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场所扬尘防治制度

2025-02-09

施工场所扬尘防治制度(精选10篇)

1.施工场所扬尘防治制度 篇一

扬尘防治技术交底制度

一、认真贯彻《施工安全与卫生公约》。依照国家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郑州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扬尘治理的管理工作,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扬尘防治技术交底制度。

二、坚持对企业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一些易扬尘施工作业、制定切实可行的扬尘防治专项方案并严格落实扬尘防治措施。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员向各工种作业班组长、作业人员各项工程作业前进行扬尘防治技术交底。

三、实行开工前的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员向施工班组长,施工班组长向作业人员分别进行交底。书面说明,作业中针对易扬尘施工作业,易污染环境的作业,潜在污染环境因素的施工作业,做好扬尘防治技术交底工作,并做好参加交底人员的名单,记录内容。

四、向各类人员,以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介绍工程建设项目各部门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扬尘治理工作;针对易扬尘施工作业采取的具体措施;作业中应注意的扬尘防治事项;作业人员应遵守公司制定的扬尘防治制度和切实执行扬尘防治措施;作业人员发现扬尘达到大气污染预警时分别应采取的切实有效措施。

五、坚持每天作业前,班组长应针对当天的工作任务、条件、环境,要求和施工中扬尘防治注意事项向具体作业人员进行交底。做好参加人员和交底内容记录备查。各工种、各分部分项工程扬尘防治技术交底,要同时进行。

六、坚持易扬尘、易污染环境的施工作业,单独进行各种扬尘防治技术交底的制度。

七、坚持双方在扬尘防治技术交底文件上签字制度,杜绝和防止走过场。健全各项制度、明确各自的责任。

项目部 年 月 日

2.施工现场扬尘专项防治方案 篇二

审批: 审核: 编制:

四川鸿成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目录

一、工程概况.............................................................................2

二、扬尘来源.............................................................................2

三、扬尘管理目标.....................................................................3

四、组织建立.............................................................................3

五、责任制考核.........................................................................4

六、控制要点.............................................................................5

七、管理控制.............................................................................5

八、检查及奖罚.......................................................................10

施工现场扬尘专项防治方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三圣片区第三期(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洪柳西居民运动场项目

建设单位: 成都兴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四川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监理单位: 成都衡泰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地点: 市锦江区成龙街道办事处粮丰村 6 组

工程概况: 本工程主要有运动场及配套设施服务用房组成,建设净用地 4582.38㎡。其中服务用房建筑面积 63.06㎡,建筑层数:一层,建筑檐口 高度 4.3m;为坡屋顶建筑,独立基础。

场地特点:本工程交通较为便利,四周均为城市道路,对做好防尘工作要求较高。

二、扬尘来源

1、施工期的扬尘主要来自:土方挖掘,现场堆放,土方回填及运输车辆道路扬尘。

2、施工期间,从建筑上层将具有粉尘逸散形的物料、渣土或废弃物输送至地面或下一楼层时产生的扬尘。

3、堆放的原材料(如水泥、白灰、沙子等)底泥流淌在路面风 2 干产生。

4、后续混凝土浇筑车辆大量进出施工场地导致道路扬尘。

三、扬尘管理目标

1、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达标;

2、无市民重大投诉;

3、无因施工扬尘控制不善造成的上级处罚和通报批评;

4、上及部门检查验收达标;

5、创建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示范工地;

6、创省级文明工地。

四、组织建立

项目部扬尘控制领导小组,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的策划、组织、落实、并从财力、物力、人力上实施战略布置,将本工程的施工扬尘控制溶入到整个管理中。

扬尘控制领导小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组 长:蔡彬元 副组长:伍晓东 组 员:何庸楷、沈小莲

组长、副组长:负责全面管理,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定期组织检查。

组员 :具体负责做好扬尘治理的落实、安排、指挥等各项管理 工作。负责日常检查,定期检查的组织,全员扬尘治理工作的教育,配合做好现场宣传工作。具体负责现场扬尘治理各项工作的协调。负责项目扬尘治理工作的宣传、培训工作。

安质室:具体负责扬尘治理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检查通报的起草,扬尘预防治理培训宣讲;

技术主管:负责对现场扬尘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扬尘治理措施的制定,扬尘预防治理培训参加人员的组织;

物资室:负责项目扬尘污染防治物资准备,确保现场材料存放规范,租赁周转材料及时退租。

综合办公室:负责扬尘治理的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扬尘治理的宣传;培训工作会场安排、资料收集整理。

会计:负责扬尘污染防治费及时到位,专款专用,列帐清晰便于检查。

合同预算室:负责扬尘污染防治费及时计提。

五、责任制考核

实施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责任在领导,管理在岗位,关键是班组。因此项目部必须在建立和健全各项扬尘控制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落实各级管理责任,将施工扬尘控制与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紧紧联系在一起,使之终贯穿于整个施工管理过程中,实施全过程、全方位控制。

1、项目经理是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的责任人,须对施工现场的扬 尘污染控制负全面责任;

2、各级管理岗位人员须对施工扬尘控制列入施工全过程管理的范畴,对照自己的指责,加强管理;

3、班组长是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的第一责任人,须对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控制负全面责任;

4、项目部与各施工班组操作人员落实施工扬尘控制责任,制定奖罚制度,以推动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的进程。

六、控制要点

①工地围墙及大门封闭控制;②现场硬地坪施工;③现场材料进出扬尘控制;④混凝土使用;⑤土方施工扬尘控制;⑥砂浆的使用;⑦建筑垃圾处理;⑧生活垃圾处理;⑨工地脚手架施工现场扬尘控制;⑩结构楼层施工扬尘控制;⑾木工房管理;⑿装饰施工阶段扬尘控制。

七、管理控制

(一)日常管理

1、施工现场保洁

(1)施工现场四周采用封闭的实体墙围档,墙高2米。

(2)施工区内派清扫班每日进行定时清扫,及时洒水,确保路面清洁;日常车辆进料必须对车辆进行冲洗,保证灰土不带出工地。生活区、办公区由保洁员每天进行日常清扫工作;

①每日进行1至2次清扫,清扫的灰尘和垃圾必须及时处理至垃 圾存放点,不得滞留;

②在清扫前,必须对路面、地面进行洒水,防止清扫时产生扬尘而污染周边环境;

③车辆进料必须进行登记,车辆出门必须进行清洗,入料车辆拒不执行洗车,一律不予放行,并及时报告项目部;

④做好保卫工作,与本工程无关的扬尘污染源禁止带进工地;

⑤生活区垃圾箱必须及时更换垃圾袋,及时清运,及时上盖;

⑥项目配备洒水车,每日在项目场区内洒水。

2、沉淀池

施工现场的沉淀池由清扫班清扫,并形成记录。

(1)工地内沉淀必须设置沉淀池;

(2)日常每周一次沉淀池进行清理,特殊情况下(如浇灌混凝土)必须及时清理,保证管道畅通;

(3)不得将漂浮物和固体物件排入沉淀池;

(4)专池专用,不得代替其它排水池;

(5)不得损坏沉淀池;

(6)定期对沉淀池的沉淀排污情况进行检查,保证排污达标。

3、专用建筑临时储存间管理

(1)建筑垃圾必须分类堆放,不得混堆;

(2)禁止超量堆放;

(3)保持周边清洁,不得散落;

(4)及时做好记录;

4、木工棚管理

木工棚由木工机械操作员日常负责管理,必须确保木工棚产生的粉尘、废料不污染环境。

(1)木工棚由木工机械操作员管理;

(2)保持木工棚整齐、整洁、及时清理锯木及废料,锯木及刨花等必须装袋后清运至指定地点,必要时可进行喷水湿润后再清理;

(3)专棚专用,禁止将木工棚作他用。

5、垃圾及材料运输管理

垃圾及砂石等材料的运输,能导致在运输途中的撒、漏、扬等不良现象,造成扬尘污染和其它环境影响,必须实施控制。(1)垃圾的清运和砂石材料的进场必须由车厢自动翻盖的车辆实施封闭运输,无此设备的车辆禁止进场运输;

(2)禁止超载,必须保证车厢封闭完整,不留漏缝;

(3)车辆出门必须用水冲洗;

(4)自动反倒时必须缓慢进行,禁止猛加油门而造成排气管冲灰产生扬尘。

6、露天材料堆放管理

钢筋、黄砂、石子等均为工地露天堆放材料,如管理不好,将产生钢筋粉飞扬、砂石尘飞扬等粉尘污染,因此必须加以控制。

(1)严格控制成型钢筋进场,钢筋进场后产即整理归堆上架,做好标识;

(2)石子、黄砂堆放在专用池槽,控制进料量,做到随到随用,不得大量囤积;

(3)石子、黄砂必须堆积方正,底脚整齐、干净,并将周边及上方拍平压实,用密目网进行覆盖,如过分干燥,必须及时洒水;

(4)使用砂石时禁止将所有遮盖的密目网全部打开,稍打开一角,用后拍平盖好。

(二)阶段性管理

在加强基础设施日常管理同时,必须按以下五个阶段进行动态管理,由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做好扬尘污染的监控工作。

1、临时设施阶段

(1)施工范围进行封闭施工,保持施工场地整洁、整齐、平顺、美观;

(2)将工地进出口用砼进行硬化,并设置冲洗设备及沉淀池等,施工运输车辆、设备出工地前必须作除尘、除泥处理,防止出场车辆将泥土、尘土带入城市道路;

(3)风速四级以上易产生扬尘时,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尘土飞散;

(4)对可能产生粉尘的施工,采取先洒水或在施工中喷水的办法减少粉尘的产生,尽可能选用环保的低排放施工机械,并在排气口下方的地面浇水冲洗干净,防止排气将尘土扬起飞散;

(5)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2、基础施工阶段

(1)与土方施工单位签订文明施工管理协议,协议中必须强调 防止施工扬尘污染的责任制,共同做好扬尘控制;

(2)工程土方开挖时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与车辆安排,做到随挖随外运;

(3)除做好硬地坪外,其它露土部位必须保持密实,不得随意开挖翻土;

(4)土方的暂时堆放除按要求防止扬尘产生外,还应设置围档,防止进入水体,物别是在雨季,应采取措施防止随雨水冲刷进入水体或市政雨水管道。弃土要在指定地点进行填筑,回填场地如暂时不予利用,应进行表面种植培养,防止水土流失。

3、结构施工阶段

(1)所搭设的脚手架必须全部密目网进行外围封闭,无损坏和漏洞,旧网在使用前必须清洗干净;

(2)结构周边的临边防护必须用密目网设置,底部设置防空隙的踢脚板,防止垃圾从楼层外围散落而产生扬尘;

(3)现场一律使用商品混凝土和砂浆;

(4)楼层清理垃圾时,预先洒水湿润。待湿透后再进行清扫,各楼层垃圾集中堆放,用劳动车从施工升降机清运至地面,为防止垃圾在清理时因分吹、抖动而产生扬尘,在使用劳动车清运时,每部车上都必须遮盖密目网。禁止从预留筒、内天井或电梯井向下抛扔垃圾,更不准从结构外围抛扔垃圾;

(5)清理脚手架垃圾时,禁止抛翻和拍打竹底笆,必须预先进行洒水,然后用扫把清扫,集中堆放在楼层内,用劳动车运下;

(6)清扫电梯井垃圾时,禁止使用抖动安全网的方法,必须用特殊工具伸入网内进行舀清;

4、装饰施工阶段

(1)由于装饰期间的建筑垃圾品种较多,故在现场设施的垃圾堆放点必须进行分隔,以便分类堆放装饰建筑垃圾;

(2)在进行大理石等石材切割或磨光时,必须设置专用封闭式的切割间,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口罩;

(3)拆除脚手架,禁止焚烧直接掀翻竹架板,必须先行洒水并清理垃圾;

(4)施工现场禁止焚烧垃圾废料等;

(5)装饰用的石膏粉、腻子粉等必须袋装,并装入库集中管理;

(6)装饰阶段应相应组织石材、木制半成品进入施工现场,实施装配式施工,减少因切割石材、木制品所产生的扬尘污染。(7)工程结束前不得拆除工地围墙,如因正式围墙施工妨碍必须拆除临时围墙时,必须设置临时围墙档措施;

八、检查及奖罚

1、项目部每周由项目经理带队,组织扬尘小组人员、各劳务队及班组负责人必须参加,对现场进行一次扬尘治理情况大检查,具体情况在检查后向各责任人及劳务队伍通报,并发整改通知单,明确整改人、整改时间及整改要求。

2、对环境污染严重的问题,项目部必须局部或全面停工进行整 改。

3、对检查出问题的,未按时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处 500元。

4、在检查中在扬尘治理工作中表现突出队伍奖励 500 元。

3.施工场所扬尘防治制度 篇三

建设工程

扬 尘 专 项 防 治 方 案

编 制:

审 核:

审 批:

贵州开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施工现场扬尘专项防治方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凯里经济开发区工业职业技术学校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贵州凯里经济开发区开元科教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设计单位:上海浦东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贵州富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贵州开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地点:凯里经济开发区教育园区

场地特点:偏僻山丘,交通较为便利,项目西侧有城市道路,对做好防尘工作要求较高。

二、扬尘来源

1、施工期的扬尘主要来自:土方挖掘,现场堆放,土方回填及运输车辆道路扬尘。

2、施工期间,从建筑上层将具有粉尘逸散形的物料、渣土或废弃物输送至地面或下一楼层时产生的扬尘。

3、堆放的原材料(如水泥、白灰、沙子等)底泥流淌在路面风干产生。

4、后续混凝土浇筑车辆大量进出施工场地导致道路扬尘。

三、扬尘管理目标

1、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达标;

2、无市民重大投诉;

3、无因施工扬尘控制不善造成的上级处罚和通报批评;

4、上及部门检查验收达标;

5、创建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示范工地;

6、创省级文明工地。

四、组织建立

项目部扬尘控制领导小组,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的策划、组织、落实、并从财力、物力、人力上实施战略布臵,将本工程的施工扬尘控制溶入到整个管理中。

扬尘控制领导小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组 长:项目经理(王连枝)副组长:总工(谭发珠)

组 员:曾晓春、蔡维春、张琪、肖时勇、宋海军、贺小文 组长 :负责全面管理,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定期组织检查。副组长 :具体负责做好扬尘治理的落实、安排、指挥等各项管理工作。负责日常检查,定期检查的组织,全员扬尘治理工作的教育,配合做好现场宣传工作。具体负责现场扬尘治理各项工作的协调。负责项目扬尘治理工作的宣传、培训工作。

组员:

安质室:具体负责扬尘治理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检查通报的起草,扬尘预防治理培训宣讲;

技术主管:负责对现场扬尘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扬尘治理措施的制定,扬尘预防治理培训参加人员的组织;

物资室:负责项目扬尘污染防治物资准备,确保现场材料存放规范,租赁周转材料及时退租。

综合办公室:负责扬尘治理的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扬尘治理的宣传;培训工作会场安排、资料收集整理。

会计:负责扬尘污染防治费及时到位,专款专用,列帐清晰便于检查。

合同预算室:负责扬尘污染防治费及时计提。

五、责任制考核

实施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责任在领导,管理在岗位,关键是班组。因此项目部必须在建立和健全各项扬尘控制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落实各级管理责任,将施工扬尘控制与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紧紧联系在一起,使之终贯穿于整个施工管理过程中,实施全过程、全方位控制。

1、项目经理是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的责任人,须对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控制负全面责任;

2、各级管理岗位人员须对施工扬尘控制列入施工全过程管理的范畴,对照自己的指责,加强管理;

3、班组长是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的第一责任人,须对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控制负全面责任;

4、项目部与各施工班组操作人员落实施工扬尘控制责任,制定奖罚制度,以推动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的进程。

六、控制要点

①工地围墙及大门封闭控制;②现场硬地坪施工;③现场材料进出扬尘控制;④混凝土使用;⑤土方施工扬尘控制;⑥砂浆的使用;⑦建筑垃圾处理;⑧生活垃圾处理;⑨工地脚手架施工现场扬尘控制;⑩结构楼层施工扬尘控制;⑾木工房管理;⑿装饰施工阶段扬尘控制。

七、管理控制

(一)日常管理

1、施工现场保洁

(1)施工现场四周采用封闭的实体墙围档,墙高2米。

(2)施工区内派清扫班每日进行定时清扫,及时洒水,确保路面清洁;日常车辆进料必须对车辆进行冲洗,保证灰土不带出工地。生活区、办公区由保洁员每天进行日常清扫工作;

①每日进行1至2次清扫,清扫的灰尘和垃圾必须及时处理至垃圾存放点,不得滞留;

②在清扫前,必须对路面、地面进行洒水,防止清扫时产生扬尘而污染周边环境;

③车辆进料必须进行登记,车辆出门必须进行清洗,入料车辆拒不执行洗车,一律不予放行,并及时报告项目部;

④做好保卫工作,与本工程无关的扬尘污染源禁止带进工地;

⑤生活区垃圾箱必须及时更换垃圾袋,及时清运,及时上盖;

⑥项目配备洒水车,每日在项目场区内洒水。

2、沉淀池

施工现场的沉淀池由清扫班清扫,并形成记录。

(1)工地内沉淀必须设臵沉淀池;

(2)日常每周一次沉淀池进行清理,特殊情况下(如浇灌混凝土)必须及时清理,保证管道畅通;

(3)不得将漂浮物和固体物件排入沉淀池;

(4)专池专用,不得代替其它排水池;

(5)不得损坏沉淀池;

(6)定期对沉淀池的沉淀排污情况进行检查,保证排污达标。

3、专用建筑临时储存间管理

(1)建筑垃圾必须分类堆放,不得混堆;

(2)禁止超量堆放;

(3)保持周边清洁,不得散落;

(4)及时做好记录;

4、木工棚管理

木工棚由木工机械操作员日常负责管理,必须确保木工棚产生的粉尘、废料不污染环境。

(1)木工棚由木工机械操作员管理;

(2)保持木工棚整齐、整洁、及时清理锯木及废料,锯木及刨 花等必须装袋后清运至指定地点,必要时可进行喷水湿润后再清理;

(3)专棚专用,禁止将木工棚作他用。

5、垃圾及材料运输管理

垃圾及砂石等材料的运输,能导致在运输途中的撒、漏、扬等不良现象,造成扬尘污染和其它环境影响,必须实施控制。(1)垃圾的清运和砂石材料的进场必须由车厢自动翻盖的车辆实施封闭运输,无此设备的车辆禁止进场运输;

(2)禁止超载,必须保证车厢封闭完整,不留漏缝;

(3)车辆出门必须用水冲洗;

(4)自动反倒时必须缓慢进行,禁止猛加油门而造成排气管冲灰产生扬尘。

6、露天材料堆放管理

钢筋、黄砂、石子等均为工地露天堆放材料,如管理不好,将产生钢筋粉飞扬、砂石尘飞扬等粉尘污染,因此必须加以控制。

(1)严格控制成型钢筋进场,钢筋进场后产即整理归堆上架,做好标识;

(2)石子、黄砂堆放在专用池槽,控制进料量,做到随到随用,不得大量囤积;

(3)石子、黄砂必须堆积方正,底脚整齐、干净,并将周边及上方拍平压实,用密目网进行覆盖,如过分干燥,必须及时洒水;

(4)使用砂石时禁止将所有遮盖的密目网全部打开,稍打开一角,用后拍平盖好。

(二)阶段性管理

在加强基础设施日常管理同时,必须按以下五个阶段进行动态管理,由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做好扬尘污染的监控工作。

1、临时设施阶段

(1)施工范围进行封闭施工,保持施工场地整洁、整齐、平顺、美观;

(2)将工地进出口用砼进行硬化,并设臵冲洗设备及沉淀池等,施工运输车辆、设备出工地前必须作除尘、除泥处理,防止出场车辆将泥土、尘土带入城市道路;

(3)风速四级以上易产生扬尘时,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尘土飞散;

(4)对可能产生粉尘的施工,采取先洒水或在施工中喷水的办法减少粉尘的产生,尽可能选用环保的低排放施工机械,并在排气口下方的地面浇水冲洗干净,防止排气将尘土扬起飞散;

(5)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2、基础施工阶段

(1)与土方施工单位签订文明施工管理协议,协议中必须强调防止施工扬尘污染的责任制,共同做好扬尘控制;

(2)工程土方开挖时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与车辆安排,做到随挖随外运;

(3)除做好硬地坪外,其它露土部位必须保持密实,不得随意开挖翻土;

(4)土方的暂时堆放除按要求防止扬尘产生外,还应设臵围档,防止进入水体,物别是在雨季,应采取措施防止随雨水冲刷进入水体或市政雨水管道。弃土要在指定地点进行填筑,回填场地如暂时不予利用,应进行表面种植培养,防止水土流失。

3、结构施工阶段

(1)所搭设的脚手架必须全部密目网进行外围封闭,无损坏和漏洞,旧网在使用前必须清洗干净;

(2)结构周边的临边防护必须用密目网设臵,底部设臵防空隙的踢脚板,防止垃圾从楼层外围散落而产生扬尘;

(3)现场一律使用商品混凝土和砂浆;

(4)楼层清理垃圾时,预先洒水湿润。待湿透后再进行清扫,各楼层垃圾集中堆放,用劳动车从施工升降机清运至地面,为防止垃圾在清理时因分吹、抖动而产生扬尘,在使用劳动车清运时,每部车上都必须遮盖密目网。禁止从预留筒、内天井或电梯井向下抛扔垃圾,更不准从结构外围抛扔垃圾;

(5)清理脚手架垃圾时,禁止抛翻和拍打竹底笆,必须预先进行洒水,然后用扫把清扫,集中堆放在楼层内,用劳动车运下;

(6)清扫电梯井垃圾时,禁止使用抖动安全网的方法,必须用特殊工具伸入网内进行舀清;

4、装饰施工阶段

(1)由于装饰期间的建筑垃圾品种较多,故在现场设施的垃圾堆放点必须进行分隔,以便分类堆放装饰建筑垃圾;

(2)在进行大理石等石材切割或磨光时,必须设臵专用封闭式的切割间,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口罩;

(3)拆除脚手架,禁止焚烧直接掀翻竹架板,必须先行洒水并清理垃圾;

(4)施工现场禁止焚烧垃圾废料等;

(5)装饰用的石膏粉、腻子粉等必须袋装,并装入库集中管理;

(6)装饰阶段应相应组织石材、木制半成品进入施工现场,实施装配式施工,减少因切割石材、木制品所产生的扬尘污染。

(7)工程结束前不得拆除工地围墙,如因正式围墙施工妨碍必须拆除临时围墙时,必须设臵临时围墙档措施;

八、检查及奖罚

1、项目部每周由项目经理带队,组织扬尘小组人员、各劳务队及班组负责人必须参加,对现场进行一次扬尘治理情况大检查,具体情况在检查后向各责任人及劳务队伍通报,并发整改通知单,明确整改人、整改时间及整改要求。

2、对环境污染严重的问题,项目部必须局部或全面停工进行整改。

3、对检查出问题的,未按时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处罚2000元。

4.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情况汇报 篇四

按照建筑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6个百分百,4个一律”的要求,以监督检查为抓手,对城区在建工程进行了全面检查,依法对未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和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不到位的工地责令停工整改,直至全部整改完毕方允许复工。同时,强化商混企业管理,对全县2家商混生产企业逐一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督查了粉料仓除尘、料场封闭、车辆冲洗等环节的落实情况。在具体工作中:一是成立专门机构。县住建局把扬尘治理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站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专项领导小组。召开了在临施工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和房地产开发公司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暨环境保护工作会议,重点部署了施工现场和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工作任务和责任,并就建设领域大气污染防治的难点、盲点进行分析研判,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二是明确职责任务。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在扎实开展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制订了《**县建筑工地2018年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的主体责任,在建工地均确定了1名扬尘整治负责人,并根据工地大小确定了1-3名专职人员,确保了扬尘污染防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严格监督检查。加强建筑工地车辆运输管理,要求各建筑工地物料拉运车辆做到密闭覆盖运输,严禁沿路抛撒。施工现场出入口按要求配备了车辆冲洗设备,安排专人对进出运输车辆进行冲洗,杜绝了车辆带泥上路现象发生。强化施工现场管理,所有建筑工地均按要求设置了牢固、稳定的施工围挡,做到了封闭施工;各类建筑材料归类码放整齐;施工现场主要道路进行了硬化处理,裸露砂土覆盖降尘。四是规范建筑垃圾管理。施工现场产生的建筑垃圾做到日积日清,全部按要求倾倒到高速公路以南、临梨公路东侧3.5KM处的建筑垃圾填埋场,杜绝了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现象。

近日,围绕市委、市政府督查组反馈的生态环境问题,我局举一反三开展整改,对城区所有建筑工地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发出专项整改通知书3份,对扬尘污染问题较为突出的**县科技馆工地,予以停工并安排专人督促施工单位进行了整改,目前裸露土方已按要求进行了覆盖。

5.施工场所扬尘防治制度 篇五

为有效的防治城市噪音、扬尘污染、污水防治,改善街道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秩序和身体健康,预防本工程施工中对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加强噪音、扬尘、污水治理的管理工作,减少施工期间的噪声扬尘和污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项目概况

G330国道缙云东渡至新碧段综合整治工程-市政配套部分(新碧段)工程位于G330国道桩号K164+854.733~K168+721新碧街道段总长约3.866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增人行道、给水管、截污纳管及综合管线(电力、电信、国防光缆等管线)、绿化工程(人行道内的行道树)。

本项目合同工期为12个月,合同总造价4682.9568万元,质量标准为合格工程。

二、目前进展

截污纳管工程W71-W73、W107-W127、W153-W159段完成约720米,由于部分综合管线图纸深化设计及人行道范围内地面杆线未迁移等原因,2017年4月21日到至今处于停工状态。

三、对照此文件存在的问题

由于本工程处于停工状态,经自查暂无噪声、扬尘、污水污染源。

四、解决措施和下步计划

1、制定落实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2、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三级教育”。对新进场人员进行环保教育,作业前对工人进行噪声、扬尘控制的技术交底。

3、施工范围内采取水马围挡,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及运渣道路设置专人每天1~3次巡视、清扫,保持运输道路畅通,做到无积水、无坑洼、无任何杂物,做到晴天把尘土降到最低限度,雨天保证路面没有泥浆。

4、根据天气预报,在风速四级以上的天气情况下,停止易产生扬尘的污染的施工作业。

5、施工现场禁止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

6、水泥和其他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采取覆盖等措施。

7、在干燥季节,土石方运输及填筑施工时,运输散装物料的采取覆盖措施,以免洒落。对施工便道、路基作业区进行洒水固尘,对车辆碾压的污迹及由车上散落路面的土石,派人及时清除。

8、在施工中造成原有污水管网破损,将及时组织施工人员将管道进行修复接入就近污水管网,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9、合理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先进的施工技术,以达到控制噪声污染的目的,对施工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因设备性能减退而使噪声增强的现象发生,施工现场禁止乱按喇叭。

10、对挖掘机、推土机等高噪声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夜间禁止高噪声扰民作业。安排在上午7:00-11:00,下午13:00-17:00,夜间禁止施工(若有特殊情况提前1天与施工周边相关单位及住户沟通)。

万源生态股份有限公司G330国道缙云东渡至新碧段综合整治工程-市政配套部分(新碧段)项目部

6.安全文明施工及扬尘治理管理制度 篇六

1、项目部根据公司既定项目开发计划及周边市政设施配套走向,对施工现场进行分期规划布置。考虑临时水电与永久水电共用,避免重复施工造成不便及浪费。

2、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各方进场前,项目部应按批准的项目总体管理实施规划或方案,确定监理等单位的现场办公场所、划定各施工单位施工责任区。

3、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市定“六个100%(施工现场围挡率、工地物料堆放覆盖率、路面硬化率、车辆冲洗率、湿法作业率、运土车辆密闭率)、五位一体(地毯式吸尘、人机结合清洗、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调度洒水)、四员现场管理(执法队员、环保员、网格员、施工管理员)”的标准,做好工地防尘综合整治工作。

4、施工现场应保持场容场貌整洁,场区大门口及主要道路、加工区必须做成混凝土地面,并满足车辆行驶要求,其他部位可采用不同的硬化措施。但现场地面应平整坚实,不得产生泥土和扬尘,雨后无积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或堵塞。

施工现场围挡外地面,也应采取相应的硬化或绿化措施,确保干净、整洁、卫生、无扬尘和垃圾污染。

5、合理设置出入口,且采取混凝土硬化。出入口处应设置固定式车辆冲洗设备、冲洗槽和沉淀池,保持排水通畅,污水未经处理不得进入城市管网。并配备高压水枪,明确专人负责冲洗车辆,确保出场的垃圾、土石方、物料及大型运输车辆100%清理干净,不得将泥土带出现场。

6、施工用水、用电线路、配电箱须按规定规范架设、安装;施工物料按施工平面图指定位置堆放且全部覆网,并按照规格分类码放整齐、挂牌标识。

7、施工单位进场前应按建设单位的总体规划,提前规划本单位所负责工程的现场平面图。并严格按经批准的现场布置图进行施工机械、临时设施、现场道路的布置,如需调整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同意。若未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同意私自更改,将对责任单位处以2000元的经济处罚。

8、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地点、规模、施工周期和区域文化,设置与周边建筑艺术风格相协调的围挡(墙),围挡(墙)应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且稳固、整齐、美观。主干道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次干道围挡高度不低于2米。围挡间无缝隙,底部设置防溢座,顶端设置压顶。顶端上方应设置景观灯,围墙外立面应刊载公益广告,公益广告使用不锈钢装饰框,安装透明材料,便于更换内容;围墙刊载公益广告比例不少于墙体面积的50%,并及时维护、清洁和更换,内容应下载选用中央文明办发布的公益广告围挡类通稿作品,并避免单一内容重复刊登。若未按上述规定实施者,视情节给予100—500元的罚款,并在三天内将其完善。

9、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小区总入口、各施工单位现场入口,建立门卫制度,各施工单位的现场大门要整齐一致,门头设透光彩,标明施工单位名称、承建工程名称等。大门应为钢板门,不能为隔栅门。

10、在工程开工前三天,施工单位必须在项目主入口处统一配备齐全的“五牌一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平面图)及环境保护牌和扬尘污染治理责任标志牌(标明扬尘污染防止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及环保监督电话等)。若施工单位未按上述规定设置的,将给予每项次100元的罚款。

11、各项目部办公室应为彩板房、塑钢窗、亚白色地板砖,办公室应整洁明亮、设施齐全,若施工单位未按上述规定设置的,将给予100元/项·次的罚款。

12、各项目部办公室内应悬挂施工总平面图、网络(横道)施工进度图、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对比图、质量及安全文明保证体系图、岗位职责牌、现场人员分工表及联系方式,若施工单位未按上述规定设置的,将给予100元/项·次的罚款。

13、各项目部厨房地面必须硬化,通风、排水通畅,灶台、洗菜池应贴面砖,灶具摆放整齐,生熟食品分开、有齐全的防蝇、防鼠措施,且应设置剩饭剩菜收集设施,及时清运、防止滋生蚊蝇。厨师应持资格证、健康证上岗。

14、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在2m以上高空作业者必须系安全带或安全绳,安全带和安全绳必须系在固定的安全装置上。若发现不戴安全帽对责任单位处以20元/人·次的;不系安全带或安全带未系在固定安全装置上的对责任单位处以200元/人·次的经济处罚。

15、厕所应为水冲式厕所,地面铺防滑地板砖,墙面应设置粘贴高度不低于1.5m的面砖;大便槽应设高位水箱定时冲洗,小便槽应设自动冲洗系统;厕所应有良好的采光、通风设施,夏季要有防蝇、灭蝇措施;厕所应有卫生管理制度,每天定时打扫;教育工人形成良好的入厕习惯;同时设置淋浴场地。若施工单位未按上述规定设置的,将给予每项次100元的罚款。

16、(与6重复)施工用各种材料,应堆放整齐,场区内材料要做到型材成垛,散材成方;材料标识牌内容齐全及时更新。施工现场应砌筑垃圾堆放池,墙体应坚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日产日清。建筑垃圾及时外运或运至指定地点,若施工单位未按上述规定设置的,每次给予施工单位200元的罚款。

17、垂直运输机械、外脚手架应悬挂质量、安全宣传标语。主体外侧必须设合格阻燃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安全网应保持整齐、牢固、无破损,严禁从空中撒废弃物。基坑边坡防护林应设置洒水喷淋设施,起重设备安装时应同步设置高空喷淋设施,对施工现场和场区进行洒水降尘。

18、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内和对应划分区域内的日常卫生、洒水等工作,应有专人负责,清扫前应洒水,避免扬尘污染。每天洒水1~2次,扬尘严重时应增加洒水次数。若施工单位所管辖的施工区域脏乱差,将对责任单位处以200/次的经济处罚。

19、施工作业面应做到工完料清,作业面保持整齐、有序,每道工序完成转入下道工序前应对工作面进行清扫整理,保证作业通道通畅。

20、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或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严禁进行土方开挖、回填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同时覆网防尘。

21、施工现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水泥、石灰粉等建筑材料应存放在库房内或者严密遮盖。场内装卸、搬倒物料应遮盖、封闭或洒水,不得凌空抛掷、抛撒。

22、渣土及垃圾运输车辆必须办理相关手续或委托具有垃圾运输资格的运输单位进行。采取密闭运输、车身应保持整洁,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飞扬、洒落、流溢,严禁抛扔或随意倾倒,保证运输途中不污染城市道路和环境,对不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严禁进场进行装运作业。

23、施工现场严禁熔融沥青、焚烧塑料、垃圾等各类有毒有害物质和废弃物,不得使用煤、碳、木料等污染严重的燃料。

24、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规模,设置相应人数的专职保洁人员,负责工地内及工地围墙外周边10米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对于影响范围大的工程,可视情况扩大施工单位的保洁责任区。

25、城区管线工程施工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采用顶管式施工工艺,以避免大面积破损路面,减少产生扬尘、垃圾。

26、待建空地地面应全部绿化、硬化或覆盖防尘网,对长期未能开发建设的裸地,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7、在实施绿化作业时,应采取降尘措施。四级以上大风天气,禁止土地整平、换土、原土过筛等作业。土地平整后,一周内要进行建植工作。土地整理工作已结束,未进行建植工程期间,要每天洒水1~2次,如遇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必须进行及时洒水防尘或加以覆盖。

7.施工场所扬尘防治制度 篇七

法的通知

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政府

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防治施工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市区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建筑物、构筑物的修缮、拆除等有关活动,以及实施对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吴中区和相城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市政大修、养护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水利水务工程、交通工程等的扬尘污染防治分别由市容市政(城市管理)、园林绿化、水利(水务)、交通运输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 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建设单位及其委托的监理单位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制定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方案。施工单位按照承包范围做好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

相关责任单位应当明确专人负责扬尘污染防治的具体管理工作,并在施工现场公示。

第五条 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应当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技术标的主要施工措施中,制定有效防止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该措施列入技术标评标评审内容。中标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应当包括招标文件中的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要求。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应当列入工程预算,专款专用。

第六条 建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方案报监制度。办理安全监督登记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报送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市政大修、养护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分别报市容市政(城市管理)、园林绿化等行政主管部门。

第七条 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应当对建设施工用地设置符合规定要求的围挡,逐步淘汰砖砌围挡。

第八条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扬尘污染防治的教育和技术交底制度,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工人上岗前的教育内容,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环保教育,作业前对工人进行扬尘污染防治的技术交底。

第九条 施工现场的主要出入口、主要施工道路、外脚手架底和主要材料的堆放地应当按照规定作硬化处理。

施工现场的主要出入口应当设置车辆清洗设施或设备。洗车平台四周应当设置防溢座或废水收集坑、沉淀池,防止洗车废水溢出工地。工地的排水系统,应当定时清理,做到排水畅通,杜绝随意排放。

第十条 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件应当按平面布置图分类、分规格存放。散体物料应当采取挡墙、覆盖等措施。易产生粉尘的水泥等材料应当在库房或密闭容器内存放。

第十一条 施工现场的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当设置密闭式垃圾站集中分类存放,及时清运。楼层内以及脚手架作业平台清理施工垃圾,应当使用密闭式串筒或者采用封闭容器清运,严禁高处随意抛撒。

第十二条 裸置6个月以上的土方,应当采取临时绿化措施。裸置6个月以下的土方,应当采取覆盖、压实、洒水等压尘措施。

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因项目规模、条件限制等特殊情形确需现场搅拌的,应当按照规定向相关部门备案,并在现场配备降尘防尘装置。

第十四条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时应当配备洒水车辆,合理分步实施,控制土方开挖和存留时间。灰土闷灰时应当集中堆放,采取洒水降尘,及时覆盖。路基土方填筑时,应当采用稳定土拌合机,不得使用无防尘遮罩的粉碎设备,并及时碾压。

第十五条 运输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砂、石等散体物料时,应当采用具有密闭车厢的运输车辆。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当在洗车平台冲洗轮胎及车身,其表面不得附着污泥。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应当按照规定运输至核准的储运消纳场所。第十六条 房屋拆除工程应当设置封闭围挡,采取喷淋压尘措施或其它压尘措施后方可施工。其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应在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后7日内清运完毕。

拆除工程完毕后15日内不能开工的建筑用地,土地储备管理机构、土地使用权所属单位应当采取覆盖、地面硬化、绿化等措施控制扬尘。

第十七条 风力在5级以上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当根据实际对工地采取洒水等防尘措施,房屋拆除工程等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应当停止。

第十八条 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扬尘防治措施。施工现场发生扬尘污染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报告。

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相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实施处罚,受处罚的工程项目不得评为文明工地。

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第二十条 市环境保护、建设、市容市政(城市管理)、园林绿化、水利(水务)、交通运输等部门应当设立举报电话,接受举报和投诉;受理扬尘污染的举报和投诉后,应当及时赶赴现场检查,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或者投诉人。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市市容市政(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对市市容市政(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等部门在职责范围内查处的扬尘污染工程项目的行政处罚记入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的信用档案。第二十一条 县级市人民政府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也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8.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篇八

1、本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王兵编制,项目部盖章确认后,由本公司总工程师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批和签字,并盖章确认。

2、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及制度,并做好分阶段作业扬尘控制台账。

3、项目部指定现场管理员邱冬明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的管理工作,并建立扬尘控制档案,工作总结、实施方案、会议记录、宣传资料等。

4、对参加本工程施工作业的所有人员进行保护环境、控制扬尘知识及重要性等有关方面的教育和宣传。

5、对控制扬尘工作的职责进行分解落实即:项目经理→现场施工负责人→现场扬尘负责人→各施工作业片片长→各专业分包队伍、劳务分包队伍、作业班组负责人→工人,使本工地的扬尘控制制度做到层层落实,控制到位。

6、根据有关规定,本施工现场四周的围墙设置高不低于2.5米,用红砖砌筑,用水泥砂浆粉刷后,再用白涂料进行涂刷,并在围墙上张贴环境保护等宣传标语。

7、外脚手架作业面用绿色密目安全网进行全封闭处理。

8、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铺设厚度不小于20cm的钢筋混凝土路面,场地内的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因施工原因没有硬化的地方用黑网覆盖,使泥土不裸露。

9、施工现场内堆放的水泥等易产生尘埃的物料进行封闭式管理,不允许露体堆放。

10、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24小时内不能清运出场的,设置临时堆场,堆场周围进行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11、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在6m3以上采取密闭清运,施工场地清扫出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采用袋装或密闭清运。

13、运输车辆驶离工地前,必须将车辆的槽帮和车轮用高压水枪设备冲洗干净,并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严禁使用压缩空气清理车辆和地面上的泥土。

14、施工现场的施工污水、泥浆必须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排放,并由专人负责定期清理。

15、对楼层、脚手架、高层平台、设备及其它物料等清理建筑垃圾或废料时,采用洒水并有吸尘措施,禁止使用翻竹底笆、板铲拍打、空压机吹尘等会产生扬尘的方法清理,严禁在楼层清理垃圾时直接倾倒地面等进行高空抛撒。

16、本工程一律使用商品混凝土,对进入装饰阶段后抹灰用砂浆等可以自拌,但必须做好切实可行的防尘措施。

17、工程完工30日内,平整工地场地和周围场地,清除积土、堆物并对裸露地面进行临时绿化或用绿网覆盖。

9.防治扬尘污染实施方案 篇九

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

项目名称:钢铁大厦

施工单位:天津市青龙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3年11月25日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为有效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体健康,进一步落实《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高质量、高水平、高效率推进美丽天津建设,彻底治理建设施工扬尘对空气质量和市容环境的影响,依据《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工地管理标准》、《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扬尘治理实施措施。

扬尘治污工作总目标

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并通过实施确保达到《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的相关标准,实现建设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消除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消除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杜绝渣土运输撒漏扬尘的目标。

扬尘污染治理工作职责分工

(1)项目部成立扬尘治理管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组长,专职安全员、责任工长、施工员、材料员为组员,实施扬尘治理工作。

(2)由专职安全员负责每天检查扬尘治理落实及实施情况并作好记录。一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

1、施工现场:

严格执行《天津市建设工地围挡标准图集》。建筑工地,采用实体围墙装饰有基础和墙帽,配备夜间照明设备,高度不得小于2.5米。围挡外侧与道路衔接处要采用绿化或者硬化铺装措施;施工现场形成一个封闭的场所,以遮挡外来风沙、尘土,落实到人,施工现场每日派专人洒水压尘。木工加工场地产生的锯末及钢筋加工厂地产生的铁销应及时清理,以防被风吹散,造成空气污染。

2、工地出入口标准

全市所有建筑工地出入口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冲洗平台应设置于工地大门内侧,其周边设置排水沟,排水沟与沉淀池相连,并按规定处置泥浆和废水排放,沉淀池需定期清理并与市政排水管网相接。每个工地应根据工地运输车辆进出情况,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对驶出工地的物料运输车辆的车轮和车身冲洗,达到车辆无带泥上路的标准。出入口设置监控摄像头,监控录像本地硬盘存储时间不少于一个月。

3、工地现场主要道路标准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道路,应当混凝土硬化,并及时清扫洒水降尘,达到车辆行驶无扬尘的标准。

4、工地物料码放、散体材料堆放标准

(1)裸露场地应当绿化或采用绿色防尘网苫盖。

(2)施工现场堆放砂、石等散体物料的,应当设置高度不低于0.5米的堆放池,并对物料裸露部分实施全苫盖。土方、工程渣土和建筑垃圾应当集中堆放,堆放高度不得超出围挡高度,并采取苫盖、固化措施。苫盖措施必须全封闭,达到无空隙的苫盖标准。

(3)施工现场的各种设施、建筑材料、设备器材、现场制品、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及其他料具等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划定的区域存放,并设置标识,禁止混放或在施工现场外擅自占道堆放。

5、建筑立面密目网封闭标准

建筑工程立面必须采用规格不低于2000目的密目式安全立网进行全封闭,并保持清洁,封闭严密。建筑垃圾和废弃物应采用密闭式串筒或其他有效防尘措施清理搬运,不得从建筑物高处倾倒

6、建筑垃圾及材料堆放

楼上的垃圾用塔吊、物料提升机或滑轮向地面运输,不能任意堆放和抛洒垃圾。现场垃圾应及时向外运输,现场不存放隔夜垃圾。土方施工时,每天有专人对现场存放的浮土进行洒水、清扫,以防刮风是尘土飞扬。严禁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焚烧油毡以及其它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保护周围环境。现场的石灰粉及各种掺加用散料必须在库房内存放或者严遮盖,沙、石等散粒建筑材料和土方要采取表面固化、覆盖等防扬尘措施。

7、工程渣土运输

1)工地出入口硬化不少于30米,并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场区的渣土车辆车轮车身进行冲洗,达到车辆无带泥上路的标准。

2)工地场区应设置专人对工地出入口及工地场区周边道路清扫冲洗,达到车辆行驶无扬尘的标准。

3)渣土运输车辆必须采用密闭运输,平槽装运,渣土不得超过车辆侧帮,严禁装运湿泥。

4)基坑内道路应硬铺,不得有浮土,防止车辆驶过造成扬尘。

5)禁止渣土外溢至围挡以外,工地场区内暂存的渣土应当集中堆放并全部苫盖。

8、扬尘治理实施办法

1)在施工现场进出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防止车辆出入带泥土。2)施工现场的道路做水泥或硬化路面。

3)施工现场各类脚手架采用绿色密目安全网封闭,以减少粉尘对周边环境的污染。

4)施工现场使用的沙子、石子、白灰等散体材料集中堆放,并且砌筑不低于0.5m高度的遮挡并覆盖。

5)施工备用渣土存放高度不得超过围挡高度并采取洒水苫盖。

6)工程垃圾、工程渣土和建筑物内清理垃圾、搬运装卸过程中按现喷淋、洒水、压尘后作业的程序进行或采用相应容器管理运输,严禁凌空抛洒 7)对施工现场道路项目部应设专人进行清扫,保持路面清洁。8)出现四级以上大风时禁止土方工程施工。

9)临时堆放的土方采取彩条布覆盖措施,以防尘土飞扬。

10)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沥青、油毡、油漆桶、橡胶、塑料袋等产生有毒有害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11)项目部对汽车尾气进行控制,定期组织车辆进行检测,并将车辆尾气检测报告汇总备案。

12)楼层建筑垃圾装袋密封,由垂直运输设备向下转运,严禁由楼层自由倾倒。13)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存放在库房内,如需露天存放采取严密遮盖措施。

14)对涉及扬尘问题的作业班组进行专项防止扬尘交底,将扬尘防止工作具体落实到操作层,并建立奖罚措施。15)对粉尘、废气排放监督管理

(1)公司负责施工管理部门负责对项目部预防粉尘污染控制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2)项目部与作业班组逐级签定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对扬尘治理工作进行目标化管理

(3)项目部每半月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情况进行检查。

(4)项目部要经常教育培训职工,进行粉尘污染相关知识教育。

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环发〔2013〕104号)、《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津政发〔2013〕3号)、《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津政发〔2013〕35号)、《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环办函〔2013〕504号)等法律、法规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目的是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机制,确保重污染天气时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加强各类大气污染排放源应急管理,引导公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最大程度地降低重污染天气对公众身体健康的影响。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机制,确保重污染天气时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重大污染天气应急机构及其职责

项目经理为项目应急小组组长兼应急总指挥。负责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监督重污染天气预警,督促检查各成员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

项目副经理主要职责是:对应急指挥部成员的应急保障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专职成员负责空气环境质量监测、重污染天气预警,以及对重点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提供重污染天气气象预报信息。

安全员负责监督施工现场的扬尘、焚烧等与环境整治相关的大气污染控制。协助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处置,调查评估及善后工作;

施工员负责负责制定重污染天气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污染天气的预警分级:

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分为三级,分别为Ⅲ级(黄色)、Ⅱ级(橙色)、Ⅰ级(红色)预警,Ⅰ级(红色)为最高级别。

(1)Ⅲ级(黄色)预警。经预测,将发生连续三天AQI>200(指城市所有国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AQI日均值),但未达到Ⅱ级(橙色)、Ⅰ级(红色)预警等级,空气质量为重度污染或以上级别。

(2)Ⅱ级(橙色)预警。经预测,将发生连续三天500>AQI>300,空气质量为严重污染级别。

(3)Ⅰ级(红色)预警。经预测,将发生一天(含)以上AQI≥500,空气质量为极重污染。预警信息的发布

预警信息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发布或相关监督部门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发布预警信息发布,由应急指挥小组具体落实。各责任部门接到预警信息后,立即通知范围内的施工作业人员启动应急响应。同时,将预警信息、建议性和健康防护措施通知员工。

预警信息内容包括重污染天气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预警等级、主要污染物浓度范围等。预警措施

1、Ⅲ级(黄色)、Ⅱ级(橙色)预警措施

应急指挥小组及时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电子显示装置、报刊等媒体和微博、手机短信等方式向员工发布信息,告知员工主动采取健康防护措施。

2、Ⅰ级(红色)预警措施

在采取Ⅱ级(橙色)预警措施的基础上,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专人24小时值守,确保通讯畅通,加强监控,对重污染天气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强度、移动路径的变化情况作出预测预报,增加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的频次。应急指挥部各成员根据各自职责,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的接收和传播工作。

3、预警等级调整和预警终止

预测AQI日均值发生变化,应急指挥部及时对预警等级进行调整。经预测,未来不满足重污染天气预警条件时预警终止信息。一旦再次出现本预案规定的重预警条件时,重新发布预警信息。

4、应急响应

1)响应分级

对应预警等级,实行三级响应。(1)当发布Ⅲ级(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响应。(2)当发布Ⅱ级(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响应。(3)当发布Ⅰ级(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响应。2)响应指挥与组织实施

预警信息一经发布,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在收到应急预警信息后,立即启动保障预案和实施方案,按照保障预案、实施方案落实应急响应措施; 3)响应措施(1)强制性措施

a 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停止工程渣土运输);所在地主要道路每日清扫保洁1次。

b“黄标车”限行区域,本市牌照的载客汽车每日限行一组(两个)尾号,载货机动车、危险品运输车辆每日6时至24时禁止驶入限行区域,零时至6时按照尾号限行规定行驶。

c禁止禁止垃圾、秸秆焚烧。

d施工现场内堆放的散体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2)建议性和健康防护措施

提醒员工应当留在室内,减少户外运动。

(3)应急措施的执行与监督

应急指挥部小组建立污染排放清单并定期更新,建立应急响应联络图,建立监督机制,编制督查方案,组建检查队伍。采用巡查的方式检查各班组落实应急响应措施情况,发现没有严格落实响应措施的,应现场进行纠正,督促落实。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上报应急指挥部。

(4)响应终止

预警解除即响应终止负责通知采取响应措施的班组终止响应。(5)总结评估

响应终止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对响应过程和响应措施效果进行总结、评估,完成评估报告上报至应急指挥部。

5、应急保障

(1)人员保障

应急指挥部小组设专职人员,确保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应急指挥部成员应设专人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提高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应急保障预案和实施方案的组织、协调、实施和监管的能力,保证预警和响应工作的严格落实。

(2)通信保障

各预警、应急响应成员要建立和完善配备必要的通讯器材,确保本预案启动时应急部门与人员的联络畅通。

6、员工宣传

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手册、刊物、宣传画等手段,广泛宣传针对重污染天气的各项应急法律、法规,积极向群众宣传重污染天气的健康防护常识和技能。

7、预案演练

每年组织1次综合应急演练。演练结束后,组织专家对演练进行评估,根据演练情况及时修改,补充相应的应急保障预案和实施方案。

8、责任追究

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要进行责任追究。对应急预案落实不到位的班组及其工作人员,要严肃查处,并进行通报。

三、文明施工承诺

路面硬化,车辆冲洗;运输加盖,泥不上路;渣土苫盖,控制扬尘;

环境整洁,及时清扫;控制噪音,避免扰民;文明施工,方便群众。

扬尘治污小组成员

组长兼总指挥:焦廷朝

*** 副组长:张也

*** 专职组员:甄学静、安兰柱 *** *** 安全员:侯志国、刘均虹

***

施工员:王占英

***

车辆冲洗制度

1、施工现场主要大门口处必须设置进出车辆冲洗台,配置有效的冲洗设施及足够的水源。

2、配置专职冲洗人员,执行值班冲洗进出车辆。

3、所有驶出大门的车辆,必须接受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场外,严禁拖泥带污车辆驶出场外,影响周边的环境卫生,造成城市道路污染。

4、冲洗台沟必须排水畅通,应经常清理疏浚,保持畅通,排水沟槽应接通市政管道,场地不得积泥积水。

10.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管理制度 篇十

为了树立良好城市形象,有效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体健康,根据《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规定,切实有效的开展相关工作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工作目标

提高我项目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以治理扬尘污染为重点,以公司部为主体,各项目职能部门配合,采取综合防治措施,使扬尘污染从源头上得到有效控制,确保避免扬尘污染。

二、工作内容

1、在制定和实施施工组织设计时,把扬尘污染控制放在突出的位置,对扬尘污染控制工作进一步深化,加大环保投入,巩固扬尘治理成果。

2、深入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制作宣传版面、黑板报、三级教育、培训等各种形式,宣传扬尘污染控制的重要性,使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知晓扬尘污染控制的法律责任,使其利用环保法律、法规、环保知识保障自身权益,调动其自觉参加扬尘污染控制工作的积极性,形成良好治理氛围。

3、扬尘污染控制工作纳入日常化管理,项目部成立扬尘整治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乐秀林担任组长,副经理刘锦平为执行组长,现场总负责严彬担任副组长,各部班组负责人为组员。施工现场常设工作班子,由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安全工程师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定期召开扬尘污染控制工作例会,交流做法,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保证扬尘污染控制工作长抓不懈。

4、发挥安全员、协管员优势。在加项目部管理的同时,将扬尘工作作为安全员、协管员工作内容之一,对裸土、绿化、道路保洁及工地扬尘等发挥监督作用,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和人员反映,及时做好整改工作。

5、突出重点。对新开工的工地做到早介入;对施工中的工地、按扬尘控制规范,对硬件设施管理,措施到位,软件管理规范有序;对收尾工地,继续不懈怠的加强监管,使扬尘污染控制贯穿于工程之中。对产生扬尘污染的点位加强监管,落实好裸土覆盖、硬化道路、冲洗车辆、洒水降尘、工地绿化5个100%必须达标的要求,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六不准、六必须”,即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六不准—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

6、加大执法力度。把扬尘控制工作纳入项目部日常行政管理序列,相关职能部门每月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并组织日常巡查,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持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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