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期间纪律通知(共10篇)
1.清明期间纪律通知 篇一
关于严明防汛期间干部纪律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各单位:
近期,防汛形势严峻,为确保我街道防汛抗灾工作顺利进行,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寨子镇防汛救灾工作纪律通知如下,请各村、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充分认识当前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目前,即将进入主汛期,洪涝灾害随时都有可能发生,签于我镇属防汛重点区,要高度警觉,坚决克服麻痹、厌战思想和侥幸心理,充分认识做好当前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对辖区内危房、河堤、小二型水库、滑坡体、泥石流的监测、监护工作,制定严密的防、抢、撤预案,真正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力求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万无一失。
二、切实加强对防汛救灾工作的领导。为了加强对防汛救灾工作的领导,镇党委政府已经成立了防汛抢险及生产自救领导小组,成立了防汛救灾指挥部,落实了责任,做到分工明确、相互协作、统揽全局,集中精力抓好防汛抢险和生产自救工作。各村、各单位要成立相应机构,落实责任,必须坚守岗位,亲自安排,亲自指挥,亲自督查。
三、迅速落实防汛救灾责任制。各联村领导和各村支书是该村防汛救灾的第一责任人,各包村干部和村主任是该村防汛救灾的直接责任人,要制定好防、抢、撤预案,明确工作责任;要深入到所包村组及险工险段,督促并负责抓好包片包点工作;各村、各单位要服从党委、政府的统一指挥,积极做好防汛抢险工作。严格实行领导联村和干部包村责任 1
制,所有包联领导和干部必须尽快深入到所包村组负责督促检查,落实防汛救灾措施,做到险情未解除人员不散,水毁设施未恢复人员不撤,各项生产救灾措施未落实人员不撤,确保不出问题。否则,将追究包村工作组和各村的责任。出现汛情,各村要无条件执行镇党委、镇政府的指令,组织抢险队伍,对组织抢险队不力,人员不到位的,将严肃追究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四、实行防汛救灾值班制度。汛期镇机关、各村、各单位要坚持值班制度,保证每日24小时信息畅通,杜绝带班不值班、值班走过场,电话呼叫转移、脱岗、漏岗现象。发现无人值班,导致信息不畅,除值班人、带班领导写出书面检讨外,并在全镇通报批评。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法纪责任。
五、严格汛期干部请销假制度。汛期内一律停止公休假日,要严格汛期考勤,参加防汛救灾的干部及其他有关人员确需请假者,由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各村主要负责人在汛期一律不得请假外出,不得擅自外出,对不假而走、超假不归者,将从严查处。
六、认真落实防汛救灾措施。各村和各单位要服从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积极参与防汛救灾工作,不得臵若罔闻,要相互协作,积极配合,不得推诿扯皮,不准出现值班无人,不准擅离职守,不准擅自拆除、占用、哄抢防汛救灾物资。对在紧急防汛期间,不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指挥;拒不执行或故意拖延防汛指挥机构对物资、设备、交通工具和人力调度的;不执行或故意拖延、阻挠上级调度命令、指挥令及防洪预案、度汛方案和转移方案的;不组织抗洪抢险、抢救受灾人员及国家财产,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稳定的;在防汛岗位上参与酗酒、赌博以及打牌、下棋等娱乐活动的;抗洪抢险中不履行职责、巡查不到位、临阵脱逃的,将从重从快查处。
七、及时投放防汛救灾物资。凡拨付到灾区的救助资金、物资,必须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不得截留坐支占用、不得优亲厚友、不得弄虚作假或随意套取挪用、不得挥霍浪费。凡发现在防汛抗洪中贪污、截留、挪用、盗窃防汛抢险救灾款物的,将从重从严查处。
八、及时反馈防汛救灾信息。各村、各单位要及时报告汛情、灾情和自救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重要依据。要密切注视防汛救灾动态,遇重大紧急情况,迅速核实情况,在第一时间向政府指挥部报告,经主要领导审签后,再向上报。对重大汛灾情在未经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审签的情况下,任何单位不得擅自上报,更不得越级上报,对不按程序,漏报、瞒报、迟报、乱报汛灾情的;捏造、歪曲事实,任意散布汛情、灾情和险情,制造混乱、扰乱社会秩序的;不如实、不及时报告汛情、灾情和险情的,从重或加重处分。
九、违反上述规定,对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情节轻微的,党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行政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党内给予撤职、留党察看处分,行政上给予降级至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或行政开除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所有单位党员、干部、职工违反防汛救灾规定的,可参照此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所有党员、干部职工违反防汛救灾纪律规定的除追究有关当事人的党政纪责任外,还要按国务院《关于重大事故调查处理的暂行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对涉及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干部实行责任追究。
2.天津清明节期间限行通知 篇二
一、第一殡仪馆憩园
祭扫高峰日,天津憩园禁止车辆驶入;
铁东北路北新桥:由南向北禁止上桥通行。
车辆一律由桥南侧出口驶出主路,绕行北辰道、铁东北路辅路或外环北路;
禁止车辆停放
外环北路北侧(津武路至山广线)、外环北路南侧(铁东北路至津武路)禁止车辆停放。
铁东北路辅路(北新桥北侧至外环北路辅路):双向禁止车辆停放
祭扫高峰日交通限行疏导方案
祭扫高峰日6时30分至13时30分,外环北路由西向东方向的车辆禁止左转驶入津榆公路,可直行至外环北津武路口掉头;
铁东北路由南向北方向的车辆禁止直行驶入津榆公路,可右转外环北路至外环北津武路口掉头;
外环北路由东向西方向的车辆根据提示绕行新修建的津榆桥匝道进入津榆公路,然后经外环线与铁东北路交口驶入外环北路、铁东北路。
停车区域
北新桥北侧至殡仪馆出口;
铁东北路终点小树林空地;
外环北路辅路(外环北铁东北至殡仪馆,殡仪馆至憩园东侧)单向靠右;
外环北路辅路由天津憩园口进入单向靠右;
铁东北路南向北新修建辅路(殡仪馆后门路至外环北路)。
二、天津寝园
祭扫高峰日交通限行疏导方案
祭扫高峰日每天6时至14时,梨双公路由津沽公路至津南大道(双港镇为新家园路)禁止货车以及与扫墓无关的过境车辆通行。
由于外环线7时至19时禁止货车通行,以上车辆可选择绕行津南大道、白万公路、赤龙街、津沽公路。祭扫车辆(不含公交车)一律由津沽公路进入梨双公路至天津寝园通行。
停车区域
公交车在开发区旺港路重庆街至赤龙街道路两侧单排依次停放,届时公交公司将派专人负责临时点位车辆停放管理和调度,并在此处设置有醒目的提示标志,引导市民乘车;
驾车祭扫市民可在天津寝园院内停车场停放。今年,院内设有约200个车位。院内车辆饱和后,市民应听从民警指挥,在开发区的旺港路、上海街、北京街、天津街、重庆街等道路停放。
三、西城寝园
市民去往西城寝园可沿津涞公路向西行驶,左转中心路至西城寝园正门进入寝园,车辆可停放在寝园指定停车场。
祭扫后可由馨谷路驶出西城寝园,行驶至津文公路左转赛达大道,再右转津涞公路返回市内,或由馨谷路驶出西城寝园,行驶至津文公路右转津涞公路返回市内。
四、玉佛寺
市民前往玉佛寺祭扫,可由复康路直行津静公路左转104国道再右转津静复线,左转津静公路行驶至玉佛寺。
停车区域
可在大殿停车场,或在保证道路畅通的前提下有序顺行停放在津静公路两侧。祭扫后可按原路返回。
五、怡静园
祭扫高峰日,市民可通过雅润路前往津南区怡静园。
祥明路作为驶入园区的唯一道路,在此期间将采取交通限行措施,禁止一切车辆在祥明路上临时或长期停放。
停车区域
怡静园内设有专门的停车场,可满足祭扫市民的车辆停放需求。一旦该停车场车辆停满后,交管部门将在怡静园附近的和惠南路(同砚路至祥明路区域)路段设立临时停车场,允许祭扫车辆在此停放。
六、元宝山庄
从市区驾车前往蓟州区元宝山庄祭扫的市民可通过津蓟高速公路-喜邦路-喜邦线-东陵路前往元宝山庄。
停车区域
驾驶人可将车辆停放在元宝山庄院内停车场。
虽然最好的日子是在清明节这一天去扫墓,但交通是个大问题,所以清明前后几天也是祭扫高峰日,尽管如此还是“堵堵堵”啊。有诗曰:清明时节雨纷纷。也许是有雨,最近天津又要降温了,大家不仅要安全顺畅的出行,也一定要注意保暖。
清明节人多车也多,亲们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哦!
2017清明节出行交通安全注意事项
1、清明节期间,忽晴忽雨天气多变,路况复杂,驾车出行过程中要保持适当的车速及安全间距,避免事故的发生。
2、机动车辆及非机动车辆在外出扫墓的过程中,请自觉服从交警的指挥,遵守交通规则,按规定的地点及停车场停放车辆。
3、机动车辆尽可能错时出行,避免交通拥堵,有关交通情况可以通过收听、收看广播电台和相关交通提醒信息进行了解。
4、在等候和乘坐公交车时请不要拥挤,以防发生意外;按规定的地点乘坐出租车;行人在横穿马路时,要注意来往车辆,请走人行横道。
5、家人聚会饮酒须适度,切勿酒后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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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清明期间纪律通知 篇三
富鹿办〔2010〕26号
关于扎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火灾防控工作的
各建制村:
4月5日是清明节。清明期间,由于上坟祭祖,烧纸、放鞭
通
知
炮、燃蜡烛等传统习俗野外用火急剧增多,一直来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期,更是春季森林防火的重点时期。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有效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减少火灾损失,竭尽全力做好森林火灾的防控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各村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和认清清明期间严峻的防火形势,严格落实村主要领导负责制,进一步强化“街道领导管片,驻村干部管村、村干部管山、护林员管坞”的森林防火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细化责任,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山头、地块。各村对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要充分认识野外随意用火的危害,认真吸取因森林火灾导致人员伤亡和森林资源损失的惨痛教训,严格加强野外火源的控制和管理。要全面落实防控措施,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共同做好森林火灾的防控工作。
- 1 -
二、强化宣传,增强防范意识
各村要利用广播、通告、标语横幅、致农户公开信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网络,反复进行宣传,组织党员干部走村串户进行上门宣传,教育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林区野外用火管理规定,移风易俗,采取献花、植树、劈铲杂草清理坟地等文明祭祖方式。要重点加强对上坟祭祖人员、老年人、中小学生、景点游客等流动人群的宣传教育,严禁上坟祭祖人员在林区烧纸、点香、燃蜡烛、放鞭炮等违章野外用火。
三、重在预防,严管火源
由于清明期间大量人员上山祭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因此,各村要以强化林区野外火源管理为重点,采取严防死守,禁止一切野外用火,杜绝火种进山入林。按照《富阳市人民政府森林禁火令》要求,组织党员干部,全力以赴,进行突出巡守。对重点区域、重要地段要增加人员并佩带明显标志,在重点地段进行设卡检查,对少数不听劝告、执意违法用火者要坚决制止,严肃处理,形成森林防火强硬态势。
四、严格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森林防火工作重点在村。各村主要领导要深入防火第一线,街道办事处加大对村级森林防火工作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防火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人,护林人员是否到岗到位,发现隐患要督促立即整改并予以坚决消除。
五、严格防火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 2 - 清明期间,各村必须严格森林防火值班制度,严禁脱岗漏岗。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森林防火工作动态和森林火情信息,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程序,及时上报火情,确保信息畅通。
附:办事处班子成员、街道干部“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分片、分村值班安排
富阳市鹿山街道办事处 二0一0年三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清明节
森林
火灾
防控
通知
抄
送:市森林消防指挥部
鹿山街道党政办
2010年3月23日印发
(共印20份)
4.清明期间纪律通知 篇四
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清明节期间道路
运输工作的通知
所属各单位、相关客运出租企业:
2012年清明节假期从4月2日起至4月4日止。为确保道路运输有序进行,维护全县道路运输安全形势稳定,现就加强清明节期间道路运输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前谋划,做好部署.清明节是我国传统的祭祀节日,节日期间祭祀扫墓活动相对集中,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清明节期间的道路运输安全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从业人员资质符合要求。客运站要加强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查堵,坚决杜绝危险品进站上车。客运企业要加强对车辆的监管,防止车主私自承揽包车业务。
二、落实责任制,确保运输安全。烧纸、燃放鞭炮是清明节群众传统祭奠习俗,各道路客运企业、客运站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增强驾乘人员和站务人员安全意识,要求广大驾乘人员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严禁超载、超速行驶,保持车辆卫生、干净。出租汽车要定期更换座垫套,为旅客提供良好的出行环境。严格落实车辆进出站的安全检查和旅客行包检查制度,做好各项安全保卫工作,严防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站上车。
三、加强运输组织,提高服务意识。各级运管机构和各道路客运企业和城市公交企业要制定周密的运输组织和应急疏运方案,确保满足重点旅游景区和墓区站点的运力需求。遇
到恶劣天气、客流急增等情况,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旅客尽快疏散。要按照“微笑服务,温馨交通”规范要求,完善服务设施,做好服务工作,为旅客出行提供方便,并保持站容站貌、车容车貌整洁卫生,为旅客提供良好的出行环境。
四、严格依法行政,规范经营行为。节假日期间,所属相关职能单位要加强对道路运输市场的监管,维护节假日运输市场的正常秩序,严厉打击班线、旅游、出租客运市场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出租车拒载和乱涨价行为。客运站要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有关运价政策,客运执行票价不得高于政府核定票价。
五、各交管站要加强农村客运车辆的安全监管,严防死角,确实保障清明节期间道路运输安全。
六、坚持值班制度,保障联络畅通。清明节期间,所属各单位、相关客运企业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及时受理旅客和经营者的投诉。运管所值班电话:0550—5617000。
七、认真落实节假日旅客运输统计和报告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填报《假日运输期间旅客运输统计表》(见附件),并按时上报统计数据,遇有重大事件或发生亡人运输事故,要及时报运管所。《假日运输期间旅客运输统计表》统计上报要求:一是统计时限:4月1日至4月4日,一日一报;二是上报时间:当日晚上7:00至次日上午8:30以前,4月2日上午报4月1日的统计数据,4月4日实际发生的旅客运输统计数据于当晚或5日上午8:30前上报。
5.清明期间纪律通知 篇五
各供电所:
清明节将至,为确保乡镇供电所故障抢修、优质服务等工作顺利开展,请供电所做好节日值班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请各单位认真执行。
一、乡镇供电所所长要合理安排业务骨干牵头负责节日值班,确保故障抢修、营业售电工作正常开展,检查抢修备件是否充足,抢修车辆是否保持良好状态,巡视营业厅是否按时开关门,督导教育坐席人员规范服务用语和行为,确保群众满意。
二、提前对自助售电机、电费代售点等便民设施进行维护维修和巡视检查,节日期间供电所值班人员每天都要与电费代售点电话联系,全面掌握辖区内电费代收点营业情况,并加强督导检查,保证用电客户便捷购电。
6.春节期间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篇六
为使员工愉快地度过幸福祥和的春节,保证我分公司生产正常进行,经分公司研究,特对春节期间安全及劳动纪律作如下规定,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
1、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放假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禁止做有损于国家、公司声誉及有害身心健康的事情。
2、加强生产调度,确保生产运营安全。分公司、各车间统筹做好生产协调工作,各轮班调度当班期间务必加强生产控制管理,督促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工艺指标,严禁超温、超压、超负荷,保证生产运行平稳。
3、严禁酒后或疲劳上班。生产当班人员班前不允许饮酒并休息好,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若发现酗酒上班或上班期间饮酒及上班精神不振者,当班调度员或值班干部要立即责令其停职并做相应处理,对监督不到位或不作为的调度员及值班干部,分公司将给予严厉处罚。各车间及轮班要做好员工上下班途中以及出行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对因酗酒或过度疲劳而造成交通事故的,分公司一律不承担任何责任,所有后续事宜由当事人自行解决。
4、做好应急、防范准备工作。各单位要落实好可能出现的断电、停水、设备故障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和雨雾等恶劣天气的防范工作,思想不松懈、不麻痹,达到遇事能快速、正确处置的要求。
5、严格执行请假、代班制度。春节期间,各单位务必严格执行请假、代班制度,不允许临时请假和电话请假,不允许中班、夜班和夜班、早班连上。各调度员认真考勤,发现岗位缺人,要及时和所在车间联系并向分公司汇报,车间要立即安排人员顶岗,不得有误,对隐瞒不报者,分公司将给予严厉考核。
6、加强值班纪律。各单位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值班表进行值班,中午不得饮酒。如遇特殊情况需换班的,必须向分公司汇报。值班人员严格按正常时间上下班,坚守岗位,要加强巡检和劳纪督查,对玩忽职守人员分公司将予以从严处置。
7、加强生产不正常情况的处置。正常生产期间出现的生产问题,值班人员及当班调度要立即处置,不允许隔班或隔夜,对不能处置的问题要逐级汇报。休假干部和维修、机修人员必须24小时开通手机,对通知需要到厂解决问题的干部和维修、机修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对不服从安排者,将给予停职处理。
8、加强组织纪律。各员工应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职工应严格遵守各项制度,出满勤、干满点、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串岗、不睡岗、不干私活,在工作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妨碍他人工作。春节期间员工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和指挥,无理取闹,各车间可直接责令其停职检查,再向分公司汇报。
7.清明节气期间养生禁忌 篇七
多变的天气容易使人受凉感冒,发生扁桃体炎、支气管炎、肺炎;此时又是唿吸道传染病,如白喉、猩红热、百日咳、麻疹、水痘、流行性脑膜炎等的多发季节,因而要认真注意天气变化,增减衣服,以及尽量少出入公共场所,尤为注意“病从口入”。
忌食“发物”
此节气亦是多种慢性疾病易复发之时,如关节炎、哮喘、精神病等,因而有慢性病的人要忌食易发的食物,所谓“发物”,从中医角度上是指动风生痰、发毒助火助邪之品,如海鱼、海虾、海蟹、咸菜、竹笋、毛笋、羊肉、公鸡等,可适当吃些凉性食物,因此“寒食节”也有一定的养生道理。
宜食物有粳米、芝麻、花生、赤小豆、糯米、鹌鹑、鹅肉、蚌肉、螺蛳、鸡蛋、韭菜、芫茜、莴笋、淮山、苹果、橘、马蹄、梨、桃、樱桃等。养生的汤品宜红萝卜竹蔗水、胡椒煲猪肚、川芎白芷炖鱼头、韭菜滚狗肚鱼、鲜土茯苓煲猪展、咸菜滚黄沙蚬、猫爪草煲猪瘦肉等。
饮食规律,低盐多蔬果
饮食须定时定量,不暴饮暴食。宜少吃羊肉等酸性食物,可适当“增甘”即多食甜食,顺应春天养生生机。但肥胖者宜相应减少甜食,限制热量摄入,多食瓜果蔬菜,对老年高血压者应特别强调低盐饮食,相应增加钾的摄入,如多食用蔬菜、水果类食品。以上这些同样也是健康人群要注意的。
清明养生“明前茶”
着名明代大医家李时珍在清明时节养生中最推崇的是品茶,尤其是“明前茶”。“明前茶”是指每年清明前采摘加工的新茶,有养肝清头目、化痰除烦渴的功效。俗话说“春眠不觉晓”,饮用“明前茶”则有提神醒脑之功,如李时珍所说的“茶苦而寒,使人神思爽,不昏不睡,此茶之功也。”宜饮茶为单枞、铁观音、龙井和花茶等。
清明其他传统食俗
一、油炸撒子
油炸撒子最早起源于山西临汾地区的__县,__县是中华古老文明的发祥地之一,在这片土地曾经历历史上最大规模的移民,所以,现在南北各地都有撒子的制作。 “撒子”古为寒食节的“寒具”,是著名时令美食。由于寒食节禁火,寒食节的前一日就称之为“炊熟”,人们在这一天会准备各式各样可供冷食的食物,留待后面几天吃,直到清明结束。
小吃特色:李时珍的《本草纲目.谷部》中十分清楚地交待说:“寒具即食馓也,以糯粉和面,入少盐,牵索纽捻成环钏形,……入口即碎脆如凌雪”。可见馓子麻花的古老非一般食品可与之媲美的了。
二、子推蒸饼
子推蒸饼,俗称蒸饼,是山西地方的传统食品,据说已有2500多年的历史。子推蒸饼相传是寒食节流传下来的一种熟食,人们为了纪念忠诚坚贞的介子推,就在他死的这一天,不举烟火,也不进热食,所以这一天便被称为寒食节了。那么这一天人们吃什么呢,都是事先做好一些食品,在寒食节冷食。这些食品主要的就是蒸饼,因为是为了纪念介子推的,所以又称为子推蒸饼。
三、清明燕
“清明燕”是山西人清明必做的面塑之一。用面粉捏成燕子的形状,用山西的酸枣树或者杨柳条窜连起来,挂在门楣上,用来表达对先贤的“留念”。这样的习俗在山西绵延25,至今依然栩栩如生、生机勃勃的活跃在人们的生活中,用来展示以“忠孝”为主题的内涵思想。小假期闲暇之余,可以尝试下这道有趣的面食,不仅仅是纪念介子推的忠孝,更重要的是传承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孝敬父母,多抽时间回家看看,不要等到子欲孝而亲不在时再空伤悲。
清明吃青团的食俗有两千多年
南京人最熟悉的清明美食就是青团了。蔡博文表示,江南的“麦浆草”,清明而生,过则难觅,也正是因为如此,用麦浆草做成的青团子,在江南一带的民间清明食俗中格外重要。每到清明,江南百姓必到田间揪一把“麦浆草”,回家捣烂压汁,与晾干的水磨纯糯米粉拌匀和好,包上豆沙馅儿,民间诀窍还要放入一小块猪油,团好入笼蒸熟,出笼时再薄薄刷一层熟菜油在表面。此外,艾草也是一种常见的清明食材。将糯米蒸熟之后拌入艾叶一起舂成米膏,在中间包些花生或芝麻馅,团成一个个绿绿的小粑粑放进锅里蒸熟,这就成了艾草糍粑。
“吃青团的食俗可追溯到两千多年前的周朝。”他表示,古代寒食节的传统食品有糯米酪、麦酪、杏仁酪扬。现在,青团有的是采用青艾,有的以雀麦草汁和糯米粉捣制再以豆沙为馅而成,现在青团作为祭祀的功能渐渐淡化,而作为美食仍然很受欢迎。
8.2013年小学清明期间扫墓计划 篇八
“缅怀革命先烈 弘扬爱国情怀” 清明师生扫墓计划
【目的意义】
以体验教育为基本途径,希望通过此次祭扫活动,使师生进一步了解中华民族的悲壮历史和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人民不屈不挠的斗争历史,缅怀革命先烈,激发学生们的爱国意识,增强学生们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的信念,坚定跟党走的信心。
【组织机构】
组长:卢雪娇
副组长:桑叶
成员:王天吉、努尔兰、秦白洋、加娜尔、周素珍、付强、阿斯哈尔 学生管理:各班的班主任、副班主任
【活动对象】 全体师生
【活动时间】 2013年5月3日
【活动地点】烈士陵园
【组织管理】
活动总负责:秦白洋、加娜尔
后勤:付强(后勤保障)负责把音响拉去
摄 影:马建新、负责活动过程的照相
红十字会:冯云、闫丽,负责学生活动期间出现身体不适等事件 安排上车、调队:高军、旗手:3名(学生)军警校
敬献花圈:4名学生
主持人:2名(学生)
音乐指挥:1名(何雨聪)指挥队歌
六年级1班准备献辞
一年级二年级入队学生89人,六年级2、3、4班为一、二年级学生佩戴红领巾(准备90人红领巾,红领巾由加娜尔负责购买)
【组织纪律】
1、此次活动是学校大型外出主题活动,各班要高度重视,班主任和副班主任及时跟班,清点人数,加强安全、卫生教育,一切行动听指挥,确保活动圆满成功。
2、全体学生必须穿好校服,佩戴好红领巾,辅导员也要佩戴红领巾。
3、各班安排一名旗手带好本班的中队旗。
4、各班活动前对学生进行安全、纪律、爱护花草树木和卫生教育。
5、祭扫活动期间全体师生严肃认真,不讲话,不嬉戏,不追逐,不喝饮料,不吃零食。
6、唱熟队歌,各中队唱队歌时要求声音宏亮,记牢歌词。练好呼号,声音宏亮,吐字清晰
【活动其他事宜】
1、全体师生10:00上车出发。
2、11:00举行集体活动:11:50开始分散活动,3、1:30在陵园门口集中
4、各班以年级为单位,分散活动,班主任及副班主任要保障每位同学分散活动时的安全,不要离自己视线太远,不能离大部队距离太远。
5、注意各班的活动场地卫生。
6、安全预案送往教育局党政办、安全办备案
【活动程序】
宣布开始(主持人)
一、出队旗(打队旗、学生3名)
二、唱队歌(指挥学生1名)
三、敬献花圈(军警校学生4名)没有音乐的四、默哀
五、重温入党誓词(全体党员上场,贾美娜领誓)
六、学生献辞(六年级1班)
七、入队仪式
1、宣读入队名单(周远志)
2、佩戴红领巾、(六年级2、3、4班)
3、宣誓
4、新队员代表讲话(一年级学生一名)
九、领导讲话(卢书记)
十、呼号
十、退旗(敬礼)
9.清明期间纪律通知 篇九
为形成良好的班风、校风,给大家创造良好的学习、休息、生活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一、拉帮结伙、打架斗殴、以大欺小,情节严重的,请家长到校协同处理,并回家反省,直至悔改,班主任同意肇事学生复学方可回校。对他人造成伤害的由肇事学生家长陪同伤者到医院检查,并支付医疗费。扣班级纪律分15分。
二、向同学或小同学要钱,属于勒索、抢劫,无论数额多少,一经查实,责令其向受害人赔礼道歉,双倍赔偿受害人,并告知家长,情节严重的告知派出所。扣班级纪律分10分。
三、上课期间,没有向班主任请假且没假条,擅自到卫生室逃课,或陪同他人输液,擅自外出(到校外游玩、买食物等)或逃课,除批评教育外扣班级纪律分5分。造成伤害的责任自负。
四、晚上偷偷溜出宿舍外出上网或夜不归宿,一经发现,告知家长,并回家反省,直至悔改,班主任同意复学方可回校。扣班级纪律分10分。
五、在教室或宿舍为同学过生日,扣班级纪律分5分;有大声喧哗、半夜不睡等行为,加扣班级纪律分5分;有饮酒行为的,告知家长,并回家反省,直至悔改,班主任同意复学方可回校。加扣班级纪律分5分。
六、带棍棒、刀具、酒瓶、烟和火机(含抽烟)、手机入校,一经发现,扣班级纪律分5分。
七、在教室或宿舍偷窃他人财物行为的,一经查实,责令其双倍赔偿受害人,并扣班级纪律分5分。情节严重的,请家长到校协同处理,并回家反省,直至悔改,班主任同意肇事学生复学方可回校。
八、自习课上不守纪律,大声喧哗,屡禁不改的或与同学闹矛盾发生打架事件,视情节轻重扣班级纪律分3~5分。
九、在校园内乱扔食物包装袋、饮料瓶等杂物,每人扣班级纪律分1分。
十、不是走读生,擅自走读,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十一、在校期间谈恋爱,影响学习和学校管理的,告知家长,并回家反省,直至悔改,班主任同意复学方可回校。扣班级纪律分5分。
十二、在宿舍容留外人住宿或串宿舍,视情节扣班级纪律分3~5分。
十三、故意损坏床张、门窗、多媒体设备,照价赔偿并更换,视情节扣班级纪律分3~5分。擅自在教室内上网、玩游戏等一经发现,每次扣班级纪律分2分。
十四、在宿舍其他违纪行为的扣分参见《商老庄乡中学宿舍纪律、卫生检查评比细则》。
十五、在餐厅故意拥挤他人,造成烫伤或其他受伤事件的,由家长陪同受伤人看病治疗,并扣班级纪律分5~10分。
十六、在餐厅的其它随地泼水、浪费馒头等现象另出检查细则。
10.清明期间纪律通知 篇十
中共紫湖镇委员会
紫湖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紫湖镇“清明”期间森林防火管理工作方案》的通
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现将《紫湖镇“清明”期间森林防火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09年3月24日
主题词:森林防火
工作方案
通知
紫湖镇党政办公室
2009年3月24日印发
共印30份
紫湖镇“清明”期间森林防火管理
工
作
方
案
自去年首次实行清明假期,各地上坟烧纸,焚香点烛等野外用火逐渐增多,再加上受前年雨雪冰冻灾害影响,林内可燃物载量聚增,防火形势将更为严峻。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农村稳定,根据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确保森林防火宣传到位,领导机构完善,职责分明,各项保障措施到位;确保全镇清明节期间不发生森林火灾;确保学校、村庄、油库、自然保护区、易燃易爆地区周边不发生森林火灾。
二、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在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各村要成立相关的领导机构,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构。
二、要严肃纪律。
1、各村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在森林防火重点期(特别是清明期间),各村支书、主任原则上不得外出,并必须做到24小时全天候可畅通联系,值班人员必须到岗到位。
2、各村要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即时报告制度和火情零报告制度。凡发生森林火警、火灾,必须立即向镇政府报告,向镇主要领导、镇分管领导报告,坚决杜绝有火不报、大火小报的行为。
3、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各村主要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组织指挥扑救,决不能出现现场无人指挥或指挥不力的问题。在火灾扑救中,必须绝对服从现场指挥长的指挥,决不允许未灭先撤,明火扑灭后无人看守火场,造成死灰复燃的现象。
4、镇、村、组干部应负起森林防火宣传员和督查员的作用,向上山祭祖人员宣传文明祭祖方式。如回乡探亲因自身引发火警火灾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要强化督查。
1、镇防火指挥部要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哪个村脱岗或擅自离岗的就进行全镇通报批评。
2、对迟报、瞒报、“关门打火”的,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3、对违反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的,违反防火纪律的人员,要进行责任追究。在追究责任中,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事故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当地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对因玩忽职守、组织不力、贻误战机,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三、时间安排
“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从2009年3月15日至4月5日。
(一)3月20日镇里召开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专题会议,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二)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周活动。2009年3月25日至4月2日。
(三)森林防火戒严期:3月1日至4月30日为第一个全县戒严期。
(四)森林防火排查期。3月15日至4月2日对学校、村庄、油库、自然保护区、易燃易爆地区,重点地段与密集坟地组织人员排查火灾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加油站、学校、企业、变电站等重点场所,清理出一条20米以上的防火隔离带,防止引发重大安全事故。对受灾面积大的每两三千亩清开一条隔离带,形成防火阻隔网。
四、工作内容
(一)森林防火宣传
各村要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清明节期间要召开森林防火专题会议,利用广播、宣传标语、墙报、宣传车、鸣锣多种形式进行全面宣传,不留死角。要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防火工作中。通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宣传,形成一种良好的防火氛围,充分激起群众防火热忱,达成群防群治的局面。
(二)野外火源管理
切实抓好野外火源管理是预防森林火灾的根本性措施。特别是清明节
祭祖人员的增加,火源管理难度大大增加。为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县政府已发布了森林防火戒严令,从3月1日起到4月30日结束为止,全县境内划定为森林防火戒严区,实行森林防火戒严,在防火戒严区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做到“五禁止”:即禁止炼山;禁止在山上直接烧除因灾受损的断木、枯枝;禁止烧荒、烧田埂草、烧草木灰;禁止在林内和林缘边吸烟、野炊;禁止上坟烧纸、燃放鞭炮、点蜡烛,提倡挂彩纸、鲜花等文明形式祭祖。同时,镇、村要加强野外督查,坚决消除一切森林火灾隐患。要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等民间组织的作用,制定村规民约。严格按“野外冒烟,罚款两仟”的规定进行处罚。各村必须成立野外巡查队,划分责任区,进行密集巡逻督查,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重点地段、重要山场、密集坟地等进山路口要加派人手看守,加强巡查,做到重点防范,确保万无一失。
(三)火灾组织扑救。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有关领导一定要亲临火场一线靠前指挥。镇、村干部要迅速组织力量全力扑救,扑火力量不足或火情复杂、火势很难控制的应及时向县防火指挥部申请调兵支援。在扑救森林火灾时,要把扑火安全放在扑救指挥工作的首位,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科学组织群众上山扑火,并建立扑火安全责任制。严禁组织妇女、儿童和老弱病残人员直接参加扑救工作,严禁安排无扑火经验的干部带队到火场一线指挥扑火,坚决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要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扑救方针,贯彻“快速反应,重兵扑救,一举全歼”的扑救原则,正确运用“三打”和“三不打”的扑救战术,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保护森林资源。
(四)加强特殊人群的监管及坟头的登记。
火灾原因有小部分是特殊人群引起。“清明节”期间要重点加强对小孩、精神病人和痴呆人员的管理,并将此类人员统一登记造册,实行村委会、家属双重监护,杜绝火源上山。对密集坟地的坟头要登记造册,并要对坟头主宣传文明祭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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