式提高涉密人员保密工作素质,要求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保密法规和保密工作的基础知识,熟悉街办的业务工作和保密工作基本情况,做到了保密工作机构、人员、责任、制度“四落实”。
三、健全保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
街办根据保密工作规定,进一步完善了《xxx街道保密工作制度》,使保密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有效保障了街办涉密文件的安全性,以防止泄密、失密事件的发生。街办工作人员要做到不把机密、绝密文件带回家,不在公共场所谈论保密事项,不向任何无关人员透露保密的内容,不在机关联网计算机上操作与工作无关的事项,严格做到不该自己知道的不打听,不该外传的事坚决不外传。对违反保密规定的人和事,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严格制度、严密措施、严明纪律,确保保密工作万无一失。
四、保密工作开展的情况
(一)重要部门的保密工作情况
街办的党政办公室、财务室、档案室等部门是保密重点部门。档案室严格按照保密安全和档案管理的要求配备了“三铁”、“四防”。工作人员则严格遵守保密的规章制度,办公流程严格遵守保密规范,确保机密不外泄。如:档案机要室制定档案工作人员保密职责,查、借、阅档案必须手续齐备;党政办公室的电脑、U盘、打印机等设备都落实专人保管,办公室人员有保密守则及管理办法,秘密文件、内部资料的登记、传阅、回收都严格按照保密有关要求办理,形成了一整套制度、规定,管理渠道畅通。同时,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对这些部门进行不定期的保密检查督促,防止失密、泄密。保密干部有变动后,及时进行保密知识的学习和考核,提出做好保密工作的要求,并做好指导日常的保密管理工作。
(二)计算机网络的保密工作情况
xxx街道办事处为便民服务大厅、财务室、党政办等办公场所都配备了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为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工作,街办为每台计算机系统都要安装防火墙和杀毒软件,防止非法用户、病毒入侵,保密工作人员不定时对每台电脑的软件进行清理,删除一切与工作无关的信息和软件,防止信息流失或遭受外界恶意攻击。同时,街办明确要求对涉密微机实行物理隔离,严禁上国际互联网,做到涉密微机不上网,上网微机不涉密。
街办在网络上发布的信息都严格遵守审批程序,填写《检查情况统计表》和《机关、单位互联网有关信息汇总表》后,由拟公开信息部门自审,经党工委书记杨丽审批方可上报。
(三)涉密文件信息管理情况
街道还加强了对涉密文件资料的管理力度,街办指定1名专职人员,负责文件收发、分放、整理、归档(还)等工作。对上级下达的机密性文件实行三级管理制度,即街道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办公室经办人员三重负责的管理制度。对需要查阅涉密文件资料的相关人员,在保密领导小组领导同意后,由保密工作人员监督其查看,查阅完毕立即归档,并及时做好查阅纪录,并进行备案。对涉密的文件资料,工作人员只准在档案机要室阅览,未经批准,不得带出街道;同时加大对档案机要室的日常管理,非工作人员一般不准进入档案室,防止机密外泄。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建议
(一)保密工作的宣传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
保密工作不仅是街道和社区的重要工作,同时也是辖区居民的义务和责任,我们需要加强宣传力度,增强人们的保密意识,提高大家保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提高每一个公民的保密意识。在全辖区内营造出良好的氛围。
(二)保密工作的培训教育需要进一步加强
6.高校财务信息公开探讨 篇六
(一) 财务信息公开是高校所处环境的客观要求
2008年5月1日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施行, 这是新中国第一部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门法规。其中规定了4项政府须“主动公开”的信息, 还规定了应“重点公开”的11项政府信息, 其中就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2009年3月20日财政部网站正式公布了经人大审议通过的2009年中央财政预算, 首次将预算草案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开。2009年10月23日, 广州市财政局史无前例地将114个市级部门财政预算晒上了网, 网站几乎被网民们点“瘫”。2010年3月30日国土资源部率先公布部门预算后, 74个中央部门首次向社会集中“晒账本”, 公开了部门预算收支总表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中央部委部门预算公开的大幕拉开。2011年全国”两会”后, 中央各部门陆续公开部门预算, 与2010年相比, 公开部门数量明显增加, 公开时间进一步提前, 公开内容更加细化。2011年7月中央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首次公开201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是公办高校资金来源的主渠道, 政府财政预算、决算公开的快速推进, 客观上要求高校财务信息的公开。
(二) 高校资金来源的多元化, 要求高校向不同主体公开财务信息
高校教育体制改革后, 高校原有单纯依赖国家拨款的局面完全打破, 多渠道筹集高校办学经费的格局基本形成。随着学生缴费、银行贷款、社会捐赠、民间投资等多种资金来源在高校资金来源比重中的增加, 学校财务信息使用主体正在扩大。不同的信息主体都想要了解且有权了解对自身有用的财务信息, 这使得高校必须公开财务信息。
(三) 资金运作风险的增大, 要求高校的财务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随着高校办学定位的变化和竞争压力的加剧, 在高校可适度负债的政策下, 为了提高核心竞争力、吸引更好的生源和更多的科研投资, 高校相继向银行举债, 这导致了债务的数额日渐增大, 甚至超过了本身的偿还能力。稍有不甚, 就会给高校带来债务危机。因此, 财务信息的公开, 可以使高校的重大投融资信息面向社会接受监督和审查, 从而减少资金运营的风险。
(四) 高校腐败问题的不断涌现, 要求高校财务信息透明化
腐败现象在我国一直都是一个需要长期治理的问题, 而不幸的是, 高校这块“净土”也受到腐败之风的侵蚀。随着高校办学的不断扩大, 很多学校出现了“买分”的招生现象, 乱收费现象严重, 学校私设“小金库”;随之带动的基建设施建设、教学设备的大量投入, 成为许多高校领导腐败利用的财务漏洞。高校不完整的财务管理制度无疑为腐败大开方便之门, 只有公开财务信息, 才能防止“暗箱”操作, 减少腐败问题的出现。
二、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现状及问题
(一) 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的现状
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在国外已是习以为常, 但在国内却鲜有论及。随着高校信息公开办法的施行, 许多高校的网站均已将信息公开专栏放在了非常显眼的位置, 通过链接, 公众可以看到高校按照要求编制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在《办法》要求主动公开的12类信息中, 关于学校基本信息、招生考试情况、学科和专业设置情况、设立奖学金情况等都有较为详实的介绍, 但对于财务、资产、基建等方面的具体财务信息介绍却十分有限。在已建设了信息公开专栏的学校中, 几乎所有学校在财务信息、资产管理公开页面中都是有选择的显示“正在建设中”或是没有任何信息, 即使上传信息, 也只是一些财务管理制度、教育收费标准或是概略的几项财务数据;部分高校基建信息只是集中公开招投标、在建工程的文件、办法类文档, 对于具体的经费使用情况却只字未提。总体上看, 目前我国高校不愿意将自己的财务“家底”公之于众, 财务信息公开还停留在校内公开, 甚至校内公开都还是遮遮掩掩, 面向社会公开可以说还没有真正起步, 因此财务信息公开, 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
(二) 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
目前, 高校财务信息公开过程中, 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 高校信息公开制度不健全, 管理和监管不到位。目前, 高校财务公开还处于摸索阶段, 还没有明确的行政法规规范财务信息公开;指导高校财务信息处理、生成、披露的相关法律、法规对高校会计信息披露的约束性不强, 更缺乏有关会计信息披露的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制度的缺失, 使得对于公开的强制性约束不够;管理和事后的监督不到位, 公开更加无法到位。同时, 高校财务制度存在很多问题, 需要时间调整, 这也增加了信息公开的成本和难度。 (2) 对信息公开的认知存在差异, 重视引导不够。虽然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已经展开, 但是公开的主体与对象, 观念上、认识上差异较大, 对高校财务更是了解甚少, 这就导致很多内容的公开势必会引起误解或是不解。再加上学校的宣传力度也不够, 本身校内对于信息公开也不够重视, 更加导致信息公开停滞不前。如何以合理的方式公开财务信息、公开到什么程度, 一直是公开过程中的难点, 还有待进一步的探讨。 (3) 公开的具体内容模糊、不明确。在高校信息公开办法中, 对于公开的具体内容只是划分了几大类, 没有明确界定, 这就导致很多高校在公开信息的过程中避重就轻、模棱两可;而对于不公开内容的界定, 弹性太大, 又导致公开的实质性内容有限。没有统一的公开模式, 使得各个高校之间的信息很难比较, 也难以为大众理解, 无疑加大了信息公开的难度。 (4) 高校会计制度的局限性对财务信息公开的影响。1998年公布的高校会计制度属于预算会计制度, 以收付实现制为主要会计核算方法, 这种会计制度只考虑到满足国家政府的信息需求。随着高校资金活动的日益频繁, 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会计核算已无法满足大部分利益相关者的信息需求, 也无法满足目前高校经费运作的模式。由于收付实现制是以现金收到或付出为标准, 来记录收入的实现和费用的发生, 不考虑与之相连的经济业务实质上是否发生, 这无疑不能准确反映高校的财务信息。如:教学、科研的财务状况和基建、后勤的财务状况分开核算, 导致财务报告主体信息不完整;对于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导致账面价值和实际价值背离, 虚增学校资产;无形资产披露不充分, 没有摊销成本;内部控制制度和相关法律的缺失, 导致高校财务信息普遍失真等。
三、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内容
(一) 高校基本信息
高校基本信息具体包括公开: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等;机构设置, 院系、学科和专业设置等;各层次、类型学历教育招生规模, 学籍、学位评定办法, 学费等相关收费标准、依据等;师资力量、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等。通过公开高校的基本信息, 可以使外界总体上了解高校的办学理念、办学定位和综合实力, 吸引适合性人才。
(二) 财务报告
财务报告是财务信息公开的核心内容, 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现金流量表、净资产变动表及报表附注。 (1) 资产负债表。作为高校财务报表体系中反映高校财务状况的核心报表, 资产负债表可以体现学校的总资产和总负债情况, 在报表当日还要按权责发生制原则体现资产和负债的账目价值以及学校主要大类的限制性净资产账面价值。资产类主要体现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两大类, 负债类主要体现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两大类。通过净资产来体现资产和负债的平衡。 (2) 收入支出表。收入支出表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阐明学校在会计年度发生的收入和支出情况。收入主要包括一般收入、专项收入和其他收入, 支出主要包括与收入对应的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高校的经费收支额一直以来都是一个比较敏感的数字, 具体收了多少、又用到哪里去、用了多少都一直受到公众的关注, 因此在公开时, 要特别对经费的收支作出归类, 并且对其作出适当的解释和比较说明, 方便公众的了解。 (3) 现金流量表。将现金流量表引入高校财务公开报表体系中, 可以更好地反映高校在一定的会计期间内的现金变动情况, 有效利用资金, 提高高校的资金利用率。从该表中人们可以直观的看到高校以现金形式存在的经济利益的流入流出, 区别于以实物形式流入流出的情况。事实上, 高校经济利益的流入流出很大一部分并不是以现金的形式存在, 如果不能很好的控制现金的实际结存, 很有可能造成资金周转困难或是资金积压, 不利于资金的调拨和投资, 现金流量表可以帮助人们很好的反映实际的现金流量。 (4) 净资产变动表。净资产变动表主要通过期初和期末数比较来说明净资产的变动情况, 对净资产主要分四大类来概括。 (5) 报表附注。报表附注是财务报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主要说明编制财务报告的基准、主要会计政策如记账原则、会计项目确认原则等, 是对财务报表本身无法或难以充分表达的内容或事项做出的补充说明和详细解释。所以将报表附注引入高校财务报表体系是十分有必要的。财务报表反映的通常只是一个历史区间的财务信息, 单从一张报表中很难让公众完全理解报表所反应的财务状况。况且财务报表是基于一定的专业规范生成的, 不可避免带有强烈的专业色彩, 再加上公众对高校的财务报表本身就比较陌生, 在目前不成熟的公开环境下, 各个高校公开的报表也缺乏一定的标准性和可比性, 这就更加需要在报表附注中对某些信息加以描述和阐释, 增强公众对公开内容的理解和了解, 从而以此做出对自己有用的未来财务发展趋势的良好判断。
(三) 独立审计意见
高校对外公开的财务报表, 还应该经过独立审计师或者注册会计师的审计, 并将审计报告随同财务报表一起对外公开, 这样才能确保公开信息的真实可信度和准确度, 才能更好的发挥财务公开的作用。审计机构必须对审计情况作出结论, 力求公正和明确。
四、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完善建议
(一) 加强宣传, 提高认识
目前公开的财务信息相对不完整, 有些仅仅是将一些传统的财务数据搬到网上, 并没有给信息使用者予以提示;有些则避重就轻, 对于一些不便公开的数据瞒天过海, 甚至有些将虚假的财务信息公开, 这些都源于财务工作者对公开重要性的认识不足。高校应该通过各种途径宣传财务公开的重要性, 提高高校管理者对财务公开的思想认识。另一方面, 高校也要加强引导力度, 改变人们对于高校财务资金使用的传统看法, 将容易引起人们误解的支出加以说明。只有让人们了解学校的业务流程、认同学校的资金用途, 才能让人们正确的看待学校的财务信息。反过来, 人们的认同又能促进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的真实性和积极性。
(二) 完善制度, 加强监督
实践证明, 任何事只有从源头抓起, 才能预防和杜绝不良现象的产生, 保持事情的可持续发展。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的持续展开, 需要健全的财务公开制度和有效的事后监督机制来保障。健全的财务公开制度, 是从根本上保证财务公开的切实实施和为公开提供规范的准则, 使得公开有法可依;有效的监督机制, 可以保证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经常化。制度规范、内容明确、时间落实、程序公开, 才能做到财务信息公开的实效性;监督切实有效的执行, 才能保证公开工作长期不懈。财务公开不仅仅是为了公开财务结果, 更重要的意义是让人们参与到财务的全过程, 在执行财务决策时能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 按步骤、分阶段实施
实施步骤上, 可以先选择条件较好的高校试点, 并在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完善, 推广全国。披露内容上, 可以先将财务相关信息整理成几大类概括信息在网站上披露, 同时通过调查了解不同信息使用者信息需求的差别, 逐步实现通用财务信息和差别信息共存, 满足信息使用者的不同需求。在披露的形式上, 由于信息需求者的多样化, 采用传统的纸质财务报告形式可能无法完全适合需求者的需要, 因此可先采用电子文档格式或超文本标记语言 (HTML) 进行披露, 并加强可扩展标记语言 (XML) 及其商业版 (XBRL) 在高校财务信息披露的研究, 待条件成熟后采用XBRL技术进行高校财务信息的披露。
参考文献
[1]《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9号。
[2]乔春华:《论高校财务透明度》, 《教育财会研究》2010年第4期。
7.2012年信息公开自查报告 篇七
2012年信息公开自查报告
按乐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对照《乐昌市2012年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自查表》,我园区对2012年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自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信息公开内容全面及时。
一年来我园区主动及时全面公开政府信息(政务),截至2012年底,我园区在韶关市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政务)99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6条;规章文件类信息6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1条;业务工作类信息2条;工作动态类信息46条;统计信息类信息7条;政府信息公开报告类信息3条;其他类信息18条。
二、信息公开制度健全、责任落实到位。
我园区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主动接受市政府信息(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对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制度,对工作的基本要求、组织领导、具体实施以及各时间节点予以明确,为保质保量完成信息公开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信息公开档案完善。
我园区信息公开工作按制度有序进行,注重加强信息公 1
开及时性的督查和管理,各科室形成的工作信息,一律在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办公室进行保密性和规范性审核后及时上网发布,建立信息公开基础台账,按时进行季度汇总总结,按要求及时上交各种资料。
8.国际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篇八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组成。
一、概述
2011年,国际税务份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市局的工作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地税行业特点,从社会关注、纳税人关心的问题入手,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程序,丰富工作内容和形式,强化过程监督检查,健全工作制度机制,在构建需求导向型地税政府信息公开体系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和实践。2011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重视,加强组织,形成合力
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的有关法规,持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组长继续由刘元慧局长担任,各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分局办公室,由分局办 1
公室主任担任,每个部门都有专职领导和专职工作成员,形成了领导齐抓共管和分局全员共同参与的体制格局。
(二)健全体制,完善机制,确保执行
我局注重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规范相关工作制度,先后制定了《洛阳市地税局国际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洛阳市地税局国际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洛阳市地税局国际分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并将相关文件及时向社会公布,将我局政务信息内容尽可能地向社会公众全面公开。涉及公开内容包括:本单位行政职能、职责范围;执法审批事项;办理事项的政策、法律依据;收费、处罚标准及文件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内容、办事时限及服务承诺、办事结果、办事纪律;投诉途径及处理办法等;也进一步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的具体程序和要求。同时结合《国家保密法》的要求,我局还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和程序,确保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三)拓宽渠道,优化服务,注重实效
我局注重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建设,在原有政务公开的渠道上以多种方式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一是加强办税服务厅建设。今年我局先后投入2万余元对大厅配备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进行升级,对花木墙饰等室内环境进行美化,同时增设政务公开宣传栏、宣传柜台,将各有关规定及部门职能、人员岗位、执法纪律及投诉方式等内容全面公开,确保纳税人在舒心的办税服务环境中及时获取涉税信息资讯;二是大力推行调研走访工作。年内由主管局长亲自带队,协同专管员多次集中调研走访我市各大外资企业,每次调研走访均深入到纳税人工作现场, 了解经营情况, 发放税宣资料,倾听意见和建议,将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尺延伸到企业内部。三是加强与地方政府部门沟通。每年我局主动定期向各区政府、人大汇报税收收入完成情况及其他工作进展情况,在自觉接受地方政府部门监督的同时也将我局政务工作信息通过其向社会民众公开。
(四)广泛宣传,公开造势,深入人心
我局高度重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建立起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网络。一是借助每年四月税法宣传月平台,以宣传与社会经济发展、与公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税收法律法规为重点,贴近税收工作,贴近社会热点,贴近纳税人,开展了主题突出、上下联动、形式多样、效果明显的税收宣传活动,有力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行。二是媒体宣传,目前我局已与洛阳电视台、洛阳广播电视报、城市商圈等外部媒体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在版面重要位置定期刊发有关我市国际税务工作的新闻报道。三是以召开廉政监督员座谈会、纳税诉求会和深入开展大企业工作为契机,广泛宣传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就企业关心热点问题进行答复,通过信息公开共享的形式保障纳税人知情权,在税企互动中提高企业对税法的自主遵从意识,增强风险防控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根据市局细化的《河南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要求。分局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及时进行了公开。政府信息主要通过市局外部网站和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公开,重要的税收政策也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进行了宣传和解读。
分局共发布政府主动公开信息27条。其中,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6条,其他信息5条。
信息公开的渠道分别是: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5条,通过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开17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5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我局未收到须依申请须公开的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1年我局未出现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未收取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总体来看,我局今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离纳税人的更高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少数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思想意识还有待提高,自觉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还不强;信息公开的内容、质量、时效性
还有提升的空间,公开的方式方法还待进一步丰富完善;已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有待进一步深化。2012年,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制度落实,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根据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规范,并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二、加强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分局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自身公开的自主性和自觉性。
三、对照检查已公开内容,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新内容、新形式,并提高对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做到及时公开的针对性。
四、强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做好税收政策解读的信息服务,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检查反馈力度。
五、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队伍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并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各科室、个人年终评比考核的重要指标。
洛阳市地税局国际税务分局
9.高校会计信息公开披露探讨 篇九
一、高校会计信息公开披露现状
(一) 高校办学体制变化大
我国政府在199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第十一条中明确指出:高等学校办学必须面向社会, 实施自主办学、民主管理思路, 确定了高等教育改革的目标是实现高校成为面向整体社会自主办学的法人实体。至此, 原有单纯靠国家政府拨款办学的高校经营模式被打破, 办学体制发生重大变化。高校资金获取不再局限于政府拨款, 其作为政策性机构的程度降低, 作为“企业”的经营性程度提高, 这相当于把高校这类“伪企业”置身于市场经济体系中, 同时, 高等教育市场化及国际化, 会促使高校群体提高它们办学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以应对不断变化的挑战。办学体制变化引导高校调整办学理念, 对后勤管理的模式也进行了大刀阔斧的社会化变革, 甚至很多学者提出教育产业化, 教育市场化和教育成本规制管理等理念。这些变化, 使得高校会计信息的公开披露面临新的挑战。
(二) 资金运营风险增大
在高校资金来源多元化的同时, 高校资金运营的风险也在增加。一方面, 政府不再单独承担高校办学所需的资金, 高校必须通过其他方式获得运行所需资金与政府部门拨付款之间的差额资金, 而其他资金来源不可能像政府资金安全稳定。在资金融入困难的时候, 高校很可能要大量举债, 最后导致高校负债数额超出高校本身的偿付能力, 前些年的吉林农业大学大规模举债数亿元, 最后只能通过卖地还款就是一个典型事例。另一方面, 自主办学的制度给了高校更多的权利自主投资, 高校除了增加教学设备、改善教学环境和科研设备等内在投入外, 对外也有直接对其他单位投资、自主独立兴办企业的投资行为。由于缺乏相应的监管机构, 高校的投资过程存在很多的不规范行为, 且风险控制能力较差, 风险隐患较大, 应当在会计信息的公开披露中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方便相关利益群体有效监督检查。
(三) 与地方联系日益紧密
在旧有的纯粹的计划经济体制下, 政府是直接调控高等教育资源的配置主体, 所以高校公关主要是处理好政府关系, 与政府之外的当地企业联系甚少。改革开放以后, 高校除专心办学外, 也开始活跃在经济、科研、国际学术交流等领域, 进一步提高了它们在整个社会体系中的影响力。多领域涉足的战略发展方针, 使得高校与地方的关系越发紧密。部分高校和当地企业联合成立科研部门, 有实力的企业甚至独立开办高等院校, 在政府制定当地发展战略的时候, 高校的专家也很好的扮演了智囊团的角色。高校与外界紧密的联系, 使得社会各界对高校会计信息关注度显著提高。
(四) 政府审计和社会监督力度增强
2003年的审计风暴后, 社会各界对政府审计报告的关注上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政府审计和社会公众监督的作用得到进一步的提升。从2006年起, 国家审计署加大了对高校财务信息的审计力度。通过严格审查发现, 最先接受严格审核的北大、清华等20几所名校在财务收支、收费, 以及投资等方面存在着很多的问题, 亟待改进。高校的乱收费问题, 进一步提高了公众对高校会计信息公开化的需求。国家审计署在《审计署2008至201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中提出“全面推进效益审计”的工作方针, 把政府审计工作转变到了向财务审计和绩效审计“协同并举”的发展路径上。绩效审计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要求高校对其会计信息的公开披露制度进行大力改进, 力求建立起绩效为导向、全面公开化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
二、高校会计信息披露制度改进
(一) 采用权责发生制
我国会计条例规定, 高等教育、科研事业的收支采用收付实现制, 而其他经营性收支则采用权责发生制, 这会使得整体会计核算混乱进而导致会计信息披露失真。美国政府性公立高校采用的是基金会计模式, 适用GASB机构制定的会计准则;民办私立高校采用的是权责发生制, 财务信息披露重点在净资产的报告上, 适用FASB制定的会计准则。我国高等教育以政府性大学为主, 但资金渠道多元化发展, 从以预算执行考核为主向以考核效益为主转变, 采取权责发生制也是必要的。权责发生制是当今国际社会非盈利组织机构会计改革的主流, 可以更为清晰真实的反应会计信息, 高校采用权责发生制的会计信息披露形式, 有助于利益相关者及时有效的了解其偿债能力和债务风险等信息。
(二) 丰富会计信息公开披露内容
会计信息的适用对象, 不仅对财务报表公开披露具有强烈的需求, 还需要高校公开披露对未来发展影响巨大的非财务类会计信息。 (1) 可增设管理层分析一项。高校管理层是其会计信息的最佳利用者, 可以通过对教育成本、预算执行情况、现金流量等财务情况的分析, 为报表和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简洁有效的说明, 有利于会计知识有限的人群了解高校的财务信息; (2) 充实财务报表的内容。目前我国高校会计报表中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附表和收支情况说明书等, 会计主表只有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表两项, 应在此基础上增加信息披露更详细的现金流量表, 设定“在建工程”和“基建工程”会计项目, 克服“结转自筹基建”科目的不适用性; (3) 重视办学规划、发展战略等信息的披露, 有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结合所用信息对高校未来的偿债能力进行合理的估计; (4) 建立网上财务会计信息查询平台。充分考虑各个层次的需求, 建立高校财务会计信息查询系统, 有效的满足个性化需求, 提高高校会计信息公开的程度。
(三) 加大人力资源信息披露力度
美国高等教育的高水平发展得益于他们对人才的高度重视, 在他们公开披露学校运行的相关信息时, 人力资源信息的披露占很大一部分。在我国, 由于人力资源项目并不属于传统会计要素的定义和确认标准, 所以高校只能在收入费用表项目中披露教职工信息。为了使高校会计信息的披露内容更为完善, 加大人力资源信息披露十分必要。高校人力资源披露内容要充分反应其人力资源的获得、开发、使用和离职等方面的具体情况。借鉴美国人力资源信息的披露形式, 同时考虑我国的现实国情, 建立我国高校人力资源信息披露框架如表1所示。
(四) 建立和完善民办高校会计信息披露体系
我国民办高校比例较低, 但维持着继续上升趋势, 公办高校是作为一种政府性机构的存在, 而民办高校则完全是盈利性机构团体, 两种体制的差别必然需要不同的会计信息核录和披露形式。民办高校的主要资金来源是学费收入, 学生是消费者也是投资者, 他们有权利掌握所在高校的相关财务信息, 在目前为止我国民办和公办高校会计信息披露形式并没有太大的差异。针对民办高校, 应该借鉴美国FASB会计准则, 制定出和公办高校有差别的会计信息公开披露体系。
参考文献
10.审计局信息公开自查报告 篇十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办发〔2010〕92号)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德办发〔
2011〕20号)有关要求,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认真组织实施,现自查如下:
一、组织领导有力,工作有序开展
2010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了局长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负责人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张显文、韩玲两名同志具体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二是我局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了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逐项分解任务到人,确保工作落实、责任落实、责任人落实。按要求确定公开事项、上报程序,将审计职能、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公开,以适当方式向群众公示。三是年初,我局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总体规划,确保有安排,实施有措施、工作有总结,经验有交流。四是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调研,及时按要求上报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信息、自查报告和有关资料,2010年我局共按要求公布了概况、计划总结、法律公文、工作动态信息共149条。
二、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上级部门监督
1、及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在互联网上发布的内容由分管领导进行保密审查,对具体负责人进行了严格的网上信息报送培训、保密培训,同时还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对政府信息公开中出现的问题将严格、及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对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主动进行了评议考核,采取了切合实际、多形式、多渠道、多层面的评议考核。以党建目标考核为契机召开的满意度测评会,对我局在党务、政务公开以及廉政纪律执行方面进行民主测评,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3、主动接受监督。从开始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到目前为止,从未接到任何投诉。
4、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做到奖惩分明,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三、精心编制,严格审核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1、我局编制、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总结报告、年初计划等,以此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同时结合本局实际及时修订和补充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2、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重点突出、群众满意。
3、及时主动公开了本部门的机构简介、领导分工、工作动态、计划安排以及应该面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特别是本部门的便民措施、工作制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取得实效
1、运用各种便于公众知晓的形式传递政府信息,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有效,方便群众及时完整地获取政府信息。
2、对我局制度、审计法律法规等内容实行了长期公开,审计计划阶段性工作实行逐段公开,日常工作实行及时公开、审计动态实行随时公开。
11.某镇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篇十一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条例》颁布以来,XX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及时做好工作部署。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务公开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完善。
我镇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洋县政务公开规定》和县政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并将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镇门户网站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在网站上公布报告,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镇长杨永杰为组长、党政办公室主任张剑峰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具体日常工作由党政办主要负责。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二是建立健全六项制度。我镇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审查和监督等六项制度,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做到了无涉密事件的发生。
(二)规范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镇政府制定了 XX 镇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和更新,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
(三)强化监督,确保政务公开落实。
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重点以《陕西省政务公开规定》实施为突破口,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用网络形式发布,公布了政府政务公开咨询电话 XX,方便群众咨询。2015 年全年共在政府网站上公开信息 104 条,涉及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移民搬迁、日常工作动态、惠民政策落实、民生社会事业等方面,内容丰富、条理清晰、无错别字,数据完整、具体、真实。其中,概况类信息数量 12 条;计划总结类信息 6 条;法规公文类信息 10 条;工作动态类信息 52 条;其他类信息 24 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5 我镇没有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目前尚无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四、依申请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5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费。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镇 2015 ,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
2、信息公开的质量和速率上有待提升。各站办所协调参与性不高,导致重要信息、动态信息发布不及时。
3、信息侧重于常规性工作,对于一些重大的法律法规和重要会议精神公开力度不够。
4、公开的渠道单一,主要依赖于网络公开。
5、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组织信息员和机关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对我镇政务公开应公开而未公开信息进行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
2、进一步加强对政务村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村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3、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一是理顺工作机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做好牵头和协调。二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12.政府信息公开化与档案信息社会化 篇十二
所谓档案信息社会化是指公共档案机构普遍为社会与公众认可,积累与保护档案成为一种自觉,公布档案成为一种义务,尊重与主动利用档案成为习惯,网络成为获取档案信息的主要渠道。
公共档案机构是指公共档案馆。公共档案馆不同于我们现在的综合档案馆,这一点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刘家真教授在其《实现档案馆向公共档案馆的转化》一文中指出:“解读‘公共档案馆’,公共档案馆的‘公共’二字,对于档案馆而言具有以下含义:再次确立了档案的属性———公共产品公共档案馆的‘公共’二字,再次确立了档案的属性为公共产品,是有利于科学文化发展的精神公共产品。”[1]“公共档案馆名称的确立,标志着档案馆不再是以收藏政府文件为主,而应针对公共部门形成的有长期保存价值的文件,它包括政府文件,也包括公共企业或公益企业的文件,还包括非政府公共机构的文件,档案馆馆藏结构由此必然会发生改变。由于公共部门的职能,使得其产生的文件更加贴近公众需求。”[1]“创立公共档案馆并非仅仅是名称的变换,而是确立了档案馆的服务对象是面向广大的社会公众,社会公众包括个人、企业、科研机构与政府部门等,而不再是主要为政府决策服务。可见,其名称的变换不仅是与国际档案工作接轨,而是更加强调档案工作面向社会公众的服务性。”[1]而这种档案馆的“公共”性,必须普遍为社会与公众认可。档案工作发展成为一项社会公共事业得到国家承认和社会公认,其发展被列入国家和地方的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
档案的积累与保护不再仅仅是档案机构的关注重点。社会各行各业普遍建立档案工作,个人、家庭的档案也履行社会统一的规范,不断涌现的各种新型档案信息载体及时纳入档案管理,社会中的各种机构(法人)与个人已经将积累与保护档案变为一种自觉行动。公共档案机构公布档案不再是一种权力,而是其必须履行的义务。档案信息不仅供形成档案的单位或个人自用,而且多形式、多渠道、有效地向社会提供档案信息,包括向公民开放某些档案。社会的档案意识逐渐形成,特别是档案观念在有文化的公民中间普及。尊重与主动利用档案成为习惯。
网络成为获取档案信息的主要渠道。上述几项必须有一个实现的平台,信息技术与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为档案信息社会化提供了一个方便、快捷的途径,同时这一平台也成为衡量档案信息社会化的重要标志。
二、《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对档案信息社会化的积极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经在2007年1月17日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制定,对实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推动档案信息社会化同样具有积极的作用。
“政府信息公开和档案开放是目前我国信息化战略实施进程中的必然选择和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具有行政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的机构必须向社会提供的两种信息服务。”[2]从一定意义上讲,政府信息公开与档案开放从政治基础上统一于民主社会的形成,透明政府的构建和人民参政议政的需要;从法律基础上统一于公民知情权、信息权的享有;在实践工作上统一于政府文件及其档案信息的公开、利用和传播。尽管两者在中国提出和发展的背景存在差异,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的执行主体、公开客体和服务方式上存在交集,但信息的同源性和服务对象的同一性使得政府信息公开和档案开放在现阶段具有共同的实现途径和工作重点,即扩大文件或档案形式的政府信息利用范围和渠道,保障公众对政府信息的方便获取。而“这种扩大开放和利用的思路将逐渐破除传统的‘过度保密’思想,将社会的信息获取和自由利用意识扩展到政府信息以外的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其他信息领域”[2]。
“政府信息公开和档案开放的客观联系呼唤着两者实践的协调发展,而制度的同步完善则是指导实践的必要保障。”[2]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需要得到档案开放工作的配合和支持,才能真正实现政府信息服务的“文档连接”;信息公开实践和立法为档案开放制度的调整和设计提供了政通人和的良好社会政策环境,成为开放破除“制度坚冰”的外部动力。同时,综合性档案馆为贯彻信息公开的国家政策,满足人民信息需求而主动承担的现行文件开放服务则从档案界内部触及了档案开放制度的变革,实现了“信息公开”环境下开放制度的创新。
原本封闭神秘的“政府信息”大门的敞开激发了公众对“档案化”后政府历史信息的获取需求,鼓励了社会对形成于“政府”之外的档案信息的利用,迫使档案开放必须回应社会需求,应对环境压力。现行文件作为政府信息权威稳定的载体,其公开利用对档案开放制度具有强大的冲击力。现行文件已开放,从理论上讲“归档”或“移交”后承载相同信息的档案也就无法封闭了。政府有关经济调节、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职能活动的文件在现行阶段已开放,具有相同性质的历史档案的“泄密”风险也就自然下降。“档案部门积极主动争取现行文件服务,本职范围内的档案开放工作如果不及时跟上,则会造成同一服务主体工作理念上的矛盾和错位。档案学界和实践部门满怀热情地研究开展现行文件服务的理论基础和法律依据,档案开放制度如果不及时检视和适时调整,会导致学理和法理上难以自圆其说。”[2]
三、档案部门在档案信息社会化进程中的定位与作用
档案信息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档案部门理应积极推进,明确自己在这一进程中的定位,发挥应有的作用。
1. 实施档案信息社会化的主体。
就我国目前的档案信息源来讲,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与国家专业档案馆所拥有的档案信息,占我国档案信息的绝大多数,是现有档案信息的主体。就我国的档案管理体制而言,是局(履行档案行政管理职能)馆(履行档案保管与提供利用职能)合一,从这个意义上讲,各级档案管理部门就是实施档案信息社会化的主体。
2. 实施档案信息社会化的示范。
实施档案信息社会化是一个过程,而且是一个缓慢的渐进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现有的档案部门(主要是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还担当着为其他档案机构做示范、做表率的责任。
3. 各种社会档案信息交流的平台。
档案信息社会化必须借助一定的公共交流平台与渠道。在当前的环境下,各级档案部门有义务充分利用已有的资源,为各种社会档案信息的交流提供方便。这种方便主要包括实体档案的寄存、电子档案备份保管、开放档案与档案目录信息共享等等。
4. 培养档案意识、提高档案知识水平、推广档案技术的学校。
档案信息社会化的实现,是建立在全社会档案意识的普遍提高,档案收集、整理、管理与利用等专业知识的普及,档案管理技术的普遍应用基础之上的。因此,档案管理部门在整个档案信息社会化的进程中,不应该成为培养档案意识、提高档案知识水平、推广档案技术的学校。在做好物化的“硬件”工作的同时,努力做好培养教育的“软件”工作。
5. 控制档案信息的枢纽。
档案信息社会化是档案信息在全社会的有序化流动与交流,绝不是随心所欲的自由主义。因此,档案部门必须在积极推动档案信息社会化的同时,适时制定与不断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以保障档案信息在社会生活中有序的流动与使用。同时,对全社会档案信息的交流与利用进行监管,维护档案信息提供者与档案信息利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
摘要:档案部门在档案信息社会化进程中应该是实施档案信息社会化的主体、实施档案信息社会化的示范、各种社会档案信息交流的平台, 培养档案意识、提高档案知识水平、推广档案技术的学校、控制档案信息的枢纽。
关键词:信息公开,档案,档案信息,社会化
参考文献
[1]刘家真.实现档案馆向公共档案馆的转化[J].档案学研究, 2007 (1) .
13.2019年乡镇信息公开自查报告 篇十三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镇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自查,目前我镇信息公开目录中,共有工作机构、政府领导、政府文件、镇政府规划计划报告、人事任免、财政资金、重大项目建设、民生公益、政府重点工作、走进**、招商专栏、统计信息、通知公告、政策解读14个目录。
按照《通知》文件精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一律不得发布工作动态信息,我镇对政府网站发布的所有信息进行全面排查,删除工作动态类信息53条,不应发布在信息公开平台的请示2条,剩余信息268条,不存在政治性表述错误、严重错别字等问题。同时,信息公开平台目录拟调整如下:1.工作机构、政府领导合并为组织机构;2.政府文件、镇政府规划计划报告、人事任免合并为政府文件;3.重大项目建设、民生公益、政府重点工作、走进**、招商专栏、统计信息、通知公告合并为公告公示;4.财政资金目录不作调整,政策解读目录删除,拟调整目录已报送至市政府办政务公开科邮箱。
今后我镇还将每日对本单位发布信息进行自查,及时发现和处理不良信息、严重错别字等问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内容准确、表述规范。
**市**镇人民政府
1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篇十四
XXX年,XXX局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区关于开展政务信息公开文件精神,细化工作措施,拓宽政务公开渠道,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现将我局X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概述
(一)组织领导建设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加大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法制科和办公室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开展,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情况。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完善了《XXX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出台了配套的措施,进一步明确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各部门的职责和分工。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更新。
(三)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按照“公开为常规,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尽可能的公开工商政府信息。我局积极搭建信息化平台,通过报刊、网络、电视新闻等媒体公开政务信息。在局机关大厅设置了政务信息公开板块,对负责人信息、办事流程、咨询电话等进行公示。设立了党员示范岗、绿色通道等,统一配置了电话、传真机、意见箱等。设置政务公开公示板,将职责范围、办事依据、工作标准、办事程序、办事时限、首问负责服务等进行公示。XXX年,我局共设置公示板块X块,指南等上万份,接待各类咨询XX余人次,工作受到群众好评。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年来,我局主动公开了X年各类政府信息XX条,内容涵盖了队伍建设、机构职能、行政审批事项等各类信息。其中,工作动态服务信息XX条,新闻报道类信息XX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积极稳妥地做好社会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具体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受理部门、申请受理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进一步规范申请受理程序,明确操作要求和办结时限,不断提高服务质量。XX,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XX,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均为免费提供,没有收取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截至XX年X月X日,我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15.简析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公开 篇十五
关键词: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公开,信息传播
灾情信息传播的整个过程中, 政府和媒体和谐互动, 使信息得到最大公开透明。由于信息充分公开, 政府能高效地完成自己的职责, 取得来自全社会和国际社会的救援;由于信息的充分公开, 人们保持了对政府的高度信任, 共同度过难关。信息公开在此主要指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 不公开为例外, 以满足民众知情权为目的的一项制度。而公众最希望政府公开的信息则是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 突发事件信息公开的历史必然性
突发事件是突发公共事件的简称, 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 危机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它包括四类: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然而, 由于突发性和破坏性的特点, 突发事件长期以来被定性为负面新闻而得以压制。
由于传统的突发灾难报道观念的束缚, 我国传媒在此类新闻的报道上往往存在着“三多三少”的倾向, 即多正面报道, 少侧面报道;多报道领导, 少报道群众;多关注群体, 少关注个体。改革开放后, 我国政府的行政公开意识逐渐增强, 各地行政机关逐步推行了公开办事制度、办事手续、执法依据、行政决定等政务公开实践。1983年4月23日, 中国记协首次向中外记者介绍国务院各部委和人民团体的新闻发言人, 标志着我国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正式建立。此后, 我国政府的新闻发布逐渐频繁, 在上世纪80年代, 每年“两会”期间的记者招待会, 虽然为数不多, 但却成了“两会”期间最靓丽的一道风景。这无疑推动了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公开。而同时新闻媒体对突发事件的报道模式也开始转变, 由过去控制得过严过死, 向逐步宽松的方向转变。突发事件信息地传播更加注重客观、真实, 更注重时效、平衡和人文关怀。李瑞环曾表示:“贯彻以正面宣传为主地方针并不是要求一味地唱赞歌、说好话, 更不是不顾事实地涂脂抹粉。”“正面宣传为主主要是建立在客观真实准确地基础上, 要新闻报道不隐瞒、不虚构、不夸张。对工作中和生活中地负面现象的报道, 只要是出于对党和国家工作的负责, 也属于正面宣传的范围。”[1]1987年中共十三大也提出:“重大情况让人民知道, 重大问题经人民讨论。”这些阐述无不蕴含着“突发事件信息公开”的思想。
90年代以来,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确立, “信息引导”、“提供服务”已经成为我国政府部门的重要职能。经济全球化时代的政府管理方式已逐渐由过去的单纯的政治统治, 转向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方面。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希望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参与公共决策和享受服务;政府部门之间也迫切需要依法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这就要求必须保证信息最大限度的透明性, 特别是突发事件须在第一时间对外发布一致可靠的信息;如果隐瞒信息、信息不实或用虚假信息愚弄受众, 不仅会导致更多毫无权威的信息发布源, 更重要的是失去政府信息的公信力, 加大百姓的恐慌心理程度, 导致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动;失信于民还会失去克服危机的最佳时机和最有利条件。
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 直接推动了我国突发事件信息公开的快速发展和完善。“非典”早期对信息正当传播的禁令导致了疫情的蔓延, 甚至酿成社会危机和国家形象危机。2006年初, 国务院发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2007年11月1日, 《突发事件应对法》实施, 这些政策法规的出台为媒体报道突发事件、及时传播相关信息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和工作规范。2008年5月1日,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生效, 该条例明确把政府公开信息作为一项义务, 把不依法履行政府公开义务列为违规的应受行政处分的行为。
简而言之, 民主政治的发展、WTO透明度的要求、新闻传媒的改革等等促使我国突发事件的信息公开成为历史的一种必然。汶川地震的信息公开正是这必然中的偶然。那么, 以后像此类突发事件的信息公开透明传播会不会一直持续下去呢?
2 突发事件信息公开现存问题与对策
上述回答当然是肯定的, 但我们不能说每次个案都能做到信息的透明化, 因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现实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比如, 我国还没有专门的新闻法。通常对新闻传媒及新闻工作者自由报道权利的保护主要是相关的法规来实现, 而这些相关的法规条例并没有给传媒太大的报道空间。这就使得突发事件的信息不会最大程度地得以传播。虽然随着新闻改革的深入, 观念开始更新, 禁区开始逐步打破, 但法规上的限制和陈旧观念仍然存在, 突发事件的报道仍存在步履维艰的可能。再就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虽然已经实施, 但就法律位阶而言, 该条例只是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 其效力低于宪法和一般法律。也就是说, 该条例不能对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规定信息公开义务。如果该条例与其他法律相抵触, 则条例中抵触的规范无效。还有, 相关配套的法律制度不健全、对新闻报道的保护力度不够。政府信息公开是一个系统体制, 只有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是远远不够的。单一的法律保护必然使得新闻媒介在为公民知情权服务时显得软弱无力。美国信息公开法律除了《信息自由法》外, 还有《隐私法》、《阳光法》等。而我国在隐私立法、政务公开立法方面还基本处于空白, 遂使新闻媒介在对政府信息报道方面缺乏更为有力的保障。
所以, 要想使突发事件信息公开成为惯例必须尽快推动相关法律制度的出台。
在信息发布方面, 建构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包括对现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必要的修订和完善, 制定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法典以及相关配套的法律制度。比如, 我国现行保密法制定于20世纪80年代, 与敌我矛盾、阶级斗争的历史背景和传统理念密切相关。而今, 市场经济体制已建立, 改革开放和与国际接轨、经济全球化的观念已深入人心, 保密法在定密、解密、泄密处罚、救济机制等一些重要制度的设置上已远远落后于实际发展的需要, 特别是新闻审查制度已不适合突发事件的传播, 我们需要对保密信息的范围重新修定。
在信息传播方面, 建设完善的危机信息传播体系。包括对突发事件信息的预警机制、媒体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和舆论评估机制。媒体特别在业务层面上要加大新闻工作者对突发危机事件的技能培训。在汶川地震中, 中央电视台启动紧急直播, 迅速组织报道, 显现了我国主流媒体在突发事件直播中敏捷的应对能力和强大的资源配置能力。然而对其认真分析后就会发现央视关于突发事件应急机制仍然存在不成熟的地方, 特别是新闻记者对突发灾难报道的不专业、对灾民心理的漠视、直播过分依赖电话连线等等。这就亟需媒体增强新闻工作者对突发事件报道的业务技能, 建立成熟的应急机制。
在信息接受方面, 提高公众对突发事件的认知预防能力。突发事件管理的最终目的是处理好事件以防危机形成, 所以提高公众对突发事件的认知能力和预防能力, 增强公众对流言的识别能力有助于突发事件的管理和解决, 而公众这些能力的提高需要充分的信息, 这就要求管理者尽可能把信息公开、媒体尽可能有效传播。
总而言之, 在突发事件信息公开的发展长河中, 汶川地震给了我们一个灿烂的高峰, 相信总理温家宝在映秀镇废墟的记者招待会上所说, 我们在处理这些突发事件以及国内其他问题上,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不会改变, 坚持对外开放的方针永远不会改变[2]。
参考文献
[1]李瑞环.《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的讲话》, 《新闻工作文献选编》, 北京, 新华出版社, 1990年版, P206.
【信息公开全度报告】推荐阅读:
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09-11
象山文联2012年信息公开报告10-27
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11-01
某某镇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自查报告08-31
信息办政务公开工作自查报告10-14
地税分局2012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11-07
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自查情况的报告11-10
人事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自查报告06-16
司法局202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09-14
滨城区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报告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